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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规章制度11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17

锅炉房规章制度

制定一份完善的锅炉房规章制度,是确保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规章制度应详细、明确,兼顾实用性和可执行性,旨在规范员工行为,预防事故,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基于专业经验和管理实践,对编写锅炉房规章制度的一些指导原则。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1. 安全规定:明确安全操作流程,如启动前的检查程序、紧急停机步骤、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等。

2. 设备维护:规定定期保养计划、故障排查程序,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3. 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每项操作的具体步骤,包括燃料添加、压力控制、温度调节等。

4. 人员资质:设定操作员的资格标准,包括培训、证书要求及职责分工。

5. 环境保护:规定废气排放标准,废水处理办法,遵守环保法规。

6.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泄漏等事故的应急响应计划,确保快速有效的应对。

7. 记录与报告:规定日常运行记录、设备维修记录的格式和保存期限,以及异常情况的报告流程。

作用和意义

规章制度为锅炉房的运营提供了清晰的指导,确保了工作流程的一致性和标准化。它能降低风险,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规章制度还是员工培训的重要教材,帮助新入职员工快速融入工作环境。

怎么制定

1. 需求分析:了解锅炉房的实际情况,包括设备类型、操作环境、员工技能等。

2. 法规参照:参照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标准,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3. 专家咨询:请教有经验的工程师或安全专家,获取专业意见。

4. 员工参与:让一线员工参与规章制度的讨论,确保规定符合实际操作需求。

5. 草案编制:依据上述信息编写初步规章制度,涵盖所有关键环节。

6. 内部审查:组织管理层和员工代表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建议。

7. 试行与修订:试行规章制度,收集反馈,进行必要的修订。

8. 正式发布:最终版规章制度经过批准后,正式发布并进行全员培训。

锅炉房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锅炉房应有规章制度和记录

规章制度

1)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辅机的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启动及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炉和紧急停炉的操作方法;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和记录项目。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

8)安全保卫制度。

锅炉房应有的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纪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运行管理

一、经常注意观察下列参数

蒸汽锅炉

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蒸发量;

水位应在正常水位线(水位计的1/2处);

锅筒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铸铁省煤器出口水温要比锅炉饱和蒸汽温度低30~50℃。

热水锅炉

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二、燃料调整

保持正常的燃烧工况,燃煤进入燃烧室后,应该离开煤闸板200~300毫米左右开始燃烧,保持火床齐平,及时调整各段风量,火焰均匀,要求作到火焰橙黄,不跑火,不断火,风量分布为一风室占1∕15,二风室占4∕15,三风室占8∕15,四风室占2∕15。

根据火床后部情况,及时放掉灰渣。

根据煤种变化调整煤层厚度。

根据锅炉负荷变化,随时调整炉排速度,炉膛负压1―3毫米水柱,不准向外喷火、喷烟。

锅炉排烟温度应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

炉排上的燃烧应在距炉排后部老鹰铁400毫米处燃尽,如后部仍有红火应向前拨1米左右,使其继续燃烧。

发现炉膛结焦时,要打焦,焦块不得大于100毫米,以保证灰渣顺利下落进入出渣机。

炉温要均匀上升,免得因锅炉各部受热不同而损害炉体。

三、冲洗、清理及保养

水位计的冲洗方法:

打开放水旋塞冲洗气连管和玻璃板。

关闭气旋塞,打开水旋塞,冲洗水连管打开气旋塞,关闭水旋塞,冲洗气连管。

关闭放水旋塞,缓慢打开水旋塞检查水位上升情况,正常是水位应有波动。

排污操作方法:

(根据值班水质化验工通知进行排污,运行锅炉每天排污一次。)

先打开第一个(距离筒或集箱近的)排污阀门后开第二各排污阀门。

排污完毕,先关第二个排污阀门,后关第一个排污阀门。

3、注意事项:

排污时应监视水位。

排污前要通知其他运行炉

排污应在低负荷时进行。

开排污阀门时操作应缓慢,经暖管后打开排污阀门。

排污时各排污点应交替进行,注意不能同时打开两出排污阀门。

经常注意炉排等转动设备转动情况,保持良好的润滑和温升,发现掉炉排片时,应及时进行修理。

每周至少要对受热面进行吹灰一次,对烟管清扫一次,如积灰多应当加吹灰次数。

适当减少鼓风量,打开省煤器旁通烟管挡板,维护炉膛负压4~5毫米水柱,使用省煤器时应关闭省煤器旁通烟道。

吹灰前应对吹灰管进行疏水,疏水完毕关闭疏水阀门,按烟气流动方向,由第一排始逐个向后吹灰。

吹灰时应在低负荷时进行。

吹灰完毕,关闭风门,恢复正常运行。

火管锅炉扫管在压火或低负荷时运行。

锅炉“叫水”的操作方法

先开启水位表放水旋塞,再关闭气连管旋塞,然后缓慢关闭放水旋塞,观察水位表内是否有水位出现。

严禁司炉工酒后上岗,严禁在岗期间睡觉,严禁锅炉运行期间脱岗。

四、其他工作

除尘器集灰箱手动放灰,每班至少放灰一次。

各转动部分要保持良好的滑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炉排底部积灰,每班扒一次。

炉前灰斗积灰随时放掉。

每周试验安全阀一次。

每周校对压力表一次。

每季校对或检修安全阀一次,结果记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待水温降到70℃以下时方可放尽炉水。

做好停炉保养工作,冬季应做好防冻工作。

一般事故处理

一、满水处理

在正常运行中,当锅内水位升到看不见时,首先要进行水位的检查。确认水位过高,适当减少给水,为了防止省煤器沸腾,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挡板或开打省煤器在循环。

经上述处理,但水位仍不下降时,可适当打开下部排污门进行放水,使水位降至正常水位时,关闭排污阀。

经过检查无问题时可继续运行。

严重满水,应采取紧急停炉。

二、缺水处理

当水位表内看不见水位,无法确定缺水还是满水时,可开启水位表放水旋塞,若有锅水流出,表明是满水事故,若无锅水流出,表明是缺水事故。

若锅炉出现缺水事故时,要通过“叫水”来判断是轻微缺水还是严重缺水,如果“叫水”后水位表内出现水位,表明锅炉是轻微缺水,此时应减少燃料和送风,减弱燃烧,并且缓慢向锅炉进水,同时要迅速查明缺水原因并妥善处理,待水位逐渐恢复到最低安全水位线上以后,再恢复正常燃烧。如果“叫水”后水位表内无水位出现,表明锅炉严重缺水,此时严禁向锅炉上水,应紧急停炉。

三、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处理

注意保持水位。

紧急停炉。

燃烧室内如有蒸汽,引风机不能停止运行。

四、省煤器的沸腾处理

减弱燃烧

抬起省煤器安全阀进行排气,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开大给水阀或增大再循环水量。

如沸腾严重不能维持锅炉水位时,应关闭省煤器出口至锅筒阀门口打开直通锅筒上水阀门向锅筒供水,待省煤器出口水温降至额 定标准后,恢复正常运行。

五、超压处理

蒸汽锅炉

减缓燃烧,增加给水。

抬起安全阀进行排气。

上述处理后气压仍不下降应紧急停炉。

事后查明超压和安全阀未动作的原因,报告有关人员予以排除。

热水锅炉

在轻微超温时,可打开泄放阀进行排气。

减弱燃烧慢慢补水。

严重超温超压时,要紧急停炉,扒出炉火,停止通风。

六、卡住炉排处理

立即停止炉排转动机构。

倒车重新启动。

倒车后仍不能启动,需停炉检查,排除故障。

七、停电处理

若夜间停电,应先点燃备用照明,注意监视锅炉水位,汽压或水温、水压,查明停电原因。

适当调整送气阀门,保持锅炉汽压。

拉下各部电源,用汽动给水泵上水维持锅炉水位。

第2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附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v)/100×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附件,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3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格式怎样的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

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

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 →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 ,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

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

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

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 ,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

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

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__v)/100__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

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 ,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

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4篇 锅炉房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单位主管领导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管理的规定。

2、定期听取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工作,至少每月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

3、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政治思想、生活、工作与技术培训。

(二)锅炉房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具体实施。

2.积极参加锅炉房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锅炉使用管理水平。

3.组织制定锅炉房各项制度、锅炉运行规程等,并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司炉工人、水处理人员等进行技术培训,锅炉房规章制度、本单位的运行规程的学习,并进行安全教育。

5.传达并贯彻企业主管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6.制定或参与指定锅炉定期检验、检修计划,并参加检修质量的验收、安全阀定期调整或校验试验。督促压力表的定期校验工作。

7.至少每周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有权制止文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除组织进行处理外,应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有权直接向主管局和劳动局报告。必须参加事故调查。

(三)司炉工人职责

1.司炉工人应熟悉本职工作,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机构、性能。

2.切实遵守《四川省锅炉房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运行规程、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分工操作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睡觉和酒后上岗,服从指挥,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其它记录。

4.认真做好锅炉极其辅助设备的保养工作,应保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其它仪表灵敏可靠。

5.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管理人员或单位主管领导。

6.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四)水处理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水平。切实贯彻执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s163《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和有关操作规程,对锅炉所用的给水水质负责。

2.按时准确地对原水、软水和锅水等进行化验分析,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4.将锅水水质化验结果及时通知司炉工人,并指导、督促司炉工人定期排污,使其锅水水质合格。在锅炉停运期间,要做好停炉保养的化学监督工作,并做好化验记录。

5.做好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搞好文明生产。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坚持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检查一至四次。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燃料输送系统;

2)给水、供汽管道系统和各种法门的工作位置是否正常;

3)各种转动机械(泵、风机、燃烧设备等)的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转动机械运转有无异常现象,个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是否正常;

4)送、引风机的调节门和烟道的挡板位置是否正常;

5)锅炉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观察炉墙、炉拱、够家有无烧坏、裂缝和变形现象;

6)各类仪表、自动装置、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若有危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停炉。对一般问题,需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三、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支书

1.员应在交班前,要对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运行工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调整,并达到下列交班条件;

1)况正常、汽压和水位在正常范围;

2)附件和仪表灵敏可靠,辅助设备运转正常;

3)除渣、打扫工作场地,保持整齐清洁;

4)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遗漏;交班人员应在运行记录上签名;

5)人员在当时发现的设备和运行上的问题应填写在运行记录上,并口头向接班人员介绍情况;

6)员和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和交班记录,并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情况:

3.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运行工况;

②锅炉受压部件的可见部位有无渗漏、鼓头疱、变形等现象;

③各安全附件的仪表、自动报警装置是否正确、灵敏可靠;

④炉墙、炉拱、炉排有无裂缝、塌陷、卡死等异常现象,锅炉本体各部件能否正常自由膨胀;

⑤锅炉房备用材料如水位表玻璃钢管(板)、盘根、润滑油、灯泡等市斗齐全;

⑥锅炉房环境是否整齐清洁。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故障,应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应积极协助交班处理事故或故障。

5.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若交班人员发现接班接班人员饮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房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6.接班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除报告锅炉负责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将所有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置整齐,清扫现场卫生。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现场,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及操作内容;检查设备有无缺陷及其异常现象;查阅运行化验记录;检查药品、仪器、器皿等是否齐备完好;软水厢贮水量和盐槽、盐液是否达到规定量。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签字。

3.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或完成重大操作。

4.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人员饮酒,应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除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5篇 锅炉房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哪几种?司炉工人应具备什么条件?在安全技术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锅炉房的规章制度主要有下列几种:

(1)岗位责任制:分别规定司炉工、司炉长、水质化验员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线路及应记录的项目;

(4)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的内容要求和交接手续;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日期、内容和要求;

(6)水质管理制度: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时间、项目和合格标准。

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关于蒸汽、压力、温度、水质、燃料与燃烧、通风、传热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掌握所操作锅炉的应知应会内容;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

司炉工人在安全方面的职责是: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第6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7、停炉时注意事项

(1)临时停炉又称压火停炉,是指锅炉负荷暂时停止时。首先停风机,然后可采取满炉压火或半炉压火两种方法。压火时,要向锅炉进水和排污,压火期间经常检查锅炉内起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被压火的煤熄灭或复燃。需炉排的燃烧层扒开,逐渐添上新媒,恢复正常燃烧。

(2)正常停炉是指有计划地检修停炉。正常停炉时,应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符合停止后,随即停止供煤和进风引风;关闭主气阀,对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停炉6小时后,开启风道挡板,进行通风和换水,冷却炉膛和锅筒。

(3)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的扩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发生鼓包、裂缝、泄露,变形等损坏危及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紧急停炉的步骤应为:立即停止给煤或送风,减少引风;迅速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覆盖在燃煤上使火熄灭;关闭烟道挡板,促使空气对流加快炉膛冷却。因却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阀排气。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压措施。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气管和分气缸上的疏水阀。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所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公司用气要求。

(3)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

(4)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量记录工作,保持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第7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规章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7、停炉时注意事项

(1)临时停炉又称压火停炉,是指锅炉负荷暂时停止时。首先停风机,然后可采取满炉压火或半炉压火两种方法。压火时,要向锅炉进水和排污,压火期间经常检查锅炉内起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被压火的煤熄灭或复燃。需炉排的燃烧层扒开,逐渐添上新媒,恢复正常燃烧。

(2)正常停炉是指有计划地检修停炉。正常停炉时,应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符合停止后,随即停止供煤和进风引风;关闭主气阀,对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停炉6小时后,开启风道挡板,进行通风和换水,冷却炉膛和锅筒。

(3)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的扩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发生鼓包、裂缝、泄露,变形等损坏危及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紧急停炉的步骤应为:立即停止给煤或送风,减少引风;迅速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覆盖在燃煤上使火熄灭;关闭烟道挡板,促使空气对流加快炉膛冷却。因却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阀排气。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压措施。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气管和分气缸上的疏水阀。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所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公司用气要求。

(3)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

(4)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量记录工作,保持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附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v)/100×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附件,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8篇 锅炉房管理规章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入内。

二、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先进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必须由公司管理人员陪同。

五、外来人员参观,要事先与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值班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监护。

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二、锅炉司机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在工作岗位面对面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必须把设备和操作现场清扫干净,做到环境干净、整洁。

四、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把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告知接班人,当班发生的问题应尽可能在当班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协助接班人员或维修工进行解决,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要对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六、接班人在接班前,要对接班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没有发现问题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巡回检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要及时汇报。

二、巡回检查的路线一般由炉前到炉后、炉下到炉上、由仪表、附件到管道,巡回检查过程中,要对引风机、鼓风机及炉排等认真巡检。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锅炉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有无鼓包、变形、渗漏;燃烧室内有无异常响声;鼓引风机是否良好;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是否灵敏可靠;管道、阀门是否严密;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水泵运转是否正常;除尘器是否磨损等等。

四、检查人员要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二、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三、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2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3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4 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5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四、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托运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进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连锁试验。

五、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一、包机人要熟知所包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定期检查所包设备性能、完好状况等,每次检查和维护完毕后,要做好检查记录。

二、若所包设备发生故障,当班人要积极主动抢修或汇报,做好检修记录。

三、包机设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设备包机牌必须注明包机设备名称、包机人姓名等内容。

四、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接收单位对所接收设备实行包机管理。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一、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二、锅炉水处理须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水处理人员,保证锅炉无垢或薄垢运行,且无严重腐蚀。

三、离子交换器的出水水质应每小时化验一次。离子交换剂接近失效前,应增加化验次数。四、锅炉给水水质每四小时化验一次,交接班时,面对面化验,以监督软水箱是否有硬水或盐水的渗入。

四、锅水水质(碱度、ph值、氯根等)应两小时化验一次。其中,氯根与

溶解固形物的比值应定期复验和修正。相对碱度应定期测定计算。分析化

验时间、项目、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如实做好记录。

五、锅炉排污是控制锅水水质的重要措施之一,排污量和排污方式须在水质分析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六、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炉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氯;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定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七、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八、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九、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污垢腐蚀情况对污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分做好详细记录。

十、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水措施。

十一、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司机操作规程

一、锅炉工上班前戴好防护用品,认真进行交接班,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锅炉工应熟悉锅炉的结构、性能、压力和水位、燃料、燃烧等基本情况。

三、锅炉工应每小时对锅炉仪表及各部件运行情况巡检一次,要勤检查、细观察,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严禁擅自脱岗。

四、锅炉运行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先启动引风机,再开启鼓风机,然后启动出渣机,根据需要开启炉排调速机,最后根据水温、压力等情况开启淋浴、暖气循环泵,并及时补水。

五、锅炉运行时,必须勤观察,保持水位、气压正常稳定,不能忽高忽低。

六、水位表要保持灵敏可靠,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锅炉上的管道阀门必须缓慢开关,严禁猛开、猛关。

七、锅炉运行时,锅炉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工作压力,保持在安全压力下工作,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正确。

八、每班不少于一次的排污,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排污时注意先慢开启,不准用其它物件开启排污阀,关闭后不得渗漏。

九、经常检查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出渣机等部位运转情况;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修理,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十、锅炉工应不定时巡查燃烧状况,防止发生正压燃烧损坏设备。

十一、闲杂人员、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和逗留锅炉房。

十二、锅炉房作为重点防火地点,锅炉工要每天检查现场防火情况及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第9篇 锅炉房规章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监督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5、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6、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2、锅炉燃烧良好,气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3、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4、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5、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6、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7、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8、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9、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10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a.锅炉运行情况。

b.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c.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d.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e.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f.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是否齐全。

g.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h.交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i.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序号 内 容 时 间

1 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1~2h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1~2h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挡板位置是否合适 1~2h监视一次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

5 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 1~2h监视一次

逆止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6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1~2h监视一次

7 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1~2h监视一次

8 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

变形等异常情况 1~2h监视一次

9 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 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二)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三)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

过热器等是否有泄露、变形等异常现象;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四)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五)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的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二)每班应对规定的设备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遗漏。

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三)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四)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第10篇 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单位主管领导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管理的规定。

2、定期听取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工作,至少每月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

3、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政治思想、生活、工作与技术培训。

(二)锅炉房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具体实施。

2.积极参加锅炉房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锅炉使用管理水平。

3.组织制定锅炉房各项制度、锅炉运行规程等,并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司炉工人、水处理人员等进行技术培训,锅炉房规章制度、本单位的运行规程的学习,并进行安全教育。

5.传达并贯彻企业主管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6.制定或参与指定锅炉定期检验、检修计划,并参加检修质量的验收、安全阀定期调整或校验试验。督促压力表的定期校验工作。

7.至少每周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有权制止文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除组织进行处理外,应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有权直接向主管局和劳动局报告。必须参加事故调查。

(三)司炉工人职责

1.司炉工人应熟悉本职工作,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机构、性能。

2.切实遵守《四川省锅炉房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运行规程、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分工操作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睡觉和酒后上岗,服从指挥,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其它记录。

4.认真做好锅炉极其辅助设备的保养工作,应保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其它仪表灵敏可靠。

5.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管理人员或单位主管领导。

6.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四)水处理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水平。切实贯彻执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s163《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和有关操作规程,对锅炉所用的给水水质负责。

2.按时准确地对原水、软水和锅水等进行化验分析,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4.将锅水水质化验结果及时通知司炉工人,并指导、督促司炉工人定期排污,使其锅水水质合格。在锅炉停运期间,要做好停炉保养的化学监督工作,并做好化验记录。

5.做好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搞好文明生产。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坚持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检查一至四次。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燃料输送系统;

2)给水、供汽管道系统和各种法门的工作位置是否正常;

3)各种转动机械(泵、风机、燃烧设备等)的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转动机械运转有无异常现象,个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是否正常;

4)送、引风机的调节门和烟道的挡板位置是否正常;

5)锅炉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观察炉墙、炉拱、够家有无烧坏、裂缝和变形现象;

6)各类仪表、自动装置、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若有危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停炉。对一般问题,需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三、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支书

1.员应在交班前,要对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运行工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调整,并达到下列交班条件;

1)况正常、汽压和水位在正常范围;

2)附件和仪表灵敏可靠,辅助设备运转正常;

3)除渣、打扫工作场地,保持整齐清洁;

4)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遗漏;交班人员应在运行记录上签名;

5)人员在当时发现的设备和运行上的问题应填写在运行记录上,并口头向接班人员介绍情况;

6)员和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和交班记录,并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情况:

3.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运行工况;

②锅炉受压部件的可见部位有无渗漏、鼓头疱、变形等现象;

③各安全附件的仪表、自动报警装置是否正确、灵敏可靠;

④炉墙、炉拱、炉排有无裂缝、塌陷、卡死等异常现象,锅炉本体各部件能否正常自由膨胀;

⑤锅炉房备用材料如水位表玻璃钢管(板)、盘根、润滑油、灯泡等市斗齐全;

⑥锅炉房环境是否整齐清洁。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故障,应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应积极协助交班处理事故或故障。

5.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若交班人员发现接班接班人员饮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房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6.接班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除报告锅炉负责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将所有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置整齐,清扫现场卫生。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现场,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及操作内容;检查设备有无缺陷及其异常现象;查阅运行化验记录;检查药品、仪器、器皿等是否齐备完好;软水厢贮水量和盐槽、盐液是否达到规定量。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签字。

3.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或完成重大操作。

4.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人员饮酒,应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除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11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锅炉房规章制度11篇

一、岗位责任制(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3、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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