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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76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动,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利用,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通过这一制度,我们可以有效地监控现金流,优化资金配置,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财务透明度,增强内外部审计的信心。

包括哪些方面

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现金流入控制:明确收入来源,规定收款流程,确保所有收入及时、准确地记录入账。

2. 现金流出管理:设定支出审批权限,规范支付流程,防止未经授权的支出。

3. 现金余额管理:设定合理的现金储备标准,避免资金闲置或过度借贷。

4. 现金预测与预算:定期进行现金流预测,制定合理的资金预算,以指导经营决策。

5. 内部审计与控制: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现金管理的合规性,防止欺诈和错误。

6. 应急处理:设定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如现金流短缺或过剩时的应对策略。

重要性

现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保障企业资金安全,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流失。有效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此外,它还能增强企业对外部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信任,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良好的现金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在面临经济波动时保持稳健运营,降低财务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现金收付的流程、责任分工,确保每一步都有章可循。

2. 建立多层次审批机制:根据支出金额大小设置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防止滥用职权。

3. 实施严格的现金盘点:定期进行现金实物与账面余额的核对,及时发现并纠正差异。

4. 引入自动化工具:运用财务软件,提高现金管理的精确度和效率。

5. 提升员工培训: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现金管理知识的培训,强化合规意识。

6. 定期评估与调整:根据企业运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调整完善。

现金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需要我们不断优化和完善。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现金管理体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支持。

现金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超市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天罚款5元。

第2篇 地产公司银行支票和现金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银行支票和现金管理制度第一节 支票管理

第一条 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支票使用时应有“款项使用申报表”,按资金使用权限,分级报批,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抬头、日期、用途等项目要素填列清楚,登记号码,加盖印章,领用人在“款项使用申报表”和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领用的支票须在五日内报销清账。

第二条 出纳人员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票据(采购甲供材、固定资产、办公物品还要验收登记员签字)入账,统一编制凭证,按制度登记银行帐,原“款项使用申报表”作附件。

第三条 出纳人员接到职能部门交付支票应认真快速检查支票票面是否清晰,印章是否正规齐全,签发日期是否有效。

第四条 支票领用人在公司领用当月未能进行报销的,如支票当月未出账,支票领用人应将未用支票退回财务部;如支票已出账,领用人应将款项申报手续交至财务部,否则财务人员凭支票领用手续及银行出账证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如月末支票领用人未按上述制度处理,出纳人员下发书面通知告之经办人、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五条 对于报销时发票票面金额比实际支付金额少时,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

第四条 ”制度处理。

第六条 出纳人员应在每周一向财务部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报送现金和银行存款结存数。第二节 现金管理

第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 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 经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按《银行结帐办法》最新制度标准为1000元或经相关领导批准确定;

6. 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7. 根据国家制度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

8.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制度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9. 支付给个人采购农业产品款项,可以使用现金;

10.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 除本制度

第一条 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由财务经理列支使用范围。

第三条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大宗物资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 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的,应事先报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 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财务提现申报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提取。银行每日提取以不超过5万元现金为限,且不可以连续多日提取。为公司购置物品或支付费用时,尽可能提前申请支票支付,需要大额现金的情况,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第六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按制度流程批准后方可借款。预借现金后,需在借款事由工作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多借金额的预结算,并将未使用的借款退还财务部,逾期不作结算的,财务部出纳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员工及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七条 符合本制度使用现金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单或领款凭证,经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八条 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第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结出余额,做到帐款相符。

第十条 备用金按年借用,年初凭审批完整的《借款单》,至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前,借款人至财务部归还备用金。

第3篇 r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 现金收入管理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 出差人员差旅费;

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__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五章 库存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 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六章 处 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第4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4)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四)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5篇 供电分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运作,保持现金的流动性,增强现金的收益性,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依据有关经济法律规定和《现金管理暂时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围之外,均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支付现金。

二、办理现金收支的规定:

1、现金管理“六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2、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现金额较大的应当由用户直接送交银行存入。

3、职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主管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单位后应立即报帐,不得拖欠。

4、除现金开支范围以内可以使用现金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应当进行转帐结算。

5、出纳员严禁私自动用现金,也不准不经批准擅自借给他人。

6、严禁白条抵库。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每日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每日结算,做到帐、表、款相符。

8、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支取现金。

9、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三、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每天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

2、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实完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

3、出纳员必须按日清点库存现金,保持帐实相符,一旦发现差错确实查不清原因,必须向领导声明,处理原则是余额归公,亏款自负,并视为工作差错。

第6篇 g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 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 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三、 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天罚款5元。

第7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公司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1.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 员工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⑶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7)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 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经财务部主管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库存备用金必须存入保险柜,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8篇 制造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某制造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明确现金使用范围,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

2、公司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即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座支现金。

3、公司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财务部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4、严格按现金的支出范围办理现金支付业务。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5、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6、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7、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8、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9、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账、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某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收取与上交

1.各现金收取点每周二、四将所收现金送存财务;如当日所收现金数额较大,须于当日15:30前与矿财务联系并及时上交。

2.库存现金最高上限为5000元,超过即视为违纪,当事人按“三违”处理,并罚当事人2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500元。

3.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款不入账、将现金转借或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调离岗位,罚当事人5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1000元;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现金保管

1.各收费点配齐小型保险柜,保险柜应用地螺丝固定在一定位置,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安有防盗门。

2.限额内的现金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带回家中或存入私人账号。

3.收费人员岗位调动,新收费人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保险柜钥匙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4.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收费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三、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1.收费人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填制现金收、缴、余日记台账。出现盘亏或盘盈,均按实际差额的2倍给予行政主管处罚。

2.公司办每周三、五对现金收取点进行监盘,监盘情况要编写简报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在每周公司例会上通报。单位行政领导及收费人员有义务配合监盘,并对监盘情况签字确认。

第10篇 g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 现金收入管理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 出差人员差旅费;

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00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五章 库存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 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六章 处 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第11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3)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三)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多联,客户、会计、出纳、经办人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束。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12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公司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1.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 员工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⑶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7)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 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经财务部主管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库存备用金必须存入保险柜,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13篇 物业公司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库存现金管理,加速资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库存现金的管理

第二条公司必须建立钱帐分管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立,实行管钱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钱,出纳和会计必须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第三条在款项移交或出纳人员调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清楚。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公司由综合部经理、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组成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随时的盘点。

第四条现金的收入和保管

现金的收入为小额的销售收入,不能转帐单位的销售收入,特殊情况下的借款,领款的收回,罚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现金结算的收入;现金保管应有可靠的防盗装置和设备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具体如下: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方面等各种奖金;

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小额支出;

8、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两项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以银行支票或本票支付。确需要全额支付现金,经开户银行审核,财务公司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公司的最高库存现金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不得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第九条各管理处除了执行好上述相关规定外,再作以下规定:

1、所有管理处发生的现金业务均由管理处二级财务核算员统一与公司财务结算,并必须在票据上签名;

2、二级财务核算员每日根据相关票据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3、管理处收入业务主要包括:其中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有物管费、临时停车费、住宿费、资产管理费、场租费、安防系统费、零星维修费、其他必须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用收款收据开具的业务包括代收的水电费、文明装修保证金、代收的泊位费、借书卡押金、电卡押金等;

4、支出业务主要包括:文明装修保证金、借书卡押金等款项的退还,此款的退还必须凭原始的收款收据;

5、每日下午3点30分前,二级财务核算员必须与公司财务把当日管理处发生的业务进行结算,便于公司出纳把现金存于银行;

6、每个星期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各管理处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每发现一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扣罚二级财务核算员20元/次。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之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第14篇 e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 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 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中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用);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车费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

(5)清洁费用:清洁公司所支的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报费:业务上的需要而拍的电报;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产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 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1万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1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 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并对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 ×20%)。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第15篇 北京某某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北京某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收入款项在500元(含)以下的,由客服财务人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物业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满500元的经济事项,需填写《北京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入登记表》,并持本表到财务入账,交款完毕后将财务开具的盖有物业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交由交款人,将有财务经手人签字的《北京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入登记表》报物业客服财务人员登记入账。

北京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入登记表

经济事项

交款人房号交款人姓名

物业经手人

公司财务经手人

客服财务签收

年 月日

二、现金借支的管理

1、现金借支主要用于特殊用途的临时性暂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零星购物借款及其他临时性借款

2、借款程序

(1)差旅费借款: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差旅费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到客服财务人员处领款,客服财务人员以差旅费请款单作为借款依据;

(2)零星购物借款:由采购部门填写请购单,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到客服财务人员处领款,客服财务人员以请购单作为借款依据;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1000元;

(3)其他临时性借款: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用途;经各级主管签批。到客服财务人员处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3、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三、现金报销支出的管理

1、现金报销需填制支出凭单,物业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根据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粘贴、填制报销支出凭单,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员、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核报。

2、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营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证管理办法,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入库单或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

4)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的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部门、日期、批准人及原件存档字样;如果批准文件涉及两项报账内容,可将原件附其中一份报账单据,另一份注明原件在××报账中字样。

3、原始凭证粘贴的具体规定: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账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

四、费用报账的管理

1、费用开支后,应凭报销单办理报账手续;有借支的,必须先清理借支。

2、根据合同开支的各项费用,报账时,应详细注明合同号。

3、根据报告开支的各项费用,报账时,应附已批示的报告原件。

5、购置办公用品、低耗品、物料、水电卫生设施等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报账时附入库单或直接由领用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证明。

6、粘贴好的支出凭单应在每周二上午交由客服财务人员,由客服财务人员负责找领导签批。

现金管理制度15篇

现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动,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利用,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通过这一制度,我们可以有效地监控现金流,优化资金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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