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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管理制度15篇

发布时间:2022-10-16 13:00:01 查看人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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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八十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有效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依据《山东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1)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①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事故应急响应实行三级响应机制。

a.一级响应: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较大安全事故。

b.二级响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一般安全事故。

c.三级响应: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②根据响应级别,现场救援行动实行分级指挥和领导:

a.一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办公室、安全质量、施工技术、设备运输物资、宣传、工会等部门参加。

b.二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公司副职领导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等部门参加。

c.三级响应的事故救援,由项目经理负责指挥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技术部派人参加。

(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①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由项目经理担任组织领导,安质、施技、物资设备、计划合同、财务、综合办、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应急指挥办公室一般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环部部长担任。

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组织情况,也应成立的相应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在该工程完工后撤销。

③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工作小组:

a.救援指挥:接到突发事故报告信息后,宣布启动救援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协调工作。

b.抢险救援组: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迅速组织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c.物资设备保障组: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调配工作,满足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

d.医疗救助组:负责伤亡人员的现场救护、送往医院救治工作。

e.媒体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f.警卫组: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引导外部救援进入现场,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g.接待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妥善处理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3)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①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事故报告、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六个过程。

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环部必须按规定以最快速度上报相关部门。

事故信息报告采用快报方式,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采用文字报告。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③根据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机构,开展事故救援行动。

④应急救援行动主要包括指挥、抢险、物资设备保障、医疗救助、媒体宣传、警卫、

后勤和接待等,应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进行详细规定各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执行人或小组、协调等事项。

⑤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①开工前,根据地质条件、重难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重大危险源等特点,安环部共同组织安质、技术、物资设备等部门,编制本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经本级项目经理签字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②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了解业主、监理单位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掌握当地有关医疗机构和急救机构的联系方式,编制预案时要结合这些因素。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针对工程具体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危险源等特点,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可以在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编写,作为《安全专预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规范,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a.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

b.应急救援组织及其具体分工、详细职责。

c.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d.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

e.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f.现场恢复措施。

g.应急培训和演练。

h.其他。

⑤若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应急演练中发生预案存在不足,要对预案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或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预案的完善。

(5)事故应急准备和演练

①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抢险人员、救援设备、物资和器材的预备工作。

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搞好专职安全员负责应急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做出评价。

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板报、讲座、例会、工前工后会等多种形式,对人员广泛开展事故应急相关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应急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a.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b.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c.个人防护常识。

d.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④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第2篇 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 车间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正确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维护生产秩序,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抢救伤员,尽快恢复运营和生产,尽量减少损失。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者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 处理事故(事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为准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事件),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究责任人,吸取教训,制定对策,防止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4 发生一般事件及以上事故(事件)时,应配合部门立即成立事故(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应包含安全员、事故(事件)所涉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合部门确定调查小组组长,明确调查小组各成员的责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事故(事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制定防范措施和提出处理意见。

5 车间应根据部门应急体系要求建立与车间有关的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抢修救援组织,配备抢修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演练应由车间的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现场指挥,组织抢险救援。演练结束后组织抢险救援队员召开分析会议。

6 处理突发事件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抢险组织工作要贯彻“高度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先通后复”的原则,确保抢险救援工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有序、可控、快速、及时,减少事故影响、尽快恢复生产。

第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事件、事故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件或事故,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地实

施应急措施,有效的保护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减少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

事件的损失及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2 术语

1)采用 q/sy1002.1 2007 中规定的术语。

2事故预防 采用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 职责

3.1综合办公室是事故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或参加较大以上事故的登记、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接收公司各类 重大 应急事件的信息,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受并传达指令;

负责 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通报重大 应急事件 信息; 组织对重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3.2生产技术部是事故应急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 组织制订公司应急预案及其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的培 训工作;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调动和协调应急救援资源,并 编写应急行动总结报告;组织对防洪排涝工作及其物资准备和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包括承包方)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工作。 生产技术部 在紧急情况下 负责跟踪了解重大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并根据应急职能分工落实指令;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调动和协调消防等救援力量,并组织或指导进行 职业健康安全监护和 环境监测以及应急状态下的污染防治; 负责应急过程中现场取证、调查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3各相关管理部门参与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各部门在业务的范围内,履行各自的应急职责。

3.4 发生事故的单位(包括承包商,下同)负责事故的报告、保护现场和抢险避险以及对一般以下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4 事故报告程序

4.1事故和事件的报告

4.4.11.1.1当发生(发现)事故或事件时,当事人或最先目击者要立即报警并直接或当发生(发现)事故或事件时,当事人或最先目击者要立即报警并直接或逐级报告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当事人或目击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切断事故逐级报告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当事人或目击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切断事故源、进行自救(救护)或避险、控制事故发展并保护现场。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源、进行自救(救护)或避险、控制事故发展并保护现场。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报告报告综合办公室。。

4.

4.11.2.2一般以下事故(含一般事故,下同)发生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事故一般以下事故(含一般事故,下同)发生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事故单位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成事故救援小组,抢救伤员,控制事故扩大。单位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成事故救援小组,抢救伤员,控制事故扩大。

4.4.11.3.3岗位员工在自救或避险的同时,应立即使用通讯工具上报岗位员工在自救或避险的同时,应立即使用通讯工具上报单位值班调度或值班调度或值班干部,说明事故的地点、时间、类型、值班干部,说明事故的地点、时间、类型、初步原因、范围、范围、目前状态和和发展和发展势态及人员伤亡情况等,并采取措施势态及人员伤亡情况等,并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改变现场状况(抢险或抢救过程除外)。

4.4.11.4.4单位值班调度或值班干部在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填写值班调度或值班干部在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填写《事故登记表》,立即向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制立即向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制订实施抢险措施。订实施抢险措施。

4.1.5重大事故由综合办公室在2小时内报到公司领导。

4.1.6事故发生后需要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4.1.7对于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未遂事故应按照事故的上报程序和要求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4.2事件、事故调查

4.2.1事件(未遂事故)由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并针对事件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由综合办公室监督实施。

4.2.2 小事故和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2.3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授权综合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4.2.4 一般以上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

4.2.5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要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方面的缺陷;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一定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确认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按规定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4.2.6调查人员在事件、事故调查过程中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材料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4.3 事件和事故的处理

4.3.1对于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未遂事故),经过调查后,应及时纠正人员“三违”行为、整改设施设备隐患和施工作业中的管理缺陷,消除事故隐患,制订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3.2 发生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3.3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实施。

4.3.4 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责任者)应按照责任大小给予处理。行政处分主要包括:开除、留用察看、撤职、记大过、警告,另有罚款或行政处分并罚款等。具体执行《事故管理暂行办法》、《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4.3.5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按照审批权限,具体执行《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4.3.6 一般以上事故处理意见与调查报告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汇报集团公司领导。

4.4 事故事件的建档

4.4.44.1.1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综合办公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统计表”。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统计表”。

4.

4.44.2.2无论发生事故的级别大小,都应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报告”无论发生事故的级别大小,都应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报告”并上报备案。并上报备案。

4.4.44..33事故报告、证据(包括物证、照片、录像带、证词等)、测量和鉴定数据、事故报告、证据(包括物证、照片、录像带、证词等)、测量和鉴定数据、记录等资料,由事故责任单位的部门妥善保管,记录等资料,由事故责任单位的部门妥善保管,具体执行《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4.5事故、事件通报教育

事故、事件处理后,公司应及时对事故、事件进行通报,组织对事故、事件进行案例分析讨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充分利用事故资源对广大员工进

行事故教育,举一反三,提高员工的遵章守纪和hse风险防范意识。

55 应急管理应急管理

55.1 .1 应急预案策划和编制应急预案策划和编制

55.1.1.1.1生产技术部依据公司重大危害和环境因素,策划公司应急预案编制方案,生产技术部依据公司重大危害和环境因素,策划公司应急预案编制方案,

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55.1.2.1.2应急预案的编写原则:机构健全、权责分明;措施得当、保障有力;符合应急预案的编写原则:机构健全、权责分明;措施得当、保障有力;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实际、可操作性强。

55.1.3.1.3应急预案应明确特定紧急情况发生时需采取的步骤和措施,其内容至少包应急预案应明确特定紧急情况发生时需采取的步骤和措施,其内容至少包含:含:

11)应急事件;)应急事件;

22)应急组织成员和责任分工;)应急组织成员和责任分工;

33)应急联络系统;)应急联络系统;

44)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应急救援基本原则;

55)应急系统的启动;)应急系统的启动;

66)各级组织之间和与地方政府、消防、医疗等应急资源的联动机制;)各级组织之间和与地方政府、消防、医疗等应急资源的联动机制;

77)信息发布授权;)信息发布授权;

88)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

99)应急状态的终止或解除等。)应急状态的终止或解除等。

55.1.4.1.4生产技术部根据批准的应急预案编制方案,组织编制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生产技术部根据批准的应急预案编制方案,组织编制突发重大事件(事故)应急救援(响应)预案,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布实施。应急救援(响应)预案,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布实施。

55.1.5.1.5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主管业务范围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主管领内的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导审批。

55.2.2应急应急队伍队伍和和装备装备物资准备物资准备

55.2.1.2.1公司根据应急需要组建适当规模的专职和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按照公公司根据应急需要组建适当规模的专职和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按照公司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的指令参加(应急办公室)的指令参加应急应急演练和抢险救援演练和抢险救援工作。工作。

55.2.2.2.2各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并定期对应急装备进行检测和检查,建立各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并定期对应急装备进行检测和检查,建立相应台帐,保证其完整性。相应台帐,保证其完整性。

55.2.2..33各部门根据应急实际需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材料,定期对应急物各部门根据应急实际需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材料,定期对应急物资材料进行检查或更新,并做好检查及更新记录,保证其完好。资材料进行检查或更新,并做好检查及更新记录,保证其完好。

55.2.4.2.4凡是在凡是在公司的活动公司的活动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和各种商务活动的承包方、合作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和各种商务活动的承包方、合作

者在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时,求援公司

者在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时,求援公司在在采取应急行动时,参照执行本程采取应急行动时,参照执行本程序。序。

55.3.3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培训和演练

55.3.1.3.1生产技术部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生产技术部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55.3.2.3.2生产技术部按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公司的应急培训,生产技术部按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公司的应急培训,参加人员为应急组织机参加人员为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构成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知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价和修订以及各类紧,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知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价和修订以及各类紧急情况处理案例等,并对培训情况记录、评价。急情况处理案例等,并对培训情况记录、评价。

55.3.3.3.3必要时,各部门负责编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专项预案的培训计划,按计必要时,各部门负责编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各专项预案的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应急培训,并对培训情况记录、评价,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生产技术部划组织实施应急培训,并对培训情况记录、评价,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生产技术部进行备份。进行备份。

55.3.4.3.4生产技术部和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报主管生产技术部和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领导审批后实施。

55.3.5.3.5生产技术部按计划会同各部门组织每一年进行一次应急综合性演习,通过生产技术部按计划会同各部门组织每一年进行一次应急综合性演习,通过模拟实战演练,检验和提高公司应急反应系统对应急突发事件及事故险情的协同模拟实战演练,检验和提高公司应急反应系统对应急突发事件及事故险情的协同应变处置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参加人员为应急组织成员和相关抢险队伍参加人员为应急组织成员和相关抢险队伍,并对演练情况记录、,并对演练情况记录、评价。评价。

55.4 .4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

55.4.14.1当发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根据不同险情级别,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按照险情类别,生紧急情况时,根据不同险情级别,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按照险情类别,立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立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5.4.2.4.2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应急指挥成员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人员,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应急指挥成员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人员,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应急预案中相关的处置程序实施抢险救援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应急预案中相关的处置程序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具体执行相关应急预案。工作,具体执行相关应急预案。

55.4.3.4.3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完毕后,应急办公室根据现场处理情况,奉命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完毕后,应急办公室根据现场处理情况,奉命下达解除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指令。应急状态的指令。

55.4.4.4.4应急行动解除后,生产运行部门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工作。应急行动解除后,生产运行部门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工作。

55.4.5.4.5应急行动结束后,应急行动结束后,生产运行部门生产运行部门要对应急行动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要对应急行动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应急记录,录,4848小时内写出应急总结报告,报送公司小时内写出应急总结报告,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55.4.6.4.6在应急状态下,具体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具体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

55.5 .5 应急评审与修订应急评审与修订

55.5.1.5.1公司应急演练或应急预案启动后,主管部门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公司应急演练或应急预案启动后,主管部门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行总结和评审,为改进其应急预案提供依据。效性进行总结和评审,为改进其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55.5.2.5.2主管部门针对应急演习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主管部门针对应急演习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修订,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案及时进行修订,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4篇 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第5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我矿主要灾害包括:水灾、火灾、瓦斯、煤尘、提升运输、顶板等灾害。

2、为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组织专门制定《2007年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类灾害的存在条件、危险分析、危害程度范围预测等分别制定了预防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制度及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不编制或内容不全、不及时上报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矿长、总工程师及各专业要组织职工对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救援预案进行学习,认真抓好落实,让每一名职工了解掌握矿井的灾害隐患及预防与处理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4、矿长负责《灾防计划》所列工程项目的落实,并根据矿井生产中实际变化情况,有通防科及时对《灾防计划》修改补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修改后的《灾防计划》要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5、每年必须要与救护队联合,有计划的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并进行总结,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6、按照明确职责,重点检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各专业根据所辖范围,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危害,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7、对特殊地点实行重点监控管理,由专业领导分班盯岗,及时汇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现象,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8、出现异常情况,各岗位作业人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专业领导,根据事故应急处理计划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自救,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6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与救援预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预防与控制本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本矿的安全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矿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矿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根据本矿各岗位存在的煤尘、矽尘、水泥尘、噪声等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采煤一区、采煤二区、采煤三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运输工区、皮带工区、巷修工区、通防工区、安装工区、运转工区、机厂等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2、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地点、人数、可能引起职业危害事故的原因,调度室在做好详细记录的同时,立即报告矿领导并通知矿医院进行救治处理。

2、矿医院值班人员在接到矿调度室发出的有关职业危害事故的通知时,应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立即通知院长、值班医师,并做好急救药品、器械等准备。如矿紧急命令救护车出车时,值班人员有权直接调度值班司机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地点,值班司机接到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出车,值班医护人员应携带抢救物品随车出发。

3、值班医师接诊事故患者后,应立即进行仔细全面而又重点的查体,迅速明确事故原因及病情,进行现场紧急救治。现场如不能确诊时,在时间许可的条件下可自行确定回矿医院或转人民医院或者兖矿总医院治疗,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治,并将救治情况随时报告矿调度室和矿领导。

4、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安监站、调度室、医院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明确引起事故根源,进行封存或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消除,避免其他人员再次接触而造成事故的扩大。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报告简要说明事故的单位、详细地址、发生事故的时间、事故人数、有无死亡等。

5、安监站、调度室、通风工区、通防科、医院有关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基本查明与本次事故的情况,确定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造成本次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

第7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危险源应结合矿井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通过认真分析,认为矿井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危险源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

(一)粉尘危害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尘肺病。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皆可产生大量粉尘。

2.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过程可产生大量粉尘。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还具有爆炸危险。

1.甲烷涌出主要来源是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及采空区、地质破碎带涌出。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井下爆破、煤炭自燃及煤尘、瓦斯爆炸事故等。

3.硫化氢主要来源是有机物腐烂、含硫矿物水解、氧化、自燃及老空积水涌出。

(三)噪音危害噪音主要产生于矿井主通风机、压风机房、主副井绞车房、洗煤厂、井下局部通风机、带式输送机、采煤机、破碎机、转载机、掘进机、风钻等设备工作时。噪音超过一定数值后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对从业人员听力、情绪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二、防治职业危害事故措施

(一)预防煤尘爆炸事故措施

1.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防尘措施。

2.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粉尘的危害。

3.井下作业场所的定点总粉尘及呼尘浓度要每月测定两次。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六个月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一次。

4.设置完善齐全的防尘供水管路,保证防尘水量充足,水质清洁,各防尘地点水压充足。

5.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6.掘进工作面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时实现自动喷雾降尘,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耙装机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喷浆机必须与净化水幕、除尘风机实现联动;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7.在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正常使用。 所有转载点全部安装完善的喷雾装置。

8.井下总进、回风巷,每月至少用水冲刷一次积尘,各采区进、回风巷每周冲刷一次,采掘工作面每班冲刷一次,杜绝积尘。

9.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及新工艺,大力提高防降尘效果。

(二)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措施

1.加强通风,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

(1)通风队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凡因机电事故而突然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将无风区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巷中,并设臵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必须按规程及措施规定进行,严禁无风作业、无风放炮。

(2)通风队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防设施等要建立巡查制度,每旬至少全面检查测定一次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风量,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要求。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

2.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3.加强采空区管理。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4.加强瓦斯排放和巷道贯通管理。杜绝盲巷,停风超过24小时的盲巷必须立即封闭。

5.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齐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设置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定期标校。

7.杜绝失爆,提高供电质量,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

8.凡接近采空区、废弃巷道均需制定专门的防治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措施。

9.加强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检验更换,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

10.熟悉避火灾路线,掌握救灾的基本知识。

(四)噪音预防应对措施

1.保持设备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消音降噪的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3.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音设备。

4.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加强设备维修,减少设备老化带来的噪声。

第8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四、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 10 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六、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一)机构职责

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二)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1)生产组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2)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七、制定应急设备管理档案,包括:

(1)应急设备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2)应急设备台账;

(3)应急设备中文说明书;

(4)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台账;

(5)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日常运转记录;

(6)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7)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维修记录;

(8)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档案;

(9)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10)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

第9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我矿主要灾害包括:水灾、火灾、瓦斯、煤尘、提升运输、顶板等灾害。

2、为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组织专门制定《2007年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类灾害的存在条件、危险分析、危害程度范围预测等分别制定了预防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制度及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不编制或内容不全、不及时上报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矿长、总工程师及各专业要组织职工对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救援预案进行学习,认真抓好落实,让每一名职工了解掌握矿井的灾害隐患及预防与处理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4、矿长负责《灾防计划》所列工程项目的落实,并根据矿井生产中实际变化情况,有通防科及时对《灾防计划》修改补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修改后的《灾防计划》要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5、每年必须要与救护队联合,有计划的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并进行总结,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6、按照明确职责,重点检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各专业根据所辖范围,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危害,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7、对特殊地点实行重点监控管理,由专业领导分班盯岗,及时汇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现象,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8、出现异常情况,各岗位作业人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专业领导,根据事故应急处理计划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自救,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10篇 消防管理制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说明

本制度是根据集团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b版)、《程序文件》和及其支持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是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实施性文件。

二、管理制度

为贯彻和落实集团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办法》,加强项目部的消防工作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及企业财产的安全,项目部成立区域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的成员组成

姓名

现任职务

组内职务

联系电话

严相华

项目经理

组长

李洪建

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

王正

安全员

组员

袁勇春

安全员

组员

高兴全

材料员

组员

宋政敏

施工员

组员

文小敏

质量员

组员

邓光荣

工长

组员

何绍兵

工长

组员

2、义务消防队的成员职责

⑴负责区域内日常消防设施的维护,防止消防设施被损坏、移动、挪用,按期更换灭火器药剂;

⑵负责监督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现不利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整改建议;

⑶按照消防预案,在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扑灭、疏散人员和实施救生,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请求专业消防队进行增援。

⑷负责平时向从业人员宣传消防知识和火灾发生时的自救常识。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职民工宿舍、仓库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均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适宜的消防设施、器材。

2、各消防设施、器材应标识维护责任人。

3、项目部每周利用周检对现场消防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防火于未然。

4、利用灭火剂即将过使用有效期之际,组织义务消防队成员进行消防、救生演练,以提高技能。

5、随时保持与外界的通讯联系畅通,火情严重时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增援。

第11篇 事故和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三、职责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相关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5、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6、应急事故管理

(1)突发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3)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6)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各装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序,按可能性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8)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避免更大的伤亡。

7、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第12篇 民爆物品库房安全隐患整改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火灾、雷击、盗窃、人为有意破坏及外部山场火灾事故都有可能导致企业民爆仓库发生爆炸事故。

一、造成火灾,爆炸隐患的主要原因是:

1、贮存民爆物品时,安全距离不够,或周围居民生活区日渐迫近储存仓库,阻止无效,且居民使用明火。

2、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不全。

3、防雷、避雷设施老化,陈旧、无力更新。

4、贮存民爆物品时,没有使用防爆设备或防爆设备老化无力更新。

二、事故隐患整治与评估

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处理,单位一时无法处置,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评估分级,切实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事故处理应急处理

单位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在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要尽快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情况,如无特殊原因,必须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四、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1、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2、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3、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做好事故结案材料的归档管理,对每起事故,必须建立详细的、完整的事故档案,并按规定进行系统整理和编目保管,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第13篇 港口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第14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级别划分;预案修订频次;主管及修订部门职责;审批流程及预案格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车间。

3 内容与要求

3.1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依据

3.1.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3.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3.2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要求

3.2.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2.2 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2.3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2.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2.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2.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2.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2.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3 事故应急预案分类

3.3.1 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2 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3 现场处置方案,由车间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4 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3.4.1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共分三个等级,分别是:

a)黄色警报:较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包括3人)以上人员轻伤;1人重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人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b)橙色警报: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c)红色警报: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上人员重伤;1人以上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在30万元(包括30万元)以上;3人以上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3.4.2 现场处置方案共一级,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由车间启动应急处置方案,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下轻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下等情况的事故。

3.5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3.5.1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3.5.2 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3.5.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5.3.1 综合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为副总指挥,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组员为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级应急指挥系统。

3.5.4 预防与预警

3.5.5 应急响应

3.5.6 信息发布

3.5.7 后期处置

3.5.8 保障措施

3.5.9 培训与演练

3.5.10 奖惩

3.5.11 附则,包括图片、释疑及实施时间等

3.5.12 附件

3.6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各专项预案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写,要相互结合、相辅相承。

3.7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的组织由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要求简单实用,符合车间实际。

3.8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流程

3.8.1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由管理部组织起草,生产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3.8.2 现场处置方案由预案所属车间、部门负责起草,生产技术科、安环部负责审核,报由生产经理批准生效。

3.9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修订频次

3.9.1 综合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2 专项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3 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4 有下列情形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须进行及时修订、评审:

a)组织机构、法人代表、生产方式等发生变更;

b)生产工艺、设备或建、构筑物发生重大变化;

c)应急组织系统发生变更;

d)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e)急预案需修订;

f)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修改申请。

3.10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安环部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电子、纸质文本维护管理,并负责备案。

4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防建、构筑物倒塌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相关记录

《应急准备响应预案演练》

《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评审、修订记录》

第15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范例

1目的

加强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3.1.1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厂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3.1.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3.1.2.1负责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3.1.2.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3.1.2.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1.2.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当接到事故报告后,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3.2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2.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车间)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厂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厂部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3.2.2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2.3各部门(车间)及相关单位要按应急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3.3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门(车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厂安环科备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厂部及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3.2各部门(车间)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3.3.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等。

3.4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3.4.1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内至少有1名厂部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和生产调度,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3.4.1.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1.3例会制度:每月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月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3.4.1.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3.4.2培训和演练

3.4.2.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②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3.4.2.2对专业队的培训

①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②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③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4.2.3对一般员工的培训

①危险隐患类型识别;

②各种信号的含义识别;

③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④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3.4.2.4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3.5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3.5.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3.5.2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5.3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15篇

1车间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正确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维护生产秩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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