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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问题及解决建议【16篇】

发布时间:2024-01-13 22:56:05 查看人数:34

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第1篇 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为了在安全、优质、高效中满足市场需求,集团公司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的同时,还建立了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效强化机制,作为一名下属公司的主管生产副经理,我在骄傲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想要得到不断的提升,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分析,有针对性的拿出解决方案,为此,我就多年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所发现的问题谈以下浅见: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管理意识不强 。就公司现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分析来看,其监督管理意识不强的思想问题存在于其中,致使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问题的频现,有的甚至直接导致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比如说,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管理者习惯性的、被动的、针对一些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即当问题出现的时候才进行一系列的监督和管理,而没有在问题发生前进行预防性的管理,引发这种行为的最终原因就是其监督管理超前意识不强,没有忧患意识,这一问题,直接导致在日常施工中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中的危险点考虑不周全,防范措施不全面,不利于总结、落实和完善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使公司安全问题受到了严重威胁,从而引发一些安全生产事件。

二是监督管理过程中人员的监管力度不足、责任心不强。在生产工作中,安全监督行为的严谨程度,直接影响到安全是否到位,而制定完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流程,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各类客户的用电需求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细化,势必导致我们电力工作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要求日趋复杂,我们也迫切需要更为先进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与之相配合。只有强调和巩固对各类生产、运行的监管内容的领会程度,才能提高监管人员自身对各种危险点发展的判断力,从而促进地电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

从目前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整体水平来看,其在整个管理监督过程中没有呈现出人对不断发展、充实的各类监管要求完全掌握的完整性和可扩充性的状态,这种状态导致了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的不到位。比如说未监督到基层工作人员的对事故、事件的真实推演工作,没有进行精密的设计和构建,缺乏规范化的指导和设计并让所有的监管人员熟知其中的道理,也没有根据施工计划或在市场导向性的前提下,进行过监督和管理的深层推演,极大的不利于公司现行的安全生产,直接导致基层安全监督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能时,无法准确判断事件的发展轨迹,更无法在第一时间及时制止基层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最终导致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监督管理工作缺乏战略化。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安全生产缺乏战略化的全盘监督管理,没有做到360度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在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人对制度化的规范和制度上的规章的执行力,同时也导致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现象的出现,严重的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思想上做好进一步的落实和完善战略化方案的准备,使电力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能够与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

针对以上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只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丰富安全生产的监察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的监察力度,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进步。

二、优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意识,对于目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来说是一种突破,尤其是针对公司目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来说,不仅要强化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具有较强的监督管理超前意识,要将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来,即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使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与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结合,并不断的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手段,提升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在问题出现之前就能够从主观上引发注意并进行干预和纠正,最终保证安全、可靠,从而促进监督管理工作的完善。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面对不断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缺乏对应贴切的、合理的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这一问题,急需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只有在完善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优势作用。在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突出的体现规划、制定对应监管要求过程的优势,即针对目前不断变化的市场供电需求,统计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工作要求、标准要求等为基础,根据现阶段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来完善监督制度,从而体现出监管制度的严密性和时代性的特点,进一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责任监督管理。在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的落实和完善电力行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体现出人的责任意识,在整个管理的过程中突出这种责任意识,最终将会带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完善。要明确责任,即将监督和管理工作这一责任的形式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身上,这样就能使集体的责任层层具体分解,也能使得每一个监督和管理者能够重视自己的责任,这样就能更好的带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更好的体现。当然在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的同时,也要强化过程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体现出责任意识,带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总之,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保持积极的、持续的、切合实际的工作态度,对安全生产进行不断探索和总结,借以寻求一条科学的、完善的监督管理道路,只有这样,才会使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发挥优势作用,提升我们电力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保障性,降低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用保障安全的行为,为集团公司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第2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培训

电力企业应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为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对新知识、新技术进行重点讲解,增强员工的风险控制、辨识、避险自救、应急处置的能力,保证员工能较好的掌握新设备的运行特点、技术性能、产品结构。还应该重视员工技能的培训及评选,可以加强技术能手、首席师的评选工作,在电力营销、变电运行、变电检修、送电线路等专业中实行导师带徒的活动,让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得以提升,从而增强生产人员掌控设备的能力。

2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电力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时,必须对其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让其拥有建立健全的制度才能确保生产的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只有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才能对电力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才能对生产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让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公共安全、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对有害、危险的因素进行控制、辨识。

3增强电力企业中安全文化的构建

安全文化的构建是通过对安全的人文氛围进行创造及协调的一种人机环境,其对人的意识、行为、观念、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可以对人的一些不安全作为进行一定的控制,从而达到降低人为事故目的。企业可以利用文化凝聚、导向、同化、辐射等功能来指引员工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安全生产的活动,以文化约束的功能引导员工对安全制度进行遵守,通过对员工道德行为进行规范来创造相互信任、团结友爱的团队,对于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相互发现、相互提醒,让所有工作人员都明白自己的价值,让其自我价值得以实现。进而增强电力企业安全制度、政策、目标的执行力度。

4对电力系统的设备技术进行革新

电力企业应该对其设备进行革新,只有对整修电力设备的方案进行全面探索,加大科技的投资并对科研资源进行整合,对电网诊断的中心进行积极筹建,进而才能实现电网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此外,电力企业可以加快以离线检查和信息库为主的相关建设,形成设备信息与在线检查库、离线检查库及历史信息库相结合的新型模式,从而为电网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增强电力设备的运行水平,减少电网耗损。电力系统的设备若过于陈旧的话,比较容易导致一些安全事故发生,如因设备老化、质量下降而导致电力系统发生短路或是引起火灾等,当出现这类情况时,企业必须积极指挥、组建义务消防人员来进行及时补救,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做好善后工作。当然,电力企业也应该做好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及早做好相应的革新,将老化的电力设备跟换掉,确保电力生产系统的安全性。

5加强设备的检查工作

电力企业可以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监测、红外测温等技术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掌握,及时处理设备中存在的隐患,为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有利条件。还应该对设备质量进行检查,如对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等进行检查、核对,让消防设施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对易爆、易燃的危险物品展开仔细的检查,与规定不相符的必须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企业还应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督促其做好安全保卫的相关工作。合理安排对设备的检修,让设备的安全运行能力得到保证。

6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得以提升的关键,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该项工作的时候,应该对作业环境、现场的安全防范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有效的安全检查来不断改善其作业环境及对管理漏洞进行有效的堵塞,使电力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行为得到良好的规范,还可以确保设施系统可靠、安全的运转,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此外,企业还可以对电力设备保护的安全协议进行审查,为电力设施的保护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对电力设施破坏、盗窃等行为进行统计、查处,使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3结束语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在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将其当作基础性的工作并重点做好该项工作,从而让电力企业的生产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要让电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企业就必须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可以从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将安全措施都落实下去,从而使电力企业得到不但的发展。

第3篇 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作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保证电力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工业部及省以上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网经营企业”),不仅要对直属发电厂进行安全管理,对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其他各种类型合资、独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也要纳入电网安全管理范围,对电力生产的安全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所有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网经营企业,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章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第五条 电力工业部及电网经营企业对并入其所管辖、经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行使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六条 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的一般原则为:凡涉及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内容,由电网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监督、归口管理;对于不涉及职工安全及电网安全的管理内容,由上网电厂及其所有者和经营者自行管理。

第七条 电网经营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对影响电网安全、稳定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根据情况组织或参加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2.对拟建、在建、运行的电厂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监督;对电站锅炉进行检验、登记。监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执行,归口统计、上报事故报告。

3.传达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电力生产企业参加各种安全专业会议、安全检查或安全性评价,及时向企业通报事故信息。

4.对并网电厂制订落实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5.对在电力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电力生产企业进行表彰或奖励。

第八条 并网电厂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网电厂安全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

第九条 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应按《电力法》规定,制定电厂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并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提供组织和资金保障。

第十条 并网电厂应积极参加电网经营企业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等安全活动。

第十一条 并网电厂必须接受对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应按规定按时上报或抄报事故有关的报告、报表。

第三章 事 故 调 查

第十二条 由于并网电厂原因引发或造成扩大的电网运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设备事故,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调查组调查;并网电厂及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由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电厂的人身、设备重大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由代管单位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织调查,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可根据情况参加。

第十四条 非电网经营企业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可根据情况由并网电厂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电网经营企业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第十五条 末构成职工人身死亡,末涉及电网安全,未构成重大、特大性质的事故,由并网电厂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自行调查、处理,电网经营企业的电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四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十六条 并网电厂在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后(含当时不能认定,有可能构成的),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上报。

第十八条 电力工业部归口管理的公司(如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等)所经营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同时抄报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

第十九条 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的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按对直属企业管理方式统计、上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事故报告、报表应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电网经营企业对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监督评价,如有违反《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条款的事故定性,有权重新认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公用发电厂是指由电网经营企业统一调度并且所发电量以送入电网销售为主的各类电厂。

第二十三条 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对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上报备案时间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电网经营企业在与并网运行公用发电厂签订的上网协议中应依据本规定明确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范围,并对并网电厂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有相应的考核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第4篇 电力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安全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事前预防、事中应急救援、事后调查处理。上升到理论体系为风险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事故调查处理体系。

1.风险管理

(1)基本概念。

风险管理是用科学的方法(规避、转移、控制、预防……)处理可预见的风险,实施控制措施以减少或降低事故损失。

风险管理是基于“事前管理”思想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安全管理要改变事后分析整改的被动模式,实施以预防、控制为核心的事前管理模式,简而言之,安全管理应由事故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

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是风险辨识:辨识生产过程中有哪些事故、隐患和危害后果及影响是什么原因和机理是什么

二是风险评估:评估后果严重程度有多大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确定风险程度或级别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或要求

三是风险处理:如何预警和预防风险用什么方法控制和消除风险如何应急和消除危害

我们应树立这样的观点:风险始终存在(如:在带电区域工作,始终有触电的风险;有瓦斯的煤矿,都有发生瓦斯爆炸的风险),只要我们事前进行风险辨识、评估,找出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就能避免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

(2)作业安全风险辨识范本。

为了有效落实风险辨识,真正实现预先发现风险和控制风险,各专业班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典型作业项目进行辨识,查找、列出隐患和风险因素清单,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这个清单就是风险辨识范本。

风险辨识范本可作为日常安全风险管理教育培训的资料,也可作为生产班组作业前制定作业风险辨识卡的参考依据。

2.应急管理

(1)基本概念。

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内容。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电力企业、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在任何生产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无应急准备状态下,事故发生后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有应急准备时,利用预先的计划和实际可行的应急对策,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2)应急预案分类。

电力系统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预案。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①符合与应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②与事故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相适应;③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④与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机衔接。

2)专项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主要内容包括:①总则;②应急处置基本原则;③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④事件分级;⑤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⑥预防与预警;⑦信息报告;⑧应急响应;⑨后期处置;⑩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11附则。

3)现场处置方案。基层单位或班组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设备设施、岗位等,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类型(如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①总则;②事件特征;③应急组织及职责;④应急处置;⑤注意事项;⑥附件。

3.事故调查处理

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尽快组织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

第5篇 电力生产劳动人事管理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服务部劳动人事管理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服务部劳动人事管理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受电力生产服务部主任领导,归口综合管理主管管理,对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3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劳动人事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公司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电力生产服务部在劳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对电力生产服务部劳动工资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4 熟悉掌握电力生产服务部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标准和相关的知识。

3.5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对电力生产服务部工资、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综合管理的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工作,以及文件资料的收集、钱物保管及发放的安全负责。

3.6 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

3.7 在做清理保洁工作时,不得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8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9 对劳动工资相关工作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的泄密负责。

3.10 进入生产现注意做到“三不伤害” ,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11 认真参加电力生产服务部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3.12 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电力生产服务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力生产服务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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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电力机组检修安全管理措施

六号机组检修是我公司首次从小机组作业到大机组检修的一个飞跃,检修安全管理也是第一次起步,由于存在着新设备、新结构,同时存在任务重、时间紧等诸多特点,如果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势必影响安全生产及检修进度,甚至发生人身或设备损坏事故,给我公司安全生产造成很大负面影响,经济效益也带来很大损失。为了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检修标准化工作,约束检修(操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原则及措施,要求遵照执行。

安全管理目标: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发生人员误操作和违章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做到:人员责任落实,职责分工明确,“三措”具体明了。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现场作业管理原则。

安全奋斗目标:现场无险情;个人无差错;班组无违章;部门无人身轻伤和人员责任设备损坏。

1.检修安全管理“六项”原则

1.1检修前的“两先一审”原则。

“两先一审”是指检修工程开工前要先制定检修总体施工方案;先制定检修安全管理网络;对施工总体方案的安全措施要进行逐级审批。

设备部在制定检修总体施工方案时,要求达到科学、合理,既要保证检修进度、质量,又要保证检修施工安全进行;制定检修安全管理网络时,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总体项目、子项目的具体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要求措施详细、周全,各个项目责任到人;在审批检修安全措施时,要专业对口,实行分口管理,做到层层把关,以确保措施既科学、严密,又能切合现场作业实际。

1.2检修人员“一教三明确”原则。“一教三明确”是指各检修分场对所有参加检修施工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达到三个明确:①明确自己检修过程中存在哪些危险性;②明确自己如何进行标准化作业;③明确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对参与检修的所有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结合检修环境复杂、恶劣、交叉作业多等特点进行教育,使检修人员充分认识到检修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使其提高检修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结合各自检修工程进行重点教育,从而使检修人员能够进行标准化作业,避免违章作业;对检修人员要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使其明白发生事故时的急救常识和应急措施,不至于发生事故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延误抢救时间。这是搞好检修安全管理的基本环节。

1.3检修施工前“两查一确认”原则。“两查一确认”是指检修施工前检修人员要查检修所使用的工器具的安全性能;查检修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确认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检修时所使用的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安规要求。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时,要详细全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一些大型、重要设备,如起吊设备、电焊设备等更是如此,不能有“凑合用”的思想,避免因工器具缺陷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对检修人员所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确认好安全措施,就要是求检修人员针对自己所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要亲自检查和确认,要逐条进行,不能听信别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这是搞好检修安全管理的基础环节。

1.4检修过程中“四定两严”原则。“四定”是指在检修过程中①检修人员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和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②安全监护人对所管辖的作业区域进行定期检查;③设备部对整个施工现场检修工艺、作业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安监部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作业(操作)进行不定期检查;④各检修部门要定期分析施工安全情况;“两严”是指①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②安全监督人员严格考核施工安全管理。

检修作业一开始,安全管理、作业程序管理必须到位。检修人员是施工现场的作业者,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时安全可靠。安全监护人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要求每班班前必须检查一次,目的要求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到位、环境状况清楚,避免因环境的改变、人员不清楚而发生人身事故。部门安全负责人每天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进行检查。安监部不定期的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的精神状况、作业(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安全措施、规程执行情况等。检查人员要全面详细检查包括电气、机械、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就是要求各分场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对施工中出现一些重大问题或检修质量等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出下一步管理对策。为了确保六号机组首次大修安全顺利进行,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对作业人员实行标准化作业管理,达到作业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有效减少违章作业。必须严格考核安全作业,各分场现场安全管理要把握好考核尺度,要奖罚分明,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1.5设备系统检修结束需试运过程中必须做到“三到位一落实”原则。“三到位一落实”是指在试运过程中,试运方案编制、试运协调、部门配合要到位,落实好试运中存在的问题。

设备系统检修结束之前都要进行试运,试运包括单体试运,联合试运等。不论何种试运,都要求试运的方案编制要到位,特别是试运时的安全措施要求详细、全面、不能有漏项,试运方案的科学、合理。在试运前要协调好各检修分场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能够认真执行,如工作票收回、人员的撤离、切送电联系等。在试运过程中,对停送电、启停设备操作等要联系到位,以确保试运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试运过程就是暴露问题的过程,对试运中存在的问题不论大小要认真记录,并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加以解决,不要留下任何隐患,确保检修质量。

1.6检修结束时“一清理一完善”原则。“一清理一完善”是指检修主体工程结束后,在检修人员撤离现场之前应对自己所工作的环境卫生要进行清理,对所损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要进行完善。

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给作业环境带来一些废料,垃圾等在结束时,必须及时予以清理,做到“人走料净场地清”,文明施工,给生产现场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检修人员对检修过程中损坏的一些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吊装予留口等要及时完善,不要留下任何事故隐患。坚持主体工程完工后的“一清理一完善”原则,是实现检修安全管理全过程的关键。

检修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只有正确运用上述六项基本原则,才能很好的规范检修安全管理,从而达到事半功倍、预防事故的效果。

2室外高压设备检修的隔离措施

2.1在室外高压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拦网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置“从此进出”标示牌。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

2.2若室外设备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不可能触及带电导体时,应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拦网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

2.3对室外高压设备进行预试时,在工作地点装设遮拦网围栏,遮拦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2.4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上下铁架或梯子上,悬挂“从此上下”标示牌。在临近其它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3在二次系统上工作的安全隔离措施

3.1在全部停运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柜)上工作时,在检修屏(柜)两旁及对面运行屏(柜)上设置临时遮拦或以明显标志隔开。

3.2在部分停运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柜)上工作时,在检修间隔上下与运行设备以明显标志隔开。

3.3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采取防止运行设备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必要时申请暂停保护。

3.4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间的通道上搬运、安放试验设备或其它屏柜时,注意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

4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4.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栅栏、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2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并经探伤后方可使用。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4.4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对于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有关专项要求:

5.1检修重大项目的“三措”要报公司批准。重要的检修项目如:发电机漏氢处理、汽机主油箱上部结合面渗油处理、发电机温度测点处理、dcs防误操作程序修改、110kv系统、330kv系统核相、330kv线路距离保护光纤改高频二次回路改线及传动试验等重大检修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和指挥,有关领导参加,严防出现意外。

5.2高处作业、交叉作业要注意上下工作的配合与联系、严禁高处抛掷物件,并做好高处坠落的防范措施,系好安全带。起重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持有特种作业的操作证。电火焊要保持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8米。瓦斯管道的安全皮阀动作后需要处理,一定要将瓦斯管道内压力降为零以后方可处理。容器内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规”的要求,行灯电压不许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环境内行灯电压为12伏。所搭设的起吊支架、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并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3压力容器及管道拆除检修,检修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时必须用铁皮及时封堵,并做好防止其他人员坠落的措施,以防发生人身与设备事故。

5.4对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要加强管理。现场存放量要由班长或材料员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进行发放,做到人员下班,物品随之带走,工作现场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凡按照“大唐略阳发电厂防火重点部位动火管理规程”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的检修项目,必须认真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不得用检修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同时对动火现场测得的可燃物品“介质”量和测得的时间要在工作票中如实真实登记。动火现场灭火器材配备的实物量多少由消防队确定并在动火工作票中如实登记。

5.6热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热机《安规》第一章中第5节“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超越工作范围。

5.7发电二部对发电机组的充排氢工作要加强管理,操作过程中要有一名部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并制定充排氢工作的危险点控制和预防措施并上报上报公司批准。

5.8行车起吊工作、起重作业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工作标准规范执行。对操作人员提出以下要求:操作前要认真检查起吊设备是否具备起吊的安全性,信号、刹车应可靠;操作中要密切注意指挥人员的手势,要注意起吊设备周围的人员应离开;起吊物件时要密切观察被起吊件的重量是否能起吊,严禁盲目、倾斜、超负荷起吊,更不能起吊易燃易爆物品。

6.考核

6.1对于无票作业(操作)发现一次考核工作负责人100元、部门管理不到位200元。

6.2违章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部门安全监督不到位200元。

6.3作业现场发生不安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其整顿,并依照其性质进行加一倍考核。

6.4机组启动后因设备故障原因发生非停者按照其上级公司规定考核。

6.5对作业中制止了违章作业,并通过安监部负责人认定的奖200-400元的奖励。

6.6现场不按文明生产要求进行检修每发现一处考核200元,检修结束后没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考核300元。

6.7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落实不到位,要追究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对设备部、安监部各考核100元/处。

第7篇 某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以责论处和奖惩分明”原则。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子)公司、发电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从事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各分(子)公司和发电企业。电力设备制造(工程)类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 表  彰

第五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六条 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一)分(子)公司评选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本区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供热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其他各类事故,未发生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2. 按照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要求,对所管理企业进行工作指导,安全管理有创新、成绩突出。

3. 未受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机构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通报批评。

(二)发电企业评选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供热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其他各类事故,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2. 未受到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机构、集团公司及主管分(子)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通报批评。

3. 当年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次数不超过公司系统平均数。

(三)个人评选条件。先进个人评选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基层生产一线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1. 所在单位未发生事故,未发生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2. 个人在3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不安全事件,无违章记录。

3. 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4.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创新并取得实效,或在安全生产中避免了事故发生、多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

第七条 表彰名额

(一)先进分(子)公司数量

按照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数量的25%左右确定。

(二) 先进发电企业数量

以分(子)公司为单位,以所管理发电企业数量为基数,确定表彰名额如下表:

分(子)公司管理企业数量 5家及以下 6-10家 11-15家 16家及以上

表彰名额 最多1名 2名 3名 按照递进原则,发电企业数量每增加5家,表彰名额增加1名

(三) 先进个人数量

每家发电企业原则上确定1名先进个人。对个别装机容量大、安全生产管理较为突出的发电企业可再增加1名。对一些装机容量小的水电、风电等发电企业,按照每单位少于1人、分区域统筹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 安全生产先进评选实行逐级申报。先进发电企业、先进个人评选采取基层单位申报,分(子)公司推荐上报(当年12月15日前),集团公司统一评选的方式进行(申报表见附表1-3)。

第九条 集团公司对实现长周期连续安全记录、以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发电企业,视情况进行专项奖励。

第十条 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表彰文件,各单位自行制定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健全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机制,设立安全生产单项奖励,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发生事故,有关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于由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所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对事故责任单位依照以下规定扣罚:

(一)人身伤亡事故

1. 发生一般人身重伤事故,处以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3人以上重伤事故,按照人身死亡事故规定扣罚。

2. 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处以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扣罚。

(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供热事故等

1. 发生内部统计事故,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发生一般事故,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发生较大事故,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扣罚。

(三)其他类事故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四)对隐瞒事故的责任单位,按照相应事故等级加倍扣罚。

第十四条  发生一般人身重伤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

(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四)对有关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

(六)一年内发生2次人身重伤事故或一次发生3人以上人身重伤事故,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警告至记过处分。

第十五条 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五)对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第十六条 同一单位一年内发生2次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对主要、次要责任者按照上述条款执行外,对有关负责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三)对分(子)公司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处分;对分(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第十七条 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1年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六)对分(子)公司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对分(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第十八条 发生人员责任的内部统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二)对次要责任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一般电力生产事故(供热事故除外),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五)一年内重复发生同类性质一般事故的单位,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条 发生一般供热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

(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一条 发生较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2年处分。

(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六)对分(子)公司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对分(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七)发生较大供热事故,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分,按照不低于以上条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2年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六)对分(子)公司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对分(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第二十三条 发生重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特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各类交通事故,依据交通事故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者,负有管理或领导责任的各级负责人,按照不高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相应等级,视责任酌情处罚。

第二十五条 隐瞒各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按照相应事故等级处理规定的上限执行,情节严重者,按照上一个等级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隐瞒事故:

(一)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

(二)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事故重要情节。

(三)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

(四)躲避、阻碍事故调查。

第二十七条 发生事故后,若事故情况复杂、原因不易查清,对主动讲清事故真相、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的事故责任者从轻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事故单位和分(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有关班子人员的行政处分比照本单位行政正职的处罚低一级执行;党内处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组(党委)决定。

第二十九条 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对负联责责任的事故单位和人员的处罚,按照不低于下一个事故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发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职业危害事故、特种设备事故,以及在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工作中,由于处置不当导致次生和衍生事故或产生严重影响,按照其性质、损失和影响,比照上述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一条 对在处罚中未涉及的事故单位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实行“说清楚”和“事故检讨”制度。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在事故发生后到集团公司进行专题汇报、作出书面检查,或在安全生产会议上作检讨。

第三十三条 在进行行政处分的同时,应并处相应经济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一)通报批评---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二)警  告---扣罚3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三)记  过---扣罚6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四)记大过---扣罚10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五)降  级---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六)撤  职---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罚一般由所属分(子)公司在事故调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情节较为简单明确的,应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按照本办法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罚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经集团公司审查同意后,形成处罚意见,下发有关单位并通报公司系统。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或者本级,“以下”不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事故等级和事故归属的划分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或补充办法,本办法中未涉及到的事项,均应在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中作出具体可操作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不作为处理和判定刑事、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05年11月14日颁发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a版)》(中国华电生〔2005〕1375号)同时废止。

第8篇 电力管理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职工生命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管理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总公司的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见附件1)和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见附件2)。

第四条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总公司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三)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四)职工举报并经总公司职能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 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三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 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三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分ⅰ类、ⅱ类、ⅲ类违章。检查出一次ⅰ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6000-10000元;检查出一次ⅱ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000-6000元;检查出一次ⅲ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1000-3000元。责令三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八条 对一个季度内查出一次以上(含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两次以上(含两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三级单位,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 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罚款,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第十条 对违章行为的处理,由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执行,月度进行通报,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十一条 罚款作为总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建设和奖励。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3年11月25日起实施。

附件:1.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2.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附件1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一、管理行为

(一)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或无“现场作业指导卡”作业。

(二)安排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

(三)安排无证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四)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六)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七)工程项目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八)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九)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入总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十一)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

二、操作行为

(一)电力专业

1.无人监护作业。

2.不按规程验电、装设接地装置。

3.违反工作许可手续或擅自变更工作任务。

4.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措施或违反规程拆除、移动、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5.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

6.工作负责人未确认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现场,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不按规定巡视设备。

8.约时停送电。

9.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进行操作。

10.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11.在安全距离不足的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

12.跨越架搭设时无专人监护,宽度不足,承重不够,安全距离不足。

13.进入sf6开关室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1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作业。

15.不按规定使用绝缘、登高、起重等工器具。

(二)交通专业

1.逆向行驶、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档滑行。

2.驾驶机动车辆时拨打通讯工具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客货混装、超员超载行驶。

4.未按规定执行“两交一定”制度。

5.穿高跟鞋、拖鞋等驾驶车辆。

6.检修车辆不拉手刹、不打掩木或身体进入车厢下部无安全防护措施。

7.车辆带病行驶或驾驶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8.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载客车辆未按标准配备安全锤。

9.使用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的铲斗或吊车直接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0.装载机、抓管机、挖掘机斗臂下或工作回转半径内站人。

(三)地面工程施工

1.在限定的非安全区域内作业或停留。

2.地下情况不明进行破土作业。

3.高处作业平台周边、预留洞口无安全保护措施。

4.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进行吊装作业。

5.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防腐施工。

6.违反规程进行容器和管道试压。

7.使用未经注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8.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设施。

10.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电气设施。

(四)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

1.未办理许可手续作业。

2.施工作业前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

3.无人监护作业。

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作业。

5.作业过程中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岗位。

7.作业人员擅自变更作业内容。

8.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

9.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和施工器具。

10.使用超校验期的检测设备和仪器。

(五)油气充装作业

1.对不合格气瓶进行充装和对液化气储罐(含汽车罐车)、钢瓶过量充装。

2.未按规定擅自排放液化气残液。

3.在未清除周围火源的情况下,进行机动车装卸和加油加气作业。

4.岗位员工未培训取证或非本岗位人员操作加油、加气机。

5.进行瓶对瓶或罐对瓶充装。

6.在车辆载人或接地不合格的情况下充装。

7.为塑料桶等非导体容器加油。

8.未经许可对油、气容器施焊。

9.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

10.施工现场,使用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用电设备。

附件2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一、ⅰ类违章行为

(一)不按规定填写、审核票证。

(二)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进行安全交底或工作班成员未履行确认手续。

(三)工作完毕,未验收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四)电力调度员向无权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下达调度命令。

(五)电力调度员下达错误的调度命令未造成后果的。

(六)倒闸操作前未进行模拟操作。

(七)操作前未核对运行方式及设备状态。

(八)执行操作票时跳项或漏项操作。

(九)杆塔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或拆除拉线。

(十)在不稳固的杆塔上作业。

(十一)杆塔上作业未使用“双保险”保护措施。

(十二)高处作业转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

(十三)放紧线时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

(十四)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未放倒搬运,与带电部分安全距离不足。

(十五)登梯作业时无人扶持或移动梯子。

(十六)使用人字梯时,梯子不装保护绳。

(十七)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

(十八)低压直接带电作业。

(十九)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ⅰ类违章行为的。

二、ⅱ类违章行为

(一)倒闸操作不执行唱票复诵制。

(二)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三)电力调度员下令前未填写调度操作票,或下令时不按规定录音。

(四)未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五)非工作班成员参与现场作业。

(六)专责监护人从事其他工作。

(七)无关人员进入高压试验区。

(八)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试验后不充分放电。

(九)工作结束后,电气设备上遗留工具、材料等物件。

(十)驾驶室内装载或悬挂影响安全驾驶的物品。

(十一)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施工未设置遮栏(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未挂红灯警示。

(十二)临时用电设备未装设保护接地。

(十三)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ⅱ类违章行为的。

三、ⅲ类违章行为

(一)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在现场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

(二)在票证上代人签名。

(三)电力调度值班员和接令人不互通姓名,不使用规范术语,不复诵命令。

(四)倒闸操作时,操作完一项未做“√”记号。

(五)接地线编号不对应。

(六)不按规定悬挂标示牌。

(七)配电室、控制室、电缆间等放置杂物。

(八)允许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

(九)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间断手续。

(十一)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不呼唱。

(十二)使用无防护罩、无过压保护装置、无压力监视或管线不合格等缺陷的空气压缩机。

(十三)低压用电接线不规范。

(十四)用铝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十五)使用无绝缘罩的低压刀闸、拉线开关。

(十六)使用无防滑措施单梯,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不规范(约为60度)。

(十七)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材料等。

(十八)使用无防护罩的电焊机,或接地线、焊线、电源线不符合要求。

(十九)电气焊作业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二十)戴手套在旋转设备上工作。

(二十一)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用砂轮机的侧面打磨物件。

(二十二)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ⅲ类违章行为的。

第9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措施

目前,电力企业在安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但与电网的发展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正处于要前进一步都较困难的局面中。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

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论管理对象、管理过程还是管理方法,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从管理对象的角度: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仅仅围绕事故本身作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有限;只有强化了隐患控制,消除危险,事故的预防才能有效。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由早期的事故后管理发展到强化超前和预防型管理。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人类预防事故的三大对策之一。科学的管理要协调安全系统中的人、机、环诸因素,它不仅是对技术的一种补充,更是对生产人员、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与协调。

从管理方法的角度:由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等手段,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

二、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随着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加快,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电力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它为各行各业提供电力,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电力,如果供电中断,特别是电网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将使各行各业的生产停顿或瘫痪,有的还会产生一系列次生事故,带来一系列次生灾害。另外,供电中断或大面积停电,会给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带来混乱,甚至造成社会灾难,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因此,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人心和社会的稳定。

②电力安全生产影响电力企业本身。安全是电力生产的基础,如果一个电厂经常发生事故,就不可能做到满发稳发和文明生产,如果系统经常发生事故,系统中的发电厂和变电站都不能正常运行,使电力生产和输配电处于混乱状态,因此电力企业本身需要安全生产。

③电力生产的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由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经升压变电站、输电线路、降压变电站、配电线路送到用户,组成了产、供、销统一的庞大的整体。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因此,产、供、销是同时进行的,电力的生产、输送、使用一次性同时完成并随时处于平衡。电力生产的这些内在特点决定了电力生产的发、供、用必须有极高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造成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在依法保护设施、安全监督上措施不力,致使安全管理力度不够①欠缺依法治企。有线电视线、通讯线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方签订的协议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②安全监督不严。由于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少,专业知识欠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经常被一些非生产性事务缠绕,习惯于事故后的调查和责任追究。③近年来,供电企业农村电力设施发生被窃、破坏的情况比较多。窃电给社会和电力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2、安全思想意识模糊,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电力生产企业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存在以下问题:①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②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③主管部门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供电所的登高作业器具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

4、不严格执行《安规》,经常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等等。

四、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措施

首先,要看清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本质。安全管理能力首先是一种企业能力,具有企业能力的属性,是企业在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知识与技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由企业掌控的各类资源决定,企业拥有的资源及其组合情况形成了不同的安全管理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它随着企业的成长而不断增长。此外,企业能力作为一种累积的知识与技能,知识与技能的难言属性使得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具有特异性和不可模仿性,这构成了企业竞争能力的基础。

其次,可具体通过增加员工安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优化设备安全性能的能力、提高物料安全水平的能力、改善安全制度的能力、监测环境安全状况的能力5个方面的内容,来实现安全系统效能的综合性能的改善。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作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以及检修、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竣工后,要组织验收,要确保竣工的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交跨距离、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保证体系和电力企业“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

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电力企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巩固和创新。

“清华大学生产企业董事长领导力再造高级研修班”作为清华北京院领导力长期生产管理研究和培训实践的结晶,融合了现代企业管理的系统化知识和高效生产管理实践的专业化内容,为广大致力于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企业高层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战略思考框架和极具实用性的操作工具,从而帮助企业实现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提升。

第10篇 文山电力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各级安全监察人员是代表上级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应定期向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报告本单位的安全情况。

2、负责监察本单位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监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两措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的落实情况。

3、负责监察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重点负责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定期试验工作。

4、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班站)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

7、参加或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并监督对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8、做好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审查上报;按上级规定时间汇报本单位安全情况。

9、及时用通报、快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10、经常下基层检查生产、运行、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作业。

11、组织编制本单位大型检修、施工工作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12、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与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13、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指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4、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5、结合现场安全实际,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推进安全技术进步。

16、各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详细制订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11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引言

电力企业,作为电力能源生产、输送的重要能源生产行业,在保证国民生活、经济发展、国防建设等各个方面的需求上,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在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恐怕没有哪一个行业的发展、哪一个居民的日常生活,能够离开电力保障。同时,电力生产的特点,又决定了电力企业产品-----电能的持续性和不可保存特性。每一个环节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都可能导致一场灾难性结果的发生。当前,面临着电力企业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2.电力企业简述

电力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对电力产业也是加倍关注。电力企业无论是电厂还是电网基本上是国家资本,但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电力企业吸引战略投资者,吸引外资、民营等各类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产权多元化已是箭在弦上。同时,加快重组步伐,积极谋划集团一级上市也是各大集团心照不宣的计划。产权多元化必然带来投资、融资的多元化,更多的资金将源源不断流入电力领域,规范投资、加强立法已是刻不容缓,电力投资体制改革已经如火如荼。

2.1电力生产的特点

1) 电力生产的整体性。电力系统是由发电、供电和用电三者紧密连接起来的一个系统,任何一个环节配合不好,都会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和经济运行。电网中,发电机、变压器、高压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缺少那一环节,电力生产都不可能完成。同样,任何设备脱离电网都将失去意义。

2) 电力生产的同时性。发电、输电、供电和用电是同时完成的,既不能中断,又不能储存,必须是用多少,发多少,是典型的连续生产、连续消费的过程。电能的传输速度与光速相同,达到30万千米/秒(万km/s)。即使发电端与用电端相距千万里,发、供、用电都是在同一瞬间进行和完成的。

3) 电力生产的随机性。负荷变化、设备异常情况、电能质量的变化以及事故的发生,随时都在变化着,而且发展迅速,波及面大。因此,在电力生产过程中,需要适时调度,要求适时安全监控,随时跟踪随机事件动态,以保证电能质量及电网安全运行。

电能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因此,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安全可靠的供电;保证良好的电能质量;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电力生产的核心是安全运行。

2.1.1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内涵

从国家来讲,安全生产事关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企业来说,安全生产事关经济效益的提高,事关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从员工来说,安全事关生命,是人的第一需求。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安全的关注越来越强烈。

电力企业,作为二次能源生产转换企业,其生产特点决定了其具有特定的安全生产内涵。

2003年8月14日,美国东部时间16时11分开始,美国东北部电网和加拿大联合电网发生了有史以来影响最大的电网停电事故,事故波及美国东部电网和加拿大电网,美国的密西根州、纽约州、新泽西州、马萨诸塞等八个州和加拿大的安大略、魁北克省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事故共计损失负荷6180万kw。事故中,美、加共有超过100座 电厂停机,其中包括22座核电站。纽约市在停电29h后恢复供电。

2008年1月10日,一场50年罕见难遇的特大冰雪灾害袭击了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了广东、广西、湖南、贵州、湖北、四川等17个地区不同程度受灾。电力告急,南方电网多省区电厂大面积停机,全国发电用煤库存逼近警戒线;全国电力缺口达6963万千瓦,13个省级电网出现不同程度的拉闸限电等不利局面。

2023年11日23时02分,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因c4a、c4b输煤传送皮带出现故障,12日凌晨4时致使1、2号机组先后停止运行,造成市中心区约900万平方米供热受到影响。单位、学校、医院、居民区均受到影响,占总人口的65%。

由此可见,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关乎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因此,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内涵就是“安全、环保、经济、稳定”。

2.1.2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点

当前,电力企业面临着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为全社会提供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保护,是为发展社会生产力,保护生产关系,促进社会繁荣进步提供安全、环保的电力能源。同时,确保电力企业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关乎社会稳定,因此,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保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国计民生、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众所周知,2023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大地震,导致日本福岛核电厂发生核泄漏,不仅严重影响了日本人民的安全健康,也使东南亚周边国家,乃至全世界人民的生活造成恐慌。

因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也是其最重要的特点,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对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处于可控、在控、预控状态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导作用。

2.2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电力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逐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尤其是在机制改革、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面对世界资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日益紧张,电力企业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中国近60%的煤炭资源用于火力发电电能的生产,火电企业面临一面是煤炭资源不断涨价的卖方市场形式,一面是迟迟等不来煤电联动政策的被动局面。也就是说,一方面面临着商业化的煤炭市场,一方面又面对国家控制的计划性电价。行业内多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亏损,安全生产管理大幅度滑坡,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无力投资,使得安全生产局面处于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险局面。

核电建设最近几年在我国蓬勃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核电建设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安全要求高。尤其是一旦发生核泄漏造成的后果是不堪想象的。同时,我国核电也面临相对专业人才短缺、安全生产管理和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的现实状况。今年1月,国务院研究室专家范必、唐元在《瞭望》杂志上撰文警告说,由于人才、技术和装备跟不上的原因,需要“防止一些地方和企业不顾客观条件,过多、过快开工核电项目”。为此,他们建议,2023年的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应控制在7000万千瓦以下,加上在建机组,总装机规模应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受2023年3月11日日本大地震后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的严重后果影响,中国的核电发展战略在一夜之间发生突转。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专家汪兆富眼中,我国核电发展指导思想的变化轨迹清晰可见:“十一五”之前,是“适度发展”;“十一五”时期变成了“积极发展”、“加快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表述改成了“安全高效”,而现在则强调“安全第一”。 “国家要求目前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与‘十二五’规划强调的‘安全高效’有了一些变化。如果做不到绝对安全,后续的核电站可以一个都不建。”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也作此表示。

凭借清洁、高效的特点,新能源已被公认为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虽然目前新能源发展还面临着结构比重低、入网难等问题,但随着人们关注度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新能源的发展将在探索中前进。风电产业迅猛发展。全国风电吊装容量累计达到4000万千瓦,连续5年翻番增长。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在世博会期间并网投产,成为除欧洲之外世界上第一座海上风电场。太阳能产业快速发展,国内光伏发电市场有序启动,2023年敦煌1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实施招标,现已建成,全部并网发电。但是,从安全生产管理角度审视,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仍然存在一些瓶颈性问题。太阳能发电、风能受天气影响大,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随机性、可调度性低的特点,电网建设已成为推进新能源发展的关键环节。另外,随着国家扶持政策的不断出台,各地、各集团公司也相继出现了一窝蜂上项目的现象。但是,不可回避的现实现象是,我们还没有培养和造就出适应新能源电力企业需求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新能源电源项目的建成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由于后期的安全生产管理而成为限制其发展的又一瓶颈问题。

面对日益短缺的煤炭资源和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式,很多电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投身于上游能源市场的开发或企业转型经营,形成了很多煤电一体化项目、盐化工、煤化工项目或是其他形式的多种经营模式的经济实体。但是,许多企业经营模式已经跳出了电力企业传统经营模式和安全管理的要求范围,而很多从事电力企业传统生产、管理的人员却在从事这些新型行业。这就让我们不得不担心,在这些电力企业衍生出的行业中,是否存在安全管理不科学、不客观、不专业的现象?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漏洞?是否会形成新的安全生产隐患?等等一系列不利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象亟待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一直是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深化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电力工业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也是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个阶段。但是,不可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厂网分家,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很多问题的产生,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厂网分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厂、网利益分离,最终致使电网构架安全性下降。业内人士在对2008年南方冰灾造成南方电网电力告急事件进行反思时,也认识到:这次供电紧张背后所显现的“厂网分开”的利润矛盾也毋庸置疑是其中缘由之一。虽然整个电力行业的利润很高,在目前发改委的电力价格管制情况下,煤炭涨价的压力一直是由发电企业在承担,这也造成了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利润分配的不合理。这种格局的形成必然导致区域乃至整个电网构架安全性能的降低。

3.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加大火力发电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3.1.1克服困难保障安全生产管理资金投入

由于煤炭市场的转型,卖方市场的形成,以及煤电联动难以实行等等诸多因素,对全国很多火电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举步维艰的困难局面,这一现象在华中区域尤其严重。再加之五大发电企业前期跑马圈地过程中造成的投资不当行为,也导致一些项目盲目上马、亏损运营。一些发电企业甚至出现了资金链断的严重现象,面对恐难局面,企业无力加大电力生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面对许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无力投入改造资金,致使安全漏洞越来越大、安全隐患不断加剧,安全局面十分被动。

面对种种困难,企业决策层应该清楚认识到,企业再困难,安全需保证。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企业而言,就好比是计算机的windows系统。它是整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平台。没有windows,就无从谈及任何软件的应用。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这个平台,我们的企业就失去了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困难都是暂时的,只要保住基础平台,紧咬牙关,共度维艰,保生存、求发展,困难之后一定能迎来胜利的曙光。

3.1.2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安全管理

面对困难的生产、经营局面,面临生死存亡的决绝时刻,企业是走向死亡,还是争取生存,伺机发展?这是必须要认识清楚的问题。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转变思想观念、积极谋求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基础平台。只有积极主动出击,直面激烈的竞争市场,找准发展方向,从夹缝中求生存。加大对相关上下游链条产业的开发,创一条发展的道路。,有供热条件的企业可以加大周边工业、民用热力市场的开发,加大供热力度,降低发电亏损。靠近煤炭周边的企业要积极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降低煤炭资源成本。靠近化工资源的企业要积极促进企业转型,实现电化联营。还有实现企业之间、企业和区域的直供电,降低供电成本等等经营策略,使企业绝处逢生,迎来新的发展和壮大。

但是,这一切战略决策的实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必须得到保证。那就是现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平台必须得到高度重视。不仅要高度重视,还要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管理资金投入力度、人力投入力度。企业的决策层必须清醒认识到,企业转型必须在紧密依托现有生产平台的基础上谋求发展,所有的发展都必须在夯实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每一次的跳跃和腾飞,都必须蹲下身体,蓄势待发。而我们依托的基础平台是否牢固,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的明天能跳多远、飞多高!

3.2用战略眼光重新审视和规划核电机组建设及运营机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3.2.1合理布局、规划核电发展建设规划,提高核电机组建设安全性

经过日本大地震后发生的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必须引起我们对我国核电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认真思考和重新审视。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盲目发展。虽然我国目前投入运营的7座核电站、13台核电机组均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但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他山之石引以为鉴”。我们必须认真审视和规划我国核电机组未来发展的规划和机组运营的安全性。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大对安全和质量管理。抓好政府监督管理、行业和主管部门管理、建设单位业主管理、参建单位和承包商管理四个层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在此基础上,必须建立相应的体系确保核安全和质量要求并切实得以贯彻落实,确保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3.2.2加大核电安全生产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整体提升核电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水平

近几年,各地对核电站的建设积极性较高,投资量迅猛递增。 一位核电专家表示,一个核电站就是几百亿的投资,税收、就业、gdp,多快好省,地方政府怎么能不热衷?目前我国仅筹建中的核电站就多达90多个。其中一些在中国内陆,甚至靠近当地的饮用水源。如湖北咸宁、湖南桃花江和江西彭泽核电站。而河南积极筹建的南阳核电站,也被指靠近该市主要饮用水源地白河。连四川这样刚经历过大地震的地方也曾想建核电站。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此前在一次清华大学的演讲中表示担忧,“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发展核电热情过高、目标过大、动作过快,只计一点,不知全局,不切实际,从而在经济和安全两个方面都带来了较大的风险。核电现在最大的瓶颈是人才。在人力资源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过快扩大核电建设规模,将造成现有人力资源过量稀释和无序流动,既难以满足新建项目人才需求,又影响已开工项目建造质量,其结果是直接影响未来核电厂的运行安全”。因此,在不断加大核电建设投资的同时,一定要本着安全高效的宗旨,同时加大和加快对核电安全生产管理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储备。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高水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做保障的核电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颗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原子弹”!

3.3规范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人才储备、培养

目前,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重项目、轻规划,规划与实际结果总是差之甚远,规划滞后且缺乏约束性,导致无序发展、资源浪费的问题十分突出。新能源并网难、消纳难、调峰难,装机多而发电少、速度快而效益低,一些不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也盲目提出打造新能源基地。

3.3.1规范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由于目前存在的个别地方、电力集团存在的一窝蜂上项目的过热现象,使得风电等新能源企业一夜之间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但是,遍地开花的后面是否又普遍存在建设、运营不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的现象呢?这种满树开花,却没有结实挂果的现象显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也可能会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又不得不必须面对的一个尴尬局面呢?在大力开展新能源建设的同时,必须着力于规范新能源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从国家层面、行业层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使得新能源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中来。

3.3.2解决风电、光伏电等新能源发电企业间歇性、随机性、可调度性低等安全瓶颈问题

太阳能发电、风能受天气影响大,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随机性、可调度性低的特点,电网建设已成为推进新能源发展的关键环节。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将是保障系能源发电企业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首要问题。2023年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4000万千瓦,其中有30%左右未实现并网,处于闲置状态。

加快加大建设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进程,形成连接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和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与主要负荷中心的大网架,是解决风电电流的不稳定性就难以克服,其并网也将因此受到很大限制的短期内的一个很好办法。

加快加大智能电网建设,是解决新能源电力企业并网的做根本手段。一个由众多自动化的输电和配电系统构成的电力系统,以协调、有效和可靠的方式实现所有的电网运作,具有自愈功能;快速响应电力市场和企业业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的通信架构,实现实时、安全和灵活的信息流,为用户提供可靠、经济的电力服务。 中国的智能电网的基本特征是在技术上要实现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中国能源专家武建东提出了发展“互动电网”的概念,它将智能电网的含义涵盖其中。互动电网的功效包括:一是智能电网能够实现双向互动的智能传输数据,实行动态的浮动电价制度;二是可以利用传感器对发电、输电、配电、供电等关键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整合,遇到电力供应的高峰期之时,能够在不同区域间进行及时调度,平衡电力供应缺口,从而达到对整个电力系统运行的优化管理;三是智能电网能够将新型可替代能源接入电网,比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实现分布式能源管理;四是可以提高供电效率,减少能量损耗,改善供电质量,解决电网商业化运转;五是智能电表可以作为互联网路由器,推动电力部门以其终端用户为基础,进行通信、宽带业务或传播电视信号。为此,it产业的深度革命和能源革命将成为孪生兄弟,智能电网改革将推动全球能源革命的深度扩散。通过建造互动的电网,将推进it革命进入创新阶段;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减少能源消耗的路径;将为整个社会节约成本、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并促进绿色经济占统治地位。

3.3.3加大新能源电力企业技术人才培养

对风电、光伏电等新能源电力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中毋庸置疑的包括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储备问题。坚定不移的把人才储备和培养放在战略高度看待,是解决当前日新月异的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性保障工程。只有充盈的人才储备和规范的人才培养体制的形成,才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保障,确保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绿色生产!

3.4积极适应产业转型,加大转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3.4.1广招专业人才,规范上游产业、转型产业安全生产管理

对于近几年发展的许多上游产业以及转型企业,存在着电力企业人员隔行管理、跨专业管理的难题。这就导致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盲区。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企业的决策人员应积极转变观念,采取开放性的管理机制,敞开怀抱引进专业管理人才,用专业的模式管理转型产业,坚决杜绝用电力企业的传统管理模式生搬硬套、张冠李戴的方法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象。

3.4.2做好转型产业和电力企业传统管理模式的有机结合和融合,促进转型产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上新的台阶

在采用对症下药,引进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也要将电力企业优良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转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有机结合。电力企业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是经过多年实践检验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将能够适应于转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部分精华和心得行业要求有机结合,创造性的开展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将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3.5解决厂、网利益分配、强化电网构架安全性

3.5.1电价市场化

煤电价格联动在电力行业未完全进入市场的条件下,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但是,尽管煤电价格联动有不足,可作为一种旨在反映市场变动、弥补市场不足的经济政策,它的出台不失为是当前保证电煤稳定供应的一个手段,如果保障措施得力,对缓解电煤供应的紧张关系会有一定作用。当然,解决问题的根本还是要使电价完全市场化。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电价上升是不可避免的;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作为资源性产品的电价上浮也是不可避免的。电力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对于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以及与此相关的各个环节,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在电力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当前,非要靠竞争性电力市场来了结煤、电恩怨是不现实的。

3.5.2加快电网构架建设,增强电网构架安全性

随着电力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各种发、供电形式电力企业迅猛成长。电力系统装机容量不断增加。这对电网构架的安全性及可靠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事实上,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全国电网都在以提升等级的方式迅速膨胀。“十一五”短短的五年间,我国电网的建设规模,相当于之前的建设总和,也就是在五年时间,电网在原来的基础上翻了一番。

首先,就是要加大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日趋成熟,不仅强壮了中国电网,还推动了设备制造业的国产化步伐和技术进步。在未来5年,新疆将建设两条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从而使“疆电外送”能力达到2500万千瓦。目前其中的一条试验示范工程已经建成。我们发电装机水平,从现在开始到2023年还要翻一番,电源基地要建设,电网建设要跟上就要统一协调、统一规范。今后电网的建设任务还是很重的,要满足那么大的电力输送水平,就需要一个坚强的电网,才能保证电力的输送。

其次,大力推广智能电网建设工作,是解决提高电网构架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根本之路。智能电网就是要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架、各级电网协调化发展的、智能化、信息化、互动化的电网。整个来讲,我国智能电网从去年开始,尽管起步很晚,但进展非常之快,在某些方面是引领世界智能电网发展的。“十二五”期间,智能电网建设重点是进行一些试点示范性项目,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加快智能电网标准方面的制定,到2023年左右,我国智能电网的标准要健全,然后在配网、电动汽车、新能源建设、智能输电网络、特高压网络技术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并在世界智能电网建设中处于领先和制高点。

4.总结

我国的电力企业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面临机遇,同时也面对挑战。但是,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电力生产的一个核心基础。面对市场考验,只有不断转变观念,做到与时俱进,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决策,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才能坚定不移的走科学发展之路,为电力企业将来的发展壮大谱写新的篇章!

5.注解:

①范必.核电安全检查针对性.中国能源报.2023年

②唐元.走绿色发展道路提升工业竞争力.中国工业报.2023年

③李俊峰.我国煤炭消耗量透支十年指标.中国矿业设备网.2023年

6 参考文献:

[1]薛广.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电力教育,2008,(24).

[2]李谋泉,李勋艳.供电局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05).

[3]苏春华.6σ与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24).

[4]李志民.浅谈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02).

[5]杜新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j].中国电力教育,2009,(12).

[6]王成章.浅谈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安全生产与监督,2010,(02).

第12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实现以人为本

当前全国电力紧缺,电力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巨大的发展机遇,作为电力生产一线的管理者,如何围绕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安全管理实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是值得深思和积极实践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实施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的现实意义

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就是以尊重职工,爱护职工,维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为出发点,以消灭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隐患为主要目的。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的提出和实践,应有以下二个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电力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要求用较短的时间、较少的环节和较少的代价,最大可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而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突出职工的中心地位,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实效,确保安全生产的有序可控、长期稳定,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本前提和保证。其次就是当前的安全管理方法,虽然采取了“安全性评价”、“危险点预控”等方法,但与安全生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当前急需一种更为科学有效的方法来逐步完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的以人为本管理是当前推进安全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迫切要求,也是安全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

二、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的现状分析

1、有利因素。首先近年来电力企业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其次,通过常抓不懈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随着电力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为推进人本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大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不利因素。有些职工对人本管理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人本管理无非就是管人治人的方法,支持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还有的认为人本管理只能靠物质才能实现。管理者发现问题往往以罚代教,久而久之,职工逆反心理和对立情绪加剧,挫伤了职工保安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职工的安全意识存在差距,执行标准化作业的内动力不足,管理者盯得紧,干得就标准一些,检查少、管理松,就存在求快图省事的违章现象。职工落实规章制度被动行为多,主动行为少,没有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真正把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变为自觉行动,不能切实作到领导在不在一个样。

三、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管理的具体措施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管理就是通过推进安全生产的人性化管理,把制度建设为主的管理方法与提高个人积极作用的工作方法结合起来,在工作中突出职工自身价值,引导职工树立安全新理念,养成安全生产良好习惯,创造安全生产优良环境,增强职工保安全的内动力,这是探索立体保安全的新渠道,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

1、千方百计,以人性化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放弃过去死板生硬的安全教育方式,大力推进人性化教育模式。在教育中把个人的平安健康与家庭生活联系起来,使其理解“你的安全就是家庭的幸福”、“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道理,引起职工心灵的共鸣,深刻领会个人的安全与家庭的幸福、生活的甜美息息相关,使职工发自内心地重视安全,在工作中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为安全”的转变。

2、人性化管理,积极探索以人为本管理新模式。在实施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管理的过程中,一是本着人性化管理原则,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作业方法、考核标准等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及时修订和充实完善,使管理制度从约束人向激励人转变。二是改进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对职工的过错行为和违章违纪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使职工做到心服口服,切忌使用粗暴手段训斥职工,执行经济处罚时也需要有理有据,切忌随意处罚。三是注重培养职工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把职工执行规章制度与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提升职工保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党政工团齐抓“厂兴我荣”的人性化思想。把安全管理活动从企业内部和生产现场推广到职工的日常生活中去,力争使职工在工作之余获得良好的休息,过上和睦美满的家庭生活,从而减轻疲劳,在工作中能够更加精神集中,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解决好职工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从而最大限度获得职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充分发挥职工积极性,搞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议案征集活动,发动职工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写成提案,提交工会,对有价值的提案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力争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积极创建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在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管理中,应着力培育职工热爱企业,忠于企业,关心集体,奋发向上的良好品质,唤起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改变单纯的物质利益追求,从而可形成热情共鸣、任务共保、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企业安全文化应为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范畴,走人性化与法制化想结合的管理之路。追求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应该成为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

利用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方法,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意识和工作导向,使每一个职工都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生产力”,认识到“安全就是自己和企业最大的效益”,使每一位职工都把“安全第一”的价值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以人为本安全管理要体现在关心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上,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手段,关心职工的思想和生活,营造和谐工作氛围,使职工能够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的长治久安。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安全标兵等多种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方法,发挥企业安全文化激励功能,激发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以人为本安全管理使广大职工自觉享受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障,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的每一项任务,努力追求卓越的安全生产成果。

第13篇 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的措施

引言

当前,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

1常见安全问题分析

1.1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1.2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1.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1.4管理工作不到位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2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分析

2.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第14篇 浅析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基础理论

首先,分析近几年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发展历程,据全国电力行业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国电力行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41起,死亡113人,平均每3天要失去一个鲜活的生命;2006年全国电力行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48起,死亡106人,平均每4天就有一位同事离开了我们;2007年全国电力行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39起,死亡79人,平均每5天就有一个家庭失去了亲人;2008年全国电力行业发生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9起,死亡49人;2023年全国电力行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31起,死亡57人。

从上述统计数据来看,2005年至2023年,全国电力行业每5天有一起人身死亡事故;这些都是惨痛的血的教训,从这些血的教训中可以基本判断,事故是除战争、瘟疫之外的人类大敌;风险无处不在,电力安全生产仍然任重道远,必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其次,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基础理论,在1986年时,同志曾经有一个重要的论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一论述包含着深刻的安全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哲学道理。

“隐患胜于明火”,就是要我们认识到隐患相对于明火是更危险的要素,要实现安全生产最关键、最重要的措施是要从隐患入手,积极、自觉、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

“防范胜于救灾”告诉我们,在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中,预防为主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最民智、最根本、最重要的安全生产方法论;这就是电力安全生产方针的理论基础。

“责任重于泰山”警告我们,电力生产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责任高于一切,即比泰山还重。

第三,怎样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即安全事故的模型理论;目前事故模型理论主要有:因果连锁模型(多米诺骨牌模型)、圆盘模型、综合模型、轨迹交叉模型、人为失误模型、生物节律模型、事故突变模型等等。这里主要对应用较多的因果连锁模型(米多诺骨牌模型)和圆盘模型进行讨论。

因果连锁理论:按照事故链原理,事故是因为某些环节在连续的时间内出现了缺陷,这些不止一个的缺陷构成了整个安全体系的失效。就象“多米诺骨牌效应”,只要第一张牌倒下,就会导致第二张、第三张接着倒下,最终酿成大祸。该理论也被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建立了事故致因的事件链这一重要概念。

我们玩过“多米诺骨牌”游戏的人们都明白一个道理,只要从中间随便抽取一张骨牌,形成豁口,就能避免后面的骨牌继续倒下。因此,要想打破连锁反应,切断事故链,只需要制止一连串事件中任何一个事件的发生,而不是制止最后一个导致事故的行为。从这一理论出发,就得出了“任何事故可以预防”的结论。所以我们的安全工作就是要破坏其中的事件链,避免事故的发生。

圆盘漏洞理论,由质量管理学借用来的圆盘漏洞理论,是把“人、机、料、法、环”现场管理“五”要素当着五个圆盘,相互关联,共同穿在一根轴上;又分别按照自身的规律在各自的轨道上正常运行。每个圆盘已经存在或正在出现不同的漏洞,不安全的因素就像一个不间断的光源,当这束光源同时穿透所有五个圆盘时,安全体系就失效了,事故就放生了。

把“人、机、料、法、环”分开来看:

-----人:指人为个体因素,如人的技能、人的经验、人的健康状况、知识水平、应变能力、责任心等等。

-----机:指设备、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如存在设计缺陷,运行缺陷,安全设施不足或不规范等。

-----料:指材料本身有质量问题或者材料用错等。

-----法:指现场操作规程有误,规章制度不健全,标准规范理解存在偏差等。

-----环:指环境因素,包括维护、运行等工作环境、以及家庭、邻里等生活环境;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噪声、振动、辐射等物理环境,也包括粉尘、气体、熏烟、蒸汽等化学环境。

在以上五个因素中,“机、料、法、环”都与“人”有关,都可以通过人为进行改善或改变,也可以影响人的意识和行为,因此,圆盘理论中“人”是第一位的,只要人尽到责任,其它四个环节都可以解决好。

下面引入一个案例进行分析,进一步说明圆盘理论的应用:

-------纳雍电厂9.26人身死亡事故

2023年9月24日,纳雍二厂4号机组检修结束,启动过程中,需进行励磁参数实测试验,由于试验用临时电缆长度不够,不能直接从6kv开关室接到4号机励磁变处,在确定试验方案时,决定从4号机凝结水泵变频器旁路柜转接,选用6kv ⅳa段4号机a凝结水泵开关作为试验开关。

第15篇 电力公司计划预算管理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

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

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第16篇 如何做好电力企业安全管理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企业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它揭示了电力行业生产建设的客观规律,也是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的准则。从理论上讲,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了解事情的性质和规律性,坚持按照规律办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提前做出防范措施,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否则待事故发生后再去抓,将只能是接受教训,而无弥补已造成的事故损失。因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

1、进行超前防范。俗话说:“水未来时先筑坝”,当新职工参加工作时,就要对其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观念和技术素质,培养他们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2、抓住不安全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各级领导,尤其是各级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发现苗头,早抓快抓,尽快铲除。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

3、摸索规律,举一反三。任何事故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必然性,我们应善于发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对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或设备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充分进行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防止再出现类似的事故。

(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

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是多年工作的总结,是以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纲领法则。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电力企业的领导,既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因此,我们要把安全工作当成份内之事,给予高度重视。只有各级领导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带动职工重视安全,才能让职工更好的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因此,要加强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在思想上维护安全规定的严肃性。要严格要求广大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必须把“两票三制”等安全管理制度作为法规来规范各自的行为。

2、在组织上保证安全规定的强制性。《安规》是法定性规程,是非照办不可的,如违规造成损失,不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来严肃处理,若造成重大,特大事故时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3、在个人行动上强化执行《安规》的自觉性。每个职工必须遵章办事,只有自觉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4、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还要依靠健全的制度。作为供电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必须要严格执行之外,还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明和素质的重要标志。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重要基础。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充分体现对人的高度重视、高度尊重、高度负责和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局面的长久保持,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目标。企业文化建设要做好以下几点:

1、齐抓共管。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融合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价值观念、群体意识、道德规范等多方面内容,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通力配合。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开展各种员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活动,时刻把握安全的主题,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曝光习惯性违章违规操作等不安全现象,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2、全员参与。在企业中,每个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对安全生产都负有一定责任,整个企业就像一台机器,员工就好比机器上的一个个零件,哪一个零件出了故障,都有可能使机器停运。回顾以往发生过的安全事故,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事故都是少数安全素质不强的员工酿成的,往往是这些少数人,成为可能产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成为事故的隐患。因此安全文化建设应强调全员参与,职责明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提高企业员工队伍的安全素质。

3、注重实效。安全文化建设既要开展一些轰轰烈烈的活动来营造浓厚的氛围,更要注重实效。安全生产的实践告诉我们,教育现场实际操作施工人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工作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同时还要开展能打动员工心灵,引起心理共鸣的其他活动,如学习事故案例,回顾安全教训,分析以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用发生在本行业、本企业员工身边的事故教训现身说法,教育员工,使安全教育收到实效。

4、常抓不懈。安全文化是从更深的层次影响员工的观念、道德、态度、情感、品行,安全文化素质的养成要靠不断的熏陶、影响、渗透,安全行为的规范也绝非一日之功,安全文化建设不可能像实施一项安全措施、安全管理方案或者一项具体计划那样立竿见影,而是需要持续不断,循序渐进,日积月累,常抓不懈,不断创建丰富的安全文化,方能营造企业良好的安全环境氛围。

(四)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

电力安全生产的基础是职工、是个人。如果能将这个主体抓住,就抓住了安全生产的主要环节。因此各级组织要加强群众学习教育,使每个职工认识到个人在班组以及家庭中的作用地位和肩负的重大责任,督促每个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熟记安全规程,并把《安规》作为自己工作岗位上的行动指南和防范生产事故的法宝,以此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每个职工要彻底克服和消除粗心大意、马马虎虎、侥幸心理等,把过去的事当成现在的事,把他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小事当大事来吸取经验教训,警钟常鸣,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让群抓群防形成安全意识、安全整体、安全防线。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要有全面的培训计划,从公司、部门、到班组各级都有安全培训。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列入年度“安措”计划,不能放松对每个人、每环节的考核,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考核成绩要与经济挂钩。

2、班组长除巩固自身水平外,要针对不同能力、不同性格的人员去开展学习活动,不要停留在读读安全事故简报、抄抄安规这样枯燥的形式,而要思考怎样去培养班组人员的求知欲,提高大家的学习兴趣,要将问题融会贯通,让员工在工作中真正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

3、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对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依法管理、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生产过程中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能预先进行辨识并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正确做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4、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提高只靠制度管理和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我们必须根据员工整体素质的实际情况,在员工业务培训上,不断建立完善《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特殊岗位工种培训管理规定》、《新工人业务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业务培训机制,采取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坚决不能上岗,以此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

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问题及解决建议【16篇】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为了在安全、优质、高效中满足市场需求,集团公司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的同时,还建立了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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