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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97

客运车管理制度

客运车管理制度是一项确保乘客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效率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驾驶员管理、车辆维护、行车安全、服务标准、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包括哪些方面

1. 驾驶员管理:规定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培训教育、工作时间限制、健康检查等,确保驾驶员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身体状况。

2. 车辆维护:制定详细的车辆保养计划,包括日常检查、定期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减少意外发生。

3. 行车安全:设立严格的交通规则遵守制度,如限速行驶、禁止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等,同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4. 服务标准:设定服务态度、车辆清洁、准时到达等标准,提升乘客满意度。

5.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预案,包括交通事故、恶劣天气、乘客突发疾病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重要性

客运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乘客的生命安全、企业的声誉以及整个行业的形象。有效的管理制度能降低事故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公众对客运服务的信任,从而促进业务的持续发展。

方案

1. 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2. 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升其专业素养。

3. 引入先进的车辆管理系统,通过gps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建立乘客反馈机制,收集乘客意见,不断优化服务标准。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如交通执法机构、医疗机构等,确保应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

客运车管理制度需全面、细致且具有可操作性,以实现安全、高效、优质的客运服务。管理者应密切关注制度的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和变化。

客运车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_县客运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县客运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及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进站作业车辆安全、快捷、有序,平平安安把旅客输送到目的地,特制订本制度。

一、驾驶员均必须持有符合相应准驾车型的各项有效证件。

二、敬业爱岗,有过硬的行车技能,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人为本,旅客之上,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三、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开英雄车、赌气车、违章车。

四、服从客运调度管理,自觉接受交警、运政人员的检查。不私自变更运行路线。

五、及时参加车辆安全例检,并认真做好发班前、行驶中、收车后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六、车未停稳,不得上下旅客,车门未关好,不得起步行驶。途中上下旅客必须避开弯道、陡坡、悬崖,并选择比较安全的路段。

七、正确处置行车途中的安全突发事件,全力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2篇 客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安全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相关人员安全责任

一、公司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管理、调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二、所有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三、所有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四、禁止驾驶员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

五、司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合法停车,使用完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前再次检查确认。

六、司乘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的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车辆司乘人员对车辆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按期检查车辆性能,如机油、防冻液、刹车油等,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

八、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者是疏于保养造成的车辆的损坏和故障,所需维修的费用,视情节由驾驶员承担一部分。

第三条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一、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安检室负责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二、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乘人员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检查。

三、严禁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四、驾驶员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五、驾驶员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配件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六、驾驶员收车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保持最好的安全保险系数,是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

七、下列四种情况不能出车。

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全时

4、驾驶员身体不适或者服用嗜睡药物时

第3篇 汽车客运车站日常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

(一) 人员聘用管理

1、聘用申请流程

1.1各部门需聘用人员时须提出申请,列明条件、拟任职务(或拟上岗位)、拟定报酬等项目,呈总经理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聘用副站长及(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批程序将由总公司另行规定。

1.2由办公室公开进行招聘并协同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

2、聘用人员入职程序

2.1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报到时携带下列证件:

(一) 按公司要求填填表写员工登记表;

(二) 身份证复印件;

(三) 一寸相片3张(彩色);

(四) 体检表;

(五) 学历证件及复印件,职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2.2新进人员按顺序逐项办理下例手续:

(一)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证;

(二)领取考勤卡并熟悉其使用规定

(三)领取工作服(视工作需要);

(四)领取物柜钥匙,或办公桌钥匙、文具等(视工作需要);

(五)视情况引导参观各部门及安排职前训练。

2.3 办公室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填“人员覆历登记表”,

(二)登记办公室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三)如是管理人员,即发布“任职(任命)通报”;

(四)填制“薪资通知单”送财务部门办理核、发工薪;

(五)收齐新员工应缴资料, 建立个人档案

3、聘用人员试用期管理

3.1原则上管理人员、职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佣;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试用时间

3.2使用人员因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以及由其他严重违反车站制度得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一个月者,工资视为培训费用不予发放。

4、工种

按工作性质可分为临时工、合同。

5、解聘

员工在工作时间违反车站管理制度或在工作上不能胜任,部门主管应报车站站长批准后予以解聘

(一)员工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a下列情况未经请假批准者予规定: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

早退: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者:

旷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

b.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c. 常白班员工每天刷卡四次,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d 因工作需要,所有员工的上班时间均提前10分钟。

e.员工要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f.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月首次迟到罚款10元,早退罚款50元;当月重犯按倍数递增处罚,全年每累计6次计旷工一天。

g.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至30分钟以内,每月首次到罚款20元,早退罚款100元:当月重犯按倍数递增处罚,全年每累计3次计旷工一天。

h.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记旷工一天。

旷工一天处300元罚款,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两天每天罚款500元。连续旷工超过三天作开除处理(公司不予结算所有工资、奖金)。

1.因非本人主观原因致使迟到者,经部门管理人员或办公室主任查明可准予补办请假,但需经站长批准。

2.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免打卡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车站站长

3.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应亲自在规定时间、制定地点刷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相关双方各罚款300元,重犯者开除。公司对检举揭发此类违纪行为的员工奖励100元,同时为举报者保密。

4.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在30分钟以上。

5.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2、请假规定

所有请假必须由员工本人申请(写请假条),交由部门主管办理审批手续。

一、事假

1、员工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14天,每 天扣100元。

2. 事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批;2天以上的,须报车站站长审批;5天以上的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婚假

本规定婚假享有者为员工本人。员工须在车站服务满一年后方可享受,须达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婚假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由车站站长审批后放可用假

1、 员工婚假为3天,超出按事假处理。

2、 员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往返路费不予报销。

三、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员工直系亲属为:祖/外父母、员工本人或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员工其他其他亲属丧亡请假按事假论。

2. 丧假为3天,由车站站长审批,超出丧假天数按事假论。

3. 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四、产假

1. 员工产假须备案。

2. 女职工生育前后给产假共计30天(包括工休、节假日),生育上班后两个月内每天给予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3.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五、工伤假工资

1. 员工工作时发生的工伤,经部门主管审核,。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2.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

所有员工请假,应将批准的假条送车站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员工请、销假时间核销考勤记录

一、请假

1、 法定假期

2、全年共计10天,分别为元旦1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

3、法定假期,各部门根据本部工作情况按排调休、轮休、并设置值班人员。

4、各部门分别于法定期间休假前、后两天内,将本部门休假安排报车站办公室备案。

二休假

1. 公司安排员工每月四天的休假。

2. 各部门编制的休假,排班表必须使用统一的格式,于每月28日将下月休假,排班表一并交至车站办公室。

3. 员工本人当月放弃休假,既不再安排休假,也不补发工资。

4. 新员工入职,当月享受2天的休假待遇。

5.员工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论。

6.员工凡有加班均按下列规定发给加班费工资。

7.平时加班给以基本工资的150%加班费。

8.公休加班给以基本工资的200%加班费。

9.国家规定节假日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而无法补休的,给以基本工资的300%加班费。

行政管理

(一)、宿舍管理

一、住宿条例

1. 非本单位员工,不准在宿舍留舍留住。

2. 属本单位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入住

(一)患有传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有粗暴行为者

3. 员工住宿、退宿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同意擅自住宿者罚款30元。

二.住宿人员管理条例

1.服从站办室管理,不得擅自换床位及内部设备,或占用他人物品。

2.爱护宿舍公物,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赔偿费酌情由薪资中一次或分期扣除。

3.室内严禁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电器(如电熨斗、电炉等),扣除。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单位提出申请。

4.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等危害违禁物品。

5.使用音响设备不要太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传播色情信息。

7.住宿人员要节约用水,用毕应立即将龙头关闭。

8.员工于上班时间严禁私访,特殊情况需部门同意方可,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9.来访人员在宿舍内注意交谈,切勿影响他人休息。

10.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自行负责:不得在墙壁上剪贴字画及乱订衣架等。

11.住宿人应注意礼貌相待,和睦相处。

12.住宿人员不得到异性宿舍走访,逗留。违者罚款10元。严禁员工及非住宿人员在异性宿舍住宿,一经查出,相关人员处以3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13.宿舍内卫生有住宿人员轮流值班,清理整理。

14.个人物品须于起床叠放整齐,不得随意放置;。洗晒衣物须按指定位置晾晒。

15.污秽,废物等垃圾,须集中于指定所倾倒,严禁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违反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6.住宿人员不得在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

一、退宿条例

住宿员工如由下例行为之一者,取消住宿资格:

(一)不服从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殴斗及酗酒屡教不该者。

(三)蓄意损坏公用设施或公物者。

(四)未经允许可擅自按装电灯及插头或其他电器者。

(五)散布谣言,_结社,妨害治安者。

(六)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七)有偷取行为者。

凡辞职,辞退或勒令退宿的人员,须于接通知之日起二十四小时之内欠迁出宿舍,所有携带之物品应经保安检查后,方可搬出。

(二)、就餐管理

用餐时间:

中餐中午11:30―12:30,晚餐下午5:30―6:00

1. 员工中餐、晚餐的伙食标准为4元/餐,员工个人承担1元/餐。早餐、夜宵费用由公司承担(按1元/人标准)

2. 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均有登记、有账目,员工就餐时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 任何物品(公家或私人),不得随意搬动和拿作他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其照价赔偿。

3. 员工就餐时要自觉按先后顺序排队打菜。

4. 员工就餐要根据自己的饭量合理取用,以免造成粮食的浪费。

5. 员工由权利对食堂就餐,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可提议,以协助食堂完善管理。

6. 未经许可,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准进入厨房,违者罚款50元。

(三)、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种类:

1、客运部人员工作服

2、保安部人员工作服

二、使用年限

1、 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两年为期,自领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所有员工离职/辞退时,须归还工作服,不归还工作服的,服装费用从其结算工资中扣除。

三、员工着装规定

1、穿工作服即代表本车站形象,必须保持整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2、未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穿出单位外。

3、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穿着时要整套着装。

4、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

5、员工不得动工作服的样式和穿法。

1、本手册中未明确规定但与员工有关的其他事项,具体请参照总公司的车站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本手册是本车站各项运作的基本准则。

_汽车客运站客运服务规范

一、目的:规范入驻我车站全体司乘人员的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我站对社会的服务承诺,在社会上和广大旅客中树立_镇客运车站的良好想象和信誉。

二、范围:车站办公室负责客运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要求

(1)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客运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我车站的站场管理制度。

(2)司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车站对旅客的服务承诺,坚持“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做到文明经营,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要尽量满足旅客要求,遇事要耐心,多作解释说明,不得与旅客发生争吵,不得以恶劣的服务态度对待乘客,更不得谩骂和殴打旅客。如乘客投诉经调查属实,每次予以对线路车主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合同,禁止入站。

(3)凡属我车站内的工作人员均要求做好仪容整洁得体,违反车站着装规定者,每次罚款20元。

(4)监督:凡进行我车站配客营运的车辆都要在车门上印有公司标志、单位名称及投诉电话。

(5)对待老、弱、病、残和有需要帮助的人,要主动及时提供帮助,发扬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精神,凡受到乘客表扬者,经调查属实,我站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6)提倡文明优质服务,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若拾获乘客或他人财物,须立即交还失主或报车站办公室并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拾获遗物不上交者我站内工作人员,经查实,除退回财物之外,并按财物价值的2-5倍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乘客的权益。维护车站声誉,在我站卖票配客经营的车辆,如发生中途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凡被乘客投诉或被公安和运管部门查处的司机,公司将视其情节严重,责成当事人停班整改,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另处以500-3000元罚款,同时要求线路车主作出书面保证,经我站同意后才能恢复营运。对不能限期改正的我站可以另行引进线路经营。

(8)发生恶性服务违章事故,手段恶劣影响极坏,对我站形象、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以及一年内被运管及其稽查执法部门发现违规达4次的车辆,由我站向线路车主发出违规处罚通知书,并可对该线路进行停班整顿。经教育并整改后方可恢复营运。如一年内违规5次的车辆,公司即收回该线路入站资格,直接取消其与车站的合同并可不予退还进站押金。

(9) 车站办公室或调度室接到投诉时,要按规定程序了解事实,做好记录,及时向站领导反映,跟踪处理情况,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者。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增强车站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险火患,确保生命与财产安全。

2、责任

安全委员会为车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① 车站站长为车站的直接消防责任人,各部门主管为该部门的消防责任人。

② 责任人职责:贯彻上级有关工作的方针;组织在站内及部门开展消防工作;监督消防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指挥消防救灾工作。

③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同时必须配合防火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掌握消防知识,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④ 车站以保安队为主体加上电工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应急方案,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4、 在车站候车室,站长,发车位等经营场所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 经营场所必须按防火、灭火要求摆放消防器材,定期维护、检查。公众场所必须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行包托运的货物堆放间隔要符合消防规定。

6、各责任人定期组织对经营场所内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更新消防器材上的检查合格标志。如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7、当日晚班值班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类电闸是否关好,消除隐患。

8、做好防火宣传及安检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站坐车;对发现的情况要及时跟进处理,并通知驻站公安执勤人员,严格禁止在车站经营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9、车站候车室内,除指定的吸烟区外,其他地方严禁吸烟;吸烟区内,严禁乱扔烟头,以防引起火灾。

10、基建项目报建要经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11、车站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采取措施:

① 发现火灾时,果断运用最近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② 如在站场或站内客车上发生火灾时,在场员工必须立即引导车站乘客疏散。

③ 同时拉响报警器并立即就近拨打火警电话“119”,申报自己的身份和火灾地点、火灾类型。

④ 立即报告上级,组织灭火。

⑤ 截断电力、可燃气和液体的输送途径。

12、车站场所周边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警,酌情组织力量提供求援。

13、车站员工要严格遵守以上制度,违反或不尽职者,将酌情处理。导致火灾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灭火有功者,给予奖励。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① 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广东省消防实施办法》;

② 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③ 组织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操作规程。

④ 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⑤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⑥ 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⑦ 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⑧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 车站专职安全员为车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车站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① 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广东省消防实施办法》;

② 制定车站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③ 组织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操作规程;

④ 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⑤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⑥ 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⑦ 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⑧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消防紧急救援援预案

1、目标

为做好车站内的消防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能及组织队伍进行灭火,特制定本紧急求援预案。

2、适用范围

_汽车总站站场

3、紧急求援机构设置

设立公司消防紧急求援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车站站长

副总指挥:车站分管安全的副站长

指挥部日常工作由车站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办公室主任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

4、现场紧急处理小组

组长:车站站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安全委员全体工作人员、车站全体员工,驻站人员

5、发生火情时各消防责任人、队员的职责和救火程序:

① 发生火灾时,发现火灾的员工或值班门卫等第一时间向车站领导及总公司领导汇报,其余人员第一时间提灭火器冲向火灾现场。

② 公司保安队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并马上拉响警报,并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报警。

③ 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后,立即疏散在场车辆、人员到空阔地方,再控制火情。

④ 各义务消防队员听到火警后,立即提起本单位部门灭火器赶赴现场灭火。

第4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二六条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一二七条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一二八条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

第一二九条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一三0条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

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同时,还要做到司乘人员不系好安全带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的意义,要求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

第一三一条乘务员操作规程

1、发车前要对旅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及安全告知内容,公布安全监督内容和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2、旅客上下车时,乘务员要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维持秩序,先下后上;车未停稳时,不许开启车门和上下车。无论何时,旅客不能自己开启车门。

3、客车行驶当中,请旅客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不准相互闲谈,并教育旅客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做妨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4、途中照料旅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认真清点人数,严禁超载、防止漏乘。在车辆行驶中报告车辆异常运行的相关信息,如遇到治安事件、乘客突发疾病等。

5、对精神病患者及醉酒人员必须要有人护送。否则,不予乘车。对恶性传染病患者,一律不准上车。

6、严禁旅客在车上吸烟,并认真进行行李安全运输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检查,防止旅客将“三危”物品夹在行包中携带上车。

7、车辆在运行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要自己带头并组织未受伤(含轻伤)的旅客把受伤较重人员抬出车外,并迅速通知救护单位派车救治;同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属单位,请求派员处理。

8、旅客乘车期间,因摔、夹、挤、颠等情况造成伤亡时,乘务员应妥善处理,并与驾驶员商量,迅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向车属单位报告。

9、旅客在乘车途中发生急病时,乘务员要动员旅客让出座位供患者躺卧,同时要与驾驶员商量,将车开往医院使病人尽早得到抢救治疗,并及时通知患者亲属或单位派人到医院照顾病人。

第一三二条站务员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应班车辆安全入库;

2、查验应班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员资质(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

证),客运线路牌、道路运输证、行驶证;

3、查验人员应按该车核载旅客座位数进行验票,不准验超载票;

4、站务员根据应班车辆合格的安全例检单,开具行车路单和运量单;

5、行车员根据开具的行车路单和运量核对应班车辆实载人数;

6、行车员对即将发班的车上旅客进行安全提示;并公布安全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

7、信号指挥发班车辆安全出库;

8、售票人员严禁售超载票;

9、站务人员有责任对站内“三品”进行查堵。

第一三三条“三品”检查员操作规程

1、每天适时开启安检仪,对旅客携带的各种物品进行检测,没有安检仪的要设置专门的危险品检查岗,配备专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查堵。

2、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工作时间,认真仔细的检查物件行李,不放过任何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3、要文明检查、礼貌待人,检查中发现可疑物品,要礼貌地要求旅客打开行李包检查。

4、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进行造册登记保存,按规定进行处理。

5、“三品”检查员每天要按规定认真填写“三品”检查登记表。

第一三四条车辆安检员操作规程

1、各客运单位(含客运站)必须按规定配齐车辆安全检验员,并参加省局质检员培训、考试,取得质检员资格证书。

2、车辆安检员要坚守岗位,对参检车辆随到随检。

3、对每部参检车辆必须要求上台检验,有防溜槽的要停在槽内,没有防溜槽的要塞三角木,以防车辆滑溜。

4、车辆安检时,安检员必须按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的检验内容,逐项认真检验,对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项目,均必须按安检报告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填写和处理。

5、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填写《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待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后才可开出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每次检验,驾驶员和安检员均要在对应的表上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建好《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台账》。

6、安检员填写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时要真实、准确、认真,底联要留存备查。

7、对经常出现安全隐患的车辆,安检员要及时提出警告,并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将车号及驾驶员名单报给单位领导,采取必要的教育与处罚措施。

第一三五条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门检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实行一班一检制度。

2、认真查验驾驶员和客车“四证一牌二单”,即: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例检合格通知单和派车单,对不符合要求运营客车坚决不予放行。

3、对出站车辆每车必须上车清点人数,必须确认客车载员与行车路单登记相符,并无超员情况,坚决杜绝超员客车出站。

4、长途班车必须查验双班驾驶员的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放行。

5、检查驾、乘人员安全带系用情况,未系好安全带的不予放行。

6、查验合格后,要认真填写《出站登记表》,经驾驶员和检查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放行。

第一三六条车站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客运站停车场要配备专人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工作制和巡查工作制,并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2、所有客运站停车场只能停放进站发班和等待发班的客运车辆,其他无关车辆一律不准进场停放。

3、凡进站停放的客车,均要签订车辆停放协议,并按停车场要求办好相关手续。

4、各停车场必须划好停车线,留有足够的消防、应急通道,并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5、各客运站停车场均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栓及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停车场值班室至少要配置一台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6、禁止驾驶人员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无效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若发现车辆发生火灾,要及时报火警并立即采取扑救等应急措施。

8、进场停放客车必须经过安检合格,并确保无漏油、漏电情况。

9、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车辆所有电源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驾驶员方可离开。巡查人员若发现车辆漏油或未关闭电源应当及时通知驾驶人员。

10、在场内停放的客车,不得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清理汽车零件,不得在停车场内

清倒油渍物品。

11、进场停放的所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并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易挥发的气体。

第一三七条车站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由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站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站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消防管理人员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配合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站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站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存放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保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的存放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测试维护。

4、消防器材要妥善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排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站领导。

(4)站场内的消防器材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5)各车站要绘制平面图详细标注消防器材与设施的位置。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安保部门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通知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跟进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站场责任人报告;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在站场内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做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适当的安全隔离带,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各车站要设立义务消防队。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

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车站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要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站场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客运车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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