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怎么写650字
1、质量安全科负责生产、安全、机械、材料、劳务、教育方面的安全职责。
2、负责组织协助各部门单位制定或修改劳动保护与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对所定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会同办公室有计划的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项目部制定预防措施,并督促其实现。
6、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7、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的技术鉴定工作。
8、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等的管理,确保使用的设备完好,一切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确保使用安全。
9、组织编制大型设备修理、起重设备的装拆方案,并确保其实施。
10、监督施工现场的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加强对施工设备、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11、编制公司内通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12、对分包单位提供或验证必要的安全物资、工具、设施、设备。
13、确认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资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督促检查分包单位对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14、、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业绩评价,处理发现的问题,并与分包单位及时沟通。
书写经验395人觉得有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到底该怎么写?这事说起来其实挺复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为企业内部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其职责可不是随便抄几句就能搞定的。得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还得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然写出来的东西要么太空洞,要么就不符合要求。
一开始,我也是稀里糊涂的,以为照着别的单位抄一遍就完事了。结果后来才发现,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比如,有些职责写得特别笼统,像是“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但具体怎么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什么,都没明确下来。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碰钉子,出了问题也不知道该找谁负责。
写安全生产职责的时候,第一步是要搞清楚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比如《安全生产法》里就规定了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这只是大方向,具体到每个企业,还得结合自身的生产特点去细化。比如一家化工厂,它的安全管理职责肯定跟一家食品加工厂不一样。
接着就是要注意职责描述的准确性。有些企业在写职责的时候喜欢用一些模糊的词,比如“协助领导层做好安全工作”。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但实际上这种表述很不严谨。什么叫“协助”?是不是领导不管事了,你们才需要帮忙?这样的职责描述会让员工感到困惑,不知道自己该承担什么责任。
还有一次,我在给一个建筑公司写安全生产职责的时候,就差点闹了个笑话。当时我写了一句“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结果客户看了后问我:“那要是发现安全措施没执行怎么办?”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句话虽然看似完整,但实际上没有交代后续处理流程。后来我把这句话改成了“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并及时纠正不符合项”,这才算勉强过关。
书写注意事项:
写安全生产职责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考虑员工的感受。如果职责写得太复杂,员工看了头都大了,那就失去了意义。所以,职责的表达方式很重要,既要能让员工明白自己的任务,又要让他们觉得可行。比如,“定期组织安全培训”这句话就比“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好理解多了。
小编友情提醒:
写安全生产职责的时候,还得注意一点,那就是要留有一定的灵活性。毕竟企业的情况随时可能变化,安全职责也得跟着调整。所以,职责文件最好能定期更新,这样才能确保始终符合最新的安全要求。
写安全生产职责这件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关键是要多琢磨、多实践,不断修正和完善。虽然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小问题,但只要用心去做,总能找到合适的办法。
【第2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怎么写5000字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第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第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书写经验376人觉得有用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的编写其实是个细致活儿,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定。一开始,你得搞清楚这个总则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让员工知道安全的重要性,还是为了规范操作流程。要是目标模糊不清,写出来的条文就可能四不像。
开头怎么写?
你可以直接说说安全生产的意义,这很重要。安全生产不仅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不过这里有个小地方需要注意,有些人在写的时候可能会直接套用一些通用的安全概念,这样虽然看起来全面,但实际用起来可能没什么针对性。
接着就是具体的条款设计了。条款不能太笼统,不然执行起来会很麻烦。比如,“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这句话虽然没错,但具体多久检查一次?谁负责检查?检查完后如何记录?这些问题都得写清楚。有时写作者可能在这里犯点小错,比如忘记提到记录保存的部分,这样就给后续管理带来隐患。
还有就是关于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离不开员工的参与,所以培训这一块得写得详细些。包括培训的时间频率、培训的内容范围,还有考核的方式。这里有个小问题需要注意,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培训只是形式化的东西,随便应付一下就行,但实际上,培训的效果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安全意识。
再就是事故处理这部分。一旦发生事故,该怎么应对,这是必须要提前规划好的。从事故报告的流程到应急措施的具体步骤,都需要明确下来。这里可能会出现一个疏漏,就是有些人会忽略掉事故后的总结环节,总觉得事情过去了就好,但其实总结经验教训才是避免下次出问题的关键。
小编友情提醒:
总则里的文字表达也很关键。语言要简洁明了,不能含糊其辞。要是用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说法,比如“尽量避免”、“尽可能做到”,这样的表述会让执行者摸不着头脑。当然,也有人会在这时候犯个不大不小的错误,比如用词不当,导致条款的理解产生歧义。
写好之后,别忘了找相关人员审阅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毕竟,真正干活的都是他们,他们的反馈能帮你找出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第3篇】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书怎么写500字
濮阳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自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内容及治理要求,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局主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除与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交通安全平稳。局安委会将按照“四项机制”的规定,对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相关单位必须每周一向局运输科上报上一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的材料要有隐患排查措施、工作方法、隐患已排查出起数与整改落实情况等,数据要准确,能够反映真实工作情况。否则,如果谁弄虚作假,不深入基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欺上瞒下,捏造数据,将对具体分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书写经验356人觉得有用
写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时候,得先搞清楚自己的角色和职责。比如说你是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那这份责任书就得体现出你的专业性,既不能太随意,也不能太过正式。开头部分可以简单介绍下背景,就说为了确保出租车行业的安全运营,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这个责任书之类的。
接下来就是具体的责任条款了。每个部门或者岗位该负责什么都要明确下来,像是车辆的安全检查频率,驾驶员的培训计划,还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这些内容最好结合实际情况来写,别照搬别人的模板。要是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加上一些量化指标,比如每个月至少进行几次安全检查,这样方便后期考核。
不过有时候写着写着就容易忽略细节,比如把“季度”写成“月度”,或者是多打了个标点符号。这种事情其实挺常见的,只要不影响整体理解就行。另外,条款之间最好能有个合理的顺序,从大的框架到具体的执行措施,这样看起来会更有条理。
写完正文后,记得加上双方签字的地方。这里可以稍微留个空白,让负责人亲自填上去,这样显得更正式。当然,如果是在电子文档里起草,那就另当别论了。不过不管怎么说,签字这一步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白纸黑字才更有约束力。
小编友情提醒:
检查一遍有没有遗漏或者重复的地方。有时候写着写着就会忘记之前提到过的内容,所以对照着前面的条款仔细核对一下。要是实在不确定,也可以找同事帮忙看看,有时候旁观者清嘛。不过千万别太依赖别人,毕竟最终还是要自己拍板的。
【第4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怎么写4200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建筑施工企业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25]478号)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取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井巷)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费中单列,并按照规费的计算规定计取。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工程类别测定并公布安全生产费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第五条的提取标准。
第七条 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主管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方未按本规定单独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和主管部门测定的安全生产费率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招标方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增加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生产增加项目单独报价。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条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报批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障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施工企业在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完成50%时,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填报《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应当在3日内审核工程进度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监理企业审核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并提请建设单位及时支付。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企业《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后,5日内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报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应当按施工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变更价款,按照主管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增加费,作为与其余安全生产费用同期支付的依据。办理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应当以工程竣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五条 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
第十六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发现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及时提请建设单位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25]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当督促该项目立即整改。
第二十二条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或其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第二十三条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对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发现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施工企业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单列情况、投标报价按本规定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及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计划。建设单位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备案手续、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验证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
第二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以及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未按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撤销许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撤回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备案手续、在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未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未按本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有关内容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十八条 施工企业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监理企业未按本规定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监理企业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为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未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及支付计划的建设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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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怎么写,这类文件得把规矩定清楚,既要符合国家政策,又得贴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需求。开头部分一般会提到制定这个规定的背景,比如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还有这些年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然后就是具体的费用范畴,这部分要细,像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培训教育经费什么的,都得列出来。不过有时候写的时候容易漏掉一些细节,比如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费用,这要是没写进去,以后出了事就麻烦了。
中间这部分就得强调执行流程了,谁负责这笔钱的申请、审核、支付,还有使用情况的监督。比如说项目经理得牵头做这事,财务那边配合拨款,安全员负责跟踪落实。但这里头有个小问题,有些单位可能只重视形式上的合规,实际操作中却没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比如买个便宜的安全帽应付检查,而不是选用质量更好的产品,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最后还得有个反馈机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效果。要是发现问题,得及时调整方案。不过有时候报告里的数据可能不太准确,可能是统计的时候疏忽了某些环节,导致数字跟实际情况有偏差。所以平时得养成细致的习惯,别因为一时大意影响了整体工作。
【第5篇】强化危险源管理促进煤气安全生产怎么写1200字
1前言
煤气厂现有18台煤气发生炉,其合格煤气按照高、中、低三种压力输送给碳素厂、氧化铝厂和电解铝厂使用。煤气生产自1994年投产以来,固定床常压煤气发生炉生产现场的危险分析与评价,结合投产以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相关煤气生产在生产现场发生过的人身伤害事故,确定厂级危险源,通过对重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达到杜绝重大人身伤害事故,不断减少事故、预防事故的目的。2危险源的确定
煤气厂自1996年至2025年间,共发生轻伤事故5起,煤气外管网着火一次,其分析如下:作业环境中煤气浓度超标引起的中毒二起,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造成轻伤三起(机械伤害、轻微烫伤、滑跌),吹扫制度不健全引起高压管煤气管道吹扫时发生燃烧爆管一起。此外经分析煤气生产还有皮带绞碾事故、电气事故、发生炉排渣,喷溅,烧伤事故。同时,由于市场燃煤供需矛盾,中硫煤作为我厂发生炉原料的使用,使得煤气洗涤水中挥发的h2s等有害气体超出国家有关标准,也成为我厂生产环境中一个重要职业危害因素。而根据现场实际生产情况,发生炉煤仓层由于与煤气放散管口很近,整个煤仓区域内煤气超标;发生炉进行炉况检查易发生的煤气中毒、被料管高温烧伤的危害。因此确定煤气、皮带、电、高温、煤渣、h2s作为煤气厂危险源严格控制即减少在职工作业环境中的的伤害。
3危险源的特点
煤气厂所确定的厂级危险源具有以下特点:存在范围大,危险源点多、控制难度大;由于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作业随机性较大,频次高;易导致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对生产产生较大影响。
4控制对策与办法
针对煤气发生炉危险源的特点,采取了管理控制、人行为控制与技术控制相结合的控制管理办法。
4.1对电气设备及作业人员的管理
电气作业一般由电工执行,发生电气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中多是电气作业人员。发生电气事故的原因主要表现在未经过电气知识培训不懂电气安全技术、对作业现场不熟悉、责任心差、违反规章制度、电气设备隐患等几个方面。因址,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控制办法为:(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电气知识培训上岗;(2)各高低压配电室配电柜设置电气原理图;(3)定期对电工工具、电气线路、设备进行点巡检,确保绝缘良好。对电气工具、设备等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4)严守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度”,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与提示、互保,明确职责,杜绝违章作业等。
4.2对预防皮带绞碾的管理
皮带绞碾事故均发生在皮带机头、机尾、拉紧装置等处,预防皮带事故,要做到:(1)皮带事故开关、机尾、拉紧装置处的防护罩、防护网符合安全规范完好。每班检查实行严格的交接班;(2)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穿戴整齐,要将袖口扎住、防止袖口卷入滚筒,女工禁止留长发,头发应挽入工作帽内。听到开机信号离开皮带,巡检和清扫地面卫生应距皮带0.5m;清理皮带滚筒粘料、处理皮带故障均应停机进行;(3)检修皮带严格“停电挂牌”制度,设专人负责,检修完毕,确认皮带机上下无人方可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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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关于强化危险源管理和促进煤气安全生产这类文章时,得有点门道才行。一开始,你得搞清楚危险源到底是什么,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事。煤气站里头,那设备、环境还有人员操作,哪个不是潜在的风险点?把这些风险点找出来,才能谈下一步的工作。
找到危险源之后,就得着手去控制它。比如,煤气泄漏这个问题,它可能发生在管道连接处,也可能是在阀门那里。要是你没注意到这些问题,那就麻烦了。所以呀,平时巡查的时候,眼睛得尖一点,耳朵也得灵,听见异常声音就别大意,赶紧检查一下是不是哪里出了状况。
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每个员工都得知道自己的责任是什么,该怎么做才不会出问题。但规矩立了,执行起来却不能光靠嘴上说说。现场监督很重要,时不时抽查一下,看看大家是不是按规矩办事。要是发现有人违规操作,得及时提醒,甚至采取必要的措施。
培训也是关键环节。煤气安全生产这事,不是说懂点理论就行,得让员工真正掌握实际技能。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疏忽,就能酿成大祸。像煤气站这种地方,安全意识得天天灌输,不能掉以轻心。组织培训的时候,最好结合一些真实案例,让大家明白为什么安全工作不能马虎。
技术手段也不能少。现在科技发展得快,监控系统、报警装置什么的,都是好帮手。这些设备能实时监测现场情况,一旦发现问题,马上就能通知到人。不过设备再先进,也得定期维护保养,不然出了故障,反倒成了摆设。
最后想说的是,安全管理不是一个人的事,得全员参与。从领导到普通员工,每个人都得绷紧这根弦。有时候,领导带头重视了,底下的人自然也会跟着上心。但如果领导态度敷衍,那下面肯定也不会当回事。所以呀,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煤气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第6篇】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怎么写1050字
一、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管理,规范养护施工作业,做到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养护施工,是指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功能的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以及新增功能的改善性工程、有关路况检查与专项检测作业。
三、本办法适用于泰赣高速公路及厦昆线赣州城西段用地范围内从事第二条内容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四、各养护单位要站在保稳定、促发展和保质量、树形象的高度,增强对加强养护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关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
五、从业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教育,要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建立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休系,行目标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具体的岗位、具体的事项。
六、养护项目的业主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七、监理单位要加大养护工程监理力度,把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纳入到监理工作范畴。
八、养护单位要结合养护项目的具体特点,认真编制养护工程施工方案和组织发计,按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施工现场交通管制方案,报请路政、交警部门批准实施,加强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保证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
九、养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技术规范和批准的工程规模、范围等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坚决禁止违规或擅自扩大工程的现象。从业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缩短施工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外,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养护施工作业,及时清场。
十、做好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配合局组织的驾操人员的岗前培训、考核、发证和建档。作。
十一、认真做好工伤、肇事、工程事故的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要严肃处。事故有关责任人。
十二、按规定发放、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防暑、防寒物品,管好,用好安全生产经费。
十三、加强养护项目内业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归档有关资料,做好施工总结工作。
十四、在养护项目预算中应按规定列入一定比例的高速仅公路养护施工行车干扰费及交通安全的使用需要。
十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处计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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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安全管理这块儿,好多刚入行的朋友都会觉得头大,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其实,要想写出一份实用的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得先搞清楚几个关键点。比如,现场的安全检查流程,应急措施制定,还有那些操作规程之类的,都得提前想好。
比如,安全检查这块儿,咱们得明确检查的时间节点,像每天开工前,收工后,这些时候都得有人盯着。还有,检查的内容也得列清楚,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工人的防护装备佩戴情况,这些都是重点。不过有时候写的时候会忘记加上一些细节,像检查记录表的具体格式这类的小事,就容易漏掉。
再来说说应急预案,不能光靠想象,得结合实际可能发生的情况去写。比如遇到突发天气变化,工地上的工人该怎么撤离,物资该怎么转移,这些都得有预案。可有时候写着写着,可能会忽略掉一些具体的操作步骤,像具体的联系人电话这种重要的信息。
至于操作规程,这可是安全管理的核心部分。每个工序该怎么做,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这些都要写得清清楚楚。比如高空作业的时候,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脚手架的搭建标准,这些都得有详细的说明。但有时候写着写着,可能会把一些专业术语混在一起,比如把“防护栏杆”写成“护栏杆”,虽然不影响理解,但看着就不够严谨了。
最后还得提醒一下,安全管理这份工作不能只靠纸上谈兵。平时得多观察,多跟一线工人交流,看看他们的实际需求是什么。毕竟,只有真正了解现场的情况,才能写出既实用又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