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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89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旨在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施设备的采购与验收:明确设备的采购流程,包括需求分析、选型、招标、合同签订及设备到货后的验收标准。

2. 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规定设备的使用规程,强调安全操作,设定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设施设备的存储与搬运:规范设备的存放环境和搬运方式,防止设备损坏。

4. 设施设备的报废与更新:制定设备报废标准,以及设备更新升级的决策流程。

5. 设施设备的性能监控与评估:建立设备性能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设备效能评估。

6. 设施设备的培训与教育: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维护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重要性

设施设备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基础,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良好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能:

1. 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因设备问题导致的生产中断。

2.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设备更新换代的成本。

3. 提高员工操作安全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4. 保障产品质量,满足客户对产品稳定性的要求。

方案

1. 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2.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和维护指南,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引入预防性维护策略,通过定期检查和保养,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建立设备绩效考核机制,将设备运行状态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评价。

5. 定期组织设备操作培训,提升员工的设备管理和操作技能。

6. 实施设备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追踪设备状态,提高管理效率。

在实施这些方案时,需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并持续优化,以实现设施设备管理的最优化。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加气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加气站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由设备维修岗位人员负责,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对影响安全的设备、设施做好维护、操作和维修工作。

2、对于防爆装置、电气设备及静电防护设施等要加强管理,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其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3、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独立作业。

4、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维修、维护好相关设备设施,不得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应负责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装置备品备件和易损坏的合理储备,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防范措施方案,出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运行。站安全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6、站安全员应每月至少一次对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以及过期使用的,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检修或送检。以确保证安全运行,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7、维修工应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下的设备设施,负有检修、维护、保养等质量责任。

8、进行高空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方可进行作业。进入地下废油储油井内和其它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佩戴简易防毒面具并将空气呼吸连接软管的进气口部分拉至新鲜空气处固定后进入现场进行操作作业,并应根据作业性质在工作现场配置相应的应急处置抢救后备措施。

9、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检修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将工作交与他人代管。

10、工作安全电压,一般情况需24v,潮湿地点应用12v电压。

11、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外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开启”等警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2、电气设备检修前,应向有关人员清楚说明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电气操作的安全规程。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严密的组织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人员的监护下,由熟练的电工进行操作。 13、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14、在现场检修时,不使用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具,不使用非防爆型的仪表、灯具等,在作业时使用不产生碰撞火花的专用防静电工具。

15、对于避雷装置设施,除定期检查外,还需要在每年雨季前作检查,特殊情况时,应进行临时性检查。

16、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检修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处置,作业现场发生伤亡或事故是应保护好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17、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每日实验巡检,且每周大检查不少于一次。站长每月应组织进行至少两次设备设施全面检修活动,各班的日常现场安全检查由当班班长实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制度,做好每日自查工作。

18、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对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合理使用,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要坚持“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方针。

(2)对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后应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操作员对自己所使用安全设施、设备的机、泵、罐、管、阀、及其他设备必须达到“四懂三会”:四懂:1.懂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2.懂设备性能;3.懂设备结构;4.懂设备原理。 三会:1.会使用;2.会保养;3.会排除故障。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超压、超温、超速、超负荷运行,机泵运行期间对其温度、压力、声音、电流及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随时检查。

(5)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三级过滤”,润滑气五定(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定期)。

(6)检修停运的设备,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防止误启动,造成事故,

(7)按设备台帐的要求,逐项填写设备内容,做好检修记录。

(8)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2篇 危险场所施工机械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 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

3、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

4、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6、负责现场所用机械安全技术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性进行评价和考核;

8、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各级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四条 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 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 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 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四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五章 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十四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制定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 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 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和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3、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3、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队伍资质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 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拆、拆卸、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拌合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

3、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机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者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

5、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机械培训工作和建立计划、台账、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等工作;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 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机械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机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 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简化程序要点)

第三十四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 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 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 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 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 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3篇 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各物业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以确保业主、用户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物业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

3.日常保养规定(向业主、住户公示)

3.1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是经过周密考虑而设计的,请业主(住户)不要随意更改,如未获批准擅自更改,造顺民经济损失由业和(住户)负责。

3.2各楼宇增装有公共电视天线,为保持楼宇的雅观,请勿增设个别户外天线。

3.3切勿把垃圾、菜叶、杂物等废料投入厕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一切修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3.4屋楼内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货物、神位及烧香,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行为,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清洗复原的费用。

3.5各住宅单位均设有专供晾衣服的位置,请勿在其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以免影响园区的雅观。

3.6爱护公共设备、电梯、对讲机、教育小区不要在电梯内嬉戏,不要乱按对讲机和电梯开关键,如属人为损坏,当事人修理费用,并视损坏程序接受罚款。

3.7如长时间离开住所,请关好水、电、气总掣,如因水、电、气总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住户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4. 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4.1机电设备的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机电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外聘专业维修保养公司公司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专业维修保养公司需持有相关技术的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

4.2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4.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堆积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4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4.5机电维修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4.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提供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关悬挂标志牌。

4.8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4.9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5. 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5.1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设专柜保管。

5.2服务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5.3值班员和机电维修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5.4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5.5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6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佃理相关手续。

6.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6.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6.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

l 查看运行记录;

l 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

l 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

l 清点仪表、工具‘

l 检查设备状况;

l 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6.3在下更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l 在事故处理未完或理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l 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l 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l 领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手到顶班人时。

7. 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7.1下更情况报告主管

l 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 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l 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l 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l 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l 对外及上级联系。

7.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服务中心经理

l 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 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l 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8. 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程序

8.1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必须立刻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8.2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将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8.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8.4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服务中心经理召开有关外聘公司、机电维修部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然后上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第4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

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臵、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臵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臵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臵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 或者12v 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臵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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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检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我矿生产矿井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主管领导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响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矿井作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矿井设备安全设施的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3条至第710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

2.矿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下列安全保险装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过卷装置;(2)防止过速装置;(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装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6)闸间隙保护装置;(7)松绳保护装置;(8)满仓保护装置;(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3.空气压缩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至第739条规定,设置下列保护装置:(1)超温保护装置;(2)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3)断油断水保护装置。

4.主排水泵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水位报警装置,相应配电系统符合电气设备有关安全保护的规定,有条件的矿井应装设泵房无人监控集控系统。

5.主通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超温保护装置,机房内必须安设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等设施。

6.井下运输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灵活可靠。

7.矿井采掘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并确保灵敏可靠。

第六条 矿井设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安全保护,由维修工每天试验一遍,司机每1小时巡检一次,交接班时必须对内外过卷、脚踏开关等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存在安全隐患时可以拒绝开车。对于钢丝绳楔形连接装置,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抽检,发现断丝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每个月有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必须组织机电、地测等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全面检查,写出报告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第七条 对其余各岗点,必须根据岗点设备的性质和要求,定期对安全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签字。对于更换的安全设施备品备件,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记录清楚,检修周期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 检查试验规定

第八条 矿井主要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维修工每天检查试验一遍并将检查试验结果认真填写清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汇报,检查处理结果必须签字,实行责任负责制;每月矿井的机电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签字,做出结论性意见。正常使用的提升绞车,提升人员的每年进行技术测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 ,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解决。

第九条 空气压缩机和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等岗点的安全保护设施必须按照设备本身的要求和电气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必须在相关记录上签字备查。

第十条 各个岗点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定期进行上岗、查岗以及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检查。上岗的内容和发现、解决的问题必须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时上岗的,则必须在外出前指定专人代其检查,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 对于安全设施的检修检查,必须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定期检修制度。检修周期严格执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检修中的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更换配件、测量数据等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填写清楚,以便为以后的检修留做参考。技术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有专门的资料室和相关设备,设定专门的资料管理员,定员定编,所有资料必须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学,并有专门的借阅制度。

第四章 大型固定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 大型固定设备主要包括主提升绞车(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绞车和所有提人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和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

第十四条 大型固定设备改变其主要技术性能、结构及其系统能力和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大型固定设备的值班司机和维修工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周期表的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影响安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照《检修周期表》的内容和周期,实行强制性的检修,要严格执行每天两小时检修制度,每年的停产检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检修计划要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和申报:

1.停产检修计划由机电科编制、上报和发至各有关单位;35kv系统检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

2.停产检修计划在检修前五天,由矿机电矿长带领机电科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和安监科分管人员向总部分管领导汇报,停产两天及以上的检修项目要提前15天报张能公司审查;

3.停产检修项目和时间不准随意变动和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分管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检修完毕,设备必须试运转。

4.大型固定设备的关键部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探伤,探伤报告存档备查,对在探伤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七条 合理选用润滑油脂,其型号、牌号和更换周期,要符合设备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须经过化验,压缩机油要经过闪点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 固定设备硐室要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张挂)、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张挂)、交接班制(张挂)、操作规程(张挂)、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领导干部上岗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检查标准和周期、润滑油脂和其它润滑材料的检验制度;主提升机要建立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等。

第十九条 固定设备机房要建立以下记录:

1.设备检查记录 主要记录对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的结果以及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其中主提升系统要记录每天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载设备、天轮、提升机滚筒、制动系统、调绳装置及深度指示器传动部分等维护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亲笔签字;

2.设备检修记录 主要记录设备部件的更换、修复、探伤和电气控制部分的调试、整定数据;

3.运转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主要记录司机每班在交接班时的交接情况并进行交接签字;运转日志记录中所列入的记录项目,凡是有数字显示者,均要真实记录具体数字,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机在接班后要对过卷保护开关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4.干部上岗记录 各分管干部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的每月上岗次数上岗(分管机电矿长至少每月上岗一次,机电科长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岗一次,区队干部、科室管理人员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岗一次,区队主要领导要至少每旬上岗一次),并做好记录,主要记录在上岗时对设备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5.主提升系统还要建立月检记录,由机电矿长每月组织机电科长、分管技术人员等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统月检表”进行检查并填好月检表;

6.要害场所入内登记记录 除值班司机、维修人员以及按规定定期上岗的干部、技术人员外,其余人员进入机房均须登记记录,并有值班司机签字;

7.事故记录 主要记录设备各系统所发生的异常运行状态、各种保护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及处理情况;

8.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主提升装置主要记录每天对《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的电气保护装置等检查、试验和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签字;空气压缩机主要记录安全阀、释压阀、断水、断油保护的试验情况和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主排水泵主要记录水仓高、低水位报警装置的试验和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情况;

9.钢丝绳日检记录 主要记录主提升钢丝绳的悬挂、更换、定期试验日期和维修人员在现场每天对在用钢丝绳断丝数、锈蚀、磨损情况及其位置和其它异常状态的检查情况。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滚筒上缠绕2层或3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有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钢丝绳连接装置必须每半个月打开抽绳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要有检查人员签字。分管人员要定期上岗抽查签字,其中分管技术员不超过七天一次,机电科长不超过半月一次,机电矿长不超过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统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要建立日检查、试验记录 主要记录井上下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日检查试验情况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五章 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

第二十条 每年年初,由机电科编制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计划,报总部机电处,并按计划协助实施。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由总部负责。

第二十一条 固定设备技术测定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技术测定报告由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应测试的设备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机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试,检查验收和测试的内容,必须包括下列项目:

(1)现场拍摄提升机运行速度图;

(2)天轮(导向轮)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无轮缘变形和轮辐弯曲现象;井架的变形、损坏、锈蚀和震动情况;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况;

(3)检查盘式制动器的各部间隙及连接、固定情况,并验算其制动力矩;

(4)测试保险闸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条件验算资料,验算在制动过程中钢丝绳是否打滑;

(5)测试保险闸的贴闸压力;

(6)机械、电气传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情况;各种调整和自动记录装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动作和精密程度;

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解决。

2.主通风机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五年内,如果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也要做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绘制通风机性能曲线。对通风机进行测试的工况点选择,一般不少于10个,且均匀分布。对轴流式通风机,应绘制出风机装置静压特性曲线,对离心式风机,应把全压特性曲线转化为静压特性曲线;

(2)计算出正常运行工况时的静压效率和轴功率。

3.主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水泵性能曲线,应在不同流量值的情况下进行绘制,测点不少于5个;

(2)计算出水泵运行工况下的效率、排水系统总效率和吨水百米电耗。

4.使用中的空气压缩机应每年进行一次测试,要测试压缩机的排气量、各级排气温度、压力并计算出压缩机的比功率和排气效率。

第六章 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二条 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有专职维修工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分管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由分管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反腐层剥落,应补刷反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三条 冬季要天天对立井井筒进行检查,坠冰隐患不排除,严禁提升。

第二十四条 钢丝绳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全矿使用的钢丝绳,新绳到货后,应由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供应科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提升钢丝绳必须经有资质的钢丝绳试验站试验合格后,方可悬挂使用。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副井摩擦轮绞车用的主钢丝绳及平�尾绳、φ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由维修工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磨损必须用专用量具。要将检查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等情况认真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3.连接装置处的钢丝绳必须每半个月拆卡抽绳检查一次,钢丝绳使用到后期或发现断丝较多、发展较快时,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要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4.在钢丝绳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钢丝绳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有记录,如发现异常的突然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5.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2年,平�尾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一年。

6.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为10%;

(3)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为25%。

7.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缩小量提升钢丝绳达到10%时,必须更换。

8.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或直径缩小量超过上述规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9.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10.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第二十五条 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都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的主井不得超过10年;四绳提升的副井不得超过15年。

第二十六条 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用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第二十七条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对副井提升罐笼的防坠器,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第二十八条 信号、操车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种闭锁关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连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井口、井底摇台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要连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2.主、副井从井下信号工发给井上信号工和从井上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以及备用信号装置要灵敏、可靠。井上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

第二十九条 主要通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台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其中一台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起来;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机壳、风门不漏风,不锈蚀。叶轮安装角度要一致,应保持平衡,且无积尘,机电工区至少每年清扫、反腐一次;

2.反风装置的每个机构必须灵活可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通风机的供风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装有防爆盖的井口要封闭严密,防爆门由机电工区负责,每六个月检查维修一次,并留有记录。

3.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由反风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必须有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必须每小时将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

第三十条 压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设备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风,性能要良好;

2.电机和电控设备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和压力调节器要齐全,指示准确,动作可靠;

4.滤风器要至少每三个月清扫一次,空气压缩机的进风管和风包至少每年清扫一次,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压风机工作压力作水压试验。

第三十一条 主排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认真填写检修履历簿存档备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和所有水泵的技术测定工作必须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达到以下要求:

1.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闸阀等要完好、反腐良好,泵体无裂纹,各闸阀使用正常,操作灵活不漏水;

2.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齐全,指示正确;

3.有可靠的引水装置和备用引水装置,并能在5min内启动水泵;

4.水泵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0.5kwh,做到经济运行。

第七章 其它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三十二条 认真执行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施、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操作证,方能上岗。设备操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条 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进行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人员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工程技术人员与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维修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第八章 机电设备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各单位使用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方可领取设备。做到帐、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条 承担设备器材检修的单位未经机电科同意不得发放设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设备,使用单位次日必须到设备组登记报账,补办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机电科每月下达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承修单位要认真履行设备检修计划,入库管理规定,按时完成临时性工作。

1.凡使用机电设备器材的单位均要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送交机修厂及机电工区进行检修。

2.井下、下闲置设备、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内交回租赁站。机电科下达闲置设备通知单之日即为有效。

3.凡申请继续留用的设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机电科备案。

4.设备配件升井后,升井单位要清理好设备配件的表面卫生,按机修厂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机修厂不得经任何理由拒绝接受。

5.机电设备升井后,由机电科质量验收组人员与送交单位机修厂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字,对设备零配件的损坏、丢失情况进行登记考核。同时送交单位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八条 工作面在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后,移交生产之前,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方可同时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特殊条件下,生产单位直接进入工作地点,即具备设备移交手续的条件,不得拒绝拖延签字时间。

第三十九条 各生产单位由于工作地点变化,需要交接设备,矿组织机电科会同移交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在现场检查验收清点无问题后,方或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交出单位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按照机电设备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设备的移交手续必须在当天完成。对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条 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检修的设备,在矿牵头下由机电科各专业组参加会同交接双方清点数量,确认损坏程度办理移交手续。机修厂对损坏设备的考核以机电科出据的设备交接情况为准。

第四十一条 现场使用设备的单位,负责把更换或撤下来的设备在三天内并到机修厂并按指定地点存放,由质量验收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第6篇 物业品质管理员设施设备类工作说明书范例

物业品质管理员(设施设备类)工作说明书范例

1.0目的

明确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熟悉工作流程

2.0范围

适用于__物业物业服务中心

3.0内容

职务名称:品质管理员(设施设备类)

所属部门:品质管理部

职务等级

主要工作保证所负责部分品质工作(设施设备类)正常运行

项目工作职责

1、设施设备类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

2、开展设施设备类日常巡查、内部质量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体系运行中的不合格项。

3、督导电气、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重大故障和安全事故隐患。

4、协助开展工程部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5、协助对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活动,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

6、协助机电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7、督导实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管理工作年度业务总结。

8、负责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

9、督导前期介入、物业验收情况等工作的开展。

10、每季度向经理提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分析报告。

11、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业务例会。

12、完成经理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项目日常工作内容

1、设施设备类体系文件编制和修订。

2、开展设施设备类日常巡查。

3、设施设备类内部质量审核。

4、工程部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

5、协助对工程部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

6、协助各服务中心机电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7、督导实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管理工作年度业务总结。

8、负责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

9、每季度向经理提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分析报告。

10、工程部共有部位设备设施例会。

履行本职责的权力

1、有权对品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有权对违反品质工作制度、流程的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处罚。

3、有权对违反品质工作制度、流程的本部门员工提出处罚建议。

工作关系表

1、直接上司:经理直接下属:部门员工

2、指导、协作部门:服务中心

3、服务对象:部门员工

使用的设备、工具等资源配置表

1、电脑

工作过程中常用的表格和文件

1、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体系文件》和部门操作手册、行政部文件制度。

工作条件与环境

1、宽敞、洁净、明亮的办公室内。有空调设备。噪音<30分贝。

2公司多功能培训教室。有空调设备。噪音<30分贝。

工作计划承诺与要求

1、严格督促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项的整改。

2、对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做到正确合理。

3、对工程部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4、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任务完成率98%。

5、规范本岗位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体系文件执行。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做到及时汇报,无差错。

第7篇 某物业辖区设施设备管理质量标准

物业辖区设施设备管理质量标准

(一)空调

1.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有记录。

2.有机组、设备操作规程,有运行值班工作日志、岗位责任制、岗位工作流程及标准等规章制度。

3.机组、水泵、冷却塔、热交等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4.风机盘管无严重噪音,无滴水;温控开关完好正常。

5.空调机房保持整洁,无积灰、杂物等。

(二)供电(主要指变配电)

1.配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操作维护人员均需持有高压进网许可证。

2.有变配电值班工作日志、交接班制度、巡视记录、人员进出登记等严格的规章制度。

3.定期维修、保养,并由供电局作电气试验,有记录报告。

4.变配电设备运行正常,各开关,仪表、指示灯完好,工作场地整洁。

5.变配电室内应挂有单线一次系统图。

(三)电梯

1.所有电梯必须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全使用证和电梯安全检验报告。

2.电梯保证运行正常,轿厢内干净,通风、照明良好,设施信号正常。

4.电梯由专业队伍保养、维修,运行修理有记录。

5.电梯发生故障,修理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修,电梯运行修理应做好记录,备用电梯随时能开。

6.电梯二十四小时服务,监控室要加强监视管理并认真填写监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四)供水、排水

1.供水系统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水箱;无二次污染发生,卫生部门检查符合标准,有工作记录。

2.饮用水过滤、消毒,定期保养,并作记录。

3.水泵运行正常,定期保养,无漏水、漏油,有检修记录。

4.用水有计划,按时抄录水表读数。

5.各种排污管道无堵、无漏,排污符合环保要求。

(五)房屋的管理与维修养护

1.外观完好、整洁、美观,无妨碍市容和观瞻的装修和搭建;顶端无违章广告牌和其他装置。

2.大厅或各楼层门厅有统一制作的入驻单位标志牌,有明显的引路标志或示意标志;大厅、门厅等公共部位管理有序,无乱贴、乱挂、乱堆现象。

3.房屋的完好率达到98%以上。

4.房屋修理有报修、回访记录;零星小修、急修的及时率达95%以上,返修率不高于2%,并有回访记录。

5.房屋档案齐全,包括产权清册、房屋维修养护记录等档案动态。

第8篇 物业管理手册-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手册: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1、目的

提供和维护为实现服务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及工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实现服务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控制。

3.2各部门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控制。

4、程序

4.1基础设施设备的确定

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场所、健身娱乐场所、配电房、设备机房等)、服务设施(软硬件及管理网络、通讯设施、运输设施、水电气供应、道路及排污管线等)、支持性设备和工具(如维修用的设备和工具等)。

4.2基础设施设备的验收

4.2.1物业验收小组对项目交接设施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4.2.2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对采购的设施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填写《设施设备及资料交接清单》,并作好备存。

4.2.3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大中型维修工程进行监管并负责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鉴定评卷》存档。

4.2.4交接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验收小组与开发商协调处理;采购设施设备或公司大中型维修工程验收不合格,管理部、工程部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施设备及资料交接清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3设施设备的登记建帐

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设施标示卡,规定设施责任人,工程部负责配合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4.4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4.4.1根据需要,相关操作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工种,要求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国家授权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4.4.2工程部制定《设施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规定保养项目、频次。物业服务中心根据要求执行,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报工程部,工程部将《设施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整理入档并作为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

4.4.3工程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下年度的《设施设备年度检验、检测计划》发至各部门,

在计划日期7日前通过办公平台通知检测单位和受检单位进行检验、检测,并将结果登记在《设施设备管理台帐》上。

4.4.4日常运行中发现的故障由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维修,并填写《设施设备检修单》;无法排除的故障,工程部协助处理。

4.4.5现场使用的设施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4.4.6对工作环境的管理由在该场所工作的相关部门管理,确保适宜的工作条件。

4.5设施设备的报废

4.5.1对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设施,由使用部门填写《设施设备报废单》报工程部、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废。

4.6工作环境

公司各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确定并管理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的人和物的因素,根据服务作业需要,负责确定并提供作业场所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

4.6.1配置适用的办公用房。

4.6.2配置必要的空调、消防器材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和职业卫生、安全。

4.6.3工程部对供水、电、暖设施进行控制,确保员工服务符合劳动法规的要求。

4.6.4为业主提供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5、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设施设备及资料交接清单》jw/jl-6.3-001

6.2《设施设备检修单》jw/jl-6.3-002

6.3《设施设备报废单》jw/jl-6.3-003

6.4《设施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jw/jl-6.3-004

6.5《设施设备年度检验、检测计划》 jw/jl-6.3-005

6.6《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jw/jl-6.3-006

6.7《送检任务单》 jw/jl-6.3-007

6.8《验收鉴定评卷》jw/jl-6.3-008

6.9《公共设施日常保养记录表》jw/jl-6.3-009

6.10《公共设施日常巡查记录表》jw/jl-6.3-010

6.11《高低压配电设备运行记录表》jw/jl-6.3-011

6.12《供水设备运行记录表》jw/jl-6.3-012

6.13《溴化锂机组中央空调运行记录》jw/jl-6.3-013

第9篇 物业创优资料目录之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一、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1、公共设施设备台帐

2、设备标识卡

3、共用设施实景(现场相片)

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1、共用设备设施月检查表

2、发电机房运行记录

3、水电技术领班岗位职责

4、水电工岗位职责

5、土建维修组长,岗位职责

6、土建维修工岗位职责

三、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1、小区实景(现场相片)

四、排水、排污管理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1、化粪池吸污记录表

五、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1、路面井盖相片(现场相片)

2、维修作业道路警示牌相片

六、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梁;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事故处理方案

1、本小区无二次供水系统(属于直供水)

2、停水停电通知颁发及反馈流程图

3、停水通知单

七、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1、发电机房养护记录表

2、设备检查检测记录表

八、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本小区属多层洋房,无电梯)

九、三北地区,冬季供暧室内温度不低于16℃

(本小区不属于三北地区)

第10篇 物业创优达标共用设施设备管理项自检说明

创优达标共用设施设备管理项自检说明

博盈__广场是由北京__集团__兴建的高档智能化写字楼,委托荆州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广场在规划中考虑最佳的容积率和绿化率的同时,配备了完备的共用设施设备。

广场采用智能化、环保型功能系统设计理念,配备有:绿色环保供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三菱高速电梯;国际、国内直拨虚拟网电话系统;光纤接入宽带互联网络;分点式、集中电视安全、消防监控系统等;对各区域的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负责联防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标准、岗位职责,做好定期巡检,月度、季度、年度检修计划,值班检修记录完整全面,设立专门档案员 ,负责管理各种装修、维保、检修管理档案,记录、执行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

广场设有通讯、闭路电视和防盗报警监控中心。与荆州电信合作的数据、有线电视和电话三网合一系统,一次铺设入户,给业主带来极大方便。业主入驻后只需在物业管理处登记,由物业管理处代办手续,一天即可开通上网、电话、有线电视入网等,充分体验信息化带来的便利。此外,广场的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全方位的三层安全防护:一层,红外线周界防护;二层,广场大厅等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及外围通道闭路电视监控和录象记录,设立专职保安24小时值勤,实行封闭式、凭证出入管理;三层,广场内区域巡检对讲、消防监控系统。

管理处代收代寄,递信送报到各租户,大大方便了客户。针对广场小、电系统和大量设施设备,管理处制定了系统的设备管理规范,机电设备、给排水系统等进行集中管理、计划维修。目前,广场内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其用途的现象。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修严格按规定进行,且都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广场室外管线,包括供电电缆、电视线、电话线、电脑线,都统一入地,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排水、排污管理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备完好、无漏水、无污染。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广场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总体来看,广场一切设施设备管理良好,运行正常,未出现一起因管理责任引发的事故,事故率为零,设备完好率为100%。

第11篇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检修保养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助理主管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2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的管理。

3.3 技术部门和设备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4 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5 安全科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6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 控制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青铜峡市瑞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b.《青铜峡市瑞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4.1 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 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 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 设备采购

4.2.1 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2.2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 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 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 设备动力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 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 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 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技术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 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4.3.6 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须完整恢复。

4.3.7 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

4.3.8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

4.3.9 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喷淋装置、防火设施、处理回收装置。

4.4 特种设备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4.4.1 每年大修计划中应制定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4.4.2 特种设备使用必须办理使用证。

4.4.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4.5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4.5.1 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校定、检验计划,并记录。

4.5.2 制定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维护保养。

4.6 电气

4.6.1 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时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4.6.2 电气设施检维修、停送或倒闸操作,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6.3 临时用电必需办理用电申请,其用电设施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要求。

4.6.4 电气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4.7 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4.7.1 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通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4.7.2 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7.3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a.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b.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7.4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和技术部门,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 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a.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c.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4.7.6 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反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7.7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4.7.8 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应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5相关文件、记录

5.1《安全设施台账》

5.2《安全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第12篇 设施设备安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作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生产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及其它机械设备。

三、 定义

1. 生产设备:指生产工艺使用到的所有设备。

2. 压力容器:指空压机、储气灌。

3. 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消防栓等。

4. 其他设备:指以上三种设备施之外的所有设备。

四、原则

1.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安以下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维修保养方可使用。

3.所有设备设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机挂牌。

4.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格安以下要求进行,凡违反要求将进行相应惩罚。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职责

1.生产设备

1) 设备维修保养点由部门主管与机修共同确定,并列入设备维修护养表内。

2) 由各部门机修工对生产设备进行故障维修,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不能维修的设备及时报行政部,进行外发处理。

3) 在使用过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4) 机修员不能修理好的设备,外发或聘请外面师傅进行维修处理。

2. 压力容器

1) 空压机与储气灌在推荐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超过年限必须报市场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定期检测由安全主任负责,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确保设备在安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3) 由电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养项目见设备维护保养表格。

4) 每天开关前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使用完后对设备的相关部位进行保养,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5) 如设备发生故障,应报相关资质单位维修处理。

3. 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1) 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员,对本部门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班前检查,不作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任。

2) 消防设施每月的定期检查由各部门负责,并作好相关记录,发现在不合格,及时更新维护;

五、设备设施维修及职责

1.生产设备

部门使用人员在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立关电源,并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当电工检查后无法维修后,由行政部外发进行维修。如果外发维修无法维修或成本过高,将考虑是否报废处理。

2.压力容器

1) 压力容器当发出故障时,必须由外面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2) 压力表安阀当发生故障损坏时,必须重新购买新表阀,同时,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量局检测过后方可安装使用。

3.消防设施

1) 新购置的4kg干粉灭火器必须在5年以内进行一次检测,充装过后的灭火器,必须两年进行一次检测。灭火器使用超过10年或瓶身锈透及其它损坏必须强制报废,

2) 消防设施日常与每月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情况,由安全主任统一更换部件或外发维修,如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进报废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八.附件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第13篇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检测维护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四、程序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第14篇 机械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3)、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4、设备设施购置

(1)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第15篇 设施设备(出厂、入库、安装)验收报废管理办法

1、设备和设施的选型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选用的设备、设施必须是国家或本公司定点厂生产的性能先进的合格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购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等,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2、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设备和设施,投入使用前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单位要提前提出验收申请。

3、设备和设施安装前,安装单位要提出安装申请和计划,编制施工规程并经运输、机电等单位审查会签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使用,并要有书面的验收记录。

5、对运输设备(矿车、人车、机车)的报废,由矿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机电机运队、机电机运队、机电科、经营部、调度下管参加,建立鉴定验收制度,由区队和专业建挡备查。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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