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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消防安装工程人工费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安装费用
一、工程名称: 消防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编号: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建筑面积㎡,消防工程施工内容:
按图纸设计完成以下:三期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2#地下车库a段b段-1层-2层建筑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的安装工作。
(1)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主管及支管、支吊架件制作安装;管道密封、清理、防除锈、刷漆保护,湿式报警阀安装,交工验收)等全项工程工作。
(2)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主管及支管、支吊架件制作安装;管道密封、清理、防除锈、刷漆保护,消防栓、消防箱、交工验收)等全项工程工作。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中心控制柜及组件、信号线、线管预埋及敷设、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非消防电源强切、防烟排烟系统联动控制、气体灭火系统联动控制、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加压系统、调试运行)等制作安装全项工作。
(4)管道的(包括但不限于穿墙穿楼板及地埋地沟坑道水泥层、套管预埋、开凿、钻孔、挖土、余料及垃圾清理)等制作安装全项工作。
(5)消防主管道及支管道地埋防锈防腐等制作安装全项工作。
(6)消防给水加压系统组件(包括但不限于水泵组件、持压阀、减压阀、闸阀、安全阀、防震软接、压力表、控制柜、水泵接线及相关部件)等制作安装全项工作。
(7)所有有关消防配套设备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水带、水枪、灭火器箱及灭火器的摆放)
(8)以上各系统的制件安装工作有未尽之事宜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执行。
(9)工具及各层电箱以后的施工电线及配附件等自理。手枪钻及冲击钻头、劳动防护用品等自理。
五、工程期限
(1)按规定工期 (日历) 天。
(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情况以土建施工进度为准
(3)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情况以土建施工进度为准
六、工程人工费按照大包干价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正(¥)结算,不作增减。
七、乙方投入施工工种及人数水工7人,电工2人。(提交施工人员的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为附件ii)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一、工程进度安装至30%,按进度支付¥元安装费。(乙方在领取该款项前必须提交第一条第七款所指之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程进度安装至70%,按进度支付¥元安装费。
三、工程进度安装至100%后,按进度支付¥元安装费。付至本工程款的70%既累积支付到¥。
四、验收后,乙方提交有关本工程所有(以第一条第七款所指之人员名单为准)施工人员全部工资结算支付所领取签认的工资结算表复印件到我司后付至本工程款的95%既累积支付到¥。(如甲方审计结束付到业主工程的95%工程款,那甲方应付乙方本工程款的95%。如果甲方未审计结束付到业主的95%工程款,那甲方应在验收后的二个月内付到工程款的95%)。
五、本工程预留工程款的5%既¥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7天内全额退还。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质保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致使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二、本工程有质量保修期,保修期计算以甲方与业主签订之合同的保修期为准。保修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后2天内必须派人维修。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派人进行维修,令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指派其它人员进行维修并扣除工程预留的全部保修金进行赔付,乙方不得异议。
三、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附件i详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规定),由于乙方没有按照安全协议规定,而造成的责任和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的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住宿问题,包括临时用房、用水、用电等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均由乙方自理,一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有提供任何与乙方生活有关之责任及义务。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及发放管理
一、单位工程分包施工工人工费,有乙方自己安排,但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最低工资标准。
二、单位工程分包施工工人工费价格中,已包含承包范围内各项用工工资、医保,劳务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劳保用品、及文明施工等费用。
三、为确保落实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每次结算完后甲方发放的施工人员工资乙方必须发放到位,甲方有权监督和管理乙方施工人员工资的发放情况,并将有工资领取人员(以第一条第七款所示之人员名单为准)签认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交我司项目部保管。假如乙方不按规定给工人发放工资,使工人罢工而令甲方造成损失,情况属实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工程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一、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管材、构件、五金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及辅材
一、工程需要使用的大型工具,手持操作工具等,必须保证使用需要。并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对甲方负责供应的相关工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协议外人员出入现场
四、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协议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协议,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如甲方原因拖延工期,乙方不用承担责任。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由拖欠方偿付给被拖欠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商定的协议视为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协议附件及有效期
一、协议附件:附件i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规定,附件ii本工程施工人员资料。
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单位:(签章)
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乙方单位:(签章) (身份证复印件)
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同意将衡阳盛世豪廷消防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从报建到验收合格发证。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总承包,每平方米单价 元,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总工程造价约 万元。
工程内容: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消防加压系统;室外消防栓系统;乙级防火门及消防卷帘,消防施工图中的一切内容。
消防报建费用乙方负责。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合同总造价:按该项目实际建筑面积包干,每平方米 元,总造价为 万元。乙方负责开具税务正式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按平方米合同价款包干的承包方式。
如该项目未按建筑图施工,加层影响消防工程验收,消防支队所交罚款,由甲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该项目加层部分工程造价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即前期预埋工程。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 ,即 万元。
该项目主体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消防工程全面施工,消防材料及安装设备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项目进度款 % ,即 万元。
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7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 ,即 万元。
本消防工程施工完毕,经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余款(除留3%质保金,一年满后支付)。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订后20__年 月 日开工,工程工期20__年 月 日完工并组织验收,总工期天。确保项目顺利交付。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开业,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付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所需要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标准。
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的相关手续。如发生一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四套。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明确完工日期。乙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保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协调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确保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存放室。
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将每笔工程进度款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如建筑设计变更,加层造成消防验收不合格,需重新报建验收,所增加费用和消防部门处罚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协助乙方会同监理方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协助乙方同监理方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在工程竣工交付时,如甲方因资金造成工程不能按时交付,甲方愿以在建工程的房子以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九折抵足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办理好消防报批手续。
按合同规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及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未投入使用前做好保管工作。
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乙方负责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消防达标文件及验收合格证书,否则不予结算。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并对项目消防工程进行不定期的维修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如断电,水、油渗透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应负担设备款由乙方维修。
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工程竣工后,甲方办理与乙方的结算事宜,乙方应义务培训甲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工作。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合同各项条款,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后付清工程余款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水电消防安装施工协议书
水电消防安装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天人世纪城-世纪嘉兴
二、工程地点:六盘水凤凰新区天人世纪城小区内
三、承保范围:
1、设计施工图纸内所包括的给排水、电气、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系统、水电安装工程全部内容。(如施工图纸变更,按变更后的内容施工)。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含主材和辅材),进行安装、调试、和开通使用及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并通过六盘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消防部门验收等全部手续完善,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乙方负责所属工程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消防系统、用水的安装及维护。此项工作内容不列入工程结算、不计取费用。
四、承包工程保证金
1、工程安全质量保证金伍拾万元(50.00万元),结构封顶后全额退还。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验收:
1、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现行安装工程施工的有关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之规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乙方自行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验收手续并承担验收费用;
3、乙方向甲方提交证明其工程质量达到上述验收标准的相关备案资料后,甲方再行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4、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采购;
所有材料必须有合格证、质量证明相关资料、所进场材料必须报经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六、工程资料:资料统一由乙方负责按规定报验、整理、装订成册,工程完工后完整的交给甲方。
七、质量保修: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工程安全事故
1、如承包给乙方的项目发生安全事故,事故产生的金额伍万元(5.00万元)以下由乙方自己承担;金额伍万元(5.00万元)以上,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九、工期:开工日期:以现场通知为准。
开工日期为日历天,年月日—年月日(因施工图纸变更导致工期延长,延误的工期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应顺延)
十、结算方式:按照《贵州省安装工程2004计价定额》下浮9%后,进行结算,税金由乙方负责。(注:主材按照六盘水每月的信息价为主且不下浮。)
十一、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有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十二、结算标准:
(一)定额标准
1、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2004计价定额》。
2、执行本协议之后按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性调整文件执行。
(二)主材和设备的价格标准
该安装工程所需主材和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规格、品牌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要求。
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布的同期《造价信息》;
2、六盘水市同期市场价格、须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价格为准。
3、乙方所采购的主材和设备的档次必须与附后预算清单价格、档次、品牌相同,且乙方须经甲方和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后才能购买。
十三、安全施工:乙方必须遵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因乙方自身防护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经济费用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十四、付款方式: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的支付:支付每一笔工程款或进度款时,甲方须扣除下浮的9%后拨付给乙方。乙方垫资至转换层,转换层以后每月按实际工程量进度报表的85%支付进度款。
最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并经审计部门审定合格
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7%,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该工程工期保修期(二年)满后返还,(保修范围及保修金的返还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十五、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场地所具备的开工条件,办理相关的开工手续(其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进场后协调解决作业场所,乙方所属工程施工用电及用水事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监理,建设方的协调工作。
4、甲方应按时对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办理乙方工程移交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资料及报表整理、报送。
5、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国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认真做好各项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时提交使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及各相关报表的与施工相关的技术参数(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并必须接受甲方代表的质量检查与监督。搞好安全施工,承担并负责本项目施工安全及安全相关责任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3、乙方负责编制该项目安全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必须配备具有资格证的施工员二名,姓名,联系电话;姓名,联系电话;安全员一名,姓名,联系电话常驻施工现场工作。
4、按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工作,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范围:施工组织设计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包括机械设备所有资料)、竣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及其它施工形成的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完成的竣工资料6套交予甲方。
5、乙方自行解决办公用房,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方及工程师的指令。
7、施工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原因延误工程,甲方将从乙方结算总金额中扣除10%作为对
乙方工期延误的罚款:其他违约责任均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9、本合同中明确,但在总包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了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承担其相应承包部分的责任和义务。
10、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信守合同。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等达不到建设方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途更换承包人和采取其它制约措施: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合同期内自行退场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场,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且可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经济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施工操作的乙方人员全部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检查。
十七、安全防护
1、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使用。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堆积、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于乙方
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身防护不力所造成安全事故、伤亡事故,
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及法律及责任。
十八、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有完成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完毕,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及相关技
术资料、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及时组织
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进行验收。若验收结果未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收
规范》,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验收,其工期不予顺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
引起的所有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
十九、其它事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
关条款执行。
二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