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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1篇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出借制度
一、教师需要使用教具、仪器,请在一、二天前向保管员办理出借登记手续,并验明教具、仪器质量,用毕即还,损坏赔偿。
二、对易损物品,请谨慎使用,如有损坏,应办理报废手续,由领导签字后销账。
三、爱护公物,提高教学增加仪器的使用率,以便有利于开展教学工作。
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一、易损物品,如有损坏,即办理报废手续,请领导签字后销账。
二、因年久日深,物品不能继续使用者,请领导审核,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并销账。
三、已不适合小学教学的仪器设备,请领导审核,进入仓库,听候处理。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教师使用教具仪器,因失职而造成损坏者,按质论价,酌情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故意损坏仪器者,按质论价,酌情赔偿。
三、教师借用的教具仪器如不慎遗失、损坏,视实际情况酌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