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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管理制度职责分工(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38

焊接管理制度职责分工

焊接管理制度职责分工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焊接工艺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2. 焊接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

3. 焊接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 焊接质量的控制与检验

5. 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6. 焊接工作环境的管理

包括哪些方面

1. 焊接工艺规程:明确焊接方法、参数、材料选择、预处理和后处理等细节,确保焊接过程的一致性和质量。

2. 培训与认证:对焊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其技能水平,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保证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3. 设备管理:设备的采购、保养、维修和报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问题导致的焊接缺陷。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环节,对焊缝外观、内部结构、力学性能等进行检验,防止不合格产品的产生。

5. 安全操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预防焊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6. 工作环境:保持焊接区域的清洁,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以利于焊接效果和人员健康。

重要性

焊接管理制度职责分工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焊接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职责不清导致的工作延误。

2. 保证焊接质量:严格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能有效防止质量问题,提升产品整体性能。

3. 确保安全生产:通过安全操作规程,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4. 降低运营成本:良好的设备管理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

5. 符合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写焊接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步骤。

2. 定期培训:组织焊接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水平,并进行考核认证。

3. 设立专职质检员:负责焊接过程的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指导改正。

4. 设备维护计划:制定设备保养和检修计划,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 实施安全巡查: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 创建良好工作环境:改善通风设施,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减少焊接烟尘和有害气体的影响。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焊接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将更加明确,从而提高焊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焊接管理制度职责分工范文

第1篇 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安全管理

1.电焊机的安全使用标准

1.1电焊机的使用应符合该机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1.2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电源线和焊接电缆的接头应接触良好;

1.3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振动;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措施;

1.4电焊机设备的外壳必须接零和保护,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5焊机应放置在离电源开关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在周围留有安全通道;

1.6严禁用连接建筑物的金属构架、管道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1.7禁止在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工件不能短路;

1.8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焊机,在调节焊接电流前应切断电源;

1.9电焊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检修;

1.10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

1.11焊接电缆线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接触;

1.12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时必须切断电源;

1.13整流式电焊机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利于硅整流元件的散热。

2.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2.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气瓶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

2.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2.5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

2.6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2.7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应遵照以下储存规定:气瓶分类储存规定。

2.8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

2.9退库的空瓶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3.氧气瓶的安全使用标准

3.1氧气瓶在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在气瓶的球面部分作明显标志;

3.2充灌氧气瓶时必须首先进行外部检查,并认真鉴别瓶内气体,不得随意充灌;

3.3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装可燃物气体的气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3.4氧气瓶一般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3.5取瓶阀时,只能用手或板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3.6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的杂质,并轻轻地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以避免引起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3.7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得坚固,以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3.8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炬、割炬、氧气胶管等粘上易燃物质和油脂,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

3.9夏季使用氧气瓶时,必须放置在凉棚内,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放在距暖气或火炉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3.10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冻结现象,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铁器敲击,以免引起瓶阀断裂;

3.11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0.5mpa的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其它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3.12气瓶库房和使用气瓶时,都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要有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3.13氧气瓶必须做定期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3.14氧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邻近建筑物或易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热而引起爆炸。

4.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标准

使用乙炔气瓶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标准外,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各点:

4.1乙炔瓶不应遭受剧烈振动和撞击,以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4.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或爆炸;

4.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

4.4开启乙炔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转;

4.5乙炔瓶体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40οc,因温度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

4.6乙炔瓶内的乙炔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0.3mpa以上的压力;用后应将瓶阀关紧,以防漏气;

4.7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0以下的温水解冻;

4.8使用乙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乙炔瓶内。

5.气焊与气割的安全操作规程

5.1气焊与气割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工作;

5.2在禁火区内进行焊割作业前,必须实行动火审批规定,由有关部门出具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3在焊接作业场地1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4焊割作业前必须检查焊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别应检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阀是否安全好用;

5.5使用氧气时,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缓慢开启阀门;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卧放;

5.6焊割所用气瓶离电闸及正在散发热量的物体及设备要有不小于4m的安全距离,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5.7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戴有色护目镜或使用防护面具;

5.8应经常检查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并要按规定向计量单位送检,以确保计量准确;

5.9在容器内或舱室内焊割时,要按规定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停止工作后,应将焊割炬关好,并带出容器;

7.5.10作业过程中要注意防火防爆;

7.5.11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6电弧焊的安全操作规程

7.6.1手工电弧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7.6.2在禁火区内进行焊割作业前,必须实行动火审批规定,由有关部门出具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7.6.3搬运、检修焊机,更换保险丝、改变级性等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后方可进行;

7.6.4安装、检修焊机或更换保险丝等应由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7.6.5在焊接作业场地1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7.6.6焊工的手或身体的任一部分不能接触导电体;在潮湿地点作业时,地面应铺设橡胶绝缘垫;

7.6.7工作前要检查设备、工具的绝缘层有无破损、接地是否良好;

7.6.8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7.6.9推、拉电源闸刀时要戴绝缘手套,站在侧面,动作要快,以防电弧火花灼伤脸部;

7.6.10在容器内作业要按规定办理受限空间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所使用的行灯电源要为安全电压;

7.6.11焊接作业中要注意防火防爆;

7.6.12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7手工电弧切割的安全操作规程(除遵守手工电弧焊的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7.7.1电弧切割时电流较大,要防止焊机发热;

7.7.2电弧切割时烟尘大,操作者应佩戴送风式面罩;作业场地必须采取排烟除尘措施,加强通风;

7.7.3电弧切割时大量高温液态金属及氧化物从电弧下被吹出,应防止烫伤和火灾;

7.7.4电弧切割时噪声较大,操作者应戴耳塞。

7.8登高焊接与切割的安全技术

7.9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7.10登高焊接与切割作业应避开高压线、裸导线及低压电源线;不可避开时,上述线路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7.11电焊机及其他焊接与切割设备与高处焊割作业点的下部地面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并应设监护人,以备在情况紧急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

7.12登高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者,衣着要灵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

7.13登高的梯子应符合安全要求,梯脚需防滑,上下端放置应牢靠,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0;使用人字梯时夹角约为400为宜,并用限跨铁钩挂住;不准两人在一个梯子上(或人字梯的同一侧)同时作业;禁止使用盛装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如油桶、电石桶等)作为登高的垫脚物;

7.14脚手板的宽度单人道不得小于0.6m,双行人不得小于1.2m,上下坡度不得上于1:3,板面要钉防滑条并装扶手;板材需经过检查,强度足够,不能有机械损伤和腐蚀;使用安全网时要张挺,要层层翻高,不得留有缺口;

7.15所使用的焊条、工具、小零件等必须装在牢固无孔洞的工具袋内,防止落下伤人;焊条头不得乱扔,以免烫伤、砸伤场面人员或引起火灾;

7.16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飞溅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石棉板覆盖;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用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焊割作业结束后,应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7.17严禁将焊接电缆或气焊、气割的橡皮软管缠绕在身上操作,以防触电或燃爆;登高焊割作业不得使用带有高频振荡器的焊接设备。

7.18焊接安全管理的“十不烧”:

7.18.1不是焊工不烧;

7.18.2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7.18.3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7.18.4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

7.18.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

7.18.6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7.18.7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不烧;

7.18.7焊接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

7.18.8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部位不烧;

7.18.9禁火区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第2篇 压力管道施工过程中焊接质量管理措施

压力管道工程质量的好坏是影响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除保证材料的品质外,焊接过程的质量控制是钢制压力管道工程施工的关键过程。焊接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保证压力管道工程的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获得优质的管道焊接质量,必须使焊接全过程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保证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影响焊接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如焊接方法、焊接设备、原材料的质量、焊接材料的质量及其控制与选择、坡口的加工质量及管道组对质量、焊接环境(环境温度、相对湿度、风速等)、现场条件(如登高或地沟作业等)、焊工素质、焊接工艺的正确性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等等。实践证明,从上述诸多因素中,归纳整理为若干关键环节,抓住这几个关键环节不放,就能有效地使焊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从而有效地保证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下面就有关环节进行分析阐述。

一、人员素质

对压力管道焊接而言,最主要的人员是焊接责任工程师,其次是质检员、探伤人员及焊工。

1.焊接责任工程师是管道焊接质量的重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一系列焊接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审核签发。如焊接性试验、焊接工艺评定及其报告、焊接方案以及焊接作业指导书等。因此,焊接责任工程师应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管道焊接的第一手资料;监督焊工遵守焊接工艺纪律的自觉性;协助工程负责人共同把好管道焊接的质量关;对质检员和探伤员的检验工作予以支持和指导,对焊条的保管、烘烤及发放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2.质检员和探伤人员都是直接进行焊缝质量检验的人员,他们的每一项检验数据对评定焊接质量的优劣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质检员和探伤员首先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应熟悉相关的标准、规程规范。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执法,严格把握检验的标准和尺度,不允许感情用事、弄虚作假。这样才能保证其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权威性,从而保证管道焊接质量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3.焊工是焊接工艺的执行者,也是管道焊接的操作者,因此,焊工的素质对保证管道的焊接质量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一个好的焊工要拥有较好的业务技能,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不是一朝一夕便能练成的,而是通过实际锻炼、甚至强化培训才能成熟,最后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焊接资格。这一点相关的标准、法规对焊工技能、焊接范围等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一个好的焊工还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才能自觉按照焊接工艺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在焊接过程中集中精力,不为外界因素所干扰,不放过任何影响焊接质量的细小环节,做到一丝不苟,最终获得优良的焊缝质量。

4.作为管理部门人员,应建立持证焊工档案,除了要掌握持证焊工的合格项目外,还应重视焊工日常业绩的考核。可定期抽查,将每名焊工所从事的焊接工作,包括射线检测后的一次合格率的统计情况,存入焊工档案。同时制订奖惩制度,对焊接质量稳定的焊工予以嘉奖。这为管理人员对焊工的考核提供了依据。对那些质量较好较稳定的焊工,可以委派其担任重要管道或管道中重要工序的焊接任务,使焊缝质量得到保证。

二、焊接设备

1.焊接设备的性能是影响管道焊接的重要因素。其选用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满足工件焊接时所需要的必备的焊接技术性能要求。

②择优选购有国家强制ccc认证焊接设备的厂家生产的信誉度高的设备,对该焊接设备的综合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如焊机输入功率、暂载率、主机内部主要组成、外观等。

③考虑效率、成本、维护保养、维修费用等因素。

④从降低焊工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考虑,尽可能选用综合性能指标较好的专用设备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在国内外,许多焊接设备生产厂家都是专机专用,并打出了品牌。因此选用焊接设备的原则首选专用,设备性能指标优中选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焊接质量的稳定并提高。

2.设备的维护保养对顺利进行焊接作业、提高设备运转率及保证焊接质量起着很大的作用,同时也是保证操作人员安全所必需的。因此焊工对所操作的设备要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对于经常损坏的配件,提前做好储备,要在第一时间维护设备。另外设备上的电流、电压表是考核焊工执行工艺参数的依据,应配备齐全且保证在核定有效期内。

三、焊接材料

焊接材料对焊接质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焊条和焊丝是直接进入焊缝的填充材料,将直接影响焊缝合金元素的成份和机械性能,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焊接材料的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应与母材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相匹配。

②应考虑焊件的复杂程度、刚性大小、焊接坡口的制备情况和焊缝位置及焊件的工作条件和使用性能。

③操作工艺性、设备及施工条件、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合理性。

④焊接工人的技术能力和设备能力。另外,焊接材料按压力管道焊接的要求,应设焊材一级库和二级库进行管理。对施工现场的焊接材料贮存场所及保管、烘干、发放、回收等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确保所用焊材的质量,保证焊接过程的稳定和焊缝的成分与性能符合要求。

四、焊接工艺

1.焊接工艺文件的编制。焊接工艺文件是指导焊接作业的技术规定或措施,一般是由技术人员完成的,按照焊接工艺文件编制的程序与要求,主要有焊接性试验与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方案、焊接作业指导书等内容。焊接性试验一般是针对新材料或新工艺进行的,焊接性试验是焊接工艺评定的基础,即任何焊接工艺评定均应在焊接性试验合格或掌握了其焊接特点及工艺要求之后进行的。经评定合格后的焊接工艺,其工艺指导书方可直接用于指导焊接生产。对重大或重要的压力管道工程,也可依据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方案,全面指导焊接施工。

2.焊接工艺文件的执行。由于焊接工艺指导书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是作为技术文件进行管理的,是用来指导生产实践的,一般是由技术人员保存管理。因此在压力管道焊接时,往往还须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将所有管道焊接时的各项原则及具体的技术措施与工艺参数都讲解清楚,并将焊接作业指导书发放至焊工班组,让全体焊工在学习掌握其各项要求之后,在实际施焊中切实贯彻执行。使焊工的施工行为都能规范在有关技术标准及工艺文件要求的范围之内,才能真正保证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为了保证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除了在焊接过程中严格执行设计规定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外,还必须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及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焊接质量的检验。焊接质量的检验包括了焊前检验(材料检验、坡口尺寸与质量检验、组对质量及坡口清理检验、施焊环境及焊前预热等检验)、焊接中间检验(定位焊质量检验、焊接线能量的实测与记录、焊缝层次及层间质量检验)、焊后检验(外观检验、无损检测)。只有严格把好检验与监督关,才能使工艺纪律得到落实,使焊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有效保证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

五、施焊环境

施焊环境因素是制约焊接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施焊环境要求要有适宜的温度、湿度、风速,才能保证所施焊的焊缝组织获得良好的外观成形与内在质量,具有符合要求的机械性能与金相组织。因此施焊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的环境温度应能保证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和使焊工技能不受影响。当环境温度低于施焊材料的最低允许温度时,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提出预热要求。

2.焊接时的风速不应超过所选用焊接方法的相应规定值。当超过规定值时,应有防风设施。

3.焊接电弧1m范围内的相对湿度应不大于90%(铝及铝合金焊接时不大于80%)。

4.当焊件表面潮湿,或在下雨、刮风期间,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或采取措施仍达不到要求时,不得进行施焊作业。

六、结束语

压力管道的作业一般都在室外,敷设方式有架空、沿地、埋地,甚至经常是高空作业,环境条件较差,质量控制要求较高。由于质量控制环节是环环相扣,有机结合,一个环节稍有疏忽,导致的都是质量问题。而焊接是压力管道施工中的一项关键工作,其质量的好坏、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制造工期,因此过程质量的控制显得更为重要。根据压力管道的施工要求,必须在人员、设备、材料、工艺文件和环境等方面强化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保证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确保优质焊接工程的实现。

第3篇 交直流焊接设备管理责任制

1.总则

1.1交直流焊接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使用车间、班组及其指定的专责工负责。

1.2交直流焊接设备日常出现的机械缺陷由使用单位电焊工自行处理,电气缺陷和绝缘测试工作由使用单位联系电气车间处理。

1.3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交直流焊接设备不好用,影响机组主辅设备检修、投运、备用时,按厂可靠性管理制度考核。

2.电焊机、变阻器的安全使用规定

2.1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的规定相符。电焊机应保持清洁,应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防护措施。

2.2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焊机时,工作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最小水平距离为5米以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及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并必须备有消防器材。

2.3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当电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严禁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2.4在电焊机电源开关合闸前,应检查电焊机外壳是否已接地,导线绝缘是否良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设备和工具。

2.5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宜超过2米,二次线使用软橡胶专用电缆,长度至少5米,一般不宜超过30米,尽可能使用整根二次线。若二次线有接头时不允许超过三个,接头应接好并做好绝缘处理。

2.6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其运行温升,不应超过电焊机规定的温升限值。

2.7电焊设备外壳应的良好的保护接地(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不得多台设备串联接地。电焊机的高低压接线端应有屏蔽罩。

2.8禁止利用氧气、乙炔、氢气、油管道等易燃易爆管道作为电焊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和二次导线,防止产生火花而引起爆炸。

2.9变阻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螺丝应紧固,然后方可投入使用。变阻器镍丝老化后应及时更换、变阻器镍丝不得与外壳接触。

2.10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或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焊机一次电源。

3、电焊机、变阻器、直流焊网箱的检验要求

3.1长期停用(3个月以上)或检修后的电焊机、变阻器、直流焊网箱在第一次送电前,必须检查电气接线是否正确可靠,并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mω;

3.2电焊机、变阻器、直流焊网箱每年应根据设备状态进行维修。每年进行1次绝缘电阻测量;

第4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⑴ 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 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 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 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 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⑹ 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⑴ 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 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 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第5篇 5s焊接车间管理规定

方针:规范现场、现物,提升人的品质;推行5s管理,塑造焊接车间一流形象。

目标:车间整齐干净,一目了然

5s组长:张伟杰

5s组员:訾轹文徐加余

职责:对焊接车间5s管理推进,实施过程监督以及改善方法结果评定。

5s进度

3s1s 2s 5s执行期 5s执行期成熟期

10/1510/31 11/15 11/30 12/15 12/31

检查要点:

1、有没有用途不明之物

2、有没有内容不明之物

3、有没有闲置的容器、纸箱

4、有没有不要之物

5、焊架台之下,物料架之下有否置放物品

6、有没有乱放个人的东西

7、有没有把东西放在通路上

8、物品或料箱有没有和通路平行或成直角地放

9、是否有损坏料装箱等

10、相同零件是否散置在几个不同的地方

11、工夹具、检具等是否放在所定位置上

12、移动是否容易

13、危险品有否明确标示,灭火器是否有定期点检

14、作业员的脚边是否有零乱的零件

15、作业员的周围是否放有必要之物(工具、零件等)

整理之要与不要的分类标准范例

(一)要

1、正常的设备、机器或电气装置

2、附属设备(滑台、工作台)

3、台车、推车、叉车

4、正常使用中的工具

5、正常的工作椅、板凳

6、尚有使用价值的消耗用品

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8、尚有利用价值的废料 (凸焊做破坏性试验用)

9、料架、料箱及防尘用品

10、使用中的垃圾桶、垃圾袋

11、使用中的样品

12、办公用品、文具

13、使用中的清洁用品

14、其它(私人用品)

(二)不要

1、地板上的

a、废纸、灰尘、杂物、烟蒂

b、油污、积水

c、不再使用的设备、工夹具、检具

d、不再使用的办公用品

e、破料箱、抹布、篮框

f、呆料或过期样品

2、桌子或橱柜中的

a、破旧的书籍、报纸

b、破椅垫

c、老旧无用的报表、帐本

d、损耗的工具、样品

3、吊着的

a、工作台上过期的作业指示书

b、不再使用的配线配管

c、不堪使用的手工夹具

员工在5s管理活动中的责任

1、自己的工作环境须不断整理、整顿,物品、材料及资料不可乱放

2、不用的东西要立即处理,不可使其占用作业空间

3、通路必须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

4、物品、工具及文件等要放置于规定场所

5、灭火器、开关箱、机械手、凸焊机、气体焊机、悬挂焊机等周围要时刻保持清洁

6、物品、设备的放置要做到仔细、正确、安全,较大较重的要堆在下层

7、保管的工具、设备及所负责的责任区要整理

8、纸屑、布屑、材料屑等要集中于规定场所

9、不断清扫,保持清洁

10、注意上级的指示,并加以配合。

5s责任区域划分:

区域

责任人

执行标准

co2区和悬挂焊区

许建华 刘义

l 设备清洁无油污粉尘

l 地面无垃圾粉尘水迹

l 工作台周边干净整洁杂物

l 工具定点放置,用完后归位

l 料箱整齐摆放,产品标识清楚

l 对不用不生产的产品及时处理

l 区域整齐标识清楚一目了然

机械手区

黄培炎 石磊

l 同上

凸焊区

冯周博 王玉龙

l 同上

冲压件仓库区

陈正月 王长军

l 物料定点定位整齐摆放

l 地面无垃圾零件

l 做到先进先出

l 料箱整齐摆放并标识清楚,对半年及以上产品未生产的产品分开标识清楚(呆料、产品更新不用等)

成品区及成品发货区

龚琴芳 黄健颜

l 同上

标准件仓库区

俞其珍

l 同上

检夹具区

程马兰

l 检具、夹具定点定位整齐摆放

l 检夹具表面清洁,对不良检具要及时报修

l 检具、夹具分类并标识清楚,对长时间不用的检具或夹具进行防尘防锈维护

l 地面清洁无垃圾

备注:1. 各区域责任人合理分配下属完成5s目标,铲车工辅助各区责任人

2.车间管理人员日常跟踪检查

5s管理检核表(现场)

1、现场摆放物品(如原物料、成品、半成品、垃圾等定时清理,区分要用与不要用的)

2、桌面及抽屉定时清理

3、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等置放清楚

4、夹具、检具、工具等正确使用,摆放整齐

5、机器上不摆放不必要的物品、工具或未摆放牢靠

6、非立即需要或过期(如:三天以上)资料、物品入柜管理或废弃

7、茶杯、私人用品及衣物等定位置摆放

8、资料、保养卡、点检表定期记录,定位放置

9、手推车、小拖车、油压车等定位放置

10、料箱整齐摆放与定位

11、作业场所予以划分,并加注场所名称

12、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定位摆放,定量管理

13、加工中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摆放整齐

14、通道、走道保持畅通,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15、所有生产用夹具、零件等整齐定位摆设

16、目前或短期生产不用之物品,收拾定位

17、个人离开工作岗位,物品整齐放置

18、下班前打扫、收拾工作区域

19、扫除垃圾、纸屑、烟蒂、塑胶袋、破布

20、清理擦拭机器设备、工作台

21、成品、不合格品等随时清理

22、清除地上、作业区的油污 、积水

23、长期不用(如:一月以上)物品、材料、设备等加盖防尘防锈

24、地上、门窗、墙壁之清洁

25、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26、工作态度是否良好(有无谈天、说笑、离开工作岗位、呆坐、看小说、打磕睡、吃东西)

27、服装穿戴整齐,不穿拖鞋

28、干部能确实督导部属、部属能自发工作

29、使用公物时,能确实归位,并保持清洁(如餐具等使用)

30、停工前确实打扫和整理

31、遵照工厂的规定做事,不违背厂规

特殊情况:

1. 对于员工提出的5s推进合理化建议,经5s小组评审后确有重大成效者,车间将提交公司,由公司依照公司员工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奖励。

2. 对于严重违反5s推进执行,屡教不改者,车间将提交公司,由公司依照公司员工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6篇 焊接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电焊使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三、焊接现场,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应备有消防器材,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四、在易燃易爆工作区域内作业,需到工程室办理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

五、在工作前必须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护目镜。

六、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在容器内工作,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12v安全电压。禁止在有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七、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工作进行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后,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如敞开口、打开盖)方可进行作业。

八、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不得站在不稳固的物品上进行,地面应有人监护。

九、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作业,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十、在狭小或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十一、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使之不会对附近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十二、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7篇 电机焊接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1、 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电焊机的下面必须要用绝缘物与金属构件进行隔离,防止电焊机的绝缘损坏,造成焊机的外壳带电(可以用木板、胶木板、木方垫在电焊机的下面)存放通风良好的地方,要有防雨、防砸的措施、焊接施工的现场和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在施工焊的下方设置防止电焊火花及气焊切割火花坠落到下面的安全措施,并在施焊的下方配备专职的看火巡查人员。

2、 电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电源线必须穿胶皮管防护,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罩,接线端的连接线螺栓必须紧固、保证接线良好,防止因接触不良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而引起的导线发热、避免发生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电焊机必须设置专用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必须动作灵敏可靠。

3、 电焊机的二次焊把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线长度不得大于30米,双线必须到位不得采用、借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使用,二次线的选择应按照电焊机额定电和被焊工件的额电流来选择导线的安全载流,防止因导线的载流量不够引起导线发热引起的火灾事故。

4、 电焊机操作人员,,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在本施工现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理安全资格上岗证,在保卫消防部门办理用火、动火证明,方可在施工现场作业。

5、 电焊焊接的施焊人员,看火人必须在施焊的下方设置一个1m×1m的接火盒,并配备灭火器和水桶,保证有效性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

6、 电焊工、看火人必须对施焊现场的作业场地进行全面检查,清除周围和施焊下面的易燃物、施焊完毕要认真细检查有无隐火存在的安全隐患,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7、 电焊工操作人员,上班前要对焊接机械认真检查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电箱、开关、电线是否完好,下班时要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的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后可离开作业场地,

8、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在6米以上,氧气瓶的下面必须要垫木板,乙炔瓶禁止到放,严禁将乙炔瓶到防在地面使用和在地面滚动,必须安装合格的防回火器,气管不得拖地必须悬挂,防止气管被压坏发生火灾事故。

以上项规定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违反施工安全的管理人员最低罚款500元.此项安全制度要求主管领导、工长、班组长、电气焊操作人员,分包的安全员签字。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

国家游泳中心项目经理部

2006年1月12日

第8篇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现场焊接、切割和打磨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条焊接、切割作业的电焊工、气焊工属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持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四条焊接、切割、打磨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护目镜、阻燃服、面罩等。

第五条作业前由专业人员检查确认焊接、切割、打磨设备完好,使用中遵守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应有专人负责焊接、切割、打磨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所有焊接及切割设备进行检查。

第七条焊接、切割作业应远离可燃物,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高处焊接、切割作业要有防火花飞溅措施,并在适当的地方放置灭火器。

第八条当作业区域有其他人员时,应在作业区周围采取遮挡措施,避免弧光直接照射他人。

第九条作业前需要申办《用火作业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还需要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高处焊接作业还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

第十条不允许在有可燃介质的储罐或金属容器上进行切割或焊接作业。

第三章焊接作业

第十一条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电焊机电源线应选用满足载荷需要的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5013)的要求。

第十三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电源进线处须设防护罩。

第十四条电焊机应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第十五条电焊机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第十六条焊接作业相关的电缆、接头和焊把等不得损坏,不得使用绝缘层损坏或芯子暴露的焊接电缆(导线)。

第十七条焊接作业相关的电缆、接头和焊把等不得损坏,不得使用绝缘层损坏或芯子暴露的焊接电缆(导线),焊把3米以的电缆不得绞接。

第十八条电焊机应正确接地。始终确保接地线牢固接在接地杆,接地杆稳固地根植在地下(至少300mm),所有连接应牢固。

第十九条不要将电缆横穿通道和楼梯,不得将电缆敷设在水中,禁止将焊机把线缠绕在身上登高或移动位置。

第二十条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焊接作业时,焊工不得站在水里。

第二十一条不使用时,应关闭电焊机电源。

第二十二条随着作业进度清理作业区域,保证现场安全、整洁、文明。

第四章切割作业

第二十三条现场使用的气瓶外表无明显腐蚀、损伤、撞痕,气瓶附件齐全,瓶阀无松动、瓶帽牢固。

第二十四条气瓶运输时:

(一)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运输车辆应配备有灭火器材。

(二)戴好防震圈和瓶帽,妥善固定,防止暴晒。

(三)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四)氧气瓶不得与盛装可燃性物质气瓶及其它易燃物混装,随车人员严禁车上吸烟。

(五)气瓶运输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横放,垛高不得超过车箱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装的气瓶,车厢壁板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

第二十五条气瓶储存时:

(一)气瓶储存最好采用带盖的铁笼或库房。储存区温度不超过39℃,干燥,通风,不受阳光直射和雷雨侵袭。

(二)氧气瓶与可燃气体气瓶要分区储存,间距10m以上。

(三)实瓶和空瓶分开摆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四)存储区设置负责人标牌,并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五)同一存储区的乙炔瓶数量不得超过5瓶。

第二十六条气瓶使用时:

(一)气瓶摆放要固定、防晒、防跌落、防外力撞击,乙炔瓶必须直立使用。

(二)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减压阀和压力表(检定期内),乙炔表上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

(三)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不小于5m,与明火不小于10m,与热源不小于1m。

(四)气瓶使用时减压表及专用气带必须完好无损,气带不得破裂、漏气。氧气带为红色胶管,乙炔带为黑色胶管,严禁混用。使用专用的夹具固定气带,接头不得松动、漏气。避免气带接触火星及热源。不允许油或油脂接触氧气瓶和气带接头。

(五)在高处切割作业时,使用防火布接住火星。防止工件坠落,如果工件存在坠落的危险应在下面设置防护栏或警告标志。

(六)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至少0.05mpa的剩余压力。

(七)气带使用时要摆放整齐、整洁,不得乱拉乱拽。气带不用时应盘绕起来并存放在适当的地方。每次使用后应关闭气瓶上的阀门,释放调节阀和气带内的压力。

第五章打磨作业

第二十七条使用前检查确认磨光机和磨光轮无任何缺陷或损坏。

第二十八条磨光机使用电源线要符合《临时用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老化、破皮,不得有绊倒危险,不得敷设在水中,可能时应架高。

第二十九条磨光机使用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其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第三十条不要站在水中使用磨光机或者不要弄湿磨光机。

第三十一条调整护罩或更换砂轮片要先切断电源,使用合适的工具更换砂轮片。

第三十二条使用磨光机时要始终配戴面罩或护目镜。

第三十三条尽可能使用侧向手柄的砂轮磨光机。打磨时应使身体避免与抖动的磨光机接触。

第三十四条打磨较小金属工件,应将其固定在工作台或其他较大的稳定物体上,如大件的金属板、工字梁等。

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切割砂轮片打磨物件,切割砂轮片不能用于承受侧向压力。

第三十六条砂轮的最大转速不得低于磨光机额定转速。

第9篇 焊接、切割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焊接与切割作业设备的本质安全要求与人员的安全行为,防止燃爆、灼伤、触电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从事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修造船舶、水工与钢结构等工程中焊接与切割安全设施、作业过程的监控与管理。

3.2 安全环境管理部组织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取证。

3.3 生产保障部负责焊接与切割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4 焊接与切割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审定由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具体发放方法与实施过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工作程序

4.1 气焊与切割设备及操作安全

4.1.1 氧气瓶与乙炔(丙烷)瓶的安全

4.1.1.1 氧气的管道,应涂上国家规定的淡蓝色,乙炔为中黄色。

4.1.1.2 氧气瓶、乙炔瓶、丙烷气瓶应有防震圈、瓶帽,所有气瓶不准曝晒,不允许上船。

4.1.1.3 距氧气瓶、乙炔气瓶和丙烷气瓶10m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标志;氧气瓶与乙炔瓶(丙烷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m。

4.1.1.4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4.1.1.5 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或用乙炔气火焰局部照明。

4.1.1.6 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应竖直放稳,不准横躺卧放,不得遭受剧烈振动或撞击,乙炔瓶存放地点的环境温度不准超过40℃。

4.1.1.7 氧气、乙炔气瓶,不应用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196kpa(1-2kgf/cm2)表压的余气。

4.1.1.8 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冻。

4.1.1.9 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接触氧气瓶以及氧气管道阀件。

4.1.1.10 禁止在氧气瓶、乙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排等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如焊炬、电焊钳、胶管、电焊电缆等。

4.1.1.11 气瓶着火时应用co2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灭火。

4.1.2 减压器的安全使用

4.1.2.1 氧气、氢气、乙炔气等设备的减压器,必须选用符合气体特性的专用减压器,禁止在焊接、切割设备上,使用未经检查合格的减压器。

4.1.2.2 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相互替用。减压器在专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

4.1.2.3 同时使用两种不同气体进行焊接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各自装有单向阀,防止相互倒灌。

4.1.2.4 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作为氧气、乙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

4.1.2.5 溶解乙炔气瓶、液体二氧化碳等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防止瓶内液体流出。

4.1.2.6 减压器卸压的顺序是: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减压器的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零位。

4.1.2.7 氧、乙炔(丙烷)胶管装好后,一手将胶管弯曲捏紧,一手将减压器顶针螺丝缓缓地顶进去,看低压表升高后是否正常,有无泄漏,氧气低压表的调试压力不超过1mpa。乙炔低压表使用压力不超过0.15mpa,在无异常情况下方可使用。

4.1.2.8 减压器使用时如发现压力表指针频繁摆动,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低压表直通或被油污染、损坏、漏气等情况,则立即停止使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调整。

4.1.3 氧气、乙炔(丙烷)胶管安全要求

4.1.3.1 氧、乙炔胶管必须选用能满足各自不同压力要求的胶管,不得混用或替用。

4.1.3.2 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蓝色,所有燃气胶管为红色。

4.1.3.3 氧气、乙炔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汇流排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互相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

4.1.3.4 乙炔(丙烷)胶管管段的连接,应使用含铜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钢管。

4.1.3.5 焊接、切割工作前,应吹净胶管内残存的气体,检查胶管有无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等情况,如有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1.3.6 禁止使用回火烧损的胶管。

4.1.4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要求

4.1.4.1 焊工在使用焊割炬前应检查焊割炬的气路是否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技术性能,并作定期检查维护。

4.1.4.2 焊割炬要内孔光滑,气路畅通,阀门和各部件连接严密,调节灵敏,使用型号与焊割工艺性能相匹配。

4.1.4.3 焊炬发生回火时,先关闭乙炔气阀,再迅速关闭氧气阀;割炬回火时先关闭氧气预热阀后,再迅速关闭乙炔气阀。

4.1.4.4 禁止在使用中把焊割炬的嘴头与平面磨擦来消除嘴头堵塞物,应用相适应的通针消除嘴头堵塞物。

4.1.4.5 由于回火引起氧、乙炔胶管燃烧时,如来不及关闭气瓶和管路阀门时,可将离着火点较远处的胶管弯曲以切断气源。

4.1.4.6 焊割炬零件烧损、磨损后,要用符合标准的合格零件更换。焊割时不得将胶管放在人体双腿内侧或绕在瓶上。

4.1.4.7 设置在切割机上的电气开关应与切割机上的割炬气阀门隔离,以防电火花引爆。

4.1.4.8 多头切割机开关箱不得封闭,应半敞开式,使空气自然流通,且电气开关箱与气阀控制箱相互隔离。

4.1.4.9 大功率多头切割机应采用磨擦点火器或用其他长柄点火器点火,不得使用一般火柴点火。

4.2 电焊设备的操作安全

4.2.1 电焊机的基本安全要求

4.2.1.1直流电焊机空载电压高于90v,交流电焊机空载电压高于80 v时,电焊机必须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置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4.2.1.2 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如在气温过低或过高、湿度过大、气压过低以及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2.1.3 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特别是整流式焊机)。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防护设施。

4.2.1.4 各种电焊机必须有独立的电源开关,禁止用供电闸刀开关直接启动或关闭电焊机,防止电弧伤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电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4.2.1.5 电源控制装置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焊机带电外露部分必须有良好隔离防护罩,周围留有安全通道。

4.2.1.6 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5 m ;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m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拖在地上;电源线不允许有接头,并系有红色高压标记。

4.2.1.7 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电焊机,插销孔的接线端应用绝缘板隔离,并装在绝缘板平面内。

4.2.1.8 电焊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每台焊机应有编号、台帐、修理记录及使用责任人。

4.2.2 电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4.2.2.1 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应超过相应电焊机标准规定的温升限值。

4.2.2.2 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安装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4.2.2.3 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4.2.2.4 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必须断电进行;焊接现场有腐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粉尘时,必须对电焊机进行隔离保护。

4.2.2.5 电焊机受潮应当用人工方法进行干燥;受潮严重的,必须进行检修。

4.2.2.6 每半年进行一次电焊机维修保养,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焊机电源,及时进行检修。

4.2.2.7 要经常检查旋转式直流电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要求电刷对整流子表面压力均匀,使所有电刷通过电流一致,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4.2.2.8 电焊机输入和输出的电源接线必须连接紧固,二次线不允许有三个以上接头。

4.2.2.9 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与隔离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绝缘层。

4.2.2.10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

4.2.3 电焊机及工件接地安全

4.2.3.1 各种电焊机(交流、直流)、电阻焊机、组合电焊机等设备外壳,电气控制箱、焊机棚等金属框架,都应有可靠的保护性接地(或接零),以防止触电事故,用于接地(或接零)的导线其截面积大于相应截面的1/2。

4.2.3.2 焊机的接地装置必须经常保持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

4.2.3.3 多台焊机接地时应用并联接法,严禁使用串联接法。铜线接地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14mm2,必须将接地用螺帽拧紧。

4.2.3.4 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锚链、钢索、氧气管道、乙炔管道各类设备或其他金属结构搭接起来作焊接电源回路。

4.2.3.5 专用的电焊工作台架应与接地装置连接。

4.2.4 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

4.2.4.1 手工电弧焊用的各种焊机长时间不用,必须先测量绝缘电阻。新电焊机绝缘电阻值初级应不小于0.5mω(指设备线圈间、线圈对机身),次级应为0.2mω;旧焊机绝缘电阻应在0.2mω以上,经有关部门确认设备正常方可使用。

4.2.4.2 电焊机处工作状态时不得将焊接电源线背在肩上。

4.2.4.3 暂停焊接时不得将焊条仍夹在焊钳上。

4.2.4.4 不得在雨淋情况下进行焊接。

4.2.4.5 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4.2.4.6 操作前应检查电源线和焊接电缆是否良好,启动开关(包括保险丝)等是否正常,接地螺栓或接地线是否连接良好。

4.2.4.7 当启动整流器式弧焊机、旋转式直流弧焊机和交流弧焊机时或在焊接过程中发现以下现象之一时(见表1),应停机检修。

4.2.4.8 夏季焊接作业不得直接用手换焊条。

4.2.5 碳弧刨工的操作安全

4.2.5.1 气刨工使用的工具设备应参照手工电弧焊有关安全规定。

4.2.5.2 气刨工使用的碳棒必须与焊机功率相匹配。

4.2.5.3 碳刨作业时,气刨工应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具,采取防飞溅伤人、损物,引起燃爆的措施,在清除氧化渣皮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4.2.5.4 在狭窄容器或封闭舱室内使用碳弧气刨,应有局部通风和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

4.2.5.5 通风条件不良的船舶舱室内,其他各工种不应与碳刨同时作业。

焊机故障

整流式弧焊机

旋转式直流弧焊机

交流弧焊机

a.风扇不转动,转向不对或有异常声响

b.变压器有异常声响、烟味和火花

c.电压表空载电压大于100v、电流表有摆动或有指示

d.整流元件出现击穿或短路现象

e.焊机电缆引线螺栓松动,发热或发红等

a.电焊机发出异常声响,不转动或转速不正常

b.焊机严重发热,换向器火花变大,炭刷损坏

c.焊机受到机械碰撞或振动

d.电流表、电压表指示有异常

a.变压器发出异常声响,变压器有烟味或火花

b.有风扇的变压器,风扇转向不对或送电后不转

4.2.6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的操作安全

4.2.6.1 二氧化碳焊接时,应加强通风换气措施。

4.2.6.2 二氧 化碳预热器应用36v安全电压,如超过安全电压则应加装防触电装置。

4.2.6.3 二氧化碳焊枪冷却装置要密封性良好,不得破损漏水。

4.2.6.4 气体保护焊机作业结束后,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禁止用手触摸焊枪导电嘴,避免烫伤。

4.2.6.5 盛装保护气体的高压气瓶应小心轻放竖立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热源应大于3m。

4.2.7 氩气保护焊操作安全

4.2.7.1 用钍钨合金棒作电极时注意防止放射性伤害,电极棒用后应放在铅封盒子内。

4.2.7.2 焊工打磨钍钨合金棒,应在专用的良好通风装置的砂轮上或抽气式砂轮上进行,砂尘用吸尘罩回收后妥善处理,操作时戴好防尘口罩,磨削完毕后应洗手洗脸。

4.2.7.3 采用高频振引弧器,为防止脉冲高频电流对人体辐射伤害,高频引弧器应装延迟继电器,当电弧正常后能自动切断高频引弧装置电源。

4.2.7.4 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用金属编织的屏蔽套并可靠接地。

4.2.8 埋弧焊的操作安全

4.2.8.1 埋弧焊用电缆必须符合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的容量,电缆绝缘性能良好,各种导线注意理顺,防止扭转受阻或被熔渣烧坏。

4.2.8.2 在焊接中应保持焊剂连续覆盖,以防止焊剂中断突然产生强烈弧光灼伤眼睛。

4.2.8.3 灌装、清扫、回收焊剂应采取防尘措施,防止焊工吸入焊剂粉尘。

4.2.8.4 半自动焊的焊接手把应放在妥当位置,以防短路。

4.2.8.5 电器控制箱应配有防护罩。

4.2.8.6 焊接机头小车、送焊丝电动机应使用低压或直流电源。

4.2.9 等离子弧焊接与切割的操作安全

4.2.9.1 等离子弧割炬应保持电极和喷嘴同心,要求供水系统密封良好不漏气、不漏水。

4.2.9.2 等离子弧焊接、切割作业点,应设有工作台并采用有效的局部排烟和净化装置或设水溶工作台等。

4.2.9.3 应保证工作气体和保护气体供给充足,并设有气体流量装置。

4.2.9.4 使用钍钨电极棒时,其安全防护措施与钍钨极氩弧焊相同。

4.2.9.5 等离子焊接时,必须采取防高温灼伤、触电、尘毒危害等措施。

4.2.10 电渣焊的操作安全

4.2.10.1 电焊造渣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白炽光强烈辐射,防止铁水飞溅灼伤。

4.2.10.2 焊前认真检查供水冷却系统是否完好,如成形滑块、进排水管不畅通或有泄漏,则排除故障后方可操作。

4.2.10.3 当滑块垫板与焊接贴面不紧密,金属溶液发生渗漏时,严禁用潮湿的石棉布堵塞。

4.2.10.4 操作平台要求平整宽敞、四周有防护栏杆、上下扶梯方便,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照明。

4.2.11 电阻焊的操作安全

4.2.11.1 装有电容贮能装置的电阻焊机,在封闭的控制箱门上应有联锁机构,当开门时应使电容 短路,手动操作开关时应符合电容短路安全措施。

4.2.11.2 复式、多工位操作的电焊机,应在每个工位上装有紧急制动按钮。

4.2.11.3 手提式电焊机的构架应能承受操作时的震动,吊挂的变压器应有防坠落措施。

4.2.11.4 焊机的脚踏开关,应有牢固的防护罩,防止意外开动。

4.2.11.5 电阻焊机作业点,应设有防止工件火花飞溅的防护挡板或防护屏。

4.2.11.6 电焊机控制箱装置的检修与调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2.11.7 焊缝作业应该注意电极旋转方向,防止滚轮切伤手指。

4.3 船坞与船上焊接安全

4.3.1 焊接设备安全

4.3.1.1 在修造船舶中,焊接设备与机棚禁止上船,如确需上船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经生产保障部审批,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上船。

4.3.1.2 船坞放置电焊机时应备有防护罩,防止潮湿、日晒和下落物等,以防损坏焊机。

4.3.1.3 氧气软管、乙炔软管不得与焊接电缆混绞在一起。

4.3.2 焊接操作安全

4.3.2.1 在恶劣天气进行露天焊接时,必须采取防风、防雨、防雪以及防滑等安全措施,否则应停止工作;在狭窄舱内工作时,必须设有通风装置。

4.3.2.2 狭窄部位工作时(只能允许一名焊接工操作的场所),应由有安全知识并能尽责的监护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认真负责并坚守岗位。

4.3.2.3 在封闭性和半封闭型容器、罐、桶和舱室中工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清舱和通风,排除可燃、易爆和有害于健康的气体,保证作业区含氧量高于18%,并应断开筒体或容器上的管路接头,必要时还应在气源侧加盲板封闭方可施工。

4.3.2.4 在船坞里,不得随意拉动船上固定照明,狭舱内采用带有安全外罩36v以下工作灯,工作灯变压器必须接地,且不准上船,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作为工作灯电源,在锅炉和水柜等特殊危险场合下,应采用电压为12v 的工作灯。

4.3.2.5 在锅炉、狭舱和油柜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和气割作业,对以聚脂、合成泡沫等作为绝缘材料层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时,应注意采取防火措施。

4.3.2.6 在船上舱内工作时,应先将焊接电缆、氧气和乙炔软管拉到工作场所后,再开动电焊机、氧气和乙炔供气阀。严禁带电的电缆线作长距离拖动。

4.3.2.7 焊割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标准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4.3.2.8 露天作业遇到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焊接、切割工作。

4.3.2.9 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

4.4 焊接与切割防火防爆安全

4.4.1 船舶在喷涂油漆和舱内木工作业时,划定的禁火区内严禁进行焊接、切割和气刨作业。

4.4.2 凡易燃易爆的场所、容器、管道、密闭舱室以及涂装过的狭小舱室和双层底,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火申请单”,经施工部门领导和安全环境管理部审批,并对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

4.4.3 舱室内在喷涂油漆及涂敷后,必须经测爆检查并确认合格,才能进行焊接、切割和气刨作业。

4.4.4 在从事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等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泄压并排除管道内的易燃品和毒品或有害气体,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气刨和打磨作业。

4.4.5 在修船作业中若工作周围环境无法进行事先检查,如因人孔、舱口盖以及门上锁不能进舱、柜和居住室等,则不得进行焊接、切割和气刨作业,遇到此类情况工人有权拒绝操作。

4.4.6 焊工在焊接、切割中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4.7 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内,不准焊接、切割。需要焊接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动火区或在安全区进行。

4.4.8 焊接、切割作业时,如附近墙体和地面上留有孔、洞、缝隙以及运输皮带连通孔口等部位留有孔洞,都应采取封闭或屏蔽措施。

4.4.9 焊接、切割车间或工作地区必须配有足够的水源、干砂、灭火工具和灭火器材。存放的灭火器材应是经过检验合格的,有效的。根据扑救物料的燃烧性能,选用灭火器材。

4.4.10 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经专人检查确认完全消除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4.4.11 修船时遇到船上放有炸药和爆炸物品等,必须将上述物品卸到陆地安全地方,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确认取得动火证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气刨和打磨作业。

4.4.12 修船中进入封闭舱室进行焊接、切割、气刨等作业之前,必须事先进行清舱排气。使舱内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1%,并经检查确认合格。

4.4.13 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不可能泄压状态下切割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4.4.14 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滞留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

4.5 焊接与切割的劳动保护

4.5.1 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以及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者。

4.5.2 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效安全操作证。

4.5.3 从事电焊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电焊机的结构和性能,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4.5.4 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人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

4.5.5 焊工所需各类防护用品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4.5.6 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面罩和头盔的壳体应由难燃或不燃的且无刺激皮肤的绝缘材料制成。罩体应能遮住脸面和耳部,结构牢靠、无漏光。

4.5.7 气焊、气割作业,应根据焊接、切割工作板的厚度,选用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片。

4.5.8 焊接、切割的准备、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渣等,应使用镜片不易破碎的防渣眼镜。

4.5.9 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应潮湿,工作服的口袋应有袋盖,上身应遮住腰部,裤长应罩住鞋面,工作服不应有破损、孔洞和缝隙,不允许沾有油脂。

4.5.10 在焊接、切割时,为了防止火星、熔渣灼伤,焊工应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5.11 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工作服,不能用一般合成纤维织物制做。

4.5.12 焊工在可能导电的焊接场所工作时,所用的手套应该由具有绝缘性能的材料(或附加绝缘层)制成,并经耐电压5000v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5.13 焊工防护鞋应具有绝缘、抗热、不燃、耐磨损和防滑的性能。防护鞋的橡胶鞋底,应经耐电压5000v的试验合格;在有积水的地面焊接切割时,焊工应穿用经过耐电压6000v试验合格的防水橡胶鞋。

4.5.14 为了防止非熔化极氩弧焊和等离子焊使用高频振荡器产生的高频电磁场对焊工的危害,应控制加班加点,并做好屏蔽防护工作。

4.6 焊接作业场所通风

4.6.1 专门的焊接车间或焊接工作量大的工作场所,应考虑设置固定式、岗位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或考虑全室通风,全室通风换气量一般不应少于每个焊工57m3/min的进风通风量。

4.6.2在封闭容器或狭小舱室焊接时,应使用小型焊接烟尘净化器或采用有效的通风。

4.6.3 固定工位的焊接可采用局部通风的换气办法,其罩口风量、风速应根据罩口至焊接作业点的控制距离计算控制风速,一般罩口风速应大于1m/s,罩口的形式应结合焊接作业点的特点。

4.6.4 船舶舱室焊接应采用送风和排风式风机,进行舱室通风。

4.6.5 选用低噪声通风除尘设施,保证工作地点环境机械噪声值不超过85db。

4.6.6 焊接、切割等工作,如遇到粉尘和有害气体又无法采用局部通风措施时,应采用送风呼吸器。

4.6.7 焊工在进行等离子焊机焊接或切割时,应采用密闭罩及净化系统。

第10篇 焊接区管理规章制度

1、服从车间统一安排和调配。

2、焊接焊缝要饱满,不得有假焊、夹渣、气孔、焊接表面质量符合要求,并打好个人钢印。

3、使用行车必须垂直起吊,杜绝斜吊。

4、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堆料要整齐。

5、认真使用好公司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

以上几条必须严格执行,如违章,一切责任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章本人自负,损失公司的机械设备照价赔偿。

第11篇 焊接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为了节省焊材,保证焊接工程质量,保持安全、清洁、文明的施工环境,特制定焊材回收制度。

1、每个焊工只允许领用、退回自己本人使用的焊材,不允许几个焊工所需的焊材由一个焊工领用、退回,并要求当天退回剩余焊材及焊材头。

2、焊工在焊接施工过程中,不得乱抛乱丢焊材头及剩余焊材,必须放回焊条保温筒内,下班后交回焊材库,由焊材管理人员点收,并填好《焊材回收记录单》。

3、焊接时,焊条头焊后余留长度不得超过50mm,焊丝头焊后余留长度不得超过60mm,特殊位置焊接时,允许部分焊材头剩余长度超过这个限度。

4、焊条回收率:要求地面组装阶段达到97%,安装阶段不得低于95%。达到这个要求的,按实际回收数给予适当奖励;焊丝回收,一根焊丝回收带色标的两根焊丝头,回收要求同焊条头。奖励金额按实际回收数给予适当奖励。焊材回收率低于90%的焊工,给予扣款处理,扣款数额为:领用数与实际回收差额部分×0.5元/根。

5、焊条烘焙员每月把每个焊工当月的焊材领用数及焊材头回收数进行统计,把统计结果上交给物资部和工艺部,由两部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批准,依照规定奖惩。

6、焊材回收若出现异常情况(如当天退回焊材数超过当天领用数等),该焊工当月不予建奖,并每次扣罚50元。

7、焊工领用出去没使用完的焊条当天下班前退回焊材库,并重新焊干,此批焊材应做好识别标记,第二天发放焊材时,此批焊材应优先发放。焊条重新烘干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12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规定焊接人员个人防护、作业环境及设备管理等的基本要求。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527-207-2004 记录控制程序

q/527-240-2004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3 职责

3.1 焊接培训管理中心负责对焊工操作资格的培训、考试、发证及证件管理。

3.2 施工技术人员负责制订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将焊接可能引起的危险及后果以适当的方式(如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实施(操作)人员。

3.3 项目保卫部门(焊接培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配置现场防火及灭火设备,并以适当的方式(文件、警告标志)标明允许进行焊接的区域,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措施。

3.4 项目安全部门通过适当的方式使有关人员了解施工区域进行焊接作业可能引发的危害,并使其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3.5 汇能机械租赁公司负责提供经过检查认可合格的设备(诸如焊接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及焊钳),使用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组织焊接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可靠性检查。

3.6 安全环境监察部负责组织焊接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

3.7 焊接人员应了解实施操作时可能产生的危险和熟悉控制危险的相应措施。

4 程序

4.1 作业人员的管理

4.1.1 焊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1.2 从事焊接人员、新焊接人员职业性身体检查,由安全环境监察部按规定组织进行。

4.1.3 凡患严重的呼吸系统器质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和明显的肝、肾疾病等人员不宜进行焊接作业。

4.2 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

4.2.1 焊接人员进行作业时,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耐火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衣着不得敞领卷袖。

4.2.2 焊接工作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物引起火灾的措施,并应防止灼伤。

4.2.3 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其他合适的防护用品。辅助人员也应配戴类似的眼镜保护装置。

4.2.4 当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作附加保护时,应使用经久耐火或其他材质的围裙。

4.2.5 当需要对腿作附加保护时,应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4.2.6 在进行仰焊或其他作业过程中,必要时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4.2.7 当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到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应使用呼吸保护装置,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等。

4.2.8 焊工在打药皮、层间清理或返工焊缝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戴白光眼镜。

4.3 焊接作业环境管理

4.3.1 焊接作业的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应采取措施排除有害气体、粉尘和烟雾等,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焊接工作时,应设挡光屏。

4.3.2 不应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工作。

4.3.3 在焊接地点5m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4.3.4 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止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4.3.5 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上,不应进行焊接工作。

4.3.6 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焊接工作,应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4.3.7 在充氢设备运行区进行焊接工作,应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须经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进行。

4.3.8 焊接工作台(或区域)应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4.3.9 进行埋弧焊工作时,应防止由于焊剂突然停止供应而引起弧光辐射对眼睛的伤害。

4.3.10 等离子切割若用手工操作,应有专门的防止触电及排烟尘等防护措施。

4.3.11 用氩弧焊有色金属及等离子切割时,宜戴静电防护口罩。

4.3.12 下列施工场所在进行焊接前应开具工作票。工作票的管理按《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执行。

a) 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制氢站;

b) 坑井、金属容器内;

c) 规定的禁火区,进入调试阶段的设备运行区等。

4.4 焊接设备的管理

4.4.1 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会对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4.4.2 施工现场的焊接设备宜按区域集中布置。并在上方明显处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焊机及其外接点均宜有相应的标牌及编号,电焊机前后宜留有宽度为1m的安全通道。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固定牢靠。

4.4.3 露天布置的焊接设备应布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蔽。

4.4.4 焊接设备裸露的导电部位、转动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

4.4.5 焊接设备应有单独电源控制器装置。若采用高频引焊时,应对电源进行屏蔽。

4.4.6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并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4.4.7 焊钳及电焊导线的绝缘应良好;导线截面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焊钳应具有良好的隔热能力。二次导线的接头应连接好并用耐热绝缘胶布包上。

4.5 焊接特殊条件作业的管理

4.5.1 高处焊接作业

4.5.1.1 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4.5.1.2 不得站在油桶、木箱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工作。

4.5.1.3 工作开始前应清除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4.5.1.4 不得随身带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焊接软线(管)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绳索提吊。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乱扔焊条(丝)头。

4.5.1.5 在高处进行焊接工作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工作。

4.5.2 金属容器及坑井内焊接作业

4.5.2.1 在金属容器及坑井作业时,应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如金属容器应可靠接地等措施,行灯变压器不应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4.5.2.2 在金属容器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4.5.2.3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设通风装置。

4.5.2.4 不应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

4.5.2.5 焊工所穿衣服、鞋、帽等必须干燥,脚下应垫绝缘垫。

4.5.2.6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入口处应设专人监护并设焊机二次回路的切断开关,监护人应与内部作业人员保持联系,电焊工作中断时应及时切断焊接电源。

4.5.2.7 在封闭式容器或坑井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绳,绳的一端交由容器外的监护人拉住。

4.5.2.8 不应将漏气的焊炬和橡胶软管带入容器内;焊炬不得在容器内点火。在作业间歇或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气焊工具拉出容器。

4.5.2.9 下坑井、深沟、封闭容器内作业前,应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可爆、有毒等气体,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工作。

4.5.2.10 进入经水压试验后的金属容器前,应先检查空气门,确认无负压后方可打开人孔门。

4.5.2.11 下班时应清点人数。

4.6 焊接作业的安全检查

4.6.1 焊接人员在作业时,应经常注意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积极防护措施。

4.6.2 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4.6.3 项目保卫部门应对重要区域或危险性较大的焊接作业项目,开工前进行消防检查,并经常性地进行作业过程消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必要时,派专人进行全过程监护、检查。

4.6.4 项目安全部门应对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点焊接作业,进行经常性地检查、监督各相关单位有关安全措施落实。

4.6.5 资产管理部、汇能机械租赁公司、项目机械部门应经常性地组织焊接设备的安全性检查和安全使用性检查。

5 记录

下列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由焊接培训管理中心管理;

--身体检查记录,由安全环境监察部保存;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由项目保卫部门形成并保存;

--安全检查记录,由项目安全部门形成并保存;

--焊接设备安全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形成并保存。

第13篇 焊接材料管理制度范文

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_管理方式

焊接材料采取二级管理方式,实行闭环管理,做到可追溯性。

严把焊接材料进场关,对有证件的焊接材料经过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_合格的库房

一、二级焊材库采取砖结构房屋,建在较为干燥的地方,并加高地基,内外抹灰,库房内吊顶,要求密封性能好,通风条件好,具有保温、防潮功能。

库房内配备加热器、除湿器、空调、温湿度表和排风扇以控制室内的温、湿度符合标准,控制库房温度不低于5℃,湿度不大于60%;

二级库还配备焊条烘干箱、焊条恒温箱,供应全施工现场使用经烘干处理合格的焊材。

_焊材的存放

所有焊接材料存放在离地面和墙面200mm的货架上,按牌号、规格、批号分区摆放整齐,明显清楚标识。

_焊材的发放、烘焙、领用和回收

严格执行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实行全过程跟踪,形成闭环管理,做到可追溯。

制定严格的焊材保管、烘焙、发放制度,严格按说明书和工艺要求进行烘焙焊条,并做好记录。

焊材领用、发放一律凭焊接技术员写的焊接材料限额领料单进行核实发放,领用时使用保温筒盛装,焊条随用随取,剩余焊条、焊丝必须当日回收。

_ 焊接三气供应

现场的氧气、乙炔、氩气采用瓶装供气。钨极采用铈钨极,所用氩气纯度不低于99.95%。

第14篇 焊接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 气焊、气割工末经国家技术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及各种热源的距离不准小于10米。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5米。乙炔气软管与氧气软管不准绕在一起。在室内作业,乙炔气瓶、氧气瓶和焊把应分别放置。

3 氧气瓶要安装高、低压气压表,乙炔气瓶要安装控制回火装置,要经常检查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检查时应使用肥皂水,严禁明火试漏。

4 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在公司确定动火区外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

5 进行焊、割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在高空焊、割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并须保持一定水平距离,焊割件下方要有接火盘。

6 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

7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及导管接触。

8 焊割结束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气源,并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能离开。

9 夏季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

10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15篇 焊接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发电机房、生活驻地、工地临时工棚等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验,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2.在火灾危险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3. 严禁在办公室、休息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吸烟,严禁采用明火作业,严禁进行火花加工和带电作业。

5.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存放。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管理人员,严禁穿丝绸、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7. 宿舍及工地照明、电力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符合要求,严禁私自乱接;工棚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器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木质、塑料等)制成的台板上。

8.照明灯与易燃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保持大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保持大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熬制加热时,应选择空旷场地,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且应避开地下管线。

10. 冬季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电炉、空调等电器设备取暖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或经常搬运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事故。采暖炉取暖的烟筒要与易燃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出门时要将采暖炉门和各种电器开关关闭。

11. 在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时,室内要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漏气现象,切勿开灯、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要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排除隐患。

12. 配备通讯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发现险情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13.焊接工艺评定管理

执行公司焊接工艺评定控制,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工作由公司所属焊检公司负责实施,由项目焊接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焊接情况和要求(规格、材质)提出申请,由焊检公司出据由公司总工批准能够覆盖整个工程焊接的工艺评定一览表,作为项目工程焊接编制焊接工艺卡的依据及指导性文件来执行。

14、焊机管理

(1)公司所有焊机统一有机具站管理调拔,各专业工区需用焊机直接向本项目机具站工区租赁.

(2)焊机由公司机具站负责维护保养.按《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执行。

(3)焊接热处理设备由热机公司负责管理,使用的计量仪表应处于有效期内。

15、焊接材料管理

(1)焊材采购采用专业工区计划报批,由项目经营部(物资)统一采购,采购严格执行公司质保程序,焊材进库必须验证,方准入库,验证由项目安质部(质量)焊接专工负责,验证焊材质保书及包装质量,并随机抽取焊材,检查内部质量,检查合格后,填写焊接材料验收记录表。进入焊材一级库,焊材保管严格按公司焊材储存与保管制度执行,库房设施达到要求,焊材进入一级库后,再有各专业工区按各自工区所承担的焊接工作量,所需焊材领用,多余焊材进入焊材二级库,二级库由专业工区自行负责建立,焊材保管必须达到公司制定的焊材储存与保管制度要求才能储存,否则不允许储存,焊材烘干由专业工区自行负责烘干.发放.

16、焊接材料的储存和保管

(1)焊材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存放,焊材储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保持整洁。

(2)焊材存放在专用架子上,严防焊条受潮。

(3)焊材堆放时应按种类、牌号、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标记,避免混乱。

(4)焊材在供应给使用单位之后至少在6个月之内可保证使用,入库的焊材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

(5)特种焊材储存与保管应高于一般性焊材,特种焊材应堆放在专用仓库或指定区域。

(6)对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材未经处理不许入库

(7)一般焊材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一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材焊工必须保管好,当天使用不完的焊材当天退回焊材库。

(8)焊材储存库内,应设置去湿机、温湿仪且运行正常。低氢型焊材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0%。

17、焊接材料烘焙规范及操作规程

(1)焊条的烘干规范烘干温度各保温时间,严格按焊条生产厂推荐的烘干规范或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国外焊材的烘干规范,按提供的焊材质保书上要求进行烘干。下表为国产焊材的烘干规范:

焊条类别

酸性焊条

碱性低氢型焊条

碱性不锈钢焊条

保温时间

1h

1h

1h

烘干温度

150℃±10℃

350℃-400℃

250℃±10℃

(2)焊条烘干时应徐徐升温、保温、缓慢冷却,严禁将冷的焊条放入已升至高温的烘箱中,或者将烘至高温的焊条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 以防止焊条药皮因骤冷骤热而产生开裂或脱落现象。

(3)同一烘干箱每次只能装入同种烘干规范的焊条进行烘干。对烘干规范相同,但批号、牌号、规格不同的焊条, 堆放时必须有一定的物理间隔,且焊条堆放不宜过高,保证焊材烘干均匀。

(4)烘干后的焊材,应贮放在温度为120-150度的恒温保温箱中,随用随取。

(5)当焊条在施工现场放置超过4小时后,应对焊条重新烘干处理,但焊条反复烘干次数不得超过3次.

18、二级库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1)入库的焊接材料,由焊材库管理人员协同焊接技术员及质检人员,验证焊材质保书及包装质量;

(2)为保证焊接材料的保管质量,必须做到:

a.焊材库内应装配驱湿机和空调,配备温度、湿度仪,保证库内干燥整洁,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0%。

b.焊接材料应存放在专用架子上,堆放架离地面和墙壁各应保持300毫米以上的距离,焊材的堆放不宜过高。

(3)焊条的烘干,严格遵循《焊接材料烘干规范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并进行质量抽查,确保烘干焊条质量。

(4)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由焊接技术员预先填写《焊接材料领用通知单》,焊材库管理人员据此对需要的焊条进行烘干,并作好烘干记录。

(5)焊工领用焊材前,必须填写《焊接材料领用单》,由班长或焊接技术员签字,送到焊材库。焊材库管理人员按领用单要求发放焊材。由焊材库人员整理好《焊接材料发放单》,以作统计用。

(6)焊工领取的焊条,必须放入可携式焊条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不得将未用完的焊材和焊条头丢弃在施工现场,焊工应及时将其退回焊条库,由焊材库管理人员在《焊接材料发放单》上作好回收记录。根据每个焊工焊材回收情况的好坏,实行经济奖惩制度。

(7)由焊材库管理人员,统计每个月的焊材总消耗量及每个焊工月焊材消耗量,交给焊接技术人员,以掌握焊材消耗情况及库存数量。

(8)对存放超过规定年限,检查质量不合要求及烘干超过三次后的焊材,划定专门区域堆放,并由焊接技术员、焊接质检人员对此类焊材作出报废处理,或移作较低要求级使用.

焊接管理制度职责分工(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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