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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车场管理制度(10篇)

发布时间:2022-06-08 12:04:01 查看人数:50

物业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1篇 华兴物业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华景物业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1.0目的:为了规范营业性停车场收费、交费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停车场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小区营业性停车场出口岗。

3.0出口岗收费、交费作业规程,

3.1安管部每班设专人负责停车场出口岗收费工作,作业前到队长处领取收费单据发票,专人专管,认真做好收费单据发票的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3.2车场出口岗安管员严格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禁止乱收费或收费不给票据,对方不要票据时应妥善保管,连同票据存根一并交回安管部负责人。

3.3遇有拒交或少交费的车主(司机),应敬礼劝说其交费,如引起争端及时报告班长、安管队长到场解决,并做好出口交通秩序的管理,防止事态扩大。

3.4应固定专人顶岗和换班,接班人员到岗后,双方认真清点车场车辆,清点现金、发票等,做好交接并详细记录。

3.5出口岗安管员下班后,及时将当班收取的费用和已使用的票据存根一并上交安管队长由安管队长上缴财务。如遇节假日或财务人员不当值,将车场收取的现金及票据妥善保管。

4.0停车场收费、交费的监督管理。

4.1安管经理、队长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口岗收费、交费工作,检查核对出场车辆与收费是否相符,如不符要查清原因,对违规人进行处罚或换岗处理。

4.2结合停车场实际情况,监督落实安管员收费标准,安管员违章操作导致投诉要及时处理,避免影响停车场正常收费工作。

第2篇 和园物业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

1.0为了维护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预防交通事故和失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住宅区内。

1.2出租车接送本住宅区住户可以进入,但落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

1.3车辆进场,领取车辆出入卡,车辆出场交回出入卡,并核对放行,如长期在住宅区停放的车辆,可到管理处办理月卡。

1.4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同时认人放行,若非车主驾驶,必须由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道口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1.5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6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凭《物品放行通知单》出场。

1.7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下行道、草坪等。

1.8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停放车辆,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洁干净。

1.9驶入住宅区的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1.10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及2.5吨以上货车,驶入住宅区内。

1.11按时缴交停车费,不得拖欠。

1.12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护卫员执行公务。

1.13护卫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2.0相关文件:__-《搬出家私登记表》

第3篇 和园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1.0为确保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停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1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护卫队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1.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本小区的月卡或记时卡进入停车场,按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进行收费。

1.3车辆进入:

1.3.1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护卫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护卫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1.3.2进入时,护卫员发给停车卡并登记停车卡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以备查阅之需。

1.3.3除管理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1.4车辆停放:

1.4.1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护卫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1.4.2护卫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严禁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

1.4.3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1.4.4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1.5驶离:

1.5.1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护卫员交回停车卡,护卫员核对卡号相符,收回停车卡后,方可驶离。

1.6护卫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满足车主的合理要求。

1.7护卫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与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1.8如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管理处领导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收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物业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第4篇 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作业指导文件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停车场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确保客户车辆停放的安全,保证车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对车辆的有效管理。

3.定义

4. 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安全主管(办)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建议和培训

安全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的具体实施及监督指导

安全员负责引导机动车辆停放、存放、检查和进出登记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车场管理

5.1.1小区内停车场属小区内客户专用停车场,外来车辆进入时,出入口安全员要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和《 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后方可以放行。

5.1.2车辆行进小区入口岗时,安全员应示意来车减速或停车,并迅速发放机动车辆出入卡。

5.1.3当车主接过机动车辆出入卡后,示意车辆驶入停车场或小区。核对车辆相关资料后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后放行。

5.1.4安全员要对进入小区车辆进行车辆外观检查,如有划伤等,应及时知会车主,并在《车辆受损记录表》上记录。

5.1.5对于进入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停车场安全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上,不得堵塞消防、进出通道以及固定停车位。若出现异常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5.1.6对要收取临时车位费的车辆须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向车主提供相应的停车发票,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

5.1.7对收取的停车费,每天由班长上缴管理处出纳,必须作到票款相符。

5.1.8安全部负责人每月应与管理处ic卡发放负责人核对一次车辆磁卡发放情况和停车费的账目。

5.1.9车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有伤者,安全员应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5.1.10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不影响车场正常使用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毕后应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5.1.11进入小区的车辆由出入口岗或车场岗对车辆的外观进行察看有无明显缺陷(牌照、挡风玻璃、反光镜)等,若有缺陷须在《车辆受损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对受损部位拍照存档,并通知车主确认。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管理处前台或监控中心,由其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通知安全主管处理,并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5.1.12严禁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5.1.13因车主直接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设施、设备主管以上人员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5.1.14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进入车场要及时密切关注,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1.15因安全员直接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或丢失,追究安全员责任。

5.1.16安全员走近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时,礼貌地向车主收回机动车辆出入卡,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和值班人员的签字(在人、车、证核对正常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车辆在岗位处的停滞时间),然后再填写《车辆出入记录表》。

5.1.17车辆在晚24:00至凌晨5:30、雷雨天晚23:00至凌晨6:00驶出小区,安全员必须对驾车人的有效证件进行核对并如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方可放行。

5.1.18对回收的机动车辆出入卡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由当值班长负责对《车辆出入登记表》进行整理,每月上交到管理处指定的资料室进行存档,并对《车辆出入登记表》进行抽查核实,过了公司规定存档期,再进行统一销毁。

5.1.19对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行为发生。

5.1.20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管理处应尽可能考虑进出口分流,并做好相关提示。

5.2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管理

5.2.1在管理区域内划定区域或指定地点存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并在入口处设立标识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管理区域。

5.2.2要求进入管理区域的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占用机动车的停车位,并在车辆集中停放部位设置防盗提示。

6.支持性文件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5.1-a01-02-f1《车辆出入记录表》

tjzzwy7.5.1-a01-02-f2《车辆受损记录》

第5篇 山庄物业停车场管理作业指导书

山庄停车场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加强zz山庄内外停车场的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服务,方便停车,保障车辆停放有序和安全,并保障车辆交通畅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辖区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服务中心经理、安管主管、安管班长负责对停车场安管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巡逻安管员按本指导书开展工作。

4.0作业规程

4.1停车场进车管理

4.1.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在道闸外侧进行检查→首先有停止信号(手势)→敬礼→检查车辆及车内人员→是否本小区业主→发临时停车卡→检查完毕后→说:'谢谢' →打开道闸→打放行手势→将车辆指引到车位上→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进入时间及车况。

4.1.2留意进入车场时车辆情况,发现车辆外观有明显破损迹象时,应及时提醒车主,并进行相关记录;对带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车场;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有关上级领导。

4.2停车场日常管理

4.2.1停车场巡逻员用正确手势指挥车辆通行或倒车,禁止车辆逆行,发现有违章停车应及时纠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于适当位置,提醒车主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2停车场巡逻员要不断巡视停车场,保持精神高度集中,注意观察每辆车辆的停泊,随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在《安管员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

4.2.3发现有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或在停车周围徘徊时,应劝其离开,禁止商贩和乞丐进入停车场及周围,遇紧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4.2.4严防车辆发生碰撞、摩擦,如发生上述情况,停车场巡逻员须记下肇事车车牌号码, 暂不放行肇事车出车场, 并联系安全主管(班长)、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协助受害车主与肇事车主协商处理方法。

4.2.5了解和掌握业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栋号、居住电话号码等,以便识别。

4.2.6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并报告当值班长。

4.2.7严禁在车场内占用公共地方修理车辆、洗车或试刹车,一经发现应立即劝止。

4.2.8停车场巡逻员在日常工作时要检查以下标识:入口标志、方向指示、停车线和禁止停放线、严禁烟火标志是否清晰、准确,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安全主管(班长)并记录。

4.2.9停车场巡逻员每天对车场消防栓、灭火器、道闸及照明设施进行巡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安全主管(班长)安排人员修理,并做好记录。

4.2.10协助清洁工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停车场整洁。

4.2.11停车场巡逻员应确保无证无牌车辆、漏油车、病车不得在停车场内停放。

4.2.12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指派专人负责月卡的销售、发放。

4.3停车场出车管理

4.3.1车辆出停车场时→在道闸内侧进行检查→敬礼→取临时停车卡→按规定收费,说:'谢谢'→打开道闸→打放行手势→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场时间。

4.3.2停车场值班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据或乱收费、不收费等,一经发现证据必严肃处理;对持月卡车主要核对卡号及车牌相符,禁止一卡多用。

4.3.3对不交费或没有带卡要求出场的车主,收费员无权私自放行车辆,应严格安装《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相关内容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安全主管、值班班长或管家服务中心。

4.3.4各班在交班时做好交接工作,清点车辆数,认真填写登记本,对当班发生的情况及发票的编号、检查设备情况登记清楚。

4.3.5停车场值班员按规定及时到管家服务中心财务缴回收取的停车费并领取新的停车费发票。

4.4特殊情况的处理

4.4.1若遇道闸失灵时,停车场值班员应立即汇报值班班长,在道闸没有恢复正常,或正在维修时,停车场出口应放置挡车柱,停车场安管员确认出场车辆后,方可放行。

4.4.2停车场值班员注意车辆车况及车主的行为,若遇醉酒驾驶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4.4.3遇有公安、武警、工商税务等车辆出车拒绝交费时,应呼叫值班班长或安全主管到场,核对其证件,并经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同意后给予免费并做好记录。

4.4.4遇有冲闸出车时,停车场值班员看清车牌号码、车型,立即报警,并向班长、主管和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报告。

5.0支持性文件

5.1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6.0质量记录

6.1qp-10-29-f001安管员值班记录表

6.2qp-10-35-f001车辆出入登记表

6.3临时停车卡(无固定格式)

第6篇 小区物业停车场管理员岗位职责(19)

小区停车场管理员岗位职责(十九)

1.0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操守和纪律,遵守法律、社会公德,严守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2.0车场出入口安全管理员负责对车辆及人员的查询、与被访人联系、确认放行及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

3.0停车场巡逻安全管理员负责本班次车场的安全巡查、记录、上报、应急处理及车场秩序的维持。

4.0安管班长负责对本班次停车场运作的监督管理、纠正违规、指导工作及将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

5.0负责对车场内各类工作的巡检及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及监管。

6.0负责对进入小区停车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监管,对违规作业的人员进行查处上报。

7.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7篇 物业停车场管理程序制度

1.0 目的

通过对停车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小区内车辆(汽车、摩托车、单车)停放安全有序。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管理。

3.0 职责

3.1 保安部收费员负责办理、发放停车场停车卡,收取停放车辆的车位使用费。

3.2 车库岗负责日常车辆的进出、停放、登记等管理。

3.3 各单位保安部负责人负责对车辆的进出、停放、登记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车辆管理服务登记

4.1.1 机动车辆需要办理车辆车位使用卡时,由收费主管通知车主到保安部以月、季、年为单位交纳汽车车辆车位使用费、领取车辆停车卡。收费主管根据缴费情况填写《停车卡发放登记表》。

4.2 车辆停放管理

4.2.1 汽车停放管理

4.2.1.1 为方便汽车停放,辖区内设置车库,临时停车地点。

4.2.1.2 保安部执勤人员管理车辆的进入及停放,月卡车辆由保安部执勤人员及收费员按《停车场管理工作标准》执行。

4.2.2 摩托车、单车停放管理

4.2.2.1 各单位设置摩托车、单车的停放区,保安部执勤人员负责摩托车、单车管理,摩托车、单车停放时凭车位卡停放。

4.3 车辆驶出小区停放区的管理

4.3.1 汽车驶出

汽车驶出时,有车辆车位卡的车辆,由保安部收费员收回车辆进出卡,没有车辆车位卡的车辆由收费员按照进出时间收取费用,::并做好登记,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4.3.2 业户取摩托车、单车需凭卡取车。

4.3.3 保安部中队长每日对车库、露天车辆场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在《车辆管理工作日检查表》。

5.0 相关文件

5.1《停车场管理工作标准》(wi -7.5.1-10-01)

5.2《车辆管理工作规范》(wi -7.5.1-10-02)

6.0 记录表格

6.1《停车卡发放登记表》(qr-7.5.1-10-02)

6.2《车辆管理工作日检查表》(qr-7.5.1-10-04)

6.3《保安部值班记录》(qr-7.5.1-08-06)

第8篇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1、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

2、车辆出入本停车场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主要是提供车辆的停泊服务,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责任。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反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之车辆不得进入本停车场。

6、严禁在车场内加油、加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

7、停车场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由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客户的不便,在紧急情况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9、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他人士受伤或损失,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

10、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负责。

11、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9篇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1】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蓝牙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该按们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

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9、停车场保安人员应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

10、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业,并锁好车

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11、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3、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蓝牙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成本费,由物业公司补发出入卡。

14、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为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2】

露天停车场:

1.设置固定停车场,白砖镶出停车位(3×5.7),画出车位号;

2.每个车位安装锁车器(两把钥匙:车主一把、物业一把);

3.停车场设置标识牌;

4.停车场设置电子巡更器,保安每2小时巡检一次;

5.露天停车场免费停车,可避免因被盗、碰撞或刮伤等纠纷;或实行收费30元/月,缴纳公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丢失、被盗、撞坏或刮伤予以保险赔偿;

6.与车主签定停车协议。

地下车库:

1.只限实华园小区业主存车,建立业主车辆电子档案(门牌号、姓名、工作单位、车名、车号、颜色、联系电话、实车照片)

2.地下车库24小时存取,车库出入口、通道口设置门禁系统;车主凭卡通行通道或存取车辆。

3.设置升杆式门禁系统,车卡、门禁卡、通道卡一卡三通;

4.收费标准:200元/月,预交半年;

5.人执管理:三班倒,每班2人(24小时连倒)负责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卫生管理。

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3】

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主要是提供车辆的停泊服务,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责任。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反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之车辆不得进入本停车场。

6、严禁在车场内加油、加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

7、停车场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由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客户的不便,在紧急情况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9、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他人士受伤或损失,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

10、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负责。

11、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10篇 步行街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本

步行街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停车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步行街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指挥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注意前后左右车辆护全并在规定位置停放。

3、停放好车辆,注意提醒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4、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场所内禁止试车、修车、练车、停刹车。

5、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6、不准在道口、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摩托车和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各自的停放点)。

7、除执行任务车辆(消防车、警车和救护车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8、停车场实行月卡、季卡、年卡和临时停放收费方式,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的车主(司机)须到各管理办理有关手续,临时停放按《监利县机动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临时停放必须保证业主(住户)有足够车位前提下实行。

9、停车场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悬挂于出入口的时显位置。

10、停车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定期检查。

11、停车场和街外环道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

12、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交缴停车费。

13、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

14、不得损坏停车场消防、通讯、电器、供水等设施。

(二)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摩托车、自行车由管理处免费统一管理。

2、凡需提供车位使用的摩托车、自行车的车主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3、不准在存放处洗车和维修摩托车,保持地面清洁。

4、停放车场的摩托车必须做好防盗措施,车辆遗失时,管理处概不负责。

5、无牌无照的摩托车不予停放。

物业停车场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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