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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生产安全15篇

发布时间:2023-02-08 08:03:07 查看人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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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生产安全

第1篇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一是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二是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安全、设备、计划、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党办、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具体应该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将其职责规定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职责是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的负责人管的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具体分管工作,对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3、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各职能部门都会涉及到安全生产职责,需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班组长

班组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人的主要职责是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第2篇 某水电站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第3条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4条  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5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站从事电力设计、修造、基建、调试、发供电生产.

第二章   奖    励

第6条  本站范围内生产、基建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分管副站长;及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及班组人员4名。

第7条  水电工程全年施工无死亡事故,并且未发生其他重大事故,奖励工程处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及班组人员2--3名。

第8条 本站所属发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成绩优异,无特大、重大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无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交通事故;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安全记录符合规定的,可获表彰和嘉奖。

第9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无死亡、无重大施工机械等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绩优异,符合规定的,可获表彰和嘉奖。

第三章   处    罚

第10条  发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极为严重经国家电力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车间领导及班组长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5.对事故责任单位上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3篇 电力安全生产防护试题

一填空

1、安全工器具分为、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安全围栏(网)和标示牌三大类。 绝缘安全工器具

2、《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实行)》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哪些环节的管理 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3、对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有哪些规定 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安监部门派人参加,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者方可入库或交使用单位,不合格者坚决予以退货。

4、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哪些试验 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

绝缘靴、绝缘手套的周期性试验有何规定 工频耐压试验半年一次

二 判断

1、()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应戴绝缘手套,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可不戴绝缘手套。×

2、()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台上。√

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

4、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什么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5、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进入规定距离对绝缘靴的使用要求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6、()验电时,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大于与被测设备的电压。×

7、()绝缘杆、验电器等绝缘工器具必须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 √

8、验电器的伸缩式长度必须拉足,验电时手必须握在手柄处

9、验电笔、绝缘杆的试验周期分别是多少均为1年

10、对高压验电器验电有什么要求验电器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声光双功能合格的专用验电器,应在检修设备进出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验电器良好。

11、()安全带的试验周期(不包含牛皮带)为1年。√

12、安全帽应保证人的头部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为毫米。20~50

简答题

1、高处作业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1、进入高处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3、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2、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的外观检查项目有哪些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无破损;2、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3、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5、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3、常用的防毒用具分为式和 式两大类过滤式,隔离式

第4篇 电力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安全生产检查是由电企业行之已久的一项安全措施,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实际行动,是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发现设备、生产场所的隐患和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是防患于未然的行之有效的群众性的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原则,三是专业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四是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一) 检查的一般要求

(1)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有明确的目的、有组织领导、有检查计划、有具体要求。

(2) 要深入现场与听取汇报相结合,通过察看、询问、综合分析,得出明确结论。

(3) 参加检查的人应是内行,检查要深入、细致,讲救实效,防止走过场。

(4) 有检查明细表,逐项认真填写。

(5) 贯彻群众路线,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边检查,边整改,边提高。

(6) 奖罚分明,对于好的要表扬、奖励,对于差的要批评、惩罚。要以教育为主,树立好的典型,达到共同提高。

(7) 总结提高。每次检查完毕,要写出总结,找出差距,制订出整改计划等。

(二) 安全检查表

1. 安全检查表的提出

安全检查是一种推动消除隐患的手段,其真正目的是要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的形式很多,有工人在岗位上的自我检查、各级领导组织的自上而下的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等等。一般来说,这些检查都有领导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但是往往由于缺乏系统的检查提纲,只是凭几个有经验的人根据各自的经验进行检查,因而很容易造成检查漏项,达不到检查预期的效果。安全检查表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潜在危险的一种简单实用的工具,它是系统安全分析的初步手段,是比较原始的初步定性的安全分析方法。

2. 安全检查表简介

为了系统地发现工厂、车间、班组或设备、工作场所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把检查的对象加以剖析,把大系统分割成若干小系统,查出不安全因素所在,然后确定检查项目,以提问的方式,将检查项目按系统或小系统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根据上述顺序编制的表,称作安全检查表(safety check list,简称scl)。

因为安全检查是用系统的观点编制的,它将复杂的大系统分割成子系统或更小的单元,然后集中有经验人员的智慧,事先讨论这些简单的单元中可能存在什么样的危险性,会造成什么样的危险后果,如何消除它。由于事前有了考虑,就可以做到全面周密,不致于漏项。再经编制人员从单元、子系统以至整个系统详细推敲后,按系统编制出安全检查的详细提纲,以提问的方式列成表格,作为安全检查时的指南和备忘录。

3. 安全检查表的特点

安全检查表在安全检查中是一个有效的手段,使用之后,能够大大提高安全检查的效果。它的主要特点是:

(1) 全面性。由于安全检查表是事先组织对被检查对象熟悉的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后编制出来的,可以作到系统化、完整化,不会漏掉任何能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因而克服了盲目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了安全检查出现走过场的现象,起到了改进和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的作用。

(2) 直观性。安全检查表是采用提问的方式,以提纲的形式体现出来的,有问有答,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能够让人们直观地知道如何做才是正确的,因此同时也起到了安全教育的作用。

(3) 准确性。安全检查表是根据国家和行业规程标准和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等制订的,从检查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可以得出准确的评价。

(4) 广泛性。企业、车间、班组以致于个人都可以编制安全检查表,企业、车间、班组都可以使用,因此具有广泛性。

安全检查表系定性的安全分析方法,简明易懂,容易掌握,不仅适合我国现阶段使用,还可以为进一步使用更先进的安全系统工程方法,进行事故预测和安全评价打下基础。

4. 安全检查表的要求

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所有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其内容要求如下。

(1) 有特点、有系统性。针对本单位的特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系统地列出安全检查的具体检查项目。

(2) 具有可操作性。对于检查表内的各项检查内容,应有具体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

(3) 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在安全检查表中,为了使提出的问题有依据,可以收集有关此问题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在备注栏目注明有关规定的条款。

5.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一般来说,安全检查表的编制,是根据本单位生产的特点,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从人身、设备、环境、管理四个方面考虑,全面地列举导致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制成表格,并形成标准化。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管理,即在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生产运行、检修等各个阶段中都必须从人员、设备、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各方面加强全面的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因此,电力企业的安全检查是全过程、全方位的。根据安全检查的不同种类,安全检查表有不同的类型。现将设计审查用的安全检查表、全面性检查用的安全检查表、专业性的安全检查表等分述如下:

(1) 设计审查用的安全检查表。在设计阶段,如果能够设法把不安全的因素排除,则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设计前为设计者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的检查表,可以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安全技术部门可以在设计审批时使用此类安全检查表。

设计审查用的安全检查表应系统全面,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平面布置、设备的健康水平、建筑物与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工程的流程、危险物品的运输和储存等。

(2) 全面性检查用的安全检查表。全面性检查用的安全检查表用于安全大检查,通过使用安全检查表,可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

全面性检查用的安全检查表主要内容有安全指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监察工作、安措与反措的完成情况、设备缺陷管理、多种经营和承包工程的管理等。

(3) 专业性安全检查表。专业性安全检查表由专业机构和职能部门编制使用,主要用于针对某一专业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对继电保护、锅炉、主变压器、压力容器、机动车辆等进行的专项检查。

第5篇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 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 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 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 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4. 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5. 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6. 跨越运转中输煤机、卷扬机牵引用的钢丝绳。

37. 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8.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40. 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41.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43.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4. 进入蜗壳和尾水管未设防坠器和专人监护。

45.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6. 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47. 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第6篇 电力安全生产的人性化管理

生产犹如和平年代的战争。要打胜仗,必须要安全挂帅,也就是说一切生产活动都以安全为中心,安全有生产的主导权、否决权;而人是生产活动的主体,所以要以人为本,以一线生产人员为本。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企业的“企”字是由“人”和“止”构成的,没有“人”了即变成了停止的“止”。所以,企业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人。反过来说,人的一切行为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转。如何改善对人的管理,充分发挥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良好效益,值得我们去认真探讨。

人文关怀——控制人的“精神隐患”。人的精神状态如何,直接影响着工作质量和安全,而人的不良情绪是受多方面影响的,家庭压力、员工间的矛盾、对工作的厌倦等。如何发现和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需要公司上下共同努力,相互沟通而形成一条情感信息链,及早控制人的“精神隐患”。首先领导心中有员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多关心了解员工,并明确列入有关部门的岗位责任制中去;而有关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信息管理,多到基层体会一线生活,重视他们的所需所想;班组内要发扬团结互爱的精神,共同解决难题。

生产一线人员,好比一幢大厦的基础:默默无闻,责任重大。当我们坐在舒适的办公室时,是否想过他们?或许更多的是想到怎样要求他们、责怪他们。他们也有感情,需要关怀、需要尊重。不是印印文件、开开会就可以提高战斗力的。不要忘记他们,让他们也有成就感。

多点关怀,多一份安全保障。关爱孕育安全环境。

居安思危,优胜劣汰。在当前社会对电力需求日益迫切的严峻形势下,对我们的电网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今天,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现状必须得以根治才能适应社会高速发展新局面。在我们供电企业内部,必须克服“电力是垄断行业”和“铁饭碗”的思想,要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学习环境和树立“供电企业就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思想,尊重人才,能者居先,增加员工的危机感,调动工作积极性,这样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企业竞争力。

因人而宜,人尽其才。企业在对人员配置定岗时,应要充分考虑每位员工的性格、能力、心理因素等,适当考虑员工的兴趣和尊重个人的意向,以企业的总体利益为重,这样也会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努力发掘自身的潜力,积极争当企业主人翁,发挥集体智慧,充分利用好人才资源。

重视细节。在一些小企业中,由于规模小、效益差而不重视安全管理,对生产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缺少一些必要的安全保障,如不重视安全知识教育、不完善现场运行规程、不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等,这些都是造成人身事故的主要原因。小企业的安全管理问题,亟待大家共同关注,尊重人的劳动和生命价值,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从“小”抓起,才有大环境的安全保证。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规定

法律、法规及条例等制度都是用来约束人的某些具体行为的,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大部分都是用前人的鲜血写出来的经验,那是血的教训,警示人们不要重蹈覆辙。那我们该如何用宝贵而沉重的经验教训去避免再次流血呢?

身先士卒,以身作则。“上梁不正下梁歪。”作为企业的领导、决策者,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周围的人。不单企业的行政正职负有“安全第一责任”,每位员工都是现场生产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仅靠讲讲哪些制度要执行,哪些细则要实施,这是很难达到“人人保安全”的效果的。关键还是要看各级领导的重视,上至总经理,下至班组长,都要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这样就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位员工,使企业有强烈的安全氛围,让安全信息犹如空气般充满周围,使每位员工都有良好的安全意识,随时发现异常,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有章可循,赏罚分明。“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还要依靠健全的制度。作为供电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必须要严格执行之外,还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措施和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首先,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贯彻实施,监督生产建设者和从业人员必须遵章守法。

其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程规定,为安全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它们好比安全“秘笈”,你重视、熟悉它们并“言听计从”,你就能战胜安全生产的敌人。否则,你就会被隐藏在身边的生产敌人——安全隐患所侵害。某供电公司总经理讲过:接地线是我们的生命线,两票是我们的平安符。 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指出,各单位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在明确安全职责和实行奖惩制度后,对员工的行为动机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大大加强了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和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安全成习惯,事故变遥远。

作为管理人员,应该身体力行,多到一线了解,设身处地为生产人员度身定做完善而又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切实贯彻执行。

生产大计,培训先行。生产要安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都要具备,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有意识却没知识,分辨不清哪是危险点;技能出色却自以为是,同样危险。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是首要工作且长期性的,正所谓“温故而知新”。 首先,企业要有全面的培训计划,树立安全教育的优先观,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列入年度“安措”计划,不能放松对每个人、每环节的考核,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考核成绩要与奖金挂钩,奖优罚差;其次,各班组长除巩固自身水平外,要针对不同能力、不同性格的人员去开展形形色色的学习活动,不要停留在读读安全简报、抄抄安规这样枯燥的形式,而要思考怎样去培养班组人员的求知欲,提高大家的学习兴趣,不能人云亦云,不懂装懂,一定要将问题融会贯通,让员工在工作中真正得到“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根本转变,这才是对学习深层次的负责。 不断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

一个员工要称职,首先要忠心,一颗忠诚于工作的心,安全才会忠诚于工作。

尊重领导,服从安排。一个企业要稳定发展,必须要有军队般的严密组织、铁的纪律,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绝不容半点讨价还价。不论官大官小,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每项工作都必须严格听从指挥,哪怕是班组长的安排。不同的岗位,各有其职责,大家都要有全局的思想,以企业的安全信誉度为重,抛开一切私利杂念,工作必须对上级负责,企业运转才会有条不紊地进行。

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一位企业经理曾讲过:工作干得好不好,不是看你学历高与否,而主要看你有没有责任心。不错,你有责任心,工作才会与你相关,与己相关的事自然会认真对待;否则,你有多大的能力才华,都不能在实际工作中体现出来。有责任心,才会发现实际问题和自己的不足,才能及时消除隐患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使安全生产工作得以良性循环。

敬业爱岗,是我们认真落实贯彻“____”重要思想的体现,因为供电企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供电企业既是生产企业又是服务行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所以我们把人民群众的企业管理好才能真正尽职尽责。

安全是永恒的主题。让我们用“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筑起企业的安全长城,促进企业的生产发展。

让安全犹如空气一样,每天都与我们紧密相伴,时时刻刻都需要它、关注它!

第7篇 两票三制——电力安全生产的法宝

作为一名电业工人,我们所执行的安全规程制度,是经验的积累,教训的总结,人们常说“安规”是保命的,“运规”是吃饭的,是从事电业安全生产的法宝,是维护财产和家庭安全的圣经。

电力生产一但出现事故,殃及四面八方,祸及千家万户,安全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生命线,那普普通通、那一张张、那永远也填不完的工作票、操作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那日日月月、年年复始、令人烦燥的运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都是电力生产的法宝,尤其是变电运行工的法宝。这些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更为重要的“两票”“三制”,是多少从事电力工作者的管理结晶,是多少生产操作者的血和泪的升华。

然而,这,又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一个令人至今难以忘怀的酸楚的真事,仿佛好象发生在昨天。那是去年的11月27日,公司承建的农网低压改造工程工作时,分公司配电班的班长谢某在进行环东变114出线50号杆配变出线进行低压网立杆、放、紧线工作时,由于工作负责人谢某严重违反《安规》第45条、第120条、第121条、第127条,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安全措施没有认真落实,对危险点的分析不认真,工作票中带电距离或带电设备交代不清,违章上杆作业,安全距离保持不够,左手误碰高压导线触电死亡。如果是按章办事,如果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果当事人有相当的安全意识,如果他想到自己是一个监护人不能上去,那么就不会有这场恶梦。自己正值青春的生命就不会这样无情的被夺去。就不会使年迈的父母失去心爱的儿子,幼小的孩子失去了亲爱的爸爸,年轻的妻子失去爱她的丈夫。此时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和无比伤心的情景谁看了都会为之而揪心。虽然人们为此惋惜、痛苦、流泪,但留给人们的是什么呢?留给人们是更多的思考和教训。

事故过去了,永远过去了,但是教训却留着,永远的留着!现在正逢六月这一安全月、安全的警钟再次敲响,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故,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把安全牢记在心里,时时绷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根弦,在工作中要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程制度,认真填写危险点预控卡,找准危险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操作时要严把“三关”,接令时要严把“三明确”,交接班时要严把“三交、三清、六不接”。在工作中“宁让三分、不抢一秒”, 吸取事故的教训,从各方面着手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因为安全连着我和你,所以为了我们大家的幸福,家庭的美满我们把安全生产牢牢地记在心里,让它在我们的心里生根、开花、结果。愿我们都来作安全这方土地的铺路石,为安全生产打好基础,为安全生产尽职尽责。

第8篇 电力安全生产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工业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是电力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使这一根本原则落到实处,电力安全生产还须遵循其他一些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做到“五同时”,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

在处理安全与改革和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质量与进度,安全生产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与满足社会电力需求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因违背科学规律硬拼设备而酿成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

3.“三不放过”的原则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从规划、设计、安装、调试到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共同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实现。

5.“齐抓共管”的原则

党、政、工、团各部门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围绕统一的部署,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优势,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6.“综合治理”的原则

围绕抓好安全生产,动员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综合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控制,优化各种安全生产要素的组合,努力取得安全生产良好的综合效果。

7.“以人为本和技术进步”的原则

必须重视人的因素、科技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新成果在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切实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科技进步的基础之上。

8.“宏观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要从宏观控制着眼,从微观控制着手,把电力企业杜绝和控制对生产力造成重大损失、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的宏观控制目标,与“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分场(车间)和工地控制障碍和轻伤、发电厂(供电局)和电建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从班组这个企业的细胞抓起,保证人身死亡和重、特大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第9篇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一、电力建设生产的范围

电业生产包括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三大部分。其中,电力生产按生产环节分为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5部分;电力基本建设按基建项目性 质分为火电建设施工、水电建设施工和输变电建设施工等;电力多种经营按经营项目性 质分为电力生产(建设施工)多种经营和非电力生产(建设施工)多种经营。现在,习惯把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均划归为电力生产范围。

二、电力安全生产重要性的主要内容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随着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加快,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它为各行各业(如工业、农业、国防、交通、科研)提供电力,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电力,如果供电中断,特别是电网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将使各行各业的生产停顿或瘫痪,有的还会产生一系列次生事故,带来一系列次生灾害。另外,供电中断或大面积停电,会给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带来混乱,甚至造成社会灾难,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因此,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人心和社会的稳定。

(2)电力安全生产影响电力企业本身。安全是电力生产的基础,如果一个电厂经常发生事故,就不可能做到满发稳发和文明生产,如果系统经常发生事故,系统中的发电厂和变电站都不能正常运行,使电力生产和输配电处于混乱状态,因此电力企业本身需要安全生产。

电力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好坏的集中体现,安全生产离不开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强大动力,精神文明建设做得好,则企业生产的安全局面就好,安全生产对电力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提出了强烈要求,又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了高层次的保证,因此安全生产做得好,则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也做得好。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效益。电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必然要求有好的经济效益,如果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做不好,必然减少发供电并增加各种费用的支出,其结果是成本上升,效益下降,因此,搞好安全生产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

(3)电力生产的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由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经升压变电站、输电线路、降压变电站、配电线路送到用户,组成了产、供、销统一的庞大的整体。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因此,产、供、销是同时进行的,电力的生产、输送、使用一次性同时完成并随时处于平衡。电力生产的这些内在特点决定了电力生产的发、供、用必须有极高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造成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特别是目前的电网已是大机组、大电厂、大容量、高电压、高度自动化的电网,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就显得更加重要。

(4)电力生产的劳动环境要求安全生产。电力生产的劳动环境有几个明显的特点: ①电气设备多;②高温高压设备多,如火电厂的锅炉、汽轮机、压力容器和热力管道 等;③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如燃煤、燃油、强酸、强碱、制氢气及制氧气系统、 氢冷设备等;④高速旋转机械多,如发电机、风机、电动机等;⑤特种作业多,如带电作业、高空作业、起重及焊接作业等。这些特点表明,电力生产的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这些都构成了对职工人身安全的危胁。因此,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电力生产环境要求我们对安全生产要高度重视。

第10篇 电力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

4.1组织措施

操作电气设备要执行操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要办理和执行工作票,还要遵守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以及实施必要的现场勘察制度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操作票制度

电气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填写或打印倒闸操作票。电气操作必须遵守的“六要、八步骤”:

六要:

(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的名单。

(2)现场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色标记。

(3)要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

(4)要有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操作术语。

(5)要有确切的调度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⑹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五防”(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带接地线合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装置。

八个步骤:

(1)操作人员按调度预先布置的操作任务正确填写操作票。

⑵经审票并预演正确或经技术措施审票正确。

⑶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⑷调度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⑸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⑹按操作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变位并勾票。

⑺向调度汇操作结束及时间。

⑻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操作时如发现疑问或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

操作人员严禁擅自更改操作票内容、操作项目、顺序。

4.1.2防误装置解锁规定

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解锁钥匙应封存保管,正常倒闸操作和检修工作时,严禁任何人使用解锁钥匙。

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

若遇事故处理、特殊操作和防误装置异常等特殊情况,应经值班调度员或站长批准,方能使用解锁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4.1.3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在电气设备上或电气设备区域工作,都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工作票的内容主要有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工作任务和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任务和措施确认、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人员变更和时间变更规定、工作终结时间、工作票终结时间等内容。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采用以下种类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不得用普通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签发人安全职责:应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负责。

工作负责人安全职责: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确认每一个人都已知晓,监督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许可人安全职责: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检查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专责监护人安全职责: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工作班成员安全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成员之间应自保、互保、相互监督、提醒。

工作票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并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变电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线路检修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4.1.4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交待工作设备的隔离措施,证明设备确无电压,交待附近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确认,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开始后,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4.1.5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4.1.6工作时间、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或收工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

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工作人员要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终结。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拉开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4.2技术措施

4.2.1保持与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安全距离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电有电压的电气设备都应视为有电设备。

工作人员在生产场所要时刻注意与附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否足够。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0.70
20、351.00
1101.50
2203.00
5005.00

所有工作人员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设置围栏、悬挂标志牌。

变电站内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4.2.2停电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拉开隔离开关,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上一页123下一页断开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锁住隔离开关操作把手,确保不会误送电。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4.2.3验电

验电前,应确定该设备属于停电范围内,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多层验电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距人体较近的导线,后验距人体较远的导线。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通过检查隔离开头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2.4接地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挂、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设备上有人工作时,严禁移动、拆除接地线。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

个人保安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严禁以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线。

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线。

4.2.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悬挂标示牌的有关规定见“常用安全标志”,在下列场所还应装设临时防护遮栏:

检修、试验工作现场及安全通道,检修现场临时起吊场地;

有可能高处落物的场所;

安全通道或因检修取走常设栏杆的场所;

电缆竖井口、临时升降口、2m以下的设备吊装口边缘;

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的施工场所;

事故现场保护;

防止其他人员靠近的工作场地。

悬挂标示牌根据“安规”规定的种类,明确悬挂标志牌的朝向,由指定的人员完成和拆除。

任何人严禁越过围栏,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或围栏、标志牌。

4.3 主要作业安全措施要点

4.3.1 防触电措施

4.3.1.1 线路巡视工作的防触电措施

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工区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电缆隧道、偏僻山区、恶劣天气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

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绝缘靴,并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

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

进行配电设备巡视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接线情况,不得越过遮栏或围墙。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

4.3.1.2线路检修、施工的防触电措施

线路工作要“四清楚”:清楚停电的线路名称、色标,清楚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清楚危险点和所采取的现场安全措施,清楚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下达许可工作命令时,必须讲明停电线路名称、双重称号、色标颜色。

作业人员接到停电许可手续后,在停电线路施工范围的两端,先进行验电,再挂工作接地线后,方可开始登杆塔工作。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须先检查施工线路,确认全部撤离杆塔、无遗留物后,再拆除工作接地线,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并确认工作已经完毕,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站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在平行、同塔(杆)架设、邻近、交叉架设多条线路中,其中一条线路停电工作时,每个工作人员须由监护人分别监护送至正确的杆塔位,双方应共同核对停电的线路编号、色标和双重名称无误后,经监护人许可后,工作人员方可登杆塔工作,每基杆塔均应设专人监护。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在工作人员登杆塔至横担处,还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双重名称和位置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工作相加挂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防止感应电压。

传递工具、材料应使用绝缘绳索,对带电导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3.1.3低压作业防触电措施

低压线路上的停电登杆工作、带电作业以及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的工作,均应开工作票;低压停电工作前,必须验电、挂接地线。

登杆作业穿越带电的低压线路或路灯线路时,必须先采取绝绿隔离措施,人体不得触及低压线路或路灯线,否则应对低压线路或路灯线采取停电措施。

低压作业必须穿绝缘鞋、穿长袖衣裤,带电作业应戴绝缘手套,停电作业应戴羊皮或线手套。

低压电气工器具应经试验合格,使用场所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潮湿、容器内等危险性较大的地方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低压电气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

非全封闭的低压配电盘(直流盘),盘后应敷设绝缘垫。

4.3.2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按高处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防滑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

登高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扣等登高工具、安全带是否完好,攀登爬钉、爬梯登高时,应检查爬钉、爬梯是否牢固,应边检查边攀登。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35千伏及以上线路杆塔上和变电站构架上的作业,必须使用双保险安全带。

作业人员在杆塔上转位时,必须先系好安全带,然后再转位.不得在转位过程中失去保护。

登杆前要检查电杆杆根、电杆基础是否牢可靠,杆体有无断裂现象,遇有冲刷、起土、上拔和导线、拉线松弛的电杆应采了可靠的强固杆塔的措施。

新立杆塔在未完全牢固前,严禁登高作业。

作业需要暂时拆除部分平台、栏杆等设施时,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工作完毕后要立即恢复。

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分层进行,拆下构件应用绳子放下,不得抛掷。

工作需要临时开挖的沟道、孔洞,应及时设置临时围栏或盖板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孔洞盖板宜采用坚实材料制作,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100mm,并紧贴地面,有挡块等防盖板多动的措施。

作业搭设的架子或设置作业平台堆放重物不得超载,铺设的脚手板应绑扎牢靠,提供作业人员上下的踏步或爬梯。

4.3.3杆塔组立及拆除安全措施

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专人看守,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远离1.2倍杆长距离以外。凡是拆除导线的杆塔,必须有防止倒杆塔的措施。

作业中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在杆塔组立过程中,严禁登塔或在塔上走动;杆塔上有人时,不得调整或拆除拉线。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使用抱杆立杆时,电杆离地后应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减缓起立速度,控制好各侧拉绳,防止过牵引。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填夯实,制作好永久拉线后,方可撤去临时拉线及叉杆。

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联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

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严禁提升过高。

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村未全部联结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业。

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杆塔一经组立必须接好临时接地。

4.3.4 带电作业安全措施

带电作业必须使用与所操作设备的电压等级相符、规范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开气下进行。雷电、雪雹、雨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1035110220500
距离(m)0.40.61.01.83.2

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派专人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35kv电压等级进行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4.3.5 电气试验安全措施

4.3.5.1 高压试验安全措施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派人看守。

检修工作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高压试验的加压,接、拆连线必须严格执行传呼、发令、复诵,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加压前应认真检查试验结线,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方可加压。

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恢复试验前的状态。

4.3.5.2 使用仪器仪表工作安全措施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进行;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

使用绝缘工具将测量仪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设遮栏和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位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4.3.5.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安全措施

运行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人员测量时,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短路或接地。

测量低压熔断器(保险)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保险)和母线用绝缘材糊口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4.3.5.4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安全措施

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注意监护,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测设备。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

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许可并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必须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摇表安放位置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免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变电站发现有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

4.3.6 起重装置与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起重操作和指挥人员需持证上岗,并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起重设备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起重机械的刹车制动装置、限位装置、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灵活。

移动式起重机必须在平整、坚硬的路面上行走、起吊、停留;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必须在支好支腿后才允许起吊重物;轨道式起重机使用操作前,必须先检查轨道,松开制动装置。

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机械操作地点应有操作规程。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要有人监护,起重机械必须接地,车体和载物至无遮栏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351.15
1101.65(1.75注)
2202.55
5504.55

(注:括号内数学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严禁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禁止使用行车或起重滑车吊拉热力系统的管道,或吊拉管道中的阀门。

起重机工作结束后,臂杆、吊钩应置于规定方位,各控制操作杆拔回零位。轨道式起重机固定制动装置,切断电源。

严禁执行“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吊物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灵或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光线不足,视线不清不吊;

吊物棱角处无防护措施不吊;

歪拉斜拽不吊;

液体盛放过满不吊。

4.3.7密闭容器(场地)工作安全措施

进入密闭容器和场地前应用气体测试仪器测试是否存在危险气体,是否有足够的空气可供呼吸。

如果在密闭容器内有危险气体存在,在没有足够安全设备的情况下,任何人员都不可进入。

密闭容器内要彻底通风,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身上应系好安全绳索,必要时配备防毒器具、安全手电筒或电压不大小12伏的照明灯具等便捷设备。

4.3.8 gis设备工作安全措施

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必须先通风15min,检测含氧量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单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解体检修设备和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需穿着防护服、防护手套和戴防毒面具。

sf6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并进行排风。未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人员禁止入内。

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处理。

sf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

第11篇 电力安全生产抓好两个“全”字

电力生产要确保安全无事故确实很难,难就难在安全生产好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必须人人过关。只要有一个人疏忽,就可能导致“全军覆没”。那么,如何确实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呢?笔者认为,必须突出抓好两个“全”字,即“全员”和“全过程”。

1、 着力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诸要素中,人是第一要素。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动的组织者、计划者和控制者。因此真正落实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在于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每个人的认识都提高了,全员的工作水平才会提高;全员的工作水平提高了,任何一个安全隐患的出现都有可能被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2、“全过程”掌握、关注薄弱环节。

每名员工都要经常思考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这里包括对人员、设备、电网、制度、管理等环节的薄弱方面,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防范。这就要求我们的线路设备、变电设备、二次设备、通讯设备调度管理、停电管理、操作管理、作业管理等各专业、各项工作都要各尽其职,掌握和关注各自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不断落实改进。只有如此,才能在企业内部真正作到全方位的防范。对一些重点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应作到“胸中有数、预防有方、措施有力、整改有效”。只有全面、清晰地掌握在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才能有针对性的落实整改,才能化被动为主动,才能真正作到“防患于未然”。

只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成为每名员工的自觉行动,并对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做到了“防患于未然”,我们的安全基础才能坚如磐石,安全生产就会有可靠保障,安全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第12篇 电力安全生产与哲学

随着电力系统的进一步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在生产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一个小小的生产问题就有可能引发全网的大停电。一方面是电力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科技越来越先进,另外一方面人们不断参与网络,行为和认知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就要求我们也要继续改革传统的安全上传下达,由直线命令式向团队参与式发展,与时俱进,做一些有意义的尝试,更好的引导我们的安全生产。

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安全与生产是相互矛盾的,强调安全必然会对生产的效率产生影响,同时强调生产也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但同时两者又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离开安全的生产是没有意义的生产,是没有保障的生产,随时会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又离开生产的安全是空洞的,是没有进步的生产,保障不了社会的需要。因此,安全生产是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的,同时又相互在矛盾中发展前进,因此理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我们开展安全生产有极大的必要。

首先我们谈谈正激励与负激励,对正确的安全行为予以激励和对错误的安全行为予以忽视的效果必然比对正确的安全行为予以忽视和对错误的安全行为予以惩罚好很多。管理学中积极推荐正激励,负激励给人们带来的是对规章制度的疲劳与抵触。因此,建议在工作中多多鼓励遵守安全的行为。也许有人质疑,为什么社会中对违法违章的处罚大于对善良行为的鼓励,这是因为社会的处理成本决定的,同时社会要求我们遵守的是最低限度,不同于我们的安全生产是一种人人参与的行为。

其次,我们考虑到安全生产的参与主体,随着网络一代的逐步参与工作,同时职工参与网络的意愿增强,网络在安全的应用远远低于在生产的应用。我们要积极主动运用多种手段宣扬安全,在单位中办论坛,形成全民参与的气氛,在论坛中开展讨论,同时可以积极发布安全生产的实时信息,对事故的细节进行讨论,这样有助于大家加深对安全的理解。

再次,我们在安全生产中也需要多种信息,比如考虑到新员工的状况,我们安全活动中是否应该加强普通话的运用。考虑到效果,我们也应该积极运用录像等多种手段加强员工的形象认识,记得,去年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中各种事故的录像形象生动,引人深思,这就是一种很好的认识。其他方式我们也可以积极运用,比如让员工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员工在生产角色的定位不同,对安全的认识也就不同,让员工特别是一些对安全由抵触的员工参与到管理中来,那么教育的效果要比单纯考试好很多。同时,也积极建议安全管理员工真正参与一线的生产工作,在实践中加深对安全的认识,也能够与员工心连心,减少不理解的现象。

第13篇 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差距和对策中

2 我国电力安全生产的差距和原因

2.1体制与机制

2.1.1缺乏有效的社会制约机制

有效的社会制约机制是决定安全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条件。这个机制是由多方面因素构成的,如图10所示。

在欧美发达国家,企业安全情况不好将面临:

(1)法律:有清晰、明确严格的界限,越限必惩。

(2)行政:政府部门的行政检查,违法必究。

(3)舆论:人在社会中的价值水准高,影响大。

(4)信誉:由于管理信誉降低,投资者和客户信心动摇,股票值下降。

(5)银行:由于银行认为管理有问题,增加贷款条件和难度。

(6)保险:由于法律规定必须为员工保险,所有保费提高。

(7)工会: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水平。

(8)伤亡者:可能上诉法庭和要求高额赔偿。

在这样的社会制约机制中,一个企业的安全水平如果低,所面临的风险或受到的损失非常大。

2.1.2企业内部的激励不足

由于社会制约机制未充分建立起来,企业的价值与社会的价值不统一,安全就是效益并没有充分体现。例如,安全上出了问题或发生人身事故,我们的许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除了损失几万元钱,别的影响并不大。因此,只有在充分的外部制约下,企业内部的安全投入、组织管理、制度保证、人员培训才能得到落实,否则就无法生存;而在缺乏外部制约的情况下,企业内部的安全投入、组织管理、制度保证、人员培训就难以落实,安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障。

企业对安全的重视程度,除了企业家的道德自律外,主要取决于外部制约作用的大小,如图11所示。如果外部制约力强,对搞好安全工作的激励也就相应增加,对安全机制的建立和执行的主动性也就增加,这些正是保障安全的决定因素,是政府或上级部门所不能替代的。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制约机制中,尽管尚不成熟,但对大中型企业较为有效,而对于小型企业,所受到的外部制约机制主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压力或上一级公司的压力,其它因素起到的作用较小,尤其是对于一些多种经济成分的小企业,制约力有限,电力行业中的小企业也如此。

2.1.3企业的数量超过了政府的监管能力

由于我国处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大大小小的企业数量惊人,社会其它制约机制尚未建立,仅有的政府监督也由于管理的幅度超过了监管能力,使大多数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基本上不受到任何制约。更何况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有特殊关系,在立场上没有站在保护劳动者安全一边,对企业的监管成了监护,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得不到纠正和改进。因此,在对企业的外部制约因素中,靠仅有的政府制约来解决目前的安全生产状况,成效有限且难以持久。

如电力行业由于减人增效,为了保证社会稳定,大量人员剥离后成立的三产性公司不计其数,管理层次增加,力度衰减,省一级电力公司已经感到力不从心。而发达国家的生产性企业一般都规模较大,企业总数量很少,也使得外部制约机制容易充分发挥作用,政府监督也相对容易得多。

2.2法规制度

2.2.1在法规制度的制订方面

(1)发达国家法规制度的制定能够充分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同时也容易被各方接受。而我国许多法律是由部门起草的,部门的倾向性与公平性存在矛盾,权威性下降。

(2)发达国家法规制度的制定有严格的程序,少数人的意志难以左右。而我国领导意志影响较大,有利有弊:利是决策快,可以迅速发现和解决问题;弊是法规体系不完整,随意性大,对负面影响估计不充分,造成法规制度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下降。

(3)发达国家的法规制度不仅严谨,而且明确,易于执行。而我国缺乏层次分明、体系清晰的制度体系。电力行业制度建设常常采用“打补丁”的方式,一段时期内某类事故突出,则相应地下发一套针对该类事故的管理制度,最后造成制度虽然齐全,但相互重叠,体系不清,可操作性差。

2.2.2在法规制度的执行方面

安全法规制度的执行差距较大,发达国家的法规制度不定则已,定了就一定要保证执行。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是世界上公认管理水平非常高的企业,安全方面的法规制度并不比我们多,有的法规制度还是抄我们国家电力公司的,但执行起来却非常认真。

总之,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的差距对安全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

2.3物质基础

2.3.1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即便是相对较好的电力行业,自动化、机械化程度仍然很低,劳动生产率也有很大差距。大量国外可以由自动化、机械化完成的工作,我们要靠人来完成。因此,同样性质的事故,国外可能是以设备损坏为代价,而我们可能是以生命为代价。

2.3.2由于劳动力相对便宜,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在许多情况下,即便有条件也不愿意采用先进设备,例如电力建设,大量的人在相对危险的环境中工作,人身事故的概率也必然增加。国外一些大的电力公司可以做到1年不发生死人事故,而我们却很难做到。

2.3.3从事危险行业的往往是简单劳动,也往往是竞争最激烈的市场,如电力建设中分包出去的一些施工任务,谁的成本低,谁就有竞争力。目前缺乏明确、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来统一门槛的高度,从而解决准入问题,不然出了事几万元就可以处理,风险成本很低。

2.4管理实践

2.4.1管理观念的差别

(1)“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与“以人为本”。将特殊情况下所鼓励的精神不加选择地弘扬,使得个人对危险的重视不以为然。如同样是消防演习,一个重视如何救火,一个重视如何逃生。

(2)“违章必究”与“清楚原因比什么都重要”。在欧美一些国家的电力企业,对人员失误造成的事故一般不予处罚,认为处罚政策会导致事故原因分析的失真。这和我们的国情有很大的差别。

(3)“强化管理”与“人总会有失误”。这两个不同的管理观念将导致管理手段的不同,在“人总会有失误”这种观念下,企业更重视如何采用技术手段来防止失误。反之,企业更重视如何采取组织手段来防止人的失误。

(4)“工作监护”与“独立执行”。在电气设备状态变更的操作过程中,我们执行的是操作监护制度,即一人按操作票逐条执行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的每步执行过程,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但同时也存在着相互依赖的问题。欧美一些国家的电力公司更强调的是个人的责任心,电气操作完全由个人独立完成。

2.4.2管理方法的差别

(1)运动式管理与制度化管理。在我们国内,政府对企业、上级对下级经常采用的管理方式是会议、文件和检查,这种方式在法规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能够起到一些作用,但在制度逐步健全的情况下,则效果越来越小,甚至会对制度化管理产生冲击。发达国家的电力企业在安全管理方式上基本不采用这种运动式的办法,有会议也是讨论哪条法规制度需要修改,有文件也是公布哪些规定作了调整,检查虽有,但很少。

(2)组织领导与协调服务。电力行业与全国其它行业一样,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作传统,把管理仅仅看成是领导,而服务意识很淡薄。国外一些电力企业,在对员工提要求的同时,也替员工考虑得很周到细致,例如发到员工手中的安全手册,完全是按照员工的工作内容编排的,深入浅出,一看就懂,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工作特点和接受能力等。

(3)宣传教育与技能培训。中国电力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往往是单向的,而国外电力公司强调的是技能培训。法国电力公司有十几个培训基地,全部是实际工作条件和环境,新职工是在身临其境的工作环境中接受培训,在掌握工作技能的同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

2.4.3管理能力的差距

在电力行业中,中国的安全管理在世界电力工业中处于较好的水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网安全方面。中国的电网结构和技术发展水平较发达国家虽有一定的差距,但通过加强管理,统一调度,十几年来没有发生大的电网事故。

(2)设备安全方面。中国的电力设备事故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条件下,事故绝对次数逐年减少,某些设备运行可靠性指标接近和超过发达国家水平。

(3)人身安全管理方面。目前虽有差距,但管理水平差距在逐渐减小。过去,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省电力公司几乎没有,但目前在设备状态、自动化、机械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差较大的条件下,2000年已有14个省电力公司做到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5人员素质

这种差距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同一企业不同工种之间的差距,二是同一工种在不同企业的差距。电力生产运行单位员工一般有较高的素质,安全意识也比较强;而在电力施工企业,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岗位,大量雇用民工和低素质员工,这些岗位往往收入比较低。一方面对自身的安全重视程度低,另一方面也不懂得如何去重视。按照马斯洛理论,对他们来说,往往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比安全的需求更迫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再放松安全教育,则问题更严重。

第14篇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

1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草案)》总则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原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第2条规定: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力法》第19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必须依法管理。根据上述安全生产有关法律的规定,原电力部及国家电力公司,为了实现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对电力生产所有岗位的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化规定,就称为“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电力安全生产级级有责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重申了十六字令: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这十六字令,明确了企业、行业、国家三级的安全生产责任。首先安全生产是企业负责,即企业必须对其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同时还应实行行业管理和国家监察以及各级工会(代表群众利益)对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监督。

为此,国家电力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对公司本部及省级公司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到每个部门,都清楚地规定了各自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明确了“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总的责任书强调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实行责任分担”,以“保证公司下属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从这些基本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每一级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在国电公司修改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对国电公司系统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领导、有关部门直到车间、班组和个人,都清楚地规定了一旦未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发生了生产事故或隐瞒事故,应当受到的处罚。这不是株连,而是因为安全生产级级有责。

1.2 电力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关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安全生产法》总则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江总书记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最充分地说明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要求。第一句话指出,造成事故的根源——隐患,比明火还危险,因为明火是人人都会去扑灭的;第二句话指出,防范事故就象防病一样,人有点不舒服如果能自觉去预防、拿药吃,这比大病起来再治甚至动手术要好得多,所以比喻为胜于救灾;干部对事故不能无动于衷,防止事故重复发生责任比泰山还重。

关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原电力部领导也有论述,要求“各单位每一级的领导,各个部门,直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的工人,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层层把关、分兵把守,构筑起一道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这就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也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涵。它明确了在一个单位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组成是全体员工;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和管理人员就要做到层层把关,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就要做到分兵把守,这样才可构筑起保证安全生产的壁垒。

1.3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应是明确的、可操作的岗位安全职责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是每个员工为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目标应尽的法定责任。国电公司为了在系统内落实好级级有责和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加以制度化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18条,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在附则中要求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省系统内电力生产、建设中安全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作出具体的规定。要使每个岗位的领导、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成为可操作的岗位安全职责。这件工作十分重要,必须认真做好。

1.4 通过“三级控制”将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12条,明确了电力企业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对企业、车间(含工区、工地)、班组每一级的控制责任和本级的安全生产目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是每一级的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实践证明,订在纸上的岗位安全职责,只有通过“三级控制”中每一级控制工作的落实,把各项预防事故的控制工作做严、做细、做实,才能落到实处。反之,安全职责就只能是表面文章,安全工作就会有漏洞、有死角,就容易发生事故,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者还会受到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

1.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

(1) 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由此保证实现“人民电业为人民”及对全社会连续、稳定、安全可靠供电的承诺。这也是创一流电力企业、一流电力公司的基础和必备条件。

(2) 不会发生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更大的危害和灾难(不可抗力造成的危害除外)。

(3) 保证国电公司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完成国有电力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和应得到的经济效益(包括员工应得的利益)。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做法

2.1 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就是把履行安全生产级级有责、人人有责的法定责任确定下来的保证书(或誓言)。

2.1.1 “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

(1) 本单位或本级应实现的安全生产目标;

(2) 本级(或本部门、本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誓言;

(3) 严格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保证;

(4) 严、细、实做好各项安全控制工作(或称事故预防工作)的承诺;

(5) 严格有效执行奖惩规定的决心。

2.1.2 认真订好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或保证书)

2.1.2.1 “安全生产责任书”制订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电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的实际情况是各省级公司与国电公司签订后,再层层往下与下属单位签订。

在省公司一级每年进行的安全工作互查时都可发现,各基层与省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生产目标,虽然大部分符合或基本符合“三级控制”目标的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 企业一级,即领导层的安全职责订得不全面。该把关的工作不突出,对重大隐患的及时决策、治理不明确,采用必要的安全技术手段及老旧设备及时更换的资金保障(即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等领导行为都未列入;

(2) 车间(工区、工地)一级与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班组一级与车间签订的安全生产保证(责任)书中,大多数都没有按“三级控制”的要求分级明确安全目标,而仍然是企业一级的安全生产目标;

(3) 车间、班组两级订的安全职责也没有按这两级的控制责任去认真制定和落实,造成车间和班组两级的安全职责不具体、不可操作,有的甚至只是走形式应付上级。例如班组的安全职责,连“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字眼都见不到,反倒列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遵章操作”等口号式的条文,这样的班组安全职责既无法落实控制异常的工作,也无法实现班组一级不发生障碍的安全目标。因此,必须认真订好,并有效执行安全责任书(或保证书)。

2.1.2.2 制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

(1) 明确每一级的安目标和控责任层层往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一定要按照“三级控制”的原则和要求,明确每一级安全目标和控制责任。例如班组一级的安全目标是“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控制责任是“控制异常和未遂”,这是按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制定的,完全符合班组一级人员的知识和能力水平。因此班组的安全职责就要围绕落实控制责任和实现本级目标来制订行动的规则,来指导各岗位做好具体的安全控制工作,即事故预防工作。

(2) 把各项安全工作做严、做细、做实

在明确了本级的安全目标和控制责任后,落实安全职责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好控制工作。这就要求把保证安全 生产的每一项具体措施做严、做细、做实。做严,即严格按章程、规定的要求去实施;做细,即采取的措施没有遗漏、作业程序没有错误或颠倒、加工工艺或施工工艺精湛而不粗糙等;做实,即所做的该项安全工作是扎实的、优质的,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只有各级员工都努力落实 本级的控制责任,做好本级、本岗位的控制工作,级级把关、人人把守,才能实现企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3) 兑现奖惩

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奖惩规定”,并在实践“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全过程中认真执行,对好的典型进行表扬奖励,对表现差的,进行批评处罚。奖励时,要注意宣传典型的先进性,以激励员工认真实践“安全生产责任书”,更努力地做好安全工作。批评处罚时,要注意教育和引导,使受罚人真正吸取教训,改正缺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后来居上。通过实践,形成一套本单位执行“奖惩规定”的有效办法。

2.2 订好岗位安全职责

岗位安全职责就是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规则及具体行为。

2.2.1 所有岗位都要订安全职责

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安全职责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三级控制”每一级的控制责任不同。而每一级的控制责任都和其要实现的安全目标相联系,和其所处的地位、所管辖的工作(设备)范围、所具有的权力紧密相连。“三级控制”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岗位都要订出相应的安全职责,并使安全职责与职务、责任对应起来,以便做好电力生产全过程中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控制工作。

2.2.2 订好岗位安全职责的原则和要求

2.2.2.1 结合本职业务,订出安全职责

结合本岗位的业务内容,订出安全职责,明确岗位工作中应尽的安全责任,以及为了电力安全生产,本职应做的工作。例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因此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的领导就有采用安全技术和及时决策更换老旧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等)、批准相应资金的安全职责;管财务的部门和有关岗位,就有调配安全生产资金的安全职责,绝不能以“未做计划”、“财政部无此具体规定”等为由拒绝调配资金。

2.2.2.2 严格依照规程、规定,订好安全职责

领导者、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决策、做计划、采取安全控制措施或进行操作、作业时

,虽然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具体工作内容不同,但都必须执行即将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程中规定的企业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把依法行事、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的责任,订入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工作中,要根据具体工作任务,以相关规程及规定作指导,明确为了安全生产在工作中允许做什么、不许做什么。保证做到遵章指挥、遵章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2.2.2.3 依照规律,订好预控事故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每一个成员,要结合岗位的安全职责,从专业、管理、监督等各自的专业特点去观察、分析和总结本职工作的经验。通过寿命管理和实际工作体会,去掌握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从投入运行到发生异常、障碍、事故的规律及其主要影响因素。把按规律办事和运用可靠经验提前做好预防事故的控制工作,订入安全职责。以此来保证电网、设备的健康,保持安全生产的可控局面。

2.2.2.4 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职责

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事故教训,认真联系本单位的实际与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范围,明确预防同类事故(人员伤亡、电网事故、设备损坏)重复发生的责任,完善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还要结合每项工作的实际情况,把相关的、具体的反措及时补充到本单位或本岗位的反事故措施中去。

凡是不符合上述制订岗位安全职责的原则和要求的,都要认真修订补充,因为这是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对每个员工进行安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2.3 由安监部门牵头自下而上制定安全职责

制定安全职责是一项非常重要而细致的工作。由本单位的安监部门牵头,自下而上,先班组,从岗位开始,由每一个岗位按上述原则写出或经过讨论写出第一稿,经班长、技术员补充后由车间或部门(相关专责工程师及主任)修改补充,安监部门归口并审查,最后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第一责任人批准后颁发执行。

2.2.4 加强对安全职责的监督考核

在电力生产的全过程中,电力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好各项安全控制工作,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对企业负责。这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有效运作的要求和体现,也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保证要做到的;只有这样做,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各级安监机构及安监人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安全职责的有效监督。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贡献者,奖;对失职造成事故者,罚;以促进岗位安全职责及各项安全控制工作的落实。

2.3 “三级控制”每一级都必须认真做好本级的安全控制工作

2.3.1 班组一级的安全控制责任和目标: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做好这一级的控制工作,主要包括:

(1) 弄清楚什么是异常

为落实班组的“控制责任”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班组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首先要弄清楚并熟悉所管的设备、设施、系统及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等,什么状况是正常,什么情况是异常,做到“异常”人人心中有数。

因为异常就是隐患、就是危险点。按事故发展规律,异常之后就是障碍和事故。从这个客观规律出发,每个作业人员要大大增强“控制未遂和异常”的迫切感和责任心,这是落实班组安全控制责任不可缺少的第一项工作,也是安全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讨论清楚各种“异常”的表现是班组最基础的安全工作,因此随着设备的更新和新技术的引进,班组还要及时讨论可能发生的新的异常表现,并及时补充到“异常”的数据库中去,并在班组安全活动中经常复习,牢记心中。

(2) 及时发现异常

班组要集体讨论怎样及时发现异常,包括人员的不正常。班长、技术员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使全班人员搞清及时发现异常的方法,并不断加以补充和更新。要从检查办法的有效性,从影响正常运行、施工的各种因素,包括季节、气候的变化等去考虑。发现异常后要及时消除,尤其对自动化系统和保护装置,如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就可能很快转化成障碍和事故。

(3) 预先掌握对不同异常的安全控制方法

班组要集体讨论、制定对每一种异常如何实现安全控制的作业方案,预先使每个作业人员都熟悉这些方案,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安全生产控制工作。因为每一种异常的安全控制方法是不同的,如果不讨论清楚,一旦发现了异常并需紧急处理时,就可能出乱子。

班组对系统、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工器具等,按相关规定或规程进行定期检测和测试,也是控制异常的重要一环。

(4) 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

处理异常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找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因素。工作负责人要按相关规程断定并宣布作业中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可能造成人身危害和设备毁坏的危险作业。同班或同岗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发现违章,一定要坚决制止,严格履行“三不伤害”的安全职责。

(5) 车间对班组要指导帮助

车间(工区、工地)领导和专责人员对班组安全工作要进行指导,对班组未及时消除异常或发生了未遂事故,要及时帮助班组克服安全职责不到位,控制工作不落实的缺点。这是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上一级“保证下属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的要求。

2.3.2 车间(工区、工地)一级的安全控制责任和目标: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1) 要抓好“标准化”作业

车间领导及专责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必须对车间工作实行科学管理。首先要抓好“标准化”作业,要制定运行、检修、施工标准化作业的规定,并带领班组制定标准化安全作业方案,使班组在机组运行和设备检修中的各项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的程序去进行。每项工作的作业方案都要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以保证安全。在安全作业方案的执行过程中,还要注意发现问题并不断完善。实践证明制定标准化作业方案,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2) 要完善设备的“寿命管理”

车间一级要抓好本级所有设备的“寿命管理” 工作,要从台帐、设备现状和在线监测三方面入手;要制定和完善设备、设施及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使在线监测装置能正常运行,及时分析有关数据,这样就可做到对设备的寿命心中有数,以便及时检修或更换,尽快实现由定检到状态检修的过渡。

(3) 要着力解决保护装置的拒动和误动问题

随着电网增大和联网加快,自动化和保护装置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自动化装置正常运行和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继电保护拒动和误动的问题还一直存在,因此,车间一级一定要组织全车间的力量加以解决,保证自动化装置投入率100%、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100%,确保障碍发生后能迅速、准确地切除,不扩大成事故。

(4) 要承担的防止重伤和事故重复发生责任

不发生重伤和事故是车间的安全目标,如果障碍没有控制好,发生了事故,一定要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组织力量,查清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针对性强的反措,周密预防事故,特别是防止特重大事故的重复发生。安全生产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追究“重大事故责任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其它罪名”。因此车间一级要承担起防止重伤和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

(5) 车间一级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要定期向厂一级汇报并接受审评

车间一级每季度或每半年要向厂(局、公司)报告安全工作业绩;厂(局、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阅看或认真组织审查,并在作出评价后进行奖罚,以督促车间一级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这要成为一项制度化的工作。

2.3.3 厂(局、公司)一级的安全控制责任和目标: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一般电网事故

(1) 厂一级要带头依法行事

为了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厂一级领导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电力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做依法行事的模范。

(2) 必须及时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厂一级领导为了“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死亡和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了解电力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任何拖延都是失职。

(3) 要保证安全生产必备的资金

落实“两措”,实施“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采用安全技术,更换老旧设备,购买劳保用品等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资金,要得到合理的保证,列入领导者的安全职责

(4) 要执行好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

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一定要执行好国电公司关于坚持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规定,并全力支持安监人员执法和依规监督,支持安监机构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的奖励和事故处理的意见和建议。绝不可为了所谓的“影响创一流”、“评先进”,做出“统一口径”隐瞒事故的错误举动。

(5) 把好重大生产任务的安全关

避免人身死亡事故重复发生,厂(局、公司)一级负有很大责任。除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和安全意识外,重大的电力生产项目,包括老旧设备的更换、成熟技术的应用、重大隐患的治理决策以及重大生产任务的执行,都是落实领导者控制责任的具体体现。厂一级领导一定要用足安全工作的领导权、决策权、指挥权和审批权。

(6) 加强对厂一级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

由省级公司按《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的奖励和惩罚标准,对厂一级领导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业绩进行考核,或奖或罚。为了推动厂一级领导更好地落实安全职责,奖励或处罚都要及时,要注意时效性,不必等到年终。

“三级控制”中每一级的目标和控制责任是不同的,因而具体的控制工作内容也是不同的,但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尽心尽力、责任到位的要求是相同的,而且上一级要对下一级进行指导、监督和帮助,这个要求也是十分明确的。各省级电力公司,每个厂、局、施工单位和调度单位在做好商业化运营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制度化管理的要求,履行好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努力做好本级的安全控制工作。

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3.1 要达成“为一线服务”的共识

从设计到运行,有许多环节,牵涉到许多单位和部门,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两个体系”有效运作等,所有这些都是为电力生产和建设的一线工人的安全服务的,为实现连续、稳定和安全可靠发供电服务的。只有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本职工作中想到一线工人的需要,想到安全生产的需要,才能

订好并履行好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并按职责要求做好相应的控制工作。只有在本职范围内尽心尽力为安全生产、安全发供电的需要去服务,履行安全职责才算到位。有了上述认识,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心肺复苏”急救箱以及各类在线监测装置,红外热电视,防误闭锁装置等设备的正常购置、投入运行及更换等问题才能解决好。

3.2 抓安全工作必须过问效果

在做出安全工作决策和布置任务后,紧跟着必须抓检查,实行动态安全工作管理,论功行赏,总结经验,制订新一轮更高水平的安全工作方案。

3.3 要正确处理阶段性和连续性安全工作的关系

要处理好阶段性安全工作和连续性安全工作的相互关系。阶段性的安全工作包括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标准化、某设备的安全技术改造、大、小修中的安全工作等,这些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集中一定的人力、花一段时间去做,并且必须认真、保质、保量按“标准”做好,收到应有的效果。但连续性的、每时每刻都要做好的“三级控制”工作,各级领导也必须足够重视。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三级控制的作用,不履行各级的控制责任,则隐患就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障碍就会随时变成事故甚至重复发生事故。从某种意义上讲,认真抓好贯穿于阶段性安全工作中的连续性的“三级控制”工作,每时每刻落实好“三级控制”中每一级的控制责任,才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陈玉基)

第15篇 电力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工业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是电力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使这一根本原则落到实处,电力安全生产还须遵循其他一些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做到“五同时”,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

在处理安全与改革和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质量与进度,安全生产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与满足社会电力需求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因违背科学规律硬拼设备而酿成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

3.“三不放过”的原则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从规划、设计、安装、调试到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共同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实现。

5.“齐抓共管”的原则

党、政、工、团各部门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围绕统一的部署,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优势,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6.“综合治理”的原则

围绕抓好安全生产,动员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综合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控制,优化各种安全生产要素的组合,努力取得安全生产良好的综合效果。

7.“以人为本和技术进步”的原则

必须重视人的因素、科技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新成果在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切实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科技进步的基础之上。

8.“宏观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要从宏观控制着眼,从微观控制着手,把电力企业杜绝和控制对生产力造成重大损失、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的宏观控制目标,与“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分场(车间)和工地控制障碍和轻伤、发电厂(供电局)和电建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从班组这个企业的细胞抓起,保证人身死亡和重、特大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电力安全生产安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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