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2篇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3篇外包单位安全责任协议书 第4篇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5篇外协单位安全协议书 第6篇花园小区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 第7篇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8篇铝合金门窗安装单位安全协议书 第9篇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 第10篇公司与分包单位安全环境协议书 第11篇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书 第12篇南京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13篇项目经理部与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14篇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第15篇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用电协议书 第16篇花园小区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范本
第1篇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年___月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见附图)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具体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0.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4.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15.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16.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21.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2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2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24.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6.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28.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29.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3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32.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33.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33.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33.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33.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3.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33.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33.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33.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33.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脚手架安拆要求;
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4.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34.2.1.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34.2.2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検攀职垫铺脚手板椃阑だ父搁栅椉舻冻鸥连墙杆棿蠛岣小横杆椓⒏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35.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5.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35.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35.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35.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35.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35.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5.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5.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35.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35.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5.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5.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执行。
35.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3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36.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36.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36.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36.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36.7.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37.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电梯安装要求
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37.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37.3.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7.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38.2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38.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38.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38.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8.6.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9.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3.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4.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
5.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八、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2.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_________(甲方盖章) 施工单位: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第2篇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 :
分包方 :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南京紫金(江宁)科技孵化器(二期)工程
工程地址: 双龙大道以西,秣周路以南接口处。
工程分包内容: 2栋20层面积:33905、2平方,有达成
公司承包。3栋20层:64276、8平方;有振达公司承包。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对于无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分包单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安全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下达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分包单位需要使用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需要使用电力,向总包方申请,总包方核准用电功率,并在指定的开关箱接入。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施工用电本着有偿使用原则,谁用电,谁付费。分包人应注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因作业需要,需临时接入总包人已有安全用电系统的产品,如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应为合格产品且符合额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应通过总包人的安全确认。临时布线应尽量采取架空绝缘固定设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绞线、塑胶芯线、护套线等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线缆;配电箱做到“一箱一闸一保险”,具有可靠保护措施;插座应采用安全合格产品,不得直接用裸线插入插座插孔连接。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线。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低压电源,特殊作业区域更应采用12v低压安全电源。
8、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9、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三、 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出大门必须遵守总包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凭员工胸卡进出,进出货物必须要接受门卫保安的检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将给予处罚。
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责令分包方予以辞退。
10、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及条例,并严格按总包人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接受总包人的安全检查。对总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人应在总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人的要求,总包人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分包人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人由于施工需要,须在总包人承包范围内动用明火的,须向总包人办理动火申请,并对拟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在得到总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安全看护、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及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等,凡由于分包人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员工责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总包人还可对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四、 事故处理
1、分包方必须严格十七冶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和项目部奖惩条例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接受处罚。
2、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分包方人员、材料损伤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 :
总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外包单位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凭着公平、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施工范围:
二、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1、乙方的资质名称:
2、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及其它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原件送交
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工程方案和工程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在作业过程中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的安全风险。
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对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与工程内容不相符的,有权拒绝为其办理任何手续。
3、甲方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其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告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有随时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并进行备案管理。
6、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并清除出厂。
7、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组织调查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
(1)因乙方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
(2)因乙方过失导致发生生产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判定事故责任在乙方的;
(4)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
(5)乙方生产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甲方安全和文明生产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
2、乙方负责人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协议工程安全生产负全责。
3、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登记,办理手续。
4、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5、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岗位证复印件交送甲方备查。
6、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
7、乙方应根据所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生产管理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安全生产的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应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
8、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要做好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9、乙方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相应的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如未办理保险的,乙方应将跟所属人员签署的用工协议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
10、乙方在生产作业中涉及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甲方制定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11、乙方应购置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对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相关处罚。
12、乙方投入工程现场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13、乙方应在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范围进行生产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程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工程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必须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经同意后再进行拆除,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恢复。
14、乙方要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环境监督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检查后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告知应无条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过程中,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6、乙方应采取措施,控制或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积尘、污油、固体等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须及时或定期清理生产现场垃圾、废旧物品,要做到工程现场的整洁。未做到工程现场整洁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甲方支出额外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工程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19、由于乙方进入甲方工作期间,因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节严重的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其它相关要求
1、如乙方的原因导致被政府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把处罚转嫁给甲方。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2、甲方与乙方在交叉作业时,双方的规定或操作发生有冲突时,以甲方安全部门制定统一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标准。
3、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5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未按要求佩带符合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
(2)乙方工作人员酒后作业,赤脚、穿拖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裤进入工程现场;
(3)乙方工作人员工作中由上向下随意抛掷杂物、焚烧垃圾、随地乱扔固体废弃物、随地大小便;在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临边、安全防护栏杆上以及有落物伤人危险处休息的;
(4)乙方工作人员操作存在安全隐患的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动工具并未穿戴规定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
(5)乙方工作人员在园区随地大小便、乱扔乱倒垃圾污物、赤背裸露、穿超短裤头穿行、酗酒赌博、喧哗闹事、打架斗殴、随意调戏甲方女职工的等不注意个人行为的;
(6)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私自在宿舍接拉电热毯、电炉子、碘钨灯在室内、现场进行取暖的;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私自连接电、水、气的;
(8)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私自在生产区域动火的。;
七、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承包(主)合同附件,与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协议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结束以后,本协议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已提请乙方对协议内容作全
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应乙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协议签订后,因国家法规出现新的变化,可适当补充完善。
4、本协议由三鑫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4篇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监护,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分包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为便于现场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多少,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并不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总包单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 施工人员职责
施工从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由总包单位(或甲方)予以辞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废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 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的人个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单位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由于总包单位或总包单位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单位处理。
四、 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部、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
五、 此协议自——年——月 —— 日至 ——年—— 月—— 日止。
总包单位(签章): 分包班组(签名):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5篇 外协单位安全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依法从严治理作业现场,确保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条例法规等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应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正常生产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乙方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甲方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乙双方指派负责人负责联系,监察督促对方执行的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作业现场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甲方双方有协助对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的一方必须按期限整改,对一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改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有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在落实整改后方可作业。一经生产,就表示该该单位确认生产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生产单位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甲乙双方的人员,对公共区域的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学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双方指派负责人协商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甲乙双方在工作区域需要更改水电时,应注意对方的水电线路的保护,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对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生产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市)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
三、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协议: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2. 因一方工厂搬迁无法履行。
四、附则:
1. 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使用于协议双方,如遇有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宝安区安监、消防部门各备案一份。
3. 本协议即签订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6篇 花园小区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施工的安全问题达成协议:
1.乙方在入园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填写《外来施工申请表》,进园施工人员需持有'三证',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名单交到安全秩序部。需用明火时,申领使用明火许可证。甲方负责对现场安全检查,核发动火证。
2.乙方施工人员在办理入园施工申请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原本,并交两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经国家专业单位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入园施工。
3.乙方要在施工现场设安全管理人员,并接受甲方工程部门及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人员在入店期间必须佩戴安全秩序部颁发的施工人员出入证,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小区内闲逛、喧哗。
5.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出现打架、斗殴及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作出解释并予以消除。
6.乙方施工过程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以上条款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做相应处理。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工程部签字:安全秩序部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第7篇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 电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桩基、基坑、桩基、基础、主体、装饰、消防、暖通等 ;分包范围: 幕墙及外墙窗 ;承包方式: 材料与人工双包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苏州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估书,无安全评估书者不能结算。
九、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护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其他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讯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监督甲方履行安全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注意施工人员及居民车辆安全,出现事故及对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施工化粪井时,集水井(水窝子)要严格按标准施作,池壁支撑要牢固,防止塌方,控制沉降,确保建筑物安全。
进入施工现场和在槽底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施工现场架设动力线要立杆,线路执行三级保护五线制。
接入市政干管中,在砌堵、拆堵时要先用监测设备监测,在符合指标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下井时必须戴呼吸器,井上要有监护人监护。操作人员要持证操作。
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服从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
第四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总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第8篇 铝合金门窗安装单位安全协议书
铝合金门窗安装 综合承包班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 综合承包组要服从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综合承包组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综合承包组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 综合承包组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综合承包组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 综合承包组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综合承包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 综合承包组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综合承包组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 综合承包组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应督促综合承包组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不及时整改按总包项目部规章制度罚款。
七、 综合承包组每天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
八、 综合承包组与项目部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接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九、 综合承包组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 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一、 综合承包组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项目部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二、 综合承包组需用总项目部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项目部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三、 在施工过程,综合承包组应注意地下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项目部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综合承包组详细交底,综合承包组应贯彻较低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十四、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综合承包组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交底方: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交底人: 职务:
安全员:
接受交底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承包组名称:铝合金门窗安装
被交底人: 职务:
其他人员:
年 月 日
第9篇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期:
组织部门:
为确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明确有关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并为其工作的开展提供方便。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违章违规进行处罚,根据情节后果处以50—500元的罚款,扣款金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乙方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负有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的完全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治安保卫等工作。
四、乙方施工队伍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防火、治安保卫等有关制度和规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乙方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和动火作业证,应到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办妥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刑事案件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出具乙方营业执照(副本)。签约公章和法人代表要与营业执照登记相符。
八、在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监护人未到场或未经安全确认,一律不准施工。在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权令其停工。
九、施工过程中,被施工单位,组织单位,保卫处必须安排专人监护,安全办负责检查监督。
十、本协议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监护人、监督人各执一份。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该工程竣工验收之后第二天。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第10篇 公司与分包单位安全环境协议书
发包单位:建工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形式(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
分包项目名称:
分包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确保工程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保证
1、及时传达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审查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按照分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以下施工生产及现场人员临时生活设施或条件:
5、负责对乙方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督促其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6、对乙方进行环境安全总交底,使其现场人员熟悉本工程施工的特点、现场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并督促乙方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
7、甲方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护品、安全设施进行进场检验和安装使用验收。
8、有权对乙方提出环境安全要求,对乙方作业场所、生活设施等区域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环境安全检查,并督促其及时整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冒险蛮干的行为,有权勒令停工整改。甲方项目部归档出具的检查及整改复查记录。
9、甲方各级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并视事故等级,协助或参与对乙方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程项目部作为基本填报单位,统计、报告所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
10、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1、加强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二、乙方的责任和保证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遵守甲方各项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施工安全向甲方负责。
4、现场负责人经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已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且人、证相符。
6、保证在分包施工期间不录用未成年人和童工从事生产劳动。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指女性)才准现场住宿。
7、为现场人员配备相应的、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分包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施工、生产必备的机械设备。
8、对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批。
9、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
10、定期和经常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场所和临时生活设施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和环境隐患。
11、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
12、及时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分包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并按照分包合同约定,要求甲方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协助或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4、服从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三、其他约定
四、处罚措施
1、甲方对乙方实行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保证金比例及保证措施。
2、甲方对乙方违章违纪、冒险蛮干、危害现场施工安全的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
⑴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勒令停工整改,按照约定处以罚款。
⑶赔偿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
⑷停止分包,予以清退。
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因素导致安全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禁示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变动。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上述设施、标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经甲乙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时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第11篇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书
甲方(总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任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 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 负责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
(8) 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0) 对分包队伍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11) 有让分包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
(12) 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有要求分包队伍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的权利。
(13) 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14) 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3、乙方的责任
(1)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
(2)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3) 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4)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全体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台帐、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5)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报总包安全环境部一份。对高处作业地点搭设合格可靠的操作层并对高处作业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和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上正式编号的合格的安全帽。
(6) 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7)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8)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视“两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期间的安全教育。
(9) 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10) 足额使用本单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费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11) 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
(12)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和吊篮必须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划定安全防护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13) 对自带的施工机械按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要求按规定保养和维修的权利。
(14) 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并监督人员。
(15) 在施工现场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
(16) 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活动,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并将班前讲话录每周一报总包安全环境部一份。
(17)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乙方在生活区住宿的人员必须遵守生活区管理制度,宿舍必须保持完好且干净整洁,不得有男女混住、堆放材料、私拉乱接电、使用违禁电器等现象。
(18)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搭设仓库。乙方仓库内必须干净整洁,易燃易爆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不得有住人现象
(19) 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做好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20) 要指定老工人负责新入场工人的安全工作,老工人要每天对新工人进行提醒,告之应当注意的事项,时间不少于半年。
(21) 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必须倾倒到指定地点。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并符合标准。
(22) 乙方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
(23) 甲方对乙方进行罚款时,乙方必须按时将罚款上交甲方,否则甲方将在乙方的工程款内双倍扣除。
(24) 以上条款如乙方有违背,甲方将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科院令第75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充第3号)的规定进行办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甲方书面下整改通知的,因乙方拒不整改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面责任。
其他事宜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际实施。甲方有权利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对一切不安全的因素进行劝说、阻止、整改、处罚。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否则出现事故乙方负全面责任。
杜绝出现乙方因不服从甲方合理安全管理而造成对甲方的人身伤害。一旦出现,严肃处理(一切责任乙方负责)。
乙方应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按甲方安全环境部的要求将所须资料交齐后方可进场。
乙方必须在每月23日将工人的考勤表、工资表(签字、盖章)报甲方安全环境部。
乙方进行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环境部办理胸卡,无胸卡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向甲方安全环境部提供清单,待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场。
现场吸烟罚款200元/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200/人;易燃、易爆品存放位置不当或距明火小于10米,罚款500元/次;乱扔垃圾或机具摆放混乱,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罚款200元/次;着装不整齐、赤脚、穿拖鞋、赤背等罚款50元/次。现场奖罚制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安全管理到位,由于乙方失误而造成的轻伤事故(一人罚款50000元)、重伤事故(一人罚款100000元)、死亡事故(一人罚款1000000元)。
四、 其他
奖罚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
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2篇 南京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年___月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安全生产要求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见附图)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具体责任
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
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
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
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
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
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
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
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
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
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
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
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脚手架安拆要求;
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
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検攀职垫铺脚手板椃阑だ父搁栅椉舻冻鸥连墙杆棿蠛岣小横杆椓⒏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
(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
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
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
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
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强化安全意识。
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
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必须遵守执行。
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
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
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电梯安装要求
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
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
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
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
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
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八、其它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_________(甲方盖章)施工单位: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第13篇 项目经理部与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项目经理部(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遵守法律法规,减少职业危害,保证施工安全,追求持续改进”的总承包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全面作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事故责任,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起止时间:从 年 月 日进场起至工程竣工退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蒋庆鹏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确 李金和同志负责安全防护、脚手架管理; 孟宪章 同志负责保卫消防; 李明亮 同志负责机械管理;马士廉 同志负责临时用电安全。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确 、 、 同志为施工现场安全员。
4、按照国家、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设置相关的文明安全施工、环保、安全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5、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或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充分认识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制定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逐级上报。
第四条 甲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按照乙方提供的人员实名制花名册组织乙方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4、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
5、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审批相应的施工方案。
6、督促乙方落实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基坑开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业的防坠落措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水工程和电气焊的防火措施以及生活区的各项安全措施。
第五条 乙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联系电话、按施工人员花名册(实名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对上列资料真实性负责。
2、乙方进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禁止雇佣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和超过55周岁人员进场作业。进场施工人员应是乙方企业登记在册的体验合格人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患有传染性疾病者进入现作场业应经甲方审核同意。
3、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工作。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4、对所有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人员分工种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
5、在劳务作业前,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交底内容交到每名作业人员,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安全防范重点和防范措施。
6、遵守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组织整改并达到安全标准。
7、乙方必须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绝缘手套、防滑鞋等),并保证正确佩戴和使用。
8、与甲方协调沟通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已建成的建筑物以及所有工作面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明知应当采取防护措施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盲目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在合同约定的区域、时间、作业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禁区作业(例如有政治要求的禁止区域、第三方危险作业区域、政府行政部门要求停工区域以及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施工区域等)。
10、乙方施工人员接收到符合标准的工作面或设施(含临电设施和机械设备)后要认真维护,不得随意破坏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器材,如因特殊情况进行更改、挪动和拆除,必须经甲方同意,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补救措施后方可进行。
11、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做记录,及时纠正违章消灭隐患。
12、督促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等物质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14、落实本劳务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坍塌、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5、制定自带作业工(机)具的管理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对甲方提供的大型起重设备和其他设施,因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文明安全施工要求,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在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盲目施工。
16、劳务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挂安全带,并保证作业面安全防护设施标准齐全,特别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防护措施。
17、在可能有感应电压的情况下作业,应按规范标准保持安全距离,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与防护措施。
18、在密闭容器、密闭空间等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先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通风、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在地下室作业应保证照明和疏散通道畅通。
19、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作业、非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动用现场机械设备;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禁传看淫秽录像和刊物;不得私自到湖、河内游泳洗澡。
20、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生活区管理制度,坚持卫生值日制度。职工用床标准、统一,室内物品存放及床上用品叠放整齐干净;禁止任何形式的男女混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自制电热器具;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空调、电扇等)须经甲方批准;禁止在床头、蚊帐内安装电扇和照明灯具;统一规划、设置手机(对讲机)电池充电区域;禁止在床铺上吸烟;禁止留宿非本施工现场人员。
21、乙方现场设食堂的,要及时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食堂开伙前,炊事员要进行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乙方现场没有食堂,工人在外就餐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2、乙方应贯彻落实总承包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按规定安排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体检,为职工配备有效的作业防护用品。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之规定。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3、乙方在进场前要与所属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薪酬待遇,告知作业中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提倡乙方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损害保险。进场工人必须按照实名制登记,及时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严禁使用零散工。
24、乙方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保卫工作,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预防财产被盗或发生火灾事故。
第六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当中有人员伤亡的,甲乙双方均有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的义务和责任。
2、乙方因未遵守本协议第三条和第五条权力义务之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管理冒险作业、野蛮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有责任,接受政府部门处罚;在事故原因未查明情况下,乙方仍有义务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并积极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待查明事故原因后,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处理伤亡事故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相互沟通积极配合;乙方有义务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保证不以事故为由扰乱甲方正常施工生产作业,否则乙方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安全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事故责任甲乙双方各自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劳务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在施工现场内或施工现场外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工人入场后,在非作业时间或非作业岗位意外伤亡的,由乙方负责抢救治疗或处理善后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伤亡责任。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合同工期完成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退场,乙方应自己协调好所属施工人员的撤场问题,禁止发生围堵甲方或政府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对存在的问题产生异议,由甲、乙双方管理层领导共同协商解决。否则,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中经济损失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付的各项工伤赔偿费用、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相关费用、事故中损坏的各项设备设施及对第三方受害人的赔偿费用、政府部门的行政罚款、非责任方因事故停工的损失以及因停工导致的窝工损失等。
3、其他:
1、生活区每房间安装6个220伏插座用于工人手机充电使用,其中两个
插座仅用于电风扇,严禁使用本协议第五条第20款条文中相关电器产品,项目部设专人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对违规者进行拍照片并附照片,项目部从发现之日起按违规电器的功率从进场时取五倍的电价处罚。
2、生活区、现场队伍较多,人员相对集中,禁止在本区域内打架斗殴,参与打架人员不管责任大小每人处罚五千元,领导组织打架每人处罚一万元,并驱逐现场,禁止在华远项目施工,重大事件由地方有关部门处理,同时项目部将对其单位处以不低于2万元的处罚,本处罚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八条 本协议书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作为劳务分包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14篇 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由于甲方为土建总承包方,施工现场管理属于土建总包方范畴,所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向甲方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元正,待乙方工程完工后退还.(注:若有违约款项应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完时,须再次交纳.)
乙方应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即时通知甲方处理,待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准施工。一旦乙方展开施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对其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其后果乙方自负。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处理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地戴好合格的安全帽,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
(2)、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路。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处1000元.
(3)、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不得越项、违章操作各类机械及其不得破坏现场内的各种机具设备。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一5000元和被损坏的设备原价的2倍.
(4)、乙方人员在生产操作的过程中,高空(2米以上)、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可靠的安全绳。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
(5)、乙方人员不得酒后,穿拖鞋、赤脚、穿高跟鞋及裙子上班。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
(6)、乙方人员不得攀登外脚手架,不得破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和设施原价的2倍.
(7)、乙方人员要自觉遵守甲方拟定的管理细则。不得在场内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偷盗公私财物。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8)、作业料具要堆放平整、离周边1米以上,严禁乱堆乱放,严禁高空抛扔材料、工具等物件,免伤他人.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9)、乙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防护不合格的,必须通知甲方整改且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乙方违约,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人工开槽或开洞,必须机械开槽或开洞.若乙方违约,每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1)、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现场整洁、干净,做到工完场地清,每天未使用完的材料及产生的建筑垃圾,下班时必须清理干净,不及时清理或清不干净时,则甲方将派人清理,人工费以每个工300元计由乙方支付,同时每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2)、不得随地大小便、施工场地不准吸烟.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立文字依据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该协议内容乙方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后自动终止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15篇 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用电协议书
为严格施工现场临电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安全用电相关规定,现特制定安全用点协议如下:
1、本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严格技术规范,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
2、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提供施工用电计划,用电量及详细用电设备表。
3、分包单位应配备专职电工人员,所有证件应齐全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用电配备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专箱专用。
5、所有手持电动工具插头应齐全,电线不许私自接长,最多不可超过5米。
6、通风用轴流风机、电换气扇,必须使用防爆型。
7、施工照明建议使用36v安全电压。如用碘钨灯,要求灯与铁支架间加装绝缘板,要有接地线,高度≥2.4米。
8、电焊机必须采用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有防护罩,一次线不超过5米。二次侧30米且双线到位,焊把应装线鼻子。
9、手提式电箱,线长不得超过30米,箱内开关齐全,漏电开关的漏电电流≤15ma,插座应完好无缺。
分包单位领导必须重视安全用电,维修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熟悉自己所用设备的性能和维修。工作期间注意安全、防火、防触电,严禁工作期间喝酒,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尊重相关检查人员。
项目部
临电负责人:
分包单位:
第16篇 花园小区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施工的安全问题达成协议:
1.乙方在入园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填写《外来施工申请表》,进园施工人员需持有'三证',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名单交到安全秩序部。需用明火时,申领使用明火许可证。甲方负责对现场安全检查,核发动火证。
2.乙方施工人员在办理入园施工申请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原本,并交两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经国家专业单位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入园施工。
3.乙方要在施工现场设安全管理人员,并接受甲方工程部门及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人员在入店期间必须佩戴安全秩序部颁发的施工人员出入证,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小区内闲逛、喧哗。
5.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出现打架、斗殴及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作出解释并予以消除。
6.乙方施工过程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以上条款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做相应处理。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工程部签字:安全秩序部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