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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工作标准要求【14篇】

发布时间:2023-12-02 18:18:02 查看人数:67

车辆管理工作标准要求

第1篇 车辆管理工作标准要求

1.0、总则与目的

__ 有效调配、使用公务车辆资源,规范车辆管理要求,在合理配置、科学调配、有效监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公司车辆资源的使用效益,实现高效管理、成本受控、保障安全的目的。

2.0、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0、术语和定义

3.1 、公务车:是指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用于人员接送、货物运输的小型汽车、小型货车。

4.0、应用范围

__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5.0、职责与权限

5.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务车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调配、维修保养、年审、证照办理、违章及事故处理、费用分析等;

5.2 、各部门:配合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

5.3 、财务部:负责车辆档案的管理和加油卡充值安排;

5.4 、总经理:负责车辆申购、特殊用车及车辆事故处理的审批。

6.0、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车辆申购

6.1.1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经营战略需要配置或增加车辆时,根据业务需求由人力资源部协调总经办确认车辆品牌、类型,拟定车辆申购计划;

6.1.2 、车辆管理调整需要:当出现车辆出售、报废、转让等情况,造成车辆资源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后,协调总经办确认车辆品牌、类型,拟定车辆申购计划;

6.2 、档案管理

6.2.1 、车辆购入后由人力资源部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记录清楚车辆购买时间、车辆价值、车辆品牌、车辆类型、保险记录、随车证件、随车配件、维修工具等信息;

6.2.2 、车辆保险资料、行驶证、加油卡、高速费用卡、年检记录等资料随车辆配置,车辆登记证书及车辆使用说明书、保修凭证、备用钥匙及购买发票等由财务部管理。

6.3 、车辆管理

6.3.1 、车辆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包括车辆调配、维修保养、年审、证照办理、违章及事故处理、费用预算、费用分析管理,投保、续保、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等;

6.3.2 、公司原则上不配岗位专用车辆,所有车辆均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调配;需配置业务专用车的需经总经理批准,视情况合理安排。

6.3.3 、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6.3 .

3.1 、车辆停放

6.3.3 .

1.1 、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停车场,禁止公车私用;

6.3.3 .

1.2 、司机出车超过晚上24点的,或应早上业务需要在7点前出车的,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可将车开回住处。未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停在公司规定以外的地点,若因公务在外不能及时返回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或有专人看管的场所;

6.3.3 .

1.3 、禁止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或危险的区域,司机下车时应检查是否 门窗和保险锁;如有违反造成公司财物损失或车辆丢失的,除保险理赔责任以外的所有损失由司机承担。

6.3 .

3.2 、车辆维修管理

6.3.3 .

2.1 、车辆维修必须在正规的“4s”店或指定的维修厂家修理,若因车辆损坏或车辆故障不即刻处理将影响行车安全需就近维修的,需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6.3.3 .

2.2 、司机应受护公司车辆,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零部件,发现车辆故障时应及时呈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并拟写“车辆维修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

6.3.3 .

2.3 、车辆送到汽车维修厂家后,如维修项目或费用超出原计划项目或费用的,必须在维修前通报人力资源部经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6.3.3 .

2.4 、维修过程中无法从外观确认需更抽换零部件的,司机应全程跟踪维修过程,并将拆换后的零部件交人力资源部确认。

6.3.3 .

3、 车辆油耗管理

6.3.3 .

3.1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指定油站加油卡,若未经批准在非公司指定加油点加油所产生费用,不予以报销;

6.3.3 .

3.2 、建立加油记录卡,完成加油后需如实填写加油日期、加油升数、费用、对应里程等信息;

6.3.3 .

3.3 、每月25日前人力资源部统计当月车辆油费使用情况,根据油卡余额制定加油计划,填写《ic卡加油状况登记表》,呈报财务部给加油卡充值;

6.3.3 .

3.4 、每张加油卡只能为指定车辆加油,禁止其他车辆使用。

6.4 、车辆租赁

6.4.1 、当公司车辆无法满足业务需求时,原则上安排搭乘出租车和公共交通出行;若遇人员较多、时间较长、路途较远或接送客户等特殊情况时,可租赁外部车辆临时补充;

6.4.2 、租赁车辆时,小型汽车(轿车、商务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发2-3家固定的租赁服务供应商;大型车辆(货车)由企划部负责开发2-5家固定的租赁服务供应商;将租赁价格报总经理批准后与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签订租赁协议;

6.4.3 、租赁完成后,由用车部门责任人或对应的汽车租赁单位负责人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申请单》报销相关费用。

6.5 、车辆使用流程

6.5.1 、公务车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相关单位需用车时应做到当班用车提前1小时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用车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紧急程度调派;若长途用车(用车超出1天)需提前一天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派车;

6.5.2 、车辆调派综合先后、人数、紧急程度有序调派,原则上路线一致或大部分一致的应拼车出行;

6.5.3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向人力资源部通报先行出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写《用车申请单》;

6.5.4 、非业务用车(或其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保卫部门需确认借用车辆是否得到许可,并如实登记出车里程;

6.5.5 、出车前司机应严格填写《车辆外出登记表》,注明出车日期、时间、地点、出发里程、事由、随行人员等信息;出车结束后,司机需在《公司车辆外出登记表》上注明回厂时间、回厂里程,并将钥匙上交保卫组;

6.6 、车辆保险

6.6.1 、公司保险承保公司的选择由人力资源部主导,财务部参与价格审核,经总经理批后确认;

6.6.2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费用,统一公司支付分担;

6.6.3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6.6.4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人力资源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6.7 、司机管理

6.7 .

1、 司机聘用

6.7 .

1.1 、公司聘用司机必须具备五年以上驾驶经验,执b照以上驾驶执照,且两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

6.7 .

1.2 、司机入职时需提供深户担保,条件优秀无深户担保者需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6.7 .

1.3 、聘用的司机需与公司签订《司机聘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7 .

2、 司机行车管理要求

6.7 .

2.1 、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安全驾驶车辆;

6.7 .

2.2 、公司车辆均指定司机驾驶,司机未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不得私自调换驾驶车辆;

6.7 .

2.3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主要部件。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批准后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或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定期检查车辆随车工具等是否齐全,并填写《车辆日常点检记录表》;

6.7 .

2.4 、司机每天应安排时间清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车内无垃圾、杂物、脚垫干净、座套整洁、无异味;擦洗车辆引擎,保持引擎外观清洁,无灰法、油渍;

6.7 .

2.5 、每日出车前,需进行水、电、油的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不得带故障出车;收车时要检查存油量,避免出车临时加油;出车时要小心驾驶,避免不安全的驾驶行为,因司机操作失误导致的车辆机件损坏或车辆擦刮的,由司机承担维修费用;

6.7 .

2.6 、司机作为车辆维修的直接责任人,对个人能力范围内的故障应自行处理;无法自行维修的,每次维修前应核实车辆以前的维修记录,确认维修项目是否属于以前的保修范围,如车辆故障属于保险范围内,司机应要求维修厂商给予保修服务,而不能申请重复维修,如发生重复维修现象,一经查实,将给予记过处分;

6.7 .

2.7 、司机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不得疲劳驾驶,不得酒后驾驶;若因公务出车超过凌晨2点收车的,可安排次日上午调休2小时;

6.7 .

2.8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6.7 .

2.9 、严禁司机酒后驾驶或危险驾驶(超速、紧跟、抢行、争道、飚车等),发生一次,公司有权辞退责任司机,并由责任司机承担相关罚款和责任; 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

6.7 .

2.1 0、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并负责交通违法记录处理。若驾驶人员非专职司机,经公司领导批准驾驶车辆违章的,罚款由驾驶人负责,且交通违法记录需由驾驶人处理。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6.7 .

2.1

1、 如遇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经理,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酒后驾车、无照驾驶等)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若为我方负责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之后不足部分用由责任司机承担;

6.7 .

2.1

2、 司机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员驾驶或学习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予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公司有权辞退该责任司机; 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

6.7 .

2.1

3、 司机不得私自或无单出车、随意变更行车路线或地点、无故为增加行驶公里数而线行以及随意推迟返回时间,如有违反,予以记过处分;

6.7 .

2.1

4、 司机对指派的工作任务应绝对服从,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出车;即使司机认为工作安排不合理的,也必须先服从安排按时出车,事后可向人力资源部经理提了意见或建议;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予以记过处分;

6.7 .

2.1

5、 上班时间司机没有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禁止在保安室闲坐或在宿舍睡觉;为方便联系,司机应随身携带移动电话并保持24小时开机;

6.7 .

2.1

6、 司机出车前或收车后应认真填写《公司车辆外出登记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里程、事由等信息;出车完成后,及时填写统计路桥费、高速费等费用,并凭正规的票据办理报销,严禁虚报费用;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公司有权辞退责任司机;

6.7 .

2.1

7、 司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乘车人应礼貌热情,言行举止文明,强公保密意识,严禁随意插话,不得泄漏或转传任何乘客的谈话内容;

6.7 .

2.1

8、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团结同事,除完成上级交待的开车任以外,还应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任何一项工作。

7.0、流程图

(无)

8.0、关联文件

8.1 、《公司门禁管理工作标准》

8.2 、《行政奖惩管理工作标准》

8.3 、《费用报销管理工作标准》

9.0、支持文件

9.1 、《司机岗位职责协议书》

10

第2篇 小区物业交通车辆管理管理服务工作标准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交通车辆管理

四、交通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项目 内容

着装

1、上岗须着公司统一的护管制服,戴好帽,系正领带,扎紧武装带,穿好皮鞋,衣领钮扣全部扣好。

2、上岗须佩戴好工作牌。工作牌统一佩戴在外衣左上衣袋上方。

3、制服领口、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bb机、锁匙扣等),制服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4、非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得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行为举止

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头发要整洁,不留长发。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4、值勤时不得抽烟、吃零食,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5、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6、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工作纪律

1、爱业敬业,服从指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勇敢无畏。

2、按规定着装上岗。

3、提高警惕,坚守岗位。

4、认真参加培训和消防演习。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出入口)固定岗位

1.车辆进出

1.1 内部车辆进场:敬礼,发《车辆出入卡》给车主(或核对车牌号,输入电脑或记录)。

1.2 内部车辆出场: 敬礼,车主交回《车辆出入卡》(或核对车牌号码,确认无疑后放行车辆)。

1.3 外来临时车辆进入:敬礼,确认是办事人员,在《临时停车卡》上填写车牌号码、车辆进场时间,交车主(或输入车牌号码)放行,其他闲杂车辆眼睛进入。

1.4 外来临时车辆出场:敬礼,核对车牌号码无误后放行。

1.5 未经批准,大货车、泥头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及其他作业车辆不得进入辖区;禁止载有剧毒、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进入辖区;出租车进出不得无故停留拉客,属搬家物品,值班人员查验用户《出入物品申报表》后予以放行,同时收回《出入物品申报表》,涉及大批量钢筋、水泥、砖头、石子等材料,要有业主委员会或管理处批准的《出入物品申报表》方予放行,否则拒绝进场。

1.6 军警车辆进场时,敬礼,在《临时停车卡》上填写车牌号码、车辆进场时间后放行。

1.7 军警车辆出场时,敬礼,凭《临时停车卡》核对车牌号无误后放行。

1.8 军警车辆进出,应严格记录,有疑问要求出示行驶证,下半夜进出场的军警车,要实行跟踪管理。

1.9所有车辆进出,必须在《车辆出入记录表》上详细填写车牌号码,进、出场时间。

流动岗位

1、按规定每半小时巡视所负地下室车辆情况,每15分钟巡视广场临时停车情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2、清点车场内车辆及停放位置,随时与岗亭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3、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库),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有并规定进行处理。

4、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驭员的行为,若遇酒后或疲劳驾车者,应及时劝阻,并报告车管主管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5、检查车场内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发现异常情况在《停车场交接班记录表》记录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处理。

6、协助保洁班维护好车场(库)内的保洁卫生,保持停车场(库)的整洁。

第3篇 车辆交通管理服务标准

交通车辆管理服务标准

1.总则

1.1为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车辆停放秩序,确保业主的车辆不受损坏和失窃,特制定本服务标准。

1.2本标准是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交通车辆管理的指导性标准,也是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总体考核的标准。

1.3车辆管理是对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行驶、进出、停放的管理。

2.车辆管理的内容

2.1制定车辆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2制定车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考核标准;

2.3做好车辆管理的台帐记录;

2.4设立车辆管理机构;

2.5设立车辆管理的主管;

3.车辆管理规范

3.1机动车的管理

3.1.1对本区域内的车辆要进行登记,并发放进出通行证,每次进出要实行验证放行制度;

3.1.2对外来车辆,除消防、救护、搬家等车辆外,一律不得随意进出,确要进出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实行登记收费制度;

3.1.3对于夜间停放在公共场所的车辆,物业管理企业应与车主签定车辆保管合同或协议,确定停车地点,收取停车费用,明确双方责任。

3.2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3.2.1车主需委托保管车辆时,先办理立户登记手续,领取车牌,并按指定位置存放。

3.2.2车主拿车的时候要给车牌,车主放车的时候,就带走车牌。

3.2.3对停放在外面的车辆,要画停车线,并要求车主停放整齐。

3.3停车场的管理

3.3.1场内车位划分要明确。停车场内应用白线框明确划分车位,停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大车位和小车位。车主必须按类使用车位,需经常停放的车辆,应办理手续有偿使用固定车位,外来车辆和临时停放的车辆有偿使用非固定车位。

3.3.2场内行驶标志要清楚。为便于管理,停车场一般只设1个进口和出口,进出口的标志要明确,场内行驶路线要用扶栏、标志牌、地下白线箭头指示清楚。

3.3.3进出停车场管理要严格。车辆进入停车场要验证发牌,并做登记,驶离停车场时要验证车牌,对外来车辆要计时收费。在车辆进出高峰期间,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现场的车辆引导、行使、停放与疏散工作。

3.3.4要做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工作。

3.3.4.1停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15分钟)巡查制度;

3.3.4.2消防设施要到位,管理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

3.3.4.3制定防盗和防火的应急措施,并公布上墙。

4.车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4.1按规定着装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2对出入的车辆做好记录,并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

4.3检查停放车辆的状况,发现漏油、漏水,未关车窗、车门,应即时通知车主(司机),并报告车场管理负责人;

4.4检查摩托车、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发现未上锁时,及时通知车主(如暂时联系不上车主时,应重点看管);

4.5负责车库(场)内及值班室的清洁;

4.6定期检查车库(场)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管理处。

第4篇 小区车辆管理员工作标准

一、车场入口

1. 站姿:抬头.挺胸.呈跨立姿势;

2. 验证.登记不超过20秒,验证准确;

3. 有效制止违规车辆进入车库;

4. 保证入口畅通。

二、车场巡逻

1. 每2小时对车场巡视1次;

2. 保证车辆停放有序,行车道畅通;

3. 制止违章及时.有效;

4. 发现各种问题报告及时.详细。

三、车场出口

1. 站姿:抬头.挺胸.呈跨立姿势;

2. 验证.登记不超过20秒,验证准确;

3. 制止违规车辆进入车库有效;

4. 保证出口畅通。

5. 票据开具无差错.现金收取无假币。

四、非机动车辆管理员

1. 坐姿端正;

2. 收费及时.票据开具无差错.现金无假币;

3. 卫生整洁,车辆摆放整齐。

4. 6点钟开放.22点关闭自行车库,叫门后5分钟内开门服务。

第5篇 物业辖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标准

物业辖区车辆行驶的停放管理标准

1.严禁外来车辆(未经许可)进入辖区;

2.严禁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以上货车,驶入辖区;

3.做到车库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地面无水、无油、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车库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车库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4.每班交接班前对大厦里的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

让行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站长处理。

5.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上.

6.每隔1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7.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8.在纠正司机乱停乱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要求司机将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车位。车辆进入车库时,车管员仔细核对入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后,发给相应的停车卡,方可让其停车。

车辆要驶出车库时,车主需交回停车卡,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方可驶出车库。

车辆出库时,车管员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索要相应的停车卡,方可让其驶出车库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a)若是车主的亲友,和车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方可放行.

b)若盘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做好应急准备,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10.当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时,应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a)当车库发现无关人员时,车管员应劝导其离开车库,对于不听从劝导的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安班长,前往处理.

b)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用对讲机通知各口保安,由其他队员及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车窗、后备箱有无撬痕.如未发现问题,可把可疑人员放行.当发现可疑物品及车辆有损时,应立即送交保安部进行处理,并进行事件的记录.

11.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车库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12.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3个月以上),由车管班清出车库,并按有关规定处置,不再负保管责任。

13.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6篇 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1. 道路线型、断面与整个住宅区建筑群体布置相协调;

2. 车行道通至每幢住宅楼单元入口处;

3. 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辖区;

4. 进入物业辖区内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5.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辖区;

6. 驶入辖区内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7. 辖区内所有车辆均纳入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作到一车一证、一证一位、车证齐全,见证放车;

8. 车辆管理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9. 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房号、车位;

10. 车辆管理员随时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10分钟内通知车主;

11. 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

12. 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13. 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

14. 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 辖区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0%;

16. 地下停车场光线明亮,能见度高,目测距离50米以上;

17. 临时停放车辆收费率100%;

18. 每车位文字档案齐全、资料准确率100%;

19. 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第7篇 x小区车辆管理标准规范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标准规范

小区乱停车的状况时有发生,为了规范小区停车标准,维护小区制度,因此出现以下停车标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第8篇 车辆安保管理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管理部车辆、安保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

2车辆管理

2.1负责厂区、生活区道路及停车场的交通管理;

2.2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负责公司辖区私家车辆违规管理;

2.3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肇事调查处理;

负责机动车辆保险事宜;

3保卫管理

3.1负责厂区的门卫管理;

3.2负责出入厂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

3.3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人员、工作人员及重点人口的治安管理;

3.4负责厂区日常巡逻管理;

3.5负责公司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安全保卫;

3.6负责要害部位安全检查和档案建立管理;

3.7负责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炸物的管理;

3.8负责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3.9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在公司区域内发生案件的侦破与查处;

3.10.打击防控“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

3.11.负责公司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文化程度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4.2 专业知识

4.3 掌握常用和专责小客车操作规程和不同气候、道路、人流等情况下的安全操作知识,车况、路况与制动距离关系的知识。

4.4 掌握识读汽车总体结构工作示意图和简单零件图的基本知识。

4.5 掌握车辆技术参数和使用性能,二级保养和中修以下作业技术。

4.6 掌握汽油使用中的一些基本知识。

4.7 熟悉本市县道路网络情况,国家主要公路概况。

4.8 熟悉汽车各主要部件磨损原因及防护知识。

4.9工作能力

能排除油、电路车门、警示信号制动,转向、照明等一般故障。、4.10 能阅读一般文字材料,进行一般技术理论的答疑,撰写行车经验。善于与交通管理人员和其他岗位人员互相配合,搞好行车安全。

4.11工作经历

有三年以上本单位实际工作经验。

4.12 岗位健康说明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工作内容

5.1 负责保卫部车辆的安全驾驶工作。

5.2 驾驶车辆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驾驶操作规程。服从交通管理人员和单位安监人员的指挥和检查,保证行车安全。

5.3 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车辆和驾驶员必备证件及随车工具设备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5.4 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和一级以下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率在规定标准。

5.5 负责排除车辆的一切故障,及时报修其他故障。

5.6 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各种标志齐全有效。

5.7 随时注意发现运行车辆和道路上的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保证安全。

5.8 遵守纪律、坚守岗位,随叫随到,保证准点和行驶里程可靠性。

5.9 负责提示乘车人员安全注意事项,遵守保密制度,并负责领导乘车时携带公文的保密和防盗工作。

5.10 安全、迅速、全面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标准和双文明建设管理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9篇 步行街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标准

步行街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标准1地面

1.1 引导车辆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车,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得留放车内。

1.2 按物业公司规定对车辆实行收费服务。

1.3 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不得在辖区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1.4 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当值领导报告。

1.5 引导施工人员将建筑垃圾袋装后倒在指定部位。2车库

2.1 车辆凭物业公司所发《停车证》放行,及时登记,进车库时问车号。

2.2 无《停车证》车辆,应经物业公司同意方可进入车库,但不得占用客户车位。

2.3 督促进入车辆遵守车库内禁令标志,不得在车库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2.4 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

2.5 劝阻行人、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进入车库。

2.6 保持车库出入口畅通。

2.7 经常到车库内巡视,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向领班报告。

2.8 车库内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物业公司报告。

第10篇 某住宅区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住宅区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1. 道路线型、断面与整个住宅区建筑群体布置相协调;

2. 车行道通至每幢住宅楼单元入口处;

3. 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辖区;

4. 进入物业辖区内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5.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辖区;

6. 驶入辖区内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7. 辖区内所有车辆均纳入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作到一车一证、一证一位、车证齐全,见证放车;

8. 车辆管理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9. 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房号、车位;

10. 车辆管理员随时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10分钟内通知车主;

11. 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

12. 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13. 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

14. 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 辖区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0%;

16. 地下停车场光线明亮,能见度高,目测距离50米以上;

17. 临时停放车辆收费率100%;

18. 每车位文字档案齐全、资料准确率100%;

19. 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第11篇 车辆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车辆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停车场管理员(立岗)岗位工作标准

停车场管理员岗位形象标准

着装及仪容、仪表

同住宅小区门岗保安形象标准。

行为举止

1.同保安员形象标准。

2.站立时,面向停车场出入口方向,抬头挺胸,姿势端正,身体笔直、挺拔,双手背后两腿跨立或双手自然垂放两腿并立,偶尔巡视一圈,以齐步走的形式,两臂自然摆动。

停车场管理员岗位礼仪标准

礼貌用语

1.同保安员礼仪标准。

2.询问语:对不起,请您出示证件。

3.请求语:对不起占用您一点时间,请您填写一下登记表格/对不起能

否请您换一下车位

4.提示语: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请您保存好停车票据(停车卡)。

行为礼仪

1.同保安员礼仪标准。

2.保持微笑,通常行注目礼,如遇领导或贵宾,行举手礼。

3.引导车辆进出,指挥倒车时,手势要标准有力。

4.车主停车下车时,站在车旁使用问候语,并提示“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

5.与车主或访客对话时,可视情况微弯下身,微笑着注视对方的眼睛。

6.如有领导或贵宾车辆,应从其进入停车场到停下,从关上车门到驶离停车场,行举手礼并保持目送的方向。

7.如有问题需向车主说明或调整改动停车位置,需先行举手礼,并对请车主协助的需要表示歉意和谢意。

停车场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立岗)

1.使用停车管理系统凭卡进出停车场,如遇业主忘记带卡或外来车辆临时进入,需请车主做好登记,凭临时卡进入,然后手动开启护栏,按规定收取费用。

2.车辆按地面画线及箭头停到指定区域,如业主或司机不清楚或停车位拥挤,车管员主动上前提供引导服务,使用“您好,先生/女士!需要帮忙吗”“您好,先生/女士,请您停到这/那边车位,谢谢!”“先生/ 女士,请您先下车,然后我来为您引导。”“多谢合作!”等礼貌用语。

3.车辆停稳后,车管员应上前一手拉开车门,另一手护住车门顶部,面带微笑,使用“您好,先生/女士!”“请!”等礼貌用语。

4.车辆离开时,如车主不知道车辆出口处,应上前指示,使用应答语“好,先生/女士,请这边走。”同时一手伸出,五指并拢指向出口方向。

5.如有车辆停在通道等人,堵住其他车辆,车管员应上前沟通,向该车主说明情况,请其移动车辆,需使用礼貌用语,如“对不起,可以请您让一下吗”“谢谢!”等。

6.如有车辆违章停靠,应上前请其离开,需使用礼貌用语,如“对不起,先生/女士,您把车停在了消防通道上,请您挪动一下,停到车库里/车位上,谢谢!”如果车主提出确实有需要,应合理解释,帮助其找到合适停车位,劝其离开。

7.如有车辆违章行车,造成道路阻塞,应请其改变行车方向或驶回正常车道,需使用礼貌用语,如“对不起,你走上了环形车道,请按规定行车线行驶或按规定车位停放。”“对不起,请您倒一下车,谢谢合作!”等。

8.如车主不肯配合,应尽量耐心劝说,使用礼貌用语“先生/女士,请您配合我们工作,非常感谢!”等,不得与车主发生争执,必要时可一边继续劝说一边报告上级领导出面劝解。

9.如车场内有闲杂人员影响正常工作,应礼貌请其离开,使用礼貌用语:“您好!这是车辆进出场所,为了您的安全和他人行车方便,请您离开这里。多谢配合!”等。

地下车库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日常服务

1.已装有停车管理系统的物业单位按照停车管理系统管理方法操作。

2.车辆驶近地库道闸,司机打开车窗时,迅速递上出入单,填好车号、进入时间,礼貌提醒“您好,先生/女士,请保存好出入单”,同时准确记 录车号、车型、司机样貌等信息。

3.开闸放行,并提示行车路线,示意后面紧跟车辆停下,礼貌道歉“对不起,久等了”,重复以上过程。

4.单个车辆完全进入后,才可放下道闸,保证不损坏车辆。

5.如有公安、政府部门公务车辆要进入,查证后放行,同样做好登记。

6.引导车辆按地面标线缓行,安全停放于指定车位上。

7.提醒司机锁好门、窗,并确认是否漏水或油。

8.每小时巡查一次,如发现车辆损坏、门窗未锁、漏油、漏水等现象,立即通知车主,无法通知车主时,做好详细登记,报告值班经理及管理部门。

9.清点库内车辆,核对登记信息。

10.当车辆行至车库出口挡车器前时,迅速对应出场车辆的牌照、车型和驾驶员,礼貌提出“您好,先生/女士,请交还您的出入单”,核对车牌号及进场时间,按规定收取费用,交付发票,并说“谢谢”,然后开闸放行,同时准确登记相关内容。

11.如后面有车辆紧跟,立即示意停车并放下道闸。

12.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重复上一过程。

注意事项

1.车辆出入后及时放下道闸,以防有车辆冲卡。

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以免碰损车辆或伤及行人。

3.礼貌服务,不得与车主发生争执。

4.注意进入车辆及驾驶状况,如遇醉酒驾车的,应劝阻其进入,并立即报告当班班长或相关领导处理。

5.如对出场车辆或司机有质疑,应向司机敬礼,查问相关情况,有问题立即礼貌扣除车辆,同时报告当班班长或相关领导。

车辆被损、被盗处理

1.发现场内车辆损坏或被盗时,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当班班长和相关领导。

2.如属撞车事故,车管员不得放行当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3.如属高空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尽快、尽可能查找肇事者,确认事故责任并索赔。

4.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准确地记录车辆进场时间、停放位置、事故发生时间或被发现时间及处理情况。

5.如车辆在车场被盗,车管部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

6.发生事故后,车主、停车场双方都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7.车管员、管理部门、车主都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及保险公司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12篇 某商业中心车辆管理员日考核检验标准

项目 内容标准 备注

停车场保安仪容仪表

1、遵守《员工守则中仪容仪表规定》,按着装规定,佩戴工作证;

2、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形象良好;

3、举止文明,手势规范;

4、不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

服务态度

1、说话和气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2、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用户服务;

3、不与用或客人户发生争吵,打斗事件;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忠于职守;

3、不在岗位上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听收(录)音机、会客打闹等;

4、处理问题讲原则、讲方法、以理服人;

5、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服务质量

1、按规定收、发卡,按标准收费,不出现漏收发卡或乱收费现象;

2、登记迅速完整、准确,一辆车登记不超过20秒钟;

3、不出现堵塞现象;

4、熟悉收发卡的工作程序,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做到收发卡、收费准确及时;

5、做到迅速填写各种表格、记录、准确无误;

6、迅速安全开启,降落道闸;

工作能力

1、熟练掌握车主(业主)相貌特征、车牌号和车辆外型、颜色等;

2、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车辆安全;

3、指挥手势动作规范,准确,有力、符合交通指挥规范

第13篇 车辆司机管理工作标准

1.0、总则与目的

有效调配、使用公务车辆资源,规范车辆管理要求,在合理配置、科学调配、有效监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公司车辆资源的使用效益,实现高效管理、成本受控、保障安全的目的。

2.0、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0、术语和定义

3.1、公务车:是指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用于人员接送、货物运输的小型汽车、小型货车。

4.0、应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5.0、职责与权限

5.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务车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调配、维修保养、年审、证照办理、违章及事故处理、费用分析等;

5.2、各部门:配合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

5.3、财务部:负责车辆档案的管理和加油卡充值安排;

5.4、总经理:负责车辆申购、特殊用车及车辆事故处理的审批。

6.0、管理内容及要求

6.1、车辆申购

6.1.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经营战略需要配置或增加车辆时,根据业务需求由人力资源部协调总经办确认车辆品牌、类型,拟定车辆申购计划;

6.1.2、车辆管理调整需要:当出现车辆出售、报废、转让等情况,造成车辆资源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后,协调总经办确认车辆品牌、类型,拟定车辆申购计划;

6.2、档案管理

6.2.1、车辆购入后由人力资源部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记录清楚车辆购买时间、车辆价值、车辆品牌、车辆类型、保险记录、随车证件、随车配件、维修工具等信息;

6.2.2、车辆保险资料、行驶证、加油卡、高速费用卡、年检记录等资料随车辆配置,车辆登记证书及车辆使用说明书、保修凭证、备用钥匙及购买发票等由财务部管理。

6.3、车辆管理

6.3.1、车辆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包括车辆调配、维修保养、年审、证照办理、违章及事故处理、费用预算、费用分析管理,投保、续保、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等;

6.3.2、公司原则上不配岗位专用车辆,所有车辆均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调配;需配置业务专用车的需经总经理批准,视情况合理安排。

6.3.3、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6.3.3.1、车辆停放

6.3.3.1.1、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停车场,禁止公车私用;

6.3.3.1.2、司机出车超过晚上24点的,或应早上业务需要在7点前出车的,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可将车开回住处。未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停在公司规定以外的地点,若因公务在外不能及时返回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或有专人看管的场所;

6.3.3.1.3、禁止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或危险的区域,司机下车时应检查是否关闭门窗和保险锁;如有违反造成公司财物损失或车辆丢失的,除保险理赔责任以外的所有损失由司机承担。

6.3.3.2、车辆维修管理

6.3.3.2.1、车辆维修必须在正规的“4s”店或指定的维修厂家修理,若因车辆损坏或车辆故障不即刻处理将影响行车安全需就近维修的,需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6.3.3.2.2、司机应受护公司车辆,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零部件,发现车辆故障时应及时呈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并拟写“车辆维修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

6.3.3.2.3、车辆送到汽车维修厂家后,如维修项目或费用超出原计划项目或费用的,必须在维修前通报人力资源部经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6.3.3.2.4、维修过程中无法从外观确认需更抽换零部件的,司机应全程跟踪维修过程,并将拆换后的零部件交人力资源部确认。

6.3.3.3、车辆油耗管理

6.3.3.3.1、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指定油站加油卡,若未经批准在非公司指定加油点加油所产生费用,不予以报销;

6.3.3.3.2、建立加油记录卡,完成加油后需如实填写加油日期、加油升数、费用、对应里程等信息;

6.3.3.3.3、每月25日前人力资源部统计当月车辆油费使用情况,根据油卡余额制定加油计划,填写《ic卡加油状况登记表》,呈报财务部给加油卡充值;

6.3.3.3.4、每张加油卡只能为指定车辆加油,禁止其他车辆使用。

6.4、车辆租赁

6.4.1、当公司车辆无法满足业务需求时,原则上安排搭乘出租车和公共交通出行;若遇人员较多、时间较长、路途较远或接送客户等特殊情况时,可租赁外部车辆临时补充;

6.4.2、租赁车辆时,小型汽车(轿车、商务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发2-3家固定的租赁服务供应商;大型车辆(货车)由企划部负责开发2-5家固定的租赁服务供应商;将租赁价格报总经理批准后与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签订租赁协议;

6.4.3、租赁完成后,由用车部门责任人或对应的汽车租赁单位负责人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申请单》报销相关费用。

6.5、车辆使用流程

6.5.1、公务车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相关单位需用车时应做到当班用车提前1小时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用车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紧急程度调派;若长途用车(用车超出1天)需提前一天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派车;

6.5.2、车辆调派综合先后、人数、紧急程度有序调派,原则上路线一致或大部分一致的应拼车出行;

6.5.3、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向人力资源部通报先行出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写《用车申请单》;

6.5.4、非业务用车(或其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保卫部门需确认借用车辆是否得到许可,并如实登记出车里程;

第14篇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161号)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94)

3管理职责

3.1安监部是机动车辆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驾驶员及新聘用驾驶员的资质审查、技术考核,发放上岗证;对交通违章和交通一般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并负责进行事故统计、上报和索赔工作。

3.2相关部门做好所辖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4.1.1 驾驶员的基本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保养和操作规程。

4.1.2 驾驶员的聘用:聘用前须经身体检查合格,并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到安监部登记备案,建立技术档案,经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后根据合同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核发公司内部《准驾证》,方可驾车。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驾驶本公司的机动车辆。

4.1.3 驾驶员的管理

4.1.3.1 驾龄不足三年的,不准驾驶小客及以上载人客车;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驾驶员,不准驾驶机动车辆。

4.1.3.2 驾驶员只能驾驶与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限定的驾驶资格相符的机动车辆。

4.1.3.3 驾驶员不得将机动车辆交给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4.1.3.4 对已聘用的驾驶员,发现有影响安全行车疾病,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辆。

4.1.3.5 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及带病出车,不准相互追逐,不准疲劳驾驶,不准客货混装。

4.1.3.6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保养规程对所负责机动车辆进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4.1.3.7 安监部每年4月份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培训。

4.1.3.8 机动车辆所属部门结合案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

4.2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2.1 各种机动车辆不准停放在斜坡路段上,因故障或工作需要必需停放在斜坡路段上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车辆滑动。

4.2.2 所有车辆必须配备故障警告牌,出车途中发生故障和途中检查机动车辆时应正确使用故障警告牌,确保安全。

4.2.3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2.4 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km/h;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区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

4.2.5 任何机动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域内(不包括公司、维护队伍项目部机动车辆),确需进入必须经总经理部同意,到安监部备案。

4.2.6 生产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2.6.1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平坦、良好的直行道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 ;在支道上、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10 km/h;进出车间、库房、生产现场应减速缓行,车速不得超过5 km/h。

4.2.6.2 生产服务机动车辆只能用于起重和装运货物,不得作为载人交通工具。

4.2.6.3 机动车辆驾驶员在正式行车前后和行车过程中,须注意机动车辆的各个部件(包括制动器、转向器、方向灯、喇叭、雨刷等)和装载货物是否完好正常,行车时要集中精力。

4.2.6.4 不属于为生产服务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进入生产区未配置防火罩的车辆,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4.2.7 在厂区内因工作需要停车时,必须确保安全,保证道路畅通,交叉路口、变道、狭道和消火栓10米以内不准停车。

4.2.8 叉车、电瓶车等厂区内机动车辆不得驶离厂区。

4.2.9 安监部对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4.2.10 车辆所属部门负责人应经常督促驾驶员履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路途中、回厂后的检查),搞好日常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并考核。

5.2违反本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扣100—500元。

车辆管理工作标准要求【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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