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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制度15篇

发布时间:2023-02-12 07:00:05 查看人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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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制度

第1篇 地产公司人事档案和人事资料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人事档案和人事资料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人员人事档案的保密性,建立建全人事资料和档案,制定本制度如下:一.人事档案是指由公司委托市人才托管的员工人事档案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而形成的各种可留存的资料(公司内部人事资料)。二.员工一旦转正,应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如因种种原因而不能将你的档案转入公司,本人必须提交书面说明,报人力资源部归档。三.员工转入公司的人事档案应该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的履历;

2. 相关学历证书、毕业生登记表;

3.以往工作期间产生的劳动合同原件;

4. 相关职称评定的资料;

5. 其它存档人事资料四.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内容,有审核权。如发现员工人事档案与员工入职所填写相关资料内容有出入,有权调查确定真实情况。五.员工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服务期间内评定的相关职称证明和再教育证明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留存,定期向市人才移交,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六.员工入职时,需填写一系列的个人资料。员工须详实地填写每一个项目,公司有权进行甄别。如有虚假,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七.员工若有以下信息的变更,需15日内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身份证号码;

2. 家庭住址或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

4. 员工本人工资卡号;

5. 遇意外或在紧急情况下需通告的人;

6. 新取得的某种学历、技术、资格、称号等。

7. 其他你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以上个人资料均应如实填写,公司保留审查的权利,严禁虚假,否则立即予以除名。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内容,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统一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第2篇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管理,每个公司都会特定一份易管理的规章制度,以下详细为大家提供了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一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一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所有员工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负责全体职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第二条门店经理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事宜。

二、做好各门店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公司各店面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考勤管理。

五、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六、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七、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完成全年的各店铺销售任务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与管理

第一条招聘原则: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聘用流程: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表》面试安排店铺进行实习入职前培训(介绍公司情况企业文化等)(合格者)分配店铺或区域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班)

第三条试用:导购员试用分二个阶段:1、实习导购试用期为10天,合格者晋升初级导购。2、初级导购试用期为20天,合格者晋升为中级导购(试用期结束)。特别优秀者经过考核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实习导购员试用期上班不足10天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权利随时解聘不计算工资。

三、实习导购不参与销售提成,工资按每天20元计算。初级导购日工资20元另加个人销售提成。

四、店长、领班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上交店面经理。

五、店面经理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以及店长领班的初核评语作出决定并通报总经理。

第四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销售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报请总经理批准对此员工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并享受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

二、在试用期10-15天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提前向总经理报请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五条员工录用: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事负责人与其签定《员工聘用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六条劳动协议:《员工聘用协议》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事经理。(经理则要提前30天)

第三章培训机制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二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店面经理(督导)、店长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3.业务技能培训;服务意识;礼貌用语的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业务技能,店长领班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特别是淡场的培训。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

第四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牢记“顾客至上”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上级安排的任务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满意的答复。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条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对不服从领导安排与管理的员工可以采取记大过、开除等惩罚办法。

三、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五、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

六、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七、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五章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薪酬

一、底薪:由基本工资与职务工资组成。

二、加班工资,按实际情况给予补休或者补薪。加班时间在2-6小时以内的加班工资按4元/小时计算(注:长白班人员加班工资按5元/小时),加班时间达6小时以上(含6小时)按5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工资次年3月15号发放)

2.公司规定的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以上的(当月发放)

三、销售提成:根据各门店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具体见每月销售任务)

四、导购之星奖励: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且销售额或数量排名第一者可获得导购之星奖20元。

五、全勤奖励:分月全勤奖励、年度全勤奖励。

1.月全勤奖励:当月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者给予月全勤奖励30元。

2.年度全勤奖励:连续四个季度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给予年度全勤奖金100元。

第二条节假日工资计算

元旦1天日均工资_2/天

春节3天日均工资_2/天

清明1天日均工资_2/天

端午1天日均工资_2/天

中秋1天日均工资_2/天

国庆节3天日均工资_2/天

劳动节1天日均工资_2/天

注:次年的3月15号发放以上节日工资

第三条:福利

一、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过节费:中秋节、端午节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三、员工生日:由公司相关人员安排,并出50元用于购买蛋糕等礼品以表庆祝。

四、婚假、喪假、年假之福利

第四条:月工资制,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第六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一条公司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店面)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第二条晋升制度:

一、晋升职业规划:实习导购员初级导购员中级导购员资深导购店长助理店长经理

二、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作为后备干部储备。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

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三、晋升操作规程:晋升分一般晋升和破格晋升。在平时人事考核中表现优异者、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可以破格晋升。各店店长呈报晋升者名单同时应该准备下列资料:

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

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3.店长或经理鉴定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章假期管理

第一条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春节假:春节三天(初一、初二、初三)可以带薪休息但要服从公司安排进行轮休。

二、婚假:员工可享受婚假,婚假期间发放底薪,按全勤结算。婚假按工龄享受不同的假期

1.1年以上2年以内的,2天婚假

2.2年以上3年以内的,4天婚假

3.3年以上的,5天婚假

三、丧假员工可享受丧假丧假期间发放底薪,按全勤结算。丧假规定:

1.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假期2天

2.旁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假期1天,

四、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享受3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5天年假。年假在每年的6月-8月安排,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五、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事假除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外还要扣除当月全勤奖励。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扣发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六、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病假一天以内的由店面经理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发放一天底薪,当月病假超一天以上无全勤奖励。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店面主管,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八章奖惩

第一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销售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六、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一次性奖金、通报表扬等。

第二条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等商业机密者;

九、不按销售人员接待顺序之规定随意抢单者经过警告不改的;(接待顺序见店面管理之接待顺序规定)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严重警告、警告、一次性罚款等;

第九章离职与解聘

第一条离职:导购员要求离开本公司,应提前15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店长以上职员离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必须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二条解聘:员工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聘的,应由店长以上人员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请店面经理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由总经理批准。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三条辞职流程:

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店长签字确认店面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离职工作交接

确认:无失货赔偿、无店铺扣款

服装洗干净连同铭牌一起归还公司

工作服和铭牌遗失照价赔偿

工作服根据每季制服价格,铭牌价格为8元/个

第五条辞职申请必须通过经理以上人员审批,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十章附言

对本制度之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困惑不解之处请及时向部门经理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经理和总理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并通告全体员工。

第3篇 汽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使本企业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企业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

本企业聘用的员工,一律必须经过考试,面试合格,填写聘用员工登记表、审查通过后,签定劳动合同,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内表现不良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期工资,给单位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列表件: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体格检查表。

最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其他必要的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等。

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体格检查不适合者。

有犯罪前科者。

有吸毒、酗酒及其他不良习癖者。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

综合能力、体力无法适应工作需要者。

在外兼职工作者。

在校就读学生。

聘用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者,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效益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并就其能力、年龄、职务,订立九个职级。具体按照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工作及考勤

员工应切实遵守“员工守则”,不得有任何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

员工按照聘用的“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务,遵照该岗位职务规定的职责进行工作。

员工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每天8小时。

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增加工作时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考勤,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试用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超过工作时间到岗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迟到、早退1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作旷工累计处理。

第四章休假和请假

员工除每周2天休假外,法定假日为每年7天:元旦1天、春节3天、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工资照付。

员工从进入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者,可享受有薪假7天。以后每增加1年工龄,有薪假期延长1天,但最多不超过2周(含公休日)。有薪假期应按请假程序申请,员工需将书面请假报告提前两周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休假日期后,报人事部审批。有薪假须连续休息,不得超年度休假。本年度未休假者,有薪假不带入下一年度。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或享受婚丧假、有薪假、工伤假等,超过法定时间的,均应向部门主管提交请假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和时间,报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视同旷工处理。

休假期满应向部门主管销假。未办销假手续,考勤不予登记。

病假

(1)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息治疗,停止工作,应及时将病假证明送交部门主管。拖延3日以上者(不含看病当天),视为旷工。因行动困难、住院等原因不能送交假条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并报人事部备案。

(2)员工全年病假超过30天,病假期间,按天计算只发基本工资;30天之内(包括30天)按天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不发效益工资。

(3)员工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有区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有权根据病假员工病情,与有关医院及医生联系,了解并进行必要的复查或转院就医。

(4)员工在连续休息4个月后,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工作,并试工2个月。试工期内不能正常工作继续休息,其休息时间和试工前连续休息时间合并计算。

(5)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内者(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医疗期按两个半天合为一天计算),按规定发给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上时,其数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6)不执行职级工资的员工在计发病假工资时,相应扣发固定的收入。

(7)员工利用病、事假(包括医疗期),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备案,临时有

事不能提前请假,须在上午10:00以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否则按

旷工处理。

经过批准的事假,假期不够应及时续假。凡不经续假请示,擅自休

假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上班中途有事离岗,须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

发现一次罚款10元;擅自离岗超过1小时(包括1小时),按旷工

累计处理。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需经总经理同意,报人事部备案。

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婚假:正常婚假休息3天,晚婚增加7天(晚婚指男方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上,双方均为初婚)。家住外埠的给予路程假。

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包括养父母、子女)死亡时,按规定给假3天,家住外埠的按实际路程给予路程假。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给予90天产假;晚育增加30天(女职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婴儿不满1周岁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共1小时哺乳时间。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

工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取得相应医院证明后休假至痊愈,支付因工负伤工资。

第五章培训和考绩

为陶冶员工的情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企业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和进行定期岗位考核。任何员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拒绝参加。

员工培训分为:

职前培训

员工进本企业上岗之前应接受职前培训。

a、企业简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

b、工作岗位职务说明,工作要求和相应设备性能的讲解。

c、汽车修理的一般基础理论和专职理论

的学习。

d、实际操作的训练。

技术培训(在职培训)

根据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和汽车制造业的进步,进行在职期间的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业培训

选拔员工参加厂商或专业学校组织的短期学习。

员工考核

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是企业长期的方针。考核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出勤率、操作技能、工作业绩、业务能力、

工作效率等。

综合考核根据考勤统计、工作记录、奖惩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

理论技能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书面答卷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每年年终评定、奖惩、职务升降、工薪调整、合同续停的依据;

参加考绩工作的人员必须公正无私、严守秘密,一经发现营私舞弊行为应立即予以处分。

第六章福利、劳保和保险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福利基金,用作员工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各岗位实际需要统一发放、定期以旧换新;工作服装企业统一制作,并定期更换。

工作场所装置除尘、三废处理设备,以保证员工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企业统一参加社会统筹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员工的医疗费直接发放给个人,每年不低于300元,超过部分员工个人承担30%;根据员工企业工龄,每年医疗费增加2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超过部分个人承担比例逐年递减2%(递减总额不高于15%)

第七章奖惩

奖励:员工有以下表现者,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1)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发明革新、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原材料上,对企业作出显著贡献者。

(2)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卓有成效,取得重大效益者。

(3)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参加抢险救灾,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者。

(4)贯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敬业勤业、技术精良、成绩突出者。

(5)举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事迹突出者。

受奖励的员工除发给奖金外,并将奖励记入档案,作为晋升、加薪、重点培养的依据。

惩罚

1.有下列表现者属严重违反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严重违反制度,造成严重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斗殴或殴打他人者。

(3)有偷窃行为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赌博、酗酒者。

(4)擅自在外兼任其他职务,损害企业利益者。

(5)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分者。

(6)受贿、贪污或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秘密者。

(7)12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9)次记过处分者。

2.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停发全年奖金

(1)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造成企业损失者。

(3)未经同意擅自操作非本人岗位的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

(4)擅自改变操作规程,后果严重者。

(5)工作期间酗酒闹事者。

(6)在同事间制造事端,造成斗殴者。

(7)严重违反员工守则精神,造成极坏影响者。

(8)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除行政记过,还要根据所造成损失数额,从以后的工资中扣还。

(9)警告以上不改正者。

3.警告扣发一个月奖金

(1)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经查确系员工拖延所至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工作、不听劝告者。

(3)因工作疏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4)漫骂客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厂区者。

(6)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

(7)旷工一天。

(8)工作不当,导致用户批评者。

(9)个人过失导致事故隐患,但经他人发现,及时纠正者。

(10)工作期间躺卧休息或串岗聊天者。

第八章资遣

对于由中心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辞退的员工,不发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求照价赔偿。自行辞职者,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对于因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者,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另按劳动合同约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员工辞退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员工在接到通知30天内,可以有2天有薪假,自行寻找工作;超过2天按事假计。

第九章抚恤

员工因公致伤、致残、致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附则

本规定若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企业董事会。

第4篇 深圳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深圳zz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 员工录用

1. 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 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 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 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 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 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 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 。

3. 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4. 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 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 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 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 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 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 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2. 。

3. 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 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 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 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八、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 员工录用

1. 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 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 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 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 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 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 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 。

3. 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4. 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 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 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 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

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 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 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 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第5篇 a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一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一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所有员工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负责全体职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第二条 门店经理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

一、 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事宜。

二、 做好各门店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三、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公司各店面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考勤管理。

五、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六、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七、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完成全年的各店铺销售任务

第二章 员工的招聘与管理

第一条 招聘原则: 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 聘用流程: 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表》面试安排店铺进行实习 入职前培训(介绍公司情况企业文化等)(合格者)分配店铺或区域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班)

第三条 试用:导购员试用分二个阶段:1、实习导购试用期为10天,合格者晋升初级导购。2、初级导购试用期为20天,合格者晋升为中级导购(试用期结束)。特别优秀者经过考核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实习导购员试用期上班不足10天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 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权利随时解聘不计算工资。

三、 实习导购不参与销售提成,工资按每天20元计算。初级导购日工资20元另加个人销售提成。

四、 店长、领班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上交店面经理。

五、 店面经理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以及店长领班的初核评语作出决定并通报总经理。

第四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销售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报请总经理批准对此员工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并享受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

二、 在试用期10-15天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提前向总经理报请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五条 员工录用: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事负责人与其签定《员工聘用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六条 劳动协议:《员工聘用协议》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事经理。(经理则要提前30天)

第三章 培训机制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二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 职前培训由店面经理(督导)、店长负责,内容为:

1.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3. 业务技能培训;服务意识;礼貌用语的培训。

二、 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业务技能,店长领班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特别是淡场的培训。

三、 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

第四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 工作守则包括

一、 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 树立服务意识,牢记“顾客至上”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 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上级安排的任务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满意的答复。

五、 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 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 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 要注意培养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条 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二、 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对不服从领导安排与管理的员工可以采取记大过、开除等惩罚办法。

三、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五、 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

六、 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七、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五章 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 薪酬

一、 底薪:由基本工资与职务工资组成。

二、 加班工资,按实际情况给予补休或者补薪。加班时间在2-6小时以内的加班工资按4元/小时计算(注:长白班人员加班工资按5元/小时),加班时间达6小时以上(含6小时)按5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1.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工资次年3月15号发放)

2. 公司规定的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以上的(当月发放)

三、 销售提成:根据各门店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具体见每月销售任务)

四、 导购之星奖励: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且销售额或数量排名第一者可获得导购之星奖20元。

五、 全勤奖励:分月全勤奖励、年度全勤奖励。

1. 月全勤奖励:当月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者给予月全勤奖励30元。

2. 年度全勤奖励:连续四个季度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给予年度全勤奖金100元。

第二条 节假日工资计算

元旦 1天 日均工资_2/天

春节 3天 日均工资_2/天

清明 1天 日均工资_2/天

端午 1天 日均工资_2/天

中秋 1天 日均工资_2/天

国庆节3天 日均工资_2/天

劳动节1天 日均工资_2/天

注:次年的3月15号发放以上节日工资

第三条:福利

一、 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 过节费:中秋节、端午节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三、 员工生日:由公司相关人员安排,并出50元用于购买蛋糕等礼品以表庆祝。

四、 婚假、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录用: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会,采取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一) 个人资料

1、 入职公司时,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上岗证、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员工的以下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应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递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证员工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规章制度不能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3、 公司提倡正直诚实的作风,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二) 入职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体负责办理报到手的职能部门,员工报到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办理报到登记手,填写《员工履历表》,领取《员工手册》、考勤卡等;

2、 进行职前培训;

3、 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介绍部门职能、人员情况、工作职责、工作要求、部门相关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场所、领取办公用品等。

(三) 试用与转正通常情况下,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确因情况特殊也可可能延长至六个月(不超过六个月)。当然,如果员工表现突出,经考核后,可缩短试用期。这段时间是员工与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时期。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试用关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同样,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会解除与员工的试用关系,而不作任何补偿。试用期满前15天,员工须填写《试用期员工自鉴报告》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员工所在部门分别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并填写《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评核表》,报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放《转正通知》,并办理相关手。至此,员工就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了。但是,同时应注意,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5天(含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事假超过15天,原则上,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招聘临时劳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借用协议》,临时劳务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参照有关政策法规,由双方协议商定。《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签约时,必须仔细阅读其内容。

二、 体格检查员工必须经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能被录用,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此外,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指定医院要求复检,若发现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原工作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换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的工时制度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及经营状况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规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体安排上班和休息时间,员工应从工作需要,按部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四、 薪金福利

(一) 薪酬公司实行保密的岗位工资制:

1、 员工薪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和福利津贴和加班工资组成,并按实际岗位级差确定。

2、 员工的薪计发以考勤卡及《考勤汇总表》为依据。薪按月计发,每月发放一次,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 薪酬的计算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计发。

4、 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实行薪保密制度,对于薪情况外泄的或相互打听薪酬而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核实,公司将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行政处罚或辞退处理。

5、 每月薪发放时: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时将工资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帐户内,员工可以凭存折到银行领取;或由公司将员工工资条密封后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交员工本人。

6、 薪资调整有以下任一情况,员工的薪资会作相应的调整:

(1) 、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社会综合物价指数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2) 、经过考核,员工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超出或未达到公司的要求;

⑶ 、员工职务发生变动;

(4) 、公司负责人直接决定。

7、 薪资结算

(1) 、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如果在非试用期期间离职的,按转正后薪资标准结算;

(2) 、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试用期福利待遇。如试用期满且工作表现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员工试用期转正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薪资按转正后标准计发,但试用期间月发工资与转正后月发工资之间的差额不予补发。

(二) 福利所有在职员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带薪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五、 员工关系

一、调配与劳动关系

(一) 调职、提升: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员工的品行、能力、工作业绩及潜质等综合表现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员工可被调动或提升至其他岗位。晋升的员工在接受新职位后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合格称职者才被正式委任,并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员工晋升、降职、调动时薪的确定:经公司考核后,晋升和降职人员的薪酬,以公司所发的“职位调派”为依据。原则上职务晋升人员,任命后三个月内为任职试用期,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三个月后经考评合格委任,即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临时代岗的人员,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降职人员,自降职通知下发后,其薪的发放标准即按降职岗位的薪标准计发。对于正常调动的人员,其薪标准的确定将遵循调入部门的薪标准原则和以岗定薪的原则。员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门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调职的申请。

(二) 处分事宜在工作期间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员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 等,劳动合同/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三) 离职

1、 试用期内离职>;在试用期内,员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试用劳动关系。离职时,员工必须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相关领导的审批,交接好本职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

2、 合同期内离职:

(1) 辞职如果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交接好本职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2) 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或不从工作调动者;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象、声誉造成损失或影响;③有欺骗公司行为的;④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⑤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邪教组织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违法犯罪的⑦违反公司《奖惩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员工亦须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⑶ 合同终止: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与员工签合同,均应提前进行告知。员工必须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4、 离职手:员工辞职或被公司解雇,必须办理离职手并填写《员工离职手清》交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室批准,然后结算离职工资。离职工资的结算原则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发薪日,《员工离职手清》及相关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离职手包括:

(1) 交接完毕所有的工作;

(2)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员工手册及其他公物;

⑶ 退还办公用品、宿舍等;

(4) 结清与公司的帐目,还公司款额;

(5) 如与公司有其他协议的,还应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事项。以上交接事项,均须经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同时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二、 内部沟通

(一) 员工沟通

1、 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简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2、 公司注重与员工的关系及相互之间的沟通,并把沟通作为对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关系管理的主要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与员工沟通的责任。

(二) 员工申诉当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当员工对处分或处罚结果不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可以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诉程序:公司鼓励按照如下程序逐级反映情况,如果员工坚持认为必要,可以越级申诉,但地产常务副总经理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 特殊关系回避准则

1、 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向公司内任何部门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行政人事部门提前申明。

2、 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新的亲属关系产生一个月内,须向行政人事部门书面声明。

3、 公司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4、 员工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

一、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1、公司原则上自己培养企业骨干;

2、公司每年从操作层员工中培养出至少一名管理层员工;

3、公司每年从管理层员工中培养出至少一名主管级员工;

4、服务中心经理任职前原则上要求从事过品质员、客服主管、环境事务主管、公共秩序主管岗位工作或在这些岗位上经过公司安排的锻炼。

二、岗位设置及管理

1、岗位级别:

序号

级别

具体岗位

1

总经理

总经理

2

副 总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

3

部门经理

职能部门经理、主任,服务中心经理

4

主 管

培训师、人力资源主管、会计主管、工程师、经营主管,服务中心副经理、经理助理、各主管

5

管理员

培训员、人事专员、办公文秘、后勤、采购、公司仓库管理员、品质员、客户助理、经营管理员、会计、出纳,服务中心管理员、核算员、水电班长、公共秩序队长

6

普通员工

厨师长、保洁班长、公共秩序班长、司机、服务中心仓库管理员

7

操作员

厨师、保洁员、公共秩序员、维修工、绿化工

2、其他未明确的岗位级别,由总经理确定。

3、管理层员工是指“总经理~管理员”级别员工,操作层员工是指“普通员工~操作员”。

4、岗位任命权限:

①“总经理”由董事长任命;

②“副总”报董事长同意,由总经理任命;

③“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④“主管”、“水电班长”由部门经理提名,总经理任命;

⑤“管理员”、“普通员工”、“操作员”由主管提名,部门经理任命,报总办备案。

三、制度建设与管理:

1、制订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

2、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3、核定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

4、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指导、协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四、机构管理: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储备、筹备设立等方面工作;

2、公司系统各级机构的设置、合并、更名、撤销等管理;

3、制订公司机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与解聘管理;

5、监督、检查与指导分支机构人事部工作。

五、人事管理:

1、员工招聘、入职、考核、调动、离职管理。

2、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建档及培养;

3、公司干部和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4、协助组织各专业序列技术职务的考试与评聘;

5、管理并组织实施公司员工的业绩考核工作。

六、薪酬福利管理:

1、薪酬政策设计与管理、实施;

2、福利政策制订与管理、实施。

七、培训发展管理:

1、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2、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3、管理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4、开发培训的人力资源。

八、其他工作:

1、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开发沟通渠道;

2、协调有关政府部门、保险监管机关及业内单位关系;

3、联系高校、咨询机构,收集汇总并提供最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4、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5、人事档案管理。

第8篇 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投资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管理机构及内容

一、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三、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查、任免、调配工作;

(四)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

(六)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

四、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综合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对各种能力做出评估,听其上下级对其的评估,填出《员工培训(考核)报告》,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人才。

员工招聘

一、员工招聘

(一)湖南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术知识、水平。

3、有开拓创新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三)招聘程序

1、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各部门增加人员须向办公室提出用人计划,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应聘人员填写《应聘职位登记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最高文凭(a4纸)复印件。

3、办公室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4、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5、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6、批准录用后,由办公室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7、具体程序按《员工入职管理规定》有关条办理。

二、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新员工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双方签订《用工协议》,待转为正式员工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合同即行终止。

(五)劳动合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理执行。

(六)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一、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二、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补助

三、员工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

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

员进行深化训练。

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学习、实习。

(二)培训方法

1、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组织实施;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办公室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

(三)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给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四、奖惩

(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

(三)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一)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员工不能胜任

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员工的除名

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第9篇 监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建设监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提高人力资源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体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大连祥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人员聘用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用工实行聘任合同制。

第二条 公司聘用员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和推荐聘用的方法。

第三条 公司聘用员工,视公司工作需要而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拟定用人标准,并长期坚持,以利人才流动。

第四条 公司聘用员工,一律按程序实行考核录用制,考核标准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身体状况四个方面。

第五条 人员聘用程序:

一. 应聘人提交本人最后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监理培训证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应聘人详细填写人员招聘表;

三. 笔试;

四. 综合上述3条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面试;

五.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综合能力做出聘用与否的意见,交总经理最后决定。

第六条 人员录用后到公司办公室领取报到单到有关部门报到,完善聘用手续。

第七条 人员录用后需经过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工作成绩优良者,不受试用期限制;试用期内,聘用人员不享受公司各项福利。

第八条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公司可随时解除聘用。

第九条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需提出转正申请,填写转正申请表,经项目总监签署考核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定级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

第十条 聘用人员转正后,与公司签定聘用协议,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人员一经聘用,应将个人相关证件(职称证、监理资格证、监理岗位证等)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个人详细从业履历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章劳动关系解除

第一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停职、除名三种:一. 辞职:公司员工申请辞职,应提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方可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在未获批准前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聘用协议,应当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 停职: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令其停职:

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暂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因犯罪嫌疑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经查实无过错或判决无罪可准予复职);

3. 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尚在调查期间者;

三. 除名:按照公司奖惩规定执行。

四.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按中断另计;

五.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失踪者不能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外,均应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六. 劳动聘用关系的解除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离职、换岗应持离岗通知单,就下列事项分别办理移交:

一. 与原部门相关的工作资料、工作事务、帐册及办公用品移交;

二. 与财务部暂借款项及未清财务移交,公司委托办理业务的债权债务移交;

三. 与办公室相关的档案资料、证件、书籍、bp机及手机等物件移交;

四. 与有关部门办理未办及未了事项移交。

第三条 部门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员工交卸时由该部门主管人员监交,移交人应于3日内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监交人、接收人三方签字呈人力资源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公司员工办理移交时,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公司负责人裁定。

第五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办的,经公司批准后应由移交人书面指定委托人代为办理移交手续,对移交所有事项的责任仍由原移交人承担。

第六条 各类离、换岗人员、应于7日内交卸完清,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对缺少公物或致使公司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章人事分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的组织系统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主任、承办员等,各部门各司其职,根据公司组织机构逐级向上级负责。

第二条 按权责的划分(即事项的提出、主办,事项的复核,事项的核准),各部门人员均应切实负责办理,不得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殊事件发生,需向上一级部门请示后处理。

第三条 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职责者,相关人员应相互协作,或送各有关部门会核后处理。

第四章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条 公司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为员工奖励、晋升、待遇调整等提供客观依据。

第二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 试用考核:

依照公司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6个月(中级以上职称者三个月,中级和中级以下职称者六个月,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满后应进行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考核表呈报上级领导,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延长试用期、转正聘用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二. 平时考核:

1. 各级部门负责人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有特殊功过者应及时报请奖惩;

2. 考核在每月底进行。平时考核与员工每季度绩效工资挂钩。

三. 中期考核:

于每年6月底进行,但经公司总经理决定可予以取消年中考核。

四. 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进行年终考核一次;

2. .考核时,各部门经理应参照平时考核记录等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条 参加考核人员不得营私舞弊,考核结果应严守秘密。

第四条 公司员工年终奖参照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第五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 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 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形式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三.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制度,尽忠职守。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四. 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

五. 公司员工对客户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客户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无故搁置不办;

六. 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动用公物,不得挪用公款;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七.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八. 公司员工应注意本身品德修养,日常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公司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及专业技能,以达到业务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九. 不得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没有公司总经理的批准不得从事公司以外的职业:

十. 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十一. 公司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

十二.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才能获得生活的改善,福利的增加,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之目的。

第二条 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使公司遭受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公司总部作息时间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由公司办公室通知明示;现场监理工作性质特殊,应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作息时间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做出安排。

第四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六章休假、请假及考勤制度

第一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重大庆典假日为公司例行休假日,但因工作需要时,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上班,事后根据工作合理安排补休。

第二条 员工请假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 事假:

1. 员工因私请假必须亲自处理

,应于前一日下午5时前提出申请。监理人员向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请假,经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由本人报办公室备查,事前不能书面请假的,应在假后2日内补书面假条;假条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当月交考勤表时一并交回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假,应由本人向总工办提出,并报告请假期间所监理项目的有关工作,假条需经总工办签字认可并报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及其他部门人员请假向办公室提出,并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未经同意擅离岗位视为旷工。

2.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超过时间视为旷工。

3. 经批准的事假,每请一天,扣除日工资,当月累计事假5天以上(含5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 试用人员原则上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二. 病假:

1. 病假需填写病假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连续两天以上须出具公立医院证明,一般病假每年累计不超过30天。

2. 如患重大疾病,应自连续病假第二个月起予以停职,但病愈后,经公立医院证明身体正常者,可予以复职。

3. 经批准的病假,当月累计病假五天以上(含五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三. 婚假

1. 符合《婚姻法》规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婚假为五天,晚婚假为十五天(包括例行假日);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行假日);

3.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包括例行假日);

四. 产假:

1.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生育可请假3个月,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小产1个月(均包括例行假日);

2. 对有未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准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3. 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4.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各种补贴照发,绩效工资不予发给;

五. 丧假:

1. 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请丧假5天(包括例行假日);

2. 祖父母、兄弟组妹、岳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例行假日);

3. 员工在批准的丧假期间,本人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停发(第1条除外);

六. 工伤假:

1. 员工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第一个月内的绩效工资照发;

2. 医疗期超过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绩效工资;

七. 公休假:

1. 公司员工正常服务者,根据下列规定,给予公休假:

1) 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天;

2) 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天;

3) 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天;

4) 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l天,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天。

2. 员工休假以不妨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员工应于每年元月5日前,根据工作年限,列具应休假天数申请单交公司办公室备案,由部门主管视工作需要及部门权责核定;

3. 公休假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奋发上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员工奖励以及奖励办法分为以下四种:

一. 嘉奖:每次发给相当于3个工作日薪水的奖金,于每月薪水发放之日一并发放;

二. 记功:每次发给相当于10个工作日薪水的奖金,于每月薪水发放之日一并发放;

三. 大功:每次发给相当于1月薪水的奖金,于每月薪水发放之日一并发放;

四. 奖金;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 工作积极、克尽职守、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二.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三. 能适时完成公司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四. 领导有方,使本部门或本监理项目工作有相当成效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 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者;

二. 对公司管理、监理有所建议和改进,经采纳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三. 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四. 遇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二. 办理重要业务有特殊业绩者;

三. 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着者。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奖金:

一.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发生及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二.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 具有其他功绩,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第七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向公司总经理推荐并经批准后执行,贡献突出的员工除按以上条款进行奖励外,公司还将在进修、休假及公司其他福利方面进行考虑。

第八条 公司员工处罚及处罚办法分以下四种:

一. 警告:每次扣发相当于3个工作日的薪水,并于每月发放薪水之日扣除;

二. 记过:每次扣发相当于10个工作日的薪水,并于每月发放薪水之日扣除;

三. 记大过:每次扣发相当于1月的薪水,并于每月发放薪水之日扣除;

四. 除名:予以解聘。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 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二. 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影响工作秩序者;

三. 泄漏公司经营管理秘密;

四. 擅自把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并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五. 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六.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者;

七. 因个人失误,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二. 贪污、盗窃公司财物,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不能构成刑事处罚者;

三. 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

四. 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影响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五. 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法利益者。

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 对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总监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二. 损毁公物,涂改重要文件者;

三. 设备、车辆、仪器及其他技术性工具,非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

四.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致使公司受损者;

五. 无故旷工连续2日(含2日)以下或一年累计旷工7日(含7日)以下;

六. 其他重大违规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解雇:

一. 无故旷工连续3日(含3日)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7日(含7日)以上。

二. 吸食毒品者;

三. 故意泄漏公司技术、经营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 未经许可,在其他单位兼职或兼营公司同类业务者;

五.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六. 违反有关工作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七. 其他违反法令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第10篇 _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第11篇 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__玉米淀粉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及本市场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是:以德为本、量才用人、人尽其能、奖优罚劣,培养勤政敬业的职员队伍,使本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须自觉做到:

(一)忠诚守信、服从领导、互相尊重、团结共事;

(二)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三)廉洁奉公、保守机密,不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

(四)公司核心岗位人员遵守从业回避制度;

(五)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执行;

(六)注意仪容举止,谦逊礼貌待人;

(七)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业务;

(八)爱护公物,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第四条本公司行政部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职员聘用、培训、考核、任免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本公司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以下职能部门:

(一)行政部:负责文秘、人力资源、考勤及劳动纪律、法律事务、资产管理、公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市场部:负责市场的开发、推介、宣传;收集有关市场信息;交易商摊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交易商培训;企业经营业务的研究和拓展。

(三)交易部:组织和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负责代收代付货款和有关费用;提供交易、代收代付服务的咨询。

(四)储运部:负责货物交收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管指定仓库;为交易商提供交收、仓储、运输等服务和咨询。

(五)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

(六)信息部:负责网站的信息采编及发布工作;负责建立与维护交易品种及行业相关的信息库;为公司提供交易品种及其它相关信息。

(七)技术部: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对交易商参与市场交易提供电脑及网络技术支持;负责企业内部办公自动化技术工作;负责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维护。

第三章职务与任免

第八条本公司的职务序列为:

(一)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二)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第九条公司级领导由董事会任免。

第十条部门级,由董事长任免。

第四章选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核编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及素质标准实行全员聘用制。

第十二条选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遵纪守法、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人才。注意亲属回避。

第十三条招聘时采取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招聘程序

(一)制定用人计划: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编制,提出空缺岗位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务专长,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董事长审批,行政部负责招聘。

(二)公开招聘:行政部通过广告、网络、人才交流市场、高等院校双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收集、整理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应提交: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婚姻及子女状况证明复印件;

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被录用人员提供或填写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一经查出,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填写的《求职人员登记表》等。由行政部收集分类整理。

(三)初选: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对收集整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选。

(四)复试: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用人部门、行政部及公司领导等共同参与面试,必要时可对应聘者进行笔试。

(五)审批:行政部备齐复试合格的人员资料并录用意见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经审批合格的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报到试用并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二)被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部报到。报到时需办理以下手续:

(1)提供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新职员录用审批表》、《新职员薪金审批表》、《职员履历表》。

(3)学习《管理手册》和公司文件,参加新职员培训;

(4)用人部门经理安排工作,并指定辅导人员;

(5)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胸卡。

(6)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等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三)试用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可根据其试用期工作表现,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部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缩短或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一个月)只发应聘职位的基本工资,不享受岗位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有权解聘:

1.工作能力低下,无力承担应聘岗位工作;

2.试用期间工作失误较大,造成本公司损失者;

3.品行不佳,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4.转正考核不合格或延长试用仍不合格者;

5.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

(六)试用期满职员应填写《试用期满通知书》参加转正考试。

(七)根据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考试成绩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意见,报董事长决定正式录用、不予录用、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

(八)根据董事长决定,行政部向其发放《试用期满通知书》。

(九)考核合格被批准正式录用的职员,公司与其签定《聘用合同》。

(十)转正后的职员享受其所任职位的一切待遇。

(十一)职员档案

公司行政部负责保管和更新职员档案。职员个人情况若有下列变动应在5日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交有关文件复印件。

⑴结婚

⑵新生子女

⑶配偶、子女或父母死亡

⑷居住地址或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⑸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⑹新获得的教育/专业资格

⑺政治或商务组织的参与或退出

第五章岗位与职责

第十六条岗位确立

(一)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设置不同的岗位。

(二)岗位分工是为了明确职责。职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应相互帮助团结协作。

第十七条岗位

(一)依据职务、岗位不同,职员分为公司、部门、职员三个职等。

1.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2.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3.职员:各部门从事各专项工作的人员;分别为1-4级。

(二)职等的调整

1.职员的职等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成绩等不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

2.职级调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可晋升一级,当岗位、职等不变时,职级以本等最高级为限。

3.职等的调整程序及手续按《人事调整》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工资与福利

第十八条本公司薪金分为基本工资、补贴、效益工资等。

第十九条基本工资按职等确定,共分为三等九级,标准另订。

第二十条补贴包括岗位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和伙食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效益工资根据当年经营收入的完成情况以及职员的工资等级核定发放。

第二十二条根据当年税后利润超额完成情况可计提奖金。

第二十三条基本工资、补贴每月28日发放。新聘职员和离职人员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加补贴工资除以22(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效益工资、奖金按年度于春节前发放。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职员从正式聘用起的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计发,离职人员不予计发。

第二十五条下列款项须从职员薪金中扣除:

(一)依法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依照制度由个人承担的保险费;

(三)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违反劳动纪律等相关制度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依法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及职员依有关制度分摊。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根据经营

状况良性发展,逐步提高职员的福利待遇。职员的福利包括:

(一)在职员生日、结婚、生育及直系亲属去世等情况下酌情发给礼金(品)或慰问金。

(二)为职员办理相关保险。

(三)职员因疾病、突变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酌情予以补贴。

第七章考勤与休假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六、日休息。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7:00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上下班实行签到考勤制。全体职员上下班均须签到和签离。

第三十条职员请假、出差或外出,未能及时签到者,须向上级报告,并应于返回当日由上级核签确认。

第三十一条职员之间不得代为签到,否则代签与被代签者均按一次计半天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迟于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离)者为迟到。累计三次迟到早退者,视为旷工半天。

第三十三条职员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又不按制度补办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四条旷工半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两天者,扣发半月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一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累计旷工五天(含),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除名。

第三十五条加班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安排,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者,累计7小时,按日基本工资的200%加发薪金。加班时须报知部门经理批准,月末(25日前)报行政部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休假

(一)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职员,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公休假。

(二)公休假一般于当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三)公休假由职员书面申请,三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行政部核准;三天以上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四)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当年公休假者,经本人申请、行政部审核,可加发半个月的月薪。

(五)未婚和配偶不在本单位所在地的职员,利用公休假探亲,每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已婚职员利用公休假探父母,每两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

(六)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七)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七条婚、丧假

(一)本公司正式职员,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的可在当年享受婚假,假期三天,根据国家制度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

(二)本公司职员,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去世,可享受五天丧假(不含在途时间)。

(三)婚、丧假请假手续同公休假。

(四)婚、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八条产假

(一)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女职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有生育指标生育子女的,可按国家有关制度享受产假。(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1、产假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2、对晚育(指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二)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休产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由本部门、行政部协调安排,报公司领导核准。

(三)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三十九条父亲假

男职员的妻子生育(初育),职员本人可享受带薪假十天,但应在孩子出生半年内休完。

第四十条病假

(一)职员生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请病假。

(二)病假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两个工作日(含)以上五个工作日(含)以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核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每月连续病假三个工作日(含),累计病假五个工作日(含)扣发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病假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累计超过七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四)全年连续病假十个工作日,累计病假二十个工作日,酌情扣发当年效益工资。

第四十一条事假

(一)不属于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制度请假者即为事假。

(二)职员请事假应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审核。

(三)事假一次以三个工作日为限,事假期间扣发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

(四)因事不能正常工作,一年连续事假十个工作日,累计二十个工作日,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

(五)如请假未在行政部备案,将作旷工处理,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并取消当年年假待遇。

第八章考核与培训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职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是对职员全年的工作绩效、品行、功过、出勤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考查,时间一般于次年的元月。

(二)年度考核形式为:

1.个人总结;

2.部门评议;

3.考试或其他辅助形式。

(三)年度考核由行政部协同各部门进行。考核结果经行政部审查后报公司领导核批。考核合格者,即获续聘资格。

第四十四条不定期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职员试用期满应进行考核。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选聘与录用》有关条款。

(二)其他考核:本公司认为必要时,随时进行的考试或考核。

第四十五条职员的考核材料由行政部记存个人档案,作为奖惩、职级升迁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职员的学习培训,以提高职员的工作水平、业务素质。

培训类型(一)职前培训:新职员报到后,行政部协同用人部门对其进行职前培训,主要内容为:

1.本公司简况;

2.本公司基本业务制度、基本内部管理制度;

3.受聘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

4.介绍工作区域及同事。

(二)在岗培训:可以进行产品、技能培训、基础知识培训。培训的方式:

1、公司或部门举办培训;

2、部门经理日常工作安排对下属进行培训;

3、参加知名企业的培训;

4、选修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的有关课程;

5、参加国内培训单位举办的培训;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对在岗职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倡和鼓励职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口专业知识。通过业余学习获得高于本人原等级的技术资格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成效者,本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奖励分为两类:

(一)嘉奖

(二)记功

第四十八条嘉奖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品行端正,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足为表率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3.遇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恰当者;

4.检举违规违法行为经查属实者;

5.其他经研究确认的原因。

(二)嘉奖以通报表彰为主,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记功

第四十九条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记功:

1.对市场有特殊贡献,足为表率者;

2.遇重大意外事件或灾害,处理及时,处置恰当,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3.累计嘉奖三次;

4.其他研究决定的原因。

(二)记功除通报表彰外,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第五十条处罚分为对员工的劳动纪律、临时员工的工作处罚和聘用员工的工作处罚二种。

第五十一条对员工的劳动纪律、考勤、临时员工的工作等情况处罚。由行政部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行政部经理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填写《违纪情况单》,出现一次违纪情况罚款人民币十元。

第五十二条惩罚为四种: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解聘;

(四)开除。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产生不良后果者;

(二)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四)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五)发生事故有意隐瞒者;

(六)连续数月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

(七)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或擅离职守,屡劝不听者;

(二)无故不完成工作安排或上级命令、指示,影响本公司利益者;

(三)无故拖延为交易商办理合法手续或超越职权违规为交易商办理有关手续者;

(四)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者;

(五)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

(六)累计警告三次者;

(七)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一)工作能力低下,多次不能完成制度工作任务者;

(二)违反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本公司较大损失者;

(三)无正常理由,拒不服从上级指导和安排,多次劝告不听者;

(四)态度恶劣,言行不轨,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气氛和公共关系者;

(五)失职或对问题失误,使本公司受到损失者;

(六)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过制度时间者;

(七)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八)其它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违法乱纪,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者;

(二)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或索贿受贿者;

(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交易商事实确凿者;

(四)泄密、失密,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五)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五日者;

(六)累计二次记过者;

第五十六条职员受处罚,将酌情予以扣发薪金、罚款等经济处罚。

第五十七条职员奖罚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章人事调整

第五十八条人事调整包括职务、等级调整(职等升降)、辞职、解聘、开除等。

第五十九条人事调整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素质标准为条件,考核为依据,兼顾个人发展潜能,严格按制度权限及程序办理。

第六十条职等调整的核定权限及程序。

(一)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二)职员职等调整由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董事长决定。

(三)凡经核定进行人事调整的职员,行政部以《职等调整通知书》通知本人。

第六十一条被调整职员的待遇自调整生效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六十二条辞职

(一)本公司允许职员在聘任期间辞职。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二)行政部向获准辞职的人员送发《离职通知书》。辞职者应按制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擅离职守,按除名对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辞职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通知书》到财务部领取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和补贴。

第六十三条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市场有权解聘:

1.符合本制度《奖励与处罚》中解聘条件之一者;

2.本公司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被核准解散的;

3.其他必要原因。

(二)解聘人员(试用人员除外)由所在部门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三)行政部向被解聘人员发送《离职人员通知书》。被解聘人应按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和其他相关手续,否则按除名对待,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被解聘者(不含试用期被解聘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人员通知书》可领取当月工资。

第六十四条开除

(一)凡符合除名条件的,本公司予以开除。

(二)被开除者,本公司不给任何补偿;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第六十五条按制度程序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职员,本公司可协助其办理有关保险等转移手续。

第六十六条人事调整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七条本公司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一)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二)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总结、考核记录、奖罚记录等资料文件;

(三)个人在本公司期间职务、职等、岗位调整等资料文件;

(四)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培训情况记录;

(五)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六十八条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档案由行政部建立和保管。行政部派专人负责。

第六十九条职员的档案属保密资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条 查阅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则和审批制度,个人不得借阅本人档案;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要经行政部负责人核准。查阅者严禁涂改、圈划、抽换、复印档案资料,不得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一条职员在入本公司工作以前的档案,遵从自愿原则,可将档案转送本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本公司负担在人才中心保管费用。

第七十二条职员离职,其档案按制度程序办理转递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本人承担。本公司保留其在本公司期间的必要记录备查。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八)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使公司人事档案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浙江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浙江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是记载员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任用员工的重要依据,是本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公司的人事档案工作任务:

1、保管员工人事档案;

2、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4、通过人事档案了解熟悉员工,为人事工作提供情况;

5、逐步实现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四条本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公司综合服务部负责。

第二章 人事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五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是公司综合服务部与其他各部门的共同任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互相配合,认真做好。

第六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严格按照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要求执行。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内容:

1、员工登记表(含照片)。

2、个人简历。

3、考核材料(如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见习期满考核鉴定以及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记录、素质测试记录等)。

4、各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包括:①学历证书复印件;②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职务聘免复印件;⑤体检表、干部身份表;⑥其它等)。

5、奖惩材料。

6、兼职情况(包括出任董监事情况<原件或复印件>、担任社会职务情况<原件或复印件>等)。

7、承诺书、劳动合同(应做到文本齐全完整,时间连续及时)、各类因公出国协议或培训协议、担保书等。

8、各类审批材料(复印件,包括⑴应聘材料;⑵面试材料;⑶录用审批材料;⑷职务聘免审批材料;⑸调整工资审批表;⑹因公出国审批材料;⑺用工性质晋升审批表;⑻离职审批表<原件>,辞职批复;⑼离退休审批表;⑽调令单、分配单;⑾其它)。

9、其它可供参考材料(如近三年内的员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各类培训总结、培训成绩、出国培训总结等)。

第七条收集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文字、内容清楚完整,印章手续完备,且办理完毕的正式审核、审批、签署、落款文字材料。

第八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九条形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负责按要求把应归档的材料送交综合服务部归档。

第十条 公司综合服务部发现送交的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第十一条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来源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材料。同时,要熟悉收集归档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收集到的材料,认真鉴别,严格把关,及时入卷归档。

第十二条 形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向公司综合服务部送递材料时,如其他档案管理部门也需要收集归档,则材料形成部门要事先考虑制作材料的数量,必要时协商联系,以防造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短缺。

第三章 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服务部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第十三条 员工人事档案应存入保险柜,有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档案逐一登记编号,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防止错放或丢失。发现丢失或问题,应及时查找并采取措施,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五条 档案移交要填写清单,交接双方应共同清点并签字留据。

第十六条 严格防止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造成泄密或其它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制度,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去。

第十八条 建立坚固、安全的库房,配置符合要求的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六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 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查阅人员须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第二十条 逐步实现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第四章 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借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查阅或借阅人事档案,经公司综合服务部总经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或借阅本人人事档案。

第二十二条 外单位人员凭介绍信等证件经公司综合服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员工档案;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写明原因并经执行总裁批准同意方可。

第二十三条 查阅或借用员工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员工阅档后摘录的材料应由档案工作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和时间,并加盖公司公章。严禁对档案进行圈划、涂改、拆换员工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员工档案内容,违犯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第五章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四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转递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办理档案转递过程上,要认真细致,有条有理,切不可匆忙、马虎,防止出现丝毫的差错。

第二十五条 人员内部调动,档案转递要做到'档随人走',公司综合服务部应将其档案密封转到新的归口单位。

第二十六条 档案转递必须填写《员工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通过机要转递或由档案管理员专程送取,严禁个人携带。对个人携带档案的,公司综合服务部应拒绝接收。

第二十七条 转递的档案必须是经过鉴别、清理、整理的档案。转递档案必须一次转出,不能分批转出。

第二十八条 对转进的档案在核对无误后,及时将《员工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13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怎么写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 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_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 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 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 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14篇 小型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现在中小型公司也越来越多,每一个中型或小型公司为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如何制定公司需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型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15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__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 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 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 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 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服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 交接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 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 人员名册。

(二)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 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 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

第三条 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

第四条 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人事制度15篇

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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