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天然气公司安全使用天然气管理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小区 号楼 室(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用气安全,根据《____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章程,在验收通气工作之前及后期使用过程中,乙方负责对所购买住宅天然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要随意改变房间的用途,将厨房位置改变。
二、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的选用及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灶具、热水器、连接管。必须选用带有熄火保护的天然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必须选用强排燃气热水器或平衡式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烟道必须安装且要通向户外;卫生间严禁安装燃气热水器,热水器应安装在厨房或阳台。
2、目前__市为用户提供的燃气种类有“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两种,请在选购燃气灶、燃气热水器时注意适用的气种(包装有标注)以及安全认证标识。
三、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用户,严禁将燃气管道及设施(阀门、燃气表)包装起来:
1、因包柜影响燃气表插卡、检查和更换,影响燃气阀门正常开关的;
2、未采用百叶门式橱柜,或在橱柜设置通风口,橱柜内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
3、在装有燃气表的橱柜内设置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
四、严禁私自拆装、改装、移动燃气设施(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支架、管卡)如发现燃气设施损坏、阀门失灵、燃气设施漏气应及时报修更换,特别提醒,户内燃气设施支架、管卡严禁拆除。如需改动或挪移,请咨询燃气公司(咨询电话:)
五、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注意事项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应使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不超过2米,并不应有接口,不允许胶管穿墙,两端胶管应充分套入燃气具接口,并应用喉箍箍紧,胶管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年;当燃气管道距离灶具热水器距离较远时,应联系燃气企业进行改管,采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镀锌管进行加长。
六、 不得在装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住人或放置炉火(如液化气钢瓶、煤炉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如因乙方违反以上条款,在通气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停止供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用电项目安全使用协议书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海城海鸣矿业项目施工生产区域和生活临建区域内临时用电设施已经全部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临电已投入使用为项目建设施工全面开展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为保持临电设施有效使用和成品保护,避免因人为破坏、违章操作等行为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协议范围
海城海鸣矿业项目施工责任书约定的乙方生产责任区域和生活临建区域范围内的临电设施的使用、维护及成品保护等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海城海鸣矿业项目施工责任书约定的建设工程竣工止。
三、临电管理负责人
甲方已经全权委托海城海鸣矿业项目部动力处代表甲方对海城海鸣矿业项目生产、生活区域内的所有临电设施进行全面管理,乙方须服从海城海鸣矿业项目部对临电设施的管理安排。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为 ,职务: ,职称: ,该负责人代表甲方进行临电管理。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为 ,职务: ,职称: ,该负责人代表乙方进行临电管理。
(1)乙方负责人必须随时有两个以上电气维护人员(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并要求在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备案)长驻工地现场,以协调解决临电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如必须离开工地施工现场时,须经过甲方负责人批准,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临时负责协调工作;
(2)乙方负责人不能坚持在工地现场工作,每次按500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无故离开工地现场5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负责人。
四、甲方的权责
1、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正确、安全使用临电设施。
2、甲方有权对管理现场临电的负责人进行不定期稽查,并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3、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检查乙方自行设立的电闸箱、各种漏电开关及外接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三无产品、劣质用电设施进入生产、生活现场。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自带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各种防护是否齐全有效。电焊设备必须装触、漏电保护器,并且做到焊接时双线到位作业。
五、乙方权责;
(1)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用电的相关规范、条例以及现场施工用电组织设计规定,严禁违章作业。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管理工作,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合理化建议,应及时整改,坚决服从甲方的各项工作任务安排。
2、乙方在准备接入临电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接入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时。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临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甲方的审批程序通过审批后方能接入。
4、乙方负责本单位生产、生活范围内所有临电设施的安全使用和设施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所引发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责任及一切经济责任,甲方将对乙方违规使用、维护不力和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等行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5、乙方施工生产、生活期间必须将安全生产施工及管理放在首位,在施工中要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必要合理的安全措施,在全面贯彻安全方针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中不仅要遵循国家有关的安全法则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且要遵守临电安全使用维护安全协议,更应针对自己的作业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6、因乙方临电线路,设备故障,造成变压器或总断路器跳闸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临电管理人员说明,故障原因及整改措施。乙方将故障点维修好后,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能送电。
7、乙方应加强对全体职工、各作业队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生产班组(队)在接收生产任务后,每日上班前,班组(队)长必须召集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结合当天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各种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凡是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任务,并提出意见;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必须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消,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施工现场;按时参加项目部每周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教育会。
8、安全员负责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重点查防触电,防预埋管线、电缆覆盖土层随意开挖,防物体打击、防机械撞击等措施落实情况。对临电设施要求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并进行记录。
9、乙方负责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进入现场戴安全帽,工具配带齐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齐全、质量合格。
10、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规定。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障供电质量,不随便拉闸断电。当甲方发生必须停电情况时,应提前告诉乙方,乙方应事先做好停电准备。
12、甲方提供的配电箱开关下端出线起,安全用电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使用的电闸箱和用电设备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13、乙方所使用的电闸箱和用电设备,必须保证各种用电设备、设施运行良好,规范临时用电,保证施工用电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不能有危及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情况发生。
1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安全用电方面的正确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用电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反馈给甲方。
15、乙方应加强现场(含楼层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办公区的巡视,如发现违章用电现象以及存在用电隐患、故障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巡视记录。
16、乙方应做好自己施工用电和负责区内电缆、电杆、设备等的标识标记工作,对责任区内的地下电缆敷设位置应做出明确标识,并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设立的标识标志安全、醒目。如没有明确标记挖断的管、线,费用全部由没有标记的一方承担,并对责任方加倍惩罚。如有明确标记挖断的管、线,费用全部由挖断管线的一方承担,并对责任方加倍惩罚。
17、正常检修、维护工作应提前计划并做好准备,出现突发故障应及时处理,以保证施工、办公正常用电,并做好记录。
18、乙方临电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须向项目负责人请假,并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19、进行临电维修要及时,维修记录要详细(日期、天气、温度、处理事宜、责任人、解决情况、有无隐患等)。
20、乙方项目负责人和临电管理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随时接通,保证及时应对解决各类突发事件。如关机或无法接通或没有人接听或不及时处理,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2)临电使用责任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器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电操作,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
4、熟悉用电急救知识,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电工操作必须至少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均需持证上岗。现场变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需要停电工作时(如变压器围档内),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7、变配电室电气部分检修工作时,应按如下规定操作:
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切断有关电源后,操作手柄应挂标牌;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8、未经甲方允许,严禁私自处理变压器电源故障或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开关。
9、经甲方允许并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如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后,方可处理变压器处缠挂的杂物,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0、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线路跳闸,须先切断设备电源,再切断上一级电源并有人监护方可进行维修工作,故障排除后,先通知设备使用方再逐级送电。
11、按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做好以下资料(该资料缺少、不全或者没有,检查时按项目罚款,每项500元):
(1)电工值班记录;
(2)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3)定期检查记录;
(4)接地电阻检、复查记录。
其它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原因,并同时上报甲方项目部。
(3)电费缴纳事宜
1、工地临时用电每月10号抄表,乙方临电管理人员需与甲方共同到场确认用电量,如有异议需当场或尽快提出。
2、月度电费账单签字确认后,作为月度核算,扣除施工电费凭证。
3、每月电费以现金方式结算,不得在工程款内扣除方式结算,如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或未缴齐,按两倍电费扣除。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终止
1、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当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临电的安全使用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甲方可发出警告直到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当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正常情况下,自海城海鸣矿业项目施工责任书约定的建设工程竣工止,协议终止。
七、争议的解决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上条约经甲乙双方签订确认后必须遵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塔吊租赁安全使用协议书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苏州鑫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110kv降压站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作业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失,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苏州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1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操作人员因其不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1.2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和安全隐患有限期整改权。
1.3甲方应满足和听从乙方提出的有利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1.4甲方应上班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当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1.5对设备周围工作环境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甲方必须做好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机械设备在安全的环境下正常作业。
1.6甲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日常使用的安全活动安排。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2.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苏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任何违反条例和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及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工人必须持有符合苏州市行业规定的操作证、如系外来人员还必须持有苏州市公安局下属驻地警署办理的暂住证。凡是因为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刑事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
2.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一切由于自身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和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乙方应通知甲方及发包方负责人,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发包方负责人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及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
3)乙方应保证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机械、安全事故为零。
4)乙方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机械安全事故,由其自己承担,保证甲方及发包方免负该等责任。
2.5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等的工程。
2.6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苏州市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办法、标准、规范、细则、通知、条例等,能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7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及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三、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
3.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及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3.2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3.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3.4乙方人员入场必须持有“劳动安全资格上岗证”,如乙方司机或信号指挥人员需要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甲方。
3.5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当地政府认可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3.6乙方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四、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4.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4.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五、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5.1乙方塔吊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5.2乙方的大型设备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须申报甲方及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5.3乙方在甲方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
5.4乙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的接检验收制度。
5.5乙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
5.6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5.7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六、乙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6.1乙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6.2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及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6.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分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6.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的一切责任。
6.5由于机械故障和违章操作发生伤亡事故,乙方需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及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发生影响甲方及发包方工作的事件及给甲方或发包方或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八、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1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乙方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设备施工范围内人员、设施的安全。
8.2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8.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8.4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及发包方要求撤走的任何被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
8.5对乙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及发包方安全官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8.6乙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
8.7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副本由乙方编制,报甲方存档。
8.8甲方及发包方指示或行业要求在设备上悬挂符合安全规定的标语、标牌、警示牌等具体由甲方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九、消防保卫
9.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苏州市政府、苏州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9.2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十、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0.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备及设施的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ci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10.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10.3乙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4篇 安淮中学校园网安全使用协议书
校园网是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证网络的安全使用,所有使用学校校园网的单位或个人用户均需签署本协议书。
一、校园网的单位或个人用户必须遵守执行《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校园网用户守则》及安全协议,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三、校园网接入单位,有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各单位领导应有专人分工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学校与各网络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签订用户守则信网络安全协议书,各接入单位对下属单位或个人用户签定用户守则与网络安全协议书。做到每台联网机器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对学生使用国际互联网时,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四、各接入单位,除本单位用户外不允许私自与校外用户联网。不经学校批准不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校园计算机网络资源。
五、各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对已分配给的ip地址、e-mail地址、账号和口令密码不得转让他人。如果不再使用,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收回。
六、校园网的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必须对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校园网的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八、作为校园网的接入单位或个人用户,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协议书,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学校领导批示网站开通,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上网信息的内容审查等完全由________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