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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技术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05-08 查看人数:25

矿井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技术管理制度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管理框架。它涵盖了矿井设计、开采技术、设备维护、安全规程、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技术管理,实现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包括哪些方面

1. 矿井设计与规划:包括矿井的地质勘查、矿床评价、开采方案设计等,确保开采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2. 开采技术管理:涉及采矿方法选择、掘进工艺、支护技术等,保证开采过程的安全高效。

3. 设备与设施管理:涵盖设备选型、安装、运行、维护保养等,确保设备良好运行,降低故障率。

4. 安全规程与应急处理: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设立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5. 环境保护与治理:关注矿井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以及矿山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

6. 技术培训与教育:定期对矿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重要性

矿井技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有效规范矿井作业流程,减少因技术失误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开采技术和设备管理,可以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效益。严格的环保措施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维护生态环境,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方案

1. 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和技术人员的职责,形成从上至下的责任落实机制。

2. 强化技术研发与创新:鼓励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引进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提升矿井的现代化水平。

3. 定期评估与更新制度: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动态,定期对技术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4.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安全培训、演练和案例分析,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的企业文化。

5. 实施严格的环保监管: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矿井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6.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矿井技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保障安全、提高效益时,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为社会和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矿井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 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3条 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生产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 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

第5条 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第6条 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7条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8条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

第2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 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 书记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 组 长:其他副矿级领导

成 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 任:地质测量部部长

副 主 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

成 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 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 地质测量部职责

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

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

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

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

第六条 调度室职责

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

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

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

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

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职责

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井下各盘区、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

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

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盘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

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

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职责

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

第九条 机电管理部职责

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盘区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根据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

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

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

6、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

第十条 通风管理部职责

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要求在横川密闭时留设泄水孔和返水沟等泄水设施。

第十一条 物资供应部职责

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部职责

负责矿井基建工程的防治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井下机电队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排水系统、设备包括管路和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

2、在水灾事故发生后,负责排水系统安装及排水工作。

3、负责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排水系统每年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验证排水能力。

4、负责对分管范围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检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没巷道。

5、负责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通信和监测工作。

第十四条 井下采掘队组职责

1、负责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探放水及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实施水文物探工作。

2、负责将本单位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到作业规程,并报地质测量部备案。如因工作面变更或水文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掘挖水仓、安装排水系统,保证工作面正常排水。

4、负责所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检修、排水工作。

5、负责执行本队施工巷道“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工作,并在工作面悬挂超前钻探管理牌板,配合做好其它临时钻探工作

第三章 技术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防治水相关规定

1、各业务部室、井下队组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地质测量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地质测量部。

2、生产技术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盘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盘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

3、地质测量部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技术部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

4、工作面圈出后,由地测部采用坑透技术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安排队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根据矿井衔接计划开展地面三维勘探、瞬变电磁或电法勘探,查清开采区域内的构造及富水性,保证矿井安全开采。

6、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第十六条 探放水规定

(一) 探放水范围

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 探放水要求

1、地质测量部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采掘队组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地质测量部。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

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地质测量部要加强督促检查。

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部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

第十七条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一)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

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

(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

1、地质测量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

第四章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井下排水管理

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目前中央水泵房有五台d155-67×9型水泵,额定流量为155m3/h,额定扬程为603m。二台工作,二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

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盘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盘区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中央水仓有效长度270m,净断面9.1m2,有效容量2457 m3。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

4 、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

5、中央水泵、盘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

6、地质测量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第十九条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

2、地质测量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部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

4、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质测量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部具体负责。

5、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生产技术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

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

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

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

5、地质测量部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

第五章 地表水防治

第二十一条 地质测量部在每年5月底前调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料。

第二十二条 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第二十三条 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流入井下时,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防止水渗、灌入井下。

2、矿井受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排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倒渗井下。

4、漏水的沟渠或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要有安全措施,有记录(包括充填量、充填时间)及图纸资料。

5、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

第二十五条 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灌入井下。

第六章 煤层顶板水防治

第二十六条 地质测量部要查明3#煤层上部各砂岩裂隙含水层、第四系松散层含水层的赋存情况,富水性、边界条件以及可能的补给水源、补给水量等,查清各个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清矿井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含水特征,掘进开采前对顶板及上部含水层的最大水量提出预测或估算,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测,以便指导生产。

第二十七条 地质测量部要研究煤层顶板充水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空间关系,岩性组合特征,采后冒落带发育高度与充水含水层在空间上的变化等。

第二十八条 地质测量部积极利用物探手段探查煤层顶板富水性,有针对性对富水区进行探放水。对煤层上部含水量较大的含水层,采用向3#煤层顶板打探眼(或锚索孔等)疏放水方法,采取疏导、排放、配备合理排水设备等措施。

第七章 煤层底板水害防治

第二十九条 生产技术部依据矿井防治水规划要求逐步实施各项防治水工程。

第三十条 地质测量部负责指导采掘队组编制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地质测量部采用地面三维地震勘探手段,查明地质构造,并采用地面瞬变电磁等物探手段,查明地质构造的含水性及导水性。同时依据威胁程度,对查明的导水构造进行井下探放。

第三十二条 地质测量部应采用直流电法等井下物探方法,查明施工地点四周构造及其富水情况。按规程要求留足探放水超前距离。对于有突水危险的地段要制定详细的探、放、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采用专用探放水设备。

第三十三条 地质测量部牵头,积极开展矿井水文观测,逐步建立、完善矿井水文长观孔动态监测系统及井下水位、水压自动观测系统。

第三十四条 地质测量部在构造发育地段回采过程中要派人观测,有出水征兆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构造滞后突水。

第八章 采空区积水防治

第三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积水区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 地质测量部要加强采掘过程中的老塘、废巷、盲硐等容易积水空间的测量、调查、登记、填绘等工作,并要在矿井充水性图上准确圈出积水线,同时绘出探水(警戒)线。采掘工程进入探水线时必须超前探水。

第三十七条 地质测量部牵头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第九章 其 它

第三十八条 地质测量部定期开展矿井防治水知识培训,尤其是班组长以上干部,以及新上岗的工人,教训后经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十九条牵头每月开展一次防治水会议及水患隐患排查活动,对所查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并限期落实整改情况。

第四十条 地质测量部牵头每月进行1—2次防治水检查,检查内容见考核办法。

第四十一条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灾害预防处理和计划》准备好各种抢险物资,派专人管理,并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供应。矿井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执行《矿井井下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四十二条 考核与奖惩

1、防治水办公室每季对各相关单位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对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检查实行百分制,各小项不出现负分,低于85分不给予奖励。

3、每季度一检查一排名,排名按业务部室和井下区队分开进行,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对井下部室及区队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具体见《矿井防治水管理考核办法》。

4、地测防治水费用专款专用,各类罚款建立专门台帐。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3篇 a矿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稳定可靠、简单合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报区域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新采区投产移交前,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做到位后方可进行回采。

三、所有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作两种用途(其中一段作进风,另一段作回风)。

四、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除临时为开拓掘进巷道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凡是永久风门必须上联锁装置。对损坏设施或者敞开风门不关者要严肃追查处理。

五、消灭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避免角联通风。串联通风措施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六、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生产。要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必须首先提高矿井的通风能力。严禁任何采区超通风能力的组织生产。

七、矿井各用风地点的确需风量计算,严格按照《规程》第110条配风细则进行。

八、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定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控制在规程标准之内。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和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上报的通风数据要准确、真实。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路图,按规定上报煤业公司通风部。

十、矿井要建立矿井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回风系统至少每十天由通风部门巡回检查一遍,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组织处理。

第4篇 矿井机电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与安全是密切相关的,技术管理指导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深人细致,严格认真,切合实际,安全生产从技术上就有保证。技术管理工作开展的如何,主要是靠制度保证有了健全的制度约束,管理工作必然能够沿着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进行。

1.机电工程设计管理

煤矿生产千变万化,经常需要增加机电工程或设备配件,为满足施工和维护需要,要进行设计,一般称之为“小型设计”或部件的非标准设计。对这些设计要有设计和设计审查制度。首先要指定专人负责设计,设计者对所承担的任务和要求必须明确。对工程项目涉及面比较广问题较复杂的应先由行政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论证,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而后设计。

设计做完应严格履行设计审查程序。设计审查应逐级进行,分别由检查部门行政领导(如机电科)、矿总工程师(或机电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后按设计施工。设计审查是一项严肃负责的工作,既是技术把关,也是安全把关。设计者在设计过程中难免有考虑不周之处,因而可能造成设计缺陷或错误,通过设计审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不致造成损失。因此,设计审查不是走过场,而是对设计负有责任。

2.机电工程安全管理

矿井机电工程较多,有新设备安装,也有运行中的设备拆迁移设,这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质量上都有一个安全问题在施工前要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有的只编安全措施)措施的内容包括:安装方法、质量标准和针对作业环境和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安全施工有保证,设备安全运转也有保证。

机电工程安装完毕应有验收和移交程序。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申请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工程验收井办理交接手续。工程验收一是检查工程量完成情况,二是检查工程质量。其目的是防止施工与使用脱节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某年8月23日有一煤矿井下胶带输送机安装没经调试,没有交接,掘进队出货要求开动胶带输送机,操作人员便把输送机开动了。由于拉紧装置没有拉紧,胶带松弛打滑,高速摩擦固定点,致使胶带起火,造成特大伤亡事故。

3.运行技术管理

运行技术管理是指机电设备运转过程的技术管理,是机电技术管理的重要部分搞好运行技术管理、机电设备和设施不出故障,保证机电系统安全运行运行技术管理主要工作有:

(1)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特点熟悉设备原理。技术资料齐全,能够及时处理好故障。

(2)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根据设备特点和性能规定操作程序操作人员注意事项,重点检查部位。

(3)制定检查维修制度。明确日常检查范围、间、方法、维修保养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4)培训操作人员。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定期组织培训,使他们了解设备原理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方法。

(三)供电安全技术管理

煤矿井下作业条件狭窄,有滴水和淋水、受顶板压力放炮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影响,电气设备及电缆易遭受砸碰、挤压、受机械损伤和漏电,造成人员触电停产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因此,安全供电在矿井安全生产中非常重要,国家部(委)和地方都作过一些规定,现综合一下一般有如下规定:

(1)每一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主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个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的供电(没有瓦斯煤尘爆炸和无淹没危险的小矿井除外);

(3)井下配电变压器不得使中性点直接接地但专供架线电机车变流设备的专用变压器不在此限。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直接向井下供电;

(4)有瓦斯矿井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的要求。

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

高低压电机和电矿用防爆型矿矿用用矿用矿用防爆型气设备矿用增安型除外一般型一般型防爆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2.照明灯具

关矿用防爆型矿用矿用用用矿用防爆型用塔安型除外般型防爆型防爆型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3.信、自动化装矿用防爆型矿用矿矿用矿用矿用防爆型置和仪表、仪器《矿用增安型除外一般型防爆型防爆型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中及沿该巷道的机电设备室内可以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备和仪表、仪器;

_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允许使用经安全检测鉴定,井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灯

(5)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6)每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

(7)电气设备应装设保护接地、漏电保护、过电流保护等,矿井有保护接地装置

(8)井上下变电所应有值班记录,技术人员和部门分管行政负责人应经常检查记录。

(四)开展技术培训

机电方面的工种较多,技术性强,操作者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多人的安全。如提升机司机、电工等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操作程序。提升机安全运转,电工不带电作业和认真管理供电设备等,对安全生产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加强机电技术工人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安全技术培训,包括对新入矿的工进行培训特殊性工种培训、岗位培训,从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入手,达到掌握了解所在岗位的技术原理了解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程,企业内部的有关岗位的规章制度;学习矿井安全基本知识,了解本岗位事故发生规律、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故障等。

各级领导、生产管理入员、技术人员,也应进行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了解矿井灾害发生规律,制定预防措施。

干部、工人掌握矿山救护知识、抢救、自救和互救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险情而不乱,抢救和处理得当,减少伤亡。

五)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设备管理也是技术管理的一部分。对机电设备管理要求:保证各种机电设备能够持续、安全运转,尽可能地提高设备运转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对企业领导来讲主要有两个任务:一是组织对设备正规化管理,二是决定维修的规模和时间。

维修是设备管理的核心,是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延长使用寿命的根本出路。维修要编制维修计划,建立维修制度。维修计划要根据设备使用条件,保证设备质量的基础上制定计划。

维修计划主要有两部分内容:一是日常性的维修保养。日常性的维修保养,要有专入负责,工程技术人员制定详细的维修检查内容、标准及注意事项,检查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同时还要加强运转过程的巡回检查。建立维修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要详细认真填写,对重大隐患及时向有关入员汇报。机电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记录,了解设备运转情况。二是小、中、大修理。修理实际上是预防性维修,其目的是控制故障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根据设备特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制定修理周期(即检修周期)依据修理周期编制年度修理计划。修理内容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及部件磨损程度而确定。总之,修理内容应从设备实际状况出发,真正达到保养设备的目的。经过上级批准的修理计划有指令性质,要认真执行。

维修也有质量问题。维修的质量是关系到设备能否安全使用的大事。如有一年产90万t的煤矿检修主井提升机,在检修时制动闸间隙调整过大,生产时提升机运转不能实现制动,箕斗提至井口被卡住,钢丝绳抽出,箕斗掉到井底钢丝绳头进入提升大厅,使提升机不能安全使用。

设备管理要熟悉设备情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了解设备能否正常地安全运行。一个单位的领导在组织生产的同时,一定要调整好生产和机电的关系,使机电各环节适应矿井生产的需要。坚决克服忙于生产,追求产量,不顾机电设备状况的现象。矿井生产不断地发展变化,机电系统也应不断地调整,适应和完善矿井综合生产能力和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做到环节配套,能力适应,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设备管理,要建立健全制度和管理程序。制度就是建立设备管理要求和保管使用办法,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管理程序,就是指设备申请使用供货及进出库、修理等管理方式方法。

设备管理,要建立设备牌板,直观地掌握了解设备用处状况,便于查找和调用;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价值及现状、规格型号、在问题等要求台账内容必须与设备实际情况相符;建立设备档案,这是设备管理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档案内应有设备图纸、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修理记录、各项试验报告,曾发生过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方法、存在问题等,记录应完整、及时、准确。

第5篇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稳定可靠、简单合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报区域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新采区投产移交前,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做到位后方可进行回采。

三、所有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作两种用途(其中一段作进风,另一段作回风)。

四、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除临时为开拓掘进巷道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凡是永久风门必须上联锁装置。对损坏设施或者敞开风门不关者要严肃追查处理。

五、消灭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避免角联通风。串联通风措施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六、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生产。要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必须首先提高矿井的通风能力。严禁任何采区超通风能力的组织生产。

七、矿井各用风地点的确需风量计算,严格按照《规程》第110条配风细则进行。

八、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定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控制在规程标准之内。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和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上报的通风数据要准确、真实。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路图,按规定上报煤业公司通风部。

十、矿井要建立矿井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回风系统至少每十天由通风部门巡回检查一遍,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组织处理。

矿井技术管理制度5篇

矿井技术管理制度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管理框架。它涵盖了矿井设计、开采技术、设备维护、安全规程、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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