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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用电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2-01 07:46:01 查看人数:61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

第1篇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 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 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 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 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 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 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 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 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 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 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 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 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 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 验电:

1、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 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 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 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 挂接地线:

1、 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 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 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 辅助保安线:

1、 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 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 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 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 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 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 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 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 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 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 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 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 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元;

2、 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3、 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元;

4、 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第2篇 施工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3篇 物业公司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第4篇 化工公司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组织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领导负责,教育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本公司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知识。

2.由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 ,安全生产操作

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点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应急的方法。

3.由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是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现场教育

1.从事重大危险工作,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教育,内容是从事此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

3.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

法。为使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和安全员参加。

3.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防预防性季节检查。交接班制度

1.交接双方的班长(或主操作工)要当面对口交接,交接内容要有记录并双方签字。

2.交接要全面、认真,不得隐瞒事故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负责。

3.接班者要及时处理上班遗留下的问题,不得拖延,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巡回检查制度

1.操作人员接班后要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巡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当班负责。

2.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路线和内容进行,不得漏检。

3.检查要认真、仔细,不得马马乎乎敷衍应付。

4.检查情况要随时记录,记录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第5篇 燃气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 目标

为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确保有关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员工以及公共利益,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公司领导: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和对重大安全投入进行决策。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预算、支出、结算及管理。

总经理办公部:负责对有关职业健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理。

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有关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具体规定

4.1 安全费用包括

a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 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 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 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 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 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列入当期成本费用。

4.3公司计划财务部应于当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别造具安全生产费用的“下一年预算”和“上一年度决算”。在上报董事会、总经理的同时,抄送工会和安全技术部。

4.4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5各分公司、各管理项目须确保各项涉及安全事项的资金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 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总裁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 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第6篇 环境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广州玉禾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EITQ-2-___A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遵守交通规则

1、上下班必须统一列队行走。

2、不冲红灯、不骑车逆行,横过马路行走斑马线;

3、往返操作现场时,必须行走行人通道,注意来往车辆及路口前后、左右来往车辆,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4、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二、按章作业

1、新员工不准在无人指导下使用洗地机;

2、不可使用裸露电源线、破损电源插头或漏电机器进行作业;

3、禁止多功能插座同时插上过多插座;

4、清洁中移动机器时,必须切断电源,防止触动电源开关伤及他人;

5、工作场所或宿舍内,不准使用超负荷的电器设备;

6、使用化学药剂进行清洁时,必须戴上防水胶手套,防止烧伤;

7、消防警报响起时,应放下手中工作,迅速沿消防通道撤离;

8、在工作现场和宿舍不准往门窗处抛物和倒水。

9、违反上述条例,罚款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注意防火防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1、发现可疑情况或事故苗头,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保管自身贵重物品,不宜放在办公桌面上、宿舍和其它易发现的地方;

3、使用煤气时,不可离开现场,应随时察看;离开现场时,应熄灭火源,关好煤气炉、罐开关,以防漏气造成事故发生;

4、工具、清洁用品等在指定地方分类摆放、保养和保管,以防丢失和被盗;

5、违反上述条例者,造成不良后果,自身负责;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处理。

6、和睦共处,团结协作,服从管理

7、不拉帮结派、搞分离主义,不准有任何影响团结之行为;

8、维护公司形象,任何时候都不发生争吵、打架等事件;

9、工作中服从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10、违反上述条例者,罚款50-200元,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者,将予以除名。

四、努力学习清洁技能,主动向他人请教

1、作业前,应明确工作性质、清洁项目、作业要求、机械及工具的负荷量,认真检查工具、机械的安全状况,并严禁超负荷使用;

2、刀片、铲刀、钢丝球不宜对铝制品、不锈钢、铁制品或易伤害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防止使用不当造成物体表面损伤或损坏;

3、应防止垃圾、泥沙、清洁用品等倒入下水道造成堵塞,导致水浸事件发生;

4、若因清洁剂或清洁工具使用不当,使物业损伤,当事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5、任何不良后果的发生,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当事人无能力承担,由担保人负责赔偿。

6、主管安排不合理,教育、培训不到位,监督不严造成的,主管承担10-50%的罚款,并考虑作免职或辞退处理;

7、因其它相关部门的失职或影响而造成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承担20-50%的罚款。

文件汇审:管理部、人事部、总经办、财务部

文件下发:各分部

部门

人力资源部

管理部

财务部

总经办

总经理

负责人

第7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8篇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9篇 设备公司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制度

设备制造公司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制度

第一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干部员工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严格按照“消防法”与“消防条例”办事。

2、公司建立消防管理体系,经理任管理体系组长。建立消防制度,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不定期检查火灾隐患,并立即排除隐患。

3、公司按消防规定配齐防火器材,认真细致分析可能发生的火灾种类。配齐所需的灭火器、防火栓,在防火半径内有足够的水管及充足的水源,各种灭火器必须按期检定更换。

4、人人必须知道119是火警电话,并且会打119电话。遇到火灾需打119电话时,要跟消防人员说明起火的准确地址、燃烧物是什么(如油、草、气等),火势如何,并且派人到主要交通要道迎消防车,给消防车引路。

5、易燃、易爆化工厂区内应设立禁止烟火标志牌,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6、易燃、易爆品库及工作场地,一般采用自然采光,如需照明,必须安装防爆灯,灯泡不大于60w,但禁止用卤钨灯、日光灯。其库29内严禁设立办公室、休息室。

7、库房内照明应安装防潮防爆灯,灯泡不大于60w,严禁乱拉和乱接照明灯。照明线必须定期检查,防止线路老化,打火引起火灾。

8、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同时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且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9、办公室、公寓等必须按消防要求施工,要有防火通道,安全出口,配齐防火器材,装修时尽量用耐燃防火装修材料,完工后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已使用的办公室、公寓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必须定期整改,达标后才准使用。

第二节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一、一般事故要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登记记录并由当日带班人组织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和责任,由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由总带班人向上级汇报。

二、重大事故造成停机停产,除按上述程序进行外,要根据事故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的情况酌情处理,批评教育和适度(50-1000元)的经济处罚。

三、一旦发生紧急及爆炸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1、立即断电抢救伤员,并马上送医院进行抢救。

2、抢救财产,尽量控制事故扩大。

3、立即迅速将事故如实逐级向有关领导汇报。

4、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现场分析。

5、事故分析的原因及核实情况、详细报告上报领导和经办公室备案和经委安全办备案。

6、对造成事故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0篇 经营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运输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事故。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储罐区。

3. 责任者: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员、保管员、装卸工等。

4. 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1.1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为储罐区,必须严格按照各储罐设计要求,储罐对应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随意更改储罐的储存品种。

4.1.2 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其储存数量不得超过储罐的最大储存量。

4.1.3 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加强对储罐区的日常管理、检查,认真做好储罐区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1.4 储罐区现场必须张贴所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周知牌,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最大存放量、灭火方法及其他应急储存措施等信息。

4.1.5 储罐区域必须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物料标识等告知措施。

4.1.6 对储罐区的消防消防设施、报警设施、防静电设施、自控设施、应急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有损坏及时进行维修。

4.1.7公司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仓管员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4.2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

4.2.1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操作工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4.2.2 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装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2.3装卸前,必须严格核对物料名称、数量,防止物料错放及储存超量事故发生。

4.2.4装卸时,必须检查对应的链接管道、阀门、静电接地装置、接口等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如有异常或隐患应立即停止操作,待隐患解除后,经安全管理员确认,方可重新进行装卸操作。

4.2.5 禁止使用铁质工具操作,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2.6 装卸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2.7装卸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对所使用设施、工具按要求进行合理放置。

4.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4.3.1 危险化学品购销运输,必须由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

4.3.2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储罐区,必须慢行,并安装阻火器或有其他阻火设施,否则不得进入储罐区。

4.3.3 物料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时进入储罐区进行装卸操作。

4.3.4 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储罐区内,必须服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仓管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进出罐区。

4.4 防火、防爆管理

4.4.1 储罐区为严禁烟火区域,不得在储罐区内用火、吸烟等,因检维修等原因需要在储罐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4.2 储罐区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每年进行检测,装卸操作必须做好静电接地工作。

4.2.3 按要求设置消防灭火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可靠。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

4.2.4 对所有储罐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储罐区内的消防设施。

4.2.5 储罐区内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并加强监测管理。

4.2.6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2.7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8储罐区装卸区域,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4.2.9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区域工作。

2.4.10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4.5 防尘、防毒管理

4.5.1 防止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操作人员与有毒物料的接触。

4.5.2 有毒、有害物料的储存、装卸尽可能采用密闭操作或自动化操作。

4.5.3 对储存、装卸过程中,泄漏的有毒、有害物质,必须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5.4 按要求配置防尘、防毒设施、器具,安全管理员对防尘、防毒设施、器具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4.5.5 在储罐区四周及装卸区域应设置洗眼喷淋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4.5.6储罐区现场或办公室,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并设有警示标志。

4.5.7 有毒、有害物料操作人员,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危害特别大的毒物,要配备隔离服等个人防护器具。

4.6 防泄漏管理

4.6.1 发现储罐或管路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关闭阀门,控制泄漏物的紧急措施,并根据泄漏量,启动公司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4.6.2 危险化学品泄漏物的处理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6.3 定期、不定期对设备、管路、阀门等进行检查,减少或降低危险化学品泄漏几率。

4.6.4 对围堰及、应急收集池及相应管路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围堰完好,管路通畅状态,防止应急池液体满出,污染环境。

4.6.5 定期举行防泄漏应急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4.7 个体防护

4.7.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7.2 危险化学品装卸等操作时,必须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7.3严禁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不准在储罐区及装卸区内饮食。

4.7.4 装卸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清洗后方可离开。

4.8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

4.8.1 储罐内残留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8.2 对危险化学品储罐、管路进行维修、更换、拆除,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对清洗出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进入下水设施。

4.8.3 因泄漏事故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废渣,必须进行收集,按照危险废弃物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销售,掩埋。

第11篇 食品公司外场工安全制度

食品公司外场工安全责任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活,集中思想做好本职工作。

2、专人化解氯乙酸,化解氯乙酸必须穿戴防酸手套、护目镜和围裙,安全运酸、拆包、倒酸化解,正确进行加热、冷却、测量比重,不准热酸吸取使用。

3、卸下货物必须穿戴劳保用品,卸精制棉时,卡车周围不可站人,卸下的货物必须堆好,不准散放乱堆。

4、出库货物装车,必须堆装整齐,数量点清,绝不马虎搞错。

5、成品入库,要认真搬运和堆放,防止损坏包装,造成返工浪费,靠墙堆码时,必须离开墙壁10-15cm,以防受潮。

6、认真协助和配合仓库管理员验收进库货物。

7、认真搞好空桶等包装物的使用和管理。

8、根据车间需要及时把精制棉等原料按要求送到生产岗位。

9、每天送入车间的酒精、氯乙酸必须正确计量,准确记录。

10、积极完成临时布置的任务。

11、本岗位以考核工作质量、劳动态度和文明生产为主要内容。

第12篇 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和范围

为了确保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发挥作用,延长使用期,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企业安全委员会与维护部负责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2.生产技术部、维修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

三、要求

1.对所有设备都要登记入《设备台帐》,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进公司日期并编号。

2.每台设备都要分别编写操作说明书,明确工艺要求,并对操作人员现场培训,说明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3.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包括清扫、清洁等,并应在操作过程中善于去发现奇声异响、漏油、漏电等现象,争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关闭其电源并及时报告主管或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设备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将维修结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上。

5.设备维修人员应不定期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设备巡检记录上》。

6.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公司的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并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计划以3~6个月为周期较为适宜,需对设备进行保养时,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其设备使用人员,以便其好保养前的准备工作,并清理周边危险物质,确保检维修工作安全进行。

7.对设备的易损配件,需有适当的备货。当检维修时需更换时,就不会影响生产。

8.对安全设备企业安全委员会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并将结果记录在巡检记录上,对异常情况或有报警声响时应立即通知企业安全委员会。

9.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后应重新安装好。

四、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保养记录》aq-bzh24《设备台帐》aq-bzh25

《设备巡检记录》aq-bzh26《生产设备维修记录》aq-bzh27

《设备维修申请单》aq-bzh28《生产设备保养计划》aq-bzh29

《安全设施台帐》aq-bzh54《安全设施保养记录》aq-bzh55

《安全设施保养计划》aq-bzh56《安全设施维修记录》aq-bzh57

第13篇 a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灾危险程度高;(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险化学品(白电油、片碱),有中毒、爆炸、火灾等方面危险;(三)锅炉有爆炸、烫伤危险;(四)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五)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及奖惩规定

六、总经理(厂长)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做好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危险作业审查以及饭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生产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仓库管理员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产作业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月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100元,月奖打入工资单。

十二、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厂长)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十三、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四、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五、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十六、冲剪压设备操作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危险化学品仓管员上岗前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七、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看录像,模拟演习、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产班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安全主任和总经理给予处分。

安全主任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可给予处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具体详见《安全检查表》)。

二十四、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报至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五、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经安全主任或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后,才允许生产作业。

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处分。

第五章设备维护管理

二十六、本公司纳入维护管理范围的设备设施包括:

二十七、电工(由生产主管兼任)负责保管设备设施的随机文件,并按照随机文件有关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有记录并归档。

二十八、电工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故障,可能危及设备或人员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机器上悬挂或在机器旁醒目位置设置“机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标志牌。

二十九、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不得带病操作,否则造成人为扩大机损及出现次品按价赔偿。

三十、电工要熟悉设备设施随机文件,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应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一、设备设施故障电工无力修复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六章危险作业管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一)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和仓储区域内使用明火以及可能产生火源的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以及金属打磨等会产生火花的作业;

(二)登高作业系指坠落高度2米以上,有坠楼危险的临时作业,本公司主要的高处作业有高处的检修、维护以及屋面作业等;

(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施工和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系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通风不良的非固定场所的作业,本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是进入锅炉炉膛或其他设备内部的检修作业。

三十三、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具体的全措施详见附件)。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灾危险程度高;(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险化学品(白电油、片碱),有中毒、爆炸、火灾等方面危险;(三)锅炉有爆炸、烫伤危险;(四)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五)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及奖惩规定

六、总经理(厂长)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做好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危险作业审查以及饭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生产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仓库管理员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产作业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月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100元,月奖打入工资单。

十二、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厂长)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十三、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四、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五、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十六、冲剪压设备操作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危险化学品仓管员上岗前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七、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看录像,模拟演习、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产班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安全主任和总经理给予处分。

安全主任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可给予处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具体详见《安全检查表》)。

二十四、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报至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五、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经安全主任或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后,才允许生产作业。

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处分。

第五章设备维护管理

二十六、本公司纳入维护管理范围的设备设施包括:

二十七、电工(由生产主管兼任)负责保管设备设施的随机文件,并按照随机文件有关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有记录并归档。

二十八、电工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故障,可能危及设备或人员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机器上悬挂或在机器旁醒目位置设置“机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标志牌。

二十九、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不得带病操作,否则造成人为扩大机损及出现次品按价赔偿。

三十、电工要熟悉设备设施随机文件,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应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一、设备设施故障电工无力修复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六章危险作业管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一)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和仓储区域内使用明火以及可能产生火源的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以及金属打磨等会产生火花的作业;

(二)登高作业系指坠落高度2米以上,有坠楼危险的临时作业,本公司主要的高处作业有高处的检修、维护以及屋面作业等;

(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施工和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系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通风不良的非固定场所的作业,本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是进入锅炉炉膛或其他设备内部的检修作业。

三十三、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具体的全措施详见附件)。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灾危险程度高;(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险化学品(白电油、片碱),有中毒、爆炸、火灾等方面危险;(三)锅炉有爆炸、烫伤危险;(四)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五)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及奖惩规定

六、总经理(厂长)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做好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危险作业审查以及饭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生产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仓库管理员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产作业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月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100元,月奖打入工资单。

十二、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厂长)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十三、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四、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五、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十六、冲剪压设备操作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危险化学品仓管员上岗前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七、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看录像,模拟演习、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产班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安全主任和总经理给予处分。

安全主任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可给予处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具体详见《安全检查表》)。

二十四、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报至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五、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经安全主任或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后,才允许生产作业。

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处分。

第五章设备维护管理

二十六、本公司纳入维护管理范围的设备设施包括:

二十七、电工(由生产主管兼任)负责保管设备设施的随机文件,并按照随机文件有关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有记录并归档。

二十八、电工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故障,可能危及设备或人员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机器上悬挂或在机器旁醒目位置设置“机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标志牌。

二十九、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不得带病操作,否则造成人为扩大机损及出现次品按价赔偿。

三十、电工要熟悉设备设施随机文件,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应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一、设备设施故障电工无力修复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六章危险作业管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一)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和仓储区域内使用明火以及可能产生火源的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以及金属打磨等会产生火花的作业;

(二)登高作业系指坠落高度2米以上,有坠楼危险的临时作业,本公司主要的高处作业有高处的检修、维护以及屋面作业等;

(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施工和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系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通风不良的非固定场所的作业,本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是进入锅炉炉膛或其他设备内部的检修作业。

三十三、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具体的全措施详见附件)。

第七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三十四、本公司需要使用的化学品包括白电油、片碱、冰醋酸等,其中白电油为易燃易爆品、片碱有强腐蚀性。

三十五、化学品购货商由总经理会同安全主任洽谈确定,安全主任负责具体采购事宜,须保证采购来源合法可靠,保证包装物张贴安全标签,有使用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并有可靠的生产厂家联系方式(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可向生产厂家寻求技术支持)。

三十六、危险化学品进货后和使用前在专用存放间内存放,仓管员负责化学品存放间的管理。仓管员须接受专门培训,熟悉掌握本公司所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并经公司考核后持证上岗。

三十七、存放间危险化学品存量不得超过三天的使用总量(__公斤),仓管员应做好危险化学品入库登记,并随时掌握库存情况,及时报告安全员及时按量采购进货。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存放量,由安全主任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仓管员接到总经理指示后方可接受危险化学品货物入库,并须采取必要的值守监护等安全管理措施。

三十八、危险化学品存放间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二)物品放置在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防止包装桶生锈;

(三)危化品存放间内不允许有电源,不允许有火种进仓;

(四)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储存;

(五)领料时做好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领料用量为当班用量,如发现明显超出往常当班用量,要查明原因;

(六)领料离开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

(七)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

仓管员要严格执行上述安全管理措施,并对库房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报告安全主任。

三十九、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领料用量不超过当班用量,工作场所原料放置整齐,标示清楚,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分开存放;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岗位绝对禁止烟火,严禁抛掷、摩擦撞击等行为,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尼龙衣服(必须穿工作服);

(三)铁桶应直接放置在地面,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可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四)在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着装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桶装或罐装有害或挥发性有害物时,不使用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至通风良好处。

各班组长及安全主任负责监督以上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四十、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一)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含有危险物质残渣,危险性较大,废弃后由仓管员统一回收,统一管理,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置;

(二)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的废弃销毁由安全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须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加强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含有危险性物质,须在安全主任的指挥下进行置换和清洗处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为废品出售。

第九章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及着装管理

四十一、染色、清洗车间为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由安全主任负责联系职业卫生监测单位进行定期监测(每年一次),领取《监测报告书》,保证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后及时申请重新监测。

四十二、安全主任要加强对职业危害场所的职业卫生检查,保证场所通风良好,警示说明清晰可见,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装置齐全有效,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

四十三、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职业危害场所员工须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事宜由安全主任具体负责。

四十四、所有员工禁止赤膊、赤脚或穿高跟鞋、凉鞋、拖鞋上班,生产员工上班期间须穿工装、工鞋,女工须戴防护帽。

四十五、本公司需要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岗位和数量:

上述岗位员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拒绝使用。安全主任和生产小组组长负责对劳动保护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按要求使用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可按照奖惩规定给予处分。

四十六、本公司的工装、工鞋和劳动保护用品由安全主任统一制定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同意交由安全主任或办公室文员组织采购。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要保证来源合法可靠,保证质量。

四十七、购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由仓管员妥善保管,按岗位员工使用量的要求及时发放,并做好领用登记。

第十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四十八、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安全主任汇报。如公司总经理和安全主任不在厂区,由现场员工或办公室文员立即向总经理和安全主任电话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四十九、发生事故后,安全主任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五十、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以及辞退的处分。

五十一、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火灾事故,由安全主任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具体接受、配合政府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劳动纪律

五十二、由公司安全主任会同电工组织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装桶、染色、……。

五十三、班组长在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同时,要指导、监督和检查班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操作。

五十四、各生产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班组长指挥,并按要求认真完成部分临时指令性任务。

五十五、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一)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准确地填写生产记录;

(二)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准睡岗、会客、吃零食、听随声听、聊天(包括手机电话聊天、短信聊天和手机上网聊天);

(三)厂区内除宿舍、办公室、接待室外,其它地方严禁吸烟;

(四)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五)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六)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如发现以上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章附则

五十六、本制度授权由安全主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主任临时决断。

五十七、本制度与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有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制度。

五十八、本制度经总经理同意后生效,自20__年7月1日起施行。

第14篇 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常工作。

三、 根据工程施工总工期的要求,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当工程进度滞后时,()提出切实有效的赶工措施。

四、 根据施工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机械设备投入、调配意见;并根据机械设备的状况,及时督促维修、、保养、修理,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督促有关人员合理使用机械设备。

五、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调配的意见和提出材料供应计划。检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时调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计划。

六、 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 、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部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 负责项目工程结算工作,督促检查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维护企业利益。

三、 参与项目的经济活动分析,监控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的收支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经济盈亏状态,并当好项目班子的经济参谋,协作审查统计进度报表。

四、 做好增减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和索赔的结算工作。

五、 负责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现场项目成本台帐?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对项目部的管理费用成本和总目标成本负责,确保施工项目综合目标成本的实现。

六、 建立现场项目预结算台帐。

七、 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 、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 负责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 负责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对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四、 做好检测和试验工作。

五、 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 负责项目部总体施工日志和会议记录。

七、 负责有关规范,标准及文件的收集工作。

八、 负责工程基础资料编制的指导工作。

九、 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六) 、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公文办理程序的要求,负责公文和有关资料的打印。凡是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安排打印。

二、 按照保密条例保管并按规定做好使用各类证照、文件的登记记录。没有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阅、抄袭本项目部的文件及资料。

三、 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到热情有礼、文明用语;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事前应先了解来访内容,在征得接待者同意后才准将来访人员接到有关人员办公室。

四、 负责电脑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编录、保管好有关电脑技术的图片、资料,做好有关数据文件和程序资料的备份、保存以及归档。

五、 负责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按公;司办公室的委托,进行电脑设备的维修工作。

六、 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登记、发放工作。

七、 协作做好工程资料工作。

八、 负责项目经理办公室的整理。

九、 协作项目经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 做好会议签到及记录工作。

(十七) 、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 负责收集项目部各施工员提出的材料计划、整理后经项目经理批准向公司申请,并督促材料按时到位,做好收发和管理工作。

三、 负责按时提交项目部材料统计报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定期进行物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对项目部材料:进行文明管理。

四、 负责提出项目材料费用的控制意见,供项目部制订相关控制措施,对项目部的材料费用成本进行严格控制。

五、 负责收集材料合格证、试验证、使用证等有关材料使用证书,对不合格材料拒绝接收,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六、 做好材料防盗、防火、防损坏等防范工作。

七、 搞好仓库内及周边卫生。

八、 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八) 、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当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不违章指挥。

二、 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的责任,对所管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

(机、电、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直接责任。

三、 认真参与编制和执行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__必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同意。

四、 以书面形式认真向生产班组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五、 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四小时的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六、 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发现有违章者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经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则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违章执罚规定,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和停止其作业。

七、 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每周-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项目部的月度安全生产检查。

八、 组织实施各层级检查时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定“三定”

(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写整改记录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书时,则应抓紧落实复查整改措施,并经签发部门复查签认后方能复工。

九、 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现场脚乎架塔设和钢井架,塔吊安装等验收工作,所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达到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 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同时参与组织“三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分析会议,吸取教训,组织实施防范措施。

(十九) 、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 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三、 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 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 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 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 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二十) 、项目生产班

(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带领本班

(组)安全作业。经常教育和督促组员严格配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制止组员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二、 上班前,负责检杳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及阼业环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施工员报告,并暂时停±e作业,直至经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 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对本组成员所从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时作好安全操作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的记录,不得漏记。

四、 带领本组成员积极参加现场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组员的意识,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安全学习记录。

五、 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施工员或质安员填写职工工伤记录表,并参与事故分析、落实措施。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和严重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 积极参加现场组织的定期

(周期)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七、 服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并做好班组安全自检工作。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 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和听从机电水班长的工作安排。

三、 工作时必须穿项目部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戴好工作卡,并戴好安全帽,进行特殊作业时,还必须戴好用好相关防护用品及器具。

四、 熟悉和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五、 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较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做好巡查记录。

六、 跟班作业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备足用好电器具。

七、 做好机械维修、保养工作以及水、电线路的维护工作。

八、 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 负责施工项目现场的机械、电器设备等管理措施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 负责项目部机电设备的进退场计划、实物的统计、台帐和费用台帐并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四、 负责制订和实施项目的机械设备费用控制措施,对项目部机械费成本负责。

五、 工作标准:

1、 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搞好本职工作。

2、 按公司有关机械设备和电的制度规定,配合项目做好施工机械,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 每天对工地的设备使用情况和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安全。

4、 参与制订项目现场施工设备和用电、用水的配置方案、配合项目部做好起重设备的报装、安装、拆卸工作,以及验收工作。

5、 掌握项目施工机械使用情况,及时参与和协作项目部解决设备安全使用的技术问题,并对临电、临水安装验收。

六、 对施工班组机具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上报项目经理。

七、 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 负责项目部的生活后勤管理、生活设施管理、饭堂管理民工宿舍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计生工作管理等。

三、 负责项目部的治安、保卫、防火等管理工作。

四、 负责对项目部全体员工的教育组织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五、 负责调入和新招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六、 会同资料员、文员搞好各类宣传专拦。

七、 经办员工因违反有关制度的处罚手续。

八、 做好保卫班的管理工作。

九、 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定,完成保卫负责人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保安负责人做好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二、 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巡逻检查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三、 发现有违反安全和打架斗殴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协助保卫负责人处理。

四、 掌握施工现场住宿人员情况,牢记报警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五、 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提前15分钟交接班并做好登记,值班执勤期间佩戴标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六、 认真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管区的材料、设备是否有被盗、被破坏情况,若发生被盗事件,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关责任,视情节严重由公司或项目部对责任人作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 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做好夜间经常性的巡逻工作,对易被盗的材料、设备必须逐一检查到位,不准值班打瞌睡,发现值班睡觉,第一次警告,第

二、 三次每次罚款50元,发现晚上值班睡觉

超过3次以上时,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八、 对外出人员所带的包裹、行李要认真检查;私人带人工地的电线、电器等容易与工地混洧的物品,进场时要求自觉进行登记,以便退场时核对。

九、 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登记和进退场车辆的检查,材料运出凭放行条放行。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二、 服从项目郎的管理和服从食堂管理指导。

三、 上班时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并戴上口罩、胸卡。

四、 要搞好个人的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加工程序制作食品,始终提供新鲜、干净、味好、量足的食品给员工就餐。不准向工人出售发霉变质的饭菜。

六、 根。据项目部开饭时间的要求,按时上班,确保准时开饭+对工人服务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

七、 经常性的保持饭堂内部清洁及划分区域内的卫生工作,做到残碴、剩饭不隔夜处理,当天的餐具每餐应洗干净并消毒,不库存隔夜青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八、 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室。

九、 随时将关好锁好门窗,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二、 清洁工人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三、 要撑握好作息时间,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完成好卫生清洁工作。

四、 清洁范围为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室、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公共走廊及场坪卫生、厕所卫生、浴室卫生、消毒工作等。

五、 一般在早上较彻底地清洁一次,其后巡查若干次,对不清洁的部位要及时清洁。

每星期对生活区域消毒二次。

饮茶

(水)器具每天消毒一次

(开水消毒即可)。

六、 在进行厕所、浴室消毒或清洁时,要出示标示牌。

七、 爱护好公物,遵守保密规定,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遵守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操作;无安全交底不操作;无安全自检不操作;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操作;机械、电气无防护装置,压力罐、电气焊等无防爆装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吸烟入室,生火登记;互相监督,高级工负责。

三、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五、 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六、 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七、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 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使用。

九、 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十、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 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电气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 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四、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危险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五、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代,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对流动式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辐射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八、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

二、 认真学习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 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保护。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拆除模板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不得拆除任何防护设施,加强自我保护。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器材要随时清理,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 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时清理砖、瓦、灰、砂、石等,分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 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使用工具、材料、电气及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

九、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 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实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八、 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好防护镜,并不得两人对面操作。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及时清扫干净。

九、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相互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得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按规定搭拆脚手架、井架、各类垂直运输架、安全网及“四口”防护等,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 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本工种组装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搭设的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

五、 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器材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 在支模时应按顺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 支设3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足3米的,可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五、 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七、 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高处跌落。

八、 拆除模板时,一般要先采用长撬扛,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已拆除的模板、立杆、支撑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跌落。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接受安全教育。

二、 认真学习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 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干随清,分类堆放钢筋,有条不紊。

八、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砼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 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操作面上电缆不得随地拖拉,不得挂在脚手架上。

六、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而且懂得机械原理和维修。

七、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

二、 认真学习打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使用打桩机,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三、 打砼预制桩,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规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四、 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五、 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用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六、 对灌注桩,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砼。

七、 钻孔灌注桩浇注砼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八、 工作时,对各级主管人员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各类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存放于专用库房内,不允许与其他材料混放,对挥发性油料必须存于密闭容器内,不许设专人保管。

三、 油漆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住人。

四、 进行油漆作业时,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伤手或刺激性气味危害。

五、 进行油漆作业时,应远离火源,不得作业时抽烟,远离电焊操作区。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机械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各类施工设备,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 坚持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转,并在班前试运转或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把闸箱锁好,同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高处检修应系好安全带,加强自我防护。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操作的机械设备,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起重工在从事吊装作业时,应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二、 上岗前要衣着整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击脚手架等任何防护设施。

三、 认真学习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熟悉安全知识,按照起重工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 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观察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其他方面有无异常,然后先空载试运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吊物运行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起降重物要响铃示警。

五、 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 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吊”进行作业,起吊时坚决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得任意行动,对吊起的物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工作中要精力集中。

二、 认真学习司索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

三、 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试吊,把重物吊离地面1米左右检查负荷有无超重,被吊物平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捆绑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四、 起吊后司索人员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应运力吊物并撤到安全地方

五、 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上班前戴好安全帽,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 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四、 检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五、 工作时注意工具应经常检查,是否损坏,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六、 检修中机械应有“正在维修,禁止开动”的警示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修理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七、 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八、 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九、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防线操作时应错开。

十、 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信号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

三、 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负荷试吊,并在正式吊运前检查负荷、平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不得马虎从事。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有施工负责人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运方案。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时带好安全帽,佩带袖标,手拿红绿旗及哨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撞脚手架等任何防护措施。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实行文明施工。从高处吊运的一切物品,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 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九、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危险处施工应系好安全带。

四、 屋面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或者杂孔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加设水平安全网。

五、 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裤脚、袖口应扎紧,配戴手套和护脚,操作时要注意风向,防止下风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八、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 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砂轮、切割机、爬梯、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操作,加强自我防护。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班后闸箱断电上锁,随时清理各类管道等材料,按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 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五、 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 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电气焊、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帽、防护帽、防护镜、危险处要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六、 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 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后,闸箱断电上锁。

八、 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六、 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 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本企业安全条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 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工具和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 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己无关的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七、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固壁支撑。掘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高度不得超过

1.5 米。

八、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吧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上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九、 从砖垛上取砖时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递。脚手架上放砖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十、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有物料要垫好绑牢。

十一、要坚决听从工地安全人员指挥,不得违章操作。

第15篇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设备的安全及正常运转,特制定每周组织一次自查隐患整改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织人员检查每个车间岗位电器机械设备是否陈旧、老化,剧毒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及酒精储存区设施是否有隐患出现,如果有隐患事故,应立即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科负责传送到各部门领导,对查出隐患情况立即整改,并吧整改通知记录完成后签名放到安全科备案。

如果对一些机械设备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写出整改方案、整改时间,请示总经理批示,对一些设备无法修理实、使用价值的,可作报废处理,提出报废申请,由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报废后必须立即更新,已报废设备必须及时移出车间处理,并在注明报废,申表单必须存档。

第16篇 电子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意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3.2.2、危险点应有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张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1、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人员的意见。

3.3.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一级危险点,二级危险点由总公司,分公司重点控制,三级危险点由所在分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备,设备等应完好齐全。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生重大未遂事故或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问题,做好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又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的范围

2.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2、金属焊接作业

2.3、起重作业

2.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5、化学危险品

2.6、压铸作业

2.7、压力容器作业

2.8、冲压机械作业

2.9、锅炉作业

2.10、建筑登高架设、修理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2、年满十八周岁

3.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3.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4、复审与培训

4.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4.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部门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技部门统一办理。

5、复审内容

5.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5.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5.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5.4、健康体检

6、日常管理

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6.2、各部门、车间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6.3、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6.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6.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第17篇 某物业公司项目客服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客服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0客服部服务人员在每日检查和清扫写字间时,应注意发现客人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在清理烟灰时,应先将烟缸内的烟灰浸湿后再倒入垃圾箱内。

2.0对项目配备的电器和宾客自带的电器按项目有关规定使用。因使用电器不当,造成跳闸等问题,立即通知工程部检查处理,同时报告客服部或保安部。

3.0注意发现写字间内新增的各类电器,及时报告客服部或保安部。晚间巡楼时发现照明灯未关时,要通知保安部一同开启客户房间关闭照明。

4.0及时清理楼层内的报纸、废纸箱等易燃物品,各层楼梯通道内不得堆放各种物品,发现客人堆放应劝阻并及时报告主管或保安部。

5.0注意楼层内有无饮酒过量行动异常、表情怪异的客人及其它非项目常住客人,做到勤转、勤闻、勤检查,发现异常、异味应及时通知客服部或保安部。

6.0客服部服务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消防栓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经常客人宣传有关消防知识和项目的消防管理制度。

7.0客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7.1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熟知报火警程序及电话。

7.2各岗位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所在位置,并正常使用。

7.3员工对电话设备、电脑、复印机等高精密度仪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有故障不得私自拆除,需报有关技术人员维修。

7.4客服中心内严禁使用明火。

7.5下班后要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切断。

7.6客人复印密集文件时,要注意观察,发现是党和国家机密文件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部。

7.7在接发传真和复印时,如发现散布_言论或_宣传品时要做到不传看、不散播、并及时报告并上交保安部处理。

8.0保洁安全管理制度

8.1注意保洁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丢失或损坏上报主管。

8.2了解本岗位入住客户情况。

8.3对于客人放在公共区域内没有保护措施的贵重钱物,要向领导上报。

8.4发现公共区域有国家规定的禁品,应主动上报。

8.5发现楼层或公共区域有可疑人物、事应、立即报告保安部。

8.6发现客人使用电加热器具、明火,应立即上报。

8.7严格内外不分,谈论与工作无关话题。

8.8不得私自一人用钥匙打开写字间。

8.9接到客人报告失窃,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保安部。

第18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第19篇 公司设备、防护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分包方自带的设备。

3、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本规定由公司授权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本制度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2)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

1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

1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4)、《安全帽》(gb2811-2007)

15)、《安全带》(gb6095-2009)

16)、《安全网》(gb5725-2009)

二、定义

(一)、施工设施

施工设施,是指在施工作业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器、安全网、密目网、安全扶手绳、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设施:按公司规定制作、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装配式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等)。

3、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指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二)、施工设备

施工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篮、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三)、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包括: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具(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防坠器)、护肤用品等。

三、工作主要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施工设备的购买。

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

3、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材料设备管理部门或材料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对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

4、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项目部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租赁、购买合同条款会签,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施工设施、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移交等工作进行检查。

5、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策划,制订相应的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7、项目部负责施工设备的租赁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组织设备的进场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

8、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应分管施工设施、设备,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对分包方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检查和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9、项目部机械员负责制定施工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存记录,贯彻实施公司施工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目施工设备安全检查。

10、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施工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设施、设备;

2、临时用电工程中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施工安全而设置的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承压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配置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施工现场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现场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槽、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装设置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现场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道路,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设施;

12、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密目网);

13、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护设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设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二)、施工设施、设备策划

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实施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认可。

2、根据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设备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3、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随施工方案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采购:

施工设施、设备采购执行《物资管理分册》有关制度。

(四)、公司、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如下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要求的安全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五)、检查及验收

1、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审核检查,只有通过查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验证;

2)、一般脚手架搭设工程(含外围封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验收;

3)、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进行分类验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复查;

4)、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安全技术要求,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人员行走防护设施;危险作业点的防护措施;施工吊篮组装;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等。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1)、对施工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使用方对施工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5、上述各类检查和验收完毕后,项目部须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六)、过程控制

1、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2、项目部安全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会同施工员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前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3、搭设或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的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4、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方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增派人员连续监控。

5、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字架和龙门架、施工吊篮、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的组装和拆除等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

7、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施工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1、项目部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施、设备和过程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设备不使用、不合格安装拆除过程不安排作业、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2、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有:

1)、停止使用、封存;

2)、落实“五定”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重新组织。

五、施工设备安全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仪表或安全装置、仪表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任何人严禁拆除施工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处在运转中的施工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施工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施工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施工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高处作业投掷物件。

9、进行倒班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施工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向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11、当使用施工设备与安全管理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管理的要求。

12、当施工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件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或人员,听候处理。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设备采购和租赁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机械员或材料员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采购或租赁意见按程序报批实施。

3、设备采购前,按照质量、安全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4、严禁采购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机械设备。

(三)、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装拆,项目部必须有具备装拆能力、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2、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商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装拆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负责装拆的有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如实做好记录。对在装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4、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凡存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门检验并经当地特检所或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7、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租赁的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租赁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

(四)、设备的资料档案管理

1、施工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参见《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内容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3、各种机械设备的验收,应留存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的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五)、设备的使用检查

1、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2、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志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志牌。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5、施工设备的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装置。

6、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岗位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7、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有效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8、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9、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10、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11、实行施工机械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实到分包方、作业班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六)、设备的保养

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4、施工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七)、施工设备的维修

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两次大修之间设备部件损坏和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体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4、施工设备的各类维修,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或按合同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项目部要做好施工设备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施工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分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八)、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

1、施工设备报废条件、申请、手续,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1)、安全帽,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钢和防寒安全帽;

2)、防护服,是用于保护员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的护具。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3)、防护鞋,是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的护具。主要有防砸、绝缘、防滑鞋等;

4)、防坠落护具,是用于防止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发生的护具,主要有安全带等;

5)、防护手套,是用于手部保护的护具。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_射线手套等;

6)、眼防护具,是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眼、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有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用眼防护具、防强光射线眼镜等;

7)、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以上或短时在115db以上的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8)、呼吸护具类,是预防职业健康危害和职业尘肺病的重要护具。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和隔绝式两类;

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3、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1)、公司各单位在选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择防护用品和生产厂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与发放

1)、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领用和使用前进行检查,对破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领用和使用,对非正当原因造成的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按有关规定办理;

3)、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七、管理与追责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危险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6)、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八、附录

本制度采用的资料表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标准中的记录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检查记录表,如:对塔吊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标准中的检查记录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表格,详细表格内容、格式、要求参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以下表格可自行查找)

1)、《临边防护验收表》(表c6.3.1)

2)、《洞口防护验收表》(表c6.3.2)

3)、《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移动)审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脚手架验收表》(表c7.3.1)

5)、《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表c7.3.2)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表》(表c7.3.3)

7)、《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装验收表》(表c7.3.4)

8)、《外挂防护架验收表》(表c7.3.5)

9)、《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台(落地式)验收表》(表c7.3.7)

11)、《悬挑式钢平台验收表》(表c7.3.8)

12)、《脚手架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7.4)

13)、《模板工程验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8.4)

15)、《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表c9.3)

16)、《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见附录16,表c9.4)

17)、《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c9.5)

18)、《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表c9.6)

19)、《电工安装、调试、迁移、拆除工作记录》(表c9.7)

20)、《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表c9.8)

2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账》(表c10.1)

2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表c10.2)

23)、《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检查验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搅拌机安装验收表》(表c10.4.4)

26)、《焊接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5)

27)、《钢筋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6)

28)、《平刨、压刨安装验收表》(表c10.4.7)

29)、《圆盘锯安装验收表》(表c10.4.8)

30)、《机械设备日常运行记录》(表c10.5)

31)、《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c10.6)

32)、《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表c11.4)

3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记录》(表c11.8)

34)、《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2)

3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机顶升检验记录》(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机加节验收记录》(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检验记录》(表c11.14)

42)、《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表c11.15)

43)、《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检测记录》(表c11.16)

44)、《吊装机械验收表》(表c12.4)

45)、《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表》(表c2.14.2)

46)、《个人防护用品进场查验登记表》(表c2.14.3)

47)、《个人防护用品检查记录》(表c2.14.5)

第20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生产作业现场应成立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小组组长由队长或项目组长担任,副组长由现场专(兼)职hse人员担任,组员包括生产作业现场的全部班组长。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为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

2、生产作业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牢靠、有效,包括:机械传动部位的护罩必须齐全、有毒有害物质(气体)检测仪器有效、安全附件灵敏且在有效期内、劳动保护用品齐全且符合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3、生产作业现场的电气线路要规范,包括:无私搭乱接且保护零线齐全完好、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确保线路完好无破损、易燃易爆场所符合防爆要求等。

4、现场车辆得到有效控制,有明显的车辆行走指示路线和防火帽(如需要)等必要的防护设施。

5、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和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劝阻、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调度和安排。

6、禁火区内施工未经办理动火手续并配备灭火设施,严禁私自动火,严禁吸烟。作业人员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禁火区内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设备。

7、做好防触电、防火灾、防爆炸、防冻结、防人身伤害、防机械事故等工作。

8、危险场所必须设有安全标志牌明确示警。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20篇范文)

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用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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