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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49

m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m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的构建,首要任务是明确安全目标。我们需依据国家交通法规,结合公司业务需求,设立切实可行的安全行驶标准。这一标准不仅包含速度限制、疲劳驾驶的规定,还应涵盖应急处理程序,确保驾驶员在面对突发状况时能迅速做出正确决策。

体系框架

制度框架应包含三个主要部分:预驾驶检查、行车过程管理和事故应对。预驾驶检查强调车辆安全状况的确认,如车辆性能、证件齐全性等。行车过程中,驾驶员需遵守交通规则,保持专注,定期休息,防止疲劳驾驶。事故应对则涉及应急预案,包括报告流程、现场处理及后续处理措施。

重要性和意义

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维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通过制度化管理,我们可以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制度格式

制度文本应清晰、简洁,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每个驾驶员都能理解并执行。条款应具体、可操作,例如,“驾驶员每日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驾驶后至少休息30分钟”。此外,制度应包含定期评估和更新机制,以适应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

m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对员工安全的承诺,也是对公司责任的体现。我们必须坚持制度先行,通过严谨的管理,确保每一次出行都安全无虞。

m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m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

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

一、高速公路的行车规定

高速公路设有车道、超车道、加速道、紧急停车带、路肩、护栏等。每个车道上方都有醒目的标志。车辆进入起点后,应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km/h以上驶入行车车道。从匝道入口进入的车辆必须在加速道上提高车速,在不防碍其他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尽快驶入行车道。没有车道标志时,车辆应在右侧或中间的车道上行驶。当前方有障碍物或者需要超车时,可变更到左侧的行车道行驶。通过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驶回原车道。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不准掉头、倒车和穿越中央分隔带,不许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准在匝道上超车停车。行驶中的车辆还要做到八个不准,两个必须和三个应当。

八个不准是:不准乘车人站立:不准向外抛物品;不准货车驾驶室以外的任何部位载人;不准随意停车;不准低与50km/h行驶;不准超速行驶;不准骑压分道线行驶;不准在行车道上检修车辆。

两个必须是:车辆变更行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车辆因故障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停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进行。

三个应当是:轿车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应当系安全带,应遵守限速标志规定行驶,遇到警告,危险标志或者进入与出口相连的车道是应当减速行驶。

二、保证夜间安全行车的措施

1、维持照明系统良好,灯光照明的好坏对夜间行车至关重要,平时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护。有的车灯安装调试不正确,不但缩短了驾驶员的视距视角,还会给迎面来的车辆造成眩目;

2、注意行车速度的控制。在弯道、坡道、桥梁、狭路等视线不清的地方,应特别注意减速慢行。夜间倒车、调头,一定要认真观察,选择好地点必要时要由专人指挥方可调头;

3、道路识别。一般来说,发动机声音轻松是下坡,沉闷是上坡,灯光照射距离远是下坡,距离近是上坡,行驶中灯光照向路的一侧是缓弯,前面突然不见路面是争弯;

4、注意睡眠,保持充沛的精力。夜间行车在80-100km/h左右应停车稍事休息。如果任务紧急一定要跑通宵,停车休息的距离应当缩短,停车后用清凉油擦擦太阳穴或用水洗头洗短暂消除瞌睡。

三、雨天、雾天的行车安全

雨天行车险情多,首先要注意天气预报和气候变化,及早做好防雨的准备。据测算,雨天机动车轮胎与沥青路面的摩擦力比睛天下降1/3,制动效能降低。前后车距要适当拉大,一般情况不要超车,会车应选择安全路段。遇险情不要紧急转向和紧急制,以防车辆甩尾甚至侧翻。雨天行车遇到自行车要特别留意,因为自行车在雨天车闸不灵,骑车人又身披雨衣雨帽,甚至还撑着伞,影响视听,这应增加不安全因素。

最使驾驶员困扰的莫过于迷雾涸为在迷雾笼罩下行车,驾驶员视线浑浊模糊分不清东西南北,看不清道路曲直。

1、按规定打开防雾灯、近光灯、前后小灯、示宽灯和尾灯;

2、加大车距,要沿路的右侧行驶,但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车轮滑下或与路边停放的车辆行人及其他障碍物发生碰撞;

3、严格执行法定时速。遇风、雨、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机动车最高速旗不准超过20km/h,能见度在15m以内的车速不得超过5km/h,能见度在5m以内应选择适当地点靠路边停车,并开亮前小灯和后尾灯,以引起来往车辆、行人的注意;

4、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遇到浓密大雾时,可打开门窗玻璃。有条件的可派人在前用手电筒灯光或口令引导行车;

5、总之,雾天、雨天行车可归纳如下要领:遵章行驶,各走半边,中速行驶,车不跑偏,多鸣喇叭,车不抢先,安全行车,挂在心间。

四、倒车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行车中常常会遇到需要倒车的情况,如果未查明车后的情况盲目倒车,很容易碰撞后面的车辆造成事故。因此倒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盲目倒车。需要倒车时必须切实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倒车。要是刚停车就打算倒车,千万要谨慎从事,此时最容易忽略随后的车辆(特别是小型车)而发生事故;

2、停车时提醒前车注意。途中因故紧随前车停车时,应以鸣号,灯光示意等方式,使前车知道后方有停车。停车要与前车保持适当的距离,如果前车是大型车而自己是小型车,停车尽量不要停在前车正后方,应稍偏右,使前车驾驶员能从后视镜中观察到。

后车驾驶员的正确处理。前车驾驶员未察明后方情况而盲目倒车是违章行为,但后车驾驶员也有避免事故发生的责任。应立即鸣号或闪灯示意或高声呼喊。如果后方无车,可采用紧急倒车。如后方有车,应后距离及地段情况处理,在紧急倒车过程中,可打偏方向,使车身向左(右)方斜插,尽量避开险情。

第2篇 某物业公司项目客服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客服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0客服部服务人员在每日检查和清扫写字间时,应注意发现客人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在清理烟灰时,应先将烟缸内的烟灰浸湿后再倒入垃圾箱内。

2.0对项目配备的电器和宾客自带的电器按项目有关规定使用。因使用电器不当,造成跳闸等问题,立即通知工程部检查处理,同时报告客服部或保安部。

3.0注意发现写字间内新增的各类电器,及时报告客服部或保安部。晚间巡楼时发现照明灯未关时,要通知保安部一同开启客户房间关闭照明。

4.0及时清理楼层内的报纸、废纸箱等易燃物品,各层楼梯通道内不得堆放各种物品,发现客人堆放应劝阻并及时报告主管或保安部。

5.0注意楼层内有无饮酒过量行动异常、表情怪异的客人及其它非项目常住客人,做到勤转、勤闻、勤检查,发现异常、异味应及时通知客服部或保安部。

6.0客服部服务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消防栓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经常客人宣传有关消防知识和项目的消防管理制度。

7.0客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7.1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熟知报火警程序及电话。

7.2各岗位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所在位置,并正常使用。

7.3员工对电话设备、电脑、复印机等高精密度仪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有故障不得私自拆除,需报有关技术人员维修。

7.4客服中心内严禁使用明火。

7.5下班后要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切断。

7.6客人复印密集文件时,要注意观察,发现是党和国家机密文件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部。

7.7在接发传真和复印时,如发现散布_言论或_宣传品时要做到不传看、不散播、并及时报告并上交保安部处理。

8.0保洁安全管理制度

8.1注意保洁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丢失或损坏上报主管。

8.2了解本岗位入住客户情况。

8.3对于客人放在公共区域内没有保护措施的贵重钱物,要向领导上报。

8.4发现公共区域有国家规定的禁品,应主动上报。

8.5发现楼层或公共区域有可疑人物、事应、立即报告保安部。

8.6发现客人使用电加热器具、明火,应立即上报。

8.7严格内外不分,谈论与工作无关话题。

8.8不得私自一人用钥匙打开写字间。

8.9接到客人报告失窃,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保安部。

第3篇 s物业公司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速;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第4篇 物业公司职工奖惩制度-4

物业公司职工奖惩制度4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5篇 物业公司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报表管理

第一条 报表管理是指对外的财务及有关经济指标报表的管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决算报告等。

第二条 编制报表必须以国家财务、统计等制度法规为依据,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已报出报表中发现有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条 会计报表的月结期为月末,年报为12月31日。

第四条 报表编制日期如下: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次月的4日内。

下月的综合工作汇编、预算报告在当月的25日以前。

上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在本月5日以前。

其他需要上报的报表按照送达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第五条 在报送报表的同时,应编写财务分析,说明在经营期间、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利润与分配、税金交纳、存货变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发生重大影响等事项。

第六条 财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章和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七条 财务报表反映着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外报表一律由财务管理部提供、报送,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向外提供,需要财务报表的,需有公司总经理同意对外提供的批件,财务管理部方可提供。凡收到报表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堆放、应注意保密。因保密不善而泄密对公司带来损失的,按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第6篇 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原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由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节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一、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四、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节印章地使用

一、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二、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三、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四、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五、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六、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七、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八、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九、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十、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节责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告。

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7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8篇 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1、 目的作用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又称人事考核、绩效评价,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过程。其作用如下:

1.1 通过考核、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技能、业务情况做出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2 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实施奖惩、任用、工资、培训等项工作的必要依据。

1.3 可激发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 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可较准确地剖析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优劣势,以便掌握情况不断优化员工队伍。

2、 管理职责

2.1 企管部是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制度的建立,拟定考核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运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正确性。

2.2 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2.3 企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执行政策、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各项纪律、防范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信息,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3、 绩效管理

3.1 公司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直接下级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直接下级日常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要倡导部门主管领导从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3.2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下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指导下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各级人员要同步发展,提高团队效能。

3.3 公司的绩效考核组织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他们对直接下属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辅导及与下属共同协作、沟通情况,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4、 绩效考核

4.1 考核分类:月考核、年度考评。

4.2 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4.3 考核权限划分:

4.3.1 安防员、绿化员、保洁员、泳池救生员由直接管理员和辖区安防班长共同考核;

4.3.2 安防班长由管理员和管理处主任共同考核;

4.3.3 管理员由管理处主任考核;

4.3.4 管理员、管理处主任由部门主管考核;

4.3.5 其他部门员工均由本部门主管考核;

4.3.6 各部门主管由企管部协助总经办考核;

4.3.7 总经办及企管部对各部门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4.4 考核方式

4.4.1 月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简单化程序进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据下级的日常工作情况,对照岗位考核指标与评分方式完成对员工的考核,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两天内通知本人。各部门收集考核结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档后转财务部,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4.4.2 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当日,向企管部申诉,企管部协同该员工的考核者的成绩重新核定。核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4.3 年度考评是对员工在一年工作绩效的总评,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依据。

5、 考核注意事项

5.1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5.2 考核必须根据事实,实事求是,不明事项不能去猜想,必须核实;

5.3 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间之前的考绩无论好坏,均不得考虑在内;

5.4 考核者必须熟练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绩;

5.5 避免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评价过低。

6、 考核者的要求及责任

6.1 对考核者的要求

6.1.1 考核者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

6.1.2 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 考核者的责任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否则,由企管部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7、 考核沟通及考核结果反馈

7.1 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7.2 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天内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8、 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8.1 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

8.1.1 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职位或降低该员工工资等级一个级别(最低职位的以50元为一个级别进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能在今后三个月内连续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合格者,则应恢复该员工物业公司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的级别。

8.1.3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在今后两个月内连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公司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培训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培训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了形成更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以高素质人员超过竞争对手、树立更好的企业形象和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增强巩固培训效果,特订立本制度。

二、培训是公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公司方针、精神、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使员工掌握公司的共同语言,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和与公司脉搏一致的步调。

2、员工岗位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和技能培训,让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与方法,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执行新任务之前进行所需要的知识和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技能得以提高和充实,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而提高我们企业的效率。

4、通过培训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感和成就感。

5、为未来的某一任务和目标进行专题培训。

6、进行职工素质提高培训;通过培训使团队更为团结、沟通更为有效,以具备更强的战斗力。并使员工理解、掌握企业新发布的命令、指示和制度。

7、进行管理培训;培养适合本企业需要的职业经理。

第二章培训管理功能

一、根据公司的经营方针与人力资源部经理共同制定各不同时期的培训计划,并在各部门配合下实施。

二、结合公司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分轻重缓急,协助各部门制定经常性的培训计划。

三、编写各项培训课程教材,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完善。

四、协助制定并督促各部门的员工考核,并作为员工培养、晋升、再培训的依据。

五、建立资料档案,将各类有实用性的资料编写、翻译、复制、印刷给有关各部门参考使用。

六、录制、购买或转录培训教学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不定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

七、如有外语培训需要,根据部门岗位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听说训练,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八、根据需要计划、组织、安排外请培训讲师至公司授课,并负责提供相应参考资料及对员工进行训后考核。

九、各部门制定年度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将下年度培训需求报至人力资源部经理批转培训部执行。

十、将各部门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进规程进行备份,作为培训部制定培训计划、核查培训效果、建立培训档案的依据。

第三章培训工作程序

一、新员工进入公司,须先接受人力资源部主办的入职培训。通过入职培训,培养共同的价值观,明确公司的方针和发展方向;使新员工明白所从事工作的意义,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考核标准及其应当具备的素质,同时让其对公司概况有一个初步了解.

二、主要内容有:

1、介绍公司经营方针,现有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新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出努力。

2、介绍公司各部门组织结构,使新员工了解和熟悉各部门职能、动作,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与各部门取得联系。

3、介绍公司的产品及市场。

4、介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使他们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5、介绍公司的行为规范及对员工仪表、仪容和着装的要求。

第四章部门培训

部门培训以本部门员工的岗位责任,操作规范及专业技能培训为主。

一、主要内容有:

1、入职后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2、本部门职务语言及行为规则

3、针对某一特定技术的专门培训

4、岗位外语培训

5、职业道德培训

第五章晋职培训

各部门计划晋升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呈报总经理批准,由培训部举办晋职人员培训班。

一、主要内容有:

1、管理学基础

2、管理心理学

3、拟晋职务的职责和业务技能

4、团队建设和领导技巧

第六章专题培训

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针对管理或某方面技术技能安排某一专题的培训。如:

1、主管的管理

2、营销法律

3、工作评估

4、领导及激励

5、财务会计训练

6、文字表达训练

7、信息传播(包括演讲、谈判、咨询、主持会议等)

8、工作压力及时间管理

9、团队合作及沟通等

第七章层级培训

一、层级培训是一种纵向培训,它根据整个公司的不同层次、不同需要展开,进行素质培训。

1、经理层级的培训

2、主管层级的培训

3、普通员工的培训

4、个别员工再培训

二、经部门经理认为不合格,需再培训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再培训。

主要内容有:

1、职业道德

2、员工守则

3、针对本部门本职位应了解并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4、针对性训练

第八章培训管理

一、员工受训后跟踪制度

1、为确保培训质量的保持和延续,会在培训后对员工进行跟踪调查。

2、除对在职员工进行训后跟踪外,培训部会特别跟进新员工入职培训后的情况,督促其在礼仪礼貌、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方面尽快达到公司要求水平。

3、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教育,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培训部,以便加强培训,保证员工素质。

4、在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培训部将会向相应部门主管发到《培训后员工表现情况调查表》,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将情况准确详细的填列,并于表上要求日期内交回培训部。此表将作为配合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九章培训档案管理

培训部根据工作需要,将公司全体员工职称、技术等级、接受过何种培训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培训档案,为公司人员的考核、晋升、考察、奖罚提供依据。

第十章培训评价

一、培训评价是培训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价检验受训者学习情况;同时

收集信息,获得有利的建议;与预定目标比较,检验完成程度;以这些作为改进课题的参考。

二、评价包括四个方面:计划、授课人、培训内容、结果

> 第十一章培训纪律

一、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上注明的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如确需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最少提前半天,将有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单交至培训主管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参加培训期间,不得在现场接听电话或处理培训会课题以外的事情,须将手机或呼机设置为静音状态。违者将在全公司通告批评。

三、如未经请假没有听完全场培训的,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四、在两场培训间隔之后,或在一场培训中场休息之后没有准时进场参加者,按迟到处理。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夜间查岗管理制度2

物业管理公司夜间查岗管理制度(二)

1目的

为了确保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和稳定,促进公司各客户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和工程维修部夜间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增强业主满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沙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客户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和工程维修部夜间值班工作的检查。

3 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制定夜间查岗管理制度及修改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3夜间值班问题纳入月度考核,在月度考核中由品质部牵头落实。

3.4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每月四次对各客户服务中心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查岗。

3.5客户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每周至少1次对本项目的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及奖惩。

3.6客户服务中心秩序维护主管负责每周至少2次对本项目秩序维护员的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夜间查岗记录》,存档备查。

4 工作要求和程序

4.1总要求

4.1.1各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人员编制及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值班岗位;

4.1.2各客户服务中心制定本管理区域内所有夜间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4.1.3各客户服务中心须向物业部上报本管理区域的夜间值班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及其他有关信息;

4.1.4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进行夜间检查;

4.1.5各客户服务中心主任、秩序维护部主管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岗位进行夜间检查。

4.2检查人和检查频次

4.2.1公司职能部门每月将会在全公司范围内抽查夜间值班情况四次;

4.2.2各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对本项目夜间值班人员进行查岗,每周不少于一次;

4.2.3秩序维护部主管履行对本项目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职责,每月不少于8次。

4.3有效查岗时间

4.3.1公司职能部门、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有效的夜间查岗时间为凌晨0:00―5:00之间;

4.3.2秩序维护部主管有效的夜间查岗时间为22:00-次日6:00,但连续四次查岗时间不得同在0:00以前或以后。

4.4检查人相关要求

4.4.1所有检查人必须熟悉被检查项目所有夜间值班岗位的设置及其他详细情况;

4.4.2所有检查人必须熟悉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相关处理措施;

4.4.3检查人查岗前不得有喝酒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否则被检查人员有权拒绝检查;

4.4.4检查人应注意自身防卫,做好自身携带物品及使用和保管,遇突发事件应上报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处理;

4.4.5检查人检查时应向被检查人自我介绍、说明检查原因,须着工装、佩戴工号牌,言谈举止符合公司规定;

4.4.6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员工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详见本节4.6内容;不得有恶言相加,讽刺挖苦等其他伤害他人自尊和人格的行为,更不许与值班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等其他不文明行为;

4.4.7检查人员违反公司规定的,一经落实,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5被检查人相关要求

4.5.1被检查人要认真配合检查人的工作,不得顶撞、拒绝检查人员,更不得有侮辱检查人员或肢体冲突等其他不文明行为;

4.5.2被检查人对检查人指出的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虚心接受、积极改进,不得狡辩和蓄意闹事,更不得有报复心理。

4.6检查内容、标准及处理措施

4.6.1仪容仪表:按规定着工装、打领带、带肩章、臂章、帽子、工牌等,洁净整齐;

4.6.2行为规范:(1)与人沟通使用礼貌用语;(2)岗位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按规定位置摆放,无故意损坏行为;(3)无聊天、听收音机/mp3/mp4、玩手机、下棋、打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上班前或在岗不得喝酒、不得在岗吸烟;(5)无串岗、空岗、脱岗、睡岗等行为;

4.6.3岗位职责:符合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制定的岗位职责的规定,值班、巡逻签到记录填写完整、规范;

4.6.4处理措施:检查人员如发现违反以上标准的现象,可要求值班人员现场整改,于《夜间查岗记录》上详细记录并在门岗值班本上签名注明时间。职能部门进行的夜查情况须在第二天下午于公司qq群内通报。

4.7记录的填写

4.7.1检查人员进行夜间查岗工作必须填写《夜间查岗记录》;

4.7.2检查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相关内容;

4.7.3被查岗人必须对《夜间查岗记录》上登记的事实进行签字确认,如情况属实而拒签,则检查人员可以定为其脱岗。

4.8考核和奖惩标准

4.8.1各客户服务中心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夜间值班人员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报物业部审核后实施。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制度进行变更,修改后须报品质部审核通过后方能执行新制度。

4.8.2各客户服务中心内部查岗执行本项目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奖罚以《奖罚单》、绩效考核的形式执行公司的奖罚制度。

4.8.3仪容仪表不规范每例扣2分;行为不规范每例扣2分;值班、巡逻签到记录填写不规范每例2分;打盹每例5分;空岗、脱岗、睡岗每例10分。

4.8.4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的现象,按公司奖罚制度处理。

4.9物业部签收

4.9.1各客户服务中心每月3日下班前(和上交月度考勤时间同步)必须向物业部报送上月项目的《夜间查岗记录》,物业部及时进行登记,一次不按时上交在当月月度考核中扣罚5分;

4.9.2《夜间查岗记录》报送、存档要求:

(1)必须是项目主任、主管的亲自查岗记录,记录要真实、完整,虚假每例5分,不完整每例2分;

(2)记录中如发现有违反公司或项目的要求进行处罚的,或表现突出,维护公司利益者进行奖励的,必须附有《奖罚单》的复印件;

(3)《夜间查岗记录》使用公司统一表格(注意节约使用),格式详见附件;

(4)由物业部制定封面,统一规范存档,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4.9.3《夜间查岗记录》报送要符合以上要求,一项不符合在当季季度考核中扣罚2分;

4.9.4物业部每月将

各客户服务中心的夜间值班情况进行落实和汇总,上报总经理或以公文的形式进行通报。

5 相关文件

5.1《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文件》

5.2《客户服务中心夜间值班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

6相关记录

6.1《夜间查岗记录》

6.2《 奖罚单》

附件1:《夜间查岗记录》

夜间查岗记录

受检项目/部门: 检查部门:

时 间 检查人 岗位值班情况

门/车道岗 巡逻岗 监控岗 工程部夜值岗 处理情况 被检查人

签字

… 附件2:《夜间查岗记录封面》

___客户服务中心

夜间查岗记录

填写人: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存档

第11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二)

(1人员招聘、录用制度

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并由用人部门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须先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办手续时需填写各类个人资料供存档、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如有),个人资料应正确无误,如提供虚假资料,可招致辞退的严重后果。需携带好有关证件原件,由员工本人亲自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后方能上班。

2、新进员工自上班之日起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部门试用期为三个月)。

3、员工对于自己所担任之工作有任何问题,需先征询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意见。

4、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请到原单位/社保中心将养老金等帐户转至本公司,以便公司为您办理养老金等。若原单位/社保中心从未办过社会保险或从学校新毕业之员工,请书面向公司说明并提出申请新开户头。

(2离职、辞职、辞退办法及手续

1、凡员工欲离职者,应按合同/劳务协议之规定,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间则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凡员工未按合同(或协议)书承诺提前离职者,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薪金作为通知期以赔偿公司损失(除非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准予提前离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核准予以立即辞退。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

(5)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

(6)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7)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8)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小区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1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考勤管理的基本制度,各管理处可以此制度为基础,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另行制定的管理处考勤管理制度需报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3-1考勤制度

1、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5:30时(个别岗位工作时间以工作需要设定),因季节变化需变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另行通知。

2、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并随机抽查制度,由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办理《员工外出登记单》,并交至各部门经理处,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4、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至各部门留存。凡未填写《出差申请单》者按事假论处,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2迟到、早退

1、迟到和早退的违约金标准如下:

迟到/早退分钟违约金标准

5≤_<1010元

10≤_<3020元

30≤_30元

2、月累计迟到、早退共3次(含3次)以上,无当月绩效工资。

(3-3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经准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种假期逾期而无事先申请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殴致伤而不上班者。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

5、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者。

6、凡旷工而2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半天工资;旷工超过3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一天工资;旷工二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扣发四天工资,给予最后警告。

7、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辞职。

第12篇 物业公司职工奖惩制度怎么写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

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

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13篇 某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收取与上交

1.各现金收取点每周二、四将所收现金送存财务;如当日所收现金数额较大,须于当日15:30前与矿财务联系并及时上交。

2.库存现金最高上限为5000元,超过即视为违纪,当事人按“三违”处理,并罚当事人2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500元。

3.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款不入账、将现金转借或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调离岗位,罚当事人5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1000元;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现金保管

1.各收费点配齐小型保险柜,保险柜应用地螺丝固定在一定位置,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安有防盗门。

2.限额内的现金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带回家中或存入私人账号。

3.收费人员岗位调动,新收费人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保险柜钥匙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4.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收费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三、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1.收费人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填制现金收、缴、余日记台账。出现盘亏或盘盈,均按实际差额的2倍给予行政主管处罚。

2.公司办每周三、五对现金收取点进行监盘,监盘情况要编写简报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在每周公司例会上通报。单位行政领导及收费人员有义务配合监盘,并对监盘情况签字确认。

第14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八)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第16篇 某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标的3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万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负责各职能部门/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3.3.6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 职能部门/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合同的签订

4.1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4.2.1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合同的审批

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具体权限如下:

4.3.1.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 标的超过3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3.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视情况是否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4不得与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签订与法人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签订合同的,该员工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公司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公司负责。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权限签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本制度有关规定严惩。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时结算付清款项的合同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4.8.1当事人的情况:记载清楚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个人的要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8.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说明材料如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8.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8.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8.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8.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8.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8.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8.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为了方便公司控制诉讼成本,合同纠纷统一约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员会处理。

4.9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2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所有的相关资料如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留存。

4.9.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审批,由总经公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10

.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批,审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规定执行,合同审批通过后再经公司签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总经办依法及时办理。

4.10.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会审表交存公司总经办备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的经办员工应当负责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必须做好对方确认工作。

其中,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同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办处理,并报总经理。

5.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5.3.3丧失商业信誉;

5.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5.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5.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6.合同纠纷的处理

6.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根据法律和公司规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经办人、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6.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

6.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总经办。

6.4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6.4.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6.4.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6.4.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6.4.4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6.5凡由总办处理的合同纠纷,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6.5.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6.5.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6.5.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6.5.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5.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6.6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的处理意见、仲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职能部门/项目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6.8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统一由总经办处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并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办。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6.9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7.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公司的合同变更、解除,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7.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经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有关规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须继续履行。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经办人应当及时向公司合同的审批程序原审批人员报告情况。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7.3.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3.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3.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8.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留存合同的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8.1.2.1建立合同档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8.1.2.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8.2公司的公章专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权委托书均由总办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并记录领取情况,业务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

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合同有关的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职能部门/项目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总经办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总经办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总经办应在情况发生当日二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项目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总经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擅自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造成损失的。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事发后没有立即报告公司的按隐瞒不报处理;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 6 以上未明晰奖罚的行为均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体现。

10、附则

10.1 本制度由广州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2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7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九)

为完善人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聘用与任免

一、员工招聘,主要以人品素质、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和敬业精神为标准。

二、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由公司经理聘用、任免。

三、项目区域各部门主管(包括助理)聘用、任免由常务经理提议,报公司经理审批。

四、管理员、领班、技术专业人员的任免由部门主管提议,报常务经理审批。

五、普通员工(包括临时工)由部门主管聘用,报项目区域备案。

六、新招聘的员工进公司,必须经过二周以上岗前培训,试用期3-6个月(根据各岗位、工种确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由部门或项目区域提出建议,经公司经理批准,成为企业在职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七、各项目区域员工的聘用与任免应及时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人事调迁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项目区域之间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各部门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核准。

四、跨区域调迁由原项目区域开具人事调迁证明,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时间凭人事调迁证明并携带个人档案前往调入项目区域报到。如员工未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五、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应按人事调迁证明及时对调入员工进行接收备案。

六、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严格按人事调迁证明对调入员工工资造册,无人事调迁证明的不得发放工资。

七、每月25日之前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调入后的项目区域造册发放,每月25日之后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原项目区域造册发放。

八、各项目区域应及时将人事调迁情况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员工离职

一、员工如要求辞(离)职(包括试用期),必须提前1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聘用期满,公司将提前 1 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通知,如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合同,也

须提前 1 个月书面告知公司。

三、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员工由部门主管按规定填写《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批复后三天内,按规定办理离(辞、退)职手续及退还公司物品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凡受除名处理的员工,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违规处罚单》或《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待批复后,即宣布除名。

五、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其他项目区域(部门)不得再聘用。

六、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提前 1 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工资及福利

一、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 + 考核浮动工资 + 各类补贴(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岗位工资等级表》)。

二、每月工资按规定统一发放。

三、工资发放依据为上月岗位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

四、新进员工在培训期间只享受生活费补贴。

五、试用、留用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六、新员工培训期间离职,不发生活补贴费。

七、因违规违纪而被辞退、开除,只发给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集团规定。

第18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实现zz物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帮助新员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与转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办法。

三、职责分配

1.总经理

1.1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

2.1指导试用期与转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3.综合服务部

3.1负责组织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的组织管理工作;

3.2负责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3.3负责外派人员的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4负责新员工转正过程中的审批组织工作。

4.用人部门

4.1具有对新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四、程序和内容

(一)新员工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聘用的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

试用期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3.试用期间公司在经过考核之后,若认为不符合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

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薪酬福利

1.新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为基数的80%,转正后按100%发放。

2.住房公积金转正后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到职后当月缴纳。

(四)试用期新员工融入计划

试用期间,公司开展相应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氛围中来。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估

1.各管理上级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通过工作计划与定期谈话对新员工的绩效与能力进行深入了解;在新员工转正审批时主管上级提出考核结果与转正意见;

2.对于外派人员的新员工,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试用期考核,包括任务绩效考核与德能勤廉考核两部分,各占50%权重。

(六)试用期沟通反馈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综合服务部和主管上级应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并对其绩效与能力进行反馈。

(七)新员工转正

试用期员工须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递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八)转正程序

1.试用期员工须围绕本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撰写转正述职报告,重点应包括:实际工作成果与不足,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转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上级应对《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初审,提交综合服务部进行复核;

3.综合服务部与申请人的上级进行沟通,综合服务部审核通过后,请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进行复核。

4.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5.根据各方审核与审批意见,由综合服务部对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出优点与不足。

(九)提前转正

1.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前予以转正。提前转正时,应由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相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报综合服务部;经综合服务部审核后,由综合服务部通知试用期员工,并发放《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实施正常的转正流程;

(十)未获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不能通过审批的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部应在决定做出后,试用期结束前通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和其本人,并办理离职手续,详见《zz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试用期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19篇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5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十五)

第1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2条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0---20元)。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6)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

7)连续半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10元奖励;

8)连续一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

9)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50---100元)。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3条奖励程序及其他奖励: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

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季无重大责任事故(主要指被盗事故、人员死亡、重大火灾)每班每

人奖励10元;半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20元;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100元。

3、军容风纪、业务技能、出勤率等各方面表现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连续半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30元奖励;连续一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10元的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20元的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50元的奖励。

4、见义勇为奖。当班过程中为保卫公司财物及厂区内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抓获盗贼、破坏分子及肇事者,给予立功保安员50--100元奖励。

第4条违纪行为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5条行政处分

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降级(降薪

或撤职)、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给予当事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

并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同时给予(5----10元)的经济处罚。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并扣以(10-20元)的处罚。

3、留用察看: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扣以(50-100元)的处罚。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员工违规或违规屡教不改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6、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由各岗点负责人书面提出,送安防部专门人员和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事部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7、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8、其它应进行处罚的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视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当事人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2)发生监守自盗,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开除,并给予停发工资,扣除基础股金(或押金)的处罚,并记入所在班组绩效考核。

第6条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第7条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第8条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第9条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岗点负责人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主管部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安防部经理审批后,上报人事主管部门实施。

3、安防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事主管部处理。

4、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含部门主管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第10条处罚的取消

第20篇 医院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物业项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肃物业公司劳动纪律,合理计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个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公司严格控制值班,值班超过六小时,可安排倒休或给五十元计酬(值班不许抵病、事假)。

一、病假

1、职工休病假前,须报请领导批准(两天以内由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2、职工请病假10天以内扣除日效益工资,超过10天扣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二、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报部门领导批准,请假手续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遇有特别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向领导补办请假手续。

2、职工请事假五天(含)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10%,过五天扣除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并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当月日工资。

三、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晚育假不休者可多发半个月岗位工资,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分娩前15天假期,产前检查假视为出勤。

3、女职工怀孕终止妊娠者,可给14天休养假,休假期工资照发。

四、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不包括节日、公休日)婚假7天,晚婚奖励7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探亲假

职工休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探亲报告应交公司、公司备案。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丧假

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逝,可请假5天,家在外地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效益工资参照事假处理。

七、旷工

职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和当月效益工资的5%,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岗位工资和全部效益工资。

八、迟到、早退

职工迟到一次,扣除效益工资的10%,每月累计3次以上按半天旷工计算。

职工早退一次视同旷工半天,两次视同旷工1.5天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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