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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汇编模版(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73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模版

有哪些内容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模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总则:阐述财务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 财务组织架构:定义财务部门的职能、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

3. 财务管理:涵盖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定。

4. 财务报告: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披露流程及时间要求。

5. 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6. 财务风险控制:制定风险识别、评估、防范和应对策略。

7. 法规遵从:强调遵守相关财务法规和行业标准。

8. 附则:包含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属等事项。

重要性和意义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模版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石,它的重要性体现在:

1. 规范操作:为财务工作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降低人为错误和舞弊风险。

2.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升财务管理效率,节约资源。

3. 风险防控: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4. 决策支持: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管理层的决策制定。

5. 法规遵从:确保企业在法律框架内运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6. 保障透明度:增强内外部对财务状况的理解和信任,提升企业形象。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财务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实际性:制度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避免过于理想化或脱离实际。

2. 可行性:确保各项规定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过于复杂。

3. 动态调整:随着业务发展,适时更新制度,保持其时效性。

4. 培训与沟通: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并接受新制度,必要时进行培训和讨论。

5. 监督与反馈:建立监督机制,收集反馈,持续改进制度效果。

6. 权责明确:明确规定各环节的权责,避免责任推诿。

这样的财务制度模版不仅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了框架,也为集团公司的稳健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模版范文

第1篇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模版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集团建设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第3篇 集团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使本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合理化、制度化、规范化。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合同编号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依照本办法处理。

3、权责单位

(1)法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裁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合同分类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做下列分类:

(1)销售合同;

(2)采购合同;

(3)担保合同;

(4)委托合同;

(5)租赁合同;

(6)技术合同;

(7)承包合同;

(8)工程合同;

(9)其他合同。

二、文件编号管理

1、编号原则

本公司合同的编号分为四部分,分别由合同分类代码、合同签订年月日、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流水号组成。

(1)第一组代码。

第一组代码代表合同分类代码。合同具体分类代码为:

1)销售合同使用“_s”;

2)采购合同使用“cg”;

3)担保合同使用“db”;

4)委托合同使用“wt”;

5)租赁合同使用“zl”;

6)技术合同使用“js”;

7)承包合同使用“cb”;

8)工程合同使用“gc”;

9)其他合同使用“qt”。

(2)第二组代码。

第二组代码代表合同签订年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年份月份为准,示例:200907

(3)第三组代码。

第三组代码代表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分为:

1)格式合同类使用“h”:公司根据《合同法》制定的标准合同或格式合同;

2)协议类即非格式合同使用“_”:双方达成的标准合同以外的非标准合同。

代表字母外加小括号为准,示例:(h)或(_)

(4)第四组代码。

第四组代码代表合同流水号,采用四位数字,示例:总第0001号。

(5)合同编号组合示范,以销售合同为例:

_s200907(h)总第0001号或者_s200907(_)总第0001号

2、编号管理

督察部收到业务部门的合同编号申请后,对合同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三、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施行。

第4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6

第十五章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节 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第393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标准和企业的实际装置运行情况制订自己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394条 安全技术措施应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和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第二节 计划编制及审批

第395条 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提出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报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

第396条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院,厂长)审核.

第397条 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院长,厂长)或(总工程师),应召开工会,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项目:

(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二)项目的资金.

(三)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四)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五)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第398条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下达年度计划时一并下达.

第399条 企业每年应按时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第400条 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需请上级支持协调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企业应办理报批手续,如削减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也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节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第401条 企业应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敷需要的可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第402条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第403条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第404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企业供应部门按计划供应.

第四节 检查和报告

第405条 安全技术部门必须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向企业主管领导汇报并由企业主管领导做出总结.

第406条 企业主管领导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定期向专业公司和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汇报.

第五节 竣工验收

第407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峻工投用前,应办理检查确认手续后,方可试运行.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计划,技术,设备,安全,防火,工业卫生,环保,工会等部门会同所在车间或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报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由集团公司投资实施的重大安技项目,在验收时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参加验收.

第408条 设计单位在使用单位的配合下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第409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

第十六章 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科 研

第410条 确定科研课题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防范社会灾害性事故的要求.

第411条 制订试验方案,除提出试验所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和副产物的有关毒性,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外,还必须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三废(即废气,废水,废渣,下同)处理措施.

第412条 必须履行科研项目小型到中型,中型到扩大试验的程序,每一程序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内容和措施.

第413条 小型试验可通过探索性试验,选择安全合理的工艺方法,确定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以达到安全可靠性.

第414条 中型试验的总结报告中,必须包括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内容,以及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415条 扩大试验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并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中型和扩大试验,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有判断处理试验过程中异常情况的能力,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第416条 扩大试验装置(包括安全防护,工业卫生和三废处理设备)安装完毕后,须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部门和工会检查合格后方可投料试车.

第417条 在扩大试验中,应将各种安全,卫生和三废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总工程师,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第418条 扩大试验成果,应经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正式技术鉴定后,方可推广应用于生产.

第419条 小型试验和扩大试验所用的各种危险物品,按本制度有关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20条 扩大试验装置的安装与检修,按本制度《施工与检修》和《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21条 科技成果的应用,转让,推广必须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和三废

第5篇 建设集团公司工会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上海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集团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中国广大民营企业工会中的一员。在法律规定和集团制度的范围内,在集团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集团工会在企业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集团工会应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吸收先进的新经验,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努力为职工说话,把集团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工会委员会与职工代表大会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工会工作的重点,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闭会以后的日常工作。

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3、提出职代会议题的建议,报集团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4、组织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职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5、征集、整理提案交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理。

三、工会委员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具体成员及分工如下:

职位 人数

工作职责 工会主席 1

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女工委员

2 负责女工工作及出纳工作 经审委员

2 负责工会监督审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

一、集团工会工作职责

在集团公司党支部的领导及集团行政的支持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主动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职工生老病死的慰问和善后工作,把组织的温暖带给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依靠广大职工开展工会工作,增强工会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名符其实的“职工之家”。

2、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技能竞赛,听取职工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参与企业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性的管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职能。动员和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合同、开拓创新、团结协作。

3、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技术、业务素质的教育,使职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4、工会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二、公司工会主席职责

1、在公司党支部和工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工会委员共同努力完成集团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工会工作任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涉及到工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及时召开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3、要善于发挥工会委员和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

4、坚持群众路线,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目标管理的计划和实施措施,并组织目标管理的竞赛工作。

5、有计划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工会干部进行培训、教育。

6、加强工会和党政的关系,加强工会同其他群众组织的关系。

7、从集团实际出发,开展工作,突出重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搞活基层工会。

8、安排组织好工会职工的组织生活,组织职工进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9、抓好下属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小组长的能动作用,抓好工会职工的培训工作。

10、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三、女工委员职责

1、向女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运用各种形式在女职工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为主要内容的“四自”教育,引导她们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

2、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提高技能水平,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3、监督、协助集团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女职工保障制度,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4、关心职工家属工作,密切联系广大女职工,经常收集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5、积极为女职工排忧解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6、积极组织安排“三八”节活动。

7、兼任职工会费收缴工作,定期公布会费的收支情况。

四、经审委员职责

1、监督工会相关制度、政策的实施,做到民主、公平、公正。

2、监督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及相关活动的开展。

3、审计工会的财务收支。

第四章工会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职工加入工会组织,须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各部门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

2、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5元/月/人)。

3、享受集团授予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疗养等优惠待遇;享受集团批准的各种奖励和福利。

4、职工有退会的权利,职工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申请,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

5、职工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活动,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章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依据《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建立独立的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会计(由公司会计兼)是直接责任人。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政策、制度、纪律。

3、工会经费设立专项账户由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工作要分设:钱、账及银行密码要分管。出纳并建立收支流水账簿,每月与财务账簿核对,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

4、公司

向工会拨付的工会经费,应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相关福利性开支。工会经费的使用应自觉接受上级工会的审查监督。

5、工会经费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核,2000元以内报集团总经理审批;超出2000元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须向集团经理办公会议报告并经集团总经理批准。

6、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决算经集团财务部审查后,定期向全体工会成员通报,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职工有权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质疑。

7、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经费。

8、妥善保管好现金和一切财务报表、凭证、档案和资料。

9、年底及时编制下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年度决算工作。

10、因检查等工作需要,应及时提供工会有关资料。

第六章工会福利制度

参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员工福利制度的通知》z建(20__)第(27)号文执行。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的修改、补充权属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

本制度自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上海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zz建设集团工会委员会

第6篇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二、新进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三、调动(包括迁调和借调)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四、升迁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五、离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第7篇 _房地产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手册前言

_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手册》前言

近年来,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规模日益扩大,集团化步伐加快,因此,科学有序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建立一整套相互协调、整体优化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作为公司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综合管理,即通常含义上的行政办公事务管理,是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中枢和结合点,规范有序的综合管理制度体系在整个公司制度建设中举足轻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起着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

为使本公司以及分、子公司的综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本公司特集中抽调人员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对公司现行的综合管理制度分类进行修订、完善;并吸取成功企业管理经验,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和发展需求,增编了部分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制度共分六篇,分别为:会议管理、文秘档案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资产物品管理、后勤总务管理、综合管理。共编制各类规章制度41 项,基本涵盖了本公司综合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综合管理制度体系。各项制度已经公司制度评审会议评审和公司领导审定,现作为试行稿印发公司各单位、部门。

由于编制时间紧,编制人员自身也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其中的不当之处、疏漏之处敬请指正。

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第8篇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__公司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二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取向,__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将成为集团的投资中心。

第三条

投资具体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内部投资是指新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集体福利投资(如: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等。对外投资是指以资产或现金与其他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的投资以及购入股票、债券等的投资。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市场考查资料调研、最终投资项目的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项目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是战略发展部,并由财务部、审计部协调配合,必要时应征询集团内外专家的意见。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内部和外部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权限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本部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十条

单项固定资产处置的权限与上述单项投资管理权限相同。

第十一条

各公司的投资项目应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个完整的项目以分拆或其他变相方式上报。

第四章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第十二条

各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当年投资计划,计划力求客观、全面、完整,集中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新增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办”的原则,另行单独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本部单独投资额在总裁权限范围内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付诸实施;需报请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先由总裁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待董事会研究后形成决议,由总裁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董事会投资审议委员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业务审核程序:

(一)属于新建、技改项目,先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对项目的工艺、技术、市场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提出初审意见,转财务部;

(二)财务部根据集团整体投资实力及必要性等提出是否投资的意见;

(三)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批复。

第十七条

投资活动的上报与审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便利报批方式,但在事后应补足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实施,其实际投资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原审批预算,如因特殊情况超预算5%以上的,需上报集团公司另行审批。

第四章申报材料内容

第十九条

各公司上报审批的新建、技改项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条

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场分析和预测;

(二)设计方案及生产规模;

(三)工艺技术方案;

(四)原料、辅助材料供应;

(五)建设条件及建设场地方案;

(六)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节能及环保;

(七)安全卫生、消防及劳动定员;

(八)项目实施规划;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十)风险评估;

(十一)经济效益分析。

第二十一条

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状和改造的必要性;

(二)调研情况;

(三)工程方案比选、设备选型及所选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参数;

(四)工程方案和工艺布置流程图;

(五)总投资预算和预算明细表;

(六)投资前后生产成本计算比较;

(七)投资前后产量、质量比较;

(八)风险评估;

(九)投资回收期;

(十)经济效益估算。

第二十二条

对外投资及购置固定资产至少应包括投资意图及必要性,投资额、风险评估、效益测算、资金筹措等基本内容。

第五章工作考核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报批、预算执行情况由审计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在各自权限范围内的投资未按相关程序研究,自作主张决定的,按投资额的5%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二十五条

在各自权限范围外,未按相关程序报批的,按投资额的1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二十六条

超预算支出未按上述规定报批的,按超支额的3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以下”都含本数;“以上”都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投资管理制度附表

新建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资回收期

投资收益率

预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效益测算

及风险分析:

申请公司意见:(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_年_月_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集团公司意见:(签章)_年_月_日

附: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预计项目开始及完成时间

资金的筹措及来源

预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技改的原因及内容:

技改前后的

生产能力及效益对比分析: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申请公司意见:(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_年_月_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集团公司意见:(签章)_年_月_日

附: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购置固定资产申请表

单位名称

申请时间

总投资额

类别

名称

设备型号及主要参数

数量

单价

合价

购置用途:

资金筹措:

申请公司意见:(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_年_月_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集团公司意见:(签章)_年_月_日

附:购置固定资产的必要性、效益预测等基本内容

第9篇 集团公司特岗人员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特岗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集体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特岗人员”的任命、解除、审计等各方面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各单位的行政部门的“特殊

(重要)岗位”人员。

第二章特岗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特岗人员的对象

特岗人员共分三大类,分别为:

a、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行政副总);

b、部门的行政负责人

(部门经理);

c、物品管理的负责人

(车辆、设备、档案等);

第五条 特岗人员的考核标准

季度工作考核分数不得低于90分,低于90分者应予以撤换。

第六条 特岗人员的任命

一、任命

a类人员:

经各单位、各条线、各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不得外招),由单位人事部门任命,填报《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附表1)。

b类人员:

经各单位、各条线、各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不得外招),由单位人事部门任命,填报《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附表1)。

c类人员:

经各单位、各条线、各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司机员除外),由单位人事部门任命,填报《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附表1)。

二、 任期

特岗人员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任期时间,最短不低于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届满三年必须对原岗人员位进行轮岗

(对调单位或部门)。

三、 公示

特岗人员应当在任命前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采用网站公布的方式,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 就职

公示期结束后,下达任命通知,任命通知采用

(网站)通知的方式。

第七条 特岗人员的待遇

一、住房补贴:

a类人员标准5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b类人员标准3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c类人员标准1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二、 交通补贴:

a类人员标准5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b类人员标准3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c类人员标准1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第八条 特岗人员的离任

一、特岗人员的离任是指以上人员离开现职位,包括届满离任和提前离任,具体分为:调岗、免职、辞职和退休。

二、 特岗人员离任前,各单位的人事、行政、财务部门须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经审计通过后方可离任。审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1:《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集团人力管理中心

年1月

附表1(档):

《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第10篇 钢铁集团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管理职能

3.2.1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管理规定

3.3.1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安全管理程序

3.4.1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检查与考核

3.5.1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装饰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装饰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随着zz装饰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管理正在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工程管理中心作为装饰公司的核心部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施工矛盾、维护客户关系,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故专门针对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团队配置

一、工程管理中心下设江南工程部、江北工程部和材料部。工程管理中心设总监1名,级别为公司副总;江北工程部设经理1名、文员1名、监理2名;江南工程部设经理1名、文员1名、监理2名(均驻总部);材料部设经理1名、文员1名、配送专员1名,均驻总部办公。

二、岗位职责

1、工程总监――

负责江南江北两个工程部经理和材料部经理的招聘、录用、解聘与日常工作管理;

负责公司新材料(含辅材与主材)的引进、新工艺的研发以及培训;

负责工程管理中心发包制度的拟定、培训与落实;

负责公司单子的具体发包工作;

负责重点样板房工地的专项管理;

负责公司整个辅材配送体系的建构、运作与控制;

负责公司营销活动样板房提供与家装课堂工程专题部分的讲课;

负责制定工程管理中心的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

负责处理工程分部经理或材料部经理已无力处理的客户投诉;

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工程大巡检活动

其他相关未尽工作

2、工程分部经理――

负责本区域项目经理、监理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解聘与日常管理;

负责本区域工程的进度款发放控制;

协助监理对工地质量与工期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

负责处理监理已无法协调的客户投诉;

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尾款的收取;

协助项目经理与材料部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

协助项目经理与设计部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

负责营销活动集中看样板房的统筹协调;

其他相关未尽工作。

3、监理――

负责每一个所派工地的全程综合管理,包括开工协调、开工规范、工地形象、材料验收、阶段验收、工程整改、交款提醒、竣工验收等;

负责拍摄工地验收现场的照片,并及时传给工程文员进行保存;

负责施工工期的阶段性控制与总体控制;

负责客户投诉的第一道拦截处理;

协助项目经理与材料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与协调;

监理提成截留20%到年底一次发放,年底或离职时领取截留提成,领取前必须将保证全部工地验收资料和工地验收照片已完整移交,如有缺失,视缺失严重程度按比例发放,裁量权在工程总监。

4、工程文员――

工程合同的收集、登记与保管;

客户投诉的接待与上报;

工程管理中心例会的通知与会议记录;

接受项目经理的请款单、初步审核并上报工程部经理;

接受项目经理的材料清单并及时转材料部,跟踪材料的及时配合进场;

客户每周的满意度回访与记录;

工地每月投诉的问题盘点整理;

工程管理中心其他相关工作。

5、材料部经理――

负责公司全包客户主材配送与半包客户主材推销的总体规划;

负责材料专员、材料文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与日常管理;

负责开发新的主材合作商家;

负责展厅的规划、更新与丰富;

协助材料专员进行全包工地主材的及时配送;

与设计部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半包客户的主材推销;

负责公司主材体系的全员培训;

协助文员熟悉主材导购工作;

为营销部制定促销计划提供有力的主材优惠支持;

其他相关未尽工作。

6、材料配送专员――

负责全包工地主材及时、准确的配送;

为公司主材体系的建设提供资讯与建议;

熟悉主材导购工作;

协助材料部经理进行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

7、材料文员――

负责与项目经理的主材清单对接工作;

负责展厅主材导购;

负责对公司半包客户电话推销公司主材;

协助材料经理进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薪酬待遇

四、工程总监复试、录用与解聘的权限在总经理。

五、公司的项目经理在2023年应达到30名,主力优秀项目经理应达到10名。公司鼓励全体员工推荐引进项目经理加盟普强,每介绍一名项目经理入职,奖励300元。

六、工程管理中心员工入职后必须进行入职培训、初步的专业培训以及针对性问题培训(一段时间内工地出现的具体问题)。入职培训由人事部进行,初步的专业培训由主管经理协同工程总监联合进行。每次培训前应利用一小时进行以前培训内容的试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罚款100元,考试优异者奖励100元。试卷采用100分制,70分为不及格,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异。

第二章 开工规范

一、设计部申请开工,必须提前2天告知工程文员关于开工合同的基本信息,并于当天或次日上午及时传递合同、图纸与预算至工程管理中心文员,或电子档或纸质档。

二、项目经理在接单前审读预算图纸时,发现存在较严重的漏项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开工。否则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关于合同预算漏项,另见专门的处理办法。项目经理也不得以工地太远、金额太小、全包单子为理由拒绝接单。否则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

三、工程分部经理必须在开工前一天下班前回复设计部接单的项目经理和监理,若没按时安排或回复,按100元/次对工程分部经理进行处罚。若派单有困难,应及时向工程总监寻求帮助,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项目经理调度派单。

四、开工时间由设计师和客户约定,只需提前两天即可,具体时刻无须征得项目经理或工程管理中心的同意。项目经理或工程管理中心无正当理由时,不得要求设计师或客户更改时间来迁就自己。

五、开工现场应到人员: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如项目经理不能进行水电交底,需要带上水电工。缺

席人员罚款10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罚款50元。如项目经理或监理,出现开工、工地验收、其他工地问题处理时,实行开工最优先原则。

六、开工当天必须备齐以下物料并张贴到位:门套、窗贴(物业禁止除外)、施工牌、dna手册、施工标识。开工当天缺一项罚款100元(缺施工牌一项只罚40元),三天内仍然缺失,按150元/项再罚。施工牌与dna手册随处乱放不上墙,视同缺失。

七、临时便器,公司按每开工三个工地免费配发一个。临时便器应于开工3天内配置到位,否则罚款200元。

第三章 工程发包

一、所有工地的发包权在工程总监。总部每个月有1―2个样板房指标、分店每个月有1个样板房指标,样板房指标的分配权在店面经理。

二、一般工地的发包金额以半包直接费的z%为基准,参考合同预算金额的大小进行上下浮点。直接费金额在3万以下,按zz%发包;在3―5万按zz%发包;在5―6万按zz%发包;在6―7万按zz%发包;在7―10万按zz%发包;在10万以上按zz%发包。

三、关于工程进度款的发放比例。签定发包协议后、开工前领取一期进度款,为发包金额的15%;水电验收合格并收取客户二期款后,令二期进度款,为30%;中间工程验收合格并向客户收取三期款后,领取三期款,为30%;竣工并收取客户尾款后,结算领尾款,为25%。

四、关于工程进度款的发放程序。项目经理填写领款单,交给文员核实是否在领款正常比例之内,如在正常比例之内,两个工作日足额拨付到位,拨付方式为银行卡转账方式。如相关领导未能正常签字,也不能影响延后拨付,后期可以补签字。如不在正常比例之内,则需要提交情况说明,报相关领导全部签字后方能拨付。文员接到领款单后,1小时内短信或qq报备财务(财务应立即回复“收到”),同时将领款单呈交工程分部经理。签字程序为工程文员――工程分部经理――财务经理。如非常比例请款,则需报请工程总监签字复核。

五、关于尾款收取与结算。尾款收取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具有协助项目经理追收尾款的义务。尾款收取到帐后开始办理结算程序,自提交结算单给工程文员一周之内,应该完成结算程序,十天之内将工程尾款发放到位。自合同竣工之日起算(如有客户签字确认的延期单则相应顺延,客户具有一个月的免责延期权,免责延期权之外的延期,业主需向公司按每天合同金额1‰进行赔付),两个月之内,无论是否完工或收到尾款,必须进入结算程序。如因项目经理个人原因为主导致延期达两个月还未完工(以客户签字的竣工验收单日期为准),则公司强制封帐、勒令退场,公司另行安排后续施工。

第四章 漏项增项

一、开工现场,项目经理不得谈论漏项,不得消极开工。开工完毕后,与设计师、店面经理确认漏项内容,并由工程文员书面开具漏项单,由设计师、店面经理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如双方就漏项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报请工程分部经理进行核实确认,报备工程总监。如项目经理现场开工即谈论漏项,则按500元/次处罚。

二、项目经理不得以漏项为由拒绝接单、拒绝开工、拒绝施工。否则按2000元/次处罚。

三、设计师是追收漏项工程款的第一责任人,店面经理、项目经理、监理和工程分部经理具有协助设计师追收漏项的义务。

四、如漏项确认后,设计师应主动向业主追收漏项费用。如设计师没有或无法收到漏项费用时,漏项费用由设计师共同承担,金额上限为该单提成的100%。

五、项目经理只有开工之后、水电验收之前一次清算漏项的机会,如此次清算漏项总金额低于500元,公司不予受理。在此次清算漏项后,还有未发现的漏项问题,设计师不再承担催收与赔付责任。

六、业主增项,设计师或项目经理应主动引导客户来公司办理增项手续。如主动引导客户来公司办理增项手续,则增项项目,按其直接费80%发包。

七、如出现项目经理与业主私自增项行为,且累计增项金额(按公司预算)达到1000元以上,公司按实际增项直接费的50%进行处罚。

八、如项目经理被发现证实做私单且已开工,则罚款10000元。私单的定义:公司信息或公司签单客户介绍的信息。

第五章 工期控制

一、工程(分)部经理应根据项目经理的班底力量、资金实力与经验素质,确定其月度接单容量,并上报工程总监和总经办,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在派单时应控制在该容量值之内。如出现超容派单,需向工程总监和总经办书面备案。如超容派单且未备案,因施工拖拉而导致客户投诉至工程总监处,对工程管理中心经理罚款100元。

二、项目经理在开工时,必须向工程管理中心经理书面承诺工期进度表,监理应密切关注阶段工期,如出现实际进度与承诺进度偏差达到七天以上,监理应迅速干预,向上级报告,及时应对。若监理没有及时调查上报,则罚款50元。

三、如施工过程中,因业主原因导致施工暂停而延误工期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开具延期单,让业主签字,并报工程管理中心备案。如无延期单,在后期产生延期争议时,延期责任由项目经理承担。

四、公司在处理延期纠纷时,以合同与延期单为基本依据,计算工期延误的赔偿。公司在与客户谈判工期延误赔偿时,无须征得项目经理的同意,公司先行赔付。

五、如已经延期或必将延期,客户投诉至工程总监或总经办,工程总监或总经办在协调时,需要承诺二次工期时,二次工期再延误,则按每天4‰向客户进行赔付,已然延误工期部分仍按1‰计赔。

第六章 工艺落实

一、公司主推的z项星级工艺必须强制落实。如未落实,客户要求整改,则无条件整改。如整改困难并且客户同意不整改,但追求责任,则按200元/项处罚项目经理,100元/项处罚监理。按200元/项赔付给客户。

二、针对z项星级工艺,监理应当严格进行专项验收,对于每一项未落实的工艺,应当深入了解,严格督促。确系客观原因无法落实,应当协同项目经理对业主进行耐心解释。如客户就此投诉至工程总监或总经办,对监理罚款50元。

三、针对z项工艺,监理应该进行专门的细节特写拍照,并妥善保存,作为营销素材备用。

第七章 文明施工与工地卫生

一、普强工地施工工人必须身穿普强工人服。每10个工地可以在公司免费领取工作服十件,如另行购买按50元/件计算。如发现未穿,则按100元/次进行处罚;若发现穿其他装饰公司工作服,则按800元/次进行处罚。

二、客户到工地现场监督施工,提出意见时,工人应热情、耐心进行接待,对于正确的意见应当接受,对于错误的意见,应当妥为解释。如遇上胡搅蛮

缠的客户,也不能态度恶劣、与之争吵。如工地发生与客户激烈争吵、威胁恐吓或肢体冲突,无论是非曲直,按200元/次处罚。

三、在施工时,应该对下水管进行管口保护,防止施工垃圾进入排水管道。如未进行管口保护,监理应督促整改,督促无效,按30元/处进行处罚。

四、开工三日内,工地应该配备临时便器,如未按时配置,罚款200元。

五、进场辅材应该分类堆放,井然有序。如胡乱堆放,罚款50元。

六、施工垃圾应该及时装袋有序堆放,每周清理一次。如未及时装袋或装袋堆放超过一周,按100元/次处罚。

第八章 主材选购与配送

一、主材选购时,应当严格详尽填写主材选购清单,详细标注品牌、型号、规格、尺寸与花色,最大程度规避后期可能产生的争议。

二、主材进场时间的控制权在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即将需要某主材时,应至少提前三天填写主材需求单交给材料文员或手机短信发至材料文员,材料文员应进行及时处理,或自行处理或报告材料专员或报告材料部经理。

三、若已选购主材,在临期配送时发生短货,应及时告知业主,业主要求就此项减项,应无条件同意减项,如客户同意更换品牌型号,则及时填写主材变更单。

四、如客户在公司有购买主材,在出现工期延误纠纷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主材拖延配送导致整体延期的,项目经理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赔偿责任。

五、施工已经完全退场,因主材质量或主材延误引起纠纷而导致尾款无法收取时,公司应于竣工单签字日期一月内先行办理结算,主材纠纷责任不应由项目经理来承担。

第九章 样板房支持

一、公司各分店应该有持续化的样板房工地和成品样板房储备,以保证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总部每个月有1―2个样板房的指标,各分店有1个样板房的指标,由店面决定后,直接报送工程总监,由工程总监进行专项管理。

三、成为样板房应满足三个条件:1、区域重点小区的第一个开工工地(如第一个交定金或第一个签合同不算);2、地理位置方便参观;3、三房两厅且项目完整,半包合同金额达到4万以上。

四、样板房派单,应选择公司一线主力项目经理进场施工,而且可以比正常发包比例多2个点。

五、样板房的施工要求:1、开工规范;2、文明施工;3、工地卫生;4、严格落实18项星级工艺;5、如期完工;6、《dna手册》规范填写。

六、若样板房出现违规行为需要处罚时,按相应处罚条款双倍处罚。

七、样板房的阶段验收照片,应认真拍摄,整理保存,及时传给网销人员。

第十章 工地营销及其他

一、项目经理与监理均负有工地营销的责任与义务。

二、公司当月向项目经理派四个单源,项目经理必须于当月或下月向公司返回一条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的标准为:量房且上门看了一次方案。若未按时完成,每差一条罚款200元;每超一条奖励200元。

三、公司当月向监理派四个单源,监理必须于当月或下月向公司返回一条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的标准为:量房且上门看了一次方案。若未按时完成,每差一条罚款100元;每超一条奖励100元。

四、项目经理或监理返回的有效信息成功签单,按合同金额1.5%进行奖励。

五、公司其他非营销人员(含设计师、总经部、财务部、材料部、总经办)或客户,带回有效信息并签单成功,比照上条款按合同金额zz%进行奖励。

六、项目经理全年(从1月1日―12月31日;以与客户所签装修合同的时间为准)接单对应的半包合同金额(不是发包金额)达到zzz万,奖励8000元;达到130万,奖励10000元。

第12篇 集团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因工作需要,各单位可申请领用集团标配的办公机器及办公设备。为了保证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设备申领流程

一、新员工经入职培训后,凭单位人事部门签发的《人员录用审批表》

(见“集团人事招聘制度”),到单位办公室申领相应的办公设备。

二、 单位办公室信息技术员负责检查办公设备库存,充足可直接发放;如不足,设备管理员则做好登记,对外进行采购。

三、 设备到库后,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技术人员应认真验收设备后,登记《办公设备初始表》

(附表1)、《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

(附表2)、《办公设备状态表》

(附表3)。

四、 设备发放时,信息技术员与或领用人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与配件是否齐全。若无异常,领用人需填写《办公设备领用单》

(附表4),以明确保管责任。设备管理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第三条 办理设备归还流程

一、离岗员工持单位人事部门签发的《员工离岗/职通知函》到单位办公室办理办公设备归还手续。信息技术员核对《办公设备状态表》,查找离岗人员的全部领用情况,收回设备。

二、 领用人和信息技术员在共同检查所归还设备,在无损坏、无缺少配件、无欠费情况下,领用人需在《办公设备归还单》上签字确认。如有损坏、缺少配件、欠费的,应按价格赔偿、支付所缺的配件价格

(配件价格由供应商提供)、还清欠费后,设备管理员才可签字确认,并经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盖章审核后,方可继续办理离岗手续。

三、 领用人和信息技术员当场将电子设备做返厂设置,如返厂设置失败,信息技

1术员不得在《离岗通知函》上签字。

四、 办公设备归还人、信息技术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第四条 办公设备采购流程

一、各单位办公室负责设备的采购、登记、发放与运维工作。各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向集团指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二、 设备发放时,信息技术员与领用人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与配件是否齐全。若无异常,领用人需填写《办公设备领用单》,以明确保管责任。设备管理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第五条 机器设备管理流程

一、办公设备台账与盘点

1、 《办公设备初始表》:当设备购入并出库后,管理责任即移交至使用单位,就开始登记此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资产在最初移交到信息中心时的状态,表格中的数据一旦生成则不允许修改。

2、 《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记录每一次固定资产相关状态属性变化情况,是记录设备资产变化的流水账,从而触发《办公设备状态表》的修改。由各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技术员填写。

3、 《办公设备状态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资产的最新状态,表格中的数据不得随意修改,修改的唯一依据是《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由各单位的信息技术员填写。

4、 《办公设备领用表》:表格记录了各经营性单位领用办公设备的实际情况。由各单位信息技术员填写。

5、 《办公设备初始表》、《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办公设备领用表》的原件各单位进行存档。

二、 盘点

21、 根据各单位的发放及统计台账,各单位办公室应当于每季度末对办公设备进行局部盘点,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年终对各单位办公设备进行全局盘点。

2、 盘点内容:核对机器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或缺配件,及所使用的设备跟领用时是否一致,是否有丢失。

3、 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4、 信息技术员根据盘点情况,对于毁损、丢失、及配少配件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经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最终确认,再交由单位财务部门划价。

附表1:《人力资源部设备编制表》

附表2:《财务部设备编制表》

附表3:《党群设备编制表》

附表4:《总经理室设备编制表》

附表5:《办公室设备编制表》

附表6:《营业部设备编制表》

附表7:《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月报表》

附表8:《单位设备管理工作季报表》

附表9:《单位设备管理工作年报表》

附表10:《集团设备统计工作月报表》

附表11:《集团设备统计工作季报表》

附表12:《集团设备统计工作年报表》

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年6月

3

第13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3

第五章 工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 运 行

第62条 工艺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

第63条 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由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方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第64条 操作者必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65条 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第66条 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第67条 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第68条 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第69条 当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进行交接班,必须待接班者清楚了解异常状态后方可交接班.

第二节 开 车

第70条 正常开车执行岗位操作法.较大系统开车必须编制开车方案.开车前,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开车操作票.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第71条 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堵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第72条 保温,保压及清洗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第73条 确保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并通知消防,气防及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相关部门人员到场.消防车,救护车处于备防状态.

第74条 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第75条 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第76条 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第三节 停 车

第77条 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紧急停车时应当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第78条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第79条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第80条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第81条 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设备.

第四节 紧急情况处理

第82条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在保证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作出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第83条 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第84条 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第85条 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六章 防火防爆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生产装置

第86条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第87条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

第88条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89条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第90条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准单独采用单向阀.

第91条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

第92条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第93条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规定执行.

第14篇 建设集团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烟火,仓库人员及领料人员一律不得在仓库内吸烟,违者将作罚款处理。

二、仓库内除工作人员和领料人员外,其他闲杂人员不得进入仓库闲谈或休息。

三、仓库领料必须按规定办理领料具手续,损坏或丢失料具应照价赔偿。

四、仓库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分类清楚,标识醒目。

五、仓库人员在每日工作完毕后,应检查仓库,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5篇 集团公司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发展和实现组织目标、获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业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后开展岗位指导工作。

三、 证照审查

用人部门在面试的同时应审查应聘者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对伪造资历和证件者,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轮面试。

四、 录用审批

面试合格后,由用工部门核定录用人员名单及试用职务名称,填写《人员录用审批表》

(附表4)。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重要与否对预录用者进行背景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用工部门(具体详见《员工背景信息调查报告》)。

五、 录用通知

用工部门一旦决定录用新员工后,应将《人员录用审批表》及时报送至单位人事部门,招聘专员必须在收到“审批表”的当日下达《录用通知书》

(附表5),告知应聘者报到日期及携带的相关证件。

六、 未录用人员通知

对于初试或复试未通过者,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人员应及时谢绝对方。

第五章新人报到

第十条 新人报到手续办理

一、体检规定

录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各单位不得录用。

二、 证件缴交

新员工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或资料:

1、 身份证原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16篇 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管理制度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考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和职责1第三章考核流程2第四章考核周期和内容3第五章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7第六章考核文档管理7第七章附则8内部文件,注意保密

董事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各集团公司董事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公司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目标,对各集团公司董事进行科学、动态地衡量和评定,并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各集团公司董事责任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业绩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考核对象为集团公司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哈药集团,“集团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股东大会是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

第六条

作为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

(1)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标准;

(3)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目标;

(4)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

(5)审批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七条集团公司监事会是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的执行机构,集团公司监事会在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中所承担的职责包括:

(1)编制和修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编制和修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标准;

(3)编制和修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考核目标;

(4)组织收集绩效考核信息;

(5)组织分析和计算考核结果;

(6)拟定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7)执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8)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归档和保管。

第三章

考核流程

第八条

考核流程包括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审批流程和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流程。

第九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集团公司监事会拟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上交集团公司股东大会;

(2)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3)集团公司监事会根据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并拟定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条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集团公司监事会收集集团公司董事业绩信息;

(2)集团公司董事在集团公司监事会做述职报告;

(3)集团公司监事会统计、分析集团公司董事业绩信息,结合集团公司董事的述职报告,计算考核结果;

(4)集团公司监事会拟订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连同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一并上交股东大会;

(5)股东大会对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6)集团公司监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拟定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7)集团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四章

考核周期和内容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周期为年度。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是对集团公司董事在上财年内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是财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即1月1日-1月31日完成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考核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

(1)德能考核包括诚信品德和工作能力两方面内容;

(2)绩效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两方面内容。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董事的诚信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考核办法参见《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表:集团公司董事考核标准

职位名称

集团公司董事

方面

方面权重

分类

分类

权重

指标名称

指标

权重

考核

机构

考核

周期

德能考核

30%

诚信

品德

50%

公司忠诚度

18%

集团公司

监事会

年度

诚实正直

8%

公司荣誉感

8%

个人信用意识

8%

节俭意识

8%

工作

能力

50%

决策能力

15%

协调沟通能力

10%

人际交往能力

10%

研究分析能力

10%

问题解决能力

5%

绩效考核

70%

工作

态度

30%

工作责任心

10%

服从意识

10%

学习意识

10%

工作

业绩

70%

集团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25%

集团公司董事会出席率

15%

工作报告

15%

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督导和建议

15%

修订履历

修订时间

修订内容

修订者

审核者

审批者

20__-4-13新规做成

表:集团公司董事长考核标准

职位名称

集团公司董事长

方面

方面权重

分类

分类

权重

指标名称

指标

权重

考核

机构

考核

周期

德能考核

30%

诚信

品德

50%

公司忠诚度

18%

集团公司

监事会

年度

诚实正直

8%

公司荣誉感

8%

个人信用意识

8%

节俭意识

8%

工作

能力

50%

决策能力

15%

协调沟通能力

10%

人际交往能力

10%

研究分析能力

10%

问题解决能力

5%

绩效考核

70%

工作

态度

30%

工作责任心

10%

服从意识

10%

学习意识

10%

工作

业绩

70%

集团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50%

集团公司董事会出席率

5%

工作报告

10%

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督导和建议

5%

修订履历

修订时间

修订内容

修订者

审核者

审批者

20__-4-13新规做成

工作业绩指标量化方法:

指标名称

量化得分(_)标准

90≤_≤10080≤_<9070≤_<8050≤_<700≤_<50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

督导和建议

对集团公司发展有深入研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意见

对集团公司发展有一定研究,比较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

大致了解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将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了解不多,不能给予有效的督导

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一无所知,无法实现对集团公司的督导,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问题

工作报告

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全面、深入、细致,提出有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比较令人满意,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

基本能做到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符合要求

未能完全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不够全面

工作报告提交经常未按时完成;报告敷衍了事,无太多参考价值

集团公司

董事会出席率(%)

90≤_≤10080≤_<9070≤_<8050≤_<700≤_<50集团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其量化办法详见文件《哈药集团责任中心业绩评价管理制度》和《哈药集团责任中心业绩评价标准》,在上期考核结果出来之前,该项指标得分为“75”。

第五章

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

第十五条

被考核者德能考核得分等于各项德能考核指标得分乘以指标权重的加权累加值,其计算公式为“德能考核得分=∑(德能指标考核结果得分×指标权重)”。

第十六条

被考核者绩效考核得分等于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得分乘以指标权重的加权累加值,其计算公式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指标考核结果得分×指标权重)”。

第十七条

根据绩效考核得分和德能考核得分计算出被考核者综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得分×70%+德能考核得分×30%”;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最后的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等于各考核者给出的得分的平均值,其计算公式为“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某监事给出的得分)/∑(参与考核的监事人数)”。

第十九条

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将集团公司董事的考核结果划分为胜任和不胜任两个等级,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1)胜任级:75<年度考核得分≤100;

(2)不胜任级:0<年度考核得分≤75。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董事年度考核达到胜任级,集团公司可继续委派其担任该权属公司的董事,并全额发放当期补贴。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董事年度考核未达到胜任级,集团公司应免去其在该权属公司的董事任职资格,并扣发当期补贴。

第六章

考核文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文档包括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绩效考核信息等相关文档和量表。

第二十三条

考核文档统一由集团公司监事会进行保管。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监事会根据监事会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文档进行归类和标识以方便查阅,妥善保存考核文档。

第二十五条

考核文档是重要的档案,集团公司监事会要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防止考核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哈药集团集团公司监事会起草和修订,经由哈药集团股东大会审批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哈药集团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内部文件,注意保密

第17篇 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为规范视频会议的使用,保证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会议申请流程及标准

1、各职能部门召开的接口人视频会议需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见附件一),分管(副)总裁签字后交至集团it部留档,并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视频会议后如需要本部门以外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助或者需要运营督导部进行督导的,请抄送相关部门。

2、集团总监级以上、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或全国全员视频会议均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提交至总裁办主任处,经总裁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并将该申请单交至集团it部留档。

3、总裁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国(全员)视频会议;

4、集团各职能中心所召开的全国总监级以上视频会议应由集团总裁办主任或运营督导总监或培训总监出席,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后期配合工作。

5、全国全员伙伴视频会议应由集团培训中心召集,集团总裁办主任以上领导主持,并由集团、地方公司it负责人负责设备的通畅。

二、会议设备及网络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须准备相应设备,如:摄像头、音箱、话筒(或者耳麦),如有缺失或运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当地自行采购并调试,确保设备可用。

2、会议期间必须保证网络通畅,开会使用的电脑带宽需在4m以上,即实际下载速度需保证在200k以上;it接口人在会议开始之前需检查当地分公司的网络状况,必要时限制其他伙伴的网络带宽或直接断开网络。

3、集团it部应提前建立好会议,以保证各分公司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可以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

4、各分公司必须根据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上线,it接口人需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调试完毕(由于目前大多分工司没有专职it,如没有把握在30分钟内调试完成,请提前更多的时间进行调试,如有问题可询问集团it部,务必保证在规定时间会议系统能正常使用)。

三、奖惩措施

以上事项请各分公司提前做好准备,如在会议进行中发现缺少硬件(没有话筒、没有视频),或者没有准时上线的以及由于网络状况导致时常断线或带宽不够的,一律作为缺席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it、集团it将承担三级连带责任,各成长50元。若由于集团it部延迟建立会议导致各分公司无法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集团it成长100元。

本制度经总裁办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集团it部二�一二年四月十日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8篇 某某集团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保安人员管理。

3. 工作守则

3.1 保安人员为公司的形象代表,必须做到:

3.1.1 精神饱满。

3.1.2 纪律严明。

3.1.3 礼貌待人。

3.1.4 反应迅速。

3.2 主要任务

3.2.1 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 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2.3 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4. 职责

4.1 保安队长(保安主任)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保安的管理、训练的监督和考核。

4.2 保安队长职责

4.2.1 负责对公司所有保安的管理、督导训练及考核。

4.2.2 负责检查保安值班日志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3 负责不定时进行查岗和晚上不定时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违纪行为。

4.2.4 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制定保安值班及休假表。

4.2.5 负责每日巡查工厂纪律、卫生、安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完好。

4.2.6 定期组织保安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军训和消防训练。

4.2.7 突发事件的处理(火灾、偷盗、打架、员工急病等)及与消防、治安联防单位联系。

4.2.8 警报系统、消防设施的保养、检查、申购和验收。

4.2.9 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的任务。

4.3 保安班长(副班长)职责

4.3.1 负责本班人员的岗位安排,带领本班人员完成好厂区的治安保卫任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3.2 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情况清楚、物品齐全,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主管。

4.3.3 当班期间,要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到交接班记录字迹清楚,内容明确。

4.3.4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并上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处理。

4.3.5 发现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得拖延或隐瞒。

4.3.6 认真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保卫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对经过努力仍无法处理的情况要及时请示上级,重要情况要写出情况报告。

4.3.7 遇有紧急事件时要及时带领保安人员赶到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做好组织指挥工作,妥善处理。

4.3.8 每日上岗前应检查本班组保安人员的着装整洁情况,器材设备使用情况,对保卫器材设备没检查而交接的班组,接后责任由接班人承担。

4.3.9 按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训练、考核,并做好记录。

4.3.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4 保安员职责

4.4.1 维护厂区秩序,制止员工违纪或暴力行为。

4.4.2 维护厂区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预防各种灾害事件的发生。

4.4.3 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后,有礼貌地进行登记,并为来宾进行带路。

4.4.4 对外来车辆出入厂区进行检查登记,车辆外出凭《物资放行条》放行。

4.4.5 对出入厂区的员工凭厂证出入,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

4.4.6 维持员工上下班打卡秩序,检查是否有代打卡现象。

4.4.7 任何人员携带物资出厂都须凭《物资放行条》或《行李放行条》放行。

4.4.8 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4.4.9 不定时对厂区进行巡逻。

4.4.10 公司信件及报刊的签收和送达。

4.4.11 维护宿舍及餐厅秩序,制止员工违纪行为。

4.4.12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付的工作任务。

4.5 大门保安工作细则

4.5.1 负责检查、核实出入厂区员工厂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厂区。

4.5.2 负责大门及办公楼区域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4.5.3 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换证、检查物品并登记,收取物品放行条,为客人指路等工作。

4.5.4 负责控制、管理进入厂区外来车辆,做好车辆出入的登记、检查、发证、收取放行条等工作。

4.5.5 监督员工上下班出入及打卡秩序,做好考勤打卡监督工作。

4.5.6 监督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行政部处理。

4.5.7 负责本岗位区域卫生的清洁工作。

4.5.8 负责监视门岗消防火警显示屏显示情况,发现火警信号及时通知安全主任、保安队长、班长等人同时通知相关保安人员赶到现场。

4.5.9 负责大门区域、办公楼公共照明灯开关。

4.5.10 配合班长做好上下班时的交接工作,并支持、协助其他岗位履行职责。

4.5.11 正确记录值班情况和事件处理记录,及时处理本岗位能力所及的事项。

4.5.12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4.6 巡逻岗保安工作细则

4.6.1 按规定的路线在规定的时段对固定巡逻点进行巡逻,做好巡逻点签到记录和值班记录。

4.6.2 提高警惕,对可疑人物实施监视、控制、检查,对严重性的突发事件、事故进行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4.6.3 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指令,要沉着冷静,迅速赶赴现场补救,事后查明原因进行汇报。

4.6.4 中班和夜班巡逻保安应加强对办公楼、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并上报处理。

4.6.5 对所有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防火门、标记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整和安全。

4.6.6 监督各岗位员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

4.6.7 检查和监督员工劳动纪律、着装、配戴安全防护、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纠正,并上报行政人事部处理。

4.6.8

检查外围墙、玻璃窗、门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6.9 检查生产工具,清洁工具,设备维修工具有没按定点位置存放,摆放是否整齐;厂区及车间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处理。

4.6.10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5.值班规定

5.1 各岗位保安员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5.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贵宾出入应敬礼。

5.3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岗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4 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5.5 值班保安应文明值勤,不得骂人、讲脏话、随意动手打人。

5.6 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处理。

6. 门禁制度

6.1人员出入管理

6.1.1 公司员工进出厂区或宿舍应佩戴厂证,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人事部处理。

6.1.2 对员工着装(工衣、工鞋、厂牌等)是否整齐进行监督;员工出入须佩戴厂牌。

6.1.3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除经证实为加班人员外,应婉拒其进入公司,并应将进入人员及进出时间记录在保安值班日志上。

6.1.4 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外出单》,无《外出单》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向保安解释清楚并备案)。

6.1.5 员工在厂区和宿舍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6.1.6 公司员工及离职人员所携带物品,保安应凭核准后的《行李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6.1.7 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访客证》进入,离开时换回自己的证件。

6.1.8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厂大门口处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1.9 探访人员(限员工直系亲属)进入厂区,必须有行政人事部核准,押有效证件于保安室,并有员工到大门口接待方可进入宿舍,但必须在晚上九点前离开,不得擅自留宿外人员,异性客人不可带到宿舍。

6.1.10 供应商驻厂人员必须办理临时工作证,凭临时工作证出入。

6.2 车辆出入管理

6.2.1 本公司所有车辆外出,须持行政人事部签核的《派车单》交大门保安处登记。

6.2.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在保安室进行登记,值班保安必须询问并登记客人来意,访客人数,车上所载物品及数量,填写《访客单》,发放《访客证》。

6.2.3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区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进入厂区大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出入;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时限速15公里内行驶。

6.2.4 所有车辆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出厂应有相关部门经理或授权人签署的《物资放行条》,值班保安应将该车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物资放行条》进行仔细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6.3 物品进出管理

6.3.1 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和宿舍区时,须自觉接受保安检查与登记。

6.3.2 携带物料、工具、加工零件、样板等出厂,须有部门经理在放行条写明名称、型号、数量,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6.3.3 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收货。

6.3.4 提交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代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6.3.5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加以确认。

6.3.6 驻厂供应商或设备安装厂商入厂前应向本公司提供设备和材料清单,人员名单,所有物资出厂必须

经过公司总经理签名放行(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名),保安应核对无误后放行。

7. 突发事件处理

7.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准备工作。

7.2 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报警电话,处理完事件后,应事件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值班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7.3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应及时劝阻,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保安队长处理。

7.4 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事故应立即通知安全主任和行政部经理,以便安排车辆及时送医院治疗。

8. 工作交接

8.1 提前十分钟到岗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8.2 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所要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8.3 检查来访人员登记表情况。

8.4 所有保安用品(如对讲机、电筒、警棍)交接应当面点清,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

上。

8.5 值班保安应把本班特别注意事项记录在保安交接班本上,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当班须注意事项。

8.6 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9. 保安训练

9.1 工作职责训练(队长培训、人事行政部考核)

9.1.1 保安工作职责。

9.1.2 工作流程。

9.1.3 工作表单。

9.1.4 厂区建筑分布图。

9.2管理办法训练(队长培训、人事行政部考核)

9.2.1 门禁管理规定。

9.2.2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9.2.3 礼仪规范。

9.2.4 消防器材分布图。

9.2.5 消防器材、防盗报警装置的使用与维护。

9.3 体能训练(保安队长培训、人事行政部考核)

9.3.1 队列操练。

9.3.2 拳术、散打。

9.3.3 耐力、体力运动。

9.4 训练周期

9.4.1 每周一次例会。

9.4.2 每周一次

队列训练或体力训练。

9.4.3 每月一次消防训练。

10. 以上有关条款,未能涵盖所有情况。具体情况将视个别情节轻重,若保安员的行为影响公司形象或导致经济损失,将根据《员工手册》处罚或赔偿。

11.记录表单

11.1 厂车出入登记表

11.2 外出条

11.3 外来车辆登记表

11.4 会客单

11.5 安全卫生检查表

11.6 行李放行条

11.7 来访人员登记表

11.8 物资放行条

11.9 保安值班日志

第19篇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

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20篇 集团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1 .公司所有证照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

2 .公司证照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加锁存放于安全柜内。

3 .由总经理办公室建立证照台账并定期核对台账记录与证照原件,保证二者相符。

4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拿出总经理办公室。

5 .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证照(包括管理证照人员)。对于非法使用证照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6 .使用证照必须登记,注明使用证照的名称、用途、时间、归还日期等。

7 .管理证照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 .所属分公司证照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汇编模版(20篇范文)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模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总则:阐述财务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2. 财务组织架构:定义财务部门的职能、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 3. 财务管理:涵盖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定。 4. 财务报告: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披露流程及时间要求。 5. 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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