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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试卷【16篇】

发布时间:2024-01-10 06:01:30 查看人数:7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试卷

第1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试卷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试卷(a)

姓名: 单位: 得分:

一、是非题(每题1分,共计30分)

你认为正确的答案请在括号中划“√”,错误的划“×”

1、组织必须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2、在确立ohs目标时只要考虑风险评价和控制的效果。 ()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在满足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情况下,应写得尽量详细,以便于实施。()

4、组织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

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要求建立程序,风险评价的结果要求形成文件。()

6、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应是最高管理层中的一员。()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的设备应进行校准和维护。()

8、组织应获取适用于自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这些信息应传达给相关方。()

9、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可免除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察。()

10、员工及其代表的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通报全体员工。()

11、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重要危险源的组织可不必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

12、体系文件是组织内部的管理规定,与外单位无关。()

13、对事故、不符合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但对没有造成事故的事件可不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14、高速旋转的砂轮碎片突然飞出,但未伤人,可看作是一次事故。()

15、行业标准在“三同时”验收时也可以作为验收标准。()

16、一个规模较小的组织,在申请ohsas认证时,可以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代替目标。()

17、对已患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是属于被动测量。()

18、组织制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必须量化。()

19、内部审核是第一方审核,外部审核是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20、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应考虑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经验和文化程度以及所承受的风险。 ()

21、对失效文件和资料,可根据需要不从使用现场撤回,但必须予以适当标识。( )

22、危险源是肯定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3、员工代表就是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

24、“ohsas相关方”是指参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5、初始评审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为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衡量的基准。()

26、是否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由组织决定,一旦实施必须覆盖组织活动、产品、服务中的安全健康问题。()

27、ohsas风险是指特定危险源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

28、一台空调的室外机,在安装时室外机从高处坠落,机器损坏,但未伤着人,属事故。()

29、免遭伤害就是安全。()

30、员工代表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均可以通过选举或指定产生。 ()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

你认为最适合的答案,填在括号中。

1、危险源辨识的含意是 ()

a)识别危险源的存在b)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过程

c)确定危险源的性质d)a+c e)a+b

2、管理评审应确保体系的持续 性。 ()

a)符合 b)适宜 c)有效 d)充分 e)b+c+d f)a+b+c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要求方针中体现的承诺包括 ()

a)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改进绩效的承诺

b)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

c)对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b+c e)a+c

4、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是指()

a)同时规划b)同时设计 c)同时施工

d)同时投产使用e)b+c+d f)a+b+c

5、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 ()

a)危险源辨识b)评审c)风险评价d)协商交流e)a+c

6、判定不符合项的审核准则是()

a)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b)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d)a+b+c

7、组织开展内审的目的是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

a)符合计划的安排 b)得到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c)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d)a+b+c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 必须以记录。 ()

a)测量和监测用的设备的校准和维护 b)员工培训意识的提高

c)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文件化程序的更改 d)a+be)a+c

9、危险源辨识的范围不包括()

a)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b)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c)工作场所的设施d)承包方在其自身工作场所的活动

10、程序文件一般 ()

a)不涉及纯技术性细节b)应有可操作性,细节应作规定

11、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员工应参与和了解的协商和交流的活动有 ()

a)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b)批准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c)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和管理者代表d)a+c

12、内审员应是()

a)特聘的 b)授权的 c)培训合格的 d)b+c

1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性死亡人数为()

a)1-2人b)3-9人c)9-12人d)12-20人

14、砂轮碎裂飞出伤人事故属于 事故类别。 ()

a)物体打击b)其他爆炸c)机械伤害

15、管理者代表必须在 中产生。()

a)管理者 b)最高管理层 c)员工代表 d)a+b

1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规定记录必须保存 年。()

a)1 b)3 c)5 d)组织自定

17、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被动测量()

a)内审b)事故调查c)职业病调查d)事件调查

18、组织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健康安全 的管理方案。 ()

a)方针 b)计划 c)目标 d)a+c

19、组织对全体员工在ohs方面,根据其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接受过的培训对其 进行鉴定。 ()

a)能力 b)安全意识 c)操作水平

20、以下哪个要素可不建立和保持程序。()

a)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培训、意识和能力

c)绩效 d)管理评审

21、以下哪些要素必须要有记录。()

a)绩效测量和监测 b)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c)记录和记录管理 d)a+b+c

22、内审员填写不符合报告内容有 ()

a)描述不符合事实 b)判定不符合条款 c)不合格原因

d)如何采取纠正措施 e)a+bf)b+d

23、管理评审的目的是确保体系的()

a)符合性、必要性和有效性 b)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c)准确性、可能性和关键性 d)全面性、灵活性和主动性

24、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 ()

a)定期批准b)定期检查 c)定期评审

25、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针对()

a)相关方的需求 b)员工的意识 c)内部相关职能d)内部相关层次

e)a+b f)c+d

26、对所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 ()

a)现行版本b)批准的版本 c)实用的版本

27、充足的监测与测量数据和结果的记录,目的是便于随后的()

a)落实事故的责任b)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 c)寻找不符合原因

28、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组织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 ()

a)先执行后控告 b)边请示上级领导边执行

c)小心谨慎地执行 c)拒绝执行

29、组织应对缺乏程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程序。()

a)已经偏离b)可能导致偏离 c)不会偏离

30、内审时发现有事实,可判不符合4.4.7要素。 ()

a)消防通道被阻塞b)操作工未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

c)急救用的药品过期d)a+b e)a+c

三、判断题(每题6分,共30分)

下列情景对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判断是否有不符合若有,就不符合事实、不符合要素编号和不符合原因,选择你认为最合适的答案填在括号内。

1、审核员到二车间,发现编号为by-103的400吨大型冲床正在生产,但冲床无安全防护装置,审核员请车间主任解释,车间主任说:这道加工工序已外发承包,设备和操作人员都是承包方的,所以不属本厂的安全控制范围。

①不符合事实:()

a)400吨大型冲床无安全防护装置

b)冲床加工工序已外发承包,不属本厂的控制范围

c)二车间by-103 400吨冲床无安全防护装置,车间主任说:已外发承包,不属本厂的安全控制范围。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

a)4.3.1b)4.4.6c)4.4.2 d)4.3.2

③不符合原因: ()

a)对所用设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没有建立管理程序

b)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施(包括外包),都应建立和保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

c)没有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有关冲床安全的有关规定

d)没有对冲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

2、审核员在安全科查以往的事故记录时,发现机修车间去年8月份发生一次断指事故,有事故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的记录,但没有纠正措施评审的记录。去年9月份该车间又发生了一次同类型的断指事故,安全科长说:8月份断指事故后的纠正措施还不够完善,可操作性差,所以9月份又发生了第二次断指事故。

①不符合事实:()

a)8月、9月各发生一次同类型的断指事故,安全措施不落实

b)安全科长说:8月份断指事故后的纠正措施还不够完善,没有进行上岗培训

c)机修车间8月份的断指事故后无纠正措施的评审记录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 ()

a)4.4.6b)4.4.6c)4.5.2 d)4.4.2

③不符合原因: ()

a)8月份的断指事故后没有对纠正措施进行评审

b)没有通过培训,并对操作工的上岗能力进行鉴定

c)冲床安全措施未落实

3、在大型物件运输公司的自备汽车加油站,审核员在现场发现5次加油过程中有2次燃料加油溢出。审核员问加油工,为什么会溢出是否有加油工的作业指导书操作工说:这种简单工作不需要什么程序。

①不符合事实: ()

a)自备汽车加油站,5次加油过程中有2次燃料油溢出,且无作业指导书

b)加油站操作工说,加油工序不需要作业指导书

c)公司领导对加油工序的要求没有及时与操作工沟通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 ()

a)4.4.5b)4.4.6c)4.4.3

③不符合原因: ()

a)加油站无有效版本的作业指导书

b)没有对加油操作工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c)对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没有保持文件化的程序

4、某家具生产公司的最高管理层中,无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知识精通,但该公司的安全部经理是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专家,所以总经理就任命安全部经理为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①不符合事实: ()

a)高层领导中无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知识精通

b)总经理任命安全部经理为ohsas管理者代表

c)不是ohsas知识专家,就不能做管理者代表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 ()

a)4.4.1b)4.4.2c)4.5.2 d)4.6

③不符合原因: ()

a)管理评审中没有对管理者代表的资质进行评审

b)管理者代表必须是最高管理层中的一员,而安全部经理是中层领导

c)没有对高层领导的成员进行ohsas知识的培训

5、审核员到某大型油库审核,在一重油储槽四周建有防溢堤,作用是一旦储槽泄漏,防溢堤能防止漏出的重油向外扩散,但由于其他工程施工的需要,施工人员打掉了近2米长的防溢堤,在场的基建科长说:这是临时措施,等施工结束后会修复防溢堤。

①不符合事实:()

a)基建科长说:打掉防溢堤是临时措施,以后会修复

b)施工人员打掉了近2米长的防溢堤,安全员没能及时发现

c)大型油库重油储槽的防溢堤被打掉了近2米

②不符合要素编号:()

a)4.5.1b)4.4.7c)4.4.6

③不符合原因:()

a)应急措施破坏后,不能应付应急情况

b)管理者没有及时与施工人员沟通,以致防溢堤破坏后不能及时发现

c)企业领导不执行已成文的应急预案程序文件要求

四、编制“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要素的检查表。(10分)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管理规定

1.术语与定义

1.1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外协施工单位向业主交押的,为保证施工单位伤亡事故善后处理、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紧急事故处理资金、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费用投入等的专项资金。

1.2 外协施工单位:是指业主严格按市场准入条件审查、通过招投标引入的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施工资质和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能承揽公司发包工程施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

2.目的与适用范围

2.1为进一步规范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实现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生产经营共同发展。

2.2 适用范围: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所有外协施工单位。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文

3.3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2号

3.4集团)有限公司外来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安全环保部

4.1.1 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使用范围进行审核,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符合本办法。

4.1.2 负责核定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

4.1.3 负责审核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2外协施工单位:

4.2.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业主足额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2.2需要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时提出申请.

4.2.3工程项目完工,提出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3财务部

4.3.1负责足额收取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3.2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

4.3.2 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对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的审核意见,办理相关业务。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标准:

5.1.1地下井巷工程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5%交押。交押金额范围在50-300万元之间(即下限50万,上限300万)。

5.1.2地表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3%交押,交押范围在20-200万元间(即下限20万,上限200万)。

5.1.3 单纯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辅助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按照规定下限缴纳,合同总价低于50万元不设立上下限,按照合同总价5%缴纳。

5.1.4同一外协施工单位有多个工程施工项目,按其中交押金额最大的单个工程施工项目交押。

5. 2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范围:发生以下情况,外协单位因资金不足或抗拒支付等原因可以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2.1 人身伤亡事故处理费用。

5.2.2紧急事件处理费用。

5.2.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5.2.4重大隐患、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治理费用。

5.2.4 提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生产费用不足时。

5.2.4出现伤亡事故、重大环境事故受到业主、政府监管部门处罚。

5.3 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作为施工项目开工条件之一。

5.4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一次足额交押,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后,当年内补足使用部分,达到外协施工单位交押标准。

5.5 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5.6工程项目施工结束,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由外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业主安全环保部审核,退回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7 外协施工单位交押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在交押期不计利息。

6.检查与考核

6.1 安全环保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情况。未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得开工。

6.2 财务部定期向公司安委会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使用情况。

6.3 本管理方法解释权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

第3篇 储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结合员工思想动态,定期了解接触职业危害员工对工作环境提出的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

2结合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环境,完善职业健康危害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防止员工职业健康危害所采取的措施;

3负责建立本部门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岗位新员工职业监护档案,并上报本单位安委办。

4负责本部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按照安委办下发的指定检查表开展检查,并将双版(检查签字版与电子版)检查结果上报安委办。

5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职业防护用品的申购、发放,防护用品申购到位,录入防护用品台账上报安委办备案,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原则并有使用记录和本人签字确认。

6负责本部门新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宣贯。

第4篇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措施

1、目的

为了对公职业健康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员工健康及生命安全,财产不受损害,使生产过程和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和各种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杜绝和预防生产场所和施工过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及控制措施。对识别确定的一般安全风险,将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对重要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开展积极预防控制,并实施职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风电场200mw工程职业健康管理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方 案及 措 施

序号

业务活动

危险源及其风险

管理方案

措施

负责人

危险源

风险

1

生产过程

发生职业病

1、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预防各项措施;

2、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毒物、噪声、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日常监测,发现不符合项督促整改落实,定期对职业危害岗位人员定期体检;

3、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人员落实教育培训;

4、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危害岗位辨识,对职业危害岗位帖挂警示标志;

5、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a、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b、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c、危害岗位因素监测合格率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员工体检率100%;

d、员工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e、定期检查灭火设备有效性

2

重大危险源管理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环境影响

1、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各危险源所属单位班组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2、要求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3、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各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要求施工单位针对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演练;

5、要求施工单位对各重大危险源进行必要的监控;

6、要求施工单位在重大危险源区域特殊作业时严格作业审批制度;

7、要求施工单位油罐区设置安装正确消防灭火设施,并确保各装置齐全有效;

a、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b、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0%;

c、隐患排查率100%;

3

吊装作业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1、要求施工单位执行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时现场设专人监督管理;

2、要求施工单位各类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人员须戴安全帽,穿劳保服、劳保鞋,焊工须穿焊工服,焊接施工时,戴焊工帽,其它时间戴安全帽;

4、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现场配有安全标语牌、操作规程牌、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置安全护栏,以控制车辆及行人的行动;

a、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0%;

b、安全作业证办证率100%;

c、劳保用品配置率100%;

d、配置专职(兼职)安全员;

4

设备

电器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1、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理及消缺人员技术培训,提高设备技术人员技术水平;

2、要求施工单位设备采购人员确保设备及备品备件的采购质量;

3、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设备消缺保养,设备消缺确保检修质量;

4、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设备台帐,严格执行设备更新及报废制度;

5、要求施工单位重大设备拆装履行手续;

a、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率100%;

b、设备检修率99%;

c、设备完好率96%以上;

d、隐患排查治理率100%

5

生产过程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1、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生产现场消防工作进行控制管理,责任到人。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限时整改并及时报告;

2、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全员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的培训,加强全员的防范意识;

3、要求施工单位对火灾危险点进行灭火器材的配置,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对消防器材定期更换,保证齐全、有效、使用方便;

4、要求施工单位对危险点设立安全警示牌、注意要点;

5、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违章操作,加强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杜绝吸烟;

6、在危险点附近动火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a、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b、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0%;

c、重大事故发生率为零;

d、灭火器配置率100%;

6

生产过程

物体打击事故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1、要求施工单位明确责任;谁施工,谁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

2、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对起重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其各项技术性能须符合要求;

3、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经验丰富;设备启动前对周围环境进行审查;在无风险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吊装作业。

4、施工作业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5、施工现场配有安全标语牌、操作规程牌、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置安全护栏,以控制车辆及行人的行动。

a、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b、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0%;

c、隐患排查治理率100%

7

生产过程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1、要求施工单位施工设备采用专机专人进行操作、保养、维修;

2、要求施工单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设岗位责任制和违章作业处罚条例;

3、要求施工单位不定期检查设备排除故障;

4、要求施工单位旋转设备启动时必须鸣笛;

5、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6、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现场配有安全标语牌、操作规程牌、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置安全护栏,以控制车辆及行人的行动;

a、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b、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0%;

c、安全防护用品配置100%,

安全警示标语标志配置100%;

8

生产过程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1、要求施工单位电工、电焊工、信号工、特种设备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取得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

2、要求施工单位所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市质监局备案,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并定期进行检验;

3、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安全教育;

4、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危险意识,提高警惕,谨慎作业;

5、要求施工单位杜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6、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7、施工现场配有安全标语牌、操作规程牌、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置安全护栏,以控制车辆及行人的行为;

a、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b、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0%;

c、隐患排查治理率100%

9

生产过程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1、要求施工单位所采用电线、装置和装备应符合行业有关标准;

2、要求施工单位所有用电设备(器具)的安装和维护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

3、要求施工单位临时接线,开关盒,插座盒,金属柜和设备的外围要设立醒目的标记操作电压的最大值;

4、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电源线要整理整齐,破损处要进行绝缘处理,以防搭铁或漏电伤人;

5、要求施工单位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挂标识牌等技术措施;

6、要求施工单位焊接地点周围5m内,清除一切可燃易爆物品,移动焊机、更换保险、改装二次回路等,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7、要求施工单位电动工具连接线,不允许强行打折,硬物挤压以防连接线损坏漏电;

8、要求施工单位在潮湿地操作时要采取绝缘措施,电焊操作不得使人、机器设备或其他金属构件等成为焊接回路,以防焊接电流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事故;

9、要求施工单位所有电器设备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10、要求施工单位在需要时用保险丝的线路中,需使用电压值和电流值与线路电压电流相符的保险丝,严禁使用荷载电压和电流超出线路最大电压和电流值的导线代替保险丝;

11、要求施工单位线路必须有配电箱和电源总开关,以便于在发生危险时切断所发生危险区供电或整个线路供电;

12、要求施工单位严禁使用带水或潮湿物品擦拭用电器;

13、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接地线或输电线上悬挂物品;

14、要求施工单位职工发现有人触电,要首先设法切断电源,切记不能用手、脚去摸伤者,造成再次触电;

15、要求施工单位如电源控制器较远,应就近使用木、竹等绝缘器具给触电者切断电源。雨雪天气要采取措施防止再次触电;

16、要求施工单位切断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者伤情,重点检查呼吸和心跳;形式严重马上送往医院抢救;

a、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b、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0%;

c、隐患排查治理率100%。

10

生产施工过程

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1、要求各参建单位司机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驾驶证书,严禁无证驾驶;

2、要求各参建单位司机须严格遵守交通法、交通管理规程;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超员和超载;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修理,确保车况良好;

3、司机和车辆乘员应在车辆开动前系好安全带;

4、车辆应备有:灭火器、安全带、备用轮胎、工具箱等;

5、车辆的行驶速度须遵守施工现场限速要求;

6、在施工便道行驶时,行车速度应慢,尤其在视线不可及的转弯路段,应靠近右侧缓慢行驶,时刻做好刹车的准备;

7、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标记);及时拨打120或110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公司报告、接受事故调查处理;

a、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b、车辆驾驶人员持证上岗

100%;

c、车辆定期维护保养检查;

d、隐患排查治理率100%。

11

日常管理活动

人身伤亡∕伤害

1、要求各参建单位配置高温防暑药品及防暑物品;

2、要求施工单位严禁高温作业;

3、要求各参建单位火炉取暖区域要设置良好的通风;夜间加派巡检人员检查各区域安全情况;

4、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高温中暑应急演练和煤气中毒应急演练;

a、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b、隐患区域排查治理率100%;

c、防暑药(物)品配置合理;

d、组织演练;

第5篇 生产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1.2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1.1.3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1.1.4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灭火器材;

1.1.5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1.6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1.7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8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1.9 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和报告,对重大事故的现场要保护;

第6篇 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全体成员要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1.2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1.1.3 正确佩戴与合理使用劳保品,班组成员互相检查和督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现象;

1.1.4 经常检查本班设备以及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1.1.5 布置生产任务或临时任务时,必须预先制定安全措施,没有安全措施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1.1.6 发生人身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领导;

第7篇 化学品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保证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企业内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宣传、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抢险预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2 负责对化学品保管员、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3 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合理的发放和使用;

1.1.4 研究公司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监督、监督各单位及时进行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1.5 编制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设施的定期评价报告;

1.1.6 按照化学品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事故的汇报,并监督、组织公司内的事故调查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及物资的准备工作并组织演练;

1.1.7 对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违章违纪行为的人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第8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四条  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各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当人员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都必须明确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技人员,并推选出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和员工代表。各工种队、班组应配有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  每年初都要层层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公司领导、主要部门责任制

第七条 董事长职责

1、董事长是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公司“三合一”一体

化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

3、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5、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

6、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每年将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市安委会书面报告。

第八条  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制,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领导公司的工程投标,对大型工程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投标报价、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定时应同时评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和专项方案。

4、参加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拟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按规定拟定设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的部门。

6、协调公司内外关系,确保与顾客的沟通,了解顾客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需求。

第九条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每季度组织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实施公司“三合一”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对公司施工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落实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在公司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负责并督促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控制、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4、参加管理评审,对有关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现状作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5、根据国家、省、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结合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印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6、公司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预防事故/事件重复发生。

7、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  其他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党委书记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保证、监督管理方针和相关政策、规定在本公司的实施。

2、负责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项目经理进行考察,同时考察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业绩,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主持指导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及管理目标并检查督

促实施。

4、主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职责

1、向“双代会”报告工作,报告要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

面的工作。

2、参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制订,对重大环境、安全

问题的决策讨论。

3、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安

全法律法规,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提出处理罢免的建议,必要时依法提起诉讼。

4、参与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后备人才的考察、培养,体现安全一票否决

制。

5、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拒绝执行。

6、建立健全公司员工代表网络,组织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四条  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及时传递有关信息。充分利用网站的优势,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2、负责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的调度、使用、日常维修以及相关驾驶员管理工作,全年集中安全教育不少于四次。对因安全工作所需的物品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3、购置的办公物品要保证质量,保证环保和安全。安排就餐要确保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公司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材料的组织,协调申报等工作。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文明工地建设。

5、负责公司大型活动,大中型工程开工典礼的筹备、组织、协调工作。

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办公区域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落实综合管理责任制,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有关活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2、负责办公区域的门卫、治安、绿化、节约能源等管理、做好辖区内治安保卫,文明创建、环境卫生等工作。

3、负责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的房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落实安全卫生措施,按有关规定,实行“三同时”。

4、负责对治安保卫、防火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环境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5、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对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评价,文明办公和项目部生活环境控制,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6、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

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市场调研与工程项目跟踪,收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

顾客需求,确定顾客明示的或潜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2、组织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要确保评审的其内容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公司有能力满足标书和合同的要求。

3、开展横向联营分包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示,签订联营(分包)协议,联营(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必须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并明确控制、处罚措施。

4、在编写或审核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归口管理,协管以顾客为关注点,采购、顾客满意等相关控制程序,组织用户回访活动,及时处置顾客相关方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投诉,确保顾客及相关方满意。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及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制定公司财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好现金和现金支票,做好对所属会计人员财务知识教育,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按国家规定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3、按公司规定及时收取有关单位安全管理经费及安全风险抵押金,及时办理安全生产的奖金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4、负责筹措资金,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需要的资金提供保证,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5、在办理各项保险业务时,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6、负责制定公司设备、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检验试验及监视测量仪器设备的采购、进行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台帐管理,对分公司等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7、负责公司物资、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组织对供方的评审并进行控制,建立和完善合格供方的档案,负责产品防护控制和顾客财产控制;确保人员、设备、材料、资料的安全;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8、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监视测量设备校验、取证等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9、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10、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1、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中,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负责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合格劳务分包方评审工作和劳务分包控制的实施、监督、检查,不允许一定时期内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劳务分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项目。

4、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统筹费的缴纳以及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5、负责工伤认定、鉴定申报工作。

6、负责公司本部人力资源的评价、配置、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对特殊工种安排有证人员上岗,项目经理安排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7、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列入考核内容,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8、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处理意见。

9、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协助管理者代表编制年度管理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的控制。

4、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过程控制以及对应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的落实、监督检查。

5、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6、在参与大型或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时,应同时指导编制审查交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管理监督下属单位、项目部对分包工程、分包方的控制,参与对重要工程合格分包方的选择和评定,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评审,建立和完善合格工程分包方的档案,对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工程分包单位取消合格分包方资格。

8、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编制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9、对施工项目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并根据任务需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活动,总结推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责任状的规定提出兑现奖惩的建议。

第二十条  市场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外埠市场、国外市场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要确保项目有能力满足与产品有关的安全规定。

2、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对合同进行登记,建立合同台帐,并负责将合同文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3、在洽谈分公司联营工程项目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联营协议,联营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缴纳率达100%。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指导和管理国外工程、驻外机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并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

6、负责每季度对驻外机构检查考核不少于一次。

7、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记录齐全、规范,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门职责

1、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到专款专用。是否按公司规定及时缴纳安全管理经费及向有关人员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2、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车辆安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3、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4、负责审计分公司、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金使用执行情况。

5、参与管理评审,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工会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组织员工积极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员工代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2、协助工程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中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演练、评价和控制。

3、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专项经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发放防暑降温和劳保用品,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5、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关于改善有害健康作业环境的措施意见,建立职工职业病档案。

6、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7、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第二十三条   总工室职责

1、对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具体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并参与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并指导各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开展环境、安全技术工作。

第四章  各分公司、项目部人员职责

第二十四条  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经理(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置本单位(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技干部,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和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四)分公司经理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项目经理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五)审批本单位(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分公司经理组织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七)工程分包、设备租赁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书中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分包工程款结算时或承包兑现时必须有安技部门的签字。

(八)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十)负责与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种队、班组、合格分承包方)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组织年度、季度、月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奖惩兑现。

第二十五条  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职责:

(一)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项目副经理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技等部门工作,组织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措施,组织编制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

(二)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会议,检查布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检查,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专项检查,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五)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六)总结推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

(七)发生未遂事故/事件和轻伤事故时,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其他副职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均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七条  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的职责:

(一)对行政领导的职责实施监督。

(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保护环境”的意识,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组织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事件活动,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团组织“争先创优”评选条件之一。发生事故/事件的部门、施工队和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党团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督促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对事故/事件的查处。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运行控制措施。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

(六)组织制订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七)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必须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其环境、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产、同时验收、同时使用。

(八)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九条  工会分会主席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注意职工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监督检查的措施。

(二)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地进行文明安全生产。

(三)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不断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

(四)组织员工体检,开展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

(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三十条  专业施工队正、副队长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施工队管辖的工程项目、生产活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实施本施工队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组织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员工使用,同时做好验收记录。

(四)组织所属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五)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切实做到“五同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生产。

(六)对新进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较长时间离岗后复岗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岗前教育。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七)对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根据需要,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生产班组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三)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止本组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作业。

(四)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和环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组织开展创文明班组活动。

第三十二条  生产操作工人的职责:

(一)自觉学习本单位、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安全手册》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事事、处处、时时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自觉遵守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禁酒后上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三)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因素时,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人员或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和劳动保护装置、设施,并经常检修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劳动保护装置;不得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四)发生事故立即向上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五)积极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三条  专职机构职责(含安技科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一)在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政副职(或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和地方环境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二)参加汇编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三)编制、补充、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本单位(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起草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六)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七)组织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三级教育,指导安技员或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八)参加轻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协助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

(九)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定期发放工作,并参加验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制度。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十三)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确保员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员工体检工作。

第三十四条  工种队、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工种队、班组长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耐心说服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分别做好本工种队、本班组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专职安技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做好对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检查记录。经常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三)负责对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指导。

(四)教育和监督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发现生产中有严重危及环境和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当场制止,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六)发动员工经常进行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和改善环境的清洁工作,使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

第五章  分公司、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二)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六条  设备、物供部门职责:

(一)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新购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其安全防护装置、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对易发生事故的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改进。

(二)加强对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

(四)物供部门要及时提供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和物资,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劳保用品。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门职责:

(一)按规定安排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

(二)定期收缴安全生产管理费(按计划产值的0.5‰)和安全风险抵押金,负责执行安全生产奖金的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三)做好财务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工程安全保险工作。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八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推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职安技干部人选。

(二)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种和恢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四)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款。在拟订经济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内容。

(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确因生产需要而延长劳动时间的,应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并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对按照规定不适合有毒、有害、高空和高温作业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或按照《劳动法》规定变更、终止劳动合同。

(六)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及繁重的体力劳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职责:

(一)及时传递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二)会同车管组做好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三)安排就餐时,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四)对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物品和车辆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条  保卫事务部门职责:

(一)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开展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负责对门卫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四)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协助调查处理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一条  职教部门职责:

(一)将安全技术培训列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

(二)会同安技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及时联系、组织培训,做好考核、发证、换证工作,并建好台帐。

(三)做好各级领导及专职安技干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的联络工作。

(四)会同安技部门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二条  经营部门职责:

(一)在审批确认工程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无安全资质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二)在审批确认劳务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对无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三)签订横向联营协议时,应有双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的条款,并明确相应措施。

(四)对已确认为合格分承包方的单位,如果在工程项目中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理。

(五)对分承包队伍组织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要求其服从管理,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对因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伤亡事故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二)在采取三新技术和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三)组织制订建筑材料试验室、化学分析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分析试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四条  党(团)组织部门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党(团)员、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二)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活动。

(三)考察干部政绩时,要同时考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好坏,提出明确考察意见;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要按“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履行查处职责。

(四)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  工会组织职责:

(一)依法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二)参与讨论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四)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五)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六)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一)在分管安全生产行政副职的领导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车辆(含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油料消耗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辆年审及驾驶员复审工作。

(三)定期组织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四)建立机动车辆台帐。

(五)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事故及时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各项目部应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列为计发奖金或绩效工资的主要考核内容。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贯彻实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成绩显著的。

(二)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的有功人员。

(四)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者提出并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明显成效的。

(五)在清除事故/事件隐患,或在事故/事件抢救中有功的。

(六)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取得显成效的。

(七)年度考核时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项目部)的领导班子和安技负责人按责任状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八条  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专项活动和年度考核,对重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安技人员,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中有重大贡献或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集体或个人可给予1000元或以上的特别嘉奖。奖励经费应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100-2000元或行政处分。

(一)违章经教育不改,不服从管理的;

(二)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随意削减防护设施,留下事故和职业中毒后患,或已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仍不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的责任者;

(四)发生事故事件后,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责任者;

(五)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护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七)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谩骂、侮辱和打击报复者;

(八)发生事故/事件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整顿,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的责任者;

(九)发生上述情况,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报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五十条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项目部)及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或员工应给予经济处罚:

(一)违反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造成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对责任单位(项目部)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单位(项目部)罚款为1000-50000元;责任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责任人员罚款为500-20000元;另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有关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实行年薪制的责任人还将根据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者年薪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二)对破坏事故/事件现场或发生事故/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在第(一)款的基础上加重罚款。

(三)对重大事故/事件隐患和有严重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有关部门责令其改进,在限期内经过努力能够解决而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的单位(项目部),除令其停产改进外,再给予罚款。罚款金额为1000-10000元。

(四)多次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或因违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项目部)应加重罚款。

(五)对生产、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达标,文明施工、文明生产秩序较差,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经教育未改和违章指挥的,给予单位(项目部)及责任人500-10000 元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对单位(项目部)的罚款、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项目部领导成员罚款、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事件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公司财务部,罚款收据复印件给工程部备案,个人罚款不得在公款中报销。对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罚款,应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和安全先进的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合格分承包方,实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合格分承包承包工程时按造价的3-5%(最少不低于1万元),交纳安全抵押金。工程完工,经考核,实现合同规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抵押金如数返还;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部分或全部抵押金,并给予1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费,按年计划产值的0.5‰收取,财务部门单列专项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十五条  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项目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工程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9篇 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组织工会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环境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

1.1.2 组织工会建立本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安全生产和保护生产生活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开展监督活动。

1.1.3 将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列入职代会议程,组织代表进行审议,通过的项目要监督行政认真实施,利用各种形式配合行政开展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

1.1.4 广泛征求职工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对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设施及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并监督行政实施。

1.1.5 督促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参加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检查对各级隐患的整改落实。

1.1.6 监督行政按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物品,制止危害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加班、加点。

第10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岗位部门职责

一、 项目部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㈠、项目经理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项目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⒉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㈡、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㈢、项目总工程师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⒋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㈣、安全总监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督导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督导、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⒋督导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职业病病例立即上报,并组织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病例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五)、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⒉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⒊配合项目安全员对本项目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六)、施工员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⒉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依照安全员下发的针对生产人物特点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⒊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⒋配合项目安全员组织工人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⒌发现有疑似职业病症状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安置部门及安全总监。

(七)、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⒉负责编制下发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交底,指导施工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的定期体检。

⒋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⒌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主责职业病病例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职业病事故的处理,管理资料的整理。

(八)、班组长的职责:

⒈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⒉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⒊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⒋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⒌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⒍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⒎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⒏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生产工人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⒉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⒊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⒋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⒌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⒍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责:

㈠、工程部:

⒈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及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

⒉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危险源,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进行评价并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⒊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㈡、物设部:

⒈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⒉对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职业健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运行。

⒊协同综合部搞好项目部所属特殊工种、三机工的考核、招聘、辞退、调配等管理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⒋配合总工、安质部搞好大中型施工机械及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工作。

㈢、财务部:

及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㈣、质量安全监督部的职责:

⒈配合物设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工作。

⒉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项目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⒊负责组织起草、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⒋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⒌经常深入工地,指导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存在的危险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⒍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定期职业健康安全体检。

⒎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⒏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⒐制止制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重大危险源,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⒑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⒒监督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状况,提出职工预防和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措施。

第11篇 安全管理科安全职业健康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类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保证运行的有效性,符合性和适应性。在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职业健康的有关制度,经审定批准后监督执行。

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负责制定公司重大安全、职业健康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

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经审核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并监督执行

在综合管理部的协助下组织开展安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对工艺系统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针对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制定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并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负责审核公司各类安全作业票(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停送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对劳保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搞好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员工体检及建档工作。组织制定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定期对有毒有害、粉尘、高温、女工、特种作业等人员进行体检,预防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

负责公司新进人员的岗前体检工作,不合格人员不得录用,严厉杜绝有职业病的人员进入公司工作。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安全、职业健康大检查,督促责任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参与公司重大工艺改造、设备检修等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写,对各类工艺技术方案、设备技术方案、检修方案、施工方案进行汇签,对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负责监督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安全“三同时”审批管理,确保符合有关要求。

对公司各部门安全、职业健康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总结和推广安全、职业健康经验。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环保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装备、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安全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例会,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组织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培训,在业务上指导其工作。

定期分析和总结公司安全、职业健康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实施。

坚持贯彻“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工伤事件、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

负责公司安全、职业健康工作各类报表的编制、统计和上报,规范建立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并做好管理。

第12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管理办法

1.术语与定义

1.1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外协施工单位向业主交押的,为保证施工单位伤亡事故善后处理、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紧急事故处理资金、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费用投入等的专项资金。

1.2 外协施工单位:是指业主严格按市场准入条件审查、通过招投标引入的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施工资质和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能承揽公司发包工程施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

2.目的与适用范围

2.1为进一步规范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实现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生产经营共同发展。

2.2 适用范围: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所有外协施工单位。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文

3.3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2号

3.4集团)有限公司外来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安全环保部

4.1.1 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使用范围进行审核,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符合本办法。

4.1.2 负责核定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

4.1.3 负责审核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2外协施工单位:

4.2.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业主足额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2.2需要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时提出申请.

4.2.3工程项目完工,提出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3财务部

4.3.1负责足额收取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3.2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

4.3.2 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对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的审核意见,办理相关业务。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标准:

5.1.1地下井巷工程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5%交押。交押金额范围在50-300万元之间(即下限50万,上限300万)。

5.1.2地表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3%交押,交押范围在20-200万元间(即下限20万,上限200万)。

5.1.3 单纯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辅助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按照规定下限缴纳,合同总价低于50万元不设立上下限,按照合同总价5%缴纳。

5.1.4同一外协施工单位有多个工程施工项目,按其中交押金额最大的单个工程施工项目交押。

5. 2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范围:发生以下情况,外协单位因资金不足或抗拒支付等原因可以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2.1 人身伤亡事故处理费用。

5.2.2紧急事件处理费用。

5.2.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5.2.4重大隐患、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治理费用。

5.2.4 提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生产费用不足时。

5.2.4出现伤亡事故、重大环境事故受到业主、政府监管部门处罚。

5.3 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作为施工项目开工条件之一。

5.4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一次足额交押,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后,当年内补足使用部分,达到外协施工单位交押标准。

5.5 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5.6工程项目施工结束,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由外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业主安全环保部审核,退回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7 外协施工单位交押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在交押期不计利息。

6.检查与考核

6.1 安全环保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情况。未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得开工。

6.2 财务部定期向公司安委会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使用情况。

6.3 本管理方法解释权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

第13篇 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全体成员要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1.2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1.1.3 正确佩戴与合理使用劳保品,班组成员互相检查和督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现象;

1.1.4 经常检查本班设备以及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1.1.5 布置生产任务或临时任务时,必须预先制定安全措施,没有安全措施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1.1.6 发生人身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领导;

第14篇 人力资源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负责;

1.1.3 负责审核公司劳动定额和人员配备,负责组织对录用新员工的身体检查工作;

1.1.4 参加工伤死亡事故调查处理和员工工伤鉴定工作,负责审核工伤保险报批兑现待遇等工作;

1.1.5 负责依法为员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金;

1.1.6 负责组织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15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1.1.2 全面执行和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1.1.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排布置安全工作,分析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1.1.4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按计划实施;

1.1.5 组织公司各级领导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与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1.6 参与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和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16篇 设备部/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设备工程部是设备(包括各种物料管道)、建构筑物、道路、三废排放设施、工业防尘防毒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公司供用电及照明等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3)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 在委外工程施工,安装、改装、拆装和修理设施、设备时,应签定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效的合同,明确相关方在提供服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监督落实。

(6) 负责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工作。

(7)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和起重设备(包括吊机、电梯、电葫芦)、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管理和年检、复审工作。

(8) 组织落实日常检修和年度设备大、中修安全措施计划。

(9) 负责设备和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10) 在进行固定资产、备件、工具的购置时,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1) 负责消防设施及其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12)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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