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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1 14:12:03 查看人数:77

电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

第1篇 电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贯彻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3、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废止。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电网事故

4、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全厂停电事故

5、不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7、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8、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9、控制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在指标范围

10、“两票”合格率100%

11、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安全目标奖奖励办法

1、厂部将煤电公司核定的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奖分解到每个月,取消平均分配。

2、厂部根据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职责来分配月度安全奖。

3、厂部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和完成情况来兑现奖励。

4.1、各班长的月度安全奖原则上由各专业根据各班组当月安全生产业绩来分配、发放。

4.2、如果所在班组未完成月度控制指标,那么该班长的月度安全奖由厂部根据连带责任直接核定。

5、不允许部门、专业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奖进行二次分配。

6、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控制指标和月度安全生产奖励金额见附表。

四、安全目标奖扣除办法

1、当月未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扣除相关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月度安全奖。

2、根据各级管理人员自身职责和分管范围,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实施纵向连带考核。

3、扣除细则

3.1、发生控制指标中第1-8项的重大事故

3.1.1、扣除主要责任者全年的月度安全奖(责任者如为班组成员,月奖为班组月奖的平均值;责任者如为管理人员,月奖为本人当月安全奖。下同)

3.1.2、视情节扣除事故责任车间三至六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1.3、扣除次要责任者、事故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厂部管理人员六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2、发生一般事故和一类障碍

3.2.1、扣除主要责任者三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2.2、扣除次要责任者、责任班组、班长(包括值长、调度,下同)、责任车间及部门管理人员、厂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

3.3、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3.3.1、扣除主要责任者三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3.2、扣除次要责任者、事故发生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

3.3.3、扣除事故发生车间、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当月安全奖。

3.3.4、扣除发生部门安全专工和安监科的当月安全奖。

3.4、发生二类障碍(包括误操作)

3.4.1、扣除责任班组和班长当月安全奖。

3.4.2、有指标的单位,车间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按比例扣除。

3.4.3、无指标的单位,车间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全部扣除。

3.4.4、有一个车间实际发生数超标,车间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全部扣除。

3.5、发生异常事件

3.5.1、有指标的单位,责任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按指标比例扣除;无指标的单位,责任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5.2、车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组的异常事件超标,车间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扣除50% 。

3.5.3、部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的异常事件超标,部门主任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5.4、原因相同、结果相同的异常事件,在一个月内由于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而重复发生(同一设备),最后一次按照二类障碍统计、考核。

3.6、发生“三违”事件或“两票合格率”未达到100%

3.6.1、发生班组、班长和车间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6.2、部门有两次“三违”事件或两个班组“两票合格率”未达到100%,部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安监科人员的月度安全奖扣除50%。

3.6.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都发生了以上情况,安监科人员的月度安全奖全部扣除。

3.7、全厂特种班组控制的指标有一项未完成,该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全厂运行班组控制的指标(除事故、误操作、三违、两票合格率以外的指标)

3.8.1、有一项未完成,该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2、车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组未完成指标,车间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3、部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未完成指标,部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4、运行单位发生的事故、误操作、三违、两票合格率,执行第3.1、3.2、3.3、3.4、3.6 条规定。

五、附则

1、本规定中有关事故、一类障碍、误操作的定性,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事故的认定,以调查组的事故报告结论为准。

2、二类障碍确定标准:

2.1、事件发生的后果引起机组异常运行或危及机组的安全可靠性。

2.2、事件发生的后果引起机组降负荷。

2.3、主要辅助设备或影响机组运行的公用系统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计划检修延期超过8小时。

2.4、机组的主要监测仪表、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因故退出运行8小时以上。

2.5、运行机组的主要参数值超过规程所规定的允许范围达30分钟。

2.6、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损坏,化学用品泄漏等,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的。

2.7、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5千元及以上。

3、异常确定标准:使设备丧失机能不能运行,但未达到二类障碍。

4、三违:

4.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如酒后登高、违章使用器具;摆放物品是否标准、物体是否牢固、是否影响安全通行;与作业一同出现的票据、措施等违反规定。

4.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4.3、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5、责任事故:指由于工作人员的违章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事故。

第2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起重机械”是指使用的吊车、行车吊、高架车、叉车、升降机、卷扬机、机动绞磨、提升装置、电梯、牵张设备等。“大型起重机械”指20t及以上吊车、5t及以上行车以及牵张设备等。

第二章 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第三条 新购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起重机械的相关资料提交安监部备案。

新购的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条 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 对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单位的领导和操作人员,要接受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要在限期内认真解决。

第六条 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七条 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八条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九条 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必须编制起重吊装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于作业前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强调安全操作技术,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2、对使用的起重机械、机具、工具、吊具和索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必要时要经过验证或试验后认可;

3、起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作业安全许可证,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两人以上从事起重作业,必须有一人任起重指挥,现场其他起重作业人员或辅助人员必须听从起重指挥的统一指挥,但在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符合要求的停止信号和避让信号;

5、起重作业时,起重吊具、索具、辅具等一律不准与电气线路交叉接触;

6、运输吊运大型、重型设备时,事先要测量道路是否安全无阻,对道路上空和两侧的输电线、架空管道、地下设施、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7、严禁将钢丝绳、缆风绳拴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化工受压容器、电气设备、电线杆等物体上;

8、吊起的重物在空中运行时不准碰撞任何其它设备或物体。禁止物体冲击式落地。吊物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运输重型物体要在道路中停放时,停放位置不能堵塞交通,夜间要设置红灯信号,重物要通过铁道口时,事先要与有关部门和看道人员取得联系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10、运输重物上、下坡时,要有防滑措施;

11、运输板材、管材或超长物体时,要有安全标志和防惯性伤害的安全措施;

12、搬运易碎物品,应使用专用工具,小心轻放。装运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必须轻装、轻卸,不得猛烈撞击,不得乱抛乱扔;

第十条 坚持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十一条 高架型式的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本机的有关防风措施和规定。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一)班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班前、班后进行,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二)经常性检查:使用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滑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三)定期检查: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员、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参加,每年必须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并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向筹建处安监部和监理单位提出处理报告。

(四)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还要对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此项工作由国家能源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承担。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第十三条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和起重机常识的培训,指挥时应带有明显标志并保证起重机行走通道没有障碍物。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六条 起重机的超负荷作业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

(一)必须超负荷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10%),由使用单位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现险情时的抢救方案),办理超负荷工作票,经批准,共同监督实施,各负其责。

(二)超负荷作业前,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机况良好,方可作业,起重机如有故障,不得作业。

(三)超负荷作业后,使用单位组织对起重机全面检查,并将超负荷作业和检查情况记入本机档案。

第十七条 两机以上联动作业,由使用单位提出作业方案,经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安装。

第十九条 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二十条 大型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筹建处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二十一条 大型起重机安装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进行负荷试验。安装、调试、负荷试验记录等交机械管理部门归档保存。验收工作由安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可向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必须改装时应提出计算资料、施工图纸和改装方案。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条要认真执行《技术保养规程》,保养作业执行情况报管理部门,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权限

(一)安全监察部是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公司范围内的一切特种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三)安全监察部有权配合政府劳动部门或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认证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四)安全监察部有权取消不合格人员在本公司的特种作业资格。

(五)各生产单位及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执行部门,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生产单位或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常规性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七)生产单位或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有权拒绝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求。根据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的具体情况有权临时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并可向公司安监部提出相应的考核建议。

第二十七条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特种作业范围

1.特种作业工种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从事有害气体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必备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后,成绩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符合相应特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二)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进行维护保养;

(三)工作时,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五)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第二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一般性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由其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应达到公司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要求。

(二)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定期参加公司安监部组织的、国家政府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单位)举办的特种作业培训学习,应满足与其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要求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认证及培训、复审及培训由公司安监部统一进行组织和办理。

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

(一)安监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批、培训、发证、复审及考核进行统一的管理。

(二)新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并对其进行培训达到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为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三)安监部每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复查,在生产单位的配合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违章作业情况、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学习情况、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情况进行检查,结果记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一)安全监察部及各生产单位对特种作业应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二)对无证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或逾期未经复审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三)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未经确认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5.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6.调离本工种或因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本特种作业的。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安全监察部及各生产单位应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对特种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要进行严厉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安全监察部没有按政府部门的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认证、复查等,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四条对使用不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领导考核100元/人次,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还将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另行加重处罚。

第三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建立管理档案或未进行定期复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考核责任人50元/次。

第3篇 火力发电厂灰场安全运行及管理三

3灰场的取灰利用

灰场取灰的多少直接制约着灰场的发展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土地资源日见枯竭,因此,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好土地资源是至关重要的,灰场的工作就是尽量提高灰的取用率和取灰效率,为此我们依据现场实际工作经验,制定了如下措施:

3.1灰场取灰原则

3.1.1调整灰水运行方式为实现边运行储灰、边取用湿灰创造条件;

3.1.2规划、保持、调整取灰工作区域以实现机械有序流动;

3.1.3根据灰场湿灰结构特性调整取灰工作面的设置,以实现连续正常的供灰;

3.1.4建立、修整灰水渠、堰、灰场内道路及取用机械的技术措施以保障取用工作顺利进行。

3.2灰场工作区域的设置

3.2.1灰场取灰区域按功能设置待装区、装运区、补灰区、故障处理区;

3.2.2位于入口设置待装区宽约6m为待灰车辆停车、移位区域;

3.2.3装运区与待装区相连,根据装载机数量及现场实际地貌设置长约30m-50m,宽约20m~30m;

3.2.4距装运区朝出口方向约80m设补灰整理区域,宽约6m,长度以装运时间、补灰整理时间内车辆停滞长度确定,通常约80m;

3.2.5故障区设置于待装区、装运区、补灰区,区域内侧以环线道路组成,贯通出入口,宽约6m。

3.3灰场取灰的安全保障

3.3.1取灰区域应尽量远离运行灰场中的水界面,距离不得小于50m,距离坝体不得小于60m,取灰时应随时注意暗沟盖板,取灰层距暗沟盖板最小不得小于lm;

3.3.2取灰时应由内向外取用,以防雨水积存影响装运;

3.3.3装运区域呈扇形布开.以利于车辆进出,取灰时应逐渐加深,形成坡度小于15度为宜;

3.3.4每次取灰深度一般不大于1.5m,取灰区域最深深度不得大于4.5m。

3.4灰场的环境保护

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是灰场重点工作,由于灰场位于山区,占地面积较大,灰的取用应经过长时间沥水、取灰面积,人工作业以及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都能造成灰面脱水扬尘,形成较大的环境污染,解决和完全控制灰场扬尘现象是必须要做好的工作,2000年川里湖灰场多次发生灰面扬尘,引起厂领导重视,近两年了,通过治理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灰场扬尘的发生,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3.4.1覆水压尘

扬尘现象一般在秋、冻和早春季节,雨水较少,一方面我们根据灰面灰层脱水情况及时进行覆水压尘即在确保灰场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量扩大灰水面积,另一方面尽量缩小取灰面积,控制取灰面积不大于3万平方米。

3.4.2淋水压尘

主要用于取灰面,在持续干燥天气和多风季节,安排专人每天对取灰面进行人工淋水,保证取灰面不扬尘。

3.4.3覆盖压尘

在储灰待取区域利用当地芦草进行覆盖,防止灰尘飞扬。

3.4.4植被压尘

灰面上种植植被是防止灰场扬尘的重要手段,由于灰场内灰面较大,完全依靠人工手段进行压尘工作是无法有效防止灰面扬尘的,因此在干面滩、长期保存的储灰面、灰堰、坝体上进行植被的种植可以有效减少灰面的裸露面积,从根本上杜绝灰面扬尘现象的发生,由于灰水中含有碱性氧化物ph值偏高,同时还含有少量的酚、氟和苯胺类物质,因此,选种合适的植被才能保证植物在灰面的成活率,另外植被的维护保养也是必不可少的。

近几年我们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做了以下工作:

①收集灰场四周自然生长的草种,种植在坝前60m干面滩内,同时在60m干面滩设置人工灰堰与灰场工作区相对隔离;

②灰场内灰堰上种植观柳,坡面植草;

③从1995年和1997年先后两次进行灰面大规模种植,共在#2灰场灰面上种植观柳25万余棵;

④每年春季组织人员撒种补苗,维护灰场环境良性发展;定期将澄清水引入植被区域进行浇灌;

⑤制定规章制度杜绝一切威胁植被林区及地表植被的现象发生。

4结束语

通过我们对川里湖灰场的治理改造,灰场的管理逐渐规范化、制度化,灰场近两年已经形成较好的生态环境,周围群众再也不受飞灰侵扰,我们一方面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将湿排灰逐渐改为干除灰方式,另一方面通过联系外部渠道,加大灰场取灰利用,两年来灰场灰面上升始终保持零增长,满足了机组扩建的要求,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4篇 火电厂压力管道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作用。本规定明确了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职责。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四)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五)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检验和检修工作;

(七)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八)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九)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5篇 水电厂运行班组安全管理浅谈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组织员工进行生产劳动的基本单位,企业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通过班组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也是如此。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质就是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证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保证生产劳动得以顺利进行。因此,抓好班组安全管理,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工作,打好预防事故的基础,就抓住了企业安全管理的中心工作。只有抓好班组安全管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企业的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班组,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才会牢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水电厂控制系统和保护装置及附属设备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水电厂运行人员必须努力掌握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运行操作技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所以运行班组是有效控制事故的前沿阵地,运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抓得好不好,对水电厂的安全生产来说,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着水电厂的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以及电网安全。目前水电厂运行班组安全管理处于不断完善、不断探索阶段,但与一流企业开展对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对如何搞好运行班组安全管理有必要进行积极的探讨和思考。

一、目前运行班组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班组制定了年度安全目标,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2)各运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对待各种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自查工作不够重视,各项安全整改工作不彻底,存在边查、边改、边犯现象;

(4)班前会、班后会开展的质量不高;

(5)安全活动质量不高,只是简单地宣读事故快报或有关安全文件,未作深入讨论;

(6)安全管理文件存放不规范,不齐全;

(7)作业现场的危险点分析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

(8)“两票三制”执行不规范;

(9)班组成员反违章意识不强,在日常工作中,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

(10)运行班组岗位培训工作不到位,员工主动学习安全知识、业务理论的积极性不高;

(11)反事故演习和事故专项处置方案的演练不足。

二、搞好水电厂运行班组安全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1、制订明确的班组安全目标和措施,落实各运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行班组的根本任务是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生产、设备维护、检修、试验、事故处理工作。运行班组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1)班值长应严格按照“四级控制”目标,制订班组的年度安全目标;同时要将“完成安评自查和整改工作”列入班组年度安全目标中,并根据本班组的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制订实现班组年度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措施要具体且可操作,并认真落实。

(2)要使班组中每位成员了解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并认真监督落实,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国家、社会、集体、家庭和个人的利害关系,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个人身边无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需要班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处理突发性事故的能力;需要充分发挥班组党、工、团组织和安全员在班组安全工作中的作用;需要班组每一个成员自觉遵章守纪,确保不发生违章、不发生差错,努力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2、加强运行班组安全的例行工作,提高班组安全生产水平。

(1)岗位培训

①每年(月)初要制订班(值)组本年(月)度的业务技术和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②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以提高班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并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③新入厂员工、实习员工和转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要认真落实,且有教育培训记录,并认真组织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跟班进行学习。

岗位培训工作应由班值长亲自负责,培训要讲求实效,不能走过场,培训内容分为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每阶段培训后必须进行考试,验证培训效果,找出培训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改正,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增强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2)班前、班后会

①值长要认真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并详细做好记录。

②班前会要结合当天的工作任务、运行方式,做好相应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③班后会要结合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

④接班前,要结合当天的天气变化、当班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系统的运行方式,做好相应的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

⑤运行班组当班出现异常及以上事故,在按规定进行处理后,要召开班后会,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和建议与接班组交待清楚。

⑶安全日活动

运行班组必须坚持每倒班一次不少于两小时安全活动日制度。班组安全日活动要内容充实、联系实际、形式多样、讲求实效,要做好记录,切忌流于形式。每次活动均应有侧重、有所针对、有所收获。运行班组安全日活动主要是对本班组每倒班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改进工作,同时布置下一倒班安全工作。活动的内容可以是多方面的,如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文件和会议精神,事故通报及安全生产知识、交流班组成员之间、成员与领导之间、班组之间的安全情况;交流对班组安全生产的看法,“四不伤害”和反违章活动的经验与体会,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的经验等等;评议本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习惯性违章在本班组中的各种表现,本班组和其他班组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分析班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设备和系统存在的隐患和消缺情况,“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安全工器具完好情况,现场安全设施和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完善情况,有无违章情况;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对违章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和处罚;发动班组成员为安全工作献计献策,收集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第6篇 安庆石化热电厂管理创新助推安全生产

近年来,安徽安庆石化热电厂长周期生产屡创佳绩。截至1月15日,该厂已连续安全供电、供水、供热1567天,主力5号炉连续运行458天,3号机实现单机连续运行306天,三项长周期安全生产均打破了历史记录,2007年实现“五个重大事故为零”。这些优异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厂在安全管理上进行创新,为全厂筑起了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

为安全,制度先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使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近几年来,该厂一方面针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需求,适时增补了一些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去年8月,上级集团公司出台《安全生产禁令》,该厂迅速将《禁令》作为新的法规,在全厂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该厂还不断完善和修订现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适应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如去年上半年,他们重新修订了《安庆石化热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详细规定了上到厂长、下到一线职工共214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并要求每位职工牢记本岗位职责。

目前,该厂已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共24项,覆盖了全厂各个方面的工作,使每一项安全生产工作都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安全, 人本管理

该厂在安全工作中推行人本管理,从而有效实现了职工“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自觉转变。为使安全工作变为职工的自觉行为,该厂首推亲情化安全教育,在重点区域、关键装置等位置悬挂“爱妻爱子爱家庭,不讲安全等于零”、“亲人叮咛在耳边,安全工作平安归”等人性化的安全标语,使职工在举手投足之间都感觉到身边有亲人在叮咛,更加自觉地注重安全。与此同时,该厂还大力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他们将班组安全活动与岗位练兵、技术培训、事故预演及反事故演习等内容相结合,实现了班组安全活动“三保证、一考核”,即内容保证、组织保证、时间保证、严格检查考核。他们还在职工中举办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知识讲座,指导职工学习新的法规、条例,组织全员参与安全知识考试。

为安全,完善设备

该厂通过“精心巡检,精心维护,精心操作”三个环节,把好设备运行安全关,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机电仪操作五位一体的设备监管体系,做好设备的特护和大机组的包机制管理工作,加大设备现场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与此同时,他们按照上级集团公司隐患排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精神,建立了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在具体工作中,他们坚持具有本厂特色的“七定”巡检法,及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据统计,2007年,该厂职工先后及时发现并处理了4号炉水冷壁泄漏、6号炉乙侧主蒸汽母管泄漏等20余项重大安全隐患。

为安全,监管有力

该厂建立了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强有力的监管,促进了长周期安全生产上台阶。该厂安全督察员每天坚持现场督查,重点对检修施工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对关键生产装置、要害部位、重大操作、现场动火、设备探伤进行督查。同时,该厂安环科还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月检和安全专项检查,并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他们还抓好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规范签发,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公司集中用火作业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用火、维修设备、临时用电等作业许可证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监督,建立了“安全不留死角、责任无缝连接、全员共同参加”的安全生产格局,确保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第7篇 火电厂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查评体会

现有的火电厂安全性评价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查评规定,基本依据是原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实施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关于发电厂的10章内容及《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其基本内容是:

(1) 贯彻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以实现超前控制;

(2) 贯彻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强化规章制度的建立,推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设施标准化;

(4) 检查反措与安措的落实情况,以确保安全投入;

(5) 检查安监机构、安监人员资质与职权,安全网组成,安全例行工作,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安全奖惩情况,以理顺企业内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与安全保证体系的关系,强化安全管理;

(6) 检查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特别是临时工、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以保证从业人员的权利与资质。

查评内容基本包含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的6项职责。当然作为电力生产企业除了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以保障职工安全健康、避免火灾外,还必须保障电网供电、电力设备安全,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年1号令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生产工作的需要。

电网公司于2003-10-08发行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一书,包括了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贯彻了《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职责与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进行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安全性评价,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促进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它与《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是一致的,与贯彻2004-01-0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是一致的。

现将笔者在参与一些火电厂的安评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查评情况与建议介绍如下,以引起讨论。

1  关于安全目标分解的情况与建议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和杜绝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应该说目标要求与过程控制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在提出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后强调要加强对指标落实的过程控制与考核,以及时发现解决带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可见目标要求与过程控制的关系,因而火电厂内部安全目标的分解与控制是完全必要的,它一方面可以使总体目标得以完成,而且可以把目标与岗位职责、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但一些电厂内部的安全目标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缺乏与各车间、班组职责相关的特色,也缺少中间检查。其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已提出了厂、车间、班组实行三级控制的原则,有的公司进一步发展,加上“班组控制差错”,实现四级控制。从运行方面的事故、障碍、异常以及人身方面的死亡、重伤、轻伤来看,三级控制是符合事故金字塔分布规律的,不足的是对技术、检修部门的要求有所欠缺。而火电厂要做到参数稳定,其燃用煤的煤质控制与连续供给,汽水品质的监督与控制,自动控制装置的调节品质与投入率以及运行人员的精心操作都很重要;设备缺陷的及时处理、保护装置的全过程正确投用以及各项技术监督,特别是金属、绝缘、热工、继保监督的内容对防止事故发生或避免事故扩大都有密切关系,都可成为班组的目标,也可以是完成总体目标的措施;而反习惯性违章(包括行为性、装置性和管理性违章)、实行危险点分析也同样是人身安全方面要做到的事,是下一级目标与措施的内容。这些内容如果纳入目标管理,将使目标分解与兑现工作更具体、更可操作、更可检查,更有利于安全的超前控制。

2  关于规程制度方面的情况与建议

发电厂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之一是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一般讲规程是对工艺、操作、检修检验、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或行动准则。建立、修订、宣贯是保证规程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步骤。规程制度的内容要符合国家、行业及设备制造厂商的要求,特别是强制性要求,要结合电厂的生产实际,可操作、可检查。电厂安监或安全管理的任务是监督规程制度的建立、修订与执行。

发电厂安全生产方面该有多少规程制度?一般的看法是3规10制:3规是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电厂投运1台设备就要有1台设备的运行、检修规程。10制以及每项制度都要派生的一些规定、办法可参考如下:

(1) 各级责任制: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2) 运行管理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切换、交接班制度(含动火票、热控装置维护工作票、热控保护退复役管理与交接制度),携带型接地线管理、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运行及异常分析制度,反事故演习制度,设备维护制度;

(3) 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命名管理、设备系统标示管理、设备分工规定、设备评级规定、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设备技术挡案管理;

(4) 技术监督制度:包括监督网管理规定、监督报告制度、建档规定,其中环保监督含7项规章制度,热工监督含17项规章制度,化学监督含12项规章制度;

(5)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监护制、检修作业指导书;

(6) 安全管理制度:含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安全标志管理、安全例行工作规定、外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临时工安全管理、事故调查统计报告与安全奖惩制度、异常障碍标准、外来人员参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两票管理考核规定;

(7)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级安全教育管理、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全能值班员与仿真机培训管理、安全规程及紧急救护法培训与考核;

(8) 劳动安全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含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厂内机动车辆、电梯、起重装置、脚手架、电力安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临时电源安全管理制度,手动、电动、风动工器具、喷灯及其它工器具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9)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包括贮存、弃置、出入库管理及应急处置;

(10) 消防、防灾减灾与应急预案工作管理制度。

当前的问题是修订不及时,个别规章制度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可检查性差。表现在设备已经更改,控制方式业已改变而规程未作修改;国标、行业标准或上级公司要求已提高而标准、制度未变;未把以往事故中总结出的防范措施纳入现有的规章制度体系中。当前两票三制、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保护装置退投役管理、事故(障碍)调查处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等,由于其涉及电厂内部多个部门,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尤其不能疏忽。

应关注的问题有如下4条。

(1) 《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中关于运行的条款没有在运行规程中得到体现,包括起动条件(如阀门位置、重要仪表是否可靠,失去控制能源时阀门是否能在安全位置,带蓄能装置的开关、阀门是否正常蓄能等情况的检查确认)、起动前需进行的试验校验项目、紧急停用条件及事故处理要求等;有些电厂的运行规程中故障处理部分缺项(如锅炉运行规程中缺汽水管道水冲击、油管爆破、一次风管堵管、结焦、汽水品质恶化、尾部烟道再燃烧等异常情况等条款),也没有按现象、原因、处理3段落写故障处理的条文,此类问题将不利于故障处理、运行人员的培训与故障分析。

现在大部分机组都实行远动、集控,机组起动    现有的火电厂安全性评价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查评规定,基本依据是原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实施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关于发电厂的10章内容及《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其基本内容是:

(1) 贯彻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以实现超前控制;

(2) 贯彻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强化规章制度的建立,推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设施标准化;

(4) 检查反措与安措的落实情况,以确保安全投入;

(5) 检查安监机构、安监人员资质与职权,安全网组成,安全例行工作,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安全奖惩情况,以理顺企业内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与安全保证体系的关系,强化安全管理;

(6) 检查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特别是临时工、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以保证从业人员的权利与资质。

查评内容基本包含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的6项职责。当然作为电力生产企业除了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以保障职工安全健康、避免火灾外,还必须保障电网供电、电力设备安全,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年1号令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生产工作的需要。

电网公司于2003-10-08发行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一书,包括了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贯彻了《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职责与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进行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安全性评价,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促进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它与《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是一致的,与贯彻2004-01-0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是一致的。

现将笔者在参与一些火电厂的安评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查评情况与建议介绍如下,以引起讨论。

1  关于安全目标分解的情况与建议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和杜绝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应该说目标要求与过程控制两者是相辅相成

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在提出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后强调要加强对指标落实的过程控制与考核,以及时发现解决带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可见目标要求与过程控制的关系,因而火电厂内部安全目标的分解与控制是完全必要的,它一方面可以使总体目标得以完成,而且可以把目标与岗位职责、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但一些电厂内部的安全目标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缺乏与各车间、班组职责相关的特色,也缺少中间检查。其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已提出了厂、车间、班组实行三级控制的原则,有的公司进一步发展,加上“班组控制差错”,实现四级控制。从运行方面的事故、障碍、异常以及人身方面的死亡、重伤、轻伤来看,三级控制是符合事故金字塔分布规律的,不足的是对技术、检修部门的要求有所欠缺。而火电厂要做到参数稳定,其燃用煤的煤质控制与连续供给,汽水品质的监督与控制,自动控制装置的调节品质与投入率以及运行人员的精心操作都很重要;设备缺陷的及时处理、保护装置的全过程正确投用以及各项技术监督,特别是金属、绝缘、热工、继保监督的内容对防止事故发生或避免事故扩大都有密切关系,都可成为班组的目标,也可以是完成总体目标的措施;而反习惯性违章(包括行为性、装置性和管理性违章)、实行危险点分析也同样是人身安全方面要做到的事,是下一级目标与措施的内容。这些内容如果纳入目标管理,将使目标分解与兑现工作更具体、更可操作、更可检查,更有利于安全的超前控制。

2  关于规程制度方面的情况与建议

发电厂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之一是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一般讲规程是对工艺、操作、检修检验、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或行动准则。建立、修订、宣贯是保证规程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步骤。规程制度的内容要符合国家、行业及设备制造厂商的要求,特别是强制性要求,要结合电厂的生产实际,可操作、可检查。电厂安监或安全管理的任务是监督规程制度的建立、修订与执行。

发电厂安全生产方面该有多少规程制度?一般的看法是3规10制:3规是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电厂投运1台设备就要有1台设备的运行、检修规程。10制以及每项制度都要派生的一些规定、办法可参考如下:

(1) 各级责任制: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2) 运行管理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切换、交接班制度(含动火票、热控装置维护工作票、热控保护退复役管理与交接制度),携带型接地线管理、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运行及异常分析制度,反事故演习制度,设备维护制度;

(3) 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命名管理、设备系统标示管理、设备分工规定、设备评级规定、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设备技术挡案管理;

(4) 技术监督制度:包括监督网管理规定、监督报告制度、建档规定,其中环保监督含7项规章制度,热工监督含17项规章制度,化学监督含12项规章制度;

(5)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监护制、检修作业指导书;

(6) 安全管理制度:含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安全标志管理、安全例行工作规定、外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临时工安全管理、事故调查统计报告与安全奖惩制度、异常障碍标准、外来人员参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两票管理考核规定;

(7)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级安全教育管理、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全能值班员与仿真机培训管理、安全规程及紧急救护法培训与考核;

(8) 劳动安全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含劳保

用品管理制度,厂内机动车辆、电梯、起重装置、脚手架、电力安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临时电源安全管理制度,手动、电动、风动工器具、喷灯及其它工器具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9)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包括贮存、弃置、出入库管理及应急处置;

(10) 消防、防灾减灾与应急预案工作管理制度。

当前的问题是修订不及时,个别规章制度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可检查性差。表现在设备已经更改,控制方式业已改变而规程未作修改;国标、行业标准或上级公司要求已提高而标准、制度未变;未把以往事故中总结出的防范措施纳入现有的规章制度体系中。当前两票三制、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保护装置退投役管理、事故(障碍)调查处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等,由于其涉及电厂内部多个部门,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尤其不能疏忽。

应关注的问题有如下4条。

(1) 《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中关于运行的条款没有在运行规程中得到体现,包括起动条件(如阀门位置、重要仪表是否可靠,失去控制能源时阀门是否能在安全位置,带蓄能装置的开关、阀门是否正常蓄能等情况的检查确认)、起动前需进行的试验校验项目、紧急停用条件及事故处理要求等;有些电厂的运行规程中故障处理部分缺项(如锅炉运行规程中缺汽水管道水冲击、油管爆破、一次风管堵管、结焦、汽水品质恶化、尾部烟道再燃烧等异常情况等条款),也没有按现象、原因、处理3段落写故障处理的条文,此类问题将不利于故障处理、运行人员的培训与故障分析。

现在大部分机组都实行远动、集控,机组起动前少关或少开一个阀门,有时可能只是延误起动;但有时起动前并不能发现,例如仪用空气排气阀未关,常常并不影响起动,但一旦运行中空压机因失去厂用电停运,压缩空气罐贮备量便不足以应付事故处理中执行机构的用气而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再如减温水截断阀有漏流、其控制调节装置(包括其蓄能器)是否正常缺乏检查并不影响起动,但事故状态下,减温水关不下来,可能导致汽水管道的水冲击,严重时将导致汽缸变形;电气方面如果仅限于屏幕操作,往往难以发现三相操作不同步的问题。然而当前机组运行人员的配置(包括数量与素质)常常难以完成众多的检查与操作,特别是在修后起动时,因此必须采用有计划、有分工地组织一些专业人员共同完成此类任务。事故教训表明,不能安全地将机组停下来,或盲目抢起往往是事故扩大的原因,因此此类检查、试验必须包括故障时能否自动联锁并能使机组安全停役的内容。要知道故障突发时不可能寄希望于许多人都在场,寄希望于运行人员都训练有素、都能正确判断与处理。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正确测量,放在完善自控装置的调节性能(包括调整投用gcs后的响应速度),放在保护、联锁装置的可靠性方面。

有一种倾向应该注意,就是不加分析地扩大保护定值,延长延时时间,实则等于取消保护。例如,有一电厂发生了汽包低水位保护到了汽包干锅还不动作的事件,其实锅炉缺水对设备的损伤首先是因为水冷壁管间温差超限而变形,在起动中壁式过热器、包复管因疏水不良下行管段出现双相介质时可以见到它们外鼓的现象,而水冷壁管缺少流动汽水混合物的可靠冷却,同时炉膛温度高于金属管壁许用温度才是爆管的原因;变形与爆管可以出现在炉膛熄火前,也可以在熄火后的冷却过程中,况且锅炉蒸发受热面含汽量的变化影响实际存水量,起动阶段汽包水位膨胀和停用时的收缩都不可避免。因此一些厂推行的汽包全充水起动,全炉汽包低水位已失去显示后以可见水位以下还有水为由,增加若干延时时间的作法都不可取。

(2) 要总结采用dcs控制方式后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管理方面的对策。实行dcs控制后,在信号-控制-反馈间有许多环节,这些环节的故障常常使人意外,造成判断失误,如何提前发现是“25项重点要求”的基本原则,应有组织地加以关注与总结;近期各发电公司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例如关于软件管理,工程师站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要求,无线通讯干扰问题等。信息不畅、缺乏交流、缺少落实的动力,是当前问题所在。

(3) 发生故障后要对照厂部规章制度的条文,明确原因、责任,以体现按章办事、强化管理的观念。按章处置是法治的基本观点,所以,一是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可检查、可操作;二要能按规定对照处置;三要找管理上的不足,故障后发现责任不明确的,发生事前未能预料的突发事件或虽有准备但遇事慌乱导致事态扩大的一般都应找管理原因。个别企业出了事以处分某某了事,对策是诸如提高安全意识之类,缺少具体作为又何来教训。应通过故障分析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 要实现设备异动的全过程管理。设备异动管理从申请、批准、实施、验收到图纸修改、规章制度修订全过程涉及电厂一些部门,现在的问题是后期工作比较薄弱,容易引起管理脱节,其中“规程、制度发放清册”是重要基础工作,尤要加强。

3  两票管理方面的情况

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是发电厂多年来始终坚持并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工作票用于处理各工序间的前后关系,避免人身、设备损伤;操作票用于提示操作者操作步骤之间的先后关系及操作要点;两票制度本质上是防误工作的组织措施。《电力安全技术》杂志近几年已经发表了许多相关文章,提出了许多建议。

比较普遍的问题是:两票合格率虽高,但隔离及安全措施笼统不具体、缺少必要的动态检查,合格率考核内容过分注重票面;经上级安监部门同意检修工作实行系统工作票后,检修后期试验工作管理有疏漏等。作为一种组织措施,要按要求贯彻,但重要的是员工对制度的认同程度与执行态度,否则很容易成为形式,甚至出现无票作业,事后补写以应付检查考核的现象。

3.1  工作票方面应关注的问题

工作票是设备从运行(备用)状态转入检修状态以及检修各阶段间的作业凭证,隔离措施的确定与实施是工作票的关键。原意是由签发人填写,运行接票人补充相关隔离措施,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认可隔离措施已执行后方可检修。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签发人越权或厂部过分放权、实行系统工作票以及检修工作外包,加以运行补充措施不够,从而比较普遍地存在隔离措施填写不规范或不全。而严格意义上电气设备的接地,承压部件的消压,煤粉、油、氢系统及其它密闭系统的置换是设备可以进入检修状态的标志,是隔离措施的一部分,但习惯上其中有部分工作属检修工作内容,因此哪些由运行负责装、卸,哪些由检修自理需要明确,以避免疏漏。建议:

(1) 加强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审票人的培训;在使用系统票的大小修状态下,宜设专人负责协调各项检修工作,办理开工、允许、试验及工作结束事宜;

(2) 要从票面上强调工作开始、结束与工作票开始、终结的区别与关系,前者涉及检修作业的开工与完工,后者涉及设备状态的改变,涉及隔离措施的确立与恢复。使用热机工作票时,工作票终结、复役的概念普遍较弱;

(3) 还有一些涉及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基本是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例如搭脚手架、密闭容器通风、起重安全措施、动火等,它们不涉及设备状态的改变,列入“危险点分析”及检修自身安全交底项目比较妥当。原则上应在工作许可后及结束前由检修设置、拆除;

(4) 热工控制设施,热工、继电保护装置工作状态的转变涉及主设备的状态,因而它们的检修存在前后工作交叉问题。要用相关许可手续保证设备安全。例如吹扫炉膛负压表管的简单工作,常常要求运行人员变自动为手动,热控退出炉膛压力保护后才能吹扫,吹扫工作结束才能投保护、自动,此项工作涉及若干部门和人员,现有的热力工作票票面难以约束交叉工作的先后关系,特别是控制吹扫工作结束后的复役工作;有的动火工作需进行系统隔离与置换,也存在先后交叉关系,按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的票样其隔离措施与热机工作票内容重复,同时使用工作票与动火票又增加了管理工作量,因此应用措施票约束此类工作中的先后关系;

(5) 在外委检修工作的场合,工作票涉及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是分析是非曲直的重要凭证,双方都要重视。系统隔离与交底是甲方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免责任不清必须双方签名,检修中工器具的使用以及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理应由承包方负责,而由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交底的,可推行危险点预控方法。采用检修工作外委以后,甲乙双方是合同关系,原《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部分条款,包括工作票票面,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许可人及联系人的职责都不完全适应需要,应予调整;

(6) 工作票合格率考核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工作票使用功效,考核办法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当前重票面质量而忽视隔离措施,对工作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比较少,工作票合格率很高,而出了人身事故又是无票操作,值得研究。建议两票审查应由专工进行,安全员汇总、安监抽查考核的办法。重要的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不断调整以提高工作票的使用功效。

3.2  操作票方面应关注的问题

操作票主要是电气倒闸操作票方面,应予关注的是:

(1) 采用闭锁装置(含key box)的电气设备只要不乱用开锁通用钥匙,可以避免许多误操作行为,但是防走错间隔、携带型接地线装、卸,以及电缆头的接入与拆开等工作,难以通过闭锁装置防误,仍需注意;

(2) 采用微机开票可以避免漏项错票,减少重复劳动,关键是微机内运行状态与实况保持一致,特别是操作过程中因故不能继续进行时,票面未进行的操作项要对微机内的状态及时加以调整,保持二者状态始终一致;

(3) 实施dcs控制方式后,有条件在控制室进行倒闸操作,但是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保险,检查刀闸、断路器、地线abc三相的接触状态、位置是否都正常等工作都在就地,事实上到控制台的位置信号,由于构件的故障曾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信号本身需要核对,所以就地工作不可少。而且采用鼠标操作要同时实行监护人监护比较困难,因此这方面的改革宜慎重。

现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热机操作票的使用没有作统一规定,但是油泵、水泵、风机、除氧器在切换、解列与并列过程中,由于操作先后次序的过错曾经发生过一些事故,甚至大事故。并列运行的除氧器要解列,先关水联络门再关汽联络门,若相反操作,运行中的除氧器水位必然大幅度下降,甚至导致跳机,复杂的情况更有防误问题,因此推广热机操作卡(票)提示操作人员防止漏项、错项很有必要。

关于危险点分析

开展作业危险点分析工作,是贯彻执行《安规》的好方法,是防止违章现象屡见不鲜的重要手段。现在的问题是填写在措施栏内的措施过于简单,有流于形式的倾向。谁进行分析,如何分析,依据什么等都是要研究明确的事。当前必须在肯定危险点分析方法的前提下,加强指导以求提高。

(1) 电力系统现有的两票制度已成传统,不宜撇开它们另起炉灶,况且系统隔离是任何与运行系统有关的检修作业危险点分析的重要内容。现有的两票有利于责任区分,不足的是安全措施中检修自理项目的管理存在疏漏。因此,将此部分内容作为工作票的附页,并作为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安全交底的凭证,这有利于贯彻责任制,特别对外委检修项目尤其适合。

(2) 作业危险点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规定安全措施(不含系统隔离)是工作负责(监护)人的责任,具备此能力是当工作负责人的条件;工作许可人可以对有无措施实行监督,但对其是否完整正确不负责;外委检修工作中甲方应对安措进行审查,特别是电厂要害部位的检修工作,因为可能危及电厂设备安全,必须关注。

(3) 目前一些单位危险点预控工作中出现“注意安全”这样的笼统的字样,与编制人员的经验与知识面不足、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危险性缺乏了解有关,也有组织宣传不够、缺乏要求的问题。预控工作的最终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安监人员、作业班组人员经讨论和实践后不断提高的结果,而讨论本身兼有提高安全意识的功能。采用通用的危险点预控方法而摈弃《安规》的规定是不对的,因为《安规》本身是电力行业事故教训的总结,反习惯性违章的主要内容也是反对违背《安规》这个章程。但仅仅局限于《安规》的规定也不对,因为《安规》有的规定太原则,不好操作;其次《安规》已有多年没组织修订,国家、行业标准中一些涉及作业安全的内容没有或者没有完全编入《安规》,包括特种设备、特殊工种、危险品使用等方面的内容。虽然如此,作为危险点预控的起点,能将《安规》的相关规定纳入措施之中,至少起到提醒的作用。通过危险点预控标准措施卡票加现场补充要求的作法,以及凡是大、小修项目的措施要纳入检修文件包的要求是可行的。电力行业中很多工作是具有共性的,现在出版的行业标准“预控措施” 有极大的参考价值,甚至可以套用,关键是电厂安监与保障体系的参与和组织。

5  关于应急预案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生[2003]389号文的要求。其目的是:以备不测,减少损失。电力系统在紧急救护、消防预案方面有一定的基础,但是离《重大应急计划要素及制定程序》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虽然电力产业的特殊性容易使大面积的停电事故造成巨大的社会问题,但它是电网--电厂之间的综合问题,电厂在总的应急预案中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要参加电网组织的反事故演习,并从中找出不足。

历史事件证明,火电厂全厂对外停电(特别有直供线的电厂)、灰坝垮坝、灰管爆漏、溢漏油污染曾经对公众造成过威胁;油气系统着火,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氯、氨气泄漏,放射源丢失等可能对电厂、公众造成威胁,这些都需要建立某些预案以防不测。其中除全厂对外停电的措施已列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外,应急预案的其它内容还应包括组织、通告程序、恢复程序、危险识别、疏散保护措施、应急设施、外援要求、演练要求以及不断完善等内容。

现有的应急预案侧重于组织体系,缺少其它内容,而且缺少演练,万一有事也难以落实。因此应对照上述要求并通过演练来暴露问题,并不断加以完善。

此外,一些人身伤害事例表明,电厂工作人员在火灾中逃生、防止高温蒸汽烫伤、窒息死亡等自

救能力方面缺乏训练和常识。

6  关于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显然包括劳动技能及专业培训的内

容,相当于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及其它操作规定的学习与考核。根据安全评价条款,当前存在以下问题:

(1) “安全日”活动内容偏于事后,当然学习事故通报包括厂内各种不安全现象以引起对自身安全工作的重视,并从中吸取事故教训是必要的;但基于要做好预防,研究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危险点预控工作,制订措施并加以规范,从而学习、完善相关措施也应纳入“安全日”活动;

(2) 从近期一系列的重大伤亡事故分析,员工

要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火、会自救逃生”已被列入中央三部局“关于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要求中,其中第3会是当前的薄弱环节,应当进行重点培训;

(3) 特殊工种的培训,主要是电工、危险品保

管员、架子工、起重指挥员的培训取证工作有待加强;

(4) 安全教育室的作用是对新老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举办安全展览,其中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及相关资料;

(5) 安监人员自身的培训。现在要实行注册安全师制度,问题是必须有电力系统的特点,包括传统的和需要更新的内容,即从事后处理向预防为主转变过程的知识层面及工作方法的更新,以及电厂控制方式变化,信息化管理模式、检修工作外委等变化引起的生产、工作关系变化以后的知识更新等;

(6) 要加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法规的学习。安全法规的学习不仅仅是《安规》的学习,目前与安全相关的法律就有《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教育法》、《电力法》、《环境保护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以及国务院关于事故调查、统计及处理的规定等,还应包括上级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这些都应予以关注,必要时要组织宣贯。

7  关于设备管理

火电厂设备管理涉及到许多专业以及一系列的技术问题。安全管理关注的内容主要在于是否实现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是否存在责任真空和“三不管”问题,包括生产工作的“五同时”和建设工作的“三同时”等闭环式的工作方法等。如一些电厂的吹灰器、电动阀门、振打装置不灵,往往久拖不能解决,常常在分工调整以后才得以解决。现在的问题是:

(1) 备用设备的定期试验、定期切换问题,包

括运行设备、安全装置等的定期工作。安全阀、快关阀、消防设施、直流系统等的定期试验工作较差,还有一些设备、系统、设施、安全工器具、漏电保安器等装置的定期试验工作没有纳入制度,需要改进;

(2) 缺陷管理是电厂日常的重要工作,从发现、判断、分工处理到验收,涉及到电厂多个部门,容易造成扯皮误事,而实行计算机管理则便于信息共享。其次,缺陷分析的目标是:通过改进,提高计划检修的工作质量,减少运行中缺陷处理的数量。它是确定检修工作项目的依据,也是检查检修质量、进一步改进检修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实现闭环控制不可缺少的环节。缺陷管理属于设备管理的范畴,但涉及重大隐患的事项要实行安全监督;

(3) 设备异动管理问题。设备异动是电厂经常

发生的事,设备异动工作中的批准、施工、验收的问题属技术管理的范畴。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是登记记录、图纸规程修改、有关人员的组织学习、考核与实践中总结工作的监督;

(4) 发生故障后的“四不放过”。任何发电厂都难免发生故障,通过调查对引起故障的违章者进行处分是必要的。但事故调查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从来都是为了避免再现。现在有一种倾向:强调事故处罚从快、从严,忽视本质安全。一次误操作事故可以以从严处分责任者为终结,也可以通过设置防误闭锁装置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清河电厂1981年1月的除氧器事故有操作失误的问题,但事后从安全装置、结构、检验以及组织上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无疑对防止此类恶性事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四不放过”从字面上与“三不放过”没有太大区别,实际上要从管理层次上找原因、找责任、找对策,从制度上予以保障,从安全的本质上下功夫。要树立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与防范措施并非一一对应,防范措施切忌就事论事,其覆盖面要广阔得多”的理念。

8  关于外委工作

现在发电厂有许多工作需要外委,按《合同法》的规定,各类合同中双方的安全职责各有特点,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而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存在违约责任。因此,从合同生效到合同终止始终存在着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规定了工程承包方的4项资质条件和发包方的4项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法》中有“2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存在安全威胁的,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规定。现在的问题是,安全协议较笼统,安全交底也缺少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作为承揽工程合同方理应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在电厂工作期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工器具借用问题,其安全职责应当事先明确。

外委工作的质量记录是由iso9000系列明确的内容,但有一个问题值得商榷:即符号式记录是否适应设备状态的动态分析与寿命分析;其次是应予交接的技术资料内容与深度常被忽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内涵不明确,从而增加了修后技术分析的难度。

加强全过程技术监督的目的是提高发供电设备的可靠性,因而实行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由电网主管电力公司的技术监督部门实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现在电力体制已发生变化,电力试验研究院的隶属关系已发生变化,主要是经济关系,电厂9项技术监督的内容有的已分别对口于环保局、网公司,还有的是电厂自身的需要。除了标准传递工作内容以外,技术监督工作委托电力试验研究院进行的目的、方式与效果都值得研究。

9  关于安全监督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颁发了《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提出了安全监督机构的8项职责。安全性评价工作已经通过设备评价的方式把与保证体系相关的预防措施纳入整改计划。但人身防范措施,涉及反习惯性违章,涉及安全工器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购置与使用,涉及安措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都与上述8项职责有关。相对而言,安全评价9项内容中得分最低的常常是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这一项,值得安监工作者研究改进。

有2个问题比较普遍:其一是劳保用品问题,现在有的电厂错误地把工作服与厂服混淆,误以为发工作服是一种福利待遇,甚至提出统一工作服的要求,其实工作服是为劳动安全而设的,不论临时工、正式工都要穿戴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劳保用品,安监要据此发放、监督使用。穿扣子、拉锁锁头容易脱落的工作服还是穿用布带或粘扣上身的连体服参加锅炉、汽机、发电机的内部检修?穿腰部带攀、弯腰露后腰的工作服还是穿背带裤开机床?那些要用防砸鞋、耐酸碱鞋、耐油鞋的工种,都发皮鞋对吗?女士进现场要把长辫盘在帽内而男士可以带领带,合理吗?纱布口罩不能用作防尘口罩是早有明文规定的,可有的厂还在用。其二是关于特殊工种、特种设备(除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器具管理、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品管理、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国家近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安全、卫生法规,还有一些强制性的国标,这些都要贯彻落实。

目前在一些电厂落实较差,其中也许是分工的问题,也许是责任制的问题,也可能是人员配置的问题和安排的问题,也有电力行业规程修订的问题,包括《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6222工业煤气安全规程》、《gb11984氯气安全规程》、《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4387工业企业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等。此外在地线配置与工艺方面,在登高、起重、多种经营子企业的消防、机械伤害防护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安监机构本身的职责,各级安监机构要找出原因,寻求对策。

第8篇 气物质、生物质电厂燃料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凯迪各生物质电厂燃料及料场的安全防火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燃料收加储运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 定义

3.1 动火“五不”原则:防、消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明火作业下方的可燃物品,在未清除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动火;作业场所,没有足够有效消防器材不动火。

3.3 动火“四要”原则:动火施工单位,要指定现场看护人;现场安全看护人和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围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动火并采取措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和立即扑救,防止事态扩大;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动火“一清”原则:施工人员和看护人,对施工后的现场,必须彻底清除遗留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离开

4 职责

4.1 电厂总经理:是燃料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燃料的安全防火工作。

4.2 电厂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编写料场消防制度并监督执行。

4.3电厂燃料安全防火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坚持“四要”、“一清”原则;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做到与发电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执行安全防火制度,依法纠正违章;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4 发电维护部:定期对料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监督隐患整改。

4.5 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公司安全防火工作;.制定本公司的安全防火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主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5 程序

5.1 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

5.1.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电厂总经理

副组长:燃料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部长、专工、值长、站长、义务消防员等

5.1.2成立储料场义务消防队

指挥小组:总指挥 副总指挥

救火组:组 长 成 员

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物资组:组 长 成 员

联络组: 组 长 成 员

5.1.3 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在每年度1月份,由电厂总经理与燃料副总、生产副总签订安全责任状;燃料副总与外部收购站站长等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生产副总与发电维护部副部长、料场站长、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状。(安全责任状模板见附录)

5.1.4 电厂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要积极参与安全防火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业务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2 日常管理

5.2.1 电厂成立以总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火工作。

5.2.2 电厂发电维护部对料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主持召开燃料安全防火会议,解决安全隐患,并做好会议记录。

5.2.3 由料场管理员、保安人员对料场定期巡检、堆垛测温,巡检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掌握各季节燃料堆垛内温度变化情况,杜绝因堆垛温度过高造成燃料自燃。

5.2.4 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站长负责巡检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者,根据相关奖惩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2.5 料场门前要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和禁止吸烟警示牌。站内严禁人员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助燃物进入,外来人员未经站长同意不得进入料场。

5.2.6 保安室门前设置火种袋。在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料场时,保安人员必须提醒外来人员把随身携带的打火机、香烟、火柴等存放火种袋内,由保安员妥善保管,在离开时带走。

5.2.7 进入料场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加装防火帽。保安人员要对进场机动车辆检查,查看送料车防火帽加装情况、发动机上部积料清理情况。

5.2.8 保安人员要维持好正常的收购秩序,指挥车辆按要求行驶、排队、停靠,及时疏通道路,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2.9 对长期在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装载车等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发动机上的积料,确保安全可靠;装载机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装载机制动片的温度和制动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现象。

5.2.10 一切机动车辆不准在料场内停留、加油、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及时做好防火措施并尽快拖出场外修理。

5.2.11 联系当地派出所做好周围群众逐户走访、解释工作,严禁在料场周围6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5.2.12 值班室内张贴消防平面图,详细标明燃料堆垛、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设施等布置情况。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5.2.13 消防设施要由专人保管和维护,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如消防龙头、水管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移作他用。

5.2.14 避雷针周围杂物做到及时清理,避雷针半径2米范围内不得有堆料。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护,并定期测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并做好记录。

5.2.15 每季度举行一次消防演习,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5.2.16 发现火灾时,必须迅速按照消防预案紧急处理,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2.17 工作人员或维修人员需在料场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动火审批程序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在完成安全措施布置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2.18 坚持动火 “五不”、“四严”、“一清”原则;动火作业前做到“五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动火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撤离前,要根据情况对动火设备、物品、作业现场做洒水降温处理;在工作人员撤离后,要安排人员留守监护2小时以上,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5.2.19 加强料场内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扯临时用电线路;站内严禁使用电炉、火炉烧饭、取暖,严禁焚烧物品。

5.2.20 认真做好交接班,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并将堆垛温度变化趋势、上一班出现的问题等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2.21 料场应当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防火记录。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 记录

7.1附录a:料场防火安全责任状模板

7.2附录b:交接班记录本

7.3附录c:安全活动记录表

7.4附录d:安全巡检记录表

7.5附录e:堆垛测温记录表

7.6附录f:来客来访登记表

第9篇 火力发电厂安全管理

一、引言

电力安全生产是体现发电企业综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正如电力工业部官员指出的,“事故的原因有技术问题,也有管理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有设备问题,也有人的问题,主要是人的问题。管理问题和人的问题集中反映了领导的管理思想问题,不抓好企业领导人的管理思想问题是不行的”。发电企业综合管理落实在安全工作方面,必须坚持“设备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人员是保证”的三条原则,安全必须从这三方面抓起,加强设备深层次治理、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要提高人员素质扎扎实实抓好班组安全基础、生产技术基础的管理工作。

二、建立现代发电厂安全管理体系

几十年来,由于各电网主要由小电厂、电机组组成,管理上又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因此,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弊端,如管理环节复杂,渠道不顺畅;部分职工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完善、管理人才不足、管理手段落后等。这些弊端严重影响了企业安全系统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管理:

1、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强化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权威职能。改变原来车间安全专工由车间管理、班组安全员由班组管理的旧模式,实行了车间的安全专工由安监部门直接管理作为厂安监部门下派到基层的安全监察代表,行使厂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职能。班组安全员则直接在车间安全监察员领导下开展工作,属车间派驻班组的安全监察员,这样形成了垂直管理的安全网络。各单位对安监部下派的安全监察员、车间下派的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均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归属安监部,人员的选定由车间推荐、安全部门考核认定批准后方能上岗。

2、建立企业内部安全评价制度。1997年华北电网的“安全评价”工作在全网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专家会诊”的方式具有消除隐患、可超前处理事故的优越性,可以借鉴到企业内部中来建立企业内部安全评价制度,由企业组织安全管理技术方面的“专家级”人员对厂下属生产单位进行全面安全评价。每年举行1-2次,并根据评价及时整改,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

3、结合考核机制,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制,形成厂、车间、班组三级严密的安全系统网络。安全管理中建立了安全效益双百分考核制度,根据安全责任进行“百分考核”,按事故责任与安全百分考核挂钩扣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者的安全百分奖励,从而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紧密有机地结合,达到警戒的目的。通过强化落实责任制,从厂长到每个职工都能严明自己的责任。将安全责任制重点落实到基层班组,班组落实到个人,从而真正形成了“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车间控制障碍和轻伤;全厂控制重伤和事故”的三级安全控制体系。

第10篇 电厂带压堵漏作业的安全管理探讨

当电厂运行设备突发介质泄漏的紧急情况时,常规的检修方法是首先进行设备隔离甚至系统停车,然后进行检修。而采用带压堵漏技术,可以在不影响电厂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对带温、带压的泄漏设备进行封堵、修复,能迅速}肖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问题,避免了常规检修方法可能导致的机组降负荷、停机而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然而,带压堵漏作业又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一旦操作失误,可能引发恶性的人员及设备事故。针对带压堵漏这种特殊的检修作业,要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规定来规范和指导。该规定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带压堵漏作业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风险分析、工作准备、现场安全要求、防护用品使用要求、人员培训要求、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等,带压堵漏作业人员应熟知该规定内容。

l做好风险分析

多数带压堵漏作业的工作环境恶劣,作业空间狭小,劳动强度大,作业中不确定危险因素多、作业风险大,可能发生灼伤、窒息、中毒、爆炸等人身和设备事故。因此,带压堵漏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工作负责人应组织工作人员,根据泄漏设备的介质、压力、温度及现场的作业环境,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产生的后果,编写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2重点监管

带压堵漏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凭包含真实、可靠的作业安全信息的工单准备文件及带压堵漏作业施工方案到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高风险作业工业安全许可证》。安全管理部门对带压堵漏作业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分析、评价后,在《高风险作业工业安全许可证》填写安全措施要求,批准实施。

3工作准备

《高风险作业工业安全许可证》获得批准后,工作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和《高风险作业工业安全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进行带压堵漏作业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准备、个人防护用品准备、人员准备、工器具准备、文件准备、应急准备等内容。

4人员资格要求

由于带压堵漏施工是在没有隔离措施的情况下带温带压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j生,所以对操作人员资格应作相应要求。(1)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带压堵漏专业培训并取得带压堵漏资格证的操作人员。(2)要有丰富的带压堵漏操作经验。(3)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责任心强,防范风险意识强。

5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

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应到现场对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确认以下安全措施都已落实到位:(1)是否制定带压堵漏作业施工方案;(2)是否办理《高风险作业工业安全许可证》;(3)检修区域是否隔离,并设置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4)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准备齐全并正确穿戴;(5)特殊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如涉及到高处作业时,为便于作业人员检修,应搭设牢固的脚手架;在密封环境中,应首先测试环境中的氧气含量,若氧含量不足,须加强通风;(6)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高风险作业工业安全许可证》中的要求进行操作。

6个人防护用品要求

为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必须为带压堵漏作业的检修人员提供充足、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高温、防水手套,防高温、防烫服,防雾面具等,安全监管人员及工作负责人对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需要特别强调一点,在高处进行带压堵漏作业时不得系安全带。因为系上安全带后,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高温蒸汽泄漏,根本没有解开安全带逃离的时间,这时,安全带可能就会变成一根“要命带”。

7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带压堵漏作业专业性很强,对作业人员的机械专业知识、堵漏专用工具的使用、安全意识、现场突发状况的应变能力等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带压堵漏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取证培训,二是公司自行培训。培训内容除了学习电厂运行系统知识、带压堵漏技术基本原理、各种常用消除泄漏方法、带压堵漏专用工具使用知识、事故案例以外,还应着重强调作业时存在的风险及相应安全措施,如密闭空间的安全作业、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8结束语

带压堵漏作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若堵漏方法操作不当,不但堵不住,反而会使漏点扩大,危及人身、设备安全,因此仍然是一种应急情况时的检修措施,只有加强设备的运行安全管理,制定合理、准确的日常生产计划和预防性维修计划,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设备缺陷,才能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第11篇 现代发电厂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几十年来,由于各电网主要由小电厂、电机组组成,管理上又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因此,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弊端,如管理环节复杂,渠道不顺畅;部分职工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完善、管理人才不足、管理手段落后等。这些弊端严重影响了企业安全系统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管理:

1、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强化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权威职能。改变原来车间安全专工由车间管理、班组安全员由班组管理的旧模式,实行了车间的安全专工由安监部门直接管理作为厂安监部门下派到基层的安全监察代表,行使厂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职能。班组安全员则直接在车间安全监察员领导下开展工作,属车间派驻班组的安全监察员,这样形成了垂直管理的安全网络。各单位对安监部下派的安全监察员、车间下派的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均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归属安监部,人员的选定由车间推荐、安全部门考核认定批准后方能上岗。

2、建立企业内部安全评价制度。1997年华北电网的“安全评价”工作在全网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专家会诊”的方式具有消除隐患、可超前处理事故的优越性,可以借鉴到企业内部中来建立企业内部安全评价制度,由企业组织安全管理技术方面的“专家级”人员对厂下属生产单位进行全面安全评价。每年举行1-2次,并根据评价及时整改,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

3、结合考核机制,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制,形成厂、车间、班组三级严密的安全系统网络。安全管理中建立了安全效益双百分考核制度,根据安全责任进行“百分考核”,按事故责任与安全百分考核挂钩扣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者的安全百分奖励,从而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紧密有机地结合,达到警戒的目的。通过强化落实责任制,从厂长到每个职工都能严明自己的责任。将安全责任制重点落实到基层班组,班组落实到个人,从而真正形成了“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车间控制障碍和轻伤;全厂控制重伤和事故”的三级安全控制体系。

4、强化设备及生产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安全工作有赖于设备这一“硬件”做基础,再好的安全管理模式如果没有好的设备做基础也不行。在设备管理上应做到利用大小修、低负荷时及时消缺,保证设备健康;整治生产区域不安全部位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作好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定期轮换、定期试验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完善技术诊断工作。

5、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建立健全危险因素信急反馈系统,对日常检查或定期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性质和严重的程度,按规定分级实行信息反馈和整改,现场马上能整改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发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如事故隐患较为严重的要求停工进行整改,各项整改都应形成记录,对各类事故隐患都应进行闭环管理。

6、建立安全培训机制。培训是提高职工全员安全思想和安全管理、安全意识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建立一套有效的安全培训机制,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结合企业改革,建立全员培训机制,对员工进行有序分批的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同时对安全管理专业人员也进行分期、分批的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核制度,与在岗的安全培训、专业培训有机的结合,会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技术素质,夯实了安全工作的基础。

第12篇 水电厂班组的安全管理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完成企业各项目标的主要承担者和直接执行者,也是我们各项工作的落脚点。一个企业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入手,强化班组安全管理,才能真正夯实企业的安全基础。下面,结合个人工作中的认识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有制度,有措施,但执行力度不够,管理工作不到位,加上员工安全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导致习惯性违章行为时有发生;

2、事前控制的能力较差或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实施一项任务前,所分析的危险点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

3、班组为完成年度安全目标的实施细则不规范、不详细、不具体,或操作性不强,各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安全性评价工作时断时续,未日常化、经常化;

5、 班前会、班后会不规范,记录不详细,甚至有时没有做记录;

6、安全活动质量不高,有时只是简单地宣读事故快报或有关安全文件,未做深入讨论,有走过场的现象;

7、在个别班组负责人中还存在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现象;

8、“两票三制”执行不规范。

二、班组安全管理应在“严、细、实”上下功夫

“严、细、实”是五凌公司一贯的工作作风,是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最基本要求,是我们公司的传家宝。我认为水电厂班组安全管理主要应在“严、细、实”这三个方面下功夫:

1、“严”就是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时刻把班组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班组负责人是兵头将尾,既要管好生产,又要管好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杜绝出现“安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特别是对“三违”现象,要坚决制止,并做到严格按规章制度处理。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发电运行的倒闸操作要力求做到“操作前有预测,操作中有预防,应急时有预案”;在维护或检修工作中要力求做到“作业前有危险分析,作业中有可靠措施,作业后有总结评估”。当发生事故、故障或不安全行为时,要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严肃处理。

2、“细”就是班组安全工作要细心、细致,注重每一个细节。班组在生产中对安全工作要做到勤查细检,使每个操作环节,每一次交接班都符合安全生产的规范要求。班组成员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不忽视每一处疑点,不放过每一个隐患,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实”就是班组安全工作要务实、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明确。不搞任何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脚踏实地,讲求实效;要在班组中实行安全岗位动态管理,使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高标准、严要求,常抓不懈。

三、班组安全管理的主要具体措施与办法

1、制订安全目标和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应严格按照控制异常的安全目标原则,根据本班组的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制订实现班组年度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措施必须具体且可操作性强,并认真落实。

(2)落实班组成员岗位安全职责,班组负责人要经常考问,并认真督促落实,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国家、社会、集体、家庭和个人的利害关系,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个人身边无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1)班组在制订年(月)业务技术培训计划的同时,要制订班组本年(月)度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2)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打破一些旧的观念,可以不拘形式,但要有针对性,要务实,必须重效果,有实效,以提高班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并认真做好培训记录与培训总结,评估培训效果。新入厂工人、临时工和转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是由班组负责完成的,同样要认真落实,且要有教育培训记录,并认真组织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跟班进行业务学习。班组全员岗位培训率应达90%及以上,运行值长与其他特殊工种应100%持证上岗。

第13篇 火力发电厂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 概述

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质,在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废弃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众多人员的伤亡或形成社会灾害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使用各种类型的危险化学品,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有效的控制,必须预先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可能发生事故的途径、危害程度及可能涉及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分析,确保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程度,根据发电企业的自身特点,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确保把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企业安全和稳定。

2. 火力发电厂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特性

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大量泄漏,其气体(蒸气)可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团,飘散到较远的地方遇到着火源引爆并迅速回火到泄漏处,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可燃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热值一般较高,发生火灾后火势迅速扩大,温度高,热辐射强,使消防人员难以靠近,增大了灭火的难度;同时,附近的设备、容器因受热而内压升高,可能造成容器破裂或爆炸,扩大事故的危害。爆炸产生的碎片和冲击波能使附近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和设备受到损坏,引起连锁反应。另外,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烟气,威胁附近人员的安全。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尤其是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和易挥发的物质,其产生的有毒气体能迅速扩散到生产区域以外的场所,造成人畜中毒、植物枯死等社会灾害性事故。某些有毒物质泄漏到水、土壤中,会造成环境污染,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火力发电厂根据机组容量及辅助设备的不同,使用的化学品略有不同,但目前大多数大型火电厂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基本一致,主要有:氢气、氯气、氨水、联氨、强酸强碱、抗燃油、六氟化硫等。这些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同时具有这些性质,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综合考虑。

3. 火力发电厂常用危险化学品分布状况及特性

火电厂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布情况如图:

3.1 氢冷发电机组冷却介质--氢气(h2)

发电厂氢冷发电机组利用氢气传热能力和散热能力等良好特性,将氢气作为发电机的冷却介质。

氢气为无色无臭无味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它是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的危险气体。氢气的最小点火能为0.02 mj,只需很小的能量如静电火花,就足以引起燃烧、爆炸。氢气的爆炸极限为4.0%~75.6%。氢气爆炸极限的下限很低,范围宽,遇火极易爆炸。氢气对空气的相对密度很小,为0.07;扩散系数很大,为0.634 cm2/s,一旦大量泄漏,便可逸散在空中迅速大范围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且遇火爆炸燃烧后的火焰容易顺风迅速蔓延扩展。

当气体从容器、管道口或其破损处高速喷出时会产生静电。由于静电看不见、摸不着,容易被忽视,所以静电火花是引起氢气发生火灾事故的重要隐患。氢气从钢瓶、制氢缸等处高速喷出时,瓶内部存有铁锈、水、螺栓衬垫处的石墨或氧化铝等杂质都是产生静电的主要原因。

3.2 锅炉给水处理用药品--氨水(nh3·h2o)或液氨、联氨(n2h4)

发电厂在锅炉补水处理中,利用氨水调节给水ph值,加入联氨等除氧剂进行化学除氧,从而防止给水系统发生腐蚀。

氨水(nh3·h2o)为无色有强烈刺激气味液体,具有弱碱性,易挥发。氨水有一定的腐蚀作用,会刺激眼睛,烧伤皮肤,引起呼吸困难或强烈窒息性咳嗽。浓度约为 5mg/l 时,有强烈刺鼻气味,浓度为 20-50mg/l时,眼和咽喉有刺激感。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高浓度时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

液氨为无色液体,由气态氨液化而得,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当压力减低时, 则气化而逸出, 同时吸收周围大量的热,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30 mg/m3, 易溶于水, 遇水则变为有腐蚀性的氨水。液氨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空气中氨蒸气浓度达15.7%-27.4%,有引起燃烧危险。

联氨(n2h4)为无色油状液体,有类似于氨的刺激气味。联氨易挥发、易燃、易爆,极毒,对眼睛有刺激作用,能引起延迟性发炎,对皮肤和粘膜也有强烈的腐蚀作用。

3.3 机组循环冷却水杀菌或生活水杀菌剂--氯气(cl2)或液氯

发电厂通常向循环水中加氯杀死水中微生物,防止微生物在凝汽器内繁殖,形成粘垢,引起传热效率的降低和腐蚀。有的电厂在生活水中加氯进行杀菌。

氯气(cl2)为黄绿色气体,有窒息性臭味,有毒,一般操作场所空气中含氯不得超过0.001毫克/升。它是一种强氧化物质,可以与普通物质发生剧烈的爆炸性反应,或生成爆炸性化合物。当氯气暴露于潮湿的组织,如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时,则会发生快速的腐蚀反应,会引起咳嗽、喉及支气管狭窄、肺水肿、眼睛和咽喉的灼伤等。

氯气在压力增加或者在温度低于-30℉时,呈一种清亮的、琥珀色液体状态,氯气通常被压缩成液体形式储存在钢制容器中。

3.4 水处理设备再生药剂、锅炉本体及灰管道、汽机凝汽器等的化学清洗药品--工业盐酸(hcl)及氢氧化钠(naoh)等

发电厂在水处理设备再生过程中,多使用盐酸(hcl)及氢氧化钠(naoh),在锅炉本体及灰管道、汽机凝汽器等的化学清洗中多采用盐酸(hcl)、氢氟酸、亚硝酸钠等。

盐酸为无色液体,一般含有杂质而呈黄色。是一种强酸,有强烈的腐蚀性,能腐蚀金属,对动植物纤维和人体肌肤均有腐蚀作用。其气体对动植物有害,是极强的无机酸。

氢氧化钠也称烧碱,市售烧碱分固态、液态,纯固体烧碱呈白色,有块状、片状、棒状、粒状,纯液体烧碱呈无色透明体。氢氧化钠有强碱性,对皮肤、织物、纸张等有强蚀性。

在锅炉等化学清洗中还有可能用到氢氟酸等,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为无色透明至淡黄色冒烟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可经皮肤吸收,对皮肤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氢氟酸中的氢离子对人体组织有脱水和腐蚀作用,皮肤与氢氟酸接触后, 氟离子不断解离而渗透到深层组织, 溶解细胞膜,造成表皮、真皮、皮下组织乃至肌层液化坏死。氟离子还可干扰烯醇化酶的活性使皮肤细胞摄氧能力受到抑制。吸入高浓度的氢氟酸酸雾,会引起支气管炎和出血性肺水肿。

在化学清洗过程中,除了用到酸、碱,还有钝化剂和缓蚀剂。这些试剂都对人体有着直接或间接的毒害作用。亚硝酸钠常用作清洗过程中的钝化剂,误食亚硝酸钠一定量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血管扩展、脉搏加快、血压降低。化学清洗过程中的缓蚀剂根据所选用的品种不同,也具有相当的毒性。

3.5 电液控制系统用油--抗燃油(eh油)

发电厂电液控制系统所用抗燃油是一种抗燃性的纯乙磷酸脂液体,难燃性是磷酸酯最突出特性之一,在极高温度下也能燃烧,但它不传播火焰,或着火后能很快自灭,磷酸酯具有高的热氧化稳定性。

抗燃油是有毒或低毒的,大量接触后神经、肌肉器官受损,呈现出四肢麻痹,此外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一定刺激作用。

3.6 灭弧和绝缘气体--六氟化硫(sf6)

在电力工业中,sf6是一种重要的介质,它用作封闭式中、高压开关的灭弧和绝缘气体。sf6气体的卓越性能实现了装置经济化、低维护化的操作。与普通装置相比,可以节省最多90%的空间。

六氟化硫(sf6)为无色、无味、无臭、无毒的惰性非燃烧气体。纯净的六氟化硫气体是无毒的,但不能维持生命。尽管纯sf6气体是无毒无害的,但在其生产过程中或在高能因子作用下,则会分解产生若干有毒甚至剧毒、强腐蚀性有害杂质,如sf4、sof2、sf2、so2f2、hf等均为毒性和腐蚀性极强的化合物,对人体危害极大。

3.7 其他危险化学品--化学分析药品、剧毒药品、水处理设备的化学防腐药剂等

发电厂在分析化验水、煤、油、气等试验过程中,不同程度地使用并接触到一些危险化学分析药品,如遇高温、摩擦引起剧烈化学反应的硝酸铵等爆炸品,氢气、乙炔、甲烷等易燃气体,丙酮、乙醚、甲醇、苯等易燃液体,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氯酸钾等强氧化剂,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品,氰化钾、三氧化二砷、氯化钡等剧毒品。在化学水处理设备、管道及某些主设备防腐工作中,使用并经常接触到苯类、酮类、树脂类、橡胶类等易燃、易爆、有毒的试剂。

4. 发电厂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发电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及班组,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发现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1 氢气使用的安全管理

发电机氢系统包括:制氢站、输氢管路系统、氢冷却系统、氢置换系统、氢干燥装置、氢检测监测设备及其他与氢气相关连的设备。

制氢站是重点防火防爆单位,进入该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特别通行证经登记方可进入,离开制氢站须在登记簿上注明时间,禁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制氢站。进入制氢站人员不准穿带铁钉子的鞋, 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带防护眼镜。制氢站严禁明火,操作人员禁止吸烟。禁止在制氢站中或储氢罐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操作时使用防爆工具,严禁铁器工具相互撞击以免产生火花。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氢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制氢站必须设置二氧化碳、砂子、石棉布等防火器材。

制氢站在运行过程中,禁止氧气、氢气由压力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当氢气急剧放出时,由于静电原因可能引起自动燃烧和爆炸,当氧气急剧放出时,管道的氧化层可能引起火花,这些都可能引起管道设备的燃烧和爆炸。动植物、矿物油脂和油类不应落入有可能与氧气接触的设备上,在操作和维修装置时,手和衣物也不应沾有油脂。

发电机氢系统运行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精心操作、调整,保证氢冷却系统各项指标、参数在合格范围之内。氢系统进行排污前,必须预先仔细检查排污口附近、上下及周围情况,不得有动火作业进行,排污时排污口周围须设临时安全区并作明显标识。氢系统管路上的滤网、电磁阀应定期检查、吹扫,保证滤网不堵塞,阀门不卡涩。为了防止因阀门不严密发生漏氢气或漏空气而引起爆炸,当发电机为氢气冷却运行时,补充空气的管道必须隔断,并加严密的堵板。当发电机为空气冷却运行时,补充氢的管道也应隔断。

机组检修需进行氢系统气体置换时,工作人员应了解氢系统的管路及设备,掌握和熟悉氢系统气体置换规程,氢系统的气体置换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置换所用的二氧化碳钢瓶装运至现场必须进行验收,并作好明显标识,以防其它气体混入,置换下来的空瓶亦须作好明显标识,新瓶和空瓶必须分开放置。氢系统进行气体置换时,所有管道、设备、干燥器等必须同时进行置换,并注意检查排污管道,放尽积水,特别要注意检查系统有无置换死角。

氢系统进行检修时,检修人员应熟悉系统、设备,检修前应编制完整的检修程序文件,临时抢修前须编制技术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按检修程序文件实施。氢系统检修时须使用专用防爆工具,在发电机内充有氢气时进行检修工作, 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作时,应涂上黄油。氢系统与其他系统连接的隔离阀或直通大气的隔离阀必须认真检修,如有必要应在试验台上进行水压试验,保证无泄漏。氢系统的表计管路必须认真清理,决不允许存在堵塞。发电机的氢侧密封瓦的间隙必须严格按要求的参数调整,防止氢气过量泄漏。氢系统设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且验收合格。

4.2 液氨、联氨使用的安全管理

液氨系统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防护眼镜、口罩、手套,溶氨时要戴氨防毒面具,要缓慢开启氨瓶出口门,同时开启吸气器。氨瓶应涂有明显标志,禁止放在烈日下爆晒和用明火烤。配置联氨溶液时,工作人员应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并启动加药间换气扇。联氨的浓溶液应密封保存,靠近联氨浓溶液的地方不允许有明火。对联氨进行化验时,不允许用嘴吸移液管吸取含有联氨的溶液。

4.3氯气使用的安全管理

氯气系统运行时,氯瓶间及加氯间的门必须向外开,加氯现场必须配置防毒面具。加氯工作应由两人进行,操作人员应根据加氯操作要求,启动加氯气系统进行加氯,不得随意乱动,加氯时必须密切注意加氯机加氯量、蒸发器运行温度、液氯管压力。液氯钢瓶运放时不许剧烈碰撞,夏天阳光下不能久晒,接触钢瓶的支墩表面应垫以橡皮。液氯钢瓶内的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剩余压力,一般控制其剩余压力为0.1mpa或残留液氯量20kg,严禁抽吸成真空,以防倒吸入潮湿空气或其它杂质。

加氯系统开始检修前,必须确认检修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确已执行,严格按要求穿戴整齐各种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氯气室顶的淋水设施和排气风扇,确保正常。拆卸加氯机时,应尽可能站在上风位置,如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离开现场,到空气流动地方休息。检修人员应熟知氯气伤害的急救方法,当发生故障有大量氯气漏出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戴上防毒面具,关闭门窗,开启室内淋水阀门,将氯瓶放入碱水池中,最后,用排气风扇抽去余氯。

4.4酸碱使用的安全管理

水处理酸碱系统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系统及设备,在系统良好及各阀门灵活好用、系统无渗漏点的状态下,方可进行树脂的再生操作。作业人员应熟悉酸碱的性质并掌握酸碱烧伤急救措施,应穿戴耐酸手套、防护眼镜及胶靴。操作时需二人以上进行工作,密切监视酸碱计量箱液位,操作过程中不许离开人或同时进行其他操作。启动和停止时各阀门开启及关闭顺序严格按照规程中规定程序进行。

酸碱系统检修前应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确已执行,严格按要求穿戴整齐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在衬胶管道、酸管道及防腐容器上进行电火焊作业,如必须进行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排尽气体及铲掉衬胶层后进行,焊、割时不断地用水冷却等。对存有残余盐酸的罐体,应先冲洗干净,并将盖口打开,方准许焊接。工作现场须备有0.5%的碳酸氢钠及2%的硼酸溶液等急救药品及工业水源。进入酸气较大的场所进行紧急抢修时,应使用套头式防毒面具。

在锅炉等设备使用hcl、hf酸进行化学清洗时,现场必须保证照明充足、道路通畅,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分开,并将电源控制板设置在远离清洗系统、且便于操作的位置。清洗前准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劳保用品,操作过程中必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所有重要部位如酸泵、阀门、加药点都要设置专人值班。酸洗作业现场挂酸、碱危险标志,禁止烟火,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备有被酸、碱烧伤的急救药品。配制酸、碱的人员应穿戴耐酸工作服,戴耐酸手套、口罩、防护眼镜。酸洗过程中排出的废液应作中和处理,防止对环境及人身产生危害。

4.5抗燃油使用的安全管理

抗燃油是有毒或低毒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勿使油品进入眼中和口中,若油品进入眼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再滴入眼药或尽快请医生处理,若油品进入口中,应及时吐出,用水漱口并请医生检查。勿使抗燃油直接接触皮肤,当皮肤接触油品后,要用石油溶剂洗净,再用肥皂清洗。接触抗燃油时,宜带耐油橡皮手套。在室温时,人体吸入油蒸汽没有危险,但应避免在高温下吸入油蒸汽。抗燃油溅落在保温层上后应立即擦去,若油已渗入热金属表面或敷设的保温层内,则应擦掉并及时更换该保温层以防止火灾。抗燃油可能对电缆包皮(如聚氯乙稀材料)和一般的油漆有破坏作用,只要当上述材料接触液体时(不管时间长短)都会软化和起泡,应立即清洗侵蚀处并查明损坏程度。

4.6六氟化硫气体使用安全管理

六氟化硫新气中可能存在一定量的毒性分解物,在使用六氟化硫新气的过程中,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从钢瓶中引出六氟化硫气体时,必须用减压阀降压。避免装有六氟化硫气体的钢瓶靠近热源或受阳光曝晒。使用过的六氟化硫气体钢瓶应关紧阀门,戴上瓶帽,防止剩余气体泄漏。户外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工作人员应在上风方向操作;室内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要开启通风系统,并尽量避免和减少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到工作区。要求用检漏仪做现场泄漏检测,工作区空气中六氟化硫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μg/l。

六氟化硫试验室是进行六氟化硫新气和运行气体测试的场所,因此化验人员经常会接触有毒气体、粉尘和毒性化学试剂。试验室除具备操作毒性气体和毒性试剂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具有良好的底部通风设施(对通风量的要求是15min内使室内换气一次)。酸度、可水解氟化物、矿物油测定的吸收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色谱分析的有毒试样尾气和易燃的氢载气应从色谱仪排气口直接引出试验室;生物毒性试验的尾气应经碱液吸收后再排出室外。每个分析人员务必遵守分析试验室操作规程和六氟化硫气体使用规则,新来的工作人员在没有正式工作之前,首先要接受安全教育和有关培训。试验室内不应存放剧毒和易燃品,使用时应随领随用。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安装室与主控室之间要作气密性隔离,以防有毒气体扩散进入主控室。设备安装室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量应保证在15min内换气一次,抽风口应设在室内下部。设备安装室底部应安装六氟化硫浓度报警仪和氧量仪,当六氟化硫的浓度超过1000μg/l、氧量低于18%时,仪器应报警。工作人员不准单独和随意进入设备安装室,进入设备安装室前,应先通风20min,不准在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工作人员在进入电缆沟或低位区域前,应检测该区域内的含氧量,如发现氧含量低于18%时,不能进入该区域工作。如发现气体中毒性分解物的含量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包括气体净化处理、更换吸附剂、更新六氟化硫气体、设备解体检修等。

4.7分析药品使用的安全管理

化验人员应穿工作服,饭前和工作后要洗手。禁止用口尝和正对鼻嗅的方法来鉴别性质不明的药品,可以用手在容器上轻轻扇动,在稍远的地方去嗅发散出来的气味。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禁止用口含玻璃管吸取酸碱性、毒性及有挥发性或刺激性的液体。不准把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容易相互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储放在相邻的地方。

剧毒药品必须具有明显的“剧毒危险”标志,无标签药品严禁使用。凡使用和保管剧毒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其性能及使用方法,剧毒药品应放在专门的柜内,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领用时必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才可发放。使用剧毒药品要特别小心,必要时要戴口罩、防护眼镜、乳胶手套,操作时需在通风柜内或良好通风的地方进行,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并远离火源,接触过的器皿应彻底清洗。对过期失效或报废的药品应向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并在安全监督部门和保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第14篇 电厂应知应会日常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两个主体: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两个负责制”: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

“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

安全管理“三个组织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全责任体系。

四个安全:政治安全、生产安全、经济安全、形象安全。

六个不发生: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电网、设备、火灾事故;不发生五级信息事件;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和同等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职工越级*、集体*及其它影响企业稳定的事件;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现场安全管理

“三必须”:

1.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部署各项检修工作;

2.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审查各项检修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到检修现场组织指导工作。

管理“三同时”:

1.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人员同时到达现场;

2.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参加开工会;

3.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同时离开现场。

开工前“三问”:

1.现场检修人员要在工作前问一问是否误走带电设备或运行设备;

2.现场检修人员要在工作前问一问接触的设备或导线两端是否悬挂接地线;

3.现场检修人员要在工作前问一问工作所用工器具是否检验合格、安全可靠。

“四个清楚”: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

“四个不发生”: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四个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三个坚持”:坚持有票工作,坚持有人监督,坚持加强老虎口管理。

“两措”: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看着他人受伤害。

反事故措施:

1.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2.检修、 施工要使用工作票, 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

4.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 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

5.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登高全过程系安全带;

6.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 必须采取防滑、 限高措施;

交通安全管理

九要:

1.要自觉服从交通指挥;

2.要按道路交通标线、标志行驶;

3.驾驶时要聚精会神、细致观察;

4.要坚持车辆“一日三检”,保持车况良好;

5.交会车时要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要根据天气、路况等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8.遇路口和人行道时要提前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

9.要按期审验驾驶证和车辆。

十不准:

1.不准酒后驾车;

2.不准超速行驶;

3.不准驾驶超载、超员、超限车辆;

4.不准强行超车、会车;

5.不准带病、疲劳驾车;

6.不准驾驶“带病”车辆;

7.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8.不准私自出车;

9.不准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车;

10.不准乘车人员违章指挥驾驶。

消防安全管理

单位消防“四项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

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四知”:

1.知道火灾危险性;

2.知道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

3.知道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

4.知道火灾预防措施。

“四会”:

1.会报警(打119电话);

2.会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疏散逃生。

“两种战斗力”

1.发生火灾后,起火部门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近原则”:

(1)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

(2)距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近的员工负责报警;

(3)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2.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三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1)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3)疏散引导组组织现场人员有序疏散;

(4)安全救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逐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整改责任制”

1.应建立一支专业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2.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

(2)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检查;

(3)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开展防火检查,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六掌握”

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4.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5.掌握安全疏散路线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

6.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规程。

“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

二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

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

四查装饰材料,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器线路,禁私搭乱接。

六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

七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八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存储。

九查场所人员,禁脱岗串岗。

十查人员住宿,禁三合一体。

“四熟悉”

1.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

2.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3.熟悉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

4.熟悉火场逃生基本技能。

“疏散逃生十要领”

1.熟悉环境,牢记出口。

2.保持镇静,迅速撤离。

3.正确引导,有序疏散。

4.不入险地,不恋财物。

5.简易防护,蒙具匍匐。

6.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7.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8.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9.发出信号,寻求援助。

10.缓降逃生,划绳自救。

一、公司现场“十不准”

1、不准进入生产现场未佩戴安全帽

解读: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2、不准使用非全方位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解读:安全带分为简易、半身和全身,一般全身安全带即指全方位安全带。全方位安全带由腰带、后背带、身体带和金属配件组成,有的还配有差速自锁器,可以把人体的腿部套进安全带,从肩部、腰部、胯下、腿部实施防护,能在高空作业人身倒转时防止人体滑脱,是高处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专业防护用品。

3、不准外来用工无监护检修工作

解读:外来用工对公司现场工作条件和危险点情况不清楚,在工作时必须有设备管理部门安排专职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必要时担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否则不准外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4、不准干安全措施不完备的工作

解读: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工作的关键,安全措施不完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应坚决禁止。

5、不准干危险点无防护措施的工作

解读:变电安规3.2.10.5规定“工作班成员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危险点是工作地点的危险重点,须做好防范措施,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6、不准电气设备和电缆检修、试验,约时停送电。

解读: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 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 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 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 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的操作处均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7、不准接收设备双重名称不清晰的工作票

解读: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8、不准干工作间断或转移时工作负责人没有重新确认和交代安全措施的工作

解读:变电安规3.5.1规定,“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

由于工作间断或转移时,安措有可能发生变动,无法保证继续工作或工作安全,所以,工作间断或转移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新确认和交代安全措施。

9、不准未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开工手续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的工作

解读:“根据变电安规3.2.7.8规定,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扩大工作范围时,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所以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开工手续

10、不准移开、跨越遮栏、穿越围栏、移动警示牌

解读:变电安规2.1.4规定,“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此处所指的“工作人员”是现场所有人员。

二、运行专业工作“十不准”

1、不准无票操作

解读:设备操作由于其高危、重要和复杂性,要求使用操作票逐项检查操作,是防止误操作导致大面积停电和设备、人身事故的有效措施。

2、不准操作时进行与操作无关的工作

解读:设备操作由于其重要和复杂性,操作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以确保操作正确性,事故案例说明打电话等行为会导致操作人员精力分散,发生误操作。

3、不准操作时不核对设备、跳项、漏项、倒项和不进行操作后实际位置确认

解读:设备操作前应核对设备的双重名称和编号,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4、不准监护人操作或无监护操作

解读:“变电安规中规定单人操作: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单人操作意味是无监护操作,我公司规定高压设备操作及机务专业重大操作,严禁监护人操作或无监护操作。

5、不准未经批准解除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解读:运行中设备保护装置和联锁不得任意退出运行。主保护需要退出检查和维护时,应限定时间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同时,记录退出运行的原因、时间和恢复时间。

6、不准工作许可人不到现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解读:安规规定,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指明具体设备实际的隔离措施、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才能许可开工。我公司规定应按照上述要求详细指明工作地点、规定行走路线、隔离措施、带电设备和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必须现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7、不准与未装设“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接电源

解读:由于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经常移动,电源线或内部容易破损漏电,必须有设备漏电时可以随时可以断开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开关,以防止人员触电,且使用过程中应装设保护地线。

8、不准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

解读: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9、不准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解读:从事电气作业或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职业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0、不准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解读: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检修专业“十不准”

1、不准无票进行检修工作

解读:根据安规“工作票制度”规定,检修工作必须根据不同的作业类型填用相应的工作票,严禁无票作业。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的核心,各司其职的填票、签发、许可流程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安规》中变电、线路分别是六种工作票,包含事故应急抢修单在内。线路《安规》2.3.1.7条口头或电话命令不在此“票”范畴。

2、不准单人进行检修工作

解读: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的关键,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和专责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进行监护,严禁单人进行检修工作。注意要与经批准的运行人员单人巡视区分开,检修人员的注意力集中在检修工作上并且对其他带电设备不一定熟悉,而运行巡视人员对设备熟悉并且主要是“看”。

3、不准未办理工作票进行非连续性故障抢修工作

解读:“根据变电安规3.2.5规定,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事故应急抢修单”与工作票相比减少了签发,在于快速处理事故。缺陷包括危急缺陷均不得使用此票。“连续性”的时间定义是吃饭即算中断,一般指十几小时,因工人连续抢修导致精力不足时同样不允许继续工作。非连续性的故障抢修工作,应转入常规的设备检修流程,按规定填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不准工作负责人在设备部分停电时参加现场工作

解读:变电安规3.4.3规定,工作负责人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此条规定,集团公司的要求严于安规规定,是因为部分停电时再可靠的安全措施也是有风险的,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只有在变电站全部停电情况下,检修设备无来电的可能,工作班成员也无触及带电设备的可能,工作负责人才能参加现场工作。其它条件下禁止工作负责人参加现场工作。

5、不准干工作票中未列入的工作

解读:“根据变电安规第三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规定,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工作票中未列入的工作属于无票工作,属于严重违反安规规定的行为,应禁止。

6、不准随意移开或越过遮栏的进行工作

解读:“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此处所指的“工作人员”是“检修工作人员”。

7、不准干自己业务不熟悉的设备检修工作

解读:安规规定“工作班成员应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由于电气设备检修的专业性和危险性,业务不熟悉的设备检修(维护、操作)工作属于冒险作业,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和禁止。

8、不准干无法判定设备开头明显断开或接地的停电检修工作

解读:变电安规4.2.4规定,“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明显断开点是指肉眼能明显确认有断开空间,例如开关检修时拉开刀闸作为明显断开点,是保证检修设备确无电压的有效措施。接地可以有效防止同杆架设、相邻线路或电缆、电容感应电伤人。

9、不准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解读: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应由有电气试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10、不准工作负责人随意离开工作现场或未经允许擅自变更工作负责人

解读: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第15篇 某电厂发变组大修安全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安全监督组

组长:....

成员:.......................

2、职责:

负责大修现场安全监察工作,认真监督执行大修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制度,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各工作面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采取有效手段,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大修安全措施(详见大修方案)

三、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1号发变组大修安全,根据电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参加1号发变组大修的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有关规定,服从大修指挥部的安全管理。

2、各参修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到人。

3、厂部、车间、班组(工作面)三级安全监察人员,戴“安全监察”标志,现场监督。

4、认真检查大修现场各工作面的安全情况,以铁的手腕制止“三违”现象发生,及时完善大修现场安全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大修施工安全。

5、对大修安全重要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6、各班开好班前班后会,认真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各工作面人员必须清楚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人身和保设备安全。

7、交叉作业时,各工作面应互相协调,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防止不安全现象出现。

8、所有参加大修人员按规定着装,凡着装不符合规定者,不得进入大修现场。

9、为确保大修安全,参观学习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大修现场。

10、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人指挥起吊重物时,严禁工作人员在重物下行走停留。

1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传递工具零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送,严禁抛甩。

1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重奖重罚制度,对大修中安全工作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三违”现象实行处罚。

四、安全奖罚规定

为加强1号发变组大修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确保大修顺利进行,按照《厂经济责任制考核规定》,结合大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大修安全施工中表现突出的下列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

1、在大修中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陷患,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2、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采取得力措施排除设备重大隐患,避免发生设备事故者。

3、在发生事故异常时,积极组织处理,措施得力和在处理中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

4、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积极举报和制止反“三违”行为表现突出者。

5、立足本职工作,为1号发变组大修安全作出贡献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1、在工作中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不力,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按《厂经济责任制》处罚。

2、在大修中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不力,发生设备事故,按《厂经济责任制》处罚。

3、对大修中发生的事故和异常隐瞒不报、谎报,无故延误报告或毁坏事故现场,阻挠调查或者给调查处理设置障碍者。

4、在大修中对违章、违法、乱纪者,视情节给予批评、罚款、停工检查三种处理。

(三)、奖惩管理

1、在大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有关人员,填写特殊贡献申报表,由车间(公司)签署意见报安全监察部,经大修指挥部讨论决定给予表扬奖励。

2、在大修中末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或措施不力引发的事故和异常,各部门必须及时上报安监部,经大修指挥部讨论决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五、大修消防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确保1号发变组大修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规定:

1、各参加大修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大修期间消防管理工作。

2、各工作面及时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资,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经常检查现场消防器材完好性,及时调整补充器材。

4、大修现场按消防规定,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量存放。

5、在主机、主变、油库、油槽等重要防火部位需进行明火作业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经厂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6、各大修单位动用消防器材后,必须向厂消防部门报告,并及时给予补充。

7、其它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8、加强施工人员防火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消防意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定,防止人身触电事态发生,确保1号发变组大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本次机组大修用电,由检修值班电工负责安排接线,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

2、需用电部门事先提出用电要求,由值班电工妥善安排,用电部门工作结束必须通知值班电工拆除电源。

3、大修临时用电必须使用装有漏电保护装置的配电箱配电以保安全。4、便携、手持、移动等电动工具必须接漏电保护器,绝缘良好并接地可靠,符合要求,否则不得使用。

5、在蜗壳、尾水管、金属压力部器内移动工具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v,以保安全。

6、临时用电线路一律不得超负荷运行,并按额定量选用熔丝。

7、值班电工必须认真巡视检查大修临时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大修用电安全。

8、需要在运行设备上接电源时,必须与运行人员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接电。

七、临时工安全管理

1、凡大修使用临时工应符合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并证明持有四证(劳务证、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并建立临时用工档案。

2、临时工的安全管理纳入用工部门安全管理,实行“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

3、用工部门必须与临时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4、临时工必须经过厂部、公司(车间)、班组工作面的安全教育,方可上工。

5、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有效特种人员操作证,否则禁止上岗作业。

6、临时工参加大修现场工作必须由用工部门派专人负责管理,交待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监护。

7、临时工应自觉遵守大修现场的纪律和规定,主动接受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蛮干。

8、临时工工作中发生“三违”现象,两次规劝不改或在现场无理取闹,影响大修工作,指挥部有权令其退出大修现场,不再录用。

9、发电机风洞打开后,应该派人24小时值班。

八、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1、大修人员进入大修现场,应自觉遵守大修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不准串岗。

2、大修现场严禁嘻笑打闹,不准干扰妨碍他人正常作业。

3、大修期间不安排参观,特殊情况经指挥部批准由专人带领。

4、大修工具器具、物件、配件和拆卸解体的设备、设施等,每日收工时,按规定要求,妥善放整齐,工作现场进行打扫整理,保持现场不乱。

5、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施工中的废油、废料、废物品,不准乱扔乱倒,应按要求集中放置,并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保持大修现场整洁。

6、对有毒、有害、易燃废弃物,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7、大修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合格安全用具。

8、发电机风洞门打开后应设专人值班,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将门关闭。

9、不得将盒饭及食品带入厂房。

九、危险预控点管理规定

1号发变组扩大性大修项目多,工程难度大,工期长,技术复杂,在大修现场的安全管理中突出抓好危险预控点的管理最为重要。为确保大修顺利进行,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好,努力实现1号发变组大修后一次并网发电成功,特制订本规定。

(一)、危险预控点划分的原则与依据

1、在1号发变组大修起重要作用和占有重要位置,有可能影响大修的重要环节、项目、施工的重要部位、阶段;危及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的范围内。

2、危险预控点的划分,是依据历次大修中事故易发作业部位,同时参照生技部设备分类原则和工程项目的总费用、工期、技术复杂难度以及作业环境等因素来确定的。

(二)、危险预控点(部位)

1、搭设与拆卸检修平台。

2、转轮排油、内部检修、叶片密封检修作业。

3、汽蚀处理作业。

4、围带更换,水导油槽、端面密封、顶盖排水系统检修作业。

5、推力油槽检修作业。

6、1b停送电措施。

7、发变组大修前后电气试验。

8、11b吊罩检查、修理作业。

9、吊拆主变套管作业。

10、主变做试验时拆接引线。

12、吊装磁极。

13、定子检查及处理。

14、发电机盖板打开后应设固定遮栏。

15、进水口及尾水门盖板打开后应设固定遮栏。

16、检修排水泵应工作正常。

17、油槽内电焊、油漆等作业。

18、蜗壳内作业。

29、gis室传动等保护试验.

20、断开压油装置电源。

21、油槽渗漏试验。

22、导叶套筒拆装

23、主机、主变、油槽等部位动火。

24、水车室调速器操作油管拆卸吊装。

25、控制环吊装。

26、导叶密封条更换。

27、真空破坏阀吊装。

28、机组检修后第一次启动。

29、定子线圈、铁芯清扫使用清洗剂

30、工作人员上下尾水管楼梯。

(三)、危险预控点作业施工的管理要求

1、各参修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应将危险预控点的施工管理放在突出位置,组织参修班组,重点确定,结合各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参照万安水电厂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制定危险预控点的防范措施,报安监部备查。并将危险预控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完成。

2、在危险预控点上作业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前应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要求,工作进度、施工工艺方面等内容和要求,真正做到五同时。

3、大修安全监督组在整个大修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对危险预控点上作业,按照防范措施要求施行重点监督。

4、在危险预控点上作业工作面,应设置现场安全监督员,把好现场安全关。

5、危险预控点上施工作业面,应配备有经验的相应技术等级的工人。6、危险预控点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严格遵守动火规定。

7、进入风洞、发电机定子、推力、水导油槽、主变线圈检查、工作,应穿专用工作服,不得携带杂物,所带工具应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清点。

8、 机组压油装置电源必须在关闭1101阀后切除,以防跑油。

9、 保护传动必须在一次设备工作完毕经试验合格后请示生产副厂长或总工同意后,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gis室间隔的传动试验必须检查各间隔的气压、油压正常,接地刀闸拉开,接地线撤除后才可进行。

第16篇 发电厂消防安全管理

一、**电厂消防管理总则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按照《做好重点单位消防保卫工作的十项标准》等消防法律、法规。

3、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管理按生产设备管理考核。

二、各级防火安全组织及人员职责

1、防火委员会及负责人职责

1.1防火委员会负责全厂消防管理和火灾扑救指挥工作。

1.2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审定并组织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计划、措施,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1.3部署、组织本厂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1.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1.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分析布置防火工作,听取各级防火组织的工作汇报,审批解决消防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和有关事项。

1.6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管理教育,并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演练时间。

1.7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2、生产部(安监)及负责人职责

2.1在厂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消防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2.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计划、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和实施。

2.3组织本厂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义务消防员和广大员工的消防培训、演练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2.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告厂消防委员会,并抄送上级有关部门。

2.5组织建立防火安全重点部位档案,负责全厂消防工作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2.6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2.7对防火、灭火工作提出考核意见,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积极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并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各单位领导小组及负责人的职责:

3.1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对本部门上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3.2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经常召开防火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3.3加强对班组防火安全小组的领导,发挥义务消防员的作用。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并积极整改,及时上报整改工作情况。

3.4制定好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日常工作岗位的防火制度。

3.5负责本单位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完好可用。

3.6建立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档案,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3.7对本单位重大动火工作,履行本厂动火工作管理标准,负责措施完善,落实到位,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及时对动火现场进行指导、监督。

3.8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3.9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4、各班组防火安全小组及负责人的职责。

4.1负责领导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对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2根据本班组生产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消防知识、规程制度,使本班组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各项活动得到有效开展。

4.3加强义务消防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组织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4.4制定好本班组重点防火部位和日常工作岗位的防火制度和防火、灭火措施,并积极组织落实。

4.5负责本班组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检查、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完备好用。

4.6 对重点防火部位、重大险要工作项目的动火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制定落实好防火、灭火措施,小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导、监督防火工作。

4.7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各项工作的上报、统计和内业管理工作。

4.8对本班组发生的火险、火灾等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落实好防火措施,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5、专(兼)职消防专工职责:

5.1在厂部(各单位)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5.2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负责协助领导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管理制度、计划、总结、措施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执行和实施。

5.3参与组织各项防火安全检查活动,积极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监督其实施情况。

5.4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义务消防员和广大员工的消防培训、演练工作。

5.5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保证完好可用。

5.6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分析、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5.7监察动火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履行动火工作管理职能。

5.8对防火、灭火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考核意见。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立即上报,协助本单位领导积极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并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6、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6.1 协助本单位搞好安全消防工作,模范地执行消防规程制度,向广大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共同提高防火意识。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6.2积极参加消防活动,熟练掌握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现场急救常识。

6.3熟悉本单位现场的消防系统、交通路线、建筑物结构,掌握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及各岗位(作业)的防火、灭火措施和操作技能。

6.4发现现场不良事件和火灾隐患,应及时给予纠正、消除和上报。

6.5积极参加火险、火灾的扑救工作,协助有关人员保护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7、职工的消防职责

7.1在本班组消防安全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等,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7.2负责落实好本岗位的消防规程制度、防火、灭火措施等工作。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7.3负责正确使用、维护好本岗位的消防系统、设施和器材,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完好可用。

7.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发现现场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消除,及时上报。

7.5积极参加火险、火灾的扑灭救护工作。协助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电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16篇】

一、总 则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贯彻安全生产目标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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