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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制度会议纪要(15篇)

发布时间:2023-01-04 19:36:02 查看人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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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制度会议纪要

第1篇 房地产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以财务预算为手段,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控制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是公司绩效考核的核心依据之一。

第二条 分类及适用范围

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专项预算(项目预算、采购预算等)。

第三条批准及实施机构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及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月度财务预算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下达执行。

2、第二章 财务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一条 年度财务预算

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预算模式,总经理办公会于每年12月15日前下达下年度工作计划大纲,各职能部门根性据此指导年度预算与工作计划的制订。

二、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的编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达),合理预测并编制本部门下年度财务预算,形成下年度《资金收支年度计划》。资金收支年度计划应分项列具收支项目及金额,收入包括融资流入、销售收入、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现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员工福利、办公费用、车辆费用、工程支出、广告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支出、税负支出、归还借款支出、财务费用、投资预算等所有现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经各中心总监签字后报送财务管理中心。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精神及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年度预算,从公司全局的角度对年度计划的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并提出调整修改建议,形成年度财务预算。

四、每年1月25日前财务管理中心将年度预算提交计划管理中心。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年度财务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并经集团总裁签发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六、如果总经理办公会对年度财务预算有调整,各有关部门则再按上述程序提交调整预算。

第二条 月度财务预算

一、各职能部门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同时,集合部门工作计划和其他相关情况,编制月度财务预算要点。

二、部门月度财务预算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要点进行详细分解,编制《资金预算表》及附注说明,形成月度预算。

三、月度预算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每月28日17点以前将下月预算提交财务管理中心。

四、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预期)公司资金状况等综合考虑汇总并审核月度财务预算。

五、财务管理中心于每月30日下午17点以前将下月预算交计划管理中心,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达执行。

3、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一条 管理原则与功能

一、年度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预算具有平衡资金、控制开支、开源节流等约束功能。各职能部门必须全面执行。

三、财务预算下达后提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并作为月度、年度考核和监察的依据。

第二条 财务预算调整

一、每年六月份,总经理办公会对本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调整生效。

二、年度预算非下列原因,不得调整:

1、国家重大政策性因素导致预算不能实现;

2、因公司经营战略变化和调整导致预算改变;

3、财务预算制定时不可预见性的重大因素导致预算需要调整;

4、集团总裁决定;

三、月度预算调整

1、月度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可在各月度内进行调节。

2、月度预算累计调整不得突破年度预算。

第三条预算执行管理

一、成本、费用发生时,财务应对照预算逐笔审核是否在预算内。

二、每月编写预算执行报告。每年编制年度预算总结分析报告,并作为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的决策依据。

三、每月8日前向各职能部门通报其上月费用支出情况。

四、财务管理中心必须经常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考核财务成果,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 预算外支出

一、无财务预算的开支原则上不作安排,开支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控制。

二、未列入当月预算而因工作确需开支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预算外追加申请,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执行,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一次。

三、追加预算后各月预算累计超过年度总预算时,按年度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4、第四章 罚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中心

未及时登记和反馈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而致使费用超预算开支的,给予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每次5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第二条 其他部门

未按时、按要求上报年度财务计划和月度财务计划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超预算开支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第2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立卷管理办法

1、会计凭证:每月做好的会计凭证必须在下月5日内进行顺号、查对、清点,检查凭证是否都符合规定,然后按每本50号装订成册,凭证封面标名每月共几本、每本凭证的编号,再将装订成册的凭证按顺序立案存档,使查找凭证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会计报表:每月做好的会计报表必须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再将会计报表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3、会计帐本:每月结帐后,将打印出来的会计帐簿加具封面,装订成册,标明帐户名称、顺序号、标上标签,将会计帐簿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4、财务文件:财务文件、审计报告等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按立案时间打出文件清单,标上标签、编上编号,便于查阅。

二、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办法

借阅档案必须按正常手续进行,财务部查阅档案资料,要求当天查阅当天归放原处;审计人员查阅档案要有借阅手续;外调档案,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并付上借阅档案借据,写明借调日期、用途、档案名称、份数、归还时间等,方可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借调档案规定,到期及时催收归还档案,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为3年;

2、会计帐簿:

①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25年;

②明细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③总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④辅助帐簿保管期限为15年;

⑤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

①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15年;

②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④银行存款对帐单保管期限为5年

四、会计档案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销毁会计档案时,到期限的档案必须列出详细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有档案管理人员签名、财务部主管签名、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

第3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一切经济活动立足于有法可依、核算有据,所有经济事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契约、协议、合同(以下统称为'合同')。

二、公司按照'协商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与相关单位事先建立合约关系,以合同来规范双方经济行为和结算关系。

三、合同内容、格式必须规范、严谨、明确,符合国家的法规、政策、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征询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并按其意见进行修改。

四、合同管理

1、本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归口管理的合同如下:

工程部: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销售部:销售合同;

财务部:银行借款合同。

2、其它种类经济合同按照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分工,是哪个部门经营的业务,则由哪个部门负责。

五、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以前,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就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款项支付与结算方式、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及奖励等)提出各自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

2、实行合同会签制,所有合同必须先经部门经理审批及会签后,报请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签订。

3、不得由一人完成合同洽谈和签约的全过程。

4、工程及采购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投标制,经过评标小组的评定及定标会签后,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5、所有合同会签后必须由公司财务部按合同类别顺序编号,立案归档,设置合同登记簿统一登记,以便进行财务预算、核算及安排付款。

6、如因经办人未签订经济合同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者,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经济制裁、解聘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合同执行

1、合同签订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合同,并监督对方严格履行合同。遇到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合同金额增加或减少、合同履行困难或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反映。确有必要变更或取消合同的,应重新就此与对方达成补充合同。

2、如因经办人没有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或对合同的履行监督不力、或未能对合同履行环境的变化作出及时反应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经济制裁、解聘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合同监督

1、合同签订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各送一份至合营双方财务部、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使相关职能管理人员熟悉、了解合同的内容、据以进行有关财务核算和预算,跟踪、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执行付款手续,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2、财务部监督各类经济合同的执行,并设置'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对每一份合同的执行情况予以反映。如合同发生异常事项,应对异常事项及其处理情况另行编写'合同异常事项记录',分别附于该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之后。

八、合同立案、归档管理

1、各种经济合同,其中有一份正本应由财务部立案存档,财务部按合同类别顺序编号,设置合同登记簿。财务部依编号顺序对合同立卷。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将合同装订成册,单独存档,合同有效期满后,至少保存五年。

2、财务部保管的经济合同,可经授权人批准后调阅,但不准出借,需要时可以复印。

第4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日常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年度预算,于各月末汇总各部门的购置申请,列出各月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固定资产购入后由使用部门、行政部会同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由经手人、保管员签字确认。行政部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单、购置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及时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领用: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须填制领用单,列明领用部门名称、用途、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保管员签字后领出。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财务部会同管理。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凭合法、齐全的原始单据逐笔登记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情况,详细列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率、原值、累计折旧、净值。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详细列示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完好程度等。行政部负责监督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会同财务部定期进行实物清点,编制盘点报告,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因自然磨损等原因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或灭失时,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使用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由行政部、财务部共同处理,处理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重大金额固定资产报废须报董事会审批),据此核销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5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本公司应收款项的管理,积极清收债权,保证资金的及时回流,尽力减少资金占用,使应收款项总成本维持较低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内容。财务部为'应收帐款'的综合管理部门,销售部、行政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作好'应收帐款'的催收及业务跟踪工作。应收款项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与部门的考核业绩挂钩,列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一、应收帐款的管理

应收帐款是公司销售楼宇、出租房屋、出让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是应收款项的主要内容,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点。

为防止拖欠及减少坏帐损失、销售部必须做好客户的'5c'调查(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调查,并签定严格、规范的销售或租赁合同。《楼宇买卖确认书》应载明下列事项:未经公司批准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的,公司可没收定金,原订购楼宇公司将另行销售;经公司批准延期付款的,客户将按日交纳0.05%的滞纳金。《房屋租赁合同》则须根据住户及标的物的不同情况收取一定的押金并规定违约的相关罚则。

销售部与客户谈妥楼宇买卖条款并签定统一编号、一式三联的《楼宇买卖确认书》后,即送财务部一份,财务部应将楼宇销售资料作详细记录,以便及时确认应收帐款,并登记入帐和随时跟踪到期资金回收情况。

财务部应密切配合销售部作好催收工作,每周将楼宇销售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分类汇总,制作明细表提供给销售部,由销售业务人员通知客户及时交款。

销售部根据房屋出租合同及相关情况,列明租户、出租面积、租赁期、租金额等内容,列出明细表交财务部凭以收款记帐,当月财务部根据'应收帐款'明细帐余额,列示当月逾期未交租金的租户清单,并及时通知销售部向租户催收。

发生客户不按合同支付楼款或租金等违约事实,由财务部按照规定没收定金、押金冲抵租金。

二、其他应收款项的管理

1、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支付给设计、施工单位及建材、设备供应商款项的科目。该款项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工程项目付款审核程序详细填写《工程付款申请书》,经项目主管工程师、预算工程师、工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署、审批后,财务部才能对外办理付款手续。

财务部应对预付帐款科目进行跟踪清理,及时转入'开发成本'等科目核算。对预付帐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应编制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并作出文字说明。

2、备用金

该科目核算公司各部门或人员由于工作需要所借资金。借款时需填制备用金借款申请书,说明借款原因及还款时间,经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交财务部领款,工作完成后及时清还借款,不得挪作他用。财务部应加强备用金的管理,期末列示各部门人员借款情况,交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报销和还款。

3、关联公司往来

该科目核算集团内部单位关联交易、资金划拨情况。付款时应遵守公司资金划拨管理规定,填制《资金内部调拨申请书》,完成付款审批手续。定期发送往来帐款对帐单,请对方单位核对确认帐项余额,发现差异及时查找原因调整帐务。

4、其他应收款

该科目核算除以上各项内容之外的非主要经营业务引起的零星、小额债权。为防止造成坏帐,由财务部牵头,以业务发生部门为主要责任人,逐笔进行跟踪清理。

三、其他

财务部应对应收款项按期进行核对、分析、检查。编制'帐龄分析表'、'不良债权统计表'、'重点债权清查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催收、清理情况,找出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研究新的清理应收款项的有效办法和防范拖欠措施。

财务部应按应收款项的年末余额3%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发生的坏帐损失按规定程序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冲销'坏帐准备'科目。

第6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三、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才能办理,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五、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实行严格的授权批准制。明确审批人员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规定经办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六、审批人员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财务部经办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员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员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员的授权人报告。

七、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按照公司相应制度或规定的要求,提前向审批人员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员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员应当拒绝批准。支付复核。财务部会计人员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3、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八、公司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九、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现金管理

十、根据公司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的特点,确定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人民币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十一、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现金的开支范围如下: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

6、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十二、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即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十三、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十四、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具体要求如下:

1、收付现金时,必须与对方当面点清,以防发生差错。

2、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以防重复收付。

3、现金收付业务办理完毕,即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现金日记帐

4、每日业务终了,应将现金日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十五、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合营公司资金共管账户的开立、使用及管理

十六、公司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合营公司开立资金共管账户,对合营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户使用,合营公司股东共同监督、定期检查资金共管帐户的结算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十七、公司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十八、公司财务部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十九、公司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二十、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个人私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出纳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监督检查

二十一、合营公司可派员对公司共管账户业务进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

二十二、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共管账户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共管账户资金是否用于指定用途。

2、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3、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4、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5、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二十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7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总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预算制度

1、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需求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2、预算编制基础:经营状况分析资料、市场经济预测信息、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相关会计政策的变化等。

3、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必须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年度内公司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年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

二、月度、季度预算制度

月度、季度预算制度参照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公司必须于每季度开始15日前,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季度内每月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季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及向上级管理汇报。

三、预算项目编制方法和依据

1、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房屋租金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合同规定及预期目标,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其他收入:无须对其作出预算。

2、开发成本支出预算

(一)地价支出:规划设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或国土规划局批文之应缴纳金额编列。

(二)工程款项:成本控制部依据工程预算、工程预计进度,提供预计工程量,按核定的造价金额编列。

(三)材料、设备款项:物料供应部依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设备数量,按核定的金额编列。

(四)设计费: 规划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及出图计划,按预计应支付金额编列。

3、销售费用预算

由营销策划部依据营销计划,按预计支出额编制。

4、管理费用预算

由财务部与办公室参照以往实际数分别编列。

5、财务费用预算

财务部根据融资计划编列。

四、预算执行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对上期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分析差异原因、责任归属及相应的措施或建议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促进全年预算在各执行阶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预算的考核与评价

公司预算考核与评价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财务部负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考评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报告,报上级财务部及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8篇 可移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可移动工具的管理,规范员工正确使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使用的(包括供应商携带的)所有可移动工具的管理

3定义

可移动工具是指携带和移动比较方便的手动工具,气动工具和电动工具

4职责和分工

分工

职责

采购

ehs

生产

电工

可移动工具的采购

_

_

_

可移动工具的使用培训

_

_

_

可移动工具的维修检查

_

_

_

_= 负责部门 _ = 配合部门

5手动工具

5.1使用者必须熟知各种工具的专业功能,正确选择和使用适用于工作的工具。

5.2尽可能使用套筒扳手取代可调节扳手或开口扳手。使用扳手时应拉扳手,而不要推手柄,以免使手部发生伤害。

5.3管筒扳手的钳口必须尖锐并保持清洁,以免打滑。

5.4螺丝刀和各类钳具的手柄必须绝缘,但不得以此作为故意接触带电体的理由。

5.5严禁将诸如螺丝刀类的手动工具直接插在腰部或裤兜里,以免接触到带电体而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6除非设计允许,否则严禁将工具作为其它功能使用(如使用扳手代替锤子敲打),严禁用一工具敲打另一工具。

5.7手动工具一经发现不能使用,必须张贴明确标识(如“禁止使用”)并移交责任部门处理

5.8尊重工具的原始设计,严禁擅自改制工具,严禁使用自制工具

6气动工具

6.1气动工具的高压软管应选用能承受安全工作压力的合格软管,软管与工具之间应使用专业接头(如快速接头)对接,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能满足工作需求尽可。软管接头应保持清洁,以免异物进入损坏工具

6.2气动工具上的开关或保险夹必须固定,严禁使用开关或保险夹与工具分离的气动工具。

6.3制造压缩空气的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压缩空气进入气动工具之前必须经干燥和油水分离以保证其具有良好的润滑效果。

6.4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洁清扫工作时,如果喷嘴是固定型的,压力应不得超过30 psi,同时必须使用喷嘴保护并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6.5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扫衣服、皮肤或头发,严禁把高压软管对准他人。

7电动工具

7.1只有经过培训的员工才可以使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7.2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引线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得超过5m。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破裂、线头脱落、插头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张贴标识,送交维修。

7.3电动工具必须双重绝缘且正确接地,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其接线、开关和保护装置有无破损或故障现象。

7.4只有在马上使用前才对工具接通动力,人员离开时应关闭动力,切断电源。

7.5无论工具是否接通动力,都不得将其对准他人。操作人员的手和身体的其它部位应远离工具动能输出部位。

7.6搬运电动工具时必须手持工具的主体部位,严禁手持电线将工具倒悬于空中搬运,严禁拖拉工具,严禁将工具置于可能滑落的环境。

7.7严禁在易爆或易燃的环境中使用动力工具。

7.8电动工具及其所配元件以及易耗附件的采购,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采购过程中必须对产品的铭牌、使用说明和检验合格证进行验收。

7.9对电动工具的任何安全改造(如增加防护罩)都应事先征询生产商的专业意见后方可进行。

7.10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绝缘电阻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个人防护装备(ppe)

使用可移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以免发生危险。具体配备要求参照《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9检查和维修

9.1电动工具的检查和维修由公司专业电工负责,新购电动工具必须首先经过电工的的验收登记后方可使用。严禁非专职人员擅自拆卸和修理电工工具。

9.2电动工具的检查必须符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如下:

第9篇 风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风动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风动工具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适用于生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各类风动工具。

3 职责

3.1 公司生产制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规程。

3.2 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风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

4.1砂轮夹紧装置必须符合规定

4.1.1装夹砂轮时,卡盘与砂轮的接触面应平整、均匀,其间应装有柔性材料的软垫(如纸板、石棉橡胶薄板等)。软垫的直径应大于卡盘直径1-2 mm,厚度为1~2 mm。

4.1.2装夹的砂轮无裂纹、缺损或受潮。

4.1.3砂轮的装夹牢靠,无松动,压紧螺母或螺栓无滑扣,有防松措施。

4.2防护罩应完好无损

4.2.1风动工具必须具备完好无损的防护罩,使用时严禁拆卸。

4.2.2防护罩应有足够强度,防止砂轮破碎时飞出。

4.2.3防护罩与砂轮的间隙应适当,不允许与转动件相互摩擦。如果打磨尺寸较小的内孔,而工件本身能起到防护作用时,允许拆除防护罩进行工作,但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装上防护罩。

4.3气阀、开关必须完好无漏气

风动工具的开关和进气阀应灵活可靠、密封良好,能准确控制正反转和停止。关闭后不允许有漏气现象,关闭不严不能使用。

4.4防松脱锁卡完好,可靠

4.4.1各种形式的进风接头、过渡接头,均应保持完好;旋合紧密、牢靠。

4.4.2主轴无明显弯曲变形。

4.4.3紧固螺母与主轴的旋合应适中,工作时不允许有松动。

4.4.4风管接头要严密可靠,能承受工作时所必需的压力。

4.4.5定位锁要牢固,防止柄体与缸体自动松开。

4.4.6铆钉枪或将风铲作为铆枪使用时,必须有安全钩将铆头与枪身可靠连接,防止铆头飞出伤人。

4.5气路密封无泄漏,气管无老化、腐蚀

4.5.1所有风动工具的风管均应完好,不应有明显磨损、老化、腐蚀等缺陷。

4.5.2橡胶管不应有鼓包或局部漏气现象。储罐以下的钢管和接头处不应泄漏。

4.5.3风管应采用耐压>1 mpa的橡胶管,长度≤12 m。

5 相关文件

《普通磨具安全规则(gb2494.2003)》

《气动工具一般安全要求(gbl7957-2000)》

6 记录

《风动工具台账》

7 附录

第10篇 车床工管理制度

1.车床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正确处理产品、产量、质量的关系,加工前要看清、看懂、熟识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和查对,反对盲目加工。加工前首先检查毛坯的质量、尺寸、材料是否合乎要求。

2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各部位零件的作用必须熟悉,不但要做到会开、会使用 ,而且要会修理,能及时排出故障。

3车床开动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方可开车,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的声响和现象,要及时停车检查,找出原因,消除故障,方可进行操作。

4自己操作的设备不准交给别人操作,不是自己操作的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便开动,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5始终保持工作场所和通道的整洁、畅通。机床要清洁卫生,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必须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考虑装卸时的安全和方便。

6工作完毕或有事需要离开机床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7学徒工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不熟练的学徒工操作时,其师傅不得离开,如必须离开时,须将机床停下。初学徒工不得操作加工精密工件。

8工作中对螺丝、运转部分、工具润滑部位等认真检查。

9下班前擦洗好机床,清扫好工作场所,整理好工具。

第11篇 地产工程管理部施工图纸审查制度

房地产工程管理部施工图纸审查制度

目的

规范施工图纸审查要点,指导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的开展。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必须遵守此项制度;

2.施工图纸审查应根据《施工图纸审查要点》规定,对重点部分进行重点审查;

3.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4.施工图中各专业图纸之间的协调性审查,作为施工图纸审查的工作要点;

5.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提出会审意见,项目部经理负责整理,形成部门意见;

6.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审阅部门意见,报总工和各有关部门审阅,无异议后,形成公司会审意见,抄送设计院和其他有关部门。

实施程序

1.接收设计院下发的施工图纸;

2.工程管理部经理联系有关部门,安排专业工程师,进行会审前的工作布置;;

3.有关部门和专业工程师进行施工图纸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出审查意见;

4.召开图纸会审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研讨,整理出会审意见;

5.项目部经理根据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形成部门意见,抄送总工和有关部门审阅;

6.意见一致后,形成公司施工图纸会审意见按,抄送设计院;

7.资料员将审查文件备案。

相关文件及质量记录

附录a施工图审查要点

第12篇 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变更制度

房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变更制度

目的

规范工程管理部对设计变更工作的管理,明确相应的职责范围和内容。

基本规定

1.项目部负责施工期间就有关设计变更,同设计院的具体业务联系;

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设计变更的技术审核,同时兼顾其经济性,对不合理处,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专业意见;

3.作为重要工程资料,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资料管理制度加以落实;

4.资料员负责对设计变更流程情况的跟踪;

5.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设计变更审查要点

1.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查要点

(1)判别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术是否合理、先进;

(3)现场施工是否可行;

(4)变更是否存在对工程进度的严重影响;

(5)反映的内容是否全面,能否满足估价的要求;

2.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查要点

(1)判别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术是否合理、先进;

(3)现场施工是否可行;

(4)变更是否存在对工程进度的严重影响;

(5)设计变更的说明、图纸是否清楚、完整;

处理程序

1.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

(1)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院提出专业的设计变更;

(2)资料员收到设计变更后,转发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

(3)工程项目部和规划设计部提出技术审核意见,成本控制部提出经济评估意见;

(4)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达成一致后,下发监理;如有异议,则由提出异议部门与设计院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

(5)监理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如无异议,下发施工单位;如有异议,则同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和设计院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下发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组织变更工程的实施;

(7)工程项目部与监理协作跟踪签证工程的施工过程;

(8)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先后签署跟踪变更工程意见;

(9)转交工程管理部资料员进行材料归档。

2.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1)根据工程实际和图纸情况,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2)监理单位对变更要求签署意见后,送交工程项目部;如有异议,则返回进行修改;

(3)工程项目部对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技术审核后,转发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

(4)规划设计部对其要求进行技术审核,成本控制部对其进行经济评估,并对费用变化提出处理意见;

(5)达成一致后,由工程管理部提交设计院,并督促其进行设计修改;如由异议,则由提出异议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最终意见;

(6)设计院根据变更要求,提出设计变更;

(7)工程项目部接收设计变更后,向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各转发一份;

(8)工程项目部和规划设计部对其进行技术审核,检查其是否符合原变更要求;成本控制部对其进行造价估算;

(9)工程项目部、规划设计部、成本控制部达成一致后,由工程项目部下发监理公司;

(10)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下发施工单位;

(11)施工单位组织变更工程的实施;

(12)工程项目部与监理协同跟踪变更工程的施工过程;

(13)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先后签署跟踪变更工程意见;

(14)工程管理部资料员进行材料归档。

处理权限

见《现场签证办法》中有关经济权限的规定

相关文件及质量记录

4-6-1设计变更跟踪单(公司专用表格)

工程联系单 (深圳市建设局统一印制的表格)

设计变更通知单 (采用设计单位印制的表格);

第13篇 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签证制度

房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签证制度

目的

规范现场签证的处理程序,明确现场签证责任,协助做好成本控制工作,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

管理制度的编制依据

1.《深圳市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简称《经济签证办法》;

2.《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深圳市建设监理合同》、《深圳市监理规程》;

3.工程管理部职能和职责范围;

4.工程项目部的授权管理范围。

现场签证的管理权限

1.经济签证按照《经济签证办法》进行权限界定;

2.工期签证由公司领导审批;

现场签证流程

1.经济签证流程按《经济签证办法》有关内容执行;

2.进度签证流程按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现场签证的审查

1.经济签证

1)审查签证项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审查签证是否按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3)审查签证的文字表述是否全面准确,主要内容有

发生的项目、时间、部位和范围是否准确;

签证发生的原因是否阐述清楚;

签证项目的做法是否明确;

是否有增减工程量的具体数量;

有无相关图纸和说明

4)审查签证工程量的准确性;

5)审查签字部门是否符合流程要求;

6)审查签字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

7)审查处理签证的紧急程度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要求;

2.进度签证

1)审查签证项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审查签证是否按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3)审查签证的文字表述是否全面准确,主要内容有

发生的项目、时间是否准确;

签证发生的原因是否阐述清楚;

签证要求是否明确;

是否有相关的进度图表和说明。

4)审查签证工期的准确性;

5)审查签字部门是否符合流程要求;

6)审查签字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

现场签证的资料管理

1.签证原件部门资料室存档保管;

相关记录

4-5-1经济签证核准单 公司专用表格

4-5-2工程延期核准单 公司专用表格

现场签证单 深圳市建设局统一编制表格

第14篇 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巡视制度

房地产工程管理部现场巡视制度

目的

确保工程管理部及时全面地了解本部门管理项目的进展,明确现场巡视的内容,为各项目部工作提供支持,向公司领导提供用于决策的基础资料。

基本规定

1.现场巡视的组织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

2.现场巡视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

3.巡视小组成员不固定,人数在2-3人,具体由部门经理临时确定;

4.巡视检查的对象分为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5.各次巡视检查的对象可以不同,具体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巡视小组事前确定;

6.巡视工作应客观、公正,不得偏听偏信,应以事实为依据;

7.在访谈过程中,要求巡视组成员注意方法,并善于对其进行分析,获取对工程开展有用的信息;

8.项目部对待巡视工作要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混淆视听;

9.巡视组在开展巡视工作时,应做好相关记录,为巡视报告的编写提供依据;

10.巡视工作要求达到有助于解决问题、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目的;

11.对各个项目每月巡视不少于一次;

1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现场巡视工作的内容

1.按照《项目部工作质量检查内容》,对项目部工作质量的检查;

2.按照《监理单位工作质量检查内容》,对监理单位工作质量的检查;

3.按照《施工单位工作质量检查内容》,对施工单位工作质量的检查;

4.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

5.工程项目的进展与计划目标的符合性;

6.工程有关各方的协调性;

7.了解项目部的困难和要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项目部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1.工程的质量、进度是否与计划目标相符合;

2.工作记录、现场签证是否符合公司和部门管理制度规定;

3.工程有关方面的关系是否协调;

4.是否按照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5.问题的处理是否及时等;

监理单位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1.项目监理体系是否完善;

2.监理组织机构是否完善,人员是否到位;

3.工程的质量、进度是否与计划目标相符合;

4.旁站记录是否齐全;

5.监理日志是否全面、准确;

6.会议纪要内容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7.现场签证是否严谨和准确;

8.工程各单位的关系是否协调;

9.监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10.监理收集的工程资料管理是否规范;

11.是否按照监理方案开展工作;

12.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是否高效;

13.问题的处理是否及时等。

施工单位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1.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主要的管理制度有: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2)质量管理制度;

3)进度管理制度;

4)物料控制制度;

5)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机构人员是否按要求到位,尤其是技术管理人员;

3.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两证(上岗证、操作证)齐全;

4.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现场检查人员到位;

2)施工平面布置合理;

3)材料堆放整齐、工作人员着装符合施工要求;

4)对各不同功能区的管理措施到位,现场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彻底等。

5.工程资料管理

1)有无专人负责;

2)工程资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全面;

3)保管措施是否得力等。

6.安全生产

1)安检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有关记录;

3)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填写有关记录;

4)有无安全事故;

5)有无安全隐患等。

7.物料管理

1)现场材料是否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2)检验批次和抽检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对不合格品的清退手续和记录是否完备;

4)对材料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8.工程施工的组织

1)施工机械设备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场地内施工组织,如人员、材料运输、各项工序的衔接等,其合理性如何等。

9.工作程序与甲方、监理的衔接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对工程质量的监控;

10.对工程开展可能产生影响的其他方面。

巡视检查的方法

1.现场巡查,形成巡视检查表(一)

2.文字记录检查

1)项目部文字记录

员工工作记录;

现场签证;

会议纪要;

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等。

2)监理单位文字记录

监理日记;

监理月报;

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

会议纪要;

其它必要的监理工作资料。

3)施工单位文字记录

工程资料;

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责任人;

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会议纪要;

处理问题的有关记录

其他反映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各项工作记录等。

3.同工程有关方面会谈,主要有:

项目部成员介绍工程现状;

向质监站主管工程人员了解工作建议;

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了解工作建议;

向项目总监工程师了解工作建议等。

巡视工作的总结

1.每次巡视工作结束后,由巡视小组分项目提交巡视报告,并有所有人员签

名认可;

2.巡视报告要求内容客观、公正,并以事实为依据;

3.巡视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质量、进度、投资的实际与计划目标的偏差;

3)现场巡视检查表;

4)对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自工作质量的评估;

5)工程项目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现场协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6)对存在问题的初步解决建议;

7)项目部要求协助解决的困难;

8)对巡视工作自身的小结。

4.针对巡视报告中反应的问题,要求及时确定和落实解决方案,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5.巡视小组成员对巡视报告内容必须保密,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决定可以公开的内容,以免在管理上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相关记录

4-4-1现场巡视检查表(一) - 现场巡查检查表

4-4-2现场巡视检查表(二) - 项目部工作质量检查表

4-4-3现场巡视检查表(三) -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表

第15篇 热力机械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热力、机械和系统上安装、检修、维护和试验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从事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不适用于大修、项修和关键/主要设备的检维修作业。

2. 编制依据 gb2616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3. 适用范围

3.1本制度适用于日常小修,公司所属设备的大修、项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维修按照《检维修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3.2 在热力、机械、系统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试验工作,需要对设备、系统采取安全措施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时;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应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基本内容见附录a。

3.2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应使用热控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基本内容见附录b。

3.3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事故应急抢修单基本内容见附录c。

3.4现场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登高、抽堵盲板、吊装和临时用电作业的,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使用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3.5工艺车间与电气联系进行停送电,应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格式见附录d、e)。

4.工作票的使用

4.2.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删减。

4.2.2 工作票一式两份,检修人员手执一份,运行人员留存一份。

4.2.3 公司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4.2.4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

4.2.5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4.2.6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4.2.7 系统停车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4.2.8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4.2.9 工作票必须编号。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4.2.10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调度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调度)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4.2.11 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或调度)的操作记录簿内。

4.3 填写工作票

4.3.1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4.3.2 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时间按24h计算,年度填写4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2位数字。

4.3.3 “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

4.3.4 “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4.3.5 “工作班成员”栏: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 ,“共 人”的总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4.3.6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4.3.7 “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4.3.8 “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4.3.9“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填写作业环境存在的或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危险情况和能够预防、控制危险情况的措施。

4.3.10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周密、细致,不错项、不漏项。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必须写入安全措施栏。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应空白。

4.3.11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4.3.12“需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具”栏: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选择防护用具并在相应防护用具后做“√”记号

4.3.13 “其他安全措施(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4.3.14

4.3.15 “收到工作票时间”栏:由调度填写,调度根据厂内生产情况做好调控和协调工作并确认签名。

4.3.16 “工作许可”栏:由工作许可人根据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的允许工作时间,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签名。

4.3.17“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告知”栏:由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作业前培训、安全交底、危险点告知之后,确保每人都已知晓后,由工作班成员亲自确认签名。

4.3.18 “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工作负责人变更时,工作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和安全交底后,由原工作负责人和现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确认签字后由变更后的工作负责人填写生效时间。

工作班人员变动时,应由原工作班成员签字确认离去,新增工作班成员经工作负责人培训、安全交底和危险点告知并亲自签字确认加入工作和填写加入工作时间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填写变更时间。

4.3.19“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填写延期时间,工作许可人或当班运行负责人确认签名,调度确认签名。

4.3.20“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工作许可人填写试运行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4.3.21 “工作终结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调度确认签名。

4.3.22 “备注”栏填写内容: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和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等;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3.23每份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其中设备名称、编号、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工作票票面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签名或盖章。

4.4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4.4.1 工作票的生成。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填写工作票或调用标准工作票。

4.4.2 工作票的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4.4.3 工作票的送达。计划工作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将工作票送达调度。

4.4.4 工作票的接收。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班长(或岗位主操)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调度和签发人的意见,由运行班长(或岗位主操)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4.4.5 安全措施中如需由电气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工艺车间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联系单,联系单送达调度,由调度协调通知电气车间进行停、送电,电气人员应根据联系单内容布置和执行停、送电。电气停、送电完毕后应向调度汇报:停、送电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等内容。调度将联系单填写完毕后交给工艺人员,送、停电联系单应附在工作票上。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

4.4.6工作票应在工作票记录本中登记。

4.4.7工作许可。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泄露、中毒、易腐蚀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4.4.8工作监护。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4.9 工作人员变更。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4.4.10 工作间断。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方可工作。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4.11 工作延期。工作票的有效期,以调度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0.5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4.4.12设备试运。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试运。检修设备试运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由运行人员进行试运的相关工作。严禁不收回工作票,以口头方式联系试运设备。设备试运应严格执行停送电手续。试运结束后仍然需要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4.4.13 工作终结。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然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工作方告终结。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调度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4.5 工作票管理

4.5.1 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运行、检修主管部门应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环科是工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4.5.2 企业领导应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5.3 已执行的工作票应由各单位指定部门按编号顺序收存,至少保存三年。

4.6 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4.6.1 工作票签发人

a) 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4.6.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工作前对工作班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d)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e)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f)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及时办理工作票延期和负责人变更等事宜。

4.6.3 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或当班班长)

a)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c)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

d)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4.6.4 工作班成员

a) 熟悉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工作班成员要在工作过程中相互监督和提醒,以确保检修工作安全;

c)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6.5调度

a) 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b) 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责;

c) 不应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

5.考核标准

如违反本制度,按照《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责任追究和考核

6.解释部门

本制度由安环科制定并负责解释

制度管理制度会议纪要(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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