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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05 10:28:02 查看人数:43

企业标准管理制度

第1篇 企业标准制订、修订实施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制订修订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企业标准化工作,规范公司企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准化法》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企业主导产品生产必须有依据,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特制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实施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1.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2.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需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4.工艺、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5.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三条 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制(修)订的企业标准,包括企业军用标准。

第二章 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原则

第五条 企业标准制(修)订的原则:

1.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公司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满足循环经济发展

的要求;

2. 该项产品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的企业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 制定的企业标准要以顾客关注为焦点,既要体现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并尽可能满足顾客的需求,又要便于组织检查验收,尽可能考虑不增加生产成本或检测成本;

4. 凡属开发新产品的项目,在新产品开发立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将该项目所需配套的检测方法研究列入新产品研究内容中。新产品开发项目鉴定时,应提交该产品的技术标准和相配套的检测方法。

5. 通过鉴定的新产品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由科技部及时转交生产质量部,生产质量部以此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依据。在新产品开发项目鉴定后半年内由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生产质量部下达相应的“企业标准” 制定任务。

6. 对现有产品仿制的项目,可用国标、国军标、行标加以规范的,在项目鉴定时,可以不再制定技术标准,但必须提交对该产品的“适用标准的书面说明”及配套“检测方法”。

7. 对尚无规范的新老产品,各部门必须于每年的10月底将尚无规范的产品名细表报生产质量部,由生产质量部分批统一组织相应“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审定工作。

8. 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参与制(修)订企业标准和提高标准评审的专业性,标准审定会采用专家评审制,一般由该行业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以提高标准评审的专业性。

9. 修订的企业标准自发布实施之日起自动代替原标准。

第六条 企业标准的编写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有色金属工业国家、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编写。企业军用标准的编写按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写。

第三章 企业标准制(修)订程序

第七条 各部门于每年10月底之前将本部门下年度需要制(修)订的企业标准计划(包括标准名称、制定或修订、标准起草人、工作内容、进度安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生产质量部。

第八条 生产质量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汇总,经与科技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批准,于下一年一月底之前下达制(修)订任务书。

第九条 对于需制定产品标准、分析方法标准的科研项目,由科技部在项目立项后,书面通知生产质量部,由生产质量部负责组织制(修)订标准。

第十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生产质量部可临时下达公司急需制(修)订的标准项目。

第十一条 生产质量部根据工作进度的安排,一般在六月底对各项标准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标准草案稿完成后,由标准起草人提交生产质量部,生产质量部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由生产质量部反馈给起草人,起草人修改完善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起草人正式提交生产质量部,并由生产质量部组织专家召开审定会进行审查,标准起草人必须按照按审定会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在审定会召开一个月后完成报批稿上报生产质量部进行审核。经生产质量部审核合格后,由生产质量部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发布、实施,产品标准报标准化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企业标准的使用

第十三条 企业标准贯穿于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作为生产、检测、验收、供货的依据,在公司内部必须严格执行。若公司以外的人员或单位需借阅或复制,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生产质量部负责人批准,在生产质量部登记后方可提供。

第五章 企业标准制(修)订费用

第十四条 标准制定完成后,由公司对每项标准的起草人给予300元~400元的标准制订劳务费或视具体情况下拨一定的制(修)订经费,如果是修订标准则根据标准实际完成情况以及标准起草人工作量大小在制定发放标准基础上酌情发放。标准化评审专家的评审费由公司按评审标准50元/项计发。

第十五条 企业标准制(修)订任务必须按进度完成,如当年度确实不能按期完成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滚动进入下一年度继续进行,待标准制(修)订完成后再下发标准制(修)订劳务费。

第六章 企业标准制(修)订的考核

第十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逐步建立本部门的产品标准(检测中心应积极开发或制订相应配套的分析方法标准),三年内消除产品生产无标准的情况,并以此作为岗位 目标之一。

第十七条 各部门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公司各部门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按《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并同时代替zg-01-200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实施细则》及_/spm―gl―15―2001《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本实施管理办法由生产质量部负责解释。

企业标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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