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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工作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2-11-20 08:45:01 查看人数:37

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篇一 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调研报告

20xx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xx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xx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xx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xx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xx年到xx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xx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 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xx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xx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 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 ,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 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篇二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工作报告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新时期的政府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之路,形成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此,政府就必须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乃至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各个方面有一个大的转变。

一、进一步更新政府管理理念。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前进,要求政府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全局的高度确立了新的政府管理理念,那就是:第一,政府职能是有限的。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应当具有优先地位。即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情,政府就不要管理。在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中,市场应当是第一位的,政府应当是第二位的。政府应当是市场的服务者、维护者和指导者,政府不能试图凌驾于市场之上,甚至去改变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运作规律。在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中,应当以社会自律为主,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一般不要去干预。因为社会自律更具亲和力,并且成本低。第二,政府管理方式应当是规则导向型的。现行行政应当从那种以随意性、盲动性、命令性为特征的权力导向型管理逐步转变为具有稳定性、规范性、预期性和多样性的规则导向型管理。压滤机滤布在协调和统一使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前提下,由重直接管理、静态管理和事前管理逐步转向重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第三,政府行政行为的运作应当是透明的。要求行政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公开,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更加开放,公众参与度更强,监督机制更加完备。第四,政府应当是高效、便民的。必须尽可能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简化管理程序,避免老百姓因政府管理行为而投入大量的不必要的金钱、时间和精力。第五,政府应当是讲诚信的。市场经济要求建设社会信用机制,而其中的政府守信是基石。诚信政府要求对老百姓要给予信赖保护,行政机关发布信息要真实可靠,政策要相对稳定,行为变更要有明确预期,造成损害依法补偿。第六,政府应当是负责任的。对公民而言应当是“权利本位”,而对政府而言则应当是“义务本位”、“责任本位”,就是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解决政府职能问题的基本精神就是一要到位,二要全面,避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必须克服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包办一切的观念,把那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真正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交给市场主体,从而真正把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着眼点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同时,注意全面履行上述四项主要职能,发挥其综合作用。一是要重视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强化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全面履行职能。公共服务是当前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就必须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倾斜,不断完善公共政策,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着力解决农村发展,就业、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管理体制。

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就必须克服政企政事、政社不分的弊端。主体不分、权责不明,行为就无法规范,运转就不能协调;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无法做到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以往行政审批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也在于此。因此,抓住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就抓住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一是要明确各类主体在市场中的地位。真正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与其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分开,从而确保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的各项权利。滤布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二是要规范政府行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发挥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同时科学制定产业政策,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抑制无序竞争,解决政市不分的问题。三是进一步理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解决政事不分的问题。四是积极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引导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解决政社不分的问题,

四、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机制。

健全政府管理机制必须符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这三项要求相互促进并且各有偏重。要做到科学执政,就需要建立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序公开的机制,使决策得到充分论证,以具备深厚的民主基础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要做到民主执政,就需要更广泛、更深入、更便捷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而这离不开现代管理经验和科技手段,也离不开法制的保障;要做到依法执政,就要在科学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就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信息反馈、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的机制,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和依法进行。当前正处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依法行政也开始进入建设法治政府的新阶段,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更为迫切。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等,全面体察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才能保证建设法治政府历史进程的顺利进行,才能不断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就是要按照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和便民高效。这不仅是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目标,也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第一,要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因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廉洁高效。要不断推进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搞好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试点,重点开展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和防伪打假等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别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逐步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第二,要建设高效政府,不断强化服务。积极探索强化事后管理、动态管理、间接管理等方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产生的问题。特别是要尽快探索和实现相对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通过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三,要建设依托科技发展,推行电子政务。在创新管理方式的过程中,要适应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及时运用科技进步成果,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效能。要改变政府机关落后、沉闷的办公条件和环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树立现代政府“电子”政府的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管理行为。

新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上。按照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行为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仅要求自己的行为要守法,还必须积极主动地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行为合理。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合情、合理和适当的,不能显失公允、随意而为、朝令夕改、因人而异。三是讲求效率。即便是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及时的、低成本的,在作出行政决定、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时,要充分论证其必要性,是否可以采取成本更低、效益更好的其他措施,行政决策或者行政许可实施后,要定期进行科学的评估,该变更的变更、该修改的修改、该取消的取消,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及时、有效地得以实现。四是讲求程序。就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能够公开的要向群众公开、能够尽量简便的要尽量简便,并接受人民群众和专门监督主体的监督。

篇三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3)》的通知(庆发〔2023〕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23-2023年)》的通知(源发〔2023〕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篇四 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导语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已发布。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市政府:

2023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承依法行政办〔2023〕18号)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既定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将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做到了同步开展、同频共振,着力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学法制度,采取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扩大)会会前学法与法治专题讲座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上来。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共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承依法治市委〔2023〕2号),增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使命,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2023年版)》和《承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任务分解表》,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一)认真做好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严格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及“三定”方案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按照市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顺利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编制完成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共包括共7大类、49项事项,同时认真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网站等形式进行了公开。

(二)全面提升教育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两张目录”,其中《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包括“教师资格证相关政策咨询”等11项,《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包括“城市一类幼儿园、农村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等13项;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提升工作,认真维护实施清单,做到准确无误。根据《承德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17项事项的梳理规范填报任务;按照市直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按要求全部填报完成。二是按照《“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年检”、“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调转”等3个事项,我局提供了相关的数据资料。

(三)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承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承放管服〔2023〕1号),扎实推动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提升职业技能等事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我局现在共保留证明事项一项,即“中考“四侨”考生证明”,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真正将“减证便民”行动落到实处。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7项。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对照《承德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补充目录(2023年版)》涉及我局的42项事项,认真做好数据信息归集工作。加快推进信用制工作,开展了“诚信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群体征集活动及失信败德行为线索征集”。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宣传工作,每月及时报送信息稿件。

三、健全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组织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事项,提出年度工作总体思路,审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继续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规科)。坚持定期例会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承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统一”等制度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督促、约束、清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传〔2023〕8号)要求,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依据《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于法有据、程序科学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及《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办法》和《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办法》等三项制度。

(二)建立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聘用法律顾问,我局聘请屈树彬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聘期至2023年10月9日止。我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约定,均经过法律顾问把关、签字,重大事项由法律顾问出具律师函。完成了全市学校法律顾问人才库和学校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全市中小学校普遍推行了检察官、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公安干警担任法治辅导员的制度做法,检察官、法官讲一些法治课经常化、常态化。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调研、教育系统法律顾问队伍情况调研等专题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科学决策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参考。2023年9月,承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会杰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亲自讲了一堂法治课。

五、着力整章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三项制度”建设成果和成效。年内,按照承德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三个办法”、“四类文本”、“五个清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再次“回头看”,开展全面查漏补缺,及时完善了《承德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三项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动态调整了《行政执法和罚没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

(二)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执法检查力度。我局认真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动态完善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2023年共计划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4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13个事项,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2个事项。截至目前,抽查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检查结果全部及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严格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抽查”;注重整合抽查检查事项,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限度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此外,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做到平台数据录入及时、监管事项“全覆盖”。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把职业道德和法律测试作为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重要前置条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全面落实“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模式。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局机关24名拥有执法证件和新申请执法证同志,全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线上宪法法律考试,并全部通过。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周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完善应对体系,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依法依规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学校防控严于其它单位,师生防控严于其他群体”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既严格精准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又不搞层层加码、过度防控,有力有效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的良好态势。

(二)依法依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我局从教育系统面广线长、人员众多的实际出发,坚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承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针对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事故等,组织开展实景模拟演练,增强了应急处突能力,确保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七、强化服务意识,依法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年来,我局共办理信访案件30件,截至目前26件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其中化解市领导包案1起、省领导包案1起。稳控2.9万名民办代课教师始终未参与非法集访,保持了全市教育系统整体信访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认真做好留言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反馈人民网网民留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事项,积极利用12345市长热线、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网民留言、河北政务网“网民互动平台”、长城网“问政河北”等渠道,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群众诉求。其中仅通过12345市长热线,截至目前就回复办理百姓诉求51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受到广泛好评。我局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2023年三季度网民留言办理优秀单位”;被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新闻网授予“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度阳光理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共100家单位获此称号,我市仅两家单位。

八、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承市政办字〔2023〕64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优化服务流程,拓宽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外延,方便群众办事。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按要求编制了《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市级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年内制定出台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做好“能公开,尽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在承德教育信息网开辟专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机构职能、惠民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畅通信息渠道,更好服务群众。

(二)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进一步增强了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时效性。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提案,年内共承办81件,答复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满意度达到100%。

九、突出部门特点,全面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组织法律培训、开展学法活动,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我局认真制定了《2023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先后组织学习了《民法典》、《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知识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二)持续深化学生的法治教育。梳理总结“七五”普法经验,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常态化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加强大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承法宣办〔2023〕3号),对照教育部门普法责任共性和个性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我局与市法宣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宪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承法宣办〔2023〕2号),对宪法法律知识进校园做出安排部署。按照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通知要求,组织举办了“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共分6个组别。经过安排部署、注册学习、作品上传、市级初评等环节,我市最终有110多教师生荣获省级表扬;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在教育系统营造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9月份精心组织举办了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全市16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获得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代表我市参加了省级决赛暨全国选拔赛,荣获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我市“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的参与率达到37.1%,超过了教育部35%的标准;坚持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载体,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各方面。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六小学、承德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法宣办评为“河北省第八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截至目前,全市有50所学校荣获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与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团市委等部门共建的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基地,陆续接待多批中小学生参观体验、接受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部门法治管理体制还不很理顺,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法治的机构千差万别,不少县(市、区)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又分属于不同的科(股)室,给联系沟通和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工作人员不足,专业人员匮乏。机构改革以后,我科室除了办公室业务以外,又增加了法规法治职能,但人员没有相应增加,尤其是没有法律专业方面的人才。三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普遍素质不高。我局拥有执法证件的干部仅24名,不仅年龄老化、业务繁忙,而且执法水平、专业素质与新形势下教育执法的要求也不相匹配,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承德建设规划(2023-2025年)》、《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3-2025年)》,以上级精神为指导,突出教育系统和教育部门特色,力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和水平。二是不断提升机关行政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事一次成”改革,真正将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该服务的服务好。三是不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水平。要在巩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成果的同时,推动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依章办学、依规管理。四是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要优化活动载体、创新教育方式、拓展教育渠道,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一个新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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