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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办公用品购置报支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24

工程公司办公用品购置报支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工程公司的日常运营离不开一套完善且实用的制度体系,其中,办公用品购置报支制度是重要的一环。构建这一制度需关注以下几点:

1. 明确责任:确定办公用品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库存管理和报支审批。

2. 制定标准:设定各类办公用品的购置标准,如消耗品的更换频率、耐用品的使用寿命等。

3. 流程规范:制定从申请到报销的详细流程,确保透明度和效率。

体系框架

我们的办公用品购置报支制度应包含以下部分: - 购置政策:规定采购的权限、预算及审批流程。 - 库存管理:设定库存量警戒线,防止过度库存和短缺。 - 报支规则:明确费用报销的程序、凭证要求和时间限制。 - 监控与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重要性和意义

良好的办公用品购置报支制度能: -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 控制成本:避免过度购买,有效控制公司开支。 - 增强透明度:公开透明的制度增强员工信任,减少潜在的争议。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采用清晰、简洁的格式编写,包括以下部分:

1.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主体:详述各项规定和流程。

3. 附则:列出例外情况处理和制度修订机制。

4. 附件:包含示例表格、流程图等辅助材料。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这一制度,以适应公司的发展变化。通过严格执行,我们能够营造一个高效、节约的工作环境,从而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工程公司办公用品购置报支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公司办公用品购置报支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办公用品的购置及报支制度

1 .因办公需要购置的办公用品,公司机关由办公室、各内部核算单位会计人员统一保管。其购人、领用应及时办理登记工作,对50 元以上的单件用品必须由单位领导签字,方可办理。

2 .因工作需要,所有安装的私人电话初装费、无线移动电话购置,会计人员一律不予报支。有关通话费用报支,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允许报支人员范围,由各基层单位或使用人书面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 .移动电话、驻外办公允许购置的寻呼机、安装的办公电话,发生的通话费、寻呼费用、传真费用、在外发生的长话费,其允许配备通讯设施、费用借支、报支标准规定如下:(不含寻呼机购置费、办公电话初装费)。

( 1 )单项工程项目承包利润50 万元以下或全包的土建单项工程项目造价在500 万元以下;装饰装演单项工程项目造价在200 万元以下、安装单项工程项目造价在250 万元以下,项目经理、施工员及会计人员通话费用报支标准控制在1 万元以内。

( 2 )单项工程项目承包利润50 万元至80 万元或全包的土建单项工程项目造价在500 万至1 ( _ 幻万元、装饰装演单项工程项目造价在200 万至500 万元、安装单项工程项目造价在250 万至6 (刃万元以下,通话费用报支标准控制在2 万元以内。

( 3 )单项工程项目承包利润80 万元至100 万元或全包的土建单项工程项目造价在1 ( _ 幻万元以上、装饰装演单项工程项目造价在500 万元以上、安装单项工程项目造价在以刃万元以上,通话费用报支标准控制在3 万元以内。

( 4 )单项工程项目承包利润100 万元至120 万元的,通话费用报支标准控制在4 万元以内。

( 5 )单项工程项目承包利润在120 万元以上的,通话费用报支标准控制在5 万元以内。

( 6 )驻外办事机构年完成施工产值1200 万元以下,其通话费按本条款第(l )条控制标准报支;年完成施工产值1200 万元至2500 万元以内,其通话费,按本条款第(2 )条控制标准报支;2500 万元以上至3500 万元以内,其通话费按本条款第(3 )条控制标准报支;3500 万元以上,其通话费按本条款第(4 )条控制标准报支。

4 .项目工程结束或年度末,会计主管根据公司审计部门对单项工程或年度完成经济效益的审计报告,上述规定的控制标准、完成比例,提交书面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费用节超结算。节余部分可凭项目负责人的私人住宅通话票据,视集体节约奖予以结算报支,超出结算报支的费用,一律由会计人员在允许报支人员的工资中扣还并冲抵相关的预提费用。

5 .未能按公司制度规定,出现一到二次不及时向公司职能部门办理资料传真及向公司或单位领导工作汇报的,一经查实,费用按本项控制费用标准的半数报支。

6 .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使用的住宅通话费用,按照《 工资、费用、职工福利费报支标准》 的规定,年度末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制表给予一次性补贴。移动电话费用,按照总经理批准报告中的月标准执行报支,节超不补。

7 .机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挂拨长途电话在办公室统一办理登记、使用,通话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按实报支。

第2篇 _物业公司工程部物品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部物品管理制度

前 言

为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给业主/租户提供良好的工程服务,物业管理处需采购、储存各种工具、备品、备件、材料和原料等货物(以下统称为物品),特制定物品的申购、采购、入库、储存、出库、借用、归还、使用及报废程序。

1 物品申购制度

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备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和工程服务的需要,尽可能地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1.1 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维修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消耗物品库存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的二倍库存。

1.2 各班组所需的物品,均须按年分季做出计划,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知会财务部,并经总经理批准。

1.3 物业公司可设立维修零用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主要用于工程维修和日常维修所需物品的采购,需动用维修零用金采购物品,必须提前二周上报公司,待公司批准后,费用在1000元之内,可从零用金内支取,1000元 以上的由公司统一开具支票或转帐。

1.4 若遇设备/系统故障急修需要采购物品,费用在人民币200元之内,可先支取零用金后再上报公司。

2 物品采购制度

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廉物美实用的物品。

2.1 日常采购额度超过200元,每年内第一次采购需找三家供货商比价,同样的品牌的物品,选择价格较低,信誉较好的供货商采购,跨年度采购必须重新比价。

2.2 在紧急情况和得到物业公司经理同意下,可临时豁免。

2.3 若是业主指定或安排的采购,需得到业主负责人的书面指令,并保存归档 备查。

2.4 凡购进物料、工具等,尤其是定制品,应先取样品,征得使用人同意后, 才可进行采购或定制。

3 物品入库制度

物品入库制度是为了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办理完备的入库手续。

3.1 入库时需登记的内容为:日期、时间、名称、数量、品种、重量、有效期及类别等于入库本上,并要与明细、发票相吻合。

3.2 入库时需开箱/合查验物品的质量,若仓库管理员无法把握时,可请使用人协助,并对查验的物品签字认可。

3.3 仓库管理员需将验收入库的物品分别堆放、编号。

3.4 所有设备可不进入仓库,

但入库、出库的手续而参照物品的同样办理。

3.5 采购的设备开箱后若有技术数据和随机文件,需交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档,安装和使用人员需阅用这些数据,可办理借阅手续。

4 仓储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质量。

4.1 物品在仓库内储存,应按不同种类分别堆放,并设置品种代码与之对应,设立“物品的进、出、存货卡,物品要先进先出,定期翻堆,当提货时可快捷的提出。

4.2 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容,对干货、温货、轻重、危险品需区分,重载物品与轻抛物品不要混堆,有挥发性物品与吸潮物品不要混堆。

4.3 仓库管理员要留意仓房的温湿情况,注意防火安全,确保所有物资的安全存放。

4.4 仓库管理员对仓储的物品应经常检查,对滞存在仓库时间较长的物品要主动向部门领导反映滞存情况,对仓储中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管期的物品 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安全。

5.1 仓库系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入仓库。

5.2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办理入仓登记手续,记录进入仓库的时间、人员、事由及离开时间等,进仓要有仓库管理员或工程部经理/主管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库管理员检查。

5.3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和手提袋等物进入仓库。

5.4 仓库周围、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它部门的职工不得围聚闲聊。

5.5 仓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符合消防规范。仓库内不得 存放私人物品。

6 工具借用制度

工具借用制度是为了确保正常使用。工具借用按时间分可分为临时借用和长期领用,长期领用又可分个人领用和公共领用。

6.1 临时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写临时借用工具表,经批准后,向仓库管理员申请领取,并在员工工具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在交还时仓库管理员亦要在该表上写明交还时间并签收,签收时应检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问题立即记录并向主管反映。

6.2 个人领用工具的品种根据需要配备,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用,并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个人负责使用保管,离开公司时交还,仓库管理人需作签收记录。

6.3 公共领用工具由主管/领班申请,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由申请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4 工具调换原则上以旧换新,发生丢失和毁损,由保管者写明原因,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不属人力不可 抗拒的丢失和毁损,由责任人按该工具现市场价格赔偿;属长期使用正常磨损或损坏,金额在500元以由工程部领导批准办理报废手续,超过500元需物业经理批准同意。

6.5 工具一律不得带出物业,特殊情况经由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借出。

7 物品领用制度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设备等领用。

7.1 工作人员到仓库领料之前,先要填妥一份物品领料单,注明数量、规格、名称、施工内容、安装位置等,经工程部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7.2 物品领用一般原则上以旧换新,但在实施过程中可先领后交,若发生多领 ,应主动归还。

7.3 若项目中确需新增的物品,被盗或遗失的物品,需在领料单上注明,经工 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备案。

8 物品报废制度

物品报废制度是为了明确物品报废程序。

8.1 工程部对所有设备除加强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外,还应认真做好设备、材料的更新工作。

8.2 工作人员以旧换新的旧料,如灯具、阀门和矿棉板等集中到一定数量作报废处理,对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金属、塑料可集中送至废品回收站,所得款 项交财务入帐。

8.3 申请设备报废,经工程经理/主管同意后,填写“固定资产报

废鉴定书,经财务部和物业经理同意后方可报废,若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还 需报业主/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报废。

8.4 设备报废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8.4.1 经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工作)要求,并且大 修需要费用相对更新设备较多的;

8.4.2 严重影响安全,又无法改造,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8.4.3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8.4.4 其它需淘汰或更换的设备;

8.4.5 对仓库中发现因过期、损坏和老化不能使用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应按年度报工程部领导批准报废,价值超过500元,需报经物业经理批准,有关人员应吸取教训,在以后的采购中加以避免。

9 物品盘点制度

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内储存的物品与账面物品余额相符,并为采购提供依据。

9.1 为及时反映库存物品的数量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库管理员应每月编制“仓库物品申请表送交工程部领导,每季盘点一次,校核实物和仓库存货记录卡的余额数量是否相符。

9.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盘点库存,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寻找原因,并写出盘盈、盘亏报告,若差额严重,仓库管理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3 仓库管理员应制订最高储备品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数量上不能把握的需请有关

人员协助。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工程部领导提出申购计划,避免物 资积压或短缺而影响物业的维护保养。

第3篇 装饰工程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

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第4篇 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第1条安全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的要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选派懂技术、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担任,并具备上岗从业资格。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须征得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调动。

第2条公司的安全组织机构:纵向到底,即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组成,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横向到边,即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各负其责;纵横联锁,形成管理网络的安全保证体系。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公司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决策和指挥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并设安保科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的安全、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车间等)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车间主任等)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主任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各作业队(作业班组等)的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本项目经理部(车间等)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和检查工作。

三、作业队(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以及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等)管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篇 基础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地基基础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和预防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手段,从而提高全员性的安全意识,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使安全生产管理达到最佳状态。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危险;为了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防护、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对安全检查出的不安全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做好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

三、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一次,由分管副经理及质安科长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除定期检查外,平时还要不定期地抽查;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文明施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等人员参加,要有活动记录;班组每天对本班进行自查、班组之间督察。

四、安全检查的依据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对安全检查签发的事故隐患通知书,项目部应及时整改回执,并做好整改复查。

五、安全检查时应采用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1、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验收检查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2、量:主要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杆兼间距、塔吊导轨距离、电箱安装高度、工程与临近高压线安全距离等

3、测: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水平仪测导轨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等。

4、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物料提升机、超高、定层、防坠限位保险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六、项目部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除进行每半月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等。

七、施工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八、、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生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

九、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针对夏季施工(雨季、台风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十、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等处罚。

第6篇 电梯公司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电梯公司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电扶梯接管前由客户组织我公司人员按国家或市有关标准进行分项检验,并填写《电扶梯验收整改单》。

2、客户、提供有关电扶梯质量、性能及安装等详细资料。

3、根据客户提供的电扶梯质量、性能等资料验证电梯质量、性能等方面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国家或市有关电扶梯标准。(大项不能验证的,要求客户提供产品质量的验证书。)

4、经客户整改完毕后,由客户组织我公司人员复验合格后,填写《电扶梯维修保养交接单》。

第7篇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发包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第8篇 某百货公司工程部值班制度

百货公司工程部值班制度

1、工程部所有值班岗位都必须安排人员值班,且要到岗到位。

2、工程部值班人员按工程部制定的统一值班表轮流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如确需调班,必须报主管同意,安排替班,保证值班人员落实后方可调班。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中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临时离岗,必须报经理同意,安排符合条件人员替岗。就餐时间,实行轮换就餐制,主管安排人员临时替班,并规定值班人员就餐时限,就餐时不得喝酒。

4、值班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巡检制度,认真巡视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有关记录。

5、值班人员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一时不能处理或由于技术原因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本专业主管。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值班人员每天必须清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第9篇 矿山工程公司考勤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10篇 工程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配合公司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软件的使用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指导公司机关及项目经理部的网络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引进流程。

2 .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的管理范围包括公司机关、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硬件、软件、耗材、网络和数据的管理。

3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 l )管理机构

l )技术部设专人负责软件的应用和开发、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与回收、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等工作。

2 )项目部、分公司设一名兼职计算机管理员,计算机管理员业务属公司技术部管理〕 兼职计算机管理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计算机知识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软件包使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为本单位管理人员提供基本的技术支持。

( 2 )管理职责

l )硬件管理

a .项目经理部因为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编写《 计算机设备配置计划》 ,计一划要详细包括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数量。并将计划提交到技术部审核后,提交到主管领导审批。

b .项目经理部在购置设备后的7 天内,将所添置的设备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价格、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公司技术部备案。

c .项目经理部解散后,计算机及设备如不再使用,技术部将根据计算机及设备的市场价和设备的折旧比率进行回收。

d .计算机及设备为公司固定资产,除项目生产需要外,不能对设备进行私自处理,一经发现将处以两倍于购买费用的罚款。

e .项目经理部有义务对计算机及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f .计算机及设备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灾难性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项口部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g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填写《 计算机设备配置申请》 ,由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购置或进行调剂。

h .公司机关的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由技术部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的费用从各个部室的耗材费用中扣除。

i .计算机设备的淘汰、报废由公司技术部提出淘汰、报废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淘汰或报废。

2 )软件管理

a .公司各个单位(项目部、分公司、机关部室)需要购买软件时,需要填写软件清单表,并提交到技术部审核后,提交给主管领导审批。

b .机关各部室要学会应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信息传递机关各个部室对各项目部的通知要通过公司外部网络发布:机关党委工作部通过外部网络的自助平台,及时发布公司的优秀新闻,每周对公司外部网站新闻最少更新三次。

c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发布的通知和新闻必须对公司进行正面宣传。

d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要根据外部网站更新和维护的需求,积极提供所需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配合技术部的维护工作,确保公司对外的大力宣传。

e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的计算机内不能安装游戏,一经发现将在内部网站上对该部室进行曝光。

f .公司机关各个部室在上网时不能浏览不健康的娱乐主页,一经发现将在内部网站上对该部室进行曝光。

g .项目经理部每天需要登录公司外部网站,了解公司的相关新闻和行业动态,以及公司机关各个部室的通知。

3 )耗材管理

a .机关各个部室的计算机及设备的耗材由技术部提供。

l ) .技术部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订《 耗材采购季度计划》 ,上报给主管领导审批。

c .技术部在公司内部网络上,公开耗材库存量和耗材采购价格,以及各个部室的耗材使用量。通过网络对耗材采购和使用进行透明化、信息化管理。

d .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自行解决计算机及设备的耗材使用。

4 )网络管理

a .技术部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通畅,网络共享和网络安全。

b .技术部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24h 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对网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人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c .技术部负责领导外部网站的更新工作。

d .项目经理部要确保一台计算机可以上网,访问公司外部网站或远程访问公司内部网站。

4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制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技术部。

第11篇 工程公司施工现场防火制度措施

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图中反映。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好消防水源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按要求设置吸烟室。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7、乙炔瓶与氧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2、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人柏油。

13、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4、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6、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12篇 某某房地产公司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 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13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三

十五、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及使用制度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装备是施工中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可以避免或减少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2.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国家劳动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选购,凡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或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编号、无生产日期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一律不准采购和使用,采购时,必须提出申请,质量安全部门审核把关,总工程师批准。

3. 新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

4.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设专人保管,并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试验和外观检查。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4.1 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下颚带、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等。

4.2 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连接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

4.3 操作平台:加工后未经试验、焊接有裂纹等。

4.4 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4.5 飞车:部件有损伤、刹车装置失灵等。

4.6 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扣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

4.7 绝缘用品:受潮、破损或被击穿等。

5.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及尖锐物体;不得移作他用。

6. 安全帽的使用范围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7. 凡坠落有效高度达2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十六、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 采购与制作

1.1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围栏、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安全标志、漏电保护器、施工接地线、绝缘安全网和绝缘绳、高处作业平台等。

1.2 采购或制作的啊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1.3 采购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审查的内容有:

1.3.1 生产许可证

1.3.2 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书

1.3.3 产品出厂合格证

1.4 采购和制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特殊设施要进行检验)。

1.5 安全防护设施应按期检定或更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1.6 自制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经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管理和使用

2.1 项目部位应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台帐,说明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2 现场已投入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确保安全防护设施有效完整,真正发挥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作用。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防护设施丢失和毁坏,应及时修缮或更换。

2.3 在被保护部位达到本质安全时,方可拆移该安全防护设施。

2.4 购买的安全防护设施入库时,管理人员要填写物资入库单,并标明品名、规格、数量等。

2.5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及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6 按设计要求应当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设备或部位、负责施工的组织应当为其准备及安装。

2.7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施工的组织应当为其购买、制作及安装。

2.8 对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防护缺陷、安监人员有权要求施工组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在未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前,有权责令停止危险性施工。

2.9 安全环保监察部门及其人员有权对违反设计、安全措施要求,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从事危险性作业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七、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处理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和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揭示导致发生事故的必然规律和确定以后安全工作的重点,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事故统计范围

1.1 由公司直接支付工资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不包括分包单位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以下简称公司职工)。

1.2 公司职工在工作区域内从事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1.3 公司职工在公司管理范围内,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1.4 停薪留职或离退休人员到公司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1.5 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执行工作任务或乘坐通勤车辆上下班途中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

1.6 不符合承包条件或未经安全施工资格审查而录用的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发生的伤亡事故。

1.7 公司所属集体企业承包部分工程时发生的伤亡事故。前提是虽属独立核算,但产值、工作量计入公司。

1.8 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企业工作时发生的事故。

1.9 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的事故。

2. 事故报告程序、时间

2.1 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在当日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

2.2 重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安监部门、当地劳动部门以及主管电力公司安监部门。

2.3 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基层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省电力公司负责人、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市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3. 事故调查

3.1 轻伤事故由基层单位领导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送公司安监部门。

3.2 重伤事故由基层单位领导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送公司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复结案,同时由公司报送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

3.3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企业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送省电力公司和劳动部门批复结案,同时应报送国家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3.4 重大死亡事故及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主管电力公司总经理或基建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5 调查内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性质;经济损失价值;事故责任者;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及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3.6 事故发生后应按事故分级管理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

3.7 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b) 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8 事故调查及处理程序: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查。轻伤及未遂事故可参照执行。事故现场处理及勘察→事故现场摄影→物证搜集→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证人材料的搜集→对伤害的归纳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建议→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单位名称;事故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部位、伤害程度;简要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

5. 事故处理

5.1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通过对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及间接原因的分析,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5.2 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按照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第75号令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奖惩管理标准》执行。

5.3 及时做好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及实施方案。

十八、尘毒、射线管理制度

1. 对从事尘毒、射线工作的人员,应加强专项防护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有关尘毒、射线的防护规定,避免造成人员伤害。

2. 对有害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封闭严密,必要时应该安装通风、吸尘或净化装置。

3. 有毒物品和危险品应该分别贮藏在专放场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设有冲洗设备。

5. 对于有毒或有污染环境的废料及工业废水,应该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以避免其危害职工或附近居民。

6. 如从事放射性物质工作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方可使用和从事射线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使用规程。

第14篇 某百货公司工程部报告管理制度

百货公司工程部报告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事报告处理程序(员工-主管-部门经理至公司总经理)规定,逐级上报。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工程师)

(1)、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4)、运行维修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5)、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7)、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8)、采用新的运转方式。

(9)、重要零、部件改造、换代或加工修理。

(10)、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11)、加班、换班、补修、病假。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工程师)病、事假、补休、换班。

第15篇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 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 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第二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 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 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 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 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 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 设计单位答疑。

4、 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 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 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 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 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 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 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 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 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 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 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第三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 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 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 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 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 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 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 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 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 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 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 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第四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 设计图纸有差错。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 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 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 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 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 一般小型设计变更(1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 较大设计变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 重大设计修改(10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 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第五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 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 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第六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 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 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 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 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 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 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 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 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 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 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 隐蔽工程记录。

6、 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 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 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 确定验收日期。

2、 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 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 检验或抽检。

5、 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 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 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 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 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 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 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 设计变更。

6、 结算方式。

7、 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 争议解决方式。

9、 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 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

2、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 图纸。

4、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 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 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 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 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 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 使用说明书。

7. 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 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 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安装调试规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主立井提升设备安装、矿井胶带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 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 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 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 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 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 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 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 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 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 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 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 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 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规划发展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1) 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2) 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 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4) 根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设备安装评定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 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1) 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2) 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3) 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4) 基础图。5) 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6) 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7) 系统图。8) 施工预算及决算。第十一章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 井巷工程除满足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 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从施工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六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职工教育工作,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达到要求,方可上岗。第六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在提供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好设备及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试验机构,认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复查工作,凡是没有合格证明、材质不清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

第六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 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测量放射线、计算复核,施工大样图的校审、复核等。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第六十八条 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六十九条 如需变更原设计的材料品种规格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七十条 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关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第七十一条 改扩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第十二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条 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 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上, 0万元以下罚款。

二、 进度

1、 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5日以内,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5日,每延期1天,增加罚款500元;延期10日以上者,处以10000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 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 元罚款。

3、 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 0元罚款。

三、 质量

1、 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100-500元以下罚款。

2、 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500- 元以下罚款。

3、 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 -5000元以下罚款。

4、 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5000-10000元以下罚款。

5、 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 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第七十四条获得省“飞天奖”和“省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0.5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2进行奖励。第十三章附则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七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更多制度范文,尽在:

第16篇 某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职工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必须制订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

一、工人上岗前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1)先由分公司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包括一般安全知识、劳动保护法规、典型事故教育等)全面性安全教育。

(2)项目部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对本工程所用的机械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及一般性的防火知识等进行交底。

(3)班组应针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性能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进行学习了解,然后由分公司统一试卷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班施工。

二、上班前安全教育;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对本班职工交待操作中各个环节应注意事项与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三、上班前安全检查:每天上班前班组长或安全员检查每个职工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无患,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五、做好记录,对上班交底内容,检查情况,安全活动情况进行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为安全经济奖罚做好原始依据。

第17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三)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各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每人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第18篇 某工程公司项目部出入库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出入库制度

1、公司购买的各种材料和机械设备入库前必须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认证并手续齐全。对不合格的材料和机械设备严禁入库。

2、入库的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并要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有防湿、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湿、防潮,并做好标识。有保质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3、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严格控制超计划领料。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时应注明超额原因,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仓库人员才能给予发料。

4、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入库、出库、库存及在使用中节、超情况。做到帐、物相符。

5、应实施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6、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班组应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并建立回收台帐。工程剩余下的角料由公司统一处理,项目部和施工班组不能变卖处理。

7、工程用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要爱惜使用和保管,不得无故损坏、丢失。

8、施工项目使用完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公司物资部门应及时调回总库或根据需要调拨到其它项目使用。公司承组的机械设备使用完要完好的及时退还给出租人。工程完工后剩余的主、付料公司物资部门要按公司领导意见及时办理。

9、材料保管人员对公司材料、机械设备要认真的管理和控制浪费,杜绝公私不分,丢失,损坏的现象发生。公司对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视损失程度给予处分和处罚。对于工作认真负责,精于管理和坚持原则的部门和人员,按业绩公司将给予奖励或表彰。

10、本制度自二o o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19篇 工程建筑公司考核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附:违章处罚细则

序号 违 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1 不戴安全帽每人罚 项目经理 5

2 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项目经理 50

3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个 人 50

4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开 机 工 100

5 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 项目经理 200

6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编制 项目经理 100

7 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 项目经理 200

8 无安全生产三级协议书签具 项目经理 200

9 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 指 挥 者 200

10 安全生产夫检查、无活动 项目经理 100

11 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 项目经理 50

12 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 项目经理 200

13 作业时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 项目经理 5

14 无故翻爬井架、脚手架 工 人 10

15 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 项目经理 100

16 井架防护每缺一项 项目经理 50

17 电机设备无接地或接零每处 项目经理 20

18 特种工无证上岗(除停止操作外) 项目经理 200

19 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每处 项目经理 50-100

20 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项目经理 50

21 发现触保器失灵每只 项目经理 100

22 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电源每处 项目经理 20

23 易燃易爆处吸烟(每人) 个 人 10

24 擅自使用(明火)电炉 个 人 50

序号 违 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25 工地发现小孩 项目经理 50

26 外地工无身份、计划生育证(清退) 项目经理 50

27 乙炔气与氧气存放不符合规定 项目经理 100

28 打 群 架 项目经理 100

29 架子上面嘻闹 个 人 5

30 食堂人员烧火时离伙房 个 人 5

31 工地进行赌博(没收赌具) 个 人 100-200

32 偷窃财物按现价 个 人 1-5倍

33 酒后高空作业 个 人 50

34 发现不满十八周岁的童工作业 项目经理 3000

35 吊盘内卸料不拉保险杠每次 项目经理 100

36 穿背心、赤膊作业 个 人 20

第20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促进招标工作出顺利健康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凡本公司报建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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