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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务探讨【16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06:01:25 查看人数:27

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务探讨

第1篇 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务探讨

煤矿是个特殊的行业,为此,党和国家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加以强调;并把“安全装备、管理、培训并重”视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求企业抓实抓好。可是,事故却屡屡发生,纠其原因主要是管理工作不到位。在煤矿安全生产实践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生产规模不同、生产装备不同、生产环境不同、管理难易程度不同,发生事故的性质、大小也就不同。通过对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事故案例分析,因管理不到位、不扎实而引发的事故让人触目惊心。比如由于技术和装备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冒顶事故、瓦斯爆炸事故、跑车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等重大事故;再如现场管理不到位,职工行为不规范引发的零打碎敲事故等。因此,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第一位的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技术、装备、资金投入、职工培训、干部责任制落实、、安全制度措施落实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工作。下面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谈几点认识。

1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金字塔”式安全管理体制是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的组织保证

安全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激励和约束等环节来协调管理对象,以期更好地达到予期安全目标的一个全过程。在企业,不论规模大小,法人代表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有领导责任。“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作为企业法人你就是“金字塔”的顶尖人物,你就应该俯视安全管理上的一切工作。并充分认识到基础不实不牢,“金字塔”会出现倾斜的道路。通过俯视看管理是否到底,看责任是否到位,这样你就可以按照领导级别,领导分工,制定逐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责权,激励与制约办法等一系列“纵向到底”的管理体制,即:矿长管什么,分管矿长管什么,科长管什么,队长管什么,企业员工怎样动态互保和联保;同时,还要结合安全管理的分工不同,责权范围的不同制定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措施。即:分管矿长之间的协调,分管科长之间的协调,采、掘、机、运、通队组间的协调。

管理从职能上讲上级应给下级负责,前期工作应为后期作保障,这是管理的实质。比如,安全培训工作,脱产培训属职教部门管,发证工作是班组管理部门管,现场操作属生产队组管理,如果职工现场操作不规范就应该追究培训部门、发证部门的责任。还有,在生产工作现场,生产计划、生产任务属生产部门管,机电设备属机电部门管,作业规程属技术部门管,怎样协调这些关系,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调统一,围绕统一目标开展工作等。所以,在环境多变、行业特殊、各种灾害事故多发的煤矿企业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体制和严格的安全管理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这种体制和机制千万不能受到改革、改组、改制所左右。作为一个企业法人,只要你摆正了安全与改革、安全与稳定、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系,你才会主动地考虑如何抓安全管理的科学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机制的健全、安全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目标的实现。

2 “宏观管理”先于“微观管理”“软件管理”先于“硬件管理”以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

管理工作主要有两条:一是管人,二是管事,但主要是管人,因为事是由人去做的。管人要管人的思想、认识、态度、行为等;管事要管部下在处理事情发生偏差时给予纠正和指导。

“宏观管理”是指企业的法人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程设计、采掘布置、生产衔接与规划、产品营销与收益,实现高度集约化生产,创造本质安全生产型环境,杜绝重大事故发生,有效控制零打碎敲事故。“微观管理”是将“宏观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办法、措施付诸实施,落实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当然,“宏观管理”是将“宏观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办法、措施付诸实施,落实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当然,“宏观管理”先于“微观管理”并不是说“微观管理”不重要,而是要通过抓“微观管理”落实“宏观管理”的方方面面工作,切实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高瞻远瞩”和“有的放夭”。

“软件管理”主要是抓“无型”的管理,即对人的管理,并通过对人的管理达到对物的管理。因此,就要制定相关的对人、对物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奖惩办法。在“软件管理”中,应重点抓两条:一是抓管理者,因为管理者大都是干部。毛泽东曾经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各级干部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是否对职工有深厚的感情和爱心,这就是能不能胜任工作的标准;二是抓员工素质的提高。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促进职工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他律”向“自律”的转变。只有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思想转变了,认识提高了,工作到位了,安全生产的环境一定能改善,安全生产目标一定能实现。

3 管“目标”与管“过程”同步“激励”与“约束”并重是实现安全生产重要举措

国家经贸委的有关领导在分析我国工伤事故宏观趋势及其诱因时指出:“建国以来我国工伤事故的教训有三条:一是事故高峰出现前一般都有先期政治运动;二是事故高峰出现几乎都伴随着重大改革、机构撤并、职能转变;三是事故高峰出现的时间与幅度往往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同期同步”。实际上在煤矿企业除了存在上述原因外,同时还与企业的生产衔接、地质变化、节假日、生产任务、装备状况、职工行为等密切相关。同样有喊起来重要,“安全第一”;忙起来次要、安全就不是第一了;急起来不要,经济是基础,生产任务完不成,光喊安全也发不了工资,该投入的不投入,工程质量不抓了,凑合过去就行。

在煤矿企业还有一种现象也不可忽视,就是管“目标”与管“过程”不同步,重处罚和重奖励有差距。所有煤矿企业几乎都一样,年初,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控制指标层层分解,于是就出现了个人写“安全保证书”,领导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可喜现象,以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队、队保矿、矿保公司的“包保联”责任制形式是乎真能够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其实并不尽然,只不过是责任分解的一种形式,仍需要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的落实。在全过程抓安全管理时,重点在现场。一是要抓工程质量标准化,保证有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二是要抓职工行为标准化、规范化,控制因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各类事故。然而,只要对事故细细分析,就会发现管“过程”没有到位。

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突出的事例告诉我们:当安全与直观效益发生矛盾时、当安全与生产任务发生矛盾时不光是普通工人就是领导干部也产生了思想动摇,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随之发生,有时还可能发生分管安全与分管生产的两领导间的矛盾,他们的脑子里来不及考虑发生事故后的政治影响、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和矿井的发展,而是只考虑眼前的经济利益。发生了事故当然追究责任,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技术的、领导的,追到谁、谁负责,一律重罚;而在生产过程中因为安全而挑毛病、查漏洞、查“三违”的人总认为是不受欢迎的人。还有,就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检查时因突击整改,工程质量达标,检查过后工程质量反弹;生产环境好时工程质量达标,环境差时工程质量滑坡等现象。再有,就是发生事故的处罚与实现安全目标的奖励也不成正比,挫伤了一些干部职工全过程抓安全的积极性。

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根深蒂固。有些领导还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比较好的、没有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企业领导与员工,对安全生产认识产生麻痹,漫不经心,没有认识到安全工作在时时、处处、天天、年年都得小心谨慎,以预防为主的的重要性。这是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课题,应围绕这一课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把别人的事故教训以“拿来主义”的精神,对照检查自己工作,进行反思和自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把安全措施落实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全过程中。

4 在创新安全管理的同时应保持安全管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有效衔接和可持续发展

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就是说创新实际上是新旧体制管理上的一个有机衔接,废旧而创新。创新是指在旧的基础上,为了把工作进一步做好所采取的新措施和新方法。追忆过去的安全管理工作,觉得一些旧的安全管理方法、措施、制度都是根据当时的特定情况在深思熟虑的思考上产生的,有的是经过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中已经养成习惯形成制度的,这些方法、措施、制度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过去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实行的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机制,现在撤并了国家各行业管理局,企业的安全工作除了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外,没有行业管理的职能了。过去大型煤矿企业的安全监察局负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双重职能也只剩下安全管理职能了,这就要求在煤矿安全管理中要确保管的准而无疏忽,管的细而无漏洞,管的严而无漂浮,管的实而无虚假。特别是在这重大的历史变革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显得非常重要。在新的措施没有出台之前,要继续沿用旧的有效的管理方法,新的措施的出台也应在旧的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高,本文所指的是安全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受改革、改组、改制的冲击,机构不能因此而撤消,人员不能因此而清退,办法不能因此而废止。

创新安全工作非常必要,它能使安全工作常抓常新,使职工能产生思维上的理念更新。比如在管理机制上创新,要结合企业的改革、改组、改制,设立高效运转的体制;在人员配备上将专业型、技术型、经验型的人员充实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安全生产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在技术投入上创新,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实现装备现代化,高度集约生产,减少用人与用工,减少事故发生几率;在信息管理上创新,采计算机智能化管理,实现安全信息调度反馈的及时性和网络化;在安全管理制度上创新,废止无效的,增加有用的和科学的,激励与制约相结合,并且采用让员工”跳起来摘桃子“的渐进式方法,调动广大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为实现安全目标奋斗的积极性。

煤矿安全工作重要性在管理。应该特别提醒的是,管理的严松是决定企业政治影响、经济效益、社会安全、企业发展的大事。严则平安稳定,松则事故多发。作为企业的领导,不要侥幸,不要浮躁,不要急功近利,要充分认识到“管理也是生产力”。按照“****”思想,实实在在地把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挂在心上,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广大矿工负责。因为管理工作是领导者的责任,作为各级领导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这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第2篇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措施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理论、安全检查方法以及煤矿重大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具体组织、检查和落实能力,以及现场隐患排查和各类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培训对象

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分为a、b两类。

a类包括: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b类包括:各类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队、井)等负责人。

三、培训要求

1、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再培训。

2、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3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四、培训时间

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地下煤矿宜不少于90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宜符合表1的规定。

2、再培训时间,地下煤矿应不少于24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五、培训内容

(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 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

b) 国外主要产煤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经验;

c)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内容和方法;

b)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和义务;

c) 煤矿安全生产主要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等;

d) 煤矿安全评估与安全评价;

e) 煤矿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管理、统计和上报;

f)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技术,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价方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计划和决策、安全与心理特征、安全文化和安全信息管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等。

(三)煤矿地质与安全

a) 煤系地质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b) 煤矿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及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四)地下煤矿开采安全

a) 地下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与矿井开拓方式;

b) 井巷工程施工、支护及维护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c) 常用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d) 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e) 煤矿顶板事故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f) 矿井水害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g) 矿井热害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h) 地下煤矿顶板、水害、热害等事故的致因及预防措施;

i)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地下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

a) 瓦斯抽采原则及管理要求;

b) 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c) 矿井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d) 煤(岩)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e) 矿井内、外因火灾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f) 矿井粉尘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g) 地下煤矿“一通三防”常见事故的致因及防治措施;

h)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六)煤矿爆破安全

a) 煤矿许用炸药、常用起爆器材、起爆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b) 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包括钻眼(孔)及炮眼布置、装药、警戒、起爆、爆后检查、残盲炮处理等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c) 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范围的圈定方法;

d) 爆炸材料的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e) 煤矿常见爆破事故的致因及预防措施;

f)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七)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

a)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识别;

b) 供电系统双回路分列运行、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风电闭锁、甲烷电闭锁)”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c) 电气设备、机电硐室、井下电网保护、矿用电缆使用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d) 煤矿机械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包括矿井提升设备、矿井运输设备及运输安全防护设施的运行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e)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检查要点;

f) 煤矿常见机电、运输、提升事故的致因及防治措施;

g)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八)煤矿事故应急管理

a) 我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b) 煤矿救护队的任务、组织和作用;

c)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监控;

d)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e) 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f) 煤矿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决策要点;

g) 现场急救基本知识;

h)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九)煤矿职业卫生

a)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求;

b) 煤矿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 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b) 煤矿有关新、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c) 煤矿生产计划会审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d) 各类煤矿事故抢险救灾要点;

e) 制定与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方法和要求;

f) 组织落实煤矿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g) 组织煤矿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要求;

h) 编制煤矿事故应急预案的方法和要求;

i) 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程序;

j) 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k)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要求。

(十一)再培训内容

a)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b)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c)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培训

培训内容

培训学时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8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8

煤矿地质与安全

6

地下煤矿开采安全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

20

煤矿爆破安全

6

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

10

煤矿事故应急管理

10

煤矿职业卫生

4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4

复习

2

考试

2

合计

90

再培训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0

复习

2

考试

2

合计

24

第3篇 现代煤矿安全管理的认识

0引言

现代煤矿安全管理,主要是对人、设备和矿井自然环境的安全防护管理,其中,对人的管理是核心,因为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基础、环境因素是条件。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中,应由事后追查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按照人的心理规律和客观规律制订安全预防措施,引入和运用心理科学这个手段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安全管理体系。

1煤矿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煤矿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关系,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没有生产就没有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更好地生产。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还比较普遍,造成事故几率也会增加。在当前煤炭市场较好的形势下,煤矿的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现场,才能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运行过程是指人—环境—安全行为—安全状态—人的反复循环,其中,人是安全生产运行中的核心因素。安全管理就是要着重研究和控制在生产活动中自由度极大的人,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基础和保证。煤矿发生事故,除了环境和设备诱发的因素外,更多的是人为事故,即责任事故。要克服人为事故的发生,必须要运用安全心理学的原理,培养训练员工养成自我控制的素质,从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出现,避免事故的发生。

2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安全意识在安全防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对自已所处的工作环境及工作方式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一定的认识;其次,对于隐患有一定的防范措施;最后,这些意识始终在人的大脑里跟随。在进入工作场所后,这些意识就不断地提醒自己,从而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意识对客观事物属性的认知程度如何,对人的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要让安全驻足于人的意识中,必须依靠安全教育培训和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只有清晰地感知到井下的客观环境,才能为排除不安全隐患奠定认识基础。同时,只有矿工意识到不安全隐患才能在行为上、技术上做到预防,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煤矿安全文化的建设

“安全文化”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指导和约束企业整体安全行为及员工安全行为的价值理念。首先,要明确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建设煤矿安全文化的最终目的,是有效控制和最大化降低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煤矿安全文化的目标应定位于“使人们牢固树立安全观”。其次,要明确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原则。根据实践经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原则应确定为“以人为本、坚持和树立安全发展思想观、将安全文化这一看似抽象的概念转化为有实用价值的指标”。最后,构建煤矿安全文化的运行机制和落实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对安全文化的内容、目标、重点、原则、方针及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有系统的了解。制订安全文化的建设规划,不断总结,逐步形成有煤矿特色的安全准则、安全理念和安全管理模式。把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有形与无形的安全氛围的影响,达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控制。

第4篇 浅谈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

由于煤矿生产条件和生产环节的复杂性,这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据统计:在我国煤矿的固定资产总额当中,有55%-65%是机电设备和设施,所花费的工资、能耗、油脂、配件、维修费用等的总和要占煤炭生产成本的40%以上。传统的机电设备管理方法已不能够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因此,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化,提高机电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行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建立质量监控与检修体系,加快机电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一、 煤矿安全管理和维护措施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机电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属于特殊工种岗位,要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首先要提高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同样的设备、同样的使用环境,有责任心和没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设备,其效果大不一样。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设备时,能够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经常清理设备周围及设备上的粉尘,保持设备清洁,经常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有异常现象能及时停机,叫维护人员到现场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隐患。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与经济利益挂钩,把各种管理措施进行量化管理,每个月由矿机电管理职能部门对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所管辖的设备责任范围进行检查验收,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奖励,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处罚。对设备的维修与使用执行动态管理,机电管理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一旦检查出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而引起设备损坏的,追究使用单位和操作者的责任。

2 、进行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是企业走向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先进的科技装备是是煤矿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新工艺水平,提高产业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之一。我们要想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就必须尽可能的依靠科学进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本着少投入,多技改的原则价大更新改造的力度,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依靠科技进步,保证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要大力采用先进的新工艺、新装备。还要成立qc小组,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关,鼓励职工进行小改小革,解决生产中的一些问题,不断推进零缺陷管理的进程。

3、 建立质量监控与检修体系 先在设计方面,一定要坚持标准化设计,做到全面系统规范,在设计环节上不留任何隐患。其次在设备配件购置过程中,要把好购进设备质量关,在购买过程中要辨别真伪,严把采购质量关。再者对设备的到货把好验收关,必要时应进行拆机检查,性能测试后方能下井使用。在安装方面,要坚持把好基础质量关,把好分阶段性验收安装质量关。对于安装的关键工序,要坚持阶段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要把好调试质量关。

在检修方面,在每次停产检修前,都要制订严格、细致的停产检修计划,编写每个项目的检修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经机电、安全等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安排队组、职能部门进行项目跟班,重点项目坚持分管矿领导、机电副总进行现场跟班,检修结束后跟班人员要现场盯着进行试运转,不合格的不能进行验收、签字,保证了每一项目的检修质量;同时为了确保检修质量,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心,完善了设备检修质量时限责任制,保证了每一台设备的检修质量,促进了机电设备完好、安全运转,降低了机电事故率。

4、 加快机电管理信息化建设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在各生产环节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设备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公司煤炭生产能否正确进行。因此,对机电设备进行系统的综合信息管理至关重要,即对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更新改造一直到报废进行过程的信息管理,选好、用好、维护好设备又成为设备综合信息管理的关键。我们建议煤矿企业要逐步建立所有设备的检修、保养档案制度。细化和加强设备的强制保养工作,认真落实包机责任制。并与经济挂钩,与行政处罚结合起来。逐步完善大宗材料和设备的跟踪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设备运行档案,逐步建立设备万吨和百万吨产量的材料、配件消耗档案。通过万吨和百万吨材料、配件消耗,为设备选型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同时,可以得出对设备基础管理和强制保养、检修等工作做的是否到位,对设备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技术要求。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并从中找出管理上的漏洞与死角。

二、 管理制度化

1、 制定设备更新计划 多年来,有相当一部分机电设备长期处于超期服役,给机电设备安全的管理带来不少困难。建议在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要抓紧对一些重要设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一些电气设备进行更新,提高其技术先进性以及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性,果断地报废一批安全功能差的旧设备、老设备。这就必须从企业制度上人手,制定设备更新计划,保证急需更新的一些设备的投入。

2、 完善规章制度 首先我们要依照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要求,结合我们生产现场实际,制定有关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设备巡回检修检查制度,各机电工、操作工种岗位制,并吊挂到生产现场,督促贯彻执行,从而对设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化、科学化。

3、 提高机电队伍的整体素质 先进的技术装备需要高技能、高技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否则再先进的技术装备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力。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和自身工作的需要,我认为抓机电管理首先应从提高机电技术队伍的素质做起。机电管理的决策层如同战场的指挥官,应树立超前思维观念和创新思维观念,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用新的思维观念去观察本企业机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敢于突破旧框框,在批判中继承,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转变观念,只有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才能走出一条向机电管理要效益的路子。

以提高矿井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为中心,以“管理、装备、培训”为原则,以标准化统揽工作全局,以经济杠杆为手段,扎扎实实地搞好煤矿机电管理和维护工作,消除机电事故隐患,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加大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加快用新技术、新的管理理念来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从而为煤矿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我国煤炭工业发展水平。

第5篇 煤矿地面炸药库管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煤矿炸药库管理工是经当地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

2、 炸药库管理工要做到炸药库清洁卫生,不潮湿,无火源。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炸药库。

3、 炸药库管理工只能将炸药、雷管发放给井下放炮员。井下放炮员必须用上锁的炸药箱、雷管箱前来领取,否则,不与发放。

4、 炸药库管理工要对雷管发放进行编号,并能测定雷管电阻,做到电阻相同的雷管一次发放。

5、 炸药库管理工对库存时间较长的炸药、雷管,对受潮变质的炸药要请示矿部予以销毁。

6、 炸药库管理工对每天发出和交回的炸药、雷管要登记台帐,做到“帐、领、用、退”相符。

7、 炸药库管理工工作中发现炸药库附近有焚火烧山、猎枪射鸟等危及炸药库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劝阻。

8、 炸药库管理工要做好对炸药库附近的宣传保卫工作,严格做到:帐物清楚相符,严格入门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在交接时做到双人双锁管理。

第6篇 煤矿井下安全基础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话,而是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每个人为企业、为自己负责的一种永久性的表现。

煤矿安全管理的实质就是规章制度的修编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的管理。夯实安全基础管理达标工作是对安全管理水平的一个提升,大力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活动目的就是检验我们安全基础管理稳不稳固。

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以教育员工提升员工安全理念为基础,让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树立起牢固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无论哪一个岗位、哪一个人不重视安全工作而造成设备和人身的伤害都会给企业和个人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开展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三要六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查思想认识,查责任落实;要学习规程规定,查规章执行,查遵章守纪;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查隐患治理,查预案落实)制定具体计划和安排,继续加大对各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采取一切可行的处理办法和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决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一个死角。

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达标的要求就是要把安全管理由过去传统的问题发生和事故处理型转变为现代的问题发现和事故预防型,把工作的重点放到预测、预控和预防上,特别是要把查设备隐患、反违章作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工作落到实处,把整个检查环节与整改环节形成一个闭环过程。

现场安全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尤其是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在一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

加强生产现场的全过程管理,做到组织到位、监督到位、执行到位,加强作业及其操作前的危险点分析预控、过程中危险点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收工后危险点的评估,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把安全工作做实,确保人身安全。

第7篇 小鱼沟煤矿供电队机电设备日常检查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1条: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熟悉本职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及设备性能。按时参加业余培训,认真学习规程措施,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队长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员,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务时,要讲明注意事项,指定安全负责人,分工要细致,并将安排情况记入班前会记录。

第3条:班中按劳动保护穿戴,电工作业要穿绝缘靴(鞋),戴安全帽和绝缘手套,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学员没有师傅带领,不得单独从事电工作业。

第4条: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标示牌、警戒线、验电器、断线钳、脚扣、保险带、绳索、葫芦、滑轮、短路接地线、绝缘棒、梯子、紧线器、核相仪及携带型电工仪表等必须检查完好试验合格。

第5条:电工维修作业必须至少两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人。施工前工作人员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碍工作的病症。

第6条:需停送电作业的,要安排专人停送电,并且要有防止误送电的措施,工作班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到自保互保。

第7条:需要搭接临时电源的工作,其电源必须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专用开关。如使用电焊机、无齿锯、手枪钻、冲击钻、电烙铁等小型电器时,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完好情况,电缆、导线、开关不应有破皮漏电现象,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应做一次漏电试验,确保完好。导线必须使用橡套软线,禁止使用塑料护套线,导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使用的护套线必须有一芯专接保护接地(接零)。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灰尘的场所使用,雨、雪天气不得露天工作。

第8条:井下行走时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时遵守行车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长物件时应平放,严防碰触架空线。

第9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之规定:

(一)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10条:本单位人员到外单位或本职范围以外的地点参与施工,工作监护人应由对方人员担任;除遵守以上规定外,开工前还应详细了解现场的接线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误,方可开工。

第二节、停电操作

第11条: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a.检修的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0.7米的设备;

c.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0.7米,但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第12条: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第13条: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第三节、验电操作

第14条: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第15条: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第16条: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第四节、装设接地线措施

第17条: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第18条: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第19条: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第20条: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第21条: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第22条: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

第23条: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第24条: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条: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a.拆除一相接地线;

b.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c.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

必须征得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第26条: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第27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第五节、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第28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d)。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第29条: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

第30条: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31条: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第32条: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第33条: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和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34条: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第六节、电器日常检修安全措施

第35条:正常时电器的检修工作必须先提出停电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36条:操作前按照停电申请表的内容仔细核对开关位置编号及负荷名称确认无误。按照规程操作,先停断路器再拉隔离开关;先停分支再停总开关。停电后将开关闭锁,并在开关操纵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第37条:地面有人值班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后的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由值班人员落实。地面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及井下采区变电所停电后,由施工人员落实停电、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无人值守的开关,除执行上述措施外,还要设专人看守,严防误送电。

第38条:双回路供电的负荷,停电后要在前后隔离刀闸两侧分别验电放电,并在有电无电区间设置警戒线或在刀闸动静触头之间装设强度足够的绝缘隔离板。

第39条:施工人员到达地点后,首先要检查设备确已断电,再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方可开工。

第40条: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杜绝虚接、错相等不合格现象的发生。

第41条:需要频繁停送电的操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次停送电后都要进行验电放电,确定无电压方可操操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42条:任何情况下,人体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

第43条: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带接地线合闸!防爆设备出现失爆,严禁送电!

第44条: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员及所做措施,恢复原运行方式。正常运行30分钟后方可收工。

第七节、砍伐树木安全措施

第45条: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不得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不得接触导线,安全距离不够时,线路必须停电。

第46条: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距3-10kv为3.0米,3kv以下为3.0米。导线与街道树间的最小垂直距离,3-10kv为1.5米,最大风偏情况下的水平距离为2.0米。3kv以下为1.0米。

第47条:上树砍剪树木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应注意马蜂等昆虫。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的树木。

第48条:为防止树木(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拉绳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条: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伤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时要防止车辆通行。

第50条:砍树使用的刀具、斧头、绳索、梯子、油锯等使用前要检查完好。

第八节、在电杆上作业安全措施

第51条:登杆前应由两人同时辩明工作线路及杆号,严防误登杆。工作前应对线路执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措施,短路接地线应挂在来电侧。危及施工线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线路也应采取停电措施。

第52条:登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的电杆基础未完全夯实前严禁攀登。风雨后遭损伤的电杆,应先采取培土、打临时拉线等措施,再行上杆。

第53条: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铁鞋、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条: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牢固构件上,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割伤。

第55条:检修电杆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拆除,事先应对电杆进行加固;调整倾斜杆塔时应先打好拉线。

第56条: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下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抛掷。杆下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通过和逗留。

第57条:检查水泥电杆横向裂纹宽度不应该超过0.2mm,长度不应该超过1/3周长,弯曲度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否则不准登杆。

第九节、架空电力线路巡视安全措施

第58条:线路巡视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时由两人进行。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夜间巡线应沿外侧进行,大风天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

第59条: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有随时恢复送电的可能。

第60条:巡线人员发现导线落地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第61条:巡线周期:1)定期巡视 对于1—10kv线路,一般为每月一次;1kv以下线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视因气候恶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决定。3)夜间巡视1—10kv线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视 故障后巡视5)监察巡视每年至少一次。综上所述,每条线路每月检查巡视不少于三次。

第62条:线路运行标准有关数据:3—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过引线、引下线与相临导线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3m,1kv以下时,不应小于0.15m。3—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与拉线、导线与电杆、导线与架空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2m,3kv以下时,不应小于0.05m;3—10kv架空线路的引下线与低压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线路的拉线从两相导体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低压接户线和进户线必须采用硬绝缘导线。避雷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应用镀锌钢绞线,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架空线的档距:

6kv 城区40—50m 郊区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区 40—50m 郊区 40—60m

第63条: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经过地区3—10kv 3kv以下

居民区6.5m 6.0m

非居民区 5.5m 5.0m

第64条:高压接户线的导线截面,铜绞线不得小于16mm,铝绞线不得小于25m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45m,对地距离不得小于4.0m。

第十节、搭接、拆除负荷电缆措施

第64条:搭接、拆除负荷工作应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搭火用的电缆(线)必须检查完好,绝缘良好不漏电,不得有明接头。

第65条:工作前应将施工地点前侧电源开关停掉,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等措施。打开电气设备电源侧盖板前,必须从上一级开关将电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66条:双回路供电的设备,拆、接负荷电缆前应从工作区段两侧停电,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67条:搭接电缆后,应检查所搭负荷线相序正确,压接质量及绝缘合格,防爆设备达到防爆要求,具备送电条件。方可收工。

第68条:拆除负荷后,将负荷线全部撤除,对裸露的电源线或开关要采取包扎隔离等防护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员触电。对于防爆设备,要达到防爆要求。

第69条:任何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工作人员背后不得有带电体。

第70条:外单位人员在变电所搭拆负荷时,必须有主管部门的同意。配电工有责任为其提供安全监护,同时亦应监督施工质量,发现不符合标准及失爆现象,应责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设备出现失爆,不得送电。

第十一节、立杆-撤杆-调整电杆安全措施

第71条: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人员分工要明确,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第72条: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第73条:立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出杆高1.2倍的距离。即12米电杆为15米,15米电杆为18米。

第74条: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绳等。

第75条: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第76条:在撤线过程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转角杆、分段杆及起点、终点杆撤线前应系好拉绳,严禁突然剪断导线,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第77条:电杆起立离地后,应对各吃力点作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60度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第78条:已经起立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79条:调整电杆前应确认线路确已停电,再检查杆根、拉线等无隐患。电杆调整后应将杆根回土夯实,并紧固好拉线。

第80条:撤除线路时应先撤导线和金具,后撤拉线和电杆,当还有受力拉线时应采取临时措施。

第十二节、放线-撤线-紧线

第81条:放、撤、紧线工作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施工前应检查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第82条: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严防导线被过往车辆挂住。

第83条:紧线前应先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导线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第84条: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赶根,如不完好牢固,应设临时拉线加固。

第85条: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作法松线。

第86条:使用放线器放线时,应有防止线盘倾倒及刹车的措施。放线时应严防导线扭伤,剪断导线时,应先控制断线部位两端,防止线头因弹力突然释放伤人。

第十三节、起重-运输安全措施

第87条:起重、运输工作要遵守鲍煤发(2006)54号文件之《鲍店煤矿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规定》。

第88条:起重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施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检查。

第89条: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煤矿安全规程》第734条规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钢丝绳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第90条:被吊物体应可靠连为一体,必要时各连接部件应分别起吊。应在被吊物件棱角处和特别滑的部分应当采取垫旧皮带、薄木板或其它软体物进行保护。

第91条:起吊、拖移物料时,应进行试吊和试拖移,试吊高度不大于200mm,试拖移距离不大于400mm,检查无异常后方继续进行。

第92条: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绳索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在斜坡进行起吊、拖移物料时,物料两侧及下方严禁有人,并设置防止物体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条:对起吊、拖移的物料应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能使应起吊、拖移的物料整体移动,不出现散落或使其构件变形。

第94条:起吊、拖移物料时,应注意观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几何形状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现偏向或翻转等现象,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后在进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条:进行起吊、拖移物料时,必须规定统一联络信号及指令、设专人负责发出信号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知专用信号和指令的使用规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号在其工作没完成前,严禁作为其它信号使用。

第96条: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连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须合格,与起吊、拖移的物体重量相适应。

第97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作如下规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3.5;2)用于人力起重为4.5;3)用于机动起重为5-6;4)用于绑扎起重为10;5)用于供人升降为14。

第98条:运输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第99条:装卸电杆应防止散堆伤人,当分散卸车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输。

第100条:多人使用滚杠、扁担等搬运重物时,必须统一号令,步调一致。经过狭窄或靠近墙壁等障碍处内侧不得有人,且速度应放缓,严防伤及人员或设备。

第十四节、在配电变压器台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条:配电变压器台(室)停电检修时,应持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并加强监护。

第102条:无论线路是否已停电,必须先拉开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再拉高压开关或跌落保险。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装设短路接地线。

第103条: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台的结构,确保牢固可靠。

第104条: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除指定工作人员外,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警戒线,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有人监护。

第105条:电容器进行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将电容器逐个彻底放电并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106条:线路柱上开关、刀闸、跌落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将连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断电,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十五节、在带电线路电杆及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上的工作

第107条:在带电杆塔上刷漆,除鸟窝、检查接地线(极),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7米。风力不得大于5级。

第108条:在10kv及以下的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导线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条:停电检修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至危险距离以内(1米),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停电同样执行工作票。若另一回电力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则工作负责人应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并在确实看到该线路已接地后,才可开始工作。工作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路线路的措施,完工后应检查该交叉跨越点安全距离合格(10kv及以下应>;1.0米)。

第110条:在变电所出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内)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要求:

1) 有线路标志,以使工作人员能正确区别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应持工作票及验电笔、接地线等设备。

3) 登杆前应该对标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方可攀登。

4) 在这一段平行或交叉线路上工作时,要有专人监护,以免误登有电线路杆塔。

第十六节、电力电缆工作

第111条:在电力电缆上工作应办理工作票,开工前要核对电缆名称及标示牌,并在施工端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12条:开启电缆沟时,如在交通路口,应设置标示或设人警戒,防止行人、车辆误入。

第113条:敷设电缆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电缆走动时,严禁用手般动,以防挤伤。移动电缆接线盒一般应停电进行。按照矿上关于挂“红黄牌”的有关规定,不得带电整理、吊挂电缆,整理吊挂电缆必须将电缆停电。

第114条:截断电缆前,必须先核对确为停电电缆,再有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线后方可工作。扶钎人应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第115条:制作热缩电缆头,使用喷灯或喷枪应严格遵守操作说明,防止喷头烫伤,准备好足够的防火水和至少两个8kg干粉灭火器。工作现场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风良好。制作冷缩电缆盒,应注意保持环境干燥。

第116条:连接电缆前,每做一个接头,都要对接头两端电缆的绝缘情况进行测量,并做好记录,最后通测绝缘值,确保整条电缆合格,符合送电条件。

第117条:电力电缆做耐压试验及摇测绝缘时,高压设备周围应设警戒线,试验仪器电源搭火专人负责,每次停送电操作都必须联系好,确认允许送电,再操作。电缆两端人员应联系好,沿途电缆上严禁有人工作,试验后必须逐相彻底放电。

第118条:运行中的电缆必须按规定周期巡检和维护。电缆沟盖板应齐全完好,沟内不得有积水、杂物,电缆桥架上方应有护板,无护板的维修人员应及时清理上面的落叶等杂物,严防引起火灾损伤电缆。

第119条: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设电缆,预先应架设好钢绞线,并检查确认钢绞线安装牢靠。工作时下面应有人监护。梯上有人时,一般不准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时,梯子上方两侧必须系有安全绳,两边有人拉绳,严防梯子突然倾倒伤人。

第十七节、更换照明灯具

第120条:更换照明灯具,灯具的额定电压必须与供电电压相符,装卸灯泡时,应先关闭电源开关。户外更换灯具,开关距工作现场较远时,要安排专人停送电,应将开关闭锁(挂牌),防止误送电。

第121条:灯架或灯具管内的导线不许有接头,采用螺口灯座时,应将火线接顶芯极,零线接螺纹极。开关应控制火线,开关上搬为接通,下搬为断开。

第122条:使用梯子、马凳等登高时,必须至少两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梯上不准同时上两人,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第123条:送电前工作人员应脱离可能的带电构件,并背对灯具,以防灯具突然炸裂伤人。任何情况下,人体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

第124条:室外更换路灯、地灯、投光灯、装饰灯及灯箱内灯具等操作,高空作业应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铁鞋登高时应检查完好,上杆前应检查杆基牢固。使用高空作业车要有专人操作,臂斗与附近架空线应保存足够的安全距离。高空传递物品应用绳索,严禁抛掷,下面人员应带安全帽。

第125条:变电所、配电室内更换照明灯具时还应防止不得触及其他带电设备。

第126条:井下更换防爆灯管前,应先将电源停掉,灯具应达到防爆要求。

第127条:更换后的灯具,不得随意丢弃,应定点存放。

第十八节、高低防开关及变压器故障处理

第128条:计划内的故障处理,必须先提出停电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按停送电管理规定执行。

第129条:工作负责人应详细介绍工作任务、性质、停电范围、有电无电区间、注意事项等问题,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条:故障处理前,应先将所检修设备断电,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或装设防护挡板等措施。

第131条:进线及联络开关出现故障,要采取越级停电措施,将检修设备两侧的电源都断掉,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132条:严禁带电作业。工作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应大于0.4米,必要时应加绝缘板隔离。

第133条:应急故障处理:

1) 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维修工接到值班领导的通知后应迅速备齐所用工具、材料及防护用具,及时入井抢修。

2) 应急故障处理,亦应遵守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措施。有专人监护。

3) 井下防爆设备处于失爆状态,严禁送电。特殊情况下如需开盖对设备进行送电试验,则事先必须经瓦检员检查气体不超限,有安监员现场监督。

第134条:设备故障处理完毕,负责人检测无误,送电运行正常后,向单位及矿调度室汇报。

第十九节、运输-安装-撤除电气设备

第135条:机电设备运输前的装车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绳索等符合要求,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136条:设备底架应与车盘用螺栓可靠连接,螺栓强度满足要求。地面封车时底脚螺栓不少于四条,井下封车时如因条件限制,封车应不少于两条对角螺栓,其他方向应用钢丝绳封牢,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松动。

第137条:装车应不超长、超宽、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脱落或窜动的构件应与主设备连接牢靠。

第138条:使用葫芦起重时,葫芦、绳头、胀楔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要选择好可靠的生根点,起吊前应先试吊。

第139条:运输过程中,设备两侧不得有人。斜巷运输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要有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运输过程中要使用保险绳。

第140条:搬迁、移动带电设备前断电,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牵拉各种缆线。

第141条:在滚杠和轨道上移动电气设备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使用的绳索应有足够强度,应系在设备底架上。要统一号令、用力均匀,严防拉歪设备。狭窄处两侧及设备前进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脚移动使用中的滚杠,防止挤伤。

第142条:体积较大的设备过风门、峒室门等狭窄处时,必要时要将设备拆卸,但要注意保护设备内部构件如接线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应妥善放置。

第143条:设备回收上井后,要及时交还机电科设备库或电修组。

第144条:人力推车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之规定。一次只准推一车,同向推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人员及障碍物时应及时发出信号或采取措施。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145条:完工后清理现场卫生,使用中的设备要达到标准要求。

第二十节、电气设备核相调相工作

第146条: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的设备,新安装或改动主接线后,联络开关合闸前都要进行核对相序工作。

第148条:核相工作应使用专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两人持操作杆,一人记录,一人指挥。周围应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操作时,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核相仪表使用前应检验合格。

第149条:相序核对后,将两侧电源停掉,分别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记录调整两侧压线,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条:操作时人体与带电体应0.7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51条:并路合闸前,应再复核一遍,无误方可并网操作。

第152条:带电机等旋转设备的负荷调相前,应将该设备电源停掉,将电源侧隔离刀闸拉开,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等突然来电的措施,然后调整任意两相负荷线,调整后检查设备运转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节、低防开关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与试验

第153条:带延时的总检装置不准单独使用。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米。

第154条:开关操作机构应无过位或卡阻现象,跳闸机构灵活可靠。

第155条:当660v系统绝缘值低于30kω,127v系统绝缘值低于10kω时应采取措施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尽量避免自动跳闸.

第156条:运行中的检漏装置跳闸试验每天一次,维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第157条:试验时660v用11千欧、10w电阻,127v用2千欧,10w电阻,对新安装的首次投人运行后要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第158条:实验方法:在瓦检员的配合下,检查气体不超限,有选择性的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支开关线路应在线路最远端试验。在线路最远端的开关负荷侧接一电阻,电阻另一端接在开关外壳上,盖上盖后送电,观察开关是否跳闸。试验完毕,拆除电阻,将开关恢复原状态,并将试验结果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节、操作跌落开关及柱上断路器

第159条:操作跌落开关及柱上断路器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使用高压绝缘棒。绝缘棒的长度对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对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条:室外雨天使用时应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无特殊防护装置不允许雨雪天户外操作,必要时要加长绝缘杆。

第161条:绝缘杆使用后应吊放在室内干燥场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内木支加上。防止压弯受潮,每年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一次。

第162条:户外操作跌落开关,停时应先断开中相,后断开背风侧边相,最后断开迎风侧边相。送电操作时,对于户内先送两边后送中间。对于户外应先接通迎风边相,后接通背风侧边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条:停电操作前先停低压再停高压,先停分支再停总开关,送电时与此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第164条:户外施工,停电时如不在变电所内,而是在线路中间的分段开关上停电,则停电后必须对停电开关负荷侧执行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双回路或有反送电电源的线路,施工现场两侧必须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已停电的开关要设专人看守。

第二十三节、调整变压器电压

第165条:当变压器低压侧出口电压高于或低于开关及用电设备对电压的要求,致使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对变压器的输出电压进行调整,使之符合设备运行的要求。

第166条: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供电部门供到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偏差,即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10kv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5%,-10%。

第167条:调整电压前,应由维修电工使用万用表在低压侧选择便于安全测量的部位对电压进行测量并记录,以便确定调整的方案,调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测量,将数值与调整前对比,直至调整合格。使用万用表要遵守万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据不同电压,合理选择量程,测量时注意手不要接触测试棒的金属部分,测量人员要和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168条:调整变压器电压前,必需要按顺序停掉变压器低压侧、高压侧电源开关,并将隔离开关拉开,一经操作就使工作区间带电的开关停电后必须闭锁、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误送电的措施。

第169条:停电后,做好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

第170条:按照变压器铭牌图示或分接开关部位标注的数字,调整变压器高压线圈的分接开关或连片,改动后杜绝虚接,并要至少经过两名有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确认无误。

第171条:调整后,由专人负责送电并测量低压测电压工作,测量并确认调整合格,然后再恢复原运行方式。井下变压器调整电压,测量合格后,因恢复开关需再次停电的,必须将变压器高压侧电源再次停掉,严禁带电检修设备,只有在设备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电。

第二十四节、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

第172条:在高压开关柜内的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坚持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173条:工作前将开关柜上下刀闸拉开,上刀闸静触头带电的要设置防护网,工作时人体或工具与带电体应保持0.4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74条:柜内更换断路器绝缘油时,更换的绝缘油必须试验合格。柜内进人前必须对负荷电缆头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

第175条:高压开关柜合闸保险及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保险必须取下。

第176条:完工后必须检查油质油位合格,无渗漏油现象。真空开关真空管分断位置正确,绝缘电阻、接触电阻合格。投入运行后,值班员或维修工应加强巡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五节、在有储能元件电器上的工作

第177条:在有电容器、电感线圈元件或带有拉伸的弹簧等储有能量的设备上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178条:停电并在电源侧做好措施后,再用接地放电棒对储能元件逐个彻底放电。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前,要对已停电的单个电容器两极进行3-5次(放电时间3-5分钟)的重复放电后才准作业。已拉伸的弹簧要将弹力释放,防止伤人。

第179条:放电时使用放电棒要先接地端,放电后再拆除。

第180条:工作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有其他带电体的地方要设置警戒线或其它明显标示,严防人员误触。登高作业应使用绝缘梯子,并注意与其他带电体至少保持0.7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六节、更换高低压熔断器

第181条:更换高低压熔断器必须选用型号及大小适宜的熔断器及熔体。

第182条:更换前必须将电源侧刀闸断开,并验明确无电压。

第183条:更换高压保险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更换低压保险应使用专用把手或戴绝缘手套。

第184条:连续多次打保险的设备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加大保险容量。

第185条:更换保险应注意与其它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高压0.4米,低压0.1米)。

第186条:对于100kva以上的变压器,选择熔体按1.5-2倍额定电流;对于保护输出线路,熔体的额定电流应小于或等于线路的安全电流。

第187条:更换保险后,恢复原运行方式。

第二十七节、更换设备保护插件及保护整定工作

第188条:运行中的低防开关发生接地故障,为判断故障范围需进行更换选漏插件工作,操作前必须将开关停掉。

第189条:设备开盖后,首先要检查内部有无异常,更换保护插件时,必须将主回路停掉。拆卸、安装、调整保护插件时应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190条:设备保护整定值应与主管部门下达的保护定值单一致。

第191条:电气设备应保护齐全,检漏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

第192条:井下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防爆设备杜绝失爆。

第193条: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准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许短路,铁芯应可靠接地。

第194条:关闭开关门时,应注意保护二次线,严防挤伤。

第二十八节、常用工具及移动电气设备使用

第195条:验电笔使用前应检查完好, 电压等级要适宜,使用前应在相应带电体上检验。高压验电时要戴绝缘手套。

第196条:电工钳、剥线钳、尖嘴钳、螺丝刀虽有绝缘柄,但也应在不带电的场合使用。

第197条:电烙铁导线应使用橡套软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使用的护套线必须有一芯专接保护接地(零)。每次使用前都应作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第198条:使用汽油喷灯或液化器喷枪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尽可能在通风环境下使用。不可在火焰附近加油或点火,喷焊时下面不准站人。喷灯加油时且不可吸烟,在变电所使用时,明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不小于1.5米,10kv以上不小于3米。

第199条:立梯倾斜角应保持60°左右,不准平放使用。上面有人时,不准移梯。

第200条:手持式电动机工具如冲击钻、手电钻、电动扳手等每次使用前必须作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电源必须按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器。电源线应用有接地芯线的橡套软线。高空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停电或终止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挪动时不得提导线。

第201条: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潜水泵、无齿锯、砂轮机、小型台钻等使用前应检查电源配线整齐,有专用开关,有漏电保护,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开关、刀闸、接线柱有护罩,不裸露。移动时必须切断电源,室外使用时应有防雨设施。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宜超过2米,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焊接电缆线,长度不宜超过20米。操作以上设备时要按劳动保护穿戴。

第202条:各班组热水器必须有专用开关、开关必须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电源线必须有专用接地线,热水器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第203条:车间配电盘必须配线整齐,开关达到完好状态,有漏电、短路和过载等保护装置。

第二十九节、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

第204条:发现有人触电,要立即采取措施使伤者脱离电源,施救时要注意自我保护,高压触电发生时要防止跨步电压。

第205条:现场施救的三项基本措施是:1)通畅气道;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正常的吹气频率约每分钟12次。3)胸外按压频率80次/分

第206条:医务人员到来之前不得停止抢救。

第207条: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灭火前必须将该设备电源停掉,再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燥的沙子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并将发火情况汇报值班领导。

第208条:油类着火禁止直接使用水灭火。

第209条:设备再次送电前,必须检查故障部位确已排除,并清理设备卫生,检测设备绝缘值合格,具备送电条件。

第三十节、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第210条:本措施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211条: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12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13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以及其它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14条:施工中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15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16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17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18条:作业区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高空作业必须与相邻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219条:使用梯子,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第220条: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第221条: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第222条: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223条: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第224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所用材料必须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袋,以防坠落伤人。

第225条: 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鞋、带钉和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第226条: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防止工具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价时,禁止抛掷。

第227条:高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735条之规定:

(一)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三) 使用梯子时,支承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 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1条: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熟悉本职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及设备性能。按时参加业余培训,认真学习规程措施,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队长或其他安排工作的人员,在日常安排工作任务时,要讲明注意事项,指定安全负责人,分工要细致,并将安排情况记入班前会记录。

第3条:班中按劳动保护穿戴,电工作业要穿绝缘靴(鞋),戴安全帽和绝缘手套,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学员没有师傅带领,不得单独从事电工作业。

第4条:施工所使用的工器具如标示牌、警戒线、验电器、断线钳、脚扣、保险带、绳索、葫芦、滑轮、短路接地线、绝缘棒、梯子、紧线器、核相仪及携带型电工仪表等必须检查完好试验合格。

第5条:电工维修作业必须至少两人一起,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人。施工前工作人员不得喝酒,不得有妨碍工作的病症。

第6条:需停送电作业的,要安排专人停送电,并且要有防止误送电的措施,工作班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到自保互保。

第7条:需要搭接临时电源的工作,其电源必须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专用开关。如使用电焊机、无齿锯、手枪钻、冲击钻、电烙铁等小型电器时,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完好情况,电缆、导线、开关不应有破皮漏电现象,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应做一次漏电试验,确保完好。导线必须使用橡套软线,禁止使用塑料护套线,导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使用的护套线必须有一芯专接保护接地(接零)。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灰尘的场所使用,雨、雪天气不得露天工作。

第8条:井下行走时走人行道,斜巷行走时遵守行车不行人制度;手持超长物件时应平放,严防碰触架空线。

第9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之规定:

(一)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10条:本单位人员到外单位或本职范围以外的地点参与施工,工作监护人应由对方人员担任;除遵守以上规定外,开工前还应详细了解现场的接线方式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误,方可开工。

第二节、停电操作

第11条: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a.检修的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0.7米的设备;

c.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0.7米,但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第12条: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第13条: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第三节、验电操作

第14条: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第15条: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第16条: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第四节、装设接地线措施

第17条: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第18条: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第19条: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第20条: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第21条: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

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第22条: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刀闸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

第23条: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第24条: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第25条: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者〔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如:

a.拆除一相接地线;

b.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c.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

必须征得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第26条: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第27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第五节、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第28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见附录d)。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第29条: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挡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挡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

第30条: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31条: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第32条: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第33条: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和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34条: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第六节、电器日常检修安全措施

第35条:正常时电器的检修工作必须先提出停电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36条:操作前按照停电申请表的内容仔细核对开关位置编号及负荷名称确认无误。按照规程操作,先停断路器再拉隔离开关;先停分支再停总开关。停电后将开关闭锁,并在开关操纵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第37条:地面有人值班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后的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由值班人员落实。地面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及井下采区变电所停电后,由施工人员落实停电、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无人值守的开关,除执行上述措施外,还要设专人看守,严防误送电。

第38条:双回路供电的负荷,停电后要在前后隔离刀闸两侧分别验电放电,并在有电无电区间设置警戒线或在刀闸动静触头之间装设强度足够的绝缘隔离板。

第39条:施工人员到达地点后,首先要检查设备确已断电,再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方可开工。

第40条: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杜绝虚接、错相等不合格现象的发生。

第41条:需要频繁停送电的操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次停送电后都要进行验电放电,确定无电压方可操操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42条:任何情况下,人体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

第43条: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带接地线合闸!防爆设备出现失爆,严禁送电!

第44条:完工后,撤除全部人员及所做措施,恢复原运行方式。正常运行30分钟后方可收工。

第七节、砍伐树木安全措施

第45条: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不得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不得接触导线,安全距离不够时,线路必须停电。

第46条: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距3-10kv为3.0米,3kv以下为3.0米。导线与街道树间的最小垂直距离,3-10kv为1.5米,最大风偏情况下的水平距离为2.0米。3kv以下为1.0米。

第47条:上树砍剪树木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应注意马蜂等昆虫。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的树木。

第48条:为防止树木(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拉绳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49条: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伤及行人。交通路口必要时要防止车辆通行。

第50条:砍树使用的刀具、斧头、绳索、梯子、油锯等使用前要检查完好。

第八节、在电杆上作业安全措施

第51条:登杆前应由两人同时辩明工作线路及杆号,严防误登杆。工作前应对线路执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措施,短路接地线应挂在来电侧。危及施工线路安全的其他交叉跨越的线路也应采取停电措施。

第52条:登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的电杆基础未完全夯实前严禁攀登。风雨后遭损伤的电杆,应先采取培土、打临时拉线等措施,再行上杆。

第53条: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铁鞋、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好可靠。

第54条: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牢固构件上,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割伤。

第55条:检修电杆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拆除,事先应对电杆进行加固;调整倾斜杆塔时应先打好拉线。

第56条: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下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抛掷。杆下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通过和逗留。

第57条:检查水泥电杆横向裂纹宽度不应该超过0.2mm,长度不应该超过1/3周长,弯曲度不应超过杆长的2/1000,否则不准登杆。

第九节、架空电力线路巡视安全措施

第58条:线路巡视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暑天、雪雨天必要时由两人进行。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夜间巡线应沿外侧进行,大风天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

第59条: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有随时恢复送电的可能。

第60条:巡线人员发现导线落地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第61条:巡线周期:1)定期巡视 对于1—10kv线路,一般为每月一次;1kv以下线路一般每季至少一次。2)特殊巡视因气候恶劣、地表塌陷等原因,按需要决定。3)夜间巡视1—10kv线路每半年至少一次。4)故障巡视 故障后巡视5)监察巡视每年至少一次。综上所述,每条线路每月检查巡视不少于三次。

第62条:线路运行标准有关数据:3—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过引线、引下线与相临导线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3m,1kv以下时,不应小于0.15m。3—10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与拉线、导线与电杆、导线与架空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2m,3kv以下时,不应小于0.05m;3—10kv架空线路的引下线与低压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2m;10kv及以下线路的拉线从两相导体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低压接户线和进户线必须采用硬绝缘导线。避雷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应用镀锌钢绞线,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架空线的档距:

6kv 城区40—50m 郊区 50—100m

3kv及以下 城区 40—50m 郊区 40—60m

第63条: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经过地区3—10kv 3kv以下

居民区6.5m 6.0m

非居民区 5.5m 5.0m

第64条:高压接户线的导线截面,铜绞线不得小于16mm,铝绞线不得小于25m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45m,对地距离不得小于4.0m。

第十节、搭接、拆除负荷电缆措施

第64条:搭接、拆除负荷工作应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搭火用的电缆(线)必须检查完好,绝缘良好不漏电,不得有明接头。

第65条:工作前应将施工地点前侧电源开关停掉,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等措施。打开电气设备电源侧盖板前,必须从上一级开关将电源停掉,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66条:双回路供电的设备,拆、接负荷电缆前应从工作区段两侧停电,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67条:搭接电缆后,应检查所搭负荷线相序正确,压接质量及绝缘合格,防爆设备达到防爆要求,具备送电条件。方可收工。

第68条:拆除负荷后,将负荷线全部撤除,对裸露的电源线或开关要采取包扎隔离等防护措施防止接地、短路及人员触电。对于防爆设备,要达到防爆要求。

第69条:任何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工作人员背后不得有带电体。

第70条:外单位人员在变电所搭拆负荷时,必须有主管部门的同意。配电工有责任为其提供安全监护,同时亦应监督施工质量,发现不符合标准及失爆现象,应责令其整改,直至合格。防爆设备出现失爆,不得送电。

第十一节、立杆-撤杆-调整电杆安全措施

第71条: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人员分工要明确,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第72条: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第73条:立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出杆高1.2倍的距离。即12米电杆为15米,15米电杆为18米。

第74条: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控制拉绳等。

第75条: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第76条:在撤线过程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转角杆、分段杆及起点、终点杆撤线前应系好拉绳,严禁突然剪断导线,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第77条:电杆起立离地后,应对各吃力点作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60度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第78条:已经起立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牢固后,方可撤去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79条:调整电杆前应确认线路确已停电,再检查杆根、拉线等无隐患。电杆调整后应将杆根回土夯实,并紧固好拉线。

第80条:撤除线路时应先撤导线和金具,后撤拉线和电杆,当还有受力拉线时应采取临时措施。

第十二节、放线-撤线-紧线

第81条:放、撤、紧线工作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施工前应检查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第82条: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严防导线被过往车辆挂住。

第83条:紧线前应先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导线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第84条: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赶根,如不完好牢固,应设临时拉线加固。

第85条: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作法松线。

第86条:使用放线器放线时,应有防止线盘倾倒及刹车的措施。放线时应严防导线扭伤,剪断导线时,应先控制断线部位两端,防止线头因弹力突然释放伤人。

第十三节、起重-运输安全措施

第87条:起重、运输工作要遵守鲍煤发(2006)54号文件之《鲍店煤矿井下起吊、拖移物料管理规定》。

第88条:起重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施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作和起重工具全面检查。

第89条: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煤矿安全规程》第734条规定)。起吊、拖移物料的钢丝绳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第90条:被吊物体应可靠连为一体,必要时各连接部件应分别起吊。应在被吊物件棱角处和特别滑的部分应当采取垫旧皮带、薄木板或其它软体物进行保护。

第91条:起吊、拖移物料时,应进行试吊和试拖移,试吊高度不大于200mm,试拖移距离不大于400mm,检查无异常后方继续进行。

第92条: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绳索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在斜坡进行起吊、拖移物料时,物料两侧及下方严禁有人,并设置防止物体下滑的可靠措施。

第93条:对起吊、拖移的物料应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能使应起吊、拖移的物料整体移动,不出现散落或使其构件变形。

第94条:起吊、拖移物料时,应注意观察所起吊、拖移的物料因重心、几何形状或受力不均等原因出现偏向或翻转等现象,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后在进行起吊或拖移。

第95条:进行起吊、拖移物料时,必须规定统一联络信号及指令、设专人负责发出信号和指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知专用信号和指令的使用规定。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信号在其工作没完成前,严禁作为其它信号使用。

第96条:起吊、拖移物料使用的卸扣、连接件和其它索具等必须合格,与起吊、拖移的物体重量相适应。

第97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作如下规定:

1) 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3.5;2)用于人力起重为4.5;3)用于机动起重为5-6;4)用于绑扎起重为10;5)用于供人升降为14。

第98条:运输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第99条:装卸电杆应防止散堆伤人,当分散卸车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输。

第100条:多人使用滚杠、扁担等搬运重物时,必须统一号令,步调一致。经过狭窄或靠近墙壁等障碍处内侧不得有人,且速度应放缓,严防伤及人员或设备。

第十四节、在配电变压器台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第101条:配电变压器台(室)停电检修时,应持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并加强监护。

第102条:无论线路是否已停电,必须先拉开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再拉高压开关或跌落保险。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装设短路接地线。

第103条: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台的结构,确保牢固可靠。

第104条: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除指定工作人员外,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警戒线,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有人监护。

第105条:电容器进行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将电容器逐个彻底放电并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106条:线路柱上开关、刀闸、跌落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将连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断电,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十五节、在带电线路电杆及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上的工作

第107条:在带电杆塔上刷漆,除鸟窝、检查接地线(极),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7米。风力不得大于5级。

第108条:在10kv及以下的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导线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米。

第109条:停电检修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至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至危险距离以内(1米),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停电同样执行工作票。若另一回电力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则工作负责人应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并在确实看到该线路已接地后,才可开始工作。工作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路线路的措施,完工后应检查该交叉跨越点安全距离合格(10kv及以下应>;1.0米)。

第110条:在变电所出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一上的相互靠近的(100米以内)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要求:

1) 有线路标志,以使工作人员能正确区别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

2) 在此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应持工作票及验电笔、接地线等设备。

3) 登杆前应该对标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方可攀登。

4) 在这一段平行或交叉线路上工作时,要有专人监护,以免误登有电线路杆塔。

第十六节、电力电缆工作

第111条:在电力电缆上工作应办理工作票,开工前要核对电缆名称及标示牌,并在施工端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12条:开启电缆沟时,如在交通路口,应设置标示或设人警戒,防止行人、车辆误入。

第113条:敷设电缆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电缆走动时,严禁用手般动,以防挤伤。移动电缆接线盒一般应停电进行。按照矿上关于挂“红黄牌”的有关规定,不得带电整理、吊挂电缆,整理吊挂电缆必须将电缆停电。

第114条:截断电缆前,必须先核对确为停电电缆,再有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线后方可工作。扶钎人应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第115条:制作热缩电缆头,使用喷灯或喷枪应严格遵守操作说明,防止喷头烫伤,准备好足够的防火水和至少两个8kg干粉灭火器。工作现场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通风良好。制作冷缩电缆盒,应注意保持环境干燥。

第116条:连接电缆前,每做一个接头,都要对接头两端电缆的绝缘情况进行测量,并做好记录,最后通测绝缘值,确保整条电缆合格,符合送电条件。

第117条:电力电缆做耐压试验及摇测绝缘时,高压设备周围应设警戒线,试验仪器电源搭火专人负责,每次停送电操作都必须联系好,确认允许送电,再操作。电缆两端人员应联系好,沿途电缆上严禁有人工作,试验后必须逐相彻底放电。

第118条:运行中的电缆必须按规定周期巡检和维护。电缆沟盖板应齐全完好,沟内不得有积水、杂物,电缆桥架上方应有护板,无护板的维修人员应及时清理上面的落叶等杂物,严防引起火灾损伤电缆。

第119条:使用梯子登高架空敷设电缆,预先应架设好钢绞线,并检查确认钢绞线安装牢靠。工作时下面应有人监护。梯上有人时,一般不准移梯,如因工作需要移梯时,梯子上方两侧必须系有安全绳,两边有人拉绳,严防梯子突然倾倒伤人。

第十七节、更换照明灯具

第120条:更换照明灯具,灯具的额定电压必须与供电电压相符,装卸灯泡时,应先关闭电源开关。户外更换灯具,开关距工作现场较远时,要安排专人停送电,应将开关闭锁(挂牌),防止误送电。

第121条:灯架或灯具管内的导线不许有接头,采用螺口灯座时,应将火线接顶芯极,零线接螺纹极。开关应控制火线,开关上搬为接通,下搬为断开。

第122条:使用梯子、马凳等登高时,必须至少两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梯上不准同时上两人,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第123条:送电前工作人员应脱离可能的带电构件,并背对灯具,以防灯具突然炸裂伤人。任何情况下,人体不得同时触及两根导线。

第124条:室外更换路灯、地灯、投光灯、装饰灯及灯箱内灯具等操作,高空作业应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铁鞋登高时应检查完好,上杆前应检查杆基牢固。使用高空作业车要有专人操作,臂斗与附近架空线应保存足够的安全距离。高空传递物品应用绳索,严禁抛掷,下面人员应带安全帽。

第125条:变电所、配电室内更换照明灯具时还应防止不得触及其他带电设备。

第126条:井下更换防爆灯管前,应先将电源停掉,灯具应达到防爆要求。

第127条:更换后的灯具,不得随意丢弃,应定点存放。

第十八节、高低防开关及变压器故障处理

第128条:计划内的故障处理,必须先提出停电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按停送电管理规定执行。

第129条:工作负责人应详细介绍工作任务、性质、停电范围、有电无电区间、注意事项等问题,做到人人皆知。

第130条:故障处理前,应先将所检修设备断电,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或装设防护挡板等措施。

第131条:进线及联络开关出现故障,要采取越级停电措施,将检修设备两侧的电源都断掉,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第132条:严禁带电作业。工作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应大于0.4米,必要时应加绝缘板隔离。

第133条:应急故障处理:

1) 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维修工接到值班领导的通知后应迅速备齐所用工具、材料及防护用具,及时入井抢修。

2) 应急故障处理,亦应遵守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措施。有专人监护。

3) 井下防爆设备处于失爆状态,严禁送电。特殊情况下如需开盖对设备进行送电试验,则事先必须经瓦检员检查气体不超限,有安监员现场监督。

第134条:设备故障处理完毕,负责人检测无误,送电运行正常后,向单位及矿调度室汇报。

第十九节、运输-安装-撤除电气设备

第135条:机电设备运输前的装车工作,使用的起吊工具绳索等符合要求,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136条:设备底架应与车盘用螺栓可靠连接,螺栓强度满足要求。地面封车时底脚螺栓不少于四条,井下封车时如因条件限制,封车应不少于两条对角螺栓,其他方向应用钢丝绳封牢,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松动。

第137条:装车应不超长、超宽、超高,重心不偏移。易于脱落或窜动的构件应与主设备连接牢靠。

第138条:使用葫芦起重时,葫芦、绳头、胀楔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要选择好可靠的生根点,起吊前应先试吊。

第139条:运输过程中,设备两侧不得有人。斜巷运输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要有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运输过程中要使用保险绳。

第140条:搬迁、移动带电设备前断电,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牵拉各种缆线。

第141条:在滚杠和轨道上移动电气设备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使用的绳索应有足够强度,应系在设备底架上。要统一号令、用力均匀,严防拉歪设备。狭窄处两侧及设备前进方向附近不得有人,不得直接用手或脚移动使用中的滚杠,防止挤伤。

第142条:体积较大的设备过风门、峒室门等狭窄处时,必要时要将设备拆卸,但要注意保护设备内部构件如接线柱、瓷瓶等,拆下的螺栓应妥善放置。

第143条:设备回收上井后,要及时交还机电科设备库或电修组。

第144条:人力推车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之规定。一次只准推一车,同向推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人员及障碍物时应及时发出信号或采取措施。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145条:完工后清理现场卫生,使用中的设备要达到标准要求。

第二十节、电气设备核相调相工作

第146条: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的设备,新安装或改动主接线后,联络开关合闸前都要进行核对相序工作。

第148条:核相工作应使用专用核相工具,至少四人一起工作,两人持操作杆,一人记录,一人指挥。周围应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操作时,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核相仪表使用前应检验合格。

第149条:相序核对后,将两侧电源停掉,分别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措施。按照记录调整两侧压线,直至相序一致。

第150条:操作时人体与带电体应0.7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51条:并路合闸前,应再复核一遍,无误方可并网操作。

第152条:带电机等旋转设备的负荷调相前,应将该设备电源停掉,将电源侧隔离刀闸拉开,并做好验电放电,短路接地,闭锁挂牌等突然来电的措施,然后调整任意两相负荷线,调整后检查设备运转正常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节、低防开关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与试验

第153条:带延时的总检装置不准单独使用。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米。

第154条:开关操作机构应无过位或卡阻现象,跳闸机构灵活可靠。

第155条:当660v系统绝缘值低于30kω,127v系统绝缘值低于10kω时应采取措施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尽量避免自动跳闸.

第156条:运行中的检漏装置跳闸试验每天一次,维修工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第157条:试验时660v用11千欧、10w电阻,127v用2千欧,10w电阻,对新安装的首次投人运行后要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第158条:实验方法:在瓦检员的配合下,检查气体不超限,有选择性的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支开关线路应在线路最远端试验。在线路最远端的开关负荷侧接一电阻,电阻另一端接在开关外壳上,盖上盖后送电,观察开关是否跳闸。试验完毕,拆除电阻,将开关恢复原状态,并将试验结果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节、操作跌落开关及柱上断路器

第159条:操作跌落开关及柱上断路器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使用高压绝缘棒。绝缘棒的长度对于20kv以下不小于2米,对于35kv不低于3米。

第160条:室外雨天使用时应加防雨罩。10kv及以下防雨罩不少于2只,35kv以下防雨罩不少于4只。无特殊防护装置不允许雨雪天户外操作,必要时要加长绝缘杆。

第161条:绝缘杆使用后应吊放在室内干燥场所,或垂直插放在室内木支加上。防止压弯受潮,每年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一次。

第162条:户外操作跌落开关,停时应先断开中相,后断开背风侧边相,最后断开迎风侧边相。送电操作时,对于户内先送两边后送中间。对于户外应先接通迎风边相,后接通背风侧边相,最后接通中相。

第163条:停电操作前先停低压再停高压,先停分支再停总开关,送电时与此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第164条:户外施工,停电时如不在变电所内,而是在线路中间的分段开关上停电,则停电后必须对停电开关负荷侧执行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双回路或有反送电电源的线路,施工现场两侧必须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已停电的开关要设专人看守。

第二十三节、调整变压器电压

第165条:当变压器低压侧出口电压高于或低于开关及用电设备对电压的要求,致使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对变压器的输出电压进行调整,使之符合设备运行的要求。

第166条: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供电部门供到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偏差,即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10kv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5%,-10%。

第167条:调整电压前,应由维修电工使用万用表在低压侧选择便于安全测量的部位对电压进行测量并记录,以便确定调整的方案,调整后,要在同一部位再次测量,将数值与调整前对比,直至调整合格。使用万用表要遵守万用表的使用方法,根据不同电压,合理选择量程,测量时注意手不要接触测试棒的金属部分,测量人员要和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168条:调整变压器电压前,必需要按顺序停掉变压器低压侧、高压侧电源开关,并将隔离开关拉开,一经操作就使工作区间带电的开关停电后必须闭锁、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做好防止误送电的措施。

第169条:停电后,做好验电、放电、装设短路接地线措施。

第170条:按照变压器铭牌图示或分接开关部位标注的数字,调整变压器高压线圈的分接开关或连片,改动后杜绝虚接,并要至少经过两名有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确认无误。

第171条:调整后,由专人负责送电并测量低压测电压工作,测量并确认调整合格,然后再恢复原运行方式。井下变压器调整电压,测量合格后,因恢复开关需再次停电的,必须将变压器高压侧电源再次停掉,严禁带电检修设备,只有在设备符合防爆要求后,方可受电。

第8篇 s煤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矿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1、矿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分管保卫副矿长、安全矿长

成 员:安全站第一副站长,保卫科科长、副科长及科长助理,生活服务公司经理,多经公司经理,供应科支部书记,综合办公室主任,设备科科长。

2、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矿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报保卫科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矿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单位的行政正职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经常性的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每名职工都能掌握本岗“三懂三会”的内容;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3、逐级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措施;

4、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工作计划、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实施演练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地面消防安全;

2、下列单位为矿重点防火单位:

供应科、生活服务公司、医院、财务科、办公室、机电科、运输工区、

机修厂、多经公司

重点消防单位必须有明显防火标志,建立日常消防巡视制度;

3、矿房产对外实行承包、租赁时,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中要明确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有火灾危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卫科要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帐;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时刻处于完好状态。需要维修的,应及时汇报给保卫科进行修复。凡发现擅自挪作它用,无故喷放、丢失、被盗等,要照价赔偿并加倍罚款;如发生火灾,因上述原因影响扑救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5、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单位,要提前写出申请,写明灭火器材型号、数量、用途,由分管矿长签批后,交保卫科购置;维修、新配备的灭火器材一律计入单位材料费;

6、有氧气瓶、乙炔瓶的单位要妥善保管,严格按规定存放;电焊、气割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至少配备两台以上的灭火器,方可作业;

7、冬季不得使用电炉、火炉取暖,因工作须用火炉的,提前写出申请,制定防火措施,经安全矿长批准,报保卫科备案,方可点炉;

8、矿举行大型会议、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主办单位或提供场所的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9、任何人发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实施直接灭火,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保卫科应保护好现场,事故单位要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清原因,核实火灾损失,落实事故责任。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场。

四、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重点单位和保卫科对矿区重点防火部位,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其他单位可根据需要至少每旬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安全防火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25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在保卫科召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总结布置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火灾隐患整改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各单位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当场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消防责任人应向矿保卫科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应当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4、保卫科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单位消防责任人在《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根上签字,单位消防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保卫科备查。

六、奖惩:

1、奖励:

地面杜绝火灾事故,月度活动正常,对消防领导小组成员按季度每人奖励100元,奖励保卫科300元;否则罚消防领导小组成员每人100元,罚保卫科300元。

2、处罚:

(1)发生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由责任单位全额赔偿损失,并对责任人按损失额的20%罚款;发生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由责任单位赔偿损失全额的20%,并对责任人处500---2000元罚款;后果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2)各单位对保卫科下发的《火险隐患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否则,给予200---500元罚款。

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保卫科值班人员、各单位值班人员和义务消防组织。

2、报警程序:

(1)任何人员发现火灾,要采取一切措施进行直接灭火,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部某地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向矿调度室和保卫科汇报,调度室和保卫科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在向矿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矿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矿区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干部带头)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后,矿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矿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生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的方法(略)。

八、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08年下发的《沛城煤矿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苏沛煤(2008)46号文”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第9篇 浅谈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班组管理

煤矿企业安全的基础是班组安全生产,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预防事故的一线阵地和企业安全管理的最终落脚点,是企业管理和职工从事生产劳动的最基本单位和安全管理有效控制事故的基本环节,更是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管理的成果最终在班组中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每一项措施,每一项要求及每一项任务都要力求百分之百的贯彻落实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进行作业。而班组长既是生产现场作业者又是安全生产管理者,责任十分重大,被誉为企业的'兵头将尾',因此,正确认识班组长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和作用,有针对性的抓好煤矿安全工作,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及案例分析,找到了一条共同规律,就是绝大数的事故都是发生在生产班组,80%以上的事故直接原因都是发生在班组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各种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造成的。这个深刻的教训告诉我们,当前要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关键是抓管理,最基本的环节应该狠抓班组安全管理。

从安全生产管理来说,班组安全管理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企业安全管理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有两点:一是主要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真正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在确保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活动;二是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着眼于生产第一线,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监督检查等都要在班组落实,使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企业的安全工作部署变成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

从控制事故的有效性来分析,每一起事故发生的因素,都是因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交叉造成的。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在生产第一线下功夫,同生产工艺紧密结合起来,即安全生产的标准、制度、措施,只有落实至工艺流程第一线的“物”和“人”的不安全因素上,才能有效避免各种灾害事故。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抓好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多年来,对班组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实际工作都是很薄弱的,近年来,随着事故的起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没少开,文件没少发,安全生产大检查也没少搞,但为什么伤亡事故还不能大幅度减少,而且重大恶性事故时有发生呢?其原因在于:跟着事故被动应付的多,主动开展预防工作少,没有形成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很多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还是停留在“本上”、“墙上”特别是没有把有效的管理工作做到班组这个最基本的环节,以致于形成“安全与生产对立”,“安全与生产两层皮”,或者是“安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使事故难以控制。因此,要扭转这种被动的安全局面,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下大力气抓班组的安全管理。当然,从根本上讲,搞好安全管理还要做很多工作,如企业安全措施计划、制度、教育和检查都需要加强等,但是,实践一再表明,从当前煤矿目前的技术物质条件出发,只要思想上重视并加强管理,就可以使伤亡事故大幅度降下来,而在加强管理中注重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可以说是抓住了关键所在。

如何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的班组长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尽可能把事故减速少到最低限度,这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我们的班组长在现场生产过程中能多留一个神,多说一句话,多提一个醒,多一点查看,多一个预防,多一项措施,对每一项工作都仔细检查,认真落实,严格按标准作业,那么许多事故就不会发生。

本人在煤矿基层工作多年,从现有的许多煤矿安全管理模式来看,相当数量的煤矿虽然在区队级以上的管理层做了大量的工作,对重点工程加强了现场跟班,保障了安全正常生产,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是区队级管理人员少,不可能面面俱到,由于煤矿地质构造较复杂,生产组织点多面广,工序复杂,不能适应现代矿井安全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须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新形式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本人认为只有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班组管理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抓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1、选用好“兵头将尾”是班组组织建设的保证

班组的组织建设是班组其它建设的基础。班组组织建设是通过班组长的选配、班组核心的形成来实现的。班组长是“兵头将尾”,处在生产第一线,既是生产实践者,又是生产组织者,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本人认为,班组长的选配中必须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入口”关。通过择优选聘等方式,将年富力强、有文化、思想好、安全责任感强、技术精、懂业务、会管理、作风正、干劲足、有威信的人推选到班组长的岗位上,改变以前凭印象任用班组长的选拔方式。二是把好“待遇”关。真正应赋予班组长安全管理权、生产组织权、考核分配权以及制定本班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权利,将优秀班组长作为区队干部的选拔对象,在评选包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内的各类先进中,均突出一线,向一线班组长倾斜。三是把好“考评”关。按照员工政治思想、安全质量、任务完成、民主管理及班组文化建设五个方面,每月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同班组长工资挂钩浮动。

2、规范行为是班组制度建设的先决

班组的制度建设,是指班组制定、执行和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的过程。班组规章制度,是班组在安全、生产、技术、经营等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而制度的落实关键在于执行力。实践中发现,在煤矿这个特定的区域中,有一种由职工间的共同利益繁衍而出的共有的价值观,以及一整套自然形成的行为规范,它不同于班组规章制度对职工的硬性约束,在班组管理中它是一种“软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它不仅影响到职工的行为,而且,还会形成某种风气,干扰正常的管理工作。要改变这一切,应因势利导,从健全和完善班组制度出发,循序渐进,规范“两个基本”。一是规范“基本用语”。从日常用语,以及生产作业中接听电话的第一声“你好”抓起,提倡文明用语,反对粗俗蛮干。二是规范“基本行为”。即经过培训学习,规范职工言谈举止。尤其是在安全管理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四位一体”安全质量确认制度,采取“两整顿”、“两建立”、“两提高”、“一树立”和“四个不违章”来进一步规范班组长安全生产行为,完善班组规章制度,强化个体安全意识,继而提高班组队伍素质。“两整顿”是:“整顿思想作风”;“整顿组织制度”。通过“两整顿”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两建立”,即、建立班组长和安监员学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人员“退出和末位淘汰”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事事有落实、事事有责任、事事有追究”。“两提高”,提高安全思想观念和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和技术水平。“四个不违章”。即、“我自己不违章,谁叫我违章我也不违章,时间再紧我也不违章,完不成工作任务我也不违章”。“一树立”。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理念。

3、搞好宣传教育是班组思想建设的保证

坚持用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宣传、教育、激励、鼓舞、塑造员工,是班组思想建设的保证。班组是一个集体,如何有效合理地把职工组织动员起来,除了有一套健全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外,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至关重要,有时候,思想政治工作这种“无形管理”更为有效。当今社会是一个日益物欲化的社会,职工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均趋于多元化,对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并对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充满新的挑战。班组是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战场,同时也是培养人、塑造人的地方。班组除了响应企业开展的一切活动外,也应该自身开展一些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引导职工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4、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是班组建设的核心

企业千条线,班组一针穿。企业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调节、监督及生产力三要素的科学结合等,最终都要落实到班组成员的活动上。班组生产作业活动的质量和员工队伍的素质往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质量的决定因素。因此,要加强班组建设,就必须把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班组长队伍素质的高低是加强班组建设的关键环节。因此,要采取各种方式对班组长进行培训,如:脱产学习、鼓励自学等,使班组长能较为完整的拥有合理的知识架构。同时,矿还应充分利用各类手段,把对班组职工的培训同考核、使用、评比、奖励、有机结合起来,为企业培育出高品质、强素质的员工队伍,推动班组建设向高标准发展。

5、利用多媒体技术,实行电化教育

目前,许多煤矿企业在安全教育工作中都积极、主动的运用了多媒体设备及技术,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那么,这种手段究竟具有怎样的作用?在实施中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这些问题,对深化煤矿的安全教育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在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运用电化手段的必要性 1、这是煤矿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员工队伍的特殊性和安全教育培训形式的落后性所决定的。 众所周知,煤矿作业环节复杂,条件恶劣,工作艰苦,危险因素很多,而员工队伍的构成则繁杂多样,既有集体合同工、又有农民劳务工。近年来,随着用工形式的改革,农民劳务工在煤矿井下员工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已成为生产一线的主力军。但这些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工作中习惯于凑合、应付,来煤矿前,又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安全技能训练,安全观念十分淡薄,在短期内很难适应井下生产环境、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大大增加了我们安全生产中的不确定性。而当前,许多煤矿的安全教育培训仍延用念文件、提要求的落后方式,员工们或是不愿听,或是听不懂,或是记不住,教育效果非常有限。很显然,淘汰落后的教育培训方式,积极探索新颖、实用的方式方法,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已成为煤矿当前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2、这是电化教育手段本身所具有的鲜明特点所决定的。 第一,电化手段做为一种现代化的媒体形式,具有声、像、色、动的特点,充分利用这些特点可制成有文字、有图表、有色彩、有动画的教育课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通过多媒体演示,具有鲜明色彩和强烈动感的画面清晰的显示在大屏幕上,音像互映、图文并茂、听看兼容,使员工由“听报告”变成了“看电影”,易产生新鲜感,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 第二,利用多媒体可以“再现情景”的特点,或是拍摄“事故案例”,或是拍摄各工种规范的操作动作和工作程序,都具有真实性、直观性和生动性的特点,用其开展专题教育,可使员工易记、易懂、易接受,入耳、入脑,记得牢,不易忘。 第三,这种现代化的媒体形式,为本单位自行动手制做教课件构建了理想的平台。各单位可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做各种贴近现场、内容详实、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课件,从而大大增加了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第四,随着声像技术的发展,国家出版部门已发行了许多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光盘,运用多媒体形式播放,可以增加教育内容,使员工更多、更快、更好的掌握安全知识,接受更深层次的安全教育。第五,运用多媒体除可进行多种内容的安全教育外,还可以进行安全规程的贯彻,安全技能的培训,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特别是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一般会受到时间、空间、设备、设施的限制,很难在室内进行。现在利用先进的电化手段,可把包括线路图在内的各种实物影像输入电脑,通过投影仪播放,不但方便了教学,也提高了培训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二、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如何有效的运用电化手段 依据前文所述,电化教育是一种新颖、活泼、生动,具有强烈吸引力和感染力的,能够有效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的新型教育手段。如何有效运用这种手段,使其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效应,还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以我矿为例,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一方面,投入必要资金,购置了计算机和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撰写脚本、制作动画教材,建立了各种数据库,包括案例教育数据库、规程教育数据库、各工种(工序)规范操作数据库等等。此外,我们还坚持每月制做一部安全动漫画教育片,为有针对性的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准备了充足的电化教材。所制作的各类电化教材,要求不仅要生动新颖、通俗易懂,而且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比如,在制成的每个工程的规程措施课件中,对工程施工中每一工序存在的危险,易造成的事故,以及以往在这类工程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必须有详细和具体的介绍。 二是建立了相关制度。比如,各科室负责人轮流为员工上安全课制度。明确规定,不管谁上安全课都要制作课件,并通过多媒体进行。完成的安全课次数及使用多媒体的情况纳入主要管理人员的月份绩效考核。为使各级管理人员养成运用多媒体的良好习惯,矿还规定,召开各类型的安全会议,相关的发言人员,不管是主管领导还是基层管理人员,都要事先做好课件,通过多媒体进行。 三是强化了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其能够熟练的掌握和运用计算机、投影仪的相关知识。同时,还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课件演示交流活动,以此促使他们不断提高课件制做水平。几年来的实践表明,其效果是非常显著的。首先,有效地激发了各基层单位的积极性。每个单位、每个技管技人员都大力发扬创新精神,独具匠心地设计自己的电化教育内容和方式,各种独特新颖的教育课件不断出现,全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形式、内容到质量,同过去比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第二,由于教育培训形式的变革,员工接受教育培训的自觉性大大提高,过去那种你在台上讲,员工在台下睡觉、打闹逗笑的现象没有了,员工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教育、培训上来,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我们在电化教育中制做了大量的以“两个规范”为内容的课件,如各个工种的规范操作工序课件等等,播放后,对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教育培训质量的提高,使员工在迅速、牢固的掌握各种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同时,安全第一的意识和搞好安全的自觉性也明显得到增强,有效实现了安全意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安全行为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第三,有效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素质。利用多媒体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讲课人必须提前制做课件。而制作出一个合格的、高质量的课件,讲课人需要翻阅大量的文件资料,需要对职工的心态进行深刻的分析,需要学会绘图,需要具备相当的微机操作应用技术。各个管技人员在精心设计、准备一个个教育课件的同时,自己的意志不断得到考验,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素质也不断得到提高。第四,安全教育工作的深化,为全矿安全业务流程再造、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构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其他重要安全管理举措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推动了我矿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和安全形势的健康发展。实践证明,充分运用好电化手段,确实是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必由之路。

总之,搞好新形式下煤矿安全工作,首先应当从加强班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入手,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探索班组建设的新途径,并通过开展一系列有利于提高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活动,推进管理向班组的延伸,才能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为企业安全、和谐、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10篇 浅谈煤矿班组安全管理中的人本效应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更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诸要素中最重要的决定因子。班组作为矿井安全生产中的最基层组织,要顺利贯彻落实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的管理制度、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完善的安全措施,实现安全生产任务目标,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班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因此,班组安全管理的优劣,决定于人本效应的充分发挥。下面,笔者就如何发挥煤矿班组安全管理中的人本效应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塑造班组安全管理的灵魂

安全文化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现象,是进行安全管理的有效形式,它以人为本,以文化为载体,通过文化的渗透提高人的安全价值观和规范人的行为,是安全管理的灵魂。班组作为参与管理的最基层组织,既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承载者,又是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直接执行者,更应该认真研究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手段,从提高组员的安全思想境界和维护组员的安全权益入手,大力进行“我懂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引导,动用一切手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理念、安全价值观的宣传和灌输,使“自己的安全自己管,指望别人不保险”、“我的责任我知道,我的责任我落实”的安全理念真正变成每个组员的自觉行动。

1、创新载体,加强教育,增强组员的安全意识

在安全管理中,人是第一要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中不难看出,大部分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此,加强安全教育,增强组员的安全意识,杜绝不规范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要用科学的方法,合理、规范、持之以恒地开展。要注意创新安全文化载体,积极构建安全意识教育的平台。当前,我们盛泉公司66个生产班组中普遍采取了“班前安全宣誓、一日一安全提醒、现身安全说法、发动家属给组员寄送安全家书、建立全家福亲情牌板、给组员发送安全手机短信”等安全教育方式,并在学习室、工作现场和组员宿舍等场所张贴安全谚语、安全警句,从视觉系统到听觉系统进一步增强了组员对安全的感性认识,把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深深地烙在了组员的脑海里。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要让组员对安全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还应该积极探索教育载体的不断创新。一是要积极推广并坚持好“手指口述”管理法,以此规范组员的作业习惯。“手指口述”管理法是国际认可的先进安全管理方法,是针对煤矿高危及操作环节复杂等特点,创新的一种通过心想、眼看、口说、手指的指向性集中,按危害辨识、预防和培训的策划对工作程序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确认。通过这种方式,促使组员深思牢记安全操作过程及作业要领,是规范组员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措施、杜绝习惯性违章、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模式。目前,许多煤矿都在推广此法,盛泉公司也不例外,但关键是要做到持之以恒地坚持,并抓好向班组自主管理的延伸,提高职工主动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的自觉性,使管理要求和正确的操作流程成为每个人潜意识的一部分和日常的行为习惯。二是开展班组危险预知预防活动,增强安全事故的控制和解决能力。班组在工作前,要利用班前会等时间发动组员讨论分析工作现场情况,对每一项工程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剖析,从中找出人为的、设备的、环境的以及管理方面的危险点,并制订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根据危险预知情况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预知预防能力。

2、丰富内涵,强化培训,提高组员的业务素质

企业千条线,班组一针穿,企业的一切工作最终都要落实到班组的活动上。班组安全管理的质量和员工的安全业务素质往往是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决定因素。因此,要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就必须把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要抓好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素质培养。班组长是班组的核心,既是生产者,又是管理者,具备承上启下的特殊作用。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一个安全意识不强、技术不过硬、组织能力差、群众基础薄的班组长是不可能带好一个班组的。因此,必须要做好班组长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一是要把好“入口”关,通过班组长直选程序将最合适的人选选配到最合适的岗位;二是要把好“充电”关,采取各种方式对班组长进行培训,使班组长能较为完整的拥有合理的知识架构。其次,要抓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这部分人肩负着保证矿井生产所需各种设备、各个环节、各个转载点、各道生产工序正常运转的艰巨重任,是班组的中坚力量,他们安全操作技能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班组乃至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通过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建立特殊工种长效培训教育机制和持证上岗机制,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本工种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操作规范,可以避免大量的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违章行为的发生。另外,要为班组全体成员提供培训、学习机会,更新安全知识,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学习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根据生产实际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培训。像我们盛泉公司近年来探索形成的互动式、换位式、讲授式、直观式、活动式“五式”培训法,避免了老师讲学生听的被动式培训弊端,这样老师讲的起劲,职工听得入神,培训内容接受的快、多、全,效果特别明显。为了让职工养成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还可以考虑将课堂搬到井下现场。像盛泉公司近期推广的“现场安全知识提问法”就深受职工欢迎,矿检查人员、区队盯岗人员和班组长、安监员针对每个职工的现场实际情况,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间隙,有目的地提问一些有关的安全知识,并做好记录,奖优罚劣。这样,不仅增强了职工自觉学习的浓厚兴趣,还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职工在实践中加深学习记忆,在学习中提高实践能力。

第11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9、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煤矿每周至少由企业法人(或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10、各煤矿必须建立值班调度室,实行24小时领导全班调度制度。每班必须由值班干部组织开好班前会、做好调度记录、做好领导下井记录、跟班干部下井记录等。

11、按要求完善矿井管理的“十六”项制度和“八大”记录。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

12、落实企业法人(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人(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

13、落实现场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和进出人员清点登记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打赤膊下井;严禁使用失爆矿灯,下井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防爆矿灯和自救器。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4、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

15、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井口照明必须一律使用矿用防爆灯,严禁明火照电,地面压风机必须置于井口20米以外,绞车房配电设备必须隔开,绞车房和充电房要配有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器材,严禁使用危房。

16、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矿井必须经常实测并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下避灾线路图。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要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调查当地水文资料,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7、煤矿开采应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并使用正确的开采方法,严禁乱采乱挖、乱费资源;严禁开采各类保安煤柱。

18、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并有两个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少于30m,保持采煤工作面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分别通到进、回风巷道。严禁独眼井生产,严禁未经市煤炭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生产系统。

19、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井下必须有足够风量,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利用老塘通风,风筒离作业点档头不得超过3米,井下局扇距回风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0、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严禁自然通风和以局代主。地面主扇必须配备一台同等功率的配用主扇,并能保证随时开启,且安装好反风装置,严禁随意停开风机,确保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在停风状态下,必须撤出人员,维修巷道,检修设备不得破坏正常通风系统。

21、严禁风井出煤,如风井井筒维修需启动风井,实行向安监站请求报告制度。系统调换应向市局报告,批复后方可实施。

22、加强瓦斯检测与管理,实行瓦斯“三对口”和“一炮三检”制度,矿井必须严格执行瓦检员提前半小时进班,最后出班,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认真填写日记手册和瓦斯报表,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天审查瓦斯报表,均要签字,提出意见。

22、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探水距离不得小于10米,完善好探放水记录。

23、应在井底附近建立水仓和排水设施,且必须建在新鲜风流中,同时必须备有两套能正常运转的排水设备。水仓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水泵总排水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严禁在水体下和洪泛区采煤。

24、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主要巷道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支护,严禁空帮、空顶、超前作业。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严格当班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严禁使用茅草拼邦。

25、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必须配备一氧化碳检测器,制定合理的防灭火措施,加强巡视。

26、制定启封密闭、处理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的排放措施。

27、加强盲巷及暂停工巷道的管理,盲巷、废弃巷道及采空区必须及时打好永久性密闭,暂停工巷道必须打好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28、贯通巷道和石门揭煤,井筒揭煤必须制订安全措施,防止瓦斯煤炸和瓦斯突出。

四、加强机电,爆破材料的管理

29、矿井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实行井上、下用电分开,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0、各煤矿必须使用安全达标的矿用提升绞车,并使用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φ1.2以下的绞车提升人员,斜井和立井井口必须设置栅栏门。

31、立井提升人员必须配套合格的罐笼,每次提升人员不得超过四人,严禁人货混装,严禁不带电操作,严禁使用吊桶上下人员。

32、斜井提升必须设立“一坡三档”,并安装防跑车装置,运送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人车,并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严禁人员蹬钩,乘坐矿车,严禁断电放飞车。

33、加强主副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主要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以0.3m/s以下的速度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当断丝面积超过5%、直径缩小超过10%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34、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保护,井下电气设备(含电缆)必须具有煤安标志和合格证。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井下电器要有“三大”(断路、漏电、接地)保护装置,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检修或搬迁井下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格执行“谁断电、谁送电”的原则。

35、矿井必须有和外界联络的通讯设备,井上下设置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和防爆电话,采掘工作面有通讯电话,并由专职信号工发送信号,保持矿井通讯24小时畅通。

36、禁止使用塑料编织袋风筒或其他非抗静电阻燃风筒。制定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恢复通风前瓦斯排放措施,严禁一台局扇向两个作业点供风,严禁串联通风。

37、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按规定进行强检和日常校验,严禁自行调高瓦斯报警、断电浓度值,规定其断电值为0.9%瓦斯浓度。合理安装好探头,低瓦斯矿井至少配足两个探头,高瓦斯矿井至少三个探头,安排专人负责。

38、局扇供电必须使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39、严格执行地面放炮制度,使用发爆器放炮,发爆器与钥匙分开存放。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铜蕊绝缘线,雷管、炸药必须分装在带锁的非金属容器内,由放炮员运送下井。

40、各爆破作业地点要编制爆破说明书,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严禁装药放炮,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五、完善各项相关的管理体制

41、井下每个工作面,每班次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含跟班干部),其中集中在同一地点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人,煤矿企业必须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无偿支付保险费。

42、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3、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相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押金,设立专用帐户,明确专人负责。

44、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以及有智障的人员从事井下作业。

45、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矿井采掘或井巷维修进行劳务承包,严禁随意转让股权,卖买矿井。

46、矿井必须和有救灾能力的矿山救护队签订预防性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服务和救灾协议。

47、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矿井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设施。自身条件不具备的必须与具有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48、落实全员培训。对新招入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49、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以法人代表(矿长)牵头成立机构,并报镇安监站备案,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50、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救,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调查,从中吸取教训。

51、坚决杜绝“三违”和“三超”现象,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12篇 浅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大的方面涉及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小的方面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如何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发生,建立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必须特别注意,处理好多种关系问题。

一、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在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有些人将它们对立起来,视为一对矛盾,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和片面的。安全与生产之所以不是一对矛盾,就是因为它们根本不是对立着的双方,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关系,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没有生产谈何有安全。但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生产。人们常说:“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就是这个道理。在认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我们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分析,既要承认安全与生产存在着本质的必然联系,又要承认安全与生产之间存在着区别,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反对形而上学,只见局部、不见整体观点,杜绝把安全与生产完全割裂丌来的片面孤立的思想,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井上井下的全方位、全过程。

二、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就煤矿整体工作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但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能生产。煤矿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煤矿的效益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煤矿的效益主要来自于煤炭生产,如果没有安全保证,煤矿企业的效益就是一句空话。事实上,一个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如何,必然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企业发生事故总要或多或少造成经济损失,还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这本身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此外,由于工亡事故的影响,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生产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由此可见,安全生产对煤矿至关重要。但是也应看到,安全毕竟不完全等于经济效益,安全上去了并不等于经济效益就能提高。事实证明,效益与安全是煤矿企业的两项根本性任务,企业领导必须坚持两手抓,要以安全保效益,以效益促安全,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厚此薄彼。

三、偶然与必然的关系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常有人以偶然两字来分析和解释各种事故。比如,若发生死亡事故,便以事出偶然来开脱,这种偶然显然不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对搞好安全生产是十分有害的。认真分析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我们都可以得出一个共同结论。任何一起看似偶然的事故,其背后都可以找到隐藏着的必须规律。每一起事故的发生,尽管有各种偶然因素,但终究是“三违加隐患造成了事故”的结果。无论分析追查哪起伤亡事故,都能找到发生事故的必须根源。看似偶然的事故,其实都有其必然性。安全工作不同于其它工作,它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和粗心大意。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从基础工作入手,狠抓管理,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考核,从严奖惩。只要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强化安全管理,能逐步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杜绝事故的偶然而走向成功的必然。

四、突击与持久的关系

安全生产涉及到井上井下,方方面面,有些工作需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击完成。同时,还要注意日常巩固,避免一阵风,走过场行为。这就需要持之以恒,做扎实细致的工作。在安全生产实践山,注重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集中抓打开工作新局面,通过经常抓使工作深入持久,不断巩固发展。如每年5月丌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重点,通过短短的一月时间集中优势兵力,打好突击战。在此基础上抓巩固,求提高,达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的目的。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要处理好突击与持久的关系。在这方面,我们有经验,也有教训。为什么事故安全教育坚持不好,收效甚微,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只重视社会突击战,忽视持久战。很多煤矿往往是文件一到,上下号召,声势浩大,过后了事。事故安全教育是一项基础工作,仅靠“突击”一下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它需树立“持久战”的思想,从制度、纪律、时间、形式、教育等方面逐步建立一套考核机制,惟有如此,才能搞好这项工作。在安全生产,我们要处理好突击与持久的关系,用突击来巩固持久,以持久来检查突击,把突击与持久恰当地运用到安全生产活动。

五、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安全生产中的硬件与软件是指装备与管理两个方面。搞好安全生产没有先进的装备不行,这是安全生产中的硬件。随着井下采掘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硬件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综采综掘机械化已经在安全生产中显示出它的优越性,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硬件水平的提高,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抓好硬件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狠抓软件建设,强化安全管理,狠抓职工培训,促进职工队伍安全素质的提高,把硬件与软件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但也必须看到,同样的装备,同样的条件上,同在一个矿生产,有些班队平安无事,有些班组则发生事故。其原因就是没有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实践证明,硬件仅仅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在抓好硬件的同时,不能放松软件建设。必须坚持“装备、培训、管理”并重的原则。

六、爱护与袒护的关系

爱护与袒护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有原则上的区别。然而,在安全生产中由于有些领导对爱护的认识有偏差,往往错把袒护当爱护,这样,必须给安全生产带来负面效应。在安全产中,各级领导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职责,领导干部爱护下属既是领导工作的需要,也是安全生产的需要。如何才是爱护下属呢各级领导要把对下属的爱护全部体现到安全管理中。寓爱于严,严要求、严检查、严监督、严管理、严追查、严处理才是真爱护。对于下属发生的违章行为和责任事故不姑息、不迁就,该教育就教育,该追查就追查,该处罚就处罚,该撤职就撤职。这样才是真正的关心下属,爱护下属。而在安全生产方面,确有少数领导干部错把袒护当爱护,他们把严格要求同爱护下属对立起来,一味地讨好、迁就下属,结果帮了倒忙。对下属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果袒护,表面看来是关心爱护,实际上是害了下属,往往导致事故的发生。

七、情治与严治的关系

情和严只是两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就难了。在安全生产中,许多单位恰恰在情和严的问题上处理不好,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处境。究其原因,问题就出布他们处理情和严的关系上。情和严,也可视作一个对立的统一体,情应该出于严治之中,严应该立姜堰情治之上:两者是不应分离的。而在安全工作中,有些人往往处理不好两者关系,以致顾此失彼,易走极端。有的一味强调情治,使管理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放任自流,弄得松松垮垮,无章可循,不可收拾。有的一味强调严治,使管理变成一堆冷冰冰的条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没有思想和感情的沟通,管理自然达不到目的。在如何处理情治与严治的问题上,要做到适可有度,恰到好处,情中有严,严中有情,只有这样,才能搞好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八、大事与小事的关系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安全工作中的大事与小事的关系,是量变与质变的具体体现,搞好安全工作重点要抓好预防工作,而要搞好预防工作就要化解量变,防止质变。各类事故,往往源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就促使我们运探究大与小的关系。以小为大,就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知道,不排除小隐患就可能变成大隐患;不解决小问题就可能变成大问题;不处理小事故就可能变成大事故。而以大为小,往往由小变大,积小成巨,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无小事。谁忽视小事、放松小事,谁就会受到惩罚、吃苦头。一定要妥善处理大事与小事的关系,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然,由小变大,最后诱发大事故的发生,是很难搞好安全生产的。

九、独唱与合唱的关系

如果把安全生产看作一首歌,那么就有独唱与合唱之分了,要唱好安全生产这首歌,既需要独唱,也需要合唱。只有把独唱与合唱融为一体,才能达到最佳效果。然而在安全生产中,有些人认为搞好安全生产是安监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无关,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它在安全生产中起着领唱作用。在它的带动下,经过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共同唱好安全生产这首歌。安全工作涉及到采、掘、机、运、通各个专业,也涉及党、政、工、团、妇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搞好它,离开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专业都是不行的。搞好安全生产,不只是安监部门的事,而是全体部门的事,不只是安监员的职责,而是全体职工的职责。我们要处理奸独唱与合唱的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活动中去,齐心协力唱好安全生产这首歌。总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必须牢牢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整个生产实践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先安全后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工作作原则,抓安全促生产,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政治、经济效益,并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来保障安全生产,我们的煤矿企业才能达到少出事故和不出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13篇 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上下车场挂车时,余绳不得超过(a)m。

a.1 b.2 c.3 d.4

2.提升速度超过(c)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

a.2 b.2.5 c.3 d.4

3.架线电机车运输时,在行人的巷道内,自轨面算起,架线的高度不得低于(c)m。

a.1.8 b.1.9 c.2.0 d.2.2

4.提升钢丝绳检验周期,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b)个月检验一次。

a.3 b.6 c.9 d.12

5.提升置装设的过卷保护装置是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车位置(d)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a.0.1 b.0.2 c.0.3 d.0.5

二、多选题

1.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向上运输时,需要装设(abcd)。

a.防逆转装置 b.制动装置 c.断带保护装置 d.防跑偏装置

2.刮板输送机采取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措施有(abcd)。

a.断链保护措施 b.安装过载保护装置 c.安装故障停运转保护装置 d.防止机头、机尾翻翘的锚固措施

3.提升机管理工作应有的规章制度包括(abcd)。

a.操作规程、干部上岗查岗制 b.岗位责任制 c.交接班制 d.监护制和巡回检查制

4.对钢丝绳蝇头固定在滚筒上的规定是(abd)。

a.必须有特备的的卡绳装置 b.滚筒上经常保留三圈以上的钢丝绳 c.无卡绳装置时可将绳系在滚筒轴上 d.钢丝绳弯曲不得成锐角

5.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必须设置的安全装置有(abcd)。

a.阻车器 b.挡车栏 c.各车场用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d.斜巷防跑车装置

三、问答题

刮板输送机伤人事故有哪些伤人事故预防措施是什么

刮板输送机伤人事故主要有:断链伤人,飘链伤人,机头、机尾翻翘伤人,溜槽拱翘伤人,运料伤人,在溜槽上摔倒伤人,偶合器无保护罩碰人,信号误动作造成伤人及因刮板输送机引发的瓦斯、煤尘爆炸等造成人身伤亡。

预防措施

(1) 刮板输送机在开机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再点动试机,无问题后再正式开机。

(2) 凡是转动、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置保护罩或保护栏杆。

(3) 不准在输送机内行走,严禁乘坐刮板输送机

(4) 严格执行停机处理故障、停机检修的制度,停机后要悬挂停机警示牌。

(5) 做好刮板输送机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做到一稳:整台机组要平稳;两平:中部槽接口要平,电动机和减速器底座要平;三直:整台机组要平直,工作面要直,电动机、减速器中心线要对直;四勤:对刮板输送机要勤检查、勤注油、勤清理、勤修理。

(6) 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

①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②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品代替。

③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④移动刮板输送机的液压装置,必须完整可靠。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必须打牢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锚固支柱。

“一通三防”复习题

一、 单选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 a)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a20b30c50

2、下列属于减尘措施的是(c)。

a喷雾洒水b清扫积尘c煤层积水

3、瓦斯积聚是指体积超过0.5立方米的空间瓦斯浓度达到(c)现象。a 1%b 1.5%c 2%

4、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b)m。

a30b50c60

5、为一个采取服务的巷道称为(b)。

a开拓巷道b准备巷道c回采巷道哦

二、多选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a、b、c、d)开采煤炭称为“三下”采煤。

a 建(构)筑物物下 b铁路下 c公路下 d 水体下

2、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abd)。

a风流方向b风量3机电设备的安装地点 d通风设施的的安装地点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a、b、c、d)。

a停止工作b撤出人员 c切断电源 d悬挂警标

4、下列选项中,瓦斯爆炸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a、b、c、d)。

a高温b高压c冲击波d有毒有害气体

5、形成矿井外因火灾的引火热源有(a、b、c)。

a存在明火b电火花c机械摩擦d煤炭有自然倾向

二、 问答

1、 防治瓦斯爆炸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①加强通风(符合规程要求4/s, 5/s必须注水);

②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

③按规定检查瓦斯;

④积极预抽瓦斯;

⑤安全监控有效;

⑥防治一切火花的产生;

⑦防止、控制继发性事故的发生。

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

一、单选题

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b)。

a.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缝为失爆

b.隔爆结合面严重锈蚀为失爆,可涂油漆防锈

c.外壳内随意增加元件使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失爆

2、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a)m以上的通道。

a.0.8 b.0.7 c.0.5

3、井下电力网的(a)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端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的、热稳定性。

a.短路电流b.过负荷电流c.过负荷电流

4、煤矿井下(b)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a.30 b.40c.50

5 、井下电缆悬挂点的距离,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得超过(a)m,在立井筒内不得超过6。

a.3 b.5 c.7

二、多选题

1、井下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通常作业程序包括(abcd)。

a.停电b.瓦斯检查 c.验电d.放电

2、下列属于供电安全作业制度的是(abcd)。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许可制度c.工作监护制度

d.停送电制度

3、造成短路故障的主要原因有(acd)。

a.误操作 b.电源电压低c.绝缘击穿d.机械性绝缘损伤

4、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结合面的三要素是(abc)。

a.间隙b.宽度 c.粗糙度 d.隔爆面平整度

5、防护等级就是(ab)的能力。

a.防外物b.防水c.防火d.防撞击

三、问答题

哪些地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答: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地点:1、采取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房);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3、低压配电点和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接地装置。

一、单选题

1、滚筒采煤机常用的斜切进刀方式有端部斜切法和(b)。

a.上部斜切法b. 中部斜切法c. 下部斜切法

2、为了人员安全,滚筒采煤机在电动机与滚筒之间的传动系统中设有(b)。

a.信号装置 b.离合器c.隔离开关

3、采煤机必须装有能停止刮板输送机的(b)。

a.信号装置 b.闭锁装置c.开关

4、切割头可以伸缩的掘进机,前进切割和横向切割都必须是切割头在(c)位置进行。

a.伸出 b.旋转c.缩回

5、液压支架煤层侧角超过(c)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装置。

a.10° b. 12° c. 15°

二、多选题

1、预防和减少采煤机故障的措施有(abce)。

a.提高工人素质b.坚持“四检”制度,严格进行强制检修

c.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d.减小煤层采高

e.加强油质管理,防止油液污染

2、滚筒采煤机较长时间停机时,司机应做到(abcd)。

a.打开左右截割部离合器b.打开隔离开关

c.关闭进水总阀d.将两滚筒放到地板上

3、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做到以下要求中的(bcd)时,才可开动掘进机。

a.有专人放哨b.必须发出警报

c.铲板前方无人d. 截割臂附近无人

4、掘进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或交接班时,必须做到(abc)。

a.将截割头落地b.断开电源开关

c.断开磁力启动器隔离开关d.发出警报

5、掘进机作业时,如果内喷雾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bc)。 a.人力喷雾b.外喷雾装置

c.除尘器d.水管喷水

三、简答题

1、简述预防滚筒采煤机伤人事件发生的措施。

答:1、加强工作面技术管理,司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2、采煤机附近有人作业或更换截齿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离合器,切断电源,如果司机离机或停机时间长时,必须将两滚筒放到底板上;3、更换截齿时,在离合器打开的状态下,必须用手扳转滚筒,严禁电动机点动,并关闭刮板输送机;4、滚桶附近3米以内,作业人员必须护帮护顶,防止煤片帮或顶板垮落将人拥向滚筒。5、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抽采试题

一、单选题:

1、 预抽煤层瓦斯宜采用高负压瓦斯抽采系统,孔口负压应大于(b)kpa。

a、6.7b、13c、20d、30

2、上邻近层瓦斯抽采时抽采瓦斯效果最好的区带是(b)。

a、冒落带b、裂隙带c、弯曲下沉带

3、采空区瓦斯抽采时,抽采钻孔的终孔高度不小于(a)倍的采高。

a、4-5b、3-6c、4-8 d、8-30

4、瓦斯管路敷设必须能满足排除积水的要求。平巷中的瓦斯抽采管路必须保持一定的坡度,每隔(a)米应设置一只放水器。

a、200-300 b、500-600 c、100-500

5、抽采管路通过的巷道曲线段少、距离短,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大于(c)度。

a、30b、40 c、50 d、60

二、多选题:

1、进行采空区瓦斯抽采可选择(abcdef)瓦斯抽采方法。

a、采空区插管抽采 b、采空区埋管抽采c、地面垂直钻孔抽采

d、内错顶板巷抽采 e、高位走向钻孔抽采f、高位倾斜钻孔抽采

2、进行瓦斯抽采管路检查过程中,注意检查(abcde)等内容。

a、支撑高度妥否 b、距轨道距离c、管路拐弯角度

d、附属设施是否齐全e、固定的可靠程度

3、瓦斯抽采管道的附属装置有放水器、(abc)测温、测压、防回火、放回气、防爆装置。

a、除渣器b、测coc、流量计

4、我国煤矿常用的瓦斯抽采泵的类型有(bcd)。

a、轴流式瓦斯泵 b、水环式抽采泵 c、离心式瓦斯泵d、回转式瓦斯泵

5、封孔管与连接管的连接方法有(abc)。

a、扎紧法 b、卡套式快速接头法 c、插拔式快速接头法

三、简答题:

本煤层瓦斯抽采的含义、分类及其存在的问题

答:含义:本煤层瓦斯抽采就是在煤层开采之前或采掘的同时,用钻孔或巷道进行该煤层的抽采工作。

分类:

按抽采机理分:未卸压抽采和卸压抽采。

按汇集瓦斯的方法分:钻孔抽采、巷道抽采和巷道与钻孔综合抽采。

未卸压钻孔抽采有:穿层钻孔抽采和顺层钻孔抽采。

卸压钻孔抽采有:掘进面边掘边抽和回采面边采边抽。

存在的问题:

1、单孔抽采流量小。

2、钻孔工程量大。

安全法规试题

一、单选题

1、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a),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责任追究制度 b.法律追究制度

c.隐患排查制度 d.矿长负责制度

2、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超过(b)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300人b.100人c.200人d.50人

3、发生伤亡事故的,由(d)进行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a.生产经营单位 b.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c.工会组织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c)的罚款

a.30%b.40%c.60% d.80%

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或者采用危机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巷道贯通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责令(c)。

a.关闭 b.限期整改c.立即停止作业d.停产停业整顿

二、多选题

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整改;有关煤矿或其作业场所经复查合格的,方可恢复作业。

a.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 b.为使专用防爆器

c.未使用人员专用升级容器 d.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2、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依靠(bd)。

a.煤矿企业b.煤矿职工c.群众d.工会组织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abc)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隐患。

a.停产停业b.停止施工

c.停止使用相关设施和设备d.停产整顿

4、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ab)。

a.停止生产b.排除隐患c.限期整改d.吊销证照

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未依法取得(abd)和矿长依法取得i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

a.采矿许可证b.煤炭生产许可证

c.安全生产许可证d.营业执照

三、简答题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职权有哪些

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一、单选题

1、硝铵类炸药不得与(b)同库存放。

a.粘土b.雷管c.炸药d.水泡泥

2、炮眼封泥应用(a),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a.水泡泥b.煤粉c.炮土d.煤块

3、间隙效应能(b)爆破效果。

a.增强b.降低c.保障良好d.优化

4、埋藏在地表以下第一个隔水层以上的地下水,称为(c).

a.矿井水b.含水层水c.潜水d.承压水

5、关于两个隔水层中间的地下水,称为(d.)

a.矿井水b.含水层水c.潜水d.承压水

二、多项选择题

1、炮眼应用水泡泥封堵,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abc)的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a.粘土炮泥 b.不燃性c.可塑性d.混合 e、煤粉

f、岩粉

2、下列哪些是装药时常见的安全隐患(abcdef)。

a.一个炮眼内装多个雷管b.装药量过大c.装垫药

d.不清空 e.装盖药f.不验空

3、对使用盖药、垫药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

a.浪费炸药 b.影响爆破效果c.容易发生残暴d.容易产生爆燃 e提高爆破效果e、节省炸药

4、探放老窑水的钻孔布置原则(bcd)。

a.必须方便钻孔施工b.保证安全生产 c.探水工作量最小d.不漏掉老窑e.保证工作量f.打眼少

5、常用防水煤柱的主要类型有(abcde)。

a.断层防水煤柱b.井田边界防水煤柱 c.上下水平防水煤柱

d. 水淹区防水煤柱 e.相邻采区防水煤柱 f.裂隙防水煤柱

三、简答题

1、矿井透水的预兆有哪些

答:挂红;挂汗;煤壁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地板鼓起;水色发浑,有臭味;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裂缝出现渗水。

第14篇 某煤矿挡土墙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煤矿挡土墙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⒈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临时材料堆放点布置等符合有关规定,机具摆放整齐有序,各种标志、标识正确醒目。

如出现危及或可能伤及人员的危险时,所有相关的工作应停止直至危险状态得到消除。

任何表现出不安全因素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直至处于安全状态或从施工区域移出或更换。

晚上施工,获建设单位认可后,项目部提供具有足够强度的照明设施,确保安全生产。

控制箱电气开关、闸刀等须放置在防雨棚或防雨罩,设漏电保护器以防漏电。

作业现场应经常打扫并保持清洁,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⒉施工人员

熟悉与安全有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安全程序的有关人员,采取适当的惩罚性措施。违反安全规定并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人员从施工队伍中清除出去。

施工人员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与作业相适应的防护用品,检查作业场地、施工机具及设备的完好情况。

施工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施工人员在工作前和工作中均不得食用酒精类饮料,不在禁止烟火的场所吸烟。

在施工区域应走指定通道。

注意各种安全标志,不随便拆除或占用各种照明、信号、防雷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检测仪表等。

⒊施工用电

施工现场电气作业,由专职电工按规范操作,并负责作业区内各种带电设备及电线的漏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合格劳保服装,戴标准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漏电试验。

雨天或潮湿天气,不在露天使用电气设备,必要时采取适当的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应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开关箱内。

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

配电屏(盘)上的各种配电线路应有编号并标明用途。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警告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⒋其它安全措施

机械装卸石料时,要确保作业区域无非工作人员在场;人力搬运石块时要注意配合,步调协调一致,互相用力均匀,保证安全。

搭设上料平台要保证地面的平稳度,确保运输安全。

搅拌机操作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非岗位人员违章操作。

⒌废物垃圾处理

保持作业带范围内不遗留施工产生的垃圾和碎片。

垃圾应运到施工场地以外的垃圾处理场妥善处理。

不得将垃圾当挡土墙回填物处理。

各种油料应在容器内存放,废油应及时回收集中储存,严禁就地倾倒,对安全施工造成易燃性隐患。

⒍应急急救

⑴触电救护

如电源开关在附近、应迅速关闭电源,否则用绝缘物体挑开电线或分离电器,使患者脱离电源,然后送医院急救处理。

⑵械伤救护

处理械伤的原则是首先抢救伤员的生命,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应就地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等。

第15篇 澳大利亚的煤矿安全管理

澳大利亚的煤炭生产采用综合机械化采掘,生产集中,生产环节相互依赖是它的突出特点。澳大利亚的矿山全部为私人企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外国投资或经营。通常采矿公司向政府租用勘探和采矿权,从土地所有者手中租用土地从事采矿活动。尽管如此,所有矿山的运作都在政府能源和矿产部的监督管理之下。矿山经理必须向政府注册,他们必须熟知政府有关采矿的政策法规,以及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员工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要求。澳大利亚煤矿的全员生产效率是1.656万吨/年,年产量超过2亿吨,其中80%用于出口。2000年到2001年间,新南威尔士州59个生产煤矿的生产效率是1.16万吨/年,其中35个井工矿的生产效率为0.83万吨/年,雇用9932人,死亡2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014。

与其他采矿国家相比,澳大利亚的采矿安全管理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但是,采矿工作在澳大利亚也曾经是最危险的职业之一。从1875年到2002年,在澳大利亚,一共发生了1900多起严重的矿山生产事故,导致1万多人伤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1996年到1997年的一年间,在新南威尔士州共有7起严重的矿山事故发生。也正是由于这几起事故引起的行业和社会震动,使得所有矿业公司都实行了潜在事故的报告制度,即鼓励工人和技术人员寻找事故隐患,对新引进的设备、新的生产工艺、新的工作地点、新的工作环境都要进行风险评估。所谓风险评估就是由一个集培训人员、管理人员、工程师和操作人员于一体的矿内组织,以寻找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为目的,并针对这些潜在事故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由于矿工的死亡率很低,澳大利亚矿山管理部门不再以百万吨死亡率作为安全生产的评价指标,而是以因工伤而损失的工作时间的频率作为评价安全的指标。例如,2001年间,新南威尔士州煤矿因工作而损失工作时间的频率为每百万工时33次。

但是,有专家指出,由于矿山生产的复杂性和地质条件的不重复性和随机性,看起来安全的矿山仍有事故发生。另外还有一些事故可能没有工作时间上的损失,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些事故不会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所以,有些大公司目前采用另一种方法来评价矿山的安全程度,即记录每一个包括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甚至没有损失任何工作时间的事故,用这个指标的高低来判断矿山的安全生产程度。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矿山安全的管理从上到下涉及很多部门,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煤炭生产联合管理委员会、矿山公司、矿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等。联邦政府对矿山安全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立法来实现。但州政府在执行联邦法律的同时对本州内的矿山公司在政策、生产管理上有着绝对的发言权。州政府可以根据情况以立法和行政的形式监督矿山进行规范管理,必要时可以以行政方式停止矿山的生产。

从2002年1月1日起,州煤炭生产联合管理委员会和州矿山救护总站并入一个新的联合体,即煤炭服务有限公司。

煤炭服务有限公司有着鲜明的企业特性。它是一个集矿山安全监督、工人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监督、矿山救护、矿山保险于一体的合作组织。它的成员有州煤炭生产联合管理委员会、矿山救护大队、矿山保险公司、矿工联合会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一个矿一般只设一名经理,矿山的每一个职员都在矿山经理的管理之下。根据具体情况,一个矿可以有分管不同工作的部门经理,例如开拓经理、选矿经理等。一个矿上的工长有区域的绝对控制权,他可以决定是否允许工人进入指定的工作地点。矿内分工工长负责井下工作面的安全检查,包括瓦斯浓度、顶板条件等。工长每两个小时检查一次,把检查结果写在工作面的主要入口处。每个人在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查看工长的检查报告,如有疑问必须与矿上调度核实。井下电气工程师、机械工程师和工长等必须填写一式三联的报告书,他们在交接班时把情况交代给下一班的同事。

为了安全,矿山对同一时间进入长壁工作面的人数有着严格的规定,一般为15人,包括行政人员或参观人员在内。所以,在工作面入口处有一面木板,上面挂有15块小铁牌,每一个进入工作面的人都要拿一块,出来时挂回去。当木板上没有铁牌时,外面的人必须等里面的人出来后才能进去,无论他是什么职位,干什么工作。这样,既限制了工作面的人数,同时,一旦发生事故,外面的人知道有多少人在里面,以利于营救。

矿山设有专职人员负责对临时需要下井的外来人员,比如合同工、科研人员、参观人员等进行临时的短期安全培训,时间从几小时到一天不等。目的是让每一个下井的人员都知道,如果有事情应该如何应对。

刘玉洲 陆庭侃

第16篇 煤矿高瓦斯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管理

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东保卫煤矿为低瓦斯矿井,但是局部区域为高瓦斯区域。由于瓦斯涌出量较大,给采掘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我矿通过近几年的生产实践,在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下面以一采区41层-370左皮带道掘进工作面为例,介绍一下我矿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主要方法。

一采区41层-370左皮带道设计沿41层煤顶板施工,煤层厚度1.7米,为半煤岩巷道。巷道净高2.3米,净宽2.8米,掘进断面7.3平方米,采用锚杆支护。该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96米3/min,为高瓦斯工作面,最长供风距离1000米。

我们知道,瓦斯爆炸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瓦斯浓度达到5%~16%;二是有高温火源,温度650℃~750℃;三是氧气浓度在12%以上。由于氧气是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井下空气中氧气浓度必须在20%以上,因此,预防瓦斯爆炸,必须从控制瓦斯浓度及消灭高温火源两方面入手,我矿对高瓦斯工作面的安全管理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

一、加强工作面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1、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供风量。足够的供风量是预防瓦斯积聚的必要条件。该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及供风距离,我矿选择ybf-11×2型对旋局扇为工作面供风,该局扇最大吸入风量240米3/min,导风筒直径为0.6米,风筒出口风量达到190米3/min。为了保证局扇不循环,全负压供风量为400米3/min。

通过保证工作面足够的供风量,有效地控制了工作面瓦斯浓度的升高及瓦斯在回风流中局部积聚。

2、保证工作面连续供风。局扇突然停止工作,工作面停风是导致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的主要原因。针对这种情况,我矿在该掘进工作面采取了“三风机、三电源、自动转换”的方法,即工作面安设三台局扇,两台主要局扇,一台备用局扇。从采区变电所三台专用变压器提供三趟专用电源,其中两趟电源为主电源,除供两台主要局扇外,还作为工作面其它设备电源。另一趟电源为备用电源,专供备用局扇。两台主要局扇之间增设一台自动转换开关,该开关是由qc83-80开关改装而成。两台主要局扇其中一台局扇突然停电,另一台局扇自动启动,如果两趟主电源同时断电,则人工开动第三台备用局扇。同时严格停电作业制度,必须保证三趟电源中有两趟电源正常供电。通过采取“三风机、三电源、自动转换”的方法,我矿近几年来从未出现因局扇停电、工作面停风而导致工作面瓦斯积聚而超限的事故。

3、加强瓦斯监测及检查。我矿在该掘进工作面上齐了风电联锁,瓦斯也闭锁装置,工作面安设了瓦斯监测探头,实现微机监控。在上齐监控设施的同时,每个班派一名有经验瓦斯检查员专门检查该工作面瓦斯情况,值班段长每班必须携带检测仪。工作面每次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进行瓦斯检查,及时掌握了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在瓦斯监测监控方面实现了人制与机制的有机统一。通过采取以上几项主要方法,在工作面施工中防止瓦斯积聚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二、改革施工工艺,加强生产管理,消灭点火火源

对于掘进工作面来说,产生引爆瓦斯的火源主要来自三种情况,即电气失爆,摩檫打火、爆破产生火焰这三种情况。因此,我矿针对以上三种情况,从生产工艺,生产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了一些有效方法。

1、改革施工工艺。普通的半煤岩工作面,出货基本采用耙斗机,打煤眼采用煤电钻。由于这两样设备都在掌子头,耙斗机工作时牵引绳、耙头等极易与岩石等发生摩檫,产生火花。煤电钻由于频繁使用,很容易发生失爆。因此,我矿对该工作面的施工工艺进行了改革。工作面取消了耙斗机出货和煤电钻打眼,出货采用人工出货方式,打眼全部使用风动凿岩机。这样,掌子头没有了电气设备,有效地防止了掌子头附近因电气设备失爆及设备运行期间摩檫而产生的火源。

2、加强生产管理。首先,从爆破工艺上加强管理。工作面禁止使用普通的硝胺炸药,采用乳化炸药作为爆破使用火药,这种炸药煤破时产生的火焰很小。同时采用正向爆破,坚持使用水炮泥,装药、放炮均为专职人员操作,从爆破方面防止了引爆火源的产生。其次,加强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矿里每周对工作面电气设备检查两次,生产区每天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电气防爆率达到100%。再次,上山施工的导向滑轮、风筒拉线等运行时容易因摩檫产生火花。因此,我矿在工作面导向轮及风筒拉线上涂抹黄干油,每班一次,消灭了导向轮与钢丝绳,风筒拉线与风筒吊环摩檫产生的火花。

东保卫煤矿在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方法,积累了许多经验,从而杜绝了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务探讨【16篇】

煤矿是个特殊的行业,为此,党和国家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加以强调;并把“安全装备、管理、培训并重”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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