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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出入管理制度(15篇)

发布时间:2022-05-20 18:28:04 查看人数: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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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第1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8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8

1.业主、租户物品:对于业主物品出门要验收业主物品出门单,出门单必须由业主本人签名,部门主管和当值领班签字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检验出门但是还要仔细核对物品数量如有差异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2.装修单位物品:对于装修单位的物品出门必须严格检查,首先验收出门单出门单必须有装修单位负责人和本管理中心的负责人签名,再仔细核对物品清单、当班领班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注:(在该装修单位进来时要仔细登记所有携带物品并记录在案以备离开时查验)。

3.送餐(饭)及饮用水的进入必须由送餐单位(个人)到门岗办理登记手续,申办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从指定通道凭证进入。

4.公司物品:须有公司部门主管和当值领班签字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检验出门放行条,但还要仔细核对物品数量如有差异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2篇 檀溪物业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檀溪湾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3.0 职责

3.1 护卫主管督促并规定的贯彻落实。

3.2 护卫班长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3.3 各护卫岗具体操作执行。

4.0管理规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小区(大门)内搬运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4.1.2 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护卫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4.2 物品的搬出

4.2.1 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称、数量及大致时间,并留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放行通知单》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管理处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放行通知单》。物业使用人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4.2.2 当班护卫员收到业主/物业使用人交来的《放行通知单》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放行通知单》的相应栏目上签名,护卫员则登记业主/物业使用人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护卫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放行通知单》须交回管理处。

4.2.3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放行通知单》,护卫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5.0 相关文件与质量记录

5.1文件《大门岗岗位职责》、《道口岗工作职责》、《车库场岗岗位职责》

5.2记录《来访登记表》、 《值班记录》、 《物品放行通知单》

第3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7)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七)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第4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5)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五)

1.0目的

1.1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顾客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对顾客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3.0 职责

3.1 管理处主任和物业管理部安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2 护卫主管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3.3 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4.0管理规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4.1.2 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护卫主管或管理处。

4.2 物品的搬出

4.2.1 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在《物品放行通知单》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管理处确认手续完毕出具《物品放行通知单》。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管理处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责不予放行。

4.2.2 道口岗亭当班护卫员按《道口岗亭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物品放行通知单》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搬出家私登记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物品放行通知单》须交回管理处存档(保存期一年)。

4.2.4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物品放行通知单》,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护卫主管或管理处处理。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wi/aq-006《道口岗岗位职责》

__-018aq《物品放行通知单》

第5篇 雅美大厦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雅福大厦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大厦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物业使用人的财产安全,特别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3、职责

保安主管督促此规定的贯彻落实。

保安领班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各保安岗具体操作执行。

4、管理规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住大厦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后,可予放入。

4.1.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保安部。

4.2物品的搬出

4.2.1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保安部办理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并出具单位(公司)的证明,在《出门证》存根上签字认可,保安部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出门证》。

4.2.2当班保安员收到《出门证》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予以放行,并签上(保安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搬出物品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出门证》由保安部管理人员于一周内收回。

4.2.3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出门证》,保安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保安部。

第6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程(3)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程(三)

1.0目的

为了维护本小区内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与工作秩序,防止业主和使用人的财产安全、物业区域内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受侵害损失,以及维护管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员。

3.3对携带物品进出实行严格检查制度,防止财物流失,并维护附近区域秩序。

3.4值班人员既要有公安人员的警惕性,又要有服务人员的和颜悦色,既要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又要讲究文明礼貌、乐于助人。

3.4值班人员在处理问题中要注重方法,对不尊守各项规章制度的业主和使用人,护卫员应劝阻制止或直接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4.0操作细则

4.0.1为保证业主(住户)利益,凡非业主、住户携带手提箱、包装箱等大件物品出门,必须填写服务中心提供之附有业主签名或盖章的'货物出门证',由值班人员验证方可出门。

4.0.2对于本小区内业主、暂住户、装修单位等贵重物品搬出,需按管理公司规定到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由值勤班人员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4.0.3装修人员的搬出,须先由业主签字认可,由服务中心核对开办放行条,值班人员检查无误给予放行。

4.0.4业主(住户)不得携带过大过重非私用的、非生活用品、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4.0.5个人带出便携物品(指个人单手即可携带的非贵重物品)用户离开小区,一般不需持公司证明或管理公司的物品放行条而自由出入。

4.0.6经常性运出的批量产品,用户需持有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管理公司核准的用户公司指定放行模式)的放行条,值班人员检查核对给予放行。

4.0.7搬出室内大件物品的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其公司指定放行模式的物品放行条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值班人员检查后给予放行。

4.0.8用户迁出时物品放行需要用户提前3个工作日到管理公司办理好迁出手续,缴清迁出前应缴费用,填办物品放行条之后,由值班人员检查核对无误给予放行。

4.0.9进入大厦其它携带物品、物资人员,如送报、送餐、送货等简要物品的需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

第7篇 某办公楼项目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办公楼项目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1.运送所需物品进入物业所管办公楼区域,需事先安排好存放地点,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大堂堆放物品,以免影响通行,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运送。

2.携带危险品和监管物品进入办公楼时,需按照《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执行》并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入内。

3.携物出办公楼项目,必须持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和保安主管签字的《携物出门条》,并主动接受保安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

4.天盛嘉森、天宇龙等租户物品出门时,必须由承租单位开具《携物出门条》,并加盖公司印章,保安部认可,并主动接受保安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大批量出货必须由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出门。

5.外来施工人员携物出门时,需到保安部开具《携物出门条》,保安员核查物品规格、数量无误后方可予以放行。

6.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保安部有权扣留其物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8篇 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程(13)

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程(十三)

1、客户物品出门:

⑴安保人员发现客户携带大件物品应主动上前询问,并核对《物品出门条》与实际带出物品是否一致。

⑵证物相符方可放行。

⑶如发现证、物不符,应要求客人变更《物品出门条》后放可发行。

⑶如遇客户拒绝办理《物品出门条》时,应及时通知安保主管及安保队长现场解决。

2、装修施工单位物品出门:

⑴当施工单位或其委托人提出物品出门要求后,首先请其到物管部开《物品出门条》,大堂安保人员根据《物品出门条》上所留物品明细放行物品。

⑵门岗安保人员接到持物人递交的《物品出门条》,需根据《物品出门条》对携出的物品进行检验,物证相符准予通行。

⑶如不符不予放行。

⑷欲强行出门者,应先行劝阻并及时通知安保部。特殊情况可将欲出门物品扣留,待手续齐备后予以放行。

3、相关记录:《物品出门条》。

第9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3)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三)

为了加强对小区出入物品的管理,确保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和业主/住户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的搬入

1、当业主/住户或其他人往小区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拒绝同意其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二、物品的搬出

1、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及搬出大致时间,并留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管理处按照业主/住户提供的情况出具《放行条》。出租户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2、当班保安员收到业主/住户交来的《放行条》后,应礼貌地提出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住户在《放行条》的相应栏目上签名,保安员则登记业主/住户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号码,如属车辆搬运应登记搬运车辆的牌号,并签上(保安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时间。《放行条》须交回管理处。

3、若业主/住户搬迁物品时未办理《放行条》,保安员应予以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三、相关表格:《放行条》。

第10篇 山庄别墅区物业物品出入管理工作规程

山庄别墅区物品出入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别墅区物品进出管理,维护别墅区业主的物品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zz山庄别墅区。

3.0职责:

3.1管家服务中心负责《物资放行单》的开具;

3.2管家服务中心安管部门岗安管员审核开具的《物资放行单》并决定物资是否放行。

4.0程序要点:

4.1凡离开小区的所有物资必须有管家服务中心开具的《物资放行单》门岗安管员方可放行;

4.2物品的搬入

4.2.1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别墅区(大门)内搬运物品时,门岗安管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4.2.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安管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家服务中心。

4.3物品的搬出

4.3.1离开小区的所有物资必须由业主到管家服务中心办理物资放行手续;

4.3.2搬运物资离开者将管家服务中心开具的《物资放行单》第二联交予门岗安全员,门岗安全员必须仔细检验以下内容:

a搬运物资与《物资放行单》中注明的物资清单相符;

b《物资放行单》必须有管家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填写的放行意见。

4.3.3若以上检验内容均无问题,门岗安全员保留《物资放行单》,并对携物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放行物资离开;

4.3.4若以上检验内容存在问题,门岗安全员不得放行,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联系;

4.3.5在进行以上工作时安管员必须注意礼节礼貌,避免与搬物人发生冲突。

5.0支持性文件

6.0质量记录

6.1qp-10-22-f001物资放行单

第11篇 某小区物品出入管理作业指导书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作业指导书

序号 作业内容 岗位 相关质量记录

1对欲运离小区的物品,如系业主搬家,凭其办理的《物资放行条》放行,如尚未办理,则督促其至管理处前台办理手续。

门岗 巡逻岗

《执勤情况记录》

2如系租户搬家,凭《物资放行条》放行,如尚未办理,则督促其至管理处前台办理手续。门岗 巡逻岗 前台接待《物资放行条》

《执勤情况记录》

3如保姆、钟点工、装修工人等临时外来人员带东西离开小区,则先与业主或监控中心联系,在获得业主同意后方予以放行并做好记录。对于可疑人员,应让其自行开包接受检查,但需注意方式。

巡逻岗 门岗 监控岗

《执勤情况记录》

4监控中心对小区内的物品的搬运进行监控,对巡逻岗未发现的物品搬运及时通知其进行盘查。监控岗

巡逻岗《执勤情况记录》

检验标准:

1、物品出入登记准确详细。

2、手续不全不得出小区。

第12篇 住宅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规定(3)

住宅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三)

为保障小区的公共秩序合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丹东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业主可通过小区正大门进出及磁卡控制的侧门进出小区。

-业主(住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为保证业主(住户)利益,凡住户个人携带较大件手提箱、包装箱等物品出门,须在本物业公司门岗进行登记;凡用户搬运家具、办公用具等,出门前将有业主签名(盖章)的搬出物品清单报物业公司核实,并由保安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以确保业主利益。

-本小区内严禁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法规的违禁品进入。

-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有权核实外来人员的身份、物品归属,并在登记后予以放行,以确保业主利益。

-保安人员如有违纪、违章或无理刁难住户的现象,发现者可通过各种方式随时向物业公司负责人投诉。

第13篇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0目的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发表下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务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0 职责

3.1安全处主管,副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处当值班组长,安全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

a)当值安全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

b) 待住户离开岗位后,当值安全员方可坐下;

c)及时按<<住户出入登记表>>认真登记.

4.1.2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

a)当值 安全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座'

b)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当值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本人(从验证到将证件交还来人应在30秒内完成 )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业主证/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前来处理:

如来人能出示有效证件,应 礼貌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登记完毕后放行,登记应在1分钟内完成::;

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愿 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班,组长应礼貌陪同来人共同进入小区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业主/租客时,当值班,组长方可离开.

d)当来访说明是来访者,当值 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 一栋,哪 一座,哪 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则应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小区;

如来人无法说出要访的人姓名或单元号码,当值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 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访好吗'

如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有无有效的施工证,如有,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值 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4.2.2当值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安全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放行条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放行条列的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物品放行后,当值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放行登记表>>上.

4.3当值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值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组长/并由班/组长上交安全处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表>>及放行条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5.1《住户出入登记表》

5.2《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

5.3《批放行登记表》

5.4《物品放行条》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安全处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第14篇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保证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

三、职责

1、安全主管副经理指导出入库的管理。

2、库管员全面负责出入库的管理。

四、程序

1、民爆器材的出入库。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人的领导下,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入库、出库,必须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库存及出入库的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准确无误。

2、收存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入:即

(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它规定的手续不入库;

(2)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

(3)库内混存、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入库。

3、发放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发:即

(1)没有本单位发货单据不发;

(2)运输爆炸物品的工具不当和没有押运人员的不发;

(3)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发。

4、产品出入库之前,安全管理人员、库管员,认真检查专用运输车辆是否合乎安全要求(是否带防火罩、静电接地是否完好等),保证安全可靠后方可进入库区。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出入库区车辆的记录。

5、产品出库时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出库。

6、出入库时必须有专业的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装卸人员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按装卸规程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

7、库管员必须定期清点库存量、入库数、出库数,应详细准确,做到帐物相符。收、发爆炸物品要有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8、库管员负责监督核对非电导爆管雷管出入库编码登记工作。

9、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10、危险品库房的各种管理帐目记录清晰、准确无误(危险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合格证、危险品运输证等),详细认真填写。

五、记录

来客登记表(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库区日志)。

第15篇 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二、民爆器材进库时,库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库,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实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三、爆炸物品出库时,应先核对《购买证》、提货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运员随车押运,然后按提货票据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货,由押运员当场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四、做好出库登记,登记出库日期、时间、提货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五、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

六、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

七、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八、仓库内使用的运输及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九、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严禁将bb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库房。

十、库区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十一、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大于65%,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十二、认真填写好民爆器材的收、发、存台账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爆破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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