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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3-04-08 14:39:04 查看人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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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安全生产

第1篇 煤矿井下通风管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煤矿井下测风、策尘,通风设施的设置、拆除、维修和风筒管理,瓦斯检查仪器的校核等工作。

2、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10天测风一次。测总进、回风巷,采掘作业地点的风量,填写通风牌板报表,并报矿长、技术负责人签字审阅。

3、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测尘、测量井下空气成分,在缺乏测尘设备器材时,对井下有煤尘、岩尘的地点要做到先行洒水降尘,定时清洗、清扫。不准有煤尘、岩尘堆积。

4、 井下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风筒管理,对局部通风的地点按进度配送风筒,对结束掘进后的地点要回收风筒。回收风筒在地面进行冲洗、晒干,补好破损后折叠入库存放。井下发现有风筒破损,撕裂口较大时,要与当班瓦检员配合处理。

5、 通风管理工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管理:

① 井下临时停掘地点要设栅栏,挂禁止人员入内的警示牌。

② 井下停掘、停止使用的巷道和停采的采面要设永久密闭。

③ 井下因通风需要设置的风门,要关启严密不漏风,要随手关门,不许敞开造成风流短路。

④ 井下风桥要不漏风,风速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⑤ 井下临时风障是分配风量的一项措施,未经允许不准拆掉。

6、 井下通风管理工要检查局扇,安设位置是否有循环风,局扇要安放在架子上,做到挂牌管理。

7、 井下管理工因通风管理没有尽到责任,造成瓦斯积聚或瓦斯超限引发瓦斯事故要追究责任。工作负责避免事故,要给予表扬。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

1、 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是操作井下固定的或移动的单链或双链的刮板运输机,必须了解刮板运输机设备性能、电气开关、电缆等要求,做到安全操作。

2、 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必须做到电气设备、开关、启动按钮不失爆,把电缆悬挂好,保持设备运转良好。

3、 井下刮板运输机主要是运送煤炭,刮板运输机不准运送其他材料,不许人员在刮板运输机上行走。

4、 刮板运输机运送煤炭要做到均匀,不造成大量煤炭压住机头、机尾,造成过负荷烧毁电机。若干台刮板运输机联合运输时,在机尾联接处要掏好机尾槽,及时清理机尾回头堆积煤。

5、 刮板运输机司机要经常清理槽帮洒落的浮煤,要经常检查链条螺丝是否松动,减少断链事故。

6、 刮板运输机司机对采面刮板运输机要做到:整体移槽对上山掘进刮板运输机槽和铺接溜链条要平直,并有必要的链条备件,对运输顺槽平巷刮板运输机拆槽移动机尾时,要尽量按链条长度,可节省工时,对拆下来的槽、链要回收到指定的地点保存好。

7、 刮板运输机司机要注意人员跨刮板运输机行走防止将脚误踩入机尾,造成工伤事故。

8、 采面刮板运输机司机要经常检查采面下出口机头处巷道支架和顶板岩石,发现顶板来压,要及时加固支架,以免造成顶板冒顶,压坏机头、机尾和槽子。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井下铺轨工

1、 井下铺轨工必须按照巷道断面的巷道中心,找出巷道的轨道中心位置,进行铺轨。

2、 井下铺轨工要按照规程规定,保证人行道的宽度和铺轨质量要求,轨道接头间距不大于5mm,两根轨道的高低差和左右错差不大于2mm,轨道连接配件要齐全。

3、 井下铺轨工铺轨时必须掌握轨距,允许大5mm,不允许小。在曲线巷道铺轨,要做到曲线加宽,外轨要抬高。

4、 井下铺轨工铺设提升井巷的轨道时,轨道中心要与提升中心一致,轨道坡度要符合设计要求的坡度。

5、 井下铺轨工铺设永久轨道和道岔时,枕木间距按0.7-0.8米一根,道岔岔心的轨枕,面宽要适当加宽,长度要满足两条轨道的轨枕长度。

6、 井下铺轨工钉道钉时,两颗道钉要相互错开。钉道工序结束,必须检查轨道中心线、轨距、接头间隙、轨面高低差,联接配件是否合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井下铺轨工在同一条巷道内铺设的轨道型号要尽可能一致,不要用杂拌轨。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井下放煤工

1、 井下放煤工根据井下放煤地点不同,放煤采取的设施不同,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放煤工必须熟悉放煤地点的环境、设施和工作方式,按要求进行放煤。

2、 井下放煤工每放完一车煤后,应及时关严闸门,将地面浮煤打扫干净。

3、 井下放煤工使用临时放煤设施放煤或用固定设施放煤,或用调度绞车调车放煤,都必须做到装车均匀,不洒煤,不漏煤。

4、 井下放煤工用调度绞车调车拉车放煤时,必须熟悉调车性能,钢丝绳拉车联结要可靠,不发生拉车掉道事故。

5、 井下放煤工在放煤时,突然发生溜煤眼(上山)堵塞,无法放煤时,严禁一人进入溜煤眼去处理堵塞。

6、 井下放煤工处理溜煤眼或煤仓堵塞时,应从上方进入处理,进入时要采取防坠安全措施。在其他措施处理无效时,只有用爆破处理时,每次使用的炸药量不准超过450克。放炮前要先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再爆破。

7、 井下放煤工在放煤时不能将煤仓放空,避免煤仓上部突然有水冲击或大量煤冲下,造成放煤闸门损坏伤人事故发生。

8、 放煤工对临时溜煤眼放煤使用完毕后,要建议矿部及时进行永久密闭。

9、 井下放煤工每次接班时都要检查放煤闸门、螺栓是否完好,螺帽是否缺失。

第5篇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99号文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煤矿矿长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要保护煤矿工人权益,研究确定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补贴标准,提高煤矿工人收入,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停产整顿煤矿必须按期发放工人工资;煤矿必须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宿舍;要提高煤矿工人素质,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快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6篇 s矿井下充填工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上班时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备齐工具,严禁喝酒后上班。

2、井下充填工上岗后首先检查充填电话是否畅通。

3、井下充填工必须保证每天每班巡查各中段充填管道两次,不间断巡查及充填挡墙是否正常。

4、在放引路水和洗管水时充填采场现场必须有操作工观察水量和压力是否正常并电话通知地表充填车间。

5、在放高压风清洗充填管道时,由于管道振动较大操作工必须远离充填管道观察风量大小与压力并电话通知地表充填车间。

6、在充填结束后井下充填工必须再次巡查充填采场周围的情况。

7、在充填时,如果井下防炮必须服从监炮员的指令撤离现场,保证安全生产。

8、井下充填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井下用电制度并搞好充填硐室的卫生。

9、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文明生产,不违章。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井下爆破员

1、 井下爆破员是考试合格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专职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完成矿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

2、 井下爆破员每次爆破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要听从班、组长的放炮命令,放炮时要高声大喊“放炮注意”。

3、 井下爆破员使用的炸材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规定。

4、 井下爆破员使用的炸药、雷管要专箱上锁、运输,不能乱扔、乱放,做到“领、用、退”三相符,不得随身携带炸材,“私藏、私送”炸材要追究法律责任。

5、 井下爆破员的爆破器具不得交给他人,不得请人代操作,放炮工序结束,必须立即取出放炮器的钥匙,拧住母线接头,回收放炮母线。

6、 井下放炮员用的放炮母线要随用随设,不得与动力电缆敷设一方,放炮员装药后充填炮泥要有足够的长度,不准用煤屑充填,造成放炮事故要负直接责任。

7、 井下放炮员在执行放炮任务时,必须严格做到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地点放炮,放炮前清点人数,放炮时要设置警戒。

8、 井下爆破员在放炮前发现炮眼有异常、支架不牢固、空顶距过长过大、巷道堆积物过多等情况时,有权拒绝装药放炮。

9、 井下爆破员在放炮后发现有瞎炮,严禁手拉雷管脚线或用镐刨取雷管,要按规程处理好瞎炮,当班处理不完,要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0、 井下爆破员要本身不违章作业,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作出成绩,要给予表扬奖励,因工作失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井下电工

1、 井下电工是考试合格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是专门负责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电缆管理的专职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完成矿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

2、 井下电工要做到入井电气设备是否有防爆标志,材料是否防静电、阻燃。井下电气设备要不失爆,电缆要无鸡爪、羊尾巴、明接头,实现井下安全供电。

3、 井下电工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和电缆,井下电气设备、开关,要台台接地良好,电缆悬挂整齐。

4、 井下电气设备除安设在回风巷回柱绞车外,要做到安设在进风风流中,对串联通风的局部通风机,要制定措施,后才执行,对停风巷道必须做到切断电源,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排瓦斯排放制度,保证井下安全。

5、 井下电气设备要执行挂牌制,每台设备的负责电工名字与瓦斯检查员的名字要挂在设备上,便于监督保证正常运转。

6、 井下悬挂电缆要防顶帮岩石砸断电缆芯线,造成断相运转引发火灾和烧毁电机。对潮湿地点要检查漏电。

7、 井下电气设备附近要设置灭火器材,防止电气失火时可立即扑灭。

8、 井下电工要做好井下电气设备“三大保护”,对井下综保、电煤钻每天要维护检查,不准甩掉不用,不准绝缘损坏漏电。

9、 井下电工要做好井口防雷电保护,在井口附近入井的轨道要集中接地,防止雷电事故发生。井下电工要做好风电、瓦斯电闭锁。

10、 井下电工在地面停电后,要执行停送电管理办法,在恢复井下送电时,要执行瓦斯排放制度。

11、 井下电工对煤矿使用新设备要学习掌握性能,减少事故,要不违章作业,做出成绩要给予奖励,对失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第9篇 煤矿井下推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井下推车工必须严格执行“一人只准推一辆矿车”的规定。

2、 井下推车工,推车时要随时观察推车前方,发现前方有行人,坡度较大,有障碍物、通过风门时,必须减速推车,做到“一看、二喊、三通过”,达到安全推车。

3、 井下推车工在运送超长、超重的物体时,必须严格执行运输特殊材料的安全措施。

4、 井下推车工在同一轨道上同向推车时,两辆车的距离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在坡度小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在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在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5、 井下推车工推车时,发现刹车突然失灵,无法控制车矿车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首先要停止推车,发出各种信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 井下推车工推车时,不允许让无关人员站在矿车上,不准在矿车前端堆放物体,推车时严禁推飞车。

7、 井下推车工推车时,必须将矿灯戴在矿帽上,不许含在嘴里或拿在手里,发现矿灯熄灭或红灯时,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熄灯作业。

8、 井下推车工推车时,发生矿车掉道,必须立即发出信号,稳住车辆,组织人员把矿车抬上轨道。

第10篇 煤矿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是操作井下固定的或移动的单链或双链的刮板运输机,必须了解刮板运输机设备性能、电气开关、电缆等要求,做到安全操作。

2、 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必须做到电气设备、开关、启动按钮不失爆,把电缆悬挂好,保持设备运转良好。

3、 井下刮板运输机主要是运送煤炭,刮板运输机不准运送其他材料,不许人员在刮板运输机上行走。

4、 刮板运输机运送煤炭要做到均匀,不造成大量煤炭压住机头、机尾,造成过负荷烧毁电机。若干台刮板运输机联合运输时,在机尾联接处要掏好机尾槽,及时清理机尾回头堆积煤。

5、 刮板运输机司机要经常清理槽帮洒落的浮煤,要经常检查链条螺丝是否松动,减少断链事故。

6、 刮板运输机司机对采面刮板运输机要做到:整体移槽对上山掘进刮板运输机槽和铺接溜链条要平直,并有必要的链条备件,对运输顺槽平巷刮板运输机拆槽移动机尾时,要尽量按链条长度,可节省工时,对拆下来的槽、链要回收到指定的地点保存好。

7、 刮板运输机司机要注意人员跨刮板运输机行走防止将脚误踩入机尾,造成工伤事故。

8、 采面刮板运输机司机要经常检查采面下出口机头处巷道支架和顶板岩石,发现顶板来压,要及时加固支架,以免造成顶板冒顶,压坏机头、机尾和槽子。

第11篇 煤矿井下放煤渣石工安全生产要求

为避免放煤(渣石)工之间因交接不清扯皮,对放煤(渣石)工作如下要求:

1、 上一班不能将-煤(渣石)仓内的煤(渣石)全部放干净,必须留一车以上在仓内挡煤(渣石),并将仓门锁牢,下一班因上一班放干净或仓门未锁牢而造成煤(渣石)大量漏在巷道内,下一班对漏在巷道内的煤(渣石)进行装运,由上一班按每车5元支付装车费,由当班安全员、计量员监督执行。

2、 仓门在哪一班出现问题,当班必须修好,若下一班上班时发现仓门损坏,要及时报告当班安全员,如查证属实,由上一班赔偿下一班损失20元。由当班安全员、计量员监督执行。

3、 放煤(渣石)工必须按时上班并参加班前会,无故不参加班前会的按矿规定处罚。上班后应及时入井,在矿车空闲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多放煤(渣石),矿车紧张时,应先保证生产用车,一人一次限推一辆车。放煤(渣石)工必须保证仓内不堵塞,无故造成堵塞的,对当班人员每人罚款10元。由当班安全员、计量员监督执行。

4、 工作时必须注意安全,班组人员要熟练配合,防止漏煤(渣石)伤人。推车至岔尖时必须减速,坚持喊话,观察确认两边无来车时,搬动岔尖过车,过车后,搬回岔尖。从车场推车到溜煤眼,搬动岔尖后要及时复原,确保底大巷推车安全。由安全员监督执行。

安全知识

处理煤炭开采关系“十六字方针”:以采定掘,以掘保采,采掘并举,掘进先行。

开采一般顺序:采区前进,区内后退。

开拓巷道分为:平峒,斜井,立井,井底车场,石门,主要运输及回风大巷,风井。

准备巷道分为:采区上山,采区下山,联络巷,溜煤眼。

回采巷道分为:回风巷道,运输巷道,切眼。

矿井主要生产系统: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供排水系统,压风系统等。

“一通三防”:指通风,防瓦斯,防火灾,防煤尘。

矿井“五大灾害”:指井下火灾、水害、瓦斯爆炸、顶板灾害、煤尘爆炸。

井下自救“五字原则”:灭、护、撤、躲、报。

井下急救“三先三后”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采煤法两大体系:壁式采煤法和柱式采煤法。

矿山机械分为煤矿固定机械和煤矿采、掘、运机械。

矿山固定机械(四大件):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压设备,提升设备。

煤矿供电基本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什么是安全:指消除能导致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引起设备或财产损失或危害环境的条件,就是安全。

矿井透水预兆:煤壁挂红,发潮发暗,毒气增生,新面冒汗,巷道变冷,雾气盘旋,淋水增多,水质突变,片帮底鼓,矿压显现,钻孔漏水,水叫不断。

“三专两闭锁”:指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采煤工作面最高风速为4米/秒,最低风速为0.25米/秒。

探放水的原则: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触电事故分为:电击和电伤。

照明、煤电钻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控制线路电压不超过36v。

井下电器“三大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

井下36v以上电器设备都要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放在呈s型的架上,不应盘成o型或8字型。

采空区处理方法:全部垮落法,全部充填法,局部充填法,煤柱支撑法,缓慢下沉法等。目前,我矿主要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

巷道支护种类按结构可分为棚式支护,混凝土支护,锚杆支护,料石砌碹支护等。我矿目前主要采用棚式支护。

“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规定范围内才能放炮和放炮后进入现场作业。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指每次放炮,都必须有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三人在场并按规定放炮的制度。

采煤工作面至少要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

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或充填,空顶距离不得大于5米,炮眼深度小于0.6米,不得装药放炮。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回采工艺过程:破煤 装煤 运煤 支护 处理采空区,简称破、装、支、运、处。

“三直一平两畅通”:煤壁、刮板运输机、支柱各成一条直线,输送机平整,上下出口畅通。

“三不伤害”: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井下“三条线”(又称生命线):指井下通讯系统,压风系统和防尘供水系统。

处理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第12篇 煤矿井下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井下探放水工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探放水。能够熟练使用探放水钻具,熟练掌握探放水方法。

2、 井下探放水工要按照探放水措施布置钻孔探放水。

3、 井下探放水工打钻时必须和接班人员交接探放钻孔深度,下班后要向矿部汇报,不许谎报打钻孔的长度,因谎报钻孔长度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4、 井下探放水工在打钻时探到有承压水或有害气体从钻杆中[喷出或发生有顶钻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弄清情况,不许拔出钻杆,要立即向矿部汇报。

5、 井下探放水工在操作打钻时,人员要站在钻杆旁侧,防止钻孔内水压和气压突然把钻机冲翻造成伤人事故。

6、 井下探放水对钻杆前方需要放水时,原则上让水徐徐从钻杆内孔壁流出,如发生钻杆堵塞,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才准处理钻杆。

7、 井下探放水工在探水或放水作业时,严禁单人作业。证明打钻探到水,钻杆放水也完毕,向矿部汇报后,采取措施,再决定处理。

8、 井下探放水工在作业时,发生突发水灾时,要按措施的避灾路线先撤离,后汇报。

第13篇 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井下电工是考试合格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是专门负责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电缆管理的专职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完成矿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

2、 井下电工要做到入井电气设备是否有防爆标志,材料是否防静电、阻燃。井下电气设备要不失爆,电缆要无鸡爪、羊尾巴、明接头,实现井下安全供电。

3、 井下电工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和电缆,井下电气设备、开关,要台台接地良好,电缆悬挂整齐。

4、 井下电气设备除安设在回风巷回柱绞车外,要做到安设在进风风流中,对串联通风的局部通风机,要制定措施,后才执行,对停风巷道必须做到切断电源,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排瓦斯排放制度,保证井下安全。

5、 井下电气设备要执行挂牌制,每台设备的负责电工名字与瓦斯检查员的名字要挂在设备上,便于监督保证正常运转。

6、 井下悬挂电缆要防顶帮岩石砸断电缆芯线,造成断相运转引发火灾和烧毁电机。对潮湿地点要检查漏电。

7、 井下电气设备附近要设置灭火器材,防止电气失火时可立即扑灭。

8、 井下电工要做好井下电气设备“三大保护”,对井下综保、电煤钻每天要维护检查,不准甩掉不用,不准绝缘损坏漏电。

9、 井下电工要做好井口防雷电保护,在井口附近入井的轨道要集中接地,防止雷电事故发生。井下电工要做好风电、瓦斯电闭锁。

10、 井下电工在地面停电后,要执行停送电管理办法,在恢复井下送电时,要执行瓦斯排放制度。

11、 井下电工对煤矿使用新设备要学习掌握性能,减少事故,要不违章作业,做出成绩要给予奖励,对失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第1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井下绞车工

1、 井下绞车工是考试合格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专门负责煤矿井下操作绞车。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完成矿交给的安全生产任务。

2、 井下绞车工要严格按照“提升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进行操作。

3、 井下绞车工上班后先要检查绞车的控制闸、工作闸是否良好,检查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是否良好。检查深度指示器和信号设施是否良好,斜井阻车器、挡车器是否良好,并作好记录。

4、 井下绞车工在操作时必须听准信号,才开始启动绞车,严禁放飞车和提升速度过快。

5、 井下绞车工必须按矿规定的提升车数进行提升,提升时超高、超长的器材要有安全措施。

6、 井下绞车工要熟悉提升轨道的情况,发现突然掉道,不准硬拉,要弄清情况后再启动,因硬拉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7、 井下绞车工要定时给钢丝绳注油,对锈蚀严重、断丝严重的钢丝绳和连接装置不符合安全时,必须立即处理,并作好记录。

8、 井下绞车工操作绞车时要精力集中,不准让没有证的人学开、代开,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9、 井下绞车工操作绞车在起坡或到达车场时要减慢速度,在深度指示器失灵时,要防止发生过巷事故。

10、 井下绞车工要遵章守纪,安全提升不发生事故,要给予表扬,违章肇事要追究责任。

第1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井下巷道维修工

1、 巷道维修工要熟悉维修巷道的安全措施,按维修巷道的断面尺寸、支护方式、形式进行作业。

2、 巷道维修工在维修巷道时,平巷按“从外往里”,下山按“从上往下”逐架进行维修的原则,不许间隔维修。

3、 巷道维修工不允许单独一人进行操作,要有2-3人组成一组,互相检查安全隐患。

4、 巷道维修工不允许在通风不良、无风、微风的巷道内作业。进入通风不好的巷道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后,才准进入,不许盲目违章蛮干。

5、 巷道维修工在维修巷道与前方掘进头平行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认真按措施作业。

6、 巷道维修工拆除支架维修时,先要观察顶帮岩石,有无片帮冒顶的危险,有冒顶预兆,必须先处理,再架补新棚子,对顶帮的空帮、空顶要充填严实。严禁用煤屑充填。

7、 巷道维修工对维修巷道破坏严重时,维修支架不能保持原断面,要先向矿部请示,然后再作业。

8、 巷道维修工在维修不同的地点,如立井井筒、坡度较陡的上山,有特殊要求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9、 巷道维修工在维修巷道,将原来的支护拆除后,必须立即进行重新支护,如砌碹材料没准备好。防止因拆除支架后等材料贻误时间,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矿井下安全生产15篇

1、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是操作井下固定的或移动的单链或双链的刮板运输机,必须了解刮板运输机设备性能、电气开关、电缆等要求,做到安全操作。2、井下刮板运输机司机必须做到电气设备、开关、启动按钮不失爆,把电缆悬挂好,保持设备运转良好。3、井下刮板运输机主要是运送煤炭,刮板运输机不准运送其他材料,不许人员在刮板运输机上行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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