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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20

街道管理制度汇编

街道管理制度汇编是一份综合性的管理文件,旨在规范街道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确保公共安全、环境卫生和社区秩序。它涵盖了街道清扫、设施维护、公共服务、交通管理、应急处理、社区参与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街道清扫与保洁:定义清扫频率、垃圾收集时间及分类要求,规定公共设施清洁标准。

2. 设施管理:涵盖道路、绿化、公共设施(如路灯、公交站牌)的维修保养规定。

3. 公共服务:包括公共厕所管理、信息发布、便民服务点的设置和管理。

4. 交通管理:制定交通规则、停车管理、道路施工审批流程。

5. 应急处理:建立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包括灾害预警、应急救援和恢复措施。

6. 社区参与:鼓励居民参与街道治理,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明确公众参与程序。

7. 法规遵从与执法:规定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明确执法程序和责任部门。

重要性

街道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街道环境可以增强市民的归属感,提高生活满意度;有效的交通管理能减少拥堵,保障出行安全;而有序的社区参与则能增强公众对城市管理的责任感。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各部分应详细列出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标准,以便工作人员执行。

2.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街道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3. 加强培训:对街道管理人员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能正确执行各项规定。

4. 强化公众宣传:通过社区活动、宣传册等方式,让居民了解并参与到街道管理中。

5. 定期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时效性和适用性。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街道管理制度汇编将为街道管理提供有力的指导,构建一个整洁、有序、和谐的街道环境。

街道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第1篇 某街道小学学生课间纪律管理细则

街道小学学生课间纪律管理细则

为了让每个学生能有较好的课间休息的时间与空间,懂得课间礼仪,特制定此管理细则。

一、下课后及时整理好上节课的学习用品,并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品(课本、练习本、练习册、笔等)。

二、下课后,如需要喝水、上厕所等,要遵守秩序,排队等候。

三、值日生及时擦黑板、整理好粉笔盒,做好教室保洁工作。

四、课间可开展有益的小游戏,可以看书、下棋等,不在教室、走廊处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因休息时间不长,建议不到一楼架空层打兵乓球。

五、在走廊休息时,不乱敲墙壁、墙角,不拨弄走廊栏杆的不锈钢圈。

六、课间时间不串班,进老师办公室前先敲门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如有需要借用办公室电话,需征求老师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上下楼梯靠右走,相互礼让。下楼时不顺着扶手向下滑,不与他人争抢楼道。

八、铃声响后,迅速进入教室,班干部维持好秩序,进行课前诵读。

学校将组织值日教师每天检查,如一学期课间纪律被全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班级将不能参加期末各项集体荣誉类的评比。

第2篇 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

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书(包括与政府,所属部门及村居,企业签订的责任书)。

2、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及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明细台帐。

3、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包括责任制,例会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文件、信访、领导批示、安全隐患督办书落实处理情况。

5、安全生产机构建设(镇街道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名册,村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名册)。

6、主要领导参与安全生产活动资料、安全生产领导讲话及工作总结(上、下半年)。

7、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8、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等)。

9、安全生产执法年相关台帐及年度专项整治分类台帐。

10、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康杯”活动台帐。

11、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台帐。

12、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各类检查表,执法文书(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整改要求,复查结果)。

13、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记录。

14、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及演练情况。

15、特种设备台帐及特种作业持证人员情况。

16、消防安全管理台帐。

17、各行业标准化建设台帐。

18、安全生产事故登记和处理情况。

19、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督办整改情况。

20、镇(街道)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台帐。

第3篇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街道区工作者管理的实施细则,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江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和完善如下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

2、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获得江东区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新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5、符合上述条件的_党员和居住在本辖区的同志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

1、带头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2、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社区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

3、加强与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指导、帮助和支持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4、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积极向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或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对策措施。

5、认真协助完成街道、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录用、任免

1、社区工作者的人数一般按照每300户配1人的标准配置,同时考虑社区物业管理情况和管理服务对象构成差别,可作适当调整。对社区工作者缺额人员,要按照有关条件及相应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行考、聘分离的社区工作者招聘制度。在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前,由区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对考试、体检、政审、试用期考察合格人员,街道择优聘任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在限定职数内也可聘用临时社区工作者。

3、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原则上一年一聘。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1个月试用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后的社区工作者可以经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具体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4、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任免程序:由分管领导拟出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决定,其中居委会主任的任免须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5、社区一般工作者的调整程序:由党政办负责考核,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工委讨论决定,其中居委会委员的调整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6、对造成班子不团结的,或在居民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主要责任人,按程序无条件地予以劝退,解除合同。

7、社区工作者辞职,由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如未经批准擅离职守,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取消年终奖金和一切福利待遇。

四、培养和使用

1、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2、选准配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主管。主管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要通过在实践中识别和考察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及时提拔到社区领导岗位上来。对经过实践证明领导能力不高、不能驾驭全面工作的主管,可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

3、完善社区工作者交流制度。立足优化社区班子结构和实现班子最佳整体功能,实行需求式交流;着眼于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实行培养式交流;以解决班子不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实行调整式交流,使社区班子结构日趋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以上交流对象一般仅限于社区正职、副职和后备干部。

4、建立社区后备干部储备制度。指导思想:超前储备、跟踪考察、加快培养、适时使用。基本要求:(1)后备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学历一般要求大专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繁重的社区工作。(2)素质全面、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工作能力。(3)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精神。(4)书记后备人选须是_正式党员。

五、待遇

1、经公开招聘被街道聘用的社区工作者,需经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社区鉴定、街道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转正,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已享受社会保险的不再办理),反之按程序予以劝退.

2、社区工作者工资(不包括奖金)分正职(社区书记、主任)、副职(按原核定人员)、一般工作者三个档次,工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并参照区内其它街道标准制定,总体与区内各街道大致持平,同时根据宁波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增资制度。

3、社区工作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间,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连续停工治疗的病、伤假期工资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5、社区工作者完成当年度本职工作和街道、社区分配的各项任务的,可享受年终奖。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年终按实际天数扣发奖金,超过15天的停发奖金;年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年终不扣发奖金,病假超过30天的年终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奖金,超过规定医疗期的扣发全年奖金。

6、社区工作者有关工作补贴以出勤天数为准计发。因工伤(须经劳动部门认定)离岗的视同在岗。在病、事假期间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贴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7、对从事社区工作连续5年以上退下来的社区干部,按照在本街道社区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1)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至10年以下(含10年),按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

(2)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按本人二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后每递增工作年限5年,补助金增加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上年限按虚年计算,所需资金在社区管理经费中列支。(以上补助金标准,在特殊时期下区里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考核不合格被劝退、辞退和擅自离职的居干,不享受上述待遇。

8、对聘用的临时社区工作者,街道按不低于上年度宁波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有关待遇水平。

六、考核

1、考核对象:在职的所有社区工作者。

2、考核内容: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按工作能力、协作精神、服务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项目内容进行。考核评分细则另订。

3、考核方式:考核采用100分制。采取工作者个人述职,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成员、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党工委审定的方法进行。其中,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分占总分值的50%,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分占总分值的40%,社区书记、主任评定分占总分值的10%,无物业的社区考核优惠2。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4、奖惩措施:考核得95分(含95分)以上的有资格当选为“优秀社区工作者”,被评为优秀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奖上浮20,考核得90-94分的考核奖上浮10%,考核得70-89分的为合格;考核得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对基本合格人员实行三个月内限期整改,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留用,同时考核奖下浮30%;考核得59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对不合格人员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对同时具有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会成员身份的社区工作者,其相应身份的解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同时考核奖下浮50%。另外,考核结果还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职务、工资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七、管理

1、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建立节假日和法定节日值班制度,实行补休制,由社区自行调整。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不遵守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3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屡教不改者,按程序给予辞退处理。各社区要建立考勤记录,严格考勤制度。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

2、请假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因病因事离岗必须请假,并在离岗前交待好工作,在人员外出登记栏上写明去向。请病假须持医院盖印的医生病休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及时办理的事后补办手续。社区书记、主任外出一天至三天以内要向街道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由街道书记、主任批准,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街道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须经街道正职领导批准。假期完毕,必须向原批准部门及领导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社区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街道分管领导批准,并报街道党政办备案。各社区要建立请销假登记本,并做好登记,未按规定登记的,年终考核时酌情扣分。

3、年休假制度。社区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人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以工作年限区分年休假档次:1-5年,2天;6-10年5天,10年以上的7天,20年以上为10天,不满1年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使用。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凡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或当年产假达到90天的工作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4、定期学习交流制度。各社区每周安排半天时间给社区干部学习交流。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为社区书记、主任学习交流日。通过定期学习交流,加强社区领导、居干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帮助其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便于街道党工委随时掌握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和社区领导班子履职能力。

5、实行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现职社区工作者(学历为高中或以上),按照平稳过渡、适当调整的原则,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聘为社区工作者。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一般不予续聘。具体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实施办法操作。

八、其它

1、社区居委会财产任何个人不得随便挪用、占用或无偿使用;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应公私分明,不得假公济私或私分公有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改选,须在街道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社区不得擅自增加人员编制。

3、各居委会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收费,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一经发现,除没收所收费用外,还将追究当事者和社区主要领导的责任。

4、社区委托街道管理的三产用房统一由街道出面对外签订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现为社区用房,今后移作他用的,必须由街道党工委会议商定,未经商定移作他用的,一律恢复原有性质。

5、各社区要严格执行社区财务预决算制和书记主任联签制,使用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必须向街道报批。

以上规定,望各社区工作者严格遵守、自觉执行、互相监督。

本细则自20__年10月1日起试行、以往做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若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按上级规定执行。本规定试行一年。

第4篇 街道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站工作职责内容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屋租赁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站辖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

2.协助公安、计生、工商、消防、安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出租屋进行综合管理。

3.协助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所做好私人《房屋租赁合同书》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4.协助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所收取私人房屋租赁管理费和代征有关税款。

5.负责辖区范围内出租屋的档案管理和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

6.负责本站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及时向管理所领导汇报有关队伍建设情况。

7.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5篇 某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用工单位(雇主)、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相关义务

1.与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对被招用的雇工的计划生育进行管理,并接受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管理。

2.向流动人口出租和借房的个人、雇主,要配合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3.流动人员流入居住地后,首先向用工单位和出租房屋的雇主出示婚育证明,然后到流入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签定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齐备的,应当要求本人限期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不提交相关手续的,用工单位或雇主不得提供房屋和工作之便。

二、用工单位和出租房屋者的个人责任

1.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办理、交验、检查、核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中有违法行为的,应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严肃处罚。

2.依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⑴ 干涉、阻碍他人实行避孕、节育措施;⑵ 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⑶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⑷ 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实施打击报复;⑸ 扰乱计划生育工作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⑹ 其他妨碍计划生育工作的行为。

第6篇 某街道中心学校班级管理评比细则

e街道中心学校班级管理评比细则

为促进班级管理规范化,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体现管理育人的办学宗旨,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班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班主任部分(30分)

1、在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学期初制定班务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学期末作出总结。计划质量较差的扣5分;不实用的扣10分;未及时完成的扣10分。

2、及时传达、布置学校各项活动安排,传达不及时的扣10分。组织活动不得力的扣10分。

3、每次召开班主任会议或教职工会议,班主任需要带好班主任工作记录本,针对班级工作做详实的记录,学校将作不定时检查,不及时完成每次扣5分;完成达不到要求的扣5-10分。

4、两操、升旗无故不按时上岗的一次扣5分。

5、要求每月家访不少于4人次,每月家访记录少一次扣5分。

6、学生应到而未到或请假一天以上的须上报检查人员并及时联系家长,未按要求的一次扣5分。

7、不按时组织周会、第二课堂的每一次扣5分。

8、班级中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事件,应及时处理、汇报,做不到的每一次扣5分。

9、班主任在每天两次的课前检查中必须预备铃前及时到岗,做不到的每一次扣1分。

第二章学生部分(70分)

一、日常行为管理

1、学生仪表、语言、行为

(1)、上学期间要穿校服戴红领巾、佩戴学生证,穿戴要整齐大方。不按要求做的每人次扣1分。

(2)、不烫发,不染发,不留怪异发型,不佩戴首饰,不穿细高跟鞋,不穿奇装异服,违犯每人次扣2分。

(3)、语言要文明,不骂人,不说脏话,不给别人起叫外号,违犯者每人次扣2分;在校期间必须学说普通话,发现不讲普通话的每人次扣1分。

(4)、行为要文明规范,打架的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5-10分,打群架的每人次扣10分,吸烟、喝酒的每人次扣10分。

(5)、不准串教室,不随便出入办公室,发现一人次扣2分。

(6)、上课迟到、早退每人次扣5分。

2、班内纪律

(1)、上课打闹,秩序混乱的每一次扣3分。

(2)、应随手关灯,光照良好时亮灯的一次扣3分。

(3)、学生造成人员伤害、财物损失的每一次扣10分。

(4)、班内无人时,必须锁门关窗,违者每次扣2分。

3、校园内纪律

(1)、校园内严禁骑骝自行车,违者扣3分。

(2)、上墙爬屋、爬窗户、爬树木等每人次扣5分。

(3)、不准在教室前后踢足球,违者每次扣5分。

(4)、爱护花草树木,不准乱踏花池、乱折树枝、乱摘花,违者每次扣3分。

二、环境卫生

1、随意乱扔垃圾的,每一次扣2分。

2、自行车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扣3分。

3、卫生区、教室有纸屑、食品袋等杂物的每一次扣1分。

4、往垃圾坑倒垃圾,禁止撒落,不按要求做见一扣3分。

5、室内桌椅、用品摆放不整齐杂乱的每一扣2分,门窗玻璃不清洁的每次扣2分,课桌面乱贴乱画的每人次扣2分,再次检查仍未处理好的扣5分。

6、校园内乱刻、乱画、乱涂的每一次扣3分。

7、班级不按时打扫厕所的扣5分,做到厕所地面无纸屑,小便池要通畅无杂物,否则每次扣5分。卫生区垃圾桶每天上午上课前清理,不按时清理的见一次扣3分。

8、卫生检查每天两次,评比每周一次,按所得分数折合成班级量化得分。

三、其他工作

1、财产:开学初,总务处负责检查各班财产,并作详实的登记,各班级如果损坏公共设施,除照价赔偿外,按以下扣分。

(1)、无意中造成的损失,100元以上的,扣10分;100-50元的扣5分;不足50元的,扣2分。

(2)、故意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无论价格高低,均扣20分。

(3)、学校的图书要按规定借阅,借书时间不超过两周,但可以续借,违者每人次扣5分;偷书按定价十倍罚款,每次扣20分;丢书的可以自行买同样的书归还,否则五倍罚款并扣10分。

2、安全:中小学生在日常行为中要注意安全。

(1)、骑自行车行进中打闹、单手扶车把或大撒把的每人次扣3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每人次扣2分。

(2)、自行车无闸、无撑,每一辆次扣2分。

>(3)、随意打闹造成伤害的由双方当事人负责,并按轻重扣5――10分。

(4)、进网吧的每人次扣10分 。

(5)、乱用用电设施的每一次扣5分。

3、生活:

(1)、打饭时不按顺序、互相争抢的每人次扣2分。

(2)、乱倒剩菜剩饭、汤的见一扣2分。

(3)、矿泉水桶不按时取送的一次扣2分。

(4)、用餐学生一律在教室就餐,在其他地方用餐的,每一人次扣2分。

四、学生活动

1、升旗、两操、_时:

入场要求快、静、齐。集合迟到的班级扣5分;入场队伍散漫、不整齐的扣3分;集合时不遵守纪律的扣3分;唱国歌声音不响亮的扣3分;做操时每人次不做的扣2分;做操时整体情况不规范的扣5分。升旗、_时班内每缺一人次扣1分。

2、国旗下演讲稿要根据学校给出的题目撰写,字数不少于300字,语句通顺,要有一定文采,富有鼓动性,无错别字。升旗班级展示效果良好的加3分;效果优秀的加5分。值周旗手在雨天或大风天气、每天下午放学后要降旗,否则每次扣2分。旗手和护旗升旗要统一着装并戴白手套,否则扣2分。

3、班级风采展示板栏:每期按照评分标准评分一次,将所得分数折合后加入班级量化分。

4、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按低中高年级评比,团体成绩前3名,分别加5、3、1分。(少于五个班的只加前两名3分、2分)。

5、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各项比赛的学生,获省一等奖以上的给所在班级每人次加5分;获市一等奖以上的给所在班级每人次加3分;获区一等奖以上的给所在班级每人次加5分。

6、班级自行组织的活动,自己认为效果好的,需要上报学校,但是必须有计划、实施方案、总结,学校将赋予8分、5分、3分。

7、文艺汇演加扣分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五、班级文化建设

1、各班内要有体现班集体精神面貌的班风和催人上进的名人名言及国旗等物品,每少一项扣5分。

2、每个班级中需要张贴三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每少一项扣5分。

3、班级后面的黑板是班级文化的主阵地,不能挪作他用,应该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板报设计,团队将定期检查并给于适当的分值(打分在5-10分之间)。校园内板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给相应的班级,要求和室内一样。

4、班级创新本班文化建设,要向学校说明,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效果良好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六、学习成绩

期末、创新等大型考试中,取得优胜成绩的班级加10分。

第三章 考评操作及结果处理部分

1、每月按班级量化办法,对全校各班进行排名,前三名的班级获管理优胜班级称号并颁发流动红旗;连续两个月量化汇总前三名的班级获文明班级称号并于校集体荣誉榜展示,对排名末位的班级进行全校通报,并在相应升旗时间进行班级工作检查。

2、优胜班级评选将分小学部和中学部分别评选。小学部分低年级和高年级分别评选,

低年级是指一、二年级,中年级是指三、四、五年级,高年级是指六、七、八、九年级,分别评出2名、3名、2名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优秀班级体将发奖状,优秀班主任将获奖金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班级量化得分作为学年末优秀班级、各级优秀班主任评选的主要依据。

4、周末统计,核准公布。

注:本办法自2007年9月3日起执行。原同类文件到期停用。

第7篇 某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街道、社区、网格、企事业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2、街道、社区、企事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安全生产承诺书;

3、街道、社区落实安全生**党政同责和党政副职一岗双责。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街道每月、社区每周、网格员每日、企业每半日要开展例行安全巡查,重大节庆适时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问题要立即填写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踪监管,期满时进行复查验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应做好记录和归档。

3,社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月查月报制”,街道要督办社区落实安全生产“首问制”,街道安办要落实安全生产“月审核制”。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街道每月、社区每周、网格、企业适时召开安全例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会议要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并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制度

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要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常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在接到有关单位或者群众的举报后,应登记编号,进行检查处理。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六、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

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工作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定期组织对街道有关部门、社区及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并严格惩罚兑现。

八、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实行每天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九、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固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信息、文书等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十、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做好隐患排查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监督。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步进行整改。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区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暂行办法》第五条“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街乡、区直有关部门要在事发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初报情况,受特殊原因滞阻的亦不得迟于事发后1小时”的规定,各社区必须于30分钟内将事故有关信息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第8篇 海西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标准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标准(2022)

为深入推进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精细化,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正常物业需求,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小区综合管理

1、领导重视,重大物业管理活动有计划,有经费投入(如楼宇外观改造、大门改造、停车位改造、绿化改造等),有条件的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并设置电视监控,提升小区整体品质。

2、有物业管理阵地,有值班室,物业管理人员、保洁员配备整齐,配置合理,挂牌、持证上岗。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工作台帐完备,有详尽的记录。有每天值班、巡查记录。员工的考勤、考核纪录完备,详细。

3、栋号有明显标志;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4、建立业主接待机制,有专人负责处理业主的报修、咨询、投诉等问题,并有记录。小区物业保安须统一着装;物业管理人员服务热情,杜绝与业主之间发生肢体冲突。

5、小区物业管理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建筑资料、管网排线图、消防资料等,及时更新业主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书面记录与其他资料都要进行分类存档,同时要实行微机管理,便于上级有关部门查阅。

6、小区物业管理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处理辖区内的有关事宜,包括各类综合整治、创建、卫生等工作。同时配合社区做好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各类统计等管理工作。

7、小区物业积极做好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物业管理费收缴率达80%以上,收支透明。

8、有重要物品的出入登记。异常情况,应进行检查处理,做好处理情况记录,遇重大情况及时报街道卫生站。

(二)环境卫生保洁

1、有卫生、健康教育专栏宣传栏。

2、居民区道路平坦,下水道通畅,无积水污迹。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现象,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

3、居民楼阳台、空调框无杂物堆放现象,居民楼楼道无乱堆乱放现象。

4、保持各单元楼道内的栏杆、门、窗台无污迹、无灰尘。楼内的窗户玻璃明净光亮、无灰尘、污迹、斑点,楼道墙面整洁,照明设施齐全,楼梯扶手完好。

5、公共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乱放,乱贴画,乱拉乱挂,无违章建筑,无违章饲养畜禽。

6、绿化管护良好,无裸露空地,绿地内无垃圾杂物。

7、公共卫生间内应无异味、无积水、无污垢、无卫生死角。定时保洁。

8、小区楼宇定期灭杀蚊子、苍蝇、老鼠等害虫,垃圾箱、卫生间要经常消毒,做到无滋生源。

9、小区楼宇外立面保持整洁,无污迹、无乱悬挂、无乱张贴。

(三)绿化养护

1、小区内无裸露空地,绿化区植物生长良好,叶色、叶形正常,无明显虫害痕迹。冬季落叶枯草及时清理,有防冻管理措施。

2、树冠完整,树干挺直(特殊栽植的除外),修剪得当,无死树、无缺株(特殊情况除外)。

3、花灌木开花繁茂,无非正常落花落蕾现象。

4、藤本植物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地被植物生长良好,分布均匀、整齐,色调协调一致。整形植物修剪平整,保持原造型效果,无缺损。

5、绿地内无高荒性、缠绕性、攀援性杂草,无积水,无垃圾杂物,无堆物堆料、侵占等现象。

6、设施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7、按季节性杀虫、施肥。

(四)安全管理要求

1、小区单元楼栋的安全、消防设施、制度规范健全,有各类基础档案。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2、工作人员懂得并能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上岗证,凭证上岗。

3、管理区域秩序井然,有处理和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有突发事件按预案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有关部门。

4、管理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全年保障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

5、保证消防通道随时畅通。

(五)设施管理维护

1、小区内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完好,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绿化用水管网设施齐全,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2、有严格的维修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维修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建立报修档案。有房屋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记录。

3、楼宇设施的零星维修、急修及时完成,确保设施完好率99%以上。重大维修必须首先向业委会申请。对因人为损坏的设备和设施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

4、小区楼宇内的公共财物齐全、无人为损坏;公共部位的照明、安全指示灯和应急灯具确保完好无损。

(六)特色服务

1、做好楼宇内公共部位的美化工作,使大楼更有品位,富有文化气息。

2、社区文体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棋牌类、球类比赛、音乐(晚)会等文体活动,开展编织、插花、厨艺、美体、老年健身等专题培训活动,丰富业主业余文化生活。组织社区的老人和儿童,利用节假日到周边环境优美的场所等地参观游览。

3、有方便业主的零星服务:如服务信息、天气预报、备雨伞、便民箱等。

4、金钥匙管家服务:为业主提供物业法规咨询、房地产、金融、保险等信息业务服务,代理推介、特约有偿服务、提供小区免费电瓶车接送等。

5、四点半课堂:为业主子女放学后(家长回来前)提供安静的学习场所,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

6、楼宇电视。为丰富、方便社区的信息交流,物业公司选择时尚有代表性的传媒公司,安装楼宇电视。

7、中秋、春节、元旦等重大节日开展物业送温馨、送对联、送礼品等活动。

8、名医下社区:每年组织医疗专家和社区医疗工作者开展社区义诊活动,方便业主就医。

9、便民擦鞋机。在客服中心、会所入大堂处设立擦鞋机。

10、门口设立便民小推车,在小区主入口等处设立便民购物推车,方便业主运送物品。

11、代叫车及陪送服务。代业主叫出租车并在大门口或随车在地下车库单元口迎接业主、提供随侍护卫,护送深夜归来的业主到家门口。

12、提供医疗咨询和紧急医疗救助。提供医疗咨询、测量血压及紧急医治用品(救心丸、创可贴、医用纱布、红药水、绷带等)

(七)业主的满意程度

第9篇 海西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社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深入推进党支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精细化,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现将《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2、《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标准》

3、《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考核细则及计分表》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第10篇 街道z社区干部管理的意见

街道社区干部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e社区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立足e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内在活力,促进社区作风转变,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e社区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健全党员干部学习机制

1、以学习型班子建设为抓手,针对自身短板,深入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我们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半年为单位科学安排好班子教育计划,明确具体的学习目标、内容、要求和措施。全年理论学习不得少于12次,累计学习课时至少要达到200课时以上。班子成员每月按照党总支下发的学习提纲自学规定内容,每季度完成1篇学习体会文章,学习记录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和考评条件。以不间断的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保持风清气正,始终勤政为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筑牢反腐拒变的防线。

2、要阅读原著和有关教材、专题辅导、中心发言、集体讨论、个人笔记和撰写论文。不断探索和创新学习形势,采用“请进来”与“走下去”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社区工作。社区党员干部要根据需要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进而改进学习方式,采取党课报告会、读书会、知识讲座、组织观看录像等形式深入学习。

3、进一步健全创新“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提高主动性;围绕建设服务型社区来展开学习;围绕解决两委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展开学习;围绕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来展开学习。

三、加强干部管理监督

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突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党风廉政等教育培训重点,推动干部切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能力水平,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培训班,必须提供培训通知并逐级上报,征得同意后方可参加,并报社区纪检组备案。社区自行组织集中培训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培训期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注重加强梯次培养,根据干部队伍年龄、性别、学历等结构要求和岗位特点,分类分层加强培养。注重提升能力素质,采用集中培训、自主选学、交流研讨、多岗位锻炼等形式抓好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

3.加强干部考核监督

(1)加强正风肃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审批制度。健全干部问责制度和辞职辞退制度,实行干部绩效管理,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切实提振干事创业精神。对长期不能上班、不承担组织安排的工作、不与组织联系的,原则上不得继续担任所任职务,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加强考核奖惩。强化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加大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和优胜劣汰机制,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位列最后1位且总分低于60分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位列最后1位且总分低于60分的,进行组织处理。

(3)坚持谈心谈话。社区党总支正副职与两委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每年谈心谈话至少1次。特别是六种情形必谈:干部工作变动、职务调整或退休时;干部受到表彰、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干部本人或家庭出现较大困难时;考核结果或民主评议结果需要向干部反馈时;群众对干部有反映需要反馈时;干部本人有谈心谈话要求时。

第11篇 街道z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社区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源的发包、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售、建设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涉及社区基层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体现“管理集中、分级负责、监管到位、规范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e资产管理,实行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类管理,维护社区各类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提高资产价值和经营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把社区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2.坚持“三个公开”的原则。即公开发布信息、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协议和钱款缴纳情况。在社区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使社区基层权力运行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阳光”操作。

3.坚持服务群众的原则。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规范社区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4.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对违反社区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内容

(一)社区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转让、出借等)。

1.集体所有的门面、住房等资产的发包。

2.其他相关集体资产的发包。

(二)社区小型工程的发包。

1.道路、土建工程的发包。

2.绿化、装潢工程的发包。

3.其他小型工程的发包。

(三)社区财务管理的公开。

(四)社区物资采购。

四、操作程序

(一)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及小型工程发包的程序

1、社区集体资产及小型工程需要发包的,在征得开发区预审同意后,必须事先由社区讨论通过,授权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票决同意,相关会议记录应书面留存;并报开发区纪工委备案。社区资产的转让必须先进行评估,并按有关规定报批,未经批准处置属违规违纪行为。

2、社区集体资产、小型工程需要发包的,必须在该社区会的主持下公开进行竞争性发包(竞价、竞争性谈判等)。

3、社区会对集体资产和小型工程发包的,必须在正式发包前10天内发布相应的公告并在社区固定的公开场所进行张贴。公告必须存档。

4、公告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拟发包的集体资产、小型工程的基本情况;

(2)承、发包的标的,交、付款方式;

(3)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的资格条件;

(4)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报名地点、截止时间;

(5)承包、承租、受转让申请截止日期;

(6)发包的时间、地点;

(7)发包的方式;

(8)社居委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5、社居委更改公告内容的,应当在承包、承租、转让申请截止日5个工作日前作出相应的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承包、承租、受转让申请人。

6、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报名,并领取申请书及有关文件材料。

7、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在申请截止日前递交申请书,并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

8、社区委员会对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统一的应价牌。

9、申请截止日期后,经审查符 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3家(含3家)以上,否则应重新发布公告,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仍未达到3家(含3家)以上的,可在有关单位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进行谈判竞价,确定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

10、社居委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组织发包活动;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场投标。公开开标前应事先报告开发区纪检组及其他相关部门,如有必要,将派员到场监督。

11、社居委派出的主持人在确定有效投标在3家(含3家)以上的前提下,按照对收益性的项目按“应价者最高者得”的原则,对支出性的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应价者最低者得”的原则,当场宣布最终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

12、社居委与确定的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当场签订确认书,并在三日内签订正式协议。应缴款的承包人、承租人、受转让人三日内将应缴款项缴至社区委员会集体帐户。

13、社区委员会在一周内将发包的主要过程和中标结果(确认书)、协议、钱款缴纳情况在社区固定公开场所进行张贴公告。同时社区应当在两周内将发包的主要过程和中标结果(确认书)、协议、钱款缴纳情况报开发区纪检组备案。

(二)社区财务公开

1、社区集体资源和集体资产的收益和支出情况,要列入居务公开内容,按居务公开要求将社区的收益、支出逐项逐笔在居务公开栏公布。

2、居民征地、拆迁赔偿明细,按居务公开要求在居务公开栏公布。

3、扶贫款物和各类捐赠的收受和使用须按居务公开要求将收受、使用情况在居务公开栏公布。

4、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协作费的使用,按居务公开要求在居务公开栏公布,并具体到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协作费每笔的具体用途和对象。

5、涉及其他财务往来的,必须按上级的的要求进行公开。

五、保障制度

1、社区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2、集体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纳入两委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

3、社区两委将建立检查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社区集体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的情况组织检查、抽查,对各种违规行为,将深入调查,严肃查处,并报开发区党工委处理。对违反本意见的规定引起居民集体访、越级访、异常访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主要领导责任。

第12篇 街道k社区人员管理办法

街道e社区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民政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进社区工作者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职在编从事社区党务、居务等专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 社区工作者的聘用、任职

第四条 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主要有选聘和招聘制两种形式。选聘制就是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经民主选举,当选后聘用;招聘制就是无需选举,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经考核考察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等。

第五条 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

(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担任社区工作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及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第六条 聘用程序:

(一)社区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布岗位及聘用条件等事项;

(三)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四)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五)进行笔试、面试和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六)拟录用人员经两委班子会议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七条 社区(以下简称聘用方)与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受聘方)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

第八条 社区工作者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聘用合同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成员任职届期相同),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九条 新招收的社区工作者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在15日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从下月起开始变更。

第十条 在下列情况下,聘用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在聘期内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1年累计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的;

(六)经过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按有关法定程序罢免了社区居委会职务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聘用期间有社区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等机构改革情况的。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条件出现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下列情况终结时为止:

(一)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社区工作者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不能履行聘用劳动合同或违_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三)经过必要程序,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因身心健康等其他原因自己提出辞职的。

第四章 工资待遇与假期

第十三条 社区工作者受聘期间,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规定规定享受工资、奖金补助、保险、福利等待遇。

第十四条 社区工作者享受国家规定带薪年休假、病假、产假、工作假、婚假、丧假(具体规定附后)。

第五章 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社区工作者应当参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及更新知识的培训。

第十六条 每年根据社区工作的任务要求,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并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培训情况作为社区工作者考评和竞聘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奖励

第十七条 建立社区工作者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考核评议制度。考核委员会由街道干部、全体社区工作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代表、社区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等组成。

第十八条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进行,实行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考评内容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方面。通过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根据被考评人的综合评价,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九条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社区工作者实施奖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社区工作者请假有关规定

(一)请假类别和期限

1、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2、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但每次事假一般不超过1周。

3、婚假:社区工作者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可延长至15天。

4、丧假:社区工作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一般1至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5、产假:女社区工作者产假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增加产假15天。男女双方均为晚婚晚育的,男社区工作者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

6、工作假:凡因工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根据医院证明,可给予工伤假。

7、带薪休假:工作年限满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实行带薪休假,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的人员,不得在带薪休假,当年度已休满年假后又请事假,并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应抵充次年的休假天数,如事假天数累计超过20天的,则次年不在享受年休假,应统筹安排休假时间,避免集中休假,突击休假影响工作,原则上年度年初不安排休假。

(二)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工伤

假、婚假、丧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三)各类假期待遇

1、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待遇不变;

②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含)的,从第2个月起工资按90%发放,奖金按天扣除;

③社区工作者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偿收入活动。对利用病假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一经查实,予以辞退处理,劳动关系同时终止。

2、事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规定扣发:当年事假累计在10天(含10天)以下的,待遇不变;10天以上的,10天以上天数按每天扣发日工资的50%[日工资=月工资÷21(下同)],并按天扣除奖金。

3、产假、婚假、丧假、工伤假工资、奖金照发。

(四)请假手续

1、社区工作者请假,须经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事后补假。

2、凡请病假、工伤假的,一般均须有无锡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建议,经审核后方可准假,假满后要及时销假。

(五)批准权限

1、社区书记、主任请假:向街道党工委分管组织的副书记请假,并备案。

2、除社区书记、主任以外的其它社区工作者:向社区书记请假,并备案。

社区书记空缺或休假时,依次由社区主任或其它负责人代为按权限批准。 社区工作者的请假单3天以内的,由社区备案,3天以上的,由街道备案。

(六)旷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1、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上班的;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凡旷工者均需做书面检查,并按日扣发日工资。连续3天旷工,或全年旷工累计超过5天者,予以辞退处理。

(七)其它

第13篇 某街道低保动态管理制度

街道低保动态管理制度

一、街道低保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委员会低保专干负责动态管理的具体实施。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动态管理坚持依法、客观、公正、不影响被调查对象正常生活的原则,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收入、生活变化情况进行调查,被调查对象应配合工作人员正常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动态管理实行分类动态跟踪管理法。对于老弱病残人员,要定期上门调查,每3个月走访调查不少于一次;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下岗、失业、年龄偏大、身体欠佳、重新就业机会较少的人员,要定期上门调查,每2个月调查不少于一次;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比较年轻、有就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开展经常性跟踪管理,每月走访调查不少于一次。街道、社区的低保工作人员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人员加强合作、互通信息。

四、动态管理的走访调查人员不少于3人,由街道低保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走访调查时,要做好工作记录。

五、对被调查对象的家庭收入及生活情况有变化的,应及时调整保障金额或终止保障,并依据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14篇 某某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墩买里街道行政区域内社区和街道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街道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 墩买里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主任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街道办事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监站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他副职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街道安监站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企业、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七条 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街道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街道 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

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办事处各位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街道 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政府和街道安监站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街道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街道其他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并接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设施、消防、铁路、防雷、用电、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生产经营企业、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3.民政办、计生办公室负责食品卫生、社会福利、教育、卫生、广播、旅游、文化娱乐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4.消防办公室负责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消防的安全监管和事故抢险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

5.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监管。

第四章社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组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街道安监站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5篇 j街道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电脑管理,提高其使用效能,确保社区电脑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脑由街道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征得社区领导同意后再进行添置。

三、电脑操作

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正常程序操作,如违规操作导致电脑损坏,视情节给予处理。

(2)在使用自带光盘、优盘、软盘等存储设备时应确保无病毒或进行相应地处理。

(3)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中已安装的程序,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学习无关的软件。

(4)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得随意删除他人的文件资料,重要资料做到经常备份。

(6) 每次按动电脑的电源开关后应稍等30~60秒。禁止快速连续地按动电源开关,以防烧坏电脑。

四、工作人员要注意信息保密,备份的数据要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准对无关人员泄漏工作情况和内容,不准将电脑中的重要数据复制带出。

五、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观看和传播不良内容。

六、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电脑管理员及时解决,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七、停电时,工作人员应尽快完成工作保存资料,并按要求关机和关ups电源。

八、专人负责电脑,爱护电脑并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

九、工作人员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关好门窗后,方可下班离开

街道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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