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标准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1 17:06:01 查看人数:27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第1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加强各类检维修项目管理,保证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运行及检维修、拆除过程的安全,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pvc项目厂区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以及由生产技术部或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技措、技改项目管理。

3 管理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职责

3.1.1负责检维修现场综合安全监管。

3.1.2特种作业票证审批。

3.2设备部职责

3.2.1负责检维修项目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2.2编制和上报年度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施工计划。

3.2.3负责检维修所需物资材料的落实。

3.3分厂职责

3.3.1配合设备部做好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工作。

3.3.2配合做好装置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3.3.3组织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4 检修计划管理

4.1各类检修项目均需纳入计划管理,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pvc项目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安排实施。

4.2年度计划

生产技术部、各设备使用部门提出下年度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单体设备检修计划申请并完成年度检修计划书的编制并报设备部。

4.3月度计划

每月20日前,生产技术部、设备部,根据年度计划和日常设备运行情况,编制下月设备检修计划。

4.4装置停工检修计划

凡列入当年年度检修计划的装置检修项目计划,应于检修2月前完成并报设备部,对于因生产等原因计划检修时间延期的情况,应于正式停工前一周,将调整确认的装置检修计划报设备部。

4.5由装置、车间提出的技改项目必须办理工艺技术变更手续,经生产技术部同意后交设备部,经检修项目审查会审查同意方可列入检修计划实施。

4.6在正式确定的检修日期前45天,车间可对检修项目计划进行一次必要的补充和调整,并完成审核、报批程序。

4.7设备部应根据项目调整情况,于计划停工前一个月编制完成装置停工检修实施计划,分送有关部门,并落实施工检修队伍和机具。

4.8装置及设备检修项目的外委应根据pvc项目《施工承包商管理标准》,按照批准的检修业务范围安排检修施工单位。

5 检修施工管理

5.1各分厂要认真作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其成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5.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3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准备,并做好各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置。

5.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经过有关部门讨论,由总经理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

5.5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前,要制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检修指挥部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5.6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pvc项目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安全环保部统一监督检查。

5.7设备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委托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5.8参加检修的外单位及其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作业。

5.9装置停工由生产调度按停工方案统一指挥,确保安全停车。

5.10装置停工,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所有进出装置的物料,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的回收、中和、解毒处理、排放化学污染水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带压易燃易爆气体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11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分析合格后,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使之与相应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图(表)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漏堵漏抽。

5.12在停工检修中,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与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上相同工艺等级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5.13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内,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入。人孔盖在松动之前,切记不要把螺丝全部拆开,严防烫伤人员。

5.14装置区内的明沟、地坑(包括其它下水井)、地面、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着火爆炸。

5.15生产与检修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和手续。所有工艺处理必须要由有关人员联合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施工。

5.16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17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下地槽、进下水井内)作业,应先进行检测化验,合格后才可进入设备内部作业。作业单上要求入内操作,应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以防中毒、窒息。

5.18检修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严禁执行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

5.1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作业。

5.20在进行立体交叉作业的检修现场,参加检修施工的单位必须有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

5.21检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检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5.22在检修期间要保证厂区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灭火器材完备好用。

5.23检修指挥部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检修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和违章违纪者,有权制止其停止作业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5.24装置检修后,检修与生产要有明显的交接程序。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有毒有害的废金属、设备、管线要有专人负责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后患。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必须清扫干净,经过仔细检查后方能封闭,并有检查记录和检修人员签字。

5.25设备检修后,由检修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对停工装置检修项目和开工方案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签字确认。

5.26开车前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5.27在装置开工前,必须按工艺和设备、仪表、电气等变更情况及时修改系统图及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工人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5.28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试验,传动设备单机试车,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未经过试压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一次开车成功。

5.29介质为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投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经分析合格后(须出具分析单),按抽堵盲板流程图所规定的内容,按盲板编号逐个逐项抽出盲板,不能遗漏。检修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

5.30投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冲击或水击现象。引入蒸汽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5.31系统开车,由生产负责人按开车方案组织,由生产调度统一指挥,各工序保持密切联系,按顺序开车。检修施工单位要组织保运人员,负责监护及抢修。

5.32装置开工正常以后,要组织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检修人员全面检查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备查。

5.33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抢修,可以参照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外委维修管理

6.1检维修项目的发包与合同

6.1.1外委项目由生产技术部、设备部负责,并对其日常管理全面负责。

6.1.2所有外委施工项目都应签定合同。签订合同前须对承包商提交的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并按合同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中除遵守合同一般管理规定外,还应明确施工修理的具体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

6.1.3进入pvc项目进行施工的单位,应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签订安全、消防等协议。

6.1.4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作业协议书随项目施工同时生效,同时结束。安全协议书应至少包括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化工集团以及pvc项目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要求,做到以下内容:

6.1.4.1服从pvc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

6.1.4.2必须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齐全的、完好的机械设施、工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其安全可靠。

6.1.4.3对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并向施工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1.4.4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1.4.5按照“谁总包谁负总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责任,要求施工总承包商明确与施工分包商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6.1.5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设备部应建立检修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考核细则,对施工承包商和个人进行考核。

6.2施工管理

6.2.1施工项目开工前,施工承包商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承包商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安全、施工、质量负责人,将负责人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外委负责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商的上述负责人员若发生变更,应当重新书面通知。

6.2.2装置停工阶段由生产技术部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各阶段的工作,按停工方案统一指挥,确保装置安全停工。

6.2.3停工装置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合格后方能移交检修指挥部,移交工作应有规范的交接程序和书面记录。装置移交后由检修指挥部全面负责装置检修的各项工作。

6.2.4生产装置、车间必须安排二十四小时值班,加强对停工装置巡逻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2.5设备鉴定

6.2.5.1设备部应组织各专业和生产车间认真做好设备鉴定工作,规范正确地做好鉴定记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理内容和方案。同时积累各类设备状况数据,为下一轮检修计划编制提供可靠依据。

6.2.5.2设备鉴定实行分级管理

6.2.5.2.1一般设备鉴定检查由装置、车间负责进行,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无能力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设备部。

6.2.5.2.2主要设备鉴定检查由设备部专业人员组织装置、车间一起进行。

6.2.5.2.3设备部在检修期间应及时召开鉴定总结会,分析鉴定结果,找出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

6.2.5.2.4装置检修设备鉴定时间原则上应控制在整个装置检修阶段的前三分之一,及时列出鉴定修理项目,便于施工安排及检修进度控制。

6.2.5.2.5装置检修在检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要围绕检修、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到“八到现场” ,即施工指挥到现场、领导干部到现场、技术设计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安全监察到现场、质量监督检验到现场、思想政治工作到现场、后勤服务到现场。检修指挥部每天召开现场检修调度会,根据检修施工网络计划进度表的要求,检查施工实际进度、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情况,指挥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参加检修的各部门要加强现场检修管理工作,加强横向协调和联系,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6.2.5.2.6检修施工单位应将检修拆除的废钢铁和垃圾按检修现场平面要求分开放在指定的堆放场地,要及时将垃圾清运出场。需修复利用的旧设备、旧材料由设备部提前明确,落实做好明显标志,并组织按指定场地堆放。

6.2.5.2.7装置检修完毕后应由检修指挥部向生产技术部进行交接,交接应按照规定程序并有书面记录。

6.2.5.2.8检修后未经试验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机泵、仪表、管道、联锁等不能直接投入运行,各项试验、吹扫、试压、试漏、气体置换、盲板装卸必须由装置长、设备主管复查确认。

6.2.5.2.9设备人孔封闭等作业,应在隐蔽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并已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及有关封闭签证手续后进行,不得擅自进行封闭作业。

6.2.5.2.10设备部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装置、车间及有关部门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

6.2.5.2.10.1所有检修项目都应经质量验收合格后移交生产技术部。

6.2.5.2.10.2交工分单体单项和整体工程交工,整体工程交工必须在单体单项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6.2.5.2.10.3单体工程按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分类进行验收。单项工程按土建、油漆、保温、电气,仪表、工艺管道等分别进行验收。

6.2.5.2.11施工完成后,检修项目负责人员需及时做好检修项目工作量的确认,认真对照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内容,确认实际工作量,作为项目决算的依据。一般应做到使用部门和专业管理人员二级确认。

6.2.6安全管理

6.2.6.1检修安全是装置检修成败的关键,所有参与检修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检修安全。

6.2.6.1.1装置检修应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检修安全管理网络应在检修指挥部领导下由安全环保部、设备部、装置、车间及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6.2.6.1.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6.2.6.1.3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督促承包商制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重视对所管辖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

6.2.6.2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事先通知可能受到意外伤害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要有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特别是对可能涉及的周边装置、车间,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2.6.3检维修指挥部、安全环保部、设备部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6.2.6.3.1审查、批准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6.2.6.3.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2.6.3.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工程外委部门组织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装置、车间、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6.2.6.4生产装置、车间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6.2.6.4.1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6.2.6.4.2制定协调生产、保持平稳操作的相应措施和预案并认真执行。

6.2.6.4.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承包商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有及时报警设施,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切断电源,不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6.2.6.5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期间,安全环保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承包商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承包商和个人实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取消施工业务。

6.2.6.6安全环保部组织对进入生产装置施工作业的施工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商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6.2.6.6.1施工承包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施工承包商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厂施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6.2.6.6.1.1国家、化工集团和安全环保处、pvc项目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和纪律,企业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的风险识别及特殊要求等。

6.2.6.6.1.2与施工作业相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工具的特殊要求等。

6.2.6.6.1.3针对企业和施工项目的特点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等要求。

6.2.6.6.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区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6.2.6.6.3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并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6.2.6.6.4严格执行pvc项目各项安全作业票证管理程序。

6.2.6.6.5进入生产装置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停放在易检查处,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

6.2.6.6.6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高处动火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施工废料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要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不落地”、“三净二清”、“三条线”。

6.2.6.6.6.1“五不乱用”:不乱用工具(大锤、管钳等);不乱拆、乱卸、乱拉、乱割;不乱用其它设备;不乱敲保温层、油漆等;不乱用其它设备零件。

6.2.6.6.6.2“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用有盖容器存放);精密的量具不见天;清洗零件不见天。

6.2.6.6.6.3“三不落地”:使用工具量具不落地;拆卸的零部件不落地;油污脏物不落地。

6.2.6.6.6.4“三净二清”: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班场地当班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6.2.6.6.6.5“三条线”:机具摆放一条线(焊机、各种机具设备);零部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6.2.6.6.7经检修的设备内部必须清扫干净,塔、釜、容器、冷换设备和管道等封闭前,装置、车间要负责做好杂物清理工作,并逐台检查确认签字后方可封闭。为进行保温、油漆必须保留的脚手架应以不影响装置开工及生产安全为原则,对保温及油漆等装置停工检修收尾工作,要求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6.3竣工资料

6.3.1检修施工的各种原始记录、检测数据等是施工的真实记录,也是今后维修、改造的重要依据,检维修指挥部应认真做好竣工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和审核、归档工作,各类资料要做到齐全、正确、字迹端正、装订成册。

6.3.2装置检修竣工资料至少应包括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竣工图、各种检修施工安装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材质保证书、合格证、理化试验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返修资料、单体及单项工程验收单、整体工程验收单等。

6.3.3各施工单位应在装置开工正常一个月内将装置检修竣工资料一式二份送检维修指挥部审核汇总、归档。

6.3.4在装置开工正常45天内,检维修指挥部完成装置检修技术总结,技术总结应包括:

6.3.4.1上周期使用情况。

6.3.4.2本次检修鉴定结果、检修情况及分析。

6.3.4.3对策及下周期应做工作等。

6.4开车前装置、车间要对消防、检测、监控、报警仪、联锁、照明、通讯、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完好和按时投用。

7 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2篇 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化工企业由于其生产工艺、物料特殊性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高温、高压和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剧毒性等特点,无论在日常生产,还是装置检修、改造作业中,如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伤人亡人事故。可以说在化工企业检修作业,每一个点都存在着危险源。针对这种情况,作为一支专业的设备检修施工队伍,为了保障现场的安全生产,就必须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化工企业特点,通过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使其符合工厂对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避免由于不安全行为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因素。

化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另外,施工行业的行业特点如:作业类型的多样性;施工过程和工作环境的多变性;高空作业、繁重的手工劳动;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露天作业;同时施工行业的生产过程大多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密集型,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施工行业不可否定的普遍现象),等等这些因素构成了很多不安全因素,从而也更多地依赖监督、安全检查工作。因此,针对这些事实,我们必须要有计划、系统地制定和落实安全政策,强化安全教育、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找出安全隐患并加以防护措施,严抓现场安全违章现象,杜绝安全事故的苗头。

结合本单位的施工特点,以及从业人员中外来人员较多的情况,探讨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几点体会。

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规范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作业安全的前提: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制度从各级管理岗位责任制到各工种的岗位规范制度。还应特别加强作业长、班组长“二长”责任制的推行和考核,经常对基层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使得施工作业从上至下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安全作业氛围。

2、兵马未动,安全先行:

每个项目施工要从安全方案开始,并且安全方案是整个施工方案的核心,安全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进行调查分析,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此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查找安全隐患和辨识危险源;会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施工安排、工器具、人员配备、车辆使用等方面着手,在施工开始前还必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

3、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落实安全措施:

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不能停留在施工现场的表面检查上,应深入探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拿出对策,及时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

4、认真执行安全制度的管理和考核:

在安全上严格管理,在考核上加大力度。 “安全考核一体化”的对策,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严厉的考核制度来确保安全规章的实施,执行力必须绝对落实,牢记“事故是积累出来的、大祸源自小错、违章是安全的大敌”,从源头上打消违章施工的侥幸心理,杜绝习惯性违章,力求创造一个安全的、良好的施工氛围。

5、营造安全企业文化。

真正起作用的往往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就是社会人文环境。(处罚是必要的,可不是万能的,关键是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因为在危险的地方必须逼迫自己辩识危害、控制风险,让每一个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上升为企业的安全精神动力)。

6、制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高空坠落、电击、气体中毒等)。

当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时,可以尽量把事故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7、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由于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差不齐,只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还不够,很多其他作业人员对现场的情况不太了解,因此对每一个作业人员进行告知施工现场有关的安全问题,厂纪厂规,如何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并进行考试,提高受教育者安全技能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作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应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熟练掌握安全管理内容后,还应将这些知识应用到施工现场,贯彻到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中去,而施工现场是危险源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管理的薄弱环节,下面主要从化工行业检修的特点谈谈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高危险行业,厂内有大量的危险源,尤其是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较多易引起爆炸等时刻会影响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化工企业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检修作业安全及消防管理规定措施,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和制度。

1.重大检修项目及一级防爆区域内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负责该项目的检修安全,专职安全员必须熟知施工方案及施工要求。安全员离开现场,施工作业停止。

2.双休日或每天下班以后、临时或抢修项目,必须在施工前到中控室,向当班调度说明施工内容、施工地点、施工时间,得到当班值班长确认并经值班长施工要求交底后才能施工。

3.由于化工区内很多介质是易燃易爆气体,进入厂区严禁吸烟,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并统一着装,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等劳防用品。

4.中毒是化工企业中最可能发生,也是相当严重的安全事故,尤其在管道设备检修中容易发生此类事故,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必须经过置换至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分析要求:co≤1.0%(v/v),ch3oh≤0.5%(v/v),h2≤0.5%(v/v);设备内作业分析要求:co≤30mg/m3,h2s≤10mg/m3,nh3≤30mg/m3,ch3oh≤50 mg/m3,o2〉18%(v/v)。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有害气体检测是作业全过程,检测人员必须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测,因为在管道或密闭容器内,残留的渣滓等等,经过一段时间会挥发出很多有害气体,在密闭容器内慢慢积累到很高的浓度。另外作业时旁边必须有监护人员。

5.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定》,并按照业主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抽堵,堵盲板部位须有挂牌标志。特别要注意在抽堵煤气、甲醇、丙烯等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管道盲板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6.化工行业的用电用火、设备容器内作业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7.贯彻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施工所在各个作业区的安全特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检修制度;将消防安全管理列入日常检修管理的内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组织参加各类消防活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方案,并开展消防演练;落实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等管理,确保临警投用。

8.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储存室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业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才可继续作业。

总之,在化工企业或其他危险行业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管理规定,使每一个作业人员在思想上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和体现,细节决定成败,如果只停留在理念和口号,或者通过“搞运动式”的短暂行为,是无法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的心里,从而转化为行动。安全管理始终是企业生存的第一管理,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大事,是每个员工的第一责任。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生命至高无上,让我们真正作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永远远离伤害!

第3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日常检修

1、进入检修场所之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具。

2、在前往检修现场的途中尽量不要奔跑,应注意各种障碍,应尽量走安全通道,避免跌倒、撞击和车祸。在登高时,应注意控制身体重心,上下陡梯时,应双手把持梯子,防止身体坠落。

3、检修用的器具、备件、材料等应使用适宜的方式运送和传递,禁止空中抛投,放置应稳定。

4、 检修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应可靠接地,检修用手持照明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5、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必须办理相关的许可作业证,具体操作按《检修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6、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相关单位应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检修前检修单位针对检修的项目进行危险因素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因素按作业人员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制订防范措施,并将防范措施列入到《检修工作票》中再进行逐级审核、审批后进行现场落实,具体操作按《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执行。

7、 检修前,应和操作工取得联系,由操作工停机后,进行有效的共同安全锁定,并填写《检修工作票》中涉及内容。具体锁定操作按《安全锁定管理程序》执行。

8、所有车间、站检修计划的申报,必须根据区域内设备承包所属班组而指定由该班组安全员作为检修安全负责人,在计划申报表中“安全负责人”一栏内注明。凡未执行的,由厂部生产办作退回车间处理;凡经检查填报与现实不符的,按200元/次分别考核计划申报人与审核人。

9、所有检修工作票必须由项目班组的安全员进行一次审核、签名(如遇班组安全员休假可由班长临时代替)后再递交车间审核、逐级审批。所有检修工作票填写规范上出现错误的,按 元/1处对填写人、审核人分别进行连带考核。

10、检修前,应确认安全锁定的有效性并进行二次确认,应仔细观察检修现场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 检修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设备检修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12、进入煤气区域对煤气管网及设施检修时,应携带煤气报警器,应严格执行安全互保,其它有关安全措施按《煤气区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3、使用或检修氧气、乙炔及相关设施时,有关安全措施按《氧气及相关气体管理程序》执行。氧气泄压时,要适当控制流速及流量,防止周边氧气浓度过高引起火灾,进行可能有火花产生的检修时,必须先检测氧气浓度,低于23% 后方可作业。

14、检修氮气、氩气及其它气体的相关设施时,有关安全措施按《氧气及相关气体管理程序》执行。

15、检修作业时,站位、姿势要适当,防止重心失稳;挥动榔头、撬棍时,要观察周边是否有人或物体,防止伤害他人和自己;拆卸下来的物件及工具要放稳,防止滑落伤人。

16、检修作业完毕后,要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恢复,各运转部位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其他部位是否有人在检修。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操作工,解锁试车

第4篇 铁路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铁路施工绝对安全,根据公司《检修作业安全制度》和《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侯车办【2013】20号)文件精神,结合运输部检修作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输部管辖内的铁路线施工和邻近铁路线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施工作业管理

第三条 邻近铁路线施工是指在本部铁路线两侧和国铁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和维修工程,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作业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 铁路线施工是指影响铁路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作业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了铁路线施工分类、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等,明确了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基本制度。

第六条 铁路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工段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铁路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二章 铁路线施工项目等级划分

第八条 施工项目

根据《侯马车务段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划分。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

6、影响铁路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7、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

8、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设备施工。本《细则》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言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

9、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10、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

11、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

12、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

13、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九条 维修项目及等级划分

根据《侯马车务段天窗维修作业实施办法》附件内容,划分项目及等级。

1、工务维修作业项目

(1)i级维修项目

①更换道岔尖轨、辙叉、护轨、基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②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 (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2)ⅱ级维修项目

①利用小型养路机械整治线路病害,对轨道(道岔)伤损零部件进行更换或修理。

②胶结、焊接钢轨。

③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作业。

④螺栓扣件涂油。

⑤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

⑥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与更换。

⑦整修道口铺面。

⑧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

⑨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刨冰作业。

⑩跨越线路、股道转移机具、材料。

⑪成段整治或更换胶垫、零配件。

⑫ 使用轻型车辆推送机具、材料。

⑬ 修理钢轨。

⑭ 调整轨缝。

⑮抽换失效轨枕、桥枕、岔枕。

⑯明桥面整修。

⑰护轨改造、整修。

⑱成孔更换桥面步行板。

⑲更换纵、横向挡碴板。

⑳整治桥面人行道托架。

隧道内清污、清淤。

更换、整修隧道照明设备。

隧道内整修水沟及更换水沟盖板。

更换钢轨绝缘。

2、 电务维修作业项目

(1)信号i级维修项目

①年度信号联锁关系检查试验。

②室内、外单套设备更换:室内更换继电器及微机联锁、tdcs、ctc、电源屏模块板卡;室外更换转辙机、液压站、信号机、扼流变压器、调谐单元、空心线圈、箱盒等单套设备及配线。

③电源接地、电缆接地查找处理。

④信号光电缆割接。

(2) 信号ⅱ级维修项目

①道岔转辙设备检修,走行线、站内轨道电路检修,走行线、站内信号机检修及显示调整、机构整正,光电缆、贯通地线、各种箱盒等室外信号设备检修。

②信号机械室、中继站、箱式机房内设备检修。

③微机联锁、列控地面、ctc/tdcs设备检修。

④室内、外设备整治及点灯单元、信号机灯泡、熔断器、液压断路器、挤切销、轨道引接线及跳线、中心连接板、补偿电容、防雷模块、防护盒等零小器材更换。

⑤影响道口设备正常运用的设备检修。

⑥电源接地测试、电缆绝缘全程测试。

⑦半自动、站联等环线电阻测试。

⑧微机联锁、tdcs、ctc系统主备切换,电源屏主备屏切换,ⅰ、ⅱ路电源转换试验,ups电源更换及充放电试验。

⑨各种绝缘的分解、检查、更换。

⑩影响信号设备使用的防寒、防洪、春检、秋鉴等季节性整治。

⑪补偿电容测试及更换。

⑫道岔集中清扫。

(3)通信i级维修项目

①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光电缆整治、网络结构调整。

②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整治。

③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电源设备检修、整治。

(4)通信ⅱ级维修项目

①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设备、光电缆、电路测试及主备用倒换、试验。

②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传输、接入设备检修、整治。

③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数据通信网设备检修、整治。

(5)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调度通信设备检修、整治。

3、供电维修作业项目

(1)i级维修项目

①更换或拆除支柱、软横跨、硬横梁及隧道吊柱。

②更换两跨以上接触线、承力索及附加导线。

③两辆以上接触网作业车进行的接触网维修作业。

(2)ii级维修项目

①更换接触网零部件。

②接触网设备全面检查监测作业。

③更换接触网腕臂支撑、补偿装置、器件式分相绝缘器、分段绝缘器、线岔、隔离开关等。

④接触网悬挂、分相、分段、线岔等检查调整。

⑤接触网吸上、回流线,上部地线、附加悬挂检查维护。

⑥接触网绝缘部件清扫维护。

⑦检修调整(更换)避雷器、杆架式断路器等供电设备。

⑧接触网配合施工。

⑨接触网设备标识、标志检查维护。

4、房建维修作业项目

(1)ⅰ级维修项目

①雨棚及跨越线路站房的屋面、檐口板维修。

②雨棚吊顶板维修。

③线路上方的玻璃设施、幕墙维修。

④线路上方的装饰板维修。

⑤线路上方的人行天桥、站房外饰面维修。

(2)ⅱ级维修项目

①站台、雨棚限界测量。

②雨棚落水管路疏通、维修。

③雨棚天沟杂物清理、维修。

④雨棚照明线路维修、灯具更换。

⑤站台帽石维修及站台墙体局部拆砌。

5、货运维修作业项目

(1)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更换压力、剪力传感器。

(2)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更换配套车号识别设备的天线、磁钢及磁钢卡具等。

(3)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小修和月检。

第十条 邻近铁路线施工项目及等级划分

根据《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第十章“邻近营业线施工”第42条规定内容划分。

邻近铁路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

1、邻近铁路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

(1)吊装作业时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电线路过轨、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铁路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铁路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铁路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架桥、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铁路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修砌路堑护坡、修砌路堑防护挡墙、修砌天沟(吊沟)、桥梁防抛网安装;

(6)架设及拆除电力线跨越架施工。

3、邻近铁路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大型运输车等施工机械作业;

(2)挖掘基坑和挖(钻)孔桩、开挖电缆沟、开挖水沟、开挖顶管、框构基坑、框构、涵洞接长、埋设接地线(极)、支柱基础浇制等施工;

(3)邻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信号机柱、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路基帮宽、桥墩、桥台浇注等施工;

(6)桥梁防撞挡墙、湿接缝浇注;

(7)信号设备大修改造及配合工务施工前的设备预装、信号设备平台制作;

(8)其他可能影响铁路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具体涉及路基的各项施工,由有关工务段负责审核确定影响范围。影响路基稳定列a类,可能影响路基稳定列c类。

第三章 施工计划的提报和审批

第十一条 每月19日前,由设备主管编制下月检修(施工)计划和本月计划执行情况,经理签字后,报装备部批准。

第十二条 需要铁路方批准的施工,根据 《侯马车务段营业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需经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

(1)引起线路纵断面和设备变化的施工需经铁路局有关处室批准。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报车务段运输科审核,经主管副段长同意后方可上报路局。

(2)邻近国铁营业线的a类施工,必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主管业务处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国铁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3)邻近国铁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国铁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邻近国铁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运输处负责编制邻近国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程序如下:

施工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经相关站段会签的次月邻近国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请上报主管业务处室,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将本专业邻近国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报运输处。

2、需车务段批准的施工计划

车务段批准的施工是指正线、到发线以外不影响机车出入库和编解作业的专用线(铁路)连续不超过48小时的施工以及临近国铁营业线的施工。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施工方案报车站审核,内容包含: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应急预案、验收安排等基本内容。

(2)施工时,产权单位出具书面施工申请,委托局内工程部门及局外施工单位施工时一并说明,并在施工计划审批表上盖章。

(3)施工单位填报《连续不超过48小时施工计划审批表》或《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审批表》,经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签字盖章后递交车站,车站站长审核无误,确认签名后加盖车站公章。

(4)施工单位于开始施工7日前,携带施工组织方案、车站施工安全措施及《连续不超过48小时施工计划审批表》或《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审批表》(一式4份)报车务段运输科审核,并与车务段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运输科盖章后,交施工单位。

(5)车站、公司根据车务段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3、需车站安排的施工计划

车站安排的施工是指正线、到发线以外线路上装卸路料;不办理接发列车行车设备的维修作业。

(1)装卸路料时,由车站值班员安排,并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上进行登记。

(2)车站不办理接发列车的行车设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修作业和处理设备故障,按以下权限给点安排,由设备单位按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作业地点、维修项目、要点时间、影响范围,调度员(值班员)在占线板、揭示板、作业图表、交接班簿中进行相应标注和交接。

进行维修作业时,由调度员(值班员)征得车站调车区长同意后进行。

第四章 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编制与审定程序

第十三条 需公司审定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根据公司装备部批准的检修计划,公司规定的一、二级检修作业危险项目和铁路方批准的施工维修计划,运输部由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检修项目被委托时,也可由委托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同时还需办理安全抵押等手续,经部生产副经理、设备管理人员、安环主管会审。公司规定的三级危险作业项目,由所在工段负责人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一级施工项目报生产运行部会审,二、三级项目经理批准,二级项目报装备部备案,三级项目报设备主管备案。施工方案内容参照公司《检修作业安全规定》相关内容编写,安全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可参照《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附件8格式编写。

第十四条 需铁路审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根据《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逐级提报审批。

第五章 施工组织领导

第十五条 成立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经 理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

成 员: 工段负责人、设备主管、运输主管、设备管理员、安环主管

施工实行归口管理,在经理(副)领导下,由设备主管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 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把关和监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施工计划的审核及传达、安全协议的把关、安全措施的制定及上报、检修工作票办理、组织施工预备会的召开、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演练、加岗人员的安排、施工机具的检查配置、施工前一日的登记要点、施工进度的了解掌握、非正常作业中的卡控、行车凭证的确认核对、进路道岔的加锁防护、作业中的标准化程序用语、各种资料的核对检查、施工完毕的卡控消点、施工总结和资料的检查验收等。

第六章 施工准备

第十七条 施工前一日15:00前,由车站站长组织施工预备会(经车站同意,预备会也可由经理(副)组织召开)。经理(副)、设备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员、施工单位和配合单位负责人参加,核对次日施工计划、检修工作票、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地点、时间、影响范围、慢行计划及限速条件、配合单位是否相符,核对《施工配合作业通知单》与登记是否相符,核对配合单位施工所需时间、影响范围及施工配合的作业要求,制定安全卡控措施,对具体施工中联系、登记、防护、限速等安全问题进行预想、部署,提出要求,责任到人。

第十八条 施工前一日,设备管理员必须将施工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下发调度室和有关工段。生产副经理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教育,对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凡涉及非正常行车的施工作业,还应根据施工作业特点组织当班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非正常作业模拟演练,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前一日,由生产副经理或指派设备管理人员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备品、通信工具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在《经理(副)工作日志》其他栏内做好记录,发现短缺、破损的设备、备品必须及时补齐,确保使用良好。

第二十条 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在施工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检修登记簿》内登记,设备管理单位一并签认。(经车站批准也可在部调度员或值班员处设《行车设备检修登记薄》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施工开始前40分钟,部调度员负责通知生产副经理、设备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人员上岗,确认施工单位负责人、配合单位负责人到岗,登记正确后,生产副经理指示部调度员向车站调车区长申请施工命令,得到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章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必须在施工开始前一小时召集加岗人员到岗,做好施工前的预想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施工在部登记时,调度员(值班员)在核对有关登记内容与施工计划相符无误后,方可向车站调车区长请求施工命令。要严格执行施工“六不准”制度:

1、无月度施工计划或与月度施工计划不符不准施工;

2、实际施工地段与月度施工计划不符不准施工;

3、实际影响范围与日施工计划不符不准施工;

4、施工负责人和规定到达现场人员未到场不准施工;

5、不到施工命令规定的时刻,不准施工。

6、无公司检修工作票不准施工。

第二十四条 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必须亲自监控施工作业全过程,有关要求如下:

1、一级检修施工作业项目和凡涉及非正常调车或装卸作业的施工作业项目,经理必须上岗;不涉及非正常行车的二级施工作业项目、临时要点抢修施工,生产副经理必须上岗。同时,所有施工有关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员必须上岗。

2、设备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员必须于施工计划开始前40分钟上岗监控作业(临时要点施工为接到生产副经理通知后10分钟内)。

3、生产副经理、设备主管上岗作业程序。①上岗录音(录音内容:职务、姓名、到岗时间、监控项目),填写《非正常行车控制卡》(非正常行车时);②检查《运统-46》、《调度命令登记簿》内容并签名;③召集加岗人员上岗,布置施工安全重点事项;落实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配合单位负责人到岗情况;④确认加岗人员到岗情况;⑤监督调度员准确发布施工的调度命令;⑥检查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现场施工单位工器具、废料、杂物清理并严防侵限;⑦监控调度员(值班员)办理非正常行车作业;监督施工后工、电设备的正常试验;⑧施工完毕,检查《运统-46》的开通登记;⑨监督调度员正确发布施工完毕开通的调度命令;⑩确认清点行车备品,监控施工完毕第一趟列车、调车列的放行。

第二十五条 施工中,安全员严格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非正常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标准等规定检查,确保施工行车安全。

第二十六条 施工作业中,调度员、值班员、设备主管要及时掌握施工的进度,如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通时,根据施工负责人的延时请求,提前10分钟向生产副经理汇报,经理批准后,按指示办理。

第二十七条 开通前,值班员、设备主管、设备管理员要会同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操纵试验,确认控制台各种表示正常,确认《运统-46》施工完毕的消点登记正确(加岗干部也要进行确认)后,方可向车站调车区长请求,下达施工开通命令。

第二十八条 部调度员、值班员把好施工后的放行列车、调车列关,认真确认施工后的限速条件和命令,并按规定进行交接。

第八章 施工总结

第二十九条 当日施工任务结束后,经理(副)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及配合单位参加车站召开施工总结会。(经车站批准,也可由经理(副)组织召开),主要内容:

1、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由施工单位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不足之处讲清楚,由所有配合单位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讲清楚,由生产副经理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结合施工的实际,逐项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责任人,由生产副经理会同施工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施工有关会议具体内容,在《施工会议记录簿》中详细记录备查(连续施工项目当日施工总结会与次日预备会可合并召开)。

3、施工完毕二日内,设备主管应将有关资料、施工预备会、施工总结会内容进行整理、存档。

第5篇 易燃易爆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检修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中,从事设备设施的检修作业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是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检修作业是指施工、维护保养、清洗、检测检验等作业。

第三条 (管理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实行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管理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实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重大修理过程的监督检验实施监督管理。

市政管理部门对燃气供气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对检修作业负有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查检修作业单位的相关资质;审核检修作业单位编制的作业方案(包括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三)对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负责审批《检修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

(五)负责检修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和督促;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检修作业单位责任)

按照“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检修作业单位负责检修作业任务范围内的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及检修安全防范措施;

(二)组织落实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工前应当向相关管理等部门告知检修作业相关情况;

(四)组织检修作业人员现场安全交底;

(五)办理《检修施工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

(六)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承发包管理)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施工资质。从事特种设备重大更新、改造、维修的单位,还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与检修作业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检修作业全过程监控,防止检修作业单位将作业任务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教育、培训和考核)

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对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相关知识和管理能力。

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检修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第八条 (检修作业证制度)

检修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当向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证》,涉及动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未经生产经营单位批准,不得进行检修作业。

第九条 (编制专题施工方案)

从事动火、进入密闭空间以及设备设施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作业单位应当编制专题检修作业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经生产经营单位审核,检修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检修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修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会同检修作业单位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 (设备设施清洗和交出)

对盛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检修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置:

(一)必须进行工艺处理。按照退料、置换、清洗,分析等工作程序,由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合格后移交;

(二)发包给专业清洗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会同专业清洗公司制定清洗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修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应与其他场所、非检修设备设施有效隔离(拆除连接短管或加盲板);

(四)检修作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负责人双方确认合格后,办理检修设备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警示告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设置检修作业警示标志,内容包括:易燃易爆危险特性、防火防爆管理要求、检修安全操作规定、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等事项。

检修作业单位负责对检修作业区域设警戒线。

第十三条 (检修作业报告制度)

检修作业实行告知制度。检修作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作业前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新、改、扩建设工程的检修施工作业的,应报告建设管理部门;

(二)在加油(气)站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应报告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三)涉及燃气设施检修作业的,应报告市或区燃气管理部门;

(四)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重大检修作业的,应当在施工前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四条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和检修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对以下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现场交底;

(二)《检修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三)检修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生产经营单位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设施退料、置换、清洗及分析情况;

(五)设置盲板或断开管道连接等有效隔断措施的落实;

(六)检修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

(七)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检测仪器、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配备;

(八)检修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畅通;

(九)检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施工安全隔离)的设置等。

第十五条 (动火检修作业限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检修作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以及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产生火焰、火花和热源的临时性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第十六条 (动火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从事动火检修作业必须落实以下安全措施:

(一)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二)对装置、设备设施、容器(炉、塔、釜、罐等)进行安全处置,符合检修作业条件;

(三)应将动火检修部位与其他相连的设备设施、金属容器等有效隔断;

(四)对动火检修部位的设备、设施、管道、容器以及作业环境等进行测爆分析(动火作业中止半小时以上应重新测爆分析);

(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容器等处置合格后,应采取注满水或充氮保护的措施;

(六)进入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必须对设备内部可燃气体、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分析检测合格;

(七)施工人员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防爆电器和工具;

(八)作业现场要安排2名现场监护人,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对作业的安全措施给予确认并做好监护工作。

第十七条 (检修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及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加强检修作业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项目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

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或不具备检修作业安全条件,有权拒绝检修作业,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九条 (法律责任)

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违法使用明火进行检修作业,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作业的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的;

(二)未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未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生产经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检修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的。

违反特种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起实施。

第6篇 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1术语和定义

◆设备检修:是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包括日常的正常维修、计划检修(大、中、小)、计划外检修。

2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2.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2.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2.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2.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2.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2.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2.8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2.9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2.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2.1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2.1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13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2.1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2.15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2.1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2.17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2.18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2.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2.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2.21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3.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3.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

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7篇 脱硫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要求

一、吸收塔原烟道清理与防腐修复作业安全措施

1、办理好检修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将原、净烟气电动挡板门关闭,原净烟气挡板门及ggh主辅电机停电,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示牌;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

2、在脱硫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一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3、应提前打开所有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4、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可佩带防毒面罩。

5、烟道内部需接12v行灯或用手提灯。

6、进入内部检查清理时,专用铁锨应水平铲除使用,从烟道放水口放出,严禁垂直使用或用其他铁件碰撞烟道,防止损伤鳞片。

7、所有工作完毕,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8、在烟道内部的防腐施工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防腐施工,禁止烟火”的警示标识。

9、吹灰器汽源、水源手动门关闭加锁。

二、吸收塔喷嘴清理安全措施

1、清理吸收塔喷嘴属于高空作业,至少需要四人进行该项工作,其中一人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把握安全绳的松紧度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但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喷嘴下方做好防护网,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和安全绳专人,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3、净烟气挡板门、原烟气挡板门关闭,旁路挡板门打开。并退其电源悬挂警告牌。

4、塔内三台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5、清洗时扎好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人站在夹板上冲洗,并有防滑安全措施。

6、.监护人员掌握好安全绳的松紧,不得随意离开,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7、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8、清理上层和中间层喷嘴时,清理人员分别从相应层面下部的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9、清理下层喷嘴时,因其下侧无人孔、内部又无支撑,可先从2#炉或3#炉原烟道进入吸收塔入口处,利用强光灯检查喷嘴堵塞情况;如靠近东西两侧入口处有堵塞,可利用3-4米的长杆疏通;中间位置有堵塞,看准位置,可从该层上部人孔进入,利用专用秤钩工具进行疏通。

10、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三、除雾器冲洗水管道更换喷嘴清理

1、清理吸收塔除雾器属于高空作业,必须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除雾器下做好安全防护网)。

(1)清理上层时至少需要三人,其中一人进入冲洗,但须佩戴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另一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程度并缠绕牢固。

(2)清理下层时至少需要七人工作,其中四人进入除雾器执行清理工作,因除雾器需要翻转,故用人较多,四人中每两人使用一根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或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绳专人。

3、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进入吸收塔人员必须穿胶鞋或布鞋。

4、内部光线较弱时,必须接有12v行灯。

5、提前打开各人孔门保持足够的通风,如有刺激性气味,严禁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

6、清理上层:从上层人孔进入,在除雾器上面南北方向上至少铺设三页架板,站在架板上执行冲洗工作;如需挪动架板,则需再进入一人进行协助,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

7、下层清理:四个清理人员分别从该层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记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8、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9、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四、各类池、箱容器清理安全措施

1、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

2、立式泵、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3、人员下池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停用潜水泵。

4、工作中禁止对浆液泵冲洗。

第8篇 化工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四、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1、作业现场预留通道在装置上检修,预留安全通道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外协施工人员刚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现场环境不熟悉,因此,在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之前,必须进行探路工作,有条件的在拐弯等处以较醒目的箭头指示行走。安全通道不应仅单向通行,至少可以从2个方向离开作业区域,避免只留一条安全通道,阻碍人员遇险撤离。

2、规范临时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检修工作中,难免将平台或栏杆扶手切割开,以便吊装物件或移出更换的设备,在切割部位必须加设临时的防护围栏。这些临时设施应严格对待,不能随意进行,更不应该采用塑料绳或棕绳进行,因为它们属软性材料,不能有效阻挡人员越过安全区发生事故,所以对于切割部位应采用铁栅栏搭设封闭围栏进行。围栏高度为1.2~1.5m为宜,且设双横杆,围栏边缘离切割部位边缘最少不应小于500mm,夜间在围栏周围还应设置警示灯。

3、平台占用需进行规划,不能随意堆放检修更换的塔内件、改造用的小配件等往往不可避免地需要暂时堆放在平台上。针对此情况,在占用平台时,首先要考虑物件重量不能超过平台承受能力的0.6倍,防止平台被压变形。堆放在平台上的物件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扶手高度,堆放层数最多不宜超过4层,否则有可能引起失稳,导致堆放物件倒塌或坠落。物料堆放时,首先要考虑留出600mm人员通行宽度,尽量将物件堆放在平台的死角处,不占用通行区。物料摆放要平稳,如放置较大的异形件,还需用手拉葫芦与临近的设备固定牢,防止异形件因自重策动而发生坠落情况。

4、搞好多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检修工作中,多层作业不可能消除,其最大的危险是坠物打击,它将会导致较大的伤害,因此,多层作业应将重点放在预防物体坠落情况的发生。首先确定上层作业区使用的工具及拆换的部件,依情况搭设全面积跳板(俗称:满堂红),在跳板上铺满铁皮,边角处需用2层石棉布封堵。其次,对于使用的小型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用绳子系扣,套在操作者的手腕上,拆卸的物件事先应有良好的固定,拆除后尽快移出作业区。

五、细化其它管理工作的内容要求检修工作中的灭火器配备应针对附近装置的工作介质而定,不能图省事一律配备干粉灭火器。因为有些火情用干粉灭火器不能很有效,尤其在露天有风的作业环境,干粉喷出后,会被风吹散而起不到作用,因此在配备灭火器材时,应以多种类为原则,以适应不同的着火源。检修工作中,有的设备内部有时还会出现介质虽经置换和吹扫,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死角处积存的介质又会挥发而形成有害气体的现象。因此,人员在进入这些区域作业时,首先要有轴流风机不间断地进行新鲜空气的补充,其次,人员要带防毒面具,防止内部介质的不均匀残存而引发中毒事件。检修中所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横平、竖直,这样杆与杆之间受力及力传递效果较好,脚手架才能比较稳定。总之,检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如果能做好预先分析、作业中的监督、作业后的复查,不给后续作业留隐患,作业检修是有安全保障的。

第9篇 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方法

根据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分析以往检修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险肇事故及事故隐患的原因和对策,结合安全管理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出了1套适合钢铁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1165”安全管理模式。

设备检修作业的“1165”安全管理模式,即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业务流程的“11个步骤”;牢牢抓住检修作业过程中的“6个重点”;认真落实检修作业的“5项安全保障措施”。

检修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方根据检修方委托的检修项目任务书和检修作业方案,在充分的安全技术交底前提下,结合自己的施工作业经验,制订具体、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主要包括:编写施工网络计划、施工作业步骤、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调配、资材准备、安全监督与安全防护工作等。

设备检修是企业设备管理和生产组织中的重要活动之一,也是近些年来事故多发和安全管理的重点管控作业。如何搞好设备检修作业期间内的安全管理,回柱绞车,研究出1套系统有效的适合于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方法,对搞好新时期钢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就项目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这是检修安全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只有让施工作业方充分理解了项目内容和技术难度,施工安全措施才会完整和充分,检修作业安全才能有保障。安全拄术交底会由点检员或检修技术负责人按检修项目逐项讲解并移交项目计划、危害辨识、风险控制策略等相关资料。

及时处置和纠正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人员查出的现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在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之前,要采取可的防护措施;同时,在公司局域网上设置专项栏目,对检修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各检修单位举一反三,杜绝问题重复发生。

检修作业的现场实施。对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和检修组织措施的落实是检修现场实施控制的重点。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着重检查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检修单位、施工作业单位要明确每个检修项目、检修作业点的安全负责人,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形成以区域负责为主的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分责监督控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持牌制度、确认制度。检修与生产交的,要划分明确的作业范围,做好施工区防护和隔离,加强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做到检修物品摆放有序,通道顺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同时,检修涉及的区域责任单位,建立“4级”安全监控体系,即厂督查体系、专职人员监查体系、专业人员现场检查体系、区域岗位安全检查体系,分别确定各级监控体系的责任、检查频次、检查要求等,并阶段性验证4级检查体制的运作情况,及各级检查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评价和总结。检修结束后,参检各方要认真总结检修工作,重点是检修安全管理和过程控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客观总结,对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同时,制定进一步改进的具体措施。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召开由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检修总结会,推广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

基于上述的2个特点,不难看出:随着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职工素质的不断提高,事故的规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因职工个人安全素质差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越来越少,调度绞车,与设备相关的事故越来越多;主要生产作业流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逐渐减少,而辅助作业流程中发生的事故却逐渐增多。这一现象,表明了当前钢铁企业安全管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10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检维修作业的hse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程序,强化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3 编制依据

3.1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hse-01,2022。

3.2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承包商hse管理办法》,hse-01-10,2022。

4 职责分工

4.1 生产部负责油库、管道日常运行中的检维修项目计划、审批与施工组织实施。

4.2 hse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hse教育培训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 管理要求

5.1 程序流程图

见附件1。

5.2 确定作业任务、内容、地点和期限

公司立项完成后,生产部明确施工作业任务、内容、地点和期限,对重大工程和检维修项目可分若干阶段分别进行hse管理。如重大检维修项目可分为停工(准备)、检修(施工)和开车(投用)三个阶段。

5.3 施工管理组织

公司成立项目实施管理小组,指定各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计划、审批以及项目控制管理。

5.4 制定施工项目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规格书)

生产部应制定(或委托设计)相应的《技术方案》(见附件2)(在方案中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的内容、要求、主要步骤与危害识别与分析以及防范措施)。项目《技术方案》需召开技术审查会会审,最终版报公司相应的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会签与批准。项目《技术方案》需在完成公司审查与批准流程。

5.5 选择施工单位、承包商和供应商

项目在完成前期工作与技术方案审查后,申请招标程序,在合格承包商中,择优选择邀标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本工程的承包商。需采购供应的物料和设备,需从中海油供应商名册中选择。各承包商资料需报hse部进行资质审查。

5.6 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承包商)应根据技术方案或技术规格书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见附件3)报生产部,通过生产部组织审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和批准等后方可实施。《施工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职责、施工准备、施工程序和方法、交工文件。参照《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管理程序》和《环境因素识别和影响评价管理程序》对其施工作业任务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

5.7 组织项目施工交底与hse教育培训

项目实施管理小组召开由施工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交底会。交清楚《技术方案》的内容与要求,并到现场实地检查施工条件等。并组织对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监护人员开展hse教育培训,包括常规性的安全制度和项目实施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与要求。如一、二级动火、吊装等特殊关键作业必须由生产部到现场后方可实施。

对参加教育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给施工人员发放《施工作业临时出入证》。施工所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hse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环境和健康保护方面的责任。《hse协议》要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考核的奖惩条款。

针对检维修项目,一般由长期合同的运保单位承担,生产部每次下达检维修任务后,编制检维修方案(明确维修内容、工艺要求与安全措施等),须生产部管理人员派人到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实施过程由施工单位现场监护,并最终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施工。

5.8 确认施工条件

5.8.1 由项目实施管理小组管理人员填写《施工条件确认表》(见附件4),生产部与hse部会同施工单位到现场,对施工条件进行确认。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或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再次确认,直到全部合格。

5.8.2 无特殊作业的情况下,开具《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后生效。

5.8.3 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如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起重、破土等作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特殊作业的监护由公司管理部门到现场。

5.9 施工过程中的监护与隐蔽工程的验收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明确现场监护人,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规定的,公司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工,开据《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根据考核办法开具罚款单交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完成后需提出申请中间验收,生产部按规定组织进行。验收人员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并签字。

5.10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内容、部位、施工程序、工艺等变更时,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对变更的设施、设备和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策划并落实相关控制措施。

5.11 验收

生产部应按有关管理规定组织项目的中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5.12 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立即上报,立即停止现场施工作业,按程序由hse部组织调查处理,避免类似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5.13 记录及反馈

为准确、有效地反映施工作业管理中的hse绩效,并为考核承包商、供应商提供客观依据,施工单位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做好施工作业全过程的hse记录,并按规定归档。

6 附则

本细则行政部组织解释。

第11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方法

根据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分析以往检修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险肇事故及事故隐患的原因和对策,结合安全管理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出了1套适合钢铁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1165”安全管理模式。

设备检修作业的“1165”安全管理模式,即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业务流程的“11个步骤”;牢牢抓住检修作业过程中的“6个重点”;认真落实检修作业的“5项安全保障措施”。

检修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方根据检修方委托的检修项目任务书和检修作业方案,在充分的安全技术交底前提下,结合自己的施工作业经验,制订具体、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主要包括:编写施工网络计划、施工作业步骤、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调配、资材准备、安全监督与安全防护工作等。

设备检修是企业设备管理和生产组织中的重要活动之一,也是近些年来事故多发和安全管理的重点管控作业。如何搞好设备检修作业期间内的安全管理,回柱绞车,研究出1套系统有效的适合于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方法,对搞好新时期钢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就项目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这是检修安全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只有让施工作业方充分理解了项目内容和技术难度,施工安全措施才会完整和充分,检修作业安全才能有保障。安全拄术交底会由点检员或检修技术负责人按检修项目逐项讲解并移交项目计划、危害辨识、风险控制策略等相关资料。

及时处置和纠正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人员查出的现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在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之前,要采取可的防护措施;同时,在公司局域网上设置专项栏目,对检修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各检修单位举一反三,杜绝问题重复发生。

检修作业的现场实施。对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和检修组织措施的落实是检修现场实施控制的重点。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着重检查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检修单位、施工作业单位要明确每个检修项目、检修作业点的安全负责人,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形成以区域负责为主的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分责监督控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持牌制度、确认制度。检修与生产交的,要划分明确的作业范围,做好施工区防护和隔离,加强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做到检修物品摆放有序,通道顺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同时,检修涉及的区域责任单位,建立“4级”安全监控体系,即厂督查体系、专职人员监查体系、专业人员现场检查体系、区域岗位安全检查体系,分别确定各级监控体系的责任、检查频次、检查要求等,并阶段性验证4级检查体制的运作情况,及各级检查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评价和总结。检修结束后,参检各方要认真总结检修工作,重点是检修安全管理和过程控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客观总结,对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同时,制定进一步改进的具体措施。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召开由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检修总结会,推广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

基于上述的2个特点,不难看出:随着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职工素质的不断提高,事故的规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因职工个人安全素质差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越来越少,调度绞车,与设备相关的事故越来越多;主要生产作业流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逐渐减少,而辅助作业流程中发生的事故却逐渐增多。这一现象,表明了当前钢铁企业安全管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检修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会。由检修方向施工作业方 检修作业方案。设备点检员根据设备检修计划和检修作业标准,制订具体的检修作业方案。

钢铁企业的设备年修工程可概括为如下特点①检修时间长,通常在10-30天之间;②施工队伍多,参检人员多。因为要在统一的时间内对各工序同时进行检修施工,一般要组织施工队伍多达十几个,参加年修的检修作业人员达上千人;③检修场地狭小,立体交作业点位多,被检修设备多。许多设备问题需要在年修时处置,且年修要集中在设备的周围,进行部件更换、网管修复等作业,施工作业区域较为集中;由于时间紧,任务繁重,主要设备的检修多为立体交作业;④与生产交进行。对于多炉座、多台套设备的检修,通常的安排是对逐个炉座依次进行停产检修,所以除个别天数为全线停产外,大部分时间为部分设备在正常生产.部分设备在进行检修,生产与检修在同一区域交进行;⑤气候条件恶劣。考虑到产品销售的淡季以及生产工人劳动条件等原因,很多钢铁企业通常把年修时间安排到严寒或酷暑。

设备的检修,过去通常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在钢铁企业,随着点检定修制度的推行,企业根据各工序的生产与设备的特点,逐渐形成了一种更为有效的“定修模式”,一般是每周或每月、甚至为2-3个月进行1次项目检修。

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计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检修安全的前提;检修作业计划由设备点检员提出,经逐级多次讨论和审核形成。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业务流程的11个步骤

炼铁设备管理总结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平安办理法子,炼铁设备管理总结(2)近些年来,非常规生产作业情况下发生的工伤事故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就钢铁企业而言,所谓非常规生产作业,指的是除炼铁、炼钢、轧钢等主流程以外的作业,它与常规生产作业的最大不同点,是作业的不连续性。如设备检修等。

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棱。无极绳绞车设备管理部门主要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协调以及设备本质安全化的角度,对各工序上报的检修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棱并提出修改意见。检修部门根据修改意见对原计划进行调整。

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核。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对检修项目危害因素辨识的充分程度和控制措施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达不到要求的,检修部门应重新进行检修项目的危害辨识,直到合格为止。

与设备相关的工伤事故,占到了事故总数的70%以上。所谓与设备相关的事故,指的是由于设备缺陷与人们在操作、使用、维护、检查和检修设备时发生的工伤事故。

为了恢复和提高设备的性能,在日常的点检定修基础上,钢铁企业一般每年进行1次停产时间较长的年度检修,通常称之为年修。考虑到生产工序的平衡,一般年度检修为多工序联合停产检修。

概述对某钢铁企业近10年来的工伤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发现有2个显著的特点:炼铁设备管理总结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平安办理法子

以上这些特点,给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研究适合于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危害因素辨识。根据检修作业方案中各检修项目和细分作业流程,对各项作业进行危害因素的辨识。危害辨识的信息主要来源于3个方面:一是oshms体系中相关工序检修方面的数据资料;二是以往检修作业的危害辨识信息;三是根据设备点检与运行信息重新组织危害辨识。

第12篇 临时用电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委会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技术部签发,经生产部部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 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2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修结束后,“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

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第13篇 电气二次检修作业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一 检修作业准备工作

1.1开工前根据工作内容办理电气一种或二种工作票;,并在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执行。

1.2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设备;

1.3特殊项目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4作业前进行充分的安全风险分析;

1.5准备一套符合现场实际的图纸

1.5根据具体工作特点和现场工作环境配备合格的、相应的防护用具,作业人员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正确;

1.6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前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开好开工会和收工会,对进行的工作要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交待安全事项,进行合理分工搭配,做好“两交”(交工作任务,交安全措施)工作;

1.7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一人负责指挥,其余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在作业过程中任何人发现异常或事故时,必须立即汇报指挥者,停止作业(抢救工作除外),待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行作业。

1.8作业人员思想稳定,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1.9所有工器具经定期检验合格,贴有合格证,所有工器具在有效期内。工作前检查所有工器具齐全完整、绝缘良好。电气工器具使用时应确保其外壳有良好的接地。工作人员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二 检修作业中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

1、防止走错设备间隔

1.1看清设备编号,核对检修任务,工作负责人认真交代安全措施及工作范围并将危险点告知工作班成员并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2、防止ct二次开路

2.1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使用专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2.2二次回路短接完毕后使用钳型电流表检查短接效果;

2.3禁止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

3、防止pt二次短路、接地,二次向一次反充电

3.1严格防止短路和接地。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

3.2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或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刀闸。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3.3禁止将回路安全接地点断开。

4、防止误拆、错接线、误碰

4.1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4.2每拆、接一根二次线均要一人记录一人确认,所拆二次线使用绝缘胶带包好;

4.3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标志隔开。

5、防止设备误动

5.1使用万用表检查二次回路时应使用电压档,不使用电阻档;

5.2所拆二次线应用绝缘胶带包好,防止短接造成保护误动;

5.3螺丝刀等工具导电部分应使用绝缘胶布包好;

5.4保护装置更换主板等插件后或临时修改定值后应认真逐项核对定值单,防止因为定值错误造成的设备误动;

5.5二次回路不清楚,或存在疑问不工作;

5.6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和自动化设备二次回路变动时应填写设备异动,并且应按照经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无用的接线应隔离清楚,防止误拆或产生寄生回路。

6、防止设备损坏

6.1严格按照工序卡检修,专人指挥和监护,禁止野蛮操作。

6.2拔插装置主板应带手套或带接地腕带;

6.3保护装置校验时应将端子排上连片打开,并用胶带将一次设备侧粘好防止将电压电流加入一次设备造成人员设备损坏;

6.4保护装置校验时用保护校验仪加电压电流时要专人核对,防止过电压过电流将装置插件损坏。

7、防止人身伤害

7.1试验或检修用电源应设漏电断路器,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电源,试验接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所使用电动工器具试验仪器应合格,外壳应接地;

7.2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或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刀闸。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7.3在紧固二次线时应配戴白线手套,防止热工信号线可能有的直流电;

7.4电缆耐压试验结束后应对地放电,防止静电伤人;

7.5进行传动试验时尽量避免用短接线短接节点的方式,以防误短接造成交流或直流电短路伤及人身和设备;

7.6在带电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围进行工作,严禁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7.7看清设备编号,核对检修任务,工作负责人要交待清设备周围的带电情况,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8、防止工作结束可能留下隐患

8.1检修、试验等工作结束后应按照“二次工作安全措施”逐项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平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

第14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

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

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第15篇 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检修前的准备

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安全教育内容

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 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第16篇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1.1 为加强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严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在整个作业过程中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3.2 各车间负责人、管理人员按照制度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4.1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4.2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3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 监护工作的安全要求

5.1 监护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有岗位操作合格证或监护资格的人担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业安全培训和考试。监护人要了解监护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

5.2 监护人在接到工作通知单或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现场的情况,监护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监护时要佩戴明显标志,监护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且现场作业人员在监护人的视线范围内。

5.3 当发现监护部位与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护人应立即制止相关作业。当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停止相关作业,当作业人员不听劝阻时,应收回作业通知单或作业许可证,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4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专职监护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方可开始工作。监护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5.5 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职监护人员。

5.6 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职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必须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职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5.7 作业监护结束后设备复位。白天作业结束人员下班时,指令作业人员将相关设备复位。电器设备将电源断开,电焊机做好夜间防雨措施。整个工作结束时,要求将所有临时设备全部拆除,移走。

6 监护工作的管理内容

6.1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吊装作业,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设备员担任专职监护人;吊装作业距离桥架、电缆、炉气输送管线、压缩空气管线及氮气等管线3米以内设备,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吊装作业,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或设备科设备员担任专职监护人;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的吊装作业,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安全科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分厂厂长或设备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2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高处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作业高度在5米至15米时高处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高处作业,由分厂厂长或安全科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高处作业,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分厂厂长、安全科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负责,安全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3 特级动火作业由分厂领导或安全科人员担任专职监护人,一级动火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二级动火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安全员或车间工艺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6.4 进入容器内作业(如成品仓、过滤器、环形加料机、料仓等),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领导或安全科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6.5 进入成品仓仓内检修,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科主任、设备部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安全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6 电极软断、电极硬断1米以上电石炉所属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安全员、设备部设备员、生技部工艺员和调度在现场,分厂厂长或生技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7 电厂故障严重影响电石炉生产、电石炉漏糊、电石炉放炮造成电石炉停电时,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仪电部部长、安全科主任、设备科主任、生技科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负责。

6.8 检修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大型停送电操作,仪电部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9 检修破碎机、振动筛内部、斗提机、环形加料机、烘干窑窑体、搅笼、刮板机、链板机、炉气管线,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10 取样作业调度、检修负责人、安全员、岗位工必须在现场,质检员方可取样,并对化验员作业进行监护。

6.11加堵、拆除盲板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12 检修净化设备,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工艺员或车间安全员或车间设备员在现场担任专职监护人。

6.13 电石炉发生异常情况,如炉眼堵不上、电石躺轨、小车掉道、清理轨道大量电石时,其所属车间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14 检修电石炉二楼设备(处理料面除外),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车间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15检修电石炉烟罩、炉门框,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车间工艺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检修出炉轨道,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设备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6.16检修气力输送管线,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工艺员或车间安全员或车间设备员在现场担任专职监护人。

6.17变更监护人必须由同一管理级别的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不得降低专职监护人的管理级别。

6.18特殊情况因工作的需要可增加专职监护人。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16篇】

1 目的为加强各类检维修项目管理,保证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运行及检维修、拆除过程的安全,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应于pvc项目厂区内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检修作业信息

  •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16篇】
  •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16篇】27人关注

    1 目的为加强各类检维修项目管理,保证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运行及检维修、拆除过程的安全,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应于pvc ...[更多]

相关专题

管理标准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