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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管理计划【16篇】

发布时间:2023-12-30 16:18:02 查看人数:46

工程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管理计划

第1篇 工程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管理计划

工程项目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管理计划

(1目的

通过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使所采购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帽等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2职责

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主管领导,项目材料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协助材料员把好材料进场关。

(3对供应商评价和选择

材料员从公司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厂商来购买材料,如所选择的厂商不在公司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则应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对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材料采购前,材料员应根据材料的质量要求,选择一个合格的供货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的方式和深度,应根据采购材料的类别、重要性和数量多少分别确定。可采用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进行评价:

1、对其样品/说明书进行评价或检验,或与类似产品对比;

2、评价供货单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否具有供货能力;

3、审查供货单位的质量体系。在长期供货交往事件中供货质量信誉状况;

4、考察其产品在本企业或外单位的使用效果;

5、对提供的产品有否实行三包的承诺,价格是否合理。

(4 合格供应商的建立和保存

材料采购员应建立并保存材料供应的合格供应商及相关的评价记录(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单、合格供应商评价记录、合格供应商材料验收记录、合格供应商材料问题调查处理记录及合格供应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等)。

(5 采购的程序

1、材料采购由材料所需要部门填写材料采购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交材料员进行采购。

2、特种安全材料和新型推广安全设施的采购,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还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和批准后,方可交材料员进行采购。

3、当急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外的单位采购时,应进行应急评价和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6材料的验收

1、由工程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材料采购、调运。

2、由项目材料员、技术员负责把好进入项目的材料质量关。主要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入库手续,进行贮存维护。

3、对内部转移或调拨的材料由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对其外观、规格进行检查,必要时应抽样复试。

4、对业主所提供的材料的控制

(1)由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共同执行对业主提供材料的验收。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材料入库手续,进行贮存维护。

(2)材料员在接受验证过程中发现缺件、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等情况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业主报告。

(3)当业主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时,项目部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并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5、对于不按国家的标准、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所提供的产品,材料部门应予拒收,并按不合格品处理。

(7材料标识

1、原材料标识

(1)安全物资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场布图堆放,并做好标识,标识方式采用挂牌标识,由材料员实施标识。

(2)进入仓库材料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进行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标识可采用挂牌或标签等形式,并做好入库记录。

(3)标识内容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等。

2、状态标识

(1)由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的验证情况进行标识。

(2)标识分为三种:合格、不合格、待检。

(8不合格品的控制

由材料员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

1、不合格品控制方法

(1)标识,一旦发现不合格品,由项目部安全员,材料员采用挂牌进行标识、以避免与合格品混淆,防止不合格的非预期使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2)记录,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检验情况作如实的记录,以便追溯。

(3)评价,对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价,以便对不合格品作出正确的处置。

(4)处置,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由安全员做出合理的处理决定。

2、不合格品的处置

(1)拒收或报废。对重要原材料的不合格应拒收或报废。

(2)降级使用。

(9进场材料的管理

1、仓库保管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员。

2、仓库保管员应对所有进出仓库的材料进行库存台帐登记,每隔半年应进行盘库,保证库内材料帐、卡、物一致。

3、对有时效要求的物资应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若发现贮存品超期或变质,应通知技术员复验。

4、贮存的材料应实行先入先出的原则, 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库存品的质量情况及采取措施确保材料不损坏、不变质。

5、在收货、存入、领出、使用前的搬运过程中,实施'谁搬运谁负责的原则'。

6、对易燃、易爆、易碎、防潮材料的搬运应符规定要求。特殊材料的搬运应实现拟订方案。

7、应根据材料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场所,贮存条件应符合材料要求,如通风、防潮、控温、采光、清洁等。防止贮存期间材料变质损坏。

8、材料入库验收、保管和发放应有管理制度,入库的材料应摆放整齐,有色差或外观相似的材料应堆放并有明显的界限和标识,不同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材料应分开存放,堆放要便于清点和搬运。

(10采购资料的管理

对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应根据各类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由项目资料员妥善保存。

(11对合格供应商验证

在每年度12月底之前及工程完工后做好对本工程合格供应商的验证。以利于公司在第二年度对合格供应进行调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质量、信誉、服务态度、价格、供应能力等。

第2篇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施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操作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三)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选择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四)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

(五)必须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六)为施工提供的各类产品和安全设施应当保障人体健康,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七)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对于存在危险因素施工作业,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安全作业设计,经批准后才准予实施。

(九)安全技术资料应当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十)天然气站场及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规定、防火制度等标牌。

(十一)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干净、畅通,有交通指示标志。施工现场的沟、坎、井应当填平、设围栏或者盖板;危险地区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应当设置红灯示警。

(十二)施工现场应当建立防火和危险品保管、使用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备用状态。

(十三)现场工程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现场工程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四)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和当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由于我方人员失职造成的,根据情况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十五)本规定由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目标

(1)2月20日至2月25日对收假的各施工项目部展开开工前的安全大检查

(2)2月25日—3月5日开展三级入场教育;

(3)4月1日—30日开展施工现场100%戴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双百活动。

(4)5月1日—5月30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及安全生产红旗工地检查,推动施工现场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管理;

(5)6月—7月30日施工用电预防触电伤亡专项教育活动及文明施工教育。

(6)8—9月份开展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检查活动,迎接下半年文明安全工地复查及验收。

(7)9月15日—12月25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重点开展对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动;

(8)12月25日—12月30日进行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当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集体与个人。

(10)全年不发生一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11)去年不发生一般以上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管网施工、爆炸事故、操作事故、火灾事故)

(12)不发生一般以上同等的工程建设事故、环保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第3篇 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技术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安全技措资金使用关。

3、协助总工程师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等并实施。

4、协助审查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

5、协助组织瓦斯隐患排查,对查出的瓦斯突出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组织实施。

6、掌握通风、抽采、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监控、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措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系统运行可靠,资金落实到位。

7、负责组织实施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第4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及安装分局沅水项目部多年的实际管理经验,特制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洪江工地成为“安全无违章工地”的目标,努力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培育自觉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素质,克服责任性和技术性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保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实行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各级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坚持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做到安全,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限检查,凡事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劳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强制性目标管理,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张燕滨

副组长:付辅忠 朱贵江 戴作友

日常常规负责:朱贵江

小组成员:李平亚 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徐小明 唐作禄

专职安全员:李平亚(佩带安全员袖章)

兼职安全员: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1.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构成情况

项目经理

生产副经理     安全监督员      总工程师

电气班    起重班    电焊班    机械班    物资办    综合办

1.4  安全管理措施

1.4.1 安全教育

a)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规程,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b)  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每月一次或多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制度。

c)  对安全工作做到奖惩严明,并贯彻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人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轻重给予处罚。

d)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5篇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第二条  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

1、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

3、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汇编(修订本)》。

4、凡涉及基础管理有关内容的,一律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第四条  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公司质安巡查组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 处罚形式

第六条  由工程管理部开具罚单报总公司审批后,递交公司财务直接扣款或转帐的形式收缴。

三、处罚标准

第七条  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00~100000元:

1、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2、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经公司教育、督促后,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3、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在工程开工前与项目部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

4、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对大型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验收合格后使用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5、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处理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安全未达标准要求,被停工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的;

7、工程结束,安全生产等级被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评为“不合格”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0~50000             1、在区、站级安全大检查中,安全不合格,被停工整改的;

2、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内部通报批评的;

3、按规定需搭设钢管架,而用毛竹搭设的;

4、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伤且性质严重的;

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

6、开工前直属项目部未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及计划生育协议书的;

7、项目部未按要求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的;

8、有分包工程的项目,项目部未及时通知公司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责任书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5000元:

1、在安全中间验收时,安全达不到标准要求,不能一次性通过,通过整改后才符合要求的;

2、未按规定配置足量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安全员无上岗资格的(按人数计);

3、未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项目部私自请上级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中验的;被公司停工整改的项目,未经公司复查合格,擅自开工的;

4、开工前甲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项目部擅自开工的;

5、开工前3日内未办理安全登记、保险或备案的;

6、未按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报公司审批的、未报监理履行报监手续的;

7、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未履行审批报验手续就进行施工的或不按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的;

8、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

9、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拒不整改的;

10、对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和安全会议,无特殊理由未参加的。  11、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未验收合格的(按设备台数计);

12、未制订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

13、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的;

14、钢管、扣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未采取加强措施仍在使用的。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未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冒名顶替、无证上岗的(按人数计);

2、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者及被教育者没有本人签名或三级安全教育不符要求的;

3、安全台帐资料未及时记载或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

4、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未按时整改完毕的;

5、出现工伤事故不及时上报公司或不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而导致事故扩大的;

6、施工现场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双方未履行签字手续的;

7、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按设备台数计);

8、未对施工现场危险品设置单独存放场所,且未进行有效管理的;

9、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10、起重机械设备在装、拆前未按要求报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按设备台数计);

11、项目部施工管理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未配备或配备不齐全的。

(五)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

2、现场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项目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未按要求上墙;

4、项目部未按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及目标考核的,或考核无记录;

5、公司检查时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书面回复的。

第八条  文明施工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或围档不符合要求; 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

4、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

5、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

6、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

7、未制订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未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器材的;

8、夜间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组织施工的;

9、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的;

10、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的; 1

1、用毛竹搭设临时设施或工棚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车辆进出大门未进行冲洗,门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

2、作业区与生活区没有进行分隔的,作业区与生活区的主干道没有进行砼硬化的;

3、现场不平整、排水不畅的,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堵塞排水通道措施的;

4、现场道路不畅,材料堆放混乱的,危险品未分类存放的;

5、宿舍卫生脏乱,不符合要求的;

6、在木工间及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或动用明火没有经过审批的;

7、灭火器材配置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的;

8、宿舍无防暑降温、保暖、防蚊虫叮咬措施的;

7、施工现场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或布置不全的;

8、现场无大门或无门卫值班室的;

9、食堂、小卖店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

10、高层建筑未按要求设置便溺设施的;

11、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

12、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的;

13、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

14、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资的;

15、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的;

16、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施工管理人员没有佩戴胸卡的;

2、现场厕所、浴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施工现场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现场焚烧垃圾的;

4、现场物料堆放未设标识牌的;施工过程未做到工完场清的;

5、现场没有卫生保健药箱,无急救人员,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

6、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未设置专用容器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大门不符合要求或门头无企业“形象标志”的;

2、现场没有安全生产标志牌,或标志牌悬挂无针对性的;

3、现场没有安全标语牌的;

4、厕所没有贴面砖、没有水冲式水箱,无人打扫卫生的;

5、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气设备的(按个计) 6、宿舍无卫生制度和值日牌的; 7、无门卫值日制度的;

8、现场没有设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的;

9、施工场地内随地大、小便的(按处计)。

第九条  基坑支护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深度超过4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运土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2、高切坡(岩质边坡超过30或土质边坡超过15米)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3、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或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

5、坑边堆土、料具堆放高度或距坑边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6、施工机械、机具工作位置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

7、坑槽开挖设置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8、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基坑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2、基坑无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的;

3、挖土司机无证上岗或未按规定程序挖土、超挖的;

4、挖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或挖机作业半径内有人员进入的;

5、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变形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沉降进行监测的;

6、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挖土机进场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验收的;

2、人员上下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

第十条  模板工程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 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模板支撑系统立柱间距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2、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

3、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支、拆模板时,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

2、使用商砼时,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订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

3、模板支撑系统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立柱底部无垫板、用砖垫高或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

4、模板上材料堆放不均匀,模板存放不符合要求的;

5、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或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项目部未配备钢管、扣件检测工具的;(力矩扳手、游标卡尺、电子秤,缺一件罚100元);

2、模板拆除前未进行申请、审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3、模板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的;

4、模板拆除后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

5、浇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

6、拆模前无砼强度报告或砼强度未到提前拆模的。

第十二条  “三宝”“四口”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购买、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la认证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按违规人数每人罚款50元);

第6篇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各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减轻职业危害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不安全情况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东方希望集团公司《安生标〔2016〕4号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基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对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外来参观、指导、检查和厂家服务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东方希望集团公司《安生标〔2016〕4号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标准》

q/xwrd/gl-aq-000-2016 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施工管理考核标准

3 术语与定义

3.1 主要负责人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分管基建的总监,或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或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副经理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参建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3 其他从业人员

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3.4 厂家服务人员

指因企业购买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厂家需要来企业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技术指导人员。

3.5 三级安全教育

指厂(公司)级、部门(项目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厂(公司)安监部组织,第二级由部门(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组织,第三级由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

3.6 两级安全教育

指部门(项目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部门(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组织,第二级由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

4 职责

4.1 公司的职责

4.1.1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东方希望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4.1.2 对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对不合格人员提出撤换意见;

4.1.3 抓好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地方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培训;

4.1.4 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的落实;

4.1.5 做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参建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安全施工作业票许可人、审批人的安全培训工作,并组织相关安全考试,做好安全培训记录;

4.1.6 监督各参建单位是否按期正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不符合培训要求的参建单位提出改正和考核意见。

4.2 施工单位的职责

4.2.1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4.2.2 组织本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

4.2.3 组织开展本单位参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班前会、班组安全活动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归档工作;

4.2.4 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

4.2.5 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的落实。

4.3 监理单位的职责

4.3.1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4.3.2 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对不合格人员提出撤换意见;

4.3.3 监督各施工单位是否按期正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不符合培训要求的施工单位提出改正和考核意见。

4.3.4 抓好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

4.3.5 组织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负责人、签发人的安全培训工作,并组织相关安全考试。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5.1.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1.2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1.3 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1.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本单位相关班组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5.1.5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1.6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2 其它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5.2.1 其它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经各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相应的生产工作。

5.2.2 其它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2.3 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施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2.4 其它从业人员每年由本单位安监部门集中组织一次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应进行补考。考试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

5.2.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2.6 其它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质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2.7 各参建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2.8 基建工程发生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2.9 其它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3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3.1 厂(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公司、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有关事故案例。

5.3.2 安环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流程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作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3.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4 参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与要求

5.4.1 在承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对基建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作业规程》中与本承包项目有关内容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施工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工程特点。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

5.4.2 为强化安全教育,切实履行建设方的主体责任,公司安环部根据基建工程的施工要求和具体特点,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具体特点;

基建工程概况、施工特点和安全管理要求;

基建工程施工区域内的主要危险作业项目和场所,安全注意事项;

电力系统基建工程典型事故教训;

安全设备设施、警示标识、标志;

职业健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现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应急处理;

基建工程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5.5 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与内容

5.5.1 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

各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按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强化日常安全学习工作,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班组安全活动应至少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班组兼职安全员应按照活动计划安排,具体负责安全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安全活动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

各施工单位应对活动形式、内容、记录要求等进行规定,监理单位和公司安环部应定期检查。

5.5.2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

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结合事故案例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防火、防触电、防机械伤害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隐患排查、违章纠正等活动;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学习讨论;

现场作业危险点分析和风险管控;

安全技术讲座,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其他。

5.6 班前会的要求与内容

各施工单位班组必须每天召开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进行,班前会内容应包括:

5.6.1 学习本班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6.2 提出前一天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5.6.3 布置当日的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6.4 听取班组员工的对工作的安全建议。

5.7 参观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7.1 进入基建现场前,接待参观单位应向参观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介绍。在现场参观期间,接待单位应派专人陪同监护。

5.7.2 安全注意事项介绍的主要内容: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参观现场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设备设施、警示标识、标志;

预防事故和人身伤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现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应急处理。

5.8 检查指导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8.1 进入基建现场前,接待检查指导的单位应向检查指导人员进行现场重要施工信息介绍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5.8.2 现场重要施工信息介绍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主要内容:

现场主要的施工情况和重大的作业安排。

现场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设备设施、警示标识、标志。

预防事故和人身伤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现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应急处理。

5.9 厂家服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9.1 在进入基建现场进行服务工作前,除了必须履行必要的工作许可手续外,接待部门(项目部)应向厂家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建立教育档案,教育结束后,受教育人和教育人应在教育档案上签字。接待部门(项目部)应将教育档案(复印件)交监理单位和安环部备案。

5.9.2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现场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设备设施、警示标识、标志。

预防事故和人身伤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现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应急处理。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办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本标准按《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施工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7篇 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建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建筑施工企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建筑业由于其独特性,历来都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之一。虽然建筑安全管理在我国己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客观地讲,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一直比较低,每年都有几千人在安全事故中丧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的损失和危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因此,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对工程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一、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主要因素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非常广泛,如工作面分散,涉及工种多,人员多,项目功能也不尽相同,工程环境千差万别等。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的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形作业有关,还与近来年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施工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

(一)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建筑业虽已形成了“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的三级格局,但结构不尽合理,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金字塔资质体系尚未形成。建筑市场较为混乱,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制不健全,跟上不形热发展的需机,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

(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人的因素主要指领导者的安全观念,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领导者的安全观念强,就会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工程安全性就好。操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安全操作水平,就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及冒险施工。因此,保证施工的安全首先要考虑到人的因素,人是施工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安全涉及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他们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决定因素。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个别领导忽视安全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安全事故是屡见不鲜的。

(三)材料及施工机械质量不合格

1、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与施工安全相关材料的质量是安全施工的基础,材料不合格,安全就难以保证。由于建筑施工中所需的与安全有关的材料种类较多,用量较大,采取全数检查难于实现的,但采用抽检的方法,往往又会产生遗漏。加之有些承包商在工程中标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控制不严或未按有关规定对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的材料不进行复试,致使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施工中,留下了安全隐患。例如,塔机吊构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萦落下,砸伤地下工作人员。

2、施工机械的质量对安全的影响很大,由于建筑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的种类多,流动性大,采取全面检查是难以实现的,但采取抽查的方法往往会产生遗漏。一些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不到位,重使用,轻管理,导致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加之部分安装人员素质不高,不按安装技术规程进行安装,使安装质量得不到保证,留下了安全隐患。

(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工程中的方法,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组织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方法上出现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多的,如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不能严格执行,不注意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出了问题才去处理,影响了工程的施工安全。例如: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并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电工在接线时,不将电闸关闭,带电操作,造成触电身亡;民工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上脚手架进行操作作业,不小心失足,造成坠落死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高空拆架拆模,架杆、模板往地上扔,扔不下就用脚踹,脚蹬空随之坠落;为抢工程进度,进行大规模施工,强令民工连续作业,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死亡。以上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往往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屡见不鲜,导致工程施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规范建筑业分包管理,完善安全法规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对目前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应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公司、项目部、班组均有人负责安全,责任明确,层层把关。对危险较大的部位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地方应有应对措施。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整个项目工程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监理人员要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是否有相应的安全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施工。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的素质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施工企业一般都有安全组织机构,但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2、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素质及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管理及操作人员自身的素质的高低对安全施工起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拥有高素质的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那么该企业的施工安全才会有保证。否则这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就难于保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想使自己承担项目的安全得到保障,领导者必须要有“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提高管理及操作人员素质,从而确保安全并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搞好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要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知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对危险作业过程严格按作业指导说明组织施工,施工人员需经培训并取得资格。如起重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作业。一般工种也要求施工人员熟悉环境,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有安全施工方案,并且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安全施工方案。力求使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操作方便,针对性强,有利于保证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能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方可进场;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三)加强原材料进场及施工机械的管理

第一,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质量鉴定水平,选择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来担当该项工作;采购材料要掌握材料信息,综合比较,择优进货。进场材料须在合格的供货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施工企业应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审、考核。材料进场时,工地负责人应会同业主方、监理方等有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检查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等书面材料和实物的质量,对安全帽、钢管、扣件等应进行见证取样及复试,复试合格后,材料方可用于工程。

第二,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时须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说明书,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须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来安装,安装完毕后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设备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监理人员定期检查安全保险装置、防护装置,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四)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由于工程的复杂性,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种较多,作业面广,对每一个操作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是不现实的,在工程中往往会由于某个操作人员的疏忽而产生安全问题。因此,施工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交底及日常检查制度,在施工前对每个操作人员做好交底工作。施工时,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巡查。监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从而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不断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材料、施工机械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把安全关,才能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三、结束语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地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本文编制:吉宏平   盐城市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第8篇 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

[ 作者:lusir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879更新时间:2005-1-31文章录入:admin ]

第一条为加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三条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是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中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必须在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编制之前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

凡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开工在建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补做安全卫生预评价;几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已经竣工投产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对其安全卫生现状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由建设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以外的熟悉本行业和本建设项目技术特点的、具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为了从设计源头上加强和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和安全卫生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第六条水电水利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竣工验收评价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仍执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水电规办[2001]0026号文)。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管理中将安全卫生作为强制性实施的专题审查项目。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向国家(省人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下列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l.国务院审批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2.属于国家核设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工程);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工程);

4.国家有明确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务本规定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知识竞赛试题

一、选择题(请在答题卡上填写答案)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该条例自2004年()起施行。

a、1月1日b、2月1日c、7月1日

2、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

a、土木工程、建筑工程b、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c、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应由()提供,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监理单位

4、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5b、15c、30

5、()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a、设计单位b、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c、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6、()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a、工程监理单位 b、施工单位c、建设单位

7、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

a、生产(制造)许可证b、产品合格证c、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8、()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a、出租单位 b、建设单位 c、施工单位

9、()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a、项目经理b、监理人员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a、总承包单位 b、建设单位c、现场施工单位

11、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a、总承包单位和安装单位 b、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c、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

12、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a、15b、30c、10

13、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a、1b、3c、5

14、()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a、施工单位b、建设单位c、监理单位

15、()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a、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b、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1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a、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1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各有关专业部门

18、()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c、总承包单位

19、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a、工程总承包单位 b、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c、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

20、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20万元以上50万元b、5万元以上10万元c、10万元以上20万元

21、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情况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1年b、3个月以上1年以下c、2年

2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3倍以上5倍b、1倍以上3倍c、5倍以上10倍

2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c、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

2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20%以上50%以下b、10%以上20%以下c、50%以上100%以下

25、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a、1b、3c、5

26、本条例规定(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a、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b、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7、施工单位()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项目经理 b、技术负责人c、主要负责人

28、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a、定期安全检查b、专项安全检查c、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9、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担主要责任。

a、总承包单位b、分包单位c、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

30、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脚手架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a、施工单位项目经理b、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c、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1、施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负责上报事故。

a、总承包单位b、分包单位c、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

3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a、分包单位 b、总承包单位c、分包单位及总承包单位

3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情况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c、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34、施工单位在编制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及()的专项施工方案时,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a、脚手架工程b、起重吊装工程c、高大模板工程

35、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者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c、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二、判断题(请在答题卡上填写答案)

1、制定本条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因特殊原因,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如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无法确定,可暂不列入工程概算。()

4、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5、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都可以承包拆除工程。()

6、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

7、施工单位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时,可暂时使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

8、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不承担连带责任。()

9、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0、施工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1、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2、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5、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6、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可以适当收取审查费用。()

1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不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

20、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1、发生生产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2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23、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无法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可以免除处罚。()

2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况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5、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本条例执行。()

26、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27、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承担监理责任。()

28、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9、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口头或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0、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后进行查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答题卡

姓名:单位: 分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选择题(请在正确答案上打“√”)

1、 abc 2、abc 3、abc

4、 abc 5、abc 6、abc

7、 abc 8、abc 9、abc

10、 abc11、abc12、abc

13、 abc14、abc15、abc

16、 abc17、abc18、abc

19、 abc20、abc21、abc

22、 abc23、abc24、abc

25、 abc26、abc27、abc

28、 abc29、abc30、abc

31、 abc32、abc33、abc

34、 abc35、abc .

二、判断题(请在正确的题目后面打“√”,错误的题目后面打“×”)

1、()2、()3、()4、()5、()

6、()7、()8、()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第10篇 钻修准备队零星工程零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零星工程和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所有工程施工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规定,禁止无规程措施开工作业。

2、本部门内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且在措施规定范围以外,必须编制零星工程作业单方可施工。矿安排的必须填写矿零星工程申请单,不可用部门零星工程作业单代替。未编制零星工程作业单私自施工的,按无措施施工处理,责任人对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凡未编制专项措施的零星工程,必须按要求填写《零星工程作业单》。《零星工程作业单》上必须填写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零星工程作业单必须有施工安排人、安全责任人、施工人员签字。施工安排人应为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

4.作业前,施工队长安排工作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和作业标准,向所有参与零星工程人员贯彻清楚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在带到现场的《零星工程作业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5.加强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制度。零星工程施工,一般不允许单人作业,确需单人作业的,必须做到班前点名、班中和班后汇报。施工人员2人及以上的,必须指定安全责任人;施工人员5人及以上的,必须有队长或其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

6.《零星工程作业单》一式两份,即部门值班人员签字后留一份交到技术室备案,施工队留存一份。施工队留存的《零星工程作业单》必须由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带到现场备查。

7.施工队建立零星工程施工记录,现场安全负责人升井后及时填写零星工程施工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

8.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实行班前确认、班中控制、班后签到制度。

9.各队建立本单位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台账必须有值班记录人、日期和班次、零散作业人员姓名、班前确认、班中汇报时间、记录人、班后签到。

10.零星工程现场安全责任人未向值班人员汇报的,罚款100元;班中有事故、有严重隐患未汇报的,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1.现场查处未带《零星工程作业单》的,对现场安全负责人罚款200元。

12.未向零星工程施工人员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的,或现场施工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罚作业安排人300元。

13.现场零星工程人员不执行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的,或未在《零星工程记录单》上亲自签字进行作业的,按'三违'处理。

第11篇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使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减少和消除,把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和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安全无事故的实现。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及下属施工队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落实责任管理

第三条 项目经理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和第一责任人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如组织班前安全碰头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消除各工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第四条 每位员工(包括施工队施工人员)所从事的生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第五条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生产中的工器具及主材和设备的审核认可。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地记录,作为项目考核的原始资料之一。

第三章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第七条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设立醒目围栏和标牌。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材料存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 施工队仓库应有消防灭火设施,并有专人管理。

第十条 施工队仓库火种材料等危险品要分开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专人管理,领用应有记录,工程结束时余料应及时清退,管理人员帐目清楚。

第十一条 下人孔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打开人孔盖进行通风,确认不存在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 施工作业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插座板应绝缘良好,照明工作灯需用胶柄,发电机应有漏电保护装置,禁止违章私用电炉。

第十三条 登高作业人员作业前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应按规定穿戴整齐,系好保安带,仔细检查攀登物的牢固性,对登高工具(脚扣等)及保安带确认完好,方可登高,作业时保安带所扣位置应牢靠。

第十四条 机房内工作活动地板掀开时,施工人员走动和搬运设备时要注意地板稳固性。在机架上工作,应防止工具、零件落下,以免造成故障或事故。布线时,人在脚手架上避免用力过猛的跳跃动作,隔离线放板顶两头要扎在固定处,不能碰附近端子板,电线穿过楼层过道洞口必须按规定及时封堵。机房内动用明火时,应向建设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待批准后,采取确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机房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通信工程割接改造时,项目经理应会同相关人员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工程割接方案及应急预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割接。项目负责人应到割接现场指挥。

第四章 工器具、车辆、仪表使用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作业时锋刃工具(如钻、凿、斧、刀等)不准插入腰带或放在衣服口袋内,传递工具不准上扔下掷。

第十七条 凡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电锤、提携式电焊机,电烙铁等)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事先检查电保护开关,确认其安全可靠性,而后方可操作。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电笔、工作鞋等)。

第十九条 梯子在使用前检查是否完好,确认牢固后方可攀登,人字梯要把螺丝拧紧,并把搭扣扣牢,禁止使用梯脚无滑装置的人字梯。上下较高及树立地点易滑动或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必须由专人扶梯。凡已折断、松驰、破裂、腐朽的梯子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 吊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牢固,吊板挂钩磨损掉1/4时不准使用。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拢在吊线上。在2.0/7以下的钢绞线上不准坐吊板操作。

第二十一条 手扳葫芦禁止超负载使用,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它动力操作,操作时如发现手扳力大于正常扳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严禁无驾驶证及准驾证人员驾驶公司车辆,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公司所有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失灵、失效禁止行驶。驾驶人员必须按照交通管理规定做到安全行车。

第五章 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程

第二十三条 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立即写出事故基本情况书面材料,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

第二十四条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事故所属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二十五条 伤亡事故的调查,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调查组,由单位的主要领导(与事故有直接关系的应回避)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车辆交通事故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事故的结果以交管部门结案鉴定为确定的依据。项目经理或当事人发现事故时,除立即向当地交管部门报案外,还应及时向公司车管人员报告,公司领导组织派员协助车管人员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 施工工地发生通信器材、器具被盗事件,工地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建设单位,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第六章 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对在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者给予“一票否决”。

第二十九条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坚决立即整改,并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好的予以奖励,把奖罚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三十条 施工队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对于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事故处理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1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指定的相适宜的法律法规,编制,下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

(2)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推荐、申报、评选工作,协调、指导各项目搞好安全文明工地的迎检工作,参与各项目安全文明工地的检查。

(3)直接委派项目安全总监,督促、收集、分析项目每周安全汇报资料,帮助项目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将公司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

(4)负责审定项目编制的安全方案及消防预案,定期检查项目安全、消防及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情况。

(5)公司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项目整改。

(6)公司人事部搞好新进岗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搞好安全生产。

(7)公司动力部门负责对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3)项目执行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4)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5)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主管生产、安全执行经理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安全生产要列入项目经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应每季度研究一次,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保证生产安全。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律、及上级指示,领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安全工作,积极支持安全科的工作。

(3)对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及时批评忽视职工安全的思想和行为,表扬奖励安全施工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组织督促其贯彻执行。

(5)编制和审批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改善工艺,设备和操作环境,为安全生产制造条件。

(6)发生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主持和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队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定。

(7)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认真贯彻执行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发放标准的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费用。

4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技术法规和各项制度。

(2)负责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3)在主持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审查安全施工措施,对重要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实现,对重大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和审定。

(4)参加项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和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专业检查,从技术上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5)鉴定或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工法时,认真审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做出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5项目执行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主要法律责任。

(2)督促安全科制订月、季、年度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落实技术科、安全科的安全措施,经常研究和检查安全工作。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作出奖励决定,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处罚。

6安全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监督和督促项目所属各科室、施工队组对安全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并制订本业务系统的具体的实施办法。

(2)加编制和审查施工规则、工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动态、发现和研究问题,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对工程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重大隐患,要抓紧督促改进,特殊情况下有权下令停工,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4)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定期安全检查,并督促工程的每月两次安全检查和专题安全活动,抓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5)负责对工伤事故和生产性火灾事故的调查,并及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6)参加现场交通事故的调查研究及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7)参与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规程。

(8)按月、季、年上报安全事故通报表。

(9)组织和落实好新工人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

7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2)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监督保证作用。

(3)依据国家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好施工生产,坚决杜绝违章指挥。

(4)对施工中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隐患,有权制止,并令其整改。

(5)会同安全部门一起组织好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

(6)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8物资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否则不得分配使用,凡新购或经过大、中修的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负责定期检查和鉴定各种机电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2)

负责制订各种机械、电气、车辆使用管理维护的检修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

(3)参加因机械、电气、车辆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和调查分析,研究处理,主持机电等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监督实施。

(4)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因素要及时安排整改、落实,必要时停止使用。

9办公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负责安全卫生检查,对防暑降温提出预防措施并实施,负责对职工的职业病,中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定期组织身体检查。

(3)对工伤职工负责送院抢救治疗,慰问及善后处理。

(4)负责防火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制订预防措施,主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生活区内部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对职工住宅负责维护修缮工作,严防倒塌,失火事故的发生。

(6)对食堂、锅炉等生活设施及职工的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0施工队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的制订,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队(班)组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健康负责。

(2)组织好交接班和班前、中、后的安全交底,发现问题及时及,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制订专人指导他们的安全操作。

(3)组织好班队(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

(4)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组织全队(班)组人员队事故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5)及时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列为计酬的条件之一。

11操作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工种的安全要求,规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不冒险蛮干。

(2)班前对地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队(班)组长,待隐患消除后才允许上岗操作,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进行抢救伤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同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4)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监守岗位。

第13篇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支模安全管理措施和拆模安全管理措施。

1支模安全管理措施

对于支模,要确保支模系统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这样才能确保安全,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a、支模的材料和相应构件必须合格,只有具有相关的合格证及项目部检查合格之后,才能材料放行使用。

b、配件必须装配牢固,支柱和斜撑下的支承面应垫平,要有足够的受压面积。

c、预埋件与预留孔洞必须位置准确,安设牢固。

d、墙柱模板的下面应找平,下端应与事先做好的定位基准线靠紧垫平。

e、支柱所设的水平撑与剪刀撑,应按构造和整体稳定性布置。

f、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g、安装墙、柱模板时,应随时支撑固定,防止倾覆伤人。

2拆模安全管理措施

a、在砼强度达到允许强度后方可拆模(梁板底模:梁板跨度≤8m时,待其砼强度达到75%设计强度标准值后方可拆除;梁板跨度>;8m时,待其砼强度达到100%设计强度标准值后才可拆除。悬臂构件:悬挑长度≤2m时,待其砼强度达到75%设计强度标准值后方可拆除;悬挑长度>;2m时,待其砼强度达到100%设计强度标准值后才可拆除。)。

b、模板拆除应遵循先支后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的原则,拆模时,严禁用大锤和撬棍硬撬。

c、拆模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处,且应设置警戒线和安排监护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待该段模板全部拆除后,方准将模板、配件、支架等运出集中堆放整齐,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d、拆模时,对周围孔洞及临边要搭设防护措施,对于垂直作业,上下应搭设架板隔离。

e、拆下的模板,配件等,严禁抛扔,要有人接应传递,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到及时清理、维修和涂刷好脱模剂。堆放必须整齐,并不得超高。

第14篇 浅谈如何加强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方法

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过程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过程中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是以施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经济实体,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是在特定时间和空间进行人、财、物动态组合的过程,并通过这一过程向社会交付有商品性的建筑产品。在完成建筑产品过程中,人员的频繁流动,生产周期长和产品一次性,是其显著的生产特点,生产的特点决定了组织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安全既包括人身安全,也包括财产安全。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是安全控制的三大主要措施。安全法规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管理,约束劳动者的不安全行为;安全技术侧重于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的管理,消除、减弱物的不安全状态;工业卫生侧重于环境管理,以形成良好的劳动条件。上述三大措施构成了安全施工体系。安全控制管人、管物、管环境。

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再者,由于施工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大,高处作业多,地面作业多,大型机械多,用电作业多,易燃物多,因此施工生产事故引发点多,安全控制的难点必然大量存在。由此可见,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因此,施工现场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场所。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对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施工操作的人,随时随地处于于危险因素的包围之中,随时受到自身行为失误和危险状态的威胁或伤害,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调整,强化动态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一、建立项目工程安全控制要点,落实安全职责

1、进行安全立法,严格执法和守法。根据国家、行业、地区的各类安全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进行经常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2、建立项目工程安全组织系统及相应的责任系统,以加强安全组织工作。

3、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4、采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其中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既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措施的设计和制定,又要确保其实施,只要思想重视,措施得当,就会对不安全因素进行排除,防患于未然,变有害作业为安全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5、开展安全防护和安全施工的研究,发现施工过程中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开发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的新途径,使安全施工科学化,提高安全施工的保障水平。

6、加强安全检查与考核,发现安全防护的薄弱环节,检查执行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状况,工人的劳动条件是否安全等。从而解决问题,进行改进,推广经验,提高安全施工水平。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并承担组织、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好制度和责任的落实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表。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施工人员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生产的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4、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及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要与项目管理部门签定安全协议,向项目工程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

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纪律

1、进行安全教育与技能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的失误。组织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2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对新入场合同工、临时工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3、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增强安全意识,也可结合施工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4、施工现场在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施工人员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5、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纪律:

1)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不准作业。

2)安全设施未做到齐全有效不准作业。

3)危险作业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作业。

4)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不准作业。

5)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7)机械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确性作业。

8)对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不熟悉不准使用。

9)新工人不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6、施工现场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安全检查表(见附表),由项目第一责任者为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其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四、正确处理五种关系,坚持六项原则

1、正确处理五种关系:

(1)安全与风险并存。安全与风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的,相互依赖而存在的。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风险每时每刻都有在变化着,保持生产的安全状态,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以预防为主,风险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2)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必须停止生产活动,“安全第一”的提法无非是把安全摆到生产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3)安全与质量的包涵。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如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4)安全与速度互保。安全与速度成正比例关系,一味强调速度,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当速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暂时减缓速度,保证安全才是正确的做法。

(5)安全与效益的兼顾。在安全管理中投入要适度、适当。精打细算、统筹安排,既要保证安全生产,又要经济合理,还要考虑力所能及。单纯为了省钱而忽视安全生产,或单纯追求不惜资金的盲目高标准,都有是不可取的。

2、坚持六项原则:

(1)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中,并对生产有促进与保证作用。管生产同时管安全,不仅是对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也向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明确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

(2)坚持安全生产的目标化管理。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的。

(3)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目的的鲜明态度。

(4)坚持“四全”动态管理。安全管理涉及到施工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产过程,涉及到全部的生产时间,涉及到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5)安全管理重要控制。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因此,对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采取有效的控制,是动态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6)在管理中发展、提高。既然安全管理是在变化着的生产活动中的管理,是一种动态,其管理就意味着是不断发展的,不断变化的,以适应变化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然而更为需要的是不间断的摸索新的规律,总结管理、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指导新的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使安全管理不断上升到新的高度。

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通过对安全生产统一的、高度的认识,经过全体施工人员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对安全生产加强动态管理,就能够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15篇 谈如何加强钻探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管理

前言 钻探工程是找矿勘探的重要手段,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地质成果。因此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应贯穿于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即把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预防,否则往往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难以弥补挽救。

1 加强钻探工艺和质量管理

1.1 钻探工艺 钻探工程要严格按钻探工艺进行施工,根据地质设计和不同地层的岩石软硬度采用不同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如合金钻进、金钢石钻进等。在实际施工中还应根据岩石的可钻性等级选择钻进方法、钻头结构类型、钻进技术参数,来确定钻进工作时间,材料消耗数量。不同结构标号的金钢石钻头、润滑剂、及材料配比要合适。冲洗液类型也应依所钻岩、矿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来合理选择。做到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

1.2 钻探工程的质量标准

1.2.1 钻孔开孔的位置、倾角、方位角符合设计规定。

1.2.2 岩矿心采取。①矿体、矿化带或含矿层的采取率,一般按矿体、矿化带或含矿层应大于75%,矿体较厚或矿体内部结构复杂(如夹层多、矿石类型或品极多等)时,以近段或按回次要求采取率为宜,但这些要求需在设计时说明,报审批单位确定:②矿体顶底板、重要标志层构造带、矿化带(或层),其岩心采取率应不低于70%,一般岩石(层)岩心采取率不低于65%:⑨岩矿心采取要牢靠,防止脱落和残留。残留岩心过多,影响到采取率时,必须特地采取:④岩矿心提取时,不能错位和颠倒,要用清水洗净按顺序装入岩心箱内。岩心长度要量度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岩心箱制作要牢固,规格要统一。岩心箱之一侧用红漆以规整的字体,写明矿区名称、孔号、箱号、钻机号及箱内岩心的起讫号。岩矿心也需写明编号并画上指标钻进方向的箭头,每一回次填写一个岩心牌,放入箱内相应的位置:⑤成箱的岩矿心应及时送矿区岩心库验收保管,不宜积压于机场,运离机场前,机场必须妥善保管。

1.2.3 钻孔弯曲度。及时测定钻孔弯曲度,确定其在深部的空间位置,避免弯曲偏离过度,达不到设计目的,造成浪费,贻误找矿勘探的进展。一般要求斜孔每钻进50m,直孔每钻进50~100m测量一次顶角和方位角。钻孔换径或见主要矿体时,均应加测顶角和方位角。钻孔顶角一般要求:金刚石钻进直孔100m不超过1度,斜孔不超过2度。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矿区的钻孔弯曲规律,在保证达到找矿勘探目的的前提下,提出钻孔弯曲最大允许偏离范围,报设计审批单位确定。

1.2.4 孔深验证。每钻进100m或在见主要矿体、重要标志层、构造层以及终孔后均需用钢卷尺丈量钻具,验证孔深。孔深校正最大允许误差为千分之一,超出允许误差时,要及时消除。

1.2.5 简易水文观测。在钻孔施工过程中进行水位观测,详细记录水文地质情况。认真填写各种原始记录。

1.2.6 封孔。封孔材料和封孔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好孔口标志。

1.3 质量管理的工作重点

1.3.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合理选择钻进技术参数。此项工作由现场操作工人遵守完成。

1.3.2 加强检查,掌握质量的动态。此项工作机长、投资者和相关的部门按照计划施实完成。

1.3.3 及时跟进质量情况的统计分析。此项工作全员完成,通过自检、互检与大检查,从中分析钻孔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原因,采取措施,对症下药,避免重复出现类似的质量问题。

加强钻探工艺和质量管理,要时刻对钻探的操作过程进行监督,严格要求,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2 钻探工程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对于顺利地开展地质钻探生产经营活动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工作。钻探施工面临的安全生产问题比较多,其作业性质具有点多、线长、环境艰苦、高度流动等特点。使钻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加大,加之钻探施工市场化以来,安全监管和约束机制尚不完善,一些钻探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化,安全工作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

2.1 预防灾害事故程序

预先了解危险源及危险因素:②预测由于这种危险所造成的灾害事故:⑨推测灾害事故发生后带来的危害:④根据这些预想、预测和预先估计的条件,决定最佳预防方案:⑤执行预防措施:⑥对预防结果进行评价:⑦最终鉴定,并对今后必要改善提供新情报。做到预防为主,消除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教育员工,提高安全生产的认识,加大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力度,奖罚分明,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防范于未然。

2.2 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

2.2.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责任目标管理。钻探施工单位各级领导应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2.2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监督检查到位。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的制约和激励机制作用,把工资、奖金分配,评比先进、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等与安全生产紧密挂钩。实施全员安全承诺,突出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注重抓好安全决策层、安全管理层、专业技术层、基层管理层和直接作业层等五个层次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和待遇,使他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责有权,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作用。

2.2.3 加强领导,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安全、技术等部门在钻探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实施上,应严格把关。制定完善的钻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严格执行从设计、安装到施工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情况,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钻探施工工序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土方开挖、孔内事故处理、起重吊装作业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都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研究安全可行的操作工艺和装备,文明布置施工现场,改进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施工中,随时把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充分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2.2.4 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上的投入就是节约,而安全设施上的欠帐就是损失。所以,钻探施工单位要挖掘内部潜力,加大安全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步伐,淘汰落后设备、工艺。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机具,从根本上消除、控制危险和危险因素,做到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2.2.5 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钻探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系统的进行。重点做好新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对事故危害性的认识。对在岗职工的培训,应从安全生产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入手,达到掌握岗位操作技能,熟知防范措施,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保护国家财产之目的。

2.2.6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通过安全检查,可以查出企业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现场管理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等方面的缺陷与不足。然后有的放矢地进行逐项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所以,安全部门应强化管理、监督职责,专兼职安全员要充分发挥施工现场检查作用,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中要细致、认真、严格,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使整个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的控制之内。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今天,要建立健全钻探工程质量与安全制度,依靠项目管理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至关重要。可以说,钻探工程项目管理必将为钻探工程发展带来更加光明前景。

第16篇 酒店式公寓工程安全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处理好'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防护,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有关规定及本项目工程周围环境和工程特点要求,制订以下措施:

1、建立以集团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为一体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要求。

2、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并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和沪建安监总(2001)第13号关于标准实施要求的通知精神,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并进行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分解,与集团公司订立安全目标责任合同和奖罚条例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

3、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一人,参加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周二)和不定期的(节假日、暴风、雨、雪等季节性)以及专项的(塔吊、人货电梯、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施工等)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对安全工作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使安全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4、制订各项规章制度。项目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验收制度》、《安全生产交底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制度》、《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场容场貌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除四害制度》、《工地消防制度》、《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浴室制度》、《厕所制度》、《治安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工伤事故报告制度》、《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等,从而大在地简化了在施工过程中带来的各种麻烦,达到有章可依,遵章守纪的管理。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项目部所制订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一上墙,参照执行。

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一些违章现象严厉进行处罚,不得手软,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当发现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尊重安全为原则的态度。

7、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完善,项目部按总施工人数的10%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建立相应的活动制度,按照明火审批制度的要求,划分动火级别审批手续,完善监护设施和监护人的要求,重点防火部位,划分重点防火区域,消防器材严格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并成档入册。

8、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焊工十不烧规定,现场做到材堆规范,标识清楚,道路畅通。

9、认真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有针对性,当天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日后工作完后的检查。取长补短,学习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10、严格把好各类验收检查关,各类验收项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否则拒绝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进入现场的各类机械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凡未经验收的各种机械禁止使用。

11、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立工程概况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十项措施牌、环境卫生制度牌、安全生产计数牌、综治管理网络牌、施工组织管理体系牌和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三点重要指示牌、施工平面图、卫生包干区域图等十二牌二图以及公司简介。

工程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管理计划【16篇】

工程项目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验证管理计划(1目的通过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使所采购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帽等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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