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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5 12:45:05 查看人数:72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1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建设标准化工地,坚持文明施工是现代建筑生产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和培养队伍作风,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以达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完成工程任务的目的。

1、项目经理部成立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组员。其职责是:领导、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在安质部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文明施工有关材料和牵头检查,评比文明工地。各作业队也应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质、工班长等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本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情况,督促班组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按照文明工地标准抓好落实,促使文明标准工地的形成。

二、建设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的内容

1、各作业队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大宗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放置整齐。组织指导施工的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袖章。

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施的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深水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凡施工高度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有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深坑深槽除按规定放坡、支撑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坑槽内的作业人员加设防坠落设施。

5、各作业队应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和安全规程,建立安全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定期检查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6、各作业队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对产生噪声、振动和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未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应妥善处理。

7、各作业队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广告宣传栏(牌),充分展示施工现场这个活广告的风彩。党、政、工、团要齐心协力,发挥群体作用,抓好施工现场宣传这项于企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塑形”工程,做到场容场貌整洁美观,物料堆放井然有序,机械设备放置规范,整齐划一,墙报、标语、彩旗赫然醒目,给人以耳目一新,让人精神振奋之感,将整个施工现场营造充满朝气,洋溢勃勃向上的气息和氛围。

第2篇 工作面日常管理安全标准

一、打眼安全标准

1、煤电钻综合保护性能齐全、灵敏可靠。

2、电缆无破皮漏电现象,吊挂整齐。

3、煤电钻外壳、开关、减速器、风扇、钻杆完好,钻杆要直,不能弯曲,湿式钻杆连接件不漏水。

4、工作地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地点顶板、煤帮、支架等有安全隐患未排除。

(2)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发现工作面有连续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4)有冲击地压工作面,发现卡钻杆,孔内冲击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5)发现煤变潮,煤质松软,有挂汗,出现雾气,顶板淋水加大等透水预兆时。

(6)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二、爆破工作安全标准

1.打眼必须坚持湿式钻眼,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图表进行打眼,眼深不得小于0.6m。

2.装药量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装药要用水泡泥和粘土炮泥封炮眼,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雷管脚线必须挽起悬空、短路连接。严禁与任何导电体接触。

3.放炮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起爆距离执行,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处理瞎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放炮前后要对支柱进行二次补液升压。

三、工作面支护工作安全标准

(一)普通支护

1、工作面支护设计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顶板控制系统进行科学计算结果,确定支护方式、支护强度。

2、所有的支护器材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合格证等有记录、有资料。所有支柱下井前必须在井上试压,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有试压记录。

3、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18mpa,浮化液浓度不低于2%-3%,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检测记录。

4、所有支柱和铰接顶梁必须统一编号有序架设,支柱顶梁要互相平行,不上下起伏,梁头齐。柱距、排距等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拉线支柱,横竖成直线。

5、支柱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得有退山。

6、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80mm≥60kn,∮100mm≥90kn。现场必须有测压表,有小班检测记录。

7、顶梁必须与顶板紧密接触,不得张口,若顶板不平,必须用木楔或木板等背实;顶板破碎时应背板护顶;局部冒顶造成梁上空顶时要用木料,在梁上摆成井字型接实顶板。

8、支柱不准支设在浮煤浮矸上,坚硬底板要凿柱窝或打麻面,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柱鞋。

9、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10、工作面倾角超过15°时,必须有支柱防倒措施。

11、支柱不得超高使用,也不得有死柱子,所有在用支柱必须支设在顶梁下,不得有闲置支柱,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

12、使用铰接顶梁的工作面铰接率>90%。

13、工作面支架应垂直于煤壁,梁头不能上下甩头,顶梁放平,铰接使用,梁销插过梁眼。不得有单撅棚、大棚档及空棚、空柱现象,若遇调面等,撅棚必须向老塘倒接一梁支一柱。

14、挂梁必须使用水平楔,挂梁应从上向下逐棚进行。顶梁的圆销小头向上,支柱卸载阀朝向煤壁。

15、护顶材料必须合格,穿顶枇子数量、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分布均匀,塑笆联结点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破碎顶板要用笆瞒严背实。

(二)特殊支护

1、倾斜架棚棚腿要打在架棚梁与铰接梁相交处,迎向老塘75○,架棚梁与铰接梁间接实,有空隙时要用木板接实,挪移时要拆1架扶1架,禁止出现单撅棚。

2、工作面支柱要全部处于承载状态,回出的循环料打在切顶线下,角度与基本支柱相同,回柱时要求回一柱打一柱,在生产班使用时应用一柱、放一柱,不得全部提前放下待用。

3、木垛要求材质良好,四角对线、且打在实底上,用木楔打足劲,木垛不得重料、重楔,木垛上部与顶板要接实,木垛处行人宽度不小于0.7m。

四、出煤工作安全标准

1、工作面放炮后应先挂梁再出煤,严禁空顶作业,认真检查观察顶板和煤壁情况,防止掉顶、片帮伤人。

2、大倾角工作面作业组之间先在煤壁打一棵临时支柱,用木版与第一排支柱打好挡煤板,并及时铺网挂梁。

3、出煤前要及时找掉伞檐,放煤时禁止下方有行人。

4、大倾角工作面为控制出煤量,出煤时在机巷处设好挡煤板,放煤人员在护身柱下方用铁铲控制放煤量。下货时下口设人警戒禁止人员上行。

五、回柱放顶安全标准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上下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滞后距离按《作业规程》确定)

2、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小于1.5倍的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时,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可靠的措施和矿压监测手段。

3、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支柱有力,挡矸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无漏顶,无窜矸,无空载支柱。无失效支柱。浮煤清理干净。

第3篇 z酒店工程部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1)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2)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4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公司各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的开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2本管理标准适用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

1.3本管理标准作为总分包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4本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1.5 本管理标准实施期间为施工单位进场至施工单位将合同工程内容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的全过程。

2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且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 监理单位应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 总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3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

4.1合同中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在合同中单列,并做到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将严格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4.2项目部根据施工过程中的过程抽查、半月检查及月度质量大检查情况对施工单位奖罚进行月度统计,台帐管理,每月的奖罚与月度工程进度挂钩。

5安全检查规定

5.1检查时间

1)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

2)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3)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考核评估。

5.2 检查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5.4 检查评价及考核

1)每次检查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专用表》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作业环境、不安全作业行为”按照本办法第7条对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对汇总评分总分低于80分的判定为不合格,对责任总包单位处罚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高于95分(含95分)的判定为优良,对责任总包单位奖励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在80分—95分之间的判定为合格,无奖罚。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2)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综合检查安全文明单项得分倒数第一名且分数低于80分的施工现场,对施工责任方罚款1000.00—2000.00元,非总包单位直接责任,根据总包合同,可同时处以总包单位和责任单位同额罚款。

6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定

6.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否则,处罚10000.00-100000.00元。

6.2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

6.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10000.00元-100000.00元;发生一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不管有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若责任施工单位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并行罚款2000.00—10000.00元。

7奖励

7.1 建设单位鼓励总包单位施工项目部加强项目管理,做到精细化管理。因此建设单位主张“奖优罚劣”,所有奖励均以现金形式直接奖到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从工程款中扣除。

7.2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7.3 连续2次项目半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3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3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7.4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安全检查考核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文明单项得分达到90分的,对全项目各总包单位进行奖励,项目半月检查连续2次第一名的总包单位奖励2000.00元;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1000.00元;排名第三以后的总包单位各奖励500.00元,此奖金来源为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建设单位留存部分。

7.5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7.6对总包单位负责实施的合同工程内容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死亡或火灾、中毒致死事故,在工程全部移交建设单位后,根据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建设单位一次性奖励总包单位20000.00—100000.00元。

8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按附录“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布置施工场地。

8.2 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包括对分包单位(含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

8.3每次安全检查的同时一并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评判标准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

8.4 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未达到要求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施工现场

道路畅通,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泥浆、污废水不直接排放,设置吸烟处、无随意吸烟,场地清爽、洁净

100元/处

2

材料堆放

按平面布局堆放,堆放整齐,挂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堆放整齐并挂牌,工完场地清

100元/处

3

现场住宿

办公、生活、作业区明显划分,在建工程内无住宿,周围环境安全、卫生,防煤气中毒、蚊虫叮咬措施有效

200元/次

4

现场防火

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消防措施建立,高层消防水源满足要求,动火经监理审批并设人监护

100元/处

5

标识标牌

按规范设置,安全标语有警示作用,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有效利用

50元/处

6

生活设施

厕所卫生,无随地便溺,食堂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9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9.1 总包单位应严格控制重大危险点(源)出现安全隐患。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点(源)未达到安全要求,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为100.00元——1000.00元

9.1.1施工机械、工具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机械安拆方案报审

施工机械在安拆前必须上报安拆方案

100.00元

2

按照报审方案施工

大中型施工机械必须按报审的方案施工

1000.00元

3

机械经验收

所有大中型机械必须按规定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1000.00元

4

机械限位齐全

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灵敏有效。

1000.00元

5

机械有保护装置

机械机具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1000.00元

6

施工电梯、塔吊、门架、物料提升机

垂直度偏差小于3‰。塔吊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1000.00元

9.1.2 施工临时用电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临电方案

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100.00元

2

临电方案实施

临电搭设必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500.00元

3

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

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100.00元/处

4

电箱符合规范

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元/箱

5

熔丝符合规范

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500.00元/处

6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

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地。

100.00元/处

7

动力照明分开

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100.00元/处

8

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

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100.00元/处

9

施工用电两级保护

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200.00元/处

10

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完好。

200.00元/处

11

安全电源系统

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元

12

焊机

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元/处

13

橡皮护导电缆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300.00元/处

14

临电规范搭设

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100.00元/处

9.1.3基坑、挖孔桩

9.1.3.1挖孔桩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护壁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桩径大于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500元/处

2

桩周边防护

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必须在孔口设1 米左右高的护栏。

100元/处

3

桩周边堆土

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 米,并应及时运走。

100元/处

4

毒气检测

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

100元/处

5

通风要求

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300元/处

9.1.3.2基坑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0元/处

2

基坑周边排水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200元/处

3

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1.2米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100元/米

4

基坑周边堆土

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设备。

500元/处

9.1.4外脚手架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方案的提交

总包单位必须在外脚手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元/栋

2

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元/栋

3

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

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200.00元/处

4

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

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1000.00元/处

5

外架卸料平台搭建

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台方案进行实施。

500.00元/处

6

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

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元/次

7

外架堆放材料

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的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500.00元/处

8

防护棚

高层建筑每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

1000.00元/栋

9.2 总包单位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 ,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以下不安全作业环境,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100.00——1000.00元)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

脚手架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

500.00元/栋

2

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

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

200.00元/栋/次

3

脚手架铺脚手板

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

200.00元/栋/次

4

密目网张挂严密

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

100.00元/处

5

满堂架与外架相连

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

100.00元/处

6

外架定期巡检记录

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

100.00元/次

7

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1000.00元/处

9

施工安全通道

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

200.00元/处

10

临边、洞口

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

100.00元/处

11

各类加工区

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

200.00元/处

12

气瓶

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

100.00元/次

9.3总包单位应进行教育并严控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以下不安全行为,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50.00——500.00元)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三宝使用

总包进场一月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5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0.00元/个(处)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

50.00元/人

2

酒后上班作业

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100.00元/人次

3

打架斗殴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100.00元/人次

4

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

500.00元/人

5

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料和物件。

200.00元/次

6

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100.00元/人次

7

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0.00元/次

10罚款和教育规定

10.1罚款责任相联性规定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主要责任主体单位承担对应处罚金额;连带责任主体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主体单位处罚金额的30%。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单位承担管理、监督不当的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分包单位处罚金额的30%。

10.2安全教育规定

1)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违反要求处罚200元/次。

2)每次处罚2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总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责任单位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

3)每次处罚2000——5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4)每次处罚5000元一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由标段所在的总包单位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并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5)每次处罚1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第5篇 办公楼写字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

一、四确立:

1、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3、确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确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四组建

1、组建消防管理责任体系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组建防火巡查、检查队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组建义务消防队

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4、组建多家产权单位的统一管理机制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写字楼(办公楼),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

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物业单位统一管理。没有委托物业单位的,可以允许其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共同组成管理机构对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项实行统一管理,也可以在明确各自应负的管理责任的前提下委托统一管理。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认真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 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公司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

(4)研究和布置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 (7)定期组织项目部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8)针对不同重点部位制定消防预案。 7、项目部员工职责

(1)熟悉本项目部的重点防火区域及火灾易发区域,定期巡视并熟知消防预案。

(2)严禁在车库、库房、机房及有易燃物的场所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供电整齐规范,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允许私搭乱接电线,做到人走灯关,从插座拔掉所有用电设备。

(4)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组织义务消防队员。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下设疏散、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中控员职责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请示甲方领导是否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10、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办公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11、项目部内严禁动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如电气焊)时,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填写动火证,批准后方可作业。 12、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3、 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严禁超负荷用电。 (3)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5、焊接作业的安全防火标准

(1)焊接工作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要灵敏有效。

(2)乙炔和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得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6、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设独立电闸。

(2)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17、禁止在项目部焚烧杂草、垃圾。 18、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 19、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的具体执行 (1)四懂

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①防止触电;②防止引起火灾;

③可燃、易燃品、火源。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①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②管理和控制好各种火源;③加强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④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足够的、适用的消防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做到会用、有效。 懂灭火方法 ①冷却灭火方法;②隔离灭火方法;③窒息灭火方法;④抑制灭火方法。 懂逃生方法

①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②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③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④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婪财物;

⑤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⑥保持镇定,就地取材,用窗帘、床单自制绳索,安全逃生;⑦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被关在电梯内;⑧当烟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时,要关闭门窗,用湿毛巾塞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侵入房间;

⑨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就地打滚,将火苗压住;

⑩当没有办法逃生时,要及时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离困境。(2)四会 会报警

①大声呼喊报警,使用手动报警设备报警;②如使用专用电话、手动报警按钮;

③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报警越早,损失越小。使用座机、手机拨打'119'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火灾发生的单位或个人详细地址(街道、门牌号、楼层等) 起火物质(燃烧物)是什么。

火势情况(如只见冒烟,有火光,火势凶猛,燃烧了几间屋或几层楼等)

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会使用消防器材

各种手提式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简称为:一拔 拔掉保险销,二握 握住喷管喷头,三压 压下握把,四准 对准火焰根部即可。 会扑救初期火灾

在扑救初期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①按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②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③分组实施引导 消防四个能力

'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即: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提高社 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3)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做到'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 禁封闭堵塞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装修 禁易燃可燃五查电器线路 禁私搭乱接六查用电设备 禁违章使用七查吸烟用火 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 禁超员脱岗九查物品存放 禁违规存储

十查人员住宿 禁三合一体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单位应建立两支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

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原则:

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备灭火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安全维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悉遇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场逃生基本知识第一诀:熟悉环境 牢记出口第二诀:保持镇静 迅速疏散第三诀:正确引导 有序疏散第四诀:不入险地 不恋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 蒙鼻匍匐第六诀:善用通道 莫入电梯第七诀:火已及身 切勿惊恐第八诀:避难场所 固守待援第九诀:发出信号 请求救援第十诀:缓降逃生 滑绳自救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急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掌握安全疏散线路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6篇 建筑企业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2组织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科技创新,在推广使用新技术负责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及时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3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4制定本部门专项专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检查项目部、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质量问题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将检查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项目领导及安全部门备案。

4.5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

4.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7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第7篇 工程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严防触电、机械伤人。确保工器具的完整性,提高工器具的使用效益,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

3.1.3 《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4 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 纠偏与控制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 执行标准

6.1 各施工单位应重视对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管理,必须建立统一的帐册,明确名称、型号、保管人、检验日期等,报废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2 所有的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掌握使用。

6.3 所有的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修复后的机具应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登记造册。

6.4 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报废、已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6.5 所有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6.6 所有的电动工具,绝缘工具都要按规定进行绝缘检查,检查后的工具应张贴合格证,注明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日期并登记造册。

6.7 电动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各施工单位安监部应对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对执行不力,出现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单位应进行考核和处罚。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8篇 工程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杜绝车辆违章行驶,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环境运行控制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02;

3.1.3 《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2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批准修订本标准的意见。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 执行标准

6.1安全管理

6.1.1 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项目公司安委会负责领导本工程的交通安全工作。

6.1.2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对工地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且由各单位分管交通的领导或部门负责。

6.1.3 各拥有车辆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必须亲自抓交通安全工作,安排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组织好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

6.1.4 加强行车前的检查教育,派车时,部门领导或车管负责人应向驾驶员交待在行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车况和驾驶员的精神状况。确认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安全可靠,随车工具齐全,方可出车。

6.1.5 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都必须严格考核,要及时通报,要及时分析,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清晰、责任明确、责任者受到了教育,防范措施得力。

6.2驾驶员的管理

6.2.1 客车、起重车、铲车、货车、叉车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公安车管机关或劳动局考核合格,持有驾驶证并经年审合格才能上岗。

6.2.2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违章超载、违章超速。

6.2.3 吊车、铲车、货车、装载车等施工车辆在现场或行驶途中都应做到文明行车、文明驾驶、静化环境。

6.2.4 严禁私带学驾人员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者,造成交通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由车方单位或车主负责承担。

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加强安全责任感,树立安全责任心。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6.3车辆管理

6.3.1 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劳动局检验合格、牌证齐全。并经*******项目公司发放车辆通行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或上路行驶。

6.3.2 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必须建立车辆保管、使用、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建立车辆台帐。对车辆行驶公里、施工日期、检修时间、事故损坏、大件更换等进行登记。

6.3.3 必须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不准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检修车辆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坚持质量验收。

6.3.4 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严禁将报废车辆在施工现场使用。购置新车,严格把好质量关。

6.4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6.4.1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入施工区域。

6.4.2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6.4.3 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有指挥车在前开道。

6.4.4 未经*******项目公司领导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6.4.5 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6.4.6 施工车辆应注意文明整洁。

6.4.7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

6.4.8 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6.4.9 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500-1000元。

6.4.10车辆在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通过平交通口。行人在穿越电厂卸煤站场铁路时,应经铁路栈桥通行,严禁横跨铁路,特别是钻爬车箱底部过铁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年半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9篇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标准

1、按国家劳人部《电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均属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2)内直径大于等于0.15米,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立方。

(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按照原能源部文件要求,对火力发电厂排污扩容器、疏水扩容器、热交换器等也要按照压力容器对待,进行安全监督和安排定期检验。

3、凡是我厂压力容器使用、检修、改造、安装、检验都必须按照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国务院颁发的《压力容器监察条例》以及主管部局颁发的有关文件进行。

4、为保证压力容器设备完好,安全可靠运行,要定期安排检验和定期检修,包括安全附件。

5、定期检验计划由金属监督人员提出,定期检修计划由各单位负责提出,生产部审查确定。

6、压力容器设备若要进行技术改造或返修由设备主管单位提出报告,经生产部专管人员审核,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开工,压力容器返修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或返修资格的单位进行。

7、从事压力容器运行人员及检修焊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试,由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合格的焊工担任,否则严禁操作和焊接。

8、压力容器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应申报生产部备案,经主管厂长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不得再作其它承压设备使用。

9、各部门需要外购压力容器设备时必须经生产部审核和同意,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强度计算书,设备总图等)必须齐全。

10、各部门不经批准不得私自制作压力容器,确实需要时应经生产部审核,主管厂长批准并报市劳动局同意后方可制作。

11、对易燃易爆的承压设备和盛装有毒及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应制定防火、防爆、防毒细则,在检修和检验中除执行工作票制度外,还要做好防止中毒的安全措施,保证容器的易燃易爆的有毒介质含量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方可开工。

12、厂内浴池用热水水箱最高工作压力应低于0.1mpa,热水箱应敞口,采用蒸汽加热器加热水时,其加热器属于压力容器,不得私自制作。

第10篇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以下简称“企业”)***电场(以下简称“电厂”)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方式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q/hb—g—08.l01—2009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q/hb—g—08.l02—2009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术语和定义

3.1电力设施:电力设施是指输电、变电、配电、通信等设施及有关辅助设施。包括处于运行、备用、检修状态和正在建设的电力设施。

3.2运行人员:是指风电场从事运行工作的专业生产人员。

3.3检修部门:是指风电企业从事风电场管辖设备检修、维护的部门或班组,包括外委检修单位。

3.4检修人员:是指从事检修维护工作的专业生产人员。

4总则

4.1为加强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起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护线长效机制,促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4.2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电力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人民群众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

4.4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风场、班组。

5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5.1发电厂设施保护范围:

5.1.1发电厂内与发、变电生产有关的设施;

5.1.2发电厂外各种专用管道(沟)、水、井、泵站、道路、避雷针、消防设施、安全保卫设施及附属设施。

5.1.3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相关附件,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风力发电机组平台及沉降观测点。

5.2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5.2.1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视检修专用道路,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5.2.2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电力电缆的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沟、电缆井、盖板、人孔、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5.2.3电力线路上的断路器、刀闸、避雷针、互感器、计量仪表装置、箱式变电站及附属设施;

5.2.4架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6.机构及职责

6.1应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管理部门,并设置相关工作岗位,配置相应的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系。

6.2公司运维部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安监室负责公司系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法律保障。

6.3安监室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6.3.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6.3.2制定和修订公司系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

6.3.3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对公司系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6.3.4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活动。

6.4安监室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6.4.1宣传和贯彻国家和公司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6.4.2建立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体系。明确本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参加同级政府成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6.4.3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规则;负责制定本单位各类电力(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

6.5风电场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6.5.1宣传和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6.5.2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台帐,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分类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

6.5.3定期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

6.5.4积极研发、采用和推广实用、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等;

6.5.5负责对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专业的培训工作;

6.5.6协助和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群众护线工作。

7管理内容及方法

7.1组织管理:

7.1.1公司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各级政府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履行领导小组布置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定期汇报电力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 公司运行维护单位要明确工作要求,形成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使出现的各类电力设施方面问题都有责任部门负责。

7.1.2要建立和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制度、规程和标准,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来源和取费标准,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公司预算管理,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要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工作中,定期研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并将对策和措施纳入到公司的工作计划;要建立电力设施安全信息的报告制度,确保有关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7.1.3要建立防止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预警机制,通过研究和分析,总结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规律,做到防范关口前移,提高防范工作的预见性。

7.1.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段,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处理制度、标准和工作规程,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提高巡视、清理工作质量,实现对威胁电力设施安全危险因素的可控、在控。

7.1.5安监室要将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的处理预案纳入到风电场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中,使事故抢修人员具备快速修复电力设施的能力,备品备件齐全。

7.1.6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建立警企联防、群众护线的机制,提高巡线护线质量和时效性,加大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力度。

7.1.7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应向当事人提出整改通知书,当事人逾期未整改的,应及时报告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

7.1.8发现或接到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盗窃,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收取物证、照像、录像等取证工作,保护好现场,现场抓获肇事者时应及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行为,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电力主管部门。

7.2技术管理:

7.2.1电力设施应依法安装、配齐有关警告、警示牌等标志。

7.2.2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外力破坏、防盗的技术措施。

7.2.3控制室、升压站等安全保卫的重点部位应制定严格的出入人员检查制度,装设安全报警、监控系统;

7.2.4架空线路杆塔应采用防卸螺栓、防攀爬、防撞等措施;电缆走廊上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防止违章开挖;电缆隧道、沟道井盖应采取防盗措施;

7.2.5室外电力设备应装设围墙、栅栏,室内变电站应装设大门,根据情况设置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等保卫、报警措施,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闯入:

7.2.5.1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升压站。

7.2.5.1.2外来参观人员,学习人员须取得风场领导同意告知危险点后,在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参观学习。

7.2.5.1.3凡进站人员应履行登记手续,遵从风电场管理制度,严禁流动吸烟,进入设备区必须戴安全帽,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

7.2.5.1.4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区域,不得擅自摄像。

7.2.5.1.5新建风场等电力设施的技术防范措施应与电力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

8信息报送

8.1公司要建立电力设施安全情况的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8.1.1发生电力设施特大、重大事件(案件)情况;

8.1.2发生冲击、围攻、哄抢、破坏、盗窃线路、生涯站、箱式变压器、风机基础、风机设备、控制室和电力工程工地的事件;

8.2每年定期编制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8.3信息报送要求:信息要客观、准确、及时。报送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电力设施的损坏情况、对外停电影响和处理情况。

9检查与考核

9.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监室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9.2考核标准执行电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中的有关部分。

10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2.5520.03.005-2016文件控制管理标准

q/hn-2.5520.03.006-2016记录控制管理标准

q/hn-2.5520.03.027-2016设备维护检修管理标准

q/hn-2.5520.03.029-2016设备技术台账管理标准

q/hn-2.5520.03.034-2016运行管理标准

q/hn-2.5520.03.048-2016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11报告与记录

序号编号名称保存地点保存期
1q/hn-2.5520.03.028-r01电力设施管理记录风电场长期
2q/hn-2.5520.03.028-r02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运行维护部、风电场三年

12附录

附录a:电力设施管理记录

第11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公共图书馆,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法定职责,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 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一)落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对所主管的单位开展检查考核;

(二)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每季度分析本部门和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五)消防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统筹安排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五)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工程,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前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第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一)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必须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六)人员密集场所内的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第十九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三)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四)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五)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六)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七)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第二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二)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三)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二)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四)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五)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六)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七)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九)火灾情况记录;

(十)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应每日开展,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二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巡查、检查,应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并记录存档。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第五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张贴图画、视频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二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一畅”指社会各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知识;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积极组织下列人员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特种岗位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第二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九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二)通信联络组: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三)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第七章 火灾事故处置

第三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第三十三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第三十四条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十五条 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第三十六条 火灾调查结束后,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章 考评与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公安消防部门对无主管部门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考评,将评定结果分为a、b、c三类(90分及以上为a,80分及以上为b,80分以下为c),分别对应“先进”、“达标”、“不达标”,同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将检查考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三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各级政府应将综合评定结果作为推荐、评选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省、市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必须取得a类评定结果,县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必须取得b类以上评定结果。同时可与当地开展的“诚信企业”等相关评比活动挂钩,凡达不到b类以上评定结果的,取消评比资格,形成良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机制。

第四十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

班组是公司最基层的生产组织,班组的安全基础管理是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基础和关键,是企业一切工作的落脚点,我们必须将提升班组安全基础质量放在首位,使班组安全基础管理有标准的模式。现在班组安全基础管理标准化手册,将检查、组织、考评验收、总结表彰实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通过清晰的工作思路,奖惩分明的保证措施,有力推动公司班组安全基础管理的标准化进程。以下为标准,请参考!

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方法

标准分

实得分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0

1.1

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制定

1.每年年初,由生产单位与班组、班组与个人签定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包括两部分内容,班组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措施。

2.按照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的要求,根据生产单位分解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签订无违章作业保证书

3.结合本班组、岗位生产的实际,根据本班组、岗位的安全风险分析,分析与本班组、岗位有关的事故案例,制定本班组及个人确保目标实现的保证措施,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

1.检查责任书的签定情况。

2.检查“无违章作业保证书”的签定情况。

1.没有签定不得分。

2.目标不准确扣5分。

3.措施不结合实际、可操作性差扣5分。

10

1.2

安全目标控制

1.班组成员应熟悉本班组及个人制定的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

2.班组长应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3.班组长应经常检查班组成员保证措施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违章类记录在违章登记记录薄,其他体现在班前(后)会记录中)。

1.现场考问与检查。

2.查措施执行情况。

3.查看公司下发的安全简报。

4.查班组反违章活动记录及违章登记记录。

5.查看班长工作日志。

1.发生人身轻伤(责任一类障碍)及以上的,不得分。

2.有责任的二类障碍扣5分/次。

3.存在未执行的措施,扣5分/人次。

4.存在措施执行不到位,标准不高,扣3分。

5.没有掌握措施,扣3分/人次。

6.没有认真开展反违章工作,扣5分。

20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10

2.1

结构与职责

1.班组每一个岗位都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并经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批准执行。

2.班组成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

3.班组应设立兼职安全员,并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1.查看职责制度。

2.现场考问和检查。

3.对照安全职责检查履行情况。

1.无责任制或存在无安全职责的岗位,不得分。

2.人员不熟悉本岗位职责,扣2分/人次。

3.存在职责落实不到位现象,扣2分/人次。

10

3

规程制度及设备异动管理

20

3.1

规程.制度配备情况

1.班组及班组成员应根据本公司或部门公布的受控规程、制度配备清单,配齐相应的规程、制度等,电子版应建立专门的存放文件夹,便于查找。

2.所有配备规程、制度等应为有效版本,新版本公布后,按照受控文件的管理规定处理旧版本。

1.根据清单进行检查。

2.检查规程、制度的有效性。

1.无清单,不得分。

2.配备不全,扣2分/项。

3.存在未及时更新旧版本,扣1分/项。

10

3.2

设备变更管理

检修班组:

1.应保存设备变更申请、竣工报告。

2.保存设备变更后修改的规程图纸和系统图等。

3.应及时将设备变更情况记录在设备台帐中。

运行班组:应保存因设备变更而修改后的运行规程和新修改的系统图。

1.查设备变更竣工报告、申请。

2.查设备台帐中的设备变更、异动记录。

3.查规程、图纸及系统图修改情况。

4.查规程及系统图修改情况。

1.无设备异动申请或竣工报告,扣2分。

2.设备变更后规程没有得到修改,班组未提出书面申请扣4分/次。

3.无修改的规程、图纸、系统图等扣4分/项。

10

4

“两措”管理

20

4.1

计划编制

1.班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编制应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确保职工健康等方面,结合本班组实际,提出本班组对安措的需求项目计划表,书面报专业,作为专业汇总安措项目的依据,班组应留存经专业经理签字的上报项目原件。(班组提出的安措需求项目计划表中应主要明确项目名称、需求时间、数量、计划费用。班组制

表人、班组长、生产单位应签字并写明时间)。

2.班组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等方面,结合本班组实际进行编制,书面报专业,作为专业汇总反措项目的依据。班组应留存经专业经理签字的上报项目原件。(班组提出的反措项目计划表中应主要明确项目名称、计划时间、计划费用。班组制

表人、班组长、专业经理应签字并写明时间)。

3.班组应保存专业部下发的两措计划,并根据专业下发的本专业“两措”计划,分解细化属于本班组完成的年度“两措”计划,分解细化后的两措项目表应经班组长、专业经理审批并签名保存,列出计划完成时间和负责人,实际完成时间待项目完成后及时填写。

4.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5.生产单位有一个班组的,班组将不用单独制定“两措”计划,执行生产单位的即可。

1.检查两措项目计划表是否编制和上报。

2.检查分解细化的措施计划。

1.班组未对安措或反措项目进行编制,扣5分。

2.班组未按照专业部下发的安措或反措项目计划.进行细化,扣 5分。

3.班组上报的安措或反措项目计划表未签字或签字不全,扣2分。

4.班组未保存专业下发的安措或反措计划,扣2分。

10

4.2

计划实施

1.班组依据本班组细化的“两措”计划,明确具体实施人,进行落实实施。

2.对因班组不可控原因使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向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延期或撤消),变更申请单见附件四,并保存专业批复原件。

3.班组每季度汇总两措项目实施情况,对完成的项目应向专业提出验收申请单。格式见附件五。

1.查看两措实施过程材料,检查两措验收单和变更申请。

2.检查两措项目闭环情况。

1.“两措”没按时完成且未履行变更申请手续,扣2分/项;

2.验收申请单手续不全扣2分。

3.班组未按时完成安措或反措计划,未进行闭环管理,扣5分。

10

5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40

5.1

安全、技能培训与考试

1.班组安全培训

⑴新入厂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离开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生产人员,班组应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并经《生产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⑵每年五月一日前组织一次《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的培训工作,参加公司、专业组织的年度《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和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和许可人的考试。班组参考率和及格率应为100%。

以上两项组织的考试出现考试不及格时,应及时补考。

⑶班组年度培训计划应含有与本班组实际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1.检查班组保存的考试试卷,必要时,可对考试人员进行询问。

2.检查参考率和合格率。

3.根据公司培训计划,检查常规培训落实情况。

4.查看设备台帐中设备变更记录是否培训考试相符。

5.检查人员调换岗位与培训考试相符情况。

6.查看班组工作日志。

7.查看成绩记录。

1.应进行培训与考试而没有进行的,扣4分/项。

2.成绩无登记,扣2分/项。

3.参考率和合格率每降低1%,分别扣1分。

4.未按照厂培训计划从事常规培训的,扣1分/人.项。

5.培训效果经验证与实际不符,真实性差,存在走过场现象,扣5~10分。

20

安全、技能培训与考试

2.班组技能培训

⑴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的培训与考试。

⑵从事试验岗位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相关专业的试验规程的培训与考试。

⑶设备变更后,应及时对相关变更内容进行培训。

⑷生产岗位调换,应进行相关规程的培训与考试。

⑸班组应按照本单位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下发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要求,开展常规性培训工作。

1.检查班组保存的考试试卷,必要时,可对考试人员进行询问。

2.检查参考率和合格率。

3.根据公司培训计划,检查常规培训落实情况。

4.查看设备台帐中设备变更记录是否培训考试相符。

5.检查人员调换岗位与培训考试相符情况。

6.查看班组工作日志。

7.查看成绩记录。

1.应进行培训与考试而没有进行的,扣4分/项。

2.成绩无登记,扣2分/项。

3.参考率和合格率每降低1%,分别扣1分。

4.未按照厂培训计划从事常规培训的,扣1分/人.项。

5.培训效果经验证与实际不符,真实性差,存在走过场现象,扣5~10分。

安全、技能培训与考试

3.班组培训试卷格式规范,考试内容结合班组实际,有针对性,试卷批改认真,成绩真实性强,并至少保存1年。

1.检查班组保存的考试试卷,必要时,可对考试人员进行询问。

2.检查参考率和合格率。

3.根据公司培训计划,检查常规培训落实情况。

4.查看设备台帐中设备变更记录是否培训考试相符。

5.检查人员调换岗位与培训考试相符情况。

6.查看班组工作日志。

7.查看成绩记录。

1.应进行培训与考试而没有进行的,扣4分/项。

2.成绩无登记,扣2分/项。

3.参考率和合格率每降低1%,分别扣1分。

4.未按照厂培训计划从事常规培训的,扣1分/人.项。

5.培训效果经验证与实际不符,真实性差,存在走过场现象,扣5~10分。

安全、技能培训与考试

4.考试成绩要进行及时登记,至少保存一年。

1.检查班组保存的考试试卷,必要时,可对考试人员进行询问。

2.检查参考率和合格率。

3.根据公司培训计划,检查常规培训落实情况。

4.查看设备台帐中设备变更记录是否培训考试相符。

5.检查人员调换岗位与培训考试相符情况。

6.查看班组工作日志。

7.查看成绩记录。

1.应进行培训与考试而没有进行的,扣4分/项。

2.成绩无登记,扣2分/项。

3.参考率和合格率每降低1%,分别扣1分。

4.未按照厂培训计划从事常规培训的,扣1分/人.项。

5.培训效果经验证与实际不符,真实性差,存在走过场现象,扣5~10分。

5.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级有关职能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上岗。

2.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满足工作的要求。

1.由公司安监部门提供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对照清单检查操作证。

2.现场检查 。

1.存在无证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不得分。

2.操作证超出有效期或未按期检验,扣5分/人。

10

5.3

紧急救护.消防知识培训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法(见《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之附录a),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处置火灾的方法和报警要领。

现场考问、实际模拟操作。

有一人达不到要求,扣2分。

10

6

安全例行工作

45

6.1

安全活动

1.班组应保存好公司.专业联合下发的安全通报.简报及有关安全上级文件。

2.安全活动记录应顺序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⑴安全活动内容:该部分内容应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内容进行,在记录时必须抓住学习材料的主题思想,做到重点突出,事件描述清楚.准确,不要对学习材料全文性填写。

⑵本周(上周)安全工作总结:该部分内容重点对本周(上周)的具体工作进行总结。如表扬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行为,分析一周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日常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如   “两票”执行情况等。

⑶活动讨论:该部分应根据前两部分进行全班组性讨论,体现出安全活动的民主性.活跃氛围。讨论时要针对前两款的内容,结合本部门.班组的实际,吸取教训或提出如何落实的打算等。

⑷下周(本周)安全工作布置:安全工作布置要结合周计划进行,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布置,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3.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应记录主持人.应参加人数.实际参加人数.缺席者姓名.缺席者补课记录.活动时间.专业安全专工.专业经理抽查批示等几个栏目。

4.专业管理人员检查审阅应遵循以下两条原则:

⑴对记录和活动好的班组,要提出表扬与肯定,便于班组继续保持与发扬。

⑵对记录和活动差的地方提出批评与改进的建议,便于班组进行规范和改进,从而做到安全活动记录持续改进。

5.公司各级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时,班组活动记录应记录其参加情况。

1.检查班组安全通报.简报.上级文件保存情况。

2.检查活动记录是否按照这四项内容进行开展,并在各项记录中符合实际要求。

3.检查这些栏目是否完全具备。

4.检查生产单位安全专工.负责人能否做到具体批示。

5.检查安全活动计划对车间管理人员的安排情况,然后对照活动记录检查。

1.存在缺失现象扣2分,未执行公文流程及落实防范措施扣4分。

2.每缺少一项扣4分,内容记录不完善,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扣6~10分。

3.每缺少一个栏目,扣2分。

4.做不到具体批示,扣2分。

5.无厂各级人员参加情况的具体记录,扣2分。

15

6.2

班前会与班后会

1班组每天应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和班后会,并将会议内容做好记录。

2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或维护方式以及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3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

检查班长工作日志记录。

1.未按照格式要求记录扣2分/处。

2.未记录扣4分/次。

5

6.3

运行值班记录

1.运行值班记录填写应认真仔细。

2.对现场所有操作.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应进行记录。

3.工作联系情况,应进行记录。

检查运行记录。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2分。

5

6.4

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1.班组应保存本公司下发的通知和专业部下发的工作计划及措施。

2.该项工作开展时,应在班组工作中进行具体安排,并将安排情况记录在班组工作日志中。

3.班组应根据专业下发的工作计划及措施,结合本班组的实际和季节特点,制定本班组的检查表,检查表应具体到设备.系统,并明确检查责任人和检查完成时间。

4.班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列出整改计划后报专业安全专工,专业统一汇总和补充后,经专业部领导批准下发实施。

5.各班组根据专业下发的整改项目,细化本班组的整改项目,并落实整改责任人。

6.所有整改项目完成后,应将完成情况报专业安全专工。

7.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总结,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活动检查安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⑵.对预防季节性灾害能力的总体评价。

⑶.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现场检查,并检查班组的组织情况。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2分。

1.没有组织发动,不得分。

2.无厂发通知或车间的工作计划及措施,扣 4分。

3.整改计划未按时完成,2分/项。

4.总结不具体,未达到第7条要求,扣3分。

10

6.5

重大节日(时期)检查

1.班组应保存公司下发的通知和专业部制定的实施措施。

2.班组根据专业部制定的实施措施要求,进行具体贯彻落实。在具体实施时,至少应在班组工作日志的班前会中进行具体安排,明确负责人。在班后会中进行具体总结检查、整改情况。

3.若专业另有其他要求,还应按照专业的要求进行具体贯彻与落实。

1.查看班组保存的对应资料。

2.查看班长日志。

3.看班组保存的对应资料。

1.未开展,不得分;无对应资料扣2分。

2.在班组工作日志中记录无具体贯彻落实情况,扣4分。

3.未按照专业的专项要求执行,不得分;执行不好扣2分。

10

7

事故管理

20

7.1

事故资料管理与贯彻落实

1.班组应保存以下资料:

⑴检查年度内上级下发的各类事故通报.快报.月报及各类安全生产要求的通知;

⑵本公司下发的月安全简报.通报及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安全网例会纪要;

⑶以上资料可以是电子版保存,但应分别建立相应文件夹,便于查找。

2.以上资料及通知要求,各班组应在班组安全活动时学习,并

结合班组实际,进行讨论,吸取教训或落实通知要求。对与本

班组关系极为密切的事故,查找本班组对应设备.设施是否存在问题,并参照事故通报中的防范措施要求,制定本班组的防范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

1.检查班组资料保存情况。

2.查看安全活动记录。

3.查看班长日志。

4.查看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反馈表及公文流程单。

1.班组找不到相关资料,扣   4 分;资料保存不完善,有缺失,扣2分。

2.在安全活动中讨论不具体,空洞,扣2分。对与本班组关系密切的事故,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扣6分。

3.无贯彻落实记录,扣4分。

10

7.2

班组不安全情况闭环管理

1.   发生异常及以上不安全事件的班组,应根据要求,写出事故初步分析报告。根据公司批准的事故分析报告,落实防范措施,进行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

2.班组应对违章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将不安全情况事实描述.原因及防范措施整改情况记录在不安全情况记录薄中。

3.对于发生异常及以上不安全事件的班组应及时上报不安全事件并进行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落实。

1.查事故初步分析报告。

2.查不安全事件整改情况反馈单及不安全事件效果评价记录表。

3.查事故分析记录薄及违章登记记录本。

4.核实不安全现象上报情况。

1.无签字原件,扣4分/次。

2.本班组发生违章情况,没有按照要求在违章登记记录薄中记录,扣4分/次。

3.发生了不安全事件没有按照事件管理的制度进行及时上报的,扣4分/次。

10

8

危险点控制管理

30

8.1

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1.班组每天应根据每项工作的实际,布置安全工作,做好危险点分析预控,并记录在“班长工作日志”的对应栏目中。

2.检修工作开工及运行操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点及采取的防范措施,填写star自检卡中,并对工作班成员进行逐条交待。交待完毕,工作班成员掌握对应危险点和防范措施后,在star自检卡对应栏目中逐一签字。

3.运行人员在审查工作票的同时,应对star自检卡及工作票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字,运行人员应在审查工作票的同时检查是否有star自检卡,无star自检卡,不予许可开工,运行人员只对有无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票负责。

4.star自检卡票号必须与相应工作票编号一致,与工作票同时使用.同时保存。

5.运行操作时应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做好事故预想,并使用star自检卡,其管理同操作票一致。

6.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确定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品的名称.规模.位置及其他相关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参加班前会.班后会。

2.查看班组工作日志。

3.查看“两票”及star自检卡。

1.未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本项不得分。

2.班前会安排工作,安全措施布置不全,重大危险点分析不够、采取的措施不具体,视情况扣4~

8分;工作日志对安全布置措施记录简单、不具体,视情况扣2~4分。

3.没有布置安全措施,扣4分/次。

4.措施票存在问题扣 2分/处。

5.存在未使用star自检卡的项目,扣4分/项。

6.未及时组织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扣4分/项。

10

8.2

“两票.三制.一卡”管理

1.“两票”管理

⑴现场工作应办理工作票,安全措施正确,符合《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并按照《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⑵应办理操作票的运行操作,必须办理操作票。操作票中所包含的信息应符合操作票的管理规定,操作时应设监护人。

⑶两票栏目填写完全.正确,不应空的栏目不得空栏;票面整洁清楚。

2.“三制”管理

⑴班组应严格执行本公司.专业制定的“三制”执行制度。

⑵班组应备有公司制定的设备定期试验轮换清单,及试验周期规定。

⑶“三制”情况应在运行值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3.star自检卡管理

⑴现场工作应办理工作票或操作票,同时对应办理star自检卡,保证star自检卡内容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危险点分析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按照《star自检管理流程》认真执行。

⑵ star自检卡各栏目填写应完全.正确,不应空的栏目不得空栏;票面整洁清楚.相应人员及检查人员及时签字。

1.   检查现场在用票和已服役票。

2.参加班组交接班;

3.抽查巡回检查情况。

4.根据公司的设备定期试验轮换清单,检查运行记录是否进行。

5.检查值班记录。

6.现场检查star自检卡执行情况及措施完善情况。

1.发现无票作业本项不得分;存在问题扣4分/处。

2.运行交接班交接不清,扣4分/次。

3发现巡检人员不到位,扣4分/人次。

4.没有按照清单所列设备进行定期试验轮换,扣4分/台.次。

5.无记录扣4分。

6.star自检卡执行不完善.措施未落实即开工或人员签字不全.不及时,扣4分/项。

10

8.3

特殊措施落实情况

班组成员应熟悉特殊措施的详细内容(如公司.专业部编制的迎峰度夏预案.确保节日期间设备安全运行的特殊措施等特殊季节.特殊时期的措施.因设备存在暂时无法消除的缺陷而制定的专项措施等),并能够在工作中认真实施。

1.考问人员对措施的熟悉情况。

2.现场检查有关工作,是否按照特殊措施要求执行。

1.班组有一人不熟悉,扣2分;

2.存在不按照措施要求执行的项目扣4分/项。

10

9

外包及外协工程管理

10

9.1

外包及外协工程管理

1.班组应保存以下资料:

⑴对外包及外协人员的安全交底;

⑵经外包或外协单位编写,本公司批准实施的安全技术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

⑶开工报告;

1.结合公司承包合同,查看相关班组资料。

2.查看外包工程工作票。

3.查看班长日志。

1.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本项不得分。

2.资料不全扣2分/项。

5

9.2

外包及外协施工人员管理

1.工程开工前,按照公司《外来人员及外包工程管理制度》要求,   监督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培训考试工作,并保存成绩单。

2.施工过程检查监督管理

⑴所有发包工程,班组应指定具体工作监护人;

⑵工作监护人应加强检查,对监护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并作记录。

3.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组织外包人员参加本班组安全活动。

4.进入生产现场的厂家服务人员.青壮工等非外包工程人员,由班组按照员工的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安排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

1.查看培训资料。

2.查看班组工作日志。

3.现场检查。

4.查看安全活动记录。

1.无培训资料扣   2 分/人次。

2.工作无人监护扣4分/次。

3.不参加安全活动扣 2分/人次。

5

10

安全工器具、特种设备.标准化作业用品管理

20

10.1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标准化作业用品安全管理

1.安全工器具、用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标准化作业用品应分类登记,并设台帐管理:

⑴名称、型号、编号(永久性并按类别、使用部门实行统一顺

序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

⑵检验周期;

⑶检验日期;

⑷检验项目与结果;

⑸检验人签名;

(6)定期外观检查情况记录;

(7)报废时间;

(8)管理人员姓名。

2.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器具设置明显“禁止使用”标志单独存放或有关部门回收。

3.借用管理 :安全工器具.用具.标准化作业用品的出借和归还登记,主要包含以下信息:

⑴名称.编号(永久性);

⑵借用人;

⑶出借人;

⑷借用时间;

⑸归还时间;

⑹归还时外观检查是否良好;

⑺接收人;

⑻备注。

4.班组应保证工器具管理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

班组、现场检查

1.无台帐扣4分;有台帐,但不符合要求扣1分/项。

2.发现存在问题与完好的安全工器具、用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混放的,扣4分/件.次。

3.发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用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扣5分/件次。

4.公用工器具无专人保管,扣10分。

10

10.2

特种设备管理

1.负责特种设备检查维护保养的班组,应把特种设备纳入设备管理范畴,建立相应设备台帐。

2.特种设备必须贴有经当地政府职能监督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方准许使用。

3.特种设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试验确认各部位、保护等良好。

1.检查班组设备台帐。

2.现场检查。

1.无合格证不得分。

2.未建立台帐,扣2分;台帐不符合要求扣1分。

3.特种设备存在缺陷而又未采取禁用措施的,扣5分/台。

4.未正确使用特种设备或使用人员无证,扣4分/人次。

5.特种设备使用前未执行使用前检查表扣4分/次。

10

11

消防管理

20

11.1

消防的组织管理及规章制度建设

1.班组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班组应建立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明确人员的职责。

1.查班组消防组织机构。

2.查阅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

1.没有建立义务消防队的本项不得分。

2.没有制定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的本项不得分,建立的责任制存在漏洞的每处扣0.5分。

5

11.2

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1.班组成员应熟悉本班组生产、库房、办公区域内配置的各种灭火设施的性能及存放地点。

2.所辖区域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分工及职责明确。

3.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所辖消防设施器材整洁,检验合格证齐全。

1.现场考问。

2.现场检查。

3.检查班组消防器材清单并现场核实。

1.班组有不熟悉人员扣2分/人次。

2.无分工、无清单、职责不清扣2分/项。

3.存在问题,扣 2 分/处。

4

11.3

火灾自动报警.灭火及消防水系统管理

1.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及消防水等消防系统完好备用,发现问题及时填报缺陷并处理。

2.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到现场确认。

3.按照规对消防系统定进行定期试验,确保消防系统良好备用。

1.现场试验抽查。

2.现场考问。

3.查看试验记录。

4.查看缺陷填报及处理情况。

1.现场值班员不及时到就地确认,不得分。

2.发现系统存在而未提出并消除,扣1分/处。

3.无试验记录扣2分。

4.存在拒报或不报警点扣2分/点。

3

11.4

防火重点部位管理

1.安全标志齐全,通道畅通,防火责任人职责明确。

2.班组及值班人员应熟知防火预案。

3.防火设施、器材齐全,性能良好备用,配备符合现场实际。

4.燃油系统、油区、燃料系统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设备、建筑、通风等符合防火要求,设备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5.电缆隧道、夹层、竖井等应按照规定设立防火门、防火墙,粉刷防火涂料、封堵等。

6禁火区进行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7班组成员应熟悉本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现场检查、考问。

2.查消防规程

3.查公司消防管理规定

4.查阅日常防火检查记录。

1.安全标志不齐全扣   2分/处;通道堵塞扣2分/处;防火责任人不明确扣2分/处。

2.设施、器材存在缺陷或配备不全,扣2分/处。

3. 燃油、油区、燃料系统系统及电缆隧道,存在问题扣2分/处。

4.动火区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本项不得分。

5.没有防火检查记录的本项不得分,缺少一次扣2分。

8

12

危险化学品管理

1.危险品登记齐全,帐、卡、物三者相符。

2.易燃易爆品、化学品存放规范,符合相应危险品特性要求,并有相应的仓库管理制度。

3.保管、领用、回收危险品应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使用危险品时,必须按照相应危险品的化学特性,做好安全措施,符合厂制度要求。

1.现场检查、考问。

2.检查存放仓库。

3.检查记录。

1.登记不齐全,帐、卡、物不符,扣4分。

2.存放使用不符合要求,扣4分。

3.安全措施不完善,扣 4分。

4.班组成员不了解本班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规则,扣4分 。

5

13

台帐.图纸管理

10

13.1

台帐管理

1.设备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设备技术规范;

⑵设备投产前情况;

⑶设备检修经历;

⑷设备变更记录;

⑸重要记事记录;

⑹重要故障记录;

⑺设备鉴定记录。

2.设备台帐记录要求:

⑴设备台帐记录要工整、认真;

⑵记录要符合设备检修、运行、故障、变更等情况的实际,不应漏记,错记。

查看班组设备台帐。

1.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

2.存在错记.漏记每处扣4分;记录不认真.潦草每处扣1分。

5

13.2

图纸管理

1.班组保留的图纸必须与现场设备相符。

2.系统、设备更改后,应及时修改相应图纸、系统图。

3.各类图纸所示数据正确无误。

依据设备分工,查看班组保存的图纸。

1.不齐全,扣2分/份;

2.设备更改后,未修改相应图纸,扣2分/份;

3.数据存在错误,扣4分/处;

5

14

劳动防护及职业健康管理

1.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规定,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

2.新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定点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书.检验合格证和安鉴证。

3.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规定向作业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在有毒、腐蚀性作业场所应设置冲洗设备和配备简单的应急救护用品,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

5.新从业人员进入企业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6.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应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隔离。

8.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9.按照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10.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1.查阅上级下发的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文件保存情况。

2.查阅班组劳动防护用品台帐及职业健康各类台帐。

3.查阅班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体检结果表。

4.查阅班组所在有害物质检测表。

5.现场检查作业人员着装情况。

1.上级下发的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文件保存不善或不完整,扣2份/份。

2.班组劳动防护用品台帐及职业健康各类台帐不完善,扣2份/份。

3.班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体检结果表不完整,扣2份/份。

4.班组所在有害物质检测表不全,扣2份/份。

5.现场检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不符合要求,扣2份/处。

10

15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1.班组应根据部门的月度奖惩,细化班组奖惩规定。

2.考核内容公开,奖惩分配应建立记录。

查看班组奖惩规定及分配记录。

1.无奖惩规定或未根据本班组奖惩规定执行,本项不得分。

2.无奖惩分配记录扣5分。

10

第13篇 写字楼大厦物业安全管理标准

写字楼(大厦)物业安全管理标准

1.管理目标

(1)确保大厦内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重大火灾。

(2)维护好大厦内的公共秩序,控制私设摊点、广告牌、广告字画、乱贴、乱画现象;控制小商小贩进入。

(3)有预见性地对任何可能危急业主的安全情况,采取防范措施。

2.建立交互式联动治安网络

(1)在大厦设立流动岗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做到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记录安全情况及消防设备、公共物品的完好情况。

(2)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治安需要,管理处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人员可在1至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3)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并商请其警官兼任管理处安全管理指导员,定期与管理处安全管理员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3.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异常现象时,管理处迅速调集巡逻安全管理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争取主动。

(2)迅速调整人力、物力,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发生案件时,立即报警并维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破案。

(4)管理处主任应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沉着、机智实施处理,并向上级进行报告。

第14篇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供应商管理办法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提供产品的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各供应商。

3术语

供应商:指为本公司供应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工厂、公司、店铺及承包人。

4职责

4.1供应科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负责对所购产品进行符合安全要求的验证,并对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

4.2安环科及生技科参与对供应商安全资格认证和评价;

4.3采购员负责保存供应商安全评价记录并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

4.4生技科、安环科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健康的要求。

4.5使用部门应检查、评价供应商安全表现,并将其表现反馈至供应科。

5、 管理办法

5.1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5.1.1供应科负责收集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

内容包括:

a) 供应商的资质证书;

b) 供应商以往的业绩;

c) 了解供应商安全计划、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等);

d) 产品的性能和产品供应的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

e) 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证书;

f)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1.2供应商(供方)评价

5.1.2.1供应科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5.1.2.2供应科负责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总经理批准。

5.2选择供应商

5.2.1供应科进行物资采购以及发生招、投标业务时,应优先选择“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应商。

5.2.2当出现生产及检维修等紧急情况时,凡需要在合格供方名册以外进行采购时,应经部门经理审核,最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5.3 签订合同

供应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审查供应商在合同条款中所包括的安全内容:

a) 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b) 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

c) 明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的处理措施;

d) 对产品出现的问题应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等。

5.4 产品验收和验证

5.4.1 采购的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备品配件等由安环科、生计科负责验收,符合要求的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5.5供应商(供方)管理

5.5.1供应科每一年根据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械的供货质量、价格、安全管理和交货情况,组织安环科、生计科对供应商的安全、质量表现及产品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对有关的危害及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考评结果实施优胜劣汰。

5.5.2由安环科填写“供应商一年评价情况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供应科据此编制新的“合格供方名册”,经批准后提交一份由安环科安全标准化协调员备案。

6相关记录

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

供应商安全资格评审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15篇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等有关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12分)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3分)

(二)确定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3分)

(三)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例会不应少于一次,并且要有记录。(2分)

(四)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2分)

(五)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分)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分)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8分)

(二)电气、可燃物和火源管理。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应安装电气火灾预警系统;集体宿舍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并有详细记录。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随意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不得大量储存液化石油气或氧气等易燃易爆品,应独立放置易燃易爆品。(8分)

(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消防档案,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消防档案中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书等应永久保存。(4分)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29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4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4分)

(三)明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分)

(四)楼梯间常闭门的管理应落实到位。(2分)

(五)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合格产品并应保持数量足、完备、有效,并且不应被阻挡。(3分)

(六)人员密集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2分)

(七)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2分)

(八)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2分)

(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的控制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位置。(2分)

(十)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遮挡。(2分)

(十一)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2分)

(十二)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并对消防中控室的设备能够熟练应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应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2分)

四、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8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3分)

(二)应按有关内容与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以及夜间防火巡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每两小时至少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应正确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3分)

(三)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2分)

五、火灾隐患的整改(12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对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4分)

(二)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4分)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4分)

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10分)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记录完整。(2分)

(二)每年对员工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措施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及医院安全出口的位置,做到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消防安全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等。(2分)

(三)新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2分)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2分)

(五)人员密集场所内应在入口、走道、重点部位及其他显眼位置粘贴消防宣传画。(2分)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5分)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定期演练制度。(2分)

(二)灭火预案应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内容科学合理。(1分)

(三)定期开展演练,应急组织机构应熟悉预案内容。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2分)

八、火灾事故处置和消防工作奖惩(4分)

(一)火灾发生后应积极主动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1分)

(二)火灾后应研究制定改进对策及措施,并教育全体员工。(1分)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分)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达标

(一)未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

(二)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3人以上);

(四)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未立即停止使用的;

(五)发生死人或损失1000万元以上火灾的。

第16篇 集输系统供配电安全管理标准

1  本标准适用于集输系统供配电

2  引用标准:gb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规范

3 安全管理标准

3.1  一级油气集输厂(站)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

3.2  配电室应设应急照明,门应外开并能自动关闭,应采用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

3.3  电缆沟应无积水,地沟应封堵。

3.4  用电设备用及线路走向应合理,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应符合安全规定,线路应无老化、破损和裸露现象。

3.5  配电间应有“当心触电”安全标牌,配电柜前应铺绝缘胶皮。

3.6  配电闸刀应挂“运行”、“检修”、“禁止合闸”等标牌,并与运行状

3.7  电气设备检修时,配电室送电闸刀应挂“禁止合闸”标牌,并有专人监护。

3.8  电气设备的接地应完好、可靠。

3.9  配电室内应按规定配齐合格的安全用具,并定期送检。

3.10  户外变压器应有围栏,有变压器室时应上锁。

4  变、配电室事故预案

4.1  火灾预防

4.1.1  变、配电室的屋顶、门、窗等防雨措施要完好,防止阴雨措施要完好,防止阴雨时漏雨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

4.1.2  门、窗、电缆沟、穿墙洞等处防小动物措施要完好,防止小鸟、老鼠等进入,造成短路发生火灾。

4.1.3  电缆沟、电缆沟墙壁一定要严密,防止油品、油气窜入、渗入,遇电火花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1.4  配电室正压通风设施、瓦斯报警仪等,要经常检查、保养、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1.5  变、配电室防过载、防过热、防接地、防接触不良、防电缆老化、防雷电接地等安全技术措施要齐全完好。

4.1.6  消防器材放置的地方要安全、干燥、取用方便。

4.2  火灾扑救:

4.2.1  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用1211、co2、干粉等灭火器,对准着火点,直接扑救。但要注意灭火器至高压电气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4.2.2  配电室电缆沟油着火,先停电,再用干粉等灭火器等进行扑救,并注意保护电气设备和电缆。

4.2.3  配电室电缆沟、电气设备、房屋建筑等均已着火,火势很大无法控制,应立即断电灭火,直接用干粉器等进行扑救;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立即进行带电灭火。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6篇】

一、建设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建设标准化工地,坚持文明施工是现代建筑生产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和培养队伍作风,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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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电厂钢、木脚手架的安装与拆初,确保登高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规范作业、管理和监督人员验收检查,结合检修、维护及施工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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