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疏浚安全管理5篇

发布时间:2022-11-21 21:24:07 查看人数:28

疏浚安全管理

第1篇 疏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所属企业疏浚、挖泥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水上疏浚、挖泥施工作业以及相应的辅助作业,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疏浚、挖泥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第二章 疏浚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

第三条 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要求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2.编制施工组织设汁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并含以下有关资料:

(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3)安全及防污染等措施计划书;

(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5)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件;

(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仟证书;

()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

(8)其它有关资料。

4.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

5.进行临时性及零星施工作业时,同样应办理申请并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

6.必须向参与施工的船舶及辅助作业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员应具有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并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疏浚施工作业的船舶须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

3.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4.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要求。

5.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主动与过往的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他船,确保航行安全。

6.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7.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的变化,制定防台、防汛、防火、防暑、防寒、防冻预案,制定雾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核。

8.参与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9.项目经理部及施工船舶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人安全活动记录簿。

第2篇 航道疏浚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10万吨级)主航道恢复性疏浚工程》 、《珠海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工程》。

工程地点: 位于珠海西区的崖门、虎跳门出海口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内。

(1)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恢复性疏浚工程。工程规模:清除现有10万吨级主航道的回淤,恢复航道至设计标准,航道设计底标高-15.4~-15.8m,有效宽度210 m~250m,疏浚长度13600m,水域疏浚面积为4.57km2;疏浚量450.29万m3,工程施工期长约3个月。

(2)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工程。工程规模:为在原有10万吨级主航道的基础上进行的单一拓宽、疏浚工程,航道总长16250m,设计有效宽度230m~290m,设计底标高-19.0m。本工程疏浚总量3604.95万m?,含施工期回淤715万m?,试营运期维护性疏浚量534万m?。施工期长约1.5年以及试营期维护工程1年。

(3) 气象:工程所在地属副热带季风气候地区,冬季盛行东北季风,但强度偏弱,极少严寒;夏季盛行西南季风,雨量充沛;夏、秋季节常受热带风暴甚至台风影响。

二、环保基本要求和措施

(1) 认真贯彻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 为减少施工作业时,对附近水域水文的影响,选择合适的船舶类型,采用对附近水文影响极小的挖泥船作业。

(3) 施工前组织工地各施工船舶进行环境管理要求交底。

(4) 严格遵守marpol73/78防污公约和当地有关防污染的管理规定。

(5) 施工前,当班人员对船舶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可能泄漏疏浚物(包括油类及疏浚泥沙)的修复后再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班人员密切注意有无泄漏污染物的现象,如有发生立即采取措施。

(6) 有效控制疏浚施工作业带来的环境影响,在施工中不断观察周围水域,不断改进施工方案,减少污染,确保周围海域水质。

(7) 施工中废弃的材料不得随意抛洒,应及时收集,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集中进行处理。

(8) 施工时产生的油污水存放于污油柜中,待进厂修理或者项目部联系好接受单位后再进行处理,禁止将生活垃圾直接抛入水中,应用袋装好用交通船运到临时码头指定地点,项目部调度室联系当地垃圾服务单位运走进行处理。

(9) 挖泥时,采用dgps定位进行精确施工,减少超挖工程量,降低泥浆扩散,并保证在高浓度情况下施工作业。

(10) 如需各船与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密切配合,接到项目部通知后,各船做好工程施工的环保工作。

(11) 各船加油(柴油、液压油、润滑油、黄油、机油等)时,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防污的规定,做好加装燃油的监控工作,防止“跑、冒、滴、漏”,一旦发现泄漏,第一时间使用棉纱、吸油毡、消油剂、围油栏等防污器材进行处理,报告项目部。

(12) 船舶停工,临时在施工区域修船时,做好甲板面污油的清洁,防止泄漏海中。

(13) 一旦发生船舶交通事故,应尽可能地关闭所有油舱(柜)管系的阀门、堵塞油舱(柜)通气孔,防止溢油。

(14) 施工区附近小渔船多、快艇多、鱼排多,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水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现因疏浚施工引起水质变化产生不良影响时,则立即报项目部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可先停工再报项目部。

(15)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迅速报告项目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将影响降到最低。

(16)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17) 一旦接到管头值班人员消息,吹填区内水已漫过围堤,施工船舶立即停工,以免溢出物影响周围水域。

(18) 排出口快速接头处,当班人员巡视,发现泄漏报告项目部,停工处理。

三、 船舶、管线作业安全措施

1、 具体要求和措施:

(1) 当进出施工区、港区、航道应加强与交管中心、港调、船舶间、项目部调度室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报告和通报船舶动态;服从交管中心、项目部的监管。

(2) 正确显示、悬挂在航、锚泊或施工的号灯号型;严格遵守港章港规和航行通告的规定,积极、主动、及早地采取措施避免影响航道、港区船舶的正常通航。

(3) 采取措施,防止损坏港口、航道设施,维护港口的通航秩序。

(4) 严格遵守船员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经理部和本船施工安全措施;严格遵守船长《夜航命令簿》制度。

(5) 认真做好船舶的自查工作,及时纠正不合格项(必要时时报请项目或公司主管部门协助解决),使本船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6) 做好挖泥机具及钢丝检查、维护保养工作,防止带病作业。

(7) 多艘施工船舶在同一施工区段作业,必须事先协调相互间施工工艺、方法和措施方可进入施工。

2、 自航耙吸式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 进入航道、港池施工的初始阶段,要遵守“先易后难”的施工原则。

(2) 结合港口航道的船舶交通流、风流影响情况、可航深度和宽度等条件限制,合理安排各施工区、段;采取措施防止压耙、碰撞码头或船舶。

(3) 采取措施,合理安排抛泥或吹填作业操作时机。

3、 抓斗船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 结合港口航道的船舶交通流、风流影响情况、可航深度和宽度等条件限制,合理安排各施工区、段;采取措施方便配套船舶安全操作、防止碍航。

(2) 加强沟通,配合好辅助船舶的拖带、进退场、移位、靠离驳作业。

(3) 采取措施,确保抓斗机具运作正常;谨慎操作,防止抓斗触碰泥驳。

4、 咬吸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 加强沟通,配合好辅助船舶的拖带、进退场、移位、接、解尾管作业。

(2) 在停工或防风状态,避免用钢桩和绞刀头同时定位停泊(如确有必要时,由船长作决定,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以策安全)。

(3) 根据施工区水深和土质合理分层开挖,避免塌方引起意外。

5、 辅助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 在从事抓斗船、绞吸船、管线设施的拖带、进退场、移位、接、解尾管作业中,安全调度部门应事先明确主拖船;情况复杂时,由安全调度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措施;作业时其他船舶应认真配合,听从主拖船的指挥。

(2) 泥驳在施工作业的靠、离驳时,谨慎操作,防止碰撞母船或触损母船施工锚缆、锚标。

6、 管线作业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 水上管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戴安全帽、穿防滑工作鞋等劳保用品。

(2) 在水上管线作业时,应尽可能选择风浪小的水域和好的时机进行,并且时刻注意潮水的流向。

(3) 对接水上管线时,作业人员在浮筒或排泥管上应先找好安全、可靠的立足位置,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以防落水发生意外。

(4) 对接法兰或套管时,作业人员互相间应密切配合,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防止手被挤压。

(5) 用扳手拧螺丝时,应掌握好人体的重心和用力的方向、大小,防止被扳手击伤或落水。

(6) 当作业条件困难、环境恶劣(如强风、大浪)等不良现象时,作业人员应戴保险绳或其它等效的防护设施。

(7) 水上管线作业时,带班负责人应携带对讲机,一旦发生人员落水等意外现象,第一时间与就近船舶联系,采取救援行动,并及时上报项目部及有关部门。

(8) 水上管线作业时,严禁单独作业,要保证2人及以上再进行作业。

(9) 为确保潜管安全,开工时,挖泥船开始应合泵,要注意反复脱泵2至3次,并确保排泥管水流开始爬坡后,方可加速进入挖泥吹填作业。

(10) 管头值班人员要保持与挖泥船不间断地联系,及时把施工效果反馈给施工船舶。停工时,确保管头出清水,方可停工。

(11) 夜间从事管线作业时,应确保足够的照明。

(12) 做好吹泥管线的保护工作,确保管头相接处密封、不泄漏。

(13) 一旦发现吹泥管线有穿孔、泄漏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换新管,确保泥浆不对海域造成污染。

(14) 严格控制好吹填区出水口的浓度,做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15) 管线设施的布设管线设施尽可能不妨碍周围船舶的正常通行;水上管线应每不少于50米点一环照白灯,管子锚应点闪光红灯。

7、 船舶施工避让要点:

(1) 抓斗挖泥船在挖泥施工时采取平行航中心线布锚,泥驳船靠泊抓斗挖泥船装泥时必须停靠在偏离航道中心的另一侧;锚铤在不作业时必须停靠在偏离航道中心的另一侧;抓斗挖泥船每门锚必须设置显眼易辨的锚标;夜间要保持正常发光。接到避让船进出港的指令时,抓斗挖泥船立即起锚移船,在大船进出港之前移至航道边线外50米,不影响其它船航行的位置停靠,让船通过后再重新移船进入施工区布锚施工;泥驳船出运航行时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杜绝一切航行事故;泥驳船在没有轮到自己装泥作业时须在航道外停靠,不阻碍其他船舶进出港航行。抓斗挖泥船必须派人专门守听高频电话和移动电话,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2) 夜间避让时,必须关掉射向来船一舷的强光射灯,以免影响他船的了望。

(3) 自航泥驳在航行时,必须保持在16频上守听。水深足够时,尽可能在航道左侧外航行。横越航道时,要大角度通过。要注意瞭望、主动避让他船。

(4) 抓斗船每小时至少要看一次值班手机,防止因漏听电话或短信延误避让。要按操作要求避让到位。施工和避让时,要避免灯光影响其他船的航行瞭望。

(5) 耙吸船施工时,要根据当时的水流、风压情况保持与航标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伤到航标。避让他船前,要先明确双方的避让方式,在安全条件下尽可能满足对方的要求。要早让、宽让,避让动作要安全、幅度要明显。

(6) 所有船舶在抛锚时,不得影响航道和码头支航道通航。施工船要降下施工信号,按规定显示锚泊信号。防止引起他船误会。禁止船舶在离危化500米范围内下锚和进行风焊、电焊或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在港池内抛锚。

(7) 各船在航经航标时,应利用船上的设备检查航标位置。如发现航标位置有较明显的变化时,及时报告主管机关和经理部。施工中缠到航标后,立即向海事部门、经理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拖动航标。解脱后立即把位置报告经理部。

(8) 船员必须履行海上的责任、义务。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发现有妨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流物;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海事部门、经理部报告。当接到海事海上救助中心或海事现场指挥的指令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服从指挥。

(9) 建立有效的避让联络机制及时收集港口船舶动态,提前二小时进行避让工作,避让完成后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并由主管人员及时反馈到港口相关单位。

8、 应急避让要点:

(1) 当有可能因意外因素造成无法起锚避让时应立即断掉起锚钢丝,收回锚标,把船舶移出航道,按规定做好避让工作。待航道安全后再用挖泥船另行起锚、重装锚标或用其它安全方法有效处理。

(2) 如果因为挖泥船原因,应当用前面的方法收回锚标后,用人工松开航道一侧锚绳,用锚艇或泥驳将挖泥船顶出航道规定的避让范围外,待他船通过后再做相关处理。

(3) 挖泥船应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报告工地,并在工地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各船应服从工地指挥,协调和配合解结紧急情况。

(4) 应急情况处置后,应及时报告hse部。

第3篇 疏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所属企业疏浚、挖泥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水上疏浚、挖泥施工作业以及相应的辅助作业,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疏浚、挖泥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第二章 疏浚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

第三条 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要求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2.编制施工组织设汁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并含以下有关资料:

(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3)安全及防污染等措施计划书;

(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5)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件;

(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仟证书;

()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

(8)其它有关资料。

4.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

5.进行临时性及零星施工作业时,同样应办理申请并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

6.必须向参与施工的船舶及辅助作业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员应具有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并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疏浚施工作业的船舶须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

3.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4.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要求。

5.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主动与过往的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他船,确保航行安全。

6.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7.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的变化,制定防台、防汛、防火、防暑、防寒、防冻预案,制定雾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核。

8.参与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9.项目经理部及施工船舶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人安全活动记录簿。

第三章 挖泥船安全生产作业基本要求

第五条 自航耙吸船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认真检查所有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系统的运行状态,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自航耙吸船操耙作业、泥泵操作、装舱作业、移船及航行作业的作业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

3.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报告,处理故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4.在疏浚施工中,船舶驾驶人员要加强了望,注意过往船舶,并保持作业船舶航向稳定,禁止大角度转向。

5.严格按照抛泥操作技术规程,到达指定抛泥区进行抛泥作业,严禁横浪抛泥和在浅水区抛泥,防止泥门触底。

6.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

第六条 链斗挖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斗链、斗销、斗桥、吊桥机、锚机、横移导缆滑轮、钢缆、牙口及仪表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链斗挖泥船的作业全过程中,作业人员对链斗运转、船位纵横向移动、锚机运转、驳船系靠等各作业环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规定程序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3.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

第七条 绞吸挖泥船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主机、泥泵及离合器、排泥管、闸阀等设备及仪器仪表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

2.吹泥前要通知泥塘当班人员,浮管两侧及出泥口不应有非生产人员停留,并设立“停留危险”等警示性标牌。

3.铰吸挖泥船作业人员及排泥口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5.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

第八条 抓斗挖泥船作业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抓斗、索具及其操纵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抓斗挖泥船作业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当采用地垄缆或码头桩系尾拢缆移动船舶时,应在岸上设立“禁止停留”等警示性标志,防止缆绳伤及行人。

4.施工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5.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

第九条 铲斗挖泥船作业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检查铲斗臂、滑轮、钢缆、转盘滑道、前后钢桩、绞缆机、传动链带、缓冲器及各种设备状况,检查控制系统,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施工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

第十条 吸扬挖泥船作业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主机、泥泵及吹泥管、闸阀等设备和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驳船系带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施工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

第四章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

第十一条 凡在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所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船舷外部工作为舷外作业;在艇、筏、排泥管等有可能落水的位置作业为水上作业。

第十二条 遇风力6级以上强风时应停止高处作业,特殊情况急需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航行时不准舷外作业;舷外作业应挂慢车信号,要求过往船只慢速通过。

第十三条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保险绳等相应的防护用品,现场要备救生圈。

第十四条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监护,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 作业前应对滑车、座板、脚手板、绳索、直梯等作业器材,严格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高处作业时,禁止一手携物,一手扶梯上下,使用的工具、拆装的零部件,应用吊桶、吊袋装妥后用绳索传送,严禁下掷上抛,作业现场下方一定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

第十七条 舷外、水上作业时应关闭舷边出水阀。

第十八条 上下烟囱、桅杆应事先向有关人员通报作业时间、内容,作业时禁止排发蒸气、拉汽笛及使用高压天线,以免烫伤、触电。

第十九条 检查排泥浮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往,并报告值班人员,挖泥作业时,不准在浮管上行走。

第二十条 在艇、筏等与他船配合作业时,必须系紧缆绳,严禁脚踩两船作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颁布的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集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 航道疏浚 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10万吨级)主航道恢复性疏浚工程》 、《珠海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工程》。

工程地点: 位于珠海西区的崖门、虎跳门出海口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内。

(1)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恢复性疏浚工程。工程规模:清除现有10万吨级主航道的回淤,恢复航道至设计标准,航道设计底标高-15.4~-15.8m,有效宽度210 m~250m,疏浚长度13600m,水域疏浚面积为4.57km2;疏浚量450.29万m3,工程施工期长约3个月。

(2)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工程。工程规模:为在原有10万吨级主航道的基础上进行的单一拓宽、疏浚工程,航道总长16250m,设计有效宽度230m~290m,设计底标高-19.0m。本工程疏浚总量3604.95万m,含施工期回淤715万m,试营运期维护性疏浚量534万m。施工期长约1.5年以及试营期维护工程1年。

(3)气象:工程所在地属副热带季风气候地区,冬季盛行东北季风,但强度偏弱,极少严寒;夏季盛行西南季风,雨量充沛;夏、秋季节常受热带风暴甚至台风影响。

二、环保基本要求和措施

(1)认真贯彻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为减少施工作业时,对附近水域水文的影响,选择合适的船舶类型,采用对附近水文影响极小的挖泥船作业。

(3)施工前组织工地各施工船舶进行环境管理要求交底。

(4)严格遵守marpol73/78防污公约和当地有关防污染的管理规定。

(5)施工前,当班人员对船舶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可能泄漏疏浚物(包括油类及疏浚泥沙)的修复后再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班人员密切注意有无泄漏污染物的现象,如有发生立即采取措施。

(6)有效控制疏浚施工作业带来的环境影响,在施工中不断观察周围水域,不断改进施工方案,减少污染,确保周围海域水质。

(7)施工中废弃的材料不得随意抛洒,应及时收集,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集中进行处理。

(8)施工时产生的油污水存放于污油柜中,待进厂修理或者项目部联系好接受单位后再进行处理,禁止将生活垃圾直接抛入水中,应用袋装好用交通船运到临时码头指定地点,项目部调度室联系当地垃圾服务单位运走进行处理。

(9)挖泥时,采用dgps定位进行精确施工,减少超挖工程量,降低泥浆扩散,并保证在高浓度情况下施工作业。

(10)如需各船与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密切配合,接到项目部通知后,各船做好工程施工的环保工作。

(11)各船加油(柴油、液压油、润滑油、黄油、机油等)时,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防污的规定,做好加装燃油的监控工作,防止“跑、冒、滴、漏”,一旦发现泄漏,第一时间使用棉纱、吸油毡、消油剂、围油栏等防污器材进行处理,报告项目部。

(12)船舶停工,临时在施工区域修船时,做好甲板面污油的清洁,防止泄漏海中。

(13)一旦发生船舶交通事故,应尽可能地关闭所有油舱(柜)管系的阀门、堵塞油舱(柜)通气孔,防止溢油。

(14)施工区附近小渔船多、快艇多、鱼排多,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水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现因疏浚施工引起水质变化产生不良影响时,则立即报项目部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可先停工再报项目部。

(15)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迅速报告项目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将影响降到最低。

(16)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17)一旦接到管头值班人员消息,吹填区内水已漫过围堤,施工船舶立即停工,以免溢出物影响周围水域。

(18)排出口快速接头处,当班人员巡视,发现泄漏报告项目部,停工处理。

三、船舶、管线作业安全措施

1、具体要求和措施:

(1)当进出施工区、港区、航道应加强与交管中心、港调、船舶间、项目部调度室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报告和通报船舶动态;服从交管中心、项目部的监管。

(2)正确显示、悬挂在航、锚泊或施工的号灯号型;严格遵守港章港规和航行通告的规定,积极、主动、及早地采取措施避免影响航道、港区船舶的正常通航。

(3)采取措施,防止损坏港口、航道设施,维护港口的通航秩序。

(4)严格遵守船员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经理部和本船施工安全措施;严格遵守船长《夜航命令簿》制度。

(5)认真做好船舶的自查工作,及时纠正不合格项(必要时时报请项目或公司主管部门协助解决),使本船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6)做好挖泥机具及钢丝检查、维护保养工作,防止带病作业。

(7)多艘施工船舶在同一施工区段作业,必须事先协调相互间施工工艺、方法和措施方可进入施工。

2、自航耙吸式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进入航道、港池施工的初始阶段,要遵守“先易后难”的施工原则。

(2)结合港口航道的船舶交通流、风流影响情况、可航深度和宽度等条件限制,合理安排各施工区、段;采取措施防止压耙、碰撞码头或船舶。

(3)采取措施,合理安排抛泥或吹填作业操作时机。

3、抓斗船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结合港口航道的船舶交通流、风流影响情况、可航深度和宽度等条件限制,合理安排各施工区、段;采取措施方便配套船舶安全操作、防止碍航。

(2)加强沟通,配合好辅助船舶的拖带、进退场、移位、靠离驳作业。

(3)采取措施,确保抓斗机具运作正常;谨慎操作,防止抓斗触碰泥驳。

4、咬吸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加强沟通,配合好辅助船舶的拖带、进退场、移位、接、解尾管作业。

(2)在停工或防风状态,避免用钢桩和绞刀头同时定位停泊(如确有必要时,由船长作决定,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以策安全)。

(3)根据施工区水深和土质合理分层开挖,避免塌方引起意外。

5、辅助船组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在从事抓斗船、绞吸船、管线设施的拖带、进退场、移位、接、解尾管作业中,安全调度部门应事先明确主拖船;情况复杂时,由安全调度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措施;作业时其他船舶应认真配合,听从主拖船的指挥。

(2)泥驳在施工作业的靠、离驳时,谨慎操作,防止碰撞母船或触损母船施工锚缆、锚标。

6、管线作业还要遵守如下措施:

(1)水上管线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戴安全帽、穿防滑工作鞋等劳保用品。

(2)在水上管线作业时,应尽可能选择风浪小的水域和好的时机进行,并且时刻注意潮水的流向。

(3)对接水上管线时,作业人员在浮筒或排泥管上应先找好安全、可靠的立足位置,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以防落水发生意外。

(4)对接法兰或套管时,作业人员互相间应密切配合,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防止手被挤压。

(5)用扳手拧螺丝时,应掌握好人体的重心和用力的方向、大小,防止被扳手击伤或落水。

(6)当作业条件困难、环境恶劣(如强风、大浪)等不良现象时,作业人员应戴保险绳或其它等效的防护设施。

(7)水上管线作业时,带班负责人应携带对讲机,一旦发生人员落水等意外现象,第一时间与就近船舶联系,采取救援行动,并及时上报项目部及有关部门。

(8)水上管线作业时,严禁单独作业,要保证2人及以上再进行作业。

(9)为确保潜管安全,开工时,挖泥船开始应合泵,要注意反复脱泵2至3次,并确保排泥管水流开始爬坡后,方可加速进入挖泥吹填作业。

(10)管头值班人员要保持与挖泥船不间断地联系,及时把施工效果反馈给施工船舶。停工时,确保管头出清水,方可停工。

(11)夜间从事管线作业时,应确保足够的照明。

(12)做好吹泥管线的保护工作,确保管头相接处密封、不泄漏。

(13)一旦发现吹泥管线有穿孔、泄漏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换新管,确保泥浆不对海域造成污染。

(14)严格控制好吹填区出水口的浓度,做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15)管线设施的布设管线设施尽可能不妨碍周围船舶的正常通行;水上管线应每不少于50米点一环照白灯,管子锚应点闪光红灯。

7、船舶施工避让要点:

(1)抓斗挖泥船在挖泥施工时采取平行航中心线布锚,泥驳船靠泊抓斗挖泥船装泥时必须停靠在偏离航道中心的另一侧;锚铤在不作业时必须停靠在偏离航道中心的另一侧;抓斗挖泥船每门锚必须设置显眼易辨的锚标;夜间要保持正常发光。接到避让船进出港的指令时,抓斗挖泥船立即起锚移船,在大船进出港之前移至航道边线外50米,不影响其它船航行的位置停靠,让船通过后再重新移船进入施工区布锚施工;泥驳船出运航行时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杜绝一切航行事故;泥驳船在没有轮到自己装泥作业时须在航道外停靠,不阻碍其他船舶进出港航行。抓斗挖泥船必须派人专门守听高频电话和移动电话,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2)夜间避让时,必须关掉射向来船一舷的强光射灯,以免影响他船的了望。

(3)自航泥驳在航行时,必须保持在16频上守听。水深足够时,尽可能在航道左侧外航行。横越航道时,要大角度通过。要注意瞭望、主动避让他船。

(4)抓斗船每小时至少要看一次值班手机,防止因漏听电话或短信延误避让。要按操作要求避让到位。施工和避让时,要避免灯光影响其他船的航行瞭望。

(5)耙吸船施工时,要根据当时的水流、风压情况保持与航标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伤到航标。避让他船前,要先明确双方的避让方式,在安全条件下尽可能满足对方的要求。要早让、宽让,避让动作要安全、幅度要明显。

(6)所有船舶在抛锚时,不得影响航道和码头支航道通航。施工船要降下施工信号,按规定显示锚泊信号。防止引起他船误会。禁止船舶在离危化500米范围内下锚和进行风焊、电焊或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在港池内抛锚。

(7)各船在航经航标时,应利用船上的设备检查航标位置。如发现航标位置有较明显的变化时,及时报告主管机关和经理部。施工中缠到航标后,立即向海事部门、经理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拖动航标。解脱后立即把位置报告经理部。

(8)船员必须履行海上的责任、义务。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发现有妨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流物;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海事部门、经理部报告。当接到海事海上救助中心或海事现场指挥的指令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服从指挥。

(9)建立有效的避让联络机制及时收集港口船舶动态,提前二小时进行避让工作,避让完成后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并由主管人员及时反馈到港口相关单位。

8、应急避让要点:

(1)当有可能因意外因素造成无法起锚避让时应立即断掉起锚钢丝,收回锚标,把船舶移出航道,按规定做好避让工作。待航道安全后再用挖泥船另行起锚、重装锚标或用其它安全方法有效处理。

(2)如果因为挖泥船原因,应当用前面的方法收回锚标后,用人工松开航道一侧锚绳,用锚艇或泥驳将挖泥船顶出航道规定的避让范围外,待他船通过后再做相关处理。

(3)挖泥船应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报告工地,并在工地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各船应服从工地指挥,协调和配合解结紧急情况。

(4)应急情况处置后,应及时报告hse部。

第5篇 疏浚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循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贯彻'严格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积极预防火险火灾,最大限度杜绝、减少各类危害.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管理总则;分管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

第一条 所属项目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购置应急物资及消防器材,以应对突发火险、火灾.

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消防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部署开展各项消防管理工作;

2.负责对本工地所有人员(包括:租用车、船及临时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留下培训教育记录;

3.落实现场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和灭火器材,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并加强演练;

4.将火灾、火险危险源作为重点防控环节,制定管理方案,通过有效监控,消除潜在隐患;

5.定期分析工地现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做到防火标识醒目,各类灭火器材能良好,消防控制图齐全、责任人明确;

6.对本工地出现的火险、火灾,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调查处理,并提出具体处罚意见;

7.项目部消防安全组织(包括船舶在内)和责任人上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 施工船舶安全操作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海事部门发布的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规定.

2.施工船舶的梯口、应急场所等,必须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楼梯、走廊、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施工船舶的各种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及工索具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或更换.消防、救生等应急设备,必须放置在指定部位,并保持有效状态.

4.施工船舶必须在核定航区或作业域内施工.操作人员应了解施工区域的水文、气象特点,每天定时收听气象预报.

6.作业时,船只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雨、雾、风浪等超过船舶作业规定时,必须停止施工作业.

7.施工船舶抛锚时,必须避开水下电缆、管道及水下构筑物等设施.并根据抛锚区的土质、水深、水流、风向及锚重确定合适的抛锚距离.

8.在内河施工时,施工船舶位于或跨越航道的锚揽,必须采用链式沉揽,不得影响正常通航.

9.拖带起重船、打桩船等穿越桥孔或过江架空电缆前,必须预先了解其净空高度.

10.施工船舶严禁搭乘或留宿无关人员.

三.水上达排水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水上打板船驻位时,应按船舶位图抛设锚揽,并设置浮鼓,锚揽不得互绞.

2.船舶在陆域设置的地锚及缆绳,必须在明显的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必须时,应有专人看守.

3.打设排水板作业必须按拟定的方案进行,由带班人员统一指挥,带班人员必须掌握水位,打设深度,了解导标设置情况,正确指导校正打板船船位.

4.打板船定位必须要求主缆前、后、左、右边缆受力均匀,使船舶摆动不得超过200mm.认真核对定位标识,杜绝无对标事件发生.

5.打板架应进行整体固定,以免发生倒塌事故.

6.打板架应装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避雷装置.

四、铺设基布及充沙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定位船上吊装及展开基垫布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卷布时,滚筒和制动器周围严禁站人.

2.当施工海况恶劣,风力、风波、流速超过船舶作业工况条件时,必须停止作业.

3.冲沙袋冲灌前,灌砂口、砂管接头及高压水管接头必须连接牢固.冲灌时,严禁高压水枪向人员或电气设备.

4.充砂袋抛放时,作业人员严禁站在沉放架的临水面处操作,并应对活动物给予固定.

5.充砂泵或高压水泵的吸头,应采用支架和滑车吊设.升级吸头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直接提拽泵体电缆.

六、测量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测量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区域内的地势环境,施工水域的水文和气象等条件,分析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外海的施工测量平台,应稳固可靠.作业时应派交通船守护.

3.测量人员上船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穿拖鞋.

4.测量作业前应认真收听天气预报,了解测区潮位和浪高.

5.遇大风、视线不良情况及夜间不宜扫具进行水下障碍物探测作业.

6.船上高空及船舱外作业时,测量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他人守护配合,上下传递器物时严禁抛坠.

七、水上抛砂棱体、抛石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挖掘机、装载机等在船上作业时,船的纵横倾角不得超过允许值,严禁超载或偏载.

2.抛石船进入潜水作业区抛石前,必须与潜水负责人取得联系.配合潜水员抛石时,应服从潜水负责人的指挥,不得随意乱抛.

3.夜间抛石、抛砂棱体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具,及时清理甲板上的散石,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4.在软土地基上抛填,抛石的施工顺序、间隔时间和抛填速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疏浚安全管理5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所属企业疏浚、挖泥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水上疏浚、挖泥施工作业以及相应的辅助作业,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疏浚、挖泥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第二章疏浚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第三条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要求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疏浚信息

  • 疏浚安全管理5篇
  • 疏浚安全管理5篇28人关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所属企业疏浚、挖泥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水上疏浚、挖泥施工作业以及相应的辅助作业,施工单位 ...[更多]

相关专题

安全管理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