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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管理制度大纲(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9 12:24:02 查看人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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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管理制度大纲

第1篇 后勤产业处印章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后勤产业处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后勤产业处公章、各部门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第二条 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 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第四条 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后勤产业处办公室指定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第五条 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办公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第六条 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第七条 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第八条 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第2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办公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办公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以“保障供给、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保证教学、生产和办公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 办公用品

1、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由集团在每学期末安排完成,采购人员交库管员验收、入库、记帐、保管。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和数量负责。

2、办公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发放。

第二条 劳保用品

1、劳保的发放以学校的发放标准为主,中心补充为副的原则进行。

2、劳保的发放以学期为单元进行,在学校发放的劳保用品不能满足时,由物流中心报集团,由产业处安排统一采购补充。

3、在平时因工作需要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人申请,集团分管领导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进行发放。

第三条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在1000元以上由后勤产业处处长批准。

第四条 办公用品劳保库管员做好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3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用车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后勤产业处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车使用范围:用于公务活动等。

第二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随车配备驾驶员。

第三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四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五条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负责人调派。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第六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七条 用车应设置车辆行车日志表,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须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做好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便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车日志表到核算中心进行稽核。

第八条 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办公室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4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行政工作管理规定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行政工作管理规定

为使学校后勤产业处办公管理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层次,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办公仪表要求:衣着整洁,仪容端庄;禁止着拖鞋上班。

第二条 办公室内要求:

(一)办公桌:桌面除学校购置案头用品及电脑外无其他物品。

(二)辅桌:桌面置文件盒、笔筒、书籍外,不准放其他物品。

(三)垃圾篓:置写字台下右前角。

(四)饮水机:放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五)报刊:必须上报架或阅完后放入办公桌内。

(六)外衣手袋:请置挂于衣帽间或柜子内,严禁随意放置。

第三条 语言要求:

(一)交往语言:您好、早上好、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等。

(二)电话语言:您好、请问、谢谢、再见。

(三)接待语言:您好、请稍候、我通报一下、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我即去联系、打扰您一下、好的、行。

第四条 行为规范: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二)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四)使用接待室和会议室,要事先到办公室登记。

(五)未经部门主管授权,不要索取、打印、复印部门资料。

(六)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七)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八)病、事假均要写假条。

(九)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主管。

(十)不得将学校的一切公物擅自带走私用。

第5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企业管理手段以及经济杠杆的作用,贯彻“多劳多得”的 分配原则,特指定本条例。

第二条 设立奖励基金,表彰那些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术,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怕脏和臭,苦和累,不挑肥拣瘦,拈轻怕重,丢三落四;坚持原则,奉公守法,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实践证明确有成效,表现突出的本处职工。

第三条 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可获得规定的工资、补贴及各种奖酬金。

第四条 全体职工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要识大体、顾大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对不服从分配、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者,各部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思悔改者,按管理规定扣除岗位津贴。如继续坚持错误,无理取闹者,可交由后勤服务集团进行处理。

第五条 全体职工要严守岗位,恪遵职守。凡因人为原因、疏忽大意造成的工作失误导致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上班时间应安心工作,不干私活,不得无理取闹,吵架骂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凡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粗心大意,吊儿郎当,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者,视其造成后果的影响大小、危害程度,扣除当事责任人当月的岗位津贴、工资。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凡因违法违纪问题,耽误工作时间进行处理,包括为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的时间,视情节轻重,扣发误工期间的工资及岗位津贴。

第八条 因公负伤、致残,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九条 工作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人为造成的伤残事故者,一律按病假工作待遇处理。

第十条 非工作时间的伤残事故,因他人原因的伤残事故,不计发任何费用,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第十一条 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或住院、出院证明考勤。

第十二条 因事不能上班,必须写假条请假。事假三天以下,部门负责人批;三天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事假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五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病假一天,扣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超过十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 无论任何理由不请假,不上班,均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当月岗位津贴20%,扣发旷工期间工资;旷工超过两天半,扣发全月岗位津贴,扣除旷工期间工资。

第十五条 旷工超过三天者,因旷工造成的工作上的损失,由旷工者负责赔偿;其空缺的工作岗位,另聘人员顶替;对旷工者作停职处理,经部门批评教育后,视其认识错误的程度和改正与否的态度,决定对其:恢复工作、另行安排。

第十六条 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严格考勤制度。考勤工作分部门进行,由部门负责人或指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同志担任。考勤登记要准确、清晰、真实、不得撕毁、挖补、涂改。各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应按月归类汇总,报公司存档备查,作为考核工作、考查干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组织本部门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凡不按规定组织学习者,一次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10%,以次为基数类推;经常不组织职工学习,经批评又不改正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召开处职工大会,部门负责人必须如实上报本部门应到、实到人数及迟到、早退、请假、缺席人员名单,交处办公室作为考勤评奖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凡通知了开会、学习而无故不到者,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者,以每分钟为基数类推,每分钟扣奖金1.00元,超过半小时还应计为旷工,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及时向处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至少口头汇报一次,每学期、学年均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找出经验,吸取教训,改进不足。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克勤克俭,坚持原则,团结、带领本部门职工,为完成所担负的任务而努力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全体工作人员,应该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精诚团结,协调配合。凡各部门职责内的事,应及时办理;涉及跨部门需要协作方面的事,要主动配合。切忌不问不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要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令,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则。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秉公正直,坚持原则,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 把不合理的开支,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二十六条 物资保管人员:要成为维护集体利益的红管家,管好自己经管的物资,依据物资保管“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放各类物资。切实做到,收发有序,帐物相符,防止库存物资的变质,霉烂和丢失。

第二十七条 材料采购人员:一切要从集体利益出发,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费用,降低成本,采购质优价廉的物资。在进行业务的过程中,要不贪不占,公道正派,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水电工:应保证学院水、电、气的正常供应。犯水厂停水、供电局停电,天然气公司停气,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全院师生,以便早做准备。因院内突发性事故引起水、电、气供应中断,要迅速抢修,尽快恢复。

第6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集团的实际,为保障学校和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集团所属部门均应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 执行本条例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界定

第四条 按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二)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含2000元)。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编号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两大类,即固定资产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其中固定资产设备又包括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第六条 鉴于本集团具有为学校教育服务的特征,各部门所使用的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中有相当大部分的产权属于学校所有,故在登记、编号时应予以区别,应有不同的登记、管理要求。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台帐及卡片

第七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和卡片,该项工作由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

第八条 固定资产实物台帐按不同类型分为生产用、非生产用和房屋建筑、建筑物台帐三种。

第九条 固定资产在购置(或自制完成)后应及时登录台帐;在发生改装、改建、报废、调拨等情况时也应及时登记或变更。

第十条 固定资产设备还须建立卡片,一机一卡,详细登记。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做到“帐帐相符”(即财务部门金额帐 与管理部门实物相符),“帐卡物相符”。若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各部门在年终对固定资产盘点后的台帐应复印抄报集团经管部备案。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档案内容:

(一) 固定资产设备档案的内容

1、设备选型调研资料。

2、设备购置合同(副本)。

3、自制专用设备设计任务书和鉴定书。

4、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有关附件;设备装箱单及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包括随机备件、附件、工具及文件资料)。

5、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精度检验记录和验收移交书。

6、设备登记卡片。

7、设备故障分析报告。

8、设备事故报告。

9、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

10、定期维护与检修记录。

11、大修任务书与竣工验收记录。

12、设备改装记录。

13、设备封存(启用)单。

14、修理、改装费用记录。

15、设备报废记录。

16、其他有关资料。

(二)房屋建筑物档案内容:

1、权属证(二证合一)。

2、规划局的有关批文(包括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许可证和有关验线报告等),投标书(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等)。

3、工程设计书(包括设计单位基本情况、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扩初图纸、施工图纸等)。

4、 竣工验收文件。

5、有关管网图纸。

6、环保、消防、交通、卫生防疫及特种行业的批件

7、改建及大修的文件资料。

8. 其他。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1、各单位应根据上述固定资产档案的内容,及时完整地收集设备的各项原始资料,按机台逐一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编号应与设备编号相一致。

2、各单位应按幢整理房屋建筑物的档案资料,存放在房屋建筑物档案袋内,档案编号应与建筑物编号一致。

3、各类固定资产档案均应定期进行登记和资料入袋工作。

4、设备档案和房屋建筑物档案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保管。

5、固定资产档案应放入档案袋内,保存于专门的档案柜内,按编号顺序排列摆放。

6、固定资产档案应确保防潮防霉防蛀防火。

7、 各单位应制订固定资产档案的借阅管理办法,既有利于档案的利用,又要防止档案资料丢失和损坏。

第六章 设备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根据所拥有的设备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者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根据所拥有的设备制订具体的维修保养制度。设备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设备使用者应按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各司其职,按期完成设备的一二三级保养任务,确保设备的完好性。

第十七条 对于特殊工种使用的设备(如压力容器、动力设备、电梯行车等)使用、维修、保养,必须按劳动安全部门的统一规定办理,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对于房屋建筑物应根据其结构和使用状况制订具体的可行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十九条 每个设备操作者均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应将对设备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列为“应知”的重要内容。

第七章 设备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条 发生设备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认真处理:

(一)保持事故现场,做好原始记录。

(二)由发生事故部门的负责人会同设备使用、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确认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三)事故处理完毕后,对损坏设备应及时修复或处置。

第二十一条 凡由于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维护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加工工艺不合理以及维护修理不良等,而造成设备损坏停机的,为设备责任事故。

第二十二条 处理设备责任事故应严格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

(一)事故分析原因不清不放过。

(二)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三)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第二十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应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调拨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效能达不到

最低的工艺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改造价值的老旧设备。

(二)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使用的损毁设备。

(三)因产品换型、工艺变更而失去使用价值,且不宜改装利用的专用设备。

(四)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会污染环境,危害健康,或引发人身安全事故,而进行改造又不经济或无法改造的有害设备。

(五)按国家能源政策规定应予淘汰的高能耗设备。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设备需报废时,各单位应填制《设备报废申请表》,并报集团备案。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在当年度内按有关规定处理完毕。

第7篇 房地产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在公司创造业绩至上的企业文化,以合同的方式体现被承诺的业绩的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绩合同签订范围

公司下属一、二开发分公司经理。

第三条 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公司首批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设定的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 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 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 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一)效益类:销售收入指标、工程成本控制指标等

(二)营运类:分公司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等。

第六条 关键业绩指标权重

(一)效益类:60%;

(二)营运类:40%。

第七条 关键业绩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 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然后经过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双方在关于目标设定无法达成一致时,总经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二)公正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必须客观公正,具有足够的挑战性,综合考察多方面的信息来确定。例如:过去业绩效果、同行业公司的业绩成果、公司未来发展预测、对分公司控制要求等等。

(三)严肃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一经设定,原则上不再轻易改变。

第八条 业绩合同签订步骤

(一)每年十月份,市场部根据公司下年度生产计划,对公司整体目标进行分解,提出分公司关键业绩指标的目标建议值;

(二)每年十一月份,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对市场部提出的目标建议值修正并进行反馈;

(三)每年十二月份,市场部根据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四)每年一月上旬,公司总经理与开发分公司经理就合同条款进行面对面协商,达成共识并签署合同;

(五)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业绩合同的协商签署工作,并负责合同备案。

第三章 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第九条 每季度跟踪业绩合同完成情况

(一)财务部、市场部每季度向分公司搜集数据,采集业绩合同中量化指标的季度完成数据;

(二)财务部、市场部对搜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对分公司完成情况与分配到各季度的目标值进行比较;

(三)财务部、市场部向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通报本季度业绩完成情况,表扬超额单位和鞭策未达标单位。

第十条 每季度分公司经理应向总经理汇报业绩

(一)汇报时间为:一、四、七、十月上旬。

(二)汇报目的是对关键业绩指标结果与目标进行对比,总结上一季度业绩合同目标完成情况。

(三)当分公司经理实际业绩低于合同目标时,分公司经理有责任向总经理递交述职报告和下一季度如何改善业绩的具体行动方案。

第十一条 业绩改进计划

总经理听取分公司经理目标完成情况时,共同针对上季度中未达到业绩标准分析原因,为分公司经理实施业绩改进提供帮助,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

第四章 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第十二条 公司采用符合我国会计准则的计算方法对分公司业绩进行评估,每年一月上旬要对分公司业绩合同进行考核,比较全年实际业绩与全年业绩合同目标差异,两者的差异将作为分公司经理浮动薪酬与非物质性奖惩的依据。

第十三条 业绩合同考核数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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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财务部负责收集、核实全年财务数据(销售收入、工程成本控制、分公司管理费用),市场部负责收集、核实全年运营数据(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财务部、市场部将收集数据交人力资源部进行计算业绩合同综合分值。

第十四条 业绩合同综合分值计算

(一)销售收入业绩分数=(销售收入实际值/销售收入目标值)×30

(二)工程成本业绩分数=(工程成本实际值/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值)×30

(三)管理费用业绩分数=(管理费用实际值/管理费用目标值)×10

(四)工程质量业绩分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实际值/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目标值)×10

(五)竣工时间业绩分数=(竣工时间实际值/竣工时间目标值)×10

(六)无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业绩分数为10分;发生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业绩分数为0分。

(七)人力资源部对以上六项关键业绩指标分数进行计算,累加即可得到分公司经理业绩合同综合分数。

第十五条 根据业绩合同综合分数评定考核等级

(一)业绩合同综合分数10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优;

(二)业绩合同综合分数90--9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

(三)业绩合同综合分数80--8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中;

(四)业绩合同综合分数70--79分之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

(五)业绩合同综合分数69分(包括69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当分公司经理在合同期内调离原职或担任新职,则应将其在任期间的实际业绩与其在任期间的合同目标进行衡量比较。

第十七条 当实际业绩超过合同目标时,实际目标不会自动成为下一年度的业绩目标,以确保分公司经理继续保持良好的进取动力。

第五章 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业绩考核结果的反馈

总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业绩考核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指出过去一年中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改进方法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等。

第十九条 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根据《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薪酬制度》薪酬计算方法,参考业绩合同综合分值计算分公司经理个人年度奖金。

第二十条 业绩考核结果的保管

业绩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作为下一年考核对比依据,也是工作中涉及到人事问题的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业绩合同关键考核指标、指标权重、指标目标值、营运类计算方法由市场部负责解释,效益类计算方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业绩合同综合分数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2年_月_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

甲方(合同发约人):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受约人):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 _ 分公司经理

为使公司2002年计划目标落到实处,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签订2002年分公司经营业绩合同。业绩指标如下:

。。。。。。。。

甲方将依据本业绩合同对乙方2002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2002年实际完成数以经审计的2002年度企业财务决算为准。甲方根据乙方完成情况,按《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给予奖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第8篇 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认定和管理办法

##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科教兴豫”战略深入实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税收,促进就业,省政府决定在高新技术领域里实施一批产业化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为了做好重点项目认定和管理,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豫政[1998]60号文件精神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重点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前景,产品市场需求广阔,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能在较短时间内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对优化全省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带动作用;

2、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属于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等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

3、项目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已完成研究开发,技术成熟,具备产业化条件;

4、优先考虑能增加出口或替代进口的项目。

第二条 重点项目应以企业为主体承担,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单位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开发能力,运行机制灵活、高效,企业资信状况好:领导班子科技意识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第三条 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由承担单位所在市地科委、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或省直有关委办厅局负责。申报的重点项目要充分听取当地计委、经贸委及有关产业部门的意见。

第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需填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经所在市地科委、高新区管委会或有关省直委办厅局严格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委,省计委、经贸委、财政厅派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第五条 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分领域组织相关技术、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重点项目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平衡后,分批提出重点项目计划建议。

第六条 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建议的重点项目计划进行审定,交由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执行,并向有关方面发布。

第七条 经认定的重点项目享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豫政[1998]60号文)的有关优惠政策(除第七条外)。其中部分项目可获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贴息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八条 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合同审查、进度检查、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九条 组织项目申报的市地和有关委办厅局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协调,保证项目的正常进展。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组织申报部门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和统计报表;向有关财政、财务和监察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条 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者,要限期改进,逾期仍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者,中止对项目的支持,并撤销其重点项目资格,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重点项目验收的程序如下:

1、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审批书》(见附件二),并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组织申报单位申报签署意见后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者,颁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合格证》,获得合格证者,可视为已投产,开始享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豫政[1998]60号文)第七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分别予以责成整改或取消重点项目资格的处理。验收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告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建立省高新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每半年或一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对前段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下段##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方向及其他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三条 对取得显著效益的重点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从项目所获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9篇 天业热电产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热电产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三)国投公司《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投安委【2022】8号文件)。

(四)国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三、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天业热电产业所属各分厂,主要用于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种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定义与分级分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二)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设备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须全部或部分停机、切除系统,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轻伤、设备损坏,且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三)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 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根据其 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评估,分别按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四)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天业热电产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同时纳入本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进行闭环督办。

(五)事故隐患分类:人身行为类、设备设施类、安全管理类、作业环境类。

五、组织领导

(一)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经理助理、安监部主任

成 员:各职能科室主任、科员

下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安监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安监部主任

(二)二级工作小组

1、天业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业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2、天辰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辰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3、天能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能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4、天业供电供热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业供电供热公司经理(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工作组

组长:安培科主任

成员:综合科主任、科员、安监专工

六、职责分工

(一)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分类管理、全员参与的要求”建立由产业、分厂、部门(专业)及外委部门组成的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二)天业热电产业主要领导对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厂、部门负责人对本分厂、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所在的部门专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并由专业所在的部门归口管理。生产技术科负责分厂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责任,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专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培科是各分厂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督办、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汇总、统计、上报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产业、各分厂、部门、班组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1、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和解决各分厂、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产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按规定对产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3、各分厂安培科职责

(1)负责组织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 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按规定对本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2)负责每月汇总编制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各项目的按时完成。

(3)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每周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含各种季节性及包括迎峰度夏、防洪防汛、防寒防冻安全检查等)。

(4)统筹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负责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确认、汇总和上报等。

4、各分厂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制定重大隐患及各生产部门不能自行完成的隐患项目治理计划,负责落实治理责任人、资金、期限和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

(2)负责制定本分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及界定工作。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3)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考虑,在安排机组大修、技术改造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安全隐患的治理。

5、各生产及相关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部门、专业、班组、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2)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的自查、治理工作,对不能自行完成的项目报生产技术科安排治理。

(3)组织完成安培科下发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中涉及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安全隐患的整改过程中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确保整改项目的安全并高质量完成,对暂不能处理的要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

6、财务部职责

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管理内容和程序

(一)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日常排查治理与定期排查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1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设备的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和设备缺陷管理进行,由生产部门各级人员负责排查、识别事故隐患,相关生产部门组织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生技、安培部门汇报。

2定期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检查、春检、秋检、每周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专项活动的一部分内容统筹策划、组织进行排查治理。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3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电生产季节性特点,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和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前检查及每周安全检查组织进行,即春季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洪防汛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和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长假节前检查。

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周一至周五,确定一天后长期固定);

春季安全检查:3月至5月;

迎峰度夏安全检查:5月至6月;

防洪防汛检查:3月至6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

秋季安全检查:9月至10月;

防寒防冻安全检查:10月至11月;

节前安全检查:节前一周;

(二)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两部分,即“通用检查内容”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通用检查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全控制指标的落实及业绩考核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申报登记、辨识分级、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1)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考 核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

3)对新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实习生等)的岗位培训和班组、部门、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3)安全投入情况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在成本中专项列支安全费用情况;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4)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明确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安全职责的情况;

6)建立严格的现场组织管理、作业管理和执行相关安全工作规程的情况;

7)建立和执行对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的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和实战演练情况;

2)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情况;

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

4)发生事故时或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等。

(5) 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1)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行为及查 处情况;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调查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3)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的情况。

(6)安全管理和安全思想方面检查的内容

1)查领导。采取领导自查和群众查,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包括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检查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到位。

2)查管理、查制度。组织职工按照工种、岗位对照有关规程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危险工种、岗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网是否建立和发挥应有的作用,“三同时”、“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否得以执行等。

3)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即操作规程;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4)查纪律。用自查和领导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有无违反调度纪律、劳动纪律、值班纪律的现象。重点放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监护制;登高作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停电作业验电和挂接地线等方面。

5)查措施。检查各项工作安全措施是否严格落实。

6)查思想、查教育。检查各级人员的安全思想是否到位,安全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是否满足生产实际的需求。

(7)防止人身伤害方面检查的重点

1)检查、试验承压设备、部件的安全阀和保护装置;

2)检查电气设备的遮拦及标志;

3)检查常用电气安全用具、起重机及起重器具、电焊用具、登高梯具等是否完好和按照规定进行试验;

4)检查转动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善;

5)检查楼梯、栏杆、平台、步道及地沟孔洞盖板是否坚固完整,厂房照明是否齐全充足;

6)检查防尘、防毒、防爆及环保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春季安全检查

1依照有关规程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制春检项目计划,合理安排停电检查、检修情况;

2春季电气预防性试验情况;

3预防雷害事故、接地网事故、防污闪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4各类分电箱、端子箱、控制箱、机构箱防雨、防潮措施落实情况;

5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用情况,各项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6重点防火区城消防设施(含电缆)是否齐全,能否正常工作,器材是否在使用期内。

7锅炉、压力容器及炉外管的检查和监督情况;“四管”缺陷的检查情况;防磨和防止大面积腐蚀措施的实施情况。

8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等运行参数正常;检修计划和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试验情况;抽汽逆止门是否关闭正常;主汽门和调速器门严密性试验、润滑油泵联动情况。

9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10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装置投入率及试验情况(记录报告)。装置与五防接口情况。

(2)迎峰度夏安全检查

1)各发电主设备的检修质量及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2)电气一次设备测温设施配置,主要设备温度实测记录;

3)发电机冷却系统、厂房通风设施、空调完好情况;

4)各换热器是否按计划清理,效果如何;

5)迎峰度夏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6)执行调度命令、运行管理及值班纪律情况。

(3)防洪防汛检查

1)生产区域内排水、排污设施情况;

2)防洪防汛规章制度、防洪防汛措施的制订与落实情况;

3)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4)防汛物资与后勤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

1)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情况能否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做到达到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的目的,是否有操作性;

2)活动的组织、宣传、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月活动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是否做出认真总结;

(5)秋季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遗留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设备在迎峰度夏后检查、维护及其缺陷消除情况;

2)针对“四管”泄漏情况,对金属监督及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提出防止泄漏措施的执行情况;

3)对室外变电设施的全面检查,设备度冬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升压站的开关、刀闸、瓷瓶、设备外绝缘和接地网检查情况。热工保护、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二次系统的检验和检查情况;

4)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是否符合标准等运行记录;

5)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6)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

7)防火灾、防小动物、防交通事故、人身事故等方面的检查及措施落实情况;

8)对采暖供热与防寒防冻设施的消缺情况及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冬储煤工作以及相关措施的完善检查;

(6)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1)生产场所门窗封闭情况,屋外各种汽、水、油管道阀门及水塔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2)对易冻热工仪表管要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生产场所供热设备检查、试验情况;

3)升压站屋外开关设备操作机构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4)对灰管线、输煤系统及污水处理等处防寒防冻措施的巡检情况。对在建室外工程施工时,防冻措施执行是否到位。

5)冬储煤及冻煤接卸工作安排与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按照排查、登记、评估、监控、整治、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详见工作流程图);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基层各部室需在24小时内做出书面整改意见,能够自行整改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治理,对不能自行完成的或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安培科。安培科可根据隐患类型联系生产技术科或其它科室评估处理,若再无法处理汇总后,报分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厂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如仍无法治理可向产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提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各部门在每次检查工作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检查结果报安培科,再由安培科整理登记后报分厂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上述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培科组织会同生产技术科汇总、编制,报分厂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批准、下发《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执行。

(八)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九)各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如实记录隐患发现、整改、防范等情况。

(十)对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要从源头抓起,从可研、设计、制造、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着手,将安全隐患消灭于未然。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

1、各生产部门按周、月、季、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周二、每月和每季度1日前及每年1月5日前将上一周、月、季、年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报送本厂生技科、安培科。

2、分厂安培科每周五下午18:00时前,向分厂隐患排查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每周排查治理信息,每月3日前,由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新疆电监办上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书面总结材料,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

八、考核

(一)在年度内,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经核实后由产业给予表彰奖励。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1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或在次月奖金中兑现,一般隐患奖励由发现单位向安培科申报,经分厂领导批准后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奖励由安培科向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产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四)凡不能按隐患治理计划要求完成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无防范措施,产业将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期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五)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六)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给予负责人200元考核。

(七)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产业总经理处理。

九、附则

(一)本规定由天业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二)分厂及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产业办公楼装修工程文明管理措施

产业园办公楼装修工程文明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是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形象最直接的反映,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司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的内容及相关文件规定,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布置及管理,按照ci形象手册策划、建立起我司良好的形象。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加强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管线布置和场内运输等工作的协调与控制,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现场实行区域管理,规定职责范围,工长、班组长分别为管辖片区操作层及操作点的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制定奖罚制度,切实落实执行文明施工细则及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制成品、工序产品及已完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后序工程的作业面,其质量的保护必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和现场文明施工,因此,必须加强现场成品保护。

现场的文明管理

认真抓好现场的文明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管理中主要保证措施之一。为了得到深入而实际的落实,在此我公司将采取四个方面的重大措施:

1.对施工现场布置采取的措施

a.做到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安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b.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须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c.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d.夜间加班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e.现场供、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2.对优化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采取的措施

a.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及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的单位名称、施工现场总负责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

b.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按总、分包单位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着装和安全帽的颜色也在有所区别,便于识别。

c.在车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d.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整齐并有标识。经常清理建筑垃圾,每周举行一次清扫和整理施工现场活动,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e.施工现场的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厕所等工作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要符合饮食卫生要求。特别解决施工现场的厕所卫生条件问题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问题。

3.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的措施

a.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发生。

b.妥善处理泥水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c.采取有效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d.禁止对有毒有害弃物乱摊乱放,防止污染。

e.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的发生。

4.对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与安全规程采取的措施

a.每天上班前,召开班前交底会,由班组长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b.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c.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有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文明管理措施,只能说是有了行动指南,主要还是重于通过检查,不断发现问题,不断采取新办法的新措施来解决问题,针对所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的计划,提高现场职工的素养,从而创造一个整齐、清洁、方便、安全的施工现场环境,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11篇 产业园区车辆巡逻管理制度

产业园区车辆、巡逻管理制度

1.安管人员负责指挥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安管人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号码正确停放。

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及进出时间等。

4.园区内实行24小时全天安管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安管班长负责,安管员轮流巡逻。

5.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园区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若有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6.巡逻员要认真对待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检验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发现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

7.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必要时可带至安管值班室询问处理。

8.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交有关部门处理。

9.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逻制度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园区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10.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区域巡视内容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第12篇 某产业园区安管员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产业园区安管员监督检查管理

1.早、中、晚班,由安管班长每日对各岗位查岗。同时,后勤主管不定期对各班岗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查岗记录表》。

2.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是否有脱岗、串岗、睡岗现象;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是否仪容整齐、精神饱满、忠于职守。

3.服务管理

4.外来人员管理

5.了解外来人员进入园区的目的或被访人员的姓名。

6.用电话和被访人联系,经被访人同意后,请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佩带《临时出入证》后,方可放行。来访人员离开时,需交回《临时出入证》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记录离开时间。

7.在对外来人员进行咨询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对待

8.如外来人员情绪激动时,应冷静对待,尽量使其平静,同时通知安管班长和主管处理。

第13篇 _产业园区警械警具管理制度

产业园区警械、警具管理制度

1.交接班时,检查对讲机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

2.后勤主管每月检查警械、警具,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追究当值人员的责任后给予更换或补充。

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进行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4.若因非公务造成损坏或丢失警械、警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门护卫员值勤时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6.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若因非公务而损坏或丢失的,补领时需按价付款。

第14篇 _产业园区安管员安全管理权限制度

产业园区安管员安全管理权限

1.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嫌疑人,有权抓获并扭送公

2.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及罚款的权力。

3.对发生在园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4.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园区内。

5.对出入园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6.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在执行安全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7.宣传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和整改。

8.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对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10.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11.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

12.如有损坏园区公物的情况发生,必须责令责任人照价赔偿或报告领导,但无扣押证照、物品或处以罚款的权力。

第15篇 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内容(信息产业局)

1.建立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

2.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标识。

3.编制设备校准计划。

产业管理制度大纲(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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