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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6篇)

发布时间:2022-04-07 16:52:01 查看人数:56

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第1篇 正大房地产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河口房地产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公司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管理原则和部门

1. 公司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配备电脑系统。

2. 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3. 综合管理部为计算机系统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规划、指导、实施、运行和维护等各种工作。

第二条:计算机系统选取及采购

1.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计算机主机系统(不包括周边设备)的运行周期暂定为7年。

2. 因工作需要更新、新增计算机、硬件设备以及软件系统的(包括周边设备,如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等),均应由部门提出申请后,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部统一购买或处理。

3. 系统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第三条:计算机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1. 授权综合管理部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计算机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管。

2.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供电、网络和计算机设备,不得私自拆装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3. 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公司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4. 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自行安装和开发编制各类软件。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先提出申请,并会同综合管理部确定具体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协调落实,进行自行编制或购买。

5. 凡由综合管理部提供的各类软件,在工作中如需进行调整、修改或升级,应及时与综合管理部联系,由综合管理部协调实施,不得自行修改源程序。

第四条:日常维护

1. 使用人员应遵守“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工作环境干燥和清洁,定期进行除尘等卫生工作。

2. 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做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派人解决。

3. 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为确保信息资料的安全拷贝,首先要防止遗失和破坏。

4. 综合管理部应作好系统的病毒防治工作,每月对每个部门的电脑进行病毒查杀和系统维护检查,以确保每台电脑的正常使用。

5. 一般故障综合管理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需送出维修的,应在72小时内完成。

第五条:安全保密

1. 未经授权,不得通过各种方式非法获取密码,侵入不属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数据区域,进行非法操作,不得任意篡改服务器信息。非网管人员,不得私自修改本人及他人计算机系统的网络、安全设置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法令、法规处理。

2. 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经授权使用网络的用户,如发现密码遗失或失窃,应速与综合管理部联系,及时更换密码。

3. 需经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的保密资料。相关人员应明确其申报范围或提示。

4. 所有员工对保密信息应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5. 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进入重要应用软件(如人力资源系统、技术质量系统、财务系统等)的账号密码。暂时离开时也应退出程序,以防他人在无意间修改重要数据。如发现密码丢失或被窃取,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尽快更改密码。

6. 严格遵守“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的规定。传递涉密信息的电子介质应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打印、复印、传真涉密计算机中的资料。涉密计算机外出维修要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包括卸除硬盘,业务人员现场监督维修等)。维修过程中换下的涉密载体需带回单位履行相关手续后销毁,禁止将旧件抵价维修或随意抛弃。

7. 如确有工作需要,外来人员需携机入网的,应有网络管理员的批准并在其指导下,进行网络安全配置,由指定端口入网。

第六条:电脑病毒的防治

1. 凡需引入外来软件及电子资料文档的,必须先经过防病毒处理,方可入网。

2. 使用人员应使用综合管理部提供的防护软件,随时查杀。不能杀除的,需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处理各类病毒和木马。

3. 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本机中贮存外,还应备份到其它存储介质,必要时由管理员进行光盘刻录,以防遭病毒及其它破坏而遗失。

第七条:上网管理

1. 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上班时间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电影、聊天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操作,部门应将其视为考核的一部分,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如发现员工有类似行为的,先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情节恶劣者,授权综合管理部关闭其电脑的上网端口及其它附带功能,并对其做出处罚。

2. 禁止利用公司网络运行黑客程序或密码破解程序,禁止用bt下载任何档案或文件。

3. 不得利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遵守国家互联网络管理规定。

第八条:人员培训

公司计算机操作人员均应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但以内部自我培训为主,由综合管理部提供教材及指导。如确需进行专业培训的,应由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落实。

第2篇 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

1. 目的

随着计算机应用工作的不断深入,计算机网络建立的自动控制项目增多,计算机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证全厂计算机企业内部网络的正常运行,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和安全,为了能安全有效的保护好计算机信息资源,保证计算机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作用,真正起到为生产、管理服务的目的,推进企业现代化的进步和发展,结合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精神和本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各单位。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 1 基础管理

3. 1. 1 全公司计算机类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及配件、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相关附件及各类正版软件)均为厂固定资产,由拥有计算机类设备各车间部门进行使用、管理。各单位主管领导对本单位计算机类设备负直接管理责任。

3. 1. 2 各车间部门应认真、祥实填报计算机类设备档案表(附表一),并报设备部、电仪车间存档。

3. 1. 3 电仪车间负责收集资料,建立建全全厂计算机类设备的基础档案,并建立每台设备的维修、更新档案。

3. 1. 4 随工程或其它项目含带的计算机类设备,必须填报计算机类设备档案表,并上报设备部和电仪车间,经电仪车间核查属实后方可投入使用。

3. 2 计算机类设备新增申请办法

3. 2. 1 各车间部门因工作需要须新增计算机类设备、新增计算机的配置,均需填写申请表(附表二),写明申请理由和用途,并附所需要的设备所要达到的功能或效果。经主管厂长签字后上报次年自有资金计划,经厂综合平衡后下达计划执行。

3. 2. 2 由于工作急需配备计算机类设备时,由使用单位填写申请表,写明申请理由和用途,并附所需要的设备所要达到的功能或效果,由主管领导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计企部。由计企部安排资金计划后执行。

3. 2. 3 计算机的配置应根据工作用途确定。

3. 2. 4各单位不得自行调配计算机类设备。

3. 3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3. 3. 1计算机病毒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为避免病毒,因此各车间局域网(包括公司内部的其它独立的小型局域网)内、外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外挂软驱、光驱等附属设备。

3. 3. 2 域网内的计算机系统为统一配置,使用车间部门不得擅自安装、下载其它软件或增加、删除、修改系统配置,特别是ip地址、瑞星防病毒监视程序、应用软件等。

3. 3. 3 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保密口令、权限、注册,并作好保密工作日志,定期更改口令,严格按照网络管理员提供的域、用户名、密码登录,并注意保持该密码的安全性。

3. 3. 4 计算机系统中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 3. 5 严禁对网络上其它站点进行非法操作。

3. 4 计算机日常使用管理

3. 4. 1 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3. 4. 2 禁止修改系统软件、硬件信息。

3. 4. 3 主机电源插座除计算机设备外,禁止插放其它电器设备。

3. 4. 4 用户应创建自己的子目录存放自己的文档。严禁在自己的共享硬盘目录下建立和工作信息无关的文档和图片。

3. 4. 5 禁止在根目录下放置个人的各种文件。

3. 4. 6 重要数据的单位(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电仪车间、中控室、设备部、供销部、企划部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数据的备份,并责成专人妥善保存并要有备份记录(附表三)。

3. 4. 7 使用单位的计算机系统或硬件类设备出现故障,应通知电仪车间,由专业人员进行修理。如需外委修理,由电仪车间统一上报设备部,由专职人员办理外委修理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或外修。

3. 4. 8计算机类设备以及应用软件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新时,由电仪车间负责核实后提出购置计划,由设备部统一采购。

3. 4. 9 应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禁止在计算机工作台上摆放水杯,禁止在工作时吸烟。

3. 5 维护管理

3. 5. 1由电仪车间每周对局域网所使用的防病毒软件进行升级处理并对局域网系统进行清查,若发现病毒要立即清除或隔离,保证局域网系统正常运行。

3. 5. 2 由电仪车间定期对网络设备(网络服务器、网络中心单元、路由器、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检,保证信息网络运行畅通,并做好相应记录。

3. 5. 3 由电仪车间定期对局域网外的计算机进行监控、抽查、杀毒,保证每台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

3. 5. 4 由电仪车间配合电气车间、安监处对计算机系统接地进行检查、试验。

3. 5. 5电仪车间负责每月上报对全厂的计算机类设备进行巡检的结果,对各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3. 5. 6 由电仪车间及时提出各单位计算机设备的备品备件上报设备部,由设备部负责进行采购。

4. 考核标准

4. 1 违反规定3. 1. 4条款,扣除责任单位10分,并扣主管部长50元。

4. 2 违反规定3. 2. 3条款,扣除责任单位20分,并扣主管部长50元。

4. 3 违反规定3. 3各条款,对设备未造成损坏但未影响工作的扣除责任单位10分;

4. 4 违反规定3. 3各条款,造成设备损坏,影响工作的按损坏设备的价值扣除责任单位10~20分,并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4. 5 违反规定3. 4. 1~3. 4. 6各条款和3. 4. 8~3. 4. 10各条款,扣除责任单位5分。

4. 6 违反规定3. 4. 7条款,造成设备损坏、丢失大量数据的,扣除责任单位20分。

4. 7 违反3. 5各条规定,造成局域网瘫痪的、或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等,扣除责任单位10~20分。

第3篇 某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

__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计算机用户管理,明确对计算机新增、维修、报废流程,控制计算机用户增长对现有计算机网络资源的负面影响,确保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使用的安全稳定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公司全体计算机使用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 管理部是对整个__公司所有计算机用户统一管理的信息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参见事业部计算机硬件管理办法文件《关于子公司二级管理体系规定》。

第二章二级维护体系的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适用二级维护体系,第一级为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员,第二级为各部门经过相关培训的二级维护员,实行逐级服务的方式。计算机用户在请求维护时,必须先向本部门的维护员联系,如其不能解决,由其负责联系公司系统管理员。维护员原则上在没有多个部门同时发生需求维护冲突时,在2天内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情况特殊或不能解决应向用户讲明原因。

第五条 二级维护员主要负责所在部门的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系统、外接设备、常用软件的简单安装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系统简单故障的排除,并负责本部门电脑资产的转移、增置的申请、oa、电子信箱、上网账号的申请等。

第六条 系统管理员可以组织、调动二级维护员进行维护服务,同时有义务对二级维护员进行不定期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新增用户的管理

第七条 公司内部各部门新增计算机用户(含更换电脑用户)时,申办人需填写《电脑设备增置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部门维护员提交系统管理员对申请表进行核对,并由管理部部长签字后方才有效。

第八条 系统管理员根据申请用户对应的工作职责,规定该用户的计算机系统中需要安装的软件,由该部门二级维护员填写《计算机用户使用权限表》(见附件3),执行安装,并保存该表。

第九条 如果申请不被批准,系统管理员负责将申请表转回申请部门,并解释原因。

第四章计算机用户使用规范

第十条 计算机用户在离职或调离时,需要转移电脑的,申办人需要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见附件4),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系统管理员进行核对,然后进行拆装转移。

第十一条 计算机用户在网络中统一以'空调__'为群组(开发部和cad室除外),由各部门二级维护员管理。

第十二条 每台计算机必须有登录密码,win98用户必须在bios中设置开机密码,win2000用户必须设置登陆密码,若因计算机问题不能设置密码的,可以安装其他安全保护的工具,若因未按规定设置密码而造成计算机使用问题的,其责任由用户承担。

第十三条 对计算机用户的一般要求:

1.严禁擅自安装非工作需要的软件,违者罚款100元以上;

2.严禁随意拆卸计算机,或未经允许添加硬件,违者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罚款500元至2000元;

3.严禁随意删改计算机系统的系统文件,违者罚款200元;

对于以上行为,除使用者负担罚金外,部门负责人同时受罚罚金的20%,二级维护员受罚罚金的10%。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章条例的用户由系统管理员开《罚款通知单》(见附件6)执行罚款并作全公司通报。

第十五条 对经过系统管理员确认需要外修的电脑设备,送修部门必须由二级维护员填写《电脑设备维修确认单》(见附件5),到财务部取《出厂物资申请表》后办理手续外修。待维修完毕,各部门二级维护员必须告知公司系统管理员。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根据二级维护员服务情况对二级维护员进行考核,考核纳入到个人工作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管理部制定并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附件1《维护人员名单》

附件2《__部 电脑增置申请表》

附件3《计算机用户使用权限表》

附件4《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

附件5《电脑设备维修确认单》

附件6《罚款通知单》

第4篇 门店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发企业内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工作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4.责任人:门店负责人

5.内容:

5.1计算机系统管理规程:

5.1.1采用时空软件系统,将gsp规范贯穿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过程,运用该系统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销售、查询进行记录和管理,对质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实行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信息化。

5.1.2依据各质量岗位的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登陆名和密码,根据系统设定的质量工作岗位及操作流程,按时做好各项质量工作,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5.1.3计算机及相应外设异常时,应及时通报公司系统管理员和质管科负责人进行检查维修,如果软件发生异常要应先检测操作系统、参数文件等是否正常;如果是硬件故障应及时进行硬件修理和更换;除系统管理员和质管科负责人外严禁其他人员自行处理异常现象。

5.1.4网络发生异常时应立即上报系统管理员,同时找出发生异常的因素,明确因素后立即进行处理;进行异常处理时应在尽可能保证整体网络不损坏的前提下进行;因网络故障丢失或毁坏的数据,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应立即补上,以保证网络数据的连锁性和准确性。

5.2计算机操作规程

5.2.1各质量岗位操作人员利用医药连锁软件系统,及时准确掌握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销售及特殊药品管理的过程,并自动生成符合gsp规范的工作记录文件,确保各项质量工作真实、准确,按时完成。对于有电子监管要求的药品按药品电子监管制度执行。

5.2.2各岗位有电脑操作人员要爱惜设备,对公司商业资料要保密,在未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同意许可之下,不得擅自从公司网络系统内复制或打印任何文件或资料,不得使用非公司使用的任何硬盘、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在公司网络系统内的机器上使用。

5.2.3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负责记录公司所有操作员及其电脑、附属设施的购买、使用和维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统一管理、定期对计算机的硬件进行检测,并对其数据、病毒进行检测和清理,保证系统进行正常运行。

第5篇 计算机系统防病毒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

计算机控制系统是现场整个热控系统的核心所在,而进入计算机控制系统内部的病毒会直接影响到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以致导致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公司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工作,必须加强现场系统防病毒管理,使公司计算机控制系统防病毒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是根据《芜湖发电公司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规程》、《芜湖发电公司dcs工程师站管理细则》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编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芜湖发电公司主机dcs控制系统、ecs控制系统、化学水处理程控系统、输煤程控系统、脱硝程控系统、灰渣程控系统等计算机控制系统的防病毒工作。

3. 规定和程序

3.1防病毒保护

个责任班组应对下列情况负责执行、监督:

3.2任何人进入控制系统系统电子间及工程师站间必须按公司及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3.3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使用工程师站、操作员站等人机接口;

3.4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工控机中使用非操作系统软件;

3.5每台系统工控机应安装规定的正版杀毒软件,防止病毒侵袭;

3.6未经测试确认的各种软件严禁下载到已运行的控制系统中使用,并在大、小修后对所有dcs系统工控机用正版杀毒软件进行检测或杀毒,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3.7 计算机控制系统工控机内严禁保存任何形式的游戏软件;

3.8每台控制系统工控机应有专用安装盘和数据备份盘(硬盘或光盘),尽可能不相互交叉使用,如必须交叉使用,应先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

3.9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数据拷贝不得使用u盘直接拷贝,应使用刻录机进行光盘刻录;

3.10未经检修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控制系统软件、硬件配置。系统软件、硬件配置的更改,应取得生技部审批后并在检修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并做好记录;

3.11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的软件进行检查和维护,即:检查系统内是否有病毒,删除微机内的软件垃圾,安装有关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微机系统保护软件,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12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它输入输出设备)未经检修部同意,任何人均无权更换、拆除、外借或拿到公司外使用;

3.13计算机控制系统工控机外送检修返回后,必须对系统进行重装,防止病毒进入系统。

4. 职责与考核

4.1责任班组负责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日常防病毒维护工作,检修部专工负责监督、检查防病毒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6篇 计算机系统管理操作工作程序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管理,保证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的规范有序,根据《药品管理法》、gsp、质量管理制度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计算机系统的操作管理工作。

3.责任部门或人员:各部门操作人员、信息管理员。

4.工作程序:

4.1.计算机系统由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进行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操作。

4.2.系统操作权限及密码的设置:

4.2.1.质量管理部依据各岗位的质量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制订或审核各岗位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交由信息管理员设定并设置密码;

4.2.2.各操作岗位及相关人员只能通过输入各自的用户名及密码的身份确认方式登录,在设定的权限范围内录入、查询数据。

4.2.3.信息管理员收回或者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时,须经质量管理部审核。

4.3.药品采购的操作:

4.3.1.门店企业负责人依据门店库存预警提示编制缺货计划,在系统中填写门店采购计划,仓储部依据计划发货。

4.3.2销售员持出库单至仓储部门提示发货,出库复核员进行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4.4.药品的收货和验收操作:

4.4.1.药品到货时收货员按照系统生成的请货记录,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收货,并在系统中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验收通知单;

4.4.2.验收员按照规定进行药品的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按药品验收操作规程进行验收,系统生成验收记录。

4.5.药品的养护:

4.5.1.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陈列药品按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员依据养护计划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

4.5.2.系统根据陈列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跟踪和设定,由养护员依据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4.6.药品销售:

4.6.1.销售药品时系统凭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录入药品生成药品销售清单,系统拒绝无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拒绝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销售订单生成,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

4.7.药品退回:除质量问题外,售出药品概不退换。

4.7.1.药品销售退回:

1)药品退回时,销售人员应从系统中调出原对应的销售记录,核对信息无误后,填写药品销售退回通知单并质管员签字;

2)退回药品与实物与原始记录信息不符的,系统应拒绝药品的退回操作;

3)系统不支持对原始数据的任何更改;

4)退回药品作为不合格药品处理,不得重新进入销售环节。

4.8.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的控制:

4.8.1.各岗位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通知门店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

4.8.2.质量管理人员接到各岗位通知后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自动生成不合格药品记录。

4.8.3.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跟踪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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