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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查看人数:44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有哪些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判定标准:明确哪些档案可以被鉴定为过期或无保存价值。

2. 鉴定程序:设立专门的鉴定小组,负责审查档案的保存状态和重要性。

3. 销毁审批:经过鉴定后的档案需获得上级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销毁。

4. 销毁操作:规定安全、环保的销毁方式,如碎纸机、焚化等。

5. 记录备案:销毁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内容是什么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的内容涉及档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学校需制定清晰的判定标准,如超过保管期限、内容重复或已电子化的纸质档案等。接着,由校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对这些档案进行评估。在确定销毁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销毁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信息不泄露,同时遵守环保法规。销毁清单应永久保存,以便日后查阅。

规范

执行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时,需遵守以下规范:

- 鉴定工作应公正、公开,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影响。 - 销毁审批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决定。 - 档案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防止信息滥用。 - 销毁记录应详实,包括档案编号、内容摘要、销毁日期及方法等。 - 定期进行制度的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档案管理需求。

重要性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对于学校管理至关重要。它有助于:

1. 节约存储空间:清理无用档案,优化档案库资源。

2. 保护信息安全:避免过期敏感信息泄露,保障学校及师生权益。

3. 提升效率:减少查找无效档案的时间,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4. 法规遵从:符合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避免违规风险。

5. 规范化管理:建立标准化流程,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

通过严格执行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学校能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其知识资产,同时促进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邺建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应全面、科学地做好档案鉴定工作;

二、应在本校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档案的鉴定、销毁全部工作应在该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每次鉴定应填写《档案鉴定册》,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字生效;

三、鉴定档案要严格执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并填写档案保管期限表;

四、对已经满保管期限的档案,经过鉴定,确定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可以剔除销毁,保管期限需要调整的,应及时调整;

五、销毁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销毁前应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审批,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

六、会计档案销毁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档案管理机关备案,销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档案销毁过程必须两人监销。

第2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二、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件寄出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三、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四、接受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逾期未退还者,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五、建立“档案材料转进”、“档案材料转出”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六、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其档案在15天内转出,避免人档分离。

七、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密封加盖机密章。

第3篇 实验中学档案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 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 据。学校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学 校的档案建设。

2、学校建立综合档案室,统一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人事档案、基建 档案、财物档案、音像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健康档案、体育档案等。

3、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各处组室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 ,档案员要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4、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 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档案达标计划,使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走 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严格完善归档制度。档案员和各处组室要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统一规定和要求,明确归档范围, 及时搜集立卷,严格立卷质量和保管期限。

6、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 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7、档案员要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8、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 好无损地归还。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材料,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 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 见。

9、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 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10、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 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 机密。

第4篇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室保管的档案,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或已经保管期满(长期保管为16~30年左右,短期保管为15年以下)的档案就应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1.保管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30年保管的档案, 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室对所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的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剔除销毁案卷的登记薄。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3.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分管校长审核、批准。

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要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销毁档案的组织领导

1.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的清册,必须经分管校长签字,方为生效;并加以妥善保管。

3.销毁清册及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必须经校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第5篇 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的阅档单。

二、本校学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生科的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室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第6篇 ds中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中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第7篇 苏州中学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四条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五条 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条 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八条 擅自销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涂改、伪造档案的;

(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

第十条 携运、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的;

(二)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的;

(二)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二)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的;

(三)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的。

第十四条 在档案利用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十六条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七条 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第十八条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8篇 实验中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 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 、立卷、归档。

3、各种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 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 封签处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 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 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 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会计档案必须专人专室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 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5、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要拆封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 参加。

6、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 限期归还。

7、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科长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的名称、日期、调 阅人姓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

8、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 同签名。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 。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包括传票和汇总表)、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应保存15年,现金 、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决算作永久保存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单位的会计月、季度报表保存5年。

10、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鉴定,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室批 准后,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未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 永久保存的资料,在销毁时应当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强会计档案科学管理。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 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泄密。同时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 霉、防烂。

第9篇 实验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保管学校档案的机要重地,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室技术保护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保护工作。

2、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档案室内应配备空调设备、去湿设备和灭火器材,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其效果。

4、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种闲杂物品以及易燃物品,室内严禁吸烟,不许使用电热器。

5、档案室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应随手关门,以确保安全。

6、调阅或出借档案,应严格执行本校制订的档案查(借)阅制度。

7、适时做好档案室的通风、除湿工作,并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8、对档案室的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上架、入框,框架要符合标准。

9、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破损或字迹变化及时修补复制。

10、对档案室的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并做好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追查。

11、档案管理人员,临时或下班离开档案室,应关好门窗,关掉电灯。

第10篇 某初级中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为提高本校的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以教学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教学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职责。

1、校领导每年写的开学工作计划和期中期末工作总结报告。

2、教研组每年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

3、班主任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教学总结。

4、各教师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教学总结。

5、试题、试卷分析包括各年级期中、期末试卷,试卷分析及市统考试题。

6、教师听课记录、公开课、观摩课、优秀课教案。

7、全校各班级学生期中期末成绩装订成册。

8、校领导、各教师任课班级、任教情况。

9、其它有保存参考价值的教学文献资料。

《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以高度的革命责任感、真实地客观地积累整理,保管好教学档案。

2、加强业务学习,搞好档案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档案的水平,认真编制档案、立卷、分类整理归档。

3、严格执行《教学档案》保管查阅制度。即有借阅人员写借条并详细填写姓名或借阅日期,并由主管主任签字。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不外传的绝不外传。

4、严格保管好《教学档案》的安全。分长期、中期、短期做好保存。

第11篇 附属中学档案保密安全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保密安全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学校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查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内部事项”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四、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按《档案法》要求严肃处理。

五、档案管理人员向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向外提供的某些档案原始材料,一定要向分管校长请示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六、档案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七、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档案库房。

八、档案室的门窗、卷柜必须牢固,下班时门窗、密集架必须锁好,经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12篇 实验中学档案员工作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档案员工作制度

1、热爱档案事业,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2、严格执行《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熟悉业务,了解本单位历史和现状;认真编制检索工具,编写参考资料,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 作。

4、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定期对档案库房、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忠于职守;认真履行档案业务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推进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

6、认真做好档案管理日常工作;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档案保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 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13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依据。

二、对内容不实、字迹不清,不能反映甚至歪曲干部历史面貌、德才情况和现实表现的材料,不能归档。

三、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确或书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均不能归档。

四、对需要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单位党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14篇 校长办公室中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档案工作总的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本校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4、为国家积累档案财富,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把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上级档案馆移交。

第二部分:档案的保管

1、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

2、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分明,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第三部分:档案立卷归档

1、凡记录反映本校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3、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4、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5、每年7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第四部分: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2、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校长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校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5、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第五部分:档案室的安全保密

1、档案室是机要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3、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漏。

第六部分:档案的统计

1、要及时地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销毁以及档案工作人员、机构、经费、库房、设备等情况进行登记,每年一次对各方面进行认真统计,做好年报表

2、严格执行国家和系统内所规定的统计计量单位和报表格式,做到数字准确、字迹工整,不得潦草和涂改,使档案统计工作标准化。

3、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建立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第七部分:档案库房的管理

1、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3、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

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无关物品。

4、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第八部分:文书的立卷归档

1、公文必须实行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制度,这是提高案卷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是文书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立卷归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案卷的质量,文书人员必须认真做好。

2、本校党、政、工、团各职能科室均为立卷单位。

3、各立卷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本科室的立卷工作,各科室领导要加强对立卷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部门工作范围。

4、凡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立卷单位进行整理、立卷。各级领导人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有关部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保存应立卷的文件材料。立卷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防止文件材料的散失。如遇到文件材料短缺或承办手续不完备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应补办齐全,保证文件材料准确、完整。

5、各部门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以本部门形成的为主,与本部门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来文也需立卷,以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本校党组织和行政形成的文件及上级来文分别由校长办公室立卷。

6、文书立卷归档的具体要求:

(1).立卷前把本部门一年内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统一收集整理,核对清楚,以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

(3).把文件按年度分开,不同年度的文件,不能混在一起立卷,年度工作计划和下一年形成的本年度总结,放在本年度文件内,长远规划放在所针对的开头一年;连续几年的工作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跨年度的文件归于结束的年代。

(4).把文件按级别分开立卷,但上级对本校的批复、批转和本校对下级的批复、批转文件应在本校卷内,本校的文件材料在前,上、下级的文件材料在后;其余按上、下级文件分开立卷。

(5).按内容分开立卷,把一个问题或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有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

(6).把文件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开立卷。

(7).卷内文件按一定的规律进行排列。其目的是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使卷内文件系统化地反映问题。排列完毕的文件材料要拆去金属订物,在右上角用铅笔编写页号,如正反两面都有文字或图表的文件材料,两面都编页号,反面编在左上角并填写好卷内目录。

(8).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正确地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各立卷单位负责草拟所立案卷的标题,划定保管期限,由综合档案室统一填写。

(9).各立卷单位应按各类档案的具体要求每月月底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在下一年的6月底以前移交完毕,并履行移交手续。

7、为了保证案卷质量,综合档案室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文书立卷工作。

__中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公章由校长办公室作为机密件由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

2、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凭校长签发原件加盖公章。3、工作证、结业证、离退休证、职务(称)聘书等,由教育局或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4、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部门审计后凭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5、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参加教学会议、研讨会议等必须凭证明并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开具。

6、校长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7、私人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8、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第15篇 附属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全校七大类档案(文书类、教育教学类、基本建设类、财会类、学生类、声像类、实物类)。

二、档案要按七大类分年度有秩序地排列存放,要认真清点、核对。架、柜应分类编号,库内应有档案存放排列示意图。

三、档案都应保存在密集架内。在非常情况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可能,将档案安全转移。

四、加强库房安全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库房。

五、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库房内吸烟,库房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库房周围的明显处要配置防火设备。

六、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安全设备、温湿度情况、档案完好程度,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七、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库房内达到三无(无鼠、无虫、无尘)、四防(防盗、防水、防潮、防阳光),保证档案安全,延长档案的寿命。

八、档案库房的门、窗要紧固,库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并上锁,每天上、下班要对库房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可疑迹象要及时报告并作好相应处理。

九、要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帐目、库存数量要一致,各库房内存放的档案的类别、数量应按年代作好统计,为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作好基础工作。

第16篇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徒司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一、学校各处(室)所形成的档案材料要定期准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案卷移交时,组卷处(室)要填写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处(室)保存一份,另一份随同档案材料交档案室保管。

三、学校档案室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和办理签收手续,对归档案卷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责令其按要求重新完成归档移交手续。

四、案卷要求卷内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字迹清楚,案卷页数与卷内目录记录相符。

五、档案人员对所接收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编目、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17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一、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收集干部档案材料。充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二、收集的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审查核实、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手续必须完备,外在形式必须规范。

四、圆珠笔、铅笔、红色笔、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重新制作或复制方可收集。

五、积极疏通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或单位之间的渠道,努力使收集工作经常化。

六、掌握档案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有重点地主动收集。

七、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涂改档案内容的当事人员要严肃查处。

八、做好材料收集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18篇 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19篇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深圳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导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整齐、易查找。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虫等安全工作。

八、做好重要文件的保密工作。

第20篇 中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保管档案室门、柜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室门、柜。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柜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三、档案管理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学校文书、教学、教育、后勤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上级文件及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在工作结束后立卷归档。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三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六、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七、档案室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z

组员:z

管理员:z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汇编(20篇范文)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1. 判定标准:明确哪些档案可以被鉴定为过期或无保存价值。2. 鉴定程序:设立专门的鉴定小组,负责审查档案的保存状态和重要性。 3. 销毁审批:经过鉴定后的档案需获得上级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销毁。 4. 销毁操作:规定安全、环保的销毁方式,如碎纸机、焚化等。 5. 记录备案:销毁过程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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