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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15篇)

发布时间:2022-11-24 07:00:08 查看人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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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第1篇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制订部门年度、月度和周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2.负责整理总结部门工作总结;

3.主持制定、修改部门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

4.处理部门日常文件;

5.主持召开部门会议;

6.组织对部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7.负责拟订部门各岗位职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岗位职务说明书的起草工作;

8.负责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9.根据工程需要,拟定项目管理方案,负责项目管理部人员的推荐,报上级领导批准任命;

10.指导、监督、检查部门员工的各项工作;

11.负责定期组织部门现场巡视检查工作;

12.对部门内的工程项目进行统筹,使其进度、质量满足公司要求;

13.对部门员工的提拔、晋级、任用提出意见;

14.综合协调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专业公司的关系,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15.主持制定部门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16.发现培养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才需求,参与工程技术人员的招聘工作;

17.负责对各项目部工作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18.及时处理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19.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2篇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的职能:

1.工程管理程部做为公司负责工程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

2.参与项目策划、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预决算等工作;

3.负责工程进度的管理,使工程项目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4.按照公司制定的'精品'战略,进行高质量的工程管理,创建精品项目;

5.采用科学、合理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控制建造成本,降低工程造价。

二、工程管理部职责

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负责与设计院进行本专业具体的业务联系,确保结构专业施工图质量满足公司和项目的要求;

3.在施工阶段,负责同设计院就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内容,进行具体的业务联系,提高解决图纸问题和现场问题的效率,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

4.跟踪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搞好现场三通一平;

5.负责施工图审查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6.制定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方案的审查;

7.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落实安排项目管理人员;

8.定期对工程的进展进行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9.定期对部门内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10.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11.配合监理单位对现场管理、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检查,主持或参与对工程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2.对设计变更、修改、现场施工签证进行技术审查,按公司和部门的管理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13.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有关文件的研讨,提出本部门的建议和意见;

14.配合物料供应部对到场甲供甲控材料设备的接收和使用进行监控;

15.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并作为公司档案管理的补充;

16.负责现场资料的收集,为索赔和反索赔管理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17.为成本控制部的决算审查工作提供现场情况说明;

18.收集整理工程有关资料,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并为其提供工程方面的建议;

19.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售后服务;

20.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门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

21.对工程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以保证工程计划的完成;

2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参与工程合同的审查,对有关工程技术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3.配合策划销售部,对现场售楼处和样板房的施工进行管理。

第3篇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展规划

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展规划

一、制订部门发展规划的必要性

1.外部环境的要求

(1)房地产业作为我国支柱产业之一,对gdp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

(2)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居民现有居住条件与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3)国内社会秩序稳定,经济稳定增长,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4)中国申奥成功和加入wto,给房地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机遇;

(5)深圳居住环境日益优化,深港两地往来不断加强,港人置业成为房地产发展的另一个契机;

(6)消费者对居住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工程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7)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工程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要求严格;

(8)国内优秀地产商在管理上不断提升自己,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工程管理体系,已具备了很强的竞争力;

(9)行业发展日趋规范,法规日益完善,对工程的组织和管理要求也逐步提高。

2.公司发展的要求:

(1)公司'服务社会、实现企业、客户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宗旨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工作;

(2)公司'精品'、'创新'的经营理念,要求工程管理工作加强过程控制;

(3)公司'诚信、敬业、务实、进取'的企业精神要求部门工作不断发展前进;

(4)公司的发展目标,要求部门拥有一支适应其发展的高素质的工程管理团队;

(5)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要求工程管理体系不断调整和完善,并与之相适应。

3.内部发展的要求

(1)为部门发展确定基本方向;

(2)为部门建设明确基本方针;

(3)为形成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工程管理体系确立基本要求;

(4)为部门员工综合业务素质的提高提出要求;

(5)为形成部门的核心竞争力,提供发展思路和行动指针;

二、部门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面临的挑战

(1)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对工程管理的要求亦越来越高;

(2)社会法制日益健全,工程管理的行为也逐步规范;

(3)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要求工程管理的质量、方法和手段与之相适应;

(4)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还未健全,还未形成完善的工程管理体系;

(5)部门的规章制度还需健全和不断完善;

(6)部门员工的知识结构与作为工程管理人员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7)部门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还需要提高;

(8)部门还未形成自身的技术核心;

(9)部门核心竞争力还有待提高。

2.面临的机遇:

(1)房地产业的发展空间广阔,公司业务发展有着美好的前景;

(2)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理念符合市场的要求和企业的发展;

(3)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切实可行,指导性强;

(4)公司领导层团结、务实、开明、进取,对公司有着良好的示范效应;

(5)公司有良好的企业文化

(6)部门员工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锐意进取,;

(7)部门员工专业能力强,有着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三、发展规划的制定依据

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

2.公司组织机构图、各部门职能

3.公司领导对部门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

4.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内在要求;

5.部门核心竞争力的内涵要求。

四、发展规划目标的制定

1.发展目标

通过工作中不断地探索、创新、实践、总结,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摸索出一套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管理模式,培养出一批综合业务素质高、工程管理能力强的项目管理团队,培育本部门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铸树精品、创新无限'的经营理念和发展目标提供部门保证。

2.部门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1)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完备;

(2)项目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项目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全面,综合业务素质高,工作和协调能力强;

(4)有部门核心技术力量,具备处理较为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3.核心技术力量的内涵

(1)建筑专业

工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发展;

具备对建筑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结构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建筑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建筑和结构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建筑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2)结构专业

工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发展;

具备对结构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结构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结构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结构和建筑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结构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3)电气专业

对高低压、供配电、弱电专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上述专业的最新发展和成果;

具备对上述专业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专业涉及设备的性能指标、商家信誉、技术经济指标;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上述专业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上述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4)水暖专业

对给排水、供暖、空调、通风、燃气专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了解上述专业的最新发展和成果;

具备对上述专业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专业涉及设备的性能指标、商家信誉、技术经济指标;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专业的质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对上述专业的施工组织有较深刻的认识,掌握施工组织的方法和手段;

具备处理上述专业较复杂问题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对本专业的设计具备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的能力

(5)各专业间的协调和整合

各专业工程师对其他专业有较全面的认识;

专业工程师开展本专业工作时,能够敏锐地认识到对其他专业或部门的影响,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对其他专业或部门的配合要求,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6)工程管理模式的适应性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有足够的灵活性;

针对参与单位的配合程度,具备有效的协调和控制手段;

针对不同的施工水平,有严格的保证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管理措施。

五、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

1.方法和手段

(1)通过制定规范的、科学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

(2)通过工程实践,检验制度的可行性和严密性,以及程序的运行效率;

(3)通过观摩,开展讨论和总结,取长补短;

(4)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培养团队良好的职业道德;

(5)通过对公司发展前景和企业文化的研讨,提高团队工作热情;

(6)组织跨学科跨专业的学习,完善团队知识结构;

(7)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交流,形成互相促进、互相竞争、共同提高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一支团结、高效、责任心强的工作团队。

2.步骤

(1)2001年底,通过部门讨论,对如何做好工程管理达成共识,并形成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

(2)2002年,通过利是佳和威尼斯港湾项目的工程实践,对规章制度的完善性、可操作性,进行检验评估,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

(3)根据部门发展规划,制定2002年员工培训计划,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

(4)通过部门内的工作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使员工在管理水平上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以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

(5)通过引导,培育良好的工作作风,高效廉洁的工作团队,形成本部门的骨干队伍;

(6)用一至两年的时间,通过工程实践的磨合和锻炼,达到以下成果:

a.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b.摸索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4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开发管理(1)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开发管理

公司为使各项工程顺利进行,并提高施工水准,特订立本规定:

第一章 工程部工作考核标准

1、工程设计人员考核重点是:

(1)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及有关协议文件,是否达到规定设计深度。

(2 )所采用的基础数据、计算公式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有无错误。

(3)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仪表型号等是否正确落实,价格是否合理。

(4 )所采用的标准、规范、标准图、通用图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5)技术经济的论证是否合理,设计概算(预算)是否准确。

(6)图纸中的尺寸、投影、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

(7)图面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工程设计文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9)对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单价以及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10)对图纸中的尺寸、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正确无遗漏。

2、工程单项负责人的考核内容:

(1)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工程规模是否合理,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符合设计规范)。

(2 )技术措施是否正确,是否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仪表和主要器材的选型、选用是否合理。

(4 )工程]设计计算书,关键图纸等有无差错。

(5)是否符合规范。

(6)工程设计概算是否准确。

(7)各单项或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配合是否完整合理。

(8)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工程总负责人、负责人、主管的考核内容:

(1)工程总体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符合计划任务书要求。

(2 )设备选型是否得当,技术上是否可行。

(3)持指标是否符合规范。

(4)各单项工程配合接口是否得当。

第5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开发管理规程(2)

第二章 工程部工作管理

一、收集资料与报批文件管理

一保管使用,借用时必须办理手续。

2、各种报批文件按类别由资料室分类保管,借用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3、存放资料及报批文件室内必须防潮、防火,设有安全设施防止文件丢失。

二、设计阶段管理

(一)设计职责

1、一般工程设计均由承办设计室选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主管领导下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设计管理任务;对设计质量、进度及各单项设计间的组织协调等全面负责,对各单项工程之间的衔接、协调和总体方案质量负主要责任,并负责编写总说明,汇编总概算

2、重大复杂的设计项目,由总工程师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由所长指定设计总负责人。

3、较大综合工程,查勘前应作出提纲,举行汇报会,进行方案明确,确定完成日期。

(二)设计文件要求

1、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计划任务书和项目审定要求,如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应修改计划任务书中某些条文时,要提出具体意见和论据,报请原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再以补充或修改的任务书为据,进行设计。

2、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如对所采用的规范、规程和规定的某些条款按照实际情况必须改变、或有新的见解时,应有详细的论证,并事先经所批准。

3、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多方案比较,正确处理远近期发展关系,考虑维护、施工方便。

4、努力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5、设计文件要符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完整齐全。说明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

(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签署

1、设计说明书、概算文件和图纸上各级人员签署按签名顺序表及图衔规定办理。

2、签署注意事项:

(1)签署结合审查程序自下而上进行。

(2 )有些图纸同一级签署有二人时,在图衔签字栏内的左右格内分别签署。

(3)方案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总说明文件底稿由分工主管审定后签字。

三、工程施工前准备管理:

1、工程人员进驻工地时应先请设计人员指出建筑线及地界线的木椿,并订定地盘高度的基准点。

2、建筑线地界线木椿应设法固定,不使其动摇走样,必要时加设辅助点,并记录于手册上,以便随时查核。

3、基地上原有的行道树、消防栓、消防水池、给水管、污水管、煤气管、油管、电线管、电杆及其他公共设施,如有妨害施工时,应由工地主任报请各主管机关或所有权人移拆,不得任意剪断移动。

4、工地主任在了解现场后,应即着手筹划开工事宜,其主要内容包括:拟定开工日期、工期、机具、材料、工寮及工务所配置计划;数量计算、核对、进度表编制及结构体发包期限等事项,准备开工前研讨会。

四、工程施工招标管理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

已经核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

招标公告,应当在公司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

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18、公司招标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

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公司招标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工程实施管理

1、 公司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工程施工,无论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工程任务书由工程部相关室分类下达给施工单位。无工程任务书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担其施工任务。

2、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凡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应出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并按照证书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项目规模和内容,严禁无证施工或转包施工。施工人员的结构根据预算编制定额的规定,凡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 1 ∶0,线路工程技普比为 1 ∶0.5,管道工程与长途光缆布放工程技普比为 1 ∶1。

3、 所有外来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均应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双方职责分工、工期、奖罚、违约责任、费率及结算方式等项目。合同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管领导签订后有效。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费用结算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

4、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辖管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协助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技术、外协及材料办理工程变更等方面的问题。

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如需变动,应征得公司工程部或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认可,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要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单位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其名单在开工前应报至工程相关管理室备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施工明显标志,安全及路障标示、措施要齐全,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6、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如土建、地下电缆、管道工程等,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部组织交工验收。工程随工及验收工作由各分公司负责。

7、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监督,必须认真做好随工检查,工程随工人员由各分公司安排工程所在工地人员担任,随工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技术业务较全面的的人员承担,随工人员必须对工程质量有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深入工地,进行随工检查,对在施工过程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令其及时返工。随工人员同时应负责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随工人员应是维护部门及分公司的全权代表。 任何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公司所派随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服从检查的单位或个人,随工人员或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检查。 工程随工检查的内容参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条款。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现有或原有设备的安全,对因工程造成损坏设备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随工人员和公司工程部,并负责修补或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9、为便于加强公司工程部与建筑施工单位的联系,处理工程出现资料、随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问题,工程部可根据工程任务的轻重,设2~3 人的基建小组以便对口联系加强工程管理。

六、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

料组进行移交。

第6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施工招标管理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

已经核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公司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

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18、公司招标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

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

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7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实施管理规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实施管理

1、公司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工程施工,无论大小,一律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工程任务书由工程部相关室分类下达给施工单位。无工程任务书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承担其施工任务。

2、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凡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应出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并按照证书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项目规模和内容,严禁无证施工或转包施工。施工人员的结构根据预算编制定额的规定,凡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工与普工之比为 1 ∶0,线路工程技普比为 1 ∶0.5,管道工程与长途光缆布放工程技普比为 1 ∶1。

3、 所有外来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均应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双方职责分工、工期、奖罚、违约责任、费率及结算方式等项目。合同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管领导签订后有效。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费用结算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

4、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辖管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协助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技术、外协及材料办理工程变更等方面的问题。

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如需变动,应征得公司工程部或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认可,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要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单位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其名单在开工前应报至工程相关管理室备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施工明显标志,安全及路障标示、措施要齐全,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6、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如土建、地下电缆、管道工程等,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部组织交工验收。工程随工及验收工作由各分公司负责。

7、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监督,必须认真做好随工检查,工程随工人员由各分公司安排工程所在工地人员担任,随工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技术业务较全面的的人员承担,随工人员必须对工程质量有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深入工地,进行随工检查,对在施工过程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令其及时返工。随工人员同时应负责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随工人员应是维护部门及分公司的全权代表。 任何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公司所派随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服从检查的单位或个人,随工人员或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检查。 工程随工检查的内容参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相关条款。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现有或原有设备的安全,对因工程造成损坏设备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随工人员和公司工程部,并负责修补或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9、为便于加强公司工程部与建筑施工单位的联系,处理工程出现资料、随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问题,工程部可根据工程任务的轻重,设2~3 人的基建小组以便对口联系加强工程管理。

第8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

料组进行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第9篇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符合开发要求,方便物业管理,减少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明确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及物业与开发单位之间的管理界限,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的交接验收过程。

3内容

3.1交接验收的依据

3.1.1工程发包合同;

3.1.2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验收资料;

3.1.3国家现行施工规范;

3.1.4质量监督站的验收意见;

3.1.5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3.1.6销售合同、业主入住手册;

3.1.7国家有关其他规定。

3.2交接验收的组织

3.2.1在质量监督站最后一次整改报告批复后。

3.2.2由项目公司经理组织、安排。

3.2.3参加人包括开发部、工程部、销售部、经济部、、物业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3.2.4项目公司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完成后请相关责任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于三天内将整理记录发于各参与单位。

3.3交接验收的程序

3.3.1开发部、销售部的侧重点在于工程的使用功能、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3.3.2工程部主要以工程施工质量、工程的完整性为重点。

3.3.3物业公司的验收重点除工程质量外,更要着重于检修的方便、设备的运行、技术资料的完整等。

3.3.4按照专业分组进行验收,一般划分为土建(含建筑、结构、装饰等)、设备(含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等)、电气(含变配电、动力电、照明电、消防、通讯、安防等)。

3.3.5每天(或每单位工程)验收完毕后,各组进行分组整理交给记录人员统一汇总。

3.3.6属于施工单位质量问题的,要求监理公司针对汇总情况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

3.3.7属于开发单位自行安排的项目,项目公司经理应要求工程部、经济部督促完善。

3.3.8各方整改完毕后,经验收通过后由项目公司经理签字,交由物业公司管理。

第11篇 z房地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2、施工总平面图: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5、季节施工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安全技术措施;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2、合理化建议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二)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5--单位复验。(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四)隐蔽验收各项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一)竣工验收条件: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_-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2、档案齐备。(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发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z-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操作。(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施工单位应按市建

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没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1、向总经办负责。

2、参与工程项目投资策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络设计单位对总体规划设计、单体工程各专业施工图纸设计并审核,参与工程预结算书编制,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操作。

3、根据公司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并实施完成工程计划,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及时跟进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4、参与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编写工程施工合同,并进行审批、签订。

5、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工程施工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6、协调好各部门及外单位的关系,使工程顺利进行。

第13篇 地产公司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节 工程进度管理

第一条 工期管理由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具体组织落实。根据公司的工程建设目标计划及与各承包商的合同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进度控制计划和里程碑计划并报工程副总备案。

项目部须在每月的26日前上报本月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计划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报工程副总备案。

第二条 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工期考核,控制项目进展和里程碑计划,以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工期考核报告由各主管签署意见后,项目经理审核,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三条 项目经理负责督责承包商严格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督承包商配备 足够的人员、机械和材料,指导承包商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 当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不相符合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以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合同工期以内计划进度的调整,由项目经理提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超出合同工期的调整,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再报工程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五条 因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延误并在合同允许的情况下,承包商应及时办理工期签证,分段工期签证十日内由项目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的工期签证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涉及到项目总工期的相关工期签证须报工程副总批准。

第六条 工程主管须督促承包商,在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三天内上报工期签证于工程监理,监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项目部。

第二节 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条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由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并具体组织落实。

第八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结合公司的质量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监控保证体系,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执行。

第九条 项目经理负责督责工程监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监督并控制其运作。

第十条 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对原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控制隐蔽工程验收质量,严格工序质量检查。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质量评审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形成相应的归档文件。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负责,各专业主管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工程质量负根本责任。

第十三条 建立质量预防制度,强调计划质量和过程检查与改进。

第十四条 督责监理针对工程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同情况建立相关处罚和返工制度。

(一)处罚标准依据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由工程监理提出,经相关专业主管确认,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二)返工令由监理公司工程总监批准,报项目部备案。

当返工量较大或因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而要求返工的,项目部须及时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备案。

第十五条 严格按合同要求和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对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一)各单体工程由相关政府部门(质监站或建筑业协会)进行评定。对于承包商的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据实反映和提出异议。

(二)室外景观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由项目部按合同要求和设计要求,结合相关国家规范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由项目部提议评定等级,报工程管理部 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 工程管理部经理按公司考核办法(或合同要求),定期组织公司品控小组对各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节 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专业主管负责具体落实。

第十八条 督责承包商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保证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项目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项目经理负责督责监理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监控体系,并监控其运行。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部经理结合各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实施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

第二十条 工程管理部经理按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或合同要求)定期组织公司品控小组,对各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节 工程成本管理

第二十一条 成本管理的任务是降低工程造价,并通过控制工程款支付达到控制工期和质量的目的。

第二十二条 不断提高设计质量,选择最佳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加强事前控制,尽量避免较大的返工。

第二十三条 经济签证须由工程主管和项目经理同时签证,除签认点工外,一般不得直接签认款项,必须明确清楚计算数据、过程和工程量。相关签证事项必 须有“工作指令单”为依据,紧急事项现场临时安排的,必须不迟于次日补发“ 工作指令单”。

第二十四条 经济签证款额超过壹万元以上或事后无法复核确认的,预算部主管必须及时到现场复核共同签认。

第二十五条 相关经济签证项目部签认后,必须在二日内交发预算部,预算部根据签证事项不定期现场复核。

第二十六条 经济签证执行二级签认,对于单项工程的签证或单张签证的内容应同时遵守下列约束条件:

(一)经济签证款额3000元以下由项目经理批准;

(二)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三)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报工程副总批准。

(四)3万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 督责监理和承包商经济签证必须及时,承包商需要签证的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必须上报监理,监理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署意见报项目部。事后无 法计量的必须在隐蔽前上报监理,监理在24小时内上报项目部。

第二十八条 零星工程或合同外追加工程可以采用“工作指令单”安排实施:

(一)工程造价在10000元以下的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二)工程造价在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的由工程副总批准;

(三)工程造价在50000元以上的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的签字是支付工程款的必须依据,相关付款程序详见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条款,付款申请由各主管根据公司规定在公司网络上流转,但承 包商申请付款的报告必须经监理签署意见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作为付款申请 的附件或凭证。付款审批表批准后,由各主管及时通知承包商取款。

第三十条 停工令执行期间,不受理付款申请,也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三十一条 凡作为结算资料的

图纸、工作指令单、签证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均需加盖项目部资料专用章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复印件及未盖章的,一律不得作 为结算依据。

第五节 工程风险管理

第三十二条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工程副总协助其工作,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项目风险管理计划,项目经理具体落实和实施。

第三十三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共同参与,对项目施工阶段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制定 相应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对于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必须综合进行风险评估论证,由设计部组织落实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工程副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 用。

第三十五条 建立项目定期的风险评审制度,评审会议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召开,评审结论报工程副总备案。

第三十六条 当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不断,或工期一直滞后等情况时,必须实行风险应对措施。应对措施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制定,项目经理负责具体落 实。

第六节 工程材料管理

第三十七条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算部应会同承包商和物资部、项目部共同确定甲供材种类、数量,编制控制性甲供材计划书。计划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 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八条 承包商进场后,须及时向项目部提交当期甲供材申请和乙方采购需要甲方批价的材料报价单。甲供材申请单和乙供材报价单由项目部相关主管审 核,项目经理批准后转交物资部采购或批价。

因特殊原因工地急需材料由项目部加盖“急件”印章,并由项目经理批准,物资部优先安排供货。

第三十九条 甲供材供应量与工程进度要求必须基本同步,不得在工地大量积存甲供物资,严禁超合同量供应。

如因承包商超用甲供材或原甲供材计划发生变更,需要超合同量供应时,须由承包商递交相关陈述报告,项目部予以确认后报预算部审核,经工程管理部经 理批准后方可供应。

如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甲供材或乙供材计划发生变更,需要退货处理,须由承包商递交相关陈述报告,由项目部予以审核,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再转交物资部处理。

第四十条 乙供材料(或甲指乙购材料)进场后,项目部督责监理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验收,并与封样进行比对,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乙供材料(或甲指乙购材料)进场后,物资部可定期或不定期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核查乙方采购材料与物资部核定价格材料是否吻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知会项目部,项目部须按物资部核查意见进行处理。

甲供材料进场后,由项目部组织,承包商和监理共同验收,并与封样进行对比,并督责承包商按规定送检,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一条 甲供材料进场后,物资部督责供应商同时递交“甲供材料验收单 ”,经承包商签认交监理审核、签认再报项目部主管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由 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报送物资部。

上述签字程序是物资部受理结算、财务部受理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 甲供材料的供应由物资部按设计部或项目部要求提供样品,经确认后封样并按样品组织供货。

乙供材的供应由承包商按物资部批价确认的样品或品牌组织供货,另该样品同时须经设计部或项目部确认并封样。

第四十三条 其它未明事项详见第八章《工程物资采购管理》。

第七节 工程资料管理

第四十四条 工程资料管理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建立系统化的资料分类、编号和查阅、收发、保管制度,项目部资料员具体落实并实施。

第四十五条 资料员负责督责监理和承包商按标准规定样式或公司制定的模板样式递交书面文件资料。

第四十六条 与协作单位往来文件资料,资料员在资料批准的次日之内处理完毕,公司内部网络上传送的文件资料,资料员须在收到文件的当日内完成资料的 存档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发。

第四十七条 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和要求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建立工程资料查询、检索和分发体系,各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落实。

第四十八条 工程技术资料、经验教训等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写,经过评审最终形成公司永久性历史文档。

第四十九条 归档资料需按永久性和临时性进行分类归档,具体办法详见工程资料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 图纸或文件的变更,资料员需及时更新归档,对于废旧图纸或文件,资料员须及时加盖“作废”专用章。

第五十一条 项目经理负责督责承包商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周提交竣工资料于工程监理核查,工程监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提交项目部,资料合格 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十二条 竣工验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资料员予以协助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竣工备案资料整理。

第五十三条 项目经理负责督责承包商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必须向监理递交相关竣工决算资料。监理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项目部。

经项目部签署的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是预算部受理结算申请的必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协调组织相关竣工资料与物业公司的交接,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八节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第五十五条 有合同的分包工程及零星工程均须办理相关的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应在竣工初验完毕后一周内组织相关单 位或部门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十六条 竣工验收所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意见)是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依据,也是预算是否受理工程结算和考核工期的依据。竣工验收报告须报 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五十七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工程实物和资料与物业公司的移交工作,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填写“项目移交确认表”。移交工作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办理完毕,其中竣工图在两个月内移交完成。作为结 算依据的竣工图须由项目部相关主管复查,项目部经理审核,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

第九节 综合管理

第五十八条 项目计划编制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项目经理具体落实,计划 书由工程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实施。

第五十九条 建立完善的书面文件存档和报备制度。

(一)工作指令单:与各承包商之间的业务事项往来或下达工作任务时一般使用工作指令单。

(二

)工作联系单: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与相关设计单位的业务事项协调一般使用工作联系单。

(三)工程日记、工程报表:各专业主管必须做好工程日记,每月填报工程报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月报的编制和汇总,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工程副总 批准,公司备案。

(四)报告:无规定格式要求或特殊事项可以采用报告形式。可用于公司内部和与承包商之间的文件传递。

第六十条 停工令: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即应督责监理签发停工令

(一)实际进度一直落后于计划进度,合同工期可能无法实现;

(二)质量事故不断,经常返工或拒不返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三)安全事故不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承包商无合作诚意,拒不服从管理;

项目部连续停工权限不超过72小时,同一工程累计停工权限不超过合同工期的百分之五的时间;停工令在72小时内由项目经理批准,超过72小时的,由工程 管理部经理批准。停工令须加盖项目部工程专用章并报工程副总备案。

若停工令无效,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向公司提交终止执行合同的详细报告。

第六十一条 工程例会:

(一)工程项目例会每周举行一次。集中解决同期所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期工作,理顺工作协调的关系。

(二)会议由工程监理总监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总监组织编写在会前分发各 与会单位。

(三)与会各方:包括公司相关参与工程管理的各职能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项目建筑师、专业工程师、各承包商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主管、项目部各专业主 管。

(四)会议纪要由工程总监批准后发与会各方,对各方均具与合同同等的约束 力。

(五)项目经理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纪要须报工程管理部 经理备案。

第六十二条 紧急变更和口头指令:

因工地施工需要,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可在现场及时做出 口头指令,同时报告项目经理并征得同意:

(一)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明显图纸设计错误或设计漏项,而无法停工等待 变更的;

(二)因施工安全、质量的控制需要,须及时做出变更的;

(三)室外景观工程施工,主管工程师或设计工程师为确保设计效果,现场发 现需要及时做出变更的。

第14篇 地产公司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保护和利用,依据档案管理 规范,结合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修订如下 :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加强我司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要 求及标准,遵照国家相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 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工程技术档案的范围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 各种载体形式的技术文件材料及相关图纸。

第三条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

1、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并管理保存。

2、各相关部门(指工程部和设计部)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工程技术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工程技 术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合理化利用,按期将归档内容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此 项工作应纳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 归档范围

1、对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 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的具体归档范围详附录a。

3、竣工图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单体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 个相关专业),一式两套,分别由工程部提交档案馆及物业;第二类为零星的竣 工图(如:装修、幕墙等),由预算部会同竣工结算资料一同报公司存档;第三 类为室外管网竣工图,一式四套,由工程部提交物业及公司档案室各一份。

第五条 归档方法和内容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采取按工程项目分类的方法进行备案归档,每个项目的 档案内容包括三部分:

a、各相关部门移交给公司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及相关图纸, 主要范围详附录a。

b、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b。

c、工程部移交物业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c。

2、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工程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工程的证件及批文的原 件,扫描备份后统一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并归档。

3、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必须备份一套交公司存档。

第六条 归档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指名原件存放处,并加盖部门红 图章。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归档的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 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

5、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新的竣工图章(50mm×80mm),示例如下:

竣工图

施工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 现场监理

6、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退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

7、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要求制作竣工图的单位必须圈出修改范围,并 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 竣工图。

第七条 单体工程档案移交

各单体工程竣工后,所有需要移交物业备案的资料,应统一交给项目部档案 管理员登记,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移交物业,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移交登记手续 应包括移交内容的目录及交接人员签字,在移交物业同时将移交手续的登记备份 交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第八条 立卷要求

1、组卷

(1)各相关部门名称及代码,统一按简称的每个字的拼音首位大写字母组合 而成。例如:设计部为s,工程部为g,以此类推。

(2)各相关部门按上述要求的代码进行编册组卷(以卷、册、盒为主要形式 ),可据实际情况将归档材料和收、发文分开再行细化。卷内要有卷内文件目录 及备考表。卷内所有文件需要装订成册。

(3)待工程阶段性竣工完成后,或达到一定时间后由各部门资料员填写好本 部门的卷内目录、备考表和案卷总目录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各部 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对立卷归档工作全面负责。

(4)案卷总目录为移交的本工程所有卷册名称,由本部门资料员统一编写。

(5)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需对案卷总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系统完 整的目录资料。案卷总目录中的“案卷号”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编 制,并通知部门资料员校核。

2、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按年度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 始;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 ,反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成套图纸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细则附录d的要求。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主体全称。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包括年月日。如:2007.2.4。

页数:每份文件有几页背面有文字的也算一页)。

页号:卷内每份文件第1页所在之页的编号。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细则附录e的要求。

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借阅、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案卷立好以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 间。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不必填

写说明。

另需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案卷总目录中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案卷总目录的式样宜符合下列要求。

案卷号:以一本案卷为单位,内容包括部门、项目、时间、序列号4个要素, 如“g-翠竹园-2006-1”。

案卷名称:包括案卷主要内容,分卷序号等,如“工程联系单_建筑_第一分 册”。

责任人:提供档案的部门资料员。

编制人: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

(注:以上所有表格同行政《档案管理制度》表格)

第九条 归档时间和手续

1、归档时间

(1)每一工程项目的立卷归档,应在该阶段性项目全部竣工结束(移交物业 )后两个月内完成。

(2)具体的文件移交归档时间参照附录a。

2、归档手续

各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员在办理档案移交时,均需登记并签收。

附录10-1:工程技术文件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附录10-2:工程技术文件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附录11:报送南京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

第15篇 地产公司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保护和利用,依据档案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修订如下: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加强我司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及标准,遵照国家相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工程技术档案的范围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技术文件材料及相关图纸。

第三条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

1、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并管理保存。

2、各相关部门(指工程部和设计部)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工程技术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合理化利用,按期将归档内容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此项工作应纳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 归档范围

1、对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的具体归档范围详附录a。

3、竣工图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单体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个相关专业),一式两套,分别由工程部提交档案馆及物业;第二类为零星的竣工图(如:装修、幕墙等),由预算部会同竣工结算资料一同报公司存档;第三类为室外管网竣工图,一式四套,由工程部提交物业及公司档案室各一份。

第五条 归档方法和内容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采取按工程项目分类的方法进行备案归档,每个项目的档案内容包括三部分:

a、各相关部门移交给公司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及相关图纸,主要范围详附录a。

b、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b。

c、工程部移交物业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c。

2、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工程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工程的证件及批文的原件,扫描备份后统一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并归档。

3、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必须备份一套交公司存档。

第六条 归档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指名原件存放处,并加盖部门红图章。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归档的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

5、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新的竣工图章(50mm×80mm),示例如下:

竣工图

施工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

现场监理

6、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退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

7、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要求制作竣工图的单位必须圈出修改范围,并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七条 单体工程档案移交

各单体工程竣工后,所有需要移交物业备案的资料,应统一交给项目部档案管理员登记,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移交物业,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移交登记手续应包括移交内容的目录及交接人员签字,在移交物业同时将移交手续的登记备份交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第八条 立卷要求

1、组卷

(1)各相关部门名称及代码,统一按简称的每个字的拼音首位大写字母组合而成。例如:设计部为s,工程部为g,以此类推。

(2)各相关部门按上述要求的代码进行编册组卷(以卷、册、盒为主要形式),可据实际情况将归档材料和收、发文分开再行细化。卷内要有卷内文件目录及备考表。卷内所有文件需要装订成册。

(3)待工程阶段性竣工完成后,或达到一定时间后由各部门资料员填写好本部门的卷内目录、备考表和案卷总目录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对立卷归档工作全面负责。

(4)案卷总目录为移交的本工程所有卷册名称,由本部门资料员统一编写。

(5)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需对案卷总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系统完整的目录资料。案卷总目录中的“案卷号”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编制,并通知部门资料员校核。

2、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按年度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成套图纸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细则附录d的要求。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主体全称。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包括年月日。如:2007.2.4。

页数:每份文件有几页(背面有文字的也算一页)。

页号:卷内每份文件第1页所在之页的编号。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细则附录e的要求。

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借阅、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案卷立好以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不必填写说明。

另需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4)案卷总目录中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案卷总目录的式样宜符合下列要求。

案卷

号:以一本案卷为单位,内容包括部门、项目、时间、序列号4个要素,如“g-翠竹园-2006 -1”。

案卷名称:包括案卷主要内容,分卷序号等,如“工程联系单_建筑_第一分册”。

责任人:提供档案的部门资料员。

编制人: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

(注:以上所有表格同行政《档案管理制度》表格)

第九条 归档时间和手续

1、归档时间

(1)每一工程项目的立卷归档,应在该阶段性项目全部竣工结束(移交物业)后两个月内完成。

(2)具体的文件移交归档时间参照附录a。

2、归档手续

各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员在办理档案移交时,均需登记并签收。

附录10-1: 工程技术文件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附录10-2: 工程技术文件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附录11:报送南京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

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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