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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管理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3 18:20:02 查看人数:74

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管理规定

第1篇 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管理规定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应加密断电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一旦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3、监测设备断电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解除警戒。

4、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令相关电钳工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令机电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8、中心站、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断电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第2篇 矿井瓦斯防治的安全技术管理

矿并瓦斯事故的危害

瓦斯爆炸是煤矿安全生产中最重要的灾害之一,矿并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不仅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而且还会摧毁井下生产和安全设施,甚至引起煤尘爆炸和矿并火灾、冒顶等二次灾害。还有一些煤层开采到一定深度后,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

(一)瓦斯爆炸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以后,将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按体积计算达到0.4%时,人在短时间内就会死亡。如某些矿区对瓦斯爆炸后的气体进行了成分分析 。

(二)瓦斯爆炸后产生的高温

瓦斯浓度为9.5%时,瓦斯爆炸的瞬时温度可达1850c~2650c这样高的温度对井下人员和设备有很大危害。

(三)瓦斯爆炸以后产生高压气体

瓦斯爆炸后,井下巷道中的空气压力约为爆炸前的9倍左右。

瓦斯爆炸后,高温、高压的并下空气由爆炸地点以每秒几百米(爆速有时可达2000m/s)的正向冲击向四周扩张,摧毁巷道支架和设备,同时也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瓦斯爆炸以后,在爆炸地点,由于空气稀薄,温度急剧下降,水蒸气凝结成水。在爆源附近迅速形成低压区,因而爆炸波又反向冲击。这对巷道的破坏性更大。在低压区迅速积聚瓦斯,如反向冲击的空气中含有足够的瓦斯和氧气,又有引爆火源,就可形成二次爆炸。

、矿井瓦斯爆炸的原因

所谓炸,是物质燃烧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燃烧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或剧烈的燃烧,并生或高温、高压的气体,使气体体积急剧膨胀形成非常强烈的冲击波。

井下任何地点瓦斯达到爆炸浓度时,遇到火源都会引起爆炸。如电气设备附近,放炮地点、火区周围、产生摩擦火花以及可能出现明火的地点,甚至进、回风的井口房和选煤厂内也有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但大部分发生在瓦斯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其中又以掘进工作面占多数。

(一)掘进工作面易发生爆炸的原因

(1)因采用局部通风,如局部通风机停运、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较远、风筒漏风太大、局部

通风机供风能力不够、局部通风机位置不当造成循环风等,致使瓦斯积存;

(2)较易产生引燃瓦斯的火源。煤巷掘进多用电钻打眼,电动局部通风,经常放炮(煤捆进工作面附近,放炮后短时间内瓦斯浓度可达爆炸浓度),电气防爆性能不好,电缆破损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局部通风机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启动,放炮不合规定,使用失效变质的炸药,在有瓦斯的掘进工作面使用岩石炸药等,就容易产生引火源、电火花或爆破火焰。

(二)采煤工作面易发生爆炸地点是工作面的上隅角

(1)采空区常积聚瓦斯,瓦斯比重小,沿倾斜向上移动,有些瓦斯从上隅角逸出来

(2)上阴角处是风流负压最低点,往往是采区漏风风流的主要出口,漏风从采空区带出较多瓦斯;

(3)上隅角处风流直角拐弯,靠近采空区边角处瓦斯不易排出,导致在上隅角积存瓦斯;

(4)而上隅角往往有电气设备,如回柱绞车、电煤钻、电缆等,产生火花的机会较多。采煤工作面另一容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是采煤机工作时在切割机构的附近。

三、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虽然瓦斯爆炸是煤矿中最严重的危害之一,如果能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一危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防止瓦斯爆炸的关键是消除造成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因此,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和防止瓦斯灾害事故的扩大,是预防瓦斯爆炸的根本措施。

()防止瓦斯聚积

1.加强通风

矿井通风工作是防止瓦斯聚积的最有效的根本措施。矿井通风应做到有效、稳定和连续不断,要有足够的风速和风量把瓦斯吹散、冲淡、稀释到不能爆炸和无害的程度。

(1)矿井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3条规定,配足风量。只有把足够的新鲜空气源源不断地送入井下送到各采掘工作面,才能将瓦斯冲淡到规定的浓度和排出地面,这就要求矿井巷道有足够的断面,维护好巷道,使之风流畅通无阻。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风机的安装、使用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1条规定。矿井一般用抽出式通风,这种通风方式的好处是:风机运转时井下空气压力呈负压状态(简称负压通风),煤层或岩层的瓦斯就借助这种负压作用,经常不断地散放出来,随着矿井空气排出地面。当主要通风机一旦停止运转时,下空气压力升高,瓦斯放出量就会随着矿井空气压力升高面减少。

(3)要实行分区通风。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要布置单独的回风道,实行分区通风(并联通风)分区通风不仅能降低采掘工作面回风风流的瓦斯浓度,面且当发生瓦斯燃烧和爆炸事故时,可以缩小灾害范围,避免事故扩大。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瓦斯相对涌出量一般要比采煤工作面相对涌出量大。掘进工作面用局部通风机供风,一般比采煤工作面风量要小。局部通风机在有的矿井不能保持经常运转,风流不稳定,同时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则电气火源局部通风机、开关、电缆等)增多,在掘进工作面排除瓦斯时,串联工作面受到威胁。此外,还有炮烟问题,使通风管理复杂。因此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原则上不允许串联通风。

(4)要实行上行通风。因为瓦斯的比重仅有.554,比空气轻一半,只有采用上行通风,才能更有效地排除瓦斯。

(5)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和风简的维护,防止漏风,避免循环风流,保证掘进工作面有新鲜风流。严禁用扩散通风。

正确地选择通风构筑物的位置、个数、风门之间的距离,保证构筑物的质量加强其维护和管理,防止矿内入量漏风。

(6)为了预防瓦斯事故,还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下列规定:

矿井开拓新水平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道或主要回风道中。

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落区。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人员进人,并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停区内ch4或co2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予以封闭。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7)要及时密闭采空区提高通风设施质量采空区必须及时密闭从巷道至采空区的风眼,必须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予以密闭,全部封闭采空区。

2.及时处理超限和积存瓦斯

《煤矿安全规程》第140条规定: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当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井下一般易于发生瓦斯超限和积存瓦斯地点:

(1)处理局部积存瓦斯。煤巷掘进的工作面、帮、冒顶、拱顶砌缝等。局部积存瓦斯可能发生爆炸和燃烧。处理方法根据瓦斯积存地点情况而异。

①隔离法:如图4-1所示,在棚梁的上边或下边钉木板,上面填黄土或砂子,把空顶填满,消除瓦斯积聚。

②分支通风法:如图4-2所示,在风筒上接上分支小风筒,把风流送到顶板冒落处,吹散瓦斯。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达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旧巷及采空区要及时封闭。从巷道道至采空区的风眼,也要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予以封闭。当采区结束后,要及时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设置密闭,防止由于瓦斯从旧巷及采空区渗出而造成工作面或巷道瓦斯积聚。

第3篇 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l、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包括轨道、运输设备、安全装置、信号系统、安全标志和人员管理等。

2、机电副矿长(副总)对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各矿生产办要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全矿轨道运输的技术管理、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档案和图牌板。督促实行包机制,要责任到人,在现场挂牌留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办法。

3、矿井轨道运输每半月由矿组织一坎安全检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4、巷道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技规定设置躲避峒室和壁龛.合理选用绞车,针对各斜巷的自然特征,通过验算,规定拉车数,制成牌板挂在上下部车场把钩峒室内,并严格执行。倾斜巷道行人坡度超过1 8度时必须有台阶,超过2 2度时要加装扶手。

1、 运输轨道的铺设质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舰程》,359条规

定执行。轨道的轨型、轨枕、道岔和上下部车场等都必须符合技术规定。

2、 提升斜巷与行驶机车平巷中的危险区段必须设明显报警装置。

3、 轨道运输的安全距离要达到以下要求;矿车一侧距巷道与

(管道)的距离不小于300毫米,人行道宽度不小于800毫米,其它安全距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有水的、坡度单一方向的巷道必须有正规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畅通,不冲泡道床,起伏不平的巷道要在合适的位置打沉井,保证道床的干燥整洁,

4、 倾斜井巷托绳轮的安装要符合以下规定:上变坡点处应装设直径不小于250毫米,轴径不小于40毫米,宽300~ 250毫米的托绳轮;斜巷闽道上适当位置加装直径不小于150毫米。轴径不小于22毫米,宽不小于200毫米的托绳轮;在巷道转弯处应装设能转动的立导绳轮。严禁钢丝蝇与道板、轨道、巷道壁和顶梁及支架磨擦,禁止使用不转动的各种物品代替托绳轮或导绳轮。

l0、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要达到优良品,枕木必须是木枕木或水泥枕木;其它线路轨道要达到合格品,取消杂拌道和非标准道岔。枕木应为木枕木或水泥枕木,底板为岩石的巷道可以使用铁枕木,但要保证上、下平面的宽度不小于9 o毫米,与钢轨接触处要有胶垫减震。

11、倾斜井巷中使用串车提升时,巷道倾角大于6度且斜长大于50米的轨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370条规定使用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其它轨道在上变坡点上方要设一组常闭式阻车器,其下部可以不设挡车器;绞车滚筒直径为1.2米(及以上的,斜巷上部挡车器要与绞车实现联动闭锁;兼做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防跑车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井可靠地锁住.

12、井下绞车的安装,服务期限超过2个月的.必须按底 板岩性设计基础,浇灌水泥基础,固定要牢固可靠。服务期阻少于3个月的绞车必须有基础座,用四根合适的柱子打压顶柱(底板岩性好可用锚杆固定),压顶柱的下部要牢固地压在绞车基础座上,上部要顶在巷道顶板的基岩上,绞车的提升中心线应尽量与轨道中心线重合.

13、井下绞车最突出部位与矿车最突出部位的横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400毫米,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壁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50毫米,绞车司机侧应有l平方米活动范围,绞车峒空高度不得小于1.8米,峒室地面不得有杂物。

14、绞车牵引用钢丝绳头要用专用的绳卡子固定在滚筒规定的部位,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缠绕应排列整齐,牵引钢丝绳的钩头要采用合格的鸡心环,严禁用绳扣代替鸡心环或钢丝绳打结。使用中的绞车必须零部件完整齐全,制动系统灵括可靠,电气部分符合防爆要求,钢丝绳要指定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

15、牵引钢丝绳钩头与矿车的联接及矿车间的联接装置,其状态和安全系数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和“管理细则”的要求。凡提运超长设备和材料时,其相互间的联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的要求,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牵引钢丝绳的使用和日常维护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钢丝绳受到猛烈冲击力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6、斜巷轨道运输,必须按规定安设防爆型或本安型信号装置、红绿灯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显示牌。每条巷道的红绿灯信号应指定某一固定岗位集中控制,虹绿灯信号与绞车电源实现闭锁。井下巷道应设路标、巷标、警标、岔位指示器,关健部位的道岔全部实现司控。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及双线人车站必须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

17、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47条规定,机车的闸、灯、铃、连接装置、撇砂装置必须完好,蓄电池机车的防爆部件必须完好,机车必须有门,行驶中司机不准将头和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18、机车通过风门区域时,必须发出声光信号,过弯道、巷道交叉口、峒室门口、道岔等部位时,必须减速并鸣笛;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取下控制手把,抱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机车在运行中如发现井下停风或局扇停风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切不可随便起动机车,必须等瓦检员检查瓦斯,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机车。严禁蓄电池机车随意进入架线机车轨道运行,如确需要,必须提前与井下运输调度联系好,取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架线机车轨道运行。

19、井下使用的蓄电池机车都要使用瓦斯断电仪、容量指示仪及漏电保护,确保动作灵敏可靠。

20、井下蓄电池机车充电室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确保通风良好,并严禁带入瓦斯检定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测电压时必须在揭开盖10分钟后进行.蓄电池机车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在机车库进行,严禁电气失爆。

21、斜巷运输时严禁人员“扒、蹬、跳”,每次开车前把勾工必须认真检查奉引车数、物料装载及捆绑状况、联接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把勾工在每次发出开车信号前要先看清斜巷中是否有行人,在确认无人后方准转换红绿灯,相隔几分钟再发开车信号,绞车要慢速起动:若上提物料时,待矿车全部运行剩下变坡点以上,呈悬挂状态时再打开下变坡点上部的档车器,矿车全部通过后立即关闭挡车器,再发出快点信号;若下放物料时,当矿车下放到上变坡点以下,呈悬挂状态时再打 开变坡点下面的挡车器,矿车全部通过后,立即关闭挡车器,再发出快点信号绞车正常运行。

22、在斜巷内维修巷道或轨道时,要制订安全措施,拉底 后轨道必须垫实达到标准才能拉车;需使用矿车装、卸车时,必 须临时将矿车用绳扣或卡轨器固定牢靠,同时要与信号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防止绞车误动作,矿车伤人。

2 3、处理掉道车时,起吊钢丝绳要与车体做到面接触,不准以支护锚杆做起吊点;严禁用斗车运送长材和设备。

2 4、绞车运行时,任何位置、任何人员不可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 2 5、安、拆工作面时严禁人员跟车,运输线路重点部位设躲避峒室安排专人监护:工作面安、拆支架时严禁用回柱或双速绞车直接在底板上强拖硬拉。

第4篇 矿井提升安全注意事项管理条例

煤矿安全问题经常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对于各个环节的安全制度规定也必须做到位,现就矿井提升运输安全做出相应规定,来规范日常工作。

1、提升运转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坚持钢丝绳检查和更换制度,做好提升运转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和轨道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4、拉放车时,必须先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完好。

5、拉放车时,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6、人力推车时,推车工必须按照规定距离保持车距,听看并用,防止推车伤人或被人伤,同向推车时,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7、车推出石门或交叉口时,推车人必须控制车速并发出警号。

8、下山掘进作业过程中,拉放车时,下方人员必须全部进入防身峒或上到平台后,方可拉放车。车斗下放到位后,绞车司机不得离开绞车,下方作业人员还应用可靠的物器将车辆稳住后,方可作业。

9、拉放车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在上下平台逗留。

第5篇 夯实人本安全管理基础努力实现矿井长治久安

本质安全中人本安全管理相对于物、系统、制度三要素,具有先决性、引导性、基础性特点,也是三要素中最活跃、最易变化、最难掌控的因素。煤矿井下发生的安全事故绝大多数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因此,夯实人本安全管理基础,对实现矿井长治久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人的安全意识,为实现人本安全奠定素质基础

要想实现人的本质安全,首先要抓好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近年来,庞庄矿本着“以人为本、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利用四级安全培训机构阵地,大力开展安全技术培训,仅今年以来,就开办各类安全培训班58期,培训职工2349人,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先后制定实施了《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及部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推行职工安全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将安全教育工作同党支部达标考核、评先挂钩,与班组长业绩考核挂钩,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注重安全培训投入。近年来,企业先后投入上百万元用于职工安全培训软硬件建设,建立了掘进、救护、机电、运输四大专业12个工种的3个专门实训基地,以及多媒体教室,对提升职工操作技术和业务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通过课堂教学、与“三违”人员座谈讨论,创建了“三违”人员心理辅导室,通过心理解压,情绪疏导,协调工作与生活的关系等辅导,切实解决困扰职工的安全心理问题。在徐矿集团率先开展了“三违”人员分专业、分工种培训,把“三违”人员分采掘、机运、地面三个层次进行培训和考核,今年以来,共举办“三违”人员培训班25期,培训998人,提高了培训教育效果。

二、培育企业安全文化,规范个人安全行为养成,为实现人本安全提供思想保证

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就是要从倡导安全文化理念入手,抓住塑造职工职业道德和规范操作行为两个关键,借助安全文化特有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扩张力,引发职工安全观念变化,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越,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近年来,庞庄矿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橱窗、政工天地等媒介开辟安全文化专栏,兴建安全文化苑,建设安全文化广场,井口安装电子显示屏,开辟井下安全文化“长廊”,统一各单位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向职工全方位、立体式灌输安全理念。坚持“四个一”安全教育方法,每月开展岗位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优胜区队”、“示范岗”、“手指口述最佳个人”等评选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职工岗位行为规范三井互查活动,定期选树安全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开展优秀区队长、优秀班组长等评选,激发职工安全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克服人员多、井口多等困难,积极推行全员准军事化管理。2023年以来,有计划分批举办各类军训48期,对3460多名职工进行了岗位行为规范训练,在全体职工中牢固树立了“履行安全职责就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的思想,促使职工以高尚的人格力量彰显良好职业道德、以优秀的职业形象弘扬高尚的安全文化。

三、建立和谐人际关系,共创团结、友爱、舒畅工作环境,为实现人本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提高企业向心力、凝聚力,对搞好人本安全、创建本质型安全矿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庞庄矿坚持把打造精美工作和生活环境作为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切入点,努力营造使职工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环境氛围。坚持以安全、高效、实用为原则,把质量标准化当作品牌来经营,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把质量标准“毫米关”,推行线性管理,将精品工程创建全方位覆盖到井下各个现场,既抓头面达标又抓点线升级。通过典型引路、互比互学等方法,分时期、分阶段在三井确立精品工程创建目标,不断巩固和提高动态达标水平,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95202、95209、9511等精品头面创建推进会,全面改善了井下作业环境,提高了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围绕“打造庞庄生态示范园区”的目标,同步推进地面质量标准化创建。改造了张小楼井、庞庄井职工餐厅、宿舍和浴室,建成职工休闲健身广场,对全矿所有采掘单位职工活动室均进行了统一布置,配备了新桌椅,增添了空调等设施;建立地面环境卫生每天巡查、每周通报和“文明五室”每旬检查制度;实施工广绿化工程,拆除地面所有危旧房屋,整修矿内道路,矿区内消灭了脏乱死角,绿化覆盖率50%,提高了职工生活质量,美化了企业形象。 (高海涛)

第6篇 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为切实加强轨道提升运输基础工作,提高运输装备和管理水平,保障矿井运输安全、优质、高效。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矿井轨道运输系统、绳索运人系统。

一、总则

1、认真贯彻执行“采、 掘、运并举,综合治理,系统配套”的方针。因地制宜,推广应用轨道运输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逐步改善落后的运输方式和装备,向运输机械化、控制自动化、管理科学化、本质安全化方向发展。

2、建立和完善运输管理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1)各矿由一名副矿长全面分管运输工作。

(2)各矿根据实际情况配足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矿井提升运输工作。

(3)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运输安全工作,每班不少于两名运输安监员负责主要运输线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地点安监员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一是抓好运输各项制度和规定在现场的落实,并突出抓好人的行为;二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4)运输专业管理人员重点负责现场的工程质量和全面技术管理工作;掘进专业负责人负责掘进运输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工作,是掘进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其它专业领导负责本专业运输工作的现场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实现运输管理的齐抓共管。

(5)建立运输管理网络图,明确各单位运输管理人员,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对运输方面有明确的要求。

(6)分管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总结部署运输工作。

3、运输工区要配备技术人员,负责抓好本工区的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各掘进工区必须明确一名区队管理人员分管提升运输工作。

4、各矿要每月对主巷,每旬对采区运输质量标准化和人车斜巷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月一次综合评定。

(1)检查验收标准按照《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评分。

(2)轨道质量、运输巷道、运输设备设施、运输规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运输部分要求。

(3)600mm轨距的运输线路,在车辆运行速度小于1、5m/s时,其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车辆轴距的7倍;大于1、5 m/s时,则不应小于车辆轴距的10倍。通常600轨距电机车行驶的弯道半径为12-15m。600轨距线路最小曲率半径不小于12m,在不用机车运输的线路,或采用矿车运行的线路中,允许采用较小的曲线半径,但不应小于9m。

二、立井提升

1、提升人员

(1)乘罐规定人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在井口公布。

(2)由填罐工负责关闭和打开罐门(帘),人员进出罐笼须经填罐工许可。严禁乘罐人私自打开罐帘(门)。

(3)严禁人、物料同罐,严禁超静张力差提升。

(4)提料结束,开始提人时,必须等上位罐出车完成后,经上下信号工联系确认无误,方可准许人员进入下位罐。

(5)乘罐人员严禁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物品(工具包和机电工工具袋除外)。

2、加强对罐内阻车器的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3、双车罐笼提升单车时,必须将车推至中间并可靠固定,防止窜动。

4、井口使用小绞车吊装下放超长物料时,小绞车滑头上配保险绳,对吊装的物料附挂保险绳并可靠连接。

5、罐笼提升的车辆中所装矸石、煤炭等散料不准高出矿车上沿,否则不准进罐。

三、平巷轨道运输

(一)地面电机车运输

1、地面的主要运煤、矸轨道必须建成封闭式运输线路。护栏高度不低于1m。但封闭线路的护栏要留有便于运送大型设备和材料的通道口。

2、地面架空线高度必须在3m以上,架空线杆、轨道两侧的护栏、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距车辆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8m。对已经构成的永久性建筑物,其安全间隙达不到要求时,要涂以红白间隔的明显标志,并严禁行车时行人。

3、封闭式线路的行人和行车道口必须安装可靠的自动声光报警装置或挡拦。电机车通过道口前及通过中,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放下栏杆,防止行人及其他车辆通过。

4、地面使用的电机车、小绞车及钢丝绳等按井下要求进行管理。

(二)井下平巷物料运输

1、大巷各行车、行人道口、水闸门、风门前后及弯道区段必须安装使用交叉道口自动行车声光报警装置。声光报警装置及触发点要安装在距交叉道口中心不小于40m处的巷道顶部和架空线上明显位置,信号的解除要采用触发式,不得使用延时式。

2、电机车运行至弯道、行车和行人道口或两台电机车会车和遇到行人时,司机必须提前鸣笛、减速、慢行,并注意瞭望。

3、严禁用电机车在大巷顶车运输。在车场调车时顶车,必须插好连接销,并要使用自动顶车警告信号,不准用口令传递信号顶车。调车时,只准在同一条轨道上进行,严禁甩车或用撑棒顶车。

4、大巷电机车应明确车辆停放地点,在途中非正常停车时,必须及时汇报运输调度站。如果需要在大巷检修时,必须填写施工单报调度室同意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断开集电器上的电源,停送电开关置于停电位置方可进行。检修时,应在距检修作业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不少于40m处设专人监视来往车辆情况,以免发生意外,检修完毕后汇报调度室。

5、在大巷整修轨道、架线、照明、通讯、信号以及装卸车、推车、巷修等有碍行车安全时,应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签发施工单,报调度室批准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严禁带电作业。停电时要挂“停电工作牌” 。并在距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不少于40m处设专人站岗,监视两侧来车情况,以便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躲避。施工完毕后,报告调度室。施工单存放调度室备查。

6、大巷电机车运输(人车除外)必须取消跟车工。电机车头上除司机外,严禁其他任何人乘坐,并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7、使用频繁的道岔必须用司控道岔控制,或者设置专职扳道岔工。运输通过量较小的道岔可由司机在机车停稳后下车扳道岔,单方向运行的道岔可以使用弹簧道岔。

8、大巷人行道侧的扳道器(包括司控道岔转辙机)必须安装在壁龛内,非人行道侧的扳道器距轨道的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起缝路之间不得设置扳道器。扳道器手把要打到水平位置,不准落地。

9、漏斗、溜头接车时,小杆等杂物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10、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现有的水沟盖板必须齐全平稳,盖板上平面与轨面的高差不得超过100mm;新巷道的盖板必须按设计要求铺设。特殊地点使用的铁、木盖板必须固定牢固。

11、电机车运输安全装备(司控道岔、机车通讯、逆变电源、脉冲调速等)不得无故停用,司控道岔的遥控距离不得小于50m。蓄电池电机车要使用过放电指示、瓦斯超限报警和断电保护。

12、电机车的红尾灯必须采用定型产品,不得用矿灯代替,挂放位置必须放在列车(包括人车)的最后一辆车的后端。

13、平巷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小于7‰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或等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14、架空线分区开关要灵活可靠,绝缘良好,零部件和手把完整。

15、电机车运行线路的道岔要与轨型配套,不得低于轨道的轨型,禁止使用非标准道岔。关键部位的道岔必须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

16、电机车运输沿途通过的各偏口车场门口,要按设挡车棍。在人行道外侧安装时,挡车棍距大巷近侧轨道内沿为1100mm-2000mm;在另一侧安装时,距大巷近侧轨道内沿为600mm-1500mm。(挡车棍的安装位置要保证大巷人行道的宽度和非人行道侧的安全间隙,并按设在车场偏口内单路的中间为宜)

17、大巷的里程标、巷标、挡标、警冲标、警示标、道岔牌板、弯道曲线牌板、避灾路线标志等必须齐全醒目。

18、电机车运输线路的各道岔后部要按设一个警冲标。其按设位置在道岔两岔中心线交会角平分线的5、2m-6m为宜,1、5t矿车运输矿井为7-8m位置(从交会角顶端往后量)。警冲标为直径80-100mm的钢管,总长度不小于0、6m,道床以上高度为300±50mm,并涂成醒目的红、白间隔颜色,其插入道床以下的部分用混凝土固定牢固。

19、要积极推广使用轨道维护机具(如轨距尺、液压弯轨器、液压锯和挤孔机等)。

20、电机车运输架空线应用铜质线。

21、井上、下电机车必须有专门的检修间和检修槽。架线式电机车和蓄电池电机车的司机室,必须有坚固的顶棚和门。行驶中,严禁司机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操作机车。

22、平巷运输的小绞车和钢丝绳的管理,要按斜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井下平巷人车运输

1、人车停车场的架空线必须使用自动停送电开关,确保在人员上下车时,架空线无电。

2、人车不得超乘人员,在运行至道岔和弯道时要提前鸣笛减速、慢行。

3、人车必须设跟车工,在人员上下时维护秩序,并检查挡门链,确无问题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在开车或停车时,必须用口哨发令,不得用口令。人车跟车工必须坐在列车尾部最后一排座位上,严禁在列车运行中上下车和摘挂钩。

4、平巷人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正常运行,并保证足够的运输次数,不得无故停运,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乘车场待车停稳后上下,严禁抢上抢下、超乘人员和在途中随意停车上下人。各乘车场要挂有人车乘坐制度、列车时刻表及列车去向牌板,并有充足的照明。

(四)井口和井底大门运输

1、用罐笼提升的井口和井底大门把钩工、信号工不得少于3人,其中专职信号工1人,把钩工2人。

2、井口和井底大门重车线的分车道岔前1-3m处必须安设一组单式阻车器,严禁用木楔、掩木阻车。距井筒2-3m处必须安设一组复式阻车器。

3、副井不得人、物同时混合提升,升降人员时靠井口侧第一道阻车器前不得存放车辆。

4、罐笼内的阻车器必须齐全、灵活,要做到随时处于可靠状态,矿车在罐笼里时,阻车器未关好,把钩工不准发出提升信号。

5、井口推车机必须做到操作灵活、闭锁可靠,要有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

6、副井井上、下信号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物料,各类制度要制作牌板、悬挂规范。井口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

7、井口出车线路的道岔前端(尖轨尖端1-5m内)单轨线路的中间必须安设一个逆向自动卧闸。

8、严禁在车辆运行中摘挂钩。

9、罐笼上下人时,人员要排队进出,听从把钩工指挥。

10、井口和井底大门应挂牌公布罐笼一次允许容纳的人数,不准超员,罐笼内每人应占有不少于0、18m2的有效面积。

11、禁止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主副井信号室。

四、斜巷轨道运输

(一)小绞车

1、小绞车(40kw及以下绞车)的安装必须牢固,地脚、基础和锚杆、螺丝必须设有与之配套合格的防松垫圈和双螺帽拧紧背实,螺纹外露2个丝距以上,底座孔要正规钻孔并与螺杆直径相配合。40kw和25kw绞车必须采用打砼基础的方法固定。采用锚杆固定的,锚杆长度不小于1、5m;锚杆直径:40kw和25kw绞车不小于24mm,11、4kw绞车不小于20mm,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5t。使用期少于3个月的11、4kw绞车,可采用“四压两戗”方式固定,否则不得使用“四压两戗”固定。“四压两戗”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150mm圆木,并严禁重楔重帽。小绞车的安装,矿要组织验收和做锚固力的拉力试验,并填写验收和试验记录。

2、打混凝土基础或锚杆固定的绞车突出部分距最近一侧轨道内沿不得小于0、5m;“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包括“四压两戗”)距车辆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5m。

3、小绞车必须使用可靠的制动闸定位闭锁装置,两手把不得过位,闸轮不得有油迹,严禁闸皮与闸轮错位。

4、小绞车的控制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可逆开关,严禁不带电下放车辆。

5、每台小绞车运行时,必须有司机、上、下把钩工三人操作;下放车辆时,上、下车场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得开车;严禁绞车司机兼把钩工、信号工。

6、小绞车护身板要 统一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管理,11、4kw绞车护身板的规格为宽600mm,垂高500mm,厚不小于3mm,并在护身板的两侧边缘及上下沿垂直焊接上加强筋,护身板与绞车底座固定的三条螺栓必须上齐上紧,牢固可靠,否则小绞车一律不准使用。

7、严禁一台小绞车在运输长度内拐弯运输(不含车场)。

8、小绞车必须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绞车安装硐室尺寸要方便司机操作,安装位置、方向要保证绞车排绳良好,操作按钮要上架;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站在护身板后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滚筒前侧(出绳侧)或绞车侧面进行操作,严禁在小绞车滚筒护身板侧出绳拉车;小绞车盘绳时,严禁用手拨或脚蹬进行盘绳。

9、每台小绞车处必须挂有正规操作要领及绞车管理牌板,牌板的内容要齐全,检查维修落实到人,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10、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不含主提升)的绞车必须使用安全闸和工作闸,其坠砣重量要经过计算进行配备,不得随意甩掉不用。绞车要有内、外过卷保护和紧急制动脚踏开关。

11、40kw及以上的绞车必须有专门的安装固定设计,由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安装。

(二)钢丝绳和保安绳

1、严禁超挂车,平车场松车时,严禁有曲绳。其挂车数和提升载荷量必须按绞车能力、钢丝绳的破断力和斜巷最大坡度进行计算确定,并将计算确定的挂车数和载荷量及有关数据填写在小绞车管理卡片、台帐和现场管理牌板上。分管运输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技术、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要分口把关,各负其责。

2、运输绞车的钢丝绳和保安绳必须每天由专人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钢丝绳的磨损和锈蚀情况;全长断丝总数和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并量出严重段距滑头的距离。

3、直径在18mm以上的钢丝绳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4、钢丝绳严禁破股与小绞车固定,绳卡不少于两付并紧固有效,排绳整齐,母绳不得少于三圈。

5、上、下山运输的各种车辆必须有与拉车数相匹配的保安绳。保安绳与主绳的连接要采用下列两种方法的一种进行固定:

(1)、保安绳要插有不小于2、5个捻距的绳套,与主绳连接端的绳套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绳上。使用绳径15、5mm及以下的提升绞车的保安绳绳径应与主绳一致。

(2)、保安绳编套在主绳滑头环上,要再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滑头上方。

6、提升钢丝绳的滑头和保安绳滑头的自身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2、5个捻距,并设绳胆。

7、对拉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拉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过5度,其对拉距离不得超过绞车前方2m,并无拐弯;

(2)、对拉的两台小绞车型号要相同;

(3)、保安绳要与两方钢丝绳滑头相连接;

(4)、两方端头车场必须有把钩工;

(5)、两个绞车司机要精力集中,按信号并带电开车,互相配合,做到同步运行;

(6)、两端车场信号要齐全完好,一方发出拉车信号后,另一方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准开车;

(7)、其他方面的有关要求,仍按小绞车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

8、钢丝绳和保安绳有打结、破股、压扁一处及断丝、磨损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使用。

(三)斜巷防跑车装置

1、上部平车场入口道岔前1-2m处安设一个能够阻止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或挡车棍(包括上部是甩车场的外端也要安设)。在斜巷各中部车场第一组道岔岔心以下1-2m处,安设一道防止带绳车辆误入甩车场的常闭式挡车装置即挡车棍。

2、斜巷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0、5-2m处要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器,重车线也要在反变坡点0-1m处安设一个逆向卧闸,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提升斜巷必须装有与绞车连锁的单向常闭式挡车门。双钩提升应设错码信号。绞车滚筒直径1、2m以下,坡度大于5度、长度超过10m的斜巷上部平车场距变坡点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要安设一挡车棍,变坡点以里0、5-1m处必须安设挡车棍或卧闸,变坡点以下拉一个车为4m、拉两个车为5m(1、5t矿车运输时为6m)、拉三个车为6m(1、5t矿车运输时为8m)处应安设卧闸,串车提升变坡点以下的卧闸要与平车场的卧闸联动,在不松车时平车场内的卧闸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坡度小于5度、长度不足20m的斜巷上部平车场,可以只安挡车棍。

3、安装顶部固定式联动挡车装置时,其固定先用四根直径20 mm长度不小于1、5m锚杆固定好托盘,托盘用不小于20 mm的钢板制作,托盘与挡车装置采用直径不小于40mm的螺栓或圆销连接, 圆销两端要加装防脱装置(即开口销),要求锚杆外露长度不大于50mm。第一道距变坡点不大于0、3m,下端距轨面不大于0、2m,间距用1、5t矿车运输时:拉一车为4m,拉二车为5、5-6m,拉三车为8m。

4、挡车棍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英寸、长度不小于1m的厚壁钢管制作,其插入底板套筒内的深度不小于0、5m;套筒要用砼固定方式或者厚度6mm以上的钢板固定牢固。

5、卧闸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板制作,并焊接装配到底盘上,底盘与轨道连接安装牢固后,其顶端距轨面高度不少于180mm。并设复位弹簧。卧闸操作手把用长0、8-1、0m的6分钢管制作,安装在变坡点以上0、5-1、0m的非人行道侧,距近侧轨道内沿0、2-0、5m处,卧闸操作手把底座前后要加限位装置,后拉不得超过垂直位置,前倾与底板的夹角在30-40度。使用脚踏板操作的,脚踏板应安装在变坡点以上0、5-1m处,距近侧轨道内沿0、2-0、5m处。上述两种操作机构用中间无接头的10#铁丝或钢丝绳与卧闸转轴拉杆相连接,其长度和松紧要根据其间距作相应调整,达到操作灵活。

6、使用小绞车运输的斜巷坡度在10度以上和长度超过30m、小于50m的,必须在底车场起坡点以上10-15m处安装一个跑车防护装置。

7、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具有煤安标志,强度、灵敏度符合安全要求。

(四)声光信号、行车报警及躲避硐

1、所有上、下山运输的信号必须声光齐备,灵敏可靠,安装在正规信号盘上,操作按钮必须悬挂在信号躲避硐内,灯罩要涂成红色。

2、25kw以上绞车提升斜巷各车场及中间行人通道口3m 范围内巷帮的中上部明显位置必须装设声光行车报警装置,与绞车电气联锁。

3、上、下山运输的所有车场(小绞车提升的上部平车场除外)必须设信号躲避硐室,其规格为(深、宽、高)(1m×1、4m×1、8m)。底车场躲避硐室距起坡点以下2-4m,躲避硐内严禁堆放物料,其门口严禁敷设管路、电缆和风筒等影响人员进出、操作的障碍物。

4、小绞车运输斜巷上部车场的打点信号与绞车硐室的回铃信号不准合用一套,每个信号硐室内不得同时悬挂两套声光信号装置。

5、倾斜轨道运输巷道中,不应安设风门,如确需安设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否则,要设专人在躲避硐内开启风门,躲避硐室应设在风门开启方向同侧巷帮适当位置,并在风门上下各设一组行车声光报警装置。

(五)斜井人车

1、斜井人车信号装置必须设置两套。一套正常使用的信号必须与绞车控制回路闭锁,一套作紧急制动用的必须使用人车信号机。

2、斜井人车的两套信号装置要在人车运行前由跟车工进行试验,如有一套发生故障时,跟车工不得发出开车信号,绞车司机不得开车。

3、斜井人车必须设跟车工,跟车工应坐在列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辆人车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每班人车运行前,跟车工必须对连接装置、防坠器、挡门链和信号系统进行检查,并先进行一次空车全程试运行。无问题后方可运送人员。

4、混合提升的斜井人车运行前,要由跟车工将斜巷中的所有跑车防护设施打开并可靠锁住。运送物料时,恢复吊梁和道岔的使用。

5、斜井人车必须正点运行,并保证足够的运输次数,人车运人时,不得超乘人员,首车和尾车有操作把手的一排座位上除跟车工外严禁乘人。

6、人车必须从一侧上下人员,另一侧用钢筋封住,上下人一侧要有可靠的挡门链。

7、人车运行至道岔、吊梁前,要在绞车深度指示器上安装自动预告声光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时,要减速慢行。

8、凡专为升降人员的斜巷中部不得安装挡车装置,上部平车场要安装使用常闭式挡车装置。其安装位置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对过卷距离的要求,底部乘车场以下10m处要安设防过松安全装置。

9、凡升降人员(包括混合提升)的斜巷在新安装和改造挡车装置时,必须经机电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安装使用。

10、各人车乘车场要设通讯设施和候车室,门口处要悬挂“候车室”牌板并设栅栏,各乘车场上下人的一侧人行道宽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设台阶。各车场及行车、行人道口要装设行车声光报警装置。乘车人员必须在人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11、行驶人车的轨道轨型必须符合厂家人车说明书的要求,其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轨道中间的道岔必须是标准道岔,且必须保持其密贴严密。

12、斜井人车的存放和检修必须有人车库和检修槽。

五、架空乘人

1、驱动部分

⑴必须设工作闸,工作闸制动力为额定牵引力的1、5倍~2倍。

⑵斜巷猴车牵引电机功率达55 kw时,必需装备安全闸,宜采用钳形闸。

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绳速不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⑷减速机输出扭矩不小于额定扭矩的1、5倍。

2、安全保护装置

⑴上行钢丝绳每隔50m设一组防逆止器(同时具有防脱绳功能)。各类猴车每隔50m设一组防脱绳装置(不包括固定式抱锁器)。

⑵沿线设紧急停车开关装置。

⑶设有超速保护、打滑保护、过程保护、坠砣位置(绳)检测。

⑷提升和猴车合一的巷道,提升绞车和猴车运人系统设电气闭锁装置。

⑸上、下人地点和沿途每隔100m要安设声光具备的信号装置。

⑹无岗位工的猴车运人系统,设延时停车装置,多点控制装置。

3、钢丝绳

⑴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⑵钢丝绳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1000倍。

⑶活动座椅的应采用无油芯钢丝绳。

⑷固定座椅采用交互捻钢丝绳,少油芯。

(5)牵引钢丝绳每天要有专人检查一次。

4、绳轮布置

⑴钢丝绳离地距离,斜巷不小于1、8m,平巷不小于1、9m。

⑵座椅距地距离不小于0、1-0、4m,距顶板间隙不小于0、2m。

⑶绳间距不小于0、8m。

⑷蹬座中心至巷道距离不小于0、7m。

⑸设坠砣绳收绳装置。

⑹托绳轮宜采用对称式绳槽,采区上下山使用的托(压)绳轮宜采用分体式。

⑺固定吊椅(最突出点)距矿车间隙不小于0、3m。

⑻在非变坡区段,压绳轮的数量应不少于托绳轮的25%,压绳轮和托绳轮的距离0、3~0、4m为宜。

⑼托绳轮必须齐全完整,转动灵活,吊杆和牵引钢丝绳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⑽乘人蹬座间距不得小于5m。不准大于设计值10m,蹬座下端距巷道底板不小于0、2m。

5、其它

⑴轨道、猴车合一巷道下车场设候车区,候车区必须设在下车场以外,且与下车场信号室之间设有语言联系信号。

⑵各乘人地点设乘人须知和站名标志,各托绳轮支架要编号挂牌管理。

⑶回绳站滑轨行程不小于绳径的500倍。

⑷巷道内必须设照明,照明灯间距不超过10m,光照充足。

⑸巷道坡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⑹使用活动座椅时,上下人站必须装设上下人装置和座椅存放架。

⑺乘人站用水泥抹底, 长度不小于10m,具有防滑功能。

⑻驱动轮和回绳轮要安装防护网。

⑼轨道、猴车合一巷道,地滑轮轴与轴座处应有可靠的防脱措施。

⑽斜巷专用猴车每隔100m设一道防跑物料设施。

⑾车房设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技术特征牌板,乘人站设乘坐注意事项牌板。

六、连接装置

1、加工与订货

(1)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提升销、“马蹬”连接器必须是由取得“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合格证和“ma”标志。严禁采购无证产品和自制斜巷连接装置。

(2)斜巷各种链环、提升销必须统一规格。

(3)平巷和地面使用的转环和其它规格的链环、插销,原则上由定点厂加工,也可由各矿按标准统一加工制作。

2、管理

各矿运输部门负责全矿连接装置的业务管理,运输区及掘进工区等负责管理本工区使用的连接装置。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运输科(组)和运输区都要建立台帐和检查试验记录。配备专用量具。

3、使用

(1)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平、斜巷矿车运输使用的链环、插销等连接装置必须有煤安标志,强度符合要求。

(3)运送大型设备、材料的专用车辆和连接装置,其强度必须经机电部门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4)做斜巷提升使用的“马蹬”其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倍。连接保险绳的“马蹬”其破断力应不小于保险绳的破断力。“马蹬”连接销必须用螺帽(或内螺纹方式)固定,其强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对连接装置的规定,并能防脱。

(5)一次提升车数,必须经机电部门核算,在各车场挂牌公布。

(6)定期检查

①由专人每半个月对斜巷连接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磨损、断丝、焊缝、裂纹、锈蚀、变形、变音等并有检查记录。

②把钩工(链环工)交接班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直观全面检查一次。

③每钩在发送开车信号前,把钩工必须检查连接情况。

④发现不符合强度要求的连接装置,必须停止使用立即更换。

(7)认真执行原煤炭部颁布的《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

4、连接器检验办法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倾斜井巷使用的连接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做试验。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进行抽检试验。

(2)送检范围

①斜巷提升使用的连接器,包括矿车用三环链、多环链、连接插销及“马蹬”连接器;斜巷人车连接器,斜井用钢丝绳连接器等。

②新购连接器准备投入使用的;

③使用时间达到1年的连接器。

(3)检验标准:各矿要向检验机构提出本矿提升的最大静荷重的数据,检验站据此进行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对于试验不合格的应有特殊标志,各矿不得继续在斜巷中使用。

(4)报废:对超过下列规定的连接器必须报废

① 外形尺寸磨损量:斜巷人车连接器达到10%,其余的达15%;

② 弯曲、变形量达原尺寸的10%;

③ 有开焊、裂纹、严重锈蚀的。

④ 拉力试验不合格的。

七、挡车设施

1、加工制造

挡车设施的制造应经设计(有强度验算)后统一加工制造。严禁粗制滥造。所有挡车设施应具有煤安标志。

2、订货及验收

(1)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提供选型和技术要求。

(2)公司外订购时必须是通过正式鉴定的产品。

(3)外购和自行加工制造的挡车设施,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3、使用与管理

(1)由矿运输部门统一管理和考核,责任到人。

(2)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主要斜巷和主要轨道上下山挡车设施的安装位置和型式等,并进行安装技术指导;其他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安装位置和型式,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挡车设施的安装实行谁使用谁安装的原则。

(3)挡车设施安装后,要由矿运输副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单。

(4)挡车设施的维护执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运输工区要建立安全设施专业维护队伍,各掘进工区使用的挡车设施由分管运输付区长具体负责,落实到人。

(5)矿运输部门要制定设施维护标准,建立全矿的挡车设施台帐和管理牌板,明确使用地点、型式、安装日期、使用单位和维修负责人等,各有关工区要相应建立本工区管辖的挡车设施台帐和管理牌板,建立挡车设施日检制度和检查记录,落实检查人员和责任。现场挂挡车设施管理牌板。

(6)矿要制定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安全设施的制作、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查、考核及责任。凡装备不齐全或装备型式不符合要求的追究分管矿长、分管副总的责任,凡维修不及时、不灵敏可靠追究使用单位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凡不按规定使用是使用者的责任。

(7)斜井上部和采区轨道上、下山挡车设施的动力电源必须取自提升绞车房,斜井下车场挡车设施的动力电源必须可靠。

(8)斜井禁止使用单吊梁式挡车器。

4、试验

(1)雷达捕车器安装投用前必须进行模拟跑车试验,使用中每十天进行一次模拟跑车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带载试验。

(2)各矿根据不同的挡车设施的性能和特点,制定试验方法和安全措施,试验要有记录,存档备查。

八、其它规定

1、上山掘进尽量避免使用小绞车倒拉提升,确实需要需制定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

2、下山掘进在扒装机以上10m内或无扒装机迎头以上20m内设一道常闭式挡车门,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挡车门应牢固可靠。

3、兼作行人轨道上、下山一般不得安设局部扇风机,确需临时安设局部扇风机时,局部扇风机必须装有合格的消音器,距车辆突出部分人行道侧不得小于0、8m,非人行道侧不小于0、3m。

4、主要和辅助上、下山的托绳轮(地滑子)间距分别不大于10m和20m,承载点要增设托绳轮。托绳轮直径不小于150mm,宽度不小于250mm,安装要齐全灵活有效。甩车场要安设站滑轮;巷道坡度变化大时,要设顶滑子。

5、凡使用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绞车的斜巷,中、下部各车场的第一组道岔必须使用标准道岔。

6、上、下山安全设施每班由把钩工检查一次,把钩工挂好车后要先检查滑头、保安绳、连接装置、防脱装置等是否可靠,无问题后进入信号躲避洞内打点开车。

7、上、下山整修巷道、信号、通讯、轨道时,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发施工单,经调度室批准并通知有关部门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汇报调度室,施工单由调度室存档。

8、运输机(皮带或刮板输送机)与轨道共用一条巷道时,即机轨巷道合一时,其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之规定,并在运输机头处设司机操作硐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运输机。在机轨合一巷轨道运输时,事先必须通知运输机司机,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在上、下车场设专人站岗。

9、在倾斜巷道中,吊钩装卸车时,司机严禁离开岗位,并握紧手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停车时闭锁闸把必须置于闭锁位置,防止矿车下滑。

(2)、清理浮煤浮矸等杂物或起底落路时,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0、平巷车辆发生掉道时,严禁用机车或绞车硬拉复位,必须采用复轨设施和其他复轨措施就地复轨。要在大巷和绞车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斜巷配齐复轨器。复轨时人员不少于两人,人工拿道复轨时,矿车两边不准有人,并互相叫应好,确保人身安全。

11、超过100kg重的钢轨,严禁人员直接用肩扛法抬运,必须采取吊抬法抬运钢轨。

12、所有的物料、设备装车运输(包括罐笼提升),必须封绑牢固不偏载。

13、在有架线的轨道装卸车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

14、轨道、道岔不得打撑棒。

15、严禁人员及肩扛物件人员,在有架空线的两车之间跨过。

16、凡现有600mm轨距的双轨运输大巷弯道处,两条铁路中心线的距离达不到1、6m时,要在弯道两端设置明显标志和安设行车自动声光报警装置,并严禁两对开列车在此弯道处错车。

九、翻车机和清车机

1、地面矸石翻车机,要采用推车机进行填车。否则,在进车线距翻笼2-3m处必须安设一组复式阻车器;井下煤车翻笼应采用机械填车,进车线距翻笼2-3m处安设一组单式阻车器;人力填车时,操作人员必须在矿车两侧推车作业,翻车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2、本规定所有的单式或复式阻车器均为标准的正规阻车器,按厂家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做到开合操作灵活,抱闸阻车可靠。

3、要积极装备使用矿车清车机械设备。

4、矿车液压清车机安装后,抓斗在全部张开时,其下端距轨面的最低高度应保持在280-300mm。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采用落轨道或机械、电气限位的方法解决。为便于掌握清挖位置,需在醒目处用红漆标出限位线。

5、液压站压力的整定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要求,泵站压力表、溢流阀和调压阀齐全有效,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可比额定工作压力下降2-4mpa。

6、严禁用液压清车机清挖硬度较大的水泥车底。

7、对清车机要加强维修,定期检查,抓斗要经常找正,使矿车在清挖中受力均匀。

8、各矿要自行制定矿车液压清车机操作规程,并悬挂在作业地点,操作人员要保持固定,并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要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7篇 矿井技术安全管理规范

1、矿井必须健全各种图纸,并及时填绘。

2、每个采掘工作面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查看规程。定期毎二个月进行一次复审,重新对规程组织学习。

3、巷道维修等单项工程有安全措施,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

4、建立技术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

5、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图纸和有关资料。

6、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防治措施。

7、安全生产主要工种岗位操作规程齐全并贯彻落实到位。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并贯彻落实到位。

9、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排查、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0、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 查看相关资料

11、制定综合防治水措施。建立地面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有综合防治水措施。

12、任何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

13、制定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14、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按月进行演练活动。

15、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情况和井田内及周边老窑、老空的危害情况,地面水害、地下水害、老窑、老空区要在图纸上标注清楚,并制定水害的防治措施。

16、相邻矿井及其矿井边界必须留设矿井煤柱或隔水煤柱,在各种防水煤柱中不得有采掘活动。

17、制定有符合矿井实际的本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矿长批准执行。

7、职业危害:对矿井防尘、噪音、劳保发放等督促不到位,而出现职业病。

8、消防管理:对矿井消防设施、器材检查不到位而出现器材过期、缺少等。

第8篇 l矿井下顶帮板安全管理规定

一、井下顶帮板管理的等级划分

根据顶帮板岩石的软硬、岩石稳固程度、地质构造的破坏程度、以及采场暴露面积的大小和顶帮板岩石的透水性等将顶帮板管理分为三级管理。

1、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一级顶帮板管理:

顶帮板岩石特别松软,层理节发育,有较大的破碎带;

有较大的断层和较多的中小断层,或与岩石交错形成三角岩体;

顶帮板有较大的渗透水者。

一级顶帮板管理,应定人每班进行检查,及时地采取相应措施和支护方法。

2、顶帮板岩层较松软,层理节理较发育、断层不多,顶帮板有时出现中小型三角岩体或有局部渗水现象,列为二级顶帮板管理,应定人每日进行检查管理。

3、顶帮板岩石较稳固,层理节理不发育,断层不明显,列为三级顶帮板管理,应加强观察,及时处理浮石。

二、管理网络的职责

对顶帮板实行公司、矿区、工段、班组的四级管理网络。

1、公司级

负责井下顶帮板管理总体防治方案,特别破碎地段支护方案的确定审批,负责审核和批准矿区提出的各中段巷道顶帮板的顶级及管理办法。

除日常检查外,每日由生产部、安环部组织一次井下顶帮板的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提出措施,限期整改。

负责调查、分析、冒顶片帮事故和险肇事故的原因、责任、预防措施和提出处理意见。

2、矿区级

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岩石分级条件,把作业面的顶帮板加以分级,按级进行管理。

提出一级、二级顶板管理方法和措施,并实施;对专(兼)职顶板管理工进行不定期的技术教育和检查考核。

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井下顶帮板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解决。

制定并落实破碎地段的支护处理方案并实施。

对发生的冒顶、片帮事故和险肇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3、采掘队

根据井巷和采场顶帮板的情况,由正副队长或班组长、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兼职顶帮板管理工和本队、班组职工实施日常的顶帮板检查管理工作。

根据已批准的设计和工作联系单,组织力量处理、加固顶帮板,保安全、保质量的做好工作。

对职工进行预防冒顶片帮的安全教育,并对顶帮板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向矿区汇报。

参加矿区组织的冒顶、片帮事故和险肇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据实提供情况。

4、班组级

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地点的顶帮板管理负责。

每班作业前,首先对顶帮板稳固性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危石。

对职工进行预防片帮冒顶的安全教育。

发现有冒顶危险,难以处理的顶帮板,立即停止生产,做好警戒,并向队和矿区汇报。

三、具体规定:

1、各班组进作业场所必须带有撬杆(符合标准、能用)。

2、各班组作业范围内的浮石由各班组自己检查处理。井下各中段运输巷道,由矿区安全员、运输队长处理。井下开拓大巷100m内和在施工及使用中的人行天井由外包工程队各自负责检查处理。

3、在处理浮石时必须有二人:一人撬浮石、一人打亮手电筒监护、撬浮石人背后1m内不准站人;防止撬前落后、撬左落右、撬小落大,难处理的浮石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

4、各班组长为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班组安全员要督促班组长搞好班组安全管理。

5、矿区管理员、各队长及矿区安全员要经常检查各班组顶(帮)板管理情况。

6、矿区领导、专职安全员要对各工段、班组的顶(帮)板管理进行检查督促。

四、其它工作

各作业班组的作业面(作业点)必须配备长短适中的撬棍一根;

90钻离作业面20m范围内,其他班组离作业面10m范围内,由施工班组自己处理顶帮板浮石;

专职顶帮板管理工(兼通风防尘工作)负责检查处理不属于各作业班组范围内的井下所有顶帮板工作,并做好记录;

**有限公司

第9篇 矿井机电安全管理

(一)合理使用设备、完备技术资料

任何一台设备都有其额定的工作能力和使用条件选用设备首先要看工作能力是否与需要相符。一般是设备的额定工作能力要大于使用能力。如一台提升机有其额定提升能力,

使用时实际提升重量不能超过规定的提升能力,根据提升机额定工作能力规定提煤重车一次三辆,矿领导为了多出煤,发动全矿会战这时提升能力显得不够,井下重车积聚,有人脑袋一热,决定每次提升再增加一辆,一次拉四辆重车,结果提升至路程三分之一处时提升机能力不足,加之其他原因,发生跑车事故。

其他设备也是如此,如电动机有额定功率,如果超其负荷电动机就要发热乃至烧毁对设备的使用条件或场所也要认真考虑。设备的结构不同,适用条件也不同。有一煤矿施工水平延深轨道下山,选用td40型调度绞车用于提升使用,一次放重车至100m处时发生跑车事故。这起事故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提升绞车选型不合适。调度绞车用在平巷调车之用,结构与提升用绞车不一样。《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升绞车必须设有工作闸和紧急制动闸,而调度绞车只有工作闸,显然不适应紧急状态下制动用。

技术管理,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完备技术资料。使用的(包括库存和备用的)机电设备和设施,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试验报告、图纸等。

应通过上述技术资料,了解设备性能,作出使用决策。如有一台水泵,因电动机定子线圈烧坏,需更换电动机,所换电动机不但型号要与原电动机相同而且机座号也必须相同,否则电动机安装不上,而机座号的记载大都在产品说明书或设计图纸中。

完备设备技术资料,对于掌握设备运行状态是非常必要的有的设备停运一段时间以后重新运转,由于设备使用时间较长,有的部位发生小变化,但实质性能没有改变,仍可使用。

有小的变化,也容易使人们产生疑虑。如果资料齐全,对判断设备有无故障能否继续使用是十分重要的参考资料。

记录设备运行状况,是技术资料的积累和收集也是技术管理工作一个很重要的内容。过去,有的对积累技术资料没有引起重视,对新设备也好,旧设备也好心中无数,现用现想或现找,影响工作。因此,各级企业负责人对技术管理应引起高度重视,要督促、检查对设备及安装等方面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

第10篇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为加强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矿井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之处,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准。

一.设计选型、到货验收及保管

㈠设计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遵循先进、适用的原则,并考虑可靠性、经济性、维修性和环保性。选购的设备必须有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有产品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

㈡设计选型后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

㈢设备到货后,有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组织机电、运转、安监部门按设备装箱单和技术文件要求对设备、附机、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查验,对验收发现缺件、破损、严重锈蚀、资料不全等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联系解决。有验收记录,并签字。技术资料至少应具备以下九种:①使用说明书 ②产品出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③基础图 ④设备总装图 ⑤制动装置结构图、系统图 ⑥易损零部件图 ⑦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 ⑧主要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⑨主要部件的探伤报告。

㈣查验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拆件使用,确需时,必须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及详单,并及时购件,装备成套。

二.设备安装及验收

设备安装验收依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并编制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大纲。

㈠安装措施及技术要求

1.设备安装必须在矿(土)建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以保证安装质量。

2.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以下几类:

⑴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⑵施工准备和科学组织施工的文件或书面材料。包括由设计部门和厂家提供的设备装配图、安装图、基础图、平面布置图、原理图、关系图及方框图等图纸以及设备、材料、工具等。

⑶安装程序、装配工艺要求,调试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⑷质量标准:设计要求、设备安装验收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作为安装的基本准则,。

⑸设备评定的主要依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性能调试、测试的试验报告。

㈡安装验收的图纸及资料:①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装箱单 ②设备清单:包括已到设备、到货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③装配图和随机备件图 ④设计施工图 ⑤提升、制动、电气系统图 ⑥调试、测试报告 ⑦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⑧安装竣工图、竣工报告 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㈢设备安装中的重点验收项目及内容

对安装过程中隐蔽工程,安装单位必须通知建设单位有关部门进行监督、验收,并做好记录,以做为今后验收移交的凭证。重点验收项目有:①滚筒(驱动轮)、天轮、主导向轮、制动闸盘或闸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 ②主轴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 ③联轴器的不同轴度 ④减速箱的技术测定 ⑤深度指示器的传动和变速装置的装配、润滑 ⑥制动闸盘粗糙度、端面跳动、不平行度 ⑦电气系统调试 ⑧主提升钢丝绳、尾绳的试验和悬挂

㈣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安装单位按有关标准组织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矿务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使用等单位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①检验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和设备清册等资料。 ②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 ③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转实施方案,检查试运转情况。 ④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送矿区质量监督部门。

三.提升系统许可运行管理

1.新安装的ф2m及以上提升系统和ф1.6m提人绞车,依据原煤炭部颁发的《煤矿提升系统许可运行证书检查标准》,经矿务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已验收合格投运的提升系统,矿务局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并按《规程》规定组织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提升设备的检修、维护及安全运行

㈠技术测定、整定及探伤

1.机械部分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主轴、天轮轴、提升容器轴销、连杆、锲形连接装置每两年探伤一次,轴销、连杆、锲形连接装置每次换绳时探伤一次,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探伤,并出具报告。矿分管领导对测定、探伤报告要审查、签字,机电副总对已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仪表按规定时间效验:a级半年一次、b级一年一次进行校验,c级使用前鉴定一次。

3.电控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试验每年一次。

4.绞车运行速度图的测试、制动减速度计算、制动闸空动时间、贴闸压力测试有效期一年。

5.闸瓦间隙测试整定有效期10天。

6.负力提升及升降人员的绞车必须有电气制动,盘形闸绞车必须使用动力制动或低频制动,并能自动投入或人工投入,正常使用。动力制动、制动力矩及二级制动必须有计算、整定资料。运行方式改变时,必须重新计算、整定,计算结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32、433条规定。老式液压站没有二级制动或失效的必须进行检修和改造。

7.电动机、高压开关柜电气试验有效期一年。

8.电阻测试调整有效期二年。

9. 新安装的ф2m及以上提升系统和ф1.6m提人绞车,必须进行一次技术测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㈡安全保护设施的试验周期、方法

1.维修工试验项目:①过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②限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③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每天模拟失效或低速开车试验一次 ④满仓保护:每天模拟满仓试验一次 ⑤后备保护器:后备2m/s限速保护、后备过速保护、后备过卷保护、后备减速开关每周试验一次 ⑥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与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⑦换向器栅栏门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⑧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⑨松绳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⑩油压系统过、欠压保护和超温保护每周不动车试验一次。以上保护,第⑴、⑵、⑶、⑷、⑹、⑺、⑻七种保护失灵,必须停车立即处理,合格后方可开车,第⑸、⑼、⑽三种保护失灵,必须在当天处理合格。

2.操作司机试验项目:①过卷保护:每班模拟过卷试验一次 ②欠电压保护: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③闸间隙保护(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闸瓦磨损开关 ④松绳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⑤紧急制动开关: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五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任何一项保护不合格,均要停车并汇报,待修复合格后方可开车。对于执行动作的电器元件无法检修的,机电部门要根据其有效使用寿命作出定期更换的明确规定。

㈢提升系统其它设施管理

1.选用的提升容器、人车(斜井、平巷)、矿车(包括连接链、插销)、罐笼、箕斗、连接装置、防坠器、托罐及防蹲罐缓冲装置等必须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防撞梁必须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锤;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0.5m。

3.加强提升容器防坠保护设施的管理,做到定期试验,并形成正式报告,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或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

⑴立井罐笼防坠器:不脱勾检查性试验6个月一次;脱勾试验一年一次。

⑵斜井人车防坠器:不摘勾的手动落闸试验每班一次,对摘勾的人行车每次运行前应再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月一次,重载全速脱勾试验每年一次。

4.立井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装时同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以及罐道和罐耳的检查检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85条、386条规定执行。立井提升容器和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7条的规定。

5.斜井提升容器之间的有效间隙不得小于0.2m;容器外侧距两帮的间隙:行人侧不小于0.8m(综采矿井1m),非行人侧不小于0.3m(综采矿井0.5m)人车上下人侧不小于1米。

6.防撞梁、托罐装置和过卷过放缓冲装置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7.使用罐笼提升的立井井口、井底、中间水平及井口井底的二层平台、进出人员两侧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门,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摇台必须与罐位、阻车器、提升信号联锁,其要求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规定。非进出人员侧,应设置防止人员进入罐内的设施。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容器顶上必须装有保险伞和栏杆。

8.当罐笼到位安全门打开后,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时,提升机应保证只能在0.5~1m/秒速度范围内运行。

9. 提升绞车液压站必须实现二级制动。要安装有防止提升绞车液压系统的所有阀误动作或不动作的安全保护装置,单绳缠绕式双滚筒绞车要有防止正常提升状态下游动滚筒脱离的可靠闭锁装置,对上述装置的检查每班至少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㈣提升信号系统

1.提升信号必须采取逐级传递方式,即井底车场信号工将信号传递井口,由井口信号工传递到绞车房。井口信号必须同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

2.信号控制装置所用按钮,“停止”按扭应单独设置。所有信号按钮必须使用单组触点或两组触点并联为一组触点使用。停止信号可兼作紧急停车信号。各个地点的“停止”和“急停”信号直通车房。当“停止”信号发出,绞车停止运行后,不管容器在任何位置,未发“开车”信号,绞车启动不起来,工作闸敞不开。

3.提升信号声光俱备,停车信号与工作信号声、光有区别。停车信号警铃必须使用单击电铃或电笛;停车信号和工作信号的指示灯必须分开设置,并有明显区别。一套提升装置供给几个水平提升时,各水平所发信号必须有区别。

4.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必须具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5条所规定的信号闭锁。

5.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具有备用信号。斜井提升时,专门提升物料系统,还需要一套由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专门升降人员的系统,还需有人行车泄漏通讯机等无线通讯装置;人物混提的系统,有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和人行车泄漏通讯机。

6.斜井双勾串车提升时,必须设置错码(串勾)信号。

7.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绞车房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8.建井期间的提升绞车同样必须实现信号闭锁。

㈤提升系统技术改造

1.应积极采用国际国内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对在用的老提升系统进行技改造,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降低运行成本。

2.提升系统的重大技术改造必须在调研基础上由矿提出改造方案,经矿务局组织技术论证和审批。

3.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技术改造必须做好整个提升系统的优化匹配,对影响系统可靠性的重要环节,如主井装载定重测量环节、制动器、防滑保障、过卷过放防护装置等产品和技术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采用计算机技术时,必须按电磁兼容性技术进行设计,并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技术指标检验,以保证提升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4.技术改造后必须经矿务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出据验收报告,并将相关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同时改动,记入技术档案。

5.提升系统的改造,必须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验算的有效设计文件

㈥提升钢丝绳的管理

1.正确选用提升机钢丝绳。选用钢丝绳除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407条、416条和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⑴立井提升宜采用同向捻钢丝绳,斜井串车提升宜采用交互捻钢丝绳。

⑵当井筒中淋水较大或淋水的酸碱度较高,以及作为回风井的井筒提升时,必须选用镀锌钢丝绳。

⑶斜井提升宜使用面接触钢丝绳或外层钢丝较粗的三角股钢丝绳;立井提升宜采用异型股钢丝绳和线接触钢丝绳。

⑷摩擦轮提升机必须采用规格相同左右捻各半数钢丝绳,尾绳宜选用不旋转钢丝绳,并应装置尾绳保护装置。

⑸罐道绳应用密封钢丝绳,矸石山提升用绳可选用带金属绳芯的钢丝绳。

2.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检查与维修

⑴钢丝绳检验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8条、399条、400条、401条、402条的规定执行。在用提升绳应在靠近容器端处截取绳头,用加热方法截取的绳头长度需加长200mm。

⑵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平�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405条、406条和408条的规定,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⑶提升及其它用途钢丝绳检查及记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04条规定。对钢丝绳检查记录机电区长、管辖工区和机电科长每旬审查签字一次,机电科组织每月分析总结一次,并有分析总结资料。

⑷提升钢丝绳检查结果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406条、407条、408条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钢丝绳遭受猛烈冲击拉力,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在没有发现新的断丝和直径缩小等现象,可以继续使用。如果由于急剧受力,钢丝绳使用长度较原来长度增长0.5%以上时,则应更换新绳。

⑸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09条的规定。

⑹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同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

⑺提升装置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钢丝绳油(增摩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必须涂防腐油。

⑻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⑼钢丝绳的保管存放,应在表面涂一层固体油脂并入库,防止锈蚀。

⑽钢丝绳在运输取放过程中,不得碰伤或挤压。

⑾立井和斜井天轮,应使用衬垫天轮,斜井轨道托滚也应使用带衬垫托滚。

㈦油脂管理

1.加强提升设备润滑管理,根据每台设备的特点和实际运行状况,建立润滑管理“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并做好用油、换油记录。

2.液压站用油至少一年更换一次,每半年必须取样化验一次;减速机润滑油要使用抗磨剂,每半年必须取样化验一次,每两年进行一次清洗、过滤或换油。

3.润滑油剂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妥善保管和定量发放。

㈧特殊提升

1.除了按正常“加速、等速、减速、停车”程序的提升方式外的提升为特殊提升。

2.特殊提升需要解除某些保护或闭锁信号系统某些功能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进行特殊提升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使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它火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运行时不得使提升容器发生震动。

⑵提升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m/s。

⑶人工验绳速度,一般不大于0.3m/s

⑷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0.5m/s。

4.提升或下放超过正常负荷的物件时,需重新计算制动力矩,验算钢丝绳、悬挂或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符合要求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需要调整制动系统时,机电科派人现场指挥、工区具体实施,提升完毕及时恢复。对超常尺寸、重量的设备的提升运输应事先进行同重量负荷、同尺寸的模拟试验。

5.特殊提升必须执行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工作制度。

㈨提升系统的检修工作

1.各矿要根据每一提升系统运行特点及状态有计划地进行周期性检修。

2.检修前应认真编制“检修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和施工进度图表,并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并签字。

3.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同一地点多单位同时作业时,必须明确一人统一指挥,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

4.检修计划时间应包括规定的试运转时间。检修后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修部件技术参数的变更及其原因并附有简图,形成正式报告并留档备查。

5.提升系统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的停产检修日。

㈩提升系统的操作及维修

1.针对每一部提升机的设备性能及运行特点,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内容全面、程序清晰并同现场实际相符。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提升系统维修电工、机工、钢丝绳检查工、井筒装备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提升系统维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⑴设备维修必须建立包机制,明确包机人员的职责。

⑵对各种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可靠。

⑶应针对每部提升机的实际情况做好“三化”工作,即维护检查周期制度化、维护内容规律化、维护保养程序工艺化。

⑷认真编制设备有关使用维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维修人员学习有关设备的结构、性能、使用、维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有关提升系统的各种规定,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

⑸做好维护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机电区队技术负责人应每月检查签字。

(十一)提升系统技术资料管理

健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1.技术资料存档明细:⑴绞车原始设计、安装图(安装调试验收单)、使用说明书 ⑵设备改造安装图 ⑶制动装置结构图和系统图 ⑷易损零部件图 ⑸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⑹增设保护安装图和控制图 ⑺提升信号图 ⑻井筒装置图、布置图(包括井架、井底布置) ⑼钢丝绳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更新记录 ⑽防坠器试验报告 ⑾技术测定和整定、分析报告 ⑿制动力矩验算资料 ⒀探伤报告 ⒁提升装置年度检查报告和月停产检修记录(包括实测数据、零部件更换) ⒂重大及以上机电事故分析报告 ⒃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运行单耗 ⒄相关联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资料

2.每一提升系统必须建立如下制度:⑴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门口张挂) ⑵岗位责任制度、包机制度(机房张挂),信号工和把勾工岗位责任制度(井口、井底张挂) ⑶交接班制度(机房张挂) ⑷领导干部上岗制度(机房张挂) ⑸操作规程(机房张挂) ⑹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度 ⑺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⑻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3.每一提升系统要具有以下记录:⑴日维护检查记录(机房存放) ⑵电气保护日检查试验记录(机房存放) ⑶钢丝绳日检记录(机房存放) ⑷交接班、运转日志记录(机房存放) ⑸干部上岗记录(机房存放) ⑹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信号日试验记录(班组存放) ⑺外来人员登记记录(机房存放) ⑻提升系统事故记录(机房存放) ⑼设备检修记录(机房存放) ⑽钢丝绳试验、更换记录(存档)

4.每一提升系统需在机房内张挂以下图纸:⑴制动系统图 ⑵电气原理图 ⑶巡回检查图表 ⑷绞车总装图和技术特征卡片

(十二)提升系统备品、备件管理

1.实行分类管理,对设备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管理。

2.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保养工作。

3.建立旧件回收制度,搞好旧件修理复用,修好的备件要交备件库另册登记入帐。

第11篇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控机构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

组长陈负责全矿的监控系统维护及调试、安装等

副组长负责管理井下监控系统小组成员的工作安排等

监控组成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校检、安装、维护及调试等

监控组成员张盟主要负责便携检测仪、瓦斯检测仪等设备的校检工作。

地面中心站监控人员: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区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值班监看制度

一、矿区监控系统由中控室负责监控,由调度部负责监督检查中心监控室的工作。

二、中控人员负责作好厂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六、负责中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七、严禁非中控人员进入中控室。

八、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每天下午5点之前向调度室办公室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第二章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一、矿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有毒危险药品库房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天。

二、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调度室主管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人机演练制度

一、新入职员工按照公司培训制度进行岗前培训,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二、新入职员工在接受相关培训后,需进行考核,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其考核成绩作为入职的参考。

三、公司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测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熟练程度将被记录,作为职务晋升的参考。

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调度室。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二、调度室安排维修班组定期检察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中控室。

四、严禁带零食进入中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监控值班制度

为保证我矿监控通讯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发生故障能及时排除,杜绝发生不安全隐患。提高人员素质及工作责任心,特制定以下监控值班制度。

1、监控室每日由两名监控维护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监控中心站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监控。

2、值班期间主要负责地面监控通讯设施的维护(包括仪器校验)、故障处理及夜间井下突发故障的排除和设备的搬迁等工作任务。

3、值班实行每日轮换制度。

4、值班期间对发现故障设备应及时、有效进行处理,不得延误或拒不处理。

5、值班时应对无故障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及保养、检修。

6、值班人员负责当日监控维修室室内卫生清洁工作及设备整理摆放、工具保管等日常工作。

7、值班期间不得出现空岗、脱岗、缺岗等违纪现象。

8、值班人员如有外出,必须通知调度室值班员,并通知联系方式。

9、值班期间不得酗酒聚众在维修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

矿井监控设施主要功能就是根据《规程》要求,对井下瓦斯超限地点实行瓦斯电闭锁及掘进面局扇停机实现风电闭锁功能。为确保监控设施功能的灵敏、可靠,防止人为或设备故障,不能正确有效实现“两闭锁”功能。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定期试验制度:

1、根据《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2、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监控维护人员每星期一(根据工作情况可提前或推迟1~2天),定期对井下所有安设基本分站实现闭锁功能的地点进行闭锁功能测试。

3、测试前必须电话通知调度室,并告知井下作业人员。

4、瓦斯电闭锁试验应人为调高甲烷传感器至断电点,试验闭锁功能是否正常,不正常应及时整改。

5、调试时要密切注意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是否与设计相符合,不符合规定时要及时校正。

6、应检查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不符合应及时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电钳工进行整改。

7、测验完毕,应与瓦检员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校验,避免出现误差超过允许范围。

8、风电闭锁试验应人为移动开停传感器进行试验,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整改。

9、测试完毕要及时、如实填写试验记录。

10、测试结果应汇报通风科长及矿总工程师。

11、测试记录应每月汇总,报通风科存档保存。

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

井下监控瓦斯数据采集主要来源于井下安设的甲烷传感器及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报警仪。为了保证传感器测值准确,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真实的瓦斯数据,为合理安排指导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瓦斯数字依据。根据《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

1、每七天定期对我矿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校验,检查数据传输是否正常、设备功能是否良好、数据采集存储是否完整、监控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2、根据《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每七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及便携式报警仪进行调校。

3、调校应使用标准气体及空气气样进行校对。

4、调校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及相关校验程序对设备进行严格细致的校验。

5、发现不合格设备要及时修理,更换损坏元件。

6、设备校验时严禁吸烟,以免造成校验误差。

7、每台设备至少应反复校验三次以上,以提高校验准确程度。

8、甲烷传感器低浓元件应使用0.5%、1.0%、3.0%三种标准气体进行校验,高浓元件使用3.0%标准气体进行校验。

9、便携式瓦检仪使用1.0%标准气体进行校验。

10、严格按照设备性能要求对报警点、断电点等参数进行校验。

11、校验过程中应对每台设备校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2、校验记录应每月汇总,报通风科存档保管。

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为使监控通讯实施正常有效运行、降低故障率、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应每日对设备积尘进行清扫。

2、时刻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及各种指示灯状态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设备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设备。

4、井下设备由监控维护人员,每日入井对所辖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5、及时清扫设备及电缆煤尘。

6、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及各种状态,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根据《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监控设施功能定期试验制度》,及时对设备进行校验、调试。

8、工作面收尾、拆除监控设备后,应把设备升井,进行必要的检修维护。

9、井下发现故障设备要及时更换,不得带病运行。

10、每日入井应对所辖设备外观、线路及安设位置进行仔细检查。

11、认真检查分线、接线嘴是否松散,有无挡板,螺丝弹簧是否齐全,杜绝失爆。

12、升井设备值班人员应及时检修、维护以备再用。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上、井下监控通讯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服务生产,确保安全,提高监控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人员责任心,强化人员劳动组织纪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站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监控。

2、监控维护人员实行早班、贰班入井对井下设备进行维护、故障处理及设备搬迁等工作,值班主要负责地面监控设备维护、修理及夜班井下突发故障处理及设备搬迁等工作。

3、早班8∶00~16∶00,贰班15∶30~23∶00,值班24小时,每班两人。

4、入井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程》及矿有关规定,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5、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应密切注意井下瓦斯及各种开关量传感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6、中心站值班员应对中心站内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7、监控人员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空岗、脱岗、缺岗、睡岗(中心站)等违纪现象。

8、监控维护人员每月入井不少于22次,入井时间每次不少于4小时。

9、值班人员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清扫工作及设备、记录等要摆放合理,不得乱扔乱放。

10、对井上、井下出现的监控故障要及时、有效处理,不得拖延或拒不处理。

11、根据生产情况及时对井下监控设备布置进行搬迁、调整。

12、严格按照其它有关规定完成对监控通讯设施的维护及故障排除等工作任务。

第12篇 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引言

煤矿机电设备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随着采掘开的深入,生产能力的提高,机电设备系统的战线逐渐加长,在高瓦斯矿井中,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的存在和堆积,一旦矿井机电设备系统发生安全事故,不仅影响煤矿生产,而且会严重威胁矿井及人员的生命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煤矿的固定资产总额当中,有55%-65%是机电设备和设施,所花费的工资、能耗、油脂、配件、维修费用等的总和要占煤炭生产成本的40%以上。传统的机电设备管理方法已不能够适应当前现代矿井形势的发展 <>,因此,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化,提高机电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行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建立质量监控与检修体系,加快机电本质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一、人作为矿山的主体,在矿山机电设备管理中占据主导位置

1、首先加强机电岗位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化管理。煤矿机电工种的专业技术性较强,动手实践更强的队伍。其各岗位工种都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不能以照顾的身份人员出现来充当。并且要多引进高知识,高学历的年轻人充实机电队伍,全面提高机电职工文化水平,同时加强新老工人间的“师徒协议”制定管理,让新工人逐步熟悉和掌握技能,胜任岗位,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对机电各工种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管理工作。尤其在高瓦斯矿井,工人的安全意识高低,决定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安全,通过合理配备人员,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人数成比例,达到合理高效配置,先前的矿山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现代矿井管理要求,要根据建设现代化矿山、数字化矿山采取新的对策:一是要求员工全面认识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区别,高瓦斯矿井使用的机电设备安全性指标更高,要求员工安全意识更强;二是加强区队班前会学习,合理运用班前会,善于利用班前会,将班前会作为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桥头堡,在每天工人工作前的安全再教育,传达矿上、科里的安全精神和理念,并每天针对不同班组开展针对岗位性的安全学习,使工人操作设备安全性进一步提高;三是每隔一定时期开展安全大讨论活动,让工人从自己身边发现机电设备安全隐患,举一反三,达到机电设备安全就是人身安全思想灌输,矿上对建议收纳规整,整改落实;四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即专业培训和全面培训相结合,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实现工人的“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3、加强职工的技术技能培训管理工作。以技术,思想为工作之前提,合理配备人员,挑选优秀员工,组建强干班组,并经竞争考核机制运用在班组中,一是建立岗位技能竞争机制,对所有员工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员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进奖励和考核机制,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技术技能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间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并发现技术新苗子,对以针对学习和培养,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现结合培训方式、使工人接触和掌握更多新技术新设备;运用课堂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施工人对新设备能更快消化吸收,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技术技能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4、加强岗位责任制执行管理工作。机电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属于特殊工种岗位,要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首先要提高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同样的设备、同样的使用环境,有责任心和没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设备,其效果大不一样。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设备时,能够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发现隐患能及时消灭,不将隐患形成事故。责任心强的工人能时刻保持设备清洁卫生,能观察到设备运行前、运行中、运行后的设备状态,一旦发现有异常现象能及时停机,叫维护人员到现场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隐患。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杜绝维护工人抱着“什么时候坏,就什么时候修”的思想。提高员工对设备检修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使机电设备定期维护与检修工作落到实处,使机电设备出现异常或者故障前,就开始实施维修,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不影响正常的生产,提高设备的运行周期。

二、机电设备作为矿山生产的支柱,必须有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帐管理,并能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作为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必须使用有ma标示的矿山设备,并且井下电气设备使用逐步达到本质安全型。

2、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接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并建立定点维护、定是维护、定人维护的“三定”原则。对机电设备实行负责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制,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现场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对设备的各项制度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并留存两年以备检查。

3、建立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管理工作,成立相关的设备管理部门,对大型设备建立完善的档案。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部门的管理职能,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井下安装的机电设备时,要制定详细的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学习,并上报矿机电、通风、调度和安监等部门领导审核把关,施工时要机电领导跟班作业,确保施工安全顺利。

4、在检修方面,在每次停产检修前,都要制订严格、细致的停产检修计划,编写每个项目的检修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经机电、安全、通风等部门的主管领导和矿级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并将措施让参加施工的员工组织学习,学习后签字。在施工时安排相关队组、职能部门领导进行项目现场跟班作业,重点项目坚持分管矿领导、机电副总进行现场指导作业,检修结束后跟班人员要现场盯着进行试运转,不合格的要进行整改,整改后达到合格要求,才能进行验收、签字,保证了每一项目的检修质量;同时为了确保检修质量,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心,完善了设备检修质量时限责任制,保证了每一台设备的检修质量,促进了机电设备完好、安全运转,降低了机电事故率。

三、机电设备在煤矿中使用,其生产环境对其影响很大

1、机电设备管理要以本本质安全管理为规范。以神华本质安全管理手册逐条、逐步执行,已达到机电设备管理的规范性,制度性,长久性。针对高瓦斯矿井本质安全管理要求更加深入,更加细分,达到以点到线,以线扩面的形式,机电设备作为是煤矿安全的基础。机电设备管理的到位,足以带动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践证明,在高瓦斯矿井中机电设备的本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煤矿要把这项工作形成制度化,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并且要深入化,动态化转变,并且重结果更要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安全、质量全达标过程。

2、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的运行环境要求更高,井下各个机电设备运行场所必须保持有清洁的卫生环境,良好的通风环境,设备运行环境,防止煤尘飘落,必须每班做到设备的清洁工作。对煤尘、粉尘大的设备安装地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环境要做到降尘管理。

3、对矿井机电设备要定期联系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对机电设备进行全方位,无遗落的进行相关检验和校验,检验合格方可投运。检验出有问题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无法整改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四、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最终一点要做好人员和设备管理工作

作为矿山机电设备管理,配备了优秀的人员,选用了合格的设备,创造好了好的生产环境,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先前的一切工作相当于白做。

1、首先煤矿领导要重视井下机电设备,把机电设备视为现代化煤矿安全生产的保证放到一个关键的位置,从机电设备管理先前一个辅助生产工作提升到主要生产工作,领导重视了,区队才重视,工人才能重视,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才能实实际际落实到位。

2、作为机电设备的管理者,必须要精通机电设备,对设备的性能,使用、维护要有全面的知识掌握,对各类机电设备选配、人员配备都要做到心知肚明,坚决避免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避免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又存在在不可预料的安全隐患。所以,有好技术并且懂管理者才能担当机电设备管理者,才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机电设备操作者和维护者的管理工作,作为管理工作者,不可能事事躬亲,许多事情需要一线工人的反映和汇报,所以对操作工人和维护工人管理工作到位的话,机电设备安全就有了一半的安全。机电设备维护者和操作者与经济利益挂钩,把各种管理措施进行量化管理,每个月由矿机电管理职能部门对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所管辖的设备责任范围进行检查验收,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奖励,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处罚。

4、对设备的维修与使用执行动态管理,机电管理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一旦检查出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而引起设备损坏的,追究使用单位和操作者的责任。

5、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要想上一个台阶,必须牢牢抓住:杜绝电气设备事故设备更新换代要跟上;要尽快把职工工作责任心提高。

四、结语

随着煤炭工业的飞速发展,煤矿机电设备的运用得到全面推广,机电设备在矿井安全生产环节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尤其在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性指标更高,随着采掘的深入,煤矿机电设备遍布矿井的每个角落,地质条件经一步恶化,对煤矿的机电设备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机电事故也是困扰矿井发展的因素之一,本文通过对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相关联的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同时我们不难看出,煤矿对机电的重视工作也不容忽视,一个方面的重视度越高,他的安全性越好。

随着社会的发展,煤矿机电设备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而机电设备管理也越来越必要了,建立良好的机电设备管理体系和制度是煤矿安全而高效率生产的必要条件。机电设备的投入和强化管理,不但带来效率还大大减轻了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和改善了煤矿生产的新环境,创建一个美好和谐的煤矿。

第13篇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了对可能危及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矿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必须依照该办法的规定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采购和使用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但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由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识2部分组成。安全标志(ma标志)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监制。

第14篇 k矿井口打卡室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信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上下井打卡的管理工作,打卡机管理员负责设置考勤规则、班次、倒班方案,并根据员工调动、出勤情况及时调整变更考勤资料。除管理员外,任何人员都无权修改考勤资料和数据。

2、认真负责,严格做好上下井人员的考勤工作,严格制止不戴自救器、矿灯、不穿工作服等违章打卡现象。

3、负责做好考勤机的管理工作,发现人为损坏考勤机及感应卡的人员,严格制止并报公司进行处理。

4、对违章考勤的人员及单位领导的罚款,由井口考勤室统一汇总,取消当日出勤并给予通报。

5、负责每月向董事长、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一次。

第15篇 矿井技术安全管理

1、矿井必须健全各种图纸,并及时填绘。

2、每个采掘工作面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查看规程。定期毎二个月进行一次复审,重新对规程组织学习。

3、巷道维修等单项工程有安全措施,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

4、建立技术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

5、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图纸和有关资料。

6、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防治措施。

7、安全生产主要工种岗位操作规程齐全并贯彻落实到位。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并贯彻落实到位。

9、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排查、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0、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 查看相关资料

11、制定综合防治水措施。建立地面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有综合防治水措施。

12、任何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

13、制定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14、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按月进行演练活动。

15、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情况和井田内及周边老窑、老空的危害情况,地面水害、地下水害、老窑、老空区要在图纸上标注清楚,并制定水害的防治措施。

16、相邻矿井及其矿井边界必须留设矿井煤柱或隔水煤柱,在各种防水煤柱中不得有采掘活动。

17、制定有符合矿井实际的本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矿长批准执行。

7、职业危害:对矿井防尘、噪音、劳保发放等督促不到位,而出现职业病。

8、消防管理:对矿井消防设施、器材检查不到位而出现器材过期、缺少等。

第16篇 矿井主排水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一.设计选型、到货验收及保管

㈠设计选型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技术政策。选购的设备必须有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㈡设计选型后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后,组织实施。

㈢设备到货后有关部门必须按设备装箱单进行验收。查验设备、辅机、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验收发现缺件、破损、严重锈蚀、资料不全等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解决。

㈣设备技术资料:

1.使用说明书。

2.产品出厂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设备总装图、基础图。

4.易损零部件图。

5.电气控制原理图、安装接线图。

6.控制设备、主电机试验报告。

㈤查验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使用。

二.设备及管路的安装、验收

㈠设备及管路安装

1.设备及管路安装前必须对矿建项目依据设计要求进行严格的验收,水泵、电动机、三阀、底盘的配套尺寸和结构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安装质量。

2.工程计划开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装程序和方法,明确工程质量要求。

⑴施工组织:明确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及之间的责任和关系。

⑵安装主要依据:由设计部门和厂家提供的设备装配图、安装图、基础图、平面布置图、原理图等图纸。

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依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和随机技术文件,编制水泵及管路安装、防腐质量标准和要求。

⑷设备安装:水泵及管路安装需编制安装程序表及施工方法、安装进度表、安装网络图。

⑸设备的试验、调试和试运行:根据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编制水泵和电气控制设备的试验调试方法,管路耐压试验方法及系统试运行试验方案。

㈡安装验收的图纸及资料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装配图和易损件图。

3.设计施工图和基础图。

4.安装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5.调试记录及试验报告。

6.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㈢竣工验收

工程安装完毕后,由施工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组织质监、设计、设备管理、施工和使用单位等,对该工程进行交接验收。

1.检验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和设备清单等资料。

2.对工程安装质量通过查阅资料和抽检,进行安装质量评定,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工程竣工移交报告、移交验收鉴定书、质量认证意见。

3.组织施工和使用单位编制运行实施计划和操作规程,检查运行情况。

三.运行、维护、检修、技术测定及技术改造

主排水系统的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和工作管路、备用管路必须处于完好状态,能力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的要求。建立经济运行管理制度和编制突水状态下排水系统的操作程序及抢险预案。

㈠操作运行

1.针对水泵的设备性能及运行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做到内容全面、程序合理,并同现场实际相符。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3.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排水系统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主排水泵司机应按巡回检查线路图进行巡回检查,每小时巡查一次,每2小时记录一次并记录,内容如下:

⑴各紧固件及防松装置是否齐全有无松动。

⑵各发热部位的温度是否超限(滑动轴承不大于65℃,滚动轴承不大于75℃,电机温度不大于规定温度)。

⑶盘根松紧是否适度(不进气,滴水不成线)。

⑷电动机、水泵有无异状、异响或异震。

⑸压力表、真空表、电流表、电压表指示是否正确。

⑹认真填写水泵运行日志。

⑺闸板阀,逆止阀,环形反路等附件有无漏水、损坏等现象。

5.井筒与泵房之间的斜巷内(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

6.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应交替运行,对不运行水泵(或水泵升井大修)的电动机,应每隔10天空转2~3小时,以防潮湿。

㈡.系统维护

1.认真编制设备有关使用维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标准。

2.主排水系统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设备维修必须建立包机制,明确包机制人员的职责。

4.对各种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可靠。

5.应针对每台泵及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好“三化”工作,即维护检查周期制度化、维护内容规律化、维护保养程序工艺化。

6.做好维护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机电区队技术负责人应每月检查签字。

7.检查维护重点

①检查轴承润滑油质是否符合规定,禁止不同牌号的油混杂使用。

②盘根磨损、老化后应及时更换。

③每班一次清除吸水井杂物,每旬检查一次吸水井积淤情况,积泥面距笼头距离应不小于0.5m。定期清挖吸水井积淤,清刷笼头罩。

④检查水泵逆止阀、闸阀、底阀的运行状态,做到不漏水。电动闸阀必须设有限位和过转矩保护装置。

⑤每周检查泵房配水闸门、防水门的密封性。各转动部位及时加注润滑油,开关灵活,防腐良好。

⑥排水管路固定牢固、不漏水,定期防腐,当水垢厚度超过管内径的2.5%时及时清垢,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

⑦每月检查水仓的淤积情况,及时清挖,经常保持原设计容积3/4。雨季前必须清挖一次,水仓的空仓容积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⑧每天检查电动机运转是否正常,电动机的碳刷、滑环是否有烧伤、磨损过限和发生火花的现象。

⑼每月检查电动机绕组(指可见部分)和电源引入线(指可见部分)有无松散,碰伤和灼伤等。

⑽每月检查高压启动柜动作机构。

⑾每半年检查高压启动柜断路器的触头灼损情况,动、静触头的接触面积。做三相同期试验。

⑿每季清扫电动机、电气控制设备,保持各部清洁,每年摇测绝缘值一次。

⒀每天对高低水位报警和显示装置检查试验,做到显示正确,报警清晰。

⒁每天检查试验引水装置和备用引水装置,并能在5分钟内启动水泵。

㈢.水泵的检修

水泵的检修要根据实际制定检修的周期图表,确定小、中、大检修内容和周期,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后必须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验收。

1.小修内容包括:清洗调整轴承、平衡装置、后轴套、各部螺钉、销和健等。更换填料和润滑油,检查处理漏水、漏气,解体清扫底阀以及吸水管,更换联轴器螺栓、垫圈以及调整间隙。

2.中修内容包括:除小修的内容外,还应检查、清洗、修理或更换轴承、轴套、平衡盘、平衡环,检查修理各阀、串水管。

3.大修内容包括:除中修的内容外,还应将水泵全部解体检查和清洗,更换已磨损超限或腐蚀不能用的零件,必要时应对泵体修理、机座调整和更换泵轴。

㈣.技术测定

1.排水系统每年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在雨季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测检验。

2.正常运行主排水系统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经济运行测定,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0.5kwh,排水系统效率不低于50%。

3.新安装和大修后的水泵必须进行安全检测检验。

4.电机的过负荷、短路、欠压保护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

5.绝缘油使用前应做好油质化验,运行中的油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6.每年雨季前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运转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㈤技术改造

主排水泵房降低原设计排水能力和撤除泵房,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技术资料管理

健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1.主排水泵系统资料

⑴排水系统图和技术特征卡片(排水系统图:逆止阀位置、闸阀位置、型式、配水门位置、水仓容积、排水管路壁厚、长度、直径,矿井正常涌水量及最大涌水量、水泵、电机主要技术特征)。

⑵排水泵房设备平面布置图和引水设施布置图。

⑶水泵易损零部件图。

⑷供电系统图和控制原理图。

⑸水泵使用说明书。

⑹设备更换记录和检修记录。

⑺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测定分析报告(有效期一年)。

⑻联合试运转报告(有效期一年)。

⑼各种仪表校验记录(a级六个月一次,b级一年一次,c级使用前一次)。

⑽电气试验和整定记录、安全保护计算整定校验记录(有效期一年)。

⑾重大及以上机电事故分析报告。

⑿经济运行资料。

2.建立制度,现场张挂。

⑴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⑵岗位责任制度和包机制度。

⑶交接班制度。

⑷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⑸操作规程。

⑹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⑺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⑻主排水系统经济运行管理制度。

⑼突水状态下主排水系统操作程序和抢险预案。

3.存放记录

⑴要害场所登记簿。

⑵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

⑶设备检修记录。

⑷水泵大修及更新记录

⑸防水门、水仓和配水闸门检查记录。

⑹主排水泵事故记录。

4.张挂图纸

⑴矿井排水系统图。

⑵供电系统图。

⑶巡回检查图。

⑷主排水泵、电动机技术特征卡。

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管理规定【16篇】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应加密断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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