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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5篇)

发布时间:2022-12-24 09:24:02 查看人数:51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

第1篇 z学院内勤户籍管理员科员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

技术学院内勤及户籍管理员(科员)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

(一)、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处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日常的证件办理工作,热情为师生服务。出现误差要及时耐心的予以纠正,;让师生满意。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本处文字材料、保卫档案、本处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

2、学校集体户口管理和集体户口人员身份证的集中办理;

3、参与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

4、协助处长做好情报信息网络、国家安全小组联络员、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安全教育、外事保卫、内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内部工作制度和措施制度、部署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5、负责处内勤务,组织和参与学校保卫值班执勤,配合治安、消防等岗位做好校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2篇 技术学院校师生户籍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校)师生户籍管理办法

1、大学生的户口迁移(迁出、迁入)手续办理程序

(1)凭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移)出登记,经审查复核后由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2)到所在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时,向学校户口管理登记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件及录取通知书,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学校户口管理登记机关负责办理集体入户登记手续。

(3)大学生毕业时由国家统一调动,招收,分配的,凭市县以上党委或政府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签发的证件,到学校户口机关办理户口迁(移)出登记手续。

(4)到新的工作岗位(单位)报到时,向报到单位所在地户口管理登记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件及有关证件,方可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2、本人携带户口证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得故意涂改户口证件上各项内容;

(2)不得弄虚作假或借他人冒用;

(3)按户口证件上签发的有效期内向户口管理登记机关及时申报入户登记手续。

有以上不按规定办理行为之一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处罚,触犯刑律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4)户口证件要妥善保管,谨防被盗或遗失。

3、户口证件被盗或遗失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1)本人写出户口证件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

(2)本人必须在县市以上报刊或电台、电视台登出遗失启事等。

(3)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有关单位证明证件到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办登记手续,经审核属实后,给予开出补签户口迁移证明。

4、我院师生户口由哪个部门管理

我校由保卫处设专人负责户口管理,新生入学登记汇总后向济宁市公安局中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集体入户登记审批手续,同时更换新生居民身份证。

5、学生户籍管理

(一)户籍管理所涉及的对象:来我院学习的学生。

(二)以上学生在接到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后自愿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自愿将户口迁至我校的新生必须在报到的时候办理户口迁移,将迁移证和身份证交至所属系部,再由所属系部负责老师交至保卫处。

(四)学生在平时需要出具户籍证明的,请先在系部开证明,证明上应写清出具户籍证明的理由,然后带上自己的学生证到保卫处办理。

(五)学生在毕业前一个月保卫处将按照学校招生就业办的学生分配名单将户口迁至该生工作单位,如没有工作单位的,将迁回原籍地。考取本科院校的,户口将转考取院校。

6、我校学生如身份证遗失,按以下程序补办

(1)在系部出具介绍信,带上自己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号码,来院保卫处开具丢失证明。

(2)持上述手续,去共青团路派出所补办新身份证。

(3)身份证的办理有慢件、快件和临时身份证三种,慢件两个月取件,快件7个工作日取件,临时身份证即办即取。

7、我校学生户口迁移证容易出现的错误

(1)户籍上的名字或者档案上的名字和迁移证上的现用名不符合的,如遇此情况由原籍县级以上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核实更正并保证与迁移证上一致,然后再交到保卫处;

(2)身份证上的各项内容与迁移证不符的,请由原籍地派出所予以更正,一个人只能持有一个身份证号码,且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号码要一致;

(3)所盖章不齐全,所具备的章应该有:所在省份的公安厅户口专用章、户口所在地专用章(一般是盖在有效时间上的)、空白章、户藉员专用章。

8、关于居民身份证

(一)居民身份证有哪些作用

1、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

2、居民身份证作用是:(1)选民登记;(2)户口登记;(3)兵役登记;(4)婚姻登记;(5)入学,就业;(6)办理公证业务;(7)前往边境管理区;(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9)参与诉讼活动;(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13)参入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16)提取汇款、邮件;(17)寄卖物品;(18)办理其它事务。

(二)怎样办理居民身份证

1、16周岁的大学生,按《规定》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户口簿,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缴纳工本费。

2、因居民身份证遗失,应立即向办证机关申请办理补领报告,办理补领登记手续,缴纳两倍工本费。

(三)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注意事项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拒绝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的;

(2)转让、出借居民身份证的;

(3)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4)故意毁坏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2、对伪造、复制居民身份证的或者窃取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3、本人要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谨防被盗遗失,不得随意借用、转让他人使用。

第3篇 某学院户籍管理制度

学院户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凡在本院形成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在校学生须遵守本规定。 院总务处保卫部是学院户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系、部、处、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户籍管理工作。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院学生集体户。

安徽省境内录取的学生报到时将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一寸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交所属系、部学生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送总务处保卫部备案;

安徽省境外录取的学生迁入学生集体户的,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移证、一寸彩照交所属系、部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报送总务处保卫部统一办理落户。

安徽省境外录取后选择户口不迁入集体户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涉及户籍地事务均回原籍办理。

办理落户时提交的相关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提交的《户口迁移证》应载明出生地、籍贯(省、市、县、乡、街道),加盖的公章必须清晰可辩。

办理落户时提交的相关证件上如有漏错,必须由所属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公章,自行涂改无效。

安徽省境内的毕业生由总务处保卫部将备案的户籍证明发给各系、部辅导员,并交各班班主任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安徽省境外的毕业生将印章齐全的离校清单由各班班主任收齐后交所属系、部辅导员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毕业生名单分报到单位和返回原籍两类送总务处保卫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保卫部办理完成安徽省境外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后,将办理完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名单以通知的形式发布学院内信息栏中,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毕业生凭身份到保卫部领取本人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领者责任自负;转、退学的学生在一个月内应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毕业分配来校工作人员应在正式上岗后到总务处保卫部办理教师集体户落户;各系部、处室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的户籍信息由所属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各系部、处室应在每学期开学后将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户籍信息送总务处保卫部备案; 户口迁移证丢失须凭以下材料到户口迁出派出所办理;

户籍关系在我院集体户需借用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须提交户籍底簿借用申请,学生由所属系部学工处批准,教师、职工须所属系部、处室批准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使用;借用集体户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须在一周内将底簿交回保卫处;借用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如在使用期间发生丢失,应当及时报告保卫处同时承担将底簿补办完成的过程及所产生的费用。

第4篇 某职业学院户籍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户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凡在本院形成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在校学生须遵守本规定。院总务处保卫部是学院户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系、部、处、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户籍管理工作。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院学生集体户。

z省境内录取的学生报到时将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一寸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交所属系、部学生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送总务处保卫部备案;

z省境外录取的学生迁入学生集体户的,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移证、一寸彩照交所属系、部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报送总务处保卫部统一办理落户。

z省境外录取后选择户口不迁入集体户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涉及户籍地事务均回原籍办理。

办理落户时提交的相关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提交的《户口迁移证》应载明出生地、籍贯(省、市、县、乡、街道),加盖的公章必须清晰可辩。

办理落户时提交的相关证件上如有漏错,必须由所属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公章,自行涂改无效。

安徽省境内的毕业生由总务处保卫部将备案的户籍证明发给各系、部辅导员,并交各班班主任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z省境外的毕业生将印章齐全的离校清单由各班班主任收齐后交所属系、部辅导员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毕业生名单分报到单位和返回原籍两类送总务处保卫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保卫部办理完成安徽省境外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后,将办理完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名单以通知的形式发布学院内信息栏中,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毕业生凭身份到保卫部领取本人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领者责任自负;转、退学的学生在一个月内应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毕业分配来校工作人员应在正式上岗后到总务处保卫部办理教师集体户落户;各系部、处室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的户籍信息由所属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各系部、处室应在每学期开学后将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户籍信息送总务处保卫部备案;户口迁移证丢失须凭以下材料到户口迁出派出所办理;

户籍关系在我院集体户需借用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须提交户籍底簿借用申请,学生由所属系部学工处批准,教师、职工须所属系部、处室批准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使用;借用集体户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须在一周内将底簿交回保卫处;借用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如在使用期间发生丢失,应当及时报告保卫处同时承担将底簿补办完成的过程及所产生的费用。

第5篇 小区常住暂住人口户籍管理制度

小区常住、暂住人口户籍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常住户口和暂住人员的管理,保障小区内各单位和住户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居住环境及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常住人口的管理规定

持有本市户口在__大厦的人员必须持有户口本和身份证到__大厦保安部进行登记,方可在__大厦居住。

2.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1)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到__大厦保安部进行登记,可在__大厦就业和住宿,住两个月以下的到__大厦保安部申报临时户口,住满两个月以上的一律按市政府规定办理劳务用工手续和暂住证。

2)探亲访友的外来暂住人员,暂住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到__大厦保安部申请临时户口。

3)在特区内的港、台及外国人员须持有有效合法证件在派出所及__大厦保安部登记后方可住宿,长期居住者需居住证。

4)各对外来暂住人员的变动情况必须及时到保安部进行登记。

5)各单位对外来暂住人员必须进行法制教育,让共知法、懂法、遵守大厦内的各项制度。

6)对违反规定的暂住人员,将按市政府规定,依法严肃处理,除依法处理外并取消在大厦的居住资格。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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