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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管理制度15篇

发布时间:2022-10-01 13:03:01 查看人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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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管理制度

第1篇 某生物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5 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清单》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外来人员登记表》

《交接班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会议记录》

第2篇 某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三、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储运危险物品,且危险特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的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器和放射源等。

四、职责

矿长是重大危险源检查和预防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危险源负全责。

总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定性负技术全责。

其他副矿长对所分管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

五、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4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我煤业公司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危险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位置,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3、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科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纳入危险源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对重大危险源矿将定期检查,并24小时值班,遇有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5、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针对上月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以整改。

6、重大危险源备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7、变更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原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得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3篇 危险源辨识评价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分公司安全科及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处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分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1、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2、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

4、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分别向安全科、安全处上报一份台帐。

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

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

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第4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理,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22)等相关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危险化学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源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 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

场所和设施)。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按规定对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按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各市公司负责安全、生产、设备、仪表、电气等业务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及工艺指标、设施(包括监控设施、电气等)等方面进行安全督查。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表1和表2。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一)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

(二)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

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二)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第九条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生产、贮存物质按上述方法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第十条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数量、贮存方式、监控设施、安全设施、岗位人员、应急预案等。

第十一条 对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应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重大危险源公告栏。

第十二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包括仪表、电气)部门定期组织对设备运行、监控设施、联锁报警装置、电气设施等进行督查督导。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对设备、工艺、操作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5篇 某煤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三、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储运危险物品,且危险特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的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器和放射源等。

四、职责

矿长是重大危险源检查和预防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危险源负全责。

总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定性负技术全责。

其他副矿长对所分管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责。

五、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4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我煤业公司重大危险源。

2、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危险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位置,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3、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科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纳入危险源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对重大危险源矿将定期检查,并24小时值班,遇有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5、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针对上月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以整改。

6、重大危险源备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7、变更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原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得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6篇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及监控管理制度。

一、总体工作要求:

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促使各级对重大危险源细致、有效地排查,摸清重大危险源;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主动治理,实现消除各类重大危险源在萌芽状态的目标。切实消除重大伤亡事故,夯实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成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专业分管副总、各部部长为成员,总经理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各分管副总负责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治理,各分管部长具体负责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岗位责任:

总经理:是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矿井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1、负责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2、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3、负责保障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4、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

5、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如实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治理措施的制订、监督管理工作。

副总: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

安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过程监督执行。

各部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内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督促本专业范围内各区队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矿井重大危险源按类分工:

(1)顶板:由分管副总、生产部负责。

(2)通防:由总工程师、通防部负责。

(3)机电运输:由分管副总、机电部负责。

(4)防治水:由总工程师、防治水科负责。

(5)其他:由分管副总、总工程师负责安排责任单位。

五、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评估措施

对公司影响其安全生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瓦斯、煤尘、水、火、顶板以及地面锅炉等事故,下面对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可能发生瓦斯、煤尘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及地点。

1、采面因通风不畅造成瓦斯大量积聚或在煤层厚度变化地带瓦斯大量涌出遇火时;

2、局部地区瓦斯超限,由于空班漏检或仪器失灵遇火时;

3、掘进工作面因局部通风质量差,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4、掘进工作面因未执行风电闭锁,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5、巷道相向贯通掘进相距20米,停止一端,停风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6、局部巷道风速过低造成瓦斯积聚遇火时;

7、没有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8、串联通风无严格执行措施,瓦斯积聚遇火时;

9、没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瓦斯积聚放炮发火时;

10、维修巷道、机电设备,瓦斯聚积带电作业产生火花时;

11、电气设备接地系统不健全或检漏设施失灵在瓦斯聚积地点,漏电产生火花时;

12、在瓦斯聚积地区,打开或修理矿灯出现火花时。

(二)、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和地点

1、采空区和废巷内留有大量浮煤或废坑木,遇老空封闭不严造成微量漏风引起自然火灾;

2、放炮使用失效炸药,放炮后没有完全爆炸导致起火或引起爆炸;

3、井下放炮违背技术操作规程,如用明火放炮、放糊炮、用矿灯放炮、装药过少等引起火灾;

4、电气焊时防护措施不得力或未严格执行措施引起火灾;

5、井口生火、电气焊、使用电炉、大灯炮取暖等引起火灾;

6、电器设备如:电缆、开关、变压器、接线盒、电机、放炮母线等超负荷运行、短路、失爆等引起火灾;

7、转动机械缺油,磨擦等引起火灾;

8、井下采区变电所变压器严重缺油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9、油料的运输,保管和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10、井口验身制度不严,人员带火种入井引起火灾;

11、木料场管理不善,人员带火种进入引起火灾;

(三)、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原因和地点

1、由于地质资料不清在大断层附近出现小断层导水或所留保护煤柱偏小;

2、采掘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煤层直接底直接覆盖于灰岩之上或隔水层较薄时;

3、掘进工作面在进至边界时无及时停止前进,致使保安煤柱减少时;

4、在雨季、地面洪水通过采动裂隙灌入井下时;

5、井下排水系统及备用系统发生严重故障,不能及时排水时;

6、因高压停电时间过长或供电系统发生严重故障致使主排水系统不能工作时;

7、邻近矿井违反开采范围越界开采,致使其老空水窜入本矿井内时;

8、沿空掘进巷道掘至可能有老空水时;

(四)、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和地点

1、掘进工作面的支架没有按照作业规程及时架设或者架设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遇压力时;

2、在采掘工作面使用或者更换不合格金属支架,致使放炮崩翻棚子又未及时处理时;

3、掘进工作面无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空顶距超过规程规定,以及无架棚空顶时间过长时;

4、采掘工作面过老巷或遇地质变化,采取措施不得力时;

5、半煤岩巷掘进,当煤在顶部,下部岩石较硬,放炮前未及时进行超前支护时;

6、调整巷道未用临时支护时;

7、各巷道的交岔点往往压力较大,支护材料长期失修时;

8、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压力较大而措施又不得力时;

9、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支架未按规程要求架设时;

10、回采工作面在采煤过程中,放炮前未进行超前支护或备用荆笆、椽子不足时;

11、在回收工作面上下辅巷的支柱而未打临时支柱时;

12、端头支护无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操作时。

(五)、地面锅炉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分析、评估

(1)锅炉超压事故      锅炉超压的现象      1  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2  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3  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2)锅炉缺水事故      1  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2  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3  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4  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5  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6  给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如若因炉管或省煤器管破裂造成缺水时,则出现相反现象。      7  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8  缺水严重时,从炉门可见到烧红的水冷壁管。      (3)锅炉满水事故      锅炉满水的现象      1  水位高于最高许可线,或看不见水位,水位表玻璃管(板)内颜色发暗。      2  双色水位计呈全部水相指示颜色。      3  高低水位警报器发出高水位警报信号。      4  过热蒸汽温度明显下降。      5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6  分汽缸大量存水,疏水器剧烈动作。      7  严重时蒸汽大量带水,含盐量增加,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声,法兰连接处向外冒汽滴水。     (4)锅炉汽水共腾事故      锅炉汽水共腾的现象      1  水位表内水位上下急剧波动,水位线模糊不清。      2  锅水碱度、含盐量严重超标。      3  蒸汽大量带水,蒸汽品质下降,过热器出口汽温下降。      4  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法兰连接处发生漏气漏水。

六、管理体系:

重大危险源排查与治理实行闭合管理的体系(即:排查、挂牌治理、认定检查、验收消号)。每月由总经理组织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将排查结果在调度会公示并组基层区(队)认真组织学习。并在隐患公示栏公示、挂牌督办、消号。

七、责任追究规定:

1、总经理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会议,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排查必须分专业明确治理单位和责任人,限定治理期限。

2、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外,同时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因重大危险源汇报不及时、治理不及时、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事故责任者,除事故分析的责任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4、各级现场检查人员、跟班安监员要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对生产期间出现的隐患要先治理后施工,不排除不能生产。

5、重大危险源在治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在人员和物资的落实上要首先满足危险源治理的需要,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6、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做到“三不推”、“五落实”,即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区队,区队能解决的不推给矿,矿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项目、措施、资金、完成时间、责任人五落实。

第7篇 某选煤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洗煤厂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危险源定义

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或设施)。

2、监督与控制

(1)、所属车间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并定期对监控报警系统进行检查。

(2)、由厂部组织制定本厂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3)、制定演练计划,计划中必须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练步骤;

(4)、组织演练前,应对演练人员进行培训;

(5)、配备必需的救护装置及防护装置。

(6)、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7)、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3、检查

(1)、厂部每半年应对重大危险源及演练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责令所在车间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

(3)、所属车间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进行检查,每隔半年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台帐;

(4)、岗位工每隔三小时对所在区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检;

(5)、班组对所在区域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6)、安监员对分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7)、值班领导在值班期必须检查本厂的重大危险源。

第8篇 生物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5 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清单》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外来人员登记表》

《交接班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会议记录》

第9篇 建筑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应当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二、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各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五、各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六、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八、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

第10篇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aq 3013 - 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5.2.5 重大危险源

5.2.5.1  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2.5.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5.2.5.3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2.5.4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2.5.5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2.5.6  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5.7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二、其他标准

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案例)

1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全面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安环部

3.2.1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2.2组织制订并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3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相关工厂(部门)

3.3.1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

3.3.2建立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3.3制定并完善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3.4其他部门

生产部、设备部、电仪厂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按各自的管理职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   处,详见附表。

4.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后,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将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4.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管理。

4.3.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4.3.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保留记录。

4.3.3重大危险源场所应当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4.3.4设备部及有关工厂(部门)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记录。

4.3.5相关工厂(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11篇 工贸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三、定义

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内容,对如下内容进行定义解释: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险,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及

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建档。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

定期评估。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培训教育。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工作程序

辨识总则:

①原则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实施;同时参考《关于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

②辨识过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协同。

5.1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过程

5.1.1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例举的142中危险化学

物质名称,对应公司目前使用原辅材料名,进行危险物质的辨识。

5.1.2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确定

根据危险货物日常存储状况,进行生产区、储存区的确认。

5.1.3 区域最大存储量的计算确认

对确定的生产区、储存区可能存放的危险货物,按生产过程用量、每次采购量大小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4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对照按gb18218-2009标准中临界量值,对危险物质进行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计算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

5.1.5 参考《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对公司内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界定。

5.2重大危险源管理

5.2.1 安全管理部门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汇总统计在《危险源清单》中,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2.2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设备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状况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对应辨识结果,再次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 由生产部负责,对属于重大危险源区域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等进行定期检测。

5.2.5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级管理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进行安全性的检查。

5.3 危险源区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 按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对危险源区作业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

5.3.2 部门责任者和岗位人员须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齐全。

5.4 重大危险源的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

5.4.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立的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相关知识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5. 安全管理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5.安全管理部门须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且每年实施二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对演练过程须进行评估,并做好演练评估记录。

5.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第12篇 危险源辫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采取适当方法及时辨识工程项目和周围环境所存在的各种危险源,分析评价风险,确定重大危险源,列出相应清单建档。

2.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风险对策和管理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控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已确定的危险源发生较大变化时,要重新进行评价和研究制定控制措施,进行持续改进及验证。

4.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如:既有线施工项目、土石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和架设工程、大型脚手架工程、和施工防洪等,并要经监理单位批准,报建设单位和项目部核备。

第13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范围整个厂区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程序

1生产部职责

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车间

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车间

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7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0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第14篇 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 理,消除事故苗头。

范围整个厂区

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

程序

1 生产部职责

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车间

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车间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 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7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0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第15篇 建设指挥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施工生产及生活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现危险控制点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源)为核心,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因素(源)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因素(源)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考核的要求和内容。

二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指挥部管辖建设范围的施工场所及所有施工人员、设备等。

三职 责

第五条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安质部负责编制本办法,并在过程中实施指导与控制。

1.指挥部根据各施工单位上报,并经监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确定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控制重点。

2. 监理单位负责确认施工单位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

涉及设计原因的,由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3. 各施工单位负责辨识和评价各自管段内和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不可容许危险源,确定管辖范围内的控制重点并报监理确认。

四工作程序

第六条 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过程

确定施工过程→识别危险源→登记、评价、汇总危险源→登记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

第七条 危险源辨识

1.辨识范围

1.1危险源辨识覆盖建设范围内的施工、产品及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

1.2考虑七种危害因素

1.2.1 化学危害: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露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

1.2.2 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

1.2.3 机械危害:造成人体扎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骨折、扭伤、冲击伤、切断伤。

1.2.4 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体触电、设备损坏等。

1.2.5 人机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休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1.2.6 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

1.2.7 施工过程中的设施危害等。

1.3覆盖三种时态

1.3.1 过去: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

1.3.2 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

1.3.3 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后将会发生的危害因素。

1.4考虑三种状态

1.4.1 正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1.4.2 异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

1.4.3 紧急情况:发生火灾、坍塌、倒塌等状态。

2. 辨识方法

采用安全检查表、现场观察和座谈相结合的方法,在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时使用预先危险分析法。

2. 1 安全检查表:将项目建设的过程分成若干个系统、设备和工种,确定检查项目,按单元、层次、设备、工种的组成顺序编制表格,列出系统、设备、工种的危险源。

2. 2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工艺、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

2. 3 座谈:召集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和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对通过安全检查表和现场观察分析出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和确认。

2. 4 预先危险源分析:新系统、新设备或新工艺采用前,应预先对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危险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类比分析和评价。

3. 危险评价3.1资料收集

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已有的事故及事故记录、类似单位发生的事故和事故信息,以及指挥部提供的相关资料。

3. 2危险评价方法

3.2.1 危险分级

危险评价结果分为不可容许危险、重大危险和一般危险三级。

评价准则如下:

1)导致十万元及以上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结果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

2)违反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

3. )曾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

4)紧急状态下的危险事件,评价为重大危险。

5)违法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价为重大危险。

6)曾经发生过,已制定良好的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一般危险。

3.2.2 lec半定量评价方法

如果采用定性评价无法判断危害的危险级别,则采用lec评价法。

危险级别=l__e__c。

1)

分数值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10

连续暴露在潜在危险环境

6

每日一次或数次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数次暴露2)

分数值

l(事故或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可被预料到

6

相当可能

3.可能,但不经常

1

极度不可能3.)

分数值

c(后果的严重程度)

100

灾难性的:可能导致有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可能导致有人重伤

15

严重:可能导致暂时性重伤

3.一般:轻微可恢复性的伤害

1

引人注目:不利安全健康

4)

分数值

l__e__c(危险级别)

级别3.20

特大危险

五级

160~320

重大危险

四级

70~160

较大危险

三级20~70

一般危险

二级

<20

轻微危险

一级

注:危险级别五级划分为:不可容许危险;

危险级别四级、三级划分为:重大危险。

3. 3评价步骤

3.3.1 施工单位负责对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及汇总,并根据第3.2条的评价方法和准则,对危险源进行判断或打分,确定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填写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并报监理单位确认,监理单位确认后按程序上报建指。

3.3.2 指挥部根据监理单位确认后的清单确定管段控制重点,并由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指挥部安质部同时备案。

4. 危险源控制计划

4.1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后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以消除危险源因素为准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降低危险伤害或财产损失),措施制定完成后报监理审批后执行。

4.2对不同级别的危险制定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满足降低或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容许或重大危险。

4.3指挥部重点对不可容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进行掌握和控制。

5.危险源辨识、危害评价的更新

5.1定期更新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单位应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并按照本程序的第3.2条内容,负责组织危险源的更新工作,重新评价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并按规定上报。

5.2不定期更新

当发生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更新。

6. 教育、培训

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与危险控制计划及有关教育培训、协商与交流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7. 记录管理

指挥部安质部负责保管各项目范围内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保管管段内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及相关评价记录;

五记 录

第八条 施工单位按照下表( 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 2.《重大危险源清单》)进行危险源管理和评价,并登记造册。

六考核

第九条 对未进行危险因素(源)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及时更新的施工、监理单位,纳入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综合考核进行处罚。

七、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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