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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15篇

发布时间:2022-12-09 18:48:04 查看人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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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

第1篇 我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我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1.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1.3项目部经理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管理水平差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

1.4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2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2.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2.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3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

(1)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

a.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b.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c.抓常规培训,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

(2)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3)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4)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2.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

下面将对预防和控制事故的管理对策进行详细分析。

3 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3.1事故控制

事故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并竭力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事故预防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性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小可能引起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事故预防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为工程物理法,其理论依据是哈顿的能量释放说,主要侧重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物质因素,该方法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防止危险因素产生;减少己存在的危险因素;隔离危险因素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用障碍物隔离危险因素;改善危险因素的基本性质;加强风险单位防护能力等;另一种为人的行为法,其理论依据是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论,主要侧重于规范引发事故的人的行为;该方式采取的措施包括: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技术培训,不在危险因素附近无故停留等。

事故抑制是指在事故正在发生或者已经结束的时候,采取各种手段来减少损失的程度,并采取事故后的救助措施。在损失发生后,可采取的控制损失措施为:预防新的危险源的产生;减少构成危险源的因素;防止已存在的危险扩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和保护的对象隔离;借助物质障碍将危险与被保护对象隔离;增强被保护对象抵抗风险的能力;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危害。本文重点分析了事故抑制管理措施。

3.2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的管理

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按照时间范围可分为两个部分: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各方面的管理人员、领导要尽快赶到现场,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这时候进行的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点,迅速抢救伤员,疏散其他人员,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人员伤亡无谓增加;保护好施工现场,要求施工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等保持事故结束时的状态,以备将来的事故调查取证;及时的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和安全监察等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必要的支持;向企业负责人及时通报事故的发展动态,借助企业的力量妥善处理事故。

(2)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然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工作,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人,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在措施中将改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和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对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使他们吸取教训,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妥善救治,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安置。

(安全文化网)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探讨

作者:蒙建明 文章来源:安全文化网 更新时间:2009-8-24

摘要:本文从六个方面探讨了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激励等管理手段,以人为本,以责任制度为约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才可以、安全和文明的施工生产。

关键词: 安全 施工施工 责任制 监管

0 引言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可以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由于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事故。几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施工工伤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建筑施工的安全势态仍然非常严峻。然而,施工安全问题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客观规律,它客观地寓于整个施工活动之中。既然如此,自然也可对它分析了解,掌握它的规律,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它进行预控,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1 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1.2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2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建筑施人员安全防护能力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3 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防范和减少施工现场多发性事故发生

3.1 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适时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如在防止“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安全防护产品、设施的整治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推广先进、科学、符合国标、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基础上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检查与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追究相结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2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对它们进行行政处罚,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敢碰硬。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4 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及时发现创文明工地的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并经常组织各企业到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参观交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使全市建筑工地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彻底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5 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5.1 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2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由于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经费来源得不到保证,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容乐观,目前除少数一、二级企业设有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主要是为了被动地应付检查,不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这样导致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松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无人抓,安全技术台帐无人理,使安全生产成为“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累赘”。

5.3 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是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6 加强后期安全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进入后期,项目管理人员、作业工人思想的放松,分包施工队伍的进入,预留洞口和临边的防护、脚手架拉结点被拆除,脚手片被抽掉等等,人的不安全思想和物的不安全因素的重合,事故发生几率自然就高了。有些拟创省、市文明标化的工地,在初期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较高,但到了后期,特别是检查验收以后,疏于管理,同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要经常回过头去看看,对建筑施工安全实行前、中、后期全程监督管理。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着力在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机制及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的幸福。“以人为本,以责任制度为约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安全保底线”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2篇 节日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项目部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

国庆节将至,为有效防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稳定,为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对项目部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在国庆节期间生产安排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当前正值施工的关键,项目部加强管理,强化措施,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措施到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止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节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出入证登记管理,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控,落实专人负责;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设备基础、消防水池、临边防护、模板支护、施工用电、起重机械、钢结构吊装、高处作业等部位和环节,及时发现隐患,认真落实整改。

三、国庆节期间各级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并加强内部保卫工作管理。落实领导带班责任制,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项目部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确定治安工作重点,要对施工现场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和守卫,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预防群盗、群抢、盗窃、监守自盗、打架斗殴、群体事件、上访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人员、车辆进出场登记制度。

四、加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本项目目前处于施工中的关键阶段,施工现场内设备多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属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项目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检查,针对具体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下整改单并及时督促整改。专职电工每天上岗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开展巡视检查,检查重点是:各级配电箱的设至是否符合要求,各分路线连接是否牢固,有无存在一闸多机现象;接地接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脱落现象;现场有无擅自更改电气设备、设施等行为;现场电线电缆的架设、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线电缆有无破损现象,接头包扎是否牢固;有无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设施等行为。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对自身不能解决处理的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处理。

五、加强消防管理。项目部坚决杜绝违规冒烟、易燃材料着火、电气火灾等事故、事件的发生,重点加强现场木料堆码区、油料存储区、落实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存在缺陷的应及时更换处理。

六、加强办公区域卫生管理,安排环境卫生责任人对其进行不间断清扫,办公区域严禁焚烧废弃办公用品和生活垃圾。

七、加强农民工的维稳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沟通、协调,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农民工作业环境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人施工安全。

八、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严格控制工程潜在的事故、事件紧急情况,事故、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的做出各种应急反应,减少由此带来的各种安全损失,预防造成严重后果,将各种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地的管理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有关领导,同时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预案,统一指挥,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人员、设备,迅速调集现场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分工开展抢救、排险、治安保卫,对外联系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确保事故不再扩大。

九、主办工长具体负责现场的生产组织和协调工作,要及时、全面了解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各项资源调配,处理当日生产存在的问题,做好交接工作记录,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情况。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酗酒,不得擅离职守。违反本通知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节日期间一律不准关闭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

十、加强人员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层级监管的责任,从稳定安全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节日期间生产安全。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周密组织安排,现场作业班组主要管理人员要在岗带班,夜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始终保持电话联系。项目部将成立节日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组,对现场分包单位、各施工班组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工作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第3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

第三条 各项目部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该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参战单位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六条  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 各级职责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检查各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四、积极调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单位内部的一般治安案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种类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日常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现场门卫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二、值勤时着装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四、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

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现场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专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极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

七、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禁止滥用械具,做到文明执勤,严格执法。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 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 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汇报。

三、 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 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 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 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一条  参战单位安全保卫职责

一、参战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按照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及措施。

二、各参战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发生在单位内部的案件、事故,杜绝单位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

三、积极开展治安保卫巡查,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积极防范,各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五、加强治安保卫队伍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六、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对临时用工要底子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

七、发生在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部保卫部门;

八、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对单位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章  治安保卫、防火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工作,专职保卫干事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四、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六、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管理并设专人现场值班。

七、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九、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治安保卫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

一、消防器材定位放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年检修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更换,并标明更换日期。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保卫干事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三、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项目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记。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五、电器设备的安装,电源线布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六、禁烟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落实监督人员,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才能施工。

七、办公场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八、施工现场器材的存放,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管理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九、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十、任何人发现火险,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接到火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执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年内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

二、见义勇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消除重大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在防火、扑灭火苗、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成绩显着的。

五、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第十八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违犯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国家财产、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有盗窃行为的。

四、扰乱内部工作秩序,不听劝阻,不服调解造成损失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发生案件知情不报的。

六、值勤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七、发生案件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危不救的。

八、随意挪用消防器材,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九、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警、火灾的。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的应急预案》《防火、灭火方案》(结合实际自定)

第4篇 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之我见

安全生产,一个永恒的话题。生产安全,事关大局,其责任重于泰山。如何确保安全生产,重在做好基层工作,实在抓好基础管理。而基层工作着重在于生产现场管理。据有关资料显示,各种事故大多发生在生产现场,我们电力行业也是如此。因此,强化生产现场的施工管理,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对此,本文特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事前——讲究一个“细”字

我们在每个工程施工前,一定要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细。工作计划要细,防范措施要细,人员分工要细,机械设备准备要细,施工工具安检要细等等,就是说,不能在准备工作上留有事故隐患。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

一、选好现场指挥人员。我们干每一项工作,组织每一次施工,都离不开人的因素,特别是不能轻视组织者或负责人的作用。这个负责人或许是车间主任,或许是施工队长,或者是班组长等等,别看这芝麻小官,他们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和确保安全施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类人才,每个单位的领导者都要看得准,选得好,信得过,用得上,不出漏,在安全生产上防止“用人失误”。选择那些懂技术、有责任心、有能力、会管理的人当兵头将尾。他们既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还要有关心和爱护职工的个人品德;既要懂得专业知识,又要具备组织指挥的能力;既要尊重和服从领导,也能对上级违章指挥提出不同意见,甚至要有制止和不服从违章指挥的胆量。因此,坚持“德才兼备”选拔人才,这不仅是培养和提拔干部的指导方针,也是长期保安全、防事故过程中必须坚持的用人原则。

二、做好施工工程的计划性和周密性。我们的生产现场或者施工现场,在开工前,负责人必须要对整个生产和施工任务做到心中有数,要有周密严谨的计划,要熟悉现场,熟悉设备,熟悉一切该熟悉的情况。不但自己要做到,还要向每个施工参加者讲清楚,使他们不当“糊涂兵”,不当只知干活不知其他情况的“木偶人”。因此要注意开好开工会。在制定其方案时要对计划的完成留有余地,要预想到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要有以防万一的预备方案,把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密洞察施工人员心理和精神状态。进行一项大的施工,如同进行一场大的战役,指挥员必须洞察战场上一丝一毫的变化。生产现场的负责人即指挥者,要善于做好施工人员的思想、心理、身体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摸底了解工作,对每一个参战人员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做到思想集中、情绪无异常;身体健康、有旺盛的战斗力;没有外界干扰因素,家庭无后顾之忧。尤其要对参加施工人员的素质进行把关,队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操作不熟练、安全纪律不遵守的,一律不能让其上岗和“上阵”。从而使每一个施工人员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合格者。

事中——讲究一个“实”字

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躁。在施工中,要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实实在在地落实,对施工方案进行实实在在的实施和完成。

一、严格法纪和强化监控工作。任何生产施工单位和个人,一旦进入生产施工阶段,一切的行为准则都要按有关的法规和制度办事,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这期间,现场负责人一定要眼观四面、耳听八方,把一切的工作行为都框入自己的有效控制之下。同时,加强监督工作,对于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监管。电力生产是与“电老虎”打交道,理所当然要全神贯注,精心施工,精心操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侥幸麻痹,更容不得留下半点事故隐患。

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有时不可能按照原先制订的计划进行,这其中必定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有些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有些则是外界的偶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情况;有的则是施工个人或家庭等因素造成的情绪波动、思想不集中和身体疲劳等,出现了“亚安全”情况。现场负责人要有处理这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要针对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不能让这些偶然因素干扰正常施工,更不能让这些情况给安全带来威胁。

三、充分发挥安全组织网络作用。电力系统在安全防范上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安全组织网络遍布系统的每个角落。在现场施工中要充分发挥这些安全网络的作用,不让这些成为没用的形式主义或者一个“摆设”。专职安全员要尽忠职守,严格执法,加强巡查力度。兼职安全员要做好辅助工作,不徇私情。不但要做好份内的安全工作,还要主动作一些分外安全工作。班组之间要相互照应,个人之间要相互关心。要扎扎实实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包保责任制和“三不伤害”的互保安全责任制。提倡互相监督、互相关照、互相保护、团结友爱的精神和新的安全观,使施工队伍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让施工这个团队成为一支朝气蓬勃的战斗队。

四、领导者要经常深入现场。单位的领导者深入施工现场,是对职工劳动的一种肯定,这在相当程度上能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同时通过深入现场可以对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督察。领导不能只听听汇报、审审安措,做一个“快活官”;也不能走马观花、摆摆样子、做做形式,做一个“逍遥官”。而是要脚踏实地的深入下去,不但要抓安全、管安全,还要倾听职工呼声,帮助现场负责人解决生产施工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为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苗头,要及时进行分析和纠正。通过对典型的事故苗头作深刻解剖,使每一个施工者都受到深刻的教育,把现场分析变成实兵演练。

事尾——讲究一个“善”字

施工尾期,虽然施工的工作量在逐步减少,但是在安全管理上一点都不能放松。要善于做好和完善扫尾工作,把握好整个施工过程和结果,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善始善终。

一、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教育是一直要贯穿始终的。但是越是临近工程尾期,越要强化教育。因为施工尾期职工往往在心理上放松了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容易滋生麻痹松懈情绪;思想上的压力也没有开工时那么大,都以为工作快结束了,可以松口气了。往往此时此刻,最容易发生一些“低级”事故。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大风大浪都经过了,反而小船翻在了小阴沟里。

二、进一步做好工程的量化工作。工程进入尾期,由于现场施工的工作量越来越少,日常管理随之也会松懈,现场气氛也不像以前那么严肃了,计划性也没以前那么讲究了,工作分工也可能不像以前那么严格了,工作安排不均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了。勤恳的人多干活儿,老实的人多吃苦,从而造成一些人过度疲劳,使施工的安全系数大大降低。或者遇到一些突击工作,为了赶工期,大家一哄而上,也顾不得安全措施和法规了,于是蛮干、乱指挥、抢时间、争速度等现象也可能发生。凡此种种,都对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作为现场负责人,必须头脑冷静,做到“临尾”不乱,对每一项工作仍然要注意分工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安全性,任务上的计划性;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有张有弛,有劳有逸,均衡施工。

三、善于进行总结和提高。现场负责人要与全体施工人员一起,做好工程施工的扫尾工作,做到善始善终。特别是此时的现场负责人,不能随意撤离“前线”,也不允许工地出现自由散漫现象。要做好总结工作,对施工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要进行表扬;对吃苦耐劳、忠于职守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奖励。更要注意做好反面的总结工作,对违章作业者,虽未酿成事故的,要进行深刻的教育处理,做到该奖则奖,该罚则罚。同时要对施工过程出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总结可以使人变得聪明,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就是未来的财富。要真正做到总结一次前进一步。

总之,重视现场安全管理,研究现场安全管理规律,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是可行的,可用的,也是有成效的。

第5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6篇 施工现场龙门架的安全管理

龙门架和井架统称物料提升机,是建筑工地常用的垂直运输机械。特别是龙门架提升机,在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应用得非常普遍,当时的垂直运输基本上靠它来完成,七十年代以后,由于行走式塔机的出现,龙门架相对使用减少,特别是八、九十年代,由于塔机的普遍使用,龙门架就使用得愈来愈少,但九十年代后期以来,由于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承包制以后工程进行独立核算,项目开始算细帐,一台塔机的台班费比龙门架台班费高出约10余倍,所以各工程在使用中一般都是工程主体一结束就将塔机拆除而重新安装一台龙门架来完成工程中少量的垂直运输问题.因而龙门架的使用又重新普遍兴起。

龙门架和塔机一样是比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一种设备,根据建设部2001年统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安拆塔机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85人,而在安拆龙门架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93人,龙门架安装拆卸比塔机安拆发生的安全事故死亡还多8人。故龙门架的安拆、使用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要搞好龙门架的安全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龙门架购置的安全管理

l.购置龙门架时必须购置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而且必须是经过检验测试鉴定合格的产品。也就是购置的龙门架应有生产许可证、鉴定证书及合格证。

2.购置的龙门架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cj88—92)。(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要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含安拆方法、使用要求、地基图、电气原理图及配件图等)和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产品编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家)。

3.购置的龙门架必须要有全部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吊栏安全门、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超载限位器;高层龙门架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通讯装置)。装置配套不齐全不得购置。

二、龙门架的安装、拆卸的安全管理

1.龙门架是一种起重机械,所以龙门架的安装拆卸必须要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专级证书》的单位进行,拆装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起重机械设备拆装与使用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拆装。

2.拆装前应根据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龙门架的拆装方案,对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定指挥人员作业人员分工,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安全技术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3.安装作业前应对龙门架进行全面检查。

①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②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③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④基础做法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⑤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是否牢靠。

⑥提升架的架体和缆风结是否靠近和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见《规范》表8.l.3)。

4.架体的安装

①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②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2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③架体各连接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或开孔,更不得漏装和以铅丝代替。

④龙门架附墙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⑤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用铅丝绑扎。

⑥当龙门架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层龙门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⑦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置在顶部,若中间设置临时缆风绳时,应在此位置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接.不得分别牵拉立柱的单肢。缆风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ф9.3mm,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物构件等物上。

⑧地锚采用木单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ф200mm,埋深不少于1.7m,并在桩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挡木。采用脚手架钢管(ф48)或角钢 (∟75×75×6)时,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人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防滑装置措施。

5.卷扬机的安装

①卷扬机的机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卷扬机位置应尽量远离危险作业区,应搭设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顶部应能承受2 5kn/m2的静载荷。

②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③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堆放物料,防止磨损钢丝绳和影响机操工的视线。

6.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新提升机,架体的垂直度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l.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其偏差不应超3‰,并不得超过200mm。

②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③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7.龙门架的拆卸

①必须遵守分段拆除程序:拆除钢丝绳、吊栏及附属设施、增设必要的临时支撑或缆风绳、拆除天梁、拆除架体柱。

②拆除作业中必须作好稳定和防高外坠落事故。

a.拆除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遇雷雨天气或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中断作业时,要临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稳定性。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

b.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c.分节拆除龙门架时,在拆除天梁前,首先把下面立柱进行加固稳定。在每拆除上一节前,应先对两立柱加以稳定,防止在拆除后,下面有过大位移。

d.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应将所需放下物件捆绑后用绳子系下。高处作业人员,不准酒后上架,应按规定佩戴工具袋,必须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

三、龙门架使用安全管理

1.龙门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了解龙门架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的人员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龙门架除出厂时必须的安全装置齐全外,安装验收合格后施工现场必须在龙门架前搭设防物棚和安全门,每层楼也必须设有安全门,必须设置围栏防止有人进入吊篮下方。

3.严禁攀登龙门架立柱,严禁任何人乘吊篮上下或作业。

4.龙门架前必须掛有安全操作规程,龙门架的额定载重量以及操作人员姓名和检验验收合格准用牌。

5.操作人员每天作业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润滑及试运行工作,填好日检表和交接班记录。

6.龙门架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7.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与他人谈笑聊天。操作人员临时离开,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

8. 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并填写好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四、龙门架的安全检查

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操作工每天在班前进行,在确认龙门架提升机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内容如下:

①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或附墙架是否牢靠,有无变动。

②对架体的主要联接点、传动系统、制动器、滑轮、钢丝绳、安全装置和电气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及故障应立即排除,严禁带病运行。

③检查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架体上不允许牵拉与龙门架无关的物体,防止架体变形。

④空载提升吊栏,做一次上下运行并碰撞高度限位器和下限位器,确认符合规定要求。

⑤加负荷至额定载重量将吊篮提升离地面2.5m高,停机5分钟,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架体的稳定性,确认正常,方可进行作业。

2.安装完毕后的检查验收。

3.不定期检查,其内容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表3.0.9(略)。

第7篇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控制是对某种具体的因素的约束与限制,是管理范围内的重要部分。

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②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③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

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二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热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10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③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千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④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⑤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⑥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第8篇 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城镇化加速阶段,是建筑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安全监管的薄弱以及企业安全工作基础差等主要特点决定了目前国内建筑安全管理水平与国外同行业差距较大,建筑现场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和坍塌等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强化管理,构建有效的建筑现场安全保障体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1 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

建筑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要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边性,人机的流动性并存。由于人、机、料高度集中,存在着众多危险因素,这就决定了建筑现场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持续性等。目前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主要特点有:

(1)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施工难度加大,危险性也增大。近几年我国固定投资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建筑业总产值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市场以高容量状态向前发展,专家预测这种状态至少要保持25~30年。

(2)建筑投资主体的成分日趋多元化。投资主体由原国有、集体经济成分为主变为国有、股份制、私营、外商投资、个体工商户并存的形式。一些投资主体行为不规范,投资的项目刻意逃避政府监管。

(3)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工程建设分工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一些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生产状况不相适应。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目前全国建筑业的3 900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58%,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工人的安全意识差,防护技能低,而职业技能的培训也远未达到要求。

1、2 企业管理不到位

针对建筑现场的安全管理,国家先后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建设部也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调查程序规定》等部门规章。但有些企业和部门漠视国家法律法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监管力度不够,忽视安全生产这一基础性工作,再加上一些项目经理及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一线操作人员缺乏基本安全知识,不执行国家标准和规定,违章违规操作,且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从而成为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这些都对建筑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 构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的理论依据

2、1 安全系统管理

安全系统管理是以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为基础,结合现代管理工程的新内容,吸收传统管理的成功经验,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实行教育的、法制的、经济的、技术的、行政的安全管理手段,其目的是调节人与其所处环境中相应的物质条件(设备、工具、产品、材料等)之间的关系,达到和谐、安全、高效,以实现劳动生产及社会活动正常运转,从而保护劳动者及公众的身心安全与健康。安全系统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不但具有系统的共同特性,即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有序性、环境适应性,而且有其特殊性或个性,比如人本原理、预防原理、强制原理等。

2、2 本质安全化

本质安全化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在方法论上讲求安全的主动、超前,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包括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严重程度。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应当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或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经过设计计算,装配式的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对上述建筑物和活动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

(10)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0篇 施工现场亟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一、易燃可燃材料制度

1、施工现场易然可燃材料多,堆放比较混乱。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未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比如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电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工地临时线路多,拉接不规范,容易漏电。现代化的施工,各种电气设备在施工中广泛使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二、 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终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设施早到位,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严格施工管理,加强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同时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采用合格电线,线路合理,电线不要铺设在可燃物上面,严禁乱接乱拉用电,不用老化电线,避免电气起火。

3、合理布置现场。在进行施工组织时,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

4、配全灭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工程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设施设备。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电气焊工作点、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第11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注意事项

由于建筑施工中人员流动大、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再加上光线、雨雪、风霜、雷电等作业环境恶劣 ,导致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由于心情烦躁违章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改变,每个月、每天、甚至每小时都在变化,给安全防护带来诸多困难。为避 免建筑施工5大主要伤害的发生,施工人员要从经济、技术、质量、安全的全局出发,在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的指导下,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 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具有安全 生产法规的作用。

施工现场是建筑行业生产产品的场所,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应注意 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安全操作知识以及安全措施这三个方面。

1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1.1 悬挂标牌与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一图五牌”,即:工程总平面布 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规定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 制度牌,以接受群众监督。在场区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危险部分应悬挂安全标志牌。

1.2 施工现场四周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封闭

在市区内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场内的地坪 应当做硬化处理,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1.3 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按照标准进行设计,采取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做到生活区 与施工区、加工区的分离。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攀登与独立悬空作业配挂安全带。

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知识

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中有二类人员参加施工,一类是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技 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另一类是操作人员,包括瓦工、木工、钢筋工等各工种。管理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为了抢进度,而忽视安全规定,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操作人员应通过 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每日的班前活动,掌握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识和技能,杜绝冒险蛮干,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各类人员除做到不违章指 挥,不违章作业以外,还应熟悉以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

2.1 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要不断地补充和完善

随着建筑物从基础到主体结构的施工,不 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增加,这就需要及时地针对变化了的情况和新出现的隐患采取措施进行防护,以确保安全生产。

2.2 在有限的空间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

在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里集中了大量的机械、设 施、材料和人。随着在建工程形象进度的不断变化,机械与人、人与人之间的交叉作业就会越来越频繁,因此,受到伤害的机会是很多的,这就需要建筑工人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 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知识,杜绝违章施工、冒险作业。

第12篇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降温防暑措施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及降温防暑措施按照国标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跟据建筑业特点,可能坠落的地面高度大于或等于2m;

也就是说不论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物作业,即使在平地,只要作业处的侧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的坑、井、洞或空间,其高度达到2m 及其以上,都是高处作业。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项目有:脚手架搭拆、外墙粉刷、外墙涂料、井字架及塔吊安拆等。

高处作业,当坠落时就有可能会造成重伤、残疾或甚至死亡。

因此,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致关重要的。

一、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是为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而研究与应用的技术;

是改善生产设备,控制因素不安全状态,预防与消除危险因素对人产生的伤害的科学武器和有力的手段。

安全技术的基本任务包括:分析生产过程中引起伤亡事故的原因,采取各种技术措施。

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解决具体的生产活动中的危险因素的控制,预防与消除事故的危害;

在生产过程中发挥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的作用。

在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时,应遵循预防性措施优先选择,根治性措施优先选择,紧急性措施优先选择的原则,以保证采取措施与落实的速度。

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

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4、项目部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

1.8m/s 以上和雷电、雷雨大雾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出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质安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三、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种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需清除。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包括搭拆脚手架、井字架、塔吊),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四、安全教育与训练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能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

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减少人的失误。

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因此,进行完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实效。

1、管理人员必须先教育;

管理人员指公司质安部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目的是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工作好与坏关键在于管理者,在于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强不强。

因此管理人员首先要自觉接收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岗位教育;

新工人(特别是临时性、短期施工作业人员不能忽视)、调换新工作岗位的工人和生产实习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的必须经补课、补考合格。

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训练;

对于建筑业,架子、电气、起重、机械操作、焊接、司炉、车辆驾驶等都属于特种作业。

这里要提的是针对有高空作业的特种作业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机械操作人员(井字架及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员),除一般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上述工种持证率必须达100%。

4、经常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警钟长鸣。

质安部要结合平时实际,开展各种类别,多种方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月、安全周、百日安全生产、安全技术交流会、安全知识竞赛、宣传画、黑板报、学习上级和公司文件等,这些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对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必不可少。

5、安全技术交底;

质安部及项目部必须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使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一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针对高空作业如:架子搭设前和拆除前、外墙粉刷前、外墙涂料施工前、井字架及塔吊安拆前等。

五、安全检查及奖罚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

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防止事故伤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质安部)每个月二次安全大检查。

针对每次安全检查中,针对高空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报中重点强调。

2、专业性检查;

组织专人对存在高空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性跟踪管理、检查。

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

必要时责令停工。

3、经常性安全检查;

也就是日巡查,质安部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预防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4、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

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因高空作业违规操作本身就存在坠落的危险,如你盲目训斥会造成作业人员心理紧张或心情不稳定,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或坠落。

所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

使当事人从心里服从你的管理。

对经多次提出,累教不改者,根据公司有关安全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重者给予驱逐施工现场。

时值高温季节,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

关心生产、施工一线职工,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

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高温期间施工现场容易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人员中暑和其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施工施工人员,尤其农民工的安全与健康。

根据工程情况善调整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安排好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工间休息,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防止发生中暑。

3、突出夏季安全生产重点,加强安全生产防护。

各项目部要根据高温期间施工现场特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做好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四口”、“五临边”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应准备充足的茶水等防暑降温用品和人丹、十滴水和藿香正气水等必备的常用药品。

一旦发现有人员中暑,应立即将病人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敷头部或用冰块置于病人的头部、腋窝等处进行临时急救,并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

4、针对夏季雷暴雨、台风多发特点,质安部及各项目部要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防台、和防雷工作,台风暴雨前,要对现场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挂物的拉接点、紧固点和塔吊及井字架的锚固、限位装置及工地围墙、临时用房等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采取措施临时加固。

台风来临期间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雷雨天气要做好工地防雷击工作,安装可靠的防雷装置,外脚手架和塔吊、井架等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

5、认真开展好高温期间安全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高温期间施工人员心情普遍存在心烦意乱,安全管理要突出人性化。

对违规作业人员要以教育为主,非迫不得以不采取处罚形式。

第13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工人直接从事施工活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场所,是施工生产要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边性,人机的流动性并存。由于人、机、料高度集中,存在着众多危险因素,这就决定了建筑现场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持续性等。目前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主要特点有:

(1)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施工难度加大,危险性也增大。近几年我国固定投资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建筑业总产值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市场以高容量状态向前发展,专家预测这种状态至少要保持25~30年。

(2)建筑投资主体的成分日趋多元化。投资主体由原国有、集体经济成分为主变为国有、股份制、私营、外商投资、个体工商户并存的形式。一些投资主体行为不规范,投资的项目刻意逃避政府监管。

(3)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工程建设分工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一些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生产状况不相适应。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目前全国建筑业的3900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58%,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工人的安全意识差,防护技能低,而职业技能的培训也远未达到要求。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由于施工现场的种种特点,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谨防事故的发生。建筑产品施工质量的好坏、施工进度的快慢,都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息息相关。有些施工现场管理比较差、管理比较混乱,具体表现在:施工没有进行组织设计,施工无计划性,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操作无标准,不按程序进行施工;制定的规章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隐蔽工程验收不认真,形象进度表示不明确;没有具体的目标管理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脏、乱、差、野现象严重;材料堆放无序,卫生环境差,跑、冒、滴、漏,工人无良好的作业和生活环境,等等。这些现象严重地制约施工单位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效益的提高,从而也影响了所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因此,只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改变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不合理状况,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从而保证工程建设效益的实现。

第14篇 构筑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基坑开挖

1、开挖基坑坑壁的放坡不小于安全坡度;基坑挖土堆方的高度和边坡坡度、基坑的上口边与建筑物、堆置物或停机处的距离要大于安全距离;

2、土方机械交叉作业时配合要得当,禁止违章指挥,谨防机械伤害;

3、坑内的照明用电要使用安全电压;

4、施工前要检查漏保有无失灵;

5、移动电缆拖拉时要小心绝缘损坏;电缆防止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

6、车辆进厂指挥要得当,严禁疲劳作业,指挥要得当,驾驶员驾驶车辆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7、安全标志要明确,采取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

8、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事故,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2模板工程

1、避免由于风力等外界因素造成大型模板坍塌,安全标志要明确;

2、高空作业要采取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

3、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开带病车,指挥要得当;

4、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事故,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5、木模加工时要正确使用木工机械,模板安装时要正确使用安装工具;

6、坑内的照明用电要使用安全电压,以防触电;

7、施工前要检查漏保有无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要小心绝缘损坏,防止电缆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

第15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建筑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管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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