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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报告15篇

发布时间:2023-03-04 12:54:19 查看人数:97

农资报告

篇一 2023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总结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财农村〔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xx-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篇二 xx县财政局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xx县财政局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县财政局关于新农村建设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州财政局财监发[20xx]377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xx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xx年816万元、20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xx年447万元、20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xx年337万元、20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xx年32万元、20xx年522万元)。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xx年784万元、20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xx年774万元、20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xx年指标,结转到20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20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20xx年x月x日

篇三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贵港市水库移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8号)和区财政厅《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政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桂财农[20xx]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水库移民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涉及资金8196.27万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8114.4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81.8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本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

2、对20xx、20xx年度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库区涉农项目资金,我局坚持做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来执行,按章办事,依法理财。我局通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私分库区涉农项目资金的问题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重新确认的人数和名单,在每个季度的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程序向政府申请划拨该项目资金,同时做好发放清册连同政府批文一起送到财政局,由财政局拨款到信用社“代发水库移民款”专户,再由信用社按清册名单和金额发到移民户的专用账户上。

4、20xx、20xx年的项目资金下达后,先报财政评审,再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完工,经我局和村、乡镇政府、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再由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进度款;由区政府组织区纪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再向市一级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在初验后,由区投资审计中心进行审计结算后再向市移民局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已进行了初验并进行了审计结算,准备申请竣工验收。

5、20xx年至20xx年的大中型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尚有128.01万元留在区财政局的账上,原因是:我区在20xx年确定的仙衣滩水电厂(西江二期航运枢纽)后期扶持人口5325个后扶指标中,我局已按要求及时拨付了5074个后扶指标的扶持款,因桥圩镇锦垌村、新塘乡大郑村部分移民对指标核定有争议,我局暂不拨付这两个村251个有争议的后扶指标扶持款。但目前我局已会同相关乡镇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水库移民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移民局和财政厅的要求,由财政局设置移民资金专户,由移民局申请、财政局审批拨付,不存在违规问题。

7、自查自纠无发现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

篇四 农资市场的调研报告

农资市场与农村农业生产活动息息相关,它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和省局农资市场监管10制度30条措施,我局根据省局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全市农资市场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_____市农资市场的基本情况

(一)农资市场的现状

_____市辖15个县(市、区),除_____风景管理区外,其他14个县(市、区)的经济对农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依存,其中_____、_____、_____等地是农业大县,_____的棉花,_____的桑蚕是该县的支柱产业。全市共有农资经营户1822户,以个体工商户、农资连锁店、供销合作社、乡镇农技推广站等多种形式经营。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的活跃度逐步提高,全市对农资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据调查统计,2023年农业生产所需农资产品化肥46.9万吨,农药3.33万吨,种子2503吨,且销售价格呈上涨趋势。

(二)农资市场呈现的特点

1、农资销售旺季不旺。与去年相比,今年上半年农资销售除2月份至3月中旬增长外,其它几个月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是气候影响。今年从3月中旬开始,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一直是多雨少晴,气温长期偏低,是近几年来少见的“倒春寒”天气,使一度旺销的种子和化肥市场陷入了低迷,出现农资商品滞销现象。

2、农资市场放开导致竞争异常激烈。农资市场营销渠道拓宽后,经营门槛降低,在乡镇上涌现了大量的农资经营小店。例如_____县磨溪乡人口不足2万,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农资经营户就有12户,农资店不仅开在村里还开在组里。不合理的布局,造成各经营主体之间为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相互杀价,形成了恶性竞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也开始出现,使农资市场监管难度加大。

3、农资经营资金短缺矛盾更为突出。由于经营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以降低价格和赊帐来争夺市场,造成大量农资商品资金沉淀,形成“三角债”,购买者欠经营户,经营户欠生产厂家,使农资经营户只有借款或贷款来维持经营。

4、非法经营农资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农村小食杂店在购买自用的农资时有意多进农资,私下销售给他们的邻里亲朋;在农资销售旺季,也有少量游商窜贩利用监管空档,在节假日期间贩运农资走村入户,挨家挨户上门兜售,其售价往往比正式农资销售部门的价格低,且又送货上门,对农民很有诱惑力。不论是小食杂店还是游商窜贩,其所销售的农资都未建立购销台帐,这导致我们无法监控其非法销售的农资来源,给监管造成很大困难。

(三)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1、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今年以来,我局对全市化肥、种子、农药市场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770户,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35户。监测重点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企业为主。共抽检农资720批次,合格514批次,合格率为71.39%。其中,抽检化肥636批次,合格466批次,合格率为73.27%,抽检农药84批次,合格48批次,合格率为57.14%,对于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我局均已依法处理。

2、由于种子抽检要从播种到收成才能出结果,耗费时间很长,加之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费高,难以承受,所以相当部分县(市、区)没有进行质量抽检。就_____县联合当地农业部门进行抽检的20个批次结果来看,种子的合格率很高,检测结果均合格。

(四)农民反映最突出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者对如何使用农药、用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没有告知农民或告知不全,售后指导服务不到位;二是流通领域农资市场存在工商、农业、质检等多头执法的现象,增加经营户负担。

二、农资市场监管情况

(一)农资市场监管的做法

农资质量是农业生产的“生命线”,也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了营造农资放心消费的环境,我局不断完善农资监管模式,严格把住“市场准入”、“商品质量”以及“经营信用”三道关口,切实提升农资监管效能。

1、抓市场准入,确保农资经营主体合格。我局积极规范农资经营主体,结合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和企业登记注册及年检工作,对农资经营单位和经营户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不具备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的,坚决不予登记;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从而达到净化农资市场秩序的目的。

2、抓流通领域监测,保障上市农资商品质量。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坑农害农,我局加大对农资商品的监测和抽查力度,实行农资商品售前报检制,即农资经营户每进一批货主动向县市区工商局报检,经县市区局检验许可后再进入市场销售,各基层分局对已售前报检的该批农资销售到零售网点的不再抽检。此外,市局与县级局、县级局与基层分局层层签订了农资市场监管目标责任状,同时基层分局与每个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要求每一个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两票一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农资经营户自律。

3、抓维权,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充分发挥红盾护农12315维权进村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建立健全红盾护农“三级执法、四级维权”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村级维权点联络员作用,快速调解或及时反映涉农纠纷,及时解决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共受理有关农资投诉2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92万元。

篇五 乡村财政支农资金的自查自纠报告

乡村财政支农资金的自查自纠报告

一、领导重视

我镇领导自县上20xx年10月17日视频会议后,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研究部置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涉及的相关部门财政所扶贫办工作人员具体抓,主要对20xx年全镇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具体从项目的计划、批复、组织实施、资料的完善报帐归档、整个资金的来源去向、通过内查外查抽查、从镇上到村组农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反复复本着高度重视,认真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我镇属全县的农业大镇,财政支农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查了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是扶贫工赈救灾救济等,及代县水务局监管和支付的51个小农水项目资金9636380.00。其中:20xx年小农水项目2个使用资金2750100.00,2023年小农水项目49个使用资金6886280.00也进行全面自查。

三、自查存在的问题

1、20xx年安排的新农村建设县级项目新建泥结石公路资金170000元(村3公里80000.00、村3.5公里90000.00)虽然项目已实施,但村报账资料不够完善规范,村未及时报账。

2、20xx年安排的能繁母猪补贴29900.00,由于业务部门兽医站上报数与兑现时的审核公示数有差异,造成资金滞留闲置8100元。

3、20xx年通过预算股安排汇龙社区5户火灾居民户生活救助及房屋恢复补助总额是147812.00元。由于5户居民处于古镇保护核心区,其房屋应恢复为古建筑,因种种原因至今尚未恢复,所以造成其建房补助122971.00滞留。

4、存在专户扶贫项目配套工作经费中列支烟、酒、笋干及生活费36130.00。

5、救灾资金使用不及时,20xx年末帐面余额为49332.04元,经核实帐户上已于20xx年5月前全部安排使用。造成的原因是属农财股以外县上安排的。

6、20xx年度小农水项目资金尚有25317.00滞留于账上未支付;20xx年安排小农水项目资金尚有3520.00滞留于账上未支付。

四、整改自纠方案

我们经过认真细致自查总结,针对这次自查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1、能繁母猪补贴滞留于帐户上的8100.00,已在自查过程中书面专题报告请示县财政局批复纠正建议进行纠正。

2、扶贫项目配套工作经费中列支烟、酒、笋干及生活费36130.00纠正后,立即、及时从预算一般户中安排足额资金归垫。

3、20xx年度小农水项目资金尚有25317.00滞留于账上未支付;20xx年安排小农水项目资金尚有3520.00滞留于账上未支付。纠正后立即、及时足额安排出去。

4、通过预算股安排的火灾救灾资金滞留于帐户上的余额122071.00当时研究的意见是恢复重建验收后才支付。

5、关于20xx年安排的新农村建设县级项目新建泥结石公路资金170000元村3公里80000.00、村3.5公里90000.00)整改村及时查证完善相关报帐资料,村抓紧结算报帐完善资料。

篇六 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

2023年6月15日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九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9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23〕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九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23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9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九)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九)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九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九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九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九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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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九)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九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九”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九)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九)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九)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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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九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9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九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九)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九)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九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九)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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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垫江县农业局关于农民农资补贴的调研报告

一、垫江农业概况和农民农资补贴情况

1.全县农业概况

垫江位于重庆市域中部,地处重庆、涪陵、万州等大中城市中心结合部,县城距重庆主城区120公里,幅员面积1518平方公里,下辖21镇4乡,总人口93.9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0.89万人,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333元,垫江县农业局关于农民农资补贴的调研报告。自然地理条件较好,物产丰富。地势平坦、雨量充沛,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瘦肉型生猪基地县、种子建设示范县和重庆市优质出口猪肉项目县,素有“巴国粮仓”、“丹皮之乡”等美称。名优特产“垫江白柚”多次获全国金奖。重庆11个百万农业产业化工程中,垫江入围9个。县内外交通运输网络不断完善,渝宜高速、沪蓉高速纵横交汇境内,渝万城际铁路开工在即,各乡镇已通水泥路,全县基本实现村通公路。

围绕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县的新要求,我县提出了农业产业化“443”工程。 xx年,全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全局,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统筹,加大投入,农业农村改革步伐、农业规模化经营步伐加快,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科学技术推广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种粮种极性空前高涨。xx年,整治土地4.6万亩,新增耕地4300亩,播种面积达79809公顷,较上年增长0.95%,其中粮食种植面积62285公顷。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6.3亿元、增长7.5%,增加值16.8亿元、增长7.4%,粮食总产量达到38.05万吨。生猪产业适度规模经营成效明显,新增规模养殖户300户,全年出栏生猪80.6万头,增长4.4%;引进恒河、汇源、美国熙可等龙头企业发展柑橘产业,高峰、包家、白家等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柑橘基地建设成效显现;肉鹅工程按计划推进,新建父母代种鹅场1个,推广种鹅2万只。蚕桑、榨菜、蜜本南瓜、藠头、中药材等传统优势产业稳步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得到加强,51座病险水库和一批小型水利设施得到整治和改造,3.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全县农民农资补贴情况

xx年,农业政策性保险顺利启动,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累计发放各类补贴6062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标准为每亩75.85元,共发放4290万元,履盖全县25个乡镇,288个行政村和1999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165536户,面积565617.459亩;种粮大户359户,面积10644.75亩,补贴标准每亩159.85元,补贴资金263万元;水稻综合良种补贴164881户,面积374307.786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直补资金561万元。其他农机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标准化规模养殖等惠农性补贴948万元。由于提高了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标准,并对种粮大户实行补贴倾斜,大大激发了群众种粮积极性,水稻实现了满栽满插,一些果园及菜土也种上了红苕和玉米等粮食作物,提高了复种指数,种粮农民收入增加,种粮大户数量剧增,摞荒地现象得以有效控制,调查报告《垫江县农业局关于农民农资补贴的调研报告》。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得以加快,农业机械数量快速显著增长,农机推广速度加快,良种推广、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在粮食政策执行过程中,全县周密部署、规范操作,农民满意,粮食直补工作开展顺利。粮食直补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和农民的关心、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对稳定农村社会起了重要作用。

二、农民直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各种惠农政策的出台及种粮直补政策的不断深入,各种问题矛盾渐渐浮出水面,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直补资金到位较晚。种粮直补工作有一套规范的程序,要求逐条逐项录入身份证号码、土地面积、银行帐号等基本数据,要经过“初核、张榜公布、复核、再公布”这样一个过程,其次还牵涉到补贴资金的实际发放。整个过程中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因此牵涉单位较多,比如农业部门、粮食部门、财政部门、农村商业银行等,增强了合作协调难度。偶有登记和录入的身份证号码、账号或补贴面积发生错误或不一致,导致银行不能如实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直接影响直补工作的进度。此项工作量相当巨大,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繁重,所以,对种植户而言,直补金到位时间较晚,资金到位时间一般都在作物收成时,错过了农作物黄金生长期,影响了直补政策落实的最佳效果,农民反响强烈,用农民的话说:“我们需要买生产资料时,补贴却没有下来。好钢没能用在刀刃上。国家的政策很好,但没有达到最佳效果。”同时也制约了农民对农资的储蓄和下季庄稼的投入。

二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粮食直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操作成本高,仅垫江县每年就涉及农户近17万,积极面积达38万余亩,并且有一套严格、系统的程序,需要很多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需要有多个部门的审核与协作,因此,执行成本高,费时、费力、费钱是必然结果。高昂的行政成本,直接影响到政策的可行性和延续性,特别是乡镇和村干部,他们处在粮食直补工作的第一线,负责面积登记、公示、汇总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不仅付出了辛勤劳动,也花费了很多资金,但粮食直补经费严重不足,干部积极性受挫,影响了粮食直补工作实施的成效和进度。

三是面积核算公平性差。xx年,我县种粮直补面积是按计税面积内实际播种面积计算,今年改为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尽管在面积计算上还有相应的要求,但无论按照哪种方式计算,面积的基数都源于村社,都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实际操作中,个别人为操纵的机动性大,弄虚作假现象严重。一些村社在进行分户申报种植面积时,不是按实际种植粮食面积申报,而是按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各户的面积进行申报,当前全县有不少农户举家外出,无偿将土地让给别的农户种植,但仍然有领取补贴资金的现象;部分村干部在落实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时,不是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入户调查签字盖章,而是先根据农户承包土地面积数,根据当地的种植习惯,凭自己的想象把所有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臆造在粮食直补表上,再分头入户盖章;有的干部不想让农户得到粮食直补资金或者怕麻烦就干脆不报,也有的报在村集体的户头上,更有甚者,报在村干部家属头上,谎报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不详细核查,根本就发现不了这些问题。正因为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部分直补资金有可能不能真正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有悖直补政策的初衷。

篇八 关于农资打假的督察调查报告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XX〕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XX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XX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XX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XX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XX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篇九 人保局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人保局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推动涉农资金扎实有效的开展,按照松委办[20xx]9号文件精神,对我局20xx年以来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了自查,切实将自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政府补贴分为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

(一)、缴费补贴

缴费补贴是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的补贴。省、市、县级财政分别按补贴总量的50%、20%、30%安排;政府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40%、60%。各级财政分别安排的缴费补贴,计时计入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按照资金的用途的进行使用和划拨,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20xx年-20xx年各级财政对缴费人员的补贴分别为48.74万元、24.72万元、51.11万元、65.97万元、69.78万元。

(二)、基础养老金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其中:20xx至20xx年领取养老金年末数分别为6379人、7612人、8006人、6639人、7824人。

20xx年至20xx年国家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20xx年全省基础养老金在中央确定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增加的5月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20xx年基础养老金在中央确定的55元基础上增加15元,且从20xx年7月补发,20xx年-20xx年我县的基础养老金补助收入分别为665万元、265.55万元、556.39万元、560.19万元、788.25万元;基础养老金养老金按照资金来源,专款专用,我局没有改变用途使用等现象发生。20xx-20xx年发放基础养老金各年分别为418.23万元、514.29万元、495.06万元、561.02万元、788.29万元。

二、片区“一村一员”资金

为片区3个乡的8个行政村各配备综合服务员1名,其中4名,3名、乡1名,共8名,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20xx年全年共计发放足额补助38400元,其中19200元、14400元、乡4800元。20xx年签订合同从1月份开始,发放补助到12月,共计19200元,签订合同从3月份开始,发放补助到12月,共计12000元,乡寨订合同从1月份开始,发放补助到12月,共计4800元,3个乡截止到12月31日共计发放补助36000元。

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拨款和兑付。没有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收回,谋取私利的情况;没有侵占农牧民利益,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的情况;项目申报没有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的情况;资金拨付足额、及时,没有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的情况,项目资金足额投入,质量保证;没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篇十 自查空林业局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专项检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23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2023年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2023年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2023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2023年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2023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篇十一 农资价格管理调研报告

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特别是今年春耕生产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的迅速攀升,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根据区物价局的检查工作部署,我县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对全县农资生产供应现状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按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我区部分化肥和农药实行价格干预措施,随着农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加大和价格行政干预措施的逐步落实,目前,我县农资市场供应趋缓,市场价格稳中有略升。

一、基本情况

(一)产、供、销情况。由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权放开多年,在价格管理上,国家只是对大型化肥、农药、农膜生产企业的化肥出厂价格和部分进口化肥的口岸交货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流通环节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产、供、销已发生根本变化。就我县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省化肥、农药、农膜批发成为我县农资经营的主要方式。我县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分布到县、乡、村,基本上有一个良好的供销环境。

2、本县内主要化肥生产企业有镇骏威复合肥、镇复合肥和镇复合肥等,主要用途是用于甘蔗、果蔗、和山林生产等方面。但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产量低,质量难于保证。这些厂家投资规模小,生产设备差,技术落后,没有一家采用喷浆技术生产复合肥的厂家,均是搅拌式作坊生产,产品质量难于保证,且生产分散,难于管理。由于投资规模小,产量、销量有限,多数厂家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二、化肥价格上涨的原因分析

原因二,国务院出台系列措施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和农业企业积极性增强,增加了农业生产的投入,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增加。在市场供应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必然引起市场价格的波动。

原因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化肥市场供求关系被彻底打破,化肥出口急剧增量,而进口减少,市场供应趋紧,呈现卖方市场。

原因四,公路、铁路价格上涨,带动进口化肥到运输成本提高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扬,拉动国内化肥成本提高,价格上升。

三、值得我们思考的几个问题

国家政策带给农民的实惠,一部分已经被农资涨价所抵消,随着现在重要商品的不断上升,相比之下种粮户农民得不到政策实际好处。

四、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对策

通过这次调研使我们认识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社会结构的基层,农民是工农联盟的基石,只有把“三农”问题真正解决好了,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目标。我们认为,对于物价部门来说,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服务新农村建设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农资价格的成本监测和价格监管。完善农资价格成本监测体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防止价格过快上涨,避免本应由农民得到的实惠,由涨价的“黑手”掏了去。在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管理方面,对经营环节(含批发、零售)有必要采取综合费率管理办法,建立长效价格管理机制。

2、从严审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慎重审批涉农收费,不符合收费条件的,坚决取消收费项目;不是收费主体的,坚决取消收费资格,把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农资零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推迟执行最高零售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实行提醒、告诫或罚款处理,取得一定成效。

3、深入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乡(镇)、村两级要向农民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涉农收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查,根据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确保收费公示的时效性。

4、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该降低的降低,该取消的取消,有浮动幅度的执行最低标准,并对清理后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布出去,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象保护重点企业一样保护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5、建立一个快捷有效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以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为依托,在乡级建立物价管理所或物价监督站,在村级聘请物价监督员,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价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农民群众监督举报涉农乱收费行为。

今后,应继续保持对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高压势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对不执行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或价格行政干预措施,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并予以曝光,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化肥、掺杂使假等各种坑农、害农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统

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篇十二 2023农资市场调研报告

农用物资简称农资,本文将介绍2023农资市场调研报告。

2023农资市场调研报告

一、 我县市场的基本情况

1、 农贸市场的情况。目前全县农贸市场47个,其中县城7个,2023年集贸市场成交额约为17.2亿元,今年1至10月份,集贸市场成交额约为16.9亿元,同比增长约18%。

2、 超市及万村千乡农家店情况。目前,全县有一定规模的超市150多家,其中大型超市12家,永丰城区一般标准超市(400平方米左右)和便利店(100平方米左右)分别为7家和18家。现全县拥有连锁企业3家,年销售额达1.5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总额的7.7%;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23年到2023年在乡镇共建成标准化农家店554家。农家店在乡镇覆盖率达到了100%,行政村覆盖率达到了57%,超市走进了乡村。

3、 机电大市场。机电大市场门店数200余家,年交易额约15亿元,以零售为主,批发为辅,交易的主要产品为:农用机械、五金、工具,利润为销售额的5%10%之间,税收上交方式为定税,每月220元,年销售同比增长约为20%。

4、 建材市场。建材市场拥有门店300余家,年销售额约为16.4亿元,利润为销售额的20%左右,利税上缴方式为定税,每月350元。销售的主要为中档装饰材料,产品产地主要来自广东。其中钢材作为主要的建筑材料,全县钢材的年需求量约为72000吨,交易价格约为4650元每吨,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钢材的价格波动较大,目前我县拥有大小钢材店100余家,主要分布在县城郊、湄水、三塘铺、太平寺一带,一年利税约为100万元,利润为销售额的2%-5%,可安排就业600多人次。

5、 家电市场。从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反映的数据来看,今年19月份,我县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1102台,销售金额约为2.45亿元,补贴金额约为3110万元,利税约为730万元,销售数十去年同期销售数的1.6倍。

6、 典当、拍卖、二手车市场。锦宏典当行从2023年3月成立至今,业务笔数69笔,交易金额约4511万元,上缴税收约9.7万元,创利润约83万元,安排就业10人。其中今年110月份,业务笔数40笔,交易金额约2600万元,上缴税收约6.48万元,利润约23.3万元。鑫达拍卖公司从成立至今承担拍卖14场,交易金额3758.6万元,安排就业10多人,其中今年承担拍卖1场,交易金额820万元。华泰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二手车910台次,交易金额约382万元,营业收入29.6万元,创税收约5万元,安排就业人员8人。

7、 汽车市场。目前xx拥有大、小汽车经销商10个,一年的汽车销量为2000台左右,交易金额约为1.6亿元,利润为销售额是5%-8%之间,税收上缴方式为增值税,为17%。消费者的消费倾向为中、低档产品,由于去年12月31日汽车下乡政策的终止,因此目前我县汽车市场的销售现状为,抵档车辆呈下降趋势,中、高档车辆呈上升趋势。

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目前我县还没有正式批准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据调查了解,我县每年的报废汽车约为300台,以的士、公交车为主,因此我县申报一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势在必行。

二、我县市场体系的特点

1、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流通业的主要标志是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有关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以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政策在我县深入推进,新华联超市、天客超市等一批流通企业在我县不断壮大,554家连锁农家店的建设,对传统的经营方式产生很多变革,开架经营,先进的流通经营模式逐步得到推广和应用。

2、商贸流通规模不断扩大。随着这几年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上中央为渡过世界金融危机出台一系列扩内销、刺消费的政策,如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的实施,大大促进了消费。几年来我县商品市场不断扩大,到2023年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1亿元。到今年9月底全县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36621台,销售金额约5.1亿元,补贴金额约6654万元;销售汽摩下乡产品约43366台,销售金额约4.6亿元,补贴金额约4470万元。真正达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商家得发展、财政得税收的目的。另外城区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市场业态也得以发展,城区百货、五金、副食、服装、电器、家具、建材、餐饮、娱乐、洗浴等行业种类齐全、业态丰富,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繁荣,保障 [] 了市场供给。

3、专业市场建设初具规模。2023年末,全县有专业市场的乡镇3个,占乡镇总数的17.6%;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市场的乡镇有7个,占乡镇总数的41%。其中农机机电大市场从2003年正式投入营运至今,农机机电产业年产值达15亿元,年出口额约达500万美元;占地115亩的新城建材大市场2023年正式开

业,短短几年时间,就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青树坪富厚商业步行街的正式运营填补了全省乡镇步行街的空白;这些都为我县专业市场的建设指引了方向,对提高我县市场竞争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调查了解发现,将一个产业集聚一起成立专业市场,能发挥产业优势,吸引顾客,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如湘中农机机电大市场、湘中建材大市场是我县专业市场的成功典范,就我县流通服务业的发展的现状来看,成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家具家电大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农资大市场等专业市场已是大势所趋。

三、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然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前进,老百姓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市场的发展也受到了来自内、外两方面的压力,一些制约市场发展的潜在问题逐渐凸现出来。

(一)市场内部环境与外在要求的不适应。一方面市场作为全县商贸业的主要源头,是政府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全省各地市县加强对市场的提升改造,给我县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而另一方面,市场内基础设施老化、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道路交通拥堵严重、整体环境不尽人意,具体表现为:各市场外墙斑驳破损、道路高低不平、局部墙体发生结构性走样;消防设施毁损较多,市场电气线路老化,个别市场多合一现象仍有存在;市场停车位严重不足,陕窄的市场主干道影响车辆的通行等。这种现状不仅阻碍了市场的全面提升,也影响了我县的整体形象。

(二)市场监管任务和监管职责的不明确。各市场特别是专业市场,由于人员众多,经济活动和生活的配套齐全,俨然一个小社会,因而存在消防、交通、城管等大量社会化事务,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管理。但由于诸多原因,管理很难实施到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越位错位管理,管理职能模糊,管理效率低下。

(三)市场业态面临着诸多挑战。受经营者文化素质、经营理念等方面的制约,市场的经营业态仍停留在传统的小商品批发零售、现金交易等方式上。小规模批发零售、传统守旧的经营业态已显示出发展疲态,而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却不断加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络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模式迅速推广。电子商务比之传统商务有着大幅度增加贸易机会、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等优势,特别是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交易,使中间商的地位弱化乃至消失,因此对于处于中间商地位的专业批发市场而言,其潜在的冲击和挑战不言而喻。

(四)市场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市场投资主体较多,市场又缺乏统一布局、科学规划,导致市场资源浪费、优势分散,同时,市场自身也存在一些体制、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如至今尚未实行企业化运作,市场经营管理体制不顺,不利于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的发展;市场管理、服务收费的依据不足,政策法规已严重滞后于市场发展的实际;市场产权私有化模式加大了管理的难度。另外在剧烈的竞争中,市场缺乏地方特色商品,也将会影响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四、几点意见建议

1、 合理规划。我县是一个有着90多万人口的农业生产大县,市场的建设及合理布局至关重要,政府应按照我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对不符合标准的市场予以改造,新建市场则要按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适当超前,立足长远。

2、加强领导。市场作为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准公益性设施,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此,建议政府将市场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3、加大投入。商品市场的建设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既要鼓励民间融资,争取银信部门支持,也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形成共同开发格局。商品的市场发展与标准化改造工作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可参照先进地区成功模式,设立市场发展基金,对市场新建或标准化改造验收合格的按比例进行配套补贴。同时出台扶持政策,减免相应费用,提供全程服务。

4、规范管理。 要搞好市场管理,首先要把住市场进入关,对进入市场的流通主体要加强审核,必要时候要具有一些企业的担保,进而提高商品交易市场的档次,提高市场的信誉。在市场管理中应该以人为本,建立为顾客着想的服务之道;要充分运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管理技术,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在各级市场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通过沟通和联系,来实现对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人流的合理的分解和整合,形成一套能控制成本至盈利水平的有效的营运和管理机制,最终达到整体计划,整体协作,整体管理和整体效益的目标,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需要。

5、严格制度。各级政府应出台相关商品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不间断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行两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四制(市场交易实行索票制、公示制、退场制、明码标价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管理,市场管理者也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政府、行业和企业齐抓共管机制。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促进业内良性竞争,避免坑蒙拐骗现象的出现,杜绝竞争中的不当行为。同时市场经营者集体对市场诚信度的支持,也是营造共赢的必要条件。我们应该看到,应对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法问题的有力的武器是法律,积极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开发,维护正常的发展,对市场开发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政府在促进市场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划市场发展布局,做好监督者、管理者和服务者三重角色。促进市场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内部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监控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传递信息;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篇十三 农资市场调研情况报告

为全面掌握全市农资市场情况,加强农资市场管理,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市供销社于xx年三月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场供应货源充足。今年,全市全年化肥总需求量120884吨,可供应总量121971吨。其中:氮肥需求量56095吨,可供应量60360吨;磷肥需求量22592,可供应量28004.2;钾肥需求量9868,可供应量12202.2;复合肥需求量22329,可供应量21405。全市市场化肥可供应货源充足。

(二)农资质量整体较好,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在市政府的强力领导下,农委、质监、科技、供销社等部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活动,联合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在销售旺季进行抽样检测,不断增加抽样的覆盖率;二是要求零售商做好进货、销售台账,从正规渠道进货,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保证产品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

(三)农资经营网络日趋完善,群众购肥方便。近年来,供销社积极推动“新网工程”建设,全市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市运行中的农资配送中心5个,连锁经营店234个,75%以上的村有农资店或加盟的农资连锁经营店,各配送中心和部分经营店配备了送肥下乡专用车辆,送肥进村,农民购肥方便。

(四)经营主体较多,供销社优势突出。随着农资市场的发展,原有的经营格局逐步被打破,初步形成了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个体经商户等多渠道经营格局。我市有各种类型农资经营网点619家,其中供销社网点292家,农业“三站”网点37家,个体工商户290家。龙头企业主要是供销社系统的辉隆集团分公司、东升农资有限公司、东农农资有限公司等;供销社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占市场份51.4%,其中化肥经营市场份额达到65.1%,超出全市市场份额的一半以

(五)价格波动幅度不大,总体平稳。

进入xx年春季,农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非常理性,价格没有出现大起大落,合理引导了市场;商家在采购中也没有盲目跟风,避免尿素价格出现虚高。市场在有需求拉动时价格平稳上涨,预计在用肥结束后,价格才出现回落。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供大于求,农资市场完全进入买方市场。由于农资生产行业管理缺乏前瞻性,管理制度没有规范化,使得农资产业进入极为容易,再加之改革开放初期农资行业有着较高利润空间,大量行业外资本流入,从而使得农资生产企业数量剧增,形成产大于需。

(二)经营渠道纷杂,市场管理仍较薄弱。随着农资市场的发展,原有的经营格局打破,初步形成了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生产厂家、农业“三站”、个体经商户等多渠道经营格局。我市有各种类型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600多家,分布面广而散,市场管理难度大,一些过期、无效农资产品或达不到使用效果的劣质产品,常常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市场,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三)竞争激烈,市场监管难度大。农资经营是投资大,利润小的行业。生产企业之间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大量赊货,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商商之间的竞争使得产品价格一降再降,经销商已无利可言,于是反过来又向生产厂家索要利润,迫使厂家再次降价,从而进入一种恶性循环。同时,当某种农资产品畅销,市场价格上涨时,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当农民需要某种产品又没有利润时,又买不到,人为造成市场混乱,市场管理难度增大。

(四)化肥储备有待加强。xx年,市供销社与市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市市级救灾化肥储备办法》,但我市农资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政府储备,除供销社企业每年冬季储备外,其他企业都没有储备。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供求情况和农民购买习惯的改变,农资化肥储备期相应拉长,储备资金大幅度增大,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储备量减少,影响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五)农资经营品种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农民需求。从我市农资经营企业看,目前大部分只经营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等,品种较单一,特色农业生产需要的专用肥几乎没有,同时农药和农膜供应相对较少。

(六)农资推广技术难,科学施肥水平较低。我市农资技术推广主要有供销社兴办的“庄稼医院”、农村综合服务社以及乡镇农技推广站。由于供销社农资技术服务网点比较少,乡镇农技推广站人员减少和老化,并划归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技术推广和服务活动逐渐减少,农民需要的农资技术服务很难。

三、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动实施“新网工程”,建立农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通过发展连锁经营,保障农民用上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资料,杜绝假冒伪劣、高毒农药的滥用。通过连锁服务大力普及无公害农产品规范化生产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和科学种田水平,提高农产品的安全卫生水平,减少污染,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加大对农资市场管理力度。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大农资有关知识普及和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的知假辩假能力,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要坚持经常性执法检查,打击取缔违法经营活动;要建立农资来源追溯、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建立农资供应应急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救灾化肥分级储备制度,加强和完善农资宏观调控,通过淡储旺销、调剂余缺来稳定市场,确保农业生产用肥。

四是加快农资技术推广。在60%以上的农资连锁网点建立“庄稼医院”、农村综合服务社,长年开展农资服务;加大对农技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建立起一支高素质具备农资经营和管理的为农服务队伍,做到测土配方,科学施肥。

篇十四 调查报告:安徽农资系统支农的调查

增强合力 强化服务:来自安徽农资系统支农的调查

农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础产业,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产和生活,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做为农资经营主渠道的农资公司如何保证市场供应,强化为农服务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

安徽省农资公司通过不断的摸索,走出了一条以服务为主,以服务促经营,以服务促管理的兴业之路。安徽省农资公司紧紧围绕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在行业管理方面,他们摆正系统内部关系,提出了“恢复系统、增强合力、强化服务、振兴基层”的系统管理观点,明确了系统工作的整体思路,树立维护主渠道的观点、服务的观点、开拓的观点;以相互支持的观念处理好系统内部关系,使全系统有了明确的思路和奋斗目标,使系统面貌焕然一新。

他们还加强了系统内部信息服务。全省96年县以上农资公司已有60个配备传真机。先进的传播工具保证了高质量的信息传递,他们通过提供市场供求形势、政策、资源、价格、经营管理等方面信息,为下级公司和基层企业排忧解难。在农资供应工作中,安徽省农资公司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克服困难,狠抓货源。

据统计:1995年全省购进化肥506万吨;购进农药近2.1万吨,均比1994年有较大的提高。省农资公司坚持加大省级调控肥落实力度。95年全省共落实调控肥174.5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2.2%,比94年货源量增加50多万吨,各地还在算好区域平衡帐的基础上,克服货源紧、资金缺的困难,扩大外采,增加有效供给,充足的货源,为供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系统95年供应化肥521万吨,农药2.0392万吨,农膜418吨,有力地稳定了农资市场。

他们在狠抓货源的同时,加大整顿市场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省农资公司在省物价、工商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全省所有农资经营单位进行审查,据省工商局统计,全省农资市场整顿前,从事化肥等农资经营的有14130户,通过清理整顿,吊销、注销了7564户不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理顺了经营渠道,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望江、寿县等地的化肥、农药销售占社会需求量的9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农业生产。

“为农服务”是农资公司经营的宗旨和灵魂,安徽省农资公司总经理蔡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应该居安思危,从现在开始,把过去常讲的‘围绕经营搞服务,搞好服务促经营’调整为‘围绕服务搞经营,搞好经营增效益’,农资系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通过系列化服务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农资系统的根本任务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他们在全省大力推广“庄稼医院”,据统计,全省已有“庄稼医院”1374家,全省还开展了“庄稼医院评审达标活动,制定下发了《安徽省农资系统庄稼医院达标评审暂行办法》,经综合评比,95年评出“aaa”级“庄稼医院”3个,“aa”级“庄稼医院”6个,“a”级“庄稼医院”9个。他们还定期进行庄稼医生的培训,保证了庄稼医生的业务素质。省公司还建立了12个“农资系统化服务联系点”,作为公司有关科、部对口开展系列化全程服务的示范基地,探索集进货、调运、供应、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一条龙服务体系,广泛同农业科技部门联合,变竞争对手为“合作伙伴”。

省公司还聘请了植保、土肥、农业专家,组建了“安徽省农资公司专家顾问组”,并在县一级的分公司建立试验示范基地,既增加了化肥、农药、农膜销售量,又提高了农作物产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辛勤的劳动,扎实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95年全省县以上农资系统销售51.12亿元,比94年增长63.4%,综合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创建国以来最高水平。他们在成功面前,没有急于庆功封赏,而是将目光又一次投向更高更远的未来。96年,安徽省农资系统确定的工作思路是:以农资系列化服务工作为基本点,坚持强化宏观调控,坚持深化农资流通体制改革,完成稳价、多供、调控市场的三大任务,以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管理水平、主渠道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经济效益再上新台阶;用省农资公司蔡总经理的话说就是:“总结成绩,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的进步,我们应该面向未来,以更高的服务质量,团结改进真抓实干,为安徽农业的丰收,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做出我们的贡献。”

篇十五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六府办〔20_____〕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_____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_____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_____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㈡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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