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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环境安全健康管理工程师培训内容【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3 21:30:02 查看人数:66

ehs环境安全健康管理工程师培训内容

第1篇 ehs环境安全健康管理工程师培训内容

ehs环境安全健康管理工程师培训

课程背景:

中国在崛起,全球的制造中心向亚洲的中国倾斜。整个中国就象一部巨大的机器,日夜不停地轰鸣,源源不断地向世界各国输出着“中国制造”。然而,在如此让全球仰慕地景气的背后,我们的国人付出的是沉重的代价,其一是生命与健康的损失,其二是环境的破坏。每年在伤亡事故上的损失相当于gdp增幅的1/5,有13万个家庭承受着由于事故而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国的酸雨是世界上最严重的,中国境内的大河没有一条是干净的。是不是经济景气一定要以生命健康和环境破坏为代价

课程收益:

本次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企业各级主管人员掌握安全管理的一般方法,通过事故案例学习实战经验,了解事故致因理论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过程,以及必要的与安全有关的法律知识;

使学员掌握“危险源”辨识的方法,从根本上转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在环境管理方面,学员将学习有关国家、国际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污染源的辨识。

掌握危害与风险的辨识、评估及控制.结合世界级工厂安全管理方法,掌握内部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审查方法,结合实际工厂案例,对现场及作业设计提出改善思路,从根本上预防安全, 掌握工厂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自我安全的保障方法与技巧。

课程大纲:

一、ehs管理的内涵再认识

1、理解ehs管理

(1)ehs(环境、健康和安全)的含义

(2)制造型企业ehs的管理趋势

(3)解析世界500强企业的管理的方式

2、ehs管理关联的理论指引

(1)现代安全生产系统理论

(2)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3)事故致因理论和海因里希事故理论

(4)职业安全健康费用模型

3、企业ehs管理者的角色认知与定位

(1)专职主任、经理的职责

(2)领导与部门管理的职责

4、ehs的管理艺术和特点

(1)主题、活动,有心栽花与无心插柳

(2)文化、氛围,草色遥看近却无

5、ehs法律框架及法律法规体系特点

(1)环境法

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2)职业安全卫生法

劳动保护、工伤保险及劳工补偿、职业病、sop

(3)灾害与紧急管理法

自然灾害(雷、洪、震、旱、疫)、紧急状态法、紧急管理机制、消防法

(4)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保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监督管理、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6、管理的法律责任与风险控制

(1)管理职责、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风险控制

案例:狼性 pk 人性

二、运用管理职能有效推进ehs

1、人际关系管理的基准点

(1)合情、合理、合法管理与领导支持

(2)分散风险与转移矛盾焦点

(3)违章作业与落实制度

2、ehs管理体系

(1)方针、宗旨

(2)目标、计划

(3)文件、制度、流程

(4)ehs管理体系结构、职责

(5)ehs体系审核、评价、改进与认证

3、管理技术与技能创新

防错管理、标准化、确认制、高效会议、数码报告、举一反三、预防机制

4、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动机与意识,行为与习惯,能力 pk 信誉,帮助与合作,本能与潜意识

5、五项基本管理原则

主线、对错原则、是非点、工作导向

6、换位思考与心中的天平

7、工作提高、改进的工具

pdca与sdca、系统化、过程方法、erp、8s、6sigma、ie

8、国际标准与管理经验

iso14000、ohsms、sa8000、ohsa18000等国际标准,人权验厂,产品安全认证

游戏:杰出经理人管理法则

三、环境(e)管理技法

1、5s及现场改善与ehs管理

大扫除、运动战与管理工具

2、物品与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物质属性,容易引发事故的物品管理

3、环境保护

公司的环保承诺、三废管理、许可证管理

4、工业卫生管理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评估与健康危害因素控制

5、管理流程

方框图、流程图、趋势图

6、作业环境、过程的安全隐患

电、力、热、光、声、磁、辐射、腐蚀、粉尘等

四、健康(h)管理技法

1、劳动防护、保护

2、产品毒害与健康管理要素

3、健康保障

体检、工种分析与营养保健

4、操作细节与安全生产

5、职业病防治管理

五、安全(s)管理技法

1、三级安全管理

2、有效的生产安全管理措施

消防、逃生演习,安全生产竞赛、标准化管理

3、消灭不安全的行为与习气

猜测、滥用、敷衍、浮躁、差不多、浪费、呆滞

4、行为安全检查、监察、管理

5、事故预防与处理,应急管理

6、仓储安全保障措施

案例:三种安全事故

六、ehs管理实务

1、人机工程管理应用

2、机械防护、电气安全管理

否定过去、成绩与陷阱,鹰的重生

3、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与二次容器、搬运工具、运输器具

4、化学品安全管理

msds、屏障、隔离、锁止

5、内部交通安全管理

地沟、车间通道、道口、危险地段、自用车辆

6、办公室的安全

门禁、网络、档案、机密

7、特殊场所安全管理

密闭车间、井下、高空、野外作业

8、个人防护用品

游戏:寻找最佳方法

七、应急、预备管理与事故处理

1、企业的应急处理方案、计划

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预备管理、事故管理、应急计划

2、事故禀报与救援程序

3、如何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

4、专项工作组、mft与mrb

5、有关善后、预后和改进措施的管理技法

6、安全记录、备案、档案的制作方法与管理措施

案例:六个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八、ehs与和谐管理

1、人本观念下的和谐

2、企业发展与可持续经营之本

3、努力与成绩

九、自由问答、互动(q&a)

第2篇 机电工程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外委工程维修项目的联系、审核、审批及实施工作;

2、负责对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及房屋维修养护年度计划的审核工作;

3、负责公司、各管理处各项维修、改造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4、协调公司同各部门之间有关小区工程维修项目的联系工作及落实情况;

5、负责公司、各管理处维修材料的审核和采购、管理、发放工作;

6、负责对管理处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组织力量解决,参与及指导各管理处重大和突发事故抢修;

7、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标准,指导、督促、检查各管理处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运行、维修等工作;

8、负责组织对新接管物业公共设施、机电设备及技术资料的接管验收工作;

9、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协调与政府劳动安全部门和专业电梯公司等的关系,负责审核电梯承包合同,并对合同或协议进行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报总经理审批;

11、编制公司所属电梯的维修、保养计划(包括小修、中修、大修);

12、负责对公司新承接的电梯进行接管验收;

13、负责公司所属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查工作,保证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14、做好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15、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健全电梯设备管理资料,保证运行、维修记录等资料齐全;

16、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3篇 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1.1  总则

1.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有限公司(以下简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风电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1.1.3  风电公司和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参建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程建设。

1.1.4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1.1.5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01)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1996),使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1.1.6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在现场的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和环境监督部门的监督。

1.1.7  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风电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1.2  安全管理目标

1.2.1  风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争创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以下七种事故:

--不发生人身重伤或死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设备机械损坏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

--不发生质量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水淹厂房事故;

--现场不发生交通事故;

--现场不发生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

1.3  安全管理责任制

1.3.1  风电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

1.3.2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确保监理工作以及被监理方的作业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

1.3.3  施工(调试)承包商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办法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1.4  安全管理职责

1.4.1  风电公司的职责:

1.4.1.1 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

1.4.1.2 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4.1.3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1.4.1.4 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1.4.1.5 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1.4.1.6 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监督使用;

1.4.1.7 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1.4.1.8 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设置安生部和专职的安全工程师;

1.4.1.9  参加工程建设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1.10  对承包商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

1.4.1.11 监督承包商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

1.4.1.12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三同时”。

1.4.2  项目安生部的职责:

1.4.2.1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1.4.2.2 对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1.4.2.3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1.4.2.4 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4.2.5 建立现场各单位安生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保证工作协调与配合;

1.4.2.6 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承包商落实有关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1.4.2.7 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1.4.2.8 负责建立工程建设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1.4.2.9 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1.4.3  监理单位的职责:

1.4.3.1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1.4.3.2  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并在风电公司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

1.4.3.3  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4.3.4  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4.3.5  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4.3.6  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1.4.3.7  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1.4.3.8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1.4.3.9  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1.4.3.10  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1.4.3.11  协助风电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4.3.12  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4  施工(调试)承包商的职责:

1.4.4.1 全面贯彻风电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

1.4.4.2 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并按风电公司规定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

1.4.4.3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1.4.4.4 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

1.4.4.5 向风电公司提供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1.4.4.6 按照风电公司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

1.4.4.7 对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其予以辞退,并应在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

1.4.4.8 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责任。

1.5  安全监督与考核

1.5.1  风电公司内部实行安全监督和考核制度。集团公司对风电公司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风电公司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

1.5.2  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1.6  项目安全管理

1.6.1  风电公司和监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的原则,并各自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和相应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责任。

1.6.2  风电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关系以及认定事故责任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要求;

--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条款内容;

--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服从风电公司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总承包商行使风电公司委托的职权,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理制,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风电公司负次要连带管理责任;

--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现场发生事故应负连带管理责任;

--因设计单位违反国家、行业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规范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设计单位的直接责任;

--因风电公司、承包商未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风电公司、承包商的直接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主要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承包商承担直接责任。

1.6.3  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实行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风电公司依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考核和奖惩,并严格执行。

--风电公司在与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根据其承包工程量的大小,在合同中明确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

--预留比例亦适用于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构成承发包关系时应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里程碑计划要求,按年度预留、考核及奖惩兑现;

--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重大、特大事故,应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或按风电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事故罚款数额的规定,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1.6.4  建设项目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

1.6.5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由风电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施工承包商的现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风电公司有关负责人、承包商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参加。

1.6.6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的基本工作: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

--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

--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

1.6.7  项目安全委员会下设安监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安监办公室人员原则上由风电公司的专职安监人员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

1.6.8  对风电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应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安全(环境)方针、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生产、生活设施标准,以及安全设施标准,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工程建设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工程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加以实施;

--在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过程中,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监督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全。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1.6.9  对承包商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应由承包商主管施工的副职、总工程师、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承包商项目经理组成,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受项目安全委员会的领导;

--工程开工前必须向风电公司呈报承包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以及安全监督、安全保证组织体系和人员配置,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施工总承包商招用的分承包商必须具备承担电力建设工程的相应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

--施工总承包商应定期全面检查分承包商的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施工承包商在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必须预留分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

1.6.10  对设计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设计单位应履行与技术设计有关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责任,根据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设计服务和支持;

--设计的文件应按工程安全标准设计,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场地与处理措施;以及其他“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粉尘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尽可能应用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6.11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控制的要求,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

--工程安全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聘任2-3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风电公司批准后实施;

--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机构未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批准前,监理单

位不得批准施工承包商承建项目的开工报告;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承包商、分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检查,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向风电公司通报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议和措施。

1.6.12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有权建议撤换施工承包商的不合格人员;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行为。

1.6.13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还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内使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满足以下要求:

--按《****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识、标志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

--风电公司应负责或委托一个承包商负责对现场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制,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使现场的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

--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应是硅路面或泥结石路面;路面应平坦、宽畅,弯道符合规定,形成网络;交通安全标志和危险处所的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配备有洒水车压尘,减少现场环境污染;

--保持现场整洁,物料码放整齐,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

--施工承包商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的工棚应美观、规范;

--现场医疗、急救,作业人员膳食、饮水供应,洗手、卫生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风电公司、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自觉接受整改要求,及时纠正违章,并全面遵守风电公司、承包商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施工承包商对风电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工程、机械、设备、人身保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施工承包商对风电公司提出的撤换不合格人员的要求必须执行,并不得因此影响工作和合同的履行;

--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序或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或交付。

1.6.14  风电公司与监理单位、承包商,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本章及第四、五章有关条款作为合同内容予以明确,并不得违反本办法。

1.7  环境保护

1.7.1  本办法中所称环境保护,是指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个污染源,针对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造成的影响,应采取的组织和技术性环境保护措施,以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1.7.2  参建单位各级领导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1.7.3  风电公司应执行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1.7.4  参建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

1.7.5  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

1.7.6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1.7.7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组织排放。污水应经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并优先安排在施工现场的复用。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垃圾严禁倒入江河湖海,防止造成淤积妨碍行洪及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1.7.8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1.7.9  对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致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由参建单位现场技术或行政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1.8  教育培训

1.8.1  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所有参建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四十二条  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8.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1.9  安全措施

1.9.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参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风电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报送审批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来源应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参建单位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由风电公司或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方案,经项目安委会审查同意后,由安生部掌握使用;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步实施,各级安生部负责监督。

1.9.2  安全施工措施: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并签字确认。无施工安全措施或进行未交底,严禁施工;

--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项目表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项目表;

--风电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报送审批、交底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对于同类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如施工人员、方法、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重新报批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并重新交底;

--监理单位应根据安全监理要求,提出需要监督、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项目的清单,并明确监督检查方式,报风电公司批准。对监理单位要求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承包商必须取得监理单位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1.10  检查与评价

1.10.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风电公司、施工承包商及其上级主管单位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基建安全互查和评价;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以及其他各种检查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果,防止走过场。

1.10.2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应分别使用“安全检查表”、“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

1.10.3  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应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1.10.4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

1.11  例行会议

1.11.1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应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

1.11.2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成员应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应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1.11.3  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

风电公司单位安生部和监理单位,应每月组织一次由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安生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网络专业例会,总结和布置安全监督管理专业工作;各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安生部应每周召开一次由专业工地(队)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1.4  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1.12  事故调查处理

1.12.1  对人身、机械、设备、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分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2  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风电公司负责应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之内用书面向集团公司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发生重大特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特大交通事故,风电公司应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内用书面向集团公司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风电公司备案。

1.12.3  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道路(厂内)交通事故,就近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12.4  施工承包商或风电公司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有关事故的调查程序,应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和《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

1.12.5  人身事故统计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承包商,包括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等在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附表a'表中的工程施工平均总人数应包括现场所有单位人员的总和。

1.12.6  安全记录

安全记录为工程建设项目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止,以一个工程为一个安全周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内的死亡事故厂均中断工程的安全记录。

1.13  奖  惩

1.13.1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安全事故的处罚在事故调查完成,事故责任划清后,按事故大小和性质,按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1.13.2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及特大交通事故的风电公司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1.13.3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安生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1.13.4  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事故的单位以及事故所在的工程现场风电公司单位领导,应在一个月内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1.13.5  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

--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使用“附表a’’。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

--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火灾事故报表”,使用“附表c',在发生火灾的次月10日前报出;

--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事故报表”,使用“附表d’’,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次月10日前报出。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按机械事故上报,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13.6  对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施工承包商除按规定处罚外,二年之内禁止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工程施工;对监理单位二年内不得在集团公司系统参加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对在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的施工承包商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在参加集团公司系统招投标时应对其投标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13.7  对风电公司的安全奖惩按《****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有限公司风电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第4篇 外部相关方环境和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 目的

对影响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相关方进行管理或施加影响,保证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单位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2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环境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3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4 管理规定

4.1 管理处主要的外部相关方包括:工程和服务承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来访者、驾乘人员等。

4.2 工程承包单位和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4.2.1 工程施工

4.2.1.1 路上施工单位应执行路政与交警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道路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上路施工。工程主管部门应对其遵守有关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4.2.1.2 对其他施工,工程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并对其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内容进行审核。工程主管部门应对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事项做出明确要求(包括用电、防火、车辆等安全),将有关内容列入合同,或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工程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施工单位遵守合同或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 对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对其提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应将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的内容列入合同,并监督管理。

4.3 对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管理

4.3.1 采购部门在选用材料、物品、设备时,除考虑满足使用要求以外,还应考虑其环境影响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3.2 确定材料、设备供方前,首先应对供方进行评审,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业绩好的供方。

4.3.3 由采购部门对材料、物品、设备供应单位提出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要求。在签订采购(包括运输)合同时,应向供方明确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4.3.4 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到场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对其环保性能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物品、设备,禁止使用。

4.4 对来访者的管理

对口接待部门、单位负责向来访者介绍管理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其遵守。来访者需要进入有关工作现场时,应向他们介绍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知识和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

4.5 环境和安全提示

4.5.1 为确保通行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的安全,在相关路段设置环境和安全内容的提示牌,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提示。

4.5.2 信息系统利用可变情报板,通报有关路况信息,做好安全行车提示,并做好记录。

4.5.3 出现雾、雪等恶劣天气时,收费站向过往车辆发放安全提示卡,口头提醒,注意安全。

4.5.4 发现车辆在不安全状态行驶,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进行提示。

4.5.5 在相关场所应张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6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由第一受理者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答复。处理不了的,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反映,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第5篇 公共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集团公共环境与安全管理,保持环境的整洁、清新、怡人和安全文明,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的公共环境和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域公司参照执行。

第3条 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环境与安全器具、花木等物品购置和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批;负责重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置等。

2.行政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公共环境与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部门遵照执行;与保安公司、保洁公司等洽谈、签约劳务外包协议,并监督劳务人员工作;定期检查环境与安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集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并遵守公共区域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共环境管理

第4条 公共环境指办公大楼的大厅、楼梯、电梯、走廊、墙面、地面、门窗、会议室、洗漱间、食堂以及灯具、窗帘、桌、椅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及物品。

第5条 公共区域管理。

1.办公大楼公共区域由专职保洁员负责清洁。

2.禁止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3.公共走道至少每日清扫两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6条 办公环境管理。

1.公共区域办公环境管理:

①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清洁和管理,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环境的干净、整洁、整齐、办公通道的畅通和物品的完好、美观。

②公共办公区域各办公场所的划分、布局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提出统一的安排方案并报行政副总批准后实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办公场所的布局及办公设备设施的调动和摆放。

③严禁在办公区域内随意张贴图片字画、乱堆乱放物品。

④公共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⑤损坏办公区域公共设施、植物、装饰品的应照价赔偿。

2.个人区域办公环境管理:

①个人区域办公环境指个人办公桌面的清理和使用物品的摆放,由个人负责整理。

②个人使用或保管的电风扇、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由使用人或保管人负责外表的清洁。

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资料夹、电话、水杯、笔筒、台历和少量材料,下班时应对办公桌面的物品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并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④文件柜内的文件资料应摆放整齐,随时关闭柜锁,柜子上方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⑤各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或下班时,应关闭个人办公设备的电源,最后离开的人员应关闭办公室门窗和其他电源。

第7条 会议室管理。

1.会议室由公司前台负责管理。

2.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周至少要清洁一次,遇有会议时,会前会后均要清洁。

3.每次会议之前,会议服务人员应进行电源核查、配备饮用水、水果(必要时)等工作。

4.会议服务人员要严格室内物品的管理和维护(含花木等),做到会散、人走、电源关、门合闭。

5.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用财物,不许将室内物品移作他用。

第8条 洗漱间管理。洗漱间由物业保洁,公司后勤管理员(保洁员)负责添加用品。为保证洗漱间卫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注意节约用水,接完水随手关阀,杜绝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2.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标识,不得摆放个人物品

3.茶叶应倒到洗漱室的指定篮筐内,纸巾等应扔在垃圾桶内,严禁将茶叶、纸巾及其他杂物直接丢弃到洗手池内。

第9条 绿化管理。

1.绿化管理的区域包括前台、公共办公区域、各领导办公室、会议室以及各办公室有绿化布置的地方。

2.花木公司每周要对集团所有摆放花木进行一次护理,及时适量为植物补充水分,保证所有植物生长状况良好,对于生病或枯萎的植物要及时救治或更换。

3.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植物的现有摆放位置;如因护理原因必须移动,则必须在完成护理后移回原位。

第10条 节约用电。

1.空调与新风系统:

①中央空调根据物业安排,统一开放和关闭。

②各办公室人员外出时,应随手关闭本办公室的空调和新风系统。

2.照明及其他办公用电:

①各办公室的照明及其他用电,由各办公室自行管理,办公人员应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

②自然光线充足时,尽量不使用人工照明。

③人员外出、中午休息及下班后应关闭照明及其他电器的电源。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11条 当有外来人员到访公司,前台文员应判别来访者身份,保险员、推销员不得进入。明确访客身份后,由前台文员安排等候及会面,并作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允许直接进入办公区域。

第12条 消防安全。

1.各部门负责人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落实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检查本办公室的消防安全情况;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公共区域须张贴消防疏散示意图,并且物品摆放有序,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集团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3.集团办公区域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器材的状态,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各项防火设施安全有效。

4.行政管理中心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和消防安全隐患。

5.公共环境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废弃的易燃物品。

6.公共环境内的各用电设备要正确使用,电源插头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乱拉临时电线;严禁将无插头电器电线直接引入插座进行电路联接。

7.各岗位员工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个人电脑以及断开其他相关电源设施,确保安全。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8.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集团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9.各岗位员工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消防器材失效时要及时报告,由行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维修及更换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13条 财产安全。

1.各中心负责人每日下班后,须检查办公室门、窗、电器的关闭情况;负责人如果出差,则须指定本中心其他人员做好该项检查工作。

2.员工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办公室抽屉在人离开后要及时落锁,做好个人物品的防盗工作。

3.一旦发现失盗事件,应先联系行政管理中心,并封锁现场。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14条 保险柜的管理。

1.集团保险柜管理主要责任在行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

2.重要文件、重要印章、重要钥匙、重要合同等统一存放于行政管理中心档案室的保险柜中,保险柜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或指定专职的主管负责保管。

3.财务印章、现金、发票等存放于财务管理中心保险柜中,保险柜由出纳负责具体保管。

4.保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柜钥匙,并严守密码。

5.保险柜内物件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领导处理。

第15条 钥匙管理。

1.集团所有钥匙由行政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复制;部门的钥匙由部门自行管理。

2.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本部门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借予他人使用。

3.集团钥匙的配置,至少在行政管理中心保留一套,以备急需。

4.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

①员工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管理中心。

②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行政管理中心报备。

③钥匙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16条 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7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我公司于将在本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规范所有施工安全行为,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一)、管理目标

消灭重伤及死亡事故,做到“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影响区域内安全”。

(二)、管理制度

1、配备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及管理、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天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并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的监督执行把关。

2、建立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坚决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经常性地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加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民工、不准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从事2m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通道设置防护棚,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

6、建立责任区制度,指定负责人,设立标牌。一切施工人员严守安全纪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加强工作面检查,安全管理人员佩戴标志牌,经常巡查现场。

8、禁止在已建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

(三)、安全生产措施

1、对全体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不定时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工地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及安全管理。

2、蛙式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操作手柄应使用绝缘胶布包扎,安装单向开关。

3、混凝土搅拌机的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及防护罩必须齐全完好、安全可靠。停止使用时,料斗须落地放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置专人看护。

4、主体结构施工时设塔吊,塔吊大臂高度应与邻近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高压线路等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使用时碰撞或发生意外。

5、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和支立必须符合使用规定。塔基施工时需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保证塔吊使用安全。塔吊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测。

6、进入现场要戴安全帽,从事2m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防止物体打击及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施工出入口要设置防护栏,预留洞口必须加设防护栏杆。

7、外脚手架、提升架的搭设要符合施工规范及中的有关规定。首层设置双层安全网,中间层安全网均应封闭搭接,上料平台采用特制支架,并在护栏内侧设置密网。

8、各种机电设备必须由专职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电设备均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9、基坑土方施工时,周边设1.2m高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距基坑上口≥1m;上下基坑设置专门坡道、爬梯。

10、原有建筑拆除时,逐级进行安全交底,以保证结构安全及施工安全。施工场地还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以确定有效的安全范围。

(四)、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1、安全用电管理

(1)严格执行部颁标准,施工区域实行tn-s系统,漏电保护达到三级保护。

(2)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值班电工,设电工值班室,每班值班电工不少于2人。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建立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做好漏电保护、湿作业及现场移动照明均应用安全电压,值班电工要了解和掌握全部电气设备状况及用电线路走向,晚间施工设立足够照明。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遵循:用电施工方案→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

(4)电工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带电作业,严格按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电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敷设和验收。

(5)接地装置定期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保护,高大金属架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

(6)电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7)发生漏电开关动作时,未查明原因及采取措施前不得合闸送电。

(8)按计划用电、用料,严格保管使用电气材料,节约能源和材料。

(9)生活区用电有专人管理,禁止使用电炉及乱接电源。

(10)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2、配电线路

(1)本工程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2)电缆严禁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铺设,必要时用绝缘木作隔离固定或穿管铺设,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加固电缆。

3、配电室、配电箱

(1)配电系统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施工供电。

(2)现场除配电室内可用落地式配电柜外,其余不设落地式配电柜。总配电箱,不直接接负荷,照明电源设专用开关控制。

(3)所有电闸箱都必须采用专用配电箱,须有编号系统图,闸具应标明用途,配电箱标明负责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材料和电气设备。

(4)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拆装机电设备,电闸箱要设防护上锁,机电设备设有效防雷防雨保护措施,配电箱、开关箱内部不得有外露带电体。室外配电箱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不低于1.7m。

(五)、消防保卫措施

1、坚持贯彻执行消防措施和技术措施,教育全体职工提高消防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建立值班制度,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学习及灭火技术训练。现场设消防安全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保管及火灾隐患的处理等工作。特别是有电气焊作业的地方,应设专人看火员,并对作业层周围及作业层下进行彻底检查,当确定无易燃物及其可造成危害的物品后方可进行作业。

3、在现场安装管径为100mm的消防水管,主管随楼层跟上,隔层设置dg65消火栓接口。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证其使用方便和有效。各类防火标牌要齐全,消防平面布置要合理,施工现场应设置3个以上地下消火栓。消火栓夜间要设红灯标志。

4、严格执行用火制度,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开用火证,设防火员,配防火用具。氧气、乙炔瓶存放指定地点,不得存放于楼内,两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10m。

5、施工用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油料、油漆等易燃材料必须专库保存,配置防火器材,设明显的禁火标志。

6、易燃物品不准存放于楼内。如需在楼内存放材料,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批准手续,且要采取消防措施。

7、禁止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取暖做饭。电热器使用必须经消防部门批准。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适当部位设立吸烟室,吸烟室内应设有水桶等消防器材。

(六)、文明施工措施

1、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必须齐全,并有审批手续。现场各种设施的搭建,摆放的位置必须与施工平面布置图相符,搭建和摆放的做法符合有关规定。

(2)、为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要求施工人员爱护现场内外的树木和绿地。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认真检查、监督和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营造良好现场内外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4)、施工场外堆料必须办理临时占地手续,并做围挡,码放整齐,不影响交通和校容。库房内料具存放要分规格,摆放符合要求。现场要按平面布置图规定位置整齐码放、砖成丁,砂石和散料成堆,随用随清理,不留料底。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要及时入库,要有防盗、防雨、防潮、防晒、防损坏措施,妥善保管。水泥库内外搅拌机四周及时清理现场作业面要活完料净。钢材、木材要优材不劣用,长材不短用;易破碎物品要轻拿轻放,节约用料。现场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分拣、清运,余料及时回收。要领退料手续齐全,场内料具未经批准不得运出。

(5)、加强施工现场节水节电管理,不准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2、环境保护管理

(1)、成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负责环保工作正常运转。由项目副经理任组长,负责组织好工地的环保工作,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负责环保技术措施的制定、交底工作,现场设环保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工程开工前必须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自觉遵守当地的政策和法规,尽量减少施工给厂区带来的不便。建立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3)、如必须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连续施工,要在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到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解释工作。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关于环境保护的措施,解决关于施工噪声对校方造成的影响问题,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考核和检查,并作好记录。

(5)、环境保护工作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考核项目经理部主管工作业绩的依据。

3、降低噪音污染措施

(1)、严格遵守建委有关施工作业时间的规定和时间要求,安排合理施工时间,尽量对噪音较大的施工尽量安排在晚10点后施工。

(2)、振捣混凝土时严禁振捣钢筋和模板,以降低噪音污染。对施工用的强噪声机械采用消音棚来控制噪音的污染,如:搅拌机、电锯、切割机等设备,采取封闭处理,搭设防护棚,减少对外界的噪声污染。

(3)、同时,外脚手架采用密目网维护,也可适量减少施工噪音。对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尽量避免同时使用,使噪声控制到最小范围内。

(4)、在使用塔吊时,塔吊指挥采用对讲机和信号工具,严禁大喊大叫。

(5)、同时教育职工不得在工地大声喧哗,不得敲打钢管,尽量减少噪音。施工现场卸料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随意乱扔,以免产生噪音。

4、降低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用的临时道路应尽量结合永久性道路布置,面层进行硬化处理,以减少尘土飞扬,并按照作业组划分区域管理,指定专人洒水清扫,保持清洁。建筑物清理施工垃圾时,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采用容器吊运。施工垃圾应采用密闭容器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严禁随意倾倒。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防止遗洒、飞扬。

(3)、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出入车辆的清洗及出入口周围环境及道路的清扫工作,运输车辆不带泥砂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洒水降尘。

(4)、凡在现场集中搅拌施工的混凝土,搅拌设备必须采取除尘措施,减少搅拌扬尘。

(5)、现场使用的茶炉、灶具应采用环保清洁燃料。

5、防止水污染措施

(1)、施工中搅拌机、大门洗车处等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可做现场洒水降尘、厕所冲洗之用。

(2)、井点降水作业的污水,控制污水流向,在现场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排出。

(3)、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防止污染水源。

6、环卫卫生管理

施工现场要保持整齐清洁,无积水,车辆不准带泥砂出场。同时,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的绿化工作。在施工区和办公区的空地上种植草坪,在道路两旁种植树木花草,使施工现场文明美观。

第7篇 网络管理中心环境及安全管理办法

一、机房环境管理办法

1.终端布局:合理的终端布局不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够提高工作场地的有序性。

(a)网管中心维护终端布局按照不同维护室的工作区域划分,避免因终端布局混乱造成工作场地人员流动混乱;

(b)在各个维护室区域内,终端布局按照工作内容或维护终端承载网元类型分区域放置。以提高维护人员工作便利性;

(c)需要特殊保护的维护终端与其他终端隔离,以降低整个区域内所需的安全保护级别;

2.电源保护:可靠的电力供应是保证网络维护设施可用性的必要条件。

(a)采用多路供电、对重要网元的监控、维护终端配备ups,为网络设备运行监控或设备故障处理提供可靠保障;

(b)定期维护和检查供电设备,ups应有充足容量;

(c)在设备监控区域及设备维护区域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d)已知或临时的停电计划应提前通知相关领导,并对停电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好提前准备或通报。防止无准备的断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线缆布放:正确有序的线缆布放,不但能够延长线缆的使用寿命,同时在维护终端出现断连。

(a)电力缆和通信缆应尽可能隐藏于地下,并尽量采取充分的备用保护措施;

(b)线缆布放应使用电缆管道或避免线路经过公共区域或曝露在外;

(c)如机房内维护终端使用路由设备连接,线缆布放人员应在线缆两端做好相应标签;

(d)网管支撑室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电缆线路进行维护、检查和测试;

4.区域环境:将网管中心根据不同的安全保护需要,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区域,实施不同等级的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工作区域、三方区域、会议/会客区域等。

(a)网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个区域的安全原则;

(b)出于安全原因和防止恶意破坏,安全区域内应避免不受监督的工作;

(c)未使用的安全区域应采取物理方式锁闭,并定期检查;

(d)第三方支持人员应仅在需要时才能进入工作区域,使用信息处理设施。这种访问必须经过授权并受到相应的限制,同时应接受监督;

(e)安全区域内,具有不同安全要求的区域之间需要设置额外的安全边界,以控制物理访问;

(f)除非经过授权,否则不允许使用摄影、摄像、音频、视频及其他记录设备;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例如火灾等;参见 附表1。《机房灭火流程图》

(g)三方人员应仅在“需要知道”时才了解安全区域的存在或者发生的活动;

5.行为规范:以下规范适用于任何在网络管理中心区域内活动的人员。

(a)严禁在工作台上放置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东西,以免对维护终端造成安全隐患;

(b)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c)严禁在工作区域内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看报等;

(d)机房应具有较高清洁度,进入网管中心工作人员需严格作到进门换鞋或戴鞋套;

(e)任何工作人员或三方人员在使用维护终端进行维护工作后(以离开所使用维护终端10分钟以上为规定范围),必须注销或退出相关维护程序或维护界面;

(f)任何工作人员或三方人员在使用完维护终端后,必须将所使用桌椅放回原位并将桌面清理干净;

(g)严禁任何工作人员或三方人员在离开工作台后,将纸质文件滞留于工作台上;(以离开工作台1个小时以上为规定范围)

(h)三方厂家或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按规定登记,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制度; 参见 附表2。《机房出入登记表》

(i)若设备要搬入机房应提供相应的授权文件。如无授权文件只有在得到室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同意时才可进入机房;

(j)定期派人对无人机房的设备和环境进行巡视检查。在洪水、雷雨、严寒等情况下,应加强巡查;

(k)机房除保持充分的市电照明外,须备有应急照明设备。各种照明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市电照明线和直流照明线应有间距,并远离设备线缆;

(l)机房门外、信道、路口、设备前后和窗户附近均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以免妨碍通行和工作;

(m)办公设备,如复印机、传真机等,应放置在合适的安全区域内,避免无关人员接触,减少信息的泄露;

(n)无人值守时,门窗都应关闭,底层窗户应考虑设置外部防护;

(o)公司管理的网络与信息处理设施应与第三方管理的设备实现物理分离;

(p)记录重要网络与信息处理设施所在位置等信息的通信录和内部电话簿不应被公众接触到;

(q)危险或易燃物品应安全存放,与工作区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在工作区域内不得存放大量的、短期内不使用的材料和物品;

6. 仪表、工具,备品备件和材料

6.1仪表管理:

(a)各类仪表放置在专用的仪表柜中,定期做好清洁维护、防尘防潮工作;

(b)维护人员使用仪表必须经室经理同意方可使用,必须遵照说明书和有关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确保设备安全;

(c)用后必须及时将仪表及所有配件放置到仪表柜中;

(d)仪表发生故障后及时送修,作好记录;

6.2工具管理:

(a)维护人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工具,保证工具完好;

(b)机房常用工具及测试卡、测试手机应在专柜中整齐存放,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交班时进行清点检查。非因工作需要,一律不得带出机房;

6.3备品、备件和材料管理:

(a)备品、备件及常用材料入库,按设备类型分别放置;

(b)维护人员因检修需使用备品、备件及材料时,必须得到室经理的许可。更换下来的电路板按要求及时返修,确保备品备件的完备;

(c)备品备件要按要求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地方,应参照同类设备检测周期定期检查,以保证其性能良好,并做好记录;

(d)网管中心负责仪器仪表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进行仪器仪表的检测,而且每年仪器仪表会送到运维部检测;

参见 附表3。《网管中心仪器仪表自检记录表》

7.物品进出管理规定:当物品被运送或卸载到网管中心时,物品和搬运人员都有可能对该区域内的重要网络与信息资产产生威胁。因此,须将送货、装卸区和网络与信息处理设施隔离,并对物品和搬运人员进行严格控制。

(a)从建筑物外部进入送货、装卸区的人员应经过授权和身份确认;

(b)送货、装卸区的位置应使搬运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其他区域;

(c)送货、装卸区的外门应在内门打开时紧闭;

(d)物品从送货、装卸区转移到使用地点前进行检查,防止潜在的危险;

(e)进出人员所携带的物品都应进行登记;

8.巡检规程:通过定期的巡视工作,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此部分规范只针对于设备机房使用)

8.1机房安全巡视

机房门窗密闭性,机房电源安全性,机房温湿度,机房卫生的清洁及保持;

8.2机房设备巡视

机房内设备的工作状态例测情况,机房设备防尘网的定期清洁,机房设备有关资料的定期备份;

8.3机房巡视的记录

由巡视人员如实填写记录并在现场保存,以备领导或相关维护室经理抽查和翻阅;

8.4机房巡视周期

每周二至三次,可以在现场排障或其它维护工作进行的同时完成;

二、机房安全管理办法

1.人员进出安全管理:无论内部员工还是第三方人员,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可以进入安全区域。网管中心应实施以下措施对安全区域的出入进行控制。

(以下管理办法同时适用于网管中心维护机房及设备机房)

(a)重要的安全区域应仅限于授权人员访问,并使用身份识别技术(例如门禁卡、个人识别码等)对所有访问活动进行授权和验证。所有访问活动的审计跟踪记录应被安全地保管;

(b)所有内部员工都应佩戴明显的、可视的身份识别证明,并应主动向那些无公司员工陪伴的陌生人和未佩戴可视标志的人员提出质疑;

(c)安全区域的访问者应办理出入手续并接受监督或检查,应记录其进入和离开的日期和时间;

(d)访问者的访问目的必须经过室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批准,并只允许访问经授权的目标;

(e)访问者应被告知该区域的安全要求及有关应急程序;

(f)安全区域的访问权应被定期审查和更新;

(g)不得随意允许未经授权许可的人员进入机房。原则上只有在获得网管中心室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授权证明的情况下才可进入机房,进入时应做好登记工作;

(h)对于需临时进入机房的人员(包括公司内部及外部人员),必须经过室经理以上授权批准后,在有权限进入机房的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并填写机房进出登记表;

(i)安全管理人员(非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如每月)对机房进出日志/登记记录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j)进出设备机房公司内部人员一律在门卫处登记姓名、所属部门、工作内容、进入时间等;

(k)进入设备机房的厂家或工程队等人员,在没有本公司随工人员陪同的情况下一律不允许进入设备机房进行工作。如遇紧急故障,当三方人员在没有随工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到达现场时,保安人员可让其立即进场,但必须全程尾随。在三方人员进入现场的同时问明相关部门领导或设备责任人,并立即致电核实。

参见附表2。《机房出入登记表》

2.文档安全管理:系统文档可能包含一系列敏感信息,比如应用流程、程序、数据结构、授权流程的说明。应当考虑下列控制程序,避免系统非法访问。

(a)工作人员应当安全保存系统文档;

(b)系统文档的访问列表应控制在最小范围,并由应用责任人授权;

(c)保存在公共网络的系统文档或者通过公共网络提供的系统文档应当得到有效的保护;

(d)维护和管理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部门领导或室经理定期对维护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并定期检查保密规定的执行情况;

(e)安全文档包含:

(01)系统网络结构框图,网络拓扑图,网络组织技术说明,各类应用接入技术说明,业务流程图,局资料;

(02)现网的设备配置;

(03)各类设备,仪器说明书,原理图及布线图;

(04)各类设备安装、测试、检修、返修记录;

(05)维护测试规定;

(06)维护作业计划;

(07)各种维护规章制度和维护手册;

(08)交接班记录;

(09)系统运行记录(含系统故障和重启动记录);

(10)故障及处理记录;

(11)用户申告故障记录;

(12)巡回检查记录;

(13)其它问题记录;

(14)资料修改记录;

(15)硬件更换记录;

(16)系统中继方式及中继框图;

(17)开通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验收文件);

(18)备份更换及相关信息汇总记录;

(19)各类联系电话,技术培训资料;

(20)质量统计表,话务量统计表,维护作业表;

(21)公司内部管理、学习、传阅类文档;

3.存储媒介使用规范

3.1存储保护:在不使用信息资产时,做好屏幕和桌面的清理工作,可以有效防止信息的未授权访问,是保护信息资产,防止其泄露、丢失、破坏的一种重要措施。公司应制定有效管理可移动存储媒介的规定,如移动硬盘、磁带、磁盘、卡带以及纸质文件等等。以下是基本的控制措施:

(a)包含重要、敏感或关键信息的移动式存储设备不得无人值守,以免被盗;

(b)删除可重复使用的存储媒介中不再需要的信息;

(c)任何存储媒介带入和带出公司都需经过授权,并保留相应记录,方便审计跟踪;

(d)无论设备所有权归属,任何在工作区域外使用信息处理设备的行为,都应经过管理层授权许可;

(e)在公共场所使用的公司设备和存储媒介均不得无人看管;

(f)始终严格遵守设备制造商有关设备保护的要求;

(g)纸质文件和计算机设备在不使用时,特别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应保存在锁闭柜子内或其他形式的保险装置内;

(h)机密和绝密信息在不使用时,特别是办公室无人时,必须予以锁闭(最好是防火的保险柜或文件柜);

(i)个人电脑、计算机终端在无人看管时,不得处于登录状态;在不使用时,必须通过键盘锁定、密码或其他控制措施予以保护;

(j)复印机、扫描仪在工作时间以外,应被锁闭或采用其他方式保护,以防非授权使用;

在打印、复印、扫描机密或绝密信息时,必须有人值守,并应在完成后立即从设备中清除;

(k)在对信息处理设备处置或重用时,公司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审批手续,决定信息处理设备的处置方法--销毁、报废或利旧,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将其内存储的敏感信息与授权软件清除,而不能仅采用标准删除功能;

3.2信息处置:确立信息处置和存储程序,以便有效保护此类信息,避免非法泄露或者误用。根据信息在文档、计算系统、网络、移动计算、移动通信、邮件、语音邮件、语音通信、多媒体中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处置程序。应当考虑下列控制程序:

(a)处置和标记所有媒介;

(b)设置非授权人员的访问限制;

(c)保持授权访问数据人员的正式记录;

(d)确保输入数据的完整性、确保正确的处理过程,以及确保输出验证;

(e)根据敏感程度相匹配的级别,保护准备输出的假脱机数据;

(f)在符合制造商规范的环境中保存媒介;

(g)将数据的分发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h)清楚标记所有数据拷贝,以便引起合法接收人的注意;

(i)定期检查分发清单以及合法接收人名单;

3.3媒介处置: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信息泄露的风险,网管中心应制定存储媒介的安全处置流程,规定不同类型媒介的处置方法、审批程序和处置记录等安全要求,其中处置方法应与信息分级相一致。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控制措施:

(a)包含敏感信息的媒介应被安全地处置,如粉碎、焚毁,或清空其中的数据,以便重用;

(b)以下给出了需要安全处置的媒介种类: 纸质文档; 语音或其录音; 复写纸; 输出报告; 一次性打印机色带; 磁带; 可以移动的磁盘或卡带; 光存储介质(所有形式的媒介,包括制造商的软件发布媒介); 程序列表; 测试数据; 系统文档;

(c)当无法确认媒介中的信息级别,或确认信息级别的代价较高时,统一按最严格的方式处理所有媒介;

(d)敏感媒介的处置过程应当记录在案,以便审计跟踪;

第8篇 物业副总经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公司的物业租赁与安全生产工作。

2、持经营工作,对总公司委托租赁的物业进行依法租赁经营管理,对有关经营合同的洽谈,制定及实施。

3、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应按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落实,监督、检查等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4、了解、掌握公司所管辖区域危险点、危险源以及危险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变化情况,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破等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公司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5、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所分管的工作。

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9篇 发动机总装车间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车间安全、现场、环境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公司要求,解决和改善现场出现的违规、违章现象,同时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发生,使全体员工意识到安全生产、现场及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车间将结合班组自主管理,强化班组现场、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采取班组自查、工段抽查、车间普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责任人清楚。为此车间特制定安全生产、现场及环境管理办法。

二、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施峰

副组长:申晓斌

成员:车间职能人员及生产线班组长

三、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评价、考核。

四、评价流程

班组每天自查,工段每天抽查,车间每天检查,次月初兑现检查考核项。

五、评价考核

1、班组及工段自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车间检查发现问题,首次出现整改,重复出现予以考核。

五、说明

5.1 本管理办法具体检查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增加。

5.2 南京长安公司层面检查出现的问题,考核金额按公司考核金额为准。

5.3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为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六、附件

6.1 考核细则

条款

规范管理要求

违规行为描述

罚款(元)

6.1.1

熟悉安全规章,安全责任明确

无年度生产计划或总结

100

6.1.2

无安全教育记录、工作安排,无检查记录

50

6.1.3

未按时报送安全报表

100

6.1.4

值班人员未遵守值班规定

100

6.1.5

应严格执行安全宣传教育管理规定,提高全员安全知识与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活动

未按规定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无记录可查

50

6.1.6

新进员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未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50

6.1.7

变换工种的职工,班组未进行安全教育1人次

50

6.1.8

离岗3个月以上的职工复岗未安全教育1人次

50

6.1.9

部门每月未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

100

6.1.10

班组未组织每月进行四次安全专题活动

100

6.1.11

未执行公司要求组织开展的安全专题活动

100

6.1.12

消防或应急设施配置合理,有标识,有专人管理。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或应急设置

消防或应急设施周围或安全通道上摆放物品,阻挡消防通道或安全通道

50

6.1.13

消防或应急措施未按规定检查

50

6.1.14

故意损坏、偷窃消防或应急设施

1000

6.1.15

消防设施挪作它用

100

6.1.16

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置或严重阻塞消防通道

500

6.1.17

发生故障、问题不及时报告

100

6.1.18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有管理制度,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危险作业定人,危险物资定置、定量存放,有专人管理,按分管责任定期检查有记录

没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00

6.1.19

,未按期按检查内容检查并做好记录(要求记录齐全,签名规范)

50

6.1.20

危险点区域内不能使用移动电话

500

6.1.21

应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杜绝现场违章

劳保用品未正确穿戴或乱摆乱放

50

6.1.22

酒后上岗

100-500

6.1.23

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

50

6.1.24

叉车超高、超量叉运货物,或叉运货物堆放不稳

50

6.1.25

吊索具不点检,如: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相关标准,钢丝绳未妥善放置

50

6.1.26

车辆未停稳时攀上跳下

50

6.1.27

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

50

6.1.28

在非吸烟点吸烟(除危险点)

100

6.1.29

在危险点吸烟

1000元

6.1.30

防火区域有烟头

100元/个

6.1.31

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

200

6.1.32

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200

6.1.33

用货架充当活动脚手架使用

50

6.1.34

倚靠线体控制盒等

50

6.1.35

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100

6.1.36

不经过过线梯跨越输送链

100

6.1.37

无证操作设备或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100

6.1.38

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100

6.1.39

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

500-1000

6.1.40

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

500

6.1.41

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

500

6.1.42

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

100

6.1.43

电工带电操作、带负荷拉闸前未办停送电手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熔丝;使用不合格绝缘手套和靴鞋;非值班人员进入高压室,没发生1项

100

6.1.44

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00-1000

6.1.45

违章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200

6.1.46

严禁违章驾驶机动车辆

机动车驾驶人员取得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厂内准驾证、特种作业证、厂内移动证、试验车试验项目相关手续的

50

6.1.47

无驾驶证驾驶车辆

500

6.1.48

无厂内准驾证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以外区域

500

6.1.49

机动车辆厂内不按交通标识行驶

50

6.1.50

车辆(叉车或托盘车)超速行驶

200

6.1.51

车辆随意停放

200

6.1.52

车辆行驶时未开启近光灯或警示灯

200

6.1.53

叉车违章载人

500

6.1.54

环保指标达标

故意损坏环保设备

500

6.1.55

生产使用化学药剂遗撒地面未及时清理

50

6.1.56

垃圾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妥善处理

50

6.1.57

生产和办公现场随时 保持清洁

产品不用盛具装载,直接落地摆放

20

6.1.58

同一盛具内暴装、混装产品或毛坯材料

50

6.1.59

雨伞、鞋、衣物、水杯等特殊用品未按定置整齐摆放

20

6.1.60

车间各种物品(货架、盛具、工具、原料等)未分类分区定置整齐摆放

50

6.1.61

电器柜(开关盒)上方摆放物品,前方堆放物品

50

6.1.62

清洁用具、垃圾桶未按定置整齐摆放

10

6.1.63

现场环境与物品、设施未保持整洁,有积油(水)、积灰、积屑、杂物垃圾、吊尘蛛网,卫生死角

20

6.1.64

工具柜、工作台上下有杂物或不清洁

10

6.1.65

工位器具箱、盛具(货架)不清洁,盛装废弃物

10

6.1.66

办公室或车间下班后无人值守时,门窗未锁

50

6.1.67

各种废旧物品未及时清除,没有保持现场整洁

50

6.1.68

维修、施工完毕后未及时清理清洁场地

50

6.1.69

办公室内各种物品未按定置整齐摆放,临时离开者坐椅一半未推到桌下,下班或外出办事者坐椅未全部推到桌下

20

6.1.70

办公室未清洁,隔断电脑等有灰尘污迹

20

第10篇 施工队长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队长是本队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三、负责组织全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纪行为。

四、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并作好活动记录。

五、认真进行每天的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六、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队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七、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八、在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九、督促全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十、贯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十一、组织全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第11篇 施工队长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队长是本队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三、负责组织全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纪行为。

四、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并作好活动记录。

五、认真进行每天的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六、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队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七、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八、在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九、督促全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十、贯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十一、组织全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第12篇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文明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二、协助队长进行队安全文明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三、协助队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协助队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四、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队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五、协助队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队长建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七、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八、参加本队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13篇 职业病卫生防范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范和规定,做好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1.1.2 参加对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工业卫生“三同时”监督工作;

1.1.3 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好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1.1.4 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提出配备计划;

1.1.5 负责对员工进行职防教育、现场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

1.1.6 组织制订职业病卫生防范的相关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1.1.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14篇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文明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二、协助队长进行队安全文明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三、协助队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协助队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四、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队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五、协助队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队长建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七、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八、参加本队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15篇 隧道开挖空压机的安全运行要求及环境因素管理措施

在隧道开挖空压机的环境因素的管理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企业应做到生产和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

一、隧道开挖空压机的安全运行要求管理措施。

1、固定式空压机必须安装稳定,基本要符合设计要求,移动式空压机停妥后,应将前后轮固定好。

2、周密地检查各联接部分的结合情况,联接必须牢固可靠。

3、打开蓄气罐的放气闸阀,使机器在无负荷下起动。

4、检查油池内润滑油是否足够,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检查主离合器是否已使空压机与柴油机脱开。

6、检查各气压表、油温表、水温表、安全阀的灵敏度和负荷调节器等工作是否正常和安全可靠,仪表是否经过标定。

7、发动机发动后应先低速动转,使水温、油温达到规定值后,使各个部位正常运行时,才能投入使用。

8、要注意空压机的排气温度及压力,最后排气温度不得超过

180ºc,严禁压缩空气的温度超过规定的数值,注意润滑油的温度及压力,最高温度不得大于85ºc。

9、蓄气罐内的最大指示压力不得超过规定的压力。

10、空压机每工作1-2小时,应打开管路中的放水阀,排除其废水,每运转4小时,应将蓄气罐内积聚的油分、水分放出。

11、注意机油压力是否符合要求,过高过低都应停机检查。

(1) 空压机各种仪表的数据超出规定的数值范围或压力表的数据达不到规定数值,且不能调整时。

(2) 空压机有回气或有漏水情况。

(3) 冷却水突然中断时。

(4) 空压机有不正常的响声时。

(5) 电流突然增大时。

第16篇 电力工程安全环境健康管理文明施工策划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是强制性执行规定。人人必须重视。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是每个施工人员的应尽义务。各施工管理人员应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机料摆放定制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环境保护目标

1建立并保护环境管理体系;

2严格遵守环境法规,实现污染预防和达标排放;

3最大限度的降低能源消耗,对水、电、纸张等的使用实行重点管理;

4加强对废物的分类管理,减少发生量并尽可能的提高其利用率;

5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能力,对相关方施加影响,全员参与保护环境。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采用多因子法和经验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本工程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1林木砍伐;

2植被和自然生态的破坏;

3生活污水的排放;

4施工固体废弃物;

5汽车尾气超标排放;

6施工噪声污染;

7施工原材料及其它材料的浪费。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执行公司《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和控制程序》,根据本项目工地环境因素识别结果及确定的目标,编制管理制度或管理方案,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各项环境影响符合规定要求:

1林木砍伐、生态环境的控制

倡导绿色环保施工,避免过量砍伐树木,土石方开挖、保护植被和生态环境;

2扬尘的控制

基础材料运输、混凝土施工易产生扬尘,可定时对运输道路、施工现场撒水进行控制;对易产生粉尘的材料物品(如水泥等),尽量在室内堆放保管。砂、石、水泥等材料运输过程中应覆盖,装卸过程应控制减少扬尘污染。一般采用目测法进行测定,达到肉眼不可见的标准。

3汽车尾气控制

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所有交通车辆及施工现场运输机械,当尾气超标时加装尾气净化器,按规定进行尾气排放年检,对外部车辆提出尾气达标排放要求。

4固体废弃物控制

固体废弃物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和标识,不可将废弃物随意乱扔、堆放、混放;施工现场应遵循“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料尽场院地清”原则,施工现场应指定区域存放,建立相应的垃圾存放地点,并加以封闭。由指定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回收、处理。

5噪声控制

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起重机、牵张机、进出场车辆)的工作噪声观测,确定噪声测量点,采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进行测量。土石方爆破时,应根据施工地点性质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并在爆破处覆炮被以降低爆破噪声。

6污水控制

生活污水排放至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得直接排入当地河流。

7其它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针对现场情况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焚烧有毒、有害、有恶臭气味的废弃物。

建筑垃圾、渣土应指定地点堆放,每日清理。

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地表植被的保护,进出一条道,原则上利用已有道路或原有道路

拓宽,尽量减少人员、车辆对地表植被的碾压;

基础基坑开挖一般采用生熟土分开放置,保护植被;基坑开挖、爆破施工严格执行设计规定,将对植被的破坏减小到最低程度,在工程完工尽可能的对植被进行恢复。

基面开挖、平整避免大量土石方开挖,保持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按设计做好塔基的排水系统。塔基作成龟背型或斜面,形成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的汇水面开挖排水沟。

针对安全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我项目部专门成立领导组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导。领导组成员由指挥部人员组成。药兵武任组长,

王宾任副组长。杨玉保、武晋中等任一线督导成员。

项目部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驻地

项目部驻地及施工队的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废料桶、垃圾桶并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居住、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工程建设过程中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本地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及运输

在运输石子、砂等散装工程材料时应用彩条布将车拉货斗进行遮盖,避免在运输途中因颠簸掉落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车辆在驶入城区、学校或居民密集区时严格控制鸣笛,避免对当地居民带来噪声污染。

在基础施工时应合理选择进入施工地点的路线,尽量减少对耕地的破坏。施工地堆放施工材料应用彩条布衬垫,当施工完成时及时将未用尽的材料转运和清理,恢复地貌。施工人员应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明施工,相互联系使用无线通讯器材,禁止在村庄附近大喊大叫。

组塔放紧线施工时人员在施工场地间走动应沿一条路走动,有乡村公路的地方尽量沿公路行走,尽量减少对农田的踩踏面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箱、袋应按建筑垃圾及时处理,严禁随地乱丢。

施工完成后由本项目督导组组长及成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

根据公司相关环境管理的要求,我项目部将建立环境保证体系和环境监督体系,并控制运行,不断改进,为环境保护事业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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