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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汇编的内容形式方法(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40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内容形式方法

有哪些制度

企业的生产制度是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 安全规程与操作程序:详细规定各项生产设备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4. 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定期进行生产环境和设备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旨在规范生产行为,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这些制度涵盖了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检验、储存运输的全过程,旨在确保产品质量,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员工健康,同时也符合环保和社会责任的要求。

重要内容

1. 质量控制:通过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2. 设备维护: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生产中断。

3. 环境保护:遵循环保法规,实施绿色生产,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

4. 健康与安全:注重员工的职业健康,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5.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的生产活动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执行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制度制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行业标准,制定全面的生产制度。

2. 培训宣导:组织员工学习制度内容,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理解其职责和操作规程。

3. 实施监控:管理层需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反馈调整:收集员工反馈,对制度进行适时修订,使其更适应生产实际。

5. 持续改进:通过对生产数据的分析,不断优化制度,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以上所述,生产制度的构建和执行是企业日常管理的核心部分,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更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只有将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才能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内容形式方法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内容形式方法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 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 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 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 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 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 使用知识等. 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 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 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 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 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 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2篇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构建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提高道路旅客运输的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职业道德、强化法制观念,引导广大道路旅客运输参与者关注安全、体会安全、改变意识、行为及价值观,自觉规范行为,让安全管理逐步向自主管理转变。

第二条宣传的对象

企业安全责任人、企业安全管理(含车辆检修人员、车辆动态监控人员、调度人员)、客运驾驶人、乘务员、经营者、广大乘客及社会公众。

第三条安全生产宣传的形式

1、制作宣传横幅、宣传板报;

2、编制和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3、组织观看安全宣传录像、电视或邀请安全相关专家和教授进行集中授课;

4、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先进评比表彰活动;

6、集中培训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一、二、三责任人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每年度再培训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二)、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主要负责人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宣传教育培训时间要求

(1)主要负责人

按规定及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2)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根据年初拟定的计划,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每年度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培训纪律及要求

(1)严禁迟到或早退;

(2)遵守会场纪律,严禁大声喧哗;

(3)注重仪容仪表,穿着整洁,不得穿奇装异服;

(4)手机应置于震动状态,使用手机时不得影响他人;

(5)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严禁舞弊现象存在。

5、培训考核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后参加考试,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对考核中出现的错题必须100%进行纠正。

二、驾驶员教育培训见《驾驶人统一培训、考试管理制度》

三、其他道路运输参与者宣传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危险源辨识;

3、安全行车知识;

4、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6、安全告知知识;

7、应急处置知识;

8、乘客安全行车知识;

9、其他道路运输参与者应该了解的知识。

第五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周期

1、对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乘务员每年宣传教育至少两次;

2、驾驶人每个月宣传教育不低于2次;

3、在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等重大安全活动时期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册子、宣传单向乘客及社会公众宣传;

4、在春运、五一、国庆小长假前开展经营者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 安全宣传的责任人

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牵头,安全科、办公室共同承办。

第七条安全经费保障措施

安全科年初制定安全宣传经费使用计划,经安委会讨论通过列入当年安全经费使用预算,

第八条 企业要对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进行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3年。

第3篇 工业园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l、园区安委会应结合每个时期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运用事故现场分析会、安全生产现场推进会以及简报、标语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2、有计划地对辖区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3、园区安委会应督促园区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安监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取得相关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确保园区内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园区安委会应督促园区企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各企业的职工应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职工调动后,应重新进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厂内工作调动、干部顶岗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园区各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loo%。

5、园区内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恶性未遂生产安全事故时,园区行政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4篇 建筑集团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建设集团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第5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内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 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佛山三水金鹰无机材料有限公司

二零壹壹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6篇 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在施工全过程中利用宣传、交底、班前活动、安全制度牌等手段不断提高职工的

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 新入场职工接受公司、工地、班组分别组织的实施三级安全教育, 总共不少于2 4 学时。并把教育卡号做为现场职工上岗证证号作为个人接受安全进场教育的证明,未经考核合格的职工不可参加作业。对全体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8 学时。安全教育内容要求执行国家和总公司相关规定。

3、 工人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需进行职工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 学时。

4、 特种作业人员按“ 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管理办法”除必须持证上岗,现场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其安全教育除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还须与总包方签定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责任书,利用岗位责任书对此类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5、 要求劳务队负责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通过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前安全讲话对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6、 生活区要有安全标语,劳务队利用党建工作搞好后勤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做好职工思想教育, 从思想上重视自我安全防护。

7、 未经安全教育或经教育考核不合格职工,不得安排参加施工,否则按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7篇 港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港湾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培训四种主要内容:

⑴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⑵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有关文件、条例、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制度和规定等。

⑶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公司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⑷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爆破物品、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并取得从事此专业的上岗资格证书。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⑴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公司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⑵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项目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知识问答、安全技术考核、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⑶特殊工种教育:

1)、如何防爆

①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②防止产生火花。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安装避雷装置;检修照明采用安全灯;避免机械性撞击。

③防止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鞋。

④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⑤配备安全装置。如装上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处于良好状态。

2)、如何防火

为防止火灾,除采取上述防爆措施外,还需做到:

①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它杂质;对油类、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管,不得靠近火源。

②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③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生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或氯溴甲烷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④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3)、如何预防触电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①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②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③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④对电器设备的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⑤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8篇 某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企业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管理,部门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四、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在每年的重大节假日,在各部门、车间、班组利用悬挂宣传横额,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六、定期开展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工作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和厂长、经理培训等,通过开展培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逐步健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在企业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厂、车间、班组)。使企业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八、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易燃易爆高危场所开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企业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全操作技能。

九、对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生产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__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9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五)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每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1.本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

①总经理(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②公司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③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④公司的特殊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⑤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⑥公司的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⑦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3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

⑧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训后开工制度,实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2.具体培训内容:

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②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大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条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以激发人们自觉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⑤安全教育要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及经常性。并结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二、新工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一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

②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急救、处理常识和应急措施、公司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措施及规定。

2.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二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现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②各工种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及使用知识与方法。

④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常识及有关使用规定。

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及项目部制订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示例。

3.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②本班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③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④针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组曾经发生事故的条例分析及教训,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填写三级教育卡,在项目部作留存,项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三、对采用四新作业及有危害性作业工人的培训

1.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学时。

2.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一般不少于10学时,并应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具体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应组织参加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及劳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并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4.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于即日起实施。

第10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指对企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以全面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即形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发挥重要的作用。从业人员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对安全生产起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对人施加和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把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规范,从根本上解决人的安全行为和安全意识问题,从而可降低事故率,确保生产的安全。

196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就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作为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之一。《安全生产法》从两个方面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范规:一是要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内容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

即对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才许进入操作岗位。在实行“三级教育”时,只要符合“三新”条件都必须进行教育培训。“三新”的条件是:①新入厂的从业人员;②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③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的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由于特种作业的危险性大,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训练,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4)转岗、变换工种和“四新”安全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内部的改革,优化组合、产品调整、工艺更新,必然会有岗位、工种的改变。转岗、变换工种和“四新”(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安全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和车间、班组教育一样。

(5)复工教育

是指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的(包括三个月)和工伤后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及方法和车间、班组教育相同。

(6)复训教育

复训教育的对象是特种作业人员。劳动部门将定期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凡复审合格的将发给复审合格操作证书,复审不合格的,禁止继续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7)全员安全教育

全员教育实际上就是每年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再教育。许多工伤事故表明,生产工人安全教育隔了一段较长时间后对安全生产会逐渐淡薄,因此,必须通过全员复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8)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浓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势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11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___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_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_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_局、___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_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___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___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_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_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32、经检查凡未执行本规定的,按情节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第12篇 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技能(技术)和安全法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思想教育

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

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施工概况;施工工艺流程和方法;工程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机械设备的相关安全知识;沟槽、基坑等作业安全知识;消防、保卫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面的知识等。

1.3安全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工程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预防事故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实际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汲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1.4安全法制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项目正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设备、质量、技术等负责人,必须经过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上岗。

2.2工程项目的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证书,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年审,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3外包工程(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也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质证书。甲方应根据乙方所承包工程实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考试;并记录备案。

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其所在单位每年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5新员工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教育考核,并记录备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3.1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实习及代培人员)必须经行处、队、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逐级考核合格后,将教育卡片存档。同时还应坚持跟踪进行实践教育,以达到最佳效果。

3.1.1施工处负责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教育。主要内容有: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1.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法制观念。

3.1.1.3本单位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概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1.1.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3.1.1.5其他安全教育。

3.1.2施工队结合工程项目负责进行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其主要内容:

3.1.2.1本队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技术技能知识。

3.1.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1.2.3施工机械、电器等设备,沟槽、放坡等作业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1.2.4防火、防汛、防雷电、防滑坡、防坍塌等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

3.1.2.5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3.1.3工段(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工长(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有:

3.1.3.1本施工区域内及本岗位施工作业特点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3.1.3.2工段(班组)安全制度要求及纪律等。

3.1.3.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设备)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1.3.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3.1.3.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3.2转场安全教育

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有:

3.2.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3.2.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2.3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及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等。

3.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教育内容有:

3.3.1新工作岗位及所在工段(班组)施工和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安全职责。

3.3.2新工作岗位(工种)必备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用品)的性能和作用及安全使用维护等。

3.3.3新工作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有毒有害)。

3.3.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关事项。

3.3.5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4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正后方可独立作业。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其内容有:

3.4.1目前工作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3.4.2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4.3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内容。

3.5工段(班组)班前安全交底(讲话)

班前安全交底作为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活动之一,各作业工长(班长)于每班开始工作前(包括夜班),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其主要内容有:

3.5.1施工安全生产须知学习,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抽考等。

3.5.2当班作业中的危险部位和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3.5.3上一班作业中遗留的安全问题和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3.5.4在特殊性、季节性、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队长要进行班前安全交底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安全交底。

3.6施工队周一安全活动

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组织全体在岗人员进行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安全讲话。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3.6.1上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6.2最新安全生产信息动态。

3.6.3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个危险部位;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6.4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等。

活动可采取看安全录像、听安全报告、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图片展览、伤员急救示范、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3.7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进入雨期、暑期等季节,由各施工区域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的各类人员进行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教育及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3.8节假日(包括施工开工前、施工结束前)安全教育

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思想教育,稳定其思想情绪;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9特殊情况的安全教育

施工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9.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3.9.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9.3更行设备、工具、重要仪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性材料等。

3.9.4发生伤害、机械等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等。

3.9.5出现其他重大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等。

四、考核

4.1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要求。

第13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制度

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二、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四、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4篇 餐饮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 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的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

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的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的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配

第15篇 矿工岗前安全生产自保意识教育制度

一、 各单位新增职工必须进行岗前自保意识教育。

二、 岗前自保意识教育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 教育内容主要围绕《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岗位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达事故案例,加强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知识。

四、 自保意识教育,采取分散和集中的形式进行。

五、 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擅自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必须立即停班,否则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16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处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处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项目施工人员、三产办所有人员及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 各科室、三产办、项目工程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 政工科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对三产、项目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

第六条 机关各科室负责对施工项目部对口专业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详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项目部领导、安全员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三章 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九条 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作业人员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培训内容:国家、行业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地方新颁发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规范;施工单位新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典型安全事件和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条 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企业级、项目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企业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的意义和基础知识;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项目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危险作业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作用、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班组从事作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危险作业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本班组使用的机具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安全使用要求;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维护知识;班组的安全要求及班组安全活动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单位聘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单位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单位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十三条 政工科协助有关领导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单位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本单位发展需要。

第17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防护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分公司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培训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

第二条:对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卡并进行考试(试卷存档),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内容:

1、分公司教育内容:由综合科组织,施技科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教育内容: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教育内容:由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与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架子工等。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并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的不准上岗。

第五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有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六条:安全处对各级领导干部(经理、主管经理、分公司经理、分公司主管经理、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安全员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文件及公司安全技术规定(程)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七条:各分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并存档。

第八条: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对所属职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或十天),存档。

第九条:施工班组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填班组活动记录)

第十条: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第18篇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

2、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教育,还包括对企业广大员工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在企业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

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分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教育两个大的方面,另外还包括安全培训教育的方式方法。

4、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包括公司的第一负责人(厂长、经理)、部门主管的安全知识培训、公司技术工程师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5、对公司的厂长、第一负责人、经理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6、公司的主管级培训主要针对国家公司的相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所辖部门专业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教育。主管级培训每年不少于12课时。

7、公司技术工程师的培训教育主要包括:

◆全生产技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实现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承担的责任。

◆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系统的安全工程知识

◆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8、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内容是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兼职安全员培训,由安全员、直线经理人、事业部人员或外聘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32课时的培训。

9、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和经常性教育、日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等

10、教育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事业部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公司(工厂)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

◆入厂教育:新入厂的职工(干部和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到车间和工作地点以前,由公司的安全员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教育。其教育的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本厂的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门的介绍,一般的机械电气安全知识,入厂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再分配到车间。

◆车间教育:是指在新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的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有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位置,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组长对新到员工进行的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工段、班组长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灾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工人经考试合格后,领到安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没有经过三级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绝对禁止独立操作。

1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是指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公司包括叉车作业、制冷作业、机电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的相关培训取得相应国家认证资格后经过公司的内部培训取得上岗证之后才能正式上岗。

12、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是要在生产过程的自始至终坚持不断。教育的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包括阵地教育、电视教育、和警言警句教育。

13、日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知情警示教育、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等。

14、安全宣传教育,包括日常的板报、宣传画、宣教手册、实战演习、知识竞赛。由综合科和安全员对此进行安排和落实。

15、安全教育的方式分为面授、座谈、报告等多种形式。

第19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20篇 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规定

1.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电工、焊工、信号工、防水工、塔吊司机等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须重点对本工种、岗位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3.项目部实行管理层轮训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确保管理层对安全生产长抓不懈;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对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本项目不得招用18岁以下未成年工人和年龄超过65岁的老龄人员。

1.工人分配工作前教育,内容:

本工程现场的施工特点,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当前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对易发事故的预防教育;

2.工人分配工作后教育,内容:

北京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所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3.班组教育

内容:

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三级教育结束后,对工人统一命题进行考试,必须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工作,新工人教育由安全组登记,并建立档案。

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1.项目特殊工种作业范围

电工、电气焊工、防水工、信号工、塔吊司机、架子工

2.殊工种基本要求

a) 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b)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相关工种上岗证书;

c) 作业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现场培训与考核

对于进入现场的特殊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和相关工种安全知识再教育;

教育及培训内容参照《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现场操作前必须按项目部规定进行相关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参加考试完毕由安全组登记,并建立档案。

4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项目部在作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管理层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与项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1.主要内容

宣传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克服工人麻痹思想;

宣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工人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使人人都懂得安全生产的必要性;

宣传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使人人都重学习、重落实;

使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主要形式

由安全组利用业余时间,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施工现场入口处挂安全纪律牌,张贴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

施工现场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教育工人纠正,并向其讲解安全操作的必要性和后果;

3.适时教育

冬雨季施工安全知识教育;

夜间施工安全知识教育;

抢工时安全知识教育。

以上安全教育均由安全组登记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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