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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绿化养护考核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2 09:18:17 查看人数:21

物业管理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第1篇 物业管理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确保小区绿化效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环卫部。

第二章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第三条修剪不及时,小区绿篱植物的徒长枝超过齐平线10cm,造型树的徒长枝超过齐平线30cm,每出现1起扣罚绿化主管20元。

第四条小区绿篱、造型树等植物修剪不整齐,每出现1起,扣罚当事人10元。

第五条小区植物出现枯枝烂叶及残花,绿化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清除,否则每出现1起,扣罚当事人10元。

第六条小区草坪修剪出现漏剪,不平整,修边不整齐,每出现1起,扣罚当事人10元。

第七条小区植物因浇水不及时或浇水量不足,出现萎蔫,每出现1起,扣罚当事人10元。

第八条小区植物施肥发生烧苗现象,情节轻微,每现1起,扣罚当事人50元、绿化主管30元;情节严重,当事人予以辞退,扣罚绿化主管300元、环卫部经理2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九条绿化员对小区植物病虫害防治发生药害现象,情节轻微,每出现1起,扣罚当事人50元,绿化主管30元;情节严重,当事人予以辞退,扣罚绿化主管300元、环卫部经理200元。

第十条小区植物出现病虫害两个工作日未发现,没有有效控制造成蔓延,扣罚绿化主管50元、环卫部经理30元。

第十一条小区公共绿地上杂物未按规定时间清理干净,有枯叶等杂物,每出现1起,扣罚责任人20元、绿化主管10元。

第十二条人工湖未按规定频次清洁或清洁不干净,驳岸绿苔清理不彻底,每出现1起,扣罚责任人20元、绿化主管10元。

第十三条绿化员使用机器前必须经严格培训,如绿化主管未对绿化员进行园林机械操作规程知识培训,每出现1起,扣罚绿化主管20元。

第十四条绿化员要严格按照机器操作规程操作,如绿化员未按园林机械操作规程操作,未造成机械损坏的,每出现1起,扣罚当事人50元;造成机械损坏的,当事人除赔偿外,扣罚200元,扣罚绿化主管150元、环卫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十五条绿化主管负责对园林机械进行保养,使机械计划保养完成率100%,完好率100%,如绿化主管未按规定频次对机械进行保养,每出现1起,扣罚绿化主管30元。

第十六条园林机械如出现故障,非专业技术员不得随意拆开检修,否则每出现1起,扣罚当事人50元。

第十七条园林机械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与农药、化肥等物质存放在一起,以免腐蚀,如保管不善,造成园林机械腐蚀或受损,每出现1起,扣罚绿化主管100元。

第十八条绿化员使用园林机械后必须将碎草等清除干净并存放于指定地点,如未清理干净或未放在指定地点,每出现1起,扣罚当事人20元。

第十九条每季度末绿化主管合同办公室仓库管理员对小区内所有树木进行盘点,并详细填写《树木清点表》,如未按规定对小区树木进行盘点或盘点不实,每出现1起,扣罚绿化主管及办公室仓库管理员各50元,扣罚办公室主任及环卫部经理各30元。

第二十条因养护不善,导致树木死亡,每死亡1株,扣罚责任人200元、绿化主管300元、环卫部经理100元;如死亡树为2000元以上名贵树木,扣罚责任人300元、绿化主管500元、环卫部经理2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二十一条绿化主管每日巡查小区绿地两次,并做好巡检记录,如未巡检或无巡检记录,每出现1起,扣罚绿化主管20元。

第二十二条环卫部经理每日巡查小区绿地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如未巡检或无巡检记录,每出现1起,扣罚环卫部经理30元。

第二十三条环卫部经理每月25日将考核结果报督导室,若环卫部有错报、漏报、不报,每项扣罚环卫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二十四条督导室对环卫部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如果发现督导室未检查出环卫部确有错报、漏报或不报,每项扣罚督导室主任100元。

第二十五条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以上所扣款项从当月奖金中扣除,直至当月奖金扣完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考核办法由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环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某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某物业公司项目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适应公司多角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管理。依据公司质量手册b版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开展的各项多种经营活动,活动是指:除物业管理服务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内容包括:便民服务、房屋装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

3、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3.1管理机构

3.2工作职责:

3.2.1品质培训部负责多种经营活动的归口管理

3.2.2品质培训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多种经营活动经营方合同的评审,上报总经理批准

3.2.3品质培训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管理处多种经营活动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

3.2.4各管理中心(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内容,并向公司品质培训部申报

3.2.5各管理中心(处)负责实施多种经营活动规划及合同实现

3.2.6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多种经营活动的收费管理及监督检查

3.2.7品质培训部协助各管理中心(处)处理多种经营活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4、程序

4.1多种经营活动的立项、申报

4.1.1新组建管理处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开发商的要求,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内容,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1.2在管项目的管理中心(处)依据小区内业主的需求,在不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2多种经营活动的方式

4.2.1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

4.2.2采用自营方式,管理中心(处)向品质培训部上报经营计划或经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或其他部门向公司推荐1至3家经营方,供公司参考选择,品质培训部组织项目部门对经营方进行评审,填写《经营方评定记录表》,报总经理批准

4.3合同(方案)评审、签定

4.3.1采用自营方式,由品质培训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管理中心(处)自营方案进行评审,报总经理批准,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

4.3.2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与公司评审的合格经营方草拟合同报公司评审,由品质培训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

4.3.3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与确定的委托经营方确定合同内容报公司加盖合同专用章

4.3.4合同到期后,管理中心(处)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就合同的继续签订及合同的内容变更是否报公司评审,管理处按照评审结果处置

4.4合同(方案)实施

4.4.1管理中心(处)按照选定的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方式,执行合同和实施经营方案,每月向公司上报,实施情况在工作月报中反映

4.4.2计划财务部依据合同(方案)有关费用的条款,实施费用的收支管理与控制每个月向总经理汇报

4.5监督检查

4.5.1品质培训部监督、检查管理中心(处)合同(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管理处及时指出,并要求管理处立即纠正、整改

4.5.2计划财务部实行月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公司月检报告中反映

4.6合同(方案)结束时,管理中心(处)做好合同的收尾工作,并向公司出具总结报告

附件1、《经营品种申报表》

附件2、《经营方评定记录表》

附件3、《文件会签单》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处理辖区突发事件及危机办法

(七)

1.0 目的规范各管理片区处理事件及危机的程序,提高对事件及危机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2. 0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各管理片区范围内的各类事件及危机的处理。

3. 0 职责管理片区负责人负责指挥突发事件及危机处理。

保安队(班)长负责落实管理片区/管理处负责人下达的命令,具体实施处理事件及危机。

4.0 程序要点

4.1 处理各类事件及危机的基本原则

4.1.1 快速反应原则a) 当值保安队(班)长接警后,1分钟内到达事件现场。

b) 管理片区负责人,在当值时接到事件报告后,5分钟内应到达事件现场。

c) 管理片区负责人在非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2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4.1.2 统一指挥原则a) 处理突发事件由管理片区负责人统一指挥。

b) 在特殊情况下,由保安队(班)长负责统一指挥。

c) 保安队(班)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处理。

4.1.3 服从命令的原则保安队(班)长需无条件服从管理片区/管理处负责人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及危机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1.4 '三个统一'原则保安队(班)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处理权。

在负责人作出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统一处理,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队(班)处理好突发事件及危机。

4.1.4.1 统一思想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及危机的人员均应临时紧急召集,对事件及危机统一思想、认识,不能对事件有任何偏见或带个人感情色彩,要本着对公司、对集团,对集体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

4.1.4.2 统一口径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及危机的人员,均应按照统一思想后的处理方案,统一对外口径,不得对外讲一些个人看法等。

4.1.4.3 统一处理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及危机的人员,均应按集体讨论的处理方案进行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变更既定处理方案。

4.2 抢劫

4.2.1 当值人员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a) 应立即上前制止该违法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班)长报告;

b) 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管理处,并请事主务必一起到管理处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 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了侵害或财物的受损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d) 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追我避,边追边联络求援'的方法,等支援的人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伺机制服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4.2.2 保安队(班)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谴案发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的保安员、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a) 要求保安员参加现场的保护工作;

b) 保安队(班)长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情况,根据案情需要及时作出布置:调派保安员增援、抢救、围捕、保护现场;

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抢劫的经过并制作笔录;

将有关的资料,线索及抓获的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 保安队(班)长将收集的资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片区负责人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片区负责人根据案情大小,是否能处置,决定是否立即上报公司经理)。

4.2.3 片区负责人接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各项工作。

上报公安机关及公司经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4.3 盗窃

4.3.1 当值人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队(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a) 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窃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 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由电话或对讲机报告,注意不应随意泄露案件的性质;

c) 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保安队(班)长报告。

4.3.2 保安队(班)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谴保安骨干及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a) 要求保安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b) 了解案情及收集资料并进行分析后向管理处负责人/片区负责人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4.3.3 管理片区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公安机关/经理报告案情。

4.4 打架斗殴

4.4.1 当值人员在管理辖区内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a) 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同时,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班)长及管理处负责人报告具体位置、已伤人数、参与斗殴人数及是否有持械,请求支援的范围;

b)将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c) 将伤亡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4.4.2 保安队(班)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谴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当值机动保安员对现场进行制止、劝离和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a) 要求对现场进行保护;

b) 保安队(班)长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信息,根据现场的事态作出布置:请求增援、抢救人员、调解,送交公安机关。

c) 保安队(班)长将收集的资料向管理处负责人/片区负责人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 管理片区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公司经理。

4.5 凶杀

4.5.1 当值人员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a) 立即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队(班)长报告;

>b) 封锁案发现场,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c) 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d) 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e) 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品,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f) 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 保安队(班)长、管理处负责人,管理片区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a) 调谴保安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b) 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作好各项记录;

c) 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及线索。

4.5.3 管理片区负责人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协助和指挥保安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工作,并将案情报公司经理。

4.6 中毒事件(如住户煤气、食物中毒等)

4.6.1 当值人员发现有中毒情况或接到中毒事件报告时:a) 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保安队(班)长,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切断毒源,使毒源不再继续扩散,疏散现场周围的围观者;

b) 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将中毒者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送往医院抢救;

c) 对其它类别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道畅通,注意保温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d) 将中毒人员的人数,地点(现场具体位置)及已做的抢救措施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包括管理片区负责人、管理处主任,保安队(班)长)。

4.6.2 管理片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调遣人员支援,并迅速赶赴现场参与抢救:a) 调遣指挥维护现场,疏散人员及抢救中毒者。

b) 调查中毒的原因,核查毒源是否已切断,防止有漏毒现象而继续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c) 组织护送中毒者到医院抢救,并将抢救情况及时向经理报告。

d)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e) 通知中毒者家属。

4.7 交通及其他意外伤害事件

4.7.1 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报告)交通意外及其他意外伤害事件求助时:a) 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保安队(班)长,说明事件现场的具体位置;

b) 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c) 对重大事件须请求保安队(班)长进行支援。

4.7.2 保安队(班)、管理处负责人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a) 调遣指挥当值的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b) 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c) 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2),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伤亡及损毁情况。

d) 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应报110救助。

4.7.3 管理片区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件需要报公司经理。

4.8 台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4.8.1 当值人员遇到台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事件时:a) 通知或协助住户做好防风措施,协助机电维修人员对受水浸的部位进行疏导排泄工作,协助消防监控中心对火灾的救援灭火工作。

b) 防止在台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做好防范工作,以防有人趁火打劫,伴随的犯罪行为的发生;

c) 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住宅小区内的灾害事件的善后工作。

4.8.2 保安队(班)长接报后立即调遣、指挥保安员支援其他部门处理各类灾害事件。

4.8.3 管理片区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作出统一指挥:a) 安排人员对住户做好疏散工作;

b) 通报医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c)报告公司经理。

4.9 危机事件处理

4.9.1 管理处当值人员发现某些事态可能演化成危机事件时,应立即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同时也向管理片区负责人汇报。

4.9.2 管理片区/管理处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危机事件的状态,按照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激,宜缓不宜急的原则进行处置,并视形式发展需要,报公司经理。

4.9.3 由公司经理作出统一指挥、在尚未接到公司经理指示,管理片区/管理处负责人应对事态作初步处理(如:调解、开导、隔离、劝离、疏散,维持秩序等)。

4.10 其他突发事件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和布置。

5.0 记录《突发事件及危机处理登记表》6.0 相关支持文件

6.1 《保安巡逻岗工作规程》

6.2 《紧急事件处理规程》

6.3 《交通管理实施规程》

第4篇 物业员工手册-离职管理办法

物业员工手册:离职管理办法

1.离职种类(开除、辞退、辞工)

1.1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及岗位责任纪律或不能胜任工作,达到开除/辞退级别。

1.2辞工:由员工本人提出,正常辞工申请要提前十五天与书面形式提出。

1.3自动离职:连续旷工3天者或月累计旷工达3天、年累计旷工4天者,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之离职,作自离处理。

1.4急辞:个人发生紧急事件当天提出辞职需当天离开公司的离职行为。

2.离职申请规定:

2.1开除/辞退:限离职当日办妥移交手续,当天立即离开公司。

2.2正常辞职:

2.2.1新进人员在职未满7天如申请辞职将无薪结算;入职超过7天并且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5天提出申请;

2.2.2试用期满辞职:主管级以上及财务人员辞职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以行政部收到的离职申请书为准);

2.2.3其它人员辞职需提前10天提出申请(以行政部收到的离职申请书为准)。

2.3急辞工:当天提出申请当天结算离开公司。

2.4对于雇员辞职之申请,本公司有权不准或根据需要核定其离职生效日期。

3.离职审批权限规定:初审(提报)--复审--审核--核准--部门主管--部门最高主管--行政主管--总经理

4.薪资

4.1薪资计算到离职生效日期前一天为止;

4.2未休之累积有薪假期以薪资付给;

4.3个人提出急辞申请视为单方违反合约,必须扣除30%的工资。以作为违约责任。

4.4辞退时公司不另作辞退补偿或生活补助等。

4.5离职人员其薪资离职时即时发放。

5.离职交接

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负责回收离职人员之领用物品(参考总办之领用物品登记表)并作好交接,若有应缴而未缴回之公司的资产、文件、物品将给予原价扣款,拒交或遗失有关证件者,每证罚款30元。

6.离职程序

6.1当事人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书》交各级主管及总办审批。

6.2生效日由部门主管/行政主管在场进行物品及工作交接,完后由保安队长/行政主管一起到宿舍清点物品等,并开具《物品放行条》,经同宿舍人员签名后当事人将物品提至四期大门口,当班保安在《物品放行条》上签名确认,当事人再将其返交到总办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及结算工资。

6.3结算完工资后,保安监督当事人离开公司,不得逗留。

7.离职注意事项

7.1未签准离职以前或已签准生效日前,必须在本岗位正常上班,如旷工、不服工作调动或工作散慢者,主管可申请作相关处罚。

7.2离职生效期内,当事人不得请任何事假。

7.3任何离职办理手续后当天18:00前必须离开公司,不得在公司借宿。

7.4辞退或开除之员工不得再进入公司范围,包括会所、办公室及宿舍,如发现在职人员在以上区域接待被辞退、开除之员工,当事人处中过处罚。

8.应用表单

8.1《离职申请/结算单》

8.2《物品放行条》

第5篇 某某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某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安保部主管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2.安保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3.安全员素质基本要求

3.1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身体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

3.2思想素质要求:接受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3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懂得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思考、明辨是非、正确处理各类事情的应变能力。

4安全员礼仪

a.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及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b.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c.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安全员要立正面向驾驶人员,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

d.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或当值人员换岗时(外保),须立正敬礼。

f.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

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件。

4.2装备管理及使用

4.2.1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a.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b.除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c.不允许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d.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

e.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记事簿及签字笔:详实记录安全员在当班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3电筒:在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用于夜间查岗,同时保养。

4.2.4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情况时,为防止头部可能遭受伤害,应及时佩带,以保障人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床架摆放须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成同一直线;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一直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4.3.2床下摆放的鞋尖顶朝外,并保持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3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4.3.4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包括存放其间的任何物品都须保持整洁、无污迹;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准把剩饭剩菜等容易变质食物留在宿舍内。

4.3.6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

4.3.7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8严禁在治安区域内衣帽不整。

4.3.9其它法律、法规、治安条例禁止的行为。

4.4交接班管理

4.4.1各岗应设置《安全员交接记录表》,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等相关情况,向接班人交代并签名认可。

4.4.2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工作安排。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

e.物品保管情况。

4.4.4接班人员须处理或安排好交班人员未能处理完成的事项。

4.4.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记录管理

4.5.1各记录不得销毁、乱画或写些与当值工作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至管理处存档。

4.5.2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安全保卫部负责人每周对安全现场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第6篇 物业管理处计算机管理办法

项目物业管理处计算机管理办法

1.机房安全规定:

1.1机房(工作台)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1.2机房内严禁吸烟;

1.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1.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1.5安装坚固门锁系统,防止电脑被盗。

2.机房净化规定:

2.1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2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换风;

2.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2.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2.5中心机房人员进入须穿软底鞋;

2.6机房用品定期清洁。

3.机房参观管理规定:

3.1不带外人及无关人员进入

3.2经公司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3.3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公司指定人员陪同。

3.4电脑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3.5操作人员按公司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对电脑演示、咨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3.6经同意,参观人员可以实地操作电脑,但须有公司人员的认可,不得调阅公司机密文件。

3.7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3.8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4.计算机人员管理规定

4.1计算机属管理处公共财产,仅限于管理处日常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启计算机处理个人事务,更不允许玩电脑游戏。

4.2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许违章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机型性能及配置软件使用要领。

4.3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系统的维护及数据的录入、维护、修改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不允许对数据进行修改及拷贝。

4.4计算机负责人应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定期进行数据及系统的维护与备份工作,发现软、硬件及网络故障,及时报告领导,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不准私自拆修。

4.5精心使用,不懂就问,绝不硬性操作,定期进行耗材的更换。

5.计算机保密

5.1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5.2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5.3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5.4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

5.5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a)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b).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c)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6.电脑病毒的防治

6.1公司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6.2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6.3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4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6.5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7.软盘管理制度

7.1软盘集中存放,由专人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随便带离公司。

7.2公司建立软盘使用档案,注明软件名称、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

7.3外用软盘经电脑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必要时留存保管处。

7.4公司统一添置空白盘片,员工不得随意外购空白软盘。

7.5各部门使用软盘,均向管理人员登记借用。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库房管理办法-5

物业管理公司库房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1、为加强库房管理,提高库房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中所指的库房管理包括: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回收、登记造册等

工作。

3、本公司的库房管理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节 物资运行流程

1、入库程序:

采购员采购→供货商供货→采购员检验物资质量→采购员填写《入库单》,并签字→库管员清点物质数量,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登账或录入数据库→财务稽核

2、领料程序:

需求单位需求部门填报物资需求计划单→项目工程师公司领导审核、并签字→领料单位专人领料人填写《领料单》,并签字→库管人员发料,并签字→登账或录入数据库→财务稽核

3、退库程序:

领料人填写《退料单》,并签字→项目工程师领料人部门经理审核,并签字→库管人员验收,并签字→登账或录入数据库→财务稽核

4、库管人员在入库单、领料单或退料单签字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登账或录入数据库,并在登账或录入数据库后24小时内将单据或数据资料交财务稽核。

第三节物资的验收

1、物资的验收由采购员和库管员共同完成。

采购员对物资的质量负责。

库管员对物资的数量负责。

2、验收时应核对供方'送货单'内容填写是否详细,是否已填写了物资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核对实物;物资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签。

3、严格做到五不点收:凭证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品质不符合要求不收;无计划不收;逾期不收。

4、对于不合格品,采购员要催促供方及时换货。

5、采购员在送货单上注明到货时间。

6、采购员填写《入库单》,在库管员处办理入库。

7、验收合格后,采购员和库管员均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8、物资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编写货号,编制入库档案。

第四节 物资的发放

1、物资的发放应依次进行。

2、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领料单与实物相核对、领料单与物卡相核对、物卡与实物想核对。'五不发':无计划不发、手续不齐不发、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未验收入库不发。

3、物资发放出库时,必须严格检查《领料单》和审批手续;物资发放后,应即时登记入帐,并整理有关凭证资料。

4、库管员接到《领料单》时,应检查其内容是否填写齐全以及是否有其部门经理或指定专人的签单,手续不全不予发放。

5、库管员接手续齐全的《领料单》后,应按所列项目和数量准备货品,等待发放。

6、物资发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40 下午16:00-17:10

此时段外,原则上不进行物资发放(非常紧急事件除外)。

7、部门因特殊原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领取备用物品。领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或节假日前一天的下午。

8、必须将前一次的剩余备用物品退库后方可再次领取备用物品。

第五节 物资的回收

1、领料人对所领物资应做到专物专用,不得随意挪作他用,若有剩余应及时办理退库。

2、办理退库手续,应填写《退料单》,并由工程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审核,再交库管员。

3、退料单上应注明退料原因,物资详细情况。

4、退库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到场核对物资品质,确认后在库管员处办理退库手续。

5、库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对所退物资进行验收、清点。

6、物资的回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40 下午16:00-17:10

此时段外,原则上不进行物资回收。

第六节 物资的盘点

1、物资盘点分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定期盘点即指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不定期盘点即指监管部门对库房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2、物资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物资的帐面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物资的收发情况;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3、对物资的盘点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

4、盘点时相关人员(财务、库管人员)必须在场。

5、按盘点计划有步骤进行,防止重复复点或漏盘。

6、盘点后,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领导审阅。

7、库管员应随时与采购部门沟通库存情况,并定期向其递交盘点报告。

8、库管员应于当日将前日的领存报表整理,每周末交部门主管。

9、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报废,如:质量不合格、受潮、因堆放挤压造成变形损坏等,应办理报损手续。

第七节 物资的搬运

1、按类搬运,以便于堆放,装卸和清点。

2、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物资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坏。

3、放置物件时,要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以防损坏物价。

4、库房内的所有物资必须按类堆放,并标贴物卡。

第八节 物资的安全

1、库房钥匙仅限于库管人员保管。

2、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3、库房中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4、做到每月防火检查,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火警台,并正确使用灭火器,尽力控制火势。

5、库房内不得存放炸药、剧毒、放射性物品。

6、应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破损现象。

7、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

8、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不准私拉乱接。

9、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10、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锁好所有门窗。

11、保安人员每30分钟巡视库房及周边环境一次。

12、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联络库管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严重时应拨打'110'。

13、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人得擅入库房。

14、每日下班前,库管人员与保安做好交接班登记。

第九节 库房的清洁

1、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当每日进行清扫。

2、每周做一次大扫除,由公司清洁工配合库房员完成。

3、空置的包装箱、袋、纸应及时处理,严禁堆放在库房内。

第十节 考勤制度

1、库管员是必须严格按公司制度进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上午上班,库管员必须在公司前台处打卡,9:00前到达库房,准备发料。

3、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4、若离开库房,应告之公司前台或库房保安去向及返回时间。

5、若请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8篇 海西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社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深入推进党支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精细化,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现将《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2、《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标准》

3、《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考核细则及计分表》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第9篇 z大学物业门面房管理费使用办法

n大学物业公司门面房管理费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门面房管理费是指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在公司营收资金总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费用。

第三条 公司门面房管理费开支范围:1、门面房维修;2、保洁费;3、职工加班费;4、工作装;5、经营项目装修费、星级商户奖励费、宣传费;6、门面房周边环境治理、文化建设等。

第四条 公司门面房管理费使用应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保证运转,集中管理、分别使用的原则。实行经费支出 “三签制”,即经手人、公司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三签”后,到公司财务室报账。

第五条 公司门面房管理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制度,应按第三条列出的开支范围进行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细化经费支出预算,年初要编制经费支出预算表。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公司发展所需的经费开支

第六条 对门面房屋、附属设施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万元以上维修项目要经公司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项目要有合同或协议,工程完工后应经过验收合格,方可支付费用。

第七条 公司门面房管理费审批权限,一万以内费用支出,可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审批,一万以上费用支出,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后,由学校主管副校长审批。一万以上三万以内的费用支出项目,由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三万以上的费用支出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八条 依据《会计法》规定,经费支出中,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 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原始凭证等违法违纪行为,会计人员拒绝付款、报账或执行,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要坚持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制度,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要建立公司管理经费使用情况“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办事程序,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十条 公司接受学校对公司门面房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10篇 物业义务消防队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义务消防队管理办法

1、有计划培训义消防员,使队员能熟练掌握、运用防火、灭火知识和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以及各楼层,钢材市场消防火栓、水带、灭火器等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

2、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公司领导、义消员、水电工参加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失效的灭火器材,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堵塞的消防通道,进行逐项登记,并整改。

3、市场义消队员,实行分工责任制,按楼层和钢材市场划分责任区,指定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人。熟悉责任区的防火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火灾隐患随时上报,立即整改。

4、建立消防档案,对大楼、钢材市场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制作分布图、定出灭火方案,火灾发生时,立即报警,组织好自救,保护好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情况,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5、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着的义消员,进行表扬、奖励。

第11篇 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及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本实施办法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zz园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细则》(2023年11月26日)、《**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2023年11月26日)制定。

二、本实施办法针对**zz园住宅小区现有共有公用物业经营项目的管理及收益分配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本实施办法对今后新开展的共有公用物业经营项目的管理及收益分配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地下车库共用停车位的停车收费管理和分配

一、地下车库公用车位的管理成本参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车位停放费为60元/个/月。

二、地下车库公用车位的年度停车收入扣除年度管理成本及有关税费后,剩余部分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第三章、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的广告发布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的广告发布包括电梯轿厢

内、会所外墙、道闸、灯杆、公共走道、广场灯箱等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上的广告发布。

二、小区内上述广告发布权归属业主大会,具体实施部门为业主

大会授权的业委会。为便于实施,由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和广告发布方签订三方广告发布合同,由物业公司出具发票。

三、公共发布费扣除开票税费后,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第四章、公共物业的租赁收入

一、现有公有物业的租赁权归属业主大会,具体实施部门为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

二、现有公有物业的租赁项目有:

1、原居委会用房13幢201室对外租赁;

2、北门岗(东面)场地租赁给招商银行(此项按3/7分成处理);

3、会所经营承包费

三、上述共有物业的租赁收入扣除必要的开票税费后,除第二项外,其他全额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

第五章、各类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商业促销活动的进场费

一、在不影响本小区业主生活的情况下,可允许与业主生活相关的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适度的商业促销活动。

二、上述商业促销活动的审批权归属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进场商家的管理。

三、促销活动的进场费由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进场商家商议确定,由物业服务公司开具发票

四、进场费扣除开票费后,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五、其他企业在小区开展商业活动收取的有关进场费参照本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公共资金的账户设立及管理办法

一、根据《**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现委托物业服务公司设立独立二级账户,今后视情况业委会也可以设立独立账户,作为**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专用账户。

二、上述各类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收缴后,物业服务公司在扣缴有关成本和税费后,须在收到款项次月15日前将归属业主的资金划入该账户,物业服务公司须自觉接受业委会对该账户的监督和管理。

三、资金使用参照《**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执行。

第七章、其他

一、本办法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则,用于规范业委会及物业服务公司在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方面各自的职责。业委会及物业服务公司均须遵照执行。

二、本小区内其他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收费及分配须参照执行。

第12篇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1】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蓝牙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该按们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

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9、停车场保安人员应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

10、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业,并锁好车

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11、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3、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蓝牙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成本费,由物业公司补发出入卡。

14、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为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2】

露天停车场:

1.设置固定停车场,白砖镶出停车位(3×5.7),画出车位号;

2.每个车位安装锁车器(两把钥匙:车主一把、物业一把);

3.停车场设置标识牌;

4.停车场设置电子巡更器,保安每2小时巡检一次;

5.露天停车场免费停车,可避免因被盗、碰撞或刮伤等纠纷;或实行收费30元/月,缴纳公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丢失、被盗、撞坏或刮伤予以保险赔偿;

6.与车主签定停车协议。

地下车库:

1.只限实华园小区业主存车,建立业主车辆电子档案(门牌号、姓名、工作单位、车名、车号、颜色、联系电话、实车照片)

2.地下车库24小时存取,车库出入口、通道口设置门禁系统;车主凭卡通行通道或存取车辆。

3.设置升杆式门禁系统,车卡、门禁卡、通道卡一卡三通;

4.收费标准:200元/月,预交半年;

5.人执管理:三班倒,每班2人(24小时连倒)负责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卫生管理。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3】

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主要是提供车辆的停泊服务,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责任。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反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之车辆不得进入本停车场。

6、严禁在车场内加油、加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

7、停车场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由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客户的不便,在紧急情况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9、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他人士受伤或损失,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

10、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负责。

11、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13篇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房)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管安防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2】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第14篇 物业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员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1-1总 则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导思想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管理制度

2、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3、统一基本工资基数,构造适当效益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1-3员工工资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二)、公司所属各管理处一般管理人员及正式员工。

二、工资模式:

(一)中层管理人员:月薪构成按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员工:

1、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2、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

(1)基本工资:

①、公司基本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由公司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情况制定。

②、确因工作需要,需对员工基本工资进行调整的,由各部门书面上报并说明调整理由,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次月执行;

(2)岗位工资:

①、对各部门各岗位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并制定该项。

②、同岗位职务的岗位工资分为三个级差档,由低级档向上一级档晋升职务工资需工作满一定年限(注:清洁工岗位三档晋升二档需工作满1年、二档晋升一档需工作满5年;其余岗位三档晋升二档需工作满2年、二档晋升一档需工作满5年),每年各项考核成绩达标,由各部门书面上报申请,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次月执行;

(2)绩效工资:

①、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②、绩效考评由公司责成各部门进行;公司各部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③、绩效工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

④、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一同发放。

(3)工龄工资:

①、工龄工资确定30元/年的标准,员工的工龄工资为工作年限×分配标准。

②、工龄工资的计发为员工工作每满12个月计工龄一年,从第13个月起计发工龄工资。

(4)、其他:

①、公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工作需要分别发给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非所有岗位都有上述补贴。享有补贴的工作岗位,补贴在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

②、因工作性质,为解决上丁管理处秩序维护员生活问题,公司向上丁管理处各秩序维护员按每天10元标准,提供中晚餐,中晚餐餐费由上丁管理处统一从各秩序维护员工资中扣回;

③、加班工资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无合同约定的按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计算。

④、凡公司正式员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由公司根据国家及本地区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3、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见附件。

(三)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1、适用范围: 试用期内的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2、工资模式:协议工资制。

三、社会统筹

(一)、社会统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二)、社会统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为本公司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1-4附 则

1、公司每月支薪日为5日。中层管理人员为预支当月工资;其他员工为支付上月工资。

2、以上工资均为税前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本方案经公司办公会讨论批准于2023年4月实行,解释权在公司总部。

1-5备注

本薪资管理办法发有单行文本:《**物业公司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15篇 某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为规范本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3、本办法所指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和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业的档案资料管理;

(六)《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4、 本小区采用包干制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即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具体收费标准经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谈判,由合同约定。

5、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每半年一次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取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业主或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收取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收支账目有异议的,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6、电梯及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电费不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由享受的业主按实分摊。无电梯、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设备的多层住宅,业主享受公共性服务除向物业管理企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设施维修费外,不再分摊其它费用。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

8、在本小区内,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上述企业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双方应当签订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委托方或业主收取规定的代办服务费。

9、已购置房屋,但未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业主,其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按市住宅小区综合服务费收取办法收取。

10、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据双方签定的合同的约定,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分两次收取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但依据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出现应当打折收取的情况时,应当按打折的数额收取。具体操作按照《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中的规定进行。

11、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结清物业服务费。

12、对本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车辆停泊、装修装饰垃圾清运、代办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等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13、本办法由日月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16篇 物业公司公文管理办法-3

物业公司公文管理办法(3)

一、企业对外发送的公文或广告文稿等一律要求使用发文稿纸誊抄工整,经发文部门和公司总经理批阅签发。

二、企业内部公文需发文的,由部门拟稿会签,由公司总经理批阅签发。

三、凡发文需按规定编排文号,并标引主题词,文号按以下办法编排。

()[]号

────────────

发文单位拟文部门发文年份文件顺序号

四、属企业内部请示、报告类的,一律要求使用稿纸誊写工整,经各部门(或企业)负责人核稿,报公司总经理批。

五、属财务类的资料如财务预算、财务报表、税单、支票等,送总经理审批。

六、收到外单位公文,应即时做好收文登记,粘贴公文签注单,呈领导批办后,转有关部门承办,最后归档。

物业管理绿化养护考核办法【16篇】

物业管理公司绿化养护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确保小区绿化效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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