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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在建项目转让简易协议书 第2篇物业项目转让协议书范本 第3篇项目转让协议书2 第4篇物业项目转让协议书通用范本 第5篇项目转让协议书模板 第6篇房地产项目转让协议书范本 第7篇合资项目转让协议书 第8篇项目转让协议书 第9篇在建房地产项目转让协议书 第10篇项目转让协议书通用范本 第11篇工程项目转让协议书 第12篇房地产项目转让协议书模板 第13篇经营项目转让协议书范本 第14篇物业项目转让协议书 第15篇经营项目转让协议书 第16篇洗车项目转让协议书
第1篇 在建项目转让简易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目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当月工资。甲方实行的工资形式的为_______________;工资为___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___元/月。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的工作制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排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力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万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万出具终止解陈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台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万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或者通过协商以附件形式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2篇 物业项目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鉴于甲方需将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物业管理进行转让;乙方拥有合法从事物业管理资质条件。对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转让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一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转让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转让,对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进行物业管理。
三、转让物业管理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业主委员会终止乙方对该项目物业管理之日止。
四、本合同书的生效应征得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业主同意,对此乙方承诺已征询业主(或 房屋租赁 户)同意。
五、从本合同书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与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业主(或房屋租赁户)签订的《 物业管理合同 》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六、本合同书签订生效之日前,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业主(或房屋租赁户)所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对原与甲方已签订物管合同的业主(或房屋租赁户),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垫付甲方(附清单),然后乙方向 欠款 的业主(或房屋租赁户)收取物管、水、电欠费和滞纳金、 违约金 。对原与甲方未签订物管合同的业主(或房屋租赁户),鉴于已实际享受物管服务的事实,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 ,其业主(或房屋租赁户)应予缴纳物管费,该费用由乙方依据合法程序负责追收缴纳。
七、乙方承诺接受原甲方在________商业广场工作的物管人员(包括保安、清洁工),保证其 工资 及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原标准,并按国家相关政策作相应调整。在物管人员(包括保安、清洁工)交接过程中若产生矛盾纠纷或经济补偿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解决。
八、甲方将________商业广场a2区4楼建筑面积作为物管用房(含室内部分办公用品)及该商业广场的水电设施、公共区域设施(电梯、照明、绿化、道路等)一并交给乙方(附清单),有乙方使用并负责维修、维护。且a2区4楼只能用作物管办公不得将此房变卖、出租或 抵押 。
九、乙方经营期间有权对该区道路、空间等进行合理规划、管理和使用。
十、对连接原广播局通道处、桥面及临河道下面的防洪层空间,在不影响房屋主体质量、安全并通过城建规划等前提下,可以进行合理利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产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甲方原商业广场售房部无偿交付乙方(从签订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门要求 拆迁 ,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服从,拆迁事宜概由乙方与政府接洽。
十二、乙方管理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物业期间,应依法经营。其收益归乙方所有, 债务 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因物业管理向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业主(或房屋租赁户)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按甲方与__________商业广场项目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非经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十四、本合同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十五、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 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项目转让协议书2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巢湖市向阳路徽商御花园号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贰年租赁合同,__年4月16日—__年4月15日;现甲方从__年3月16日将房屋转租于乙方,租期到__年4月15日止,(大写:年租金为人民币36000叁万陆仟元整),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在__年的4月16日和10月16日将房租交至甲方,再有甲方交至丙方。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必须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货架、柜台、空调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__年3月14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1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和__年3月16日---__年4月15房租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和合同保证金__元(大写:贰仟元整);合计24000元(大写:贰万四千元整)合同保证金在乙方与丙方的合同终止时,由丙方全额退还乙方;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在__年3月15日将房子和钥匙交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承接租房,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丙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从__年4月16日期起,本合同与原甲方和丙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作废,一切以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
第4篇 物业项目转让协议书通用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第5篇 项目转让协议书模板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文家场苗圃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亩。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转让价款: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在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房地产项目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 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房地产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 ,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编号:;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 土地出让金 ,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计算,为年;
3.2该项目的 拆迁 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 合同生效 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1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 合同解除 ,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 定金 ,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 转账支票 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 契税 、 印花税 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6.1.3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
8.2.2《 工程监理合同 》;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 》,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 合同当事人 ,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 商业秘密 (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第7篇 合资项目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__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00]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__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00-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00]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00-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__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__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__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__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__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项目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文家场苗圃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亩。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转让价款: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在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在建房地产项目转让协议书
小编合同范文频道为大家整理了《在建房地产项目转让协议书》,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方: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丁方:
戊方:
鉴于:
一、乙方××公司是(该公司的简介及其股东情况)。
二、乙方××公司自××年×月开始,合作开发建设××项目,××公司负责出地,由合作方出资,拟建××层的商业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土地状况为:
××公司提供的地块位于××区,面积约××㎡,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国土局地块编号为××。该地块于××年××月××日取得《房地产证》,编号为××,宗地号××,土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面积××㎡。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为××年。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合同编号××,地价款于××年××月××日已全部付清。
三、曾与乙方参与开发××项目的主体(出资方):
(1)××公司
(2)××公司
(3)……
四、先后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
(1)《××合同书》,××年××月××日××公司与××公司签订。
(2)《××协议书》,××年××月××日××公司与××公司签订。
(3)……
五、乙方与××公司的合作
(合作的基本事实情况介绍)
六、乙方与××公司的合作
(合作的基本事实情况介绍)
七、……
八、本项目所涉的已结、未结诉讼:
(一)合作开发的诉讼
1、××公司诉××公司(诉讼的基本情况)
2、……
(二)工程款纠纷的诉讼
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
1、××公司诉××公司的××协议
2、……
九、××项目下的债务情况:
1、工程款
2、银行贷款
3、借款
4、监理费
5、行政罚款
(行政罚款及其处罚事由)
十一、××项目的现状
××的开发建设前后共经历××年时间,期间讼争不断。××年×月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年建至××层封顶,共建有××层,建筑面积共××㎡。××年×月通过整体验收,现××项目的相关权利证书,及资质证件有:
1、《××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房地产证》
6、《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7、《外销许可证》
8、《××购房入户证明》
9、……
(一)部分物业被查封、拍卖
1、拍卖情况;
2、查封物业情况。
(二)该项目已被委托看管,责令停止使用
以上情况,乙、丙、丁、戊各方均保证上述陈述是真实的,并其股权、债权、物权除上述瑕疵以外,再没有设置任何其它担保、抵押、质押或其它第三方权利。
现在,甲、乙、丙、丁、戊各方希望合作,共同解决××项目自开发以来久拖未决遗留下来的产权登记、销售资质、债务的清偿、查封的解除等相关事宜。各方现就合作意向、合作方式、股权的配置、债的清偿、权责的分担等合作事宜,作以综合的协商和全面的约定,如下:
本合同的定义:
项目:是指乙方开发的__楼盘所占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股权:是指丙方、丁方、戊方持有的乙方公司经法定工商登记的股东权益。
本合同未特别标明的定义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及行业惯例理解。
第一条 甲方同意收购丙方、丁方、戊方持有的乙方公司的股权,并同时收购乙方所开发的“××”项目的权益。甲方也同意现状条件下乙方公司承担的与股权比例相适应义务,包括股东义务和公司债务。
甲方同意现状条件下承担乙方公司的债务前提是:
(一)本协议签署前公司既有债务,而非本协议签定后所形成的其他债务;
(二)乙、丙、丁、戊方在本合同中所确认的基于真实陈述,而发生的债务,如乙、丙、丁、戊方未有真实陈述而发生的超出本协议书确立的债务,与甲方无关;如若甲方因乙、丙、丁、戊方非真实陈述而实际承担了超出本协议确定的部分债务,甲方有权向乙、丙、丁、戊方索赔,且乙、丙、丁、戊方愿意由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甲方所声明承担的乙方公司债务仅限于乙方在经营中所欠债务,乙方原有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股东或关联方自身名义欠下的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甲方收购乙方公司的程序和方式:
(一)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丙、丁、戊方将其持有的乙方公司的股权总计15%过户给甲方,甲方成为乙方公司新的股东。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是甲方为乙方项目支出的必需经费、劳务等实际支出、双方就此部分的股权转让另行签订协议;
(二)甲方成为新股东后与乙、丙、丁、戊方共同申请解决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经共同努力,取得下列全部文件后,丙、丁、戊方再行转让所持有的乙方公司的股权总计40%,这些文件包括:
1、 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出的关于变更项目土地使用权人的批复,该批复须将乙方公司确定为单独权利人,无其他共有方;
2、 房地产管理部门重新核发的《售楼许可证》,为该许可证上列明项目的开发商仅为乙方一家。(三)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全部债务清结后,尚余45%股权由丙、丁、戊方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第三条 乙方公司的债务包括:
(一)欠付的全部工程款××万元,本息均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计至本协议签订时;
(二)欠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计至本协议签订时,共计××万元;
(三)欠付××借款及利息,计至本协议签订时,共计××万;
(四)欠付××公司的监理费及利息,计至本协议签订时,共计××元。
前述各项债务总额共计××元。
第四条 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债务,包括:
(一)甲方在受让股权15%后,即为乙方办理现由××人民法院查封的共计 ××㎡产权的解封事宜,并支付有关费用。若房产确已拍卖,则由甲方处理拍卖的善后事宜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甲方受让15%股权后,即会同乙方办理有关消防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消防整改,并支付有关费用;
(三)甲方受让15%股权后,即会同乙方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的全部合法手续,因竣工验收及相关整改项目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四)甲方受让15%股权后,即委托律师全面接手本项目所涉的全部尚未完结的诉讼。
第五条 费用的支付方式:
在乙方公司取得项目的《售楼许可证》前,由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取得《售楼许可证》后,项目的全部售楼收入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参与监管用于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支出包括支付本协议第三、第四条的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支付完毕本协议第三、四条各项费用后,如有剩余,用于支付本项目开发的全部税费。支付税费后如仍有剩余,概括支付乙方因开发本项目的全部成本投入及补偿共计××元人民币(¥××)。支付此项费用后,若仍有剩余,则甲、乙双方以所享股权比例55%:45%分享,乙方所得部分则由乙方原股东丙、丁、戊方分享,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拒付或延期支付。
如果全部房产售完,售楼收入依前述程序分配乙方××万元人民币后无其他结余。则甲、乙双方均不再分享,甲方为此项目投入损失甲方自负,如果房产没有销售完毕,则所余房产同样按甲、乙双方55%:45%比例分享,并分别办理房地产权证,任何一方不得借故不予办理;如果房产销售完毕且收入不够支付乙方的××万元人民币,则未支付部分的损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 费用的管理与监管
项目取得《售楼许可证》后,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项目房产的销售,所有售楼款汇入甲、乙双方共管的帐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丁、戊各方在本协议中的陈述及均是真实可信的,本合同约定各项义务当事人亦均需全面履行。乙、丙、丁、戊方发生下列情况系严重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甲方不少于××元违约金,且需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丙、丁、戊方在本协议中关于乙方公司及项目所欠债务的陈述虚假,使甲方为履行本协议需多承担超过本协议确定的费用××元以上的;
(二)乙、丙、丁、戊方关于乙方公司股权现状陈述虚假,在本协议签订前丙、丁、戊方在乙方公司的股权已被查封或抵押的;
(三)乙方曾为他人进行重大担保,因其担保行为给甲方造成超××元损失的;
(四)乙、丙、丁、戊方关于项目土地及查封的陈述虚假,在已被查封之外有其他法院查封导致甲方履行本协议中造成甲方超过××元损失的;
(五)甲方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但乙、丙、丁、戊拒不将乙方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的;
(六)甲方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但乙、丙、丁、戊方拒绝接受本协议约定将甲方应得的收益付给甲方的;
(七)乙、丙、丁、戊方违反诚信原则,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私自与他方合作包括与他方签署合作协议、委托他方办理本已依照本协议交给甲方办理的事项;
(八)其他法律认定的重大违约行为。
乙、丙、丁、戊如出现前述重大违约行为,除按本条前述原则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中止合同履行。
甲方如下严重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不少于××元的违约金且需要赔偿乙、丙、丁、戊方实际损失:
(一)甲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能力或虚构履行能力,致使乙方的损失扩大的;
(二)丙、丁、戊各方已出具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但甲方拒绝受让股权的;
(三)甲方将本协议约定的由甲方承担主要义务未经乙方同意而转给他人或通过签订协议而将本合同中甲方的权益转让给他人的;
(四)甲方有法律认可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的。
第八条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予以中止,双方因履行本协议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一)双方同意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二)双方经过努力自本协议签订后,在九个月内无法取得新的且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政府土地使用权批复或《售楼许可证》;
(三)双方经过努力,在九个月内无法解除××人民法院的解封手续;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已经确认的乙方公司的债务超过本协议确认的数字××元以上且甲方不愿承担的;
(五)因市场形势变化,项目的估值明显低于甲方依本协议认可的债务数额甲方不愿再行收购乙方公司股权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中止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出现时。
第九条 公司的后续管理与清算
甲方收购乙方公司的股权是基于收购项目的目的,若项目所涉及的房产被销售完毕或依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乙方公司依下列原则处理:
(一)如果各方认为确因乙方公司处理的债权债务需要需保留公司的,则双方依公司法的规定和股权约定继续延续乙方公司;
(二)如果双方认为无必要继续设立乙方公司,则对乙方公司依法进行清算;
(三)双方认为如有必要对项目进行物业管理,则以双方在乙方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另行设立物业管理公司。
公司清算所发生的税费由各方依法律规定缴纳。
第十条 税费承担
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所有实际发生的交易,均应由法定应税方依法缴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期股权转让,均需另得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与本框架协议不一致的,依本协议约定。本协议未尽事项,各方可另行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本协议的基本原则。
十二、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共六份,协议各方当事人一份,留存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一份。
十三、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备注:
1. 在建房地产项目转让(俗称“烂尾楼”)合同或协议是多种多样的,本协议书是中国并购律师网中并购团队律师,根据本类案件的具体情况,针对在建房地产项目转让事宜编写的协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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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项目转让协议书通用范本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文家场苗圃 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亩。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转让价款: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 定金 _______万元,在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 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 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 10 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 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第11篇 工程项目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第12篇 房地产项目转让协议书模板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 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1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 ,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编号: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 土地出让金 ,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计算,为年
3.2该项目的 拆迁 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 合同生效 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1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 合同解除 ,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 定金 ,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 转账支票 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 契税 、 印花税 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
8.2.2《 工程监理合同 》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 》,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 合同当事人 ,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 商业秘密 (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第13篇 经营项目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 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 法人变更 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 房屋所有权 证及 土地使用证 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 工程款 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 债务 (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 债权债务 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 土地使用权 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 担保合同 。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 合同生效 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 购房 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 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管辖 。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第14篇 物业项目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第15篇 经营项目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 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 法人变更 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 房屋所有权 证及 土地使用证 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 工程款 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 债务 (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 债权债务 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 土地使用权 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 担保合同 。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 合同生效 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 购房 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 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管辖 。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第16篇 洗车项目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就营业中汽车洗车行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 元,该洗车行全部洗车工具,饰品(除个人用品外,归乙方所有)。
三、付款方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分期每月交付甲方 元, 年 月 日全部付清(如乙方 中途转让须甲方 同意并转让后乙方 一次性支付甲方余款)
四、约定事项:
1、于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洗车行及约定的全部洗车工具移交给乙方该洗车行由乙方开始经营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2、该洗车行于 年 月 日以前所有债权、 债务 及一切有关的事宜由甲方负责。该洗车行于 年 月
日以后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有关的事宜由乙方负责。
3、全部付清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洗车行 营业执照 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
4、违约处罚: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双倍返还作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还可以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凭证。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