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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19 19:51:02 查看人数:42

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

第1篇 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__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单安全、环保管理的职责及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环保的责任制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责任制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 环保责任制,并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3公司工会和管理部参与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4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各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与考核。

3  术语和定义

3.1“两措”计划

指公司每年编制的年度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2“四不放过”的原则

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3.3“四不伤害”

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4“三违”

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    管理内容

4.1  各级人员管理职责

4.1.1   公司总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并建立健全____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制度,并对____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b) 负责____公司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贯彻与执行。

c) 负责____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安全管理绩效的监视与测量监督管理工作。

d)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____公司安全目标。

e) 负责____公司安全运行控制工作。

f) 负责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验证。

g) 积极支持安技、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的工作,督促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____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的领导工作,及时处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h) 定期组织对____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i)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4.1.2   财务副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____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d) 在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应根据公司有关安全、污染防治的技改、技措规划,考虑相应的资金计划,并保证资金投入。

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应急救缓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精铁、防暑降温、防寒取暖、安全奖励等项费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4.1.3   销售副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____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负责做好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在公司期间的安全、环保教育及管理。

d)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4.1.4   经理助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____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对研制开发新产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责,对新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d) 在组织编制工艺文件和规程时,同时研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面的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4.1.5   部长职责

a)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____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装置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b) 督促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废料及工位器具的定置管理

c)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d)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 参加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6  工会主席职责

a) 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有监督检查责任。

b) 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c)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d)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

e) 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活动,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以推动安全生产和劳保工作

4.1.7  班组长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____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 熟悉本班组的人员、设备情况。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员工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具、安全装置、消防器材、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c) 做好新进厂员工的安全教育。

d)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能源浪费行为。危险作业必须提前报告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当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e)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f) 做到班后“五不走”。即;工件工具没放整齐不走、设备没上油不走、卫生没打扫干净不走、当班情况没记录不走、电源没关闭不走。

g) 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查和活动记录。

h)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____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4.18  员工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____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b) 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行为,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c)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并正确使用设备及工艺装备,做到不随意拆除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置和护栏,不使用带病设备,遇有不安全、污染环境和能源浪费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解决。

d) 积极参加各种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等活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e) 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无证不准动用特种设备及非岗位设备。

f)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g)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除遵守以上员工职责外,以下工种还应遵守以下职责:

4.1.8.1  装配钳工

a) 严格按照q/pgj g19.0142-2007《装配钳工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遵守“一般钳工”和“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 零部件、工位器具等要按定置要求摆放,保证工作场地畅通。

d) 负责装配用工具和工装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工具和工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e) 每天下班前清理工作台及擦拭现场地面,零部件及半成品摆放整齐。

4.1.8.2  配线钳工

a) 严格按照 q/pgj g19.0139-2007《配线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遵守“一般钳工”和“配线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 每天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摆放好零部件及工位器具。

4.1.8.3  吊车工

a) 严格按照 q/pgj g19.0116-2007《起重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严格执行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c) 负责打扫吊车各部件的卫生,保持天车上无油污、无积尘,搞好设备的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d) 所有吊绳或吊具保持完好无损,吊绳和吊具都应有明显的吨位标识或用于吊什么样的产品字样,吊具保管不混乱。

e) 每天下班前要将所有吊车电源切断,停靠在指定位置。

4.1.8.4  包装工

a) 按照 q/pgj g19.0001-2007《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作业。

b) 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各种工具,打扫好工作场地。

4.1.9  管理人员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____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 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把安全管理的要求贯彻到管理过程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并做好相关记录。

c) 深入现场工作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d) 组织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1.10  技术人员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____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 在研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工具、推广运用先进经验,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材料时,必须同时研究解决和落实有关安全、劳保等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提交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资料。

c) 在编制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同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纳入计划。

d) 进行有危险的实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签。

e) 必要时,参加由于技术和设计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有关技术防范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1  安技员职责

a) 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标准、制度,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b) 接受集团生产安技部的业务指导,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环保工作和任务;

c) 负责做好____公司各项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新员工、转岗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d) 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安全。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e) 做好各类安全检查以及落实各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跟踪检查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

f) 指导工段、班组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g) 对本部门事故、事件进行统计、上报和管理,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h)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上报和保护现场,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救援、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落实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i) 负责编写、修订____公司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j)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负责向相关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1.12  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岗位职责

a) 熟悉本岗位的重大危险源。

b) 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应知道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险,并熟悉相应的控制措施。

c) 应掌握相应的应急预案。

4.2  部门职责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____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b) 认真贯彻执行____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2.2  管理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负责____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组织确定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各工作岗位对人员的能力要求,并定期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影响人员的能力评价工作。

b) 搞好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处理。

4.2.3  技术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在建设项目、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技术规范及要求。

b) 负责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c) 在组织实施“四新”项目时,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d) 在进行新产品试验及例行破坏性试验时,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由安全部门会签。

e) 参加由于工艺、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解决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组织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f) 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

g)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h) 负责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节能降耗,提高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整体水平。

i)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j) 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2.4  管理部、车间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思想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b) 定期和不定期地在本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检查,认真、及时地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转。

c) 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安全设备、工具、原材料和成品等的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实现定置管理、安全文明生产。

d)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 积极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评比、竞赛、表彰等活动,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技术和安全装置,不断改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

f) 加强对库房的管理,按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标准运输、保管、发放物资,尤其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等化学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和方泄漏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及环境安全。

g)  负责____公司产品现场安装调试和维修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要求的实施与控制。

h)  负责向供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负责向供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2.5  财务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及时提供职责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持续改进所需的资金。

4.2.6  市场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5. 相关文件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2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依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股份公司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督促各单位、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主持召开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批准股份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安全投入资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并实施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负责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组织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八条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股份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股份公司干部选聘工作,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三)指导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敦促、教育全体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四)指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

(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和安全技术创新。

第十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岗双责”的原则,在开展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安全生产调研、指导、教育、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各级财务部门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和统计工作。

(二)审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资金需要。

第十三条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修编工作。

(三)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科技和职业危害问题的课题研究。

(四)负责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四条 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总经理分析经营管理活动的安全生产因素,并为生产安全开展经济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过程检查。

(三)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

第十七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负责督促、检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对外披露。

第十九条 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总部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负责总部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工作。

(三)协助安排安全生产会议。

第二十条 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党、工、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三)开展党工团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干部推荐、选聘、考核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推荐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到领导岗位。

(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三)负责办理总部员工的工伤保险。

第二十二条 财务产权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费用的支出,并监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帐户。

(三)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统计管理。

(四)负责安全事故罚款的收缴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科技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开展安全技术创新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工作。

(三)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计划。

第二十四条 投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 组织投资项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评估。

(二) 负责敦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安全评估意见开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市场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满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展部安全生产职责

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将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监督各公司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八条 设备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开展设备专项安全检查。

(三)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物资。

(四)指导各公司对出租、承租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

审计过程中,审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监察(纪检)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

(二)参与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务。

第三十二条 信息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条 史志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通过公司《年鉴》,负责记载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十四条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海外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海外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国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海外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海外业务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七)及时报告海外业务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十五条 基础设施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房地产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七条 铁路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铁路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铁路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铁路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研究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

(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监督、指导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七)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十条 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下,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扩展到每个项目、每个部位,延伸到每个班组、每位员工。在股份公司系统内,构建责任明确、层次清晰、衔接顺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生产责任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第二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业法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集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六条 创先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着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八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外罚款100-300元,班组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脚手架、安全网等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设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 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九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发生事故后,隐瞒和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2.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十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于处罚。

第4篇 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OT31-02总则

1.1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2安全生产是现代化企业头等大事,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各项工作都应为员工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

1.3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4在设计、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住房、科研、新工艺、新产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法令、规程条例和标准。

1.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主管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要坚守岗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则,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1总经理为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

2.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厂长为全公司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为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

2.3生产部负责主持全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生产部为安全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2.4安全委员会成员由各生产车间、部门的负责人和代表组成。

2.5各车间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班组长为班组安全负责人。

2.6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是学习贯彻国家的安全技术政策,研究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为实现安全、优质、高产作贡献。

2.7保卫组为全公司防火治安主管部门,主管消防治安工作。

安全生产各级负责制

3.1总经理安全职责

3.1.1对企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程和指示,组织实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决议。

3.1.2关心员工、爱护员工,不断实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决议。

3.1.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3.1.4建立安全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层层有人负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3.1.5组织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改正。

3.2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3.2.1生产厂长同时主管安全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2.2组织员工学习劳动保护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安全技术教育,要坚持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3.2.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2.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组织实施。

3.2.5组织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部门,指定人员限期整改。

3.3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3.3.1对车间安全全面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和决定。

3.3.2组织制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认真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3.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3.4负责组织新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

3.3.5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使本部门设备和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3.6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3.4班组长安全职责

3.4.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3.4.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生产岗位的安全教育。

3.4.3作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生产设备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4.4搞好本班组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3.4.5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

3.4.6班组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

3.4.7搞好清扫、整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

3.5保卫组安全职责

3.5.1负责厂区内防火、抗洪、保卫工作。

3.5.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培训。

3.5.3负责灭火器材、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3.5.4负责火警、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区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3.6技质室安全职责

3.6.1负责组织工业建筑、机械、电气设备和安全装置等检查、校验工作。

3.6.2制定或审定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检修安全措施计划,并保证实施。

3.6.3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7生产部安全职责

3.7.1根据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设备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生产。

3.7.2妥善、果断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事故,立即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

3.7.3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计划,按标准发放用品。

3.7.4负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7.5组织新员工进行入厂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3.7.6负责组织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预防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主管部门。

3.8工人安全职责

3.8.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3.8.2精心操作,严格工艺操作,记录整齐清洁,准确可靠。

3.8.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

3.8.4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对不适应的操作规程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3.8.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3.8.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及各种生产工具。

3.8.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员工安全生产守则

4.1员工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作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4.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各班组必须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经常保持生产场地通道畅通。

4.3一切外单位来公司参观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应由有关部门交代注意事项,由指定人员带领在安全位置上观看,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参观。任何人不准擅自带人参观。

4.4对新员工、实习员工、临时顶岗员工以及变换工种的员工,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间主任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5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采用新材料,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员工学习,操作熟练后,方可投入生产。

4.6一切外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装置。检修设备时需拆除装置才便于检修的设备,检修完后必须将保护装置照原样装好,否则不予接收。

4.7电气部分应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在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并挂上“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的牌子,检修完毕,由检修人员同志使用人员或班组长,方可送电。一切电气设备只能由电工和专业人员检修维护,其它人员不能擅自修理。未经技质室同意,不允许架设临时线路。

4.8严禁同时进行高、低空垂直作业。在五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装入工具包内,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带安全帽。

4.9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一切禁火场所,严禁明火和携带引火物入内。

4.10车间、库房物料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限,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报生产部。

4.11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4.12所有设备运行时,严禁维修、跨越作清洁卫生。

4.13每个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员工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5.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工程管理人员到生产场所工作,也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品。

5.2女员工在生产场所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帽,不准将发辫露出帽外,不准穿裙子,不准穿高跟鞋。

5.3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5.4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本厂员工和外来参观人员均须戴安全帽。

5.5操作各类机床(如切割机等)时,不准戴手套。

5.6生产、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7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生产和工作场地。

5.8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工作岗位。

5.9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车间领导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安全教育

6.1新员工入厂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的三级教育。

6.2厂(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生产部组织,并负责进行教育。主要内容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厂生产特点、一般安全知识和守则等。

6.3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进行教育。主要内容为车间的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4班组和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进行,主要内容有岗位操作法,岗位事故预防和处理,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设置和使用方法。

6.5厂内工作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返回岗位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调动时要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6.6安全技术考核

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6.7车间建立安全册,由车间主任填写,内容为:

a)安全教育:内容、日期、学习时间、人数;

b)安全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和结果、整改措施和情况;

c)事故;发生日期、病情、证明材料、处理情况等。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五)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6篇 机械制造公司安全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责任

1、实行班组自行查找安全隐患,做好记录进行整改。

2、车间(分厂)党、政领导对班组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人、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

3、车间(分厂)专(兼)职安全员、技术员负责日常现场安全监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由车间(分厂)领导落实整改时间及负责人。

4、安监科全体人员每天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

5、公司领导工作日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安监科人员负责到生产调度室查阅记录,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

6、公司领导夜间10时以后对包括乙炔车间在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第二天安监科人员到保卫科查阅记录,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

二、安全隐患排查责任追究

1、生产单位党、政领导及专(兼)职安监员、技术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班组不按时整改,每件次罚班长10--50元。

2、安监科下发整改通知后,责任单位不按时落实的,每件次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50元。

3、公司领导安全巡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安监科不能在24小时之内采取措施落实或下发整改通知的,每件次罚安监科10--50元。

第7篇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管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2. 安全管理

2.1. 安全管理权限

2.1.1. 各部门负责所属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予以处罚。

2.1.2. 运行科代表单位对公司的安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予以处罚。

2.1.3. 各部门对每月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1.4. 运行科每月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2. 安全管理制度

2.2.1. 公司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2.2. 领导小组职责:在各项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全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制订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

2.2.3. 单位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作业事项。要安全作业,注意保护自己,关注他人安全,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各种设备操作都要遵守操作规程,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2.2.4. 车库、库房、检修室严禁存放汽油和各种易燃品。违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2.2.5. 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公司、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转换工种,由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3. 运行科安全生产职责:

2.3.1. 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3.2. 负责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

2.3.3. 负责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编制和使用管理。

2.3.4. 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和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2.3.5. 参加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统计上报。

2.4. 安全教育与培训

2.4.1. 运行要自觉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技术,提高业务技能。

2.4.2.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学习,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能、安全知识的考核。

2.4.3. 新进公司职工必须经过公司、部门、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

2.4.4. 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必须经过部门、岗位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

2.4.5. 化验、电工、金属焊接(气割)工、机动车辆驾驶工、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有害有毒物质检测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取得操作证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2.5. 安全器材、特种设备

2.5.1. 安全器材的配置,由运行科统一管理。

2.5.2. 安全器材的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安全器材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损坏,要立即上报,并尽快修复。气体检测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由所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要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2.5.3. 公司所购置的有关安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救护器材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2.5.4. 特种设备由运行科统一管理。

2.5.5. 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由运行科组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5.6. 对违反各项安全制度予以100元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各部门负责人予以200元处罚,对主管领导予以100元处罚,对责任人予以300元处罚。

2.5.7. 运行科对事故的处理,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6. 安全检查制度

2.6.1. 定期安全检查

2.6.2. 每季度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由分管经理带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安全检查。

2.6.3. 每月由运行科组织各部门检查两次,检查记录作为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依据。

2.6.4. 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两次以上安全检查。

2.6.5. 公司各级干部、职工,要经常在本职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边查边改。

2.6.6. 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

2.6.7. 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做好记录,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质量的原则,限期解决。

2.6.8. 各部门每月对所属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者,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6.9. 运行科每月对公司各部门违反安全生产者,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7.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2.7.1. 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消防水龙带、消防水龙头、消防桶、消防锨、灭火器等。

2.7.2. 各种消防器材由运行科负责,实行分片管理的原则,谁使用谁管理。

2.7.3. 灭火器、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沙应定点存放于室内明显和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挪动,改变存放地点。

2.7.4. 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

2.7.5. 水龙带、水龙头、消防扳手应定点放置在消防栓附近,其存放位置应明显、取用方便、安全、不得与生产用水龙头、水龙带、扳手混用,不得随意挪动和用于其它目的。

2.7.6. 全体职工应熟悉本岗位内各种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性能及使用方法。

2.7.7. 各种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失效、遗失等现象,要及时报告。

2.7.8. 消防器材的购置、发放、配置应由运行科统一管理。

2.7.9. 各种消防器材要定期维修检验,由运行科负责进行。

2.8. 违反安全生产的处罚

2.8.1. 凡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者每次每项罚款100元。

2.8.2. 每月处罚超过3次以上者,除正常处罚外,停止工作,进行安全教育,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安全教育期间停发工资。

3. 中控室安全生产规程

3.1. 在中控室内计算机上,只允许进行与设计工作内容有关的操作,不许进行其它无关的操作。

3.2. 必须在接到分管经理或生产技术科批准后方可从微机室遥控开、关现场设备,并预先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确保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3.3. 严禁外部软件(磁盘)在中控室微机上使用,以免带入病毒对系统硬件和软件造成破坏。

3.4. 全体人员应熟练掌握各设备的操作方法,严格按要求操作,避免损坏硬件和软件设备。

3.5. 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入易燃易爆物品。灭火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保证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

3.6. 严禁在中控室使用热水器、电烙铁等电器工具,以免引发火灾。

3.7.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中控室内,并严禁对微机进行任何操作。

4. 水区安全生产规程

4.1. 进入水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必须穿戴适当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2. 格栅间要保持通风良好,进入前应先打开通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4.2. 进入地下井、水渠及池底进行作业时,首先要通风换气,然后用监测仪器或动物检测、允许动火处也可进行蜡烛检测,确认无毒气后方可作业。作业人员要穿戴安全带及空气呼吸器,作业中保持通风且连续监测毒气浓度,并有两人以上做地面监护。

4.3. 由运行科组织,定期检测工作环境、泵房、集水井、排泥泵、格栅间处的硫化氢浓度。

4.4. 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穿好绝缘鞋,防止电击。

4.5. 维修、保养设备时要在断电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并在开关处悬挂标志牌,且须有两人以上配合操作。

4.6. 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时,严禁擦试设备运转部件,冲洗水不得溅入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分。

4.7. 在搬运、吊装、移动设备时应防止跌落、砸伤。使用起重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操作,起吊物品时要捆绑牢固,吊运要平稳,严禁吊物下站人或作业。

4.8. 铁栅、铁制盖板、池盖、井盖、如有腐蚀,损坏,需更换时,应及时上报。

4.9. 在设备控制室、进水泵房、格栅间、鼓风机房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消防器材,职工必须掌握必要的消防灭火知识。

4.10. 在生物池、二沉池上作业时,要防止坠落或跌入池中,遇风、雨、雪天气时要穿好救生衣、安全带方可上池、上桥作业。

5. 鼓风机房安全生产规程

5.1. 值班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绝缘鞋。

5.2. 手动开停电动鼓风机必须先与配电室联系,经配电室同意后方可操作。

5.3. 严禁用易燃、易挥发物品擦拭设备。如果设备上有油渍必须立即擦除,含油抹布不能放在设备上,设备周围不能有易燃液体。

5.4. 机房内和机器上的悬挂说明、安全标志和标志牌,在任何时间都必须严格遵守。

5.5. 机房内严禁烟火,防消结合,对设备线路等引起的火灾,应采用1211三氯甲烷灭火器。

5.6. 不得随意开停鼓风机,尽量避免使用“事故停机”,以免损坏鼓风机。

5.7. 在设备启动后,禁止堵塞入口或站在入风通道口。严禁随意在进入通风廊道内丢弃杂物。

5.8. 定期检查设备所有主部件是否接地良好。

5.9. 鼓风机房内禁止存放与其无关的物品。

6. 脱水机房安全生产规程

6.1. 上班前应穿好一切防护用品,加药时必须穿胶鞋以防滑倒、摔伤。

6.2. 脱水机和浓缩机运行时,应按操作程序操作,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3.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报修,严禁运行中排除故障。

6.4. 脱水机房内要按时通风,禁止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6.5. 脱水机房地面要定时清刷,防止摔伤,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6.6. 使用桁吊要两人操作,一人指挥,一人操作,桁吊臂下严禁站人。

6.7. 机房不得存放与其无关的物品,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检修各种电器设备,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7. 加药间安全生产规程

7.1 加药间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操作。必须熟悉加药设备的性能,结构和有关安全用药知识,掌握运行操作规程。

7.2. 严格执行加药机运行操作工艺,运行前必须首先打开通风设备,检查防护设备是否完好。

7.3. 经常检查巡视水压表、流量计等是否保持稳定,如发现不稳定应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

7.4. 更换药剂时,必须戴防毒面具。

7.5. 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6. 加药设备停止运行后,由当班人员按操作规程的步骤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离开。

7.7. 运行过程中,管道泄露要及时报有关部门。维修时应由两人进行,必须戴防毒面具。

7.8. 化学药品装卸过程中,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必须穿戴好防护服。注意吊臂下严禁站人。

7.9 加药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动火作业。

8.配电室安全生产规程

8.1. 严格遵守电业局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变电设备,有证人员按相应等级操作。

8.2. 与配电室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8.3. 外单位参观、培训人员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方可进入配电室,进入前应登记。

8.4. 配电室内严禁晾晒衣服。

8.5.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6.应坚持按时巡视,发现险情先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业务部门。

9. 电工安全生产规程

9.1. 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电工证方可上岗。

9.2.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以确保有效使用。

9.3.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电业部门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9.4.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

9.5.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留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6. 在高压设备上操作要严格按电业部门的规定执行。

9.7. 新建线路和检修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后方可送电。

9.8. 电气设备停电后,或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闸门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9.9. 如遇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开,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的灭火应用干式灭火器,四氯化碳等。

10.化验员安全规程

10.1. 严格执行化验室检测设备与器皿的操作规程。

10.2. 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品要注明。剧毒品要专人保管使用,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0.3. 凡能产生有毒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须在通风柜内进行,使用易燃品要远离明火。

10.4. 处理无机化学品不许用口尝,吸取溶液时要用洗耳球等抽吸方法。

10.5. 在稀释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一面慢慢将硫酸注入水中,禁止将水直接注入硫酸内。

10.6. 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火源,关闭电闸,然后用砂子覆盖。

11.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1.1.锅炉工要严格遵守锅炉运行安全规定。

11.2. 严格按规定的温度、压力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温度和压力。

11.3. 锅炉房严禁外单位出入。锅炉的安全设备要经常检查,不得私自拆卸安全装置。

11.4. 锅炉在运转中如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紧急停炉。

11.4.1. 锅炉严重缺水,经加水仍看不到水位。

11.4.2. 给水设备失灵。

11.4.3. 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其中之一失灵。

11.4.4. 锅炉整体发现漏气、漏水、危害安全运行。

11.4.5. 热交换器压力温度骤然升高。

11.5. 司炉人员应按规定做好锅炉及运行系统设备的维护、保护,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或上报分管领导。

12. 汽车驾驶员安全规程

12.1.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车严禁超速、客货混载等。对车辆的各种灯光、刹车部分要经常检查。凡驾驶员自行负责的部分在交警检查时出现的罚款自负。

12.2. 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传动、轮胎等各部机件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12.3.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并应采取相应的防震、防碰、防火等安全措施,避免紧急制动,运输上述物品严禁与其他物品同车混装,严禁在人员密集处、交叉路口及危险区域附近停放。

12.4. 车辆修理时,必须支撑牢固后,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12.5. 在冰雪天气中行车要装防滑链条。

12.6. 驾驶员应切实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例行保养工作。

12.7. 驾驶人员除应认真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做到服从指挥,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12.8. 生产车辆在出车前,安全员、机械技术员要对本单位工作日的生产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禁止作业,并做好当日的车检记录。

13. 附则

13.1. 本制度解释权归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3.2. 以上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13.3. 本制度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8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让安全生产工作渗透到本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和各个岗位,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上、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贯穿本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和各个岗位。

三、职责

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六点要求,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委员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各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要求

1.总经理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规划”,并与部门从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各岗位根据“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岗位安全工作规划和计划。

4.各级管理人员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对下属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以促使目标的达成,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

5.为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不同人员、不同岗位和生产活动情况,明确规定其具体的职责范围。

五、附件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部门(岗位)安全工作规划》

第9篇 铜业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管理制度

为全面提高我司安全生产应急能力,确保公司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根据《凉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康铜行字【2010】14号《关于成立〈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的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人人有责;

2、 公司安全环保部检查、督促;

3、 职责分解,层层负责,车间、部室的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4、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培训、演练等工作及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二﹑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点防范区域

制氧站、总降压站、油库、电除尘器、综合库房等

三、安全生产应急队组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其组成如下:

1、队长:山江

副队长:唐波

成员:杨天明周勇王新庭李天华谭华张健康杨雪莲董成海陈吴良陈朝华吴志勇杨青春夏新兵任建平何建虹陈宝中柴永红冯翔远凌荣江洪林李成康沙卫国李世忠吴俊山江赵勇马晓军吉子达各刘显堂魏鹤霖卿华唐波陈建伟蒋开祥刘建荣

2、通常按任务分工组成几个组:

①通讯联络组:向单位领导报警与联络,并发出警报;

②救援行动组:救援事故;

③疏散引导组:引导人们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场所;

④安全防护救护组:防护用品的发放

3、安全生产应急队的职责是:

①负责救援器材,设施的使用、保管、检查,更换;

②发生事故,负责救援。

4、安全生产应急队的活动制度

以小组为单位,各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演练,公司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同时作好培训和演练记录。

5、训练制度

每逢双月集中训练4小时。

6、训练内容

1、各种救援器材、设备的使用和操作;

2、消防水枪、扳手、水带的衔接操作,实际演练;

3、柴草、氧气瓶、油脂、木柴、化学药品的常规消防方法操作;

4、活动和训练及救援实况记录;

由副队长做好每次活动和训练的文字记录交安全环保部备案,备上级审查。

7、考核

1、安全生产应急队的活动训练将纳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与岗位等级工资挂钩;

2、每年请专业安全生产应急队来公司对训练工作进行考核,测试

1-2次,时间另定;

四、安全生产应急队管理监督

1、安全环保部每月定期检查一次;

2、各车间、部室每月自查2次;

3、每次大演练各车间、部室应急队组长必须参加;

4、各车间、部室的主任或副主任或专职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预防点的工作人员,当班人员是现场负责人。

5、应急救援设施、器材人人爱护,配备充足,摆放得当。

五、奖罚

1、因外来人员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首先追究门卫的责任,再追究责任人及内部陪同人员的责任。因小孩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家长责任。

2、因临时务工人员,施工人员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用工车间、部室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和责任人的责任。

3、因门卫值班人员巡视检查不够,麻痹大意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

追究门卫当班人员的责任,再追究其它责任人的责任。

4、因各预防点工作人员,值班人员不慎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首先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其次追究所属车间、部室主要领导的责任。

5、凡因个人原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其经济损失在3000元内的,由个人承担。超出3000元的视情况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6、对应急救援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六、附则

各车间、部室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和细则依据本制度由所属各单位在三个月内自行制定上报安全环保部实施。

七、本工作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11篇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 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

第12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总经理和管理层人员的要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安全办公室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修订、评审、考核、沟通、培训。

4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各专业部门的管理人员参加。

4.1.2企业领导层、职能部室、生产安全办公室、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各单位和所有岗位。

4.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1)适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评审;

2)要与企业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单位、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能考核。

4.1.4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4.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广泛的协商与信息交流,确保各单位、岗位人员对本单位、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4.3.1企业每年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企业管理体制的一致性;

3)与检查、考核相适应的可操作性。

4.3.2评审的结论包括确认、更改、作废三种,根据审批权限由授权人审批后采取相应措施。

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4.4.1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确保所有人员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生产。

4.4.2培训应建立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授课教师、出勤、考核成绩和总结等。

4.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

4.5.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后,如果评事结论需要更改、修订,安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4.5.2如果企业发生组织机构变更或岗位变更,应随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4.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企业安委会成员组成,总经理担任组长;考核由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考核采取季度考核方式,年终汇总考核结果。

第13篇 公司安全监督部安全责任制度

_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策划工作,负责检查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_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

_负责制定重大潜在事故或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总的应急处理控制预案;

_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情况的资料数据汇总、统计和评价;

_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事件、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对各种检测检查发现的不符合情况进行通报,指导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14篇 煤业公司安全指挥中心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治理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故隐患,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特制定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1. 安全指挥中心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认真观查,提高隐患排查意识,并分析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危害、解决难易程度分为两类:

a类:危害大、处理难度大、危害安全生产的立即停产处理。

b类:不直接危及安全生产,能现场处置的可现场自行解决(由安全员、督查员盯住处理)。

3. 对安全隐患产生的责任者按我矿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处罚并向全矿通报,同时向隐患单位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落实。

4. 对发生和存在隐患单位必须上报安全指挥中心书面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整改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严重者免去职务。

5. 特殊情况和原因需要延期整改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新的整改措施,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6. 安全指挥中心要根据安全隐患事故类型进行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发生根源。采取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对策,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7. 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按矿奖惩条例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处罚。

第15篇 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管理制度

为全面提高我司安全生产应急能力,确保公司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根据《凉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康铜行字【2010】14号《关于成立〈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的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人人有责;

2、 公司安全环保部检查、督促;

3、 职责分解,层层负责,车间、部室的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4、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培训、演练等工作及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二﹑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点防范区域

制氧站、总降压站、油库、电除尘器、综合库房等

三、安全生产应急队组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队。其组成如下:

1、队长:山江

副队长:唐波

成员:杨天明周勇王新庭李天华谭华张健康杨雪莲董成海陈吴良陈朝华吴志勇杨青春夏新兵任建平何建虹陈宝中柴永红冯翔远凌荣江洪林李成康沙卫国李世忠吴俊山江赵勇马晓军吉子达各刘显堂魏鹤霖卿华唐波陈建伟蒋开祥刘建荣

2、通常按任务分工组成几个组:

①通讯联络组:向单位领导报警与联络,并发出警报;

②救援行动组:救援事故;

③疏散引导组:引导人们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场所;

④安全防护救护组:防护用品的发放

3、安全生产应急队的职责是:

①负责救援器材,设施的使用、保管、检查,更换;

②发生事故,负责救援。

4、安全生产应急队的活动制度

以小组为单位,各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演练,公司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同时作好培训和演练记录。

5、训练制度

每逢双月集中训练4小时。

6、训练内容

1、各种救援器材、设备的使用和操作;

2、消防水枪、扳手、水带的衔接操作,实际演练;

3、柴草、氧气瓶、油脂、木柴、化学药品的常规消防方法操作;

4、活动和训练及救援实况记录;

由副队长做好每次活动和训练的文字记录交安全环保部备案,备上级审查。

7、考核

1、安全生产应急队的活动训练将纳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与岗位等级工资挂钩;

2、每年请专业安全生产应急队来公司对训练工作进行考核,测试

1-2次,时间另定;

四、安全生产应急队管理监督

1、安全环保部每月定期检查一次;

2、各车间、部室每月自查2次;

3、每次大演练各车间、部室应急队组长必须参加;

4、各车间、部室的主任或副主任或专职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预防点的工作人员,当班人员是现场负责人。

5、应急救援设施、器材人人爱护,配备充足,摆放得当。

五、奖罚

1、因外来人员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首先追究门卫的责任,再追究责任人及内部陪同人员的责任。因小孩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家长责任。

2、因临时务工人员,施工人员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用工车间、部室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和责任人的责任。

3、因门卫值班人员巡视检查不够,麻痹大意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

追究门卫当班人员的责任,再追究其它责任人的责任。

4、因各预防点工作人员,值班人员不慎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首先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其次追究所属车间、部室主要领导的责任。

5、凡因个人原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其经济损失在3000元内的,由个人承担。超出3000元的视情况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6、对应急救援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六、附则

各车间、部室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和细则依据本制度由所属各单位在三个月内自行制定上报安全环保部实施。

七、本工作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16篇 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依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股份公司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督促各单位、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岗位安全职责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法人代表是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主持召开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批准股份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安全投入资金和管理制度文件。

第七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并实施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负责建立、健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组织制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八条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股份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股份公司干部选聘工作,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三)指导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敦促、教育全体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四)指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主持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

(五)以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为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和安全技术创新。

第十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按照股份公司“一岗双责”的原则,在开展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安全生产调研、指导、教育、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各级财务部门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和统计工作。

(二)审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资金需要。

第十三条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协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修编工作。

(三)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科技和职业危害问题的课题研究。

(四)负责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四条 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总经理分析经营管理活动的安全生产因素,并为生产安全开展经济分析,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过程检查。

(三)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

第十七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负责督促、检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对外披露。

第十九条 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总部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负责总部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工作。

(三)协助安排安全生产会议。

第二十条 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党、工、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三)开展党工团安全生产主题活动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干部推荐、选聘、考核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推荐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到领导岗位。

(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三)负责办理总部员工的工伤保险。

第二十二条 财务产权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费用的支出,并监督使用。

(二)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帐户。

(三)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统计管理。

(四)负责安全事故罚款的收缴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科技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开展安全技术创新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工作。

(三)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计划。

第二十四条 投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 组织投资项目的安全可研和安全评估。

(二) 负责敦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安全评估意见开展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市场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督促各公司在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满足需要。

(二)督促各公司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于使用不合格分包商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展部安全生产职责

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将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监督各公司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八条 设备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导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开展设备专项安全检查。

(三)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物资。

(四)指导各公司对出租、承租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

审计过程中,审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监察(纪检)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

(二)参与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事务。

第三十二条 信息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条 史志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通过公司《年鉴》,负责记载上一年度股份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十四条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海外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海外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国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海外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海外业务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七)及时报告海外业务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十五条 基础设施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基础设施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房地产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房地产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三十七条 铁路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监督、指导股份公司铁路业务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铁路业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培训铁路业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负责组织对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第四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研究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

(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监督、指导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七)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五章  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十条 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控股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下,依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扩展到每个项目、每个部位,延伸到每个班组、每位员工。在股份公司系统内,构建责任明确、层次清晰、衔接顺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17篇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公司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

(五)待收到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

第18篇 快递公司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4、装载时,司机严禁离开现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5、卸载时,司机严禁离开现场。

四、其他事宜:

1、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4、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5、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第19篇 机械公司安全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责任

1、实行班组自行查找安全隐患,做好记录进行整改。

2、车间(分厂)党、政领导对班组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人、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

3、车间(分厂)专(兼)职安全员、技术员负责日常现场安全监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由车间(分厂)领导落实整改时间及负责人。

4、安监科全体人员每天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

5、公司领导工作日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安监科人员负责到生产调度室查阅记录,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

6、公司领导夜间10时以后对包括乙炔车间在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第二天安监科人员到保卫科查阅记录,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

二、安全隐患排查责任追究

1、生产单位党、政领导及专(兼)职安监员、技术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班组不按时整改,每件次罚班长10--50元。

2、安监科下发整改通知后,责任单位不按时落实的,每件次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50元。

3、公司领导安全巡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安监科不能在24小时之内采取措施落实或下发整改通知的,每件次罚安监科10--50元。

第20篇 某快递公司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4、装载时,司机严禁离开现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5、卸载时,司机严禁离开现场。

四、其他事宜:

1、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4、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5、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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