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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查看人数:92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确保企业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预防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包括哪些方面

1. 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获取:定期更新和整理适用于企业的法律法规清单,确保所有相关法规的及时获取和理解。

2. 法规遵从性评估:对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合规行动计划。

3. 法律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减少因不熟悉法规而导致的违规行为。

4. 法律咨询与顾问:建立与专业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5. 法规执行与监督:设立内部监控机制,定期检查法规遵守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 法律风险防范: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降低可能的法律纠纷。

7. 法律事件处理:对发生的法律事件进行妥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调解等。

重要性

1. 保障合法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避免因违法而遭受罚款、吊销执照等严重后果。

2. 防范风险:通过合规管理,可以预防潜在的法律纠纷,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和商业秘密。

3. 提升信誉: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能赢得社会信任,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市场拓展和客户关系维护。

4. 优化决策:法律意见能帮助企业做出明智的商业决策,避免因决策失误带来的法律风险。

5. 员工教育:通过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方案

1. 建立法规遵从性团队:由法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法规的搜集、解读及企业内部的合规工作。

2. 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法规责任,规定违反法规的处罚措施,形成书面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3. 定期审计:设立年度或季度的法规遵从性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改进。

4. 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法规遵从、提出改进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鼓励全员参与法规管理。

5. 评估与调整:定期评估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效果,根据法规变化和企业实际进行适时调整。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从而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稳健发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本我厂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对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和符合性评价的控制。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获取、识别、更新我厂适用的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负责汇总登记更新,并将最新适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2管理层代表负责组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价

4.管理要求

4.1获取方法:

安全科每半年与政府相关安全部门进行沟通,获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最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专业性报刊杂志、网络信息、咨询机构等渠道补充,以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为最新有效版本。

4.2识别、确认

安全科获取到新的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后,针对我厂的经营活动、服务状况进行识别和确认。识别其有效性,确认其适用性,确认的依据为我厂实际情况、我厂的风险清单、化工行业特点、相关要求等,并填写《法律、法规符合性调查表》,并报综合科备案。

4.2登记更新

安全科负责将确认后的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纳入我厂《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批,由此涉及到其他文件修改和调整的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

4.2传达、培训

安全科负责将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下发至相关的使用场所,并组织培训工作,具体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执行。

安全科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并负责将本我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4.5信息、反馈

各部门负责将最新从外部获取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通过信息交流的方式反馈到安全科,经过识别其有效性,确认其适用后,报综合科进行登记更新。

4.6保存、查阅

安全科负责保存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文本,需要时各部门可到安全科查阅。

4.3符合性评价

4.3.1我厂每年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员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一次评价,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12个月,正常情况下,在企业自评前进行,特殊情况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可适时增加评审的次数。

4.3.2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

4.3.3对在评价出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不符合情况,管理者代表、安全环保科应明确责任部门。

4.3.4责成责任部门针对不符合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安全科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确保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4.3.5本我厂定期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我厂进行安全评价,以实现方针中所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承诺,避免潜在的法律责任。

第2篇 物业管理手册-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手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为及时获取和识别出适用于本公司与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获取、确认和汇总适用于公司活动及服务中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对其进行登记、更新和传递。

3.2各部门负责收集其职权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品质部。

4、程序

4.1获取范围

4.1.1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能源、资源、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河南省、郑州市发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4.1.3其它要求

4.1.3.1与顾客的协议

4.1.3.2非法规性指南

4.1.3.3与政府机构的协议

4.1.3.4行业协会的要求

4.1.3.5上级机关发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4.1.3.6本公司对公众的承诺

4.1.3.7本公司的要求等

4.2获取途径与方式

4.2.1购买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合订本,获取河南省已经颁发的有关资料,摘录相关内容。

4.2.2从上级有关部门及专业报纸、杂志、出版社、图书馆、cd磁盘等媒体上获取有关法律及其他要求。

4.2.3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获取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

主要查询的网站有:

中国环境保护网

中国环境标准网

新浪网

搜狐网

商都信息网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4.3识别、填写、确认

4.3.1品质部每年12月底以前识别出其所适用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它要求。

4.3.2品质部在获取到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应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服务状况进行识别和确认。确认的依据为:公司的实际状况、识别出的环境因素、相关方的要求、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公司的要求等。

4.3.3品质部根据确认的结果编制出《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4传达、培训

4.4.1品质部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和必要的内容或文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发放文件、网上公文、会议等形式传达到各部门和有关相关方。

4.4.2各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时,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

4.5保存、发放

4.5.1品质部妥善保存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4.5.2品质部将确认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受控文件的形式,复印、发放到各相关执行部门,各相关部门建立部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和文本并妥善保存。

4.6跟踪、更新

4.6.1品质部采用互联网查询或采取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的方式,进行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性的跟踪,并根据跟踪结果,修改、增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执行《文件控制程序》中有文件更改的规定。

4.6.2品质部通过发放文件、网上公文、会议等形式将更新信息传递给员工和其它有关的相关方。

4.6.3由此涉及其它文件的修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7公司在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及培训、运行控制、绩效监测、合规性评价等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jw/jl-5.4.4-001

第3篇 公司管理手册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公司管理手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确定并以便遵守公司管理体系运行使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和确认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办公室负责识别、确认和控制管理与与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协助办公室识别、确认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等。

4、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范围:

a)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制度、标准等;

b)适用的地方政府法规、标准、细则、管理办法、通知等;

c)与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要求。

4.2公司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a)订阅报刊、杂志、书籍和网上查阅等;

b)与环境管理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联系;

c)与环境管理的专业机构和咨询机构进行信息交流。

4.3办公室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函、网络、会议等方式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分析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交管理者代表批准。

4.4办公室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放到相关部门或相关方使用,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5针对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办公室应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公司的环境因素,对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检查环境因素是否有识别不全的现象,防止出现遗漏,同时在判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时,必须充分考虑法律法规要求。

4.6办公室负责跟踪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如修订、换版或作废信息,及时更新公司内过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将作废文件收回,标注作废印章。

4.5办公室根据公司员工法律法规掌握程度,安排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培训,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北京___公司

第4篇 公司产品法律法规管理工作程序

公司产品法律法规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使本公司所生产之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特订立本程序。

2.范围

有关本公司产品之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均属本程序管理范围。

3.权责

3.1 营业部

营业部负责向客户搜集并获得其自订的符合本公司产品之标准,及销售地有关本公司产品之法律法规。

3.2 工程部

工程部负责依据外部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标准,以及搜寻本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3iso文控中心

负责对营业部、工程部搜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资料之保管工作。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 法律法规需求鉴定作业流程图见附件一。

5.2 营业部及工程部应在每年的1月份;7月份分别进行搜寻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之工作,以掌握最新的有关方面资讯,并根据搜寻结果填写 <法律法规查核表>。

5.3 工程部应将获得的最新资讯,经整理注释后交付iso文控中心,依照《文件与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归档管理。

5.4 工程部依据外部搜寻获得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并结合公司之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之相关标准。

5.5 如不需要进行转换,则交付iso文控中心,依照《文件与资料管理程序》发至各部门直接使用。

5.6 质量记录之管理,依据《质量记录管理程序》进行。

6.相关文件

6.1 文件与资料管理程序

7.使用表单

7.1 法律法规查核表

8.附件

8.1 法律法规需求鉴定作业流程图

附件一:法律法规需求鉴定作业流程图

第5篇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办公室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部门进行发放。

3.文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aq---为安全化工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确定分发部门,文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借阅法律法规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一、相关记录《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bzh-01《文件收/发登记表》aq-bzh-02《重要文件一览表》aq-bzh-03《文件补发申请单》aq-bzh-04《文件销毁申请单》aq-bzh-05《作废文件清单》aq-bzh-06

二、附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第6篇 公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于公司获取、更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获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新的法律、标准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环保科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3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

3.5各部门单位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科。

3.6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写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8安全环保科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安全环保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环保科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3安全环保科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全环保科每年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全环保科及时将适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环保科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4.6.1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安全副总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第7篇 化工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管理制度

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安全部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安全主任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单位进行发放。

3.文件管理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件管理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aq---为a化工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安全主任确定分发部门,文件管理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安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安全主任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件管理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件管理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件管理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件管理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安全主任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

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件管理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件管理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安全主任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件管理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法律法规的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从安全部借阅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六、相关记录

《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ab-b01

《文件收/发登记表》aq-ab-b02

《重要文件一览表》aq-ab-b03

《文件补发申请单》aq-ab-b04

《文件销毁申请单》aq-ab-b05

《作废文件清单》aq-ab-b06

七、附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第8篇 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监理责任规定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主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各级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设备的检验检测、劳动保护、事故报告以及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等作出了法律约束。除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外,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方面对监理企业没有明确规定。

2、《建筑法》

除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制度建立外,还规定了涉及单位、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未涉及监理单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涉及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尤其徒刑,并处罚金。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四条 建设单位、涉及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馆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检验检测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许可、核准、登记,由两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未涉及监理单位管理责任。

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行政处罚法》等均未涉及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二、部门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其中规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列举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比。注意《办法》规定的是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而不是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

2、《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4、《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 监理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监理单位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2) 监理单位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 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5、《四川省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二、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查合格,有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八)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重大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二)监理单位应参与总包单位组织的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检查,并对总包单位开具的隐患整改单机整改情况予以确认。

(三)凡被列入监控范围的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经常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沟通信息,每月将由监理签证的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确保重大危险源施工的信息畅通。

(四)。。。。。。检查监理单位旁站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接轨予以公布或通报,同事上报省建设厅。

6、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9篇 冶金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要求管理办法

冶金公司员工法律法规意识与其他要求管理办法

为提高全员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企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程。

二:普及方法:

各分公司、职能部室要充分利用板报、矿山安全、班前班后会、安全生产例会,知识竞赛、手机短信、通勤车视屏、散发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向员工广泛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行业标准、企业管理制度,从而达到全员遵纪守法、按章操作,杜绝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目的。

三:对员工认知程度的识别方法

1、每年要进行一次全员法律法规考试,了解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

2、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以技能抽查和问卷调查为形式的普查,了解员工的业务水平、应急能力,和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

3、每月初对上月发生或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评估,找出问题的根源,制订改进方式和措施,杜绝同类问题的产生。

四、提升计划及措施

1、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制时要将制定员工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

2、根据季度调查、月度分析随时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和措施并及时实施。

3、每年要组织或聘请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法律法规意识培训、考核。

4、建立有效的信息平台,了解员工的需求,利用《矿山安全报》与员工进行广泛宣传和沟通。

五、跟踪管理

1、安全信息科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基层搜集了解法律法规的普及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

2、对员工反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督查追究科在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

3、安全信息科和督察追究科要根据公司和分公司的工作计划、措施进行督查了解,确保企业政令畅通。

4、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应付支差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交经理办处置。

六、绩效评估与措施改进

1、安全技术科要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采取随访、问卷调查、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2、标准化办公室要根据债效评估结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和建议,修订或完善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促进企业标准化建设。

2、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

一: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制度

1、公司设立公开电话(电话号码为)和并在各分公司设立建议箱,全体员工或社会各界如发现我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地方法令、条例、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相抵触、不完善或政令不畅的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开电话或意见形式反映。

2、职工将在工作中有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不理解,或要求什么法律法规咨询可以通过班前、班后会或向《矿山安全报》报投稿提问,公司将指定相关人员或部门予以详细解答或在矿山安全开辟专栏予以讨论。

3、每月要对员工或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识别和评审作为更新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资料。

4、经理办每半年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依法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一次内审,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不衔接、不完善的的要进一步进行评审和更好完善,

5、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管理部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收集、汇总、解答员工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疑难问题和建议。

(2)每半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内审。

(3)向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提交内审结果并提出改进更新意见。

(4)负责下达更新后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发并负责跟踪调查其实用性。

(二、)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耐心详答,做到有问必答,自己无力解答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每年6月30日前对前半年员工或外界人士反映问题及处理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做好内审前期性工作。

(3)对本部门的相关资料要分类归档妥善管理,保证资料的连贯性。

2、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融入到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一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是要严格《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中要体现有关法律的主要条款并注明出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得以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在制定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在经营生产过程和安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四、每年度要进行全员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培训,让广大员工明确自身的权益和义务,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五、要充分利用板报《矿山安全》、班前班后会、员工手册、手机短信、视频、传单等形式向职工广泛宣传已识别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政策法令。

六、部门及人员职责

2、4评审与更新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评审与更新制度

一、各级领导及职能部室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文件等途径随时了解事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的动态。

二、当了解某一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向经理办公室反映,经理办公室通过向上级咨询、订购等方法在短时间内获得变化后的范本。

三、根据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更新企业所适用法律法规的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旧对比学习掌握变化内容及其内涵。

四、依照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更新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时融入标准化管理制定。

五、参加2.1相关程序的贯彻执行。

第10篇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该遵守的、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识别、获取、应用、更新的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体系所覆盖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2企业管理部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识别、获得、更新、传达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4.3生产技术部是质量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4.4能源环保部是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4.5安全管理部负责是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4.6各单位负责确认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清单,并传达到相关岗位和有关的相关方;负责将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递到相关主管部门。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法律、法规的收集范围:

a)国际公约;

b)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c)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d)行业标准;

e)与政府机构、顾客、社区等的协议;

f)对公众的承诺及公司的要求。

5.2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

a) 各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

b) 向地方主管部门联系,得到最新版本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c) 根据标准发行信息去标准发行单位购买;

d) 从相关报刊、杂志、媒体中获得;

e) 从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查询下载;

f) 咨询机构提供。

5.3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方式:

5.3.1各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随时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的更新。

5.3.2 每年度由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询问上级有关单位近期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动情况。

5.3.3 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不定期到标准发行单位购买、上网查询、与咨询机构联系,获得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5.3.4 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法规主管部门。

5.4 对于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有不完全理解和疑难之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负责向有关单位询问,得到正确的解释。

5.5 对于通过以上方式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识别出适用部分,填写《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获取记录》并报送企管部。

5.6企管部依据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上报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获取记录》,编制公司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按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5.7各单位按照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形成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5.8 每年二季度由企管部牵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对已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评审,适时更新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管理者代表予以审批下发。各单位按照更新后的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并对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更新。

5.9企管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获取记录》中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变更情况,及时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予以补充、更新。

5.10 各单位应将法律、法规的应用和更新等有关信息及时传达给员工和接洽的相关方,传达方式可采用教育培训、告知、文件下达、合同协议等适宜的方式。

5.11各单位应将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岗位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列入培训计划。

第11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获取、识别适用于本本企业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评审、更新并传达给有关人员及相关方,实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各项管理制度中的融入,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适用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等方面的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70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22〕128号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负责获取、识别、评审、更新、传递与本企业相关的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各部门负责识别和获取业务相关的安全法规,并汇总到公司生产部。

4管理要求

4.1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内容包括:

4.1.1 国际公约和条约: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

4.1.2 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4.1.3 法规: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

4.1.4 部门规章:国务院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公司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4.1.5 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1.6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告等其他要求。

4.2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

4.2.1 从计算机网络上获取;

4.2.2 从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获取颁布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2.3 从专业出版社、发行机构、专业报刊杂志上获取;

4.2.4 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咨询机构获取;

4.3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融入

4.3.1将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融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

4.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将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融入到由本部门负责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当中。

4.3.3 当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应及时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内容对原规章制度不符合条款进行修订。

4.4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评审与更新。

4.4.1公司生产部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管理规定适宜性和有效性的评审,评审结论应形成记录。凡符合要求的,通过完善体系制度文件予以保持,不符合的应及时更新,并将过期和作废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从《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中删除。

4.4.2 公司生产部应该及时更新《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和文本,并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

4.5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传达

4.5.1 收集的法律法规文本通过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等方式下发。

4.5.2 重要的法律法规内容通过宣传栏、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传达。

4.5.3 依据相关方要求将相关法规文本传递给相关方。

5记录

5.1 《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2《合规性评价记录》

5.3《合规性评价报告》

6 附录

本制度解释权属:___公司。

第12篇 烧结厂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烧结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该遵守的、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识别、获取、应用、更新的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烧结厂所覆盖的活动。

3. 职责

3.1 厂长负责批准烧结厂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 综合办公室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识别、获得、更新、传达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3.3 机动科、生产科是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4 安全科负责是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5 各单位负责确认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清单,并传达到相关岗位和有关的相关方;负责将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递到相关主管部门。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法律、法规的收集范围:

a)国际公约;

b)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c)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d)行业标准;

e)与政府机构、顾客、社区等的协议;

f)对公众的承诺及公司的要求。

4.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

a) 各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

b) 向地方主管部门联系,得到最新版本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c) 根据标准发行信息去标准发行单位购买;

d) 从相关报刊、杂志、媒体中获得;

e) 从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查询下载;

f) 咨询机构提供。

4.3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方式:

4.3.1各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随时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的更新。

4.3.2每年度由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询问上级有关单位近期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动情况。

4.3.3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不定期到标准发行单位购买、上网查询、与咨询机构联系,获得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4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法规主管部门。

4.4对于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有不完全理解和疑难之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负责向有关单位询问,得到正确的解释。

4.5对于通过以上方式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识别出适用部分报送综合办。

4.6综合办公室依据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上报的内容,编制公司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厂长批准后,按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4.7各单位按照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形成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4.8每年二季度由综合办牵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对已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评审,适时更新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管理者代表予以审批下发。各单位按照更新后的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并对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更新。

4.9 综合办根据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及时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予以补充、更新。

4.11 各单位应将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岗位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列入培训计划。

第13篇 工贸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认识和了解与本公司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建立获取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等活动。

三、机构与职责

3.1各部门负责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更新,并建立部门法律法规清单台帐,归口于办公室归档。

3.2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并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办公室负责建立、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台帐和文本库,负责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信息的归档保存、借阅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 获取途径和时间

4.1.1由安全管理部门定期通过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各级政府及服务机构等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管理部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以便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 识别和评审

4.2.1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财务部门、生技部门、办公室门等共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识别依据:

① 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

② 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

③ 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制造、管理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评审确认,对确认结果编制《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4.2.3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3更新

4.3.1 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 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 安全管理部门须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通过下发或组织教育方式及时传递到部门员工中间。

4.4.2 关联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或通过部门会议、班组会议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

4.4.3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类似执行情况的检查、符合性评价、整改过程,须保存相应的记录。

4.4.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符合本单位的的法律法规清单,重点查看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包括即将实施的,也要提前列出);公示法规目录和文档查询途径及方法,以便检索、查阅;更新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目录清单(台账)和文本库(含电子版)。

法律法规清单内容:

企业法律法规目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宪法;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例);

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政府规章;

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共同遵守的惯例,还有客户或供应方的要求,甚至要满足周边社会性需要等。

4.4.5办公室对废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种技术资料及时进行处理,列出清单。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停止使用,防止误用。

4.5 贯彻执行

4.5.1 安全管理部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4.5.2 各部门、车间将本部门、车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5.3 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4 公司通过绩效评定、内部审查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5.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第14篇 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更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规范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传达、更新等各项活动的管理,保持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科负责向各科室、各施工队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队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安全科负责编写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1.2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1.3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1.4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五、获取途径

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3.从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六、登记与识别

1.根据项目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七、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各科室、各施工队。

6.各科室、各施工队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并将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

7.安全科负责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科负责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科室、施工队,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各科室、施工队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相关岗位人员手中,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15篇 化工企业法律法规评价管理制度

企业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宣传、培训,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使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

1.法律法规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

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的信息。获取的渠道、方式和时机一般为上级发文、通知;外出开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带回的文件和材料;兄弟单位及周边单位发生事故的通报;从互联网上获取等。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每年整理一次,并进行更新。并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公司办公室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科、生产车间等对从业人员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方面进行宣传和培训。

2.符合性评价

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法现象和行为。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室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如下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4)安全检维修制度;

(5)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6)防火、防毒、防爆制度;

(17)消防管理制度;

(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总工办必须组织生产车间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以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5.管理制度修订

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并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有效版本。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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