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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财务管理制度【16篇】

发布时间:2024-01-02 08:21:01 查看人数:57

机关 财务管理制度

【第1篇】机关 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委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报批制度

1、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二)审批权限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2、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3、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4、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年终或每半年结帐一次,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机动车燃料费实行一次性购买,分期领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四、福利制度

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送机关办公室。

2、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3、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第2篇】x局机关管理制度汇制度

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局机关《学习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经局干职工讨论、修改、补充 ,并于2005年3月22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局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xxxxxxxxxx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学 习 制 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二、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法律常识,党纪条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精神。

三、学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个人自学和分站室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请专人授课讲座,召开专题座谈或讨论会,下基层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等。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四、时间安排: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

五、学习要求: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副科级以上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要求写好读书笔记;其他干职工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学习心得体会

文章全年不少于1。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年终实行评比。

工 作 制 度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承诺书。即:局分管领导向局长签订责任状,各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一般干职工向站所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为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引入风险抵押金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都必须缴交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未交风险金的不给岗位,第一年只发给银行工资折工资,如遇机构改革,作减员待岗对象处理;第二年仍不缴交风险金的,不签续聘;需要请长假的,按请假有关规定办理。各人所交风险金原则上中途不退(含中途调离或自愿离开、退休人员),年终按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依情给予退回。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全年奖金和年终公务员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引入竞争机制。按照“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定岗定责、竞争上岗”的原则,全局干职工已缴交风险抵押金的,都可参与竞争择岗,在竞争中落岗的,作待岗处理,只发给银行工资折的工资,不享受其他福利奖金待遇。待下年度再参与岗位竞争,连续两年落岗,作减员对象。

四、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

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各站所室每年应拟写以上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材料且至少一篇在市政府参阅件或省、宜春市业务刊物上发表。年终完成任务者,每篇奖50元;未完成者,差一篇罚站所室50元。

五、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六、各站所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七、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 ,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轻则处以200元罚款,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待岗三个月。

5、下乡不准酗酒,否则,后果自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站所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派,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否则,从严处理。

对于以上“六个不准”,应认真遵守,局机关将不定时派人进行督查,查实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首次通报批评,二次处罚当月奖金,三次处罚当月工资和奖金,四次停职检查,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

会 议 制 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1、主要内容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策、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

(3)审定各站所室和下属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4)研究局下属各站所室及基层站中层以上干部任免。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2、参加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副科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

会议议题涉及下属单位工作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准备

(1)会务工作:安排会议时间和议程,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议题准备:需要提请研究的议题统一交办公室收集,并由办公室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征求意见。

4、会议时间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按议程多少确定。

二、局长碰头会

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可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碰头会主要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不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及研究事项,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三、局务会

主要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或某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某项工作任务。

2、参会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其他副科级领导,各站所室(场)正、副职。必要时,某项工作的牵头人或参与者可以列席会议。

3、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四、局党总支委员会议

1、会议内容

主要研究全局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研究落实上级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等。

2、参加人员

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各总支委员。

3、会议时间

一般1―2个月召开一次。

各党支部支委会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部署和党支部的要求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五、局党总支部大会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决定党总支重大工作部署和其它需要在党总支部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六、机关党支部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吸收先进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及其它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机关党支部大会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

七、民主生活会

1、会议内容

交心通气,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2、参加人员

支委民主生活会由支委成员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党同志列席参加。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八、机关干职工大会

机关干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参加。

九、会议纪律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前实行点名或签到制。

2、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列会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否则,按考勤制度会议考勤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为保持会场的严肃性,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找人、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随意接待来客、来访者。非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它工作事务而缺会。

5、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漏会议的有关内容和重大事项。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考 勤 制 度

一、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全年出勤应保证在240天以上。特殊情况,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以上。否则,扣除当月的奖金,同时按一个月平均扣除年终奖金。

二、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负责签到,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出差除外);在上班途中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或出差,原则上由各站所等负责人安排,告分管领导知晓,并通知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

三、请假规定: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内由站所室负责人批准,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报局长批准。各站所室负责人请假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各分管领导请假需报局长批准。请病假需持市以上医院证明,照上述规定报批。局干职工个人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需由本人申请,经组织(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一律用文字书写为准,经批准后,应交办公室登记。

四、考勤督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并由局长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实行督查,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对于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从严要求,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15分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罚款20元;无故缺勤者罚款40元。罚款当场兑现,迟到者自动将款交办公室主任处;拒不执行者,处罚加倍,并由办公室开具处罚通知单交财务室,直接从该月工资中扣缴。

五、严格执行考勤纪律。以月为单位,凡该月考勤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3次以上(包括3次,以下同),处以40元罚款;全年请假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当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年终奖两个月;非因公病假(病假见医院证明)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半个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一个月的奖金,以此类推(国家规定假期除外)。个人外出学习、函授,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指实际工作日30天),超过一个月者,按请假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年终奖。无故缺勤旷工半天,扣本人一天工资,无故缺勤旷工1天扣本人三天工资,以此类推,并写出书面检查;缺勤旷工三天以上还应扣除当月奖金。迟到、早退、脱岗和缺勤(包括会议考勤在内)同时存在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并处。

财务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帐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帐。

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分管领导报送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局财务支出5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内报经局长同意,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1000元以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五、各站所室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站所室所有收支由局统一管理,集中建帐,分户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执行钱帐物分离,即:管物不管钱帐,管帐不管钱物,管钱不管帐物。

领用票证等有收入物品,原则上应先交款开票再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准用白条结算;确因工作等需要用白条结算的,应由分管领导同意,签批后方可先领取后付款,坚持谁赊欠谁负责收回;年终结算,白条一律不予认可,所有欠款由签批人或经办人收回;如未收回,应在签批人或经办人的风险金或工资中扣回。

站所室财物收支及库存结余实行月结月报,应在下月上旬分别向各站所室、分管领导、局长通报上月收支结存情况。

六、各站所室应做到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按照年终结算费用提成比例,节约归已,超支自负。

七、严格财经手续。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经手、证明、审批人三者齐全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帐。

八、因公出差、下乡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表要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金额。凡填报不实者,各站所室负责人可拒绝签字,办公室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绝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需经该站所室负责人安排,各站所室负责人出差需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凡未经站所室负责人、局领导安排,自行外出的,其一切开支自负。局领导下乡需告办公室知晓,外出出差必须报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作旷工缺勤处理,一切费用自负。

九、局机关干职工外出出差等公务需提前借款的,必须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方可借支,借款金额最多不超过核算所需经费的90%,并在回局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

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按照结算、存入、支拨、转借的要求,做到手续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款私存,否则,按违纪论处。过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否则,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十一、局机关所用小件办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费用自负。

十二、年初下达各项经济指标的收费项目的收入及其它有关收入,各站所室都要按第五点要求统一交财务管理入帐,各站所室不准另设小钱柜,更不得私分挪用,违者按有关纪律处理。

【第3篇】j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 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 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六条 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 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是正式职工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暂行规定》。

第三章 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 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关各处室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 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局领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应达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定地点,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4.办事处车辆管理

办事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序安排。除局领导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

第四章 维修与保养

第十三条 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只能在本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第十五条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 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十八条 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 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条 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8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t统计局机关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县**局工作规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坚持每周二上午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重点学习*、*、**、**等领导人的原著和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每个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学习篇目和学习计划。

二、考勤制度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当月出满勤者,发给考勤费(岗位补贴)90元。请假(含事假、病假)每天扣发考勤费5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 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取消当月考勤费,无故缺旷一天扣20元,当月累计缺旷3天,取消当月考勤费,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报帐员按月统计核发。

三、撰写统计分析文章奖励制度

为鼓励专业人员撰写有一定份量和质量的统计分析文章和调查报告,实行统计分析稿费奖励制度。统计分析文章在15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10元,1500 ―30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20元,3000字以上每篇稿费30元。统计信息每条按稿费5元,凡被县委、政府、《**杂志》和市级部门采用,稿酬增倍计发。被《**统计》等省级以上刊物采用,每条信息50元,每篇分析100元。

四、考核评比奖励制度

1、市局对县局各专业考核评比:我局各专业在市局考核评比中获奖,除市局发给的奖金外,由县局在统计经费中拿出两倍的金额给予奖励。若专业统计在市局考核中不达标,则年度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

2、县局对基层统计人员评比:为表彰在统计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个人,从二oo四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十佳”优秀统计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统计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五、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整理本局年度统计业务及工作档案,按时立卷归档(每年5月底前),不留存货,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局人员不得查阅统计资料档案。年度统计资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尚未评估反馈前,不得对外提供,不得提供家庭单项调查资料和按保密制度规定的统计资料。

六、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

财务人员和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白发票和不合理开支。不得将统计经费挪作他用,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经办,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务公开。

七、微机使用与管理制度

微机使用由微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机房内严格防火、防磁、防潮、防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强磁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吐痰、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大声喧哗、会客等,保持机房安静清洁;上机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在打开设备电源后离开机房二十分钟以上;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磁盘上的统计数据;不得将统计系统外的磁盘在本局微机上操作,不得利用机房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微机使用一人一机相对固定机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他人机型;最后离开机房者,必须关断机房所有设施电源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若违反微机使用与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八、工作就餐制度

基层统计人员到县局报送报表或召开专业统计会议确需就餐,实行工作餐制度,就餐标准控制在每餐人均10元以内,县局对口专业人员或办公室陪同来人在指定地点就餐,接待就餐人员记帐应注明接待来人单位、就餐人数和就餐金额。工作餐是否上香烟和酒,接待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掌握。

九、车辆管理制度

确保工作用车,做到安全行车,控制公车私用,驾驶员出车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专业人员到市局报送报表,两人以上方能派车(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谁私自派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电话使用制度

严禁拔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长途电话,控制拔打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若本人因特殊要事需拔打长途电话时,必须告知办公室人员。

【第5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召开生活会,认真征求就餐职工的意见,炊管人员要服务周到,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伙食管理,达到饭菜多样化。

2、炊管人员要责任心强,要讲究卫生,经常保持伙房炊具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鼠害,灭蚊蝇。严禁出售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3、各食堂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帐管理,钱料、物管理手续要健全。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帐目。

4、机关食堂卫生要接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机关食堂要建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食堂人员要虚心接受“职工伙食委员会”的建议与监督,切实搞好来客接待和职工生活。

5、对服务质量较差,帐目不清或不及时公布伙食帐目的,“职工伙食委员会”有权提请职代会评议,调离其工作岗位。

6、炊管人员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无利服务,饭菜谱每天一公布。

7、炊管人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技术,有条件时要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实践。

【第6篇】z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优化机关事务管理质量、强化机关服务、提高各项工作效率,让各项工作有制度可依,按规定落实办事、按制度管人,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修订完善的十一个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制度执行。

第一篇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为全面落实“三制两考”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构建“为民、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水平,制定了《乡工作学习及请示汇报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地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争创一流。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理各类业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欢迎社会监督,搞好承诺服务,力争群众满意。

3、遵守纪律,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岗位,不开展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每天上班,由本人到办公室签到,每日早晚各一次。星期一为上午9点,其他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冬季延迟半小时,晚上签到时间为下午6:30--8:00。

4、忠于职守、礼貌待人、文明办公、热情服务。

5、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做到出满勤,并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岗位任务,党委政府按岗位要求对每个在岗工作人员的出勤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出满勤、工作岗位任务完成好的,因工作利用休息时间加班的,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法定长假(如五一、十一等)加班每人每天补助40元生活费,其加班补助凭考核出勤登记,按月发放。

7、注重职业道德,坚持按政策原则办事,不循私情,严禁谋私,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形象。

8、坚持集体领导,对重大工作问题,须经党政领导研究,再予以办理。确保党委政府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学习制度

1、乡党政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决策本乡党务、政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班子成员交心通气。

2、乡机关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确定召开,乡机关党员大会全年召开4次,组织全体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本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全年组织党员政治学习6--12次,学习贯彻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3、会议保密规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按组织原则形成决定后必须坚决执行,个别同志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任何人不得在会议以外的其他场合说三道四,泄露会议机密,拨弄是非,影响团结。

4、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有关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

5、学习方式分集中学习和自学,集中学习内容和时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由书记、乡长统一安排,自学要有学习笔记。

6、脱产干部每个月述职一次,汇报本月工作学习情况,无特殊情况,党委组织每月评议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和行政生活会。

7、召开会议或组织学习,都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及时参加,与会人员签好到,会议作好记录。

8、开会期间,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得接待来人来访,不得随意走动,讲小话。

三、请示汇报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每周例会上结合考勤进行一次工作简要汇报。

2、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填写在《考核记事本》上,并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3、党政领导干部在每周一的例会上以口头的方式把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再汇报一次,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自己开展的工作。

4、村干部每个月进行一次工作汇报。

5、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个人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打算报乡党委政府“三制两考”办公室。

6、汇报工作内容简明扼要,只讲个人工作事项,不发挥、不谈无关内容。

7、党政领导出市外必须跟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村干部外出要跟包村领导汇报并经书记乡长同意,站所办负责人、干部职工外出要跟分管领导汇报,并向书记乡长请好假。

8、凡安排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

9、对主要领导安排交办的事项、进展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第二篇乡请销假及考勤考核制度

为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和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请销假制度

(一)各种假期规定

1、病假。一是工作人员病假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病假超过3天以上(含三天)者,出院时必须出具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二是病假期间福利待遇依照执行。

2、事假。一是事假是工作人员因家庭事务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书记乡长请假,事后补办手续。二是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执行。三是每月事假在2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2天的从第3天起扣10元/天。

3、婚假。婚假是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三天。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者,按照规定给予15天奖励假期(含婚假3天),假期内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4、产假。一是根据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女职工晚育增加产假30天,在产期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时难产增加产假15天(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二是在产假期间给予配偶护理假7天。三是产假、护理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5、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省、州外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所需时间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其它公假。一是凡组织上推荐读书的,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凡因工作需要且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党校、函授、自学,由书记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面授时间按面授通知书批准(干部职工请假时必须附面授通知书)。

三是其它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请假程序和手续

1、工作人员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请假、销假并办理手续。

2、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写请假条,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请假日期与天数,经领导审批权限签批,请假即认可有效。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凡持有符合前述条件的假条、证明,均报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2、各类假期,一律按下列规定办理。

3、干部职工请假由书记乡长审批同意后,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4、书记和乡长请假由县委、政府审批,并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考核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2、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和加班等情况。具体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和加班等。

3、建立干部考勤登记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先到办公室签到,每周由书记、乡长审核。一周一公示,一月一汇总。

(1)上班实行签到制,上班后3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过3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书记、乡长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迟到按每人次5元计算扣款,早退按每人次10元计算扣款,旷工按每人次40元计算扣款,按周公布,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并加盖党委公章交财政所落实扣款。

(2)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乡机关休双休日外,其他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家中有特殊情况(红、白喜事等),每个月可请事假1天,超过按每天每人10元扣款。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填写请假条者应电话向书记、乡长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告。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4、每个工作人员要逐日填写好《考核登记本》,把每天完成的工作登记起来,以备检查。

5、建立干部职工上岗出勤情况登记表,让来乡政府办事的同志知道我乡每个干部的工作去向。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需推迟半个小时才能到岗的,必须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主要领导或办公室说明,否则,视为迟到;外出办事要告知主要领导,否则,视为旷工,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7、严禁在境内参与搓麻将、打牌赌博等活动,第一次发现扣工资50元,第二次实行“三停”(停职、停岗、停薪),第三次报县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处理。

8、工作人员按规定出满勤争取超出勤,出勤由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按月公布,年终汇总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比依据之一。

9、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坚持在乡食宿,每月必须出勤20天;在乡住宿必须满15晚,长期带家居住在乡者必须满18晚,多一晚奖励10元,奖励上线为22晚;干部在乡政府住宿时间每缺一晚扣10元。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中心工作,按出勤率奖。需要开会办事的凭办公室通知并获得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但是必须在下午4:00后离开。脱产干部每月至少下村组20天,党政领导15天,星期一至星期四必须坚持在乡住宿,开会可2个晚上不在乡政府住宿,连续开会按会议时间加1晚。

10、双休日无重大事情可在家休息,但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有事召之即来。全体工作人员分8个组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办公室已通知到的,而没有到岗值班的,按旷工论处,每人次扣款40元。若是办公室没有通知到的,扣款由办公室下通知的人员负责。旷工1天,每天扣罚40元,在月底工资中扣除,当年累计旷工12天以上,根据情节轻重另作处理。

11、所有干部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督查,书记、乡长抽查。如书记、乡长抽查到情况,而办公室没有督查到,扣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和被督查者相应工资。考勤员在记录中弄虚作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考评考核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并有开拓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各人要根据各自的岗位目标任务,经常对照自查,写出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2、考评考核办法。年底按工作实绩评出先进个人和嘉奖记功人员。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按年度考核规定由全体工作人员对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实行量化记分。最后列出优秀、称职、不称职。

(1)考核德(20分)。具体要求是: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好,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全局观念强,执行政策,团结协作,联系群众,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基本达到上述标准的记满分,成绩特别突出或工作中有问题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加分或减分1―5分。

(2)考核勤(20分)。具体要求是:每月出满勤22天,记满分。除法定的节假日外,旷工1天扣1分,未经同意不参加会议和学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对超出勤者给予适当奖励。

(3)考核绩(60分)。具体要求是:全面完成本岗位目标任务的记满分。工作做出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的,凭本年度的奖状、证书或通报表彰的文件,分别加2―8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2分。单项工作评为市级先进单位的加2分,省级的加4分。在有关报刊上发表各类文章或其他报道的,实行年度考核加分和奖励,在国家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7分,奖励300元;在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6分,奖励200元;在市级报刊杂志网站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3分,奖励100元。

考核主要分两个万面,一是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30分)。做到各人有职有权有责,原则上要独立开展工作。二是包点工作(30分)。其中计划生育(10分)、水费收缴(6分)、参合资金收缴(6分)、社会稳定(4分)、农林业生产(4分)。

3、凡受到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罚者,按有关考核文件规定办理,当年不发奖金。工作中有差错,当年不评优。不按程序办事的,当年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不按政策程序办理,出现差错的,当年评为不称职。

4、每年的年度考核在群众考核测评的基础上,并按有关规定加减分统计后,由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再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本规定由乡人大、乡纪委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篇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根据我乡工作实际,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反腐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具体作法为:

一、抓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准则

1、规范财务制度管理。断源除根,着力治本,源头治腐,不断增强我乡财政活力,控制支出膨胀,完成消债目标,集中有限财力办事,乡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一是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乡机关以及各部门编制统一的收支预算,各项收入支出必须纳入年度预算,不在预算之外另留收入项目。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财务,实行资金统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领、销、存,总帐和明细帐等票据账务;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核算。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帐乡管村用的模式。三是明确资金审批权限。单项经费在500元以内的由乡长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超过此额度,500以上的由党委书记审核后,再由主管财政领导审查签批;违反此规定,出纳人员拒绝付款,会计不得入帐。四是从严控制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乡机关实行来客接待登记制度,由乡党政办统一登记,并搞好接待工作,主管内务的领导安排接待标准、陪客人员。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来乡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超标准,坚持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办公室电话费用的管理。本着合理布局,节约开支,节约归公,超额自付,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办公室电话月费用标准和使用人员范围(办公室电话费包干80元/月)。移动电话、交通补贴费按职务和根据工作量,实行按月定额补助,县内出差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工作人员经批准参加自修、函授等,获中专、大专、本科文凭的一次性奖励,但学习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负责。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日清月结,坚持财务公开,乡、村财务每季度公布一次。不乱开支一分钱,做到清正廉洁。五是项目建设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拍卖,党委民主讨论决定。

2、规范干部行为制度。制定加强机关管理的《工作学习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和印鉴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从乡机关到各村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强化监督,从而规范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

二、狠抓干部管理,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抓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自身素质。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一是以学习“八荣八耻”为重点,侧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二是坚持党报、党刊中刊登和纪律处理违纪党员典型案例的学习;三是学习优秀干部的先进事迹。四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举办廉政知识讲座,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学习,要求乡干部要做到“耐得住清贫,扛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不义之财不要,不明之物不取,是非之地不去”,要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坚持干部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要求大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办起干部学习园地,在乡掀起学习高潮,学业务、学政治、学法律,使干部的公仆意识不断提高,个个爱岗敬业,人人争创一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2、管理,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在于抓落实。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滥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循私舞弊;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勤政务实,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在公务活动中,严禁索、拿、卡、要,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邀请到娱乐场所进行非法娱乐活动。乡党委书记、乡长应该带头示范,坚持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时,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抓好本乡机关中层干部、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廉政责任意识。首先,在乡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机关干部会等各种会议上,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其次,加大检查力度,乡纪委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有时查上班签到,有时查到村入组,夜查进住农家情况,或到办公室查,或到村查,或电话抽查。同时,狠抓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文明执法,不谋私,不以势压人,不徇私枉法,做到公开公正,树立“亲民、为民、爱民、富民”的良好公仆形象。

3、组织干部进农家,体察民情、体谅民意,体验农家生活。乡党委、政府应该根据不同情况,组织机关干部进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访农家情、献农家策、开农家会、导农家向、答农家疑、解农家难、办农家事。为群众送项目、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深入田间地头看瓜菜,庭前院后议增收,夜宿农家话小康。组织干部到困难大、群众意见多、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乡党委书记、乡长要带头深入村、组、农户,召开党小组会议,群众座谈,访问党员,收集、协调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带头弘扬良好的党风、政风,把“亲民、爱民、为民、富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赢得广大群众的称赞。

4、评选“爱民支书”,“爱民干部”,在乡村干部中,广泛掀起学习先进典型活动,乡党委领导应该通过深入村组,组织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核实干部进农家情况。通过民主评选,表彰“爱民支书”、“爱民干部”,给予必要精神和物质奖励,激励全乡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

三、抓财政、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乡、村都要对每位领导和干部的职务、职责进行张榜公开,公示上墙,便于群众办事。每季度按时对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民主理财和群众参与意识,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禁止和杜绝村级招待费等不合理性开支。同时,每年由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牵头,组织乡纪委、农经站和财政所有关业务人员,成立财务检查小组,通过一查、二看、三听、四比,对各村的财务进行全面检查,并突出重点。通过检查,弄清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促进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持社会稳定。

四、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查处违纪案件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贿、挪用公款以及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的查处。

第四篇乡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保证上传下达,机关安全、信息及时传递、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同时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值班职责:

一、值班工作职责:

1、卫生清扫: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负责政府院内环境卫生和乡政府卫生厕所的清扫,院内每天清扫一次并于8:30以前完成。组织每周一次大扫除,时间定为星期一上午8:00――8:30,要求院内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对院内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扫,草坪花台修剪、浇水,过道、楼梯以及栏杆进行清扫拖抹。

2、会场服务工作:负责值班期间大会议室会场布置、茶水供应,会后清扫并关好门窗。

3、双休日工作:负责周六、周日来文、来信、来电等接收、保管办理等工作,来电处理登记,来访接待工作,处理日常事物。重要事项必须及时请示汇报党政主要领导,来文、来电于周一交接给党政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必须开门值班。

4、考勤统计工作:配合考勤督查组对一周各单位、部门干部职工考勤进行收集统计,各单位的考勤以督查情况为准。

二、纪律要求:

1、值班周期从每周一至周日。值班期间,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擅离岗位。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值班期间所接来文、来电、来访及时与带班领导汇报,周一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各种事务及时处理。

4、每班设带班领导一名,按包村干部搭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带班领导工作职责:负责领导、监督值班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值班工作人员的按时就位。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服从带班领导、值班组长的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完成好各项值班工作。

第五篇乡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乡财政建设,强化财政职能,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我乡财政的正常运转,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财政、财务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依法组织收入。各站所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收费时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2、实行乡财政统一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预算内、外及专项资金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所专户,并附相应的收入依据(如合同、协议书等),由财政所统一管理。各部门收取的各种款项,不得坐支,也不得以支抵收,更不能私设“小金库”,如一经发现,并追究部门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属个人行为的则按有关规定依法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凡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正常专项资金或乡参与县级部门分成的预算外收入,由乡财政所会计凭县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文件向上级部门办理申请拨款手续,并完善相关业务。凡上级部门拨付安排的各项资金由财政所出纳统一用往来款项拨款,村级资金由农经站统一拨款。

4、乡镇各项收入和国有资产统一归口乡财政所管理。乡镇的各项收入,必须在开具票据之时起,24小时内交信用社乡财政所设立的收入专户,过期视为挪用公款(特殊情况除外)。任何单位都不得自立账户,开设账号,私存现金,截留、挪用资金。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每月25日前与乡财政所报账和结帐,并不得以发票和欠条抵交各项收入。

二、支出管理和审批

1、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由预算会计负责,支出由财政统一安排,由出纳负责,不得坐支。

2、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坚持“一支笔”的管理原则,各项支出由分管财政领导一支笔审批。审批权限:每次开支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由乡长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每次开支在500元以上的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后由乡长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开支发票原则上每月25日后审批一次,次月不予审批。

3、严禁白纸发票开支,所有开支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否则不予受理和审批,财政所拒绝付款。乡内所有开支不得签单,谁签单谁负责。报销经费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的票据。外来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的签名及必要的事由说明,集中支付欠款要有审核组意见,经主要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4、部分经费实行包干使用:

(1)电话费:在编在岗担任副科实职的党政领导的电话费补助,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执行。办公室电话,实行专人负责,包干使用,超过自负,每月补助电话费80元(包座机费在内,列入工资发放。)

(2)会议旅差车费:党政领导正科、副科级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计生办主任、财政所所长每人每月补助80元,其他人员是由乡财政工资统发的股级干部每人每月补助40元,因特殊原因要租车,须报告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公室开具用车单,报书记、乡长批示同意后方可派车,否则乡财政所不予结账。

(3)学习培训费:各主管部门短期业务培训接到通知后,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方可参加学习,凭文件报销学费,并扣除学习期间的各种补贴。其他学习、转干、录用、档案管理、脱产学习、文凭学习、职称学习等一律由本人自负。

(4)招待费和会议费:原则上一律在乡政府食堂就餐,特殊情况,要先报主管内务领导批准,方可在批准地就餐并控制费用,否则费用自负;来客原则上不发盒数烟,特殊情况由书记、乡长控制用烟等级。

(5)办公设备用品添置,需预先造具计划清单,报书记、乡长审定方可购买,否则开支经费自负。

(6)在乡辖区以外的各项开支,统一由经办人负责付款,凭发票核报,乡内的各项开支由领导审批,财政所统一支付。

(7)工作考核所补发、扣发的各种款项,经乡党委研究后,由分管领导造具清单并加盖公章,交财政所当月落实。

(8)每月由书记、乡长、主管财政领导和财政所长调度资金一次,各项支出统一审定统一安排。

(9)炊事员工资每月760元,优先保证及时发放。

5、各项开支审批情况,适当时候(每个季度必须有一次以上)在乡党政联席会议中公布。

6、会计业务及报表工作

(1)财政所的会计业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30日前出纳负责把开支的发票及时交会计,会计在次月5日前登记好总帐、收支明细、往来明细帐。

(2)每月5日前由预算、行财会计负责编制好会计报表,并由财政所长签字后一式四份交书记、乡长、主管财政领导和财政所长各一份。

三、票据管理

1、乡财政所负责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稽查等管理工作。所属各部门财务上使用的各类票据必须统一到财政所领取。

2、乡票证管理员与开票员、开票员与收款员应实行岗位分离。财政所负责票据管理的人员不能兼做乡政府等下属会计部门的开票及收取现金工作。一般情况下,乡所属下属部门的出纳应负责票据管理和款项收取,相关收费人员负责开票。

3、票据的领用、核销程序。用票部门应指定专人到财政所领取收据。业务发生后,用票人员按规定及时向财务部门结算票款,并由会计人员在票据存根联上签字,以示票据已结。核销票据时,经办人、会计人员分别在票据封面签字,再由财政所票据管理员审核签字,并加盖“收费票据验讫章”。

4、严禁使用各类自制、自购、过期等非法收据。

5、加强票据管理,要指定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代开,谨防票据丢失、损坏。一旦发生票据遗失,应查明原因,及时向乡财政所、乡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上报县主管部门。

四、财物管理

1、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内务和分管办公(来源:)室的领导任副组长的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领发、保管、建帐登记、核算等工作。

2、由财政所商同党政综合办公室对乡机关财产和实物进行登记,建账立册,统一调度。

3、乡政府添置固定资产,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4、添置、维修一般的办公用具,应由有关部门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5、财产物资如有损失报废时,须经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报请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如属国有固定资产转让、变卖、报废,同时应报县国资部门审批后,方能核减。

6、干部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调离时,应将自己办公室和住房内的公共财物自觉存放房内,不得私自转让他人或带离本单位;离开前应经党政综合办公室及财政所进行检查核对,办理清点手续后,将房门锁匙等一并移交综合办公室,以确保财产的安全、完整。

7、村级财务管理

(1)村级财务统一由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村级所有收入必须进入乡会计核算中心专户,支出以季度核报,凭发票列支。

(2)各村财务运转情况每季度由乡农经站负责报表三份,交书记、乡长、主管农经领导各一份。

第六篇乡后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费用开支,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现对我乡公务接待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原则

坚持热情、节俭、高效、文明的原则;坚持对口接待、定点接待的原则;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规范接待方式,强化纪律约束,逐步使全乡公务接待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接待范围

来人来客原则上由乡政府统一接待,各站所办实行对口接待,负责对口的上下级单位、人员来往的接待。上级主要领导及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党政主要领导参与陪同;其他领导或客人,原则上由分管部门的党政领导安排或部门负责人参与陪同。

三、接待方式及标准

1、接待工作统一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经办,实行层级管理,领导干部原则上不经办,特殊情况外出办理公务,经书记或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接待就餐原则上在乡政府机关食堂,特殊情况在外接待的,须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接待。

2、接待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用烟或购物单(一式两份),接待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财会人员凭单据并在其上写明配餐领导及接待单位、报账需附开支清单和发票按规定的权限申请批准报销入帐。

3、接待提倡工作餐,原则上每桌标准不超过80元。上级和外地公务往来接待标准按规定从严控制,如需提高标准的,要经书记或乡长批准。

4、接待酒水和烟等副食品统一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购买管理和接待,接待餐原则上不发盒数烟。公务接待烟标准从低。公务接待用烟统一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保管;食堂接待酒原则上采用散酒接待。

5、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的县级以上有关单位或领导,以及到我乡学习、参观、考察的本县内其它乡镇单位或领导,实行桌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6、县级以上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原则上在乡政府机关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到外边就餐的,必须经书记或乡长同意;各村工作组、协调组下乡,由各工作组安排到村就餐。

7、到我乡投资或直接参与我乡经济活动的客商,接待视情况酌情处理。

四、纪律要求

1、党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本规定。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2、乡内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吃请,铺张浪费。

3、乡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乡政府机关食堂,乡属各站所办及各单位的公务接待,原则上在乡政府机关食堂接待。

4、特殊情况需要到外边接待就餐的,原则上实行定点接待,严格接待管理,个人不准乱拿东西,原则上不发盒数烟。

5、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宾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公务接待,不报销衡阳市各宾馆住宿发票。

6、要文明接待,禁止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禁止发生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行为;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酗酒闹事。

7、公务接待实行现金支付或定期支付。接待赊帐要求接待工作人员要及时写明接待事由、接待内容、接待金额(注明大写和小写)、参加人员、安排领导、接待时间和经办人。付赊帐款时必须由党政综合办或财政所2个人以上经办。

8、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得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确需赠送礼品的,必须报请书记或镇长同意,以本地土特产为主,不得赠送高档贵重礼品。

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费用自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由乡纪委负责监督执行,由乡纪委、乡党政综合办负责解释。各站所办和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乡纪委和党政办。

第七篇乡内务管理制度

一、食堂实行承包制,工作人员做到清洁干净,饭菜可口,保证每餐一荤一素一汤,干部就餐实行登记制,每餐2.5元,按月结账。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食堂搭餐。

二、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列出计划,报书记、乡长批准后统一购买,各部门到办公室领取,各部门需要在外面印刷业务报表及有关资料,由各部门提出计划经书记、乡长批准,一般由办公室和财政所统一联系有关业务和费用结算。

三、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律不许租车,如计划生育、集体活动等必须要用车的事件,但用车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开具派车单,经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用车。司机凭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车,凭用车单和财政结账,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所有罚款和其他损失由司机负责,严禁私事用车,未经批准随意用车造成的损失一概由当事人负责。

四、本单位所有公物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公共财产登记簿》。

五、配给各部门的公物由各部门全体人员负责保管使用,配发给干部职工个人的公物由个人负责保管使用,其他物品一律由办公室保管。

六、机关公物一般不外借,不准拿回家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必须写好借条,并保证按期归还,经办公室同意,保管人员凭借条借出。归还时要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借方要照价赔偿,借方未赔偿前由同意外借人员负责赔偿。

七、公费订阅的各种报刊、杂志、书籍均为集体所有,除经批准发给个人学习外,一律不得据为己有。

第八篇乡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一经发现断掉网线,不再允许上网。

二、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清除。

三、不得使用来历不明和与业务无关的软盘或光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把本部门的软盘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随意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出于工作需要为办事人员拷贝软件的,报党政办主任同意,需确保信息安全。

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微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上机操作,管理人员报办公室备案。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六、计算机应在规定位置放置,确保线路畅通。不得将盛水容器置于机壳和电源键盘上,非工作时间要切断电源。

七、操作计算机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删除硬盘内的数据。

八、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添加和删除程序,不得随意删除微机的软硬件配置。

九、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和病毒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十、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操作规定,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使工作或财产受到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办公室必须在下班时,关好本办公室的门窗,以免电脑被盗,如没关好门窗,造成电脑被盗,由本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

第九篇文件收发及印鉴管理制度

一、文件收发

1、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包括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保管,并按规定及时送交党政班子成员阅处。

2、凡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主管部门起草,交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书记、乡长签发。办公室负责编号、安排打印、留底存档,凡有错漏,不合要求的文件不得盖印,不得发出。

3、办公室负责所有文件的收集、整理,确保文件完整、连续,按要求立卷、归档并及时存档。

4、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市县召开会议后要及时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文稿向书记、乡长汇好报。

二、印鉴管理

1、乡党委、政府印鉴(含钢印)由党委组织委员和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并建立印鉴使用登记簿。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凡各种业务开展需要加盖行政印鉴的须经乡长同意。

3、凡需加盖党委印鉴的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各部门的印鉴由部门负责人从严掌握使用。

4、乡党委、政府行政印鉴非特殊情况不准随身携带外出使用。

第十篇信访接待制度

一、推行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二、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接待要规范,按程序办事。

三、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四、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接听;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六、信访接待时,请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证件,认真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有关的材料。

七、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篇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卫生,保持办公室整洁,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坚持上班前15分钟的卫生打扫制度,经常保持室内陈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清洁。

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随地吐痰。

三、每周星期五下午为集中打扫卫生时间,做到墙壁无蜘蛛网,各部门门窗、柜子、办公桌整洁。

四、个人房间卫生由各住户负责打扫,并安排人员轮流值日,负责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五、大扫除由主管内务的领导统一组织安排,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全体同志都要积极参加,搞好卫生,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卫生检查。

六、卫生责任区安排:

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第7篇】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 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 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 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 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 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 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 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

一、周三。

二、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委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 报批制度

1、 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批准。

2、 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 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 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二) 审批权限

1、 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2、 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3、 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4、 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年终或每半年结帐一次,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机动车燃料费实行一次性购买,分期领用。

三、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 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 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四、 福利制度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五、 财产清查制度

1、 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送机关办公室。

2、 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3、 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第8篇】政府及机关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用电管理

1、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5、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二)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2、机关工作人员每天要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市社机关会议一般不提供瓶装矿泉水。

3、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三)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文件和《社务信息》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印刷。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尽量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尽量做到在打县里的电话前加拔966015,长途电话前加拔11808,以节约电话费。

6、笔记本要双面记录,禁止单面记录,用完后才能领取第二本。

(四)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非紧急情况下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距离较近时不使用车辆,2、3人以下的外出人员一般不安排商务车,办公室要严格把握。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五)会务费和接待费管理

1、实行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

2、对确实需要举办的会议,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住宿标准,降低会议成本,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3、坚持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分工负责、严格审批。

4、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确需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接待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第9篇】文广局机关定点单位管理制度范文

一、定点单位名称名录经领导班子会议确定后,不得无故增减。确需增减的,须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确定。

二、因工作需要确需签单的只能在指定的合作单位签单。

三、确定定点消费单位时,同一类型的定点消费单位不得少于2家,不得多于4家。

四、所有签单必须附审批单和签单内容清单。消费审批单一般应在消费前从局办公室领取并按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签单消费。特殊情况下须在事后一周内办结审批手续,过期一律按自费处理。消费清单必须注明经办人、消费事项、原因、对象、具体消费内容、单价及总价,消费清单须经定点机构负责人签字认可。

五、审批单与消费清单不论数额多少,一律实行一次消费附一张审批单,不得累计审批,消费清单金额只能少于审批单金额,超过审批金额的审批单必须重新进行审批。

六、300元以内的审批单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30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

七、各定点单位在对方签单时要审查审批单,凡无审批单或未按程序审批的,一律不准办理,或经核实后方可办理。定点单位结算时必须出具审批单并附消费清单方能进行结算。只出具一单的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一律由被指定的定点单位自行负责,单位不负责结算。

【第10篇】j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参加体检。

(四)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经常清理厨房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

(五)食品采购要有明细账目,食用油、肉类采购须定点,保证质量和安全。

(六)工作日午餐时间:11:50—12:30。

(七)本机关食堂概不对外。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带客人和家属到食堂就餐。

【第11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区人口计生局干部职工守则

为全面适应计划生育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守则。

一、政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实践“****”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人口理论,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业务学习

(一)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业务素质。

(二)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并不断自检、自省、自警、自勉。

三、工作态度

(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行政。

(二)工作踏实,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累,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勇于承担艰巨任务,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面前讲奉献,利益面前讲风格。

(四)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四、组织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自觉树立集体和全局观念,注重个人言行,主动维护整体形象,切忌我行我素,各行其事。

(三)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消级怠工。工作场合不打闹嬉戏,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不饮酒,非工作时间不过量饮酒,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

五、道德修养

(一)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二)敢于承担责任,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谎报工作成绩,不瞒报工作失误。

(三)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不搞自由主义,不搞小团体,不拉帮结派,不做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事情。

(四)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搬弄是非,不无中生有,避免因个人不规言行给他人和单位造成损害。

(五)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十八)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以上守则供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或按本守则的要求长期不适应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停止工作,集中时间学习本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写出书面检查,期间停发工资。严重者,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守则自二oo五年五月十日起执行。

附:与本守则相配套的九项制度。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实行上午和下午到办公室2次点名的考勤办法。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过期为迟到,每迟到1次扣款1元。30分钟未到为旷工,每旷工上班1次扣款10元(含早退),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正常工作期间由办公室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并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二、正常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按正常上班发考勤奖,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坚持上班者参照有关规定核发加班费。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要请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及以上者,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因事请假由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请假期满及时上班,并向批准领导及时销假。

四、因公出差或请假,不参加点名须报办公室登记存档。

五、实行考勤评比制度。每月张榜公布当月考勤情况,年终汇总,根据出勤率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六、严禁工作时间聊天串岗、聊天。

学 习 制 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以适应做好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单位学习计划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与办公室负责编拟,报党支部研究批准后实施。各科室学习计划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自行编拟,并组织实施。

三、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各科室组织好讨论。

四、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或各科室组织的学习与讨论要严格考勤,凡无故不参加者,按《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要坚持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每个干部

职工都要建立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每月月底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长定期组织检查。

文 档 管 理 制 度

一、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传。

二、传阅要及时,传阅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留用文件,因工作需要留用的,经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借阅。

三、传阅文件要由专人负责,按规定范围逐人传阅并签名,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四、对传阅的文件,收回后要认真清理、核对,保证无少篇缺页。传阅完毕后,及时存档

五、凡上级或其他部门来文,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与要求,附写文件传阅单,经签批后,再送有关人员阅办。

六、各科室人员参加上级会议时带回的文件材料一律交办公室统一阅办。

七、机要文件要注意保密、保存;本局文件经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上报、下发,并及时将底稿、正文及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八、文秘人员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年度立卷工作。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做好内勤工作,确保单位利益不受侵犯。

二、实行值班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紧急性工作任务。值班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杜绝空岗、串岗现象的发生。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值班本交接工作,上一班必须将值班所发生的事书写清楚,在第二天八点前交接转下一班。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负责处理本班所发生的一切突发性事件。对值班期间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三、值班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要做好门岗值勤和来人询查工作。值班期间遇有来人,要问清来因,做好登记方准进入楼内,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损害单位利益、危害单位安全不法分子或破坏现象,要敢于挺身而出与之斗争。

四、夜间禁止在在院内存放外来车辆,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自行车及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下班后,要人走闭灯关门上锁,凡是没有关窗、锁门、闭灯的,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因值班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单位利益受损时,将视情节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值班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政治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爱民意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对来局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做好接待和协调,落实好首问责任制。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政策咨询,能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要指定有关科室或人员作出答复,涉及敏感问题,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矛盾激化而出现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四、坚持实事求是,办事量力而行,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五、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单位与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互送礼品。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六、艰苦朴素,反对讲排场、摆阔气。下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时,严禁吃、拿、卡、要。不许以任何理由向乡镇摊派物品、推销商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喝酒,各科室到乡镇联系工作时,原则上不在乡镇就餐,确因工作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在食堂吃工作便餐。

八、严格执行招待标准和招待标准审批制度。涉及上级领导来局机关检查需要就餐的,原则上在局食堂就餐,确需外出就餐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制定餐馆就餐。乡镇来局机关办事需要就餐的,经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局食堂按照规定标准就餐。招待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接待的领导、办公室共同审查签批,且使用规范票据。

九、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宴请等。

十、带头树新风,移风易俗。不准利用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更不准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制度要求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并以身示范,如违反本规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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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接 待制 度

一、本系统召开会议,本着精简实效原则,尽量压缩会议,开短会、开小会。

二、本局安排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事务。各科室召开各自业务会议,经分管负责人同意,由所在科室负责会议事务,安排会议室并打扫卫生。

三、外出参加会议,报销来往车票,一天以上的另行请示汇

四、凡是局本身召开的会议一律不招待。 特殊情况,需经局长批准。

五、市计生委科室来人,由对口分管局长和科室科长陪同。

六、上级举办的培训班按会议通知交纳费用。凡旅游性质的培

训班一律不参加。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成立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和各科室站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每周一进行一次全院大扫除,办公楼卫生由各卫生区域责任人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定时清扫。厕所及院内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负责,保持院内环境和厕所经常清洁卫生。

三、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每个同志都要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果皮、烟头、不乱倒垃圾,如发现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垃圾者,令其当场清理,重犯者大会点名批评。

五、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卫生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成绩列入年度考核。

【第12篇】j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

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

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

(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

(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管理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当月值班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由值班领导确定,秘书科负责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机关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重点;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管理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管理办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科室负责提供,秘书科负责汇总,报值班领导审定。

5、各科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报表必须于周五下午3点以前报秘书科汇总。

6、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四、科务会制度

1、科务会由各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长主持;管理办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并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科务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之后和周五上午召开,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召开,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调整。

3、科务会主要内容

(1)对管理办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汇总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

(3)对本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学习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

4、科务会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会务档案,重点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1、系统工作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会议确定,管理办主任主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参会;管理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2、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年底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召开,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2)听取县(市、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4)总结上半年系统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4、会议议程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科室负责提供会议素材,秘书科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定后,由秘书科下发会议通知。

5、管理办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六、总结表彰大会

1、总结表彰大会,由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级窗口单位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办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

2、会议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春节前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4)市政府领导讲话。

4、会议材料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各科室负责准备,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13篇】g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g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第14篇】机关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一、办事处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原则上保证办事处领导工作用。

双休日及节日用车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二、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车辆安排,需用车的站所和工作人员原则上须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临时急事也需及时向办公室申请,以便统筹安排。

三、车辆的小修,原则上由驾驶员自检自修,需要送修理厂修理时,由驾驶员报送修车计划,由办公室指定维修地点,修理费报主管领导批准。

不在指定的地点维修或擅自更换部件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担负。

四、汽车在外执行任务,发生临时性故障时,需要修理,由驾驶员掌握,尽量减少费用。

五、加强油料管理,做到节约用油。

六、驾驶员需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应认真学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确保行车安全。

七、加强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打扫,勤检查。

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灯光及警示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八、禁止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发生有妨碍安全行车的情况时,要主动向单位报告,不准驾驶车辆。

九、上班时间,驾驶员要在单位待命,有私事外出,要事先向办公室请假,不得随意脱岗。

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归位。

十、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严禁将车辆私自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否则将视情节按机关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处理。

【第15篇】j机关管理制度

学 习 制 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二、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法律常识,党纪条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精神。

三、学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个人自学和分站室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请专人授课讲座,召开专题座谈或讨论会,下基层实地调研、学习培训等。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四、时间安排: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

五、学习要求: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副科级以上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要求写好读书笔记;其他干职工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学习心得体会

文章全年不少于1。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年终实行评比。

工 作 制 度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承诺书。即:局分管领导向局长签订责任状,各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一般干职工向站所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为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引入风险抵押金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都必须缴交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未交风险金的不给岗位,第一年只发给银行工资折工资,如遇机构改革,作减员待岗对象处理;第二年仍不缴交风险金的,不签续聘;需要请长假的,按请假有关规定办理。各人所交风险金原则上中途不退(含中途调离或自愿离开、退休人员),年终按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依情给予退回。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全年奖金和年终公务员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引入竞争机制。按照“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定岗定责、竞争上岗”的原则,全局干职工已缴交风险抵押金的,都可参与竞争择岗,在竞争中落岗的,作待岗处理,只发给银行工资折的工资,不享受其他福利奖金待遇。待下年度再参与岗位竞争,连续两年落岗,作减员对象。

四、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

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各站所室每年应拟写以上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材料且至少一篇在市政府参阅件或省、宜春市业务刊物上发表。年终完成任务者,每篇奖50元;未完成者,差一篇罚站所室50元。

五、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贪腐,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六、各站所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七、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 ,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轻则处以200元罚款,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待岗三个月。

5、下乡不准酗酒,否则,后果自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站所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派,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否则,从严处理。

对于以上“六个不准”,应认真遵守,局机关将不定时派人进行督查,查实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首次通报批评,二次处罚当月奖金,三次处罚当月工资和奖金,四次停职检查,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

【第16篇】市某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车辆管理

第1条 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

第2条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3条 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司机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第4条 车辆进行加油需凭加油卡加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而又确需加油的事前要向办公室报告。

第二章 车辆调度和使用

第5条 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

第6条 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7条 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下乡、出差凭派车单,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领派车单的,下乡或出差回来要及时补办,司机每月的出差或下乡补助,凭当月派车单,作为报销旅差补助等费用的依据。

第8条 各科室如需用车的,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用车。

第9条 车辆出车返回后,司机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第10条 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司机的劳动。用车人员和司机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第11条 司机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第12条 司机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第四章 车辆维修、养护与行车安全

第13条 为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第14条 司机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第15条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16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督促司机按时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

第17条 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时,司机要事先办理车辆维修报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到定点厂家维修,并将更换的零件和维修费用票据带回,办公室及时核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18条 定点洗车、美容。由办公室确定1-2个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洗车美容店,统一购买洗车卡,对市社的公务用车进行定点洗车美容。无特殊情况(如出差在外)在非定点店洗车、美容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19条 定点办理保险。市社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定一个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险单位。办理车辆保险时,由司机填写公务用车保险申请表报告办公室,办公室领导要亲自与保险公司洽谈,在政府采购的优惠费率基础上,初步确定险种和价格。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保险手续。

第20条 建立车辆维修、养护档案。每辆公务用车要分别建立一个维修台帐,由办公室保管,以便监督、检查、核实。

第五章 费用开支审批与报销

第21条 实行严格的费用开支审批制度。市社所有的办公用品和公务用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公务用车需购买或更换有关用品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购买价值200元以下的,办公室可以委托司机办理;一次性购买价值200元(含200元)以上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向领导提供参考价格,经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无特殊原因,凡是不经审批,先斩后奏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第22条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等费用,有关票据与车牌号、出差时间、地点要相符,统一由办公室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司机当月的费用需当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第23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 财务管理制度【16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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